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不清是从哪一天开始流浪的。
也许是某个早晨醒来,忽然觉得脚下的地面不再坚实。也许是在人群中笑着笑着,忽然听见自己心里一声很轻的叹息:"这不是我的地方。"也许是在一个异乡的深夜,窗外的灯火万家,却没有一盏是为我亮的。
流浪不一定是远行。有时候,你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坐在熟悉的人中间,坐在一切看起来"正常"的生活里,却觉得自己是个外人。灵魂与身体之间隔着一层玻璃,你看得见生活,却触不到它。
那种感觉,叫没有家。
···
我们一生都在找家。
有人把家安在一套房子里,觉得"等我把房贷还清了,我就踏实了"。有人把家安在一个人身上,觉得"只要他在,哪里都是家"。有人把家安在一份事业里,觉得"等我做到了那个位置,我就终于到了"。有人把家安在一段回忆里,总觉得"从前那个小城、那条街、那群人,才是真正的家"。
我们拼命地找,拼命地筑巢,拼命地想要抓住一个东西,然后对自己说:"好了,到了。不用再走了。"
可是,到了吗?
房子会旧,人会变,事业会起伏,回忆会褪色。我们筑的每一个巢,风一吹就晃。我们安放的每一个"家",底下都是流沙。
奥古斯丁在千年前就说过那句话:"我们的心若不安息在你怀中,便不得安宁。"
原来我们流浪了这么久,不是因为我们走错了路,是因为我们找错了方向。
···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讲了一个关于回家的故事。
小儿子对父亲说:"把你应给我的那份家产给我。"
他没有说"我要离开",但这句话的意思就是 — "我想去过没有你的生活。"他要了家产,转身走了。去了远方。
经文说"任意放荡"。四个字,写尽了一个人离开父家之后的全部光景。不是因为他天生放荡,是因为离开了父亲,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没有根的人,只能随风飘。
然后,饥荒来了。
他从一个富家少爷,变成了一个在猪圈里与猪争食的人。经文说,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
注意这句话:也没有人给他。
在父家里,连雇工都有余粮。在远方,连猪食都没有人施舍。
这就是离开家的代价。不是父亲惩罚了你,是你自己切断了那根供养你的脐带。你以为是自由,其实是断粮。
···
但故事最动人的转折,不是他"醒悟"的那一刻,而是他开口说出的那半句话:
"我父亲家里…"
他还没有说完。他还在猪圈里,还满身猪粪的味道,还饿得发昏。但他抬起了头,想起了一个地方。
我父亲家里。
不是"我的老家",不是"我从前住的地方",而是 — 我父亲的家。
家的定义,从来不是一个地理坐标,不是一栋建筑,不是一段记忆。家是一个关系。家是有一个人,他在那里,他等你,他是你的父亲。
你之所以是"流浪",不是因为你离某个地方很远,是因为你离一个人很远。
你之所以可以"回家",也不是因为你找到了某个地方,是因为你决定回到一个人身边。
···
经文说,他"起来,往他父亲那里去"。
"起来"。
这两个字有多重?在猪圈里,在饥饿中,在羞耻里,"起来"需要多大的力气?他大概在心里排练了一百遍要说的话:"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
他给自己写好了台词。他预备好了被拒绝。他甚至预备好了只做一个雇工 — 只要能在父亲家里,哪怕不是儿子的身份,哪怕只是扫院子、喂牲口,也行。
他带着这个卑微的剧本,踏上了回家的路。
可是 —
他还没有走到门口,父亲就看见了他。
"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路15:20)
你读到了吗?
