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所行的,都不要发怨言、起争论,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做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夸我没有空跑,也没有徒劳。(腓立比书 2:14-16)
完成了三篇命题作文,本来想放松一下,唱诗赞美神,祷告亲近神,相信也是基督徒的一种生活方式。不知怎地脑子里浮现出儿时的图画,一个人在大白天点着灯笼走路。原来外公是私塾教师,讲究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却也没有能够忍住在日常生活中将古人文书的精华、以言传身教的方式潜移默化地传承给了我母亲,因此在我心目中,母亲堪比利慕伊勒王母亲真言中的女子,心灵手巧,智慧温柔。出可以辅助我父亲在文革艰苦的年代使我们一家人有衣有食,而且还帮助乡亲及四方逃难之人有个温饱;入则可以让一家人亲近和睦,而且使脾气刚烈的父亲得以安然渡过文革时期的各种艰难!
那幅图画的来历,是小时候围炉取暖时,母亲会将她从外公那里听来的各种奇闻轶事当作故事讲给我们听。有一次就说到隔壁县一位乡绅的故事。这人有时候大白天提一盏灯笼,四处走动,引来多人围观。当时听听也就听听了,只是无法想象那个人到底是蠢笨还是聪明?!后来有些明白,有些笑话,我们可以大笑而特笑,有一些却不知如何而发。杞人忧天我们可以笑其痴呆;九牛二虎之力说明大英雄需要一些造势来点缀;大白天点灯笼却只能说笑了,大家心照不宣就好。
后来就长大了,后来就知道很多人小时候很难有笑声,很难吃饱,很少家庭能够在年底一家人人人都作一整套新衣,一家人可以和和美美过大年。后来就走了很远的路,后来就知道这大白天点灯笼的人,古希腊就有,明朝也有,推翻帝制时也有,甚至抗战的时候在重庆也有。后来就喜欢上了鲁迅,因为喜欢鲁迅,就不得不放弃少年的梦想,不再爱那不能改变人灵魂的知识技巧,那时候最喜欢莫过于风潇潇兮木叶下,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壮怀激烈之时也喜欢吟诵屈于身兮不屈其道,任百谪而何亏;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既然求索,就爱看书,就喜欢扩张阅历。谁有名我就翻谁,谁流行我就读谁!不小心就走入历史的丛林,不知觉就在人的心思意念中痛苦沉浮,不经意就选择了随遇而安 — 貌似豁达实际颓废的伪大夫扭捏酸涩,达则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市侩哲学。不用看别人,看看我们自己,二十年前纯洁少年,如今功成业就大有人在,但心里思想的却不再是点亮他人的黑暗和空虚,而是如何让自己实实在在地安逸一回!当年一起奋斗的苦恼弟兄,很少会记得说,我要让我们的社区更清洁,更明亮!如今我们看到的,是这些得意的哥们,号称为人民服务,却希望自己的富贵长久一些,不再体察纯真少年受挤压的青春。
后来就遇到了耶稣,那是在不甘寂寞之时,希望能够有一天和大家一起回复大道,希望我们在衣食无忧之后,能够想到奔波的劳苦,能够想到天涯的寂寞与苦涩。因为我们走过了,就不希望后人再来重复,人靠自己想改变世界,其结果不是改变,而是更败坏。感谢神,祂来寻找我,当我意气风发,当壮心不已之时,祂告诉我,劳苦担重担的人,到我这里来得安息!
认识了耶稣,才开始认识自己,认识自己,才知道什么叫往事不堪回味,曾经以为光明正直的义举善行,在耶稣基督真光之前,显得难堪丑陋,不是沽名钓誉的多,就有投机取巧之嫌。即便自己口口声声说是活着使人生活更美好,可实际上心灵的某一深处依然有这样那样的黑暗存留!感谢神,日日光照;感谢神,事事眷顾。所以我能一步一步走向圣洁、走向基督!感谢神,祂昨日今日直到永远都不变,祂是爱我,并且带领我经历祂是那创始成终的神,祂赐信心、祂赐力量,祂是我们的盼望和安稳!祂是我们的安息!
认识了自己,自然就开始认识人;认识人越多,体会神的恩慈和爱就越深!所以不敢再高言大志,不敢再追求世俗的利益,神预备了我们的一切,我们惟一需要、惟一能够作的就是相信!相信祂的信实、相信祂的怜悯、相信祂是掌管万有的神!相信祂是那救世的主!相信祂创造天地万物,相信祂将带领所有在耶稣基督里的义人进入新天新地!
认识主耶稣,就认识神的旨意,一切和神的工程没有关系的人事物都毫无价值,一切与主耶稣基督福音无关的人事物都如粪土,必将焚烧殆尽!人可以表达自己的心思,人可以发表自己的意念,但没有得到灵魂拯救的肉体情绪在属神的人面前不但浅薄而且虚浮!你有诗歌吗?是否有基督在其中?你有文学吗?是否有救主耶稣和你同行?你有不能舍的产业吗?是否属神的儿女乐意其中?如果世上的事物能够使人类得着安息,迷失的人不会一代接一代的悲歌号哭,因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又往何处去?如今为什么而活?
属世的人知道点一盏灯笼来抗议政府的黑暗?教会呢?我们是否被教导,我们就是那灯,点亮了,就不能藏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灯台上,照亮一家人!
原来我们每天都应该点亮那一盏看不见的灯笼。今天你点亮了吗?你是否照亮了他人回家的路?耶稣基督祂是道路、真理、生命,既然我们藉着耶稣基督点亮了你周围的黑暗,回家吧,莫再流浪!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5: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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