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真正基督徒生活之神聖高貴的地位
無論作為男人或女人,都要奮鬥;作為基督徒,更要得勝。聖經的基督教主張生命與世界的改造要達到具有最高尚和最完美的意義。就在聖經一開始人類被描述形容為最高貴的王族:「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創一28)這是呼召人成為世界和自然界的王權統治者,一種聖潔,屬靈高貴的任務。人是這個自然世界權柄的主人和統治者,是這個任務的執行者,潛意識期望的實踐者。依據神的計畫所有的人類都是王族家庭的成員。所以他們被呼召出來,不論在性格,行為上都有王族的地位,在言行上是高貴的。
但是人所行出的如何能與基督教的一些道德原則相符一致呢?聖經不是要我們保持莊重,謙卑,溫柔,忍耐,文雅,柔順,良善,慈愛,並且否認自我,棄絕世俗的喜樂和屬地的享樂嗎?所謂的意志的力量,自我肯定,自我尊重,抵抗的毅力,自然的喜樂,生命的享受又在那裡呢?
不只如此,聖經曾記載了很多人的罪行,道德的軟弱,甚至人完全無能改進自己。甚至還十分坦白的說人是由罪中生的,是惡者的奴隸,而且人不能以自己的能力由地牢中解脫出來。因此,如果他要得到幫助,只有由另外一個——高過他自己的,簡單的說;就是經由一個神聖的恩典和憐憫的作為。
這樣說豈不是侮辱冒犯了人的尊嚴?豈不是基督教道德倫理和救贖基本觀念與充沛氣勢的人性互相衝突,以致否定了人王族高貴的地位?依照聖經的說法,實在的,人豈不是像奴隸和乞丐,絕不像個君王或統治者?他的尊嚴在那裡呢?
人之王族高貴地位的現代滑稽抽劣現象。
這些問題是常常被我們這同時代的人提出。在早期,甚至過去任何的時期,那些接觸到聖經信息的人,常常感覺到他們生命的活力受到限制,攻擊,甚至挑戰。
現代人拒絕聖經倫理的傾向是在十九世紀時的自然哲學孕育出來的,尤其是達爾文和赫克爾他們兩人的學說被應用在個人生活倫理和種族歷史時。達爾文他本人將自己的學說局限在自然研究和自然哲學的領域內,但是其它的人不久就採用他的生物原理將它應用在智識和道德的範疇內。「進化倫理的系統」(Systems
of Evolutionary Ethics)開始興起,被哲學家和社會學家在世界各地有系統的發展起來。
如果真的是所有發展的原理都是一種普遍的「為生存競爭」;也就是強者堅持立場絕不讓步,而弱者就滅亡;如果真的是,人和世界只能追求強權才能進步;如果是如此,我們怎能還承認道德是真實可貴,就如慈愛、寬恕、良善、謙讓、溫柔、同情與憐憫?
如果是如此,當然只有追求「權力的欲望」(will
ofpower)才是真的有價值,那時只有「強與弱的對比」才是真實的,而不是「善與惡的對比」。這樣只有超人才能成功(尼采)。強權變成公理,無論在私人生活上,在商業和國際政治舞臺上都適用了。所有人類進步的原理就是自我主張,強權和實用,這當然是很正常的了。如此,豈不是自私自利就是有益的;不考慮到他人就是對的?
所有的弱者都消滅了,這豈不是對整個持續的發展絕對有好處嗎?基督教所教導的慈愛和憐憫又將到那裡去施捨呢?將這些弱勢妨礙生命成長的摒除難道不是更好嗎?難道我們就不可發展出一種新的敵基督倫理的意識—— 「超乎善惡」(尼采的敵基督)——一個對所有價值的重新估價嗎?
我們知道這些從十九世紀進化學說和自然哲學理論推演出來的倫理論斷所引起的可怕歷史災害將引導我們到什麼樣的地步。現今的原子時代,其知識、倫理、經濟和政治的世界情況,都受到它們極大程度的影響。
在生物學界達爾文所提倡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理論,這個「生存競爭」是一個萬物向上發展的原則。這個原則被尼采採用,再加上他的「超人」(superman)教義被應用在倫理範疇內。尼采的道德哲學變成納粹黨觀念的主要基本理論。達爾文本人不是無神論,也不是有神主義者,但他是個自然神論(Deism;他們相信神是創造者,但他們認為神未曾啟示衪自己,也不曾作過神跡)。尼采是個無神論者(atheist)。希特勒統治的帝國主義(Third
Reich)的觀念,在它官方的宣稱主要是泛神論(pantheistic) ;因此他們常用「天佑」(providence)這個字。
當然,不考慮體貼他人,暴行流血是人類歷史陰暗的一面,這是已經在十九世紀以前全球各個民族中就存在的。看看過去世界的歷史、無數的戰爭、世界征服者、獨裁者、大屠殺者,無不見證這個事實。一些放縱沒有節制的頭目主子曾經為古代希臘哲學家和詭辯家所推崇稱許。當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尤其是馬基維利(Machiavelli,1469-1527)和他同時代的波吉亞(Cesare
Borgia)提倡這樣的觀點。波吉亞後來曾被尼采贊許為「超人」。十九世紀的自然進化和道德哲學,加上在人人相爭中強勢者的特權理論,提供了人對生活整個態度一種肯定正面和理想的特徵,以及一種明顯的「科學」證據。這種「超人」「強勢」在個人,經濟和政治的生活中現在首次的被人感覺意識到,並且在他們的生活中證實了。這些理論系統被上一世紀的科學家與哲學家他們的研究中實用出來,並與突飛猛進的工業知識聯合,尤其是在交通通訊和軍備武器方面,在這世界上所造成災禍的份上,直到今日,它扮演了一個實際重要的腳色。
人若願意去正視這些事實並且能夠從當代的歷史中所得的證明看出來,十分清楚的這種對他人專橫霸道,並不能導致王權的地位反倒成為奴隸,並非對生命的贊同反而是摧毀,不是尊榮而是貶黜,不是高升而是屈辱。每個實際並客觀研究歷史的人必定會承認這種居高臨下優勢統治的典範是引進滅亡的道路;毫無節制的追求為了得到他人的褒揚和權力的欲望,只是對人類尊嚴墮落的諷刺;實在是撒但魔鬼對於人類真實高貴的一種抗衡形式。
雖然人類對基督教道德的拒絕排斥,還未到如此的偏激極端,但是一種對聖經倫理的抗拒力正在一些穩重健康的人之間蘊釀著,尤其在一些年青人。他們絕不會屈服承認自己的無能而求請憐憫。他們不會否認自己,不會拒絕世俗與生活的享樂,而去從事心靈對肉體的爭戰。他們拒絕用通俗的話對生命說「不」。他們絕不會匍匐爬行到十字架之前。
對於這些反對基督教倫理的人,基督徒有什麼答案呢?
我們曾經看到,一般聖經上所陳述的「文化」——是人被呼召去管理並探討自然,而且去發明和發現——與他王族的尊嚴相稱。同樣的,聖經中的救贖歷史的一般概要是——人經由他在地上為君王的身份成為創造者手中的執行工具,為的是地球的解放和完美——見證這個榮耀高貴的地位。有關聖經的道德教訓,我們又怎麼說呢?雖然有些明顥的不同意見,這到底究竟與人類高尚的尊嚴,也就是與人為王身份的高貴有多少相符呢?
一、榮譽與謙遜。
聖經上的謙遜並不是不名譽的品行。它是對事務實際的清楚知覺所表現出有勇氣的結果。當對良善和高貴作出適當的認識後,就可正確的看到事和人,他們真正的實際真實。
在宇宙中,人所立足的極其微小。讓我們想像以一堆針頭為例,每個針頭的直徑只有二十五分之一吋,將它們每隔二十到六十哩散開分佈,如果這些針頭代表宇宙之星辰分佈的情況,這些針頭中的其中一個針頭的一百三十萬分之一代表地球的大小。在顯微鏡下的小塵埃的五十分之一代表歐洲的面積(歐洲是由義大利南部到北部的北歐斯堪的那維亞,從直布羅陀海峽到烏拉爾山脈)。
人的體重也是微不足道的。人是代表地球這個小塵埃的七十八個百萬六乘方之一的大小(百萬六乘方Sextillion,是一後面跟隨三十六個零的數字)。世界上的所有建築,所有船隻,城市鄉村和二十七億居民所有的總合起來,只不過占不到兩個半立方哩的空間。那只是一粒小塵埃的十億分之一,我們稱它為「地球J。至於那些所謂的自我神化(self-deification)的人(把自己奉若神明)是多麼沒有常識,對實際的現實他們多麼的外行,多麼的退化和幼稚,多麼的天真而未開化。就好像哥白尼的現代天文學和現代宇宙科學的寫實對他們而言是未曾存在過似的。
雖然人類的科學和文藝的成就進步,但是從智識的觀點看,人也是算是微不足道的。我們並非輕看人類心智的成就造詣。事實上,在工業科技範圍和其組織上,人類的成就幾乎是不可思議的。他求知的驅策衝動已經高入雲霄星際,而且他已經能分辨那掌控距我們太陽系千萬哩遠之世界的一些定律。但也是事實;他尚未把握到生存的基本原則。甚至在今天的原子時代,我們必須承認我們尚且不明白什麼是「物質」、「生命」或「死亡」。除了神聖的啟示外,我們不知道宇宙的原始和它的宗旨是什麼。「我們浮游於奇異世界中,好像魚游于水中」,我們試圖著去解釋各樣我們覺得認知不多的事,其實我們根本對那些事務就是不知道。就如歌德曾說:「我們人永遠在應付許多問題。人是個神秘的動物。他對世界的事情知道的不多,並且對他自己知道的更少。」即使現代科學的成就有多麼的輝煌成功,仍然不能改變這個事實。
十分真確的,我們現在能夠看到物質更深奧的特性,並且知道它只是一群許多小而又小的質點,依照數學定律以驚人的速度,在各個之間互相旋轉著。但是這些小的基本質點——電子、質子、中子——究竟是什麼,沒有人知道。
它們有多少是固體和實質?它們多少或者可能只是帶著少許的電量,只是一種能量的現象,在時空延續著並受限於某種情況?是否我們所看見的固體堅實,只不過是由於它們移動的速度所引起的?
在我們習慣沿用的名詞「物質」,事實上有這樣的東西存在嗎?我們是否仍能說「物質的存在」?或者說「物質發生了」不是更好?圍繞在我們周遭的物質似乎是寂靜的,事實上,它們豈不是永無止靜的活動著,是一連串流動的事件?
沒有一個人——即使是當今最偉大的科學家——能夠完全的回答這些問題。沒有人知道自然界發生了什麼。我們只能觀察到自然界事蹟發生所造成的效果,而不是自然界能力的本質。「創造者已經顯然的關照過這些了,我們不應該為了滿足好奇心而去窺視衪的工廠。」(海姆,Heim)
布朗(Wernler von Braun)博士,當代一位成功的德裔美國科學家,又是美國陸軍火箭研究室主任,在1958年2月1日第一次成功的發射美國地球衛星之後他說:「我們越深入探討科學,我們就更清楚的看到有些名詞聽起來很深奧,其實它們只不過是人類對無知的惡劣偽裝。」
因此,我們愈深入的探討,自然界的奧秘也越增加。我們越向深處探查我們就越感到我們的理解越有限。只有一知半解和無知的人才對這些提出辯駁。巴斯卡(Pascal)曾說:「人的理解過程最後的一步就是需要承認有無限多的事超乎我們可以理解的。而且如果經由理解不能承認我們的有限,那就是它的軟弱了。」
「我們必須拓寬我們的心思來包容神聖的奧秘,而不可為了適應我們的心思度量去縮窄這偉大的奧秘」這是英國偉大的學者培根所說的。十八世紀後期最偉大的思想家之一哈門(Hamann)稱為北方的馬庫斯(Magus
of North)也同樣的說:「一旦人發現了理解是什麼,所有理解與信心之間的差異就中止了。」
因此,自然科學教導我們要謙遜和質樸。盧恩哈特(Luthhardt)教授說:「一個大家都知道的事實:一位研究者他越周到徹底,他越變得柔和和謙遜,因為他瞭解他所知道越來越有限。反之,如果他越膚淺無知他就越會驕傲。」
這應該很清楚的,我們不是在建議我們的讀者愈無知愈好。我們常常輕易而不加思索的去重復蘇格拉底他智慧的格言——雖然我們沒有他那麼有智慧——「我曉得我什麼都不知道。」當我們遭遇到這樣不合理的智識惰性時,或者軟弱時,我們應當引用另一位智者的格言:「很少人知道他應該知道多少才能使他知道他知道的有多麼少。」無論如何,獲得有價值的知識,可以促進人的真正謙卑,這是千真萬確的。
所有這些都證明真實的謙遜並不與人的榮譽有衝突。當他站在宇宙威嚴之王的面前,這是人——地球之王——對倫理所作的結論。這是一位有思想有榮譽的人,當他看到自然界的奇妙和它的無限奧秘而覺察到自己的有限時,所必須採取的一個實際態度。謙遜是真正的智慧。驕傲常常是愚拙的。
二、抵制的權柄和忍耐。
即使如果照以上所說的,一位基督徒的謙遜不可解釋為缺少自尊,聖經中常說的「忍耐」又是怎麼說的?至少,這豈不是證明人格的懦弱嗎?降服順從豈不是沒有品味嗎?不願抵抗以護衛自己豈不是表現「奴隸的心態」而喪失榮譽?
基督徒的忍耐事實上與「沒有英雄氣慨」的消極被動是迥然不同。它是保守在義務的束縛或負荷之下(remainingunder
an obligation or burden),甚至也承擔著患難痛苦。這個意義已在希臘字源「hypomone」含意裡,用在新約中就是由「之下」(
hypo; under)和「保持」(menein;remain)而來的。基督徒的忍耐就是一種意志力量,是為了支援一個立場或情況,積極的保守忠於職守,不屈不撓向著目標奮力,甚至堅持到遲遲而來的勝利。因此它有穩健,勇敢,自信——「信心的活力能量」的意思。在新約中意味「要忍耐」,意思就是「要有恒心,不可散慢,要堅持到底」!
