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8

科學與信仰






目錄:
1.        1.       科學與宗教信仰
2.        2.       聖經的可信
3.        3.       進化論的虛妄
4.        4.       科學和信念
5.        5.       信念與人生
6.        6.       科學研究彰顯神的行為
7.        7.       宇宙的奇妙
8.        8.       宇宙的同一性及其起源
9.        9.       宇宙的規律性
10.    10.    地球的獨特生態條件
11.    11.    地球大氣層的妙用
12.    12.    地球和水
13.    13.    其他行星的狀況和地球的獨特性
14.    14.    生物界的智慧
15.    15.    自然界智慧的來源
16.    16.    再論進化論的虛妄
17.    17.    人體的奧妙
18.    18.    良心的啟示
19.    19.    怎樣認識神

     

這是我寫給一位老同學的信。五十年代初在校時,他是班上最進步的同學之一,曾一再在會上公開批判我的信仰,措詞極尖銳。當時我不曾同他辨論。一因環境不允許;二因我覺得辯論無益;故在事後照常以誠相待。畢業後各分東西,迄今未能重會,各自在生活上均歷經滄桑。我赴美後他輾轉得知我的去向,曾兩度來信致意,並為他當年對我的批判致歉。時至今日,我深感有必要對他和所有其他同學較詳細地談談我們的信仰,否則,勢將成為深重的遺憾。當年的同學中有些人現已作古,再無相談的機會,今後豈可一誤而再誤?故于工作之餘抽暇完成此信,準備複印成冊,陸續寄給聯繫得到的同學和朋友。這些同學好友,如今都是高級知識份子,有相當高的文化及學術水準,思想狀況有其特點。所以,此信的內容不能不充分考慮這一思想及生活背景;而有所側重。
有些弟兄姊妹看過信稿之後,建議加以適當修改,以便給其他情況類似的朋友們看。於是根據他們的建議又作了一些刪改和補充。其中相關的人名則予以省略。
在末後的世代中,神將得著一大批人歸向他。我們相信神會用不同的方式得著不同的人,求神在這一粗疏的信件上加上他的祝福,使它有助於讓知識界的親朋友好認識創造天地萬物的獨一真神,則我於願已足。
信稿中部分資料引自《以色列——謎一般的國家》,《歷史的焦點——中東》和《大滅絕》等書,謹向各書之作者致謝。

某某兄:
來信提及四十年前在京時你我之間在信仰問題上的歧見,並為那時對我的批判致歉。此事原是當時的形勢使然,何足介意。唯就我而言,在當時的處境之下實難暢所欲言。如今時移勢易,人事兩非,我們已可就此進行比較客觀、自由的討論了。信仰是人生的根本,它決定人們今生和永世的方向,不可等閒視之。現在我想一本衷誠,略陳淺見。由於你我均從事科學工作,在這方面有共同語言,故無妨從科學談起。不妥之處請教正。
在中國現代知識份子中最流行的觀點是,科學與宗教是不相容的,所以相信有神是迷信,不科學。誠然,人群當中確實存在著許多迷信,但那和真正的宗教信仰是兩碼事,不可相提並論。對此,無須多說。至於把科學和宗教信仰(這裡指基督教)對立起來,以科學來否定神的存在,其實只是一種誤解,或者說,是對科學的一種迷信。道理很簡單:所謂“科學”,其研究物件和手段都是物質的,除去物質之外,科學將一無所能。但神並不是物質,而是造物之主,是超乎物質之上的,因此也就超越了科學研究的範疇,所以任何科學都不具備對神本身進行研究的有效手段。一切科學研究都必須有與其目的相適應的手段,否則,必將一事無成。你要研究宏觀的宇宙,就必須有足夠強大的望遠鏡(光學的或射電的);你要研究物理的微觀結構或微生物,就必須有高倍顯微鏡(光學的,電子的乃至電子掃描的);你要研究心血管功能,就必須有聽診器、血壓計、心電圖、超聲掃描、光線內鏡、X光機及其它各種必要的設備。如此等等。那麼,試問科學家們將用何種手段去研究神呢?迄今為止,對於生命的奧秘,以及人體本身的各種奇妙現象,科學尚且不能作出滿意的解答,更不必說去研究神了。由於“神的存在”這一命題顯然超乎科學研究的範疇,至今世界上也沒有任何一門科學是以研究神為目的,所以這個問題在科學上是無解的。換句話說,科學既不能直接證明有神,更不能證明無神。因此,在這個科學完全無能為力的問題上,硬說科學否定了神的存在,這種說法本身就是武斷的,不科學的。持此類論點者,大多是人云亦云,以為時尚;出於深思熟慮者十中不得其一。如果你認真向他們請教:“究竟是哪一門科學、又是怎樣否定了神的存在?”多數人常茫然不知所對。有些人勉強作答,也往往以偏概全,難以言之成理。
              
一、科           

自晚清以來,中國知識界震驚於西方的船堅炮利及科學技術的進步,不免對科學的作用過分高估,以為科學可以決定一切。有人甚至提出“科學救國”、“科學萬能”之類的口號,這實系過甚之詞。西方的科學家們卻並不認為科學如此神通廣大,淩駕一切。也不以科學排斥宗教信仰。很多著名的科學家都是虔誠的基督徒。蓋洛普氏曾對過去三百年間三百位著名科學家的信仰進行調查,其中除三十八人因無法查明其信仰而不計以外,其餘二百六十二位科學家中,不信神者僅有二十人,占總數之百分之八,信神者則有二百四十二人,占百分之九十二。其中包括同乎所有曾對科學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科學巨擘,如法拉第、伏特、歐姆、安培、麥克斯威爾、孟德爾、巴斯德等。也包括愛迪生、欒琴及現代原子能專家普萊特、康普敦、弗米等。在歷史上哥伯尼和伽利略因確信地球及各行星均系繞日運行而受到當時天主教會的迫害,但他們自己並不認為他們的科學工作違反宗教信仰。(當時的天主教會相信宇宙以地為中心,所有天體均繞地運行,因而把他們兩人的觀點視為異端邪說而加以迫害。但實際上“地中心說”並非出自聖經,而是古希臘人的觀點,天主教會把它和基督教義混雜起來當作教會的信仰而鑄成大錯。最近,天主教羅馬教廷已正式為伽利略平反。)達爾文早年極力宣導進化論而被奉為進化論的開山師,但他晚年卻幡然悔悟而成為熱心的基督徒,並對自己似是而非的進化學說深感愧悔。就是蘇聯推崇備至的生理學家巴甫洛夫,其實也是一個虔誠的信徒,儘管蘇聯官方對此諱莫如深。在科學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牛頓和愛因斯坦。牛頓是經典物理學的奠基大師,幾乎所有近代科學都是在牛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然而牛頓畢生的主要精力卻用於神學的探討。他研究了幾十年神血,寫了上百萬字的神學著作,視科學為餘事,不過是要證明神造物之功的偉大而已。他在臨終前面對人們對他的偉大科學成就的稱頌,卻謙虛地說,他的工作與神的偉大創造相比,不過如一個小孩子在大海邊遇然揀得一兩片美麗的貝殼而已。在牛頓之後因創立相對論而對現代物理學作出劃時代貢獻的愛因斯坦也是信神的。他說:“無限高超的神在我們傲弱心智所能覺察的瑣細小事上顯示他的存在,使人之心悅誠服。我的信仰由此構成。在我心靈深處;確信有個超越的智慧彰顯在不可思議的宇宙中,這構成我們對神的信念。”牛頓、愛因斯坦是科學界的泰斗,是光耀千秋的巨星,他們在科學上的造詣和成就,以及對科學發展的貢獻,迄今無人能望其項背。但科學並沒有使他們背離神,而是加深了他們對神的崇敬。對比以上這些光輝的範例,令人深感驚訝的是,為什麼居然還會有那麼多人經率地以科學為口實去否定神的存在。如果科學與神的存在果真是水火不容,那麼首先否定對神的信仰的就應當是牛頓和愛因斯坦等人,然而事實卻恰恰相反。這是為什麼呢?難道牛頓和愛因斯坦等還並不真正懂得科學,而只有那些無神論者才真正領悟科學的真諦嗎?無神論者當中又有幾個科學家堪與牛頓和愛因斯坦相比呢?
不可否認,確實也有一些科學家不信神,但這也只是“人各有志”而已,實與科學無關,更不表示這些人的科學工作能夠否定神的存在,因為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一則因為從邏輯上說,否定一事物的存在要比肯定它困難得多。例如設想有人宣稱世界上存在著一種珍貴的東西叫做珍珠。要肯定這一點,只要出示一顆珍珠即可。即使他並無珍珠在手,只要能提供一些合理的旁證,諸如珍珠的照片,生產珍珠的珠母貝,或是見過珍珠的人證等等,也有一定的說服作用。至於別人信與不信,則只能聽各人自便,無人能夠相強。但如果你想根本否定珍珠的存在,則絕非易事。除非你能遍索五湖四海、天涯海角,以確定世界上確實並無珍珠此物存在。珍珠本身之有無姑且不論,僅從技術上說,這就是不可能做到的。一個科學家,不論他的成就多麼輝煌,其知識和經驗總是有限的。他研究所及的時間和空間也是有限的。一個有限的人,甚至數不清自己的汗毛,又怎能斷定創造萬物的神不存在?二則因為物質科學本身根本不可能直接判斷神靈之有無。我曾看過一些無神論者與基督教學者的辨論。出乎人們意料之外的是,這些無神論者的論點根本與科學不相干。相反,他們認為科學觀點變化無常,誰也不知道一百年後的科學會是什麼樣子,因此根本不足憑持。“如果有誰把自己的論點建立在科學之上,那真是危險之至”。但他們這樣說,實際上就是承認了一個事實,那就是,科學並不能否定神的存在。如果他們能用明確肯定的科學方法,直接證明神並不存在,那麼這些無神論者又何樂而不為?正因為他們做不到這一點,所以他們才寧願從定義和概念著手,去進行抽象的析辯。他們說,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關於神的概念(三者同出一源)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因而是不可信的;而且所有與神有關的經驗都是主觀上的,不能構成客觀的證據。更何況在實際生活中,我們並不需要神來作最後的依據,沒有神,我們照樣可以生活得很好。如此云云。有人問,是否因為他們看不到“有神”的具體證據才成為無神論者?他們回答說,“不是”。當然更不是因為他們另有能夠證明“無神”的證據。他們說,“無神論”的真正涵義只是“不相信有神”(Lack of belief in God),而不是“否定神的存在”(Denial of God `s existence)。人們如果“相信”什麼,那是需要證據的,但如果只是“不相信”,那就根本不需要證據,所以他們根本無需勞神去提供證據。這就是某些無神論者的辯詞。還有一派無神論者不像這一派這麼圓滑,他們只是斷然宣稱,宇宙之中除物質之外別無所有,自然也就無所謂神靈。但怎樣肯定這一點呢?那當然也是提不出任何證據的。說到頭那也只不過是一種信念,一種類似宗教的,但卻遠不及宗教信仰更令人信服的哲學信念。這類信念在哲學上屬於自我否定的範疇。例如,有些人常說:“世界上沒有絕對真理,一切都是相對的。”這個論點就是自我否定的。因為如果這個論點正確無誤,那麼它本身就成了絕對真理,因而也就否定了它自己。唯物論也是如此。因為如果宇宙間果然除物質之外別無所有,那麼人們的認識就不可能超出物質之外。因此,除物質之外,人們將一無所知,既然一無所知,你又怎能知道除物質之外別無所有?可見唯物論也是自我否定的。凡是自我否定的論證都是不能成立的,所以唯物論也不能成立。“物”誠然存在,但“唯”字卻沒有根據。
有人說,宗教的產生乃是古時民智未開,人們尚不能正確理解自然現象,在面對諸如洪水、烈火、雷電、地震、山崩、海嘯、日蝕等劇烈現象時,不免心生恐懼,進而將這些現象人格化,以致產生神鬼的觀念,然後逐漸發展為宗教信仰。所以說,神是人自己造出來的。現今由於科學昌明,人們已經徹底理解了這些現象的本質,自然也就消除了神鬼觀念存在的基礎。這種說法只是現代無神者的主觀臆斷,既不符合歷史事實,也缺乏現實根據,而且根本顛倒了因果。很多人把本來不是神的東西(各種偶像,包括各種自然物象)當作神明來敬拜,那是對神的誤認。其所以會有這種誤認,顯然是因為他們本來就有神的觀念。猶如人必須先有感覺,然後才有錯覺,其理至明。只有失去母親的孩子,才會把其他婦女錯認為自己的母親,其所以會認錯,正是因為他心中本來有個母親的影子。如果他自幼根本對母親一無所知,就決不會有這種誤認,更不會憑空造出一個母親的形像。猿猴及其它動物也會對雷電、地震等現象表現恐懼,但為什麼卻從不見它們有拜神的行為呢?原因很簡單,因為它們根本沒有神的觀念。人類則自古就有敬神的觀念,這從古代人類遺物中很早就有各種祭器就可曉得。假如世間根本並無神靈存在,人是不可能憑空製造出神靈的觀念的。試想,如果外界根本沒有光,人能有青紅皂白、風景圖畫的觀念嗎?如果外界根本沒有聲音,人能有琴瑟鐘鼓、語言音樂的觀念嗎?我們知道,凡是寄生在動物體內的寄生蟲類,或生活在地下暗河中的水生動物,一概都沒有視覺,或根本沒有眼睛,因為它們的生活環境中沒有光。由此可知,如果世界上沒有光和聲,人甚至將根本不會有眼睛和耳朵,更不必說有關光和聲的觀念了。同理,如果根本沒有神靈存在,人又怎麼能夠憑空製造了一個“龍”的觀念嗎?誰會見過真正的龍呢?然而中國人關於龍的概念並不是“憑空”製造出來的。歷史上最早的龍大致是蛇形,無角無爪,只是頭部較大而已。後來才逐漸把馬的頭、鹿的角、魚的須鰭和鷹的腳爪加上去,成為現今的樣子。如果沒有這些有關動物的啟發,人就不可能造出這樣一個龍的形像。從聖經上看,最初的人除了敬拜獨一的神以外,並不敬拜偶像。只有在人迷失正途、遠離神之後,才開始拜偶像和各種邪神。猶太人如此,中國人也如此。中國人最初對神的觀念是“天”,那是天地間獨一的最高主宰,而且沒有特定的形像,這和聖經中的獨一真神很相近,後來才出現多神觀念和偶像崇拜。可見拜偶像(包括拜自然物象)非但不是真正宗教信仰的起源,反倒是人本身及其宗教信仰墮落謬妄,卻無關乎神的存在。基督徒中間科學工作者很多,也不乏著名的科學家,但科學知識卻不曾損害他們對神的信念。所以那種認為對自然現象的正確理解將消除人們對神的信仰一類說法是沒有根據的。
即使是現在,科學既不能解釋所有的現象,也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從千千萬萬人直接或間接的經歷中,人們認識到天地間確實存在著超乎人類之上的智慧。正是這些不可否定的事實,使人們認識到神靈的存在。不但有神,也有鬼(邪靈)。人類雖號稱“萬物之靈”,但有一個很大的局限,就是不能預知未來。科學界也有所謂“未來學”,即所謂“科學的預見”。但那不過是根據已知的事物發展規律,對未來的基本趨向作一個蓋然的推測,不涉及細節,對個別情況或偶發事件則全然無能為力。那只不過是一種粗率的預估,並不是真正的預知。例如,根據目前人類群體平均壽命的統計觀察,以及醫學的發展概況,人們可以推測,下一世紀多數人可以活到八十歲左右,少數人可以活百歲上下。但對某一個人的具體壽限及下世紀是否會發生原子大戰或其它意外災禍以致危及多數人的生命,乃至預測者本人明天或後天會有什麼遭遇之類的問題,人們就完全茫然了。然而神靈則能準確地預知未來,包括偶發事件在內。這是人類所不能做到的。現在舉我自己親身經歷的一件事為例。1931年春,我本家遠房的一位祖母突然精神失常,其表現和一般的精神病很不相同。在鄉間人們也知道其間的差別,所以人們並不把這種情況視為“瘋顛”,而稱之為“中邪”,意即邪崇附身。這位祖母是典型的農村婦女,不識字、極少接觸外人。為人溫厚端莊、甚得族人敬重。但發病後性情大變,言語舉動變得疾厲粗暴。時而污言穢語,時而談古說今,很多話完全超乎她本人的生活經驗和文化水準之外,令人難以想像。家人多方延醫診治,但中醫、西醫一概束手,因為她所患的根本不是一般的疾病,自然非藥石所能奏效。她對於基督徒,即使是素不相識者,也甚是怯懼;但對某些掛名“基督徒”卻無真正信仰的人,則又罵又打,毫不容情。後來我自己學過精神病學以後,再回顧這位長輩當年的表現,也深感無法用醫學知識解釋。例如她在發病期間,能隨意說出南莊北屯很多不相干的人家的隱私,這已經不是任何正常人所能做到的事,而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她能準確地料人生死。當時在我們家鄉有一蘇姓鄉紳,此人不僅家中饒有田產,且本人又在縣城經營錢莊業,並身任全縣商會會長,自然聲望隆盛。雖非仁厚長者,卻也不聞他有何重大罪行劣跡。我那位祖母發病時,有一天突然說:“你們別看蘇某某那麼神氣,他還有十二年好運,十二年以後就夠他受了。”這話是我親耳所聞。這種沒來由的話,大家只好以瘋話視之。以後她的病自行痊癒,病中所說的話自己全不記得。六年後抗日戰爭爆發,縣城淪陷,蘇某乃回鄉下居住,多年平安無事。至1943年春,某夜晚突然有人闖入他的宅院將他殺害,是何原因無人得知。我猛然記起那位母病中所說的話,算來恰恰十二個年頭,實在令人驚訝。請問此事在科學上如何解釋?科學家們能這樣斷人死生嗎?類似這樣的實例,只能使人得到一個結論,那就是宇宙間確實存在著超自然的智慧,是人類所不及的。這種智慧或是神靈,或是邪靈,二者必居其一。但都是科學所難及,也不是科學所能否定的。
另外有些人之所以認為科學否定宗教,當然也不是因為任何科學能直接證明神不存在,而是因為某些“科學觀點”與聖經記載不符,於是那些相信科學觀點的人便認為科學否定了聖經,因而也就間接否定了神。最顯然的例子是關於人的起源之爭。聖經說人是神創造的,而進化論則認為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那些相信進化論的人便認為聖經記載不可信,進而認為沒有神。
對此,我們首先應當理解,科學和宗教是兩個不同的範疇,不可混為一談。二者既不宜等同看待,更不能互相取代。科學説明人認識物質世界(廣義地說,也包括人自身在內);聖經説明人認識神。科學解決人與物的問題(廣義地說,也包括人與人的問題);聖經解決人與神的問題。對於人與物的問題,聖經僅約略提及,並不作為重點,因為它在人的智慧範圍之內,並不需要神的啟示去解決。所以人們不能把聖經當作科學的教科書。反之,人們也不能以任何科學著作取代聖經。因為科學不可能解決物質以外的問題,科學只能使人更有知識和力量,不能使人更加正直和善良;科學只能給人以新思想,不能給人以新生命。所以它無法像聖經那樣滿足人心靈深處的需要。人們對物質世界的認識是逐步發展的,必須不斷地修正或更改。如果什麼時候科學觀點不可改變了,那就意味著科學發展的終結。聖經就其本質來說是不可更改的,但人們對聖經的認識卻也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步發展加深。聖經上有好些話,尤其是那些針對未來的預言和涉及遠古的記載,至今人們仍不十分明白。聖經固然是神的啟示,但它卻是用人類的語言並針對人們當時的理解水準寫成的。否則它就不能為人類所理解,因而對人也就毫無用處。而且聖經最後一卷《啟示錄》寫成至今也已經近兩千年了,但科學的大發展卻只是近百餘年的事,因此,聖經既不可能、也不必要使用與現代科學相同的語言。如果看來兩者之間有所抵觸,那只說明人們的認識與客觀真理還有距離。或是對物質世界的認識還有出入(科學);或是對聖經的理解還不準確(神學)。這並不足以說明聖經是錯誤的,更不能因此便說神不存在。實際上人們對聖經和客觀世界的認識越深入,就越會為聖經記載的準確而感到驚奇,越相信聖經的話是出乎神。這裡只舉幾個例子。

