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9

當代福音──純真?混雜?





目錄:

引 言

當代福音的毛病何在?

真理和合一

福音派人士都曉得他們的教會和差會的毛病非少。儘管表面上有許多輝煌的差傳報告和龐大的統計數字,大家深知教會在福音事工上沒有什麼能力。教會領袖們一方面鼓起勇氣向跟從者擺出喜樂和勝利的姿態,另一方面卻在內心對目前的景況和工作的效果感到煩躁不安。

教會在起勁地研討福音工作,也在熱烈地盼望復興。從來沒有比現在更多的傳教士,從來沒有比現在更多的佈道運動,從來沒有比現在更多的人學習個人佈道,從來沒有比現在更多的福音事工研討會,去嚴肅地探索福音不振的成因和治療方法。

一九六六年,有一百六十五個差會和五十五間院校在美國伊州的惠敦召開世界宣教事工會議,致力研究全球福音事工的種種攔阻。跟著又有來自一百個國家的一千三百多人,聚集在柏林。他們熱切地盼望,這福音事工會議可以點燃全球福音工作大爆炸的引線。一九六九年聖路易又有一大群人開會,要研究並挑旺福音工作。在未來的日子,免不了還有更多這樣的大型會議出現。

但是傳教士和地方教會卻越來越感到迷惘。儘管經過一番的分析,檢討,禱告和盼望,福音機構未見復興,罪人也未見大量歸依基督,大家還是在問:到底我們的福音工作在什麼地方出了毛病?怎樣才能使全世界的人歸主?像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跟懷德菲腓特(George Whitefield)他們那樣的能力在哪裡呢?

福音派人士在今日的福音工作上熱切地尋求重得神的能力時,一直都犯了嚴重的錯誤。這些篤信神話語的人都採用了新派教會膚淺的方法,致力追求所謂的切合性可敬性(理智上社會地位上)並合一,盼望著這些可以重振衰弱的教會。

教會以為篤信聖經的人一旦聯合起來,世人就會洗耳恭聽。讓我們合併差會,彙集經費和人力。讓我們都參加龐大的佈道工作。如果每一個福音派的人都參加一個共同的組織,我們就會在福音工作上達到更大的深度,這麼一來,組織上的合一便成為福音教會的目標!

既然接受了合一對普世福音事工極為重要的理論,教會和個別信徒便不能不降低對真理價值的評價。在福音事工大會上,我們不可以堅持一項真理,假使這真理會冒犯任何福音派弟兄或者神。這樣,我們只能尋求所有重生基督徒所共同持守的最低共同因數。至於聖經其他的一切嘛,用一句對福音使命非屬基要做標籤,然後束諸高閣。因為,到底眾信徒的合一比教義的準確性更為基要嘛!

就為著這個原因,傳福音的機構老是不願意小心檢討傳道工作的基本問題。差會和傅道部躊躇不願回答福音是什麼?這個問題。若詳盡的回答這個問題,就不免要定他們許多傳道人所傳講的為錯謬。這也會使由對這問題持有不同答案的各教會組成的差傳會解體。順得了哥情,便一定失了嫂意。整個建基於合一和概括性的系統跟著就要崩潰。

地方教會也不可在真理上太講究,免得影響它和所屬宗派或聯會的和諧。仔細地為福音下定義會引起與青年工作的機構的衝突,會觸發與差傳會有關的令人不舒服的問題,以至和支持多年的傳教士之間,令人尷尬的意見相左,亦可能否定了整個主日學的工作計畫。太過注重福音的內涵會引起與其他福音派人士的磨擦。但合一是成功之鑰匙!

福音工作的傳統

福音派人士常以改教運動的遺產為寶貴。我們是繼承路得和其他打破天主教迷信者的一群。聖經——神的話語,是我們在一切事情上的指引。我們不向任何屬世的權威低頭。

這種精神源於對神的絕對忠誠。但這唯一聖經的口號許多時候只是心意而非實踐。抗羅宗裡的福音派充滿著沒有聖經根據的教義和作為。許多有關福音的教導和習慣,和當日帖次勒的贖罪劵一樣,是人發明和傳統的產品。事實上我們中間存在著一些教義和贖罪劵,差不多一樣具危險性。

救恩之道這個中心問題上,抗羅宗大部份的教會都落在新傳統主義裡面,我們繼承了一套不合聖經的傳福音方法。這傳統亦不是很古遠。我們當代傳福音的做法和信息,不能上溯至改教家和他們的信條,它們是晚近的新發明。更甚的是它們不能上溯到聖經去。它們顯然是起于膚淺的解經,並二十世紀理性與神的啟示的不經意混雜。

結果產生了一種危險的混雜體——正是撒但用來迷惑罪人的那種。試問何曾有什麼異端不懂得運用經節和半截真理去建立謊言?這自起初便是撒但的拿手戰略(創三:5)先把另一個福音販賣給我們這世代,撒但便使許多一片好心的人去傳講一個被奪王位的基督。救主的榮耀甚至也向祂的僕人們隱藏起來,因為傳道人不再專一留心神話語中的福音。

當代福音的產品往往是基督教的可憐樣本。他們承認相信,但仍繼續和世人一樣地生活。決志歸基督並無多大意義。只有少數的決志者,證實了神在改變了的生命中的恩惠。當最後一次佈道大會結束,當詩班不再唱動人的詩歌,當群眾散去,當佈道家發出呼召的激情盼望移動到另一個城市的時候,在我們中間究竟剩下了多少真實而長存的?當我們探訪過教區裡每一個家庭的時候,到底我們成就了什麼?誠實的心回答說:非常之少。大量的聲浪,大量的戲劇化興奮,但神並沒有帶著祂令人畏懼的大能和使人歸正的恩惠降臨。

這一切完全與在佈道時使用一個不合聖經的信息有關。得生命所必需的真理被人所發明之煙幕遮蔽。根據人膚淺的邏輯,許多人被誤導以為自己有了永生的權利,並自以為有了得救的把握。福音人士正在用一個歪曲了的福音,急劇地去增加被迷惑的人數。許多曾在當代教會中決志,並在談道室聽說他們的罪已經得赦免的人,將會和帖次勒贖罪劵的顧客一樣,很驚奇地聽到: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離開我去吧!(太七:二十三)

看這本書的諸君,你們許多人承襲了一些有關福音工作的做法和說法,並且滿心以為是正確的。因你們從未見過任何有活力的教會,以不同的方式活潑地從事福音工作,所以你從來不置疑。我曉得有一些人自稱持有較為精確的福音神學,但卻不採取任何行動去領人歸主。缺乏佈道的熱誠固然是可怕的,但缺乏知識的熱誠也是同樣的可怕。你會不會正在錯誤的引領人,又錯誤地指導別的基督徒的工作?你有沒有試過嚴格地用神的話語審查你的方法和信息?

牧者們,這不是閒話。你曾否思量過那些和從前一樣屬肉體的歸信者?那些決了志歸主,但你無法說出他們到底決定了什麼的人又怎樣?他們並不像他們所承認的救主那樣敬虔,亦不為祂的緣故發熱心。他們不研讀神的話語,講道時缺席也覺得無所謂。因此,你曉得他們沒有顯出任何真正歸信的證據。你有沒有想過,或許他們從來沒有真正信過福音?你的信息和方法,是否使他們在基督之外得到安慰?

除非我們的教會誠實地查考神的話語,重新確定救恩之道,抗羅宗福音派免不了像舊日的羅馬教一樣,充斥著人為的傳統以至於窒息。已經有不少的成員像教皇無知的屬民一樣受了枷鎖。我們絕不可為求合一而犧牲了福音。

主耶穌的許多個人佈道實例和使徒們的講章,都可以幫助我們好好地為福音下定義。我們之所以選擇耶穌和那少年富官的會晤來研究,因為此事是新約聖經中那些傳福音的要素的生動實例。馬可十章1727節與當代福音派流行的教義成鮮明的對比。當代福音與耶穌的福音的差異,不是在枝節上而是在核心問題上。時代的改變之厲害,實在令聖靈擔憂而叫魚網空空。它們的危險性足以把靈魂導向永恆的歧途上。

有些人會立刻以相對論為擋箭牌說:哦,這不過是著重點的不同而已,藉此逃避根據神的話語作嚴厲的自省。但是別忘基督的福音和當代流行福音之間的差異,是十分嚴重而非等閒的。這些互相衝突的信息之間的差異,很可能是個人生與死,以及教會得力或失敗之所系。

沒有一個誠實的基督徒存心欺騙罪人。真正的福音派人士存著愛靈魂的心向人作見證,總會提出某些深奧的真理。但是由於不經意地漏掉了福音的基要成份,許多人連本來想講出來的那一部份神的話,也不能夠真的講明。把半截真理不作完整真理,這就不是真理了。

儘管答案會叫你痛苦,你總要問到底你們的教會、傳教士、佈道員、主日學教員和你自己,是不是在傳講耶穌的福音。儘管答案可能帶來不安、衝突、誤會、喪失朋友,你總不能因忽略神的話而羞辱祂。你若不願意在福音的內容上採取堅定的立場,那你就不要講什麼熱心、犧牲和事奉。你如果不願意堅持說:那要傳講給萬民的故事,必須是不折不扣的原莊耶穌的故事,那你又何必搞什麼佈道和差傳?

讓我們仔細注視這位佈道事工的萬世宗師,聽祂的信息,觀察祂的動機,留意祂的方法,然後反省你自己的事工。從主後三十年那個少年的面孔你可以看見在一九七O年代的年青的一群,要得到他們,你必須講主所講的。要討神喜悅,你要像基督那樣勞苦。擺脫福音派傳統的枷鎖罷。拒絕用基要真理為貨幣去買外表的合一,在福音事工上要跟隨聖經中的基督。把握純正的福音而把那混雜的揚棄吧!

