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道
經文:馬太福音七章21節
因著基督十字架奇妙救贖的大愛,使我們被遷到愛子的國度,蒙召成為上帝的兒女。既是兒女,就應順服父母,討父母的喜悅;雖然,這不是成為後嗣的條件,但卻是頂自然的事—不獨是因刑罰的原因,更是因愛。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太七21)。這是主親自向我們說的話。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遵行天父旨意」是「進去」的惟一門徑,必須的條件,也是全備的足夠條件。但這不能視為靠一己努力而換取的報酬,乃是一種對上帝認識而生的愛的必然結果。因為凡不遵行天父旨意的,就不認識上帝,也不是上帝的兒女;「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聽命勝於獻祭」,順命的兒女是上帝所頂喜悅的。甚麼是上帝的旨意呢?「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前四3-4)這是主耶穌在十架流寶血潔淨我們的目的,也是上帝在每一屬他的人身上所存的旨意。「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在一切事上不沾染污穢,唯尊主名為聖,不喜歡不義,有上帝的樣式,是首要的事。
上帝的旨意是信徒生活的標準,也是上帝成就一切事的根源。在舊約時代,基督的靈在先知心裡也有誡命、律例、典章,向祂的子民顯明;在新約時代,更藉聖經顯明祂的命令,這向眾教會最寶貴的啟示,並且還帶著成為我們美好盼望的應許。「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是主所吩咐的,「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未了」是主所應許的(太廿八19-20);「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可十六17),則是這應許的成就。
聖經中大多數的應許都不是不限定給什麼人的。古人可以得,令人也可以得;西方人可以得,東方人也可以得;男人與女人沒有分別,富的與貧的也毫無差異。不過有一件事我們萬不可忽略,就是每一個應許所附帶的那個應許的人所必須遵行的。不這樣,那個應許就總不會成全在他身上。「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永生」是上帝的應許;「信」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七7)——「給」、「尋見」、「開門」是上帝的應許:「祈求」、「尋找」、「叩門」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赦免罪,洗淨一切的不義」是上帝的應許;「認自己的罪」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安息」是上帝的應許;「到我這裡來」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的——你們需要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1-33)「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是上帝的應許;「求祂的國和祂的義」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賽四十31)——「從新得力」是上帝的應許:「等候耶和華」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5-6)——「必指引你的路」
