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7

公义引领 道路正直



诗篇第五篇该是我们喜欢背诵引用的经文了。我们乐意在神面前陈明心意,耶和华啊,早晨你必听我的声音;早晨我必向你陈明我的心意,并要警醒”(诗篇53);神自己就是我们的喜乐,我们得胜把握!“凡投靠你的,愿他们喜乐,时常欢呼,因为你护庇他们。又愿那爱你名的人,都靠你欢欣。因为你必赐福于义人,耶和华啊,你必用恩惠如同盾牌四面护卫他。(诗篇511-12)赞美神,我们还认识祂是圣洁公义的神,因为你不是喜悦恶事的神,恶人不能与你同居。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4-6)赞美神,认识神越深,我们越发敬畏、热爱、眷念!在祂那里,有喜乐安稳之泉:我们的神,圣洁公义,且有丰盛的怜悯和慈爱,所以我们乐意来到祂面前,安息在祂里面!赞美神,我们困顿时刻可以祷告呼吁;赞美神,察看一切,掌管一切。

你认识并敬畏你的主吗?诗篇44节怎么说,你们应当畏惧,不可犯罪;在床上的时候要心里思想,并要肃静。(细拉)(诗篇44)当我们满有委屈,满有不甘心,满有不平和时刻,依然暴跳如雷吗?依然恶语伤人吗?如果我们依然是这样,小心我们生活在律法时代。虽然蒙恩,却并没有生活在恩典中,并不明白主耶稣道成肉身的价值和意义。世上没有义人,一个都没有,神儿子为救世上不义的人,舍身在十字架上,就是为了这不义的人可以通过悔改相信,成为圣洁,得称为神的儿子;并且接受托付,传这好消息给那些依然靠肉体活的人!我们不能原谅的人,神能够原谅,并且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就为罪人舍身在十字架上;这就是神的爱了。因此,我们祷告祈求,当认识神的心意,认识自己!我们也是蒙恩的人,我们时刻需要恩惠恩助,我们更要学习被救拔,不要妄求!

赞美神,大卫认识他的救赎主,至于我,我必凭你丰盛的慈爱进入你的居所,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圣殿下拜。耶和华啊,求你因我的仇敌,凭你的公义引领我,使你的道路在我面前正直。(诗篇57-8)大卫知道,凭他自己不能到神面前,祂知道神的圣洁公义,知道神的怜悯慈爱,所以在敬畏中凭着神丰盛的慈爱,在神面前祷告祈求,抒胸达意!他没有求神毁灭仇敌,他求什么呢?他求神因为敌人的缘故,使神的道路在他面前正直明了,教他可以行走在神旨意的道路上!这样行,不仅显明神的怜悯新鲜,慈爱长存;更显明神的圣洁公义,恨恶罪恶、打击恶人!大卫实在是摸着神的心意,在人间显明神的慈爱,彰显神的大能,作神荣耀的见证人!

还记得彼得书信吗?“因为经上说:人若爱生命,愿享美福,须要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也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因为主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唯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吓也不要惊慌,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做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彼得前书310-16)亲爱的圣徒啊,我们来到神面前,不是求神将我们面临的难处挪开,而是求神使我们宽广,使我们得救拔,得超越!诗篇41节说得真好,“显我为义的神啊,我呼吁的时候,求你应允我。我在困苦中,你曾使我宽广;现在求你怜恤我,听我的祷告。”

你若能够摸着这属灵的实际,知道自己来到神面前,必须是一个公义圣洁的人,你就知道现代中国人一再否定古人教训的言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是因为他们不认识神。不认识神的人,当然无法做到对自己公义,对他人怜悯了。许多人以为现在的人也不值得信任,是因为自己先丢失了信任的能力,先缺失了扶持培养他人,建立和平的智慧恩光,所以生活黑暗中!一言以兴邦,我们若能够使自己成为一个正直的人,一个光明的人,自然可以让身边的人感受我们的恩慈、喜乐、仁爱!若一个人以自我为中心,这样的人,你知道了,可以为他祷告,但不要接受其懦弱颓废之言!世人以为成功人士有话语权,他若不敬畏神,说的也是废话,不必当真!

千百年来,富贵人很多,没有多少人留下有值得记忆的话!那些以所谓帮助人,劝勉人求利的人,更不值得结交,你要认识主耶稣,得着真生命!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善者就是聪明!


今日祷告

慈爱的天父,怜悯圣洁,大能的神!靠着主耶稣基督的宝血再一次来到你面前,愿我们的心思意念蒙神记念和祝福!愿我亲人蒙眷顾,愿我好友得救拔!父啊,世上依然有那么多的人不愿意接受你,依然有那么多的人背离你,愿父大能的力,此刻显明在他们身上,带领他们回转,认识真神救主,得着生命救赎!

父啊,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愿我们时刻倚靠救主耶稣行走在你面前,时刻倚靠圣灵安抚引导,走永生的道路!父啊,祝福全地的传道人,让他们坚强在主里面,智慧在见证中,愿父神得一切荣耀!

赞美父,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