那就是為什麼聖經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十二1)「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廿四13)「那先前忍耐的人,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雅五11)就如一個人忠於職守並不與軍人的榮譽相違背,所以基督徒的穩健並不與人的高貴相抵觸。「這意味著,保持低下正是站在高處。有時忍耐正像是『站在安逸』的試驗中,就如看似情況所迫萬事催逼我們進攻,但仍按兵不動直等到上方清楚的下達命令。」不成熟的舉動與無節制的回敬還擊,無論如何都是品格軟弱的表現。所以基督徒忍耐的要素就是有堅強信心的自我抑制,內心的紀律,心靈的力量,在特殊情況下能作出最高超的英勇行為。
這就是我們如何來瞭解基督徒的「捨己」(self-denial,太十六24;路九23)。在這裡我們不是被要求「自我放棄,降服」,自我折磨,懼怕世界或苦行禁欲。基督徒不必要求自己以各樣的苦難加重負擔,自我懺悔和自取其辱。實在的意義是:「耶穌的門徒不再認為他們自己是主權者。無論付上任何代價,他們要為他們的主冒任何的危險。他們必須停止為他們自己的生活。他們應該接受比他們更高的那一位的支配而毫無保留的行動起來。如果這樣的服侍帶來犧牲和否定自己,就讓他們果敢的擔負起來。當然,這個基本的先決條件,就是他們與這位至高者的關係,接受衪的命令。」(拉爾夫·廬瑟,Ralph
Luther)
因此基督教拒絕接受將忍耐,否認自己和仁慈的教訓,解釋為一種優柔寡斷的受苦和缺乏驅策力的懦弱。我們看到這個事實特別是保羅,這個早期的偉大使徒,當他在教訓基督徒的道德時,常引用「戰爭」和「競賽」來作比喻。事實上,當一些有關法庭被提到和引用時,他所喜愛的參考詞彙就是「軍營」和「運動場」。保羅他深深的意識到基督徒的生活並不是午後時分的優閑漫步,而是激烈的爭戰。它是摔跤或拳擊比賽(弗六12;林前九26-27),競技場的比賽(腓三14;提後二5),一場聖戰(弗六10-20;帖前五8)。它是與強大世界統治者摔跤(弗六12)。有時好像是用鬥劍的交手戰(弗六17),另一個時候又好像在遠距離用弓箭和標槍(弗六16),另一個時候像圍困魂魄的城堡(羅七23),又有時像在拆毀惡魔的堡壘(林後十4-5)。
那實在是一場鬥爭,我們必須聽從天上統率的呼召來攻破黑暗的權勢(提後二3-4),我們靠著神的權能在爭戰中得以獲勝(羅八37),而且獲得榮耀的冠冕和獎賞(提後四7-8),並參與勝利的列隊(林後二14;西二15)。最後,萬軍之主,基督與衪的天使軍兵他們權威的歡呼與神的號角聲,領導著衪的得勝萬軍進入榮耀(帖前四16)。所以,「最後,你要靠著主,依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弗六10-11)「要作大丈夫,要剛強。」(林前十六13)「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人若在場上比武,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見。」(提後二3,5)。
三、愛鄰舍和堅持己見。
同樣的,如果要將基督的愛活出來,需要有堅強的品德能力。它不只是情感上的愛,也不是可愛悅耳的空談,不是只有哀悼別人的痛苦而沒有行為;它本身要顯出有意願和行動的。它的立場要堅定,有毅力,要積極,要有成果的(雅二17)。確誠然的,新約的教義對人可以由「自義」(self-righteous)的工作來得著天上的獎賞這個意念是持反對的態度。「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三20)但是聖經沒有一處說到人可以不工作而稱義的!恩典不是那內心懦弱的人安息憩睡的枕頭。相反的,它激勵整個人去從事喜樂活動的生活。保羅曾說:「並且我們的人要學習正經事業,預備所需用的,免得不結果子。」(多三14)基督徒應當是屬神的人,要「熱心行善」(多二14)。「惟獨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在神眼中才被看為有價值的。
真實的基督教是有積極活動行為的基督教。它向著目標工作,是一個強壯的「肌肉基督教」(MuscularChristianity,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主張除了堅定信仰外應使肉體強壯過著快樂的基督徒生活)。它在教會的有機組織內彰顯自已,在真正基督徒社區生活中表現出來(加六10),不論遠近,在神的事奉工作上實際的合作(加六6;腓一5;林後九6-15)。當在幫助同仁或為鄰舍挺腰辯護時表現其活力與生氣。一位真正的基督徒不忽略他對社會的責任和本分。「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加六10)在舊約中神已經說過:「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饑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嗎?」(賽五十八6-7)
因此愛,是僕人,同時也是女主人。就如馬丁路德所說:「基督徒是所有事物之主,不受任何人牽制。他願意作所有事的僕人而聽命服從於所有的人。」
愛是一位服事人的皇后。它是自由不過它本身是受拘束的。它甚至要說:「我必須這樣」。就是因為它是自由的,它要去受束縛。就是它這真實的特性,愛本身與其它事物會很自然而無束縛的湊合起來。
愛能讓我們看透一切。愛有敏銳的慧眼看出適時的機會來服事周遭的人。它對四圍的苦難有同情的心懷。它有一個確實穩定的手一旦抓住機會就施與幫助救濟。
然而我們必須不要忘記它不是給了我們一次就了了,而是它必須在我們裡面一而再的從新掙扎努力。在基督徒身上它要在他們的日常生活裡持續不斷的向至高無上的境界掙扎。每一個人他的愛有多少,他就有多少的剛強。「人沒愛就不能活,他以愛活著他就不會死。」(盧爾,RaymondLull,
1235-131622)。
從所有這些討論中,我們不能把基督的愛看作是自屈(self-surrender;自我屈服,忍辱隨從)。基督的愛它絕不會放棄它自己。它不勉強那些拒絕它的人去接受它。它保持著它本身的榮耀。「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呢!」(太十14-15;徒十三51)愛尋求著要去贏得每一個人。但它在懇求乞惠人時仍保持著它的尊嚴。「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太七6)
因此愛是有目的的生活,實在的,它是真實人類生命的基礎,正是適從神的旨意。它是理想的,也是真實人類尊嚴的最高滿足。它是生命唯一的真實價值。愛有如一片天堂降臨在地球上,有如時光隧道裡永恆的亮光,是人生命中神的輝煌榮耀。
只要他有愛,他就使他的人類高貴成為實際,因為愛是神的本性。因為神是偉大的王,愛就是衪的皇后。實在說,它是人類生命領域內之最偉大,它有那致勝的權能來應付日常生活一切的狀況,以滿足神的誡命——衪尊嚴的律法。「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也要愛人如己。」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十三13)
四、聖經的信仰與自然界的確定。
當然前面所說的大部份不過是一種夢想和理想。這些目標,雖然著重在日常生活的實行,當然也不過是想像中的虛構。基督教對於眼能見到,可以觸及的自然世界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態度?它難道不是等於否定自然界嗎?
的確在新約裡,特別是保羅教訓人的「靈」對抗「肉體」;就是靈命與物質的鬥爭。當然基督教就被人認為是苦行禁欲主義;遠離世界而藐視自然。它逃避能見的實際世界,進入那不能見,不實際而無實質的陰影中。
在另一方面,我們活在一個形形色色,有秩序,有形體的世界裡。當新約否認這個(物質)時,表示基督教對今天許多人而言是沒有價值的,尤其是保羅所教導的形式。這就是目前現代許多人所抱持的態度。
事實上,新約裡沒有一處是教導人要否定物質。只有那些對心靈和肉體如何在這世界上得勝成全的道理完全無知的人才會下此論斷。雖然我們提到「靈命」與「肉體」的衝突(羅八4-9;加五17),但是這是不可以用異教和希臘文化的意念來瞭解——好像把身體當作靈魂的監獄,並將物質完全否定了。在此,我們所關注的不是能見與不能見之間,身體與靈命之間,實際與理想之間的不同;而是,我們所關切的是人墮落後他全部人性與活出真實聖潔的生命之間,「舊人」與「新人」之間,人過去生活的「己」與人重生後聖靈植入那相信者新的生命之間的不同。(西三9-10;弗四22-24)
事實上,當把「肉體」應用在新約中有關倫理意念時,它並不是根據於人的靈魂和肉體的分別,而是根據於「整體一個人」的具體觀念。它的出發點,實在的說,是考慮到地球上所能見的人與不能見的世界相對照,甚至與天使,特別是與創造者——衪是主也就是靈,的對照。
在舊約裡「肉體」這個字一般的意義主要是在肉體內所有人的生命,也就是整個地球上人的有限本性23。在這個意義上,「整個肉體」簡單的意思就是「所有全人類」(創六12)。「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凡有血氣的(即所有人類)必一同看見。」(賽四十5
)「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珥二28)。
但是在舊約聖經中有時候將肉體聯想為意識的軟弱,也就是我們人性暫時性的脆弱,這軟弱的本性在早期的歷史中就有了很嚴重的墮落。事實上,就是在身體上的整個肉體,整個的人體不斷而明顯的經歷軟弱和意志的薄弱,再由於體力的有限加上疾病以致最終的死亡。所以很清楚的,這個「肉體」一字就可以被看作包含軟弱及人類本性的短暫“「依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那人有禍了」(耶十七5)。「與他們同在的是肉臂,與我們同在的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代下卅二8)「埃及人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他們的馬不過是血肉,並不是靈。」(賽卅一3)「他想到他們不過是血氣,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詩七十八39,這種「肉體」的用法也可以在新約的經文找到,如羅六19;太廿六41)。
為了加深對「肉體」意義實質廣泛的闡釋從這裡是個出發點。特別在新約裡,尤其是保羅的解釋。因為所有屬血氣的,就是全人類由於犯罪變成了與神為敵,因此「肉體」又加添了一些意義:墮落的人性整個的成了罪的俘虜;罪統治了整個人類的世界,就是整個的「舊人」,他整個遺傳而來的肉體。保羅所公認的就是這個意思:「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8)「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羅八7)
只有從這個觀點來看,我們對保羅所說有關「肉體」觀念的範疇才能有公平合宜的認識。在保羅的解釋中,肉體不只是世俗犯罪的衝動,它衝破了束縛而與神對抗衝突。保羅在加拉太書中所列舉的「肉體的工作」多半是有關於人屬靈生活的範圍。不只姦淫、污穢、醉酒、即是情欲,都是肉體的工作;而且還有仇恨、嫉妒、爭競,就是沒有愛,行邪術,拜偶像(加五19-21)。保羅事實上也認為尊重律法主義(legalism;靠善行得救的學說)和身體禁欲(asceticism)是屬於肉體的,就是宣稱反對情欲的——自以為聖潔。他將這些歸因於藉宗教面具之名來使肉體敬虔,就是認為可以由肉體來達到自我榮耀的能力。這實在就是他向加拉太教會所提出的——他們認為必須經由遵行律法以自我聖潔來達到自身的完美;保羅對於他們想以宗教自我高尚的努力而寫道:「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加三3)
所以我們在舊約看出「肉體」這個字主要的意義就是神所命定人與不能見的世界之間天然的差別。它確定人,與神和天使有所不同,人是具有一個能被看見的物質肉體。意味著人不只是在身體與空間,在靈性和人格上也有限制,所以他是一個有限的存在物。
在新約大部份經文中「肉體」的意義超出我們前面所談論的;它意味著由於罪造成罪人與聖潔神之間反常的衝突。「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羅八7)「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加六8)同時「肉體」這個意思也是表示罪人完全無法救贖自己。「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三20)接著又說,所有尊從律法和自我聖潔從一開始就是屬肉體的(加三3;西二16-23)24。
所以不可能說,在保羅所形容「肉體」與「心靈」的衝突矛盾的描述是有否定身體或反對自然的意味。相反的,我們確實可在聖經中找到「身體」是執行正義的工具,為榮耀神的方法,是改變成靈性身體的穀種(seed-corn)(林前十五43-47)。「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為的是「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四10)。「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神必要「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這必朽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林前十五53)而且當基督,我們的主從天上顯現的時候,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因此由身體最高層面的活動所引出來的就是屬靈生命的部份,而且不讓它死亡。我們拒絕「肉體」(flesh),而在聖潔上肯定「身體」(body)。屬靈的得勝就是在其身體上的復活和形體永恆的改變上得以完美達成。
我們承認在整個的基督教世界,有懼怕世界的,有修道主義的,有藐視身體的,有對自然失望等等的例子,但是這些例子時常是在聖經信仰下的一個生活的諷刺。一般而言,它們的起源是由於一種完全不同的思考態度所影響造成的,特別是受希臘文化及中東民族他們對生命展望的觀點造成的結果。由於這些異教思想的影響逐漸傳佈到許多思想簡單的人,他們不通曉哲學歷史所以也分辨不清他們的行為的根源從何而來;他們以為是出自聖經,但是又因為這異教的思想,他們時常背離聖經所要求的健康聖潔的生活。
也有可能他們受到柏拉圖哲學思想的影響,而根本從來就沒聽過柏拉圖的名字。有些人可能受到晚期希臘文明或東方哲學的影響而否定「身體」即使他們從未曾直接聽過或讀到一些有關古典時期後葉的悲觀主義的二元論。