不是儿子走到门口才被发现。是相离还远。是父亲一直站在门口等。是那双眼睛每天都在望着那条路的尽头。是那个背影每天黄昏都站在那里,等一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的孩子。
然后,父亲跑。
在近东文化中,一个年长的父亲是不跑的。跑意味着撩起袍子,露出腿脚,那是失体面的事。但这位父亲不在乎体面。他撩起袍子,跑过尘土,跑过田埂,跑向那个满身猪粪、衣衫褴褛的孩子。
他没有等儿子说完那段台词。
儿子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我不配…"
父亲没有让他说完"把我当作雇工"那句话。他转头对仆人说:
"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路15:22-23)
袍子 — 遮盖他的羞耻。
戒指 — 恢复他的身份。
鞋 — 他不再是仆役,是儿子。
筵席 — 不是审判,是庆祝。
"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路15:24)
···
主啊,我就是那个在猪圈里的人。
我离开你那么久。我拿了你的恩典,转身就走了。我去了远方,以为远方有我要的自由、我要的意义、我要的家。我把你的家产 — 你的爱、你的供应、你的形象 — 统统花在了那些不会爱我的事物上。
然后饥荒来了。
然后我发现,没有你,我什么都没有。
主啊,我连回家的勇气都是你给的。那句"我父亲家里",不是你放在我嘴里的吗?那个"起来"的力气,不是你从远处伸给我的手吗?
我以为你会站在门口,抱着胳膊,冷冷地说:"你终于知道回来了?"
我预备了一百句道歉的话。我预备了跪下来。我预备了只做你的雇工。
可是你跑了过来。
你跑向我的时候,袍角沾满了尘土。你抱住我的时候,我身上还有猪圈的味道。你没有皱眉。你甚至没有让我把那段台词说完。你只是抱着我,说:
"回家了。"
主啊,我哭了。
不是因为被原谅了,是因为 — 我根本不需要"挣得"你的原谅。你从来没有不原谅我。你只是在等。等我想起来,等我自己愿意转身,等我终于肯承认:没有你的地方,都是异乡。
···
家不是一个地方。家是你。
诗篇的作者说:"主啊,你世世代代作我们的居所。"(诗90:1)
不是圣殿,不是耶路撒冷,不是某一片土地。是你。你本身,就是我们的家。
所以无论我在哪里,只要我在你里面,我就到家了。
无论我走多远,只要我向你回转,路就已经到了尽头。
无论我多脏、多破、多不配,只要我抬头说一声"父亲",你的袍子就已经披在我肩上了。
···
而我知道,还有一个更远的"家"在等我。
启示录的最后一页,约翰听见一个声音说:
"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启21:3-4)
那才是真正的回家。
不是回到一栋房子里,不是回到一座城市里,不是回到一段旧时光里。是回到神的同在里。是回到那个最初被造时、我们被安置的位置 — 在祂面前,被祂看着,被祂抱着,永远不再分离。
到那一天,所有的流浪都结束了。
到那一天,所有的异乡都变成了故乡。
到那一天,我们不再说"我想回家",因为我们已经在了。
···
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主啊,让我先回到你这里。
此刻。今天。在这个普通的夜晚。
让我从我的猪圈里抬起头。让我记念你的家。让我"起来"。
我不需要等到自己变好了再回来。我不需要等到把台词背熟了再开口。我只需要带着这一身尘土、这一身疲惫、这一身"我搞砸了"的羞耻,走向你。
因为你会跑过来。
你总是跑过来。
···
主啊,我到家了。
不是因为路走完了,是因为你在这里。
阿们。
"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路加福音15:20)
《回到你身边》
我走了很远的路
远到把雾当成了故乡
把别人的灯火
认作你窗前那盏
河流替我保管过名字
秋天的渡口,我把自己
折成一只纸船
放进了不属于你的方向
后来所有的夜晚
都长着同一张面孔 —
你转身时
门缝里漏出的那道光
我试着在异乡的雪里
拼凑你的轮廓
可雪花落下来
每一片,都是你说过又咽回去的话
我用了整整一个冬天
学会一件事:
远方不是距离
是我闭上眼
还不敢喊你名字的那段沉默
于是我把所有的路
都走成了归途
把每一次迷路
都走成了向你靠近
今夜,雾散了
我站在你门外
身上还带着远方的潮气
手里攥着一句
被风吹旧了的话
我不敲门
我只是站着
像一棵走了很远的路
终于认出了自己的泥土
你亮着灯
你一直亮着灯
对吗
我回来了
不是因为我找到了路
是因为我走遍了所有的路
才发现
每一条,都通向你
— 写于雾散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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