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7

以賽亞書講義






目錄:
第一章    以賽亞書概略
第二章    宗教的腐敗
第三章    和平的國度
第四章    社會的罪惡
第五章    錫安的兩面觀
第六章    神的葡萄園
第七章    五種異象
第八章    不信的王
第九章    無神的同盟
第十章    名稱的試驗
第十一章      讚美的詩歌
第十二章      論巴比倫
第十三章      預言列國
第十四章      悲觀中的樂觀
第十五章      救恩的城邑
第十六章      選民遇難的究竟
第十七章      虛空的依靠
第十八章      儀式的宗教
第十九章      無益的幫助
第二十章      公義的君王
第二十一章         熱烈的火焰
第二十二章         災期後的復興
第二十三章         希西家的兵禍
第二十四章         希西家的病患
第二十五章         救恩的佳音
第二十六章         以色列的聖者
第二十七章         異邦之光
第二十八章         選民蒙恩
第二十九章         古列受膏
第三十章      偶像無靈
第三十一章         神人申辯
第三十二章         神的僕人
第三十三章         錫安復興
第三十四章         傳道的毅力
第三十五章         傾聽與興起
第三十六章         歎美宣道士
第三十七章         神僕的犧牲
第三十八章          婦重婚
第三十九章         號召萬人
第四十章       忠告國民
第四十一章         禁食與安息
第四十二章         得救的障礙已除
第四十三章         錫安的光榮
第四十四章         基督教歷程
第四十五章         大伸祈禱
第四十六章         新世界
第四十七章         結束語
第四十八章         要義總論


以賽亞系舊約的福音,其文法優美,意理淵深,預言彌賽亞的救恩,備極詳明。故歷代教中福音使者,所用講題,多有取自以賽亞書者。鄙人於一九二三年秋,得有機會與華北神學諸生,研究是書,深覺其中的奧理精意,非用顯微鏡研究法,斷不能窺其底蘊。茲僅即其中於救道有關,並于宣教師堪取為講材者,略加研究,以為宣道指一助。深望教內同志,有以賽亞的覺悟,效以賽亞的模範,熱忱毅力,宣佈救恩,所謂天國的禧年時代,就可應驗有期了。
                                         主曆一九二四年六月
                                        賈玉銘序于華北神學院

第一章  以賽亞書概略

舊約時代教中聖職有二:一為祭司。是教民的代表,替會眾立於神前敬奉上主;一為先知。系上主的代表,代上主在於會中教訓神民。今日教中的司牧等,乃兼此兩等聖職,而為神人兩方面的代表;是今時代的司牧,在職任實較舊約時代的先知祭司為尤重。我教中司牧既為近代的先知,則讀先知書時,不帝照一識我鏡,其利益當然是不可勝言的。至於以賽亞書所以列為諸先知的首卷,並非以著書之時,在他先知書之前;著書的先知當首推猶大國的俄巴底亞為最先(或謂何西阿乃第一位寫書的先知),就以色列國而論,則以約拿為第一。此外亦有何西阿阿摩斯等,皆同時為以色列國著書的先知;嗣後則有猶大國的先知彌迦,以賽亞等。但以時代而論,以賽亞雖較遲,若已篇幅而言,以賽亞卻最長,故得列為諸先知的首卷。

一、論以賽亞個人的小史
以賽亞個人的歷史,言之頗覺有味:1、其出身。以賽亞出身顯貴,居於京師,出入王宮,乃亞摩斯之子(非先知阿摩司)。或謂乃烏西雅王之猶子(或言亞摩斯系烏西雅之弟);亦或謂乃猶大國的首相,是一政治家,而為先知者。2、其家室。以賽亞之妻,常稱為女先知(八3)。從可知為神僕者,對於妻室問題,當如何慎重,果能得一靈德高尚的內助,其有關於聖工非淺。且生有二子:一名施亞雅述(七3),義即餘民將要歸回;一名瑪黑珥沙拉勒哈施巴斯(八3),義即擄事速臨,掠事快至,皆為以色列民中之預兆。可見神的僕人,不但妻室有關教會,即子女也是與教會密切相關的。3、其名稱。其名以賽亞,即「耶和華拯救之義」,適與其所講的道理相符合。4、其同工。同時阿摩司、何西阿、彌迦、與以賽亞,四大先知于主前七八世紀相率而興,以賽亞諒為諸先知之首。5、其時代。其為先知之年,正在猶大國危急之際;時有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相繼為王,經六十餘年之久。烏西雅約坦二君,尚喜戰干戈,不樂戰關,惜百姓放縱無度,敬虔的真義,以蕩焉無存。迨亞哈斯繼任,多行不道,以致內訌外患,政事焚如,難以治理;且以其時多與外邦有交涉,如敘利亞、巴比倫、亞述、埃及、非利士、亞捫、摩押,並以東各國,均於猶大有關。故在先知以賽亞時,可謂猶太歷史多事之秋,以賽亞固適逢其會,以應時代之需求。未知傳道諸君,亦果應時代之需求否?6、其犧牲。以賽亞,當瑪拿西暴虐無道時,為道捨命。傳言乃被鋸鋸死,正如希伯來十一章三十七節所言,時約瑪拿西十五年,去烏西雅崩時已曆六十五年。

二、論以賽亞被召為先知
讀以賽亞被召之事,大可促傳道人的反省。1、被召的時候。其被召為先知時,適為烏西雅崩逝之年,乃政治宗教極黑暗腐敗之時,正急需神的忠僕,奮然而興。2、被召的地點。其被召之地,適在神殿中忽然見了異象,顯見神榮、人罪、與救恩,如是明聞主的聲音,顯見人的真相,即開了他新事工的覺路。3、被召之次數。于一章一節,言其被召受默示,于二章一節複言其被召講預言,至六章又詳論其被召被遣,為主的知先。此乃三次被召,抑僅一次被召而三番重述?按書中所記,乃據事直書,當然系三次被召。吾人觀以賽亞被召以後複被召,當深自反省,以召我們的上帝,實欲吾人作既進一步複更進一步的先知,決不願意我們作平常傳道士啊。且觀此三番被召事,亦各如本書的一篇引端,乃以本書的意義最為緊要而精美,則以緒言三篇書於卷首,儼如華麗宮殿,有大門三重,必一級一進,始得升堂而入室。4、被召之生活。以賽亞既已被召,非今日作聖工,,明日作俗務,乃以主的召命,為他一世的生活,直至死而後已;且有先知門徒(八16),與其同心同工,此正傳道士的良好模範。由是以言,以賽亞為先知,固顯然受了主的召命,大凡主的真僕,亦無人不親見主面,明聞主聲,而確切受主之召命者。路得馬丁,常和他的學生說:「人無論學問多大,才幹多高,若未被主選召,應避傳道之工,如避地獄的火」。誠哉是言。

三、論以賽亞書的品評
品評家往往言以賽亞書,非出先知以賽亞之手筆,而且非一人所寫,至少當有兩個以賽亞。自一至三十九章為一人所寫,自四十至末章又為一人所寫,亦或為三四人所寫。品評家所以具此等觀念,其原因乃以看本書的文法,前後極不一致,諒非出自一人的手筆。為此說者,殆不思之甚。致以賽亞所寫,體裁既不同,有異象、有勸悔、有歷史、有預言,且前後相去數十年之久,其記事的文法,自然不能不隨其所記之事而異,更不能不以時代而有差別。以此數十年間,其眼光心理,道德經歷,不無微異,所寫的書,或稍有不同,也是意中之事。且品評家反對以賽亞為一人所寫,其主要的原因,即以不信預言。如書中所論古列王之事,以為當然系被擄到巴比倫以後,或一二人或數人所記,決非以賽亞的預言。此中疑難,皆以不信聖經由於靈感,實無辯論的價值。品評家亦言以色列人將巴比倫的偶像,馱在獸與牲畜上,載之而去,顯然是從巴比倫回國時的光景(四十六1~2),則此處所論,更顯見會眾的無知,敬事自外邦而來的偶像,遠離救他們的上主,雖至被擄時,仍重視偶像,故一同載之而去。是本處所言,乃被擄時的光景,並非回國時的光景。總言以賽亞書,原用極優美極純全的希伯來文所寫,當然必是寫在耶路撒冷,且是出自以賽亞先知的手筆。因以賽亞時,乃猶太最盛之時,假若被擄以後寫於外邦,難免有波斯、巴比倫等文字,參雜其中,考閱被擄以後的他種書籍可為明證。

四、以賽亞書的要旨
先知以賽亞的名稱,即耶和華拯救之義,適於本書要旨相符。以全書要旨,可一言以避之,即「神的救恩」,或是「因信稱義」。或謂以賽亞書,為「舊約的福音」,亦有言為「福音以前的福音」,且有稱為「舊約的羅馬書」,並稱以賽亞,為舊約的保羅者。因本書一方面多論耶和華的拯救,基督的厚恩,並救贖的效力與功能;一方面即為罪人預備一條「近乎主的道理」,並給罪人一種深切堅確的希望。無怪奥古斯丁(Augustine)悔改時,請問聖人安波羅斯(Ambrose)說:「我當看什麼書更可以幫助我呢」?回答說:「當看先知以賽亞書」。諒哉言乎!凡以心靈留意考查本書者,無不藉以識主識己,痛悔己罪,親近上帝,安慰人的罪心,覺悟自己的本分,深獲基督的救恩,進入基督的國度,不但深明以賽亞的要義,也是於自身試驗以賽亞的要義,謂予不信,何不試試看呢?

五、以賽亞的分段
1、神學家,每將此書分為兩大段:(1)是向著被擄而言(一至三十九章),鑰節(一1~2)。(2)向著被擄以後而言(四十至六十六),鑰節(四十1~2)。
2、或將本書分為五段:(1)關於猶大耶路撒冷的預言(一至十二),本段以復興的應許並詩歌為結束。(2)關於世界各國的預言(十三至二十七),終以耶路撒冷蒙救的應許為結束。(3)論選民與列國互相的狀況與遭逢(二十八與三十五),末以救贖的歡樂為結束。(4)論希西家的歷史(三十五至三十九),且以詩歌與預言參互記述,有似為前三十五章的結束,亦若為後四十至四十六章的引端。(5)多論基督的救恩(四十至六十六)。
3、有按要提而分者。本書所論總括七個大題:(1)選民所受之擄掠,與審判。(2)選民返歸故土。(3)彌賽亞之謙抑。(4)異邦蒙救。(5)彌賽亞義怒的審判。(6)彌賽亞即位。(7)新世界。
4、有以本書分為三大段者,試詳分之於下:
1)關於列國之教訓你與預言(一至三十五)
a、對於猶大耶路撒冷(一至十二)
a)于烏西雅在位時(一至五)
b)於約坦亞哈斯在位時(六至十二)
b、對於世界各國(十三至二十七)
a)巴比倫(十三至二十七)
b)亞述(24~27
c)非利士(28~32
d)摩押(十五至十六)
e)大馬色(十七1~11
f)埃及(十八至二十)
g)度瑪(二十一1~12
h)亞拉伯(13~17
i)耶路撒冷(二十二)
j)推羅(二十三)
k)世界(二十四至二十七)
c、選民與世界(二十八之三十五)
a)選民(二十八至三十三)
b)世界(三十四至三十五)
2)插入之史乘(三十六之三十九)
a、希西家之難(三十六)
b、希西家之求(三十七)
c、希西家之病(三十八)
d、希西家之愚(三十九)
3)平安之預言(四十至六十六)
a、平安之原因(四十至四十八)
b、平安之君王(四十九之五十七)
c、平安之景狀(五十八至六十六)

六、附列本書年代表
以賽亞生     主前七六五年
烏西雅在位   主前七八九年至七四O
以賽亞被召   主前七四O
約坦在位     主前七四O年至七三六年
亞哈斯在位   主前七三六年至七二七年
希西家在位   主前七二七年至六九九年
北國被擄     主前七二二年
希西家病     主前七一四年
瑪拿西即位   主前六九九年至六四三年
以賽亞被殺   主前六八四年

第二章   宗教的腐敗(或控告國民)

以賽亞傳講預言,首先論及猶大耶路撒冷的罪惡。于本書第一章所論,即關於宗教方面的罪。猶大雖為神的選民,逐日循規蹈矩的敬拜神,但以該時宗教的真相而論,亦僅有名無實,僅為儀式的、外表的、無生命的。考聖經所述世人的罪惡,以失落信仰為最,所以先知曆舉百姓的罪狀,即首先言及宗教的腐敗。

一、引言(1
一章一節可為本章的引言,亦可為全書的引言。1、論寫書者為誰。即先知以賽亞。2、論本書系何性質。乃一種默示預言書,非由於理想而來。3、言本書所論何事。非教會事,亦非世界事,乃論猶大耶路撒冷之事。4、言本書出自何時。即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相繼為王時。按烏西雅在位時國家多敵,以其父亞瑪謝因勝以東而生驕心,無故與以色列王約阿施起畔(王下十四8節起),以色列大獲全勝,擒獲亞瑪謝,攻陷耶路撒冷,拆毀城牆四十丈。幸烏西雅尚熱心事神,國勢頗振,勝過南方諸王;後其子約坦嗣位,為人頗好,奈有敘利亞與以色列二國與之前後起畔(王下十五37節起);迨亞哈斯即位,為人懦弱,不肖其父,時以色列的風俗退化,道德腐敗,不堪言狀,國事亦極紛淆,常請亞述之助,攻打以色列王。亞述王不願出兵四方,無機可乘,今以猶大王的請求,得成素志,遂曆三年之久,駕兵於此,大勝敵國,亦迫亞哈斯為其納貢。後又連合埃及王,攻伐亞述,終為亞述所勝,耶路撒冷被撒珥王佔據。後其子西拿基立,亦想占耶路撒冷(王下十八13),幸希西家,求主差使者,夜間殺死兵丁十八萬五千人,始敗與而返。是以賽亞講預言時,適為宗教退化,國事紛亂之秋,于此時為先知,頗為不易。據本書首章所載,有似耶和華嚴控國民,表顯宗教退化的景狀。

二、標民的罪狀(2~17
本段所述,好像神為原告,猶大人為被告,先知為壯士,天地為見證(2)。耶和華所控告的罪有二步:
1、不識神(2~9);猶大會眾既皆為神的子民,何以言其不識神呢?此乃言在道德生活上不識神(弗四18)。
1)此罪極重(2);在本處明言,神為人之父,人竟不認識他,辜恩負義的罪,莫此為甚。
2)此罪至愚(3);不識神之人,即世界最愚之人;詩篇常言:「愚人心中以為無神」。甚至失去了靈明,曾牛驢之不如,以牛尚識主人,驢猶識主人的槽,名為萬物之靈者,何以不識萬物之主呢?真是愚不可及了。
3)此罪最苦(4~6);a、此乃一切罪惡之根本。一有此罪,萬惡業生。b、此罪極普遍,舉國皆然。c、此罪即生死的關頭。
4)此罪刑最大(7~8);此二節好像先知為國民的罪行痛苦。雖然如此,上主仍有憐恤(9),嚴中有慈,而且刑罰亦即恩典。
2、褻慢神(10~17)(虛假的禮拜)
1)虛浮的供獻(11~12);借供獻以表心,如僅獻祭禮,內無誠實,如此的供獻,實虛浮得很。
2)無謂的會集(13~14);如果失去安息大會的真精神,雖多多會集,終屬無謂。
3)無意識的祈禱(15);真祈禱貴以心靈誠實,不但心中喃喃不休,更是信行合一,以身禱,以靈禱,方為真祈禱。因真祈禱,一則貴於改惡,(16節上),二則貴于行善(16~17)。

三、兩造的辯白(18~20
上帝如此控告以色列民,或以耶和華嚴峻無情,悖理不義,故耶和華大呼而特呼的,請會眾前來,彼此辯白,以辯曲直。
1、會眾方面。此辯白於會眾方面毫無理由。此犯罪悖逆的子民,欲與神前顯為公義正直,按本處所言,最要者有二:(1)即順從。罪人不能自救,只得順從神的方法。(2)即悔改。無論罪有多大,在悔改者,絕無於神前定罪之理。
2、上帝方面。(1)是聖潔的。「上帝自己為聖,也顯他的子民都成為聖」。於品德心性上,須潔如雪白如絨。(2)是公義的。上帝無論如何待他的子民,絕無不義之處。雖會眾有時以神為不義,一經辯白,是非立顯。(3)是恩慈的。我們的神是以慈愛憐恤為懷的,無論會眾的罪惡多深,仍願顯其拯濟的能手,大施救援,神民的「罪雖顯如朱紅,必使變如雪白,雖紅如丹顏,必使白如羊毛」。
3、所議條件的兩方面:(1)正面。彼此辯白所議的條件,對於百姓方面,其一最易的,只須願意與順從,此外無別的條件;其二是最大的,關乎定罪赦罪,永生永死,此條件所系非輕。(2)方面。如果順從悔改,固然可得赦罪稱義而得生,否則難免被刀劍吞滅而死亡。(20)。