甚至於今天在各處不少的基督徒雖然他們自以為根據聖經,竟受到這些狹窄意念的束縛;就好像對神所創造的快樂,對大自然美的歌頌,對高尚藝術的欣賞(音樂與美術),對健康身體的照料都認為是不聖潔,不合乎基督教,所以不值得真正的基督徒去特別注意,充其量以不屑來輕蔑它們。我們確實就認為這是使徒所說的真意嗎?「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約壹二15)
在我們注意救贖工作的同時我們必須學習不要忘了神在創造時的榮耀。我們注意到使徒信經第二信條「我信耶穌基督,衪的獨生子……」這位救贖者,第一信條也必須不可被忽略「我相信神,全能父,創造天地的主宰」。
事實上,今天我們必須由希臘文化的思想中解脫出來。我們必須再去學習更歸屬於聖經的,進而能對自然更真實的認識。斯波里(Sporri)教授說的對:「我們只能經由自然才能到達超自然,而不是由非自然的」。
認為「身體」是靈魂的監獄,所以它似乎是沒有什麼 「未來」,這個意念是出自於希臘民族和其文化思想的教導,不是基督教的理念。這個教義不是先知或使徒的,而是異教哲學家所宣稱的——認為世界與人類的最終目的只是純粹是靈的境界;因此認為沒有死人復活,沒有身體的得贖,而只有從身體中被救贖出來(徒十七32)。
聖經的啟示從沒有意味有貶低人體和自然界的意思。使徒保羅,許多人譴責他輕視這個世界,他曾說過有關人體最深奧意義的話是沒有其它人曾說的:「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林前六19)這的確是今日許多人反對的基督教,因為它主張離開自然,並且教導身體的復活。這正是聖經的啟示告訴我們說身體以及一般的物質都具有永恆性。這正是聖經——許多人認為它否認自然——認為神兒子的道成肉身是世界救贖的基礎。「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約壹四2-3;約貳7)在聖經所特別強調的這種所有最高屬靈的道成肉身是神救贖計畫的關鍵所在,毫無疑問的,神將物質和身體世界看得很嚴肅。
舊約聖經中的詩篇有許多是描述對大自然的喜樂。我們只要讀到那些與自然和創造有關的,譬如傍晚與清晨的詩篇談到有關太陽(詩十九),有關星辰(詩八、一四八),有關雲和暴風雨(詩廿九),有關鄉村田野和動植物(詩一○四)。有人說的對,舊約的詩詞其韻味就有如散發著屬地的香氣。
當我們讀到新約時,對於大自然的沉思和默想就更高貴,而且更能提升人到更高的屬靈境界。在四福音的隱喻和明喻裡,與耶穌那生動的寓言中,大自然變作啟示的圖畫藍本。在舊約聖經中的宗教和大自然的審美觀點之外,新約又填加上一種道德與屬靈的象徵意義。每種能見的變成不能見的頌揚,每件物質是它本身屬靈的外衣,地上萬物因為成為屬天的映射而成為高貴。就如聖經使人高貴,現在也將使其國度高貴。
大自然無意間喚醒了人對它那無限量的暗喻啟示。信神的人覺察到大自然對他說話了。處處我們都覺得神在其中呼吸著。「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他的量帶通遍天下,他的言語傳到地極。」(詩十九1-4)
「就如人的靈魂,雖然眼不能見,在其面容上可以顯露出來;同樣的大自然,有如神創造出來的臉龐,將那內在和超越性,隱藏的靈向我們顯示。」
再看那些不信的人他們的心態是何等的可憐!當在應付自然的時刻,他們的確的是作繭自縛,處於毫無意義的矛盾中。
只要關係到目前眼前的事,他們時常將「身體」偶像化。就是顯示在肉體情欲的感覺,垂涎貪圖地上的財物,總而言之,就是處處強調個體物質,在時髦風尚的誇大表現,過度無節制的娛樂運動。尤其後者就如在古羅馬時競技場中公開表演的人與獸的格鬥。
當瞻望未來時,同樣的那些不信的人認為根本沒有身體復活這回事,換言之,他們認為人的身體有時服侍他自己如服侍他自己的神,事實上終歸是無意義的。
他們把所有特別應用在身體上的也應用在一般的自然界上。所以那些非基督徒的生活在榮耀自然和藐視自然之間,在享受自然的快樂和失望之間,在視自然為神聖與否定之間飄浮遊蕩著。
事實上,聖經的啟示是最合乎邏輯。它教訓人目前當下要力求身體的聖潔(羅六13、十二1)並且將來形體的改變(羅八11;腓三21;林前十五43-57);不像非基督徒只認現在,但否定將來的成聖。因此,持有信心就知道將有一種和諧協調的完成,反之,不信的,將處於一種不調和的矛盾衝突。持有信心則期待著有機序有組織的演變,不信的將沉溺於紊亂混雜。在此我們再次的看到聖經的思維如何無限量的超越於其它一切,高過那些輕視聖經的人他們誤謬的意念。
我們承認基督徒也知道自然生活的二元性。事實上,就是他比非基督徒更深切,更真實的瞭解。但他知道有一天這些緊張將必化解的。
經由世界的得以完美,和靈命統治身體的來臨,將會使神國度的得勝和連帶著自然界改觀的實現。當我們想到這些,我們看到信心顯示在人被委任的王權將成為地球的祝福,他屬靈的得勝連帶著自然界的改觀,和人的王族高貴以及人類國度的擢升。還有這位樂園之王有一天要建造他天堂的領域。「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19-21)「但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
(彼後三13)22編按:他是西班牙哲學家,神秘主義者及傳教士,遍游小亞細亞及北非勸說回教徒改信基督,1315年到北非洲回教地區傳道後來殉難。23由字面的意義,聖經中「肉體:一字有兩種意思:(1)地球上動物肉體的組成部份,如創四十一3;同時也表示「肉與骨」(詩一○二5
)-(2)由此推論衍生出更大的涵意表示包在肉體的整個身體(林後四11;西二5)。24我們可以說舊約所用的「肉體」是形而上的意思,它與神和那顯著位置上所看不見的世界作比照;在新約中它則與倫理相對比照。
第九章 救贖的神聖工作:其偉大和能力
「基督復活了」!以這個信息福音傳遍了整個世 界。聖經的基督教其最高貴的意義就是在生活的信仰和生命的喜樂。基督,活著的這一位,是神聖,永恆生命之河和生命創造與維持的本源。
一、英雄(獅子)與羔羊。
許多非基督徒譴責使徒,尤其責備保羅,說他不應該將十字架放在最受人注意的地位。十字架所傳達的信息被說是死亡的信息。因為死亡是否定是消極的,實在是消極中的最消極,他們認為保羅的基督教實際是消極的基督教。然而,他們說我們需要一些積極的東西,不是「不」,而是一種對生命得勝的「是」。
這種譴責是基於他們對新約完全的誤解。他們認為保羅所說的意思是耶穌的死,本身不是一種救贖的方法,而只是衪的死被衪的復活所抵消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4)特別為著保羅,就如為著整本新約來說,真正的基督信仰就是復活的信仰。並非死而是最後所說的生命的得勝。
反對的人特別集中他們的焦點在「羔羊」的信息上。這種描述——神的羔羊——在新約中出現不下卅五次。「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36)「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
這種描述(神的羔羊)特別在約翰所寫的書信中可以看到,尤其在啟示錄裡就有不下二十九次。希臘文用arnion實際就是小的意思(小羊)。啟示錄論到最後將要再來的完美世界,它所描述主衪最終的榮耀勝利與衪在十字架被釘時的軟弱有很明顯的對比。雖然「神的羔羊」一辭不曾在保羅的書信中出現,但他確實稱衪為基督,衪為我舍生命, 「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這種對基督的稱呼更是合宜,因為保羅在五旬節前寫第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的時候,剛好是猶太人的逾越節(林前十六8)。
在許多國家那些不相信的人曾對新約中「神的羔羊」的信息發動猛烈的攻擊,直到今天依然如此。這種信息被現代的人認為他們受不了,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優柔無氣魄痛苦的神話主義,對疼痛祝福的矛盾觀念,懦弱的容忍,傷感的悲哀憂鬱是每一個健康有衡刺力的人所反對不認可的。這種痛苦,垂死,軟弱氣絕似的救贖者與一位身心健全人的威嚴,意識和品格能力不相稱。如此看來,一位被釘十字架的犧牲者何以同時又能成為世界的救贖者?
新約十字架所傳達的信息與有男性氣魄英雄主義理想之間並沒有矛盾,它們是互相隸屬的。究竟什麼是英雄主義必須具備的?強壯的肌肉不能成為英雄,否則所有的食人猛獸都成了英雄。僅僅有殘忍的獸性和無情力量能搗毀敵人的也不能算為英雄,否則所有的蠻人和罪犯都成了英雄。當然殘忍的獸性不是英雄主義,它是低於人的東西。英雄主義必須具有的內涵是在屬靈和屬道德的範疇內,不是在體格肉體上;而是積極、富有道德的,有理想的心態,常常忠於它的內在品質。
一個軍人是一位英雄,如果他願意冒著生命的危險去獲得勝利。一個戰俘是一位英雄,如果他寧不出賣軍機而願受敵人槍決,雖然他可以叛國以求自保。所謂的英雄就是他雖然可以逃脫危險,但他為了理想而捨命。英雄主義必須具備有:意志的自由,對理想的追求有專一的心志,任何時刻準備去行動,捨己的志氣,忠心奉獻,以致於死。
由於犧牲了自己,英雄主義就達到顛峰。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在髑髏地的犧牲是如此的偉大。在此處所有英雄主義的要件都具備。在此處我們看到一個動作使衪能避免整個的問題。在此處我們看見留在十字架上的衪,雖然衪能隨時釋放衪自己由十字架上下來(可十五30)。在此處我們看見衪捨棄自己以致於死,雖然衪可以很輕易的召一群天軍來粉碎衪的敵人,「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太廿六53)
但是衪知道,如果衪救了自己,衪就不能救別人。世界的救贖只能從「代死」的方法才有可能完成。所以,如果這位世界的救贖者避免了死,這個最高理想的目的將永遠落空,人類將永遠得不著救贖。我們在那裡才可以找到如此奇妙的自我掌控,如此屬靈的教訓,如此集中的意志力,當衪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而偏不下來(太廿七40),當衪能夠毀滅敵人而不這樣做(約十八6),當衪並不需要死而偏為人而死,就是為了贏回人類的生命?
誰還能否認這是最高尚最完美的英雄本性?雖然有其它的亮光在太陽之前,所有人類歷史有記錄的英雄事蹟在衪面前就黯然失色。前面曾提到的英雄本色所具備的條件:意志的自由,專心的追求理想,隨時準備行動,捨己忠心奉獻至死,它們的完美與特殊全備的結合都在耶穌身上找到了。
基督,雖然衪死,但衪是唯一的人因為衪的死而使一切積極的活躍起來。所有其它的人在他們的死都是被動的,他們不得不死。但基督對於死衪有完全的主權,同樣的,對於衪生命的回生,就是衪的復活也有完全的主權。不是因為衪的仇敵殺了衪,衪才死,也不是因為傷心,衪才死;衪的死,是因為衪自己願意的。「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十18)
因此,基督教的十字架傳達了與一般人所誤解的「柔弱無氣魄」正相反的信息。十字架是得勝的標誌。衪不用抵抗人的強權而能掙破所有的阻力。衪顯然是衰弱的倒下去,但竟然看到衪被提升而得權柄,衪是神聖的英雄。
這種自降卑微隨時待命受苦而無怨言,這種真誠的犧牲早在若干世紀前舊約聖經中對救贖的教訓已預先象徵地宣揚了。這是在耶路撒冷聖殿上燒祭的祭壇上成就了羔羊的獻祭。此外,所獻的牲畜是沒有殘疾玷污的,這就是預言真實犧牲者的純潔與完美——耶穌基督(出十二3;利九3、廿三18)。特別是對遊牧民族如以色列人,再沒有其它的圖畫更適合這個寫照。然而我們知道沒有任何單獨一幅圖畫或比擬,可以同時表達出整個事實真理。即使羔羊的形象也不能表現出這個真實的全部。
事實上,這位救贖者的降服(賽五十三7),衪外表的沉默無聲不開口,正是內部有力的爭戰,並且由於這種爭戰基督的勝利證明了衪自己是個英雄。在救贖工作這方面,也可以由聖經啟示中將獅子加入這副羔羊的圖畫表現出來。這兩幅畫是互相關連的。為了達到「神的羔羊」自我犧牲的目的,從一開始就奠定了王權勝利的結局。
所以約翰在啟示錄第五章他預言性的異象中聽見從天上傳來勝利的宣告。「看哪,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祂已得勝。」(啟五5)但是當他要看獅子時他看到了羔羊。 「我又看見寶座……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啟五6)這羔羊也就是獅子。這個外表看來顯然是衰弱無抵抗力的,其實是由那內在強大意志力所衍生出來的。
只有罪被克服,世界才能夠得到拯救,因為罪是所有困苦災難的根源。罪就是背離了永活的神,永遠脫離生命,換言之就是死亡。因為罪是由現實生活和歷史中產生出來的,它也只能在現實的歷史中予與有效的對付和消除。所以在世界上,神之所以能對抗罪而獲勝,乃是神在歷史中充當聖潔的審判者面對著這些罪。這時也必須有一種實際的救贖補償來針對這些罪的本性。
然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因此只能以一種「替代的死」(substitutionary
death)來勝過罪與死亡。「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這位中保要達成衪的目的,只有自願的放棄衪支配的權柄,衪也能用這個權柄來釋放解救衪自己。如果解救衪自己就得放棄那整個救贖的工作。任何「表面的得勝」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成為澈底的失敗了。所以表面上衪明顯的讓衪自己被人克服,其實是一種強而有力的內在勝利。衪如「羔羊」似的死正可能因衪有如「獅子」那樣的生命力量。基督所承受最深的痛楚其實就是衪施行最高可能的能力本質。只是因為衪是「獅子」才能表現像「羔羊」一樣。
日子將來到,所有的這一切都將普遍的被啟示出來。那時每個人都要承認這位已死的英雄,也就是神使衪從死裡復活的那一位。我們都要看見那位被釘十字架的,現在已經被加冕了。那個羔羊是英雄,而且不僅是英雄而且是神的兒子,世界的救贖者,克服死亡的得勝者,宇宙之王,世界的審判者(約五27;徒十七31)。然後這個不信的世界將要恐懼戰驚的經歷那「羔羊的憤怒」。「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罷,把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子到了,誰能站得住呢?」(啟六16-17)。願那些輕視十字架信息的人,問問自己這個問題。
另外還有一方面需要考慮的。聖經常稱呼基督為「牧人」並稱衪的追隨者為「羊」。有關牧人的寓言比喻我們特別能在約翰福音第十章,保羅與彼得的書信和希伯來書中找到(徒二十28;彼前五2-4;來十三20)。它是根源於舊約的記載,可以在詩篇與先知書中找到(詩廿三;結三十四)。
「我是好牧人。」(約十11)「我的羊聽我的聲音。」(約十27)許多人嘲笑這幾句話。但實際上所說的這些是非同小可。正相反,這些話所表達的屬靈領導的原則是不能再少的了。一個牧人對他的羊群是如何的重要就如基督對衪門徒一樣的重要。衪在前頭領路,決定要走的路;衪認識他們並引領他們;衪負起了領袖的責任。但是他們必須跟從衪,他們必須遵守衪的命令,他們必須順服,在適當的崗位絕對服從。「我認識他們,他們也跟從我。」
任何人在鄉間要求農人明白領導和服從的原則,都要以這個例子來闡釋牧人教訓羊群的原則。