是上帝的應許;「專心仰賴耶和華」、「在你一切所行的路上都要認定祂」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榨有新酒盈溢。」(箴三9—10)——「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榨有新酒盈溢」是上帝的應許;「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路六38)——「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是上帝的應許;「你們要給人」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借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耶穌基督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6-7)——「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耶穌基督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是上帝的應許;「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借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
父神引導每一個人一生的道路,在我們所遭遇的每一件事上,也都有祂的旨意。我們如何明白上帝的旨意呢?這萬不能取決於人理智的判斷,因為「上帝的意念非同我們的意念,上帝的道路非同我們的道路」(賽五十五9)—這不僅是智愚之分有別雲泥,乃是屬天與屬地的本質上的不同。主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祂,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一四21)主在向我們顯現之先,是要我們愛祂,遵守祂的命令,並且因主名差來的聖靈,也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我們在知道上帝的旨意之先,必須要有絕對遵行祂旨意的心願,要不違乎上帝的法則,若一旦上帝的旨意向我顯現,無論合我心意與否絕對順服遵行,這樣上帝的旨意才能向我顯現。故在順服的軌道上,「主每早晨題醒,題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賽五十4)唯有主靈的啟迪,始可使我們聽到那「微小的聲音」。
我們在禱告中常常題到「求主幫助我」;以「我」為主體,以「幫助」形成與主中間的關係,而代替了正確的以「主」為主,不肯進到主面前。或是預先擬好計畫,請主來「服務」一番,這豈能明白上帝的旨意呢?這豈是合乎上帝旨意呢?曾有位聖徒說:我們只能求主「救」,承認自己的無能,放棄自己的努力,上帝才會開始作祂自己的事。如一個墜水待拯的人,他若只喊「幫助」我,人家一定不肯理他,以為是捉魚弄蝦,或是在開玩笑呢?我們若再從實質上看來,更可以知道:主必不「幫助」「我」,因為「我」是主的仇敵,竊據主的王位和權柄的;主在屬祂的裡面所作的,又說不上幫助。「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當然,更永遠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允許失去我們感謝敬虔的心。
讓我們且舉一件事,來說明我們自己的心思與上帝的旨意有何等重大的歧異;有一天早晨,我去參加一個聚會,那時的天氣看來像有大雨,於是我照平常的時間提前些時趕去,冀免途中遇雨;誰知在路上竟正值大雨,雖然披著雨衣騎著腳踏車,膝部以下還是全被飄風驟雨浸濕;及趕至聚會的地方卻已雨息天青。我實在知道,人的計畫與上帝的旨意相左,往往就是這樣,跑冤枉路;也許別人看來他先時冒雨而至,是何等熱心啊!但出於自己的熱心,在上帝的面前又有甚麼價值?不唯毫無用處,抑且違背上帝的旨意,正如烏撒一樣。我也隨即想到雖然披戴雨衣,雖然不沾染世界;但若不能完全行在基督裡,遵行上帝的旨意,仍是失敗的。必須在基督的方舟裡,才是平安;上帝也滿足。在事奉上,若不留心或不曉得上帝的旨意,更有一件可憐也是危險的事。我們所見到最多也是最大的軟弱,是在財物的事上。本來在上帝的事工上金錢並不是最要緊的,乃是在乎「交托耶和華」;沒有錢,不必用人的方法去弄;即使沒有,也不是就沒有工作;其實,工作也不是最要緊的,最要緊的是上帝,我們不是事奉「工作」。但現在情形不同,教會每天動腦筋盡其所能的斂錢,又不照上帝的旨意使用,甚至悖入悖出,宜乎外邦人譏誚也。至於「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約三7)和「聽命勝於獻祭」(撒上十五22)的原則,反倒無人理會了。這簡直是背逆、褻瀆上帝,他們把聖潔的上帝當做了貪財的猶太人,在事奉上,豈不是大大的外行?
