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人生之秋,常会不由自主地去审视生命的厚度。年轻时总以为,得胜世界靠的是一身铠甲与满腔孤勇;如今方才惊觉,真正的得胜,竟是一种“向后的退让” — 将那个焦灼、易碎的自我,隐没在祂那丰盛而永恒的生命里。
祂活我里面。这简单的五个字,如同一枚沉入湖底的石子,激起的是一种身心一元的震荡。
希伯来语中那个形容“喜乐”的词 Sameach,本意并非感官的欢愉,而是一种从核心处发出的“明亮”。这种亮光不是为了照耀舞台,而是为了滋润枯骨。在这个嘈杂的世界里,我们太容易因为外界的得失而灵里忧伤,那种忧伤像是一场无声的旱灾,让生命的骨架变得干脆、易折。然而,当生命的主权移交给祂时,这颗“心”便不再是一口枯井,而成了连通着永恒泉源的河床。
这种信心,带有一种“不争”的从容。
得胜世界,并不是要将这世界踩在脚下,而是在万象森罗中,拥有一种“凌空行走”的自由。正如在这片温润的土地上,看那 Fraser River 的江水日夜东流,潮汐涨落是自然的律动,而江底的磐石却始终静默。祂在我里面,便成了那块磐石。无论周遭的舆论如何翻腾,成败的浪花如何拍打,内心深处始终保留着一片“雾中之光”。那是一份精神的留白,不被世俗的欲望填满,却被祂的同在浸润。
一个因祂活着的人,在天地间行走必然是光明磊落的。因为最深处的“影子”已被祂的光所消融,便不再有那种由于亏欠而生的畏缩。这种“作人的味道”,是不再苦苦证明自己,不再防御世界的冷眼,而是在软弱中,依然能嗅到一种从天而来的芬芳。
这便是我所理解的基督徒的信心:它像一首“朦胧诗”,不直白地呐喊,却有着最绵长的余音。
哪怕步入黄昏,哪怕肉体如草木般渐渐凋零,但因着那份“祂活我里面”的笃定,骨髓里依然流淌着鲜活的喜乐。这喜乐是良药,消融了岁月的苦涩;这信心是得胜,在最平凡的日常里,活出了不平凡的永恒。
如此,便能问心无愧地,在那位已经胜了世界的主里面,安然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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