熟悉近東地區鄉間農村情況的人立刻會明瞭,這是非同小可的事。在那些地方,當提到這些有關的寓言時,一個牧人常常會遭遇到危險的情況。他時常要冒著生命的危險與野獸爭鬥來保護他的羊群。看大衛他如何勇敢地保護他的羊群脫離熊獅的爪牙(撒上十七34-35)!耶穌自己也說到好牧人在狼來要吞吃衪的羊群時,如何與狼爭鬥(約十12)。「東方的牧羊人無論如何都與他的羊群不分晝夜相廝守,他與羊群一起忍受饑渴和寒熱風雨的氣候。他曉得他自己是羊群的負責領袖,也是每一隻羊的保護者。他在前頭領路,一夫當關面對任何的威脅和攻擊。」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約中主要的一章論到「好牧人」(約十),在這裡耶穌與衪門徒之間的對話不是平和的氣氛,而是一種對付仇敵的爭論。這個爭論是由於不信的猶太人對一位追隨主的人所持的敵對態度。他們將那個生來瞎眼的,後來被耶穌治好的人趕出會堂(約九34-35)。在約翰福音第十章我們看到耶穌對仇敵的回答和衪對牧人的寓喻。衪的回答首先直接針對法利賽人和他們的同夥。就在這牧人的寓喻裡衪抨擊那些假先知及誘惑的騙子就是「狼」(12節)、「雇工」(12-13節)和「賊」與「強盜」(8節)。因此,這個牧羊人的寓言是艱苦爭論的結果。事實上,在互相爭論之間當時的情況很緊張,以致於最後許多聽眾宣稱耶穌是被鬼所附,就拿起石頭要打衪(20,
31節)。說到這裡,有人誤解耶穌是優柔寡斷和懦弱,這都是出於那些人輕率不經深思膚淺的論斷所致。
二、罪孽與恩典。
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可以在聖經記載中有關罪惡與恩典的道理中找到。特別在新約,保羅認為人是迷失的罪人,極端而完全的腐敗;以他最大的努力,渴望或改良也無法救贖他自己。對千萬的現代人而言,這個道理,使他們乍聽之下是個悚然使人驚嚇的假說,對他們榮譽的侮辱和不可忍受的輕藐,並且否定了他們作人的尊嚴。
罪,在其絕對的意義上只能用在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上。「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五十一4)由此可知,任何人拒絕了他個人神的存在,否定神聖命定的世界道德秩序,必定否定罪的實際。對他而言只有「不完美」、 「缺憾」、「不和協」、「不合適」的意念,但沒有「罪」的意念。在這裡,我們暫且不與無神論或泛神論者爭辯,我們願意請他們去閱讀本書的第四部。在此處我們所關切的不是只有那些不拒絕其個人超越之神存在的人,而且也關切到那些理想派的人,他們相信自己可以救贖自己的可能。
如果有一位個人的神存在——在我們周圍的世界和我們裡面必定充滿著很多見證,使我們無法迥避去聽到衪那無條件,永恆而活生生的存在——衪必然是所有生命的泉源,所有完美具體的化身。只要自然與這泉源相聯合與衪的生命相共生——即與神的交通,則自然也當實際的有了「生命」。
現在人的生命中卻是有一個不幸的事實存在,就是人不再與神有交通聯合了。神也不在人的生命中佔有決定性的角色。大多數的人想像神已不再存在,有神無神對他們的生命不再有什麼不同。所以在實際的生活裡好像神沒有存在一樣,雖然他們可能在理論上承認衪的存在,偶爾為了尊重神而去參與一些宗教的儀式。這就是聖經上所說的 「罪」主要的論點。我們在此不是討論用辭的問題而是討論事實。「犯罪」就是離棄了神,與神失去了聯繫,遠離神而生活著。「罪」就是受造物刻意將自己變成他自己的律法。也就是取消神性的統治,蔑視忽略最高的權柄,漠視最高的威嚴,受造物將他自己從創造者分離出來。我們不可用自卑內在的感覺來詮釋,而是一種承傳的情況,無論高尚和低賤的品格都具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它道出了人類存在的整個特性而不是個人的行為。由於罪,受造物自以為可以尋求獨立,逃避了受造物應有的順服,在他自身實際的有限中活在虛幻中。
依照神的計畫,人應該是隸屬於屬靈境界,類似哥白尼的太陽系統,在其中人不過是像環繞在太陽系裡的一點,信靠神如以太陽為中心。但人不接受這個道理,反而落到舊日托勒密天動說(ptolemaic
system)的錯誤:以自己為一切的中心,認為神與世界都必須圍著他旋轉。這意味著人有罪背叛了神,造成在屬靈領域的大革命,其目的就是要篡奪世界的神聖統治權。
就此而論,雖然是最小的罪,仍可顯現出異常震撼的意義。因為如果神是絕對的,又是無條件的——是整個世界的唯一創造者,獨一的擁有者和統治者——人的每一個行為即使是很微小,只要違背了衪的旨意,質疑衪絕對的全能,如此就違背了衪的整個神性。每一個罪,即使是最微小的,都帶有一種對神緊要致命的質疑:神衪是否是絕對的王?衪是宇宙的主,唯一的神嗎?「即使最小的罪時常意味著攻擊神衪本身的真實性,違反神尊嚴的大變革;這些必然是出乎於另外一權勢——一種大變革的勢力,試圖將神從寶座上推擠下來而取代神的地位。換言之,每一件罪都違背神,即使是最小的罪過,都是有撒但的特性海姆(Heim)」(英國十一世紀時坎特布裡(Canterbary)大主教安設倫(Anselm),在他所著作的Cur
Deus Homo?書中持相同的看法)。」
因此,由於人的行為他可以墮落到可以想像得到的極大罪孽中。按道理和邏輯,這位元宇宙之主豈不是應該位居于全宇宙的最高地位嗎?衪難道沒有對衪自己的創造物有優先的要求權柄,畢竟他們是衪所創造才存在的?神既然是位居於宇宙的頂峰,在這偉大的有機組織體系內衪對每一份子必定有其超越的權柄,因為他們是衪的工作,不只在理論上也在實際上擁有他們,這難道不合乎邏輯嗎?既然如此,所以當聖經宣稱愛神是所有誡命最重要的,當然是又合理又合乎邏輯。「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廿二37-38)
如果我們不能真正的愛神勝過其它的一切,就是不能服從誡命中最重要的,必然是最大的觸犯。所以每一個人,雖然道德很高尚,不愛神就犯了這個最大的罪。沒有強詞奪理或乖巧詭辯可以迥避這個驚人的事實。真理是堅實不妥協的,但也只有真理才能使我們得以自由(約八32)。犯罪不只是外表的行為,也是內心所持的態度,而且這種罪的心態包含著不與神維持關係的意味。
所以罪就是拒絕權柄。人總是專注在自己身上,搖搖欲墜不安的以自己為軸心旋轉著。在人自以為可以自我聖潔,達到了最高峰。他拒絕了神的引導而將自己重要的本能塑造成崇拜的偶像而忽視那位真神。因此他也忽略了生命的泉源。這意味著在真實必要的本質上,人否認了生命,以致瓦解毀滅,最後「心靈」的死亡。無怪乎,最後也導致身體的死亡。「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
身體的死不只是自然的事件,必須由倫理的觀點來瞭解。無罪的人毋勿需死。死亡是審判的結果。它是罪的要素也是罪的必然結果。
一種錯誤的態度導致錯誤的行為;在罪的樹上長出罪的果子;由罪生出罪,譬如說謊,仇恨,假冒,自滿,驕傲和不道德等。人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
因此,罪所造成的結果污辱了人的人格,降低了人的品行,虛擲了人與生俱來的尊嚴;換言之,罪毀壞了神的形象,降低了人的高貴。犯罪是我們人類的最大不幸。「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十四34)
在這種情況,自己想救贖自己是無能為力的。即使一個人靠自己的努力,用教育和修養想獲得絕對無過錯的完美的生命(實際上沒有人能做到),其舊有的罪孽仍然存在。雖然往事已過看不到,但是無法補救。想以自己的能力來還清罪債,希望得以補償,那將是一種愚蠢的妄想。想以高尚的行為來救贖自己不外乎是做些新的善事,不論是分開來做或由外表的行為,這樣自身也因善行而得到褒揚讚賞。想自我救贖的人,他們必須脫離特定性的有機整體,並且以單獨的行動作出善行用以償還舊債。如果這個善行要具有真實的價值時,這個行出善行的人,其心態必須有向著神的愛心。這是所有誡命中最大的。既使我們不去論斷個人不道德的行為,畢竟人還是一個無可救藥的俘擄。只要人試著自己去救贖自己,他所作的善行不會是由於為了愛神而做,而常是為了愛自己而做的。他要自己幫助自己為的是自己能獲得救贖。所以他所做的善行不算是真正完美的行為。只有他們表現出一種對神有真實,聖潔而且無私的愛,才算是有真正價值的工作行為。
但是就是這種純潔愛神的心是罪人所欠缺的。所以為了與神建立正常的關係,我們必須保持著有愛神的心。他必須先立定目標,然後才能開始沿著正途向著目標邁進。為了得到救贖他必須心裡有救贖的願望,由所賦與的能力達到救贖。但這就像一種圓周運動,有如數學定律必須先證明它本身的原理。以自己救贖自救的方法並不能創造一個新人,因他所努力的都源自於那舊人的能力。舊債永不能用新債來償還。「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所以舊人所做的工作無法成就他自己的救贖。他們「虧欠了神的榮耀」(羅三23)。
還不只如此。自救的道路很明顯是危險的。走這條路的人,做出他的善行善工,想藉以獲得從神來的合法獎賞,就如分期還債一樣。因此,由於他虛假的態度,將無價值的當作值得高貴神聖的認可。如此作他就陷入愚昧的自傲,而得到正是救贖自己相反的結果。經驗告訴我們,無論是異教徒,現代理想主義者或是「基督徒」的自以為義是最難贏得基督的。事實上,人總是虧欠神的,不只是他個別的善行善工,而是他整個的人,他整個的自己,和他整個的生命。所以,如果人要實際地償還他的罪債,他就必須能夠從頭開始有新的生命,因為人整個的舊我都充滿了罪。
當然,這也同樣的不太可能。但就算是可能的話,人仍然不能從神面前算得為有功績。人不可能在任何存在的形式中,現在或將來,能將一個加號——一個盈餘的善工——用來彌補他過去生命的負號(過去的罪債虧損)。沒有任何事物可以高過聖潔。而且聖潔永遠不能變為功績來超越過神的定律而期望去平衡早期的負債。不!成為聖潔是我們基本的義務。既使我們的生活可能可以再從頭的來一次,我們仍然毫無希望的可以補償過去生活的舊債。「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路十七10)我們不能逃避這個事實:「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三20;加三1)在誹謗人尊嚴的蠱惑迷糊中,我們就是不論如何以革命來反抗,如何的掙扎,我們還是不能回避這個真理;如果真要獲得救贖,那就必須是神的工作。它必須是由天上來的一種免費的賞賜;它必定是恩典。
恩典不會降貶反而會提升,它不使人降卑反而使人高貴;它不玷辱反而加榮耀。「以仁愛和慈悲為你的冠冕。」(詩一○三4)實在的,我們深感屈辱因為在救贖我們的工作上我們是如此的無能為力,讓我們謙卑的覺得救贖不是我們的功勞而是出於恩典,不是由於我們的成就而是神的贈禮。但是一個由塵土生出的受造物,當他從永生神那裡接受恩典的同時,就不會覺得我們的為人尊嚴受到詆毀,要不然,就表示我們每日生活所獲得的恩賜造成了我們榮譽的侮辱傷害。
什麼是與我們人的高貴相抵觸,那就是罪,不是救贖。人應該以犯罪為恥辱,而不是以悔改或心思的改變為恥。
在聖經裡,悔改的意義不是自己對著鏡子消極的看著自己,不是無希望的痛悔,或是病態恐懼的意念;而是在內心產生對神一種新的態度。在新約希臘文metanoia這個字意很清楚的表示,就是「改變心思」的意思。它帶有「再思考」,再想想看的意思,包括人內心整個的改變,接著是外表行為重新的組合整理。
悔改並非一定要去修道院,或對自己所犯的罪來折磨自己,將自己為悔改罪過而陷入哀傷呻吟。悔改意味著人應該回到神的面前來,謙卑的對自己的罪過憂傷,並且相信基督帶來的救贖。「悔改就是改變你的心思!更新!完全改變!回轉歸正!」
因此,悔改是一種道德與精神靈命經驗的積極變革。它是進入新生命的一種新的態度。它是個人意志的行動,要他自己負全責並且遵行的命令。「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
所有這些的目的都是要提高人的地位。神的恩典不是貶低反而提高它。這是神專一的權能使人提升到真實永世的高貴。它給人如神所意願人成為王的真實自由。人被赦免就是要被加冕得榮耀。
我們不要忘記,神只能展示衪的恩典在那與衪聖潔性格相符一致的方面。神不能輕易的取消人的罪,但必須像審判官一樣的來解決它。兩個人若有嫌隙不和,他們可以彼此互相說「我們彼此饒恕忘記過去罷」。但是神衪本身不是犯罪者。衪必須是一位執行衪神聖律法的保護者;由於衪自己的律法使衪展現恩典時必須限定於合乎衪聖潔的本性來彰顯。「如果神是神,衪不能將受造物所犯的罪當作不足道,好像在衪眼中看為不算一回事。衪不能永遠不理會罪,好像一點都沒關係不必大驚小怪似的。就是因為衪的聖潔衪必需強調的說「不」。衪能對罪人啟示衪的恩典;神只用一種方法不但不使聖潔和公義無效,反而應用了聖潔和公義。人不能否認聖潔與公義,反而必須維持它們。所以救贖本身需要一種合乎在神衪本身之內的慈愛和救贖性的聖潔。在救贖之內有恩典也需要有公義,二者同屬於一。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這兩者——恩典與公義——完全的聯合了。「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面。」(詩八十九14)
新約中的「恩典」(希臘字Charis)與喜樂(Joy,希臘字Chara)都是同一字源。首要的,它的意義是使人「喜樂的事」。因為沒有任何東西能比「愛」和「美」帶給希臘人更多的喜樂,這個字表示魅力(Charm),美麗動人或優雅。在新約中有幾處經文都如此用,譬如耶穌在拿撒勒會堂說的話「他口中所出的恩言」(路四22)。同樣的,在以弗所的基督徒被勸勉說「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四29)。
每一種恩惠的象徵(token of
favour),尤其是從高處來的都會使人喜樂,所以這個字的意義包含「善意」(good
will)或恩惠(favour)的意思。新約裡幾處經文是要如此的被領會瞭解的;譬如耶路撒冷早期的教會跟他們所有人有恩惠(徒二47、廿五31;林後八19)。
最後,因為東方的一些統治者常是絕對的顯要貴族,他們由於王的恩寵而富貴,名聲顯赫,這些榮華富貴都在乎王他自己的自由決斷。所以這些都不是賺來的賞賜,而是恩典。事實上這個恩典表示受益人的財富、輝煌、喜樂和擢升發跡。
這是聖經對「恩典」這個字啟示出它的更高貴和榮耀的開端。恩典將屬地的懇求期望提升到屬天的境界。它形容由神施與人恩惠的一種象徵;所以也是從極有價值到毫無價值,從聖潔的到罪人的。因此恩典這個字成全了聖經所記載「恩典」的完全意義。它表示神的愛的彰顯在完全自由的情況中展現出來,是一種人不當得的禮物,是神免費的賞賜,而且也是由於持有神聖之愛的內在心態使這恩典有可能成就。神不只「供給」恩典,衪也「擁有」豐富的恩典和憐憫。
因此,在新約中的恩典常常表示是一種禮物同時帶來喜樂。與喜樂字根有聯繫的意義,可以從記載「恩典」的經文中找到。保羅時常用「豐富」是由恩典帶出來的(弗一7;提前一14)。只要有恩典,我們就可以從它那兒找到所有豐富的資源。他又說到榮耀的恩典(弗一6),因為恩典給人有榮光。恩典不能僅僅表示是「赦免」,而且常是神的供給和賞賜,是超越我們所能形容的,不只表示取消了罪債,同時也表示從天上來的永恆豐盛的禮物。
因此,恩典帶著我們去親近神,進入神的家。恩典是皇后(羅五21)。它使那些接受恩典的人去參與他自身本性的造就。那些被赦免的人他們得成自由人,成為被揀選的族類(彼前二9;啟一6),成為至高者的兒女(羅八14-17)。恩典應許人可以有真實的高貴。所以那些領受恩典的應該行出與那配得恩典相稱的作為(腓一27;弗四1)。