二、聖 經 的 可 信

    ()對於人類容身其間的天地,世界各個民族都有一些古老而荒誕的觀念。中國人自古認為“天圓地方”,而天地是靠柱子和繩索支持的“天柱、地維”;印度人認為大地是靠巨龜馱著的;而西方民族則認為大地是負在巨人背上的,至於巨龜和巨人著落何處則不得其詳。唯有聖經說,神“把大地懸在虛空。”這話寫在聖經最古老的一卷“約伯記”裡,距今已經近四千年了。在近代天文學證明萬有引力定律及地球與太陽系的關係以前,什麼人能說出這樣的話呢?
    二)聖經上說,“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之氣吹在他的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我們知道構成人體的數十種元素,不論是巨集量的,還是微量的,不論它們直接來自何種食物,其中最終來源都是土。你或者會說,人體最主要的組成元素之一的氣不是主要存在於空氣之中嗎?不錯。但值得注意的人,人體並不能利用氣態性的氮,氮必須先轉化為固體化合物(土)才能為人體所用。有人會說,人體不是直接吸取氣態的氧嗎?是的。但人體從空氣中吸取的氧並不轉化為人體的組織成份,而是用來消耗它,即用氣態的氧去氧化分解人體的固有成份以取得能量,維持生命。用以構成人體的氧必須從固體食物和水中取得。因此,吸取氣態的氧,乃是人被創造成為“活人”之後的特徵。生命一旦終止,就不再有此需要,呼吸也就停止了。剩下來的便是來自塵土、仍將歸於塵土的軀體。這個軀體的化學成份與一個活人完全一樣,但卻不等於一個活人,其差別在於“生命之氣”。請看聖經的記載多麼簡明而正確!在現代生物化學闡明人體的化學成分及其代謝過程以前,誰明白這些呢?
    (三)在人文科學方面最能說明問題的是歷史。歷史是既成事實,是無人能夠改變的。聖經上有很多預言,有的已經實現,有的正在實現,還有很多有待於將來。這些預言的準確應驗,最能說明聖經的可信性。這樣的例子很多。現舉一例。聖經以西結書第二十六章是關於歷史名城推羅的預言。以西結是西元前六世紀時以色列人的先知,推羅和西頓則是當時腓尼基人的兩座大城,位於現今黎巴嫩的沿海。那時腓尼基人掌握著地中海的航權,靠航海貿易積聚了大量財富,使這兩座城極其繁華,但也充滿了罪惡。而且兩城都供奉污穢的邪神巴力,並以此敗壞以色列人的純正信仰,為神所憎惡。因此,以西結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推羅阿,我必與你為敵,使許多國民上來攻擊你,如同海使波浪湧上來一樣。他們必破壞推羅的牆垣,拆毀他的城樓。我也要刮淨塵土,使他成為淨光的磐石。他必在海中作曬網的地方。你不得再被建造,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推羅原來位於地中海的東岸,位置及環境優良。除陸上之主城以外,還包括一個離岸不足一公里的海島,島上也建有城堡。後來推羅首先受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攻擊。因推羅城東面靠山,西面臨海,南北兩端又多峭壁,故易守難攻。尼布甲尼撒經過十三年的攻伐,方將推羅攻破。但因推羅人早已將財富移入海島城內,故尼布甲尼撒破城之後並無所獲。腓尼基人慣於航海,憑藉海島天險繼續頑抗。巴比倫則是一個內陸國家,沒有海軍。尼布甲尼撒只能望海興歎,無可奈何,乃憤而將已被攻破的推羅主城徹底毀壞,而後移師南下去征服埃及。因此,推羅的陸上主城雖被毀壞,其海島城市卻屹立不搖,繼續作為名城存在了兩百多年。這時看來,聖經的預言似乎也沒有實現的可能,因為征服者總是掠奪人畜財物,很難想像會有人去搜刮塵土。但細看經文所說“使許多國民”、“如同波浪湧上來一樣”等語句,顯然預言的應驗並非一次完成。果然到西元前三百年,亞歷山大大帝崛起,鐵騎四出,所向披靡,大軍終於像另一波浪再次湧向推羅,推羅人這次仍然據險頑抗拒不投降。亞歷山大主要以騎兵縱橫天下,面對推羅海峽,也是插翅難渡。亞歷山大一怒之下,下令填海,於是推羅舊城一帶所有沙土木石,凡能填海之物一概被被刮除淨盡填入海中。經過七個月的艱辛勞役,海峽終於被填平為一寬闊的陸橋,直抵海島城下。亞歷山大在破城之後,下令將推羅島城徹底摧毀。整個推羅遂從此消失,並“不再被建造”,成為無人居住之地。日久年深,該處乃變為一荒涼的半島,部分海島又陸於海面之下,不可能再復舊觀。推羅之故城區則因塵土已被刮除淨盡,只剩岩基,經雨水沖洗,終於成為“淨光的磐石”,百無一用,整個城區包括那個半島在內,都成為“漁人曬網的地方”。直到現在依然如此。至此聖經關於推羅的預言遂全部應驗,一字不爽。西頓城雖也曾被先知預言將遭到災禍,但卻沒有說它將消失,“成為無人居住之地”,所以該城雖歷經比推羅更多的戰亂,卻至今猶在。請看聖經的預言何等準確,何等權威!世界上還有任何其它書藉能夠這樣明確地預言千百年以後的事嗎?或是有高明的科學家或哲學家能做同樣的事?絕對沒有。因為這不是人的智慧所能做到的。
    (四)當前世界上有一個最大的奇跡,可以充分說明聖經的真實可信,那就是猶太人(以色列人)的歷史。中國世界知識出版社最近出版了一本專門介紹“以色列”的書,副題稱它為《謎一般的國家》。因為以色列人的經歷以一般歷史的眼光看來,實在太奇特,太不可思議。為什麼以色列這麼一個又弱又小的民族,亡國已經二千五百多年,被驅離本土,並分散到世界各地也已經近二千年,卻不被同化消滅?為什麼連綿不斷的苦難和浩劫總是緊緊伴隨著這個弱小卻又表現非凡的民族?為什麼這麼一個被卑視、迫害的弱小民族卻在亡國失土兩千多年以後居然又能重建他們的國家?為什麼這麼一個小國在強敵圍攻、戰禍不斷的情況下,卻不被摧毀,反而越戰越強,在短短幾十年中,把一塊荒涼不毛之地改造為沃土良田,並建立起現代化的工農業國家?所有這些,在人看來都是難以置信的奇跡,但從聖經看來卻是事所必至,理所當然。因為早在兩、三千年以前,聖經已經預先將以色列人日後的這些情景寫得清清楚楚。這當然不是人所能夠做到的,這是神的作為,所以在人眼中看為希奇。“以色列”一書的作者們雖然承認聖經對人類文明有重大貢獻,但卻囿於成見,不相信聖經是神的啟示,只把它看作猶太人的傳說,因此他們始終不能找到正確的答案,該書也就只能以“謎”開始,也以“謎”結束。以色列人在聖經中有獨特的地位,被稱為“神的選民”,他們之所以與眾不同,原因在此。如果不明白這一點,便不可能理解以色列人。因此,我們有必要簡單回顧一下以色列人的歷史和選民的來由。
自從人類的始祖亞當犯罪墮落之初,神就預定了對人類的救贖計畫。為了實現這一計畫,神必須先得著一些忠於神並與神合作的人,然後以此為基點將神的救恩普及全世界。為此,神揀了一個家族。約在西元前十幾世紀,神首先揀選了亞伯拉罕,他的長處是對神的話深信不疑,堅決奉行,因此被稱為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原籍在迦勒底的吾珥(今伊拉克境內),那是一個充滿偶像崇拜的地區,所以神呼召他離開本土,前往迦南地(現今巴勒斯坦一帶,神立約應許將該地賜給他的後裔為業,並說,“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可見神的目的是藉此使萬民得救。以後亞伯拉罕生以實瑪利(阿拉伯人的祖先)和以撒,神揀選了以撒。以撒生以掃和雅各,神揀選取了雅各。神先後向以撒和雅各重申了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雅各又名以色列,所以雅各的後代就稱為以色列人。雅各晚年全家因饑荒從迦南下到埃及,在埃及寄居了四百三十年,成為二百萬人口的大族。埃及人因忌恨而殘酷地奴役他們。到西元前約十四世紀,神差遣摩西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來,前往迦南地,途經西乃曠野時,神藉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使以色列人作神的子民(選民),並給他們制定了以“十誡”為核心的全備律例和典章。十誡的第一條便是“我耶和華是你的神,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第二條便是“不可拜偶像”。(此外還有“要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等等。)那時全世界的人都信奉多神,拜偶像,或祭拜祖先及其它死人,神要以色列人遠離偶像和各種邪神,專一敬拜耶和華,以便引導萬國萬民歸向這位獨一的真神而得蒙救恩。然而作為神的選民,以色列人的表現並不成功。除了世世代代有少數忠心於神的人維持選民的傳統以外,以色列人就整體而言可說完全失敗。他們常常悖逆神,行神看為惡的事惹動神的忿怒。當以色列人遵守神的道時,神對他們確有厚愛,多方恩待他們。但神愛之深,責之也切,所以當他們背離神轉去行惡時,神給他們的懲罰也特別嚴厲。摩西晚年時因預見到以色列人日後將面臨的這一嚴重後果時的而憂心如焚,所以他最後在《申命記》中語重心長地反復告誡他們,務必要世世代代謹守神的誡命,否則,神必將嚴懲不貸。他說,“看哪,我今日將禍福與詛咒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必蒙福;你們若不聽從神的誡命就必受禍。”“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在得為業的地上必不能長久,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在各國中令人驚駭,笑談,譏誚。在那些國中你必不得安逸,你的性命必懸懸無定,晝夜驚恐,性命難保。外頭有刀劍,內室有驚恐,使人喪亡。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不幸以色列人並沒有聽從摩西的警告,他們日後的遭遇也果然完全像摩西所預先警告的一樣。
摩西死後,他的繼承人約書亞率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取得該地為業。至西元前十一世紀建立了以色列王國。在最初的君王中,只有大衛王較正直,到第三代所羅門王晚年就犯罪墮落了,以致國家一分為二。北朝仍名為以色列,南朝則稱為猶大。猶大國的君王中好的少,壞的多;以色列國的君王中則一個好的也沒有。這些君王全不把摩西的告誡放在心上。他們非但不聽從神的誡命,反倒去拜偶像,供奉外邦的邪神,把百姓陷在罪中,無惡不作。神屢次差遣先知警告他們,要他改邪歸正。但他們仍是充耳不聞,甚至反將先知殺害。他們真個是明知故犯,屢教不改。於是神的懲罰終於來臨;西元前722年北朝以色列首先被亞述吞滅,大批人民被擄往外邦。而南朝猶大國並不悔悟,仍然繼續作惡,所以也於西元前582年為巴比倫所滅,京城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毀,人民除被殺者外,大多數被擄往巴比倫為奴,以色列人至此徹底亡國。五十年後巴比倫被波斯和瑪代所攻取,以色列人也轉為波斯的奴隸。七十年後波斯王亞達薜西准許剩餘的以色列人歸回本土,重建耶路撒冷和聖殿。但重建的猶大只是波斯的一個省,不現是獨立的國家。從這時起,以色列人被稱為猶太人。西元前三百年,希臘將波斯打敗,猶太地也被希臘佔領。不久希臘因亞歷山大猝死而崩潰,猶太再轉受埃及等國統治。以後羅馬帝國興起,西元前63年,羅馬大將龐培征服猶太,屠殺猶太人一萬二千,從此猶太受羅馬統治。就在羅馬皇帝奧古斯督年間(西元前四年)耶穌降生於猶太,成長于一個木匠的家庭。
猶太人深受亡國之苦,他們根據摩西和眾先知的預言,一直盼望“彌賽亞”(譯為希臘文即“基督”)降臨、解救他們。但現在耶穌基督來了,他們卻不接受他。猶太人的上層人物,即長老、祭司長和文士等因為耶穌出身低微,就藐視他、厭棄他。更因耶穌深受百姓愛戴,就滿心嫉妒,要將他置於死地。他們先買通叛徒猶大,用詭計捉拿耶穌,再聚眾要脅羅馬巡撫彼拉多,要求以當時羅馬最殘酷的刑罰,將耶穌釘十字架(猶太人自己最重的刑是用石頭打死,不像釘十字架那麼殘酷。所以猶太人的這一要求既無理,又惡毒)。彼拉多反復查驗,不能發現耶穌有任何過失,所指控他的罪名全無實據。彼拉多不願草菅人命,有意按照每逢節日就釋放一個刑犯的常例將耶穌釋放,但猶太人寧願釋放一個殺人強盜也不肯放過耶穌,必欲除之而後快。彼拉多無奈,就當眾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猶太人喊著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於是猶太人在他們一貫的惡行之外,又加上一條惡到極處的罪行,就是將神的兒子,義者耶穌基督毫無理由地釘死在十字架上。因此,他們和他們的子孫必須為自己的惡行承擔全部責任。當耶穌受難前最後一次進耶路撒冷時,因預見到日後的災禍就哭了。並預言說:“耶路撒冷啊,你常常殺害先知,……日子將到,你的仇敵必四面固住你,並要掃滅你和你的兒女,……他們要倒在刀下,又被擄到各國去……看哪,你們的家要成為荒場留給你們。”耶穌死後四十年,即西元七十年,猶太人終於大禍臨頭。那時羅馬太子提多率大軍鎮壓猶太人的反抗,經過激烈的爭戰,終將耶路撒冷攻破,城池和聖殿再次被毀。猶太人被殺者多達兩百萬,餓死及被擄者不計其數。西元132年,羅馬再次鎮壓猶太人的反抗,殺死並擄掠猶太人五十萬,其餘猶太人則全部被逐出猶太地,分散到各國,顛沛流離,“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以至於今,正如摩西和眾先知所預言。這就是歷史上猶太人的“大流散”。
猶太人流散到列國之後,到處受排斥、嘲諷、鄙視。猶太人有卓越的才能,英才輩出,產生過佛洛德、歌德、黑格爾、愛因斯坦和馬克斯等傑出人物。猶太人只占世界總人口的不足百分之三,但在諾貝爾獎得主中卻占百分之十五。猶太人頭腦精明,長於經商,在很多國家中猶太人在經濟界都有決定性影響,在學術界、文化思想界他們也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猶太人並不受人尊重。他們卓有才能而工於心計,長於理財而吝婪、刻薄、吝嗇和為富不仁的象徵,人們提起“猶太人”,雖不得不佩服,但總有憎惡卑薄之意。在莎士比亞的名劇“威尼斯商人”中,那個放高利貸,又要從債戶身上割掉一磅肉的商人就是“猶太人”。正如摩西和眾先知所預言,猶太人“在各國中令人驚駭,笑談,譏誚。
最令人驚心動魄的是猶太人所遭受的迫害和殺戮。似乎從古至今,刀劍血光之災總不離開他們,他們所經歷的苦難和浩劫沒有任何其他民族可與之比擬。除亞述、巴比倫和羅馬帝國所加給他們的戰禍之外,歐洲國家所加給猶太人的迫害幾乎連綿不斷。中世紀十字軍東征時,也曾因宗教偏見對猶太人濫行殺戮。西元1881年俄國沙皇被刺,猶太人因此被殺者達百萬之眾。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沙皇又威逼猶太人出境,不從者即用機槍和手榴彈殘殺。第二次大戰時,德國希特勒更對猶太人進行了空前的大屠殺。在德國勢力範圍內九百萬猶太人中竟有六百萬慘遭集體滅絕,只有少數倉皇出逃,方得倖免。當初猶太人在埃及為奴四百多年,人口由七十人增加到二百萬,增加兩萬多倍,足見以色列人的自然增殖率之高。但自亡國以後,他們的人口卻幾乎沒有增長,因為世世代代有太多人死於天災人禍。兩千五百年後的今天,全世界的猶太人只有一千多萬。正如摩西所預言:“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歷經浩劫的民族,人數稀少又被分散于萬國之中,沒有祖國,沒有自己的土地,但卻沒有被消化或同化,仍然作為獨特的民族生存下來,繼續保持其固有的民族傳統。這一奇跡在人類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歷史表明,一個民族在亡國之後,不出五百年繼之而來的就是滅種,整個民族將被消滅或同化而消失。歷史上強大的民族如巴比倫,埃及和羅馬,都不能逃脫這一命運,而唯獨弱小的猶太是個例外。為什麼?歷史學家們無法解釋,但聖經卻清楚地告訴我們:這事出於神的命定。早在三千多年以前神就藉摩西警告以色列人,如果他們背離神而轉去行惡,就必受禍,他們將亡國,亡國之後神所給他們的則是一個非常特別的懲罰,即將他們“分散在萬民中”,讓他們飽受患難。但神卻沒有說要將他們滅絕。因為以色列人雖然背信棄義,作惡多端,但神仍是信實的。所以摩西同時又說,“耶和華神是有憐憫的神,他總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與你列祖所立的約。”這就是以色列人之所以能九死一生,曆萬劫而仍能頑強存在的根本理由。
有人會說,中國人在歷史上也曾亡國兩次,不也至今安然無恙嗎?但中國人之所以兩次亡國而仍然存在,有幾個條件是以色列人無法比擬的:(一)中國是個大國,廣土眾民,而入侵的都是少數民族,無法動搖中國的根本。(二)這些少數民族雖因民性強悍,可以在軍事上暫時勝過漢人,但在經濟、政治、文化上卻遠比漢人落後,所以入侵後很快就被同化而成為中國人的新血。(三)外族對中國的統治相對短暫,而且中國人一向在原地聚居,從未脫離固有土地。然而以色列人的處境則完全和中國相反。如果中國人也處在以色列人的處境下,其後果將十分可虞。例如中國人之移居海外者,如在人口、經濟、文化上長期處於弱勢地位,則二、三代之後便很難保持固有傳統。在這方面實遠不及猶太人。
神不但命定以色列人不被滅絕,而且還預定以色列人日後必將重歸故土,再建一個新的國家。所以摩西更進一步說,“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就是天涯的,你的神也必將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先知以西結則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列國收取,又從回圍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本地。我要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他們決不再分為二國。”這些預言寫在聖經裡已經幾千年,但以色列人不被滅絕已是奇跡,誰能相信他們還要重歸故土、重新建國?直到上世紀,仍然無人相信。因為在人看來,此事根本無實現的可能。首先,猶太人離開本土之後,該地早已為波斯人、阿拉伯人等所佔據。這些人世代居住該地已經一千多年之久,早已視該地為他們的故鄉。特別是七世紀回教興起以後,很快便成為中東北非一帶最強大的宗教政治力量,猶太地區也早已成為他們的勢力範圍。在耶路撒冷猶太聖殿原址上已經建起了兩座回教的清真寺。回教徒同樣也把耶路撒冷視為他們的聖地,回教徒與猶太人勢同水火,斷不會容許猶太人歸回。其次,人數稀少的猶太人散居世界各地,一無共同居住的土地,二無共同的組織,更無政府,甚至沒有共同的語言,三無軍隊,四無國際政治支援,立國的基本條件一項也不具備,談複國豈非癡人說夢?但神所命定的事終必成就。以色列的複國建國過程有如一篇情節曲折變幻、扣人心弦的傳奇故事。自上世紀末,若干猶太人的有識之士,鑒於猶太人在世界各地生存權利毫無保障,唯一的出路是建立猶太人自己的國家,於是他們發起了一個叫做“錫安運動”的組織(錫安是耶咱撒冷的一座山),以推動猶太人重返故土、複國自立。唯因時機尚未成熟,績效不彰。但至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形勢忽然急轉直下,有了重大轉機。因當時英法兩國企圖以優勢海軍聯合進攻達達尼爾海峽,以便切斷德國與土耳其的聯繫,進而控制整個戰局。但德制之岸防炮火力強大,再配合潛艇的魚雷攻勢,使英法艦隊受到嚴重損失。英國開始意識到發展優質炸藥的迫切需要,否則無以挽回頹勢。當時曼徹斯特大學恰巧有一猶太裔化學家魏茲曼博士(Dr. Chaim Weizmann),此人生於俄國,長於波蘭,學成於德國,執教于英倫,系“錫安運動”的主要成員之一。他被英國海軍部聘為炸藥專家,不久即研製成功質優價廉的無煙炸藥,英國海軍因此立即轉敗為勝。魏茲曼從此成為英國政界高層的上賓。英國政府為酬謝他的不世功勳,決定支持他的猶太複國主張,當然也因為此事符合英國的利益。英國海軍部長貝爾福轉任外交部長後,于1917年發表著名的貝爾福宣言,支持猶太人返回巴勒斯坦鄉土。同年12月英國自土耳其手中攻取耶路撒冷,隨後魏茲曼也率領“錫安運動”委員會到達,他們終於返回猶太本土。三十年代德國法西斯的排猶行動,迫使猶太人大量返回巴勒斯坦。第二次大戰期間,因魏氏的努力,猶太復國運動獲得英美兩國的支持。數萬猶太青年也加入英軍對德作戰,為日後以色列建國準備了軍事人才。二次大戰結束後奇跡開始出現。聯合國決議在巴勒斯坦實行分治,分別建立以色列和阿拉伯兩個國家。1948514日英軍撤出,新的以色列國于同日宣告成立,成為聯合國第59個會員國。二千五百年前聖經所預示的圖景,終於成為現實。
然而遍佈中東北非的阿拉伯人卻不容以色列國存在。二十二個阿拉伯國家幅員為以色列的五百倍;人口一億五千萬口,而新生的以色列則只有六十五萬人口(後來也只有三百萬)。阿拉伯國家有豐富的石油和用石油美元購買的大量武器裝備。以色列則不但沒有石油,也缺少其它礦產,國土狹小零亂,易攻難守。所以阿拉伯人對以色列佔有絕對優勢。而西方國家基於石油利益,也不願開罪阿拉伯人,故對以色列並不真正熱衷支持。自以色列宣佈複國至今,阿以之間已發生了四次大規模戰爭。其中只有第二次是因埃及於1956年收回了蘇伊士運河,英法兩國聯合以色列向埃及進攻,後因美蘇聯合施壓,英法以三國撤退。其餘三次都是阿拉伯國家企圖消滅以色列而發動的戰爭。就在以色列宣佈複國後12小時,阿拉伯聯軍就對這個新生的國家發動了總攻,企圖將它扼殺在搖籃當中。埃及自南面進攻迦薩和特拉維夫(以國臨時首都),敘利亞自北面進攻加利利,約旦和伊拉克則自東面攻佔約旦河西岸和耶路撒冷。當時以色列甚至還沒有統一的正規軍隊,更沒有空軍和海軍,三面受敵,形勢岌岌可危。但以色列人深知,得來不易的複國機會斷不容再失去,因而為保衛他們新生的國家進行了英勇的戰鬥,經過十個月的苦戰,終於轉敗為勝,雙方停火。
第三次戰爭的起因是埃及和敘利亞於1958年合併為“阿聯”,統一了軍事指揮,形成了對以色列的夾攻之勢,又接受了大量蘇聯軍援,軍力增強,更受蘇聯假情報的扇動,於是決定再度對以色列動武。1967516日,敘利亞將十三個機械化旅部署于戈蘭高地前線,準備再次進攻加利利。埃及則先要求聯合國和平部隊撤走,然後以三個師增兵西奈半島,矛頭指向以色列南部,並於522日封鎖蒂朗海峽,並閉以色列的出海口。在重兵壓境,戰事一觸即發的形勢下,以色列不得不迅速行動以求自保。65日晨七時,以色列之戰鬥轟炸機全部出動,分批由地中海向西低飛,避開埃及雷達,到達埃海域後突然折轉向南,撲向埃及各個機場,對埃及軍機展開猛烈攻擊,在兩個小時以內,埃及空軍幾乎全軍覆沒。以色列空襲得手後,地面快速裝甲部隊立即出動,埃及地面部隊失去空中支援,迅速崩潰,坦克七百輛被毀,兵員傷亡逾萬,西奈半島被以色列佔領,在東線以色列原建議與約旦互不侵犯,但約旦拒絕,揮軍加入攻擊行動。激戰三日,也被以軍擊敗,約旦河西岸及耶路撒冷乃全部落入以軍手中。這次戰爭僅歷時六日,以色列三占皆捷,佔領了六倍於其原有領土的土地。埃及總統納賽爾因此悒悒之終。
六日戰爭後埃敘等國損失慘重,乃進一步投靠蘇聯,此舉正中蘇聯下懷,於是對他們進行了更大規模的軍援,不數年間,埃、敘、伊拉克等國的軍力更達到前所未有的水準。而美國為了遏制蘇聯的擴張野心,也對以色列大力支援,雙方繼續對峙。埃及總統薩達特為洗雪前恥,與敘利亞密謀再次對以色列發動大規模攻擊,日期擬訂在1973106日,因為這一天是猶太人的贖罪日,以色列全國休假,可以攻其不備。至該日下午150分,埃敘兩軍在南北兩線同時發動攻擊,使正在過節的以色列軍民措手不及,幾遭傾覆。這次以軍情報部作了錯誤的判斷,以為發生戰爭的可能性不大,以國對外情報局“摩薩德”雖曾提出警告,但未受重視,故以軍方面毫無準備。南線埃及三軍精銳同時出動,地面部隊潮水般湧過運河,以軍抵擋不住,“巴列夫防線”潰決。埃軍奪得灘頭陣地後迅速向縱深推進。北線敘利亞則出動三個機械化師計六萬人,坦克一千三百輛,火炮六百門及一百個導彈隊,以壓倒優勢撲向戈蘭高地以軍陣地。以軍寡不敵眾,只能在各軍事要點浴血死守,以軍188旅旅長當即陣亡。敘軍坦克已逐步逼近最後險要班諾·雅可夫大橋,正當千鈞一髮之際,敘軍汽油供應卻忽然中斷,坦克部隊癱瘓。以軍戰機利用短暫的落日餘暈,自約旦河穀低飛出擊,用凝固汽沒彈將這些坦克悉數摧毀,北線形勢立即改觀。以軍三個後備旅及時趕到,乃將敘軍逐出戈蘭高地,並繼續向敘利亞內地推進。與此同時,南線戰局也發生了意想不到的變化。當埃軍乘勝向東推進時,中路主力在密特拉山口附近與以軍對決,戰事在平明時刻發動,兩陣相對展開後,正值朝陽自以軍陣地後方徐徐升起,刺目的光焰使逆光作戰的埃軍目眩頭暈,看不清對方目標,無法瞄準,而背光作戰的以軍則像打靶一般射擊埃軍坦克,當日擊毀埃軍坦克二百五十輛,埃軍受創,攻勢受挫。不久以色列夏隆將軍複趁大霧彌漫之際,率三個裝甲旅繞過埃軍側翼,插入敵後。當時埃軍哨兵已經查覺他們的行動,但卻萬萬沒有想到這支偽裝過的隊伍竟是以軍突擊部隊,於是以軍便在埃軍哨兵眼前偷渡過運河。似此孤軍深入的行動向為兵家大忌,因它很容易為對方所乘而一敗塗地。但以軍卻以行險制勝。部隊渡河後迅速插入埃及第三軍背後,切斷其補給線,河東埃軍立即陷入危境,同時埃及首都開羅亦告急。埃敘無奈只得乞和。河東埃軍全部放下武器,僅人員撤回河西,交換以軍撤回河東。至此以色列化險為夷,再次勝利。人們不禁要問,以軍孤軍深入埃及土地,尚能制敵要害;為何優勢的埃及軍隊反不能就地切斷以軍渡河部隊的後路?實在令人難以理解。自此以後,薩達特終於領悟試圖以武力扼殺以色列之不可為,乃轉而與以色列言和,通過大衛營談判,以承認以色列的生存權利換取以色列和平歸還西乃半島。於是阿拉伯國家一致對以色列的局面被打破,以色列的存在終於受到阿拉伯國家的尊重。
為什麼阿拉伯國家挾如此巨大的優勢在對付一個小小的以色列的圖謀中卻總是不能成功?對此,人們可以作出各種各樣的解釋,但從聖經看來,根本原因卻只有一個,那就是這種圖謀違反了神的命定。因為聖經明確預言,重建的以色列國將不再被別國吞滅,它要存在到最後的時日。聖經上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將分散在萬民中的以色列家招聚回來,他們就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之地安然居住,我向四圍恨惡他們的罪人施行審判以後,他們要蓋造房屋,載種葡萄園,安然居住。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並子孫的子孫都永遠住在那裡,我的聖所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永遠。外邦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由此可知,任何要扼殺以色列的圖謀必不能得逞。但以色列今後還會有更大的戰禍,因為聖經預言,人類最後一場空前大決戰將在以色列進行。對此,人們可以試目以待。
以色列人除了在戰爭方面有優異表現之外,在經濟建設上也獲得了極其傑出的成就。當初以色列人初進迦南時,該地本極肥美,號稱“流奶與蜜之地”。但因以色列人犯罪,土地也被敗壞,從西元七十年提多之役以後,便再沒有春雨秋雨降落在該地區,土地遂日漸荒涼。後來阿拉伯等遊牧民族進入,更加重了地表植被的破壞,草皮被啃光,樹木被伐盡,沙石裸露,溝壑縱橫,大部分土地沙漠化或半沙漠化,最後終於“成為荒場,留給”從各地歸回的猶太人,正如當初耶穌所預言。上世紀末馬克·吐溫曾來到這裡,觸目的破敗景象,使他感到震驚以至絕望。他寫道,“在所有景色淒涼的地點當中,巴勒斯坦當算首屈一指。這是一塊沒有希望的,令人沉悶的土地。”這便是以色列所賴以建國的領土。但自1917年英國攻佔耶路撒冷,猶太人開始回歸以後,說也奇妙,在中斷近兩千年之後,春雨秋雨又開始降落,土地重獲生機。以色列複國以後,回歸的猶太人一改過去優裕的商賈及知識份子生活,以極大的熱情投入改造國土的艱辛勞動,連婦女也不落後。他們首先在北部胡拉湖周圍的沼澤地帶進行排水造田的巨大工程,開出六千公頃的良田,結束了糧食配給制度。隨後開始實施北水南調的大型水利計畫,把加利利湖的水位提升360米,越過加利利山,然後通過隧洞、涵管、渡槽等配水系統把水送到缺水的中部和南部。他們首創最經濟有效的噴灌和滴流灌溉技術,並用電腦控制,直接將適量的水和肥料送到作物根部,用最少量的水肥,取得最大的種植效果。全國5%的農業人口不僅能供養本國人民,達到食品自給,而且有大量果品、蔬菜向歐洲出口,每年賺取二十億美元外匯。他們不但出口農產品,也出口農業技術和灌溉設備。每年平均有五十多個國家的人員到以色列學習,以色列也派出數以千計的農業專家到世界各地傳授先進農業技術。以色列在解決食品問題以後,接著大力種植良種棉花,很快解決了國人穿衣問題,而且成為重要的棉花出口國,它的棉花單產量世界第一。自複國至今,以色列人口增加了六倍,而其農產品則增加了十六倍。以色列人用現代科學技術在荒涼不毛之地創造了奇跡,使漫漫黃沙重新成為三千年前之“流奶與蜜之地”。以色列不僅有了先進的農業,而且發展了現代化的工業和科學技術,使它成為所謂“最小的超級大國”。為什麼小小的以色列在連年不斷的戰爭條件下,能創造如此奇跡呢?請再看聖經的預言。以西結書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潔淨你們(以色列家),使你們脫離一切罪孽的日子,必使城邑有人居住,荒場再被建造。這先前荒廢之地。現在成如伊甸園。這荒廢淒涼毀壞的城邑,現在堅固有人居住,那時在你四圍的外邦必知道我耶和華修造那毀壞之處,培埴那荒廢之地。我耶和華說過,也必成就。”可見以色列人也不算什麼,成事乃在乎神。這就是答案。
世事紛紜,如棋如戲,芸芸眾生,都是自覺或不自覺的棋子或演員。早在數千年前,神就已經將人類歷史長劇的劇本概要寫在聖經裡,好讓我們後世的人看到歷史果然按照神所預示的劇本準確無誤地演出時,就知道神乃是全地以上的至高者,他主宰一切。許多叱吒風雲、不可一世的人物,從尼布早尼撒、亞歷山大、凱撒、拿破崙、到希特勒及史達林等等,都以為自己是歷史的主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圖去編寫歷史,但這些人從登臺到謝幕都只能扮演神所分配給他們的角色,不多也不少。而歷史長劇仍然按照原計劃繼續演出,非任何人所能左右。當亞歷山大攻打波斯而軍次猶太時,猶太的教師們將聖經上關於波斯、希臘以及他本人的預言(但以理書)指給他看時,他大感驚訝,並深為所動,立即吩咐他的部下要善待猶太人。這說明亞歷山大因此認識了至高神的權能。我們生在兩千多年後的今天,有幸看到了更多歷史劇情與劇本的印證,這是亞歷山大所不曾看到的。以色列人的經歷讓我們看到,幾千年前聖經怎樣寫,今天事就怎樣成了。世事變幻莫測如白雲蒼狗,但至終卻使聖經上似乎毫無實現可能的預言,——成為鐵一般的事實,永垂青史。這件事最生動有力地證明了聖經具有任何人類著作都沒有的無上權能,因為聖經出乎神。這就是聖經的預言和猶太人的歷史所給我們的啟示。