四、判決的結局(12~13
當時屬神的聖地,既無腐敗不堪,一忠心公平善義的城邑,隨然變為妓女、殺戮、奸惡、虛偽、盜竊之事,充斥其間,耶和華對於斯城,判決之法有二:
其一,使其恢復(21~27);耶和華嚴控其民之目的,唯欲使其覺悟己罪,悔改復興,而恢復原狀,此亦刑罰自然的結果。
其二,任其敗亡(25~31);悔改者自然復興,若不悔改,則不免背棄而敗亡,
且其敗亡之景象,也是不堪敘說的。
總言之,當時以色列人極大的罪,即在宗教的腐敗,良心已死,在品德上絕無上帝子女的真相,對於宗教以僅遵守禮儀規條,將精義全失,毫無生氣,此不但為罪中之罪,而且也是眾罪的根源,所以本章即開宗明義的,論及宗教的腐敗。
注意本章內之講經要題
1、論人於神前的悖逆(23
1)神待人之厚恩;即父子之恩:a、生育,b、養育,c、教育。
2)人向神之悖逆;a、不識神,b、不靠神(離棄2),c、不愛神(褻慢)。
3)此等人之真相;a、失了人的資格(會牛驢之不如),b、失去了人的地位(不得為神子),c、失了人的幸福。
2、論赦罪成義(18
1)人罪無論多重可得赦免。a、白赦,b、全赦,c、永赦。
2)人罪無論多可蒙潔除。赦免是在神一方面,潔除是向人一方面,如僅得赦免,未蒙潔除,是罪仍在人身。a、必從案卷上塗抹,b、必須周神上潔淨,c、必從心靈中洗除。
3)人罪無論多大仍得稱義。潔淨指消極方面,成義指積極方面,至成以的實際:a、有義名(稱為義)。b、有義性(與神同性)。、有義行。如此方可算是潔如雪,白如絨。

第三章  和平的國(或戰爭的罪)(二章1~4

神學家每以二至五章為一段,此段即以賽亞第二次得默示所發之言,其中多勸誡警告的話。于第二章先說到戰爭的罪,以當時國家多難,屢有戰事;或謂適當其時,有以色列王比加(王下十五25),聯合大馬色王某(Rezin),欲攻陷猶太京師耶路撒冷,所以先知特論到和平的國,以慰神民。今日之懷疑派往往以本章所述,乃以賽亞理想中的耶路撒冷,以先知遠大的眼光,由宗教而生的一種奢望,藉以慰藉一般疲于爭戰的百姓,故其所論,皆為幻景,不過心理上的作用,究不可認為將有的事實。為斯說者,果三複首節所說的「默示」二字,當必鉗口無言了。
本處所論,適與彌迦四章一至三節的話相同,其所以相同的原因,論者不一其說:或言此「乃猶太人及神國的振興,當時常有的說法」;或言乃「以賽亞與彌迦各引證先知約珥的話」;亦或言「非以賽亞引證彌迦之言,即彌迦引證以賽亞之言」。但本處明言,系以賽亞見默示,所以我們寧願以聖經的本文所言為是,不願以人之理想廢了聖經的原意。或有以彌迦所述,是在以賽亞十七年以後寫的,至於本段的要義,已明言為末時必有之事,持此末時的解說,神學家的眼光亦步盡同:1、有以所說的末時,即指主降臨以後,至主再來之時。以猶太人每以神創造萬物至主首次降臨時,為先世,自主首次降臨至二次降臨為末世。故先世即舊約時代,後世即新約時代;先世以摩西律法為重,後世以福音真理為重。2、有言末時即主二次再臨之前幾年,言該時主的殿必建于山,福音普及,為萬民所趨赴。3、有言本處所說的末時,即神國降格時,亦即彌賽亞和平的政治,在地實現時。我們詳考聖經各處,論及神國降格的話,雖前二說者各有一部分的真理,卻更以後說為然;我們現在可以後說論,略述此段的要義如下:

一、神國之堅立(2
1、言神「山」必高舉。在聖經內常以大山代表國政(參但二35;啟十三1又十七9~11),所以此處所說「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即言神的國必堅立,充滿天下,將來「世上的國,都必成了我主耶穌基督的國」(啟十一15)。「到那時,他要用鐵杖管轄列國——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五15~16)。2、言「神殿」的山必高舉。明言此山所表明的國政,不是屬世界的,乃教會真理的政治,或言即造在山上的城(太五14)。3、言神殿建於高舉之山。(1)在山即明顯之意。言福音的政治是彰顯無隱的。(2)在山有堅固之意。以主國的政治是永遠的政治。(3)在山亦有高尚之意。人間的政治,無堪與之比擬者。

二、萬民之歸從(2
在基督的國裡,將見「萬口頌主,萬膝拜主」,「從日出至日落之處,無人不歌頌主」。1、此山之殿門為萬人而開。不同舊約的聖殿,不准異邦認進入,在基督國內猶太異邦之牆垣,業已拆毀,凡願入的皆可入。2、萬人之歸從是勢如水流。如言「萬民要流歸這山」,于神國臨格時代,「神的旨意要行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萬人都要尊主的名為聖」。所以那時代的人,歸從主的光景,皆出於自然,不待勉強,直如河水的湧流。

三、眾人之裨助(3
于該時代,萬國萬民之趨赴主山,歸從主道,亦由於一種極友愛極同心的情意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此非言我們「要」登,或我們「該」奔,乃言「來吧」,我看可以即刻奔往,正如以色列人一年三次至耶路撒冷守節的景狀,勢之所歸,萬人均表同情。其所以如此提醒裨助,果何所為呢?1、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此明言他們所以流歸這山,無非為求道而已。2、我們必要行他的路。他們所以趨赴主殿,不但為受教,更為行走在主的路上,人未能在主的路上行走,他的腳步必不滑跌,因主的道路是平安自由的。

四、新律之頒行(3
「以律法必出自錫安,耶和華的言必出自耶路撒冷」。此處所言的律法,自然不是舊約的律法,乃是新律法,是從耶路撒冷頒行的律法,即信心的律法,亦即福音的律法。在在的國內,充滿了主的愛,以為天國的圓滿境界,愛之所在,即國的所在,亦未有救恩的福音,為天國自由的律法,福音的感力,足以令人傾心向化。所以在基督的國裡,我們黨遵當行的,只有主所賜福音的愛律,正如彼得雅各約翰在黑門山上聽見有聲音說,無須聽大政治家摩西,亦無須從大先知以利亞,「這是我的愛子,你們應當聽他」。

五、公義之審判(4
言「他在列國中施行審斷,為許多國民判斷是非」。他的審判是公平的,他的判決是正直的,而且施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不憑耳聞(參十三3~4)。其將「用鐵杖管轄列國」,須知此鐵杖的政治,不是可怕的,乃是堅定正直的,非朝令夕改,至不足恃,猶如受傷蘆葦的政治,此乃堅固的,可靠的,所以他的判斷,是毫無偏私不公之弊。

六、和平之氣象(4
如言以軍械改為農械,各國不相攻擊,以耶穌為和平的君王,必于禧年時代,此和平氣象,始能實現哩。
1、無力兵之苦害(賽二4;彌四3)。
2、無政府之暴虐(賽二4,十一3~5;啟二27)。
3、無宗教之衝突(賽二2~3,十一9;太十七5)。
4、無名利之競爭(賽六十五21~22;彌四4)。
5、無病苦之慘痛(賽六十五19~2023節)。
6、無萬物之殘傷(賽十一6~9,六十五25;羅八19~22)。
7、無撒旦之蠱惑(啟二十2~3)。
但此和平政治,固然必于神國臨格時代,始克有圓滿的實現,於今時代的真教會中,未嘗不顯此景。以真教會,即無形的神國,而且也是預備神的國度臨到,所以今日於此屬靈的國內,已經先享此和平的幸福;即如耶穌生時,天使的歡送詞有雲:「天上有榮光歸於神,地下有平安喜悅歸於人」。即今日信徒心靈中,因為脫卻罪累(太十一28),與神複和(羅五1;弗二1316),放下重擔(來十二1;太十一29),等等而來的平安,也是說不盡的。
質而言之,錫安本是最小的山,與世界一切的大山幾乎不能相比,耶穌常言天國原如一粒芥菜種,乃是百種最小的。但此最小的山,將來必要高起,超乎諸山,以今日的教會而論,固已超勝世界一切的宗教,以神國政治而言,終究必有「神旨得成,在地如天,」之一日,神的話永不落空,我們可以拭目以待。
注意本段講經要題
論主的國(以善喻言國政)第二節
1、乃末時堅立之國(第二節)
2、乃神聖之國(如稱為神殿的山)
3、乃超乎諸國之國(其堅立超乎諸山)
4、乃由小而高舉之國(高舉過於萬領)
5、乃括萬人在內之國(萬人要歸這山)
6、乃極有勢力之國(萬人之歸從勢如流水)
7、乃真理之國(三節參約十九37
8、乃公義之國(四節)
9、乃和平之國(改兵器為農器)
10、乃永遠之國(如言不再學習戰事,參九7)。

第四章  社會的罪(二章5~22節)

據本章二至四節所言,猶大當時雖干戈擾襄,但彌賽亞和平的政治,必要實現,將見萬國彌兵,世界和平,財豐物阜,普天同慶。彼時以刀作犁,化戈為鐮,萬國萬民皆在基督國內,共用安樂,一同行走在主的路上,因此先知對於同胞,遂具有莫大的希望。

一、先知的希望(5
先知既以屬靈之眼光,遙望基督的國建立時之景狀,遂不由的大聲疾呼,希望同胞皆為神國中的一份子,說「雅各家啊,來吧,我們要在耶和華的光中行走」。按本書城以色列人為雅各家,計有九次,六次在四十章至前(二56,八17,十20,十四1,二十九22),三次在四十葬以後(四十六3,四十八1,五十八1)。
1、外邦人尚且歸主,何況雅各家呢?保羅常言:「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或者可以激動我骨肉之親,好救他們一些人」(羅十一13~14)。先知以賽亞在此亦言外邦人,尚且不約而同的,群赴主殿,何況神的選民呢?所以大呼而特呼的說:「雅各家啊,來吧,——來吧,我們都要行走在主的光明中」。
2、       屬本性的雅各家豈不可改換心性行走義路呢?雅各亦名以色列,此二名
稱,聖經每指其新舊二性,有時稱雅各,多指其本性言;稱以色列,每指其新性言。此處稱雅各家,亦指其屬本性的子孫,但屬於本性(或舊性)的子孫,于福音時代,皆可行走在主的光明中,因屬新性的以色列人,皆是屬於舊性的人,改化而成的(3)。
3、黑暗的雅各舉哀何不行于光明中呢?當時雅各家黑暗陰翳,宜速就光,而為光明之子(弗五8;帖前五8;羅八12)。(1)當行在主智慧的光中。主必要將他的道路教訓我們。(2)當行在主平安的光中。在主的路上有明光照耀,行路的人,決不至有何險阻。(3)當行在主公義的光中。因主必用義日的光,照臨我們。

二、猶大的現狀(6~9
1、聯合異邦;神從萬國中將以色列召出來,「看他為獨居的民,不列在萬民中」(民二十三9)。可惜他們「竟與列邦摻雜」(何七8),與外邦人擊掌同盟,以致他們充滿了東方的風俗。
2、妄行術數(6);以色列人不但有主的聖言,與聖經,遇有疑難的事,可遵照神言以定從違,而且也有以弗得並祭司的胸牌,以及先知的話,皆可藉以問是非,定凶吉。不料以色列人竟去問巫術,行占卜,「與非利士人所行無異」(撒上六2)。
3、專注世界(7);神的子民,當以神為產業為福杯(詩十六5),超出世外,視萬物如糞土,無如當時的猶太人,竟滿了世界心思,物質觀念,專心營求空而又空的世物,總無依靠上帝的心,此等世上的思慮,貨財的迷惑,焉得不把道心遮蔽呢?
4、敬事偶像(8);最奇的,是以色列人雖常看見主的榮耀,與威嚴,竟然離棄領他們出埃及的神,去事奉偶像。考聖經所載,神看這敬事偶像的事,為最大的罪,以色列人如此辜恩負義,能不重遭天譴嗎(何十1,二8)?
5、甘於自賤(9);人原照神而造,有神的榮尊,不料以色列人,竟甘心自賤,在自己手造的偶像前屈膝,這真是最可恥的事。
如此說來,以色列人社會的現狀,實黑暗已極,正急需行走在主的光明中;至其所以黑暗的原因,不外乎與外邦聯合,習染東方的惡俗,不恃道德,而恃術數,且以烏西雅時,國家興盛,民豐無阜,車馬無算,以致靠世物不靠上帝,側重現時主義,而無永久觀念,習俗不良,則宗教的腐敗,民德的暗昧,亦是自然的結果。所以本段論及神對待以色列人,有兩個很重要的字,是極可怕的;(1)即「離棄」(6);神常對他的子女說:「婦女縱然離棄他的孩子,我總不離棄你」)賽四十九15)。無奈神雖「多次聚集他們,如母雞聚雛於翼下,只是他們不願意」(太二十三38),神亦無可如何。但一被神離棄,實含括無窮的悲苦,憂患,較小兒為母所棄,尤加可憐。(2)即「不赦」(9);此言以色列的罪,乃不赦之罪。罪不怕重,即怕不得赦免。耶穌常言:「譭謗人子的,猶可赦,惟譭謗聖靈的永不得赦」。以色列人既為神的選民,卻明知故犯的去行術數,拜偶像,亦即是犯了譭謗聖靈的罪,所以神言「不可饒恕他們」。

三、上帝的震怒(10~22
本段言及耶和華降罰的日子,神學家每不一其說:或言指巴比倫的擄掠;或言指日後羅馬的攻伐。但細考所論,固然有幾分應驗於當日以色列人所遇的侵伐,但更是指著將來耶和華的一個降罰的日子。聖經論及耶和華的日子,計二十次,本處所言是頭一次(參十三69;結十三5;珥一15,二111,三14;摩五1830;俄15節;番一71418;瑪斯5;結三十3;亞十四17等處)。耶和華震怒的日子,有罪的人,實無處逃避,所以本段一連三次言:「當進入岩穴,藏於土中,躲避耶和華的驚嚇」(101921)。正如耶穌論及該時的災難曾說:「天勢要震動,人想起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嚇的魂不附體」(路二十一26)。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路二十三30)。因為「耶和華的大日一到,誰能當得起呢?」
1、廢去屬世的榮耀(13);聖經每以大樹表示屬世的權榮(但四16~24;太十三32)。
2、傾覆列國的政權(14);以該時「世上各國都成了我主耶穌的國」。
3、敗壞世人的依靠(15);十五節所言,即世人所依靠得著平安的,無奈皆不能靠著逃避耶和華的日子。
4、覆沒貿易的舟船(16);商務乃將來在社會與國家,極有勢力的,更是為罪惡的淵源,所以耶和華的日子一到,不能不敗壞伏藏罪惡的商務(亞五6~8)。
5、除掉可憎的偶像(18~20);最奇怪的,是神民敬事偶像,以上帝既常常施展大能大愛,何以猶太人竟然背棄上帝,去事奉偶像呢?反言之,最不足怪的,亦神民敬事偶像,以人類既莫不有敬神的天性,假若對上帝無的確的經歷,則不能不以可見的偶像來替代,但上帝是忌邪的神,決不容忍偶像,終久有兩種效力:(1)世人可以借此多認識神,使耶和華獨顯崇高(1117)。(2)廢除世人一切的依靠,使其覺悟世人至不足恃,「不過僅有鼻中出入的生氣,還算什麼呢」?此末後一節,實足顯明世人的真相,是不足稱算的。
注意本章之講經要題
「休要依靠世人」(22節)
1、人往往只知靠世人。(1)靠人的財物(2)靠人的權勢(3)靠人的智慧(4)靠人立的宗教
2、世人乃至不足恃。(1)乃最軟弱的(2)乃最危殆的(以僅有鼻中氣息,此氣息亦最易斷絕)。(3)乃最易改變的(4)乃毫無所有的(他在一切事上皆不算什麼)(5)乃於神前不能站立的。
3、不要再靠世人;(1)愚哉靠人之人:a、須將崇拜世人的心轉向上帝,b、須將依靠世人的心轉向上帝,c、須將誇耀世人的心轉向上帝。(2)智哉靠神之人:a、在於上帝有完全的靠托,b、在於基督有萬分的知足,c、在於聖靈有有隨時的啟導。

第五章  錫安的兩面觀(或領袖的罪)(三至四章)

上章乃總論猶太人社會方面的罪,本章仍繼續論及他們領袖方面的罪,並繼續言上帝如何廢除他們種種的依靠,末後則在於基督的救恩,將如何洗除雅各的諸罪,使他們成聖,惟以耶和華為獨一可依靠的。