罪是撒但對於真實生命邪惡的否定。撒但冀望著所有的永恆價值歸於毀壞和滅絕。它確保那些向它降服的人都消滅,並使人在身體和靈命永遠的死亡。它尋求人但卻使他墮落,使他永遠的沉淪在奴隸,黑暗和毀滅中。
人生出來就在地牢裡。作為王族的一份子,他已經墮落和廢棄王位了,一開始他發現自己受制於惡者的權勢下。無疑的,他仍有一些自由。他可以不必墮落入每一個接近他的罪犯中。雖然他在罪中有自由,然而他沒有脫離罪的自由。在地牢裡他有相對的自由。在那兒他多少可以選擇他的居所,但要衝破地牢之門則非他的能力所及。
只有一位能替他作到,就是耶穌基督,這位聖者衪,由於衪的本性,衪在罪的地牢之外;並且現在衪能解放那些在罪權勢下的人,讓衪來拯救他們。經由這自由的恩典,衪將永恆的生命(永生)聯繫起來。真正的基督教信仰提供不泯滅的豐富。就有如一位被判處死刑的叛徒,被法官赦免後又被接納進入王室一樣。
基督永遠不會讓人失望,而且常常為人所驚奇。衪救贖那些相信者的靈魂,將他們由悲慘死亡的地牢帶出而進入屬天生命的王宮。衪的得勝帶給人類生命和永生的亮光。就如聖經所預言的,對那些相信的人和整個神救贖計畫將要完美成就,這是真實的。
在研討這個永不泯滅的恩典所擁有的,我們談到基督徒的希望。在此,新約的信仰再一次所展現的優異超越了一切不信者的意念。
三、暫時性與永恆的。
從絕對永恆的觀點來真正的認識接受生命;也就是永恆的無限這個觀念,只能根基於聖經中基督教的教導才有可能。我們只有相信在末世的時候,世界的一切都要改變形象,我們才能相信真正的永世;即永不止息無窮盡的永久價值。因為除非神跡出現,所有萬物必定歸於毀滅。根據純粹的自然定律,由現代世界的寫實立場來看宇宙的發展至少這是唯一可能的終結。就我們所知,只有神的權能介入這大自然的普遍秩序裡,這個毀滅的結局才可避免。
依照天文學,由於「太冷」或「太熱」甚或由於「火焰」,宇宙是向著死亡邁進。宇宙中各個構成單位(恒星,各個星辰及太陽月亮)在其星際空間冷的太空中運行時,其溫度持續的降低變冷。所以由此推想,將來必定達到某一種情況——特別在地球這是不可避免的——就是太陽和地球本身的熱度也必定漸次減少,以致所有的生命必定消失。最後一個活的生物——也就是最後的人將用完最後一餐被「冷」所制服而死亡。人類數千年的努力,他整個進步的文明,各種文藝和科學的傑作,自求高貴和理想的成就,將沉落於黑暗,冷酷,冰凍的墓窖中,地球將像個圓形冰雹的巨大墳場,在更冷的黑暗太空中匆匆運轉著,或者可能更進一步的演變直到完全化為烏有而消失。
當我們考慮到太空中物質的零散分佈的情況,這種預期的前景變得更是實足可能。我們的太陽與其它數百個明亮的星體同屬於一個特定的星群(star-cluster)。在這星群中,其中的恒星(fixed
star)之間隔比較接近。雖然在這「集中的星群」裡——像太陽系星群——這些恒星(如果它們所有的總合品質被平均分佈到星群所佔有的所有太空空間)是如此的遙遠分開散佈著,而且它們品質是相對的小,就如在一立方哩的空中散佈著十二棵粒的小塵埃。這個星際之間的空間只是個開始,當我們的視野再越過這個集中星群以外時,星際之間那廣大無際的空洞和那不能測透的距離,才是太空的實際。事實上,要歷經數千光年的光景才可遇到另外一個星群的島嶼。一光年(a
light year)是光線一年所走的距離。每秒鐘光的速度是186,000哩,將近地球赤道的七倍半。在太空中若要撞見一棵星球實在是一種不能想像極其稀有的情況。
這些如塵埃似的小點星斗向星際之間放散熱量。星斗周遭的溫度是攝氏零下273度。這意味著有龐大的熱能流失。德國漢堡大學天文學教授裡蒙(Johannes
Riem)記載: 「我們的地球只接受太陽所輻射到太空中熱量的二十億分之一的能量;在太陽系的其它所有星球只接收到太陽所發散的熱量的二億二千萬分之一。其餘所有的熱量都徒然的流失在太空中,而無可挽回的消失在物質和其它建構物體上。其它的星球也是同樣的情形。」
所以將來必定會到某一個時候,就是終結的情況,當所有的星辰將熱能放盡輻射至太空,以致在宇宙中再也沒有溫度的差異。由於熱能量的均勻輻射到太空中,其結果將造成宇宙所有運作程式漸次的耗盡。
另外一位德國學者羅爾巴克(H. Rohrbach)教授在一九五四年發表以下的論點說:「我們必須以最高的可能性假定,在遙遠的將來的某個時刻,宇宙將要達到一個境界,就是各物將形成一個均衡的狀態,當整個物質在太空中平均分佈著,這時沒有一件事會改變或發生。這就是『熱動力均衡』(thermo-dynamic
equilibrium),就是宇宙的『熱死』或『冷死』(universal
heat or cold heath )然而我們尚無法計算出要多少年才會到達那個時刻,因為我們不能排除一些不可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發生率。」
看到物質在太空中那不可思議的稀疏分佈著,由科學的觀點看,期待著這種未來要經由「冷死」造成的宇宙死亡,並沒有什麼可讓人驚異的。裡蒙(Reim)教授說:「我們承認有這樣的想法是最讓人感到厭惡。我們想盡了方法要證明這個想法(未來宇宙的冷死)是錯的,但是我們在研究中試圖去尋找任何可能的論據,來使我們能脫離這個夢魘,但是並沒有成功」。
「人自己本身不可能尋得出路。所有企圖要逃避這個宇宙的冷死(或熱死)是徒然的。有關於我們目前本身的情況,我們只有在虛無主義中棄絕了。」(海姆,Heim)
根據現代人思維的觀念,所有這些事要等到幾百萬年之後才會發生,所以人類今天不需要去為自己和子孫們考慮這個問題。這個世界尚有很長的時間可以發展。但是當我們看到整個大局時,這是一種很不幸的自我安慰的想法;並不能將我們從這悲觀的前瞻和虛無的心思中解脫出來。很確定的,這個世界的終局遲早會到臨。科學至少告訴我們知道沒有其它的可能。宇宙的死亡一天天的接近。它的結局就是毀滅。
「不會因為對宇宙死亡的緩期延後的執行而讓我們蒙蔽,看不清現在世界的真實情況。這就有如一個人被判了死刑而從判決到執行槍斃的早晨之間有一段長的時間。然而,這決不會改變人心悲哀的情緒,如果那些知名科學家所預言世界的未來沒有錯的話。」(海姆,Heim)
只有一種方法能避免宇宙的逐漸「冷死」。根據現代的科學,它必定是「熱死」或是「由火燒死」(Heat-death;fire-death);如果在這之間沒有大神跡出現的話。這表示由於太陽極高能量的輻射增強,或兩個世界的相對碰撞——地球或太陽系的星球與其它星體的衝撞——所造成的大災難,產生巨大的爆炸使地球上所有的一切在火焰中熔化。
天文學說認為有另一種可能;就是在整個宇宙的「冷死」或太陽系所造成的「熱死」發生之前,地球可能早已變成為一個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這是絕對有可能發生的;就是可能發生與「冷死」相反的情形,由於太陽輻射能量極度增加導致極度的高溫到無可忍受的熱力。
天文學曾說到有一種「新星」(novae);這種星體閃耀快速,瞬間即形成新的星斗如新形成的星而得名。後來才清楚這些新星並非實際是新形成的星體,而是「變化星」(variable
stars),它的光度可以在短暫的時刻內發散出太陽光度的二萬五千倍;在特殊的情況下,甚至有些「超級新星」(supernovae)所發散出的光是太陽的數千萬倍。
假使我們的太陽有一天變成像這種「變化星」時,而它短暫的發散熱力的強度已毫無疑問的在其它許多類似的恒星觀察到。「到那時地球上所有的水都要蒸發掉,而雲霧包圍著的地球將如金星一樣。我們無法預料是否任何的生物都能適應這種情況,我們猜想人是不能的。這個情況遠比我們所預期的冷死還可怕。到那時又將怎樣呢?當我們的子孫由火焰中逃入地穴內,所有的生還者都擁擠在一起試著以他們發明的人工冷氣來求生存,這是很恐怖的情況;既使我們想像但丁地獄之火幾個細節中所描述失喪者的苦刑,和這宇宙的災難相比擬是多麼的微不足道。至於地球的歷史這只是暫時的發展。最後,宇宙普遍的變冷以致冷死將臨到。無論如何,毀滅是必然的結果25。
當我們看到太空中星辰稀疏的分佈著,由天文學的觀點,我們可以推想宇宙經由逐漸的變冷以致于「冷死」的可能性比「熱死」大。但是由純粹的科學觀點看,不容爭辯的,宇宙由「熱死」或「火燒死」比較合乎自然律,宇宙的冷死將可避免。
海姆(Karl Heim)教授毫不猶豫的說:「宇宙將繼續的存留而免于『冷死』這是不可能的,就好像將一點水放在火上而預期它變成冰一樣。宇宙免于『冷死』的可能性的想法,同樣的是不可能的」。
科學家,杜波依斯·雷蒙德(Dubois-Reymond)教授,一個無神論者也肯定的承認有一個所謂的科學末世論(scientific
eschatology):就是在預期的未來某一時候無法截止阻擋的,世界上所有的精神生命,知識必將消失,所有的理想,文藝和文明成就都要毀滅。
「就像一陣黑暗雷電的暴風雨,有一天必會暴發,這就是人類將面對的宇宙死亡觀念。這是一個既存的事實;不只人類,其它各種不同的動物生命,和整個無機物質世界都將逐漸的邁入完全毀滅的命運」。
「除非有神跡出現」,這是我們基督徒所一直相信的。這個神跡是全能的神干預了這個世界的事務。借著神跡衪把「自然律」所不能避免的災禍扭轉過來。借著神跡,衪,這位世界的至善者,在衪決定的那個時刻將災禍轉變過來。
「我們人類企圖去洞悉這個世界末日的奧秘,結果導致只有兩種可能的結果,這兩者都涵括有真實實際的整個本質(whole
entity of reality)。第一個可能就是『不存在』(nothingness),就是地球上所有的活動都停止了,即『宇宙的死亡』——就是科學對世界的未來所預言的最後決定性的一句話。第二個可能就是如果普世復活的信息是確實的發生才有可能存在,也就是傳福音的人將主復活的信息傳遍了整個世界;這實在是真實的。根據這個福音,世界就不必等待著那『不存在』的發生,反而期待著世界的變形改觀。」(海姆,Karl
Heim)
除了這個偉大神跡的信心以外,在我們所生存的自然秩序的目標和永無止息的存在中就不可能有其它的指望了。無論任何人只要否認這個神跡,就是否認任何一切屬靈及道德的永恆價值。對他來說人就不可能有絕對,無限和得勝的高貴。
我們舊意說「無限的」(endless),而不說「永恆的」 (eternal),因為一般人時常說「永恆」的價值時,他們其實並不是真正指這個意思。永恆(eternity)這個字用來表示不可想像長的時間,從亙古延至各個世代或繼續不斷的延續下去。但是這些以上的意念與絕對的永不止息和無止境(unendingness;
endlessness)是不一定要被聯想為一樣的。還有,這不只是一般人的用法,有時也是聖經本身的用法,至少在我們標準的譯本是如此。
因此,舊約說到「永世的山嶺」(everlasting
hills;創四十九26;申卅三15),「永久的門戶」(everlasting
doors;詩篇廿四7,9)、「永世的法令」(eternal
statutes)。但是這個 「永世法令」只有在摩西律法持續時才有實效,如祭司職份,獻祭和節期;就是在摩西與基督之間的一千五百年。逾越節(出十二14),獻上初熟第一次收成的(利廿三14),五旬節(利廿三21),獻素祭(利六22),在會幕和聖殿內點燈(出廿七21),這些都是永世的法令。如果一個僕人永遠不再想獲得自由他就變成為「永遠的僕人」(申十五17;出廿一6;撒上廿七12)。這裡的「永遠」(for
ever)是指「他的一生」的意思。同樣的,撒母耳在聖殿裡服侍一輩子(撒上一22)也是永遠的意思。
因此,假使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不是論到聖經所預言世界改變形象時,而在他們日常生活說到永恆的價值和權能(eternal
values and powers)時,這是十分恰當合宜的,這也是合乎聖經的。永恆(eternal)這個字所意味的,就是如以上所提到經文表示不可想像的長久,繼續不斷經過無限長久的時期。
但是「永恆的生命」和「永恆的價值」帶有絕對的無止境(absolute
endlessness)的意思,只有相信聖經所預言的「世界的變形」的人才用這種形容詞“除此以外,就是它能持續數百萬年或數千萬年,也是在時間上是有限的,所以終歸是有限的。這個有限就是我們所知曉的自然律,也是現代科學的宇宙寫照所能擔保的(guarantee)。
有人認為這個世界在其耗盡的過程中將終止于冷死或熱死的結局,隨著我們這老舊垂死的太陽系和另一系統的衝撞後,將會有一個新穎的世界開始興起。這個開始像一團火焰、星雲群體,但是最後經過一段長期的發展和百萬代的世代交替後,它將要遭遇到與我們同樣的命運。同樣的情況,一個接一個的一連串無止息的新宇宙出現。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答案。如果所說的是真的,整個宇宙的發展只是一種永無止境的世界再來和世界的過去;一個連續不斷的宇宙產生,死亡,再復活,再死亡,整個世界歷史不過是周而復始,失而復得的,出現了又消失永不停止的週期,最後看來,完全失去了有意義的目標和宗旨。
這樣看來,宇宙將像個「十足的吞噬的墳場」,一個「永世怪獸反芻它所吞食的」(歌德),像「羅馬的農神(saturn)咀嚼著他的兒女」。宇宙就有如一個龐大的有機物經由其繁文縟節巨細靡遺蓄意的被建造起來,最後總歸竟然不知道它的目的和宗旨何在。從無限的立場來觀看所有屬地世俗的價值,最後將只是個朦朧的幻想,而那無目的將是那蓄意有目的的來源。非基督徒的思想純然根基於屬世俗的和自然律並且拒絕接受神跡的可能,他們誓言沒有所謂的真實永恆價值的存在。他們盼望的結果是完全的絕望。永恆,在無止境的意義上,對他們來說不過是死亡罷了。
當然,聖經的啟示的確是更合理的。相信全能神的奇跡比相信那個富有意義,有秩序的宇宙那無價值的意義更為合理。相信世界將會更新和改觀比相信無數的戰勝所造成的紊亂和毀滅更為合理。相信由屬靈的得勝比相信由殘酷,謀殺和毀滅力來轄治萬物更為合理。
所以,在這裡也表示信心的優越性。不信者否認生命;有信心者肯定生命。不信者沉入死亡的黑夜;有信心者進入得勝的生命。不信者的結局是滅亡;有信心者成就了世界變形改觀的完美。一個的終結是冷死或熱死,另一個終結是生命和永恆榮耀的高貴人類。所以聖經說:「這個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感謝神,使我們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十五57)
四、基督——救世主(Saviour)。
基督的救贖工作,在所有的永世中是確實有根據的,衪帶給人身體、魂和靈的祝福,並且屬靈的改變了人的自然本質。因此基督是「救世主」,衪就是帶來救贖者。這裡我們又有一個強有力,莊嚴的名詞——最高榮譽統治者的頭銜。
然而,由於人的無知,常常對它有誤解。特別是一些懶散草率懦弱,情緒化感情用事的神秘主義者;把基督徒常常向著「親愛救主」的禱告比擬作育嬰房內嬰兒入睡前,或主日學裡對孩童的昵稱「小東西」一樣。
在第一世紀時「救主」(希臘文Soter)這個字在神秘宗教的崇拜裡常意味的是一位拯救的神,衪死了又活過來,顯現在地球上,衪符合了自然界神性化的意念;衪將人的靈魂由肉體的牢獄中解救出來,並完成了救贖的工作(希臘文Soteria)。
這個自然神的意念:衪由死而復活,由植物神化性而來,凋謝後又再萌生出來,衪也由日月星辰的升起落下而來的。這種自然界偉大的「死和復活」的基本原則在異教神話裡表露無遺。然而人類尋求援助是整體大自然界的一部份,所以經由這自然神性的凋亡,和複生的神秘聯合,人也能感受到那種經歷。因為這些「神祇」不只有人格化的,也是自然界死亡與毀滅的代表,而且也是死亡的得勝征服和復活的神性化;所以人參與了這種經驗意味著他的得勝與救贖。因此這些東方的神明被稱為「救主」或「拯救的帶來者」(bringers
of salvation)。
