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神的獨一性
第二章 神的預旨
第三章 神的知識
第四章 神的預知
第五章 神的至高權威
第六章 神的主權
第七章 神的不變性
第八章 神的聖潔
第九章 神的能力
第十章 神的信實
第十一章 神的良善
第十二章 神的忍耐
第十三章 神的恩典
第十四章 神的憐憫
第十五章 神的愛
第十六章 神的忿怒
第十七章 默想神
第一章 神的獨一性
第二章 神的預旨
第三章 神的知識
第四章 神的預知
第五章 神的至高權威
第六章 神的主權
第七章 神的不變性
第八章 神的聖潔
第九章 神的能力
第十章 神的信實
第十一章 神的良善
第十二章 神的忍耐
第十三章 神的恩典
第十四章 神的憐憫
第十五章 神的愛
第十六章 神的忿怒
第十七章 默想神
前言
"你若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伯22:21)。"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9:23,24)。每個人最大的需要是瞭解關於神的屬靈知識和得救的知識。
一切關於神的真知識,其基礎是要在思想上對聖經中所啟示的神的完美屬性有清楚的認識。一位未識之神是無法被信靠、事奉和敬拜的。此書力圖闡述神性中一些主要的完美屬性。讀者若真的想要從細讀此書中獲益,就一定要懇切地求神祝福,將這些真理印在良心和心靈中,使生命能因此轉變。
我們單單有關於神的理論知識是不夠的。只有當我們順服神,服在祂的權柄之下,以祂的聖言和命令來主導生活中的一切細節時,我們才能在靈裡真正地認識神。"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在順服的道路上)竭力追求認識祂"(何6:3)。"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約7:17)。"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但11:32)。
--賓克
"你若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伯22:21)。"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9:23,24)。每個人最大的需要是瞭解關於神的屬靈知識和得救的知識。
一切關於神的真知識,其基礎是要在思想上對聖經中所啟示的神的完美屬性有清楚的認識。一位未識之神是無法被信靠、事奉和敬拜的。此書力圖闡述神性中一些主要的完美屬性。讀者若真的想要從細讀此書中獲益,就一定要懇切地求神祝福,將這些真理印在良心和心靈中,使生命能因此轉變。
我們單單有關於神的理論知識是不夠的。只有當我們順服神,服在祂的權柄之下,以祂的聖言和命令來主導生活中的一切細節時,我們才能在靈裡真正地認識神。"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在順服的道路上)竭力追求認識祂"(何6:3)。"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約7:17)。"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但11:32)。
--賓克
第一章 神的獨一性
本章的題目也許不足以清楚地表達此文的主題,部分原因是現今很少有人習慣於默想神位格的完美。那些偶爾翻閱聖經的讀者也很少意識到神那當令人生髮敬畏之心和敬拜之情的輝煌品格。許多人以為神的豐富智慧、偉大能力、豐盛憐憫等都已是老生常談;然而在這世風日下的時代,又有多少人真正認識聖經所啟示的神的本體、本性和屬性呢?事實上,神的尊榮是無以倫比的。"耶和華啊,眾神之中,誰能象禰?誰能象禰——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出15:11)?
“起初,神”(創1:1),曾經有一個時候,唯有這位本性合一的神(儘管這本性同等地存在於神的三個位格中)存在。“起初,神”,那時,沒有祂彰顯榮耀的諸天,沒有令祂注目的大地,沒有歌唱讚美的天使,也沒有以祂權能的話語托住的宇宙,除神之外,一無所有。這種情形不僅持續了一天,一年或一個時代,而是"自從亙古”就是如此,也就是說,在永恆的過去,神就是獨一無二的:祂自主自立,自給自足,自我滿足,祂也一無所需。倘若宇宙,天使或人類對祂來說是必須的話,這些也必在永恆的過去就已被造;然而,神並沒有這麼做。後來,神創造了它們之後,它們也並不能在神的本體上添加什麼。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3:6),因此祂本體的榮耀既不能增加,也不能減少。
神不受任何約束,沒有任何義務,也不是必須要創造萬有。祂之所以選擇創造純粹是出於祂的主權,而不是由於在祂以外的任何因素,祂的決定完全是出於祂的美意,因為祂"隨己意行,做萬事”(弗1:11)。祂之所以創造只是為了彰顯祂的榮耀。看到此處,是否有些讀者會認為我們已經超出了聖經的啟示範圍了呢?那麼讓我們以神的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你們要站起來稱頌耶和華——你們的神,永世無盡。耶和華啊,禰榮耀之名是應當稱頌的!超乎一切稱頌和讚美”(尼9:5)。就算是我們的敬拜,神也沒有從中得到什麼。因為祂自己已經足夠榮耀,並不需要祂的救贖之民彰顯祂恩典的外在榮耀。那麼,是什麼原因促使祂預定選民,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呢?以弗所書1:5告訴我們,答案是祂"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
我深知我們現在所觸及的崇高而神秘的領域對絕大多數讀者來說是未知甚至是奇怪的,因此讓我們慢慢地展開主題。先從聖經開始。在羅馬書11章末尾,使徒保羅在結束他的長篇論文,論證救恩純粹是出於神的主權和恩典時,問道:"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11:34-35)言下之意是說,全能的神不必向祂的受造之物盡任何義務,也沒有從我們這裡得到什麼。"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祂什麼呢?祂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伯35:7-8),但必定不能使當稱頌的神受絲毫影響。"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路17:40)— 連我們的順從也與神無益。
不但如此,讓我們進一步地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行之事和所受之苦都在神的本體和榮耀上無所添加,這事實是千真萬確、滿有榮耀而又值得稱頌的。主耶穌雖然向我們彰顯了父神的榮耀,但祂並未給神增加什麼,祂自己在詩篇中如此聲明:“我的良善不能使你受益”(詩16:2),而祂的話語是無可辨駁的(整首詩篇是基督的自白。)祂的良善和公義使地上的聖徒得益(詩16:3) ,卻無益於神,因為神超乎萬有,無人可及,唯祂是那“當稱頌者”(可14:61)。
誠然,人能給神增光或使祂受辱;但這只是指祂外在的權威,而不是祂的本體。當然,我們並不否認神的確也因祂的創造,祂的護理和祂的救贖而"得榮耀”,但這只關乎我們眼所能見,祂所彰顯的榮耀。然而,倘若神願意,祂可以永遠獨處,而不讓任何被造之物知道祂的榮耀。祂是否願意如此做完全取決於祂自己的旨意。既然祂在創造萬物之前就是當稱頌的,現在祂手所造之物對祂來說又算什麼呢?聖經說:"看哪,萬民都象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祂舉起眾海島,好象極微之物。黎巴嫩的樹林不夠當柴燒;其中的走獸也不夠作燔祭。萬民在祂面前好象虛無,被祂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你們究竟將誰比神,用什麼形象與神比較呢”(賽40:15-18)?這就是聖經所啟示的神;可歎,迄今對眾多漠不關心的人來說祂仍是"未識之神”(徒17:23)。“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象蝗蟲。祂鋪張穹蒼如幔子,展開諸天如可住的帳棚。祂使君王歸於虛無,使地上的審判官成為虛空”(賽40:22-23)。聖經所啟示的神與眾多講壇上所傳講的神實在有天壤之別啊!
新約聖經也證實了舊約所說的:這是很自然的,同一個作者(聖靈)又怎能有不同的講法呢?我們在新約中讀到"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祂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祂。阿門”(提前6:15-16)!如此的神配得一切尊崇,敬拜和愛慕!祂威榮無比,卓越超群,完美無雙。祂扶持萬有,卻獨立于萬有;祂賜予萬物,卻從不得益於被造之物。
這樣的神是無法通過求索而得的。只有當神通過聖靈,將祂的話語向人心啟示時,人才能認識祂。誠然,神的創造清楚顯明了創造者,"使人無可推諉”,但我們仍可與約伯一樣感歎說:"看哪,這不過是神工作的些微,我們所聽於祂的是何等細微的聲音"(伯26:14)!那些好心的“護道家”以神的設計來推斷神,實在是害多益少,因為這樣做,等於將偉大的神降低到有限的我們所能理解的程度,從而失去了對神獨有的完美的認識。
我們可以打個比方。假設有個野人在沙灘上拾到一塊手錶,經過仔細琢磨,他推測應該有位製錶匠。這並沒有錯。但如果我們進一步假設那個野人坐在沙灘上竭力試圖想像這位製錶匠的個性,包括他的個人情感,舉止儀態,性情脾氣,學問見識和道德品質等等。請問他難道真能想像或推理出那位活生生的製錶匠的模樣來,然後說:“我熟悉他嗎?”這樣的問題似乎太不值一提了,但難道永生無限的神真能通過推理被人所瞭解掌握嗎?實在絕無可能。神啟示給誰,誰才能認識聖經中的神。
而且,人也不可能通過理性認識神。因為“神是個靈”(約4:24),所以人只能通過靈認識祂。但墮落的人不是屬靈的,而是屬肉體的,在屬靈的事情上完全是死的。除非他經歷重生,超自然地出死入生,奇跡般地出黑暗入光明,否則他根本就看不見神的事(約3:3),更不用說明白了(林前2:14)。為了要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4:6),聖靈必須光照我們的內心(而非理性)。即使如此,重生之人的屬靈知識也還是支離破碎的,他必須在主耶穌的知識和恩典上不斷長進(彼後3:18)。
因此,基督徒首要的禱告內容和人生目標應當是“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西1:10)。
第二章 神的預旨
神的預旨是祂對未來事情的目的和所作的決定。由於神的思維是無限度的,祂只要採取一個行動就能決定對未來的預旨,因此,在這裡,我們與聖經一樣,用單數表示預旨這個詞(羅8:28,弗3:11)。然而,因為人的大腦只能構想一系列的思想和事件,所以,在我們人看來,神似乎定下了許多預旨,似乎需要針對各種物件,定下一系列的旨意來達到祂的目的。但事實上,因為神的思維是無限度的,祂並不需要分階段按步思考:"這話是從創世以來知道萬事的主說的”(徒15:18) 。
聖經多處用不同的詞談到神的預旨。“預旨”一詞(decree) 在詩篇2:7等處出現;以弗所書3:11提到神“從萬世以前……所定的旨意”;使徒行傳2:23提到神的"定旨先見”。以弗所書1:9提到神"旨意”的奧秘;在羅馬書8:29提到神“預先定下”;以弗所書1:9提到神預定是出於祂的"美意”。神的預旨不但被稱作"籌算”來說明神智慧非凡,也被稱作“旨意”(WILL)來表明祂絲毫不受控制,只按祂的美意行事。人一旦能夠隨心所欲,往往會反復無常且不近情理,而神卻不然,祂行事總是充滿智慧,因此聖經也稱神的預旨為“經過籌算的旨意”(弗1:11) 。
無一例外,神的預旨總與未來萬事都息息相關:在有時間之後所發生的一切都是神在萬古之先就預定好了。無論大小善惡,神的旨意關乎萬事。當談到神關於罪惡的旨意時,我們必須鄭重聲明,雖然神決定並控制罪惡,但祂從未象創造善那樣創造罪。聖潔之神不可能主動直接地創造罪,而只可能按照祂在萬古之先所定的旨意,允許罪的發生。神的預旨與祂的管理一樣,全面遍及萬事萬物,也關乎我們的生死存亡、今生永世。因為神憑己意行萬事,我們也就可以從祂所做之工來明白祂的籌算,就象通過觀察按建築師的藍圖所造的房子來評價他的設計一樣。
神的旨意並不僅僅是創造人類,將其安置在地上之後,就任由他自行其道;相反地,祂定下了人類歷史自始自終每個人一生的經歷和所處的境遇。神不僅制定了管理世界的普遍規律,更安排了如何將這些規律應用到一切具體的情況中。祂不僅數算我們的日子,也數算我們的每根頭髮。因為神的預旨在祂的護理之工中得以實現,所以我們可以從祂的護理之工瞭解到祂預旨的範圍極其寬廣,甚至包括最不起眼的受造之物和最細微的事情,例如麻雀之死或掉根頭髮。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神的預旨的一些特點。第一,神的預旨定於萬古之先。倘若某些旨意是神在某個時間才擬定的,這就意味著有些神所未曾料到或諸綜複雜的新情況發生了,促使至高之神作出新的決定。如此推論,神的知識就是有限的,祂隨著時間的推移漸漸變得更有智慧——這是對神多麼可怕的褻瀆!相信神對過去、現在和未來都有無限認知的人絕不可能接受這種臨時旨意的錯誤教訓。事實上,神對人未來自由而行之事都瞭若指掌,祂在聖經中對未來的無數次預言就說明了祂在萬古之先就預知一切。另外,聖經也明確地說信徒在創世之前就在基督裡蒙了揀選(弗1:4)。真的,神在那時就已經施恩給他們了(提後1:9)。
第二,神的預旨滿有智慧。智慧表現在選擇最佳的結果,並選擇最恰當的方式達到此結果。憑我們所知就可見神的預旨滿有智慧。神的預旨通過其執行顯明出來,神一切作為的智慧都證明了祂計畫的智慧,而祂的計畫總是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正如詩人所發的感歎:“耶和華啊,禰所造的何其多!都是禰用智慧造成的”(詩104:24)。的確,我們所能觀察到的雖然只是神作為中的一小部分,但我們應當象考慮其他問題一樣以小見大,以已知來推測未知。人若觀察到機器的某些部件性能優異,自然會相信其他部件也一樣優異。同樣地,我們也應當對神的作為不加懷疑,拒絕一切似乎與神的啟示相抵觸的觀念,相信其良善智慧,即使我們無法解釋。當我們到達自身的極限,眺望那無限之神的神秘領域時,我們不禁感慨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羅11:33)!
第三,神的預旨是自由的。“誰曾測度耶和華的心,或作祂的謀士指教祂呢?祂與誰商議,誰將公平的路指示祂,又將知識教訓祂,將通達的道指教祂呢”(賽40:13-14)?神獨自定下預旨,祂的決定不受任何外因的影響。祂可以自由決定是否要預定,預定何事,以及不預定何事。至高無上的、自主的、擁有絕對主權的神理當擁有絕對的自由。
第四,神的預旨是不受任何限制,是無條件的。預旨的執行與否並不取決於任何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的前提條件。神在預定一件事情結局的同時,也定下了完成此事的途徑和方法。神預定祂的選民得救,同時也決定在他們裡面工作,使他們有信心(帖後2:13)。“我的籌算必立定,但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46:10):但倘若神的謀算成就與否要依賴於一個可能會不成立的條件,祂就不敢如此說。然而,神“隨己意行,做萬事”(弗1:11)。
聖經一方面教導神的預旨是永不改變、無法攔阻的,另一方面也清楚地教導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我們的觀念完全以神的話語為基礎,那麼承認前者並不會導致否認後者,即使二者的界限往往難以分清。這種困難常常出現於與神和人都有關的課題中。例如真正的禱告是聖靈的言語,但同時也是人的心聲。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聖靈借人手寫成的,但人並非只是機械地記錄。基督既是神又是人,祂是全知的神,但祂的智慧卻會增長(路2:52);祂是全能的神,但卻“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林後13:4)。祂是生命之主,卻曾經死去。這是何等玄妙的奧秘,但人憑著信心卻可以毫無懷疑地接受。
歷史上常有人指出否認神在萬古之先定下預旨就等於否認神在萬古之先就預知萬事。
“不論神是否預定了一切未來之事,所有承認神存在的人都承認神預先知道萬事。既然神預先知道一切事情,祂要麼贊同,要麼反對,也就是說,祂要麼願意事情如此發生,要麼不願意,而決定一切事情怎樣發生,這就是‘預先定下旨意’”(約拿單&S226;愛德華滋)。
最後,請與我一起作個相反的假設。倘若神的預旨不存在,那麼這世界以及所發生的一切就都是由偶然的機遇和盲目的命運所控制,這樣的話,我們窮乏的心思意念中又怎能有平安、確信和安慰呢?在急難和試煉中我們可以飛往何處去避難呢?根本不可能。這比無神論所帶來的一片漆黑和恐怖悲慘的情形好不了多少。哦,讀者啊,當我們得知萬事都是由無限智慧和良善的神所預定時,應當何等地感恩啊!我們理當為神的預旨獻上何等的讚美和感謝啊!正因為有神的預旨,“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8:28)。我們可以歡呼說:"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羅11:36)!
第三章 神的知識
神是無所不知的。祂深知萬事,包括一切可能發生和實際發生的事情;祂也知道過去、現在和未來的萬事萬物。祂詳細瞭解在天堂、人間和地獄中每個生命所經歷的一切細枝末節。“祂知道暗中所有的”(但2:22)。沒有一件事不被祂注意,沒有一件事能向祂隱瞞,也沒有一件事能被祂遺忘,正如詩人所說:"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詩13:6)。神的知識是完美無缺的,祂從不犯錯、永不改變,也從不疏忽遺漏任何東西。“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希4:13)。是啊,這就是那位"與我們有關係”的神!
“我坐下,我起來,禰都曉得;禰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臥,禰都細察;禰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耶和華啊,我舌頭上的話,禰沒有一句不知道的”(詩139:2-4)。聖經所啟示的神何等奇妙!祂的每個榮耀屬性都當令我們肅然起敬。當我們明白神無所不知後,理當屈身敬拜。然而,我們對祂的神聖完美實在思想得太少了!是否因為每次想起,心中就會忐忑不安呢?