一、耶路撒冷當時的罪相(三1~1
1、各等領袖的不足恃(三1~15);國家最大的罪,即上流社會的罪。本段論及耶和華不第除去眾人所靠以養生的食品,使他們曉得惟有耶穌是生命糧並生命的水,更是廢除他們所靠的領袖,因為一切的領袖,皆是靠不住的,故此百姓可以覺悟,惟有耶和華是他們的依靠。
1)武人;強權往往廢除公理,故國內一切的軍官戰士等,不但恃兵權強橫無道,縱然循分盡職,也是不可仗恃的。惟願「剛強的民都榮耀主,強暴的城,都敬畏神」(二十五3)方是國家的幸福啊。
2)長官;執法官雖足智多謀,卻判斷民情不按真理,議會長老,故深有閱歷,卻只知吃盡葡萄園的果子,剝取人民的脂膏,欺壓百姓,虐待貧窮。此等足智多謀富有閱歷的長官,其為害於國家,或較無智的兒童作領袖,為害尤甚。所以公義的神,不能不將他們廢除,使國家陷於無領袖的地步。
3)先知祭司;先知或僅為占卜的人(2),而為民中的假先知,祭司原為引導百姓事奉上帝,竟然「使百姓走錯,並毀壞當行的道路」(12)。所以上帝也不能不將這等任聖職天爵的人,一併廢除。
2、貴族婦女的奢華狂傲(三16~1);此等婦女,原是在政府既有權柄,而為國家的領袖,管轄百姓的(12)。不知各盡婦道,勤儉治家,以家庭中的宗教教育,教養子女,竟然只知奢侈狂傲,用各種的裝飾品(計有三十一種18~23),束裝打扮,難免重遭天譴,以致他們以腐臭代馨香,以光禿代美髮,麻衣代華服,烙傷代美容,最痛心者,即男丁被殺,寡居無依(三24~1),如斯光景,實堪痛憫。

二、耶路撒冷將來的榮耀(四2~6
于上二章既多論到選民種種的罪惡,並罪惡的刑罰,不但親歷其境的,受了無限的苦痛,即凡讀此書者,亦莫不是抱了無窮的悲觀;但一讀到本章二至六節,真如榮光燦爛的太陽,忽然自愁雲淒雨的當中顯出來,能不叫我們轉憂為樂嗎?
1、最大的日子(2);言及「那日」,將來必有一日聖經屢次稱為那日,即基督的日子,亦即選民蒙救的日子。此日是何日呢?講經的人每不一其 :(1)有言指希西家時。以希西家為猶太中興之君,真是使猶太國的光景,有非常的改變。(2)有言指自巴比倫旋歸時。以自巴比倫旋歸時,即猶太事偶像與異邦聯婚等等的罪,被洗除的時候。(3)有言為基督的福音時代,即屬靈的耶路撒冷蒙救贖的時代。(4)即末時雅各歸主的日子,因為將來必有雅各全族得救之時(羅十一25~27)。
2、最大的應許;即耶和華的枝(苗應譯作枝)必要華美尊榮,「出自幹地,毫無佳色美容可觀」者,必要「顯為榮華茂盛」,蓋言有奴僕形狀的耶穌基督必顯有榮耀。考聖經稱耶穌為枝之意亦不同:(1)耶和華的枝(四2)。(2)耶西的枝(十一1)。此二名稱,乃表顯耶穌是神而人,亦人而神的基督。(3)亦稱為神僕之枝(亞三8),乃表基督的謙卑。(4)亦言有一人其名為枝(亞六21)。是言耶穌即人子,而為後亞當。
3、最大的出產;到耶和華的枝華美尊榮的那日子,以色列逃避的餘民,必顯為榮華茂盛,此榮華茂盛的餘民,即耶和華的枝所結的美果,亦即因耶穌的犧牲而有的收成。正如耶穌所說:「一粒麥子,落在地下裡死了,就結出許多的子粒來」。但此處所說的出產,是專指以色列人說的,異邦教會不在其內,以異邦認得救的數自己足時,餘留的以色列全族,必都得救啊。
4、最大的救贖;所言耶和華的枝,所結的佳果,乃是蒙了特別的救贖:(1)得成為義。稱義的方法,即以公義的靈,與焚燒的靈,將污穢火洗淨盡。(2)得成為聖。不但將罪欲污穢洗除,得稱為義(消極方面),並且得録名於生命冊,且在錫安聖城,與主同居,有份於主的神德神性,而得稱為聖(積極方面)。
5、最大的靈恩;雲柱火柱皆聖靈的表像,當日以色列人在曠野時,有雲柱火柱導引,即言聖靈所導引,至雅各全族歸主時,不但有雲柱火柱的導引,而且雲柱火柱,也是覆蔽遮護他們的聖會,使他們都受聖靈完全的充滿。
6、最大的平安;按餘留的以色列人,即經過災期得進基督之國的百姓,故稱為「以色列逃脫的人」,此時可以于基督和平的國內,得了不能言喻的平安,「必有亭子,白日可以避暑,也可以作為藏身之處,躲避狂風暴雨」。因為耶和華自己,必要為他們的藏身處(詩三十二7),為他們的避難所,必將至高之處,為他們的居所(詩九十一9),所以「禍患必不鄰近他們,災害也不挨近他們的帳棚」(詩九十一10)。
7、最大的榮耀;如言「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5)。乃以主充滿的榮耀,即聖民的避所,因耶和華的榮耀,要發現照耀你。——他的榮耀發現在你身上,——眾人都聚集來到你這裡,你的子孫從遠方而來,你的眾女亦被懷抱而來,那時你看見就有榮光,列國的財物,都轉運來歸你。——都為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他已經榮耀了你,耶和華要為你的榮耀(賽六十)。
此兩章所論,誠可謂耶路撒冷的兩面觀。于第三章是論當時的耶路撒冷,犯罪的耶路撒冷,是人力成功的耶路撒冷,是屬地的耶路撒冷,即當時耶路撒冷實現的景狀。于四章所論,是將來的耶路撒冷,是聖潔的耶路撒冷,是以神力成功的耶路撒冷,是屬天的耶路撒冷。即將來在於基督救恩,所成功的雅魯撒拉實現的景狀。所以先知以賽亞,由第三章寫至第四章時,他心中的快樂,靈性的活潑,口中的讚美,不由的和他所寫的文字,一同湧現於外,甚有不能以言語形容者。

第六章  神的葡萄園(或國家的罪)(第五章)

上數章一一論及有關宗教的罪,戰爭的罪,社會的罪,並領袖的罪。至本章則總起來,論到全國的罪相,實是不堪述說的,即以葡萄園為比喻,論及神的厚愛,猶大的罪行,並因此而受的懲罰。

一、神對於他的葡萄園(1~7
本段是以詩歌,述說神的葡萄園,猶如摩西臨終時,對於以色列的希望所賦的詩;即我主耶穌基督,將身負十架時,亦會為耶路撒冷唱悲歌(路十九41),而且主耶穌亦會詳論這葡萄園比喻的事(太二十一33)。
    1、神于葡萄園的作為;神看猶大為他的葡萄園,他最大的事工,即為此葡萄園,且以這葡萄園,屬乎自己,因而有種種特別的待遇。
1)立於肥美的山崗;猶太國的位置,以表面而論,固然在於流乳與蜜的迦南美地,聖經常稱其為「主的園囿」;以靈德而論,更是在於神權政治之下,無怪稱為肥美的山崗啊。
2)周圍設有藩籬(2節首句);即言有神特別的護圍,不但言猶太國的地勢,周圍皆有天然的保障,是天造地設的藩籬;且是有關於種族上,宗教上,種種的界限,以致他們鮮與外族通往來,更是有神格外的護佑,神自己就是他們最大的保障,人絕不容易損害他們(二十七2~3;詩一二五2)。
3)從其中檢去石頭(2節次句);此園囿,不但無外來的紛擾,亦無內裡的攔阻,以在於神的厚愛,已將硬心剷除,且將心性中、種族中、宗教中,種種妨礙結果子的事物去掉,現應奪結善果。
4)栽種上等葡萄;神于以色列人中,設立神聖的宗教,美好的法律等,全是真種子(耶二21),為的是希望他們產生佳葡萄。
5)蓋造一座望樓;此望樓,或為瞭望敵人,或為園丁的住所,亦或為園主收葡萄時的寄廬。神的聖殿,即神于以色列人中所蓋的望樓,不但為祭司們的處所,且是神所應許與他子民相遇之處,且為神在民中的表記。
6)鑒上一座酒池;神所設立的祭壇,即聖會中的酒池,神的子民來此獻祭,亦即在此奉獻葡萄園的果子。
7)特別修鋤灌溉(6);神屢次遣先知聖人,訓誨教導,就是修鋤的工夫,時將靈恩,即是灌溉的工夫。
2、神於葡萄園的希望;神對於他的葡萄園,如此費心盡力,果有如何的希望呢?
1)非為長葉;以猶太國的表面而言,好像極榮盛的的,但神所以如此栽培修理他們,原非為他們謹守規矩禮節等事,而有表面的葉子。
2)非為看花;葡萄園的主人,對於葡萄的希望,豈是僅為開花放蕾,以悅人的眼目呢?若是以色列人,僅有好的主義,好的思想,好的志願等等,也是不能達到主人的目的。
3)非為取材;葡萄樹原不能取材,若是不能結果,只可為燒料而已。
4)專為結果;結果即園主惟一的希望,結果不單是謹守表面禮法,也不單是有美好的主義思想志願、或語言,乃是愛主愛人的實行,是聖靈的果子(加五22~23),而且須按時交納,主人幾時來收,即幾時奉獻(太二十一34)。

二、猶大國的野葡萄(8~23
禍哉猶大國非但未結真葡萄,反倒結了野葡萄,此不但令園主大失所望,更是猶太國民難當的恥辱,至於所結的野葡萄,是什麼呢?本段用六個禍哉,顯明他們的野葡萄。
1、貪得無厭(8~10);此等罪的深重處:(1)則貪心不足。縱然得獲全世界,還是不足。正如諺語所謂:「人心不足蛇吞象」。(2)則得不義之財。既是貪心不足,最易貪求不義之財,「以房接房以地連地」,猶如亞哈對於拿伯的葡萄牙。(3)則有己無人。「只顧自己獨居境內」,不知利他主義為何物。
2、放飲無度(11~17);只知飲酒,「不顧念耶和華的聖言,不留心他手所作的」。此罪的深重處:(1)以飲酒為生活,夜以繼日,留連無度。(2)只知俗情的逸樂,如所羅門所行的(傳二8)。(3)無暇念及神的作為(12節)。
3、屢次違抗主的先知,甚至殺戮破壞他們。(2)故竟違背主的誡命。(3)對於神的刑罰,毫無畏懼的心。他們犯罪的光景,好像「用套繩拉罪惡」,唯恐禍患臨之不速。
4、是非混淆(20);即以是為非,以非為是;以暗為光,以光為暗。如此真理埋沒,幽暗當權,良心一無知覺,即歷代先祖先知所奉行之宗教,此時於以色列會中亦暗淡無光了。
5、甘於自欺(21);雖然善惡混淆,是非顛倒,他們還自以為有智慧,自看為聰明,如此自欺的人,禍哉,禍哉。
6、貪贓賣法(22~23);「飲酒能使人忘記法律,顛倒困苦人的是非」(箴三十一5)。那些「以能力調濃酒的人」,焉得不貪贓賣法,舞弊弄權呢?

三、葡萄園的結局(24~30
1、毀壞(5~6);于本章五至六節,已經說到,「他必要撤去籬笆,使他被吞滅,拆毀牆垣,使他被踐踏,使他荒廢,不再修理,荊棘蒺藜倒要生長其中」。此正猶大日後遭遇的景狀。
2、乾旱(24);神「必命雲不降雨在其上」,使他們乾旱,不得雨露的滋潤,「火苗怎樣吞滅碎秸,乾草怎樣落在火焰中,照樣他們的根必像朽物,他們的花必像灰塵飛騰」。以致他們失去生活的能力。
3、地震(25);主的怒氣必向他們發作,伸手攻擊他們,山嶺就震動,以致他們屍陳街市,猶如糞土。
4、刀兵(26~30)。神必借亞述、巴比倫、羅馬等國,攻伐猶大,如同獅子咆哮,莫可抵禦,以耶和華神,既為他的葡萄園費勁心力,他們竟然結了野葡萄,焉得不重遭天譴呢?
注意本章講經要題
1、       論神於葡萄園的工作(四節首二句)
1)神以葡萄園為其專工;神於葡萄園的事工以外別無所為,因為他一切的事工,無非為他的葡萄園,此外再無可作。
2)神為葡萄園的工已盡其心力;神為他的葡萄園,于創立世界以前,即有種種的計畫,以後又大費經營,設藩籬,建望樓,修鋤灌溉,可謂已盡其心力,此外似再無可作。
3)神為葡萄園當作之工已至其極;神於葡萄園所作之外再無可作,非謂神的權能有限,乃言葡萄園應作之工,有其限制,凡神於葡萄園當做者無不做到極處,此外再無可做的。
2、七節;有人稱本節為以賽亞第五章的鑰節,傳道士當借用本節的意義,勸教信徒。
1)何為神的葡萄園;(以色列)a、為神的產業,b、為神所愛護,c、為神的工作地。
2)何為園中的樹木;(猶太人)聖經每以各等果樹比信徒,如無花果樹、油果樹等。a、為榮神,b、為供給世人的需求,c、亦信徒自然的本分。
3)何為神所希望的果子;(即公平與公義)a、於舊約時代所希望於人者(彌四8)。b、於新約時代所希望於人者(加五22~23)。

第七章  五種異象(第六章)

以賽亞見異象被召為先知,正如撒母耳為先知時,自聖殿中所奉特別的召命相同(撒上三20)。借此可以堅固他的信心,如亞伯拉罕離家往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遂向他顯現(徒七2),神向摩西(出三2),以西結並使徒約翰等顯現,亦是此意。神如此向他的僕人顯現,更是為感動他的心性,使他配並且能奉主的遣派,因為必須自己認識神,方能領他人認識神。試言以賽亞在聖殿中所聽的聲音並所見的五種異象。

一、見神的榮耀
1、神顯榮之時期;即烏西雅王崩的那年。烏西雅為猶大國大有作為之君,其為王之年代亦最久,在位計五十餘年。國家曾靠他得了許多的幸福,所以當烏西雅崩的時候,百姓難免有些驚慌,以為失了他們的依靠,殊不知地上的王雖死,天上的王卻永遠常在,烏西雅王雖在病院逝世,萬王之王卻仍舊在天上的高位上。
2、神顯榮之地點;即在神的聖殿中。人見神顯榮時,往往即在殿中拜主時,神的衣裳下垂,遮滿聖殿,其意,即全世界皆為神的榮耀遮護,以天為他的座位,地為他的足凳,更是指著全教會(教會即真聖殿),皆在神的垂顧蔭庇之下。
3、神顯榮之寶座;(1)乃至高的寶座。因他是萬王之王,決非人世的寶座,所可比擬的。(2)乃榮耀的寶座。他的榮耀不但充滿了聖殿,也是充滿了全地。(3)乃基督的寶座。以賽亞所見即基督的榮耀,約翰福音曾載明此事(約十二41),我主復活之後,即在父的右邊,坐在榮耀的寶座上,但這寶座,也是給他創立世界以前就有的(約十七5)。以耶穌基督是永遠的王,他既坐在榮耀的寶座上,就是我們當崇拜的;他也是坐在君王的寶座上,就是我們當服從的;更是坐在恩典的寶座上,就是我們可以坦然前來領受各種恩典的。

二、見神使的態度
以賽亞所見第二個異象,就是見了神使者的真相,借此可以叫他覺悟神的真僕人,當有的態度。
1、其形狀;撒拉弗,火焚之意。以神叫使者為風,令差役為火(詩百零四4)。(1)他們的愛心如火焚。具有熱烈的愛情,即焚化在神愛火中之愛情。(2)他們的熱心如火焚。他們的愛心固如火焚,他們的熱心,也是如火焚的,正如我主耶穌常為神的殿心中焦急,如同火燒(約二17)。(3)他們有時為神利用毀滅仇敵如火焚。
2、其翅膀;先知見撒拉弗各有六翅,如同以西結所見,各有四翅(結一11)。此處所論各有六翅之用:(1)兩翅遮足。乃於神前最卑微之意。(2)兩翅遮面。天使的面雖較人面俊美的多(徒六15),尚且用兩翅遮蔽,不敢看神的榮耀;正如摩西與神同在四十日,即面發榮光,眾百姓皆不敢看他,何況卑污的世人,不在基督內,如何可以敞著臉,得以親見神的榮光呢(林後三18)?(3)兩翅飛行。言天使有兩翅,遵行神命。a、有速於遵命之意。b、亦有樂意遵命毫無遲延之意。天使有兩翅,為求我們的益處,奉行神命自天而來,我們何不以信愛為兩翅,可以自世界飛往天家,有份于天使的福樂呢(路二十36)?
3、其頌贊;(1)其如何歌頌。即用敬愛之誠,彼此聲音和諧的,極口稱頌。(2)其所歌何詩。即四活物所唱者(啟四8),亦即在上面的聖會所唱者。唱的詩中,包含兩件要事:a、稱主為萬軍之耶和華,榮光充滿全地,此為最高的讚美,表顯上帝無窮盡的權柄與榮耀。b、言聖哉聖哉聖哉。如此三番稱頌神,曰聖哉聖哉聖哉的緣故:其一由他們的熱衷而發,不由的而再而三的極口稱頌;其二以神的聖德是完全的,原來為聖,今日為聖,亦永遠為聖;其三亦或表示神為三為一體的上帝,言父子靈皆是至聖的。(3)其歌頌有何回應(4)。即殿基震動,殿中亦充滿煙雲。a、有言乃好景象。以天使的讚美,聲音甚大,甚至令殿基震動,殿中亦充滿了神的榮耀。b、有言此乃可怕的景象;即以天使的歌頌,更顯出世人的罪惡,甚至將來以選民的罪,令聖殿被拆毀,至於殿中充滿了煙雲(非雲彩),正是可怕的光景。