因此,埃及——希臘化的神秘「神只」愛色斯(Isis;埃及神話的農神)和沙拉弗(Seraphis)被冠以「救主」的頭銜並被人崇拜著。在小亞細亞的別迦摩的亞斯基拉比斯 (Aesculapius)衪是希臘的醫病之神,也有這個頭銜。這個頭銜的意義表示釋放者、維護者、保護者和解放者。
儘管如此,新約聖經中將「救主」這個名詞用於基督身上,不可認為這是朔源於過去神秘的異教。也不是因為在早期基督教向異教徒傳道時的宗教用語為了使聽道的人容易明白所傳的信息而採用「救主」這個名詞。「救主」這個用詞完全是根據舊約的神聖啟示,在早期基督教以希臘文書寫的聖經(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中的記載。
當使徒稱呼耶穌基督他們的「救贖主」時(希臘文Soter),他們用同樣的用詞就像在舊約所常用來形容「神」一樣的字;例如在詩廿五5、廿七9;彌七7。譬如就像教會(ecclesia)這個字,在新約的Soter,雖然它在周遭的異教世界表面的意義是同樣的用法,這個字不是源于希臘文化,而是源自于希臘文的舊約聖經。
在紀元前四百年左右,這個「救主」(Soter)已經成為高貴地位人的榮譽頭銜,在碑文和古代紙草上的記載常常看到被用作高官和有權勢的人的榮譽稱呼。但後來漸漸的,除了用在上述的人之外,它常被用在對有權柄的統治者,君王皇帝的宗教崇拜標記。安提阿卡斯一世(AntiochusI,
281-261 B.C. ),西流基王朝(佔有敘利亞和巴比倫)的第,二號統治者,已有這個「救世主」的封號了,因為他曾戰勝小亞細亞的高盧人。同樣的,以後的托勒密一世(Ptoloemy
I),建立托勒密王朝(希臘化的埃及),被羅德斯島當地的居民尊稱為「救主」,因為他在紀元前三○五年時曾提供他們軍事援助。他的繼承後裔托勒密三世後來也仍沿襲這個頭銜。
猶流凱撒大帝(Jalius Caesar)在紀元前四十八年,當時羅馬帝國的獨裁者,曾被以弗所和其它亞細亞的希臘化城市的議會稱頌為「神的顯現……人類生命的救主」。自奧古斯都到多米田皇帝及以後的一段長時期都以宗教的頭銜來稱呼;如「主」、「神中神」、「神的兒子」、「我們的主和神i,並且也用「大祭司」和「世界的救主」稱呼。「救世主」這個稱號曾用於猶流凱撒,奧古斯都,革老丟,尼祿,維斯帕先,提多,圖雷真,哈德連皇帝。
在以弗所南方之Priene有一個碑文上記載著有稱呼奧古斯都皇帝為「救主」及「神」。在小亞細亞的米利都南方Halicarnassus出土的碑文上有稱呼他為「全人類的救主」的記載。尼祿為了要人民崇拜他為皇帝與世界的救主甚至創造了一個新的形容詞——拯救世界(world-saving)。他所到訪羅馬各城時人就稱他「顯現」(parousia)了。他所寫的字被稱為神聖的著作(holy
writings)和他所頒下的法令為福音真理(gospels)。
因此,在當時那個文明時代最有權勢的被人冠以「救主」的頭銜表示他們是得勝者,他們國度的偉人,他們統治的榮耀。所以「救主」用在基督時,它更表示衪的王權和救贖工作的榮耀,使衪成為世界的統治者。也表示這位神聖的中保衪的偉大卓越和這位人類救贖者的崇高。
雖然在基督教早期時有人將這個頭銜用在他們當時的一些偉大顯赫的人物身上;曾有人試圖去找一些沒有風味令人作嘔的神秘主義,激情狂喜或幼稚天真來用這個稱號,尤其當一些對第一世紀一般文化和宗教背景完全無知的人可能將它們用在基督和基督教上。但是我們身為基督徒必須學著去思考,並以一種果敢爽直的氣魄去宣揚基督和衪的救贖工作,負擔起剛強有力的見證,行出那真實的基督信仰
26。
因此當在解釋「救主」這個頭銜稱呼時,如果只考慮到它語言學的起源——由「醫治」或「痊癒健全」(Sozein)而來,是不夠的(太九:廿一;可五23、六56)。一個字它的語言來源(字源學)不能決定于它的習慣用法或其意義的範圍。當新約聖經記載有關「治療疾病」的事,照慣例是用另一個字therapeuein(如太四24:可三10;另有其它三十五處經文採用這個字)。
基督是「救主」;衪其實是超過「治療者」(Healer)的意義,不論在個人方面或社會生活中,衪不只是身體與靈魂的醫治者,衪更不只超過一切靈魂體阻礙和限制的克服者。衪,這位「救主」和「釋放者」,不只將「虧損」(負號)變成平衡(零),不只將虧損變成盈餘(挪去負號),不只使疾病消除,而且衪提供了一種勢不可擋的實際,何等無窮的豐盛(弗一18)。
這位「救主」提供我們最豐盛的生命享受(約十10);無窮的喜樂(腓四4),得勝生命的能力(羅八:卅七);人格真實的尊貴(彼前二9;弗四1),簡而言之——也就是人類真實高貴的永恆實現。
靈命的救贖(spiritual salvation)在新約聖經的意味就是那「基督測不透的豐富」(弗三8),「復活的基督衪活動的範疇,就是衪在地上工作能力的總和的概括。」
基督這位「救主」,衪是帶來了人類的救贖,衪是所有黑暗權勢的克服者,如太陽發射出的新生命熱力,衪成就了人類真實的高貴,衪是神國度的賜予者,世界的得勝者(約四42、三16;約壹四14)。
因此,我們的見證可以由這位德國詩人阿恩特(ErnstMoritz
Arndt)的詩表達出來:
我知道誰是我所信託
我知道什麼堅固穩妥
雖在塵事當受試煉時好似煙與塵雲消逝天國亮光神的啟示基督耶穌我的救主這是永世的磐石立其上靠祂信實25就算是由太陽間迸發出的熱量(如其它變化星)不會發生,依照天文學的判斷,我們仍然認為人類將來有被「熱死」的可能。依據天文學家伽莫夫(Gamow,1948年)的估計:太陽與其它大多數星體的溫度預期將會慢慢的增高。「這可由一個事實看出:就是氦原子由氫原子形成時,它會呈現較不透明的狀態並且保有更高的熱量,直到溫度劇升而後迸出熱量,因此由表面輻射出來的熱力,在一千萬年後的將來將是現在的一萬倍」。這種熱量仍然可以致地球上的生物於死地。當然,宇宙普遍的冰死或冷死,無論如何仍是最終的結果。26我們在此所用的「救主」只限於新約聖經的用法,舊約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有時也用希臘文的Soter表示神所興起的「士師」來拯救以色列人民脫離民族的災難(士三9;王上十三5)。所以我們又須分辨在聖經裡「救主」一詞有兩種意義:(1)人是救主——當他們領導人民脫離苦難進入屬地的和國家的福祉(救贖)。(2)神和基督是救主;由贖罪開始,祂領導個人到普遍,屬靈和永恆的拯救。在這個意義上只有神和基督才是「救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徒四12)在提多書裡重複的指出「神我們的救主」(多一3、二10,
13、三4)。
第十章 人類被呼召成為高貴的永世
成全中的聖潔與榮耀
我們已經看到人被創造的奇妙與偉大,和他被呼召的目的是要成為高尚與聖潔。所有那些在地上生存的萬物將由撒但的轄制中被解放出來;經由人——這位地球所有被造物的王,萬物將被引領進入永生神的和諧中。經由人,這位最高救贖者的能力將由他的道德規範中啟示出來。人不離正軌的向上提升發展的目的,不過就是要在至高之處將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將歸與衪所喜悅的人。
人因神的恩賜受委任雖然是偉大而榮耀的,但這並不能被認為是神整個的或主要的宗旨。因為如果這只是神創造人唯一的目的,則在拯救的計畫裡人的意義將不是為了個人的或直接的而只是間接和誘導引申出來的。如果是這樣,基本上人不過是被認為是為了達到目的的一種工具手段。從人作為一個受造物的觀點來看,他的存在主要不是著重於他自己本身而是在他與他周遭環境的關係。此外,他所託付委任的工作也受到時間的限制。他在永世裡的生存就變得毫不相關了,而且沒有持續更新有意義的價值。在新天新地來到的時候,所有能夠被救贖的都必已得到救贖。在那時刻目標已經達成,如果這種救贖居間協調的工作是人唯一所能作的,則他在生命和生存的目的裡他將不會有實際的滿足。
但是根據聖經所記載的,人在永世裡要位居於一個重要的,甚至於位居宇宙中心的地位。因此在神計畫的永世裡,必定有個純粹暫時性的職責與那更高,無止境的救贖工作的天職相聯繫。我們能夠從整個創世的主要宗旨去發現一些細節。在前面的討論我們看到的這個宗旨是建立在創造者與受造物之間生命與愛的交通上。所以愛和愛的交通,不論是暫時或永世的,是所有生存的最高道德原則。所以我們必須由這些觀念來推想神的旨意其個別的細節是什麼。
一、人永遠對神有崇拜的職責。
(1)愛的本質。
愛就是要有交通(fellowship)的意願。在整個人的生命中,愛顯示出自己好像有一種被吸引著的感覺,而且總覺得想要努力向著一個人或一個目標;這個人或目標本身對我們而言是具有價值的,而且在想像中他們能帶給我們肉體或精神上的喜樂。由於獲得了或與這人的同在,整個的與他聯合,則愛的感覺由持續不斷的欣喜和喜樂中顯現出來。在愛之中顯示出:努力去追求自己本身的圓滿和伸張(completion
and extension of one's own self)和努力追求自己與他人持久的融合(constant
merging in the self of theother)。
由這個觀點看,愛由兩種主要方法表現出來。無論如何只要有真誠和理想的愛存在,這兩種方法就自然的表現出愛來。一個就是與他人的內心和外在經歷「愛的分享」,另一個是將自己本身的感受和經歷與他人交通並交付於他人。前者是在「愛人者」內在的工作,後者是「愛人者」將愛向外施展在「被愛人」的身上。前者是我們看到的愛的感受(receptivity
of love),而後者是愛的主動自發性(active
spontaneity)。
愛的交通在這裡是一種自由不拘泥的衝動,與被愛的人分享一切,不只是自己屬世的財富而且是自己內心的經歷。真誠的愛,由於愛人的心願與努力毫不自私的吸引他人進入自己的思維和感覺中。如此,就將「愛人者」的真正內心的自我與人格奉獻給「被愛的人」。
由此看來,當使用「愛」這個字時,在它如此的理想與完美的意義上,它只能用在人與人的關係上。同樣的,在其最崇高最真實的意義上,愛只能延伸到另外他人的身上。因此,所有在愛的交往上真正的基礎是雙方人格的無缺。只有對人格有自我意識的人,他內在人格與外在的顯示越真實越豐富,他由他生命和愛心所傳遞給他人的祝福也越大。所以對「愛」而言,個人人格的自主獨立是很重要;是愛存在的基礎;所以人格理當保持完美無瑕。雖然為了愛也會牽涉到自我的犧牲和屈服,但永不可將「自己」完全的喪失,也就是在他人裡面完全失去了自我。由於愛而造成我個人本性的每一樣損害也將造成我所愛的人他的損失。所以,因為被愛的人的關係,愛可能讓我們捨棄外在的一切擁有而限制了我們外在的活動力。事實上,也就是在此證明了愛的力量和純潔。但是因著愛,我們必須堅守自己內在所有的,也就是固守構成自我本質的要素,不只是為著自己本身的緣故,而且也是為著那「被愛的人」(舍伯林,Schoeberlein)。
(2)神的愛,其屈就與尊嚴。
這意味著在創造者與受造物之間愛的交通中,神在衪所有愛的顯示裡,無論多麼的偉大和犧牲,神衪必須堅守著永恆本性的絕對和聖潔。無論衪將自己提供給受造物如何的豐富,衪永不會摒棄的一個事實,就是衪是絕對的靈和絕對的愛。然而神衪可能屈就於人,但有一個事實就是人只能從神那兒吸取他所需寫的內在與外在生存的能力。衪的旨意永遠高過人的意志。在永恆裡衪堅定不移的以聖潔的大能和權柄來維護衪的旨意。換言之,神依然是人類絕對的君王,人也永遠維持對衪絕對的依從。也只有如此,神將衪自己安置於絕的愛裡而達到衪的目的。也只有如此,才能使受造物在衪自己裡面(in
Himself)參與愛的豐盛。 (3)受造物的愛對神反應形成至高的崇拜。
當人以受造物的身份與這位至高的君王(神)交通時,他所感受的分擔與由交通所回應的愛,絕不是人與人之間愛的交通所得的感受那樣。
這種愛人與被愛所同享的生命內心感受,將使受造物因著這位創造主的永恆榮耀充滿著崇敬而消失。
當人在他們的愛與交通並往外和往上仰望著神的同時,所得到的感受必會經由禱告,感恩和讚美來向神表達。
這意味著創造者愛衪的受造物,和受造物對衪愛的反應;這種完美的愛與永恆者相互作用,使受造物因為衪的慈愛和祝福產生對衪聖潔存在的完美和榮耀的崇拜。因此對神的愛就自然的表現在必然的崇拜。在其中受造物對神的愛,不論是主動或被動的,將調和成一種令人驚奇而崇高的和諧。人對神的景仰和讚美與神的榮耀相聯合。這種奇妙的感覺使人靈魂的降服是被動的表現;對神的讚美與榮耀是自發的積極主動。
因此,崇拜(worship)就是創造者與受造物之間愛的交通的結果,是受造物對神的愛的反應之最高表現。但是在這個論點上,人在一開始就被任命要與神有這樣愛的交通,他也曾被命定以受造物的身份要崇拜的事實。這也是他永恆被呼召第一個最主要的宗旨。經過所有的世代,人有權與天君一起來讚美萬主之主,以歡喜的心來說:「願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神,也歸與羔羊……頌贊,榮耀,智慧,感謝,尊貴,權柄,大力都歸與我們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啟四10,12)「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3-24)
二、人的永世任命成為神的形象。
(1)人有神的形象是神聖之愛的表現。
我們已經說過,崇拜是一位有道德的受造物對他慈愛創造者反應的最高發展所造成的結果。但這崇拜完美的存在只能發生在他們所建立的相互關係的交通基礎上。因為愛,在其真實理想的意義上,不過是雙方自由人格之間溝通的最高形式。它的本質包括「我要我的自我(ego)不是為著我自己而是為著他人,在他人裡面而且與他人同在。真正有愛的存在,是只有我的全人和我所擁有的,能夠用來為他人而活,並且將我所擁有的奉獻去服侍他人這才是有價值的。在我為他人而活的生命裡,愛能使他人的生命因為我的生命而得以完美和滿足;同樣的,我的生命也能得以完美和滿足,並且有平安和喜樂」。
因此,這種愛的需求和基本定律就是感應的愛 (responsive love),它牽涉到一種完全「施與受」的交換,是生命與經驗最完美的相互依存關係。「我的是你的,並且你的也是我的」是必要的基本原則。在愛裡,再也沒有一個人是單獨為著自己而活的,而是「愛使凡物共有。大家互相支持,個人所擁有的成為大家共有。它的目的就是在別人生命裡沒有一樣是不與我自己有關的;在自己的生命裡沒有一樣不是為著奉獻快樂給他人的。這就是為了他人而活變成了活在他人裡面。愛人與被愛的雖然兩個人格個性不同,但因著愛在其最深處親密的相互滲透融和成一體。它開始於人格的最中心進而含括整個個人生命的本質,確實的有愛就能說「我在你裡面,而且你也在我裡面」。
很明顯的,這種愛的交通,如此的親密並包容著整個生命相互的交融,只能存在於屬靈的人之間。只有當我在他人身上察覺到有同等的出身與某些相似的本性,我才能實際將自己的人格向他人開放讓渡。只有他人擁有並顯示為真實、理想相互愛的能耐,如此才能有實際愛的交往。假使愛只是與一個毫無靈性或沒有道德意識的人維持無阻礙的交通或同情,這種愛只不過是將自己內在的自我本質和愛的真諦拋棄了。
因此,創造者與衪的受造物之問,也就是神與人之間的關係要有一種互相親愛的關係,他這位有限的受造物雖然永遠與這位無限量的創造主截然不同;由哲學的觀點來看,雖然如此,衪仍必須在道德屬靈的根基上(in
a morallybased spiritual relationship)與受造物聯合。
但是神道德的本性就是聖潔的愛。所以人也必定是如此被造出來的,就是具有聖潔的愛是人的天職,同時也是他人格理想的基本能力。所以他必定是永世創造者所造出來的形像,因為神的道德創造是呼召人與神有愛的交通,他也必然成為具有神的形像。所以聖經說到亞當和夏娃的創造:「神就照著自己形像造人,乃是照著衪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一27)。