三、進 化 論 的 虛 妄 
   
誠然,確實有些所謂“科學論點”與聖經不符。對此我深信錯不在聖經,而在於那些“科學論點”。倘若假以時日,待科學進一步發展之後,將會證明經得起時間和事實考驗的是聖經。很多轟動一時的“科學論點”不過是忽忽過客。基督徒不需要回避任何事實,並深信世間一切真正的學問,包話真正的科學在內,決不會與神的話相違背。例如究竟是神造人還是從猿猴到人?達爾文在生物分類等方面有其貢獻,但他的進化學說則只是一種附會,並無實證,嚴格說來,並不是真正的科學。從地質學上看,新物種的出現大多是突然的,看不到由一個原有的物種逐漸進化為另一新物種的連續過程。迄今為止,進化論者所提供的所謂過渡型化石標本有三種。最重要的是所謂“始祖鳥”,這是一種既有翅膀和羽毛,又有頜骨和牙齒的動物化石。進化論者認為它代表著由爬蟲類向鳥類的過渡。但有幾點令人難以置信;第一,在與始祖鳥相同的地層中也有典型的鳥類化石,這說明始祖鳥不是鳥類的祖先。第二,如果始祖鳥是爬蟲與鳥類之間的過渡形態,那麼他的頜骨和牙齒就應當顯示退化趨向,否則又怎能發展為鳥類的口器?它的翅膀就應當比真正的鳥類更原始,更不成熟,否則,它與鳥類有何區別?但始祖鳥的翅膀,頜骨俱表現為完美成熟的器官,有良好的功能。這說明它不是一種過渡型。第三,在1986年有些知名學者發現,目前僅有的兩個“始祖鳥”化石標本都有曾被人巧妙鑲嵌的證據。這兩個標本的發現都在達爾文的進化論提出以後,很可能有人根據進化概念故意作偽。
另一個所謂過渡型的例子是馬的化石系列。進化論者說,體型高大、單趾的現代馬是由第三紀時期大小如狗的三趾“始祖馬”進化而來。這是進化論課本上典型的示範材料。但所謂“如祖馬”在形態上和馬有很大差別,是否屬於馬類大成疑問,在最初命名時就曾把它列為蹄兔類。這些“馬”的化石標本發現地點分佈廣闊,有的甚至在不同大陸,它們的存在時間又互相重疊,說明它們只是曾同時存在的不同動物,彼此之間並無承先啟後的過渡關係。
最後一個過渡型的例子就是所謂“猿人”。然而人們所發現的猿人化石,實際上不是猿,便是人,並沒有介於猿和人之間的東西。例如發現於法國的“尼安德塔人”,經生物考古學家威爾休鑒定,確認為現代人的頭骨,但因風濕病和佝僂病而發生變形。1985年發現於非洲肯雅的化石,其大小與姿勢都與人相同,只是腦容量較小。但腦容量與智力並無必然聯繫。現代人的腦容量平均為1500毫升,但個體變差很大。例如拿破崙的腦容量不足1300毫升,而俄國文豪屠格涅夫的腦容量則為2600毫升,迄今所知最大的腦容量為3100毫升,卻屬於一個白癡。非洲直立人的腦容量仍在現代人腦容量的正常變化範圍內。還有一些猿人化石標本則根本是偽造的。科學家也有人性的弱點,有些人為了追逐名利,會特意拼湊資料,有的則不惜弄虛作假。例如有名的猿人化石“庇耳當人”和“爪哇人”,後來均被證明是人為的騙局。庇耳當人的頭骨經用氟測定法檢查,證實是現代人的頭骨,曾被人以鉻鹽染色,並重新埋入地下,以使之貌似遠古的化石。與之拼湊在一起的頜骨則純屬猿類。此事何人所為?卻始終無人承認。“爪哇人”的發現者荷蘭人杜波依斯則從起初便是懷著尋找猿人化石的企圖去印尼的。令人驚奇的是他在那裡果然如願以償,在一處河谷中發現了“猿人”的頭骨和股骨的化石,並命名為“爪哇人”。杜氏因此一舉成名,對這些化石則以奇貨自居,堅拒別人對他的標本進行複查,因此與不少人不和。到他晚年時終於承認那塊頭骨實乃屬於一種長臂巨猿,股骨則屬於人類。杜氏知過雖遲,而卒能改之,與庇耳當人之作偽者相比,善亦大焉。
進化論者為了急於證明“從猿到人”的理論,饑不擇食,鬧了不少類似的笑話。例如1922年有人在美國尼布拉斯加州發現了異樣的牙齒,便急不可耐地宣佈為猿人的牙齒,甚至準備作為人類進化的證據列為1925年的科學要聞。但五年後全副骨骼出土,證實不過是一種絕種的野豬。不僅猿和人之間沒有過渡型態,在任何特徵相近,被認為有進化關係的物種之間,都找不到過渡形態。很多人費盡氣力,試圖去尋找那些所謂“迷失的環節”(Missing Link),卻始終徒勞無功,一無所獲。如果不同物種果真系進化而來,這種現象不是很難理解嗎?難怪連達爾文本人晚年也不再相信自己的進化學說。
當年達爾文在加拉帕戈斯群島(位於東太平洋赤道上,屬厄瓜多爾)考察時,發現各個島嶼上的雀類形態不同,自然選擇作用促使這些雀類向不同方向演化所致。以此為起點,他逐步發展出“進化”的觀點。但據現今學者重新研究,發同這些島上的生態條件實不足以使島上的雀類發生這些形態變化。這些變化的真正原因乃是各個島上的雀群只能進行隔離繁殖(雀類不善遠飛,各島之間的海域足以使之互相隔離),各雀群之間沒有遺傳基因的交流,因此各雀群的總體基因內涵(基因庫)乃逐漸產生差異,因而造成雀群形態上的差別。這與各島的環境條件無關。如果兩個雀群的基因庫不同,即使它們的生活環境完全一樣,其形態也會有分別。反之亦然。達爾文當時並沒有現今的遺傳學知識,他不能正確理解這一現象的真正本質,所以產生了“進化”的誤解。今天我們已經認清了事實真象,為什麼還要沿襲達爾文的錯誤觀點?然而有些人仍然不願揚棄進化學說,原因是百餘年來進化論已經形成一個根深蒂固的龐大體系,牽連著太多人的現實利益,盤根錯節,積重難返。如果放棄進化論,很多人將無以為業。而且如果否定進化論,就得承認創造論,也就必須承認創造者──神的存在。這對那些不願承認有神的人,就成了一個無法正視的難題,所以他們寧願將錯就錯,我行我素。但這已經與科學無關,而成為良心與道德的問題了。

四、科       

有人以為宗教只要求人們相信,完全以信念為基礎;科學則講求實證,是以事實和邏輯為基礎,與信念無關,兩者在本質上是對立的。其實不然,科學的論證看來頭頭是道,似乎邏輯性很強,但這也只是在不求本末、不問始終的條件下,特別是在實用的範圍內方始如此,一經尋根究底,科學的邏輯性便立即難以為繼了。科學的基礎是數學,數學中邏輯性最突出的莫如幾何學。幾何學的求證過程似乎一絲不苟,但要證明一個幾何命題,必須引用若干定義和定理。然而怎樣知道這些定理正確無誤呢?是則必須引用一些所謂公理諸如“兩點之間以直線為最短”之類。但怎樣知道這些公理確實可靠呢?這卻是無法證明的,只能拆諸人們的直覺或信念,即所謂“不證自明”。再以物理學為例,目前絕大部分的科學成就都是物理學的業績。物理世界的兩個最基本的因素是物質和能量。如果沒有這兩樣,物理學就不存在了。能量可以用功、或力乘距離來衡量,所以也可以說,物質世界的基本因素是“物質”和“力”。但物質和力究竟是什麼呢?這卻是沒有答案的。有人根據牛頓第二定律將“力”定義為“能使物質產生加速度的東西叫做力”。但物質又是什麼呢?於是便反過來說,“在力的作用下能產生加速度的東西叫做物質”。這種迴圈定義有如在幾何學求證中用甲定理來證明乙定理,然後又反過來再用乙定理去證明甲定理,那是違反基本邏輯的。那麼人們又根據什麼來斷定物質和力這兩樣東西的真實性呢?歸根結底還得拆諸直覺和信念。最明確、最成熟的科學物理學尚且如此,其他科學就更不在話下了。
實際上任何科學工作,至少必須以下述兩個基本信念為前提:(一)必須相信宇宙間存在著不變的普遍規律,否則就不可能有科學研究這回事。人們常常以為宇宙的普遍規律已為科學所證實,其實不然。科學研究不外乎實驗和觀察,但人們從中得到的只能是有限的經驗,即使重複十萬次依然如此。人們只能說,在他們觀察所及的時空內,事物是有規律的。但當人們把從有限的經驗中歸納出來的結論推廣為放之宇宙而皆准的普遍規律時,他們所憑藉的只是信念,而不是實證,因為“有限”有可能證明“無限”。(二)必須相信人的頭腦能夠正確認識並反映客觀世界,否則,任何科學工作都毫無意義。可是無論數學也好,科學也好,最終都建立在信念上。如果完全否定信念,也就否定了科學。因此,從本質上來說,科學和宗教均以信念為基礎,並無二致。科學家相信物質是真實的,基督徒既相信物質是真實的,更相信真實的物質必有真實的來源,所以相信神更是真實的。兩相比較,哪一個信念更完全,更合理呢?當牛頓和開普勒等人將他們的科學發現推論為普遍規律時(如萬有引力定律),他們的這一信念是以他們對神的信念為依據的。他們相信萬有同出一源,即同出於神的創造。而根據聖經,這位元萬有的創造者喜愛秩序,不喜愛混亂,所以他們相信宇宙中存在著統一的、不變的普遍規律。有些科學家不信神,可是他們卻不得不接受同樣的“宇宙普遍規律“的信念,那麼他們的這一信念根據何在呢?
科學工作者當然不僅止于信念。人們在信念的基礎上建立起規律的概念以後,便在更廣泛的範圍內去驗證它,並應用於實踐。如果人們果然得到了預期的結果,而沒有發現不一致的事實,人們便認為這一規律已經得到了證實。直到發現新的不相一致的事實為止。此後人們將提出新的規律概念去概括所有已知的事實,並繼續進行驗證。科學便是這樣發展起來的。然而人們卻仍然無法確定,我們目前的科學概念是否即最後的真理,是否不久之後,又必須作新的修正。當然,宗教也不僅止于信念。人們建立了對於神和聖經的信念之後,也要在實際生活中經歷它,驗證它。如果沒有千千萬萬信徒親身的經歷和客觀的事實證明神是可靠的,聖經是真實可信的,猶太教和基督教就不可能存在數千年之久,而且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從古至今,成千累萬的基督徒為著它們的信仰付出極重的代價,乃至甘願付出他們的性命而不悔。在人類歷史上沒有任何其它現象可以和基督徒的殉道精神相比擬。如果基督徒所堅持的不是真理,那麼他們的力量從何而來?
科學的驗證和宗教的驗證自然也有所不同。科學的驗證是物質的,而宗教信仰的驗證則不僅止於物質,更包括心靈。人們可以認為心靈太抽象,難以捉摸,但卻不能否定心靈的存在,如果沒有心靈,人就不成其人了。例如,人人都體驗過愛,或是父母子女之愛,或是兄弟手足之愛,或是親友師徒之愛,乃至情侶夫妻之愛,但愛並不是物質。你不能用示波器、心電圖、腦電圖之類測定愛的有無和深淺,或以此來判明愛的本質,但你卻不能否定愛的事實。如果完全沒有愛,人生就太陰暗太冷酷,太不可忍受了。人們在經歷過神的大愛之後,世上的一切都將為之黯然失色。這就是為什麼那麼多基督徒為了他們的信仰甘願放棄一切而義無反顧的原因所在。

