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10:25-27)
看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马书1:19-20)
如果说起初在神面前行走的人,都是在亚当里面,陷入黑暗,羁绊罪恶的话,如今福音已经在全地传讲开来,神的儿子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成功了救赎,现今在神面前就有了两种人:在基督里,享受神永远的生命;在亚当里,承受永远沉沦的地狱之火!
拒绝神救赎恩典的人,他们的心何其硬,“神说一次两次,世人却不理会。”(约伯记33:14)哀哉,“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做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 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门。”(罗马书1:21-25)
感谢神,祂愿万人得救,救恩临到我们这无望无助之人!
何其喜乐,我们的心极乐上高空,会不会不经觉陷入自义骄傲而不自知?慎哉,爱我们的神本为善,信实慈爱,祂也是圣洁公义的神!
拿诗篇62:11-12节来说,倘若我们停留在,“神说了一次两次,我都听见,就是能力都属乎神。”就容易因“我都听见”而滋生自义骄傲,我们实在该谨慎自己,不仅 “能力属乎神”,我们实在应该赞美发自心底,“主啊,慈爱也是属乎你,因为你照着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这样泛泛而谈,或许有些人还是不得要领,我们不妨回到路加福音: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一个人该有何等自义与骄傲,才敢问出承受永生的问题!
一个人又该如何不了解自己,才觉己能爱神并爱人如己?
耶稣表面肯定了提问的人,是因为律法上确实如此记载。
看哪,人不知道主;主却知道人;那人要显摆自己,求问谁是邻舍?
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唯有一个撒马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路加福音10:30-37)
不假思索,我们都看自己为好的撒玛利亚人,认为自己能行善!
我们是否会是能祭司,利未人?教导人学义,劝勉人悔改归神。
当我们面对一个看起来不可能起来行走,无能力与我们同行的人呢?
我们是否会心安理得离开,我们是否意识到自己在神面前就是强盗?
我们今日传福音,劝人与神和好的人,是否看人只有在基督或亚当?
倘若我们传福音的对象,还需要天时地利配合,还需复活自己要求;只怕我们自己成为那可怜而受伤的强盗,躺在路边等人同情怜悯!
“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拉太书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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