三、見自我的光景
先知既見上帝,並天使的真像,即時也就看見自我出自我的真像來,這也是必然之勢,大凡真見上帝,未有不顯見自我之真像的。但是先知得見上帝,何以怵然而懼呢?一個人得見上帝,並聽見天上的聲音,本是極有福的事,先知何以說「禍哉」呢?先知既聽見天使的歌頌,何不與天使相互答和,同聲頌美,而竟言「我必滅亡」呢?乃以罪人是決不能立與聖潔之神面前的(十六22,十三22;但十1517)。
1、我乃嘴唇不潔的人;此非比言先知以賽亞的嘴唇,較他人更不潔,以此乃神的僕人奉命為先知傳道者,更容易犯的罪,因為他們是多憑語言為主作工。(1)或有當言者而未言,(2)或有不當言者而言,(3)亦或言之不當,言之無力。
、我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神的子民應常獻嘴唇的果子,但嘴唇不潔,易幹重罪。本處所載乃先知一方面覺悟個人的本分,或有未盡,以會眾有罪,乃以自己的本分,未能盡到好處;一方面也是想到與眾人組合而犯的罪,因為既是會眾一分子,自不能不於眾人的罪有幹哪。

四、見聖別的恩功
先知既深覺悟個人的污穢,遂u撒拉弗飛來,自祭壇取火沾其嘴唇,使其成聖,因蒙上主特別的遣派,作上主命其所作的聖工。
1、天使的聖別;(1)撒拉弗為何行此聖別之工呢?考聖經撒拉弗與基路伯雖同立於神前,以服役於神,但其事工,每不一致。基路伯乃時伸雙手,保衛生命樹,而為伊甸園之司閽者,亦為守護上帝之約櫃,永立于贖罪蓋者;而撒拉弗乃潔除神民的罪,使其得立於神前。或言基路伯的工作,乃在於祭壇(義);而撒拉弗的職務,乃顯在銅盆(聖)。如此撒拉弗既見此覺罪悟罪,極欲脫罪的先知,焉得不迅速遵命,盡其天職,使先知得成聖潔呢?(2)撒拉弗如何行此聖別之工呢?撒拉弗行此聖別之工,乃即速而行,毫不遲延,如先知言「飛到我跟前」,其如此奉行神旨,誠為作聖工者之懿行。(3)撒拉弗以何物行聖別之工呢?即以祭壇的火,沾其嘴唇。以祭壇的火,即基督犧牲的熱愛,我們得成聖潔,非賴基督的犧牲不為功,此祭壇的火,對於聖別之工,是極有效力的,所以炭火一近先知的口,遂聞有安慰的聲音說:「這炭一沾你的嘴,你的罪孽便除盡,你的罪惡就赦免了」。
2、上主的遣派;先知既被聖別,遂即為上主遣派。(1)人非成聖不能為神所用。未蒙聖別,雖然作主聖工者,皆是僭越聖職,究不能為神所用。(2)人一成聖遂即成為神的器皿。凡真成聖的,皆是主的好器皿,不問他顯然承當聖職否,卻皆是上主重用的僕人。(3)神差其僕由於三位一體的美意。如言「誰肯為我們去呢」?此「我們」二字實足表顯三位一體的上帝,彼此有同意。(4)神用其僕亦由個人的情願。如言「我要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上主對於遣派以賽亞為先知,固早有一定的旨意,但決不欲其出於勉強,必要本人樂於奉承神命,故言「誰肯為我們去呢」?
3、先知的應命;(1)聖別後始具有靈耳,得聞主的聲音。常有神僕從未聽主的聲音者,皆以未有靈耳的緣故。先知一蒙聖別,靈耳頓開,遂得聽天上屬靈的聲音。(2)聖別後始得新心,甘作主的聖工。未有真得聖別,而不以作主的聖工為樂者。(3)聖別後始見真我,樂受主的遣派。如言「主啊,我在這裡,請差遣我」。其意即言:、我已備妥可作聖工。未蒙神別者無論有何等預備工夫,如學識經驗等等,皆不算為備妥。、我已敬候任主召命。無論差我何往,無不從命。、我今在此不管他人。如言「主啊,我在此,請差遣我」。即不管人願不願聽主遣派,我必樂意奉行主的美旨。

五、見國民的真像(9~13
以賽亞奉差遣所作的事工,不是容易的事工,但在有新心新性,受主聖別的神僕,往往不以為難,亦不以為苦,只知有神命,不知有身家,甚至以苦為樂,以難為榮。看九至十三節所載,可知以賽亞奉行神命的態度與究竟,福音書中有六次徵引本處的話,是以賽亞傳道的景狀,更驗于福音時代。
1、國民以不信而反對;以賽亞的辯論,雖極痛切,奈百姓不能聽受,此亦可教訓神的僕人,不能僅就作工顯然的成效,估定工作的價值。
2、國民以反對而硬心;按本處所論百姓既不聽受先知的勸言,他們的心自然變硬,因聽道而不悔改的心,是一次比一次更硬。聖經所言「神硬了法老的心」,也是此意,並非神特意使他們的心硬,乃因他們反對神的話,心即變硬了。
3、國民因硬心而受罰;百姓以不聽神的言,重遭天譴,甚至城邑空虛,地土荒涼,並將百姓散播天下,遷徙遠方。
4、國民因受罰而殲滅;如言國內僅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幸根本仍留,得為聖地存留餘種。「按僅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之言,解釋不一:(1)有言雖餘十分之一,仍不免於刑罰,幸而尚留根本,待春光一來,還可發生。(2)有言此十分之一,即屬神的聖數,其被吞滅之意,非指滅沒言,乃如祭物奉獻上帝,即被吃在神的殿中,此百姓的十分之一,亦必完全屬於神,而為神的殿被吞沒。如耶穌基督,亦曾為神的殿被吃盡似的(約二17)。
總而言之,此篇論先知面唔上主,之深悟己罪,之蒙聖別,之受主遣派,誠為傳道人最深的經歷,凡主的真僕人,奉召作聖工時,大概都是親眼看見不能見的上主,因為見了上主,即覺悟自己的罪相,遂蒙主的聖別,果蒙主的聖別,自願奉承主的遣派,既奉主遣派,雖事工多難,亦步以為慮,此乃神的真僕必經的五程。
注意本章之講經要題
1、論先知悟罪(五節)
1)人越近乎主越覺自己有罪。
2)人越聖潔越覺自己的污穢。
3)人越作主工越覺自己的不潔。
4)人越為人而生越覺自我的不堪。
2、先知被召(八節)
1)上主的聲音。
2)主僕的聲音
3)這兩種聲音的互應。

第八章  不信的王(第七章)

上章所論乃烏西雅王崩的那年,即其子約坦即位之年,先知以賽亞見異象。約坦在位曆六年,其事於本書雖無多記載,但以賽亞必仍于此時為先知;迨約坦的兒子亞哈斯在位,適遇國家多故,先知以賽亞,複奉命警告並慰藉國王與國民。

一、二國之聯盟(1~2
當亞哈斯為王時,亞蘭王利汛,與以色列王比加聯盟,欲吞併鄰國。時以東已為其所勝,今又戰勝猶大,直抵猶大京師,以二國聯軍,圍困耶路撒冷。從列王記所載,可知其圍攻多日(王下十五37),卒未能成功,亦足以令亞哈斯與國民戰兢恐惶;但以亞哈斯敬事偶像焚獻子女,在邱壇山崗獻祭焚燒香之故,所以耶和華神不能不將他,交于亞蘭王與以色列王之手。

二、先知之慰藉(3~9
當此危急之時,耶和華命先知以賽亞攜其子施亞雅述,前往慰藉亞哈斯;正遇亞哈斯在為預防敵人的環攻,所掘引水入城的「水溝頭」,已足見其備戰之驚慌,先知遂以神言勸慰警告之。
1、慰藉的原因(3);神所以遣先知慰藉亞哈斯,並非因他有可慰藉之處,乃以他是大衛家,神曾應許大衛家說:「雖然他的子孫,離棄主的法律,不遵主的典章,不免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卻仍不將慈愛收回,不叫信實廢棄」(詩八十九32)。
2、慰藉的方法;(1)以身表顯。即先知以賽亞攜其子施亞雅述,一同立于亞哈斯面前,可顯然表示神的救恩(以賽亞),並餘民仍可歸回(施亞雅述)之意。是以賽亞及其子,皆可以身表顯神的拯救,亞哈斯當然該觸目驚心,藉以深深受慰,不至過於驚慌了。(2)以喻言表顯。言及二王不過如同「兩個火把頭」。一方面固言其可怕;a、其怒氣如火把,b、其兇暴如火把,c、其猛烈如火把,d、其毀滅如火把,e、其互助殘暴的勢焰如火把。二火把頭相助,必越著越旺,利汛與比加之動作亦猶是。一方面更言其無可怕:(a)其火把著不多時,(b)且僅為冒煙的火把,行將熄滅,以二國不久將不復成國,有如火把遂然熄滅無異。

三、亞哈斯之不信(10~13
亞哈斯不但平日顯出不信的心,敬事偶像,悖逆上主,不像其先祖之所行,他這時對於先知的勸教,耶和華的警告,亦顯然表示他不信的心。
1、耶和華的體恤(10~11);亞哈斯雖悖逆不信,但因他是大衛家,所以耶和華仍大顯恩慈,曉諭他說:「你可向耶和華你的神,求一兆頭,或顯在深處,或顯在高處」。(1)神仍自認為亞哈斯的神。亞哈斯雖敬拜偶像,不以耶和華為神,但神仍自認為亞哈斯的神說,你可向耶和華「你」的神求一兆頭。(2)神極願任亞哈斯求一兆頭。以憐憫為懷的神,深深體恤亞哈斯的不信與懦弱,特任憑他求一兆頭,藉以堅固他的信心,猶如基甸所行的(士六37),且此兆頭,或顯在深處,或顯在高處,均無不可。意即或顯在天上,令天象有何改變,或顯在深處,令地球有何更易,無所不能的神,均可如願而行。
2、亞哈斯的輕視(12);耶和華神雖極願不信的王,回心轉意,依靠上帝,無奈亞哈斯至終執迷不悟,輕視神的曉諭。(1)其輕視的原因。亞哈斯何以輕視神的曉諭,不求兆頭呢?乃因他願依靠亞述的兵力,並偶像,不願順從依靠耶和華。(2)其輕視的託辭。亞哈斯雖明明不靠上帝,但他的言語中,卻有貌似宗教家的口吻說:「我不試探耶和華」。他不求兆頭,果豈能不試探神嗎?神既命人求一兆頭,人如照神言而求,何嘗算是試探神呢?似此言不由衷,顯系藉口之詞。
3、先知的斥責(13);以亞哈斯的虐政,已令百姓不堪其苦,但他使人厭煩尚為小事,更要令神厭煩,正如耶穌所說那個不義的官所行(路十八2)。(1)最使神厭煩者,即人的不信。(2)最使神厭煩者,即人的假冒。亞哈斯口是心非的話,不能不令神厭煩。(3)最令神厭煩者,即人的強項。細考上下文所載,以賽亞雖先曉諭亞哈斯說:「耶和華你的神」;後又對亞哈斯說:「我的神」,而不言你的神。是因在亞哈斯的言語並心目中,顯然不認耶和華為「他的神」,先知自不能不改換口氣說,「我的神」;此足見亞哈斯的強項,焉得不令神厭煩呢?

四、最大之預兆(14~16
1、第一預兆;聖經常預言權柄永不離開猶大,直到那賜平安的來到(創四十九10)。所以聯盟的二王,決不能吞併猶大,這是十分可以放心的。那賜平安的彌賽亞幾時來到呢?這雖是五百年一周,始能應驗的事,但這事與猶大的關係不小,因為這平安王尚未來,權柄必不離開猶大。如此說來,二王雖兇暴如熱烈的火把,亦何足畏懼呢?
1)論基督神聖的誕生;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此神聖的誕生:一則顯出神權,一則顯其神性。今日崇拜科學的理想家,言此決不能成為事實,這無非是表明他們不信上帝的神權,與基督的神性而已,但耶穌既為人的救主,是理應有此超性的誕生。
2)論基督榮耀的事工;耶穌的事工,可以在他的名稱上表顯出來,以人將稱其名為以馬內利,即神與人同在之意(太一21~23)。神與人同在,即耶穌所以為耶穌的極大原因,設若耶穌不與人同在,何以能諸事受試探,與我相同呢?何以能深曆罪人的況味,藉以深體人心呢?何以能令懦弱的罪人,隨時得他的濟助呢?何以將不可見的上帝,表顯於人呢?又何以能將上帝充充滿滿的恩典真理,厚賜與人呢?
3)論基督具常人的性情(15);奶油與蜂蜜,皆該處尋常兒童的食品。耶穌雖由聖靈感孕而生,為神的兒子,卻亦有完全的人性,即如食品,亦與尋常兒童無益,而且他的智識,也是日有長進,棄惡擇善(15)的是非心,是與他的年歲一齊長進的(路二52)。
基督本是猶大國的大希望,此時基督尚未來,權柄決不離開猶大,所以利汛與比加的奢望,是萬不得成功的;如此說來,何必為二國聯盟,即過於驚慌呢?
2、第二預兆;以賽亞與亞哈斯講話時,懷中亦抱其小兒施亞雅述,意即餘民必得歸回者,所以正可以借這小兒教訓亞哈斯說:「這小兒未知棄惡擇善之前,你所懼怕的二王,必至見棄」。此事不久即煙。(1)二三年後,二王果然見棄,有何細亞背叛比加,將他殺死(王下十五30),亦有亞述王攻破大馬色將利汛殺戮(王下十六9)。(2)那些被擄的餘民,果然放回,二王被殺時,猶大民中也有最大的喜樂,就是那些被擄的二十萬人,俱各釋放回家,這些人被釋放不是仗著兵權武力,乃是在於靈感(代下二十八8~15)。

五、不信的責罰(17~25
猶大王既如此悖逆,以憐憫為懷的神,亦不能不加以懲責,而且此懲責,也是極可怕的。
1、懲責(17~20);(1)彌賽亞的枝,變為懲罰的杖。上文方才言及彌賽亞的拯救,忽又言及可怕的責罰,是彌賽亞的枝,在於悖逆的人即變為責打的杖,因為神的恩典,常是有兩方面的效驗,在蒙恩得救的固為恩典,在悖逆滅亡的即為刑罰。(2)友人援助的手變為攻伐的手。猶大王雖然依靠亞述的幫助,與亞述為友,但神必要借他所依靠的亞述並埃及的兵士,如蒼蠅蜂子飛擁而來,大肆攻伐。a、蒼蠅蜂子雖是最微弱之物,神也能借用他為強有力的軍兵。b、埃及亞述雖相去不近,神卻能使他如蒼蠅蜂子迅速飛來,會師攻伐猶大國。
2、結局(21~25);如此責罰的結局真是可怕的。(1)國破人亡。多少國民,皆被亞述的剃刀剃的淨光。(2)破家蕩產。以色列人多是以畜牧為主,因懲責的結局,使牛群羊群都毀壞了,所餘無多,或僅余一牛二羊而已。(3)土地荒涼。因敵人的攻伐,以致地廣人稀,遍地皆是荊棘蒺藜,幸而因為牧場廣大,牛羊肥壯,可以多出奶與奶油,遍地皆是荒野,亦可多采蜂蜜,人既稀少也就容易謀生活了。(4)改農器為兵器(24~25)。在主和平的國內,將改兵器為農器,此則反是,乃因遍地荒蕪,禽獸逼人,則不得不制兵器以自衛,更不能不以獵獸為生,此則不信與悖逆的結果,焉得不令我們深自反省呢?
注意講經之要題:以馬內利(十四節)
1、必為以馬內利,始將神顯現於人(約一18,十四9)。
2、必為以馬內利,始將真理表彰於世(約一14)。
3、必為以馬內利,始有人的經歷(來二17~18)。
4、必為以馬內利,始為人最高的標準(腓三14;弗四13)。
5、必為以馬內利,人始得其及時的濟助(來四15~16)。
6、必為以馬內利,人始得隨地顯愛敬之誠(約十四13)。
7、必為以馬內利,人始能在凡事上警醒(詩一三九1~13)。