沒有一件事能向神隱瞞——這是多麼嚴峻的事實!“你們……心裡所想的,我都知道”(結11:5)。我們雖然看不見祂,祂卻能看見我們。即使最漆黑的夜晚,最嚴實的窗簾和最幽深的地牢都無法令罪人逃避全知之神的眼目。我們的始祖無法在伊甸園的樹林中隱藏;該隱殺弟,雖無人目睹,但造物主卻親眼見證了這場兇殺案;撒拉在帳棚後面暗自竊笑,卻被耶和華聽見了;亞幹小心翼翼地把偷來的金條埋在地下,神卻使之公諸於世;大衛處心積慮地隱藏惡行也無濟於事,全知之神差遣自己的僕人對他說:“你就是那人!”聖經同時提醒本書的作者和讀者說:"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民32:23)。
若有可能,人必奪去神的全知之能,這恰恰證實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羅8:7)!惡人雖然根據他與生俱來的知識不得不承認神的完美,但仍會本能地恨惡這樣的神。他們巴不得神不會看見、見證他們的罪,不會鑒察他們的心,也不會審判他們的行為,他們力圖將全知的神從思想中趕出去。“他們心裡並不思想我紀念他們一切的惡”(何7:2)。詩篇90:8發出了何等嚴厲的警告,令每個拒絕基督者不禁戰兢:“禰將我們的罪孽擺在禰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禰面光之中。”
然而,信徒卻能因明白神的全知得到莫大的安慰。在困惑中,他能與約伯一樣說道:"但祂知道我所行的事”(伯23:10)。雖然我感覺茫然莫測,朋友們也難以替我解惑,但“祂知道”!在疲倦軟弱時,信徒有把握說:“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103:14)。在懷疑迷惑時,他們一想到無所不知的神,就說:“神啊,求禰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139:23-24)。當我們雖然一心向善、竭誠愛主卻仍無力行善,遭遇痛心的失敗時,面對內心的省察:“你愛我嗎?”,我們可以象彼得一樣回答說:“主啊,禰是無所不知的,禰知道我愛禰”(約21:17)。
明白神的這個屬性,能夠激勵我們禱告。既然神洞察人心,我們就沒有理由擔心義人的祈求會不蒙垂聽,歎息和眼淚會被神忽視。雖然每時每刻都有許許多多的人在為他們各樣的需要祈求,但是無限的神不可能忽視任何一個聖徒的禱告,因為祂可以同時關注成千上萬的人就如關注一人一樣。同樣,禱告的詞不達意,或表達不清內心深處難以言喻的渴望都不可能影響我們禱告的果效。“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賽65:24)。
“我們的主為大,最有能力;祂的智慧無法測度”(詩147:5)。神不僅深知祂的廣大領地中過去發生的一切,也深知整個宇宙現在發生的一切,祂也同樣完全瞭解未來會發生的大小事情。因為未來的一切都完全由神自己決定,所以祂對未來瞭若指掌,就如同祂對過去現今的瞭解一樣。假設有任何事情未經神的直接命令或允許而發生,那麼這事就不受控於神,這樣,神也就不再是至高無上的了。
神對未來的瞭解並非只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與祂的計畫緊密相連的。神親自計畫了一切將成之事,也必親手成就,如同確鑿無誤的聖經所證實的:"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但4:35),又有一處說:“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箴19:21)。因為神的智慧和能力都是無限的,所以祂所定之事必定成就。就如極其聖潔的神不可能說謊一樣,祂也不可能無法完成計畫。
就神的旨意而言,未來之事皆已確定,它們的發生僅是神旨意的實現都是在實現神的旨意。神的預旨從不取決於任何受造之物或其他因素。從來不存在一件只是可能發生的事:"這話是從創世以來知道萬事的主說的”(徒15:18) 。因為神從不改變,在祂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所以祂所預定的必然實現。因此,揭示許多未來之事的《啟示錄》開頭就提到“將必要快成的事”(啟1:1)。
聖經的每個預言是顯示神的全知的例證。舊約聖經中有許多關於以色列歷史的預言,每個細節都在數世紀後完全精確地應驗了。聖經中也有許多關於基督在世生平的預言,也都絲毫不差地按字面應驗了,對此唯一的解釋是那位從起初就知道末了的神啟示了這一切,祂之所以完全知道一切,是因為祂有把握每個預言必然無條件地完全應驗。聖經中還有其他許多關於未來的預言,它們今後同樣也"必然應驗”(路24:44),因為這是由預定它們發生的神所預告的。
然而,我們必須指出神對未來的瞭解和認識本身並不是這些事發生的原因。無論過去將來,沒有一件事情的發生,僅僅是因為神知道。萬事的發生都是出於神的旨意。真正相信聖經的人在季節變遷之前就知道這種變遷會持續到世界的末了(創8:22),但他這知識並不是季節變遷的原因。同樣,神的知識並不因為祂知道事情自然會這樣,或將會這樣發生,而是因為祂規定它們這樣。神早就知道祂的獨生子要被釘十字架,並在祂降世前幾百年就預言了這件事。這是因為在神的旨意中,祂的兒子是在創世之前就已被宰殺的羔羊,因此我們在聖經中讀到祂“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於人”(徒2:23)。
讓我們再來略談一下這個教義的應用。首先,明白神的全知應當令我們驚歎不已!神比最聰明的人還高明萬倍!沒人能知道旦夕禍福,但全知的神對未來一切都瞭若指掌。其次,明白神的全知應當使我們生髮敬畏之心。我們的一切言行思想都逃不過與我們有關係的神:"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祂都鑒察”(箴15:3)。時常默想這點,將多麼有助於我們自我約束啊!我們就不再會魯莽行事,而會與夏甲一樣說:“看顧人的神”(意思是神注視著我)(創16:13)。再次,明白神的全知也應當令基督徒對神充滿敬慕之情。神從起初就對我的一生知曉無遺,祂預見了我每一次的跌倒,每一次的犯罪,以及每一次的倒退離主,然而祂仍決定專心愛我。哦,當我們領悟到這點,將會多麼驚異地俯伏敬拜祂啊!
第四章 神的預知
這個課題曾在歷史上爭論不休,但哪一個聖經真理沒有引起在神學上和教會中的爭執呢?例如基督的神性,祂由童貞女懷孕而生,祂贖罪的死,祂的再來,信徒的稱義、成聖和永生保證,教會的組織、職分和紀律,洗禮和聖餐等等寶貴的真理,在此不再贅述。然而,既然神的忠心僕人們從未因有爭議就停止為真理爭辯,那麼我們為何要閉口不談神的預知這令人困擾的問題呢?只是因為有人會指責我們好紛爭嗎?讓別人去為自己辯護吧,我們的責任是忠實地見證神所賜給我們的亮光。
關於神的預知,有兩件事許多人不明白:一是這詞的意思,二是這詞在聖經中所指的範圍。因為這種情形極其普遍,傳道人和牧師常常容易在這點上顛倒黑白,甚至矇騙信徒。只有一個方法可以防止誤入歧途,就是在真道上建立自己;為此必須勤於以禱告的心研經,並且以謙卑的心來領受神所栽種的道。只有這樣才能抵擋防範那些攻擊我們的人。今天,有些人曲解神的預知這個真理,質疑並否認神拯救罪人的絕對主權。正如高等批評學者否認聖經是神所默示的,進化論者否認神的創造之工,同樣,也有一些假聖經教師曲解神的預知,否認神無條件揀選人得永生的教義。
當我們闡述神的預定這個莊嚴神聖的主題時,當我們說神在萬古之先就揀選了一批人,使他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時,我們的敵人撒但就派了一些人來爭辯說揀選是基於神的預知,在這裡,“預知”是指神預見到某些人的本性比其他人更加柔順,更加願意回應聖靈的感動,神因為知道他們會相信,所以預定他們得救。這種講法根本是錯誤的,它否認了人全然敗壞的真理,認為有些人裡面還有些許良善;它也否認了神自主決定的能力,認為祂所定的預旨受制於被造物裡所有的;它完全顛倒了因果關係,說神因為預見某些罪人會相信基督,才預定他們得救,這與事實完全相反,聖經明確地說神出於祂至高的主權揀選了一些人來領受祂特別的恩惠(徒13:48),並因此決定賜給他們信心。錯誤的神學將神預先知道我們會相信作為揀選我們得救的原因,但事實上,神的揀選是因,我們的相信是果。
在進一步探討這個經常令人產生誤解的主題前,讓我們先來確定詞的含義。“預知”到底是什麼意思呢?許多人馬上會回答說是“預先知道”。且慢,我們不應該倉促下結論,也不可以韋伯斯特字典的解釋為決定性權威,因為問題並不在詞源,而在於聖經是怎樣使用這個詞的。聖靈如何運用這個詞語決定了它的含義和範圍。許多錯誤和混淆的產生都是由於沒有好好運用這條簡單的規則。許多人自以為他們已經明白了聖經中某個詞的意思,而懶於用字詞索引來檢驗其假設的正確性。讓我們進一步來討論這個問題。
例如,“肉體”這個詞,許多人以為其含義顯而易見,查考它在聖經中多處的用法簡直是浪費時間。許多人匆忙下結論說,這個詞與物質的身體意義相同,而不對此加以進一步研究。然而,事實上,聖經中多處使用“肉體”,其含義遠不止指物質層面;只有仔細研究它在聖經中每個出處的上下文,才能對此詞有清楚、全面的認識。又比如“世界”這個詞,聖經的讀者通常會認為它與人類是同一個意思,結果導致錯誤理解許多經文。又如“不朽”這個詞,有人說根本不必研究!這詞顯然是指靈魂的不滅性!我的讀者啊,隨意對神的話語妄作斷言是極其愚昧和錯誤的。如果你花功夫仔細研究每處出現“朽壞”和“不朽”的經文,就會發現這些詞從未用於靈魂,而總是指身體。
同樣,用於上述的“肉體”、“世界”和“不朽”這些詞的解經原則也適用於“知道”和“預知”。我們不應當貿然猜測這兩個詞僅僅指理念上的認知,而要仔細推敲它們在不同經節中的意思。“預知”這個詞在舊約中沒有出現過,但“知道”卻頻頻出現(中文聖經有時翻譯為“認識”或“曉得”)。聖經在講到神“知道”時,常指“蒙恩”,並不只是理念上的認知,更對“知道”的物件帶有一定的情感。“我按你的名認識你”(出33:17)。“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申9:24)。“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耶1:5)。“他們立首領,我卻不認”(何8:4)。“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摩3:2)。在這些經文中,“知道”或“認識”的意思是愛或任命。
同樣,“知道”這詞在新約中也頻頻出現,其含義與舊約一樣。“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太7:23)。“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10:14)。“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8:3)。“主認識誰是祂的人”(提後2:19)。
現在,我們再來看新約中所用的“預知”一詞,它比“知道”用得更為清楚明白。仔細研讀此詞的出處,我們就會發現問題的關鍵在於“預知”在聖經中有沒有被用來僅僅指預先知道未來某事將要發生。事實上,在聖經中“預知”的對象從來不是事件或者行動,而總是人。神說祂“預知”某些人,而不是這些人的行為。我們將引用所有出現過這個詞的經文來論證這點。
這個詞首次出現是在使徒行傳2章23節。我們讀到“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借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仔細研究這節經文的措辭,我們發現使徒並沒有說神預知釘十字架這件事,而是預知被釘十字架的人:“祂(基督)被交與人……”。
此詞的第二個出處是在羅馬書8:29-30。“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注意此處預知的對象,神不是預知事而是預知人。神所預知的不是這些人會交出主權,也不是他們心裡相信,而是他們本身。
“神並沒有棄絕祂預先所知道的百姓”(羅11:2)。這裡再一次非常清楚地說明預知的物件是人,而且只是人。
最後一處經文是在彼得前書1章2節:“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人”。誰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人”呢?前一節經文告訴我們,這是指“分散寄居”,也就是在外散居,分散在各處信主的猶太人。同樣,神在這裡也是預知人,而不是預知他們的行為。
看了這些經文(也是聖經中僅有的經文)之後,請問那些鼓吹神“預知”某些人行為的論調有何聖經根據呢?神難道是因為預知他們將會有“悔改相信”的行為而揀選他們得救嗎?絕對不是!聖經從未提到神預見或預知人悔改或相信。誠然,神在萬古之先就知道某些人會悔改相信,但這並不是聖經所說的祂“預知”的物件。既然在聖經中,“預知”這詞無一例外地指神預知人,那麼就讓我們“常常守著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1:13)吧。
另外,提請大家注意上面所引的前兩段經文(徒2:23;羅8:29-30)清楚明白地教導說神的“預知”並不是之後事件的原因,經文中同時提到的神絕對主權的預旨才是真正的原因。基督是因為(1)神的定旨(2)神的先見(徒2:23)被交於人。神的“定旨”或預旨先於預知,是預知的原因。同樣,羅馬書8:29以“因為”開頭,告訴我們去查看前一節經文的結尾。前一節經文說什麼呢?“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此,神的“預知”全然基於祂的旨意或預旨(參見詩2:7)。
神之所以能預知未來是因為祂預定了一切將成的事,因此,那種說神根據人是否會相信而揀選的說法是違背聖經、倒因為果的。事實上,神因為預先揀選而“預知”,祂揀選的依據或原因完全出於祂自己絕對的主權意志,而絲毫不受任何外因的影響。神自己之所以決定揀選一些人,並非因為祂預見或看見他們所有或所行的有任何可取之處,而只是出於祂自己的美意。至於祂為何挑選這些人,我們不知道,也只能說:“父啊,是的,因為禰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羅馬書8章29節清楚說明神在創世之前,就揀選了一些罪人,預定他們得救(帖後2:13),從此節可以清楚看見:“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神並未預定祂預先知道會“效法”的人,相反地,祂預定那些祂“預知”(即蒙愛和揀選)的人來“效法”祂的兒子。他們效法基督並非是原因,而是神預知和預定的結果。
神從未因為預見罪人會相信而揀選他,其簡單而充分的理由是因為只有當神賜下信心,罪人才會相信;就如只有神賜予人視力,人才能看見一樣。視力是神的恩賜,看見是我使用這恩賜的結果。同樣,信心是神的恩賜(弗2:8-9),而相信是我使用這恩賜的結果。倘若神因為知道某些人到了一定時候就會相信而揀選他們得救的話,那麼相信就是人的功德行為,得救的罪人就可以借此“自誇”,而這顯然是與聖經的教導相抵觸的(弗2:9)。
毫無疑問,神的話語非常清楚地教導說相信並不是有功德的行為。聖經肯定地稱基督徒是一批“蒙恩信主的人”(徒18:27)。如果他們是蒙恩信主,那麼他們信主則絕對無功德可言,這樣的話,他們的相信也就不可能成為神揀選他們的依據或原因。絕無可能!神從不根據任何我們所有的或所行的來決定是否揀選,祂揀選完全是按照自己的美意。再者,我們在羅馬書11章5節讀到“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這裡很清楚地說明揀選本身是由於恩典,也就是無功受祿的恩惠,是我們不配得的。
由此看來,清楚明白聖經關於神的“預知”的概念是極其重要的。錯誤的理解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極其羞辱神的想法。一般人對神的預知的看法是極不恰當的。神不僅知道從起初到末了發生的一切,而且祂從起初就計畫、安排、預定了萬事。萬事皆有因,神的意圖也是祂預知的依據。如果你是個真正的基督徒,這是因為神在創世之前就在基督裡揀選了你(弗1:4),而不是因為祂預見你會相信,只因為祂喜悅揀選你,即使你天生並不信祂。既然如此,讓我們將一切榮耀頌贊都歸給神吧!人毫無理由把任何功勞歸在自己身上。你之所以蒙恩信主(徒18:27),完全是因為神“出於恩典”(羅11:5)揀選了你。
第五章 神的至高權威
路德在寫給伊拉斯墨的一封信中說:“你想像中的神太象人了。”也許伊拉斯墨這位著名學者會討厭這種指責,尤其當這出自于一名礦工兒子之口;然而,這種評價是恰如其分的。在這個世風日下的時代,儘管我們沒有教會領袖的名望,也當如此指責今天大多數的傳道人,以及那些懶得自己查考聖經,盲目接受他人教導的人。現今,談及神的統治管理,最羞辱貶低神的觀念卻正被廣泛地接受。千千萬萬的人對聖經所啟示的神一無所知,甚至連稱是基督徒的人也不例外。
在古時,神不滿地對背道的以色列人說:“你想我恰和你一樣”(詩50:21)。今日祂也必如此譴責背道的基督教界。人想像至高之神是受情感所左右的,並不按原則行事。他們臆想神的全能是無稽之談,撒但正從四面八方破壞神的計畫。他們認為即使神真有計劃或目的的話,也必和人一樣,常要變動。他們公開聲稱神所有的能力都是受限制的,唯恐侵犯了人“自由意志”的堡壘,把人降低為“機器”。他們貶低神的全備救贖為一種“治療方法”,雖然這救贖已真正地為每一個神預備拯救的人贖了罪,但他們卻認為這只是供罪人選擇,醫治靈魂的一個方法而已。他們將聖靈不可抗拒的工作降格為讓人接受福音的邀請,而人可以隨心所欲地決定是否接受。
將這樣一位二十世紀的“神”說成是聖經中至高無上的主宰,就好象把閃爍搖曳的燭光當成正午太陽耀眼的光芒一樣荒謬。現今,在眾多講壇上所談論的,在主日學中普遍教導的,在當代眾多屬靈刊物中所描述的,在大多數所謂的聖經研討會上所傳講的神,不過是人的虛構想像,出於柔儒自憐之人的杜撰。基督教外的異教徒用木頭和石頭造“神”,而數以萬計在基督教內的異教徒則從他們屬肉體的思想中造神。事實上,他們只能算是無神論者,因為神要麼至高無上,要麼就根本不存在,別無其他可能。倘若“神”的旨意會遭到抗拒,他的計畫會受到挫敗,他的意圖會一無所成,那麼他根本就不配叫做神,不配受敬拜,只配遭人藐視罷了。
又真又活的神擁有至高的權威,作為全能的造物主,即使是最有能力的被造物,也與祂存在著天淵之別。神是窯匠,被造之物只是祂手中的泥,神憑自己喜悅,要麼把他們塑造成貴重的器皿,要麼把他們摔成碎片(詩2:9)。即使天上萬軍和地上萬民聯合起來反抗祂,祂也絲毫不會感到不安;眾人的反抗就如地中海的浪濤拍打在巍然屹立的岩石上一樣,徒勞無功。被造物想要影響至高之神的努力是何等地軟弱無用啊!聖經告訴我們說當外邦人與背道的以色列想聯合起來公然敵擋耶和華和基督時,“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詩2:4)。
聖經多處清楚明確地肯定說神所擁有的至高權威是絕對的和普遍的。“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禰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禰的;國度也是禰的,並且禰為至高,為萬有之首……禰也治理萬物”(代上29:11,12)。——請注意,神是現在“治理”,而不是“將在千禧年國時治理”。“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啊,禰不是天上的神嗎?禰不是萬邦萬國的主宰嗎?在禰手中有大能大力,無人能(甚至撒但自己也不能)抵擋禰”(代下20:6)。在神面前,總統、教皇和皇帝都微如蚱蜢。
“只是祂心志已定,誰能使祂轉意呢?祂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伯23:13)。我的讀者啊,真的,聖經中的神絕不是幻想中的君王,也不是臆想出來的領主,而真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我知道,禰萬事都能做;禰的旨意不能攔阻”(伯42:2),或象有的譯本譯作:“禰的計畫無法挫敗”。祂所計畫的都必做成,祂所預定的都必成就。“然而,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115:3)。為什麼呢?因為“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箴言21:30)。
聖經生動地描述了神對祂手中一切的工作都擁有至高的權威。無生命的事物和無理性的生物都遵創造者的命令而行。按著神所喜悅的,紅海分開,水流聳立成牆(出14);地張開口,活活吞下犯罪的叛黨(民16);神一發令,太陽就停止不動(書10);還有一次日影在亞哈斯的日晷上後退了十度(賽38:8)。神為了顯示祂的至高權威,祂派烏鴉給以利亞送食物(王上17);使鐵塊浮上水面(王下6:5);使但以理被拋入獅子坑中時,獅子變得溫順(但6);使火不燒傷那三位被丟入火窯中的希伯來人(但3)。因此,“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135:6)。
神的至高權威也彰顯在祂完全掌管人的意願上。請仔細思想出埃及記34章24節。神要求以色列所有的男丁一年三次離家上耶路撒冷去。以色列人四周都是充滿敵意的民族,他們因為以色列人奪其土地而心懷仇恨。到底是什麼使迦南人不抓住這以色列男人都不在家的良機,殺戮其妻兒、侵佔其田地呢?如果全能者之手不能掌管惡人的意志,祂又怎能事先就應許必沒有人會“貪慕”他們的地土呢?啊,“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21:1)。
然而,有人會提出異議說,我們不是屢次在聖經中讀到人公然地反抗神,拒絕執行祂的旨意,違背祂的誡命,無視祂的警告,閉耳不聽祂一切的勸勉嗎?誠然如此,但難道這就否定了我們前面所說的一切嗎?如果是的話,聖經顯然自相矛盾,而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實上,提出異議者所講的只是指人的惡行違背了神啟示給人的話語,但我們前面所說的是神自己所定的計畫。祂給我們行事為人的規範無人能完全遵行,但祂在萬古之先所定的旨意卻連微枝末節都必會完全實現。
新約聖經同樣清楚明白地肯定了神的至高權威是絕對的和普遍的。聖經告訴我們神“隨己意行,做萬事”(弗1:11)——“做”的希臘原文的意思是“有效地做”,因此我們讀到“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羅11:36)!有人會誇口說自己是自由的,擁有自己的意志,可以隨心所欲地自由行事,但聖經對那些誇口“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作買賣得利”的人說:“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雅4:13,15)!