生命聖靈的律在我們心裡運行,是我們尋求上帝旨意的軌道(參羅八章)也是我們勝過罪和死的律的力量,使我們從其中得釋放,傾向、且能明白神旨。恩膏的教訓,是我們生活行事的方針,使找們能確定而超脫地在上帝的光中並生命的道路上行走。聖經上帝的話語,須用以校正並確定所尋求的道路,使我們存著堅定的信心,凡聖靈的引導而非出乎肉體的,都不會背乎聖經的原則,上帝過去在我們身上
的經歷,和別的聖徒所經歷的,也可供參考印證,但這種法則並不以單獨的決定上帝的旨意,不過我們已經得著上帝的心了。並且還要禱告,求上帝正確地、清楚地指示祂的旨意。
是否肯喝主的杯
何曉東
經文:馬太福音七章21節
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有不少人,一方面和別人鬧妒忌紛爭,另一方面在聚會的時候,還是一樣地能夠做很漂亮的禱告。也有些傳道人,和他的太太剛吵完了架,還是可以照常上講臺講道。據我知道有一個牧師,他常常打他的太太,他居然說,打了太太之後講道卻更有力量。
我認識一個弟兄,口口聲聲「主啊!主啊!」每講一兩句總要來一句「感謝主!」,如果你和他初次見面,一定會覺得他是一個最屬靈的人,但是日子一久了,你便會發現他一天到晚攻擊這一個弟兄的不是,那一個姐妹的不是,即使毫無根據,他也隨便亂說,凡是在個人利益上,他卻是表現得自私自利。在教會中開口閉口「主啊!主啊」並不難,因為矯揉做作誰都會。今天有不少信徒們也不一定是故意在假冒為善,他們祇是忽略了對付,因為凡是在一個基督徒生活中,必定有不少的事情,需要隨時隨地去對付的,稍微忽略了一點,就是一次的失敗。一次的失敗就會造成更多的失敗,因為信徒們在教會裡久了,無形之中,屬靈的八股,學上了口,這一套的格式還是可以用在你的講道、禱告,和應付人的表面工作上的。這就是為何教會裡一方面有了紛爭,一方面還可以照常禮拜;信徒們一方面犯罪,一方面還可以照常做基督徒。今天最令人痛心的就是,一般基督徒把生活的重心弄錯了,他們忽略了「愛心」,忽略了「對付罪」,忽略了「順服聖靈」,忽略了「榮耀上帝」,而祇著重禮拜的儀式,神學上的知識,交際活動。
許許多多人,口口聲聲談,不要抵擋聖靈,要順服,事實上,他們的行為,在第三者看來,明明是在抵擋聖靈的。魔鬼今天對信徒一個最有效的武器,就是使他們太看重工作,太多教訓別人而忽略了他自己的行為。有一位弟兄,口口聲聲談要聖靈充滿,但是他的好批評、好論斷、和驕傲,已經表明他不是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了。我自己也常常在這一方面失敗,往往工作是做了很多,但是生活卻失去見證,應該對付的沒有對付,就和以弗所的教會一樣,失去了起初的愛心。基督徒在走天路中最不容易的一件事,就是,不喜歡說的話,要去說;不喜歡聽的話要去聽;不喜歡喝的杯要去喝,,不喜歡的環境,要居留下來;不喜歡的人,要和他們相處在一起;這些都是基督徒實實際際所應該學的功課。講一篇道並不難,開口閉口「主啊!主啊」也不難,我們常常像約翰、雅各一樣,希望能在主的左右,然而主的杯卻不能喝。
我常常這樣想,做一個傳道真比什麼都難。為什麼呢?如果你是一個科學家、著作家、詩人,你的私生活再壞,都不致於影響你的聲譽。一個大文豪可以天天醉酒、嫖賭,別人還照樣拜讀他的著作。一個科學家,即使是大強盜,別人也還一樣佩服他的科學理論。總而言之,犯罪不會影響一個文學家的著作和一個科學家的成就。但是一個傳道人,生活上只要有一絲污點,就會影響他的講道和著作。祇要他
