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4

我们要倚靠主 倚赖祂的大能大力做刚强的人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去侍奉诸巴力和亚斯她录,并亚兰的神、西顿的神、摩押的神、亚扪人的神、非利士人的神,离弃耶和华,不侍奉祂。(士师记106

 

亚比米勒过去了,又有两位士师陀拉、睚珥兴起,拯救以色列人。

好景不长,“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去侍奉诸巴力和亚斯她录,并亚兰的神、西顿的神、摩押的神、亚扪人的神、非利士人的神,离弃耶和华,不侍奉祂。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非利士人和亚扪人的手中。从那年起,他们扰害欺压约旦河那边住亚摩利人之基列地的以色列人,共有十八年。亚扪人又渡过约旦河去攻打犹大和便雅悯并以法莲族,以色列人就甚觉窘迫。”(士师记106-9

诚哉,“以色列人选择新神,争战的事就临到城门!”(士师记58以色列不仅是争战的事临到,而且还有群龙无首的窘迫:“当时亚扪人聚集,安营在基列。以色列人也聚集,安营在米斯巴。基列的民和众首领彼此商议说:‘谁能先去攻打亚扪人,谁必做基列一切居民的领袖。’”(士师记1017-18

一个以耶和华为王的国度,体贴肉体,肉体却彻底软弱败坏!

世界上的人,或以金钱自傲,或为富贵癫狂,他们是彻底眼瞎心盲!

“感谢神,祂是以色列人的倚靠;以色列人穷途末路时可呼求信靠:以色列人哀求耶和华说:‘我们得罪了你!因为离弃了我们神,去侍奉诸巴力。’耶和华对以色列人说:‘我岂没有救过你们脱离埃及人、亚摩利人、亚扪人和非利士人吗?西顿人、亚玛力人、马云人也都欺压你们,你们哀求我,我也拯救你们脱离他们的手。你们竟离弃我,侍奉别神,所以我不再救你们了。你们去哀求所选择的神!你们遭遇急难的时候,让他救你们吧!’以色列人对耶和华说:‘我们犯罪了,任凭你随意待我们吧,只求你今日拯救我们!’以色列人就除掉他们中间的外邦神,侍奉耶和华。耶和华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难,就心中担忧。”(士师记10-16

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

以色列境内偶像林立,百姓生活水深火热,咎由自取!

会记得约书亚年纪老迈时刻叮嘱以色列的话吗?

“你们要大大壮胆,谨守遵行写在摩西律法书上的一切话,不可偏离左右。不可与你们中间所剩下的这些国民掺杂。他们的神,你们不可提他的名,不可指着他起誓,也不可侍奉、叩拜。只要照着你们到今日所行的,专靠耶和华你们的神。因为耶和华已经把又大又强的国民从你们面前赶出,直到今日,没有一人在你们面前站立得住。你们一人必追赶千人,因耶和华你们的神照他所应许的,为你们争战。你们要分外谨慎,爱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若稍微转去,与你们中间所剩下的这些国民联络,彼此结亲,互相往来,你们要确实知道:耶和华你们的神必不再将他们从你们眼前赶出,他们却要成为你们的网罗、机槛,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们在耶和华你们神所赐的这美地上灭亡。”(约书亚记236-13

以色列人显然尝到背离耶和华神的苦果,奈何他们心不由自己,强大的民成为他人欺凌的对象,不断循环重复令人悲叹:享受恩典,放纵肉体,随从外邦风俗,服侍外邦偶像,招惹耶和华的义怒,受奴役,呼求怜悯,得拯救,享受恩典,放纵···。

有时候思想主的警告:“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1-23

这世界那么多人,他们热衷善行,甚至刻苦己身,却内中自义骄傲。

这世界那么多人,他们虔诚谦卑,彼此亲爱温柔,却喜好彼此推崇!

耶和华神喜悦的是什么呢?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主同行!

凡住在主里面的人,他们多结果子,果子何等佳美: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

神光明的儿女啊,你当醒来:良善,公义,诚实!

圣哉,我们要倚靠主:“倚赖祂的大能大力做刚强的人。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所以,要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所以要站稳了,用真理当做带子束腰,用公义当做护心镜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当做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此外,又拿着信德当做藤牌,可以灭尽那恶者一切的火箭;并戴上救恩的头盔,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靠着圣灵,随时多方祷告祈求,并要在此警醒不倦,为众圣徒祈求”(以弗所书610-18);为主耶稣早日再临警醒祈祷!

我的心啦,你当敬畏尊崇神;我的灵啦,你当时常思想主!

我的魂啦,你要警醒祈祷,仰望主再来时的大荣光,赞美称颂主恩!

哈利路亚,荣耀归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