第九章  無神的同盟(八至九7

以賽亞第七至第十二章,仍是與上章相連,繼續發言,其大旨即論以色列國,將如何敗亡,並猶大國將如何擾亂。其所以敗亡或擾亂的原因,無非是罪孽的結果,並言於此敗亡擾亂之中,那些敬畏神的有如何的安慰,更是于此黑暗陰翳的當中,論及彌賽亞的應許,顯為黑暗世代的大光,以慰藉神民。

一、大牌的警告(八1~8
耶和華特命先知索一大牌,用誠實的見證人,祭司烏利亞與撒迦利亞,以常人所用的字,書寫擄事速臨,掠事快到的警告,以表日後的遭逢。
1、二國的敗亡(1~4);以賽亞不但以大牌昭示眾民,更以自身表明,即與其妻同室生子瑪黑珥沙拉勒哈施巴斯,顯出擄掠的事,必即速臨到。未幾大馬色與撒瑪利亞,果被亞述所滅,掠其地移其民,此滅以色列國的事,雖出於亞述王的自由,卻實由神的定旨,滅以色列者,非亞述國,乃以色列國百姓的罪所招致(王下十七)。
2、猶大的擾亂(5~8);(1)言百姓的無智。一則厭棄西羅亞緩流的水。西羅亞水系聖京東南的河名,其水勢甚慢,正所以表示猶大的政治,亦即耶和華對於他的百姓所施行的權衡,有如河水之安然緩流,深而且靜的景狀;無奈百姓無智,竟厭棄此緩流的河水。二則喜悅波浪翻騰,洶洶湧湧猛然沖流的河水。百姓既傾向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主則借亞述王的手,猶如伯拉大河之狂流,漲溢氾濫猶大全境。(2)言上主的隱旨。所深幸者亞述軍兵的左翼,右翼,雖遍佈猶大全境,但此乃屬以馬內利的疆域,是他的地業,是他的產業地,也是他建立寶座之處,所以此大河的水雖湧流可懼,但亦不過僅及項,而決不至於絕頂,是雖可憂亦可喜。

二、各國的同盟(9~15
本段的意思,足以顯出不與神同在,無論如何謀劃,終屬徒然,惟敬畏耶和華的人,必得慰藉。
1、列國(9);任憑列國同盟,終歸無有,任憑他們束起腰來,終必破壞。
2、二國(10~11);此時二國同盟,兵多力強,但神不在他們中間,任憑他們同謀,言定終不成立。
3、猶大與二國(12~15);時二國既已聯盟,猶大亦欲順服,與之同謀。不知與人同盟,不如與神同盟,如果神在他們中國,作他們的聖所,還有何所畏懼呢(13)?否則護衛他們的上主,必成為他們的絆腳石(14~15)。

三、難免的災禍(16~22
1、勸告無效(1618);百姓既不歡迎先知的勸告,先知則將律法包束封禁,交予門徒,以待後日之用。
2、百姓崇邪(19~20);此乃先委囑門徒之言,表顯當時百姓當時如何崇信邪道,終不見光,困苦悔冥,日甚一日,直至仰觀上天,俯察下地,無處不是黑暗,痛苦患難已極,毫無救星。

四、奇異的救恩(九1~7
當先知勸告無效,百姓的心偏向邪術,並願與強國聯盟,靠兵力,靠邪術,而不靠神的時候,猶大的國政與宗教,以及社會人心皆是暗淡無光;先知則以屬靈的慧眼,看到基督的恩光,行將自黑暗陰翳的當中透出,其光華朗照,足以將黑暗中的憂苦消除殆盡,甚至外邦極黑之地,也被他的榮光照臨。
1、基督最大的恩光(1~2);本處所言,正是馬太四章十五六節所引證的話。論到基督的恩光,如何照耀黑暗中的百姓,並死亡中的百姓(如言住死蔭地之人),以致百姓大大歡喜。
2、基督完全的獲勝(4~5);令百姓脫除種種的壓制,得以自由。
3、基督榮耀的履歷(6~7;1)其品性。言「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次言為神子的耶穌,亦且具有人性,而為神人二性的基督。(2)其權柄。言「政權為他所負荷」。(3)其名稱。「他的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4)其事功(7)。「他必坐大衛的位,將國堅定穩固,直到永遠」。
注意講經要題
1、仰望掩面的耶和華(八章17節)
1)耶和華向誰掩面?向雅各家,即他素日所愛的兒女。
2)耶和華為何掩面?因犯罪悖逆,乃以我們的罪,將神的面掩遮了。
3)耶和華掩面我們當如何?a、等候,b、仰望。
2、神所賜的兒女(八章18節)
1)有聖潔的生命。此子的由來「為神所賜」,即有生以來即成聖的(林前七14)。
2)受靈德的教育。如言「我與——我的兒女——在以色列中作預兆」,是以身作則,實行靈德的教育。
3)作神奇的事工。言於其子「同作以色列中的預兆,和奇跡」,即成了那世代的神跡(路十一30)。
3、基督的恩光(九章2節)
1)除人黑暗(2節)
2)賜人生命(2節)
3)增人快樂(3節)
4)使人自由(4節)
4、他的名稱為奇妙(九章6節)
1)耶穌的來歷奇妙(道成人身)
2)耶穌的慈愛奇妙(為人人嘗死味)
3)耶穌的教訓奇妙(人聞其言皆甚詫異)
4)耶穌的作為奇妙(耶穌所行無不奇妙)
5、耶穌的救法奇妙(化世人為神子)
1)人心中的和平(腓四7);a、脫罪的平安(太十一28),b、與神複合的平安(羅五1,;弗二13~16),c、除去重擔的平安(來十二1
2)真教會中之和平;a、于信徒之相愛,b、于世人之親善,c、于戰關紛擾中之信託與結果。
3)千禧年中之和平;a、萬民歸主(賽十一9,二2~3;太六9,10),b、萬國共和(但二3544;啟十一13),c、萬物復興(賽十一6~9;羅八19~22)。

第十章  名稱的實驗(九章八節至十一章)

自九章八至十一章,乃論以賽亞父子三人名稱的實驗。首論如何應驗瑪黑珥沙拉勒哈施巴斯之意,顯見以色列家,大遭懲罰擄掠;再言如何實驗施亞雅述之意,表明餘民如何夢救;于第十一章則切實說明,以賽亞的要義,即耶和華的拯救,如何施行。

一、一子名稱之實驗(擄掠速臨搶奪快到)(九8至十19
1、耶和華施刑之手(九1~4);本段即言以耶和華不能轉銷的怒氣,大大懲罰以色列家,共分四層,每層結語皆言「主怒猶未轉銷,主手仍伸不縮」。于五章二十五節,常用此言,今則再三再四的用,以表判刑尚未完畢,因民犯罪的心猶未消除;(1)主手第一次的行動,即責打國人的驕傲(九8~12)。國事紛擾,已達極點,猶自言磚牆傾覆,以石建築,桑樹被砍,易以香柏樹,因此上主不能不責打他們的驕傲,不但有利汛為其勁敵,而且東有亞蘭,西有非利士,二國諒亦聯盟,「要張口吞滅以色列」,但主的手仍伸不縮。(2)第二次的行動,即責打人心的固執(13~17)。國民雖屢受懲罰仍不悔悟,且上下一致,因此主必在一日之間,從民中剪除首尾,但主責打的手,仍伸不縮。(3)第三次的行動,即斥責全國的兇惡(18~21)。以通國犯罪兇惡,彼此相殘流血,瑪拿西吞滅以法蓮,以法蓮吞吃瑪拿西,且又彼此聯合吞吃猶大,此乃借著惡人罰惡人,雖然,主的怒氣猶未息,主的手仍伸不縮。(4)第四次的行動,即責打長官的無道(十1~4)。其法度不善,判斷不公,使寡婦孤兒負屈含冤,焉得不將若輩殘滅,但主的受仍伸不縮,以百姓仍不肯懊悔,改惡為善,如何能逃主的重責呢?
2、耶和華所用之具(十5~10);上主所用責打以色列的器具,即強大的亞述國,而且亦用種種比方,顯明所用的器具如何,如言「怒氣的棍」,「惱恨的杖」(5),「砍木的斧」,「鋸木的鋸」(15),以及「斥責的鞭」等(26)。按此段所述,(1)論主用亞述的原意(5~6)。主的原意無非借亞述為器具,以懲罰神的百姓。(2)論亞述的目的(7~11)。主雖欲用亞述為責打他子民的器具,但亞述不作如是想,乃欲趁此吞併鄰邦,毀滅淨盡,不但對以色列一國為然,即對於他國亦如是,且視以色列的神,如列國的偶像無異,滅棄宗教,視宗教如無物,似此狂傲,大非神借用他的本旨。(3)上主對於亞述的行作(12~19)。神不過借用亞述為棍、為杖、為斧、為鋸,以懲責神的子民,無奈亞述借此傲居狂傲,目中無神,妄貪天功,所以很不能不對於亞述大加責罰,使他如荊棘草來之被焚。

二、二子名稱之試驗(施亞雅述)(十20~34
按施亞雅述義即餘民得救,本段則略言以色列民的遺民,歸主夢救的景狀。
1、餘民夢救的時期(20);言「那日所剩的……必歸回」,一則藉當時的百姓,再則試驗於災期夢救之餘民,即自哈米吉多頓大戰後,蒙救的餘民(啟十六14~16,十九11~21)。
2、余民蒙救的數目(21~23);言雅各家雖如海沙之多,得救者僅為剩下的餘數。
3、余民蒙救的景狀(24~27);言正如昔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光景(26)。此處未言百姓之悔改,只言百姓自外邦歸回。
4、余民蒙救時敵人的遭逢(28~34);一方面言敵人大肆其威力,固極可怕(28~32),但「這高大的樹木,必被砍伐,他那稠密的樹林,要那個鐵器伐倒」。所剩的餘民,自可歡然歸主了。

三、以賽亞名稱的實驗(彌賽亞的救恩)(十一章)
上二段既已言及猶大家所遭的苦難,並從這苦難中有些剩下的餘民,都蒙了拯救(羅七27~28);本段則言,在余民蒙救的時代,基督的國必要完全建設,實驗以賽亞名稱的要義。但本段所述,解經者的眼光,不能盡同,有言指福音時代,所言基督的國,即屬靈的國。以耶穌乃為真理的王,他必以靈德靈恩權治理他的國,在他的國中,所有的國民,都受了心靈上的改化,所以雖然有人未歸主之先,兇惡如狼,強暴如獅,既已歸主,性情毅然改化,成了和平的,善良的,堪以與神的子女和睦同居,有如「豺狼與綿羊同居,狀獅與牛犢同臥」。且在福音時代,救恩普施,化及萬民,那時猶太餘民,亦將同歸基督,而為神的聖民,此乃以本章所論,多是喻言。但我教中信士,凡以屬靈的遠大眼光,解釋聖經的,莫不以是處所言,固可以當福音化力的寓義解,卻更是指著神國臨格時代,必有的事實,即千禧年中基督為王,救恩普及,萬姓歸誠,萬物復興的真相;亦即救恩的功能,大大的彰顯,神國的政治,完全施行的時候,應有而必有的盛況。
1、彌賽亞的家系(1);耶穌常為耶和華的枝(賽四2),是言耶穌原出自上帝。本處言為耶西的枝:(1)乃以耶穌為神而人的基督。(2)乃言耶穌謙卑的景狀。不言耶穌為大衛王的枝,竟言其為平常人耶西的枝;他的家室,在以色列人中,原不算什麼(撒上十八18)。(3)且為耶穌被人厭棄的預言。馬太常引眾先知的話說:「人將稱耶穌為拿撒勒人」(太二23)。乃以「枝」字(Netzer)的意義,亦可譯作拿撒勒人(Nazarene),其中實含括耶穌被人輕視之意。(4)並言耶穌即坐大衛王位的基督(路一33)。以大衛王屢屢稱為「耶西的兒子」,稱耶穌為耶西的枝,亦即所以稱耶穌為坐大衛的位,按著盟約為天國君王的基督(徒二30)。(5)亦言大衛的王家,已如樹木被砍伐,而根本仍留(參但五15),但此根本必複盟蘖(但十四7),重複大衛的王位。
2、彌賽亞的靈能(2);耶西的王家,雖如樹木被砍伐,僅留根本,以得天上靈雨的灌溉,終必萌茁滋長。本處言及耶穌受有七種靈恩(啟一1):(1)同住的靈,(2)智慧的靈,(3)聰明的靈,(4)謀略的靈,(5)能力的靈,(6)知識的靈,(7)敬畏神的靈。故此聖靈對於耶穌實有密切的關係。
3、彌賽亞的德政(3~9
1)行政(3~5);a、乃神權的政治(3)。彌賽亞不但自己以敬畏神為可樂,他的政治,也是顯有神權,行審判不憑眼見,定是非不憑耳聞。b、乃鐵杖的政治(4)。此鐵杖政治,對於惡人固然難免被擊打,對於義人,此政治在正直的,公義的,堅固可靠的,決非朝令夕改,至不足恃的政治所可比擬。c、乃以德化認的政治(5)。彌賽亞既為宗教家,亦為政治家,為萬人之救主,亦為天國之君主,以神知神權,施行其正直堅固而可靠的鐵杖政治,其德教之流行,自必深感人心,不但其自身以公義為紳,以信實為帶,即凡在政治之下者,亦莫不傾心向化了。
2)治化(6~9);a、萬物復興。在昔伊甸園之物類,原相愛不相害,若虎豹獅象,無不遜順如羔羊,迨禧年一至,萬物必將複其原狀,「狼與羔羊同居,豹與犢同食,肥犢與壯獅同處,三尺之童可以牽引,——在聖山的遍處,悉無所害」。耶穌二次再臨時,即萬物復興時(徒二21)。保羅言:萬物今雖「歎息勞苦」,然而「仍有指望」,以「萬物必將脫離敗壞,不再為奴,得享神眾子自由自在的榮耀」(羅八19~22)。b、福音普及。在基督的國內,將見「曉主的智慧,必充滿大地,如水指洋溢乎大海」(9)。該時人亦最易受教,如言「壯獅,肥畜,小兒可以牽引」,此不但為萬物復興的事實,亦且位該時代的人,傾心向化的寓義;以於該時代,將見「萬膝拜主,萬口頌主」(賽四十五23)。「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自日出至日沒之地,無人不歌頌主」。此既彌賽亞的政德,其治化之妙,實有出人意外者。
4、彌賽亞的國民(10~16);言及將來之大日(那日),即耶西的根萌條長髮之日,乃其目的成功之時,救贖之主,必為列國的大旗,其國的疆域大展。
1)異邦歸主(10);如言「外邦人必尋求他」,此其中的要義,一則言外邦都蒙主的救贖,即福音時代,亦顯然有此效力;二則言在神國臨格時代,世上的列國,都成了我主耶穌的國(啟十一15)。所以耶西的根,雖原「無佳形美容」,「有如芽之出於燥土」(賽五十三2)。到那時,則長髮榮盛,「為萬民的大旗」,凡尋求他的,都可得到安息之所,而且在「他安息之所,亦大有榮耀」。
2)選民得救(11~16);a、使四方散處之民歸回。到那日主必伸手,將趕散到列邦的選民,二次召他們歸回,如當日自埃及地,召他們回來一樣;不過此次歸回,非但身體歸回,更是心靈歸回,因為道那日雅各全族,必都要得救(羅十一26)。b、將兩家怨妒之心消除(13)。自羅波安時,雅各子孫,分為南北二國,南國稱猶大,北國稱為以色列,或稱以法蓮,兩家怨妒日深,永不相慕,必待日後,自外邦歸回時,始將怨仇消釋,彼此親善。c、有一條歸回之大道修備(14~16)。所言歸回之大道為何?一則無形之道已備妥,即不問猶太與異邦之心,皆已預備,如使他們歸回本國,毫無阻礙。二則有形之路亦備妥,待猶太旋歸時,世界交通便利,所以他們雖散居在地角天涯,歸回故土,也是至容且易的,且不但是地上的道路便利,即航空的道路亦然,因為那時他們也可乘駕飛艇飛車(14),不多一時,即可回到本國了。
總言本章所論,誠可謂先知父子三人名稱的實驗。次實驗的次序,也是極自然的,先言擄掠的苦難,繼言余民蒙拯救,再言神的救恩彰顯,普施于萬民,且不但如此說,日後也必如此一一的實驗,如或不信,請拭目以待。
讀經要題
1、以敬畏耶和華為樂(十一章三節首句)
1)何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
a、敬畏耶和華即是人都快樂
b、耶和華即敬畏他的人的快樂
c、敬畏耶和華的必有快樂
2)敬畏耶和華有何等的快樂
a、乃屬靈的快樂
b、乃有份於主的快樂
c、乃無上最大的快樂
2、救恩的大力(十一章六至九節)
1)有改化的能力(使萬物的性情改變)
2)致和平的能力(萬物相愛不相害)
3)具復原的能力(萬物復興)
4)賜快樂的能力(萬物的歎息勞苦皆已止息)
5)有普遍的能力(曉主的知識將充滿大地,如水充滿大海)。
此外十一章二節首句,九節末二句,又十三節,皆為講經之佳題。