五、信       

其實說到底,人生的根本前提也是信念,而不是邏輯和驗證。太多的事未必合乎邏輯,也很難,或根本無法驗證,但信念則必不可缺。失去信念,就失去了方向和動力,這樣的人生是悲慘而痛苦的。有些人甚至會因為基本信念的破滅而自絕,足見信念對人生之重要。人生並不始於本人的選擇和驗證。嬰兒初生,也無邏輯和驗證的能力,但依從本能和天真的信念,安臥母懷,享受母親哺育,自可日生月長,終至成人。假如他堅持必須先行驗證以確認生母,並驗證母親的乳汁確實符合他生理的需要,甚至驗證其中並無雜質或細菌的污染等等,然後方肯進食,那麼他的命運就只有一個,就是餓死。每一個要活下去的人至少得相信還有明天,但明天卻是無法驗證的。常言道:“今天脫了鞋和襪,不知明天穿不穿”,正說明這種無奈。
在人生的種種信念當中,最根本、最重要的莫過於對神的信念。這是人心靈深處最基本的需要。神之于人,正如母親之于嬰兒,是沒有任何其他東西可以代替的。古今中外莫不皆然。全世界的民族,無論先進與落後,貧窮與富裕,文明與野蠻,沒有一個是沒有敬神觀念的。各個民族的重要文化史跡,絕大多數與宗教信仰有關,諸如宙宇、神壇、繪畫、雕刻等等。無論是中國、印度、巴比倫、埃及、希臘、羅馬乃至南北美洲,莫不如此。人類具有宗教特性,是人類有別於其它動物的重要特徵之一。各個民族對於神的觀念和拜神的方式或許有所不同,但人內心對神的需要卻是一樣的。平時很多人忽視或故意抹殺這種需要,但一到緊急時刻或生死關頭,真相就顯露無遺了。中國歷來有“痛則呼母,窮則呼天”的成語(此處“窮”意為“絕境”)。正是這一本能的表現。這裡所謂“天”,並非指風雲雷電,日月星辰所在的空間,而是指一位有位格、有意志、有是非判斷、並能賞善罰惡,傾聽人類呼求的最高主宰。故自古有“天命”、“天理”、“天意”及“獲罪於天,無所禱也”等觀念。這個“天”,在一般人口中稱為“老天爺”,在古藉中稱為“吳天上帝”(這便是“上帝”一詞的真正來源。人們常以為“上帝”這個稱謂來自聖經,其實不是。在聖經中譯時,譯者們從中國古藉中借用了“上帝”一詞)。當然中國傳統觀念中的“天”或“上帝”並不完全相當於聖經中創造天地萬物的神,但卻充分說明了人內心深處對神的共同需要。這種需要是基督教,也是所有宗教存在的基礎(並不表示各種宗教互相等同)。
很多人不信神,但他們卻仍然不得不相信其它一些東西。什麼都不相信的人是無法生活的。他們所信的或是人,或是物,或是某種事業,理想或某種哲學理論,不一而足。甚至可能是赤裸裸的個人主義(人不為已,天誅地滅)。問題是所有的這一切是否都曾經過事先驗證,證明確實可靠無疑,甚至比神更可信賴呢?遺憾的是,事實並非如此。人們有太多的信念,事先既無驗證,事後則被事實證明為虛妄。空前絢麗奪目,風靡一時的東西,往往導致空前的幻滅和痛苦,待回頭時已是百年身,追悔莫及了。最後如果不回到神的面前,就仍然得不到真正的安慰和滿足。因為世界上比神更可信賴的東西是沒有的。而且人心靈深處對神的需要,沒有任何其它東西可以滿足,神在人心靈當中的地位,也沒有任何其它東西可取代。
常有人問基督徒:“你們的神在哪裡?看得見、摸得著嗎?”他們以為只有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才是真實的。他們把看和摸視為最可靠的驗證手段。但即使是這兩種最基本的驗證手段,至少也建立在兩個信念上面:(一)你必須相信自己的感覺是正確無誤的,否則你的看得見和摸得著就沒有意義。(二)你必須相信別人的感覺和你是一樣的,否則,個別人即使看得見摸得著,對其他人並無普遍意義。然而以上兩種信念都未必全然可靠。因為:(一)人常常會有錯覺或幻覺。(二)不同的人感覺未必盡同。我們已經知道,各種動物的感覺並不完全一樣。例如狼、狗、貓頭鷹等夜行動物,對亮度的感覺極其敏銳,但對色調的分辯能力則極遲純(色盲)。它們眼中的世界並無五顏六色,只是一片具有豐富亮度層次的單色景象,有如對比度良好的黑白電視畫面。有些人也有色盲。但如果不是色盲患者對各種色調有不同程度的弱視,我們根本就無從知道他們的視覺和別人有什麼兩樣。而且看得見的東西未必就是真實的,真實的東西也未必看得見,這可說是常識。著名的迪士尼遊樂園中有一處所在叫“鬼屋”,遊客在裡面可以看到不少稀奇古怪的現象,但卻只是一些幻影而已,並不是真實的。相反,即使在科學研究中也有很多東西是既看不見,又摸不著的,但你卻不能否認其真實性。你能看見“力”嗎?你能看見“磁”嗎?你能看見電子、質子、中子嗎?因此,那種認為只有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才能相信,其實是一種淺見。創造天地的神的確是看不見、摸不著的(神特別顯現時例外),唯其如此,才是真正的神。因為凡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都是物(人的感覺器官本身也是物),而可見之物只可能成為偶像,不可能是神。因為神不是物,而是造物之主。有一次我陪人到美國最大的一家寺院參觀,當我看到人們向那些木石或塑膠製成的偶像頂禮膜拜時,心裡不由得感到難過。人為什麼要把那些人手所造的東西當作神明來敬拜呢?原因是人內心需要神,但在尋求神的過程中卻常常會迷失正確的方向,去崇拜偶像。其所以如此,部分原因便是很多人執迷於所謂“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以致反倒不能認識那位元真正的神。這實在是個可悲的誤會。

六、科 學 研 究 彰 顯 神 的 作 為

科學由於其本身的物質局限性,並不能使人直接認識神自己。但科學對物質世界的研究,卻十分有助於使人更深刻地理解神創造萬物的作為。我們看到萬里長城,就能體會中國先民的恢宏氣魄和堅忍不拔的毅力;人們看到金字塔,就可認識埃及古代輝煌的文明和高超的工藝技術。同理,科學使人們對宇宙萬物的奧妙有越來越深刻的理解,也就使人們對神創造之工的奇妙偉大有越來越透徹的領會。聖經上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事實誠然如此。康得曾說,“有兩件事使我讚歎不已,一是宇宙的偉大奇妙,二是人心靈深處良心的奇特功能。”人只要仰觀天地之大,俯察品類之繁,處處都可看到神創造的智慧。同樣,人只要反躬自省,傾聽良心的聲音,也可領會神導人向善的準則。這兩件事足以幫助心存誠實,嚴肅面對人生的人去認真尋求神。

七、宇      

宇宙究竟有多大?現在人們已可看到百億光年以外的天體,但卻仍然不知天涯何處。而在已知的範圍內,天體的數目又何可勝數?然而在這浩茫無際,氣象萬千的宇宙內,人們卻可看到兩個令人驚奇的特點:一是宇宙的同一性,二是宇宙的規律性。兩者都能給人以深刻啟發。

八、宇 宙 的 同 一 性 及 其 起 源       

已知的天體雖然為數不可勝計,其分佈又是如此廣袤無涯,但根據光譜分析,其物質構成卻是十分單純,和太陽系以及我們這小小的地球毫無兩樣。這說明不管宇宙是如何浩瀚廣大,卻有一個共同的起源。科學承認這一點,但這個起源是什麼迄今卻無滿意的答案。1929年人們發現所有遙遠的天體的光譜,一無例外地都偏向紅光一端,即所謂光譜“紅移”。這意味著所有這些天體的光波與相對固定的光源相比(如太陽),其頻率均較低。根據多普勒效應原理,可知這些天體均以極高的速度向周圍飛散而去。或者說,宇宙正在以高速向外膨脹。這樣一來,人們就必須承認,宇宙必有一個明確的起點,因為它不可能在無限久遠的過去就一直這樣膨脹。如果我們能讓時光倒流,就必將看到宇宙以相反的速度收縮。經過漫長的,但卻不是無限的時間之後,宇宙必將回縮到一點。這個原點就應是宇宙的起源。於是有人提出,宇宙乃起源於一次原始大爆炸。但顯然這並不是一個真正的答案。因為爆炸必須要有“炸藥”(高勢能源)。試問在一無所有的太虛之中,既無物質,也無能量,爆炸何由發生?顯見爆炸充其量只是一個繼發性事件,而不可能是宇宙的真正元始。有人說,這個原始大爆炸並不是尋常意義的爆炸,而是一次個別的、特殊的、從只有位置沒有體積的原點之中,“炸出”整個宇宙的非常事件。可是這樣一來,它就不再只是一次爆炸,而是一次不折不扣的創造,即從“一無所有”中造出“萬有”,卻沒有創造者的創造。這樣的論證,已經完全脫離科學的範疇,成為玄學或神話了。也有人以為宇宙在大爆炸之前,本是一個體積極其微小,而密度、溫度和壓力則無限大的單元體(Singular-ity),經過大爆炸之後,才成為現今的宇宙。但這個單元體又從何而來呢?顯然它也應該有個來源。聖經上說,“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世紀第1章第1節)。這個偉大的創造才是宇宙的真正起源。很多本來不信神的宇航員和天文學者,最後在事實面前也不得不接受“創造”的概念。
唯物論者不承認有神。他們說,神是人造出來的。為了否定造物的神,他們把物質本身說成是永恆的存在,不生不滅,無始無終。對於宇宙中天文的、地理的以及生物的無數奇妙現象,也一概說成是物質的本性使然。並非出於神的創造。但這樣一來,這些不承認有神的人,卻恰恰自己製造了另一個神,這個神的名稱就叫“物質”。他們筆下的物質不但具備神明的一切特徵,而且比傳說中的神仙還要神通廣大。物質使星辰羅列,日月運行;物質使山明水秀,鳥語花香。物質給人以超卓的智慧和邏輯思維,使人能理解萬物、統禦世界。雖然作為物質存在的最高形式的人造不出一個最簡單的細胞,而物質本身卻能滋生萬物,生生不息。小至細菌病毒,大至巨鯊長鯨,更不用說物質的壽命是永恆無盡。這不儼然就是當之無愧的神明嗎?然而這卻是沒有根據的。因為迄今為止人們所看到的所有物質現象,一概服從因果律,沒有生米就煮不出熟飯,沒有父母就生不出子女,絕無例外。如果否定了因果律,就否定了所有客觀規律,因為一切客觀規律都是因果律的具體表現。例如,物理學告訴我們,物體如果受外力作用(有因),必產生加速度(必無果),該物體將保持固有狀態,靜者恒靜,動者永遠沿直線作等速運動,這便是牛頓第一定律。可見這些定律都是因果律的具體化。而根據因果律,我們可以斷定,既有果,必有因。然而唯物論者卻告訴我們,物質的存在這一事實(果),卻不需要任何前提(因),物質本身乃是一個無因之果。這樣,他們便否定了物質現象的因果律。一向強調客觀規律的唯物論者們,就這樣一筆勾消了所有客觀規律的共同基礎。出爾反爾,自相矛盾,莫此為甚!而且如果物質果真是永恆的,那麼地球和天體的年齡約為四十六億年(並不可靠),其它天體的年齡也不是無限的。有人估計宇宙的年齡約為一百五十億年。總之,科學家們不能不承認宇宙萬物有一個起始,而且必將有一個終結,因為所有天體都在不斷地消耗能量。例如太陽為了保持其光和熱,必須不斷地消耗大量核能原料,一旦燃料耗盡,它的終局也就近了。所謂“物質不滅”、“能量守恆”、畢竟只是人們在有限的條件下所獲得的概念(主要來自化學和熱力學)。是否適用于接近無限的時空條件,誰也無法確定。根據相對論,物質可轉化為能量(其關係式即E=MC²,其中E為能量,M為品質,C為光速,故少量物質可轉化為巨大能量),單就物質而言,已不能說不滅。即使物質和能量的總和是守恆的,但根據熱力學第二定律,能量在轉換變化過程中,其“熵值”(Entropy)總是增加,不可逆轉。一旦熵值達到極限,即不可能再有能量的轉移,亦即不再有可用的能量。那時宇宙將成死寂一片,既無光,也無熱,更沒有生命,實際上就等於終結。任何唯物的理論也無法使能量已達均衡狀態的宇宙重新恢復活力。固然所謂“熵值”是人們在運算中得到的抽象概念,但至少可說明,科學並不能證明宇宙的永恆。聖經上說,天地會像衣服漸漸變舊(正是熵值增大的表現),而且終有一天,“天地都要廢去”,這就是說,宇宙不是永恆的,它有始,也將有終。這豈不是對宇宙和物質世界最好的說明嗎?

九、宇         

根據一切觀察,宇宙並不是雜然無章的物體堆積,而是井然有序,嚴格按照一定規律運行的巨大體系。唯其如此,人們才能進行科學研究,才能準確地觀測天象、制定曆法,預報日月蝕的時間、地點和蝕分等等。我有一從事天文學的同學,早在十多年前便已完成了今後兩千年間日月蝕的推算。直到現在,人們計算精確的時間,基本上仍需以天文觀測為准。牛頓把宇宙比為一座上足了發條的大時鐘。那麼是誰製造了這座巨大而又精確的時鐘,並給它上足了發條(能量儲備)呢?近來由於電腦技術的迅猛發展,人們對宇宙的奧妙也有了新的認識。科斯塔博士認為宇宙正如一部巨大無匹,並按照精確無比的程式運轉的超級電腦。當人們看到一部優良的電腦時,首先會想到這電腦是誰造的。那麼當我們面對這部智慧程度比任何人造電腦都超卓千萬倍的宇宙電腦時,能不想到這是造物主的傑作嗎?

十、地 球 的 獨 特 生 態 條 件

如果我們回頭來看看地球,就不能不承認它實在是一片得天獨厚的、無與倫比的、可供我們生活棲止的樂土。由於我們生於斯,長於斯,習慣於認為我們所享有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但當我從頭觀察過其它星球的狀況之後,就知道這一切並不是理所當然,而是一個極其難能可貴的特例。因為並不是個個星球都具備與地球相似的生態條件。在所有這些條件中,只要有一、兩項出偏差,人就活不成了。首先,太空中的恒星多種多樣,並非所有星體都適於培育生命。所幸太陽不是一顆紅巨星,或白矮星,或中子星乃到黑洞之類,而是一顆中等大小,並正處於中年的黃色恒星,適於為地球提供適度的光和熱。而在太陽系中,地球又恰好處在一個適中的位置,太近太遠都不相宜。如果地球距太陽近一些,如水星和金星,則太熱,任何生物都不能存在;如果地球距太陽遠一些,如火星,則太冷,其表面永遠處於冰凍狀態。而且地球的自轉公轉週期也長短適中。以自轉週期而論,如週期太長,如水星,則其向陽面長期暴露於日光之下,灼熱如火(攝氏四百度以上),背陰面則長期不見陽光,酷寒似冰(攝氏負一百七十三度)。如自轉週期太短,則因轉速太快,海水將大量向赤道一帶集中,低緯度地區將有大片陸地被海水淹沒,剩餘的陸地也將受到強大的潮汐浪濤沖刷,百物不生。高緯度地區則將有大片海床變為陸地,由於缺水,大片陸地將變為沙漠。而且如果地球的自轉過快,地面的風速造成災難,就使人根本無法生存。比如木星的自轉週期為10小時,其表面風速即可達每小時兩千公里以上,令人聞之色變。因地球之自轉軸向一側傾斜,地球之赤道平面與黃道平面(公轉軌道平面)並不一致,有約二十三度半的傾角。此傾角如太小,地上將無四季寒署之分。如果傾角太大,則季節溫差將過分劇烈,而且大部分地區將是夏季永晝,冬季永夜。現今由於交通技術發達,人們往往覺得地球似乎太小了。如果地球大一些,豈不是有更多空間和資源以供人類享用?殊不知地球的大小也不是任意的,太大太小都成問題。如果太小,例如像水星那麼大,則因其重力不足以防止氣體的逸散,其大氣乃逐漸散失,空氣散失之後,水也將隨之氣化而消失,失去空氣和水,生命即不能存在。如果太大,例如像土星那麼大的固體星球,則其重力將使人體重逾千斤,這樣人體將不能支持本身的重量,首先心臟就不可能在如此巨大的重力下維持血液迴圈。總之,人和動物都不可能生存。

十一、地 球 大 氣 層 的 妙 用

地球表面為一層大氣所包圍。這層大氣既為生命所必需,又為地面生物提供良好的保護。如果沒有大氣,來自太空的隕石將像超級炮彈一樣,將地面的一切毀壞淨盡。因有大氣保護,絕大部分隕石尚未落地之前就已焚化消失。由此所產生的細微粉塵,則恰恰使直射的日光受到一定程度的散射。這一散射對人的視覺非常重要。它不但使天空呈現明亮美麗的蔚藍色,而且使地面的光照變得柔和均勻,使人獲得均衡的視覺。否則,地面景物在強烈的直射陽光下,明暗對比將過分強烈,難以形成清晰的視像。天上則除眩目的日光和刺眼的星斗之外,整個天空背景無論晝夜都將是一片漆黑,既無蒼穹碧落,也無良辰美景,舉目所見,唯有黑白分明。
地球的周圍有相當強的磁場(據控測,並非所有星球都有同樣的磁場),可使地面生物免受太陽粒子流的份害,並在大氣層的高空形成一電離層。大氣高空的電離層和臭氧層對來自太空的電磁波有良好的遮罩作用。否則,過量的電磁波將危害人和動物的健康。值得注意的是大氣層雖能屏除絕大部分的電磁波,但卻容許可見光通過。須知可見光也是電磁波,是寬廣的電磁波譜中極為狹窄的一個波段。由於人的視覺細胞對這個波段敏感,乃成可見光。頻率高於或低於這一波段的電磁波則一概不能為人的視覺細胞所接受,故不可見,但其為電磁波的本質與可見光並無兩樣。但大氣層對一般電磁波有如一堵難以穿越的厚牆,而唯獨對可見光卻如明淨的玻璃,網開一面,暢通無阻。這在地球物理學上稱為“可見光視窗”。這實在是一個令人驚奇的現象。因為如果沒有這一奇特視窗,大氣層將對所有電磁波一視同仁,一概隔絕,則地面將成一片黑暗世界,不見天日。一切生命現象將一概化為烏有。對於頻率較紫光略高的紫外線,大氣則只將其大部分吸收,卻容許少量通過,這一點也有重要意義。過多的紫外線會傷害眼睛和皮膚,並引起癌變,但少量紫外線則為人體所必需。否則,人體的固醇類將不能轉化為維生素D,因而導致軟骨病,而且兒童也不能正常發育;近年來由於過量使用人為的氟烷化合物,以致臭氧層受到污染破壞而出現破洞,於是人類健康立即感受威脅。足見地球生態環境平衡狀態之精細及不容恣意干擾。
大氣層對地面既有保護作用,又有溫室效應,可使地面溫度保持和暖而且穩定。同時,一定強度的大氣壓力是使地面水在常溫下保持液體狀態的必要條件,故大氣層的厚度必須適中。如果大氣層太稀薄,保護作用不足,地表熱量易散失,以至溫度下降,晝夜溫差加大。而且氣壓太低,將使地面水在常溫甚至在低溫下即持續沸騰不已,直至全部氣化而消失,地面所有動植物均將因缺水而死。反之,如果大氣太厚重,則過高的氣壓非人和動物所能耐受,而且過強的溫室效應,也將使地面溫度持續上升而危及動植物的生存。
為滿足生物對空氣的需要,大氣的組成也必須調配得當。氧氣為多數生物所必需。氧太少,生物將窒息;氧太多,亦對生物有害。且過強的氧化作用,將使地面成為一片火海,甚至金屬也會燃燒,故必須用其它不活潑的氣體將氧氣稀釋。地球大氣的五分之四是氮氣,它除了能將氧氣稀釋之外,在逐漸轉為固體化合物之後,又是植物最主要的營養來源,也間接滿足動物的營養需要。如以其它惰性氣體代替氮來稀釋氧氣,則所有動植物均將因不能合成蛋白質而通通死滅。除氧和氮之外,大氣中還必須有適當濃度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太少,則植物不能進行光合作用,勢必枯死,動物因無碳水化合物為食,也不能生存。但如二氧化碳太多,也將使動植物不能呼吸。且二氧化碳有很強的溫室效應,過量也將使地面溫度失控。就目前所知,在太陽系中,並無任何其它星球具備與地球類似的大氣層。水星和月球一樣,因其重力太小,現在已無任何空氣存留。金星大氣則過於濃重,其氣壓相當於地球之九十倍,這樣高的氣壓,顯然非人類所能耐受。且其二氧化碳的含量高達百分之九十,又有濃烈的硫酸霧,其酸度可侵蝕金屬,更不必說生物了。火星大氣中幾乎沒有氧和氮,二氧化碳則占百分之九十四,完全不適合動植物呼吸。木星和土星大氣之表層則有甲烷、乙烯和氨等,都是有毒氣體。天王星和海王星之大氣成份尚未完全確定,估計除氫和氦之外,尚有更多的甲烷和氨之類。冥王星之大氣主要為氖和甲烷構成。總之,所有這些星體的大氣一概不能容許生物存在。