1.傳講神的性格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什麼事,總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十1718

少年富官的優點

這個來找耶穌的青年人,我們一看就可以看出他是值得尊敬和信任的。他是個規規矩矩的青年人,對主很有禮貌,稱祂為夫子並且向祂下跪。他對宗教深切的關懷令你那肅然起敬。他跑著來見耶穌為要得屬靈的幫助。他要獲得永生的心是如此迫切,以至他等不及安排一個私人會晤,就在大馬路上,不理會群眾的注視,而為他靈魂的福利求問主。

此外,他是個有道德的人。當耶穌向他提起誡命的時候,他回答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0節)他的生命顯然是純潔的。當耶穌說不可犯姦淫的時候,他能夠誠實地報告說他是貞潔的。對主所說不可偷盜的誡命,他能夠說在生意上他是誠實無欺。他的資財並非由欺騙而獲,他一向孝敬父母,他不譭謗人。這樣完整的人格,並非偶然存在或短期間得著,乃是從小就編織入他生活之中。

二十二節說他的財產很多,顯明他在世界上是成功的人。路加十八章18節說他是個官——有權勢的尊貴人。馬太十九章20節說他是個少年人,這一點使他的成就更顯突出。你會以為他應當被選為當代模範青年。你一定喜愛把他贏取給耶穌基督。你會很高興看見他承認耶穌並加入你的教會,猜想一個在世界中那麼成功的人,可能會叫神在地上的國度增光,因而對他份外的有興趣。這種存心豈不是屬肉體而可恥的嗎?

這樣的情況下你的反應會是怎樣?這一個出色的人物正在求問怎樣可以到天堂去,這機會正是佈道家夢寐以求的。你豈不是應打開聖經問他一些基要的問題嗎?你相信你是個罪人嗎?相信耶穌為罪人死嗎?願不願意接受耶穌做你個人的救主呢?這樣,跟著我一起禱告……”不用怎樣教導他,他就會對每一個問題給予肯定的答案。只須給他看那常用的幾節經文,這個有錢人已適合聽福音了。過一會兒陪談員就會徵求他決志,又給他永生的保證。在統計表上又加一筆,而他的歸信就在世界各處報告出來。以他這樣的一個顯赫人物,可能值得在某本福音派的大雜誌上報導一番。

看見耶穌這樣硬硼硼地對待這個溫文的人,你會同意嗎?我們的主怎麼會用這拙劣的策略對付罪人?祂先來責備,然後,別的不講,偏偏講十誡,又要求極大的犧牲作為獲得永生的條件,以致叫那條漏掉了。祂不曉得怎樣去引導靈魂歸向自己嗎?倘若你覺得稀奇,那麼你就一定不懂得怎樣做福音工作。請再看清楚吧!


耶穌的譴責

耶穌首先的反應,不是針對那人的問題,而是針對他對主自己附帶的稱呼。那少年人稱呼祂做良善的夫子。但我們的主拒絕接受這個恭維。這位問道者只以為耶穌是個偉大的教師。他不曉得他正在和基督——神的兒子談話。救主趁這機會指出:任何被造者(你以為我是其中的一個)的良善是不值一提也不值一顧的。只有神自己才是在本質上良善的。

當然,我們不應該把最完美的形容詞加在人的身上,不然我們用什麼字眼來讚美神呢?耶穌真的須要對他那麼咬文嚼字嗎?我們不可以在禮貌上,一般性地使用良善這樣的字眼嗎?我們的主是否要求我們打斷話題,更正每一句稱讚人的話?基督為何在這一點小節上堅持呢?

這位大佈道家並非器量狹小,祂亦不是要發動我們去反對用良善之類的字眼去形容人。我們的主自己稱義人為良善的(太五:45),但這一次的談話不是尋常,而是很嚴厲的。耶穌責備他對人多有諂媚而對神缺乏尊敬。談話一開始,祂就要尊榮神,並且引起對神聖潔本性的尊敬。所以祂抓住問道者的見面話來給他一番教訓。在這次的信息裡面,耶穌一開始就使注意力嚴肅地集中在神無限的聖潔和良善上。

耶穌的動機

愛和同情是耶穌與這個貪心的少年人對話的動機。二十一節清楚說明耶穌和他談話的時候是滿懷愛心的。當那少年官因未能兼顧靈魂與金錢而離開耶穌時,主一定因哀憐他而痛心。祂曾為耶路撒冷拒絕祂的慈憐而哀哭,所以當他離主而去的時候,主對這個罪人很可能也有同樣的感受。這個人不僅是個有希望的統計數字,或只是作為美化祂的佈道大會的一項戰利品。耶穌深深地愛這個官,這種對罪人的愛心是任何傳福音的人必須具備的。

但是,關懷這人的靈魂並不是基督對他作見證的至高動機。在祂心中更深之處湧流的是對神的愛。雖有救人之心在催迫祂,但到底渴慕榮耀父,才是基督向他作見證的最高動機。若你果真仔細閱讀福音書,你總會發現耶穌一切行動的主要目標是實行祂父的旨意,並向人彰顯父的榮耀。

耶穌虛己降世的時候,祂說:上帝啊,我來了是要照你的旨意行(來十:7)祂在生的時候說: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約八:29)將要上十字架的時候,耶穌總結祂一生的事工說: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禰。(約十七:4)這種如火的熱情一生都在祂身上燃燒。

當代的佈道者必須曉得,什麼叫做委身以求神的榮耀過於其他一切。有些人熱衷於尋求精確的教義,但對靈魂沒有積極地顯出愛心,使人懷疑他對神的愛。不去傳福音實在令人歎息。然而,倘若對罪人同情之心是屬基要,那麼,深受神的愛所推動就更顯重要了。

耶穌的信息

上述的動機和決心,必然會在傳福音者的信息裡表露出來。這段經文中,那問道者的問題是為他自己的需要(找到承受永生的方法)。然而耶穌卻把這次會談的焦點,轉移到神的榮耀上。祂整個信息的結構是為要尊崇神。那人所要的是解決他對死與審判的懼怕之方。耶穌至終目的是要表達他憐憫的心懷,但在此之前,先奠好根基,並先為他解決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從耶穌的答案中顯示,祂來是要高舉耶和華,宣告祂的聖名,傳揚祂無比的良善。祂來拯救世人也是根源於此。

傳福音總須傳講神的屬性。耶穌在雅各井旁會見撒瑪利亞婦人的時候(約:四)曾教導她說:神是個靈。當保羅在亞略巴古向外邦人傳道的時候(徒十七),他要用更長的篇幅來講述這位元他們所不認識的神的位元格。他首先講到這位神是萬物的創造者,生命的維持者,是那使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大能者。這樣高舉神的位格,是傳道時能夠尊榮神的要素。

今日許多福音性的講道是沒有生氣的,信息並沒有神本性的熱血在流動。佈道者把人作為信息的中心。人犯了罪並且失去了大福氣,所以人若要收復他莫大的損失就要如此這般。但是基督所傳講的福音是很不同的,它以神和祂的榮耀為起點;它告訴人說他們觸犯了一位聖潔的神,而祂總不會放過罪惡;它提醒罪人說:救恩的唯一盼望正在這位神的恩惠和權能中。基督的福音驅使人去懇求那聖潔者的赦免。

這兩種信息的差異很大:一種是不理會榮耀的神,只顧為人打開一條通路到天堂去;另一種是力求藉人的得救而彰顯諸般恩惠的神。頭一種沒有足夠的基礎,對我當怎樣行才能承受永生只能提供一個技術性的答案。第二種卻是說:

且慢,這位與我們有關的神是至聖的,唯一的良善者,居於你我不能接近的聖潔光輝之中。你的問題是次要的,等一下我們才回答。但現在你要把眼光從你本身轉移到聖經中聖潔的神身上。 這樣你才會看清楚你真實的樣貌——一個背叛那無限純潔之神的被造者。你還未預備好自己,來討論永生的問題。

傳講神的位格並非擱置罪人的得救問題於不顧。傳講神的屬性是使人歸信的要素。不先認識神,罪人就無從知道他觸犯了誰,誰會叫他滅亡,或者誰能拯救他。人不清楚認識神就不能親近神,而所謂個人的救主就變成個空洞的詞語。

耶穌使這位以自我為中心的官轉眼注視神,這位神的聖潔,曾使以賽亞呼喊說:禍哉,我滅亡了,那是不是福音的次要部份?假使你是這樣想,那麼你就是不懂得什麼是我們信仰精要的部份了。少年富官跑著來,是因為他曉得他可能會得不著永生,但是他不懂得為什麼。他觸犯了誰呢?沒有為觸犯神而生懊悔。他願意討論宗教,但是他對神沒有認識。他熱切要得救恩之樂,但是他未能像大衛一樣承認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他與主並不熟稔。

當掃羅在大馬色路上被強光照射之時,有聲音問道: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徒九:4)掃羅立刻反問:你是誰?我逼迫了誰?是怎麼一回事?這位跑來找耶穌的官有同樣的問題。因為他從未見過神超越的聖潔。既不知耶和華難以形容的尊嚴,他就不意識到他罪惡之大。雖然他沒有盡心愛主,但他並不以為這忽略是罪行,因為他從未見過神的榮耀。他自己還未準備好去聽救恩之道。

雖然這慕道者是猶太人,並且很可能是很敬虔的,但是耶穌沒有假定他已認識神是誰。他需要學道以認識神的屬性。當代傳道人做了可怕的錯誤估計,以為罪人已認識神是誰。可悲的事實是,今日的人比耶穌時候的猶太人對神認識更少。然而福音派人士一下手就講什麼神要你曉得五件事之類的話。大家都專注于人永恆的命運,而極端地忽視神是誰這問題。受到這樣處理的罪人,從不明了他們的處境是這般可憐。他們不知道觸犯了誰。這是十分可悲的。

耶穌對那人講及神的聖潔,因為這樣他才會明瞭他所招惹的麻煩有多大。你的審判者乃是從不改變其純潔的神。提起神的聖潔能在這人的心靈中喚起對神適當的敬畏。從前他曉得神是聖潔的,而今,耶穌使他對那審判者的聖潔深刻地認識。這聖潔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三十四:7)。

現今人家告訴我們,作見證要先說:神愛你並且為你定了一個奇妙的計畫。神的愛便被放在罪人面前作為祂最突出的性格。但是主耶穌並沒有這樣去開始見證。況且聖經整體而論,提到神的聖潔多過祂的慈愛。這大概是因為人很會牢記有利於他們的神之屬性,而樂於忘卻那些威脅或令他們驚懼的。