第十一章  讚美的詩歌(十二章)

自本書一至十二章原為一段,論及猶大以色列家,如何犯罪悖逆,上主如何施行審判;並言及上主慈愛中固有威嚴,而威嚴中卻終願慈愛,而且論及上主慈愛時多為雙預言,不但言及神如何當時嚴中顯慈,更是由聖靈的啟示,以屬靈的眼光,論及基督的救恩,與彌賽亞所立的天國,其中所載猶太人蒙恩得救等事,亦多指彌賽亞得國時,雅各全族蒙救的光景。如第十一章所論,上主如何在「那日」將所有的遺民,皆自列國中招回,一同歸主,不能不令先知越說越心熱,愈講愈快樂,直至他的心裡罵了讚美,口中不住的歌頌,因此即以「那日」猶太異邦同歸基督時,所唱的讚歌,為本段的結束。

一、個人的稱謝(1~3
到「那日」每一信主的人,必是心中滿了歡喜快樂,不能不極口稱頌主的救恩。本章一至三節,即此詩歌的第一節,系個人獨自稱謝之詞,如言「我要稱謝你」。此一節詩內,共言我字把次,試言其稱謝之故。

1、因神的怒氣已轉消(1);「我要稱謝你」,因你雖向我發怒,但你的怒氣已消,又安慰了我;想仁愛的上主所行,無不公義,縱然他向我發怒,我還是要依靠他,稱頌他,何況他的怒氣已轉消呢。(1)神縱有時發怒,敬畏神的子民仍當恭敬畏懼,靜候神的旨意,因為仁愛的上主發怒,必有正當的原因。(2)神雖發怒,但其怒氣不久即消,惟有在耶穌基督而來的恩慈,是永不止息的,因基督是我們的平安君。(3)與神複和的子民,應當快慰(羅五1~2)。縱然神有時叫我們處逆境,仍當歡樂(何二14)。(4)神怒消轉而蒙神慰藉,即人快樂感謝與歌頌的最大原因。
2、因神是我的拯救(2);神不但向我息怒,而且「也是我的拯救」,言神為我的拯救,意即神不僅為我們的救主,能救我們脫離罪苦,乃是已經救我們,且是永遠救我們,為我們的所依靠,穩固如磐石,他是我們各方面的急需,各方面的富有,是我們唯一的靠托。(1)他是我的膽量。在於他我無所懼怕,須信靠他、仰賴他,必得他的看顧。(2)他是我的力量。我一投靠主,那在我裡面的真我,立時就有了力量,所以靠著那加我力量的基督,我凡事都能。(3)他是我的詩歌。我稱心誇口的全在於主,我既得了他的拯救,真是叫我止不住的讚美他;我實在感謝讚美我的主,甚至日唱千次而不厭的詩歌。(4)他也是成了我的拯救。他是我的,他實在是屬我的,他的拯救成了我的,他的拯救既成了我的,這實在是足樂樂我的心,此外我再無所求。
3、因我可從神救恩的泉源煥然汲水(3);神既已向我息怒,而且成了我的拯救,他那無量的厚愛,至深的情意,隨時的濟助,必向我如泉源湧流而出,所以上主就是我愛心的源頭,喜樂的源頭,力量的源頭,並我一切福氣的源頭,我們在此一節,所當注意的。(1)上主是我萬福之源。他的應許,他的救濟,和他無限的恩愛,都是為我,且為我湧流而出。(2)吾人自此泉源汲水,乃自己的本分。神的恩愛,雖是萬全的,假若我不及時汲取,恐亦於我無分。(3)自此泉源汲水,必有不盡的歡樂與滿足。耶和華救恩的泉源,既為人湧流而出,人自然當去歡然汲取,且自此泉源汲水者,亦必有不能言喻的歡樂,實足以滿人的心願。
此以上三節書,即個人的頌贊,吾人細考此詩歌,實為已經蒙救恩者,個人心靈活潑,從他心靈的深處,發出來的。人若未曾嘗過救恩的滋味,沒有得救的經歷,決然不會唱這詩歌。

二、公眾的讚美(4~6
本章四至六節,即此詩歌的第二節,系蒙拯救的人公眾所唱的詩歌,且是彼此勉勵,互相答和的詩歌。
1、系何人讚美主;乃錫安居民,即有以色列的聖者在他們中間的聖民,他們既已得獲上主不盡的深恩與厚愛,已從救恩的泉源歡然而取水,他們的心中自然滿了感謝,口中即流出美詞。但是居錫安的民是誰呢?基督福音的教會,固可為上面的耶路撒冷,即屬靈的錫安城,即真正屬基督者,皆為錫安居民的一份子。但是卻更指著到「那日」自列邦歸回的聖民,以及禧年時代,明顯為神子的信徒。以本處所言,乃緊接上章所言,彌賽亞的國度完全建設時,而有的喜樂。
2、系如何讚美主;按此詩歌所述,讚美主的方法,可為我們讚美主的榜樣。(1)乃祈禱的讚美。如言「當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多祈禱者多有讚美,真讚美即真祈禱。常有以讚美主所得的恩賜,乃專憑祈禱所不能得的。如耶穌在世時,十個長癩的當中,有一個回來感恩的,他的謝恩,正是他的祈禱;以為他在謝恩時,又得了心靈的潔淨,比他以前所得身體潔淨的恩,是更加緊要的。(2)乃傳道的讚美。如言「當將他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讚美不但向神說,亦當向人說;不但當於神前讚美他的名,更當在人前述說他的名。真傳道即讚美主,果能將主的名,廣傳在萬民中,那就是讚美主名無上的妙法了。(3)乃尊崇的讚美。真讚美不但可用口舌,更當用心靈與品德,果能心靈中尊崇主,在行為上榮耀主,雖然口中不說讚美之言,也必算是真正的讚美主了。
3、系為何讚美主;按本處所言,應當讚美的原因:(1)因主已榮耀他自己的名。「你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他所行的甚是美好,但願這事普傳天下」。(2)因主已榮耀他的百姓。神的百姓既已蒙拯救,神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甚是美好」,已蒙榮耀的百姓,焉得不極力讚美主呢?(3)因主在民中為至大。耶和華「在以色列中間,乃為至聖,是至大的主」。自然是應當稱頌的。因為「在猶大上帝為人所認識,在以色列他的名為大」(詩七十二1)。
總而言之,本章即彌賽亞救恩顯著時代,得救的聖民所唱的感恩歌,也是得勝的感恩歌,我們唱此歌,也實足以感發我們讚美感謝的心,使我們大聲極力稱頌讚美主。
講經佳題
「救恩的泉源」(三節)
1、神的恩源:
1)何以言神為救恩的泉源?a、神乃恩惠之源b、神乃諸德之源c、神乃能力之源。
2)何以言神的救恩為泉源?a、乃源遠流長b、乃永流不息c、乃愈流愈湧。
2、人的本分:
1)人為何當向此泉源汲水?a、誰取誰得b、如量而取c、取之不盡。
2)人當如何向此泉源汲水?a、以望而取之b、以信而得之c、以愛而行之。
3)向此泉源取水的有何效力?a、必在其人心中自成泉源b、必流出活水的江河c、必直湧到永生。所以我們當到此泉源歡然汲水,凡歡然汲水者,更必有不盡的歡樂。再本章二節每句皆為佳題,又一節末句並五節皆為佳題,讀者注意。

第十二章  論巴比倫(十三四章,二十一章一至十節)

以賽亞亦為列國的先知,如阿摩斯(一二章)、耶利米(四十七至五十一章)、以西結(二十五至三十二章),皆預言列國的光景。前數章言猶大國的事,亦連帶論亞述國的事,後亞述國而興者,即巴比倫,且巴比倫占亞述之地,而疆域大展,因而驕傲、叛逆神旨,故先知以賽亞預言其受罰,其所預言巴比倫之事,在預言猶大的事以後,可見所說乃由神的默示。以在巴比倫興盛時,必無人能想其敗壞,是本處所記,必確由神的靈感,將日後必成的事,預先指示他的僕人以賽亞。但巴比倫自古以來,為拜偶像最盛之地,如創世紀第十一章起,即說示拿地(巴比倫)的色塔(此塔上多刻當時偶像的名字),一直到啟示錄的末了,還是論巴比倫的偶像,所以巴比倫是世界宗教的代名詞,解聖經者,或以本處所言,有三個巴比倫。

一、當日可見的巴比倫
即先知以賽亞所預言當時的巴比倫國,神雖借巴比倫國刑法他的以色列,但巴比倫亦不免于刑,本處所論,即巴比倫受罰的事。
1、傾覆的城(十三2~22,二十一1~10);考此二處聖經所載,皆是預言巴比倫的傾覆(十三19,二十一9),也皆是說借瑪代人的手(十三17,二十一2),且皆是在以色列人已經被擄以後的事,此乃先知一而再的預言巴比倫的敗亡,是不能免的。如按十三章的次序,首言有重大的軍兵要來攻擊巴比倫(2~5),繼言巴比倫遭兵禍時的慘痛(6~18),再言城邑的傾滅(19~22)。于此段預言當中:(1)足顯巴比倫實為榮耀的大國(219)。即大象的金首(但二37~38),為列國的主母(四十七5),是天下所稱讚的(耶五十一14)。(2)確切的說巴比倫榮耀必要失去,必將成為荒場,無人居住,因其為野獸居所,甚至以畜牧為生的亞拉伯人,也不在那裡支搭帳棚,此言日後果成事實。(3)言其敗亡的時日已鄰近。「他的日子必不長久」,亦不過二百年後,此言果驗,奇哉!當以賽亞講話時,巴比倫尚未興盛,而先知竟預言他敗亡的事,此非靈感的鐵證嗎?
2、失敗的王(十四4~23);按巴比倫的政權,乃是大像的金頭,是超乎各國以上的。所以列國多在他的政權以下,不堪其苦(6)。因此強權無敵的大王一失敗,列國皆歡樂全地得安息(7~8)。其所以敗亡,無非因驕傲所致(13~14)。言其「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其意即欲與至高者同等,因巴比倫人以北為尊,以南為卑。當時人想極北有高山,此乃首神的座位,言其「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即驕傲已極的話,顯然以自己比首神,能坐高位,故不能不因之而失敗。至於所言失敗的王為誰,此固然可說是用神殿內的聖器,放飲無度,僭越神權,因而當夜即背殺的約伯撒王。也可說是巴比倫王的總稱,即指所有巴比倫王而言,其中最要者即尼布甲尼撒,因他就是那位權勢最大,驕傲沖天,也是曾製造自己的大像,令國人皆崇拜的(但三)。于他失敗墜于陰府時,在陰府中也有特別的舉動,乃以大惡人沉淪地獄時,他的刑罰決不能與常人平等,這也是必然之勢。
3、得救的民(十三12~16,十四1~2);即餘民雖少終必得救(十三12~16),使他們都返歸故土,再立為國(十四1~2),此亦以色列的歷史,已經應驗的事實,即耶路撒冷荒墟七十年已滿時(耶二十九110;但九2),以色列的餘民必群然賦歸,此事於以斯拉尼希米等書群論之,固不多述。

二、曆世不可見的巴比倫
考聖經中,每以埃及為世俗的代表,神召他的子民,出離埃及,即言信徒當離開世俗。又以亞述尼尼微為世界權榮的代表,神一而再的言懲罰亞述與尼尼微,即言神如何廢除屬世的權榮。更以巴比倫為腐敗宗教的代表,本處言上主如何傾覆巴比倫,亦即所以傾覆世界腐敗的宗教,而令少數的真信徒,得蒙拯救之意。
1、巴比倫之由來;聖經首次言及巴比倫之名,即論其如何傲慢上主,要造一座色塔,高及於天,塔的每層皆刻著當時所拜各種偶像的名字,是顯然表示其 悖逆的態狀。推其如此悖逆的原因,無非因巴比倫即撒旦的座位,為撒旦的根據地,如天使對先知撒迦利亞所言,要將罪婦遷至示拿地(即巴比倫),在那裡將他安置在座位上,歷來巴比倫為事奉偶像極盛之地,如巴別台、比勒塔、尼布甲尼撒所建六丈高的金像,皆是那地拜偶像最著名之事,似此種種的舉動,無非由於撒旦作俑,其顯然的表像,就是罪惡,所以聖經常稱其為大淫婦(啟十七5),即表示全地居民的形狀(亞五5~11)。
2、巴比倫的行作;有形的巴比倫,即有政權的巴比倫國,攻擊神的聖城,擄掠神的子民,而無形的巴比倫也是攻擊教會,敗壞聖徒為能事。希伯來原文,巴比倫即巴別(Babel),釋即擾亂之義,是不但擾亂人的口音,實乃擾亂人的信仰,敗壞人敬事上主的誠意。如居在新世界的挪亞子孫,即巴比倫而退化;以色列人甫至迦南地,即以巴比倫的美衣而傾踞。聖經中所述巴比倫的各章節,皆是曆言其如何敗壞教會,妨礙聖徒,反對上主的工作,甚至將神的子民擄去,為他的子民。於啟示錄書,亦詳言其誘惑或羔羊的新婦,而陷神民於不義。總言我教中曆世以來的勁敵,就是巴比倫,近年來擾害教會,破敗聖徒信仰的,也無非是巴比倫的惡酵,即屬乎世人理想的假道理,我信徒可不深以為鑒嗎?
3、巴比倫的君王;以此世界而論,即巴比倫為首先立王之地,如聖經明言甯錄首先于巴比倫自立為王,此即巴比倫的首惡,以上主決不欲世人裡王,將他的權柄與榮耀奪去。以黑暗世界而論,那從天墜落的明星,即是那空中掌權,管轄幽暗世界的君王。或謂北極的空處,古時曾有一明星,後世再不發現,乃以該明星以隕落的明星,即天使隕落的表像,以天使自天隕落,成為幽暗世界的君王,此情此況,實較可見的巴比倫王的隕落,尤堪痛惜。

三、末世重建而覆敗的巴比倫
考聖經所言,似乎巴比倫已傾覆,不能重建(賽十三19~32;耶五十一24~26,62~64),所言巴比倫末日的光景,僅按靈意一方面言,不能按行事方面言。但看世界的趨勢,並聖經另一方面的預言,或謂不但按靈意論那不可見的巴比倫,即代表腐敗宗教的巴比倫,迨至末時必威權大震,令萬國喝其毒酒;即就形式而言,那可見的巴比倫,亦即有關政治的巴比倫,也當重建。或謂尼布甲尼撒瘋狂之年(七年),即代表巴比倫荒蕪之年(按聖經計算時日之法,每以一日當一年計,七年共有二千五百二十日,可作二千五百二十年解),過七年後,巴比倫王複其權位,亦即表示自巴比倫傾覆,至巴比倫重建,當為七年之日數化為年數,即兩千五百二十年。果如所言,巴比倫重建之年,當去此不遠了。
近日年來,人多注意其地,且已尋獲巴比倫的舊址,更已有多人,提議重建築,如啟示錄書的預言或將應驗,毫髮不爽。某教士言,考巴比倫之地點,確為世界適中之地,為交通便利之所,將來萬國有交通政治之總機關,當然必設於巴比倫,則啟示錄書所言,「萬國飲其毒酒」的話,即應驗了。看今日世界的繁華,日盛一日,將來萬國交通的中心點,其富饒榮盛可想而知。但物質世界越進步,道德觀念越退化,則啟示錄十八九章所言,想必為將來的事實。
至於巴比倫城重建之意,非必有堅固的城垣。世界各大城,多視此為交通便利的妨礙物,故前有城垣者今多拆毀,則所說的重建,或指巴比倫勢力的澎漲,權榮的擴展而言,並非以聖經所說巴比倫不復重建的話,落了空。致已往的歷史,知道聖經的話,確已應驗,但及至末時,又有何等特殊的建設,亦是聖經中的明言,吾人對此不得有所誤會。
1、論末時的巴比倫城;末時的巴比倫城,考之聖經,顯然有兩方面:(1)宗教的巴比倫。我們考查聖經,知巴比倫自古為異教最有勢力之地,迨末時擾亂真理,迫害教會的,就是巴比倫的勢力。啟示錄言,始終征驗此事,于第十七章所說的大淫婦,即已敗壞的教會,此時亦有假先知,活偶像,並一大罪人出現,基督的真教會,必遇大逼迫。(2)政治的巴比倫。按但以理書大金像十腳指,即十個國度,將來此十國必各如原有的疆界自成為國,均歸「那獸」的權下,他必將眾王聚集于哈米吉多頓(啟十六16),在上帝全能的大日,會合爭戰(啟十六14)。此時宗教的巴比倫,被政治的巴比倫所滅(啟十七16);而政治的巴比倫必為主所毀滅(啟十九19~21)。以到末時,主的國必如自天而降,非經人手所鑒的石頭,打在像的十個腳指上,像即粉碎,化歸烏有,這打像的石頭,即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天下。
、論末日的巴比倫王;按本處所言,巴比倫王隕落的光景,適驗于末時的巴比倫王,就是為撒旦代表的那個獸(但七8;啟十九20)。但時日一至,那驕氣沖天,願意與神同等的(賽十四1314;參帖後二4),必將投入陰府,迨他投入陰府時,因他曾為幽暗世界的大首領,甚至「令陰府震動來迎接他,驚動了世曾為受領導陰魂,並令那曾為列國君王的均都起立」(賽十四9)。想必大罪人墮落陰間時,較比尋常人總有不同的舉動啊。