做錯一件事,足夠摧毀他一生為上帝工作的效果。而且愈為上帝負責多的人,需要去對付的也更多。今天上帝要我們去對千萬人講一篇道理,這是誰都喜歡去做的,上帝要我們去引領一些人悔改,我們也很喜歡的。但是,上帝若要我們去向一個得罪我們的人說一聲「對不起」;要我們和另一位同工起爭執的時候讓步;要我們在講道興致正濃的時候,從工廠上退出來,留在一個沒有機會講道和作任何教會活動的環境裡;要我們在很多利益上吃一些虧,或去做許多別人所不願做的事;我相信沒有一個人會喜歡的。但是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這就是每一個基督徒應該走的路。如果每一個基督徒都肯喝主的杯、走主的路、遵行祂的旨意,教會裡就不再會有紛爭了,基督徒纔真能像燈檯一樣地為主發光。
保羅說進入神國必須經過很多困難(徒十四22),一個成功的基督徒不出代價是不行的。另外還有一個可怕的現象,就是不少自以為靈裡有經驗的基督徒,凡遇到自己不能對付的事情往往不肯認錯,反倒自圓其說。如果他發了一次脾氣,明明發脾氣是不對,但他卻不認為不對,他也有他的一套理由,不但是對人,也是對上帝。有些事情明明是不合乎聖經,而出於人,他卻以自己的偏見,代替了上帝的旨意。這些人對待上帝是「挾天子以令諸侯」,要他們悔改,比帶領一個罪人悔改還難。但是無論如何,一個基督徒是否屬靈,是否榮耀上帝,祇有旁觀者清,上帝也很清楚的。
怎樣明白天父旨意 張美邦
經文:馬太福音七章21節
「上帝的旨意」這一句話,是我們時常拿來講論又時時聽到的,但甚麼是上帝的旨意?可能有人以為很高深很玄妙,但簡單說就是做上帝所喜歡的事,如果說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是說做上帝所喜歡的。主在地上時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四34)受試探時又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食物是用來維持生命的,可以說是很重要,但仍以遵行上帝的旨意為最重要。祂三十三年半在世上的光陰,都要做上帝所喜悅的事,在客西馬尼圍禱告的時候,明知不久便要被捉拿、鞭打,釘在十字架上,誰也巴不得脫離痛苦,但祂的禱告是:「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祂是上帝的愛子,很體貼上帝的旨意,我們也是上帝的兒女,明白而遵行上帝的旨意是必須的。
一、甚麼是上帝的旨意
主耶穌對屬祂的人說:「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因此,若不明白上帝的旨意,在跟主的事上便有問題。但有人會說,我不是不想遵行,不過我不知道甚麼是上帝的旨意,聖經厚厚的一本,究竟往那裡找,所以很容易產生錯誤:
㈠自己意思代替上帝的意思,例如為了應徵工作,故意瞞騙一些事情,以達到入選的目的,甚至自己的「欺騙」洗脫,認為得了工作可以有更多金錢奉獻。殊不知這是一種不誠實的行為,上帝是聖潔的、信實的,怎能以此作為祂的旨意。
㈡用別人說代替上帝的意思,或許他帶著謙虛的口吻說,因為我不知道所以向有經驗有學識的人請教。不錯,別人可能給你一些意見參考,然而那出意見的不管有多大學問,多高地位,都不能用他來代替上帝的。
㈢把上帝的旨意看為非常神秘,要某些人物纔能明白,要在教會裡若干時候纔能明白。也許認為聖經中的人物如以賽亞,聽到上帝的呼召,是清清楚楚,聖殿也充滿了榮光,所以上帝的旨意必須如此纔是顯明。摩西被呼召帶領百姓出埃及,上帝特別給他一根杖來施行神蹟,如今也要有這樣的事纔相信是上帝的旨意。卻沒有想到上帝的智慧無可估量,祂可以按時間、地點、條件而顯明祂的旨意,不一定要依據甚麼方程式,若然,不是祂為上帝,而是我們帶領祂了。上帝的旨意實在很明顯,只要我們是在基督裡的,心裡便更新變化,不難明白祂旨意的。
二、怎樣知道是上帝旨意
到底上帝的旨意是怎樣的?怎樣纔可以明白?往往我們不必動腦筋也能明白,例如生活上合理的需要,不必求問上帝也知道是他的旨意,既沒有人當天氣變化寒冷的時候,先去求問上帝我要穿衣服與否,餓要吃、寒要穿、理所當然,上帝的旨意是不會例外。同時,道德方面的事,世俗人也認為不可以的,難道我們還去求問是否祂的旨意,應否去殺人、搶掠、還去求問上帝麼?另一方面,別人有的經驗,不一定我也要有,別人有的恩賜,我也不一定有,恩賜是聖靈隨意賜給人的,我們 只專心在上帝面前,留心察驗何為善良純金可喜悅的旨意就可以了。
三、尋求上帝旨意的原則
比較具體的,我們可以提出幾個明白上帝旨意的原則:
㈠上帝的旨意是以真理,聖經為根據的。當代上帝所重用的僕人葛理翰,他所領的佈道會,規模十分大,我參加過一次,光是詩班便有三千人,全會場坐滿數萬人,還有許多人從電視、從廣播收聽。他為甚麼有那麼大的能力?原來他所傳的信息是完全依據聖經,他講的特色是:「聖經這麼說。」我們求問上帝的旨意,必須在聖經裡找,天天閱讀,時時反復思想,便能逐漸明白,而有一些一讀便明白的,只要切實遵行例如:
帖前四3:「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羅十二1—2:「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㈢多多祈禱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聖靈在人心中作引導作感動,祂在我們裡面形成一種負擔,不斷地有強烈催迫,那時,我們便不可消滅祂,乃要安靜地在上帝面禱告、順服。
㈢注意四周環境的安排。既然是上帝的旨意,祂必會為在環境上作好準備,祂的手在那裡默默安排,雖然當時我們不大曉得,而事情過後更發覺到真是路徑滴下脂油(詩六十五11)例如保羅一生的三次國外佈道旅程,都是上帝所帶領,他原意早就要去世界的大城市羅馬傳道,但上帝攔阻他,表面上沒有照保羅所求,可是他留在以弗所,哥林多等地的工作,絕沒有浪費,乃是藉此建立教會,堅固信徒,他順服聖靈感動,成就了上帝的旨意。
㈣也要運用上帝賜的智慧,不要人云亦云。上帝給人智慧是要人肯運用的,透過理智對照上述幾方面,衡量一下是否出於上帝。我們要肯思想、反復思想,大衛的經驗談是認為上帝的律法、典章比蜜甘甜,像燈像光的帶領他。
上帝的旨意,其實並非高深莫測,隱晦難明,也不是收藏秘密、無從探索,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隨時可以體驗,巴不得我們放棄個人成見,仔細思想祂的說話;謙卑地祈禱順服祂引導;結合準備好的環境,便切實地遵祂而行。
上帝的旨意
經文:馬太福音七章21節
這是耶穌當年在地上傳講天國之道,對跟從祂的猶太人所講的話。也是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的教訓,對我們嚴肅的警告。
進天國,是基督徒的終極目標;是上帝給基督徒的應許。為何耶穌說:「稱呼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但是感謝主,祂只說:「不能都進天國。」沒有說:「都不能進天國。」換言之,稱呼主阿,主阿的人,有的是能進天國,有的是不能進天國。能進天國的是「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不能遵行天父旨意的人,纔不能進天國。耶穌解釋不能進天國的人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七22-23)
甚麼是天父的旨意呢?當時主耶穌沒有說出。我想凡聖經所記載上帝對人類直接間接的指示、要求、規定、戒命、律法等,都應該是上帝的旨意,基督徒都應該切實遵行。現在僅就一處聖經,已明白告訴是上帝的旨意,這節聖經,就是新約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16-18節:「要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一、常常喜樂
喜樂是人生必需的。一個人如果經常是歡喜快樂,一定是很少生病的。即使生病,也會減少苦痛,容易醫治。因為經上說:「喜樂的心,是疾病的良藥。」所以人都需要喜樂。只是一般人喜樂的少,憂愁的多。縱有喜樂,也是感官上的,不是出於心靈的。外在的喜樂因素一失去,裡面的苦惱憂悶又現出來了。
基督徒的喜樂,應該是有根的喜樂;是經常的,是發自心靈的喜樂,是「靠主常常的喜樂」。所以上帝的旨意叫我們「常常喜樂」。就是要心裡常常有上帝。上帝是個靈(約四24),上帝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耶穌說:「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約十六33)「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約十五4)「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