數以千計的罪人認為神只有一種屬性——愛。雖然這是真理的一部份,但若以之為全部的真理,那就變成謊話了。當你對一個陌生人說神是愛的時候,他腦子裡想到的是:是的,祂愛我,永遠不會傷害我。祂是以赦免和慈悲善待我,所以我的靈魂全然穩妥。一般的人意念中並沒有一位聖潔的神,他們所有的是個歪曲的觀念,以為神是什麼都不介意的大好人。當代的福音派正是由於緘默和含糊,在助長這種錯誤的觀念。

對一個背叛者說:神愛你,並且為你定了一個美好的計畫,實在是提供錯得厲害的消息。真相是:神是聖潔的,所以,此刻祂是對人發怒。祂忿怒的劍早已懸于罪人頭頂,並且要永遠地刑罰他,除非他悔改並信靠耶穌。這個計畫不見得美妙。神對罪人的救贖之愛單單是在基督裡,而罪人卻在基督之外。當代傳福音的手法,與耶穌對少年富官的處理是大相逕庭。祂沒有順著他的無知來安撫他,卻是藉傳講神是良善的來挑起他的懼怕。

今日的人會跟昔日那富人一樣錯用神的名。但我們若以為他們口中的神就是我們的神,那就是極嚴重的錯誤。當我們說,我們指著造物主。當現代人說的時候,他們往往是指著一位與我們所見的世界沒有什麼關係的存在者。當我們說的時候,我們的意思是指著那在創造,護理並救贖人的工作上,具有無上權威的神,而罪人的卻是一位以維護人類的自我意志為己任的神。並且,不錯付任何代價加以維護。在這一切之上,當我們說的時候,我們是指著那具有不變的聖潔,祂萬萬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罪人卻常常以為神是很有伸縮性的一位,無論如何總不會刑罰美妙的人。

在你的福音見證中,你是否宣告神的聖潔?你信息的每一部份都要以神的位格為基礎。假如你要把一個對神的認識不正確的人,藉著什麼進天堂四步簡易法之類的東西,就把他弄進天堂的話,那你就是自欺欺人了。你可能使他跟著你禱告,而你會向著那榮耀聖潔的神禱告。但當他開口的時候,他禱告的物件卻是另外一位元神,或者最多是他未識之神人未曾聽見怎能信他呢?(羅十:14)是對當代佈道者一個很適切的問題。罪人必須清楚認識他們是向誰求告,並且蒙誰拯救。救恩出於耶和華(拿二:9)只有祂的權能和恩惠能叫人不至滅亡而得永生。在傳福音的時候,刪除了神的教義,絕非無傷大雅的偏重,而是把我們信息的中心挖掉。

那具有濃厚宗教色彩的少年人問道:我當怎樣行才能承受永生?你必須向耶和華申請,但是在你急急進入祂的庭院之前,讓我告訴你,如果祂榮耀的光芒和你的眼睛接觸,你就會被一股強烈的不潔感摔倒在祂腳前。祂是烈火,你要向祂呼求慈憐。萬不要以為你接受耶穌是給祂面子。那聖潔者吩咐你信靠祂的兒子,其實即是對你大施恩惠。

傳講什麼上天堂簡單妙法不算是傳福音,傳講神完整的聖言才是,尤其是傳講神獨特的良善這一項光輝的真理為然。對罪人說神是他們的創造者,可能使你在尚智的進化論者面前尷尬,但這是福音的要素。告訴人說神是聖潔、智慧並有無上權威,是很要緊的,絕非不必要的點綴品。

一定有人會反對說:我所屬的差會說這些是非基要的,因為它們引起紛爭。若我主張說,專講神的愛會錯引罪人,勢必引起嚴重的衝突。此外,逼人求取果效的壓力也不容許我這樣傳福音。

請問神學家或教會行政人員何時被授權把神的性格列為非基要?當新派人士說童女生子是一項不必要的道理時,許多人就離開了教會和教會的學校。如果福音派人士說神的聖潔和無上權威這類的題目太具刺激性了,不宜傳講,那麼恐怕是時候要鼓勵別的人大膽傳講,就算引起衝突和給人杯葛也在所不惜了。

保羅是個遊行佈道者,不是駐堂牧師。雖然如此,他能夠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們說:無論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徒二十:26)保羅如何能這樣地自誇?並非因他把四條屬靈定律給了每一個人。那並非新約裡面的佈道法。跟著的一節經文支持他的自誇: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在他巡遊傳道的時候,保羅傳講完整的神學,而非斬頭去尾的得永生四個簡單步驟

今天不少差傳部門常對它們的傳教士作如下的指示:有什麼會引起別的福音派人士反對的,就算是記載在聖經中也好,總不要清楚傳講,以免生事。同進,不必要求其他傳教士明確表明福音的看法,以免引起麻煩。專注主要問題好了。

如果有人把福音弄成一套五分鐘的推銷口決以便廉價銷售,而大家說那很好;如果有人堅持傳講神的屬性,而大家說那是矯枉過正。那麼,教會裡面一定很不妥當了。

時候已到,我們該起來打破福音派的新傳統主義。將要喪亡的群眾所需要的是基督那樣的佈道。世人因為乏人宣告並高舉神的本性而滅亡,讓我們學習耶穌對待那少年富官的榜樣。

2.傳講神的律法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從了。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可十:19-21a

前九條誡命

我們越發仔細地分析主對少年富官的信息,就越發看出它與當代人所傳的福音,是如何的大相逕庭。提到神的聖潔之後,耶穌把那次會面的大部份時間花在談論神的律法,特別是那總結律法的十誡上。

在某個意義上,祂起初所提到的,正與神完全的律法有關。因為道德律表明神的位格。由於對神有了歪曲的認識,使這求道者不能充分地依照四誡去敬拜神。看來他這人喜歡稱讚人多過稱讚神。耶穌的責備應該使那少年官知道他犯了第一誡。

我們的主接著便引述了相繼的五條誡命,不過沒有依照原來的次序。這樣子來答覆那我當怎樣行才可承受永生的問題。豈不是很怪異嗎?主當然不以為那人能夠靠守律法而得永生。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為何耶穌不講論什麼白白給眾人的恩賜?那才是嘛。為什麼不說自己是個個人的救主?為什麼要去注意律法?

在此,我們要再次提醒,耶穌是一位比我們優勝的傳道者。所以要讓祂的信息來斷定我們所傳的,而不是用我們的去判斷祂。神的律法是傳講福音不可缺的要素,律法使人知罪(羅三:20)今日教會和差會在福音工作上的無能,其原因之一就是由於不講神聖潔的律法。

那官覺得大惑不解。他不曉得到底缺少什麼以致他承受不到永生。他得罪了誰呢?他做了什麼事得罪神呢?耶穌逐一的羅列各誡命,那位君子斷定自己一條也沒有犯過。耶穌說:不可姦淫。那有錢的人就說:完全無辜。如此這般地對答下去。於是耶穌只好一直用律法來逼問他,直至他盲了的眼開始看見自己的罪。只有律法的光才能把他內心的罪惡顯露。

到底罪是什麼?聖經的答案記載在約翰一書三:4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沒有神公義的律法,就毫無意義。那少年官員若完全誤解了神的律法,他又怎能瞭解自己的罪惡深重呢?當代的罪人既然對神的律法全然無知,又怎會看見自己是被定了罪的罪人呢?他們對罪這觀念覺得陌生,因為在他們的意念裡面並沒有神的律法存在。

福音派人士通常的做法是快快的跑到基督的十字架去。但是,離開了律法,十字架就毫無意義可言。對於毫不尊敬那完全的誡命的人,我們的主所受極悲慘的苦刑,必定被視為是可悲而無意識的。在十架上,耶穌滿足了律法對罪人的公義要求。罪人如果不曉得十誡對他們的要求,他們也就不會看出,耶穌身體破碎和鮮血直流,對他們有何意義。不曉得神聖潔律法的定罪,十架就只能夠引起他們的同情,而不是得救的信心。神設立耶穌為挽回祭(羅三:25)意思就是說,使他成為代替者,來承受神因律法被破壞而傾倒出來的忿怒。那人若只是隱約意識到危險,向他提出救恩又有何用?他雖然懷疑自己能夠得到永生,他確然不以為自己破壞了律法。但是罪是違背律法(約一:34),所以他事實上是說他沒有什麼真正的罪。耶穌來不是要召善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除非自命道德崇高的人,在神律法的光中看清自己的內心,他是不可能接受福音的。

今日的人傳道,對於罪人須先確認自己是個罪人,然後才能真正的投於救主懷抱這件事,只是敷衍了事。一般的佈道小冊子總是追問人說:你相信眾人都是罪人嗎?對方若有猶豫,你就引用羅馬書三:23說:眾人都犯了罪,但是沒有為罪下什麼定義。世上的人,就算心腸硬透的罪人,都不會否定這句廣泛的話。任何一個人都會回答說:當然啦,我是沒有神那麼聖潔。人都是不完全的。那年少的官也會這般回答。但是這樣一點也算不得是認罪。他會否認他是個說謊者,是姦夫,是賊。

許許多多的基督徒對神的律法非常害怕,視之為已經過去的時代所遺下毫無用處的殘跡。在我們的世代若使用它,定會嚇跑罪人來接受神的恩典。我們的主使用律法作為傳福音的基本工具。祂曉得傳講十誡是使罪人知罪,並激發他接受神恩的唯一方法。

在井旁的婦人須先有第七誡對她的良心指證,然後才可以歸信。至於那少年的官,耶穌若不專注對他傳講律法,他就會繼續落在混亂中。每一個真正的聖徒都會同意保羅把他自己的得救歸功於律法:若不是因律法,我就不可知何為罪(羅七:7),使人知罪的是神的律法。除非律法強逼他承認各項罪,他總不會投奔某督乞求慈憐。充其量他只會問:我要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清楚認識律法的人,確實地曉得,只有神的恩典能夠幫助他。罪人必須做的,是乞求憐憫。

現今的時代,人們對神律法的無知,超過以前任何時代。講臺忽略了出埃及記二十章。甚至教友們也輕視第四誡,當紀念安息日”——那麼,世人又怎樣會因忽略敬拜神而自覺罪疚?唯恐得罪那不理會神的律法的廉價神學,許多傳道人今天正三緘其口,不傳講這時代所急切需要的基要真理。