第十三章  預言列國(十四24至二十三)

自以賽亞十三章至三十五章,即預言列國之事,上章已論如何預言巴比倫;于十四章二十四節至二十三章,則群論各國將來的光景;二十四章以後,則總言耶路撒冷與各國將來的災罰,與選民的救濟此數章所載,固其重要,但以限於時間,特約略論至於下。

一、預言列國的原因
以賽亞原為猶大國的先知,聖經也是特為信徒寫的,何以于論選民之事以外,複曆述列國的命運呢?此其中的原因有數則:
1、乃以神于萬國有關;神不但是猶太人的神,也是萬國的神。當時猶太人的思想,最為狹隘,重視本族而輕視異邦,所以神一而再的預言列國,一則顯明他確為萬國的神,「主在天上立定寶座」,「掌握人間國權,隨意將國賜予人」,因為「他是天下的主,——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二則藉以轉移猶太人固有的觀念,使知人莫不皆在上主眷愛之下,掌握之中,所以世人皆當一視同仁,方得上主的歡心呢?
2、乃以列國與猶太國有關;當時猶太國不但與列國交通貿易,更是有宗教上政治上的關係,其中關係最大的即亞述、巴比倫、埃及、等國。此諸國自古國強民眾,亞述巴比倫二國在猶太東北有時興有時衰,有時互相攻伐,有時亞述為巴比倫之主,有時巴比倫為亞述之主。在猶太西南則有埃及,此列國從來強大好戰,彼此為敵,此與猶大不無關係。因以色列民,每易習染列國敬事偶像的惡風,且屢次與各國交好,依靠列國,或受各國的暴虐侵伐,終至擄其人民奪其土地,將猶大以色列二國殘滅。此列國既與猶太有密切的關係,自不能不論及各國。一則藉以慰藉選民,再者藉以警戒列邦。
3、乃以其事與歷代教會有關;先知預言上主懲罰列國之事,足以顯出神的「慈愛與威嚴」。於懲責刑罰一方面看,不能不令作惡悖逆者鹹有戒心,于嚴中顯慈,並特別對於選民的護佑一方面看,實足令神的子女,于仁愛的神前序存敬畏。以仁愛而公義的上主,于慈愛中固有威嚴,于威嚴中仍有慈愛。吾人何不以寅畏敬虔的心,「試看神的慈愛與威嚴」呢?

二、預言列國的災罰
上章已特別的說到關於巴比倫的預言,茲則略言對於列國,即當時與猶太有關的各國之預言。
1、亞述(十四24~27);于以賽亞第十章已多論亞述的預言,此乃特別的說,並且起誓的說,必要攻打亞述人,除去他加於以色列人的軛與重擔。
2、非利士(十四28~32);此預言分兩段:首段言非利士人所受亞述的暴虐(20~30),甚至王子的惡毒,愈與王父,實令百姓不堪其苦。次段述以賽亞安慰的話(31~32)。
3、摩押(十五至十六);(1)先知的預言:a、論摩押的覆亡(十五),b、勸摩押進貢與錫安(十六1~5),c、述摩押驕傲的災罰(6~12),d、言年內的首次應驗(13~14)。(2)此段的要義:a、先知對於摩押的憐愛(十五5,十六11),b、摩押的拯救(十六5),c、摩押餘民的應許(十六14)。
4、大馬色(十七1~14);大馬色系敘利亞國的京城。本段預言大馬色的事,亦連帶論及以色列國的事,乃以二國為聯盟國(賽七),同犯一罪,故同受一刑。按大馬色原為最古之城,亞伯拉罕時即有(創十四15),後自立為國(王上十一24),竟犯罪被滅與亞述,他日複修為城(耶四十九23),又後屬波斯,屬希臘,屬羅馬。回教初立時為亞拉伯人佔據,內中多有禮拜寺,當日保羅以曾居於城中的直街(徒九11)。
5、古實與埃及(十八至二十);古實乃極苦之國在埃及南,尼羅河兩岸又埃及東南,沿紅海西岸。古時有時屬埃及國,有時屬埃及王,以賽亞時古實之王亦為埃及王(王下十九9)。此時埃及與亞述為天下極大之二國,彼此為仇,亞述王撒珥根,早已敗古實,本章言亞述王備大軍攻古實,就是古實王亦即埃及王的緣故,本段所論共三章。
1)言古實遣使者求助(十八章);按當時而論,亞述已勝大馬色與撒瑪利亞,所以古實與埃及不免戰兢恐慌,因此遣使者到耶路撒冷求助,如何備戰,先知則警告使者,須回國靜候猶大得救時,當如何奉禮物到錫安山,獻與萬軍的耶和華。其中的要義,乃言日後以色列全家得救時,古實河外,各地的災民,將因雅各得蒙福祉(羅十一26;創十二2~3)。
2)言悲觀中的樂觀(十九);按十九章所論,乃從禍患毀滅之中,看到基督榮耀的國成立時的福樂。a、言其災禍(1~17),b、言其希望(18~25)。其中最寶貝最要緊的話,即言到那日一古實與埃及將如何夢救,歸向耶和華,成為得醫治蒙救贖,認識耶和華的子民。
3)言古實與埃及被擄(二十章);本章乃言以賽亞,如何赤足跣行三年之久,以為古實與埃及被擄蒙羞的預兆。後亞述王撒珥根果然將二國戰勝,掠其物擄其民,以驗先知之言。今有人在亞述京城,獲一古碑,言撒珥根戰勝二國之事,比聖經所言猶詳,實足為聖經的佐證。
6、度瑪(二十一11~12);度瑪即以東的別名,西珥亦為以東之別名(創十四6,三十二3)。于本書三十四章,六十三章一至六節,皆預言以東之事,是本書有三次預言以東,皆是論及他將遇的懲罰。a、表明以東之無望(二十一11~12)。即以更夫為譬,言「早晨將到,黑夜又來」。是極無希望的, 常有人借用首句,「早晨將到」為此,論及信徒的盼望,但次句又言「黑夜複來。」故此言之正義,乃表明他們的失望,不可借為有希望之意解,亦有人謂此以東譏誚以色列人的話。b、表明以東所受的災禍(三十四章)。按三十四章,雖亦言及列國,卻特論及以東,表明他們將要遇見的災禍。c、表顯基督在以東義怒的審判(六十三1~6)。
7、亞拉伯(13~17);亞拉伯多系以實瑪利族,以田獵為生,所言基達,即以實瑪利之子,借此以指亞拉伯人的全族。北境有「底但」人,多以商為業,先知言及他們送餅與水與逃亡的人:一方面是顯出所遇的兵災,逃亡在外,無家可歸的慘苦,一方面也顯出他們的愛情,對於難民所行的慈善事。所以雖在一年之內,他的榮耀盡歸無有,然仍有餘民少許,此亦愛情的結果,不然這逃亡的少許,也就死絕了。
8、異象穀(二十二);先知在異象穀所見,皆指耶路撒冷而言。先則耶路撒冷自是之過,雖四境大有艱難,耶路撒冷猶不知戒慎,甚至頑梗不化,只知吃喝宴樂。又責首相驕傲自是,求一己之利,不求國民之益,故不使之為相,更易合神心意者以代之。此處所言家宰以利亞敬的話,如掌大衛的鑰匙,「他開無人能關,他關無人能開,」等等之言,適與耶穌自述之言相同(啟三7);而且耶穌也適如以利亞敬為釘穩之釘,為他父家的榮耀,家中一切事務,都掛在他身上,是以利亞敬誠可謂耶穌的預表。所難解釋者即末節的話,「言釘子必壓斜,掛在其上的重擔,必剪落」。如果此節所說的釘,指以利亞敬言,不但上下文不符,而且也不能表示耶穌。或言此乃指以利亞敬死後的光景,因他一死,他所擔任的職務,自然也就曠廢了。也有言指以利亞敬尚生存時言,因猶大民罪惡深重,雖有家宰以利亞敬的盡忠,仍是不能挽救。但我們從上下文看來,正當的解釋,即以末節所說的釘指舍伯那言,即言以色列遭罰的那日,他們所靠的釘子亞斜,並非指以利亞敬言。
9、推羅(二十三);論及推羅的預言,顯然分為二段:一至十四節,說到他原來的權榮;十五至十八節說到他後來的恢復。按推羅原來在猶太西北,濱地中海,為腓尼基的首城,常為以色列之勁敵,但亦常與猶太通商。本處所言推羅的災禍,約在耶路撒冷被毀時,亦同遭尼布甲尼撒的毒手(結二十九18)。預言過七十年後,必被釋放,複其舊觀,因為道那時必要敬畏耶和華:(1)有真正的信仰,(2)有神聖的生活,(3)能盡力的捐輸。

三、預言的教益
讀此數章預言,固不能不令我們滿有悲觀,但不能不叫我們從這各種愁雲淒雨的當中,看見上主的恩光射照,足令我們得莫大的教益。
1、人災苦的由來;考之聖經神加與人的災苦,其原因不一,或為懲治,或為試煉,或為造就,或為刑罰;其最高的原因,即為顯出神的榮耀,與人的價格。本書所論神施於列國的災難,大都因為他們的驕傲悖逆。上主所以斥責他們,一則為刑罰,二則為懲治,以上主加苦難於人,不盡為刑罰,其中總有他成全教訓人的美意在內。歡言之,人所遇的苦難,多是自己招致的,懲罰列國者,列國也,慈愛公義的神,怎能願意世人滅亡呢?
2、神刑罰中的恩典;神于何處用刑,必于何處施恩,他的恩典也是大於刑罰,而且他的刑罰,也就是恩典。書中言及神對於列國施刑罰的時候,讓顯出他恩慈的手來,其最大的恩慈,即多言因物質的苦難,所得靈性的利益。如言各國受刑,以後複言及將來餘民的得救,如何歸向耶和華,為成聖的子民。本書內無一次預言刑罰,不繼續再言恩典的,所以人當「仰望向我們掩面的耶和華」。
3、由災苦而生的希望;本書屢次在苦難中,忽然論到基督和平的國(參十四23,十六5,十七7,十八7,十九19~22,二十三18),其一是以當時的苦難,萬民的歎息,不能不遙想基督和平國來到時的福樂,其一是以此苦難的結果,終究必成全上主的目的,直至基督和平的國實現時,萬民將在此和平的國中,同享安樂,共慶升平了。
4、選民特別的護佑;本段雖是為列國發的預言,卻仍是一而在的,說到選民的希望,與日後的光景(如十七4~9,二十一10,二十二20~24,二十三18)。可見敬畏神的人,就是神滿心所注念所愛慕的,雖有時悖逆違命,神的慈愛仍是不離開他們,甚至在萬國遭罰的日子,更顯然有特別的護佑臨到他們,所以敬畏耶和華的人,真是有福的。
要而言之,此數章論到列國的預言,不但與列國有直接的關係,也是與猶太人有間接的關係,更是於我們的教會有密切的關係。所以先知將列國的預言,特別記錄,亦委實有神的美意與靈感,何嘗是無關緊要的言論呢?
講經要題
「主僕如釘穩的釘」(二十二章23~24節)
1、對於救恩的堅定如釘穩的釘
2、對於地位的穩固如釘穩的釘
3、對於職務的可靠如釘穩的釘
4、對於講言的確切如釘穩的釘

第十四章  悲觀中的樂觀(二十四五章)

自本書二十四至二十七章是一氣的。按以上所講自一至十二章,乃論耶路撒冷所遇的災罰與教訓;十三至二十三章,則論及列國的預言與結果;自二十四至二十七章,好像將以上所論的懲治災罰,總起來說到有關救恩屬靈的信息,即從幽暗悲苦的當中,看到將來於主的大日,即基督的救恩,並基督的國中,必有的光景與喜樂。解經者,對於次數章的觀念,亦不盡同,有以此數章指著世界說的,也有以為專指以色列人說的,但細看其中所論,實多有關於以色列的餘民,亦且有關於世界,即先知以被聖靈啟示的眼光,所見悲觀中的樂觀。

一、悲觀(二十四1~21
于二十四章,先言於主的大日將到時,並已到時的光景,其中所言多有關於這世代的末日必遇的審判。
1、末時的荒謬(1~21);先知所見荒謬的光景,極不忍言,如百姓所耕之田所居之室,皆成荒墟,寥闊而無出產,因此眾民離散,且不僅一般人如此,乃上下一致舉國皆然。其所以如此荒謬的原因,無非罪孽所致,乃以人民的罪,實累及萬物,連地土亦被污染,自不能受其害。或謂「人不但是能管轄世界,也是能沾染世界」。因此憂愁歎息聞於四境,一切歡樂的聲音皆都止息,不深堪憫痛嗎?
2、遺民的無幾(13~15);以色列的百姓,以經過種種災苦,因此所遺的餘民不多,亦僅如「打過橄欖或已摘的葡萄,所剩無幾」。但是他們因蒙救贖有極大的歡樂,從諸海從地級而來,歡呼喜樂,歸榮於神。按此處所言餘民的快樂極有趣味的:(1)他們雖如已經打過的橄欖摘過的葡萄,所剩無幾,或在橫葉下被掩遮,無人注意,但愛他們的神,完全小的,所以一一招集他們。(2)他們雖敢散到了天邊地極,仍自西自東以一召回。(3)他們既已親歷主的救恩,與神的榮耀,他們哀哭歎息的聲音,自然即變為歡呼讚美的聲音。(4)他們既見主的救恩,也不能不互相招集說:「榮耀歸於義人」,此亦蒙基督救恩者自然的景象。
3、最大的災難(16~20);參(詩五5;啟七14;太二十四21;路二十一24)遺民回國時亦即大災期來到時,本處先知所見的災難,適為大災期的光景,以「天窗已開,地基已動,全地破壞,盡都崩裂,——地要東倒西歪,以罪過在其上,必然塌陷」。如此的災期,乃世界末日所不免的。
4、世國的傾覆(21);於主的大日,不論是高處是在地上,一切占越神權的,皆被懲罰。(1)必懲罰高處的眾軍。以那時一切在神前晝夜譭謗我弟兄的,必被趕逐落地(啟十二10),即空中掌權的邪魔(弗六12),到那日必被懲罰,必要將那大龍大蛇,捉拿捆綁,禁鎖在無底坑中一千年(啟二十1~3)。(2)必懲罰地上的列王。到那時世上各國的王權,必皆被取消,有如天降之石,打在金像的十趾上,金像即化為粉碎(但二44)。其義,即言世上各國的政權,必在神國臨格時,完全化歸烏有,以世上的萬國,都成了我主耶穌基督的國(啟十一15)。