十二、地     

除了有適宜的大氣之外,地球的另一個特別重要的優越條件是它有極其豐沛的水。地球表面七成以上為水所覆蓋。水是生命所必需的物質,江河湖海是生命的溫床。而且水有最大的比熱值,海洋和湖泊是巨大的天然恒溫調節器。水與大氣配合,使地面有適中而且均衡的溫度和濕度。這是生物存在和繁衍的基本條件。
在整個太陽系中,沒有任何其它星體具有像地球一樣豐富的水。水星和月亮因為沒有大氣,所以也沒有任何水分留存。金星和地球大小相差無幾,距太陽只比地球稍近。但因它沒有海洋來緩和高溫,並吸收多餘的二氧化碳,致使二氧化碳越積越多,而二氧化碳的溫室效應則使溫度持續上升,因而從岩石中蒸出更多的二氧化碳,以致形成惡性循環,最後使金星表面溫度高達攝氏六百度以上,連岩石都燒成暗紅色,使整個星球有如火的煉獄。
火星的基本條件與地球也很相近,它的直徑約為地球的二分之一,它的公轉週期為一年又八個月,自轉週期為二十四小時三十七分,幾乎和地球一樣。它的自轉軸也有二十四度的傾角,所以它的季節變化也和地球相似。它也有大氣層。乍看起來,火星最有可能和地球一樣孕育生命。早期的天文觀察者如義大利人沙帕萊利和美國人勞威爾,都“看到”火星表面有特殊的網紋,而且據說這些網紋有季節性顏色變化。這些網紋的形式不像天然的河流,所以他們推斷這些網紋是沿岸長有植物的河流。由於這些運河的規模極其龐大,若無極其高超的技能,絕不可能從事如此巨大的水利工程,所以他們推斷火星上必然存在著智慧高超遠過於地球人類的高等動物。於是“火星人”之說乃喧騰一時。他們認為這些運河是火星人引兩極的冰雪水進行灌溉用的。但不久之後,這些設想便徹底破滅了,因為人們終於發現火星上也幾乎沒有水。因為火星太冷,即使有若干水份,也只能凝結在地面下的永久凍土層中。而且因為火星的重力只有地球的三分之一,不足以保留所有氣體,較輕的氣體如氫、氦、氧、氮等早已逸散殆盡,只剩下較重的氣體如二氧化碳、甲烷之類,其總氣壓只相當於地球大氣壓之千分之七。在這樣低的氣壓下,即使溫度為零度,水也會沸騰不已,直至全部氣化。所以火星表面上根本不可能有液態的水存在。既沒有江河,也沒有湖海。甚至兩極的白色“冰帽”,也主要是凝固了的二氧化碳(乾冰),水分極少。一個沒有水的世界,不但不可能有任何高等動物,即使是單細胞的菌類也難以存在。而且由於空氣稀薄,溫室效應微弱,又沒有水的調節,故火星的晝夜和季節性溫差極大,空氣的劇烈熱脹冷縮,導致氣壓的急劇升降,進而引發連綿不斷的強烈風暴,風速高達每小時三百二十公里,更因沒有水和植物的保護,故暴風起處,飛沙走石,沙塵蔽空。火星之所以總是呈現火紅色,就是漫天的沙暴所致。在如此惡劣的條件下,即使最原始的生命也難以立足,更不必說人類了。近來據太空探測器就近探察,火星表面除了散亂的隕石坑和少數高峻的山巒以外,大部分是沙石遍地的荒原,根本不存在任何河流。那些所謂“運河網紋”,不過提供了一個具體例證,說明在所謂“科學觀察”中,人們的主觀想像會造成什麼樣的錯覺。

十三、其它行星的狀況和地球的獨特性

在火星軌道之外的行星,依次是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前四個都是體積巨大的氣體星球,它們都沒有固體表面可供生物立足。它們的密度都很低,例如土星的密度即低於水。冥王星很小,質星只相當於地球的千分之二,可能只是一個大冰決。這些外行星因距離太陽實在太遠,其它條件姑且不論,僅僅那個極度的低溫(攝氏負二百度上下)就足以排除任何生物存在的可能性。由此可知,在太陽系九大行星之中,並無任何其它行星具備可以和地球相比的生態條件。有些學者認為,即使是在其它星系當中,地球的生態條件很可能也是獨一無二的,可見地球的條件是多麼難能可貴了。
一件事的成功,如果包含了太多的“恰巧”,人們就有理由認為此事並非純粹出於偶然,而是出於某種有意識的安排。以擲骰子為例:如果只擲二、三次,有時偶然會出現點數相同的情況,但如投擲的次數多了,則各個點數出現地機率必逐漸互相趨近,各約占總投擲數六分之一。如果某人連擲七、八次,每次都得六點,那你就有理由懷疑事出有因,如果他連擲二十次仍然每次都得六點,那你就必然會想到不是他的骰子有玄機,便是他的手法有奧妙,或兼而有之,決不會相信只是出於偶然。為了使地球具備容許生命存在、繁衍所需的條件,要比一粒骰子連續出現二十個六點何止困難千萬倍!難道你能認為它是事出偶然嗎?
我們且以現代自動化控制技術中必不可少的邏輯線路為例。要得到一個合用的邏輯線路,必須先根據特定要求進行原理設計,然後根據此設計選配各種合用的元件,並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裝配。任何元件的缺陷或裝配的錯誤均將導致整個線路失效,更不必說任意胡亂選料或裝配了。裝配完成之後,還必須進行測試和精細調整,以確保全部裝配無誤,並將各個變數都設定在最佳值上。否則,即使裝配完全正確,線路仍然不能工作。人們越深入研究地球的生態條件,就越發認識到它確實是經過精心設計,並經過精密調整的,否則它就不可能如此恰合生物存在的需要。現在人們可以利用電腦來進行模擬設計,另外設計一個“人工地球”。由於地球生態條件所涉及的變數是如此之多,而每個變數的變化範圍又是如此之多,而每個變數的變化範圍又是如此之大,所以如果不是有意識地去選擇各個變數的最佳值,而是任意在各個物理變數所許可的範圍內隨機設定,則這個“人工地球”能夠容許生物存在的機率微乎其微,實際上幾等於零。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地球的獨特條件,既非出於偶然,也非來自僥倖,而是出於神的精心創造。神在造人之前,先一步一步創造了一個適合人類生存的環境,而且每當完成一道工序時,聖經都說“神看著是好的”。而最後完工時,聖經說“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這就是為什麼地球的種種條件之所以如此恰到好處。

十四、生 物 界 的 智 慧

如果我們再察看一下地上的動物和植物,我們就會發現更多造物之工的奇妙。各種生物為了延續自身和種族的生命所展現的智慧,實令人歎為觀止。例如你撒一把豆子在泥土中,豆粒落地的方位是隨機的,其胚點(臍)或上或下,或左或右並無一定,它服從數學上的概率原則。但一旦種子開始萌發,其發育生長方向則完全服從生命的要求,絕對不受概率支配。其根芽即使繞180度的彎曲,也要向下生長;其莖芽即使翻一個完整的跟鬥也要向上生長,絕無例外。現在我們根據生物學知識知道只有這樣,根系才能獲得水分和營養,枝葉才能獲得陽光和空氣。但何以能做到這一點,至今仍不很清楚,然而在亙古以前,這些智慧就早已存在於這些小小的種子之中了。
各種植物為了散播它們的種子各展奇能:蒲公英等植物的種子長有幾根絨毛,這就使它們具備了良好的空氣動力學性能,使它們在成熟以後可以隨風遠揚;鳳仙花和多種豆類的莢果則是極有效的彈射器,在種子成熟後可突然爆裂,將種子彈射到數公尺以外;蒼耳子等植物的種子既不能飛,又不能彈,但卻長有巧妙的倒鉤刺,能夠鉤掛在動物的皮毛和人的衣物上隨之遠行。至於靠鳥類傳播的植物則都有甜美的果實,以吸引鳥類啄食,如枸杞、桑椹等。這類植物的種子通常只有在通過鳥類的消化道之後才能萌發,這樣就避免了直接落地萌發所造成的擁擠現象。熱帶有多種食蟲植物,其中之一是豬籠草。它的葉子上生有一個小口袋,袋底能分泌芳香的蜜汁,以招引蟲蚋入內,但其袋口裡面卻十分光滑,使蟲類在試圖取食蜜汁時因立足不穩而滑落袋底。這時袋口上方的蓋子立即將袋口封閉,蓋子及袋口邊緣的剛毛互相扣緊,使袋內的蟲類斷無逃脫的可能,直到袋內分泌出的消化液將之完全消化為止。然後袋口重新開啟。等待另一個蟲蚋上門。這豈不比獵人設計的陷阱更加巧妙嗎?美洲另有一種食蟲植物,我們不妨稱之為“迷魂草”,因為它有非常奇特的捕蟲手段。它的花像一個廣口的深杯,能散發出獨特的香氣,蟲類一聞到這種香氣,便像中了傳說中的“迷魂香”一般,立即喪失逃生的能力而落入花杯內,你即使從中將它們取出,它們也不知振翅逃命,仍然在那一帶胡亂爬行,最終仍然不免落入花杯之中,成為迷魂草的美食。迷魂草捕蟲的手段比豬籠草似更高一籌。所有這些高明設計都是出自誰人之手呢?
讓我們再看看動物界。蝙蝠是夜行動物,它在漆黑的夜空來去自如,絕不會誤撞障礙物,又能追捕各種飛行中的蟲類為食,其動作之靈巧,甚至超過某些晝行的鳥類。蝙蝠靠什麼來控制自己動作呢?原來它們飛行並不靠視覺,而是用超聲導航。它們飛行時不斷用聲帶發放超聲波,它們的耳朵則是極敏銳的超聲“聲納”,可以接受各種物體反射回來的超聲波,編蝠即根據這些超聲信息以回避障礙物並追蹤食物。有些夜蛾為了逃避蝙蝠的追捕則另有絕技,它們一旦覺察到超聲波的追蹤,能立即中斷正常飛行,收斂雙翅,以假死狀態向地面一墜而下而逃過追殺。海生動物如海豚等也用超聲導航。因為它們在深水潛泳時,因光線太暗,能見度極差,超聲導航遠比視覺有效。這些動物的頭部都有一團脂肪樣團塊,乃是極好的超聲放大器。為什麼這些動物用超聲而不用普通聲波導航呢?這是因為普通聲波頻率低,波長大,遇到障礙即繞行而過,幾乎沒有反射,不能提供反射信息。假如人類也有這種超聲導航本領,那麼盲人就可以耳代目了。的確有人試用超聲裝置代替明仗為盲人導步。可惜迄今人工超聲裝置都是體形笨重、效率低下,遠不及動物的超聲系統適用。
中國自古有所謂“螟蛉義子”的傳說。螟蛉是一種青蟲,土小蜂利用它來繁殖後代,故有義子的誤解。土小蜂將產卵時,就選擇一條肥壯的螟蛉,先用毒針刺它一下,使之進入麻醉狀態,然後把它拖回洞穴之內,將卵產於螟蛉體內。完成生育任務的母蜂便離開洞穴,將洞口封閉,旋即死去。被麻醉的螟蛉長期不食不動,不死不僵,不腐不臭。直到次年春,蜂卵化為幼蟲,即以此螟蛉為食,直至羽化為新一代的土小蜂,破洞而出,重演上一代的生活。這種高超的肉食保存方法,至今仍是人類無法做到的。土小蜂的這種本領決非由學習而來,因為子代小蜂在長成之前完全與世隔絕,和上代土蜂也無從見面。
人們常稱啄木鳥為樹木的醫生,因為它有驚人的為樹木除蟲害的天賦本領,為任何其它動物所不及。一般鳥類的腳趾排列都是三前一後,便於抓持樹枝(鴕鳥是個例外,因為它只在地上奔跑,從不上樹,所以沒有後腳趾)。但啄木鳥卻是在粗大的樹杆上活動,所以它的腳趾排列也非同尋常,乃是二前二後,便於在垂直的樹杆上攀附。啄木鳥有良好的“望診”能力,能夠在眾多的樹木中發現那些有蟲害的樹木,並能用“叩診”,即用它的尖嘴叩擊樹杆,確定害蟲的所在。而後即用兩腳抓牢樹皮,並將尾羽展開為扇形,貼緊樹杆,這樣便使它的身體得到穩固的支持,然後開始除蟲的“外科手術”,以將害蟲取出。它的堅硬而尖銳的鳥喙是鑿木的利器。但為要鑿穿堅韌的木質,它的頭必須快速而有力地前後擺動,才能在樹杆上鑿洞。但這一動作必將使它的頭部承受強烈的震盪。經測定,其震盪強度足以將一般動物的腦組織震碎,然而啄木鳥的頭部卻有特殊的防震結構,以保護它的腦子不受損傷。在樹洞鑿通之後,還要有可靠手段將藏身於洞穴深處的害蟲取出。啄木鳥的舌頭具有和其它動物完全不同的構造,乃是自深洞取蟲的專用裝備。它的舌頭有尖利的倒鉤刺,其舌根則是一條很長的彈性軟索,平時盤存於頭頸內部,使用時伸出,將舌尖推送到洞穴深處,用倒鉤將蟲鉤出,而後將之吞食,結束深洞除蟲的作業。
你曾否想過,螢火蟲為什麼能夠發光卻不發熱?螞蟻為什麼能夠預知暴雨將臨,而預先將大量泥土堆積于洞口周圍,一量大雨來臨,泥土便可將洞口封閉,以免雨水灌入洞穴?是誰給了它們聰明智慧去作如此簡單有效的防洪設計呢?蜘蛛結網捕蟲,幾乎萬無一失,為什麼它自已卻不被粘住呢?蜘蛛能夠結網於兩棵樹或兩座建築物之間,有時兩者相距頗遠,甚至其間可能有深溝或溪水等障礙,蜘蛛並不會飛,那麼結網的第一根絲是如何送到對面去的呢?鷹隼等猛禽自上而下捕捉獵物時,並不對準目標俯衝而下,而是採取大約三十度左右的斜角自一測下滑切入,這是為什麼?經空氣動力學試驗,發現落體在空氣中下滑時,這個角度可以得到最大的速度,而且捕獲獵物之後,可立即升空,比直接向目標俯衝更為有效。但當它們下水捕魚時,卻又採取大角度俯衝,因為如果以斜角切入,就將被水面彈回,無法下入水中。貓頭鷹在夜裡捕食鼠類,除必須有銳敏的聽覺和夜視能力以外,還必須能作無聲的飛行。一般鳥類飛行時都會產生一些噪音,鷹也不例外。不過其它鷹類均系白天在飛行中尋找獵物,向下撲擊時完全靠速度和威勢制勝,有無噪音並不重要。但貓頭鷹卻是在夜間靜候鼠類出現以後,方展翅出擊,它的飛行乃從靜止狀態開始,不可能達到太高的速度,所以必須悄然無聲地撲向獵物,使鼠類猝不及防而將之捕獲,如果雜訊太大,鼠類必將聞聲而遁,躲入洞中,貓頭鷹就無可奈何了。為什麼貓頭鷹的飛行能夠無聲無息呢?經研究分析,發現原因乃是它的翅羽後緣呈鋸齒狀排列,可抑制空氣湍流的形成,故能消除雜訊。美國最新式B-2隱形轟炸機的機翼後緣就是仿照貓頭鷹的翅羽設計的。然而又是誰給貓頭鷹設計了一對無聲的翅膀呢?
再看一下動物的行動方式和人類所造的運行器具。從古至今幾乎都靠輪軸和滑板行動,因為它們構造簡單,製作容易。但它們的適應性卻很差,路面稍有崎嶇就窒礙難行,上下臺階更是無能為力。近來人們開始製造“步行機”,但目前人造的步行機至少需要八條腿才能避免傾覆,勉強行走。而且各條腿只能輪流逐一試探移動,動作遲緩而笨拙。返觀人體本身只有兩雙腳,卻可以同時動作,能夠行走、奔跑、跳躍、舞蹈,能夠作踢、蹬、蹦、跺、跑等各種不同的動作,同時保持良好的平衡。其它各種動物的行動方式更是花式繁多,眾藝紛陳,卻無不恰合其生活需要,而且運用自如,各盡其妙,與人工製品相比,實不可同日而語。人們所謂“巧奪天工”,不過是聊以自慰而已。例如,走獸四足而直行,蟹族八足而橫行,蜈蚣、百足等足數上百,仍能互相協調,由後而前依次作波狀移行。尺蠖足短身長則曲伸而行,蟋蟀身短足長則彈跳而行。蚯蚓無足而有剛毛則蠕行,蛇類無足而有鱗片則爬行。蛇遇樹能攀升,遇水能游泳,其靈巧不亞於有足動物。在沙漠中生活的蛇類,因細沙鬆軟,爬行困難,便將身體彎曲為螺旋形向側方滾進。水生動物則擺動尾巴或後肢前進,效率遠高於船槳。它們都有一個紡錘形或長水滴形(前圓而後尖)的身體,且體表光滑。據實驗,這種形態在水中阻力最小,又便於轉換方向。現代潛水艇的船體,都是模仿水生動物的體形。飛行動物都有寬大的翅膀和相對輕巧的身體。鳥類除了有特別強大的胸肌以操縱翅膀以外,其它肌肉都相對細小,或根本缺失以減輕體重。它們也沒有厚重的骨骼,其骨骼大多為中空的細管或彎曲的薄片,這種結構有重量輕,強度大的特點。鳥類的羽毛甚至也是薄管狀結構,乃是最好的飛行材料。一片羽毛可以在空中久久飄浮,獸類的針狀毛就不能。飛行的運動強度比地面活動大得多,也消耗更多的能量,所以鳥類必須有更高的代謝率。為維持主代謝率,鳥類的體溫比獸類高得多,其正常體溫是攝氏42度。人如果達到這樣的高溫,早就命在旦夕了。飛行動物中有一怪傑,就是其貌不揚的蒼蠅。蒼蠅的天敵很多,它卻沒有其它有效的自衛手段,所以它只能用詭異多變的飛行技巧來擺脫敵害。飛機起飛需要跑道,多數大型鳥類起飛時也需要助跑,小鳥和多數昆蟲起飛時則需要彈跑。但蒼蠅卻什麼都不需要,它可以隨時向任何方向起飛,如果敵害在前,它甚至可以向後方倒飛,起飛以後,其飛行經路也是變化多端,怪異莫測。一般昆蟲都有四個翅膀,蒼蠅卻只有一對,而且也沒有長尾或是腳等維持飛行穩定,那麼它在胡亂飛行時,怎樣保持平衡、避免失控呢?其奧妙在於它的雙翅下面,有兩個棒狀體,每當蒼蠅飛行時,這一對棒狀體就高速迴旋,以保持蒼蠅飛行時的穩定,其作用正如現代飛機和船艦上所用之“加旋陀螺導向儀”(代替舊式羅盤)。小小蒼蠅的飛行技能曾使多少航空工程學者為之嘆服而甘拜下風,因為迄今為止,尚無任何人造物體能以其飛行的巧妙與蒼蠅相比。

十五、自 然 界 智 慧 的 來 源

類似上述的事例,可謂不勝枚舉。放眼天地之間,隨時隨地都可看到造物的無窮奇妙。工藝科學中的仿生學,就是專門研究生物體的結構和功能,進而加以模仿。因為人們不得不承認,生物體的天然結構和功能,遠遠超乎人造物體之上,人類可以從中受到深刻的啟發。總之,我們所看到的世界並不是一個盲目的,無意識的,僅由無數偶然事件堆積而成的雜燴,而是處處充滿高超智慧的巨大體系。這種智慧既不是人的智慧,也不是那些鳥獸蟲魚、花草樹木本身的智慧,那麼這種智慧究竟由何而來呢?生物學稱之為“本能”,但這只是一個名稱,並不是答案,因為本能也應用個來源。