撒但有效的使那帶領滅亡的人歸基督的利器,就是律法被棄置不用。同時高呼律法與愛是不能解怨的死敵,互相反對。此兩者若是有衝突,人們自然會揚棄律法。因為沒有人敢於輕視愛。就是這樣,那惡者就宣告說,愛與律法無關,並且與之相反。

聖經的宣告正與此相反。律法與愛是互為定義的。耶穌明明的教導人說,律法並不驅使人到別處,而是驅使人到愛的跟前。公義的誡命可以歸結如下: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7-40)。律法其實是將愛對人所要求的說明。

同樣的,我們的主依據律法為愛下定義。對這一點的再三複述很值得注意:有了我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十四:21),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誡命。(約十四:15),沒有律法作為指引,愛就無從表現。而除非有愛作為動機,人沒有法子從心底遵守律法。
約翰明白的說: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一:53),愛使律法變得令人暢快。任何愛神的人都會喜愛遵守祂的誡命。愛神的人會像大衛一樣的呼求說:求你使我遵守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詩一一九:35),對於未重生的人,神的律法如同鎖鏈,是統治者的意志無情地強加在他身上。這就顯露出來,在他心中沒有對神和對人的愛。他若有愛心,就不會以律法為難行的。

愛固然使律法顯得令人暢快,律法也使愛變得實際。不加表達的愛會枯死。真有愛心的人會問:我怎樣才可以表露我的愛情?神的誡命提供了答案。誡命也正如約翰一書五章三節所言,是對神委身的途徑,亦是指導人怎樣去表達對別人的愛: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10

律法與愛並無爭執。只是當人們把律法或恩典作為一種救法時,衝突方才產生。律法並不為罪人提供生命之途徑。它只是把他定罪,並催逼他以神的恩典為稱義之唯一盼望。人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

但這並不是說律法在傳福音上無用處。若把它當作標準,並試圖藉著遵守它而得到神的悅納,它是無用的。沒有人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三:20)然而,保羅在羅馬書的開頭大大舞弄律法之劍。他這樣做是為要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19-20)為要使罪人看見他內心對神的恨惡和對人的敵意,宣告誡命是必需之舉。只有這樣,他才會奔投神在耶穌基督裡的恩典而獲得公義和愛。

人不歸向基督,是因他們沒有自覺得罪神的意識。他們不覺罪疚,是因為他們不知罪是什麼。他們沒有罪的觀念,是因為神的律法不被傳講。你不可以匆匆說一句眾人都犯了罪。你必須詳論這題目,講解十誡直至人深深知罪。當你看見人被律法所刺傷的時候,那便是要塗上福音膏油的關頭。律法如利針,能牽引福音的紅線。

第十條誡命

我們的主覺察那官對誡命的認識是膚淺的。祂每提出一條,那錯入迷途的人就應聲自稱無辜。外表上足以作人典範的行為,並非誡命的唯一要求。那少年人應該曉得律法是屬靈的(羅七:14),也許他承認律法在外表的嚴厲統治,但是他未能明瞭,原來律法更是要管束人的思想和內心的意向。因此,主不得不更為詳盡的來傳講律法,直至律法如針深刺在他心靈中,引起極大的痛苦。

本來耶穌可以在每條誡命之後加上屬靈的應用,正如他在登山寶訓中所做的。對於不可姦淫,祂可以接著說凡看見婦人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8)祂可以引申(不可殺人)到包含凡向弟兄動怒的也等如殺人(太五:22)。但是良善的夫子忍著,要把祂的指頭正正地指向這富人心中最重要的罪。

當耶穌說:去變賣所有的周濟窮人,祂是把第十條誡命作應用性的講解。基督用神的話,不可貪婪作為一把利刃來割切在那人心靈裡含膿如瘡的貪婪。這樣的罪是人眼所無法看見的。在這人外表的行為中,是不能察覺其痕跡的。然而,貪婪,帶著它一切的污穢與醜惡,統治著他的內心。現在神的律法好像利箭一樣,破題兒第一遭的刺透這個人的良心。

如果耶穌光是說:不可貪婪,那有禮貌的求助者會回答說:我從不見財起貪念,我滿足於我所有的。單純的引述出埃及記二十章是沒有用處的。耶穌藉著要求他放棄一切財富,而使神的第十誡變成一項實際的考驗。那少年人愛他的財富多過愛神和祂的兒子,於是他轉身而去。當他離去的時候,他心裡明明白白的認識,他自己是個貪心的罪人。他在愛神這件事上不合格了。而這正是一切律法之所系。

你看得出嗎?耶穌要的並不是那少年在理智上承認不及神的聖潔。耶穌揮舞神律法的劍,直至在那官的良心上造成了深而又痛的割痕。救主並沒有藉辯論迫使他承認人人都犯了罪。祂鍥而不捨地努力下去,直至那人深刻醒悟,他是背叛了神,而他的靈魂是可怕地因貪婪而出賣給撒但。

主不圖藉愛之名而在神聖潔的律法上妥協,祂乃是由他離去。如果耶穌為贏這罪人歸自己,忽視了神完全的律法之不可侵犯性,那祂就是破壞了愛,因為愛與遵守誡命是無法分割的。真的愛總不會在堅立的真理上讓步。

今日的傳道人必須學會怎樣去宣講神屬靈的律法,因為,我們若不會叫人的良心受傷,我們就沒有傷口可用福音的繃帶來包裹。二十世紀的教會,嘗試怎樣可以講得最少而仍然獲得人來歸主。大家的假設是:最稀鬆的信息是可以保存我們的隊伍,把福音傳得更廣,並且,當然啦,可以保守福音派人士的合一。它成功地把真理弄得那麼的稀薄,以至世人無法看見。四項事實給念念有詞地反復背誦,弄得罪人煩悶而教會衰弱。

現今該是重振完整而豐富的基督福音的時候了。我們必須傳揚神聖潔的性格。我們必須傳揚神永恆的律法並且勤力去應用在會眾身上。概括的詞語只能引起罪人無知、無感覺、高舉自我的抗議——這正是耶穌所不為的。巴不得今天有人確切的針對人的內心宣講神的道德律。那裡可以找到清楚宣告神的律法對人心靈的動機、願望、感覺和態度有嚴厲要求的講壇呢?如果你找到了,在那裡你就必找到知罪並切切要聽得救之道的人。

3.傳講向神悔改

去變賣你所有的,周濟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可十:21

耶穌預備好了那少年官的心,使他至終能接受福音。祂向這罪人顯示了天父無可比擬的良善。祂亦提醒了他律法是什麼,並且對症下藥地施用在這人的內心和生命上。現在罪人已經預備妥當,要知道到底他要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他必須悔改而相信。
藉著堅持要那富有少年去變賣所有的周濟窮人,主便指出他心中那特別的罪——貪婪。但這並不是用來衡量那官貪心深度的一項專橫的試驗。這捨棄財富的要求是福音的一項基本要求。他必須向他的財神轉背相向,才能獲得天上的財寶。

這是悔改的精義。新約裡悔改一詞是改變心意的意思。要得救嗎?貪婪人必須背棄那如火燒般,為財如命的心。除非他從根本改變了心意,不然的話,他對福音會失諸交臂。

保羅能夠說:我看萬事如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歸信之前視為寶貴的,使徒現今將之撇棄。他的心意經過了改變。這時,耶穌是要求那官調換他的優先次序,改革他的人生哲學,並且背棄他的心靈偶像。當他剛剛跑來見耶穌的時候,他還未能瞭解,福音對罪人的要求是什麼。現在,他知道有一位聖潔的神,和被破壞了的律法。我們的主吩咐那少年人悔改。

接受耶穌做你個人的救主這句話雖然是我們耳熟能詳的,但卻並非出自聖經。它至今亦已變為空洞的口頭禪。個人的救主對於基督徒可能是寶貴的詞句,但用於指教罪人得永生,是完全不足夠的,因為它全然忽略了福音的一項要素:悔改。雖然這不可缺的要素,正迅速地從福音道的講壇退去;但在新約聖經裡面卻是隨處可見的。

主耶穌開始向人傳道的時候,祂所傳的信息是: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當祂在井旁會晤那婦女時,祂的福音堅持要她轉離她的淫亂。至於撒該,主使他轉離盜取而實行慈惠。現在,對那官的要求是:轉離對財富的貪愛,悔改!

眾使徒也傳同樣的信息。他們與主耶穌最接近,而又最瞭解祂所說:出去,傳道叫人悔改。(可六:12)的佈道法。五旬節那天,彼得催促覺得紮心的人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主耶穌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徒二:38)還有一次,當那生來是瘸腿的得醫治之後,彼得所傳的福音又是:你們應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三:19)彼得顯然是在順服主的大使命。聖經裡只有路加二十四章46-47節記載大使命的信息內容。其中耶穌堅持: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保羅在亞略巴古面對知識份子的時候所傳的是:神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這並非使徒吹號角時的一個裝飾音,而是主調,是他們教導罪人的主調。僅僅講及接受一位個人的救主實際上刪去了不可或缺的要點。

在以弗所,保羅挨家逐戶地勸猶太人和外邦人要向神悔改,信靠耶穌。在亞基帕面前,保羅見證說他的使命是要叫外邦人“……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基督,使罪得赦(徒二十六:18)對外邦人保羅傳講說:應當向神悔改,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二十六:20

不錯,今天傳道人告訴罪人要認罪並且求赦免,但卻忘了叫他們悔改。結果,這個被誤導的世代便以為可以一面繼續其舊生活,而另一面只要口稱耶穌為個人的救主便可獲得免入地獄的保險。世界和天堂左右逢迎,這麼化算的事有誰會推卻呢!罪中之樂和永恆福樂兼收並蓄,實在是如意算盤!沒有人告訴罪人要離罪得永生,使他們的心因此而與昔日那少年的官一樣感到難過。然而,這正是兌現福音應許的應複條件。聖經總是把悔改與赦罪連在一起(參考徒三:19;路二十四:47;徒二十六:18。)須有悔改罪才得赦。

認罪是不夠的,還要全心全意轉離罪惡的人生,走上又新又活的路。無人可以同時服事主和瑪門。(太六:24)神也不會拯救任何繼續事奉瑪門的人。一邊承認說:我愛財富有罪了。同時又立心要追求令人回味不已的財富,這絕不是悔改。要得救恩嗎?那富官非要既認罪又捨棄不可。遮掩自己罪惡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二十八:13)滿懷憂傷的認罪是悔改的一部份,但不是全部。使人確實地轉離罪惡的心意上的改變正是真實悔改的精義與要素。