這教義使我們的心大得安息。我們的生命並不是盲目的命運和偶然的機遇的產物。我們人生的每個細節,神早在萬古之先就定好了,並且現在這位統管萬有的永生之神正在親自下令執行。未經祂的許可,無人能動我們一根頭髮。“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16:9)。真正的基督徒可以從中得到多麼大的確信、力量和安慰啊!“我終身的事在禰手中”(詩31:15),因此,讓我們“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祂”(詩37:7)吧。
第六章 神的主權
我們可以將神的主權定義為祂對其至高權威(見前一章)的使用。祂是至高之神,天地之主,遠無窮盡地高高淩駕於最高等的受造物之上。神不受任何控制,不受任何影響,完全自主自立;神隨心所欲地行事,且只做祂想做的,也總是做祂想做的。神從未受挫,也從不受阻,正如祂自己所聲明的:“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46:10)。“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但4:35)。神的主權意味著祂無論在名分上還是在實際上都是神,祂坐在統管宇宙的寶座上,指引萬事,“照祂的旨意”(弗1:11)行萬事。
已故的司布真在闡述馬太福音20章15節的講章中說得真對:
“再沒有比神的主權這個屬性更讓神的兒女大得安慰的了;他們在最糟糕的逆境和最嚴峻的試煉中都堅信神出於祂的主權定下了這一切的苦難,也出於祂的主權否決了他們的私意,亦必會出於祂的主權使他們全然成聖。沒有比這教義更值得神的兒女為之竭力爭辯的了——他們的主統管萬有;神是君王,主宰祂手中一切的工作;神身居寶座,而且完全有權坐此寶座。無限的耶和華神擁有絕對的主權,此教義偉大絕倫、確鑿無疑,然而,卻沒有什麼比這個教義更令世人恨惡,沒有什麼比這個真理更遭人嘲弄的了。人最不願意神坐在寶座上,他們寧可神在工作室中美化世界、創造星辰;或在救濟院裡發放賑濟,施與恩惠;或支撐大地、托住天柱;或點亮天燈,掌管波濤洶湧的海洋。一旦神登上寶座,被造物就開始咬牙切齒。然而,我們所傳揚的正是這位坐在寶座上統管萬有的神,祂有權對祂所擁有的一切任意而行,對所造之物隨意安排,並不用徵求他們的意見。正因為我們傳揚這樣一位神,人們咒駡不滿,閉耳不聞,因為他們不喜歡坐在寶座上統管萬有的神,但這樣的神正是我們喜愛傳揚的,也是我們所信靠的。”
“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135:6)。讀者啊,這就是聖經所啟示的至尊之君,祂威嚴無比,能力無限,不受任何外因影響。然而,在我們所處的時代,似乎連最“正統”的基督徒都害怕承認神這些恰如其分的屬性。他們說堅持強調神的主權就意味著否定人的責任;但事實上,人的責任是以神的主權為基礎的,也是神的主權的產物。
“然而,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115:3)。神按自己看為最合適的,主權地選擇將每個被造物置於其指定之處。祂創造了天使:使一些有墮落的可能,另一些則永不改變(即永不會墮落)(提前5:21),且讓基督做他們的頭(西2:10)。我們注意到犯罪的和不犯罪的天使均是神所創造的(彼後2:5),神雖然預見到他們會墮落,卻仍舊給了他們可變的本性,使其有墮落的可能,並容忍他們墮落,儘管並不是神讓他們犯罪的。
同樣,神也主權地將亞當置於伊甸園內,使其有墮落的可能。倘若神願意,祂可以讓亞當永不改變,就如那些永不墮落的天使的地位一樣穩固,也如在基督裡的聖徒的地位一樣穩定不變。然而恰恰相反,神選擇將亞當置於伊甸園中,賦予他被造物的責任,並以此為準繩,亞當墮落與否完全取決於他是否負起責任,順服造物主。他要根據造物主頒佈的律法向神負責。他被置於最有利的條件下受試驗,看他能否在萬物盡皆美善時承擔起這責任。
神並非因為祂應該讓亞當成為有墮落可能、自負責任的被造物,才這樣做。不,只是因為是神如此做,所以合適。神並非由於應該讓受造之物存在才創造他們,好象他有任何創造的義務似的。事實上,只因為神如此創造了,所以恰當。神有絕對的主權,祂的旨意至高無上。神不受任何“應該”的約束,祂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凡祂所做的盡都合適。那些質疑神的主權的叛逆者有禍了:“禍哉,那與造他的主爭論的,他不過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塊瓦片。泥土豈可對摶弄他的說,你作什麼呢”(賽45:9)?
[同樣地,主耶和華也出於祂的主權,讓以色列人有墮落的可能,出埃及記19、20和24章充分明白地證實了這點。神將以色列人放在行為之約下,並賜給他們一些律法,全民族能否蒙福決定于他們是否遵行這些典章。但以色列卻是硬著頸項、心未受割禮之民。他們背叛耶和華,離棄祂的律法,轉向假神,背逆叛道。結果,神的審判臨到他們,他們被交於敵人之手,分散到世界各地,直至今日仍因神的不悅而承受重壓。]
神行使其至高的主權,讓撒但和他的天使、亞當、以色列人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神的主權絲毫沒有剝奪受造之物應盡的責任。神正是通過行使主權,讓他們有墮落的可能,並負起,按祂認為適當的責任。神通過這樣行使主權,顯明自己是掌管萬有的神。因此,神的主權和受造物的責任彼此完全協調一致。許多人愚蠢地認為不可能知道神的主權終於何處,受造物的責任又始於何處。其實,受造之物的責任開始於造物主的預定,界定其範圍。至於神的主權,它從無界限,也永無“終止”。
讓我們進一步證明受造物的責任是以神的主權為基礎的。聖經記載了許多事情,只因為是神所命令的,就算是對的。倘若神未曾命令,就算是錯的!亞當有何權利“吃”伊甸園中的果子呢?要不是神許可,他就是賊了!要不是神授權,以色列人有何權利向埃及人“借”首飾和衣裳呢?(出3:22)要不是神命令,以色列人有何權利宰殺那麼多羊羔為祭物呢?要不是神吩咐,以色列人有何權利趕盡殺絕一切迦南人呢?要不是神規定,丈夫有何權利要求妻子順服呢?類似的例子還有許多。由此可見,人的責任是以神的主權為基礎的。
另有一例說明神如何行使祂絕對的主權。神將祂的選民放在與亞當和以色列不同的地位上。祂選民的地位是無條件的,絕無墮落的可能。在永約中,耶穌被指定為他們之首,為他們承擔責任,成就完美無缺、無懈可擊的永遠的義。神讓基督有繼續持守公義或墮落的可能,祂“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基督雖然與眾人一樣都在律法之下,但卻與他們有天壤之別:眾人都失敗了,不能守全律法,而唯獨基督沒有失敗,也不可能失敗。那麼,是誰將基督置於有條件的地位上的呢?是三位一體的神。神出於主權的旨意指派祂,出於主權的愛差遣祂,出於主權的權柄分派祂做神的工。
神給中保基督定了些條件。祂要有罪身的形狀(羅8:3);祂要將律法顯為大並使之受尊重;祂要在木頭上親身擔當神所有子民的一切罪;祂要替他們完全贖罪;祂要忍受神傾瀉的忿怒;祂要死去且被埋葬;神應許祂在完成這些條件之後可以得獎賞(以賽亞書53:10-12)。祂將要在眾弟兄中做頭生的;祂將擁有一群子民分享祂的榮耀。因為基督滿足了這些條件,祂的名永當稱頌!為此,父神鄭重地起誓保證,祂必保守並祝福一切由基督——祂降世為人的兒子——做中保的人,曆世歷代直到永永遠遠。因為基督代替了他們的位置,所以他們如今可以分享祂的福份:基督的義是他們的,基督在神前的地位是他們的,基督的生命也是他們的。他們不必滿足任何條件,不必履行任何義務來獲取這些永遠的福份。“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10:14)。
綜上所述,神通過對待受造物的不同方式,清清楚楚地將祂的主權公諸於眾。祂將部分天使、亞當、以色列人放在有條件的、有可能墮落的地位上,他們能否繼續蒙福取決於他們對神是否順服忠實。然而,與此截然相反,神與“這小群”(路12:32)立約,在祂的計畫中和祂的兒子裡,他們的地位是無條件、不改變的,絕無墮落的可能,他們蒙福是基於基督為他們所做的:“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祂的人”(提後2:19)。神的選民所站立的根基堅固完整,不需加添,也不可減少(傳3:14)。神在此至高輝煌地彰顯出祂絕對的主權,祂確實“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9:18)。
第七章 神的不變性
人們對神的許多完美屬性,都未加以充分思想,不變性是其中之一,這也是神超越一切被造物的屬性之一。神永永遠遠始終如一:祂的本體、屬性及其決定都不會因任何原因而改變,神因此也被比作磐石(申32:4等處);儘管四圍的汪洋大海翻騰不息,它卻屹立不動;同樣地,儘管一切受造之物都註定會改變,神卻永不改變。因為神是無始無終的,所以祂永遠不會改變,祂永永遠遠是“眾光之父……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
第一,神的本質永不改變。神的本性和本體都是無限的,因此不會變化。過去從沒有一個時刻祂不曾存在,今後也不會有個時刻祂不再存在。神從不會進化、成長或改進。祂今天這樣,過去也這樣,將來還是這樣。祂自己如此絕對肯定地說:“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3:6)。祂不能變得更好,因為祂已經完美;又因祂已經完美,也就不可能變壞。祂由於完全不受外因的影響,也就不可能有任何的改進或退化。祂永遠如一。惟獨祂能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祂絲毫不受時光流逝的影響,在永恆的時間裡,皺紋永不會爬上祂的額頭,因此祂的能力永不衰敗,祂的榮耀永不衰殘。
第二,神的屬性永不改變。在創世之前,神一切的屬性如何,現在也完全一樣,而且永遠如此。事實上,神也必須如此,因為祂的屬性是祂完美的寫照,是祂本體的本質特性。祂的每一個屬性上都寫著“一直如此”。祂的能力永不衰敗,祂的智慧永不降低,祂的聖潔永不玷污。就如神永遠存在一樣,神的屬性也永不改變。祂的誠實永不改變,因為祂的話語“安定在天”(詩119:89);祂的愛永恆不變:“我以永遠的愛愛你”(耶31:3),而且“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祂的憐憫慈愛永不止息,因為它是“永遠”的(詩100:5)。
第三,神的籌算永不改變。祂的旨意從不更改。也許有人會根據下文提出異議:“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創6:6)。首先,我們要問聖經會自相矛盾嗎?絕無可能。民數記23:19明確地說:“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撒母耳記上15:29也說:“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祂迥非世人,決不後悔”。其實,解釋很簡單。當神談及自己時,常常使用我們能夠理解的詞句,例如祂將自己形容得似乎有肢體一樣,如有眼、耳、手等等。另外,祂說自己“睡醒”(詩78:16),“從早起來”(耶7:13),然而事實上,神既不打盹,也不睡覺(詩121:4)。同樣,當神決定改變處理人的方式時,祂稱這種方式的改變為“後悔”。
神的旨意的確永不改變。“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事實上,也必然如此,因為“祂心志已定,誰能使祂轉意呢?祂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伯23:13)。我們舉目四望,均是鬥轉星移、滄海桑田,讓永無改變的神與你同在吧!神的計畫永不變更。人之所以轉變想法、改換計畫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是無法預見一切,二是無力實施其計畫。但神既然全知全能,自然不必修改祂的預旨。是的,“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祂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33:11),因此我們讀到:“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希6:17)。
由神的不變性可見,最高級的受造之物與造物主之間的天壤之別。可變性與是否被造緊密相關。如果受造物天生就不會改變,那麼他就不可能是被造物,而是神。我們由於從無而生,也就自然傾向於歸於無有,唯有靠神的旨意和祂持守的力量,我們才不致消亡,無人可以靠自己持守片刻。我們的一呼一吸都完全依賴造物主,因此,我們與詩人一樣樂意承認說:是禰“使我們的性命存活”(詩66:9)。我們若意識到這點,就理當在神面前因認識到自己一無所有而謙卑俯伏,“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
我們作為已墮落的受造之物,不僅會變化,而且我們裡面的一切都與神作對,因此聖經說我們是偏離正軌的“流蕩的星”(猶13),而惡人“好象翻騰的海,不得平靜”(賽57:20)。人處在犯罪墮落的境地中,是不穩定的,雅各指著流便的話也完全適用于亞當所有的後裔——“滾沸如水”(創49:4)。因此,聽從“休要倚靠世人”(賽2:22)的訓誨,不僅是虔敬的標誌,更是智慧的表現。我們不能倚靠任何人。“你們不要倚靠君王,不要倚靠世人,他一點不能幫助”(詩146:3)。我若違背神,則活該被同伴欺騙,因他們失望。今天愛你的人明天可能會恨你,那些呼喊“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的群眾很快地改變了陣營,轉而呼叫“除掉祂,把祂釘十字架”。
神的不變性這教義也帶給人確實的安慰。人性不可信賴,但神卻可以!無論我自己如何地不穩定,朋友們如何地易變,神卻永不改變。如果神與我們一樣易變,如果祂今天想這樣做,明天又想那樣做,如果祂反復無常,那麼誰會信賴祂呢?然而,神永遠如一,願一切讚美歸於祂榮耀的名!祂的目的恒一,旨意堅定,話語真確。祂是磐石,當急流卷走周圍的一切時,我們可以在祂那兒歇腳。因為神的屬性永不改變,所以祂保證能實現祂的應許:“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賽54:10)。
這教義也激勵我們禱告。“倘若神象變色龍一樣,隨時會改變顏色,那麼向這樣的神禱告,能有什麼安慰呢?誰會向這世界上一個易變的君王提出請求呢?他如此易變,可以今天同意,明天又否決”(司提反.查洛克,1670)。有人會問,神既然已經定下了一切旨意,向祂禱告又有何用呢?我們回答說:“因為禱告是祂的要求。”神難道應許了我們什麼不求而獲的祝福嗎?“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約一5:14)。神為了祂兒女的益處定下了萬事。要求任何違背祂旨意的事都不是禱告,而是卑鄙的叛逆。
這教義也使惡人懼怕。他們公然地反抗神,違背神的律法,從不關注祂的榮耀,過著似乎神不存在的生活,他們不要以為在末日呼求神施憐憫時,神就會改變旨意,收回話語,撤回嚴厲的警告。絕無可能!祂宣告說:“因此,我也要以忿怒行事,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他們雖向我耳中大聲呼求,我還是不聽”(結8:18)。神決不會違背本性來滿足他們的欲望。神是聖潔的,且恒久如一地聖潔,因此神不但恨惡罪,而且永遠恨惡,所以在罪中死了的人(譯者注:即生前未悔改歸主的人)都要永永遠遠地受懲罰。
“神的不變性,就如將以色列人和埃及軍隊隔開的雲柱一樣,既有其光明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面。它確保神兌現祂的警告,實現祂的應許,擊碎罪人的美夢妄想,他們自以為神對軟弱犯錯的受造物會慈悲寬容,刑罰會比我們根據聖經的宣稱所預期的要輕很多。我們反對這種具有欺騙性的自以為是的異想天開,而堅持嚴肅的真理,即神的誠實與定旨、信實與正義永不改變”(約翰.迪克,1850)。
第八章 神的聖潔
“主啊,誰敢不敬畏禰,不將榮耀歸與禰的名呢?因為獨有禰是聖的”(啟15:4)。唯獨神的聖潔無所依賴,無限無度,永不改變。在聖經中,神常被稱作“聖者”,因為祂裡面蘊含著一切美德。祂全然純潔,無瑕無疵,甚至絲毫沒有罪的痕跡。“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一1:5)。聖潔是神本性的卓越所在:偉大之神“至聖至榮”(出15:11),因此我們讀到“禰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哈1:13)。正如神的大能與受造物天生的軟弱,神的智慧與人知識的局限和錯謬形成鮮明對比一樣,祂的聖潔也與一切道德污點和玷污完全對立。在古時,神就指定要以色列歌唱的人“頌贊祂聖潔的妝飾”(代下20:21)。“神以能力為雙手與膀臂,以全知為眼睛,以憐憫為心腸,以永恆為年歲,而以聖潔為妝飾”(司提反.查洛克)。在那些從罪惡權勢中釋放出來的人看來,神因聖潔顯得尤其可愛。
“聖經特別強調神的聖潔這個完美屬性:聖經稱神為全能者,但更經常稱祂為‘聖者’,而且聖經在描寫神的尊貴時,提到祂的聖潔遠超過祂的其它任何屬性,也最經常用聖潔來修飾祂的名。聖經從未出現‘祂全能的名’或‘祂智慧的名’,有時會出現祂“偉大的名”,但最經常出現的是祂的‘聖名’,這是神至高尊榮的稱號;顯示出其名字無比威嚴、令人敬畏”(司提反.查洛克)。
獨有神聖潔的完美在天上的寶座前被莊嚴頌揚,撒拉弗叫道:“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賽6:3)。神親自挑選出這個完美屬性,說“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詩89:35)。因為聖潔比其它一切都更能代表神自己,所以祂憑此起誓,詩人因此也勉勵我們說:“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要歌頌祂,稱讚祂可紀念的聖名”(詩30:4)。“聖潔可謂是神極其卓越超凡的屬性,它貫穿于其餘的屬性,並賦予其光澤榮美。它是神一切屬性的基石”(約翰.何沃,1670)。因此我們讀到“主的榮美”(詩27:4),這榮美不是指別的,正是指神“聖潔的榮美”(詩110:3) 。
“因為神的聖潔超乎其他完美屬性之上,所以它也是眾屬性的榮耀:正如它是神的榮耀,所以它也是神一切完美屬性的榮耀。正如神的能力是祂所有屬性的力量,所以神的聖潔也使這一切屬性顯出榮美;正如一切屬性需要能力的扶持而不至軟弱,所以它們也需要用聖潔來裝扮而不至於失去美感。若聖潔被玷污了,其他屬性則不再有尊榮。正如太陽在失去光亮的那一刻,也同時失去了熱度、力量和滋生萬物的能力。就如真誠是基督徒身上每個恩典的光彩一樣,純潔也是神每個屬性的光輝。神的正義是聖潔的正義,祂的智慧是聖潔的智慧,祂大能的膀臂是‘聖臂’(詩98:1),祂的真理和應許是‘聖言’(詩105:42),包含並表明祂一切屬性的名也被稱作‘聖名’(詩103:1)。”(司提反.查洛克)。
神的聖潔體現在祂的作為中。“耶和華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祂一切所做的,都是聖潔 ”(詩145:17)。祂所做的一切都卓越超群。聖潔是祂一切行為的準則。起初祂宣佈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創1:31),倘若有絲毫欠完美欠聖潔之處,祂就無法如此宣稱。祂所造的人原本是“正直的”(傳7:29),有造物主的形象和樣式。墮落的天使在被造時是聖潔的,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他們“不守本位”(猶6),聖經論到撒但說“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結28:15)。
神的聖潔體現在祂的律法中。神的律法禁止罪及其一切的變化形式,包括最細微和最昭彰的罪,包括內心的動機和身體的污穢,也包括隱秘的欲望和公然的惡行。因此,我們讀到:“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的確,“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詩19:8-9)。
神的聖潔體現在十字架上。贖罪祭奇妙而又莊嚴地揭示神的無限聖潔和對罪的無比恨惡。神對罪必定是恨惡至極,因為祂給予罪一切應得的懲罰,甚至到了極處,將一切的罪都毫不留情地算在祂兒子身上。
“無論神對罪惡世界過往將來一切的審判,罪人良心的掙扎煎熬,對叛逆魔鬼永不改變的判決,還是被咒詛的受造物的呻吟歎息,都不如神宣洩在祂兒子身上的忿怒那樣清楚地顯明祂對罪的恨惡。神的聖潔在我們救主臨死前那呻吟慘澹的面容裡最美妙可愛地顯明出來。基督自己也在詩篇22篇中承認這點。祂說當神向祂隱去笑容,將利刀紮入祂心中,迫使祂撕心裂肺地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時,祂仍會讚美神聖潔的完美:‘禰是聖潔的’(詩22:3)。”(司提反.查洛克)。
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祂痛恨一切的罪。祂喜愛一切符合祂律法之事,恨惡一切違背祂律法之事。聖經清楚地說:“乖僻人為耶和華所憎惡”(箴3:32),又說:“惡謀為耶和華所憎惡”(箴15:26)。因此,神必要懲罰罪。有罪就有神的懲罰,就如神恨惡罪一樣天經地義。神時常赦免罪人,但從不放過罪惡,神赦免罪人只是因為有救主為他承受了懲罰,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9:22),因此我們讀到“耶和華……向祂的敵人施報,向祂的仇敵懷怒”(鴻1:2)。只因一件罪,神將我們的始祖趕出伊甸園(創3);只因一件罪,含的兒子迦南的所有後裔遭咒詛直至今日(創9:21);只因一件罪,摩西不得進入迦南地(民20:10-13);以利沙的僕人被神擊打,染上大麻瘋(王下5);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從活人之地被剪除(徒5:1-11)。
在這裡我們也可以看見聖經出於神默示的證據。未重生的人並不真正相信神是聖潔的。他們對神的屬性的理解極為片面,他們天真地希望神的憐憫比其它屬性更為重要。“你想我恰和你一樣”(詩50:21)是神對他們的譴責。他們從自己邪惡的內心臆想出一個“神”來,從而繼續行在不可救藥的愚昧之路上。聖經中神聖潔的本性和品質清楚說明其超自然的源頭。真神是純潔無瑕的,而古今中外各國眾“神”的品性卻恰恰相反。亞當墮落的後代絕不可能想像出這樣一位對一切罪惡都深惡痛絕的神,其聖潔程度之高簡直無法以言語表達!將無限聖潔和永不改變的聖潔之神擺在人面前,人的反應最能顯明其內心的極度敗壞和他對永生神的極度敵視。人對罪的觀念事實上僅限於世人通常所說的“罪行”,若沒有這麼嚴重,人都會為之辯解,並稱罪為“缺點”、“錯誤”、“軟弱”等等。人即使承認有罪,也會找出種種藉口或理由來為自己辯護。
絕大多數自稱是基督徒的人所“喜愛”的“神”看上去很象一位縱容的老者,他自己雖不喜愛愚昧,但卻寬容地向年輕人不檢點的過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然而聖經說:“凡作孽的,都是禰所恨惡的”(詩5:5),又說:“神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詩7:11)。但人們拒絕相信這樣的神,當神對罪的恨惡如實地呈現在他們眼前時,他們便恨得咬牙切齒。不,罪人絕不可能設想出一位聖潔的神,就如他不可能創造出地獄的火湖讓自己永永遠遠受折磨一樣。
因為神是聖潔的,受造物絕不可能憑自己的行為蒙神悅納。墮落的人要想憑行為讓無限聖潔之神滿意,其難度超過人自己來創造世界。黑暗豈能與光明同居呢?純潔無瑕的神豈能喜悅“污穢的衣服”呢?(賽64:6)。罪人所能做的最好的事也是被罪玷污的,壞樹不可能結出好果子。神若稱不潔不義的為聖潔公義,那麼祂就背乎了自己,玷污了自己的完美;至微至小的污點都與神至聖至潔的本性相背。但頌贊歸於主名,神的聖潔所要求的,祂已賜下恩典,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供應了。每個可憐的罪人只要逃向主耶穌那避難所,就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在愛子裡被接納”(弗1:6)。哈利路亞!