十六、再 論 進 化 論 的 虛 妄

對此,進化論的答案是:這一切都是長期自然選擇適應的結果。但這一論點卻將因果顛倒了。因為所謂選擇,不論是天然的還是人為的,都只能是就已經存在的東西進行取捨,擇優去劣。其作用僅止於淘汰,並不能創造。選擇只能解釋劣者何以會消失,卻不能解釋優者何以會產生。所以把自然選擇作為生物界各種奇妙智慧的源泉,顯然不能自圓其說。於是有人提出“突變”說以為補充。那就是說,各種生物在繁衍過程中不斷發生突變,形成種種前所未有的新形態、新性狀。這些新的品性就為自然選擇提供了豐富的素材,經過選擇淘汰,去劣存優,於是生物界的種種優異性能從而形成。突變就像生物界的萬花筒,可以產生無窮無盡的新花樣,經過選擇之後,剩下來的就是越來越高級,越來越優良的生物品系。
這一說法乍聽似乎言之成理,但它卻忽略了一個重要事實,那就是突變是無意識的,它無方向、無目的。這種盲目的變化,絕不能產生智慧的結果。世間一切具備智慧的事物,只能來自智慧的創造,絕不能從無意識的事件中產生。一座房屋必有人建造;一件衣服必有人裁縫;一篇傳世的文章背後必有一個傑出的作者;一首不朽的詩篇背後必有一個偉大的詩人。即使棋逢對手,譜中只有幾個棋子的殘局,也代表著弈棋高手的精心構思,決非胡亂所致。反之,你即使把最好的打字機交給一個不識字的盲人去敲打,不管他多麼勤奮不懈,也只能打出一些毫無意義的東西,決不可能打出一篇學術論文;同理,你即使把全部必要的數位、體號、字母都交給一個不懂事的孩子卻隨意拼湊,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拼出一部高等數學。如果所有的素材盡是這類毫無意義的東西,不管你怎麼選擇也無濟於事。就以萬花筒而論,它的花樣似乎無窮無盡,而其變化也確實是無意識的。但萬花筒構造卻是有意識的。其基本結構是由三塊鏡片所組成的正三角形反光筒,任何無意識的碎形排列,在三角鏡片的映照下,都會成為多數對稱的,和諧的正六角形圖案,這便是萬花筒之所以能夠呈現美麗花式的基礎。如果把三塊鏡片拿掉,就只剩下一堆毫無意義的紙屑碎片,什麼花樣也變不出來了。而且萬花筒的花式,變來變去,總不外是些大同小異的正六角形圖案,它變不出五角、七角或八角,更變不出花卉、翎毛、山水或人物。所謂萬花筒說到底只有“一花”,因為它所包含的智慧因素僅止於此。作為對比,現代電腦所包含的智慧因素就比萬花筒複雜得多,所以它可以做極其高深的工作。但不管它的性能多麼高妙,其全部智慧都是人賦與它的,故稱為人工智慧,否則它將一無所有。無意識的海浪衝擊,偶然會把兩塊岩石重疊起來,但其中並無任何智慧涵意,和人工的堆砌工作不可相提並論。而且你也不能期待會有第三塊、第四塊繼續不斷地重疊上去,更不能指望大量石塊會自動累積成城堡樓宇。不可避免的結局將是,後續的浪濤將把偶然重疊的石塊重新打散,最後形成一片雜然無序的沙石海灘。因為根據熱力學第二定律,在一個封閉系統內,如果沒有外在因素的定向參與,一切變化均將使物體的結構狀態由“有序”變為“無序”,能量由高勢能變為低勢能(即熵值不斷增大),而決不能反其道而行,使物體由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極。一座方屋日久必將朽壞;一件衣服日久必將破舊。它們決不能自動變為更宏偉的建築和更新更美的衣服。任何高品質的錄音帶在轉錄過程中都會產生一些失真,轉錄次數越多,失真越嚴重,最後必將成為不堪一用的廢物。每次轉錄過程中由於偶然的原因所造成的失真(或稱“突變”),在統計學上稱為“噪音”,它只有破壞作用,沒有積極功能。但進行論者卻企圖讓我們相信,集合無數噪音,只要選擇得當,就會使轉錄的音帶進化為比原件更優美的產品。而且轉錄的次數越多,噪音的失真度越高,進化提高的可能性越大,因為如果沒有失真(突變),則音帶只能永遠保持原樣,沒有可能進化。請問,這是科學的語言嗎?不,這是胡言亂語。
進化論者爭辯說,進化並不違反熱力學第二定律,因為地球不是一個封閉系統,地球從太陽得到額外的能量,有可能使熵值降低,即可能使低勢能轉化為高勢能,使“無序”轉化為“有序”,使事物由低級變為高級。例如種子可成長為大樹,受精卵可成長為胎兒,進而長大成人等等。但這種辯解似是而非。因為第一,如果你把討論範圍擴大到太陽,那麼也可以擴大到銀河系仍然與熱力學第二定律不相容。第二,種子和受精卵及所有生物的成長,固然是由簡入繁,由低到高,但它們都必須有生命的參與,必須在遺傳密碼的嚴格控制之下方有可能實現,那並不是無意識的變化。正如一堆建築材料必須在藍圖的指導及工匠的參與下方可成為樓閣亭台。也就是說,必須有智慧因素的定向參與。否則,上述現象一概不能。試問如果沒有智慧的參與,僅僅太陽的光和熱能使山下的石頭自動滾上坡嗎?能使雕樑畫棟自動平地而起嗎?如果將種子的胚芽(遺傳密碼之所在)去除,太陽能使它長成樹木嗎?由此可知,那種認為無意識的、隨意的自然變化(包括突變在內)可以導致自然界進化的觀念,是違反公認的科學原則的。
從遺傳學看來,由去氧核糖核酸(DNA)所組成的遺傳信息鏈是一個極其勻整而又極其穩定的雙螺旋結構,它能不斷地分裂和複製自身而保持結構不變。這便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一事實的結構基礎。聖經上說,神所造的各種生物都是“各從其類”,瓜不能變豆,鹿也不能變馬。異類雜交常不能成孕,或使子代不育(例如騾),這也是因為它們的遺傳基因結構各不相同所致。任何對這一信息結構的干擾破壞均導致畸形變態,此即所謂“突變”。嚴格地說,“突變”實乃“畸變”,它不但不能促使物種進化,反而將導致退化和衷敗。無數天然和人為的事實都說明這一點。物種為什麼會突變?無非是因為遺傳基因在某些物理的、化學的因素影響之下發生結構改變所致。於是有人用X光、放射性元素或化學毒素去處理果蠅等實驗動物,結果突變果然出現了,但人們所得到只是一些奇形怪狀的畸變個體,並不能創造更進步、更高級的新種系。你能相信用過量放射線去照射雙新的生殖器官,能使他們生出更優秀的子女嗎?你不覺得這種念頭實在荒謬嗎?然而這正是進化論、突變論者企圖讓我們相信的。
為了彌補進化學說諸如此類的破綻,從達爾文時代至今,進化論者的論點就一直在變,直到最近,仍然繼續不斷有新的論點出現。這一現象說明,迄今為止,並沒有任何一個論點真正可信,否則就不必眾說紛紜了。試想,如果進化論具有萬有引力定律那樣明確的可信性,還需要修修補補嗎?目前的進化論與達爾文時代已經有了顯著的差別。為了弄清進化論的真相,有必要對此略加探討。其間的差別主要有三點:第一,現今的進化論者雖然尚未完全放棄突變說,但已承認突變在進化中的作用微不足道,而且承認絕大多數的突變(99.9%以上)都是有害的。既然有害,當然不能促成進化。在這一點上,現今的進化論者較其前輩有進步。
第二、達爾文認為所有物種都是由最初的單細胞生物進化而來,至於這個單細胞生命又從何而來,達爾文沒有明確交代。但他並不相信單細胞生物可以由無機物自動進化而來。他仍然認為在生物與非生物之間有一條難以逾越的鴻溝。所以他認為單細胞生命的出現,需要一個“最初的推動”。既是推動,當然就不是自動進化。而現今的進化論者,則認為進化的原則不單適應於生物,也適用於非生物,甚至整個宇宙都在進化當中。非生物物質可以自動由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級,並由非生物進化為原始的生物。但這一觀念明顯與已知的科學原則相違背,它違反熱力學第二定律,它違反著名的巴斯德原理。如果這一觀念屬實,則作為現代醫學基礎的微生物學和消毒滅菌、無菌操作等原則便全部毫無意義。因此,它很難為稍具科學常識的人所接受。於是他們辯解說,由無生物到生物的進化過程在現今的世界上雖已不可能重演,但在遠古地球的幼年時期,那時的原始世界猶如一個容有特種培養基的大燒瓶,在當時的特殊條件下,空氣和水中的氨和碳氫化合物可能自動結合為氨基酸,氨基酸又可能結合為蛋白質。然後在蛋白質的基礎上,由於某種特殊原因,終於迸發出生命的火花,形成第一個單細胞生物,完成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於是如此這般,終於進化為今天洋洋大觀的生物世界。但這種神話式的“理論”,既不曾為任何人所目睹觀察,又不可能以任何實驗作重複驗證,更無任何客觀事實為依據,這與科學究竟有何相干?由此可知,現今的進化論者實在比達爾文更加主觀武斷。
迄今為止,所有蛋白質都是某種生物以某特有的模式在酶的作用下合成的,否則,無論有多少氨基酸都無濟於事,而酶則都是生物產物。請問,在生物出現以前酶從何而來?不少科學家曾使用昂貴的器材設備,力求用人工方法合成蛋白質,但他們的努力一概以失敗告終。試問,有意識,有目的,有科學步驟的實驗尚且不能做到的事,難道無意識的偶然事件能做到嗎?那麼酶能否自動生成呢?按照酶體的結構,如果能自動合成的話,則一種酶的自動合成機率為10的-20次方,這已經是近於不可能的事,而問題還在於單獨一種酶並無多大用處,必須有多種酶同時作用方可。而酶的種類則不下兩千之多,於是其總的機率便是10的-20次方×200次方=10的-4000次方,這是一個超乎人類想像能力之外的數字,根本沒有實踐意義。我們姑且假定酶的種類不是兩千,而是僅有兩種,則其自然合成機率為10的-40次方,我們再假定酶的合成反應能以每稱鐘一百億次的超高速度進行(這是不可能的),則仍然需要3×1022次方年,即三百萬億億年方有一次成功的機會。但學者估計地球的壽命只有46億年,宇宙的壽命也只有150億年,那就是說,宇宙的壽命必須再延長兩萬億倍方有一次同時合成兩種酶的機會。這是可能的嗎?更何況蛋白質並不等於生命。生物,即使是最簡單的單細胞,其構成也極其複雜。生命絕不像恩格斯所說僅僅是“蛋白質存在的形式”那麼簡單。一個未受精的雞蛋,的確是蛋白質存在的形式,而且遠不止此,它還具備小雞所需要的全部營養物質,但卻孵不出小雞,因為它沒有完全的生命。任何細胞要生存,至少必須有一層外膜將它自己與外界分別開來。這層膜允許它自外界吸取營養,卻不許無用的物質進入;又允許它向外界排放代謝廢物,卻不許有用物質散失。這種半透膜就不是蛋白質,而且至今仍是人類所不能製造的。任何生物要繼續存在就必須繁殖,就必須有遺傳物質,而遺傳物質也不是蛋白質。所以僅僅有蛋白質決不能構成生命。
第三、現今的進化論者得益於遺傳學的新成就,力圖將進化學說建立在基因的基礎上。不同於以前的突變說,他們現在強調漸變的作用。即由於跗因數的多樣性,生物在毓過程中,子代個體與親代均有微小的差別,此即所謂“微進化”。這些微小的差別經過千年萬代的積累可成為巨大的變化,形成“顯進化”。如果同一物種的兩個種群為高山大海等所隔離,不再有基因的交流,則在微進化及其它因素的作用下,各種群的總體基因庫即可能出現極大差別。這種現象稱為“基因漂移”,是導致種群進化、並造成新物種的基本動因。這種說法顯然比突變說圓滑得多,但也並不令人信服。因為各種生物兩代之間的差別,只是個體或種群的“特化”,並不是“進化”。這些變化雖然多種多樣,卻仍然在各個物種特徵的框架之內,並不能超越種際的界限。例如,狗在長期人工培育下,其體型已有很大差別,小者似貓,大者似豹。但它們決不能小如鼠,大如象。而且這些變化都是可逆的。如果任憑各種狗自然混交繁育,很快就會變為野狗的體型,歸回狗的本態。各物種的基因為數眾多,通過兩性繁殖,可以形成近於無限的組合方式,唯其如此,才能使所有個體除了有種族的共性之外,尚各有其個性,不會有兩個個體完全相同(同卵孿生例外)。各種群若長期分隔,也會表現出種群的不同特徵。這是生物繁衍的正常現象,與進化無關。種群的特化現象就是聖經上所說“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聖經上說各種生物“各從其類”,並非“各從其形”,並非同一物種的所有個體一概形貌雷同,行篇一律。那不是神的作為。神所造的是一個充滿榮光和智慧,並豐富多彩的世界。然而儘管人類分化為不同的族群,各有膚色、毛髮、體形上的特徵,但那並不是進化。人還是人,並沒有進化為“超人”或“非人”的新種,任何不同種族的人均可互相婚配,正常生育,且能生出更為健壯優秀的後代。說明他們仍然屬於同一個“人”種。現代進化論者說,如果兩個種群互相隔離過久,它們的基因庫就可能相差太多,以致不可能再互相交配,而成為兩個不同的新種。但這也是想當然而已。試圖製造新種的人工試驗從來沒有成功過,在自然界也難以找到可信的例證。所謂“基因漂移”,既是在正常的繁衍過程中逐步實現的,並不包括突變的因素,可知基因成份仍是該物種所固有的,並無新的成份,當然就不會構成新種,也就無所謂進化。
一個很有說服力的實例是金魚。金魚並不是一個獨立的自然魚種,而是中國人經過千餘年的努力製造出來的魚類變體。金魚的前身是鯽魚。早在唐代,人們就發現某些鯽魚色呈金紅,稱為“金鯽魚”。這從現代遺傳學的觀點看來,不過是鯽魚一種特化變體,如果任其在廣大鯽魚群體中生活繁育,很快就會消失,其後代仍將變回為正常的鯽魚。但從人類的觀點看來,它們卻比正常青灰色的鯽魚美觀,於是人們便養來觀賞。在人工飼養的條件下,這些變體魚和正常的鯽魚群體完全隔離,其變態就被人為保存下來。以後繼續有新的特化變態出現,變態越嚴重,便越為人們所喜愛而予以保存。經過千餘年的變態積累,遂有今天千姿百態的金魚“品種”。但實際上並不如此。這些變態積累雖為人們所喜愛,但對金魚而言,卻是被迫如此,極不利於其生存。它們只能在人為的特殊條件下勉強生活。如果放歸自然,金魚通常會全部死去。如果環境的改變比較緩和,允許部分金魚繼續存活,則在其繁殖過程中,子代小魚將繼續表現不同的性狀,其中越是接近其遠祖鯽魚的小魚,其生活能力越強,因而在自然環境中存活的機率越大,其餘的則逐漸被淘汰,經過若干代的自然反向淘汰以後,最後存活的子魚便全部“各從其類”,仍舊變加為鯽魚去了。如果其間有普通的鯽魚參與混交,也表明它們仍舊同屬一個魚種,並無新種出現。這一事實說明,即使經過千餘年的隔離選擇和變態積累,既沒有變出一個新的魚種,也未使鯽魚有任何進化,鯽魚還是鯽魚。又如印第安人進入美洲,顯然是史前時期的事。他們和其它人群隔絕遠經金魚的歷史更為長久,不知已經多少千年了。但印第安人仍可與其它種族的人婚配生育,並沒有成為新種,人還是人。足見進化學說之虛妄。
達爾文主義的中心思想是“物競天擇,優勝劣敗,弱肉強食,適者生存”。但這並不是科學,而是十九世紀英國人的政治哲學。當時大英帝國經過產業革命之後,正處於膨脹階段,“日不落帝國”的臣民慣以“優勝者”的資態睥睨全球。在達爾文出版其“物種原始”之前,英國早就有人公然發表“生存競爭,勝者統治”一類的言論,和達爾文的理論顯然同出一轍。達爾文也不諱言,他的進化觀點深受馬爾薩斯“人口論”的影響。達爾文不過將當時英國社會的這類偏見推廣至整個生物界,並給了它一個貌似科學家的表像而已。假如這些人活在今天日薄西山的英國,恐怕就不會還有興致去高唱“優勝劣敗”之類的曲調了。達爾文學說助長了霸權主義的氣焰。使之席捲全球。但從科學上看卻是毫無根據的。從始至終,都有一些學者不苟同達爾文的意見,並從科學上力陳其非。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為什麼這麼一個有明顯錯誤的假說能夠風靡宇內?解釋只有一個,那就是這個假說,恰好迎合了當時一批人的政治需要,從大資產階級,帝國主義者、霸權主義者、種族主義者到馬克斯主義者,都從達爾文的假說中為自己的主張和行為找到了“科學的”依據。這有各派代表人物的言論為證。例如,馬克斯在達爾文發表其專著兩年以後(1861年)寫道:“達爾文的著作非常重要,它從自然科學的角度技持了人類歷史上的階級鬥爭,完全符合我的觀點”。恩格斯也對進化論推崇備至,稱許它為十九世紀三大科學發現之一,並說優越的無產階級終將贏得這場生存鬥爭。於是“從猿到人”就成為馬克斯主義社會發展史上不可少的章節。後來德國種族主義者的代表希特勒則說,“優秀的日爾曼人的天賦使命,就是去徹底消滅那些像蝗蟲一般繁殖的劣等亞洲民族”。形形色色的社會力量都從各自的角度出發,對達爾文學說推動不遺餘力。這便是達爾文學說之所以能勢如狂潮,氾濫全球的主要原因。然而時至百餘年後的今天,所有上述這些社會勢力一一走向沒落消失。隨著科學的發展終於有更多的人認清了達爾文學說的謬誤。1945年諾貝爾生物獎得主柴恩(Ernest Chain)說,“適者生存是毫無根據而且違反事實的假說,長久以來,眾多科學家不假批判,囫圇吞下達爾文學說,真是令人驚訝。”最近,瑞士聯邦理工大學華裔地質學家許靖華教授在他的新著《大滅絕》中,更從最新學術發展的角度充分闡釋了上述觀點。許氏從恐龍類動物的滅絕這一重大事件入手,綜合了近十餘年來各國學者的最新研究成就,和他本人的科研成果,對恐龍滅絕的原因和後果,提出了相當明確的解釋。恐龍是中生代侏羅紀和白堊紀兩個地質年代中佔據絕對優勢的生物,小者如貓狗,大者幾比鯨鯊。陸地、沼澤、湖泊和海洋乃到天空都是它們活動的領域。它們在地球上興盛發達逾一億年之久,但在中生代之末和新生代之初的新時期中卻突然滅絕,消失無蹤了。恐龍為什麼會滅絕?按照進化論的說法,是因為它們在生存競爭中,被新生的、適應能力比它們更強的哺乳動物所占敗,作為劣者一方被消滅了。這是”優勝劣敗,適者生存“的最好例證。但這論點卻在幾方面遭到質疑。(一)如果恐龍是被哺乳動物戰敗而消失的,那就應是一個此消彼長的緩慢連續過程。但地質紀錄卻顯示,恐龍是在極短的時期內突然消失的,並無連續演變過程。進化論者說,那是因為地質記錄不完整,有缺失,所以看不到全部過程。然而事實證明這一時期的地層結構是完整的,並無擾動缺失。(二)如果恐龍是被哺乳動物消滅的,那就應當是先有哺乳動物的大發展,然後有恐龍的大滅絕。然而地質記錄卻適得其反,乃是恐龍先自滅絕,而後到新生代第三世之後,才有哺乳動物的大發展。與恐龍同時的哺乳動物既少又小,根本不可能和那些龐然大物爭短長,更不可能將當時所有物種的四分之三和恐龍一起予以消滅。(三)如果恐龍是因對環境適應不良而滅絕,那麼在其存在末期就應呈現適應不良的缺陷及衰敗現象。然而恐龍族直到其生存的最後階段都適應良好,毫無衰敗徵象。由此看來,“生存競爭、適者生存”的解釋是沒有根據的。
為了解決恐龍滅絕之謎,學者們採用了地質物理、地質化學、古生物學及古地磁學等各種方法,更使用中子衝擊技術啟動有關的元素,再用高靈敏度質譜儀測定各地層內鉑族元素,特別是銥元素的含量。鉑族元素比重較大,且有親鐵特性,故在地球形成早期尚呈熔融狀態時,就已大部分沉降於地球深部的鐵鎳核心處,因而在地殼表層含量甚少,銥含量只有0.3PPMPPM意為百萬分之一),是為銥元素的地表“背景豐度”。但在慧星及隕石等天體內,則仍保持宇宙物質的一般豐度,故較地表背景豐度高得多。如果某一地層內銥含量普遍地、顯著地高於背景豐度,則可斷定在該地層形成時,曾有地外天體光臨。在中生代和新生代的地層介面上,銥的含量相當於背景豐度的30-200倍。由此可確定,當時曾有巨大無比的天體與地球相撞擊(大致推斷是一顆哈雷級的大慧星)。撞擊的即時後果與後續災變,導致恐龍族及當時所有其它物種之75%同遭滅絕。這一推斷可使與恐龍滅絕有關的種種現象得到圓滿的解釋。
恐龍滅絕並非地球生命史上的特例,只是較近的一次而已。如以同樣的方法去檢查其它各個不同地層的介面,都可發現類似的災變及某些物種的滅絕。可見在整個地質年代中,天外飛來的橫禍是屢見不鮮的事,參看月球表面密密麻麻的隕石坑,亦可旁證此說不謬。例如在古生代與中生代地層的介面上,也有一次大災變,甚至比恐龍時期更為慘烈,況然使當時所有物種之95%一掃而光。而在古生代最早的寒武紀與比它更早的前寒武紀的地層間,也有一次類似的大災變,使當時繁盛的海洋軟體動物滅絕殆盡。依此線索檢視各個地質年代物種的興衰歷史,可以發現一個通則,那就是在每次原有物種滅絕之後,隨之便有一些新的物種起而代之,快速發展去佔有原來的空間,以後保持數百萬年穩定不變,直到在另一次災變中突然滅絕,依此迴圈不已。
既然物種的滅絕是由於天災橫禍,當然就與生存競爭無關,也無所謂優勝劣敗。強弱優劣同遭大難,倖存者未必為優,絕滅者必為劣,存亡絕續,全視乎當時的機緣,如天體的大小,落地的地點與季節,撞擊的角度與速度等等。而且在地球生命史上,生物互助共存是通則,互鬥而亡乃是特例。人類無情地自相殘殺,是人類特有的罪行,不是自然法則。生物賴以存在的正常狀態是互相依存,保持生態平衡。食肉動物以食草動物為食,是典型的弱肉強食,前者貌似優勝,但它們卻不能將食草動物趕盡殺絕,否則它們自己也將滅亡。人類的智慧對任何其它生物均占絕對優勢,人類現有的手段,足以將所有其它生物毀滅多次而綽有餘裕,但人類卻不能任意妄為,因為人在毀滅其它生物的同時也將毀滅自己。沒有任何生物可以單獨存在,人也不能例外。在達爾文思潮的慫恿下,人類已經對大自然造了夠多的罪孽,為今之計,不是利用自己的優勢去消滅那些劣勢弱勢的生物,而是盡其所能去保護那些已被殘害的物種,不使生態平衡遭到更大的破壞,這便是當前越來越受到人們重視的環境保護意識。這樣,人們愈深究生命史的資料,就愈清楚地理解“生存競爭,適者生存”並非自然規律。愈研究史料,就愈發現達爾文所標榜的自然選擇學說並非科學。達爾文的《物種原始》一書中並沒有充分的科學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論點。該書的副題“生存競爭中優勢種族 的保存”就是一種偽言。最新的科學研究成果,使自然選擇說的荒謬性暴露無遺。現在該是人們猛醒的時候了。達爾文主義是人類思想史上最大的迷思。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明顯與事實不符的謬說像達爾文學說這樣被人們當作理所當然的法則加以接受。所幸一百多年過去,撥雲見日的時刻終於到來。現在幾乎已經沒有什麼古生物學家還質疑生物的大滅絕現象,也沒有人當真以為生物滅絕的原因是生物間的競爭。有些頑固不化的達爾文主義者還在負隅頑抗,但已經於事無補了。
許靖華教授並不是基督徒,他的基本觀點傾向於道家。但他以近年來的最新科研成果指證達爾文的謬誤,說明他的假說不是科學,而是一種社會偏見。這與基督教學者多年來對達爾文學說的批判不謀而合。這件事值得深思。
既然達爾文的觀點是錯誤的,它並不能對客觀世界提供合理解釋,那麼當我們面對一個如此絢麗多彩、充滿無窮智慧的世界時,難道能不想到必然有一個超然的智慧作為宇宙間一切智慧現象源頭嗎?