其實,悔改之道現今不被傳揚是一點也不足為怪的。人怎能轉向一位元他所不認識的神呢?因不知道神的律法而心眼瞎了的人,又怎會有轉離罪惡之事呢?既不認為耶穌的信息的第一個部份是不切合的,當代傳道人便須將對罪人的主要要求加以大修。
你可以輕易地叫罪人因為要滅亡而感到悲哀,因為要面對刑罰而難過。只要你能夠使你的朋友們想到墳墓的彼方,你總可以叫他們戚戚於他們可能遭受之傷害。這時你對他們說,他們不完全的生活便是招致災禍的根由,這樣,你便可以使他們願意接受耶穌為拯救者,救他們脫離最可怕的後果。

但是在這關頭你不能夠要求他們悔改。你的朋友會問:你這是什麼意思?如果你要他們滿有傷憂地認罪,那是簡單不過的事。但是你不能夠要求他們轉離罪——因為他們不知罪——而轉向一位元他們所不認識的神。既然並未發覺破壞過什麼具體的律法,或是有什麼嚴重的罪惡習慣,他們是無從轉離任何罪的。知道他們可能滅亡的時候,他們是會難過的,但他們沒有因觸犯了一位聖潔的神而感到痛楚。事實上,他們看罪是人無可奈何的失足而已。

傳福音者必須使用道德律法來彰顯那一位被觸犯的神的榮耀。然後,罪人才會因自己的安全受威脅,更因為犯了背叛萬王之王的罪而哭泣。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紮的,必為我悲哀。(亞十二:10)他們的心才會如一位詩人那樣地歎息說:誰是那禍首?是誰使你遭受這些?哦,那麼,是我的背叛所招致。主啊,是我否認禰,是我釘死禰。

聖潔的律法固然要攫出人生命中具體的罪,並且指出這些罪在靈裡是深深植根於人的內心。只有這樣,罪人才會曉得,如果他要得著拯救的話,他必須轉離那幾樣罪。

不用懷疑,那官准會高興地接受現代版的福音。只要不用悔改,他會很快樂地讓耶穌幫助他上天堂。無疑地,他會承認他是虧缺了神的榮耀(雖然他所指的和保羅在羅馬書三章1018節的意思不同)當然他不介意接受沒有任何附帶條件的永生作為贈品。但是他不會拋掉手中污穢的橫財而去接受神公義的兒子。成為障礙的是:變賣你所有的周濟窮人。他不願意做這個來獲得永生。他願意得到基督,他跑著來找祂,但是他就不願意捨棄瑪門。

今日的教會充滿著自認為基督徒的人,但他們從來未曾聽說耶穌要求所有尋求永生的人都要悔改。不須變賣一切,人們會爭先的接受耶穌作個人的救主。傳道人從來沒有告訴他們說要積財於天是有條件的——那就是悔改。就因為這個緣故,當代福音工作的歸信者在決志之後仍然和以前一般的世俗化。貪心的人仍然緊握著他們的財富與玩樂。財富與安逸仍舊是他們生活的顯著標誌。

為這現象而張惶失措,福音派人士便發明了所謂屬肉體的基督徒(注一),說這些人是接受了永生的賞賜而沒有轉離罪惡。他們容許耶穌做他們的救主;但是卻未曾把生命降服給耶穌。為了彌補出毛病的福音工作,教會採取了有毛病的栽培工作。這一措施維護了人們可疑的經歷,稱之為歸信,另外又以得勝生活來吸引那些願意再進一步的人。是的,那富有的少年官會樂於作過祂屬肉體的基督徒。在地上服事魔鬼,但又獲得永生的保證,真是得其所哉!不用說,在聖經裡面找不到這種不悔改竟而得救的,令人噁心的怪物。屬靈的私生子是不能進神國的,他們的信心必須像他們的母親,但他們的悔改必須像他們的父親。

基督往往用這樣的話來使群眾離祂而去: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33)這裡他不是指著豐盛的生命,亦非指著信心的偉人,祂要求人脫離一切歸向祂,作為每一個人成為他門徒的條件。那少年官要轉離地上的財富而轉向屬天的,不然他便是繼續掌握地上的財富而滅亡。若不離開他的罪,他勢必要與救主分離。我們無權把耶穌所定進天國的要求降低。

基督並沒有發明另外的一套福音給二十世紀的人。叫人難過的是:福音派的傳教士,教會和文字工作在不經意之中,已經廢除了悔改的道理,並且代之以容易及可悲的懺悔。這基礎性的,無可替代的福音基石被忽視了。如果基督道理的開端(來六:1)被揚棄,那麼受影響的靈魂將有什麼結局呢?怪不得福音工作沒有功效。教會大有不安的理由,因為它傳揚的並不是耶穌的福音!

保羅逐家逐戶的去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二十:21)。當聖靈帶著能力降臨於教會的時候,他所傳的中心信息就是這個。

(注一):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三章所用的一詞是常被誤解的。

他在三章一節中所描述的是基督裡的嬰孩,就某些行為而論,他們是屬肉體的。他並非指著一般所謂的基督徒,沒有向耶穌基督的法則及王權屈膝。若他們未曾降服接受基督為主,他們斷然不會是嬰孩。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

4.傳講信靠神的兒子

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可十:21b

悔改和信靠正是一對連體嬰,兩個是形影不離的。在真正歸主的人心裡,這兩者總是連合一起的。真信靠一定牽涉到悔改,而真悔改一定有信靠的成份。所以,傳福音的人有時單單告訴罪人要悔改,有時單單要求他們信靠,而有時則兩者相提並論。基督要求那官不單要對祂信靠,亦要痛悔,脫離罪惡的死行。

這位講良心的少年官的人生哲學,是把財富的價值定得很高。他的思想是建立在對財富的羡慕上。他所愛的是財物,他的意志傾向任何能增加或保存他財富的事物。當我們的主吩咐他悔改的時候,事實上祂是要求那官改換他的人生哲學。除非他把自己的知、情、意,全部從世間的財富中分別出來,他就不能夠積財於天

不過慕道者的思想,願望和效忠不可以存留在真空之中。一個人的內心打掃乾淨後,不可空置,否則,七個更惡的鬼會進去住在那裡。(太十二:43-45)。須有一種新的信仰來填充他的心靈,也須要新物件以抒發感情;而意志也必須另有主宰。那官必須信靠耶穌,不然,離開一樣罪只會叫他轉向另一樣更壞的罪。他必須有信心。

所以,我們看見聖經記載耶穌滿有恩惠的呼召:來跟從我。道成肉身的神俯就一個愛錢財多過愛祂的叛徒,對他說:來吧!祂邀請的這個罪人是:陷進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而有害的私欲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之中。(提前六:9-10)救主對破壞律法者說:來吧!”“信靠我。把你的心意,愛情和順服都獻給我。

論到信靠,一些混亂和錯誤的思想在此也須加以澄清。耶穌以什麼身份向那有罪的少年人召喚?祂正如一位引導者。祂說:學我,效法我,服從我。要稱呼我為主人。”“你現在要以僕役和隨從的身份來跟隨我。我不要你只是在口頭上稱呼我做主人。我要你這樣的相信。來,跟從我。為此,耶穌在路加六章46節發問說: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行我的話行?

當代人傳福音時,對於耶穌這個邀請只是輕描淡寫。大多數的時候,傳道人所講的,暗示耶穌只是一位能幫助人脫離麻煩和危險的個人救主。任何人只要肯簽個便條,讓祂做救主,祂就會迫不及待地給予援手。但是大家對於祂是應被跟從的主人,是該被順服的主宰,卻是保持緘默。聖經清楚的聲明做門徒要跟從主。在引至永生的窄路的開端有一度窄門,這度窄門並不是後來才想起而為比較熱心的信徒設置的。

誠然,對於一切信靠祂的人,耶穌是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四十六:1)。可是,祂從來不會幫助任何不肯跟從祂的人得著救恩。如果基督只是告訴那官,說祂給人屬天的財富和永生,那就是欺騙他了。罪人必須知道,耶穌不會做任何不願低頭認祂為主的人的救主。

二十世紀的基督教有一項出於人的說法,認為接受耶穌為主是可有可無的。耶穌對此真是一無所知。祂絕不認為接受祂為主並非進神國的必要條件,而只不過是獲得更大恩福的基本條件。如今這竄改了的信息,不知欺騙了多少的男男女女,叫他們誤以為耶穌樂意做那些拒絕接受祂為主的人的救主。這完全是不真確的。耶穌所發出的救恩邀請是:來,跟從我。

在實踐上承認耶穌的主權,再透過跟從而降服於祂的統治,是組成得救之信的經與緯。只有那些口中認耶穌為主的才能得救(羅十:9)相信與順服在新約聖經裡是如此的對稱,所以常常交互運用。信子的人有永生:不順服(英譯)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在他身上。(約三:36)相信便是順服。不順服你便不能得生命。除非你向基督的權柄低頭,你不能獲得祂在十架犧牲所帶來的好處,這就是耶穌對那官所說的。

這個人誠懇地要得永生,也願意為了得到它,而歡歡喜喜地邀請耶穌進入他的心。耶穌不等他邀請就向他開出條件:

如果你來跟從我,我就賜給你永生。你要做我的僕人。你的心志要向我的教訓降服,因為我是那大先知;你的意志要向我的誡命低頭,因為我是你的大君王。唯有接受這些條件的人,我才賜給他們永生或救恩

假使耶穌竟然因少年官在理智上承認祂為救主而滿足,並且救了他,那麼新約聖經就變成截然不同的一本書了。首先,那少年官會歡天喜地的離去。如果耶穌甘心做不降服祂主權的人的救主,約翰就不會這樣寫道: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一:24)如果祂給予那富有的官天上的財寶,但卻不提出要他跟從的要求,那麼雅各就永不會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二:20

永生與天上的財寶只是耶穌降世所帶來的救恩的一部份。聖經預言說:祂要將祂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沒有不處理罪而拯救他們出滅亡和免永恆貧窮這回事。耶穌要求那官要先降服,以祂為主,然後才能得脫離罪惡的權勢。信心並非對一系列事實點頭稱是,乃是跟從耶穌。

當代人聽見這樣的講法,難免覺得稀奇。他們所熟知的是耶穌幫助人得救。但事實上祂亦要求人承認祂的統治權,順服祂的權威,並且崇敬祂為主。人們認為跟從耶穌事屬錦上添花。假使你好像耶穌一樣的堅持說:以耶穌為絕對權威的君主是進入神國的先決條件,他們將有何感想?