(2)神形像的本質。
神的形像有兩方面,一個外在的,一個是內在的。外在的不是必要的,但是就整體而言是不可忽略的。它關係到人身體的本質。
很明顯的,這個神的形像並沒有如巴比倫神話似的意義;依照這個意義,人的本質像神的形像乃是表示人的身體與神在地上顯現時的形像相似。這種描述是太過於唯物化和太膚淺。雖然如此,在這裡有一個真實的基本要素值得探討。
人身體本身可以顯示出他內在的某些特徵和他屬靈的本性,並且表現出他的優越超過其它屬地的受造物。尤其是他直立的姿式,他往上看的視野表現出他靈性的向上仰望,超越過地上其它萬物,呈現出他的生命是向著神。人身體裡的靈魂「不只是像水手所掌舵的船,而且也是塑造人的肉體本質」。
身體是表顯人靈命的必須工具。人類屬靈的活動本身無法獨立存在,必須存在於身體上並仰賴著身體。每種靈性的表現皆與身體有牽連。身體好似一個樂器,演奏者彈撥其上屬靈的弦,奏出音樂的旋律。由此聯想到人能將他內心的感覺反映出來,由他的容貌表情看出,如赧顏,發笑和哭泣。而且很顯然的,如果神常常露面,而人卻沒有察覺到神的任何顯現(創三8),神就不會以人的形體在樂園出現。
總之如果人的身體不能成為,「人的靈被創造在神的形像」的居所和器皿,那就不會有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更實在也不會有耶穌身體的復活和變化形像的事發生。然而,基督以變形的身體復活升天並且像一位榮耀的人在天上等候著。在此,使我們聯想到聖經所說的完美的人會有一個榮耀的身體,就好像人子榮耀的身體。
此外,耶穌和得救的人變形的身體——從我們目前人類屬地身體的變形,與這關聯。耶穌身體的復活這個事實證明了這點。因為如果沒有天上和現在屬地身體的聯合,為何墳墓會打開,地上的身體會升天呢?耶穌復活的故事又有何意義呢?此外,聖經也提到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和主再來之前那些必經歷死的人,「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十五53)
因此人的身體——起先從樂園開始,後來進入了整個救贖的歷史裡——都與神的形像和人成為高貴有連帶關係。在歷史的過程,「罪」成功的損害了人的身體,但所幸身體未被根本的毀滅。所以人的身體還仍有希望。
聖經對於基督形像與身體的變形之間的聯合有很清楚的見證。聖經也教導我們說在將來的世代,神的形像要經由基督從他們變形的身體照耀出來。「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保羅在他傳統的教導中有關身體的復活,談論到得救的人將來身體的變形「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亞當),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基督)」(林前十五49)。在此也看出身體的變形與基督是彼此互相有關聯的。
就整體而言,人有神的形像,其實際的本質是具有更深的意義。身體不過是靈命本身彰顯的工具。靈才是決定一切的。人的身體反映著神的形像,只是因為身體是靈的家,又因為靈住在人身體裡,身體是依照神的形象創造出來的。人的身體之所以能成為高貴乃是由於人靈性的高貴,而靈命的高貴是根源於神,這都憑著神的創造和衪神聖的宗旨。
因此人有神形像的主要本質是在其屬靈和道德方面。它是根基於他內在生命的本性,也就是其屬靈人格實際的本質。
在人的思維中,他能夠在理想的觀念中——一真善美的世界裡——活動,而這些都是源自於神。就是因為這個事實,人原來的家,實際上不是屬地的而是屬天的。在人的思維裡,他能想像一切屬永世和屬神的。人類最高的屬靈思想,神就是一切他所應思想的內容。因此人的思維能力證明他是由永世而來,定意為永世而活,他的生存是為著神。
同樣的,人也想到他自己。他的思維裡他多少意識到自己是一個人格。康得(Immanual
Kant)曾說:「如果我能使我自己相信我的馬能知道牠『自己』,我會立刻下馬把牠當成我的朋友。」因此人與動物迥異,人有自我意識,有理解的能力,有理智,所有這些都是他的道德天賦。
人的理解能力能使他運用聯想或分辨各種觀念形成積極或消極的判斷,進而引導他下結論,他的理智能使他由一連串的推理獲得對宇宙的觀念到神聖之神的觀念。但是因為人同時在思想神時也思考他自己,經由他思考能力的範圍他意識到他的人格與神的關係,並擁有神的形像和他存在為人之高貴的觀念。
這種屬靈的性質主要表現在人的語言能力上。人類經由語言將自己靈性直接揭示出來。話語與靈性相互隸屬構成人的人格。人的思維好像靈的內在話語,而說出或寫出的話語將思想具體化。經由話語我們將內在的靈所看到的表達出來讓與我們對話的人瞭解。
古典文學的作家告訴我們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曾遇到一位年青人,這位青年專心致力於追求理念和道德的問題,並且一直希望能見到蘇格拉底得到他的激勵。但當一接觸到這位智慧的「巨人」時,他被攝服到竟啞口無言。以致兩人同行許久仍無對話。嗣後,蘇格拉底忽然開口並簡略的對著這位青年說:「說話呀,讓我能『看到』你」。——在這簡短話語裡,我們看到靈與話語之間深刻的關係。語言是人類靈魂的表達工具。
根據聖經的描述:經由語言亞當在樂園中為動物命名,從此他開始運用他在地上的主權(創二19-20)。所以語言成為人王權的彰顯,它是王權的權杖,也是人成為高貴的見證。
借著這有限的語言發音(phonetic)人類屬靈的王權自我啟示就成就實現了。一個畫家借著幾種顏色就能發揮其創作的奇妙。音樂家像巴哈、貝多芬、莫札特、海頓只用兒童們胡亂彈奏的十二鍵的琴展現他們華美的樂曲。就是人只用三十幾個語音就可以說話了。孩童呀呀學語時也用這些語音;同樣的,用這些語音歌德寫了浮士德(Faust)名著,莎士比亞寫出他的戲劇,托爾斯泰他的小說。所以運用語言的藝術是最高的藝術之一。利用最有限的方法達到最高的成就是可能的。
所以只有人才有語言的能力,實際的意義就是因為只有他有思想。事實上,他「說話」了,證明他是有思想的。在此我們也看出人與動物世界之間迥然的不同。人能思考,動物只能感覺。動物有本能(instincts)人有意志(will)。動物只能叫,人有語言。
發出聲音與說話絕然不同。一個小孩子哭叫,我們不認為他在說話,因為只有由發聲器官的運作發出帶有意義的聲音我們才認為是語言。因此動物不能說話因為它們不能思考。事實上,動物不能有語言的能力,因為它們沒有「觀念」。實際上,根據許多自然科學家的研究,猿猴有高度發展的語言器官,甚至比人類更好的器官,但是它們不會說話,因為它們沒有「話語」。就如著名的哲學家旺德特(Wilhelm
Wundt)曾說過:「動物不會說話,因為它們無話可說。」
所有這些都足以表示人類語言的能力是人類超越所有其它地上受造物的見證。他說話的能力,他為王的地位,他的高貴都是互相聯屬的。
著名的自然科學家貝爾(Karl Ernst
von Baer)認為人?類在四方面的能力超越過其它任何的動物,就是——宗教,道德,知識,審美。「慈悲的創造者將四個期望放在人的胸懷,而衪拒絕將這些給予其它的動物;就是衪期望聖潔就是信仰;責任的要求就是良心,喜悅的領悟就是求知的欲望,喜愛追求美善就是審美的意識。這四種期望見證了人是神的形像;它們如磁石般的吸引人類力爭向上」。
對此,我們還得加上人的被呼召是一種永恆持續的存在;就是依照本性他是永不朽的(immortality)。這也是人與動物之間極重要的不同。人與其它受造物不同的特徵就是他被創造出來,不是就要消失的而是要無止境的存在著,以致讓神在他裡面永遠榮耀並且他也要在神裡面榮耀著。然而動物則被命定只去傳種接代,以後這個動物個體就消失了。
所有這些都證明人與動物間,它們靈與魂的不同比它們外表和物質方面的相同更重要,這常常是那些不信仰神的人所過份強調的。
所有這些人與世界的關係是一種二元雙重性的,它幾乎是相反對立矛盾的(almost
contradictory one)。詩篇第八篇的作者當他看到夜間天上充滿了星辰的景色時,深深的感動,並且強調的描述這種明顯的對比說:「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裡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詩八3-8)。在此,我們看到無能與偉大,升高與貶低之間的對比。
與宇宙相比擬,人不過是一粒塵埃,一個微不足道的小點,實在是不足取的。在每時每刻他必須料到隨時隨地有被大宇宙吞噬,並毀于茫茫大洋中的可能。然而他的靈性將他自己提升使他很自豪的超乎宇宙之上。他雖然無能但仍要為王。他不過是一粒塵埃,但他的心靈要包容全世界。他的命脈可隨時被剪斷,但他心系永世的盼望。巴斯卡(Pascal)曾說:「人不過是一根脆弱的蘆葦,但這根蘆葦有思想。不需用到全宇宙的武力來壓碎他,一點蒸氣或一滴水就可致它於死地。倘若宇宙要壓碎他,他仍是比那要壓碎他的高貴,因為他知道他死後,宇宙仍是超過他的。而宇宙對此毫無所知。」(參考巴斯卡,Blaise
Pascal: Pensees——The Greatness and Littleness of Man)。
雖然如此,所有這些本能的才幹和能力不過是先前所曾被賦予合法的天賦,就如一面鏡子使他能反映出神的本性。當人的實際情況與他的實際行為——在全然聖潔下無可指責的執行他被委任的職務——相稱時,他的本能才能接納一個「真實的內涵」。只有如此他的心思才能散逸出智慧,他的情感才能釋出慈愛,他的意志才能合乎創造主的權能和聖潔。只有當他的靈魂完美良善,他合法的天賦才成為他實際的擁有。
但是,無論在任何情況,這種「真實的內涵」絕對是在創造時人可領授的。因為這是關乎道德完美的觀念,這個內涵必然是一種個人自由意志的抉擇和行為的產物。所以必須給人有一個道德發展的空間,因此在創造時所賦予人的只不過是一個使人有傾向去發展他道德的因素(apredisposition
that made such a development possible)。
在這個發展裡,人必須,雖然不能算是完全聖潔,至少要像在被創造時的純潔無罪。他的永世被呼召是要經由參與神的道德特徵發展裡沒有偏離曲解的彰顯出衪聖潔的形像。所以從一開始他就是沒有污染或缺陷。「以神的形像為永世的天職和必要的本質都適時的含括在神的形像裡。」然而,我們不可忘記這種在創造時人有神的形像,不過只是意味著一種道德發展前的純潔條件(pre-moral
purity);嗣後人理應在道德方面自由發展成為真實的聖潔。
這種「原始的正直公義」(original
righteousness)在創造時就賦予了第一個人,這僅僅只是一種「中性的清白無罪」
(neutral sinlessness)。只有當頒下衪的命令而人服從遵行時,這個清白無罪才能成全為一種真實的道德擁有。如果亞當和夏娃沒有吃那分別善意樹的果子,他們可能獲得神要他們應有的善惡知識,並且跟隨著神定意要他們走的道路,往上一直達到榮耀與聖潔。知識的樹是由於神所命定的旨意而得其名。一般人認為它被稱為分辨善惡知識的樹,是因為由它人能得到這個知識(創三22)。但事實上並不是這個意思,因為神給這樹的命名是在人墮落之前(創二17)。所以它並不是由於墮落之後發生的結果而得名的。事實上,人在被試探時就應當已經學到什麼是善,而惡可能會是什麼,但是由於犯了罪後他學到什麼是惡,而善將可能是什麼。這棵樹不是由它給了人什麼而得其名,而是由它理應給人什麼而得名的。
生命樹也是同樣的道理。這兩棵樹的名稱要以同樣的方法來解釋。兩者都是意味著祝福,是神原來要賦予給人的祝福。生命樹是與人屬地的事有關聯,而知識樹是與人的靈命有關;當人吃了生命樹的果子,他就得了祝福;當人拒絕吃知識樹的果子人也得祝福。
生命樹被如此稱呼是因為經由它,人已存在的初期部份所擁有的生命將被轉變為永無止息完美的生命。知識樹被如此稱呼乃是經由它,人對善惡的分辨(經由神的命定)要由初期的部份擁有增加到真實和完美的擁有。狡猾的蛇所應允的其實就是神實在要給予人的,只是牠用了另一種方法。以一種歪曲的方式試圖保守這個諾言。因為在墮落之後,第一個被造的人事實上也認識了善與惡;但是「他並非由善的高峰看到惡,而是經由在惡的深淵淵認識了善。」(德里慈,Delitzsch)
所有這些意味著我們必須要分辨「神的形象」有兩種形式;一個是由先天創造而來的,一個是意味人類的最終目的。這兩個形式是相互隸屬的關係;一個是計畫,一個是完成;一個是方式,一個是目的,所以這兩者不是同時存在的。在新約裡27「神的形像」被認為是人受委任後的實現,在舊約的創造敘述中「神的形像」實際卻是表示人的心智屬靈天賦28。在中世紀時的哲學家和早期的更正教神學家都指明這個意義。
「神的形像」是一種人的天賦,事實上就是人是一個具有自我意識,有智慧,有道德的人格。在外表上,生理和心理上,這些都可由人的外貌上褐示出來;他往上仰望觀看,他的語言能力,和他內心的感受由赧顏,嬉笑啼哭在他的容貌上反映出來,由內在的和非形體方面的,這些都由他的不朽,自我意識,他的心智理解能力,尤其是他的道德能耐——他辨別善惡的能力——顯示出來。更進一步的探討時,我們可以看出在人的良心(扮演內在立法的角色)開始活動之前宣告有「至上命令」(Categoricalimperative,康得所提倡)。俟良心活動之後審判的宣告,最後,在人的自由意志下去抉擇是否順服這個神的命令。
所有這些都不是任意的添加在人的本性裡,這些原本就是人格的實質和基本要素,有了這些才能使人活出個人的屬靈生命——也就是為人的基本要素。沒有這些他就不成為人了。在此,我們看到人與動物之間實際的不同;所以人在墮落後神的形像並沒有遺失。
雖然如此,人已經墮落的很深而又很嚴重。因為既使神的形像是人合法的天賦——也就是人的人格道德本質仍持續存在——然而因為人的墮落,神的形像——也就是一個實際屬靈的擁有——其實質的地位已經失去了。這個「原始的正直公義」(original
righteousness)——曾是人所聽過的而且也是神的命令——本應由道德發展前的純潔(pre-moral
purity)發展到道德的聖潔也就消失了。「工作的機序仍然存在,但推動的力量消失了,就如花仍在,但它的鮮豔和芬芳已經消失了」。
這些都是在解釋為何聖經一方面描述由於人的墮落,神的形像喪失了,而且只能由人的救贖得以回復。另一方面在墮落的人身上,仍然可以認出有神的形像。
救贖的目的不只是要將人帶回他以前在樂園時失去的純潔,而最重要的是使他可能得到他被委任時的目標所預期的榮耀和美善;所謂成聖(sanctification)的要素這時就能在人品格的逐漸改變成為神的道德形像中發現,也就是神從起初定意要人所能得著的。
創造主已經賦予了人三個基本心智的能力;就是意志,智識和感情。經由這些能力,至高者神定意要在衪的受造物身上榮耀衪內在本質。人類自由意志的聖潔應當反映出神的聖潔自由。人類情感的喜樂應當反映出神的祝福,因為衪是自滿自足,榮耀的神。人類理智思考和知識應當是衪屬靈的形像;因為神就是靈(約四24)。衪是所有靈的主。
然而,我們必須往前繼續探討。這位三而一神的能力應當使人在本質和行為上成為介乎于聖父、聖子、聖靈三個神位格之間的屬靈道德的複製品。在屬神的觀念上,衪的活動純然是「由」衪自己「到」衪自己,並在「衪自己裡」這是公理自明的。聖父是那愛者,聖子是那被愛者,聖靈是愛的靈。聖父是神,「由」(from)衪自己而存在,聖子是神「達到」(attaining
to)衪自己,聖靈是神「在衪裡面」(in)活動。(The Father
is God existing“from”Himself,the
