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30

光明的父母


耶穌对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翰福音 8:12

听过一个故事,有父母随儿子移民到了美国,儿子不幸遇车祸身亡。因为属于闯红灯的缘故,肇事者入狱三年就重获自由。这母亲无法从悲痛中获释,于是有机会就跟踪那当年的肇事者,希望找到其新的违法犯罪证据,重新使其入狱。可那年轻人中规中举,你可想像出那妇人会多纠结可怜。要知道侵犯人隐私是构成犯罪的,但那年轻人没有为难她,甚至哭着求妇人,能不能作她的干儿子来修复其伤痕,毫无果效。

又有一个故事,当年的天之骄子卢刚,复旦大学毕业到美国留学,因为学业不顺心,任凭恶心发展,蓄意谋杀无辜泄其私愤,那受害者家人不但没有迁怒于其家人,反而安抚他们的伤悲无助。类似的见证在北美乃至西方比比皆是,是什么使这些受害者家属能够迅速从伤悲中走出,转而安慰那些作恶者的家人呢?

感谢神,那个失去爱子的母亲,虽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违法跟踪,但最后还是在教会里被神得着,结果发现那些年苦恼悲愤不能释怀,受伤的实际上只是她自己和家人而已,那个年轻人反而使她认识到自己置身于黑暗囚牢的可怜。約翰福音 8:12节记载,耶穌对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深哉,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 1:4)。如果我们在光中,就没有黑暗在心中存留。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約翰福音 12:46
为人父母最大的纠结就是不知道如何正确教自己的儿女,所以社会上风行什么,你就跟什么,后来发现这些风行的东西,实际上已经深深的毒害了儿女。不是吗?该睡觉的时候,孩子得补这个那个作业,美其名曰,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更不着调的就是,“你们自己不知道什么是选择,老子先替你选好了,现在你们不喜欢,将来必感激我!”谬哉!糊涂人啦,孩子不能作自己喜欢的事,虽然学了一些看似有用的东西,但你扼杀的往往是孩子的纯真和独立的个性,当你后悔的时候,已经晚了。

许多人可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黑暗,觉得自己还不错。正经作事,不亏欠人,不违背良心。简单地测验一下我们就知道了。如果你有不喜欢的人,而且这种不喜欢并不是原则上的大是大非,完全是个人的好恶,属于市井怄气。现在你看一看你的孩子,如果他们和你一样,也不喜欢你不喜欢的人,你得思想是否我们为人父母在孩子面前口无遮拦?是否我们不知不觉中在孩子的抚养上太任性而为,是否我们根本就没有按照古圣贤的教训,说一套作一套以致孩子也学会了两面三刀?再测一下,我们都鄙视那些侵占国家资材不劳而获之人,如果这些人机缘巧遇成为我们的朋友,我们是忘记了他们的不是?还是暗暗在心中审判他们、责备他们?又或者我们祈求神给我们智慧能力,教我们的友人能够在光明中行走?神的物就分别出来归神,属凯撒的让它归凯撒?

耶稣说,“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約翰福音 9:5)。 一个人生活在自己里面太久了,不觉得黑暗,就像中国人有了五千年传承,然而你若问为什么既然有五千年传承,现在却什么东西都是外国制造的更安全可靠?那可夸耀的东西那里去了呢?如果说有五千年传承,你觉得传什么给孩子,你这一生就没有白白来过?传诚信吗?你觉得自己是一个诚实人吗?如果传和平,你觉得我们尊重他人和自己吗?如果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尊重,我们又如何传这自尊与自重?如果不能尊重人,如何传和平? 你觉得传什么才是不害了儿女呢?纠结吧?!

亲爱的朋友,来亲近耶稣吧,既然看到了光明,就吹灭那不能经历风雨的烛火之光,完全信靠神,你会发现人生原来可以如此轻松和美好。


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約翰福音12:35-36)。

你的孩子需要耶稣,你这作父母的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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