假如你像耶穌當日那樣率直地傳講,你很可能發現許多福音派人士向你皺眉頭並且抗議說:你把真理複雜化了,也定了我們的罪。你也不難聽到別人指責你在傳講靠行為得救的道理。我們也會說:你總不能以為福音派人士大顆兒都錯了吧!最少他們不是錯到值得你冒破壞合一之險吧!安靜吧,莫提這種事了,以免引起風暴。人們會巧妙地為所謂合一而抑制福音。你是否會為適應福音派的傳統而犧牲了耶穌基督的信心教義?若是的話,合一的代價就實在高得無以倫比了。

有人會問:你的意思是不是說,舉手,走上台前,並且與陪談員一起祈禱是沒有用的?一位佈道家告訴我說,這事就和一加一那麼簡單——接受神白白的賜予;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且為罪人死;承認你是滿身罪汙。如此這般,大功便告成了。

事實是,如此這般對於馬可十章裡的那位少年官是不夠的。耶穌堅持要悔改,並以祂為主宰,且要跟從祂。

我們這世代的人聽耶穌聽得太多,但是祂親口所講的一項訓令卻被埋沒與遺忘。信心簡單的概念也給人大大地歪曲了。現今當務之急是重申主耶穌真實的呼召,大聲疾呼說:受了欺騙的世代啊,若不跟從耶穌,你必定無法得到永生。祂呼召你以降服的姿態前來就祂。這樣,祂就會賜你生命。

我們的主以很坦白的態度對這位富有的官,全然的誠實。祂明白地指出,跟從祂免不了背十字架。背起十字架吧!在世界上你們有苦難(約十六:33)。一開始那少年的官就蒙明示,曉得跟從耶穌會招來不舒服,和免不了要犧牲。除了要放棄他肉體私欲的喜好之外,他還要放棄好些按神的律例本是合法的事物。會失去朋友。而在這路程中,長時間痛苦的自省和祈禱是不可避免的事,做門徒的代價實在高昂。

坐下計算代價。(路加十四:28)耶穌對那知罪的有錢人說:我不要欺騙你。我不應許為你免除世間的憂苦,或給你鋪好舒適的安樂床。我不會設辭來徵召你。跟從我的途徑既崎嶇又險峻,沿途風暴滿布。真基督徒要攀許多艱難的高山,要進入許多卑微的深谷。故此我在你面前豎起十字架,標誌著遭遇的諸般艱難,以及我對門徒的各項要求。我願你來。但是我要你衡量跟從的代價。

雖然不是故意的,但當代的傳福音者在發出邀請時,有相當的瞞騙成份在內。首先是提醒聽者,他們是如何的愁苦、孤單、灰心和一事無成;生活是重擔,並且籠罩著各種各式的難處;前途只是驚人的漆黑一片。然後邀請聽眾來接納基督,讓祂來掃盡這一切而給他們歡笑。祂被描繪為漫書式的心理學家,能在疹療椅上一次解決病人所有困難。至於基督要求的約束則絕口不提,也不表示跟從基督須要犧牲和受苦。

怪不得許多曾經到台前一試當代福音靈丹的人,以後永遠不再出現。他們的反應和軍隊招募的新兵一樣;招募官告訴他當兵有機會到各地見世面、得榮譽、獲財富、受訓練;但從不提及要早起、強迫行軍、做廚廁雜務;也沒有提到流血、炮火與戰場的恐怖。有些年輕的初信者,接受基督數日之後,警覺原來人生難題倍增且更趨複雜。心理上的蜜月期迅即過去,剩下來的是受了佈道者甜言蜜語所瞞騙的感覺,遂從此去如黃鶴。

在佈道方面,往往抹殺許多歸信者只會雲花一現的事實,而把他們作為可靠的統計數字,用以證明其佈道或國外差傳工作之成功。其實他們始終沒有領受水禮,沒有加入教會,亦沒有上主日學或教主日學,既不為主作見證亦不建立基督的身體。如果說:歸信者增益了佈道者的聲譽,那麼他亦給予可憐的教牧人員和教會以挫敗感和無盡的頭痛。獨立的佈道團歡呼收割之日,亦正是教會向可悲的混亂和痛苦邁進之時。

道德感叫我們採取較為誠實的做法。當代的慕道者應該受到昔日那少年的官同樣的待遇。我們必須清楚告訴他,若要歸向主,必須先準備背負十架。為要使他們曉得事態之嚴重,我們應該要他們坐下來好好地考慮,而不是催他們快站起來走到台前。不要盲目而行。你手若扶犁,就不要向後轉。天上財寶只為在地上肯背負十架之人而積存

這樣子傳道,雖然合乎經訓,卻在當代福音工作中占不了席位。講道過後,照例該有公開決志這一項:我們總不能叫非基督徒回去好好考慮,而叫信徒們大失所望吧?我們整晚所期望的就是要看見人公開接受耶穌的高潮出現,又怎能容許任何事物來打擊這期望呢?試想想,這樣不識時務的做法對我們的佈道運動會有何等大的損害!人們會憂傷地離去!

我們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那少年官相信了耶穌而且悔改。但他到底有機會著實地面對福音,及面對他一生所要起的作用。他沒有被當代個人工作者所採用的高壓推銷技術所愚弄而表示信主。主沒有用推銷員通用的心理戰術來操縱他。當他離開的時候,他確切而完整地得著在開始時他所問的問題的答案。

5.傳講蒙神悅納的確據

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可十:22

與那少年的官會晤的過程中,耶穌沒有提及確據這一點,祂這樣做是有很充分理由的。有太多的佈道者,以為在佈道時非代替聖靈給人得救的把握不可!這都是出於那無根據的假定:當一個人出來到台前的時候,他就是來到基督那裡了。當然嘛,當他跟著陪談員一句一句祈禱的時候,他內心是在懇切地呼求神!

再加一句保證詞,引人入歧途的大功便可告成。在這得救儀式當中,要叫歸信者跟著陪談員講一句禱文——其實與其說是向神,倒不如說是向他自己說的——“感謝禰進入我生命裡面;感謝禰照禰的應許聽了我的祈禱。然後,個人工作者就要打開約翰三章16節之類的經文,用那要信的人的名字取代世人一詞。跟著,錯謬的陪談員便帶著真神的一切權威,保證那人已經得救,並且加上一個警告,要對方不可懷疑自己已經得救,否則便是以神為說謊的。

這種異端,毀壞靈魂的作為是必然發生的。其原因在乎輕視神的一套傳福音方法——不傳講律法,不呼召人悔改,把信靠稀釋而變成接受禮物,亦從不提及向基督的統治權低頭或是背負十架。看他們這樣企圖用一兩節經文和邏輯性的論辯使人得著得救的把握;聽他們那樣荒謬地要對方不可稱神為說謊的,可見他們的所謂接受禮物,只求有外表的反應和開聲的禱告。雖然很少有人故意這樣做,但無論如何,歸信者所得的印象便是這樣。

正統教會常常有自己的一套人造把握。這裡水禮班取代了陪談室,而教理問答代替了複述陪談員的禱告。大家都假定,學道班裡刻板式的答案,足以證明某人已經信靠基督。若沒什麼嚴重的罪行,要質疑一個受了堅振禮之人是否已得救,是不可思議的。年輕的領餐教友若有什麼懷疑,年長的就說他是誤解立約的意義。年輕的一輩根據推理下了結論,認為理智上同意一套嚴謹的教義,便保證可得救恩。這一套亦忽視了內心須經歷恩典的要點,儘管為神、律法、信靠和悔改下了美妙的定義,卻不將之應用。至於誠實面對基督的主權——在世上背負十架——大家也一避了事。

耶穌無意使祂與那官的會晤,以一個表面上對教義的肯定,或是複述祂所教的禱文而結束。祂愛那人,甚願他真正在靈裡藉信靠和悔改與他的創造主連合。不消說,福音派的傳統佈道技術,可以在他離去之前給他得救的把握。畢竟他在路上跑到耶穌面前,他作了合適的禱告:求問永生。在陪談室裡面,那官明顯地感到憂傷。可能他哭了。誰敢大膽說他是不得救的,而稱神為說謊的?生活上他無論什麼明顯的罪,教義上他也沒有持著任何令人懷疑他是恩約之子的錯謬,但事實上他是不得救的。人可以大受真理感動而沒有真的歸信。鬼魔也相信純正的教義而且戰兢(雅二:19)那官相信又憂傷,但還是失喪的。

這段經文對於得救的把握這教義存在著很大的意義。現代人以為是得救訊號的,其實無一靠得住。為了錯謬的觀念在福音派教會中太過根深蒂固,這裡不得不再重複一下。那官公開地上前去,但卻不得救。他誠懇地向耶穌求問永生,但得不到永生的賜予。他明明受了耶穌的信息所感動,但卻沒有歸信。照他當時的情形看,他在學道班裡一定成績很好,因為他顯然同意主關於自己所講的一切,但他始終是失喪的。

誰敢給這個貪愛錢財的人以得救的把握,誰就是在對抗神。說他所求的永生已經賜給他,因為神總是應允一切開口要求的人,就是在說謊。這種說法與耶穌所講的相衝突,亦是用虛假的盼望來毀滅人的靈魂。可是,這樣的假平安正由牧師們和宣教士們,大量地給予各處的人!