son is God attaining“to”Himself,the spirit is God moving“in”Himself.)。神從衪自己出來是衪的自由,因為衪的作為全然是由衪自己決定不為其它原因所左右。神達到衪自己就是衪的祝福;因為衪的活動終究要回歸於衪自己(林前十五28)。在衪自己本身,是完美的,神永遠可達到衪的目標,因此衪是自給自足,是絕對的神聖祝福,衪活動於衪自己裡面是衪的屬靈本質。
當這三種特徵——自由、祝福和屬靈——經由受造物的意志,感情,理智,神的形像和神聖三一的奧秘(就是統轄我們的)被人所榮耀時,這些特徵就變成了歷史中我們人格活動的根據;如果離開這些特徵,則在時間和空間上永生神三一的奧秘將是我們人類本性的一個矛盾。因此,人不是由於他外表具有三而一的靈魂體而成為神聖三一的複製品,反倒是人的道德與靈命被呼召成為自由、祝福和屬靈的三位一體。
三、人的永久任命成為「兒子」(sonship)。
(1)救贖上的有機要素,人子,是生命的根源。
神的救贖詣令是高過我們所能探索追溯的。當神意願要建立衪自己與人之間愛的屬靈關係,衪不只是要我們有衪相同道德本性,不僅在思想、感情和意志的協調,而最重要的是與衪有生命的聯合——一種人格之間的有機關係(an
organic relationship of personalities)。神不只願意,有如衪對天使們一樣,將衪聖潔本性的道德必然本質放在人裡面,借著他榮耀衪自己,而衪也願意允許他們與衪自己交通,使人與衪的神性有分(彼後一4)。衪願意自己的永生照耀著他們,使他們與衪自己——全能的造物主,永遠的聯合。聖經要我們至少要能明白這點,當它一再的囑咐這些被救贖的人要成為神的眾子(羅八15;加四5;弗一5)。
「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四6-7)「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2-13)「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約壹三1)29
這就是創造者與衪的受造物,未創造的與已被創造之間的聯繫,簡單的說;在創造的體系中被救贖的人將成為神的眾子,這個概念完全超乎目前許多當代人思想所能瞭解的。所有這些在聖經都有很清楚的教導,同時也提到神定意要以最高的啟示在愛裡來榮耀衪自己。衪是至高至善者,衪除了自己再也沒有其它更高的能賦予人類。再也沒有其它的能像衪自己的愛那樣的達到完全的滿足。「對一位創作家來說沒有任何一件偉大的藝術作品能比得上他創造了他自己的兒子——他與創作家同享有一個外貌模樣,來的珍貴。他手所創造出來的沒有一樣能像他的後裔可以將他人格內在最聖潔的觀念思維具體的闡明出來,他的子嗣與他同具有藝術洞察的豐富。也就是兒子具備了父親一切的形像和相似,是其它受造物所沒有的,因此,由人子(sonship)我們看到了我們人是由神的形像創造的」(克羅克裡,J.
Kroekre)。
(2)「兒子」(Sonship)表示自然本的相類似。
「兒子」真正的意義表示父與子之間他們品格本性某種程度的相同。在這個議題上,東方人在父與子之間血統的關係有較深刻的洞察力,他們父子之間的品格與本性也比西方人更協和。對於這種活生生父子聯結有清楚的瞭解,是明瞭聖經對正確的「兒子論」本質一些論點的基本。有人說的對:「對於東方人來說,一個『兒子』就是常常意味著那個兒子的本性,他的主要本質是決定於那位生他的。」(拉爾夫·路德,Ralph
Luther)
所以聖經時常用這種表達,「為一個兒子」簡單的意義就是「相似並且帶有父親的特徵」。事實上,有時新約聖經用「兒子」這個字時,甚至是在父與子之間的關係都不曾存在的情況下。
因此耶穌說到「洞房的兒子」( sons of
thebridechamber,太九15),很明顯,這個字意不是指兒子的意思。他們只是新郎朋友,他們以客人的身份出現在婚宴上,他們的心情是隨著婚宴而喜樂,同時也與新郎分享著。同樣的參加婚宴的朋友和陪伴的人也分享著喜樂。
同樣的,施洗約翰說道「魔鬼的兒子」( sons of thedevil),也是暗示某些相似的本性。他的意思就是那些人的品格和生活行為像撒但。
基督在回答撒都該人的時候說「今世之子」(這世界的人,sons
of this age,路二十34),也是暗示著某種相似一致的本性。衪的意思是說那些人的思想方式和生活態度被當時實際環境情況所支配影響。在同樣的上下文中,主又說到「復活之子」(sons
of the resurrection)意味著被救贖的人將來有一天要帶著將來變形世界的印記與特徵,在這個改觀的世界裡將有復活的彰顯和新生命的開始。
在這種用法的背後須要有一種清楚的瞭解,就是真正成為兒子,是與父的存在相符一致的,從父身上兒子降生下來。一旦我們把握住這個重點,我們就明瞭「兒子」(sonship)必須與真正神的形像不可分離的連系著。神的兒子與神的形像是相互隸屬的。所以已經活在地球上的我們,對於所謂的真正「兒子」就是我們要在實際的生活中義務的活出衪的本性來,也就是活出我們天父的慈愛和衪的聖潔。
所以主在登山寶訓中說道:「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太五44-45)。「兒子」們就應當有愛,為的是可以成為「兒子們」(sons)。
如此這樣行,在永世裡就必達到完美的地步。到時我們得了榮耀,成了「神的兒子們」,帶著我們天父永恆的形像,與神的生命與本性,衪與生俱來的潛能和品格,神兒子和神的形像就有完美的聯合。
(3)兒子(sonship)表示生命的交通。
在這個議題上,東方人洞察這個內在的關係也比較清楚。在東方人的社會裡兒子與父親生命的聯合比西方人更親密。在我們西方社會,兒子成長後會漸漸的與父親脫離而獨立。就是兒子他自己活著是為他自己而活。在東方,長大的兒子仍與父親保持聯繫,並與父親同工,這是很正常的(約八35)。
這就如耶穌如何的與衪的天父維持著父子關係。父與子同工,兒子只作父親吩咐他的工作。在這更深的意義裡,「兒子」(sonship)就是生命的交通。
因此,我們以作兒子的立場要成就永世的完美就是要活在神面前,與神一同生活。如此,我們才能成為我們父的眾子。我們活在衪面前永遠與衪聯合,並且如此的與衪交通,當我們完全成為「兒子」(sonship)時,我們就永遠的變形了。
我們活在地球上能與神交通,是我們這些被救贖的人成為高貴的特權之一。君王的兒女有權進到天父的面前。他們也有權以禱告的方式接近神施恩的寶座。「兒子」與禱告的生活也是互相隸屬的。如果人忽視了禱告的生活就是拒絕作兒子的立場。確實是真的,在禱告的生活中我們因著依賴和需求感到羞恥謙遜,但同時就在禱告中,我們被提升進入到世界救主的面前。禱告就是永恆時光中的一小片刻。當我們仍在地上作朝聖巡禮時,經由禱告我們經歷了屬天目標的一瞥。信心的禱告讓我們預先經歷那尚未看到的將來。作為一個兒子就是要作一個禱告的人。那些活在地上的人進入神的聖所,將有一天要進入衪的屬天皇宮。作祭司的與掌王權的,聖殿與寶座是永恆的連系著。有了這種心思意念就能引導我們向前面的目標仰望。作神的兒子就是作衪的後裔。
(4)兒子(sonship)就是承傳和主權(inheritanceand
sovereignty)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裔,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八16-17)。我們所承受繼承的是永恆的國度。我們要「承受神的國」(林前六10;弗五5)。成全了作「兒子」的名份,我們在天上的父將給衪眾兒女統治的王權。眾子也將作王。為萬王之王的眾子,他們也都要戴上榮耀的冠冕。所以他們要與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但所有這些都讓我們不要忘記這個莊嚴的——如果(ifso be)。為了達到這個崇高的目標我們就必須降服自己。如此我們才能達到擁有成為「兒子」的特權,一直成為王,進而得到屬天的冠冕。「如果(if
so be)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八17)
我們能獲得成為皇族兒子的目標,不是因為我們信仰的改變和自然或必然重生改變的結果。我們將來能成為「兒子」而達到有多高貴的地位決定於我們在地上被呼召時在這羞辱謙卑的地位上到底有多忠實。
我們承認這些全是恩典。無論人如何的努力,如何企圖嘗試著去使自己高貴,沒有人能強迫神將衪的救恩和榮耀賞賜給任何一個罪人。但是同樣的道理,神也不會將衪的救恩賜給所有每一個人。衪要將衪免費的恩典聯屬於衪受造物記憶體有的既定的心態。也就是衪賞賜衪的恩賜(gift)給那真正的順服者。衪提供「免費」的恩典,但不是「無條件」的恩典。萬物都源自於神。你必須盡到你個人應該作到的那一部份。
恩典在我們眼前所持守的目標是無限的高尚,但是我們必須確定我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彼後一10)。冠冕只是留給得勝者。只有真正將自己付諸於承諾,我們才能達到完美的巔峰。我們忠實的程度有多少,我們將來得著的榮耀就有多少。由於我們注重神免費的恩典,和深信神衪權能的獨特功效,我們就必須清楚的,嚴肅的認定這些事實,而遵照著去實行。「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二10)最後我們也要經歷到保羅話語的真實; 「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提後二11-12)。
(5)基督,這位首生(firstborn)的與衪的弟兄們(His
brothers)。
所有我們所寫的所探討的,有一個事實是無法改變的,就是基督這位永生神的兒子,與其它由父在衪裡面所生的之間,有一段無限的距離,而且這段距離是永遠存在的。衪是那位至高者唯一的聖子(可十四61-62);而他們是在衪的創造中,天父的眾子。基督衪是「父的獨生子」(約一14,18、三16),「借著祂創造諸世界。」(來一2)「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羅九5)而他們是那些被赦免,從罪孽苦難中被解救出來的(主從未曾說過「我們的父」,包括衪自己和衪的人,而只說過「我的父和你們的父」(參約二十17)。
然而,主衪稱呼他們為「弟兄們」並不以為恥;「因為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來二11)「衪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同時衪在他們之上,也在他們之間;「使衪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9)「衪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來八1)而且將父賜給衪的榮耀,衪也賜給他們(約十七22)。
四、人永遠被任命作王統治。
(1)人的王權和作兒子的立場。
根據以上所討論的,神的救贖心願是呼召我們與衪的兒子有交通;「好與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林前一9;來三14)。只有如此,人才能成為創造的冠冕。只有如此,人才能提升超乎其它受造物之上。若不是如此,所有他統治的期望,到最後管轄太陽與世界不過只是一場幻想虛空的愚夢,一種毫無意義、騙人的妄想自大狂。論到體力和物質體積,人算不得什麼,甚至與地球相比,他本身不過是宇宙的一粒塵埃;論到屬靈的能力,道德和智慧上,他目前的排名至少遠遠低於天使,那些偉大的英雄,和那些神聖喜悅的執行者(詩一○三21、八3-6)。
但是,什麼讓人能提升超過所有其它的受造物——就是他被呼召與基督(至高者的兒子)的生命和本質一種聯合和永恆的交通。由於神聖的邏輯推理,人能成為永世為王的統治是根基於衪為神兒子的立場;這是基督所成就完成的。聖經的話語曾如此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 (林前六2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林前六3)「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十二32)聖經又說:「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 (提後二12)還有:「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啟三20)。
(2)永恆的目標。
由於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我們得以重生,這就是我們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這就是「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的確是如此,我們目前生活在地球上既軟弱又不完全。「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壹三2)而且「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4)「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1)因為「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壹三3)。
於1701年1月18日那天,普魯士第一個王菲德烈一世在柯尼斯堡(Konigsberg)城堡的教堂(屬德國政府)內加冕。在前一天,德國黑鷹政府成立,它是普魯士最高行政機關。首先受勳的是十七位特別服侍王最有功的人員。得到政府的授勳後,他們就自然的成為世襲的貴族階級並接受官職。
我曾參觀這個教堂,它不只是菲德烈一世(Frederick
I)加冕的地點,也曾是威廉一世封為王的地方。在詩班席次。的樑柱和牆上,我看到一些罕見的裝飾——數百件黑鷹武士的鎧甲。我自己數過有七百多件。
對這些非常不平凡的裝飾放在一個基督教堂內是有其明顯的意義。它為的是要保留並紀念這個歷史的事蹟。當統治者接受榮耀時他的僕人也被榮耀。國王加冕的地方同時也是著名的教堂以紀念那些忠心服侍他的人。
冠冕與君權已成過去。歷代王朝埋入塵土。人類的光榮與地球的榮耀同樣也是暫時的。但有一件事依然存在——就是那位最高者衪永恆的國度。這個國度的必要實質就是「為王的人」(person
of king)。這個國度主要的就是衪的子民(路十七21)。這個國度就是衪自己。
但是衪不單單為著自己保持衪為王的榮耀。衪的子民也要分享衪的榮耀。他們要與衪作王,直到永遠的永遠(啟廿二2)。「父啊!我在那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十七24)「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約十七22)27神的形像在新約可見于羅八29;林前十五49;林後三18;弗四24;西三10。28創九6;林前十一7;雅三9;徒十七28。29可參約三4-5;彼前一23、二2;約壹二29、四7、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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