十架路上的成全与安息
“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罗15:2)
老子《道德经》有言:“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八个字,是东方古老智慧对至高境界的描摹。然而,当这箴言遇见道成肉身的基督,我们便看见,这不仅是哲学的思辨,更是福音的具象。
在世俗的眼光中,“利”与“害”、“为”与“争”往往纠缠不清。人常以“利”之名行“害”之实,又常以“为”之姿行“争”之欲。但在十字架的光照下,基督用祂的一生,为这八个字写下了最完美的属灵注解。
一、 利而不害:十字架上的“造就”与“舍己”
什么是真正的“利”?
世俗的“利”,往往带着交换的条件,或是为了满足自我的掌控欲。有时,我们甚至以“为你好”的名义,对他人进行道德绑架与属灵压制,这本质上是一种“害”。
但在基督里,“利”是 Agape(舍己的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乃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4)。
主耶稣“周流四方,行善事”(徒10:38),祂医治、喂饱、赦免,祂的“利”是纯粹的倾注。而祂的“不害”,体现在祂绝不滥用自己的权柄去强迫人,绝不以真理为武器去砸碎那些软弱的芦苇。祂说:“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将残的灯火,祂不吹灭。”(赛42:3)
在教会的生活中,“利而不害”意味着我们的言语和行为,唯一的目的就是 “造就人”(弗4:29)。
当我们指出别人的过错时,是为了挽回,而非定罪;
当我们分享真理时,是为了带来自由,而非制造辖制。
真正的属灵影响力,如春雨润物,只带来生命的苏醒,绝不留下伤痕。
二、 为而不争:葡萄园里的“殷勤”与“交托”
许多人误读了“不争”,将其等同于“躺平”、懒惰或属灵的退缩。然而,没有“为”的“不争”,只是懈怠;唯有在极致的“为”中“不争”,才是真智慧。
基督是“为”的极致。祂说:“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约5:17)祂殷勤做工,直到在十字架上宣告“成了”。
但祂也是“不争”的极致。祂不争地位 — 祂本是万主之主,却束上毛巾为门徒洗脚;祂不争功劳 — 祂说:“我是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林前3:6)
“为”,是尽上受造物的本分,是忠心良善地管理神托付的恩赐;
“不争”,是放下对结果、名望和主权的死死抓取,是深信“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在服事中,我们常常因为“争”而疲惫不堪:争谁的恩赐更大,争谁的果效更明显,争谁在教会中更有话语权。这种“争”,出于肉体的血气,只会带来分裂与内耗。
思考“为而不争”,目的是让我们在葡萄园里挥洒汗水,却把丰收的喜悦与评判的主权,完全交托给园主。做完了当做的,便退后一步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路17:10)
三、 道成肉身:那一位成全了天道的主
当我们默想“利而不害,为而不争”时,眼前浮现的,必定是各各他山上的那一位。
祂被挂在木头上,世人向祂吐唾沫、鞭打祂、讥诮祂。祂本可以叫十二营天使下来施行审判(这是“害”与“争”的权力),但祂选择了沉默。
祂“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彼前2:23),这是极致的 “不害”;
祂“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这是极致的 “不争”。
然而,祂并非无所作为。祂在十字架上,主动担当了我们的罪,成就了永远的救赎。这是极致的 “利”(赐下永生),也是极致的 “为”(完成救恩)。
祂用看似软弱、失败、死亡的“不争”之姿,击败了掌死权的魔鬼;祂用被剥夺、被倾空的“不害”之爱,融化了人类最坚硬的悖逆。
结语:在安息中前行
“利而不害,为而不争”,不是靠着我们咬牙努力就能达到的道德高度,而是当我们住在基督里时,自然流露的生命果实。
主啊,求祢赦免我时常以“爱”为名带来的伤害,赦免我时常以“服事”为名的争竞。
求祢将祢那“柔和谦卑”的心赐给我。
让我在每一天的生活中:
去爱,但不控制;去服事,但不辖制。
尽力做工,却安息在祢的主权里。
因为我知道,那“利而不害”的,必得着生命的冠冕;那“为而不争”的,必在祢的国里得着真正的尊荣。
阿们。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