給罪人以虛假的得救把握,是聖經裡假先知的一項記號。他們輕輕忽忽的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六:14)。向神的兒女的內心提出得救的確據是聖靈的工作。因此,教會的先輩們,不願使用當代在我們當中時尚的保證法給人以得救的把握。

西敏斯特信條對於聖經關於確據的立場說得很明白,故此很值得我們仔細的注意:

1.儘管假冒為善的,和別的未經重生的人,可以自己欺哄自己,以為已經蒙神恩典,得了救恩。他們的盼望是虛假的;但那真正信靠主耶穌,真心愛祂,竭力在祂面前憑良心行事的,能夠在今生獲得確定不移的保證,曉得自己確在神的恩典之中,並且能夠在榮耀之神的盼望中喜樂,這盼望永不會叫他們羞愧。

2.這個確實的把握並非出於猜測,或是人巧言的說服,根源於虛偽的盼望;它乃是信心無謬的保證植根於聖經對救恩的應許,又有出於這些應許的內心恩典之證據,更有兒子之靈,在我們心中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這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我們受之為印記,等候救贖之日來臨。

3.這無謬之把握並非隨信心而同來。有時一個真信徒可能要等待良久,又經歷許多衝突才能獲知:但是,藉聖靈的説明而認識那些神豐富地賜給他的事,他可以無需特殊的啟示,只須合宜地運用普通辦法便可獲得。所以人人有責竭力使自己的蒙召與被選堅定不移。這樣,他的心就會在聖靈的平安和喜樂上、在對神的愛心和感恩上、在樂意盡本份上、及由得救的把握而結的果子上得以擴大。這確據絕不會叫人的心趨向鬆懈。

4.真信徒的得救把握可能在不同的情形下被動搖、減少、間斷。其原因可能是由於疏於加以防護;落在某種特別的罪中,傷了良心而又叫聖靈擔憂;由於突然或猛烈的試探,由於神撤回祂的面光;但他們永不會全然失去那出於神的種子,信的生命,對基督和弟兄之愛,內心的誠實和良心的盡責。從這些,藉聖靈的運行,這把握在適當的時候終於得恢復。而同時他們也因這些而不至絕望。

有時非要老老實實打發慕道者憂憂愁愁的回家去計算代價不可。得救的條件並非只要走到台前,認罪並求赦免。罪人若不脫離他的罪並向基督降服,總不能得永生。這些條件不可與任何外表的舉動混為一談。信靠與悔改是知、情、意在人內心的運行。它們不能以簡單的外在測驗加以衡量。

只有聖靈才可以給基督徒得救的確據。聖靈(不是個人工作者)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為祂所賜給我們的靈。(約一:324

根據神的話來省察自己的人,神的靈便賜給他這罪得赦免的有福確據。你們要省察自己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自己。(林後十三:5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十四:23)聖經裡有關得救確據的應許並非不分皂白的。它們從來沒有叫人以為未經成聖的更新,可獲得神的悅納。耶穌透過吩咐那少年官去變賣所有的,周濟窮人……並且來跟從我。指出他需要的是道德上徹底的改變。當那官拒絕履行耶穌的條件時,他立即便絕緣於就必有財寶在天上的應許。

當然,這並不說我們要找尋外在的道德,作為人得了永生的憑據。那少年官自少便在遵守神律法的可見部份上,足為旁人作榜樣。這事件教我們知道:自省雖能透徹人心靈最深之處。恩典可曾使內心樂意從基督的話語?意志受什麼動機所推動?頭腦裡面什麼樣的思想佔優勢?什麼東西會引起贊許的情緒?只有愛神過於一切,而又遵守了律法的精意之人,才有理由相信自己是從神而生。

宗教熱誠亦不足以證明人是蒙了神的悅納。這個少年人那樣公開而熱切地為來世作準備,會叫許多基督徒羞慚。他在追求純潔的操練上令人讚歎。但是他並未得救;因為基督沒有獲得他無條件的效忠。對基督無條件效忠的人才能下結論,認為自己是個門徒。

會談接近尾聲的時候,那人已獲得正確的答案。現在他的思想是正確的。從他的憂愁可見他接納了耶穌的信條。他若以為基督的訓示是錯謬的,他很可能勃然大怒,但他卻是憂愁。主講得真對。他同意主的結論。神是聖潔的:我是貪婪的;承受永生唯一的路是捨棄我的金錢;我若要有財寶在天上,便必須跟從耶穌。可是,僅有正確的知識是不夠的。除非他發現他的內心對所獲得的,有關福音的資料有順從的反應,他不能下結論說自己是個基督徒。他來自一個恩約之家,所以他不敢因為沒有信異端並且沒有不道德,便自覺靈魂穩妥。有了對基督積極的委身,才能夠有真正的得救把握。

厲害的罪感亦不足證明一個人真的歸信。當那人回到家中的時候,他不能躺臥在絲絨床上認為自己的靈魂很是穩妥。心靈深處的掙扎與及憂傷,並不表明他蒙了神的恩眷。由於見慣了如石的冷心,我們很容易以為人若深受真理所感動,以至在情緒上表現出來,他一定是得救的。事情並非這樣。那官受了感動卻沒有改變。得救的確據之適當根據應該是:內心喜愛福音而外在行為受其改變。這個人雖然在理智上同意得生命的條件,認為是智慧而且公道的,但卻加以拒絕。

今天很少有人瞭解有關得救確據的聖經教義。少有人理會好些稱為基督徒的,對自己究竟是否得救所起的疑問。他們並沒有懷疑神會不會守祂的諾言,他們只是懷疑自己到底有否適當地履行了承受神諾言的條件。神會把永生賜給所有悔改而相信的人,這一點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他們有充分的分辨力,曉得跑到講臺前並且開口作了禱告並不等於真正的信靠。要理問答的教義,使他們對自己是否經歷了恩典提出質問,這種質問是不可置之不理的。他們問得十分有理:我們是怎樣相信並悔改的?我們是否承受了神的恩典?

既然人心比萬物都詭詐。(耶十七:9)這是個有用的疑問。

既從聖經曉得有猶大那樣假冒為善的人,這問題是非問不可的。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我怎知我已經照行了?是截然不同的兩個問題。你自己可以有把握回答第一個問題。至於第二個,只有聖靈能作確定的答覆。

誰曉得有多少靈魂被人為的佈道方程式所誤導而生髮虛無的信心?有多少個本來應該在離開佈道會時和那官一樣覺得憂傷煩惱的人,卻滿懷寧靜地歸家?有多少未得救的兒童,因為聖經班的教師給他們得救的確據,因而不再尋求神的救恩?當那官仍然屈服於罪而歸家時,最少他的良心有一根刺,使他於背逆之中感到不安舒。或許過了些日子他會信靠耶穌。但是當代推銷員式的佈道所給人的,是可怕的假平安,不但未能做成神要做的工作,更是扼殺了人知罪的心。藉著早產式的,人為的得救確據,這假平安便攔阻了人對神的尋求。

當亞伯拉罕嘗試要加速繼承人來臨的時候,他便生出以實瑪利,是個野驢。(創十六:12)他使用肉體的程式便產生了一個屬肉體的後裔。正如神明白的提醒我們:肉體所生的,不是神的兒女(羅九:8)不管亞伯拉罕怎樣宣稱以實瑪利是他的愛子,神總不認他。當代的佈道,正把許多以實瑪利充塞教會。出於肉體的急功態度,佈道家產生了他們稱為兒女的歸信者,但神決不認他們。神要的是以撒。孩子們如果是藉著神所命定的技巧而生的,神自己就要向他們保證,他們是神的後嗣。

作為一個傳福音者,耶穌的榜樣,定了當代福音工作在實踐和教義上的罪。這次的會談驟然的中斷了,但那肉體之子並沒有受騙。那官心裡憂傷愁煩的離去。

6.靠著神去傳福音

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門徒希奇祂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可十:23-27

那貪婪的少年跑著來,卻憂憂愁愁地走回去。我們認為希望很高的,往往因我們只會看人的外表而失望。佈道者往往只見對福音有興趣的初步徵兆,而牧師們若不趁熱打鐵,不消幾天,就看見慕道者轉背而去的慘事。我們的主藉這件事,來教訓常會碰到這種事情的門徒。

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耶穌大有可能照樣的說:發怒的人進神國是何等的難哪,或是駱駝穿過針眼,比淫亂的人進神的國容易得多了。或說:不孝順的兒子進神的國何等的難哪。耶穌在此只不過是用這一個罪人,來說明一個通則而已。

我們對此事件的反應,很可能和昔日的門徒相似:他們就分外的希奇。要一隻龐然大物穿過針的小孔,實在是絕不可能。我們要重複門徒的反駁說:這樣誰能得救呢?這一課實在難以接受。它熄滅了人希望之火。生命之門似乎砰然向人群關閉。耶穌的回答消除了以他的話為隱喻的想法。門徒認為實在無人可能得救。耶穌事實上回答他們說:你們說得真對,一點也沒有誤解我的說法。在人確實是不可能的。

福音派人士沒有被主這驚人的聲明嚇阻了呢?正好相反!他們發明了什麼三點四步上天堂捷徑。就好像一加一那麼簡單,只要接受、相信並認罪就成了。做一個三句的禱告,你就永遠屬於基督了。單單基督這個聲明就應該警惕我們,截止在佈道工作上過於簡化的趨向。

主告訴了那官須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他曉得藉悔改和信靠才可以進神的國。現今耶穌斬釘截鐵地對門徒說,祂是在要求那不可能的!那富有的少年是不能變賣所有的並且來跟從。他是撒但的奴僕。他的本性歪曲了,感情扭曲了,而意志被奴役。他不能聽從福音的命令去悔改並信靠。他的本性全然反對如此的行動。

耶利米把人無法離罪從神這事形容絕了: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十三:23)問題的答案明顯不過。既然如此,先知就下斷語說: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亦無行善之能力。
那官被吩咐要悔改,但是他沒有天然的悔改能力。在他裡頭沒有純潔或是中性的因數,使他對基督的吩咐作正面的反應。和其他的人一樣,他心裡所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他是死在罪惡過犯當中的(弗二:1)不是半生半死或是病危,乃是十足的死了。

雖然耶穌是如此誠懇,並且富有同情心地發出來跟從我的呼召,祂同時亦深切知道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六:44)這罪人是連走一步也不能的。他須經重生才能進神國。他的意志也不會選擇新生。所有信靠耶穌的,都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3)這無藥可救的貪婪官員亦不能例外。在人是不能的。
現代的佈道是根據一項假設而發展出來的:神已經做盡一切祂所能做的,現在祂只是在旁觀看,罪人怎樣對待祂的兒子和祂的救恩。大家把神的靈當作不再在世界上叫人知罪,啟示基督,並且叫世人得重生。罪人須運用他天然的意志力。在一本流行的兒童佈道手冊竟然這樣寫道:我們必須使孩子接受救恩。單單告訴他們說要接受耶穌是不夠的。我們必須當場就使他們接受。只要能引發意志的潛力,就算是商業推銷員的說服術,也照用不誤。