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我們當極為恭敬地親近祂。“祂在聖者的會中,是大有威嚴的神,比一切在祂四圍的更可畏懼”(詩89:7),因此,“你們當尊崇耶和華我們的神,在祂腳凳前下拜。祂本為聖”(詩99:5)!是啊,“在祂腳凳前”,用最謙卑的姿勢俯伏在祂面前。當摩西靠近燃燒的荊棘時,神吩咐說:“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出3:5)。神要我們“存畏懼”之心事奉祂(詩2:11)。祂對以色列的要求是“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利10:3)。我們越因祂的無瑕無疵的聖潔心存敬畏,我們親近祂時就越蒙悅納。
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我們應當渴望象祂一樣聖潔。神命令我們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祂並沒有命令我們如祂一樣全能全知,但要求我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聖潔(彼前1:15)。
“追求聖潔是榮耀神最主要的途徑,我們用高聲的頌贊,優美的詞藻,雄辯的表達和華麗的敬拜儀式來榮耀神,都比不上渴慕以毫無玷污的生命與祂相交,用象祂一樣聖潔的生命為祂而活更能使神得榮耀”(司提反.查洛克)。
因此,既然獨有神是聖潔的源頭和泉源,那麼就讓我們熱切地向祂尋求聖潔;讓我們日日祈求祂“使我們全然成聖……我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貼前5:23)。
第九章 神的能力
除非我們認識到神既全能又全智,否則就無法對祂有正確的觀念。倘若祂不能隨其旨意而行,順其所好而為,祂就不能被稱為神。正如神能自行決定祂看為好的事,祂也一樣有能力執行祂所定的旨意。
“神的大能使祂有能力和力量來實現一切祂所喜悅的,祂無限的智慧所指示的,和祂無限純潔的旨意所決定的……正如聖潔是神一切屬性的裝飾,能力則賦予神本性的完美以生機與活力。如果神無力實行,那麼祂在創世之前所定的旨意只是空談;如果神無力相助,祂的憐憫不過是軟弱的同情,祂的應許不過是空頭支票,祂的警告也不過是嚇唬人的稻草人罷了。神的能力如同神本身一樣:無限無量,無始無終,深不可測,沒有任何受造物能夠約束、限制或挫敗神的能力”(司提反.查洛克)。
“神說了一次,我聽見兩次,就是能力都屬乎神”(詩62:11) 。“神說了一次”:這足夠了!天地都要廢去,神的話語卻永遠長存(太5:18)。“神說了一次”:這與祂的神聖威榮何等相稱!我們這些可憐的人常常說話,卻無人聽見,但祂只說了一次,其威力便響徹群山。“耶和華也在天上打雷;至高者發出聲音便有冰雹火炭。祂射出箭來,使仇敵四散;多多發出閃電,使他們擾亂。耶和華啊,禰的斥責一發,禰鼻孔的氣一出,海底就出現,大地的根基也顯露”(詩18:13-15)。
“神說了一次”:看哪,祂不變的權柄。“在天空誰能比耶和華呢?神的眾子中,誰能象耶和華呢?”(詩89:6)。“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禰做什麼呢?”(但4:35)。當神道成肉身,住在人間時,這點更顯明於世。祂對長大麻瘋的說:“我肯,你潔淨了吧。”那人的大麻瘋立刻就潔淨了”(太8:3)。祂對在墳墓中已躺了四天的人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約11:43-44)。祂只一句話,狂風巨浪便驟然止息(太8:26)。就是一大群鬼都無法違抗祂充滿權威的命令(可5:1-20)。
“能力屬乎耶和華”,且僅僅屬於祂。除非神授權,全宇宙中沒有任何一個受造物能有一丁點兒能力。然而,神的能力卻無需從外界獲取,也無需任何外在權威的認可,本來就屬於祂自己。
“神的能力如祂本身一樣自主存在,自我維持。連最有能力的人也不可能加添給全能之神絲毫的能力。神不需任何東西支撐祂的寶座,祂也不用倚靠扶手,無需侍臣來管理祂的宮廷,也不用從受造物借取榮光。祂自己就是一切能力的終極源頭和創造者”(司布真)。
宇宙萬物不僅見證神的大能,也見證祂絲毫不依賴於任何受造之物。請聽神自己發出的挑戰:“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那裡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伯38:4-6)。在神面前,人的驕傲是何等地全然歸於塵土啊!
“權能也被用作神的名稱。‘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可14:62),即在神的右邊。神與權能如此密不可分,以致可以互換名稱。正如神的本質無限廣大,無法為空間所局限;其本質無始無終,無法以時間來度量;同樣祂的本質也能力無窮,其作為毫不受限。”(司提反.查洛克)
“看哪,這不過是神工作的些微,我們所聽於祂的,是何等細微的聲音,祂大能的雷聲誰能明透呢?”(伯26:14)。誰能數盡祂一切彰顯能力的作為呢?我們尚且遠遠無法測度祂在可見的受造物中彰顯的能力,更何況構想神的全能本身呢?神本性所擁有的能力遠遠超過在祂的作為中所彰顯出來的,實在無法測度。
我們在神的創造、護理和救贖中看到了祂“部分的工作”,但這僅僅是祂能力的“些微”而已。《哈巴谷書》3章4節對此點的描述很值得注意:“在其中藏著祂的能力。”很難想像對神的能力有比此章更加氣勢磅礴的形象化描述了,這節經文更是全章中最精彩絕倫的佳句。先知(在異象中)看見全能之神使山嶺崩裂翻轉,人似乎會因此認為這充分顯示了神令人驚歎的巨大能力。但這句經文卻說,祂“藏著”而不是顯示其能力。這是什麼意思呢?這是說神的能力如此深不可測,廣大無邊,無法制約,以致於祂在自然界產生的可怕震撼中所彰顯的能力遠不及祂隱藏的無限權能。
將以下的經文串在一起實在美妙無比:祂“步行在海浪之上”(伯9:8),這表明神的能力無法制約;“祂周遊穹蒼”(伯22:14),這告訴我們神的所在是何等廣大無邊;祂“借著風的翅膀而行”(詩104:3),這顯明祂行動出奇地迅速。最後這句最令人驚歎,不是說神“飛”或“跑”,而是“行”,而且還是在“風的翅膀”上——自然界中最強勁的力量,它狂暴肆虐,以難以想像的速度席捲一切,但卻能伏在神的腳下,完全在其控制之下!
現在讓我們來思想神在創造之中的能力。“天屬禰,地也屬禰。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為禰所建立。南北為禰所創造”(詩89:11,12)。人必須先有工具和材料才能開始工作,但神在開始工作時,卻什麼都不需要,單憑祂的話語就從無創造出萬有。人有限的思維根本無法明白這點。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太古物質聽到了祂的聲音。“神說,要有……就有了……”(創1),因此我們應當歡呼說:“禰有大能的膀臂;禰的手有力,禰的右手也高舉”(詩89:13)。
“當我們仰望午夜星空,注目鬥轉星移,凡有理念的人誰不會問:‘星座的神奇軌道是由什麼做成的呢?’答案令人驚訝,它們不是由任何物質做成,而是從無而生。大自然的壯觀構造都是從無而生。主宰萬有的建築師使用了什麼工具來精雕細琢其精妙之處,又刻意美化使之渾然一體呢?整個宇宙是怎樣完美和諧又壯麗輝煌地融為一體的呢?神僅僅用一個命令便大功告成。神說,要如此如此,沒有再做別的,一個壯觀的創造奇觀便驟然出現,集諸多華美於一身,現無盡完美於一體,在歡呼雀躍的撒拉弗中間,高聲讚美偉大的造物主:‘諸天借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借祂口中的氣而成’(詩33:6)”(詹姆斯.哈弗,1789)。
讓我們再來思想神在維持萬有中的能力。沒有任何受造物擁有自我維持的能力。“蒲草沒有泥豈能發長?蘆荻沒有水豈能生髮?”(伯8:11)。沒有植物作為食物,人和動物都會滅絕;如果沒有雨露滋潤大地,植物都會枯稿,因此,神被稱為“人民和牲畜”的救護者(詩36:6),祂“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另外,每個胎兒也都顯明了神無比奇妙的能力!胎兒居然能在母體那麼狹小骯髒的空間裡存活那麼多個月,還不用呼吸,若沒有神的能力保守,簡直無法解釋。的確,祂“使我們的性命存活”(詩66:9)。
清楚說明神的大能的另一個例子是祂保守陸地不被狂暴的大海吞沒。驚濤駭浪怎會被限制在神起初所定的界限內呢?為何大海浪濤滾滾,卻不會淹沒大地,把一切生活在低地的生靈擊成碎片呢?因為水比陸地輕,比空氣重,所以它的自然狀態應當在陸地之上,空氣之下,是誰制約了水的自然屬性呢?顯然不是人,人也不可能做到。約束它的只能是造物主的一道命令:“你只可到這裡,不可越過,你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伯38:11)。神對整個世界的保守,赫然彰顯了祂的大能!
我們再來思想神在管理萬有中的能力。讓我們以祂約束撒但行惡為例。“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_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撒但對神滿腔仇恨,對人充滿兇殘敵意,尤其對聖徒更甚。牠曾嫉妒在樂園中的亞當,現在也同樣嫉妒我們享受神任何祝福而得的快樂。倘若牠能隨心所欲,牠必會象對待約伯一樣對付所有的人。牠會從天降火燒毀全地的果實,毀滅牲畜,刮起狂風卷走我們的家園,讓我們全身長滿膿皰。然而,人們很少意識到,神很大程度地約束了牠,阻止牠施行惡謀,將牠局限在神的旨意裡。
同樣,神也約束人本性的敗壞程度。神容許世界有相當程度的罪惡發生,是為了要顯明人背叛造物主之後,這世界是何等地可怕和混亂。然而,倘若神挪去制約之手,誰能想像人會淪落到怎樣一塌糊塗的地步呢?他們“滿口是咒駡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羅3:14,15)。這是每個亞當後代的本性。如果神不加干預,不關住閘門,控制人洪水氾濫般的罪,這世上放縱淫蕩,任性愚昧之事將何等猖獗氾濫啊!參見詩篇93:3,4。
讓我們再來思想神在審判中的能力。祂若擊打,無人能抵抗(參見結22:14)。大洪水是何等可怕的例子啊!神打開天上的窗戶,裂開深淵的泉源,整個人類(除了在方舟中的以外)在神的怒濤前軟弱無助,一掃而光(創6:8)。又有一次,神從天上降下烈火和硫磺,平原中的城市(所多瑪和蛾摩拉)立刻隨之滅絕(創19)。當神在紅海擊打法老及其全軍時,他們是多麼無能為力(出14)。羅馬書9:22的話語多麼令人何等驚駭啊:“若神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神要在惡人身上彰顯祂的大能,不僅把他們監禁在地獄中,更超自然地同時保存他們的身體和靈魂,使他們將來在火湖中永永遠遠地燃燒受苦。
願眾人都在這樣的神面前戰兢!以輕率的態度對待祂無異於自殺。殊不知祂把我們壓成碎片實在是易如反掌,比我們弄死一隻小飛蛾還容易。公然反抗全能的神實在是瘋狂至極,因為神能隨時把我們撕成碎片或丟入地獄。我們至少可以說,聽從祂的命令不過是明智之舉:“當以嘴親子,恐怕祂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祂的怒氣快要發作”(詩2:12)。
願我們這些已蒙光照的人都敬慕這樣的神!神本性的無比奇妙和無限完美理當令我們滿懷激情地敬拜祂。如果英武有名的人能得到世人的仰慕,那麼全能者豈不更值得我們驚歎崇敬嗎?“耶和華啊,眾神之中,誰能象禰?誰能象禰,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出15:11)。
願聖徒們都全心倚靠這樣的神!祂值得絕對信賴。沒有什麼事對祂來說是難成的。倘若神的能力不夠或力量受限,那麼我們還有理由絕望,然而既然祂是全能的,那麼就沒有一個祈求太難以致祂無法答應,沒有一個需要太大以致祂無法供應,沒有一個欲望太強以致祂無法克制,沒有一個試煉太厲害以致祂無法拯救,沒有一個苦難太深重以致祂無法解除。“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我還懼誰呢”(詩27:1)?“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但願祂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弗3:20-21)。
第十章 神的信實
不忠誠是現今這邪惡的時代中最顯著的罪惡。在商業界,除了極少數例外,人都已不受他所說的話約束。在社會生活中,夫妻不忠隨處可見,人們把打破神聖婚約看作與丟件舊衣服一樣無所謂。在教會領域中,成千上萬的人雖然曾經鄭重發誓要傳講真理,現在卻不假思索地否認並攻擊真理。而且,無論是此書的讀者還是作者,都不能聲稱已完全脫離了這可怕的罪:我們在多少方面都對基督不忠心,對神託付給我們的亮光和特權不忠啊!然而,當我們從世間這淒涼的光景中抬眼仰望,注目那位隨時隨事都信實的神,心中感到多麼舒心沁脾,無法言喻的蒙福啊!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實的神”(申7:9)。信實是神必須具備的屬性,否則祂就不是神了。神如果不信實,則與祂的本性不符,而這是不可能的:“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信實是神完美本體的榮耀屬性之一,好象被神穿在身上:“耶和華萬軍之神啊,那一個大能者像禰耶和華?禰的信實是在禰的四圍”(詩89:8)。因此,當神降世為人時,聖經說:“公義必當祂的腰帶,信實必當祂脅下的帶子”(賽11:5)。
詩篇36:5說得多好:“耶和華啊,禰的慈愛上及諸天;禰的信實達到穹蒼。”神永不改變的信實遠超乎我們所能理解的。神的一切都是偉大非凡,廣闊無垠,無以倫比的。祂的話一旦說出,則從不忘記,從不落空,從不躊躇,也從不收回。神必精確地實現祂所宣告的每一個應許和預言,必遵守祂所立下的每一個契約,也必兌現祂所發出的每一個警告,因為“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祂說話豈不照著行呢?祂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民23:19)。所以信徒歡呼說:“祂的憐憫不致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禰的信實 極其廣大!”(哀3:22-23)。
聖經中充滿了神信實的例證。祂曾在四千多年前說道:“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創8:22)。每一年的季節變遷一次又一次地見證神兌現了這個諾言。在創世記15章,我們讀到耶和華對亞伯拉罕宣告說:“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創15:13-16)。歷史步履沉重地走過了數百年。亞伯拉罕的後代們在埃及的磚窯中呻吟。難道神忘記了祂的應許嗎?沒有,真的!請讀出埃及記12:41:“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還有,神通過以賽亞宣告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祂起名叫以馬內利”(賽7:14)。再一次幾百年過去了,但“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人所生”(加4:4)。
神說話算數,祂在聖經中的應許千真萬確。神在與祂子民的一切關係上都是信實的。祂值得安心信賴,從來沒有人真心信靠祂卻是枉然。我們發現聖經中幾乎到處都在傳講這個寶貴的真理,因為祂的子民需要知道信實是神性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神的信實是我們可以信賴祂的根據。然而,在理性上接受神的信實這個真理是一回事,行出來又是另一回事。神已經給我們許多“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彼前1:4),但我們真的相信它們樣樣都會實現嗎?我們真的盼望神為我們成就祂所說的一切嗎?“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希10:23),我們真的有絕對的把握在此應許上安息嗎?