以滿足。」(約十五11)
二、不住的禱告
禱告就是直接與上帝交通;是上帝賦予祂兒女的權柄。一個得救重生的基督徒,都懂得如何禱告,但很少照上帝的旨意「不住的禱告」。今天教會的不冷不熱;上帝的福音不興旺;基督徒不能過得勝生活,不能領人歸主,為主得人。其原因就是禱告太少。
「不住的禱告」它應該包涵兩種意義:
㈠重大的事件,求上帝成全;極大的困難,求上帝解脫。要不住的禱告.直到上帝的應允與成全。
上帝是聽禱告的上帝;也是試驗人心的上帝。只要上帝的兒女是專心信靠,恒切仰望,到時上帝必成全。韓國的教會興旺,與其國力壯大,得力於全國基督徒的「不住的禱告」就是見證,就是榜樣。
㈡保持國人與上帝的同在;堅定個人的信心;增長個人屬靈的生命,過得勝的生活,要不住的禱告。——此種禱告,除了每天定時的個人禱告外,更要在日常生活中,隨時隨事,作有聲無聲,有形無形的禱告。無論在家在外、工作、行走、事前、事後、都應與上帝保持親密的交通。該認罪的就認罪;該感謝的就感謝;該讚美的就讚美;當祈求的就祈求。因為蒙恩得救的人,一切屬於上帝,無論何時何地,不能忘記上帝;無論作甚麼,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
三、凡事謝恩
基督徒是屬於上帝的人,上帝對我們負一切責任。個人的一切生活無論好的壞的,都是上帝的安排;有上帝的美意,也都是上帝的恩典。故應萬事順服,凡事感謝,成為感謝的生活。
一般基督徒,對自己順利成功幸福快樂的事,都會感謝上帝。但一臨到羞辱、逼迫、失敗、苦難,就怨天尤人,對上帝失去信心。殊不知好事來臨,是上帝給的正面恩典;壞事來臨,是上帝給的反面恩典。馬丁路得有句名言:「人向上帝求銀子,上帝給金子,人不識貨,把金子當銅牌扔掉了。」這金子就是反面的恩典。因為上帝對祂所愛的兒女,沒有溺愛。祂要管教(來十二6),祂也要熬煉,像熬煉銀子一樣(詩六十六10)。敬畏上帝的約伯在上帝手裡受盡苦難,毫無怨言,並讚美上帝的大能,最後所得的是上帝所賜最大的祝福,原已失去,上帝加倍賞賜了他。這是我們的榜樣。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
上帝的旨意,普遍顯明在聖經裡。「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裡向我們所定旨意。作為一個基督徒,如能確實遵行,則進天國有份了。
不能都進天國
經文:馬大福音七章21-23節
壹、凡稱呼我主阿主的人,為什麼不能都進天國?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更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是一個警告的問題,值得我們思想的。
①凡是相信耶穌的,接受祂為救主的,已蒙主的寶血所救贖的,有主生命的,有聖靈印記的,都是等候主,盼望主再來的,主來要接我們到祂榮耀國度裡,在那裡給我們預備一切的享受和賞賜,並有榮耀的冠冕為我們存留。
②為什麼稱呼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那就是有能進去的,有不能進去的,能進去的,已經達到他們的盼望和目的,不能失去他們的盼望和享受並賞賜。
③稱呼主阿主阿的是什麼樣的人,馬太七章20節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這些人是與主同工與主同受苦的,路加十三章26節,那時你們要說,我們在你面前吃過喝過,你也在我們街上教訓過人,這些人是跟隨主的,是聽過主的道受過主的教訓,如今日的信徒,教會有各種的聚會,我也參加過,各種工作我都幫忙作,我也領過人歸主,也為主作過見證,主說我不曉得你們是那裡來的,我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一切作惡的離開我去罷!如果這語是對我們說的。我們會傷心難過,因我們是跟從主的,服事主的,但是我們當自己省察,足否真心愛主,忠心服事主,是否一面服事主,一面還有惡行呢?