無疑的,接受耶穌基督是意志的行動。問題是意志怎樣來信靠耶穌?人皆生而具有對真理的敵視,對神的憎恨,和欲脫離祂的律法而獨立的傾向。人的意志配合著人的知性與情感,必然地拒絕神的真理,輕視與神和好,而且嘲笑順服誡命的要求。意志怎樣為它自己找個完全新的方向呢?那少年怎能變賣一切所有的,貼服地跟從耶穌呢?他整個內心的呼聲是反對這樣的決定。當代福音工作一直在盲目地假設,人本身有天然的能力來悔改和相信。聖經卻說:在人是不能的。

這樣誰能得救呢?仍然是個恰當的問題。對此,耶穌作了個積極而清楚的答覆:神凡事都能。不錯,無人靠己身能有所需的決心和力量來悔改信靠。但是神能夠改變罪人的心,使他肯變賣所有的並且來跟從耶穌。那官的意志不能把他拉進神國,他的理智和情感亦是不能。可是神能夠給他一個新心。我也要賜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結三十六:26)是神的應許。唯有當神在他的性情上施行再創造之工時,那少年的官才能悔改和相信。

信服是人心被神的主權所喚醒後的行動。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8-10

當神在那富官裡面造了一個新心之後,他就能夠跟從基督。跟從雖是他的責任,但是除非神賜給他一個新的力量,他總不會這樣選擇。信靠乃是神的靈使人重生的結果。

悔改同樣的是接受了新生命之人的行動。既然事實如此,我們可以說,連悔改本身亦是出於神所賜的。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做君王,做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五:31)那官只有在悔改之後才能得到赦罪。但是悔改之心是神所賜。要罪人實行悔改,全能的神須先除掉他的石心而代以肉心。

那少年曾發問說:我當怎樣行?耶穌明白的告訴他去變賣所有的,並且來跟從。得到了答案的時候,他看出他是不能履行接受永生的條件。絕非耶穌攔阻他照辦,祂實在勉勵他去做。不是什麼外在的力量阻擋他悔改並信靠!是他自己罪惡的心使他不能。要一個貪婪的人變賣所有的周濟窮人,簡直比拉牛上樹,或是叫餓獅放棄爪下的羊而去吃草更難!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可十:22)他就是辦不到!

耶穌轉向門徒說:是了,正是這個意思,他不可能辦到的。但在神就可能,祂什麼都能。神能改變人基本的性格,祂造他們如同陶匠塑造花瓶。只有祂能再造他們成為祂兒子的樣式。祂須先將他們改變,然後他們才能夠悔改和信靠。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三:7)這就使罪人只有完全投靠神的一途。他們需要主救恩。他們唯一的指望在乎求神為他們做成他們自己無法做的事。

我們的救主這一個功課的含義很多。祂在那裡吩咐一個死人呼吸並行走。那個官是死在罪惡過犯當中的。可是耶穌要他從貪婪的墳墓裡跑出來。他的四肢全無道德力量,可是基督堅持要他走路,離開財富而服事彌賽亞。我們現今傳福音的時候,也應該作相同的要求。

雖然與人理論,說服人,勸勉人都是合宜的事,可是除非神施恩使我們的話語有力量,聽的人是不會有反應的。我們傳福音應該是建基於對神的倚靠上。我們不應把得果效的盼望放在罪人的意志,或任何其他的官能上。唯有主自己是盼望的根源。神喜歡透過愚拙的傳福音,來使罪人起死回生。

有人會反對說:這觀念會攔阻福音工作。但主沒有受到攔阻。然而為何向死人傳福音呢?當耶穌站在拉撒路墓前喊著說:拉撒路,出來。(約十一:43)的時候,你可能有同樣的埋怨。為什麼向死人說話呢?沒有生氣的屍體怎能聽命令呢?難道你會說拉撒路除了意志之外什麼都死了,而他的意志聽從了主?

說拉撒路的自由意志決定服從基督,並且因此死人就得複生的說法,是何等的荒謬。當拉撒路披著壽衣從墓中走出來的時候,他確是運用意志來服從耶穌的聲音。但那是在神使他全人復蘇之後,才有可能的事(有耳可聽,有腦能思,有意志可聽從呼召)是神給了他新生命!他對耶穌的順服,是神無上權能使他復活的結果和明證。

當耶穌對那富有的官講話的時候,祂是向一個知情意都死了的人講話——向神死,但卻向罪活。耶穌要那人。只有神使他從死中復活,他才能有反應。當我們死在罪中的時候,祂叫我們和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5)這是復活的話語。就那官而論是無可能的事,在我們超自然的神卻不然。

我們是蒙召去向死人骨頭講信息(結三十七)正如昔日的以西結一樣,神放我們在世界的穀中,其中充滿了死了的罪人的乾枯骨頭。神吩咐我們要對這些骨頭說預言。4節)神定意要藉我們所傳的道叫死人復活。骨頭都很枯乾,上頭連一點兒自由意志的筋也沒有。但是,當神吹氣的時候,他們就成了極大的軍隊,跟從神的羔羊,而叫祂偉大的恩典得著稱讚。

有這樣的認定,我們便會把注意力集中在謙卑祈求神賜下救人的能力上;我們的把握和倚靠就不在乎組織的合一,或是心理學的技巧上。眼見一切人的方法和技巧只留下大堆白骨,我們就會小心而清楚地,單單傳講神要我們講的,不多也不少。罪人們明白了自己絕望的景況,就要投靠主而不倚靠自身的行動。沒有大會議能夠叫骨頭生肉。任差會怎樣合併也不可以興起大軍隊;也沒有什麼三點四步的簡單妙法,可以給嚴密組織起來的推銷員用來叫罪人復活。只有神自己,帶著無上權能,透過忠心的使者,能叫死人復活。

從保羅給年輕的提摩太的忠告裡,我們看清楚,不論對於傳道人或是罪人,唯一的盼望都是在神。而這是個大盼望: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竟,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人,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後二:24-26)。

傳道人毫無他法而只有一個盼望——“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雄辯不能叫叛徒知罪。聰巧的法子休想叫富有而年少的罪人們轉身而行。仔細周全的準備佈道講章,就算有正確的神學,其本身是毫無用處的。然而,一旦神降臨其中,死人便要復活。
罪人走投無路,只有一個盼望可以叫他們得脫魔鬼的鐵掌。那就是: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或者神會給。是遠比或者人會得。更有希望。曉得神或者會給,罪人便可以呼求全能的神,憐憫拯救一個無助的罪人。

被迫,不得不單靠神的能力,會不會攔阻福音的工作?絕不會的。它只會催促當代最缺乏的行動——更多的祈禱。然後,傳道人因確知叫死人復活的神仍然與他們同在,便存著更大的熱誠出去工作。罪人也就要跪下懇求神施恩拯救他們。

結論

當代福音工作與耶穌的福音工作之間的差異,絕非無足輕重;其實差異是很大的。主要的謬誤不在於著重點或手法,而是在福音信息的真義。缺少了上面討論過的任何一方面,都是很嚴重的。若忽視了全部——神的屬性,神聖潔的律法,悔改,呼召人向基督的寶座低頭,以及得救的確據——是最致命的錯誤。聖經裡頭沒有比這些更加具有關鍵性的。

你可能覺得難以置信。難道這麼多福音派人士都錯了?基督徒可能在救恩的事上錯引了人嗎?情況真是那麼壞嗎?請看看那些形形式式,花樣百出的佈道大會;檢討一下聖經學校,福音文字,在青年人中間工作的機構戰術吧!根據耶穌自己的教訓來查察它們,你定會同意,當代的教會是遠離了新約聖經的信息了。哦,請千萬別忘記查察你自己所傳講的。

並非所有的人都錯,但是大部份確是出了毛病。並非所有的人都把福音作同等程度的歪曲,但許多確是離得太遠了。並非所有決志的都是被欺騙,但很多確是上當了。更甚的是太少人致力恢復福音信息。多數人只是假定福音派的傳統已經好好的包含了正確的信息。不曉得有多人,後來沒有在聖經的亮光中,衡量自己在福音工作上的作風。

毫無疑問的,許多實行上述各種錯謬的人,是誠心以為在事奉基督。許多人所有的經歷超越了他們的理解。而這些錯謬從未在他們的腦子裡,與其他的基要聖經真理起衝突。誠懇和真正得了重生並非從事福音工作的僅有條件。傳明聖經的福音信息的能力是不可缺的。
既然福音派人士在誠實地尋問,為什麼神的大能不降臨在他們龐大的工作中,現在便是重新省察普遍被傳講的福音信息的時候了。讓我們撥開有關方法和合一的膚淺報告,而集中焦點於基要問題上——當代福音工作和差傳工作所形成的福音教義。無可否認地,單傳講基督交付門徒的福音真理,是比一切都急切的事。

現在當前急務是消除這可怕的觀念:以為福音只不過是幾項事實。真正的福音工作是傳講神全部的聖言,加以解釋,並應用在罪人身上。緊記我們的主如何處理那少年的官,以之作為你的信息和方法的指引。不要為所謂合一,或為達到其他效果而出賣其中的真理。主耶穌的福音是一顆值得變賣一切來獲得的珍珠,讓你我興起,超越叫人死的福音派傳統,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

願一切榮耀歸於神。

翻譯者:陳喜謙(Wilson Chan)

Walter J. Chantry was born in 1938 in Norristown, Pennsylvania. He was raised in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and was converted to Christ as a teenager. He graduated from Dickinson College in 1960 with a B.A. in History, and went on to receive a B.D. from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 in 1963. That same year he was called to be pastor of Grace Baptist Church in Carlisle, Pennsylvania where he served his Lord for the next 39 years. Soon after his retirement in 2002 he was asked to be the editor of Banner Of Truth Magazine and continues in that capacity to this day. He and his wife, Joie, have three children and 10 grandchildren. They now reside in Waukesha, Wiscon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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