每個人的生命中總有些日子難以相信神是信實的。基督徒也難免如此。我們的信心蒙受嚴峻的考驗,眼睛因淚水朦朧,不再能追尋祂慈愛的蹤跡,我們的耳中被來自世界的雜訊所干擾,被撒但發出的無神論的耳語所騷擾,再也聽不見神微小而甜蜜的聲音。我們渴望實現的計畫受到挫折,我們所倚賴的朋友令人失望,自稱是主內弟兄姐妹的人背叛了我們。我們感到手足無措。我們曾經力求對神忠心,但現在厚雲將祂遮蓋,使我們無法看見。要找出屬世的理由來調和祂恩惠的應許和我們實際經歷的愁苦實在是非常困難,簡直就是不可能的。動搖膽怯、經歷嚴峻試煉的天路同伴啊,當求神的恩典,留心聽從以賽亞書50:10的勸勉:“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祂僕人之話的,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
當你被引誘開始懷疑神的信即時,應當大聲呵斥:“撒但,退去吧!”雖然你現在無法調和神的神秘作為與祂所宣稱的慈愛之間的矛盾,但是你應當等候祂進一步的亮光。在祂看為合宜的時間,祂會將一切顯明給你,一切將會真相大白。“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13:7)。無論如何,結局必會顯明神從不丟棄也不欺騙祂的孩子。“耶和華必然等候,要施恩給你們,必然興起,好憐憫你們,因為耶和華是公平的神。凡等候祂的,都是有福的”(賽30:18)。
“切忌以脆弱的感覺來判斷主,只要靠祂的恩典全然信靠,在令人愁苦的經歷之後,隱藏著祂的笑顏。心中膽怯的聖徒啊,重新鼓起勇氣,你所懼怕的烏雲,其實滿有豐富憐憫,即將煙消雲散,使你福杯滿溢。”
“禰所命定的法度,是憑公義和至誠 ”(詩119:138)。神不僅告訴我們好的一面,也讓我們知道壞的一面。祂忠實地描述了人墮落後所招致的破敗情形,也如實地評價了由罪產生的可怕狀況。祂如實地讓我們知道祂一向對罪深惡痛絕,因此必須嚴懲不貸。祂如實地警告我們祂是“烈火”(希12:29)。聖經中不僅充滿了祂信實地兌現應許的例證,也記載了祂信實地兌現其警告的例子。以色列歷史的每個階段都是這個嚴峻事實的例證,許多個人的經歷也同樣證明了這個事實,如法老、可拉、亞幹和許許多多其他的例證。我的讀者啊,你也並不例外,除非你已經逃往、或現在就逃往基督這個避難所,你的歸宿確定無疑就是在火湖裡永永遠遠地被燃燒!神是信實的。
神信實地保守祂的子民。“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祂所召,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林前1:9)。在前一節聖經裡,神應許必定堅固祂的子民到底。使徒保羅之所以確信信徒會永遠得救,並非因為他們有持守的決心或能力,而是因為信實的神決不會說謊。神既然應許賜給祂兒子一群子民為產業,應許拯救他們脫離罪惡和咒詛,使他們在榮耀中同享永生,祂就必定不會許可其中任何一人滅亡。
神信實地管教祂的子民。神信實地賜福,也同樣信實地扣住福份。祂信實地賜與喜樂,也同樣信實地賜下憂愁。我們不僅應當在生活舒適平順時承認神的信實這個真理,而且在被神擊打責駡而傷心難過時亦當如此。我們不僅要口裡承認,更要心裡承認。神是出於信實才用管教的杖擊打我們。承認這點使我們在祂面前自卑,承認我們完全應該被祂懲治,我們應當為之感謝祂,不要發牢騷。神從不毫無緣由地加給我們痛苦。“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林前11:30),保羅在此說明了這個原則。當神的杖臨到時,讓我們象但以理一樣,說道:“主啊,禰是公義的,我們是臉上蒙羞的”(但9:7)。
“耶和華啊,我知道禰的判語是公義的。禰使我受苦,是以誠實 待我”(詩119:75)。苦難和痛苦不僅與神在永約中發誓保證的慈愛沒有矛盾,反而是祂顯明慈愛的一種方式。苦難不僅不影響神的信實,苦難本身更是證明了神的信實。“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詩89:32-33)。管教不僅與神的慈愛不矛盾,而且恰是祂慈愛的體現和結果。如果神的子民能夠記得,神出於對祂子民的守約之愛,有責任即時地管教他們,他們的思緒將會平靜許多。苦難對我們來說是必須的:“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何5:15)。
神信實地使祂的子民得榮耀。“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貼前5:24)。這裡指前一節所講的聖徒,“蒙主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神如何對待我們,並不基於我們的功德(因為我們一無是處),而只基於祂自己的大名。神忠於祂自己及其恩典的旨意。祂“所召來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30)。祂有效地呼召祂的選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以此顯明祂對他們永遠不變的慈愛,所以他們應當完全確信這慈愛將持續到永遠。“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提後2:19)。保羅倚靠神的信實,他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1:12)。
理解這可稱頌的真理將保守我們不憂慮。我們若滿心掛慮,認為目前的處境前景黯淡,以悲觀焦慮的心情等待明天的到來,我們對神的信實就認識得太淺了。神既然一直看顧祂的兒女直至今日,就必不會在兒女年邁時將他丟棄。祂過去曾聽了你的祈求,現在也不會在危急關頭拒絕供應你的需要。請在約伯記5:19的應許上安息吧:“你六次遭難,祂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
理解這可稱頌的真理使我們不發牢騷。神知道什麼是對我們每個人最好的,我們若認識這點,就不會再任性抱怨。如果我們在試煉管教中,仍然認定神是美善的,維護信靠祂的智慧和公義,看見祂責備中的慈愛,那麼神就因此大得尊榮。
理解這可稱頌的真理將不斷增強我們對神的信心。“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4:19)。我們一旦完全放下自己,順服神,把一切都交托在祂手中,信靠祂,完全相信祂的慈愛和信實,就立刻會因祂的供應和護理心滿意足,意識到“祂所行的都好”(可7:37)。
第十一章 神的良善
“神的慈愛 是常存的”(詩52:1)。神的“良善”是指祂的本性完美無缺:“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一1:5)。神的本性與本體如此地絕對完美,以致一無所缺,毫無瑕疵,也不可能添加什麼而得改善。
“神是良善的源頭,除祂以外,別無良善,因為一切受造物的良善都來自於分享汲取神的良善。神的本質良善,祂不僅是良善的,而且就是良善本身。受造物的良善都是附加的品質,而神的良善卻是祂的本質。神的良善無限無度,集一切良善於一身,受造物的良善與之相比就如浩瀚無盡的大海中的一滴小水珠。神的良善無始無終,永不改變,祂不能比現在少些良善,因為人不能給神添加什麼,也不能從神拿走什麼”(湯瑪斯.曼頓)。神的良善卓越無雙、無以倫比。
神不僅是萬物中最偉大的,也是最美善的。任何受造物的良善都來自於造物主,而神的良善卻是祂的永恆本性之本質,並非源於他物。正如神即使絲毫沒有彰顯或運用祂的能力,祂的能力在萬古之先就已是無限的,同樣,神在萬古之先即使還未施下恩惠,也還未讓任何受造物分享祂的良善,祂那時就已極其良善。因此,神的這個完美品性首先體現在祂從無造有,使萬物存在。“禰本為善,所行的也善”(詩119:68)。神本身就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一切福份,足以充滿萬有。
從神發出的一切——祂的預旨、創造、律法、護理——必是良善的,就如聖經所記:“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1:31)。因此,神的“良善”首先彰顯在祂的創造中。我們越仔細地研究受造物,就越能看見造物主的恩慈。以人為例,人是神在地上所造的最高級的創造物,人有充足的理由與詩人一同說:“我要稱謝禰,因我受造奇妙可畏。禰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詩139:14)。人體構造的每一部分都證實了造物主的良善:人的雙手是何等適合處理各種工作啊!神讓人能夠睡覺恢復體力,可見神何等良善!神設計了眼皮和眉毛來保護眼睛,可見神的供應何等慈愛!這類例子實在不勝枚舉。
造物主並不只對人類良善恩慈,祂對萬物都是如此。“萬民都舉目仰望禰,禰隨時給他們食物。禰張手,使有生氣的都隨願飽足”(詩145:15-16)。人實在可以,也確實已經寫下了萬卷書籍來詳述這個事實。無論是空中的飛鳥、林中的野獸,還是海裡的魚類,神都豐豐富富地供應它們的每個需要。神“賜糧食給凡有血氣的,因祂的慈愛 永遠長存”(詩136:25)。的確,“遍地滿了耶和華的慈愛 ”(詩33:5)。
神的良善也體現在祂供給受造之物種種自然的享樂。神本來可以僅僅滿足我們的饑餓感,而不必讓我們感覺到食物的美味,但祂是多麼地恩慈啊,祂賦予肉類、蔬菜和水果多種豐富的口味!神不僅賜給我們感官,也賜給我們可以滿足感官的東西,這也同樣顯明了祂的良善。地形地貌若不是這麼多姿多嬌,也同樣可以滋養萬物;若沒有美麗多彩的花兒,沁人心脾的花香,我們的物質生活亦可以維持下去。同樣地,當我們在田間漫步,小鳥也不必向我們唱歌致敬。既然如此,自然界為何又到處如此可愛多姿,引人入勝呢?的確,神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詩145:9)。
當人違背造物主之後,神並沒有立刻開始一個僅有忿怒、沒有恩慈的時代,在此體現出神的良善。神本可以從墮落的受造物奪去每份祝福、每份安樂和每個享受。相反地,祂卻引入了一個混雜著憐憫和審判的管理體制。仔細地思想這點,你將會發現這是何等地奇妙!你越透徹地考察這體制,就越能看出“憐憫向審判誇勝”(雅2:13)。儘管許多壞的事情緊隨我們的墮落而來,但好的方面遠遠超過壞的方面。除了極少數的例外,人享受健康的日子遠遠超過經歷病痛的時光,世界上受造物享受的快樂遠遠超過痛苦。神甚至使人能夠改變思想,不僅會適應環境變化,也會利用環境,人的痛苦也就隨之大大地減輕了。
雖然世上有苦難傷痛,但我們並不能因此怪罪神不良善。如果人得罪神的良善,“藐視神豐富的恩慈 、寬容、忍耐……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出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2:4-5),除他自己以外還能怪誰呢?神如果不懲罰那些濫用祂的祝福和良善,蔑視祂憐憫的人,難道就“良善”了嗎?這些人違背神的律法,反抗祂的權威,嘲笑祂的使者,藐視祂的兒子,逼迫祂的兒子為之而死的人。因此當神從地面上剪除他們時,不僅絲毫沒有玷污祂的良善,反而是祂的良善最輝煌的例證。
神的良善最顯著地體現在祂差遣祂的兒子降世之時。祂的兒子“為女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4:4-5)。那時天上眾軍都讚美造物主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與恩慈歸於人”(路2:14) 。的確,在福音中,“神救眾人的恩典(在希臘文中有恩慈或良善之意),已經顯明出來”(多2:11)。雖然神沒有讓每個有罪的受造物都擁有救贖之恩,但是誰也不能因此質疑祂的恩慈。神並沒有賜給墮落的天使救贖之恩。即使神任憑一切受造物都滅亡,也絲毫不能損害祂的良善。若有人要向這種說法挑戰,請記得我們的主耶穌擁有無上的特權:“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麼?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麼?”(太20:15)。
“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 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祂”(詩107:8)。人蒙神惠顧,理當感恩圖報;然而,正因為祂的恩慈良善是如此持續不斷、豐豐富富地賜予我們,我們反而常常缺乏感恩之心。我們常因這一切都很普通平常,就輕看了神的恩慈,甚至因為天天經歷,早已不再覺察。“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了嗎(羅2:4)?如果人沒有進一步因神的良善而悔改,反而內心更加剛硬,誤以為神會完全無視他們的罪,那麼人便是“藐視”了神的良善。
神的良善使信徒能持有信靠神的活力。神的這個卓越品質最能吸引我們的心。因為神的慈愛良善永遠長存,所以我們應該永不喪膽:“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得那些投靠祂的人”(鴻1:7)。
“當我們遭別人惡待時,更當衷心地感謝神,因為祂是良善的;當我們意識到自己離良善的標準相差甚遠時,則更當恭敬地稱頌那良善的神。我們任何時候都決不可容忍絲毫懷疑神之良善的念頭。我們或許可以懷疑其他事情,但耶和華絕對是良善的。雖然祂施恩的方式會改變,但是祂的本性永遠一樣。”(司布真)
第十二章 神的忍耐
關於這個主題的論述遠少於神其他的卓越品格。有不少論述神屬性的長篇巨著對神的忍耐都隻字不提,其原因實在難以推測。因為神的忍耐與祂的智慧、能力和聖潔一樣,都屬於神性的完美,理應倍受景仰尊敬。誠然,忍耐這詞直接在聖經中出現的次數比其他屬性少,然而神的忍耐之恩卻在幾乎每頁聖經中都散發著榮耀的光芒。我們如果不時常默想神的忍耐,不懇切禱告自己的心意行為都更加完全地與此教義相稱的話,我們必然損失不小。
許多作者沒有單獨論述神的忍耐,可能主要是覺得難以將此屬性與神的恩慈和憐憫分開,尤其是與憐憫分開。神的忍耐多處與恩典和憐憫一起提到,如出34:6,民14:18,詩86:15等等 。不可否認,神的忍耐的確體現出祂的憐憫,也時常是神顯出祂憐憫之心的一種方式。但倘若說忍耐和憐憫是神的同一個卓越屬性、兩者無法分離的話,我們不能同意。也許區分這兩者不太容易,但聖經中有充分的證據表明兩者並不完全等同,適用於其中一個屬性的事情有時並不適用於另一個。
清教徒司提反.查洛克給神的忍耐下了定義,其部分節選如下:
“神的忍耐既是祂良善和憐憫的一部分,又不同於兩者。因為神是最良善的,所以祂也是最溫和的,溫和總與真正的良善相伴,而且越良善,就越溫和。誰象基督一樣聖潔,誰又象祂一樣溫柔呢?神出於祂的憐憫……不輕易發怒。‘耶和華……有憐憫,不輕易發怒’(詩145:8)。神的忍耐與憐憫的不同之處在於對其物件的定位。神出於憐憫看受造物處境淒慘,出於忍耐看受造物如同罪犯;神出於憐憫同情受造物的悲慘處境,出於忍耐而忍受其不斷導致悲慘處境的罪。”
我本人定義神的忍耐為神自我控制的能力,使祂容忍惡人許久,直到懲罰他們的時候。在那鴻書1:3,我們讀到:“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查洛克先生在針對此節經文的註釋中寫道:
“世上的偉人都性情急躁,不太願意原諒傷害,難以容忍得罪他的人,舉止行為如同低級粗俗之輩。這是因為人在被激怒時,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而做出不合宜的事情來。一個能控制自己情緒的君王,才是他自己與屬臣的主宰!神因為大有能力而不輕易發怒,祂自我控制的能力絲毫不遜於祂在受造物身上行使的能力。
基於此點,我們可以把神的忍耐與憐憫清楚地區分開來。儘管受造物同時受益於神的這兩個屬性,但神的忍耐主要是指神自己,按其旨意約束自己的行為,而神的憐憫則完全針對受造物。神出於忍耐這個卓越屬性,承受巨大傷害而不立刻報復。神有忍耐的能力,也有伸張正義的能力。因此希伯來文中的“忍耐”在尼希米記9:17、詩篇103:8等處被譯為“不輕易發怒”,這並不是說神有什麼脾氣,而是說神出於智慧,樂意決定沉著冷靜地行事,與祂無以倫比的威榮相稱。
現在,讓我們來證實以上對神的忍耐的定義。當以色列人在加低斯犯下大罪惹神發烈怒時,摩西就是以神的這個卓越屬性為依據為他們代求。神對祂的僕人摩西說:“我要用瘟疫擊殺他們,使他們不得承受那地”(民14:12),然後,作為中保的摩西(他也是未來基督的預表)請求說:“現在求主大顯能力,照禰所說過的話說,耶和華不輕易發怒 ……”(民14:17)。因此,神的“忍耐”是祂自我約束的“能力”。
另外,我們在羅馬書9:22讀到:“倘若神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這有什麼不可呢?”神如果立刻將這些可怒之子摔成碎片,則無法令祂自我控制的能力如此顯眼奪目。神容忍他們犯罪,並久久延遲對他們的審判,這便榮耀地彰顯了祂忍耐的能力。誠然,惡人對神的忍耐的理解完全不同:“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傳8:11)——但被神恩膏過的眼則會敬慕被惡人所濫用的神的忍耐。
“忍耐的神”(羅15:5)是神的一個稱呼。神有這樣的稱呼首先因為祂對聖徒忍耐,也賜予他們忍耐之恩;其次因為神裡面的忍耐是祂的完美屬性之一;再次因為神的忍耐是我們效法的榜樣。“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3:12),還有,“所以你們應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弗5:2)。當你被引誘試探,想要討厭別人的遲鈍,或想要報復那些給你不公正待遇的人時,請記得神對你無限地忍耐寬容。
神的忍耐體現在祂對待罪人的方式上。神對大洪水前人類的處置驚人地顯示出祂的忍耐。當全人類普遍墮落,一切有血氣的都在所行之道上敗壞時,神在毀滅他們之前還預先發出警告。祂“等待”(彼前3:20)了起碼一百二十年(創6:3),其間有挪亞“傳義道”(彼後2:15)。同樣,後來外邦人敬拜事奉受造物而非造物主,並且犯下最可憎的罪行,甚至違背本性(羅1:19-26),罪惡滿盈,神也沒有舉刀殺盡這些叛逆者,而是“任憑萬國各行其道”,並為他們“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徒14:16,17)。
神向以色列施行並彰顯的忍耐何等奇妙!首先,神在曠野“容忍了他們”四十年(徒13:18),後來,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隨從鄰邦的惡習,轉向偶像崇拜,神雖然嚴厲地懲戒他們,卻沒有將其完全滅絕,反而為他們在苦難中興起拯救者。當他們罪惡滔天,以致於只有那無限忍耐的神才能忍受時,神也等待了許多年之後才允許他們被流放到巴比倫去。最後,當他們反叛到極點,將神的兒子釘死在十字架上時,神再一次等了四十年才派羅馬人來攻擊他們,而且是在他們自己斷定“不配得永生”之後(徒13:46)。
神對現今世界的忍耐何等奇妙!今天,人在各方面都肆無忌憚地犯罪,踐踏神的律法,公然藐視神。神卻沒有立刻擊斃那些公然反叛的無恥之徒,這是何等令人驚詫啊!神為何不立刻剪除高傲的異教徒和狂妄褻瀆祂的人,就如祂向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徒5:1-11)所行的呢?神為何不使地裂開大口,吞沒祂百姓的逼迫者,就如祂向大玬和亞比蘭(民16)所行的,使他們活活地落入深淵呢?當叛道的基督教世界在基督聖名的幌子下,容讓並犯下種種罪行,神為何袖手旁觀呢?神為何不從天上顯明公義的忿怒,終止這些可憎的行徑呢?這些問題只可能有一個答案:因為神“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羅9:22)。
本書的作者和讀者又如何呢?讓我們反省一下自己的生活吧。曾幾何時,我們不也隨從眾人行惡,對神的榮耀漠不關心,只為滿足自我而活嗎?神對我們的惡行是何等地忍耐啊!雖然神的恩典抓住了我們,如同從火中抽出的一根柴,祂還賜給我們在祂家中的一席之地,使我們重生並承受永遠榮耀的產業,然而我們的回報卻何等可憐,我們的感恩之心何等淡薄,順服之心何等遲延,退後離主又是何等頻繁啊!神讓肉體的罪性仍存留在信徒裡的一個原因是祂可以顯明對我們的寬容(彼後3:9)。既然神的忍耐這個屬性僅僅在這個世界體現出來,神也就更多地讓它顯明在屬於祂的人身上。
讓我們默想神性的這一完美吧,使我們的內心更加軟化,良心更加柔順,讓我們在成聖經歷的學校中學習“聖徒的忍耐”吧——順服神的旨意並堅持不懈地行善。讓我們懇切祈求神施恩典,使我們能效法祂的這個完美屬性。“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基督在上文勸勉我們要愛仇敵,祝福那些咒詛我們的,向恨我們的人行善。神長久容忍惡人並不在乎他們的罪惡多少,我們又怎能因為只被傷害一次就想要報復呢?
