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申命记12:28)
什么是耶和华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呢?
申命记12章首尾呼应,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侍奉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毁坏了;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侍奉耶和华你们的神,”(申命记12:1-4)
圣哉,我们不可随从世界风俗,以自己喜好的方式服事耶和华!
“耶和华你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那时就要谨慎,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随从他们的恶俗,陷入网罗,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国民怎样侍奉他们的神,我也要照样行。’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神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于他们的神。”(申命记12:29-31)
慎哉,耶和华明确指出祂所外邦人的罪恶:不惜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于他们的神;为满足自己肉体私欲,归荣耀与假神偶像!
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耶和华明确启示以色列人要到祂指定的地方献祭,享受蒙神祝福的欢乐:“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5);“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华你们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11);“唯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14);“但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吃,在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神面前欢乐”(18);“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26);五次之多,明确提到以色列人进来献祭要到指定之地,却要等到合神心意的大卫出现,那指定的地方才得以找到。哀哉,在大卫坚立圣殿之前,以色列人难免各人任意而行,生活时喜时忧。
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见,耶和华三令五申,禁止以色列人吃血:“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15-16);“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不可吃血,这样,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22-25)
会不会是这样,外面看得见的规条遵行起来容易些,而里面的渴慕寻求就难一些?以色列人或许可以做到不吃动物的血,但以色列人热衷于寻求那指定的地方献祭吗?
我们是否也可以做到主日参加聚会,但我们是否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爱神,并且爱人如己呢?我们真渴慕主早日再来吗?
倘若我们留心,耶和华神首先盼望的是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第一件事就是彻底打碎外邦偶像,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接下来该是他们的奉献:“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侍奉耶和华你们的神,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4-6);“但你们过了约旦河,得以住在耶和华你们神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又使你们太平,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安然居住,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华你们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10-11);“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26-28)
然后我们可以看见因耶和华而得的喜乐是神子民的力量,不仅是蒙拣选的以色列人,就是寄居他们中间的外邦人也可以一同欢喜快乐,归荣耀于神!
圣哉,我们的心若开启,便赞美欢呼:“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份,我所得的你为我持守。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我的产业实在美好!我必称颂那指教我的耶和华,我的心肠在夜间也警戒我。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边,我便不致摇动。因此我的心欢喜,我的灵快乐,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你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篇16:5-11)
“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芸香并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那公义和爱神的事反倒不行了。这原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喜爱会堂里的首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你们的安。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如同不显露的坟墓,走在上面的人并不知道。”(路加福音11: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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