貳、不能進天國的原因:
①作惡的人要離開主,馬太十三章41節。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裡挑出來,主的國度裡,沒有叫人跌倒的(即作絆腳石的人),也沒有作惡的(即是犯罪的),主來時,惡人要往永刑裡去。
②有虛無實的人,提後三章5節,說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種人就像法利賽人,耶穌稱他們為假冒為善的人,法和賽人的禱告,在十字路口上禱告,在人多的地方,叫人看出他們的敬虔、熱心,要得人的誇獎、稱讚,在聖殿中禱告時,控告他人,指責他人的罪,一切不義,顯明自己的義,他們對於禁食,每禮拜兩次,但是他們臉上帶著愁容,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禁食來,耶穌曾教訓門徒說,你們不要效法他們,他們對於奉獻,盡了當納的本分,(即十分之一)的奉獻,他們所獻的,不過是那些薄荷,茴香,芹菜,這是很輕薄的,很微小的,他們以為這是重要的,耶穌說,但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到不行了,這更重的事,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即是禁食和十分之一的奉獻),這等人在外表有敬虔,內心沒有實意的愛主。馬太五章20節耶穌就對門徒說,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③心卻遠離主的人,馬太十五章8節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這等人看起來,對主很親切,但心中沒有主的生命,沒有與主聯合,沒有與主交通,沒有尊主為大,沒有仰望主,倚靠主。馬太廿六章48-49節,像猶大到主的面前,稱呼耶穌拉比,又請拉比安,又與耶穌親嘴,但誰知用親嘴的暗號,出賣主,將耶穌交給外邦人,捉拿他,被釘十字架上,耶利米十七章9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惟有耶和華鑒察人心,惟有上帝知道人心裡所存的思想、意念,我們愛主,是主所知道的,林前十六章22節,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愛主的人,必蒙賜福。
④向後看的人,路加九章62節,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人,不配進上帝的國,這種人是沒有前進的,沒有追求的,可能失去信心,有了灰心的人,是遠離主的人,是走向世界,又懷念世界,仍回到原路去過以前的生活,創十九章25-26兩節,就如羅得的妻子,上帝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城時,並將那裡的居民,和地上所生長的,都要毀滅了,天使就拉著羅得和他妻子的手,羅得的妻子就往後一看,變成鹽柱,我們想羅得的妻子,他捨不得他的家產,就死在那罪惡城裡,死在罪中的人,不能進天國。
⑤不儆醒預備的人,馬太廿五章1-13節,十個童女的比喻,五個是聰明的,五個是愚拙的,他們都是信主,都是等新郎,都是迎接新郎的,他們都打盹,都睡覺,當新郎來的時候,那五個聰明的,已經預備好油就點上燈,出來迎接新郎,參加婚娶的宴席,歡喜快樂,但那五個愚拙的,沒有預備油在器皿裡,當新郎來時,不能點上燈,出去迎接新郎,當他們去買油的時候,門已經關了,他們說主阿!主阿!給我們開門罷,他們的心切望王給他們開門,誰知主說我實在的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因為他們沒有儆醒預備等候,像這樣的人不能進天國,亦不能享受天國之樂和永福。
⑥不殷勤工作的人,馬太廿五章14-30節,天國好比一個人往外國去,叫他的僕人來,給他們銀子,是按著各人的才幹給的,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那領五千的,和領二千的,都去作買賣,另外又賺了銀子,領五千的賺五千,領二千的賺二千,因他們肯付出代價、忠心、殷勤、勞苦,忍耐所以他們能得厚利,但那領一千的,將銀子埋藏起來,不肯付出代價,並說主人是嚴厲的,當主人回來時,就和他的僕人們算帳,領五千和領二千的,主人一樣的誇獎他們,說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對那領一千銀子的說,你這又懶、又惡無用的僕人,丟到外面黑暗裡,在那裡要哀哭切齒了,因他不肯殷勤作工,所以不能進天國,以上的兩個比喻,是今日信徒的警告,提醒我們,勉勵我們,使我們能做醒、預備、殷勤、作工等候,免得主來時,被撇下,我們不得進主榮耀的國度裡。