第十三章 神的恩典
恩典是神的完美屬性之一,只賜與神的選民。舊約和新約都從未提到神的恩典與人類整體有任何關係,更不用說更加低等的受造物了。在這點上,恩典與“憐憫”不同,因為神的憐憫“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詩145:9)。恩典是神向祂的選民流露善意、施與慈愛和救恩的唯一源頭。亞伯拉罕.布斯在他所著的頗有裨益的《恩典的統治》一書中如此定義神的恩典這個屬性:“這是神白白施予的永遠的恩惠,體現在祂向有罪而不配的人施予屬靈而且永遠的祝福。”
神的恩典是指神主權地施予救恩的福份,而那些得到這福份的人本身毫無功績可言,神也不要求他們得到這福份後付任何的回報。不但如此,他們不僅沒有任何邀功之處,也完全不配得,甚至只配去地獄。神的恩典完全不能憑功績而得,也不能憑追求而獲,得到的人裡裡外外也無任何地方吸引神施予恩典。受造物不能購買、掙取或贏得恩典;否則,恩典也就不是恩典了。當我們說一件東西因“恩典”得來時,意思是說接受者本沒有權利,也不配得到,他之所以得到完全是出於施與者的愛心,況且他起初也並未渴慕與求索。
在保羅書信中,我們可以找到關於神的奇異恩典的最完整的闡述。在他的書信中,“恩典”與倚靠人的行為或價值是完全對立的,包括各種類型、各種程度、一切的行為與價值。羅11:6非常清楚地闡明了這點:“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恩典和行為的關係就如酸與堿一樣無法共存。“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神完全的恩惠與人功績的關係就如油與水一樣永不相容(參見羅馬書4:4-5)。
神的恩典有三個主要特徵。第一,它是永恆的。從亙古到永遠,神在施予恩典之前就已經計畫,在分賜與眾人前就已經決定:“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1:9)。第二,它是白白施予的,從來沒有人買過神的恩典:“蒙神的恩典,……就白白的稱義”(羅3:24)。第三,它完全出於神的主權,因為神樂意施與誰,就施與誰。“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羅5:21)。如果恩典“作王”,那麼它就是坐在寶座上,而那坐在寶座上的,就是有主權的,因此稱作“施恩的寶座”(希4:16)。
正因為恩典是人不配得的恩惠,所以神必須主權地賜予人。神因此宣告:“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出33:19)。假設神向亞當所有的後裔都施予恩典,那麼人便立刻會下結論說,神出於公義的緣故,不得不讓他們上天堂來彌補祂允許人類墮落造成的後果,但是偉大的神不需要向任何受造物盡任何義務,更何況那些悖逆之輩了。
因為永生是禮物,所以人無法用好行為去賺取,也不能說得到永生是自己的權利。既然救恩是"禮物",那麼誰有權告訴神祂應當賜給誰呢?賜恩的神從沒有拒絕賜恩給任何按祂定下的規則全心尋求祂的人。絕對沒有!祂從未拒絕照祂所規定的方式空手來到祂面前的人。但如果在這不悔改、不相信、存心叛逆的世界中,神決定行使主權,從中選擇有限的一批人得救,祂對誰不公平了嗎?神有義務將祂的禮物強行賜給那些並不珍惜的人嗎?神必須拯救那些一意孤行己路的人嗎?
神的恩典是永恆的,白白賜予的,而且完全出於祂的主權,但是沒有什麼比這幾點更讓屬肉體的人發怒的了,祂與生俱來、根深蒂固的對神的仇視在此顯露無疑。說神在萬古之先就定下萬事而毫不徵求受造物的意見,在從未為罪心碎的人看來太貶低他了;說恩典既不能掙取也不能贏得,對自以為義的人來說太自輕自賤了;說神出於恩典揀選那些祂所喜愛的對象會引起驕傲的叛逆者的強烈反對,就如泥土起來反對窯匠,質問他說:“你憑什麼把我造成這樣呢?”無法無天的叛亂者竟敢質問神的主權公平何在!
神的恩典是有區別的,這體現在祂主權地揀選了一批祂喜愛的人。“有區別”是指神的恩典將人區別開來,予以不同對待,選擇一些,而放棄另一些。正因這種有區別的恩典,神將亞伯拉罕從他拜偶像的鄰人中挑選出來,使他成為“神的朋友”;正是這種有區別的恩典拯救了稅吏和罪人,而論到外表虔敬熱心的法利賽人卻說“任憑他們吧!”(太15:14)。神白白的和主權的恩典臨到不配的和不可愛的對象身上,沒有什麼比這更能彰顯祂恩典的榮耀光輝了!雅各.何為(1751)如此美妙地描寫道:
“天上的法庭宣告說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瑪拿西是個兇殘暴虐的惡魔,他令自己的兒女經火,使耶路撒冷充滿無辜人的血。他擅於行惡,不僅自己作惡多端,放縱無度地褻瀆聖殿,使其污穢不潔,他還毒害屬下的生活準則,敗壞他們的舉止,以致他們行惡比最可憎的外邦拜偶像者更甚(參看代下33)。然而,憑著神極豐盛的恩典,他變得謙卑,洗心革面,成為蒙赦罪之愛的神的孩子,不朽榮耀的繼承人。
再看那殘酷血腥的迫害者掃羅。他口吐威嚇的話,熱心殺戮,使耶穌的羊群擔憂,將耶穌的門徒殺害。他所掀起的軒然大波,所毀壞的無辜家庭,都不足以緩和他的仇恨之心,這些事對掃羅來說不過是略嘗滋味,遠不足以填滿他嗜血的胃口,反而使他更熱切地在這條路上奔走,更盼望完全摧毀他們。他渴盼殘暴和殺戮,極其熱切而難以滿足,甚至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徒9:1)。他的話語如同長矛和飛箭,他的舌頭快如利劍。對他來說,威嚇基督徒就如呼吸空氣一樣自然。不僅如此,他的心中充滿敵意,巴不得他們每時每刻都在流血。只因為他的言語和呼吸缺乏實在的能力,他才沒有致所有人於死地,也未使無辜的門徒跌倒。如果從人的角度來判斷,誰會不宣判他為可怒的器皿,註定要面對不可避免的毀滅呢?不僅如此,誰會不下結論說,如果在那悲慘的地獄世界中有更沉重的鎖鏈和更幽深的地牢,那必定是為這種堅決與真正敬虔為敵的人預備的。然而,讓我們仰慕、尊崇那無盡的恩典寶藏吧!這個掃羅居然得以與先知們同席,與尊貴的殉道士們同列,成為榮耀的使徒行列中的傑出一員。
眾所周知,哥林多人罪大惡極,其中一些人甚至沉迷在令人可憎的惡行中,習慣於不公平、不道德的行為,簡直是人類的恥辱。然而,這些強暴之子和情色之奴卻得以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9-11),他們在為我們而死的救贖主的寶血中‘洗淨’,靠可稱頌的聖靈之強有能力的工作而‘成聖’,通過恩典之神的無比豐盛的慈愛而‘稱義’,那些曾是世間負擔的人變成了天堂的喜悅、天使的快樂!”
現在,神的恩典在主耶穌基督裡,靠著祂,也通過祂彰顯出來。“律法本是借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1:17)。這不是說神在祂的兒子降世為人前沒有施下恩典(創6:8,出33:19等經文清楚地說明這點),而是說恩典和真理是在救贖主來到這世界,且為祂的子民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才被完全啟示,具體表現出來。只有通過基督這位中保,神的恩典才能流向祂的選民。“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麼……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5:15,17,21)。
神的恩典在福音中顯明出來(徒20:24)。福音對自以為義的猶太人來說是“絆腳石”,對自負並喜歡從哲理的角度解釋世界的希臘人來說是“愚蠢”的,為什麼呢?因為福音絲毫不能滿足人的驕傲之心,它聲稱我們除非憑恩典,否則根本不可能得救;它聲稱若沒有基督作為神之恩典的無可言喻的禮物,每個人的處境都是悲慘絕望、不可救藥、毫無盼望的;在福音中人是有罪的,是被判了罪,正走向滅亡的罪犯;福音聲稱最高尚的道德家與最荒淫無度的人都陷在同等可怕的悲慘處境中;熱心的宗教信奉者,即使有一切的宗教儀式,也並不比最褻瀆神、敵視神的人境遇更好。
福音認為亞當的每個後裔都是墮落、污穢的罪人,只配下地獄而無力自救,他唯一的盼望是在福音中顯明的恩典。一切站在神面前的人都違背了神聖潔的律法,被定為有罪,是判了死刑的犯人,他們並非僅僅在等候判決,因為事實上已經宣判了(約3:18,羅3:19)。人若抱怨神的恩典不公平,就等於自殺;如果罪人執意要真正的公平,那麼火湖將是他永遠的份,他唯一的希望在於伏在神公平的審判下,承認神的審判完全公義,轉向樂意施憐憫的神,伸出空空的雙手接受神在福音中顯明的恩典。
神位格中的第三位是恩典的傳送者,所以稱為“施恩的靈”(亞12:10);聖父是一切恩典的源頭,因為祂自己設計決定了救贖的永約;聖子是恩典的唯一管道;福音將恩典顯明出來;聖靈是施恩者,使福音帶著拯救的能力在人的靈魂裡工作,使靈裡已死的選民活過來,並征服他們叛逆的意志,使他們剛硬的心熔化,使他們的瞎眼重見光明,使他們麻瘋病般的罪得以潔淨,正如已故的G.S.畢曉普所說:
“恩典是為已經墮落得無力舉起正義之斧的人們預備的,他們已經敗壞得無法改變自己的本性,背離神以致於無法轉向祂,瞎眼以致於不能看見祂,耳聾以致於不能聽見祂,靈性上完全死去以致於神必須親自打開墳墓,使他們復活。”
第十四章 神的憐憫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祂本為善;祂的憐憫 永遠長存”(詩136:1)。神因這個完美屬性應當大受讚美。在這篇詩篇中,作者用許多經文三番五次地叫聖徒為這可愛的屬性感謝神。對領受了神如此豐富恩典的聖徒來說,這是起碼的要求。當我們思想神的這個卓越屬性時,禁不住地為此稱頌祂。神的憐憫是“大的”(王上3:6,彼前1:3)、“豐盛的”(詩86:5)、“溫柔的”(路1:78),“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詩103:17)。讓我們與詩人一同說道:“我要高唱禰的憐憫”(詩59:16)。
“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33:19)。神的“憐憫”與“恩典”有什麼不同呢?神的憐憫出自祂神性的良善。首先,神的良善體現在祂的仁慈與慷慨上,祂豐豐富富地供應受造物的一切需要,並給予萬物以本體和生命;其次,神的良善體現在祂的憐憫上,祂樂意將墮落的受造物從悲慘的處境中解救出來,神的憐憫因而肯定了罪的存在。
儘管神的恩典和憐憫乍看上去難以區分,但如果我們仔細思考神對待未曾墮落的天使的態度,則有助於明白其區別。因為這些天使從未犯罪,神的咒詛從未臨到他們,所以他們從不需要神的憐憫,神也就從未施憐憫給他們。然而,他們仍然是神施恩的對象,這恩典是神白白施與的,且完全出於祂的主權。我們這麼說有以下四個原因:第一,神從所有的天使中揀選了他們(提前5:21);第二,神揀選了他們以後,保守他們在撒但叛逆,並拖拉下天上三分之一的星辰時不至於叛道(啟12:4);第三,神使耶穌為他們之首(西2:10;彼前3:22),確保他們能一直居於被造時的聖潔地位,直到永遠。第四,神賜給他們尊貴的地位:侍立在神的面前(但7:10),一直在神天上的聖殿中侍奉祂,並從神那裡接受光榮的使命(來1:14)。這些是神向他們所施的豐盛恩典,但卻不能算是“憐憫”。
在討論聖經所啟示的神的憐憫之前,為了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話語,我們需要區別三種不同的憐憫。第一種是神普遍的憐憫,不僅施與一切人,包括信徒和非信徒,也施與所有的受造物:“祂的憐憫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詩145:9);“祂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徒17:25)。就是最兇殘的受造物,神也憐憫它們,供給它們的所需。第二種是神施與全人類的特別憐憫。儘管人都有罪,神仍然幫助並援救他們,賜給他們生命所需的一切:“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第三種是神為承受救恩的人所預備的出於祂主權的憐憫,以立約的方式,借中保賜給他們。
我們再來進一步探討上面所講的第二和第三種憐憫。請注意神賜給惡人的憐憫只是暫時的,只嚴格地限於今生,死後就不再有了:“百姓蒙昧無知,所以創造他們的,必不憐恤他們,造成他們的,也不施恩與他們”(賽27:11)。但這時有人或許會問,聖經不是肯定地說“神的憐憫永遠長存”嗎(詩136:1)?在此,我們要注意兩點。因為憐憫是神性的品質(詩116:5),所以神永遠是憐憫的神;但是祂施憐憫與否,則要由祂主權的旨意來決定。這點是必然的,因為在神之外不可能有任何力量迫使祂採取任何行動;否則,那力量就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神也就不再是神了。
神是否施憐憫純粹是由祂主權的恩典來決定的。神在羅馬書9章15節明確地肯定了這個事實:“因祂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因為神與我們不同,祂不受任何外因影響,所以祂施憐憫不會是因為受造物的處境悲慘。如果神為不潔淨似大麻瘋的罪人之慘狀所動的話,祂就會潔淨並拯救每一個人,但祂並沒有這麼做,為什麼呢?只因為祂的美意和目的並非如此。祂施憐憫更不可能是因為受造物的功績,否則就等於說存在憑功績掙來的“憐憫”,自相矛盾。“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多3:5)——憐憫和行為是互相對立的。而且也不是基督的功績促使神向選民施憐憫,否則便因果倒置了:我們的神是出自祂的憐憫心腸才差遣基督為祂的子民來到世上(路1:78),。基督的功績使神可以公義地將屬靈的憐憫施與選民,基督作為中保可以完全滿足神公義的要求!是啊,神的憐憫僅僅出於祂至尊的美意。
另外,儘管神的憐憫“永遠長存”這個真理千真萬確、滿有榮耀、又值得稱頌,但是我們必須留意祂施“憐憫”的物件。甚至神將惡人扔進火湖也是出於祂的憐憫。我們可以從三個角度來思考神對惡人的懲罰。從神的角度來看,這是神公義的舉動,維護了神的尊嚴,神施與憐憫從不會損害祂的聖潔和公義;從惡人的角度來看,這是公道的報應,他們為自己的罪承擔當得的報應;然而從就贖之民的角度來看,對惡人的懲罰體現了神不可言喻的憐憫。在現今世界的秩序中,神的兒女不得不住在惡魔的兒女中,這種情形如果永遠存在下去,會是多麼可怕啊!如果聖徒在天堂裡,耳中仍能聽到惡人褻瀆污穢的言語,那麼天堂也就不是天堂了。在新耶路撒冷,“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啟21:27),可見有神憐憫是何等大啊!