十七、人       

儘管目前醫學對人體的理解仍極有限,但僅就現有的知識而言,已足夠使我們對人體結構和功能的精妙讚歎不已了。人體的每一系統、每一器官都是造物主的傑作,即使那些貌似微末之物也無不具有深刻的用意。例如人體的毛髮有多種,而各有不同的形態和功能,混亂不得。頭髮是為了保護頭部,兼具美觀的功能,所以它可以長得很長。聖經上說,長頭髮是女人的榮耀,所以女人極少有禿髮。眉毛是為了分流汗水和雨水,不使流入眼內,故位於眼睛上方而分向兩側。睫毛是為了防止塵沙異物進入眼內,故生於上下眼瞼的邊緣,而且以特殊的弧形彎向前方,這樣就不致妨礙視線,閉眼時可以上下交連而不致刺向眼球。眉毛和睫毛如果長得過長就會妨礙視覺,所以它們永遠不會長得像頭髮和鬍鬚那樣長。鼻毛是為了過濾呼吸的空氣,所以生於鼻孔的內面而斜生向外。如果向內,異物就易進難出了。腋毛是為了克服局部摩擦及説明汗液蒸發,如果沒有腋毛,人就得整天高舉雙臂,否則局部皮膚必將因摩擦和潮濕而發炎。腋毛根據其功能要求,既不能長得像頭髮那樣長,也不能像眉毛那麼短,且細軟而捲曲。如果長得粗硬而剛直,豈不要把皮肉紮傷?人的腸道上皮也生有纖毛,這些纖毛則一概向下生長,而且能互相協同顫動,其顫動波也是自上而下,以便推動腸道內容物下移。氣管和支氣管的上皮也生有纖毛,但其生長和顫動的方向卻和腸道相反,一概向上倒長逆行。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將痰液向上推送到喉部吐出。如果按照通例向下,則氣管和支氣管將被痰液堵塞,人就活不成了。
我們再以人體的兩個簡單的反射活動為例。當鼻腔或氣管有異物侵入時,會分別引起噴嚏和咳嗽兩種保護性反射,其目的均為排除異物。但因兩者情況有所不同,其反射方式也大有分別。鼻腔異物不是一種緊急情況,所以噴嚏反射可以從容準備。首先以慢相吸氣開始,張口,軟額上提以阻斷鼻腔,經口吸入足量空氣,然後胸腹腔急劇收縮,迫使肺內空氣快速噴出,當噴氣達到高潮時,舌體突然上舉將口腔堵塞,迫使氣流由鼻腔疾射而出,從而將異物自鼻腔排除。然而如有異物進入氣管,則是一種極為緊急的情況,如不及時排除,即有性命之憂,時機間不容髮,更絕不允許吸氣,否則將使異物更加深入而造成窒息。所以咳嗽反射沒有吸氣動作,而是聲門立即緊閉,同時胸腹腔爆發性收縮,使肺部現有的餘氣壓力劇增,當氣壓達到最強之際,聲門突然開放,肺內氣體爆射而出,將異物由氣管經聲門部出到咽部,此時軟額上提,將鼻腔隔斷,使異物經口吐出。如果此時舌體與軟額的動作與噴嚏時一樣的話,則由所管排出之異物將由鼻孔進入鼻腔,成為鼻腔異物,引起另一場麻煩。在以上兩種反射活動中,身體各個部位必須嚴格協調配合。任何環節的失調,均將導致整個反射活動失敗,其後果可能極為嚴重。所以這些活動決不是隨意的,而是嚴格按照功能要求和既定的程式進行的。這種程式並非由學習或練習而成,而是與生俱來,即在每個人出生時,這一程式已存在於腦神經結構(神經核)中。否則,嬰兒將不能存活。根據目前高度發展的電腦技術,人們可能以人工方法類比這些活動。但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具備三項條件:(一)模擬人體口鼻、咽喉、胸腹腔等吸氣、排氣及傳感的裝置;(二)類比神經系統的中央控制設備(電腦及輸入輸出網路)。以上兩項即所謂“硬體”。但僅有硬體還不夠,還必須要有“軟體”,即(三)一個嚴格按照要求編制的程式(Program)以控制各個環節的活動方式和順序,使之協調無間,三者缺一不可,否則整個反射活動將不可能實現。這種程式軟體本身並不是物質結構,而是一種智慧的運用,是純粹的精神產物。如果沒有智慧的運用,就不可能有程式產生,這樣,我們要問,電腦的程式是由人編制並事先儲存於電腦之中的,那麽人腦的程式是由誰編制並事先儲存於人腦之中的呢?噴嚏和咳嗽不過是最簡單的例子,其實人體生理、生化、病理的自動控制活動不計其數,且大多數比咳嗽等外在反射活動精細複雜得多,有些至今人類尚不能窺其堂奧。請問這些精微深奧的控制程式又是從何而來呢?
我們再看看人的感覺器官。人為什麼要有兩隻耳朵?原來一隻耳朵不能辯別聲音的方向,兩隻耳朵分處於頭部兩側,聲音到達兩耳的時間就有了先後,人腦根據這一微小的時差,即可判斷聲音來自何方。聽覺器官最外面是耳廓,它可以使聲音集中進入外耳道。耳廓內有一層薄薄的軟骨,以保持其應有的形態,而且有良好的彈性,遇到碰撞也不會損壞。如果沒有軟骨,耳廓就只有兩層軟軟的皮垂掛在頭部兩側,毫無用處。如果是這麼薄的硬骨,則一碰就要折裂,側臥睡沉也會把耳廓壓碎,那麼人人的耳廓都要殘缺不全了。外耳道外段有茸毛,可防塵沙;內段則分泌盯聹以防蟲蚋。如有異物進入外耳道,所引起的反射動作就不是噴嚏或咳嗽,而是搖頭,以便將異物甩出。因為外耳道是個盲管,不可能用氣體排除異物。為什麼鼻腔異物不引起搖頭反射以排隊除異物呢?那是因為人類的鼻腔幾乎位於頭部中央,搖頭不以產生足夠 的離心力,而且人類的鼻孔向下,不適合用搖頭排除異物。聲音產生于物體的機械振動,通常靠空氣的波動傳播,是為聲波。人耳實際上就是一具精密的機械振動監測器。在內耳內有一系列大小不等的鍵板,各與一定的音訊諧振而產生相應的神經脈衝,大腦即根據這些脈衝的特徵辯識聲音的強度,音調和音色。值得注意的是人體的感覺器官很多,卻只有內耳處於最厚重堅實的骨質,即顳骨的岩部之內。其原因是在各種感覺器官中,只有耳的功能是監測機械振動,這樣就必須有一個相對固定的座標,否則就無法檢測。如果內耳是處於軟組織之中,則聲波到達時,內耳將隨之波動,一如水上浮萍,那就什麼聲音也聽不到了。然而內耳既位於堅實的骨質之中,也就不能感受空氣的波動,所以必須先把空氣的疏密聲波還原為機械振動,然後傳送到內耳。而在外耳道的底部與中耳之間果然就有這樣一個還原裝置,即鼓膜。鼓膜的面積相當大,可以接受足夠的空氣聲壓,其質地又菲薄如紙,可隨外來聲波振動自如,而且它又相當堅韌,推動傳送裝置。中耳槌骨的長柄附著於其內側,槌骨柄的拉力使鼓膜輕度內陷,以維持相當的張力,這使鼓膜能準確地將外來聲波還原為機械振動,而且不論外界溫度如何變化,其振動特性不受影響。聲波還原為機械振動之後,還必須通過剛性物體將之傳導到內耳。人體各種組織中最具剛性者莫如骨骼,但一般骨骼都太笨重,且有厚重的軟組織包裹,完全不適於作音訊振動,然而在鼓膜與內耳之間的鼓室內,卻有三塊獨特的超微型骨骼,形體極輕巧,大小僅以毫米計,且幾乎完全暴露於鼓室空氣之中,互相以韌帶連接為一弧形的傳導鏈,具有優良的音訊振動特性,可將鼓膜的振動準確地傳送到內耳。這一傳送裝置既可將較弱的振動適當放大,又可緩衝過強的聲波。所有這一切,都是完全符合聲學物理要求的高超設計。
聽覺器官的巧妙尚不止於此。例如為了使鼓膜能隨外來聲波自由振動,鼓膜的內外兩則必須都是空氣,因此中耳有一個充滿空氣的鼓室。如果鼓室也像其它體腔一樣為液體所充滿,則因液體不能壓縮,鼓膜將根本不能振動。而且鼓室不但需要充滿空氣,還必須有適當的管道與外界相通,以使鼓室的靜態氣壓與外界大氣壓平衡,否則,鼓室的空氣將逐漸被吸收而導致鼓膜嚴重內陷或破裂而喪失功能。當外界氣壓變化時(如登山、潛水、飛機升降或天氣劇變等),也將引起不適和聽覺障礙。但中耳卻又不能像外耳道或鼻腔那樣直接向外界開放,因為這樣將使外界的聲波同時經由外耳道和中耳管道到達鼓膜的內外兩側,使聲壓互相對消而不起作用,以致鼓膜根本不能振動,因而也就不能產生聽覺。這樣,中耳與外界通連的方式就成為大費周章的難題。但人體卻以一個巧妙無比的設計解決了這個難題,那就是使中耳通過一個半開放的管道開口於咽部後上方的兩側(即所謂“耳咽管”)。平時耳咽管是閉鎖的,只有在作吞咽動作時才暫時開放,使中耳的氣壓得到間歇性平衡調整,吞咽完畢,仍舊閉鎖。除進食以外,人體每隔一定時間都要不自覺地做一次吞咽動作,即使睡眠時亦不例外,這樣中耳的氣壓就可時時得到調整,不致影響聽覺。而且在吞咽時,吞體和軟顎必然上舉,將口腔與鼻腔阻塞,使咽部暫與外界隔絕,這樣在耳咽開放的瞬間,咽部的空氣雖可進入中耳,但外界的聲波卻被隔斷,不致由此進入中耳,故聽覺可始終不受干擾,隨時接受外界音響和語言的信息。除了咽部以外,再也沒有任何其它部位能夠如此恰當地滿足聽覺器官的特殊要求。咽部本是消化道和呼吸道的結構,並不屬於感覺系統,但它卻能與聽覺器官如此巧妙地配合,實令人不得不承認人體的構造實系出於一個極其高明的總體設計。
內耳前庭部分是控制體位元平衡的器官。該處有三個互相垂直的半規管。當人體失衡時,半規管便產生平衡脈衝,通過延腦的平衡中樞激發相應的反射動作,以使人體恢復平衡,並避免可能的傷害。這也是先天的本能反射之一。為什麼半規管不是兩個或四個,而恰巧是三個,而且又互相垂直呢?其理由至為明顯:因為人是生活在三度空間之內,可以有前後,左右和上下三種互相垂直的運動方向,故必須有三個互相垂直的半規管才能全面監控。少於三個不夠用,多於三個不需要。可見所有這些精確而巧妙的結構和功能,一概體現著高超的智慧,決不可能是偶然的產物。
視覺是人體最重要的感覺,它所提供的信息量,超過所有的其它感覺的總和。視覺是圖像和空間的感覺,視覺器官必須具有最精密、最準確、並與其它感覺器官迥然不同的結構。因此,不論從胚胎發生學還是從神經解剖學的觀點看來,眼睛的主體結構實在不是一個普通的感覺器官,而是大腦皮層的一部分。所謂視神經也與其它腦脊神經全然不同,在本質上它是大腦的內部結構,以供傳送最複雜最精細的視覺信息。從功能上看,眼球很像一部精密的照相機。由感光細胞組成的視網膜相當於底片;晶體、虹膜和角膜就分別相當於鏡頭、光圈和濾光鏡。但它的精確性和自動調節功能則為任何高級的照相機所不及。例如,目前照相機的鏡頭都用特種玻璃或硬塑膠製成,其焦距都是固定不變的。在拍攝影距離不同的景物時,必須時時調整鏡頭的前後位置,否則,就不能在底片成像。但這一方法十分笨拙。試想,如果人的眼睛也以同樣方式調節,那麼當我們注視距離不同的景物時,眼球就要忽而凸出,忽而凹進,不僅形貌不雅,而且也將嚴重傷害眼部的健康和功能。然而人眼的晶體則是透明的彈性膠狀體,可根據景物的距離,隨時自動調節集中,以保證所有目標均能在視網膜上準確成像而不必改變晶體的位置。這種自動調節功能,是任何照相機都無法做到的。如以現代電視技術的角度觀察,則眼睛更像電視攝影像機,但它又比任何攝影像機更精確萬倍。因為電視圖像是由密集的圖元(明暗不等的光點)所組成,目前最好的電視畫面也只有幾十萬個圖元,但人眼的圖元卻有二百億。惟其如此,人的眼睛才能明察秋毫之末。然而每雙眼睛的視覺圖像本身仍只是一幅平面圖像,並不能給人以立體感。如何將這一平面圖像轉化為立體圖像並產生空間感,乃是形成完整視覺的關鍵所在。但怎樣才能完成這一圖像轉化,卻絕非輕而易舉之事。在很長時間內,人們對此百思不得其解,後來才逐漸認識到人體在此所展現的智慧和技巧實在精妙絕倫,那就是將兩隻眼球所攝影得的平面圖像同時輸入一個神經中樞,加以對比分析,利用因兩眼位置不同而產生的微小視角差來判定物象的距離,以產生空間感,並組成立體的圖像。這就是為什麼人必須要有兩隻眼睛才能有完整視覺的原因所在。正是根據這一理解,人們才製成了立體電影。這僅是視覺形成的外部過程,對視覺中樞內部的動作過程,至今人們仍不甚了了。我們不能不承認,人體結構和功能的奧妙,實在遠在人類的智慧之上。
利用兩眼遙視角差以判定距離,實際上是一種精密的、自動的三角測量術。要做好精確的測量,必須要有兩個前提:(一)兩眼必須同時瞄準一個目標,否則將出現複視,即將一個物體看作兩個。為此,眼球的外面配備有最完善的神經肌肉系統,使眼球成為人體運動最為靈活準確的器官;眼球內部睫狀肌則可隨時調整晶體的折光率,針對目標聚焦,形成最清晰的圖像。(二)兩眼球的視網膜必須互相嚴格對應,否則,兩眼球的圖像將無法對比,而且兩眼的對應圖像又必須同時傳輸至同一個視覺中樞,方能進行對比分析。大腦的視覺中樞有左右兩個,分司視野兩側。視野左側的景物經瞳孔映入兩眼球右側的視網膜,兩眼的這一對應影像經視神經同時傳入大腦右側的視覺中樞。視野右側的景物則映入兩眼左側的視網膜,其對應影像亦經視神經同時傳入大腦左側的視覺中樞。兩視覺中樞對來自兩眼的對應影像同時進行對比,從而產生全視野的立體影像效果。人體兩側器官通常都是對稱對應,即內側與內側對應,外側與外側對應,例如兩手兩腳的互相對應。唯獨視網膜卻是同位對應。因為光線直射,非如此,視覺中樞就得不到互相對應的影像,也就不能產生協同視覺。而且兩眼視網膜的結構對應,必須極其精確,毫釐不差,否則將使兩眼的對應影像不能互相符合。以致模糊不清。另外,為了使兩眼的對應影像能夠傳導至一個視覺中樞,兩眼球鼻側的視網膜影像必須越過中線,互相交叉傳送,方能到達對側的視覺中樞,這樣,視神經就必須有相應的特殊結構以實現影像的交叉傳送,這就是視神經所獨有的“視神經交叉”。這是所有其它腦脊神經都沒有的,因為所有其它神經都不處理圖像和空間的信息。如果我們用電腦和攝像器來類比人體的視覺過程,則電腦的輸入網路也非有這樣一個類似的交叉不可,絕對不可能有任何其它不同的設計。綜上所述,可見人體的所有器官的結構和功能,都無一例外地顯示出極其高超的智慧模式,都各有其必須如此的充分理由。
有人以為人體也有一些似乎無用的器官,如胸腺、闌尾、扁桃體和尾骨等,說明人體的結構未必盡皆合理。人們曾經認為這些器官沒有多大用處,反而容易引發疾病,如闌尾炎、扁桃體炎等。如把這些器官切除,對人體也無多大影響。過去有人甚至把脾臟等等也歸入此類。在歷史上,所謂“無用器官”的名單曾一度長達百餘種之多,實在驚人。但這個名單之所以如此之長,並不是因為這些器官無用,而是因為人們無知。隨著人們對人體認識的加深,絕大多數器官已從這個名單中一一剔除,於今已所剩無幾了。有些人認為這些器官是人類進化的遺跡,即所謂“廢退器官”,並以此作為進化論的證據之一。但顯然這是誤解。現今人們終於明白並無所謂“廢退器官”,只是人們對這些器官的認識不足而已。例如胸腺,過去我們不知道它有何用處,現在則明白它是人體免疫系統中重要的環節。至於闌尾和扁桃體,則是人體對內外感染源的預警器,它們對感染較敏感,可以提前啟動人體的防禦機制,以防止更嚴重的感染,所以它們在保持人體健康方面功不可沒。又如尾骨如果發生骨折,也將造成很大的機能障礙,說明尾骨也有它的功能,並非可有可無。至於引發疾病,則人體任何器官都可患病,連心和腦也不例外,你不能因此便說心和腦有害無益。有些器官對人體的影響誠然不像心和腦那樣直接而重大,去除之後不致立即危及生命,但這並不表示它們沒有功能。正如人若失去手和腳,也並不直接危及生命,但無疑卻是人體的殘缺。
在瞭解人體結構和功能的高超智慧性質以後,人們自然會問,人體所體現的這些高超智慧是從哪裡來的?是誰設計並製造了這些如此複雜、精密、又如此巧妙特殊的器官呢?這個問題是無可回避的,任何實事求是的人,都會承認如此精妙無比的器官結構是不會憑空出現的,因為它們不可能是偶然巧合的產物。假如有人送你一部高級自動照相機,卻告訴你說它並沒有設計者和製造者,而是自然而然的產物,你會覺得他的話很“科學”而予以接受嗎?然而人體器官則比任何人造物品更巧妙、更精確、更靈活適用。這就讓人不能否認在人體背後有一位具有超絕智慧和能力的創造者。在1954年春天的一個星期日清早,我到教會的會所時,看見一個年輕人獨自坐在那裡,面貌陌生。經過談話,才知道他是北京協和醫學院的學生。他說,“自從我學了人體解剖和生理以後,我感到人體實在太奇妙,如果說沒有神,那就根本解釋不通”。他到教會來,就是要尋求一個正確的答案。這位元年輕人的感覺並非個別的事例。記得我們在校學習解剖和生理時,曾有些同學圍著一位生理科的老師不斷提問,以求究竟。最後這位老師窮於應付,終於說,“同學們不要再追問下去了,再追問下去,你們就會走向宗教。”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這一提示有極大的警戒作用,這些同學立即默然。這件事給我的印象極深,至今不能忘記。當時我的想法是,由神所創造的萬物中認識神奇妙的作為,是理所當然的事,那位老師的話可謂切中要害。這位老師當然不是基督徒,但他卻也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那就是如果對人體的奧妙(宇宙奧妙的一部分)不斷認真探究下去,最終就不能不得到有神的結論(走向宗教),否則,就根本解釋不通。正如聖經所說:“自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所造之物就可能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0節)這位老師所表現的是真正的科學精神嗎?不是。科學精神應是實事求是,勇於面對真理,不回避任何矛盾。這位老師明知現前進一步就要走向神,但他卻不敢在尋求真理的道路上前進到底,反而在關鍵時刻勸阻同學們就此止步。這件事說明了很多人之所以拒絕承認神的存在,並非真正出於科學的原因,而是出於種種其它考慮,諸如社會的壓力,個人的利害權衡,以及對前途的影響之類,就如我們那位老師當時的表現。然而神的存在決不會因此而有所改變,而且人也不能永遠生活于這種現實的考量之中。總有一天,每個人都不得不面對最後的抉擇,不得不面對那位創造宇宙萬物、也創造人的最高主宰。聖經上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如果現在人們不接受這位永生的神,到那時將真是無可推諉了。
當我們談到宇宙萬物的起源時,有些年青朋友常問,“你們說人是神造的,那麼神又是誰造的呢?這種類推式的問題乍聽似乎有理,其實是不能成立的。因為神是造物者不是受造之物,你不能把造物者和受造之物等同起來。桌子是木匠造的,但你不能因此便說木匠和桌子應該有同樣的來歷。人對神的認識只能根據神對人的啟示。否則,人就不可能明白神本性中的奧秘。神說,他是自有、永有、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出埃及記314節;啟示錄18節),對神而言,只有永世,沒有時間,沒有始終。
即使在科學領域中,也是不容人們做太多類推式的追問的。有一學者對一些學生談論對神的信仰。有一學生傲然問道:“宇宙從何而來?”學者答:“宇宙是神創造的。”學生又問:“神是誰造的?”學者答:“神是自有永有的,不是受造之物。”學生便說:“這未免太不科學了。”學者反問:“地球由何而來?”學生答:“由星雲而來。”學者又問:“星雲從何而來?”學生感到遲疑,勉強答道:“星雲乃自然而來。”學者進一步追問:“自然從何而來?”這學生無以為繼,便憤然回答:“自然就是自然,就是自然而有的。”學者笑道:“這不也太不科學了嗎?”可見所謂“科學的”答案亦未見高明。又如,科學告訴人們說,物質是由分子構成的,那麼分子是由什麼構成的呢?分子是由原子構成的。原子是由什麼構成的呢?原子是由電子、質子、中子等構成的。然而所有這些粒子又是由什麼構成的呢?對此,目前尚難作出確切的回答。原子物理學家們就正在為探索所謂“基本粒子”而努力。粒子而名為“基本”,就意味著科學家們並不預期物質可以無限地分割下去,想念總有一天,人們可以找到那個終極成份,即“基本粒子”。當然科學家們也就不準備回答“基本粒子”是由什麼構成的一類問題。這就是極限,一切到此為止。唯物論者宣稱宇宙是無限的,物質是永恆的,而且是無限可分的,如此等等,其實都只不過是哲學家們的武斷推論,在科學上毫無根據。而且在唯物論者的邏輯中也存在著一個終極,那就是物質,他們說物質乃是自有永有的,他們不能回答物質是哪裡來的。再從數學上看,所有數目均起源於一,因為有一才有二,有二才有三,依此類推,以至無窮。你不能問一來自什麼,因為一就是一,並不來自其它數目。也就是說,一是萬數之“元”。神創造萬物,神乃是萬有之元,如果還要問萬有之元是從哪裡來的,顯然那是毫無意義的。