參、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①什麼是上帝的旨意,帖前四章3節,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就是遠離罪惡,不沾染污穢,遠離罪惡的方法,詩篇一篇1節,有一個離罪的方法,不從、不站、不坐、不與罪妥協,與罪斷絕。彼前一章15節,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裡外都要聖潔,心思意念言語行為,成為一致,作聖潔無瑕無疵的兒女,這是上帝揀選我們的目的,就是叫我們成為聖潔。
②在屬靈生活上有上帝的旨意,帖前五章16-18節,要(甲)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常常喜樂的人,表現是屬主的,相信主的,仰望主的,倚靠主的,因為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裡發出,腓立比書四章4節,保羅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雅各書一章2節,雅各說:「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箴言書十七章22節,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喜樂的人,表示有信心,不疑惑,凡事交托主,主是全能的,主能擔當我們的一切重擔、罪惡、勞苦、患難,我們自然就有喜樂,並且充滿心中,有喜樂的心,是遵從上帝的旨意,並且能進天國,享受天國之樂。
(乙)不住的禱告,就是不停禱告,就是常常的禱告,不灰心的禱告,無論在何時、何地、何事、無論在家或在外,都可以隨時、隨地、隨事的禱告,禱告可得上帝的啟示,聖靈所賜的能力,和幫助,亦可增加信心和愛心,信徒當有禱告的生活,更當有禱告的習慣,凡事不忘禱告,從禱告中,憑信心可
以得著上帝豐富的恩典,亦能看見上帝的榮耀和祝福,禱告在屬靈生活上,是不可少的,因是上帝的旨意。
(丙)凡事謝恩,這句話的意義,包括的範圍很廣,無論大事、小事、順事,逆事,都有上帝的旨意,都有上帝的許可,馬太十章29節,說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麻雀雖然是沒有價值的飛禽,若不是有上帝的許可,它不會掉在地上傷害它,凡是上帝所作的,沒有錯誤,在祂都是對的,上帝所作的無不公義,祂所行的無不慈愛,因為上帝是以慈愛,憐憫為懷,我們在上帝面前,應當常常以頌贊,感謝為祭,獻給上帝,凡上帝所定的旨意,我們都當遵守,凡遵上帝旨意的,纔能進天國。
但那出於信心的
經文:馬太福音七章21節
在常存的「信、望、愛」中,是顯然地必須用「行為」來表現、來支持。但自從靠苦修成聖的說法習傳既久,「行為」即成為阻攔信心道路的妖孽。
其實,在保羅及其他使徒的書信,曾多次的提到行為,但都不是放在「信」的前面,更不是使「行為」與「信」立於對等或更優越的地位。
信與行為不是對稱的,乃是主從的關係;行為是從信表現,同僕人從主人受命作事一樣。主耶穌在馬太七章所說好果樹的比喻,可以顯明好的種子—信—能生出好的果子—行為,果子是可以證明樹,卻不能說是與樹對立。但是「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太七21)他之所以止於「稱呼」主名,是因為他沒有信,否則必能遵行。聽見主的話(信了)就去行的,就是把房子蓋茌磐石上的聰明人,這磐石是信主的名。反之,那不去行的,就是沒有信心磐石的根基。
許多人,極容易蔽執於字義,往往生誤解。對一件事,可以分成三個步驟:對的,贊成,行動。若沒有行動,這至多
只能成為一種觀念,不能成為存在;但若沒有信,根本就說不上行動。亞伯拉罕蒙上帝所召遵命出去,是因著信;至於「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去得上帝的應許,卻是需要行動的信心的。先信,後有因信而有的行為;是同方向的,不是反方向的。
信又分兩個階段,舉例說:一個數學問題,向我們展示了理,可是能不能推錯呢?假定推錯了,這當然不是數學問題了,那麼,這是行為問題呢?是信的問題呢?當然是問題出於指導行為的信。但原則不是正確了嗎?「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一17),因為未能『致於信』,所以不能得到正確的答案—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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