為了避免讀者誤以為上一段所講的完全出自於人的臆想,讓我們來看看聖經的根據吧。在詩篇143:12中,大衛禱告說:“憑禰的憐憫剪除我的仇敵,滅絕一切苦待我的人,因我是禰的僕人。”另外,在詩篇136:15,我們讀到:“卻把法老和他的軍兵推翻在紅海裡,因祂的憐憫永遠長存。”對法老及其軍隊來說,這是神的報復,但對以色列人來說,這卻是神的“憐憫”。另外,在啟示錄19:1-3,我們讀到:“此後,我聽見好象群眾在天上大聲說:哈利路亞!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祂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祂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又說:哈利路亞!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
由此可見,惡人自以為是的盼望是何等虛妄啊!他們一直在違抗神,卻希望神對他們施憐憫。許多人說神那麼慈悲,我才不相信祂會把我扔進地獄呢!這種盼望好比毒蛇,如果他們繼續抱這種盼望,則會害他們至死。神既是憐憫的神,也是公義的神,祂明確地宣告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是啊,祂說:“惡人,就是忘記神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詩9:17)。就讓人這樣推理好了:即使垃圾堆積如山,污水臭氣熏天,人呼吸不到新鮮空氣,我也不相信憐憫人的神會讓他們患上致命的熱病。事實上,雖有神的憐憫,那些忽視健康生活準則的人還是會患病;同樣,那些忽視屬靈健康準則的人將要永遠忍受第二次死的痛苦。
現在許多人濫用神的這個完美屬性,實在是極其嚴肅的問題。他們不斷地藐視神的權威,踐踏祂的律法,一直在罪中生活,卻自以為神會對他們施憐憫。但是神不會背棄祂的公義,祂向真心悔改的人施憐憫,但對不願悔改的人卻不然(路13:3)。人若一方面繼續在罪中生活,另一方面又寄希望神施憐憫、減緩處罰,這是極其惡毒的,等於在說:“讓我們行惡吧,好事將會因此臨到。”聖經說這些人被“定罪是該當的”(羅3:8)。任意妄為的人最終必將失望;請仔細閱讀申命記29章18至20節。基督是屬靈的施恩座,一切藐視並拒絕祂為生命主宰的人都將“在道中滅亡,因為祂的怒氣快要發作”(詩2:12)。
最後,讓我們來思想神賜給祂自己子民的屬靈憐憫。“禰的憐憫高及諸天”(詩57:10)。因此,我們的想像力再豐富都不及神憐憫之豐盛。“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憐憫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詩103:11),其大無法度量。神指定選民為“蒙憐憫的器皿”(羅9:23),當他們死在罪惡過犯中時(弗2:4-5),是神的憐憫使他們活過來,是神的憐憫拯救了他們(多3:5),是神豐盛的憐憫使他們重生,可以得著永存的基業(彼前1:3)。神保守、維持、赦免、供應的憐憫不勝枚舉,言之不盡。神對祂自己的子民來說,是“發憐憫的父”(林後1:3)。
“哦,我的神啊,當我心蘇醒,思想禰的憐憫時,我不禁忘形愛主驚奇中!”
第十五章 神的愛
聖經告訴我們關於神之本性的三個方面。第一,“神是個靈”(約4:24),在希臘文中,“靈”前面沒有用不定冠詞,說“神是一個靈”最令人反感,因為這將神與受造物並列同類。神是最高意義上的“靈”,祂因為是靈,所以沒有形體,沒有可見的實體。如果神有可見的身體,那麼祂就被局限在某一地方,也就不可能無所不在了;正因為祂是“靈”,所以祂充滿天上地下。第二,“神是光”(約一1:5),恰與黑暗對立。在聖經中,“黑暗”象徵著罪惡、邪惡和死亡,而“光”象徵著聖潔、良善和生命。“神是光”意味著祂是一切卓越屬性的總和。第三,“神是愛”(約一4:8),這不僅是說神給予“愛”,而是說神就是愛本身,愛不僅是祂的屬性之一,更是其本性。
今天許多人談論神的愛,卻根本不認識這位元愛之神。人們通常認為神的愛溫柔軟弱,是一種慈祥的縱容;他們按人的性情把神的愛貶低為一種病態的情緒。然而事實上,如同其他主題一樣,我們觀念的建立和調整都要基於聖經的啟示。今天,這個問題顯然非常迫切需要得到解決,不僅因為大家普遍對此無知,更因為自稱為基督徒的人普遍靈性低落,此現象實在令人痛心。人對神真誠的愛是何等難尋,一個主要原因是我們的心很少被神對子民奇妙的愛所佔據。我們越熟知神的愛——它的特點、豐盛和配得稱頌,我們的心就越會被吸引來愛神。
1.神的愛不受外因影響。也就是說,神所愛的對象並沒有任何可愛之處配得、吸引、促使神來愛它。受造物愛對方是因為對方具有某些品性;但神的愛是白白施與的、自發的、無外因的。神之所以愛的唯一原因是祂主權的旨意:“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申7:7-8)。神從亙古就愛祂的子民,那時,受造物都還不存在,因此他們自己的任何品性不可能是神愛他們的理由。神之所以愛是出於祂自己:“是按祂的旨意”(提後1:9)。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4:19)。神愛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愛祂。祂在我們還一點都不愛祂的時候就愛我們了。倘若神愛我們是因為要回報我們對祂的愛的話,那麼祂的愛就不能算是自發的;但是由於祂在我們還不愛祂時就愛我們了,因此顯然祂的愛不受外因的影響。這點極其重要。如果我們要榮耀神,祂兒女的心要得著建立,那麼我們就必須對這寶貴的真理有清楚的認識,神對我和每個屬“祂自己”的人的愛都不是為我們任何的品性感動而發。我裡面有什麼能吸引神的心呢?絕對沒有!恰恰相反,我裡面的一切都令祂厭惡,每個心思意念都令祂憎惡——有罪的,敗壞的,充滿了腐敗,在我裡面“沒有良善”。
“在我裡面有何物配得尊榮,能令我的造物主歡欣?儘管如此,父啊,我仍要永遠歌唱,禰愛我只因這在禰眼中看為美。”
2.神的愛是永恆的。事實也必須如此。神本身是永恆的,而神是愛,因此正如神本身沒有開始一樣,祂的愛也必定沒有開始。如果這種概念已遠超過我們有限的思維所能理解的範圍,那麼當我們不能理解時,就應該屈身敬拜讚歎。耶利米書31:3何等清楚地證明了這點啊:“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偉大聖潔之神在天地存在之前就已經愛祂的子民了,在萬古之先就已專心愛他們了,知道這點多麼有福啊!這清楚地證明了神的愛是自發的,因為祂早在他們存在的千千萬萬年之前就愛他們了。
以弗所書1:4-5也闡明了這一寶貴的真理:“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這應當激發神的每個兒女發出何等的讚美,心中應當得到何等的平安啊!既然神對我的愛沒有開始,那麼也必然沒有終止!既然神真的“從亙古到永遠”都是神,而祂又是“愛”,那麼祂也必定“從亙古到永遠”都愛祂的子民。
3.神的愛擁有絕對的主權。這點不言自明。神本身是擁有絕對主權的神,不需要負任何義務,祂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總是按自己至尊的美意行事。既然神擁有絕對的主權,而祂又是愛,那麼祂的愛必然也擁有絕對的主權。因為神是神,所以祂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因為神是愛,所以祂想愛誰就愛誰,祂的話清楚證明了這點:“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9:13)。雅各並不比以掃好,更配得神的愛。他們同父同母,又是同時而生的雙胞胎,神卻愛其中一個,恨另一個!為什麼呢?因為神喜悅這樣做。
神的愛因為不受被造物的影響,所以必然擁有絕對的主權。因此,神愛的原因肯定是出於祂自己,也就是說,神喜悅誰,就愛誰。且慢,假設不是這樣,假設神的愛受祂旨意以外的某個東西所影響的話:那麼祂就要按某一規則來愛,也就要受制於某個愛的規則,這樣祂就不再是自由的,而是受制於某種規則,而這是不可能的。神“因愛我們”,按著什麼“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呢?是因為預見到他們有什麼優越之處嗎?不是!那麼是為什麼呢?是“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弗1:4-5)。
4.神的愛是無限度的。神的一切都是無限的。祂的本質充滿天地;因為祂知道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一切,所以祂的智慧無限無量;因為對祂來說沒有太難的事,所以祂的能力無度無邊;同樣,祂的愛也沒有限度、深不可測、高不可量,其長其闊不可用任何受造物的標準來衡量。以弗所書2:4美妙地暗示道:“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大”與約翰福音3:16中“神如此愛” 表達了同一意思,告訴我們神的愛如此卓越,以致無法度量。
“無人能言盡神無限的愛,無人能完全理解它:它‘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3:19)。人有限的思維所能構想出的廣大神愛,必仍無限地低於其真正的本性。神的良善,其程度之高,遠超乎我們所能想像的,甚至超過天之于地的高遠。它如大海,雖有群山阻擋,仍能漲及他所愛的對象;它如源泉,湧流出一切必需的恩惠,施與一切在想要來汲取的人。”(約翰.布萊尼1743)。
5.神的愛不會改變。因為神自己“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所以祂的愛不會改變,也不會減弱。蟲雅各便是一個有力的例證。雖然雅各任性固執,不信靠神,但是耶和華神仍宣告說“雅各是我所愛的”,神卻從未停止過愛他。約翰福音13:1是另一個美好的例子。在主耶穌受難的前一夜,一個門徒將會說“請把父給我們看”,另一個門徒將會發咒否認祂,他們全要因耶穌被捕而離棄祂,然而,“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神的愛永不變遷,“如死之堅強……愛情眾水不能熄滅”(歌8:6-7),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8:35-39)。
祂的愛沒有終結、深不可測、從不遷移;它來自同一永恆的泉源,永遠湧流不息。
6.神的愛是聖潔的。神的愛從不會反復無常,一時興起或受情感所控制,而是遵照原則。正如神的恩典作王並不會犧牲神的公義,而是“借著義”作王(羅5:21),所以神的愛與祂的聖潔從不矛盾。聖經在說“神是愛”(約一4:8)前先提到“神是光”(約一1:5),神的愛並不只是溫和軟弱、纏綿溫柔,聖經說神“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12:6)。神不會對罪眼開眼閉,甚至對祂自己的子民也是如此。神的愛是純淨的,絕不包含任何感情上的脆弱。
7.神的愛是有恩惠的。神的愛和恩惠不可分割,羅馬書8:32-39清楚地說明了這點。這是怎樣的一種愛啊,竟然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將之“隔絕”,其原因從上下文的目的和內容清楚可見:神因祂的美善和恩典,決定將兒子賜給罪人,這愛是基督降世為人的強大動力:“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3:16) ,基督並不是因為要神愛我們才去死,而是因為神愛祂的子民,才有基督之死。加略山是神之愛的最高體現。基督徒啊,每當你被試探,開始懷疑神的愛時,請快回到加略山去吧!
因此,當我們忍受從神而來的苦難時,神的愛為我們要信靠和忍耐提供了充足的理由。基督為天父所鍾愛,但祂依然要經歷貧窮、羞辱和逼迫,也得忍饑挨餓、乾渴難受。當神允許人對祂吐唾沫並打祂時,這與神對祂的大愛並不衝突。因此,基督徒啊,當神使你經歷痛苦的試煉和苦難時,千萬不要懷疑神的愛。神並沒有使基督擁有今生暫時的富足昌盛,祂甚至沒有枕頭的地方,但神賜給祂的聖靈卻“沒有限量”(約3:34),可見屬靈的賜福才是神之愛最主要的恩賜。當世界恨我們時,知道神愛我們是何等地蒙福啊!
第十六章 神的忿怒
現今,有許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似乎認為需要為神的忿怒辯解,或至少希望根本沒有這回事,這種情形實在令人痛心。有些人雖然還不至於公開承認神的忿怒在他們看來是其品性中的一個污點,但是他們顯然並不喜歡它,也不願意想到它。他們每逢聽到這個話題,心中常常暗生憤恨之情。甚至有不少能冷靜判斷的人也認為神的忿怒太嚴厲了,要為了靈命的益處,構思或默想這個主題太可怕了。另有一些人則臆想神的忿怒與祂的良善慈愛不相稱,因此竭力想將其從思想中趕出去。
的確,許多人扭頭不看神的忿怒,好象這是神品性中的汙斑或神管理中的缺陷似的,但聖經怎麼說呢?當我們翻開聖經,就會發現神從未試圖掩蓋關於祂忿怒的事實,祂並不以讓人知道祂會復仇和發烈怒為恥。祂自己發出挑戰說:“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我向天舉手說:我憑我的永生起誓:我若磨我閃亮的刀,手掌審判之權,就必報復我的敵人,報應恨我的人”(申32:39-41)。你若研讀字詞索引,就會發現聖經中有關神發怒、烈怒和忿怒的經文比有關神的慈愛和溫柔的要多。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祂恨惡一切的罪;又因為祂恨惡一切的罪,所以祂天天向罪人發怒(詩7:11)。
神的忿怒與祂的信實、能力和憐憫一樣,也同樣是祂的完美屬性。事實上,也必須如此,因為神的品性中不可能摻雜絲毫污穢、些許缺陷;而且假如其品性中沒有“忿怒”,則不可能完全!對罪無動於衷是道德上的污點,不恨惡罪的人則患有道德上的大麻瘋病。神既然集諸般完美於一身,又怎麼可能對美德和邪惡、智慧和愚昧都表現出同樣的滿意呢?神既然無限聖潔,又怎麼可能忽視罪惡,不顯明祂對罪的“嚴厲”呢(羅9:22)?神只喜悅潔淨可愛之物,又怎能不厭惡痛恨不潔和邪惡呢?神的本性決定了地獄永恆存在的必然性,就如天堂必須永恆存在一樣。神不僅沒有因祂的忿怒而不完全,反而祂的每個屬性都同等地完美。
神的忿怒是祂對一切不義的永遠的憎惡,是神對罪惡公正地表示其不悅和憤怒,是神出於聖潔對罪採取的具體行動,是神對作惡者施行公義審判的動因。神之所以對罪惡發怒,是因為罪惡是對祂權威的反叛,是對祂不可侵犯之主權的違抗。抗拒神之管理的叛亂者應當知道神是主宰,應當感到他們所藐視的神之威嚴是何等偉大,他們所輕忽的神所警告、將要臨到的忿怒是何等地可怕!神的忿怒並非惡毒懷恨的復仇,只為了要傷害他人或為了自身所受的傷害而施行報復。絕非如此!儘管神會證明祂是統管萬有的宇宙之主宰,但祂並不是要報復人對祂的藐視而彰顯其忿怒。
神的忿怒是祂的完美屬性之一,這點不僅清楚地體現在前面的討論中,而且從神自己明確的聲稱中得以證實:“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出來(羅1:18),羅伯特.哈代對這節經文如此註釋說:
“神的忿怒先是顯明在神首次宣判人會死亡,地受咒詛,人被驅逐出地上的樂園(伊甸園)(創2-3),後來又以諸多的懲罰方式顯明出來,例如大洪水之災,從天降火毀滅平原的城邑(所多瑪),尤其是死在整個世界做了王。神的忿怒也體現在每一次過犯都帶來律法的咒詛,獻祭制度的設立,以及摩西時代的一切儀式上。在羅馬書第八章,保羅向信徒們強調一個事實,就是所有的受造物都服在虛空之下,一起痛楚地歎息勞苦。受造之萬物一方面顯明了神的存在,彰顯著祂的榮耀,另一方面也證實了神是罪惡的敵人,是人類一切罪行的報應者……但是神的忿怒從天上最清楚的表現是當神的兒子來到世界顯明其神性時,通過祂受苦和死亡的方式彰顯出來,其程度之可怕超過了神以往一切對罪惡不滿的表露。除此之外,神也比以前更加嚴肅清晰地宣告出:未來罪人將面對永遠的刑罰。在新約時代,神在以下兩方面的啟示更為清晰:一是忿怒,二是恩典。”
再者,從詩篇95:11也清楚可見神的忿怒是其完美屬性:“我在怒中起誓說”。神在兩種情形下才會“起誓”:一是賜給應許(創22:16),二是宣告審判(申1:34等等)。在前一種情形下,神起誓要憐憫祂的兒女;在後一種情形下,祂起誓要因那世代人民的抱怨和不信而剝奪其產業。起誓是為了要鄭重地確認所說的(來6:16)。神在創世記22:16說道:“我便指著自己起誓”;在詩篇89:35,祂宣告說:“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在詩篇95:11祂肯定地說:“我在怒中起誓”;因此偉大的耶和華自己認為其“忿怒”與“聖潔”是同等完美的屬性:祂憑兩者中任何一個起誓!另外,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2:9),神一切的完美屬性也由基督顯明出來(約1:18),所以我們讀到:“羔羊的忿怒”(啟6:16)。
我們應當時常默想神的忿怒這個屬性,其原因有三。第一,我們心中會對神憎恨罪惡留下應有的深刻印象。我們總傾向於輕視罪的嚴重性,掩飾其可憎的一面,並為它找藉口。然而,當我們越研讀、思想神對罪的憎惡以及祂對罪所施行的可怕報應時,就越容易意識到罪的可憎。第二,我們會產生對神真正的敬畏之心。“我們……應當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12:28-29)。除非我們對神極大的威嚴存當有的敬意,對祂正義的忿怒有虔誠敬畏之心,我們就不能照祂所“喜悅”的事奉祂;而強化敬畏之心的最好方式是時常想起“我們的神乃是烈火”。第三,這令我們因神拯救我們“脫離了將來的忿怒”(貼前1:10)而熱情洋溢地讚美祂。
我們是滿心樂意還是滿不情願地默想神的忿怒是衡量我們對神真正態度的試金石。如果我們並不因為神本身及其一切永存的完美屬性而在祂裡面喜樂,那麼神的愛怎能住在我們裡面呢?我們每個人都務要為此警醒禱告,以免自己敬拜的不過是隨自己的惡念想像出來的神。古時神抱怨說:“你想我恰和你一樣”(詩50:21)。如果我們不因神“可紀念的聖名”(詩97:12)而喜樂,如果我們知道快要有一天,神將報應一切現在反對祂的人,彰顯其無比的榮耀,卻不感到高興的話,那麼這就證明我們內心並不順服神,仍活在自己的罪中,走在通往永火的道路上。
“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呼;因祂要伸祂僕人流血的冤,報應祂的敵人”(申32:43),我們又讀到:“我聽見好象群眾在天上大聲說:哈利路亞!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祂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祂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又說,哈利路亞!”(啟19:1-3)。那日,聖徒必大大歡呼,神將要顯明其威榮,行使其令人生畏的主權,彰顯其正義,毀滅所有膽敢反抗祂的狂傲的叛逆者。