十八、良       

現在我們再看看另一個奇妙的事實,這就是人的良心。在中文裡,“良”字有兩重涵義;(一)它涉及是非善惡,良是指“是”和“善”的一面;(二)它是與生俱來的,與人的出身、地位、教育等後天因素無關(對照所謂“良知”,即“生而知之”)。良心有如人心靈深處的檢察官和法官。當人的行為和意念符合“是”和“善”的要求時,良心的嘉許,使人恬然自安,即所謂“問心無愧”。但當人的行為意念違背“是”和“善”的準則時,就會遇到良心的譴責,使人感到“於心有虧”。人心不同,有如其面,但良心的功能卻是一致的。這一事實實在令人驚奇。有人把良心稱為人內心的“是非律”。它是一切道德觀念的最終依據。
有人以為未必人人都有良心,否則,為什麼有些人會如此無法無天,無惡不作?但實際上除了那些有心智障礙的人以外,任何人都有是非之心,即使那些罪大惡極的人也不例外。這可以從兩方面得到驗證:(一)儘管那些人自己壞事做盡,但當別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時,他們會立即表示反對,認為別人不該這樣對待他們。這個“不該”就是“是非”,儘管他們的是非觀念是歪曲了的。偶爾也會有人認為自己是罪有應得,甘願承受。這種情況通常就叫做“良心發現”;(二)一切惡人,即使希特勒和日本侵略軍閥之流,在他們把壞事做絕之後,總要再加上一條,那就是說謊。他們總想用諾言來欺騙人們的是非判斷,讓人們相信他們的行徑是“對”的。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無非是因為他們相信人們都有是非之心,並不等於他們的行為符合是非之心的要求。
這一事實說明了良心作用的一個特點,那就是良心雖然對人的行為意念作出是非判斷,但它對人的行為卻沒有強制作用。這是人內心的“是非律”不同於物理或生物定律之處。物理學的引力定律決定了人如果從高樓的視窗跳出去,就一定會向下跌落;生物學的代謝定律決定了人如果不呼吸就一定會窒息,不吃飯一定會餓死,誰都不能違反。但唯獨對內心的是非律人可以遵從,也可以不遵從。而且遵從對本身未必有利(捨生取義),不遵從對本身未必有害。事實上二者往往互相衝突,很多人正是出於本身利害的考慮而做出違背良心的事(見利忘義)。良心只對人作出是非判斷,何去何從,完全取決於本人的主觀意志。人不是機器或低等生物,人有自由意志,因此,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現在的問題是,良心是從哪裡來的?首先,我們可以肯定一點,那就是良心不是一個自然物質現象,因為自然物質本身無所謂是非善惡。兩個星體互相撞擊,雷電引起森林大火,核分裂或核聚變引起巨大的能量爆發,其後果都可能是驚心動魄,極端嚴重的,但並不涉及是非善惡。亙古以來這類現象就在不斷進行著,誰也不必為此感到內疚。然而如果你把一顆小小的子彈射入別人的身體,或放一把火燒掉別人的房子,又或是把一顆小小的原子彈投到無幸的城市,便立即涉及是非及良心的責任問題,可見良心的反應與“人”密切相關。從良心的角度看,人和其它動物有本質的差別,人並不僅僅是一堆物質,人有超乎其它生物之上的生命的靈性,任何人都無權去無故傷害他人,否則,必將受到良心的譴責。但就唯物論和進化論看來,則人不過是比較進化了的猿猴,和其它動物並無本質的不同。而且動物和植物,生物與非生物,也沒有不可逾越的界限。什麼是生命?生命不過是“蛋白質存在的形式”而已。什麼是蛋白質?蛋白質不過是由多種氨基酸合成的大分子物質。什麼是氨基酸?那更不過是一些碳氫氧的鏈狀化合物加上若干氮氫基而已,和良心有什麼相干?難道從碳、氫、氧和氮中能產生良心的反應嗎?從唯物論和進化論的觀點看來,砍掉一顆樹與打死一隻狗,殺掉一隻猴子與殺死一個人,只有程度的差別,並無本質的不同,都只不過是改變了一些蛋白質存在的形式而已。何況既然宇宙當中除物質之外別無所有,那麼不管何種生物,包括人在內,除物質之外也不可能有任何更高貴的成份,那麼他們的生與死便無關緊要。而且任何生物個體的死,都不等於物質的毀滅,物質仍是永恆的,不過換了另一種存在形式而已,何足道哉?上述論調,聽來未免荒誕不經,但僅就唯物主義而言,卻是無可避免的結論。有名話說,“徹底的唯物論者是無所畏懼的”。誠然,因為一般人或相信神明鑒察(舉頭三尺有神明),或相信因果報應(善惡到頭終有報),或相信天理昭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或不願受良心的譴責等等。總之,多數人相信天地間存在著超乎人類之上的是非標準和賞善罰惡的超然力量。因此,他們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不能不有所忌憚。但對一個“徹底的”唯物論者而言,所有這一切全是無稽之談。既然宇宙間除物質之外一無所有,那麼人便是物質存在的最高形式,當然便可以為所欲為,何懼之有?所謂良心,充其量不過是一種社會心理而已,大可不必為此庸人自擾。自然當被消滅者不是別人,而是那些唯物論者自己時,他們是否還能如此瀟灑,就大成疑問了。因為如此“徹底的”唯物論者畢竟是不多的,君不見有些相當徹底的唯物論者在被另一些唯物論者逼到無可奈何的境地時,也轉而談起善惡報應來。因為正是在這種處境中他們才能體會,善惡是非畢竟需要一個獨立於人之上的標準,並不能取決於權勢和哲學信條。否則將根本無所謂善惡是非。只有良心,才是善惡是非的最後裁決者。而良心的存在,則是一個客觀的事實。只要我們反躬自省,就不能不承認,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靈深處,存在著一個不以我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是非判斷。它並不是任何人憑空虛構出來的,也不是任何人所能隨意否定抹殺的。否則,恐怕不少人早已把它連根拔除了。不管有些人怎樣故意去壓抑它、逃避它,它還是在那裡。這說明良心有一個超乎人本身之上的來源。這個來源唯物論者不可能給出一個滿意的解釋。但如果看看聖經,這個答案卻是最明確不過的。聖經上說,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這個“形象”更多的是指心靈和性格方面。人不但有身體、有魂(思想、感情、意志之所由生),還有靈。這便是人不同於其它動物,而與神相似之處。因為神是靈,而良心便是人的靈的功能之一。因此,我們可以說,這個印記是不可磨滅的。人雖然在墜落中,但良心卻仍然不斷告誡人們,人性本來應當是什麼樣子。而且它也告訴人們,那位創造人、並賜給人生命氣息的神是公義的,他憎惡一切的邪惡。不管人們會為自己的墜落行為製造什麼樣的藉口和遁詞都無濟於事,良心並不徇情。聖經上說:“這顯明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的良心作征。”可見良心乃是所造的人性的一部分,是人所不能改變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兩個方面的事實:(一)宇宙的奇妙彰顯神大能的作為;(二)良心的功能顯明神公義的性格。這兩個事實,說明在人和萬物之上,有一位至高無上的主宰,就是創造天體萬物的神。
然而所有這一切,只能使人間接理解到神的存在,卻不能像做科學實驗一樣直接將神自已顯示出來,所以仍然不足以使人與神有直接的交通,真正認識神自己。要真正認識神,單憑這些還是不夠的。

十九、怎       
   
人怎樣才能認識神呢?歸根結底,如果不是神願意向人顯示他自己,人是不可能靠自己去認識神的。有人想用聰明智慧去認識神,但那是徒勞的,因為智慧不是認識神的正確官能。聖經上說,“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當初神造人時,曾給人權力去“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各種活物,所以神給了人超乎其它受造之物以上的智慧。聖經也教導說,與人交往要有智慧。可見人的聰明智慧是用來解決人與客觀世界,即人與物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問題的。這是智慧的正常功能,但卻不能用來解決人與神之間,即人如何認識神的問題。因為神本性中的奧秘遠超乎人的聰明智慧之上。聖經從來沒有說,人的智慧可以測度神的奧秘。神是靈,人只有用心靈和誠實去接受他、敬拜他,才能與神有直接的交通,認識神。否則,是不可能的。
有兩件事直接妨礙人認識神。第一是驕傲。人在神面前原本出自塵土,人必須如實地承認自己是受造之物,不是神。人不應高舉自己在神之上。但有些人自命不凡,目空一切。既不把人放在眼裡,也不把神放在眼裡。這樣的人即使和人交往也難免格格不入,困難重重,更不必說認識神了。聖經明言:“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一個驕傲的人永遠不可能認識神,人如果想認識神,首先必須放下自己的驕傲。
第二是罪。人類自始祖亞當犯罪以後就墮落了。罪進入了人的內心,成為人性的一部分,也可以說,罪已經成為人的第二天性。人世間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罪惡現象?其根源在此。但人當初被造時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人性中像神的一面(善性、良心)依然存在。這樣,人的內心就成為善和惡的戰場。中國自古就有人性善惡之爭。孟子認為人性本善,荀子認為人性本惡。雙方各有一定的事實根據,數千年來相持不下。也有人認為人性本無所謂善惡,猶如一張白紙,染於蒼則蒼,染于黃則黃。然而如果人的本性果真一白如紙,那麼人世間的種種蒼黃又從何而來?可見這一觀點於事實無據。實際上已經墜落了的人類,其本性是雙重的。既有善的傾向,也有惡的傾向;有美好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平日的彬彬君子,當環境有變,誘惑當前時,也會一變而為暴徒惡棍。在最近一次洛杉磯的暴亂中,人性的善惡,可說表現得淋漓盡致。人內心的這種善惡衝突是一個普遍存在的事實。中國學者一向稱之為“理欲之爭”,其實乃是善惡是非之爭。不幸的是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並不能“擇善而固執”,反而如水之就下,在罪惡傾向的支配下隨波逐流,因為這樣做往往最符合自身的利益,最能滿足個人的私欲。從來不違背良心要求的人是沒有的。如果人們的行為意念從來都無違于良心,那他根本就感覺不到良心的存在,就如從來不違法的人感覺不到法庭的存在一樣。每當你感受到良心的告誡時(良心不安),就說明你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觸犯了良心的原則。人如果連自己的良心這一關尚且不能通過,又怎能通過神的審判呢?所以聖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一般人之所以不肯承認自己有罪,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有些人明知自己有罪,但卻不敢去正視,於是便硬著頭皮一口否認罪的存在,以求用這種掩耳盜鈴的方式去自欺欺人。這種做法在人面前或可收效一時,但在神面前卻是毫無用處,因為神是鑒察人心的。二是有些人不認為自己有罪,是因他們用大大降低了的人為標準來衡量自己的緣故。然而神的標準不同於人的標準,而且遠高於人的標準。例如,通常人們知道姦淫,即不正當的性關係是罪惡,所以有“不可姦淫”的觀念。但這僅指不正當的行為,而耶穌卻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犯姦淫了。”這就不僅關乎行為,更查驗到人的內心。有些人可能沒有姦淫的行為,但有幾個人能說自己從來沒有淫念呢?更不必說現今更有很多人甚至對種種邪淫的行為也不以為非,反以為是,並美其名曰“性解放”。如此等等,可見人的標準是多麼靠不住。人因為長期遠離神,長期忽視、甚至壓抑良心的聲音,良心就會變得麻木、低沉,對諸般的罪惡也就漸漸失去了感覺,以致離正確的道路愈去愈遠。然而人的這種自我縱容,並不能改變人在神面前乃是罪人的事實,因為最高的審判者是神,不是人。
如果我們一般地談到人類社會的醜惡和黑暗,大概不會有太多的人持異議,但一旦涉及各人自己,則大多數人就不願承認自己有罪,似乎個個都是出污泥而不染。然而如果大多數人都真正潔身自好,則整個社會就不會如此敗壞。這說明多數人在衡量自己和別人時,常常有雙重的道德標準,嚴於責人而寬於律已。然而神決不偏袒任何人。
退一步說,即使以人為的標準衡量,人們也沒有理由自滿。常言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意思是除聖賢之外,誰都會有罪過。但聖賢是否就能無過呢?看來即使是那些被稱為聖賢的人也不敢以此自許,他們只是說:“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過則不憚改”。這就是說,即使聖賢也並非無過,只是比較勇於改正而已。例如按人的道德標準,人都應孝敬父母,所謂“人而不孝,不如禽獸”。但神之於人,其崇高、尊榮、權能和恩惠遠過於父母之于子女。對於生身的父母,人尚且必須孝敬,以報其養育之恩,那麼對於創造天地萬物,並賜給人生命氣息的神,人豈不應當更加敬重和感恩嗎?然而很多人對於這位至高的神卻既不尊敬,也不感謝,有人甚至口出惡言,恣意悔慢,乃到根本否定神的存在,這豈不是比不孝父母更為嚴重的罪過嗎?背叛神,乃是人類最根本的罪,所有其它的罪都由此衍生而來。
罪是人接近神最大的障礙。人不能諱病忌醫。人如果想走向神、認識神,必須先解決罪的問題。罪的問題不解決,人不可能見神的面,因為神聖潔的光焰將使罪人化為灰燼。同時一個有罪的人也不願意面對神,正如一個犯人不願面對法官一樣。罪使人遠離神。我們常常看到,一個人不願意承認神的存在,往往並不是因為他有了太多的科學知識,而是因為他的良心在神面前有虧。怎樣才能使罪的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呢?神作為慈愛的天父,固然無時不在準備接納回頭的浪子,但作為至高的審判者,神卻不能無視或姑息人的罪惡,他不能對浪子的罪置若罔聞。唯一能使神的慈愛和公義並行不悖的兩全之道,是神自己為那個無以自救的浪子之一切罪孽付出了死的代價。那就是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人間,成為人的樣式,並為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的死滿足了神的公義,也成就了神的慈愛。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臨斷氣之前說:“成了。”在舊約時代,人犯了罪,就將一隻無殘疾的牛或羊獻在祭壇上, 為自己贖罪。但那只不過是一個象徵,因為牛羊的血並不能使人的罪得赦。實事本身乃是耶穌為人的罪而流血,唯有神兒子耶穌的血才能使人的罪得赦。所以聖經上說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神使那無罪的耶穌基督為人的罪而死,因而使一切因信而接受耶穌基督為自己救主的人,罪得赦免,同時在神面前因耶穌基督的血被稱為義,得以坦然無懼地進到神面前,得享神的慈愛,免于永遠的沉淪。這是一切世人得蒙赦罪、認識神並成為神兒女的唯一道路。聖經上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又說“除他(耶穌基督)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除了神兒子耶穌之外,世界上沒有任何別的人能夠使人的罪得赦。如今,相信耶穌基督,接受他為自己的救主,是人認識神並成為神兒女的必由之路。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約翰福音1467節)所以相信耶穌基督是人認識神的惟一道路。
神的救恩,不僅在消極方面叫人因信耶穌而使罪得赦,更重要的是使一切相信耶穌的人都得重生,得著神永遠的生命。這便是“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的涵義。耶穌為人的罪死了,但他的死和世人不同。世人的死是由於定命,人人必有一死,而且死對眾人而言是一條不歸路,有去無回。普天之下,所有人的生命一概始於母腹而終於墳墓,無一例外。唯獨耶穌與眾不同,他為人的罪被殺而死,但他卻又從死中復活了,因為他的生命並不被死所拘禁。耶穌在受難節那個星期五下午三時左右死亡,然後被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墓門被封固,而且有兵丁看守。但他卻在第三天,即星期日的天亮以前復活了,留下一座空的墳墓。這件事不但記載在聖經裡,在差不多與耶穌同時的猶太大歷史學家約瑟夫的著作中也提及此事。死而復活,是耶穌的死與眾人不同之處,也是基督教與所有其它宗教不同之處。釋迦牟尼死了,他的“佛骨”至今猶在,一部分且曾被迎進中國。孔子和莫罕默德死了,他們的墳墓也至今仍在。他們都沒有復活。唯獨耶穌的墓是空的,因為他復活了。當耶穌受難而死時,他的門徒曾大失所望,在猶太人的迫害下,灰心喪膽,四散奔逃,最主要的門徒彼得約翰等也逃歸故里,重操舊業,打魚去了。但耶穌復活以後,經過多次向他的門徒顯現,讓他們親眼看見他不但已經復活,而且活著升天。這件事給他的門徒以莫大激勵,徹底改變了他們的精神面貌,由原來膽怯喪氣的消極狀態,一變而為完全不畏權勢,不顧性命危險,果敢不屈地見證耶穌復活,到處宣揚相信耶穌而得救的福音。唯其如此,這福音才得以傳遍天下,直到地極。耶穌最初的十二個門徒中,除叛徒猶大以外,其餘的人全部為耶穌基督殉道而死。為什麼這樣呢?正因為他們從耶穌的復活中看見了永生,看見了耶穌勝過了死亡的權勢。死,不再是有去無回的可怕結局,而是復活的前奏。因為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因為凡相信神兒子耶穌的人,都有了神永遠的生命。
有人會問,難道得蒙赦罪,並得著神生命的路況是如此簡單麼?是的,確實如此簡單。然而這件事之所以如此簡單,乃是因為神自己已經為此付出了最高代價的緣故,這代價就是神獨生子耶穌的血。因此,才不需要人自己去修行積德,以成正果;不需要人手持刀劍,流血立功,以求自己升天;更不需要用金錢才能去換取。神已經為人準備了全備的救恩,只等著人用信心去接受。這才是神所給人的真正的福音。
對於神的存在,對於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世人爭論很多,令人莫衷一是。解決這一難題的關鍵方法就是禱告,是非真假一試便知。如果沒有神,如果耶穌的救恩不可靠。那麼禱告就沒有用;但如果你禱告了,而且神果然聽了你的禱告,神在耶穌基督裡所成就的救恩果然臨到了你,那麼一切問題便迎刃而解,你也就不需要別人再給你證明什麼。聖經上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只要你肯放下一切的驕傲,在神面前俯伏下來,以真誠的心靈,呼求主耶穌的名,求他赦免你一切的罪,悔改並接受耶穌為你的主,你就會立即體驗到生命的改變,立即得享赦罪的平安和來自神的喜樂。如果你真的這樣做了,卻仍然得不到神所應許的救恩,那責任就不在你,你盡可仍然走你原來的路,並不損失什麼。但我深信這樣的事從來不曾發生過,今後也不會。因為神是信實的,他的話永不落空。
既然神已經以極重的代價,為我們開了這條又新又活的路,叫一切相信耶穌的人都可以得救,成為神的子民,我們還有什麼理由拒絕呢?相反,如果我們竟然忽略了這麼大的救恩,當有一天來到至高者的審判台前時,還能以什麼理由為自己開脫而逃罪呢?現在救恩的門仍然向一切願意相信的人敞開著,凡是願意的人都可進去。每個人必須作一個嚴肅的決定:究竟要不要接受這位永生的神?人或是接受耶穌基督而走向神永遠的生命;或是當面拒絕他以致錯過這莫大的救恩而走向永遠的沉淪。二者居其一,何去何從,僅在你一念之間。
我衰心期待你選擇神永遠的生命,不要因循延誤,錯過神的救恩。
                                  
                                                  敬上

                                                       一九九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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