“主耶和華啊,禰若究察(計算)罪孽,誰能站得住呢?”(詩130:3)。我們每個人都應當問這個問題,因為聖經說:“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詩1:5)。當基督想到神要將其子民一切的罪惡都加在祂身上時是多麼痛苦啊!祂“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可14:33),祂極其傷痛,汗珠如大血點一般滴下來,大聲哀哭禱告(來5:7),不斷反復地懇求(“倘若可行,求禰叫這杯離開我”)(太26:39),以及祂最後可怕的呼求(“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這一切都說明祂非常懼怕神將罪咎壓在祂身上。連神的兒子在祂忿怒的重壓下都如此戰抖!可憐的罪人更應當呼求:“神啊,誰能站得住呢?”我的讀者啊,如果你還沒有逃向基督這唯一的救主,以祂為你的避難所,你“在約旦河邊的叢林要怎樣行呢?”(耶12:5)。
“當我想到神的良善怎樣為絕大多數人所濫用時,不禁覺得這世界最大的奇跡便是神對毫無感激之情的世界所施的恩惠和所存的忍耐。假如一個首領的領地被敵人侵犯,他決不會送供給給敵人,而會緊緊地圍困那地,竭其所能地餓死他們。然而,偉大的神雖然可以在轉眼之間毀滅祂一切的仇敵,卻容忍他們,還每天付代價維持他們。神之所以能命令我們為咒詛我們的祝福,是因為祂自己善待惡人與毫無感恩之心的人。但罪人啊,切莫因此以為你能逃脫審判,神的磨石雖然走得緩慢,但再細小的顆粒都會被磨得粉碎。祂目前的忍耐和恩惠越大得令人驚歎,因祂那被濫用的良善所產生的忿怒也就越可怕,越難以承受。大海雖可平滑如鏡,卻也能卷起驚濤駭浪,比萬物都狂暴肆虐。沒有什麼比神的忍耐和良善更加甜美,也沒有什麼比祂的忿怒之火點燃起來更加可怕的了!”(威廉.古納1660)。
因此,我的讀者,快逃吧,快逃向基督:“逃避將來的忿怒”(太3:7),以免為時過晚。我懇求你千萬不要以為這篇文章是為他人寫的,這恰恰是為你寫的!不要自滿地以為你已經逃向基督了,務要肯定這點!祈求神鑒察你的心,讓你明白自己生命的實際情形。
對傳道人的一番話:弟兄們,在我們的講道中,有沒有經常傳講這嚴肅的課題,給予它當有的重視呢?舊約先知時常告訴聽眾,他們罪惡的生活激怒了以色列的聖者,他們在為神的忿怒之日積蓄自己頭上的忿怒,現今世界的狀況絲毫不比那時候好!詳述神“天天向惡人發怒”(詩7:11)的事實,沒有什麼比這更能夠激發那些漫不經心、屬乎血氣、卻還自以為是基督徒的人省察內心的了。基督的先驅者施洗約翰警告聽眾要“逃避將來的忿怒”(太3:7)。救主耶穌也懇求祂的聽眾:“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祂”(路12:5)。使徒保羅說:“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林後5:11)。我們若要對神忠心,就應當象講論天堂一樣清楚地傳講地獄的信息。
的確,許多人扭頭不看神的忿怒,好象這是神品性中的汙斑或神管理中的缺陷似的,但聖經怎麼說呢?當我們翻開聖經,就會發現神從未試圖掩蓋關於祂忿怒的事實,祂並不以讓人知道祂會復仇和發烈怒為恥。祂自己發出挑戰說:“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我向天舉手說:我憑我的永生起誓:我若磨我閃亮的刀,手掌審判之權,就必報復我的敵人,報應恨我的人”(申32:39-41)。你若研讀字詞索引,就會發現聖經中有關神發怒、烈怒和忿怒的經文比有關神的慈愛和溫柔的要多。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祂恨惡一切的罪;又因為祂恨惡一切的罪,所以祂天天向罪人發怒(詩7:11)。
神的忿怒與祂的信實、能力和憐憫一樣,也同樣是祂的完美屬性。事實上,也必須如此,因為神的品性中不可能摻雜絲毫污穢、些許缺陷;而且假如其品性中沒有“忿怒”,則不可能完全!對罪無動於衷是道德上的污點,不恨惡罪的人則患有道德上的大麻瘋病。神既然集諸般完美於一身,又怎麼可能對美德和邪惡、智慧和愚昧都表現出同樣的滿意呢?神既然無限聖潔,又怎麼可能忽視罪惡,不顯明祂對罪的“嚴厲”呢(羅9:22)?神只喜悅潔淨可愛之物,又怎能不厭惡痛恨不潔和邪惡呢?神的本性決定了地獄永恆存在的必然性,就如天堂必須永恆存在一樣。神不僅沒有因祂的忿怒而不完全,反而祂的每個屬性都同等地完美。
神的忿怒是祂對一切不義的永遠的憎惡,是神對罪惡公正地表示其不悅和憤怒,是神出於聖潔對罪採取的具體行動,是神對作惡者施行公義審判的動因。神之所以對罪惡發怒,是因為罪惡是對祂權威的反叛,是對祂不可侵犯之主權的違抗。抗拒神之管理的叛亂者應當知道神是主宰,應當感到他們所藐視的神之威嚴是何等偉大,他們所輕忽的神所警告、將要臨到的忿怒是何等地可怕!神的忿怒並非惡毒懷恨的復仇,只為了要傷害他人或為了自身所受的傷害而施行報復。絕非如此!儘管神會證明祂是統管萬有的宇宙之主宰,但祂並不是要報復人對祂的藐視而彰顯其忿怒。
神的忿怒是祂的完美屬性之一,這點不僅清楚地體現在前面的討論中,而且從神自己明確的聲稱中得以證實:“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出來(羅1:18),羅伯特.哈代對這節經文如此註釋說:
“神的忿怒先是顯明在神首次宣判人會死亡,地受咒詛,人被驅逐出地上的樂園(伊甸園)(創2-3),後來又以諸多的懲罰方式顯明出來,例如大洪水之災,從天降火毀滅平原的城邑(所多瑪),尤其是死在整個世界做了王。神的忿怒也體現在每一次過犯都帶來律法的咒詛,獻祭制度的設立,以及摩西時代的一切儀式上。在羅馬書第八章,保羅向信徒們強調一個事實,就是所有的受造物都服在虛空之下,一起痛楚地歎息勞苦。受造之萬物一方面顯明了神的存在,彰顯著祂的榮耀,另一方面也證實了神是罪惡的敵人,是人類一切罪行的報應者……但是神的忿怒從天上最清楚的表現是當神的兒子來到世界顯明其神性時,通過祂受苦和死亡的方式彰顯出來,其程度之可怕超過了神以往一切對罪惡不滿的表露。除此之外,神也比以前更加嚴肅清晰地宣告出:未來罪人將面對永遠的刑罰。在新約時代,神在以下兩方面的啟示更為清晰:一是忿怒,二是恩典。”
再者,從詩篇95:11也清楚可見神的忿怒是其完美屬性:“我在怒中起誓說”。神在兩種情形下才會“起誓”:一是賜給應許(創22:16),二是宣告審判(申1:34等等)。在前一種情形下,神起誓要憐憫祂的兒女;在後一種情形下,祂起誓要因那世代人民的抱怨和不信而剝奪其產業。起誓是為了要鄭重地確認所說的(來6:16)。神在創世記22:16說道:“我便指著自己起誓”;在詩篇89:35,祂宣告說:“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在詩篇95:11祂肯定地說:“我在怒中起誓”;因此偉大的耶和華自己認為其“忿怒”與“聖潔”是同等完美的屬性:祂憑兩者中任何一個起誓!另外,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2:9),神一切的完美屬性也由基督顯明出來(約1:18),所以我們讀到:“羔羊的忿怒”(啟6:16)。
我們應當時常默想神的忿怒這個屬性,其原因有三。第一,我們心中會對神憎恨罪惡留下應有的深刻印象。我們總傾向於輕視罪的嚴重性,掩飾其可憎的一面,並為它找藉口。然而,當我們越研讀、思想神對罪的憎惡以及祂對罪所施行的可怕報應時,就越容易意識到罪的可憎。第二,我們會產生對神真正的敬畏之心。“我們……應當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12:28-29)。除非我們對神極大的威嚴存當有的敬意,對祂正義的忿怒有虔誠敬畏之心,我們就不能照祂所“喜悅”的事奉祂;而強化敬畏之心的最好方式是時常想起“我們的神乃是烈火”。第三,這令我們因神拯救我們“脫離了將來的忿怒”(貼前1:10)而熱情洋溢地讚美祂。
我們是滿心樂意還是滿不情願地默想神的忿怒是衡量我們對神真正態度的試金石。如果我們並不因為神本身及其一切永存的完美屬性而在祂裡面喜樂,那麼神的愛怎能住在我們裡面呢?我們每個人都務要為此警醒禱告,以免自己敬拜的不過是隨自己的惡念想像出來的神。古時神抱怨說:“你想我恰和你一樣”(詩50:21)。如果我們不因神“可紀念的聖名”(詩97:12)而喜樂,如果我們知道快要有一天,神將報應一切現在反對祂的人,彰顯其無比的榮耀,卻不感到高興的話,那麼這就證明我們內心並不順服神,仍活在自己的罪中,走在通往永火的道路上。
“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呼;因祂要伸祂僕人流血的冤,報應祂的敵人”(申32:43),我們又讀到:“我聽見好象群眾在天上大聲說:哈利路亞!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祂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祂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又說,哈利路亞!”(啟19:1-3)。那日,聖徒必大大歡呼,神將要顯明其威榮,行使其令人生畏的主權,彰顯其正義,毀滅所有膽敢反抗祂的狂傲的叛逆者。
“主耶和華啊,禰若究察(計算)罪孽,誰能站得住呢?”(詩130:3)。我們每個人都應當問這個問題,因為聖經說:“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詩1:5)。當基督想到神要將其子民一切的罪惡都加在祂身上時是多麼痛苦啊!祂“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可14:33),祂極其傷痛,汗珠如大血點一般滴下來,大聲哀哭禱告(來5:7),不斷反復地懇求(“倘若可行,求禰叫這杯離開我”)(太26:39),以及祂最後可怕的呼求(“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這一切都說明祂非常懼怕神將罪咎壓在祂身上。連神的兒子在祂忿怒的重壓下都如此戰抖!可憐的罪人更應當呼求:“神啊,誰能站得住呢?”我的讀者啊,如果你還沒有逃向基督這唯一的救主,以祂為你的避難所,你“在約旦河邊的叢林要怎樣行呢?”(耶12:5)。
“當我想到神的良善怎樣為絕大多數人所濫用時,不禁覺得這世界最大的奇跡便是神對毫無感激之情的世界所施的恩惠和所存的忍耐。假如一個首領的領地被敵人侵犯,他決不會送供給給敵人,而會緊緊地圍困那地,竭其所能地餓死他們。然而,偉大的神雖然可以在轉眼之間毀滅祂一切的仇敵,卻容忍他們,還每天付代價維持他們。神之所以能命令我們為咒詛我們的祝福,是因為祂自己善待惡人與毫無感恩之心的人。但罪人啊,切莫因此以為你能逃脫審判,神的磨石雖然走得緩慢,但再細小的顆粒都會被磨得粉碎。祂目前的忍耐和恩惠越大得令人驚歎,因祂那被濫用的良善所產生的忿怒也就越可怕,越難以承受。大海雖可平滑如鏡,卻也能卷起驚濤駭浪,比萬物都狂暴肆虐。沒有什麼比神的忍耐和良善更加甜美,也沒有什麼比祂的忿怒之火點燃起來更加可怕的了!”(威廉.古納1660)。
因此,我的讀者,快逃吧,快逃向基督:“逃避將來的忿怒”(太3:7),以免為時過晚。我懇求你千萬不要以為這篇文章是為他人寫的,這恰恰是為你寫的!不要自滿地以為你已經逃向基督了,務要肯定這點!祈求神鑒察你的心,讓你明白自己生命的實際情形。
對傳道人的一番話:弟兄們,在我們的講道中,有沒有經常傳講這嚴肅的課題,給予它當有的重視呢?舊約先知時常告訴聽眾,他們罪惡的生活激怒了以色列的聖者,他們在為神的忿怒之日積蓄自己頭上的忿怒,現今世界的狀況絲毫不比那時候好!詳述神“天天向惡人發怒”(詩7:11)的事實,沒有什麼比這更能夠激發那些漫不經心、屬乎血氣、卻還自以為是基督徒的人省察內心的了。基督的先驅者施洗約翰警告聽眾要“逃避將來的忿怒”(太3:7)。救主耶穌也懇求祂的聽眾:“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祂”(路12:5)。使徒保羅說:“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林後5:11)。我們若要對神忠心,就應當象講論天堂一樣清楚地傳講地獄的信息。
第十七章 默想神
在前面諸章中,我們考察了神的一些美妙可愛的完美屬性。從這些對神的屬性十分淺薄又不完善的默想中,我們清楚地看到神首先是無法測透的,我們面對無限偉大的神只能驚歎不已,不得不與瑣法一起說:“你考察就能測透神麼?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麼?祂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什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麼?其量比地長,比海寬”(伯11:7-9)。當我們想到神的永恆長存、非同物質、無所不在及其偉大權能時,我們為之傾倒!
然而,既然神仁慈慷慨地在聖經中向我們啟示了祂自己,我們就不能以神的本性無法測透為藉口而不去恭敬地求索,不去努力祈求明白聖經的真理。我們若只因為無法完全明白,就因此不願花任何努力去瞭解,實在很愚蠢。講壇王子司布真說得真好:“沒有什麼能比虔敬熱切、持續不斷地探究神性這個偉大的課題更能拓寬智慧、擴展屬靈視野的了。提高靈性的最佳研讀科目就是基督和祂被釘十字架,以及關於榮耀的三位一體之神的知識。”我們再來引一段這位講壇王子的話:
“基督徒理當研讀神性,這是能夠吸引神的兒女研究的最高層的學問,最崇高的思索和最高深的哲理,其內容包括被稱作父神的名字、本性、位格、作為和存在。默想神性能大大提高人的思維能力,因為這個課題之廣令我們一切的思維都迷失在它的廣闊之中,其程度之深使我們一切的驕傲都化為烏有。我們會因為理解把握其他某些課題而感到自滿,心中自以為是地說:‘看哪,我多聰明!’但當我們面對這眾學問之首時,則發現我們縱然有測深錘也無法測其深,縱然有鷹眼也無法窮其高,我們只能退而想到:“我不過是個落伍者,什麼也不懂。”(關於瑪拉基書3:6的講章)。
的確,神本性之深不可測理當令我們謙卑、謹慎、恭敬。當我們竭力尋索默想之後,不得不與約伯一樣說:“看哪,這不過是神工作的些微;我們所聽於祂的是何等細微的聲音”(伯26:14)。當摩西祈求要見一下耶和華的榮耀時,神回答說:“我要……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出33:19),因此有人說:“神的名是祂屬性的總和。”清教徒約翰.霍華說得不錯:
“我們對認識神的榮耀的認識,就如從長篇巨著中簡寫出來的一份提綱,又如在幅員遼闊國家中的一點景致。神給了我們關於祂自己的真實報告,但並沒有包括全部的信息;這雖然足以讓我們對神有所瞭解,不致於誤解犯錯,但並不足以讓我們脫離無知。誠然,我們可以思想值得稱頌的神向我們啟示的關於祂本體的一些完美屬性,我們所能理解的這些屬性也的確都屬於神,但我們對每個屬性的理解仍是粗陋不全的。我們現在對神之榮耀的理解只能達到我們對神啟示的這些屬性的理解程度。”
儘管聖徒在今生和在天堂中所擁有的關於神的知識的差別甚大,但我們既不可因今生知識的不完美就低估它,也不可過分誇大後者,以致失實。誠然,聖經說我們將“面對面”見神,並且我們所知的就將如主知道我們一樣(林前13:12)。但是倘若由此推斷說我們將完全知道神,就如祂完全知道我們一樣,那麼我們就是被這句經文的表像所誤導了,從而忽視了因我們自身的有限所必然帶來的知識上的局限性。說聖徒進入榮耀的境界與說他們變成神是截然不同的。基督徒在榮耀的境界中仍然是有限的受造物,因此永遠不可能完全理解無限的神。
“在天上的聖徒將會用思想的眼睛看見神,因為祂是肉眼永不可見的,這會比在地上用推理和信心看神更清楚,比在地上憑祂在不同時代的諸般作為更深刻地明白神,但他們的思想仍不可能深刻得立刻完全認識神本性中一切的超越之處。他們只有變成無限度的,才能完全理解神無限度的完美。他們即使在天堂,所知也有限,但那時他們的喜樂將會完全,因為他們所擁有的知識雖然還不能竭盡神的豐富,但已達到了他們理解、探究能力的極限。我們相信這是個漸進的過程,他們的視野越開闊,就越蒙福,但他們永遠不會達到盡頭,以致於沒有更多的可以被發現。時光一代代流逝,神仍舊是無法測透的。”(約翰.迪克,1840)
第二,回顧神的完美屬性,可見神是自我滿足的。祂以自己為足,又完全滿足,而且滿足於自身。因為祂是萬物之源,是第一個存在的本體,所以祂不受於外物,也不受限於外物的能力。因為祂是無限度的,所以祂擁有一切可能的完美。當三位一體的神獨自存在時,祂對祂自己就是一切,祂的理解力、愛心和能量都針對祂本身並得完全滿足。倘若祂需要任何外物,那麼祂就不再是獨立的,也就不再是神了。祂“為自己”(西1:16)創造了萬物,但並不是為了填補不足,而是為了要將生命和快樂賜給天使和人類,允許他們目睹祂的榮耀。誠然,神要求有頭腦的受造物對祂效忠,事奉祂,但祂並不因他們的服事而受益,反而是受造物從中受益(伯22:2-3)。祂利用各種方法和器皿來達到目的,但這並不是因為祂缺乏能力而只能這麼做,反而祂的能力常常會因此更加明顯地從祂所使用的軟弱器皿身上彰顯出來。
因為神是自我滿足的,是一切滿足的源頭,所以祂永遠是被尋求的至高物件,人只有在享受神中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神的恩惠就是生命,祂的慈愛比生命更好。“我心裡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祂”(哀3:24)。神的慈愛、恩典和榮耀都是聖徒主要渴慕的對象,是他們最高滿足的源頭。“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耶和華啊,求禰仰起臉來,光照我們。禰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詩4:6-7)。的確,當基督徒觀念正確時,他能夠說:“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3:17-18)。
第三,回顧神的完美屬性,可見祂是宇宙的至高主宰,擁有完全的主權,以下的摘錄說得真對:
“再沒有比神在創造中的權能更加至高絕對的了。祂本可以什麼都不創造,但祂也有權按自己的美意創造萬物。祂行使能力毫不受限,創造了部分東西為無生命物質,其中有的質地粗糙,有的精細,其特性各不相同,但它們都是無生命、無意識的。祂賜給另一些受造物以組織結構,使其能夠生長擴展,但嚴格來說它們仍沒有生命。還有一些受造物,神不僅賜予它們組織結構,還賜予自我意識、感覺器官,以及自我活動的能力;其中,祂又特別賜予人以推理的恩賜和不朽的靈魂,使之與更高層的生靈——天使同列。神在祂所創造的世界中,揮舞著全能的權杖。‘我便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神。祂的權柄是永有的;祂的國存到萬代。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禰做什麼呢?’(但4:34-35)。”(約翰.迪克)
鑒於以上的考慮,受造物是毫無權利的,他無權從造物主那裡要求什麼;他無論遭受怎樣的待遇,都無權抱怨。然而,當我們思想神對萬物所擁有的絕對主權時,決不應該忽視祂完美的道德屬性。神是公正、良善的,祂所做的總是正確的,祂按照自己至高無上、完全公義的美意行使主權,按自己看為好的安排給每個受造物不同的位置,按自己的謀略定下各種環境,按自己的決定塑造每個器皿,而祂的決定是不受外因影響的。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使誰剛硬就使誰剛硬(羅9:18)。無論我們在哪裡,祂的眼目都在我們身上;無論我們是誰,我們的生命和萬事都決定於祂的意旨。祂對基督徒來說是慈祥的父親;對悖逆的罪人來說,祂將是烈火。“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前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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