二、樂觀(二十四22至二十五)
1、榮耀的得勝(22~23);(1)首次複生(22)。本節的解釋不一:有言指著被懲罰的天軍與列王,必要被囚於獄,等候大日的審判。但詳細考閱,或指睡寢在地塵中的人,迨基督複臨時,必蒙眷顧,而得釋放;所說的被囚,即言身體尚睡於地塵中,未得榮耀複生之義。此即死的毒溝,並陰間得勝的權勢,完全取消,死被得勝吞滅的話應驗的時候(林前十五54~55)。(2)基督為王(23)。按基督為王亦即人類對於萬物的主權完全收復的時候,當人類未犯罪之前,神曾將萬物歸認管轄,無奈因人犯罪主權逐失,那隕落的天使即成了黑暗世界的君王(太四8~10;約十四30)。洪水以後,人間政治的原理,曾經表顯(創九6),未幾人類即占越神權,自立為王;此後雖有神權的政治,施行於猶太民族,但亦為能完全聽命於神,也曾要求立王,悖逆上主,與列國所差無幾。自基督誕降,雖以靈能靈恩,感格人心,而為真理的王,其神權的政治仍未顯然施行,不但萬物未能複其舊觀,即世界人類亦多未能傾心向化,必待神國臨格時代,基督必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那時他的榮光顯現,甚至令「月亮蒙羞,日頭慚愧,以萬軍之主,必在錫安為王,在敬畏他的長老面前,大有榮耀。」
2、救恩的讚美(二十五);此二十五章的要旨,即上章末節所言,「萬軍的主必在錫安為王,在敬畏他的長老面前,必有榮耀」。所以上章末節,可為本章的金句。
1)感恩的樂歌(1~5節); a、言何人感謝主?此一小段乃先知以賽亞設身處地,與蒙救的子民,同聲感謝主的救恩:(a)先知個人的感謝。言「耶和華是我的神,——我要讚美你名」(1節)。讚美的聲音,是那些在紅海邊,心中滿有快樂,大聲讚美者的迴響(出十五2)。(b)蒙拯救者的感謝(3~4節)。此處可說有兩等人皆感謝主,因為所言「那些剛強的民,強暴國的城」,一方面是那些在主而剛強的人,並前在強暴的城內,受壓制的人,此時皆感謝主,一方面也可說那些剛強的人等,因為看見主的作為,也不能不讚美主。b、言為何感謝主?(a)以其忠信誠實,所行奇妙的事(1節)。主「自古所定的」,到了時候必要成就,因他是忠信誠實的主。(b)因他使狂傲強暴的人皆降為卑(2節)。即將人的堅城傾倒,強權廢除。(c)因他人隨時的保障(4節)。使人可以在他裡面藏身,從他滿得心靈的安慰。(d)因他是依靠他的人的拯救(5節)。使那些強暴壓制的事消除,所以主的名,應當讚美。
2)福音的筵席(6~8節);a、福音筵席的設備(太二十二1):(a)耶和華為喜筵的主人。(b)列國的百姓皆可為賓客。因為「僕人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都請來赴席」。(c)設筵的地點即在錫安山。以救恩從錫安而出。(d)筵席的肥甘,極有豐盛,足以令赴席的人心滿意足。b、福音筵席喜樂:(a)毫無障礙)7節)。那時人赴主的筵席,是極自由的,毫無攔阻,不似今天有種種的障礙。(b)吞滅死亡。福音的能力,不但能令「活著信主的人永不死」,而且能令「在主而死的人,必要復活」,更是在基督國內,人的壽命最長,其中無壽數不滿足的老者,百歲死的仍為孩童。(c)拭去眼淚。到那時人無病苦,無憂患,無罪痛,自然他們的眼淚都拭幹,不再鷗哭泣悲哀。(d)除掉羞恥。那時人都有分與主的榮耀,所有一切的羞恥,自然盡皆除掉,因為活在基督榮耀的國內,以主的救恩,為各人的榮耀,所有一切的羞辱,就不足介意了。
3)最大的福佑(9~12節)、耶和華是我們的。此處不但是說耶和華拯救我們,乃是說「耶和華是我們的」。他是我們的福杯,是我們的快樂,是我們惟一的依靠,我們必因他的救恩歡欣踴躍,因耶和華屬於我們。、耶和華在我們中間。耶和華不但屬於我們,也是在我們中間,他救護我們的手永伸不縮,因「他的手必按在這山」,「他的手必在其中伸開」,是不但一時伸手,為這山祝福,或時而伸手為我們勝過敵人,乃是永遠為我們伸開,作我們隨時的幫助與拯救。如此說來,我們的敵人雖兇狠,有何足畏懼呢?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即我們素日所仰望等候的,他救贖的大日一到,為我們勝過眾敵(其眾敵總以摩押名之),如此的行動,如此的拯救,能不令我們快樂之極,歡欣踴躍嗎?
總言此章所論,即自末時種種的災苦悲觀當中,說到災期以後的樂觀,此不但為末時在主的大日,必有的光景,也是於當時主如何拯救猶大脫離亞述王的手,有同樣的表顯,更是于歷代信徒,在種種的災苦患難之中,當想到苦去甜來的結果,而時抱樂觀之教訓。
講經要題
「主必擦去各人的眼淚」(二十五章8節喪事用)
1、信徒逝世皆正面見主,所以都將眼淚拭去(帕子已除去7節)。
2、信徒逝世乃將死亡吞滅,所以都將眼淚拭去(8節上)。
3、信徒逝世皆將羞辱除掉,所以都將眼淚拭去(8節下)。

第十五章  救恩的城邑(二十六章一至十九節)

以賽亞二十六章一至十九節,乃猶大人論及耶路撒冷所唱的詩歌,看耶路撒冷為堅固的城邑,是不能攻破的。但最要緊的,是其中的靈意,那屬靈的耶路撒冷即神的真教會,實在是堅固不傾的。迨以色列人自列邦返國時,錫安城的真相,更是可稱為救恩的城邑,為平安的城邑,為耶和華駐驛之所了。

一、城邑的建築(1~7
可見的耶路撒冷,原為大君京師,四圍有山環繞,地勢極其堅固,大衛功獲錫安城的時候,耶不斯人常譏誚他說:「你若不趕出瞎子瘸子,決然不得進城」(撒下五5)。其意即言城邑的牢固,雖統帥神兵的大衛,也難於攻取。此可見的耶路撒冷固然異常的堅固,那不可見的耶路撒冷,更是非常穩固的。
1、救恩的城牆(1節);其意即以耶和華的護衛與拯救為城牆,如果有耶和華護衛我們,有主的愛蔭庇我們,有誰還能攻擊我們呢?有主的手與我們同在,他是我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主是我性命的保障,我還懼誰呢?」(詩二十七1)?「雖有軍兵安營攻擊我,我的心也不害怕,雖然興起刀兵攻擊我,我必仍舊安穩」(詩二十七3)。人既不能勝過全能的主,即不能攻擊我們的城牆。
2、自由的城門(2節);如言「將城門大啟,使守信的義民,得以進入」。即謂此城門之自由,神的子民可以出入無禁,毫無阻礙,是自由的很,就如耶穌所言:「我即羊的的門,從我進來的,必要——出入得草」(約十9)。此「出入」二字,亦即自由無禁之意,此城門既為自由門亦即所說的讚美門。
3、平直的路徑(7節);從此自由的門進救恩的城,所行的路徑,是平直的,因為他們必要行走在平安的路上,此路「專為屬民行走,行路的人雖愚昧,也不致失迷」(三十五8)。因此進這城的人「他們的腳必站在平坦地方」(詩二十六12)。「大有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詩一百十九165)。
4、磐石的根基(4節);此城所以堅固而平安,其首要的原因,乃以此城的根基,即是耶和華,為萬古的磐石。他是我們救恩的基礎,是我們信心的基礎,是我信心的基礎,也是愛心與希望的基礎,在於他「我們有完全的信任,永遠的依靠」。「凡依靠他的,必永不至於羞愧」。因為他是萬古的磐石,此城既以耶和華為根基,想無論遇見什麼風雨的飄飆,也是不至震動的(太七24~25)。

二、城邑的居民
1、何人得進此城;得進這平安城邑的,是有福的,但得到這城中都是什麼人呢?必須有何等的資格,才能進這城呢?(1)守信的人(2節)。必守信的人,才得以進入。(2)依靠主的人(3節)。依靠主才得平安,真平安的秘訣,即在與依靠主。(3)謙卑的人(5~6節)。謙卑人的腳,是得勝的腳。(4)義人(7節)。必須義人才走平安的道路。
2、城民有何本分(8~11節);(1)等候主。在耶和華施行審判時,須要等候在主的路上,以主的美旨不久必顯露。(2)羡慕主。對於主有滿心的愛慕欣羡。(3)紀念主。紀念主的名,並主的作為。(4)尋求主。以裡面的靈切切的尋求。(5)學習主。看主如何施行審判,如何待遇世人,便學習了主的公義,不同世人的樣子,雖蒙主恩待,仍不注意主的作為,雖主的手高舉,他們仍然不看,所不能不看的,即主為他的百姓所發的熱心,因之抱愧而已。
3、城民有何福樂(12~15節);(1)派定我們得平安(12節)。此「派定我們得平安」一句。真是足以安慰我們的 心,因他不但保守我們得平安,更是派定我們的分,就是他所賜的平安。「我們的平安固然不在主以外。」而且主與主的平安,也就是我們當得的分。(2)我們的事都為主所成就(12節)。我們所作的事都為主所成就,這一句話實在我們平生事上的金句,是我們得平安的極大原因。因如果我們所思所想所行所為,以及我們平生的工作事業,皆由主的美意。用他的智慧與仁愛指導護衛成全,自必有意外的勝利,莫大的平安。(3)主救我們脫離外人的手(13~14)。雖有敵人管轄我們,但我們所依靠所仰望所事奉的,惟有主,主究竟必滅沒我們的敵人,惟使我們生活在主面前。(4)使我們國民增添四境擴張(15節)。神當日使亞伯拉罕肉體的子孫,固然如天星海沙之多,即屬靈性的兒女亦然。是將來在「萬口頌主,萬膝拜主」時國民之增添,更非我們可屢想而知了。
此四樣福氣,所包括的甚多,所包括的甚多,如果主的平安,是我們的分,凡我們所作的事,皆由主的美意,為我們成就,主不准,沒有人能加害於我們,並且使我們大大的興盛,屬靈的福樂,大都包括在內,氣不足樂我們的心嗎?

三、城邑的大復興(16~19
此處所說的復興,即死而復活,此其中所表明的,至少常有三層:
1、言以色列族的復活;此數節的意思,好似以西結所見平原骸骨,由死而復活的異象(結三十七)。其第一要義,即慰藉猶大家,他們雖然被擄受罰,甚至耶路撒冷城邑荒蕪,在急難中尋求主,主亦不垂佑,有如夫人懷孕痛苦,竟未產生子女。如此敗落已到極點的以色列族,神必使之重返故土,復興他們的國家,而且使他們子民增添,真有死而復活的氣象。
、言人靈性的復活;人在罪孽當中,雖生猶死(弗二1),一得福音恩光的照臨,天上靈雨恩露的滋潤,毅然心中蘇醒靈性活潑,而為出死入生的人(約八12)。此乃言神的真教會,即屬靈的耶路撒冷城復興,亦即以色列人的復興啊。
、言人靈體的復活;及至末時睡寢在地塵中的,必有許多人複起(但十二2),而得首次的復活,到那日錫安城邑必大有榮耀(賽四5~6),為萬民所趨赴,所景仰,因訓誨必出自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自耶路撒冷(賽二2~3)。此處所論死而復活的話,乃聖經首次說的這樣清楚,如「死人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要醒起唱歌,——地要交出死人來」等語。此後聖經對於復活的道理,則說的最詳明、最的確,是絕不含糊的。
本章論及平安的城邑,好似先知的心目中有三個城邑:其一即可見的耶路撒冷,其二即屬靈的耶路撒冷,亦即神的真教會,其三即將來神國臨格時代復興的耶路撒冷。先知在此所發的言語,於此三個耶路撒冷城,皆有關係,於任何方面講,皆是很相合的,這也是歷來解釋聖經的人,對於本章,眼光未能盡同的緣故。
講經佳題
1、「耶和華為永久的磐石」(第四節)
1)耶和華的意思,永不改變,如永久的磐石(雅一17)。
2)耶和華的言語,永不落空,如永久的磐石。
3)耶和華的德能,永無更易,如永久的磐石。
4)耶和華的救恩,十分可靠,如永久的磐石。
2、「在急難中尋求主」(第十六節)
1)苦難能使人有尋求主面的祈禱(首句參何五15)。如小兒遇難尋求父母,非慢忽不急切的祈禱所可通語。
2)苦難能使人有虔敬寅畏的祈禱(次句)。因主的懲罰,決不敢不在神前心存寅畏。
3)苦難能使人有傾心吐意的祈禱(三句)。決非浮泛無謂之祈禱可比。
此外一節次句,言「我們有堅固城」。並第三句言「耶和華要將救恩為城牆」。又十二節首句:「主派定我們得平安」。並次句:「我們的事皆主為我們成就」等,皆為講經佳題。

第十六章  選民遇難的究竟(二十六章二十節至二十七章)

本章乃與上章相連,言選民于審判災罰當中,如何蒙主特別的護佑,並如何藉以成功主在於選民身上的目的。惟選民須耐心等候,主的震怒已過,平安的結果自然來到,故先知切望會眾於經歷此受教時期,宜忍耐存心,靜候最後的勝利。

一、滅除罪惡的勢力(二十六20,二十七1
于二十六章末節與二十七章首節,乃論神如何大發烈怒,懲罰地上居民的罪孽。但本處所言,解經者的意見未能盡同,大約有三種解法:
1、為當時敵國的喻言;即言上主如何懲罰當時選民敵國的罪孽,或以快行的蛇比亞述,曲行的蛇喻巴比倫,海中之龍比埃及。此諸國雖為神所用的器械,藉以懲罰他的子民,但是他們不知自卑,狂傲兇惡,肆行殺戮,安得不受神的責罰呢?
2、乃罪惡勢力的寓意;聖經中每以蛇喻言罪孽的敗壞,因試誘之來誠如蛇然,其性情狡猾,其舉動奇妙。身長如帶,可以束人,迅速如風,誘力極大,聽之無聲,防不及防,稍不謹慎,即為其所勝,既被蛇傷,其毒入血,可斃人命。罪孽之勢力,較可見的勢力就取消了。
3、指日後行毀滅者的結果(但九27);考之聖經,必有一行毀壞者,於但以理書所言,「七十個七」的末「一個七」,肆行毀滅,就是那「大罪人」,那「沉淪之子」,也就是那個奇怪可怕的獸所生的「小角」(但七7~824~26,八9~1223~25)。此即耶穌所言,殘暴可憎的物(太二十四15),「必要站在聖地」,「止息祭祀與獻禮」(但八11~13,九27,十一13,十二11)。但此行毀壞的殘暴可憎之物,就是那大龍古蛇的化身,即撒旦的代表,其權勢與魔力終必取消,其出現於取消之日,即此世代的末時(但七26,八17,九26,十一40,十二913;太二十四14)。
由是以言,此快行的蛇,曲行的龍等,固可比方當時的亞述巴比倫等國的勢力,不久即失,亦可喻言罪惡的試誘,終必廢除,卻更是指著那罪惡的元首,即魔王撒旦的化身,亦即罪惡勢力的總歸,終必消滅。那些於災期進入內室,隱藏片時,待主忿怒已過(二十六20),即進過災期而得救的選民,必將因耶和華所行的,欣然而稱頌。

二、成功葡萄園的目的(2~6
此處所言葡萄園的比喻,與在前所說的葡萄園不同。前言神如何眷顧其園,竟不獲佳果,因而大施斬伐,今則反是,乃言葡萄園終究復興,而結善果,其意即言以色列受過災罰以後,終究悔改歸主,有如佳美葡萄園之茂盛,果實累累,甚至充滿世界,而為上主最喜悅的園囿,不致辜負主的深意與厚愛。
1、神的待遇(2~6);此葡萄園為耶和華的葡萄園,其對於這園,有特別的待遇:(1)愛護。必要親自看守,且是晝夜看守,不准有人損害。信徒所以能不陷於罪,非必因為個人勝罪的能力超勝他人,乃由上帝特意的護佑。所以耶穌教訓我們禱告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你惡者」。(2)澆灌。必要時刻的澆灌,人所以能有道德心靈上的好結果,固然由於神的愛護,也是在於神的澆灌,即真理的栽培,靈雨的滋潤,自然可以生髮善念,多結果子了。(3)潔除。假若人的心靈中,或種族社會內,雖蒙上主多多的愛護與澆灌,仍不免有荊棘蒺藜的罪欲除淨,方快與心。
2、園的景況;此時雅各家的葡萄園,再不似從前的荒廢頹敗,不結善果。本處有數中說法,表現園囿的光景,如紮根、發芽、開花、結果,皆是表明此園的好景象。(1)表以色列家是一生活的團體。因為他能以根紮根生長,主的教會也是如此。(2)表以色列家為一興旺的團體。乃以主豐盛的生命,充滿了他們,所以他們發芽生長,是最易,也是最快的。(3)表以色列家是一極大的團體。書內既屢次言及將來余剩的遺民,是以色列族中極少數的人,其餘全世界的關係卻不小,因他們的果實,必要充滿天下,如此盛況,更是指著屬靈的以色列家說的。

三、表顯神懲責的美意(7~12
上段言及上主已成功葡萄園的目的,得見葡萄園復興的良好結果,但此結果,從何而來呢?乃以先有懲罰審判,以後才有復興,這也是自然之理。也是也曾說:「結果子的,必要將他修理乾淨,叫他結果子更多」。此懲治責罰,無非是神的修理工夫,神的子民萬不可因此喪膽。
1、言神施刑的用意;神擊打他的子民,與擊打外人,其用意不相同。責打外人,出於公義,責打子民,出於神的慈愛,擊打外人乃為刑罰,擊打子民,乃為懲治。公義乃法律所需要,慈愛乃恩典所表現。世人干犯律法,既已受刑,即已償還律法所需要的,神民辜負恩典,雖亦受刑罰,然而刑罰,卻仍為神的恩典。以神所以責打他的子民,無非為懲治他、造就他,藉以將他們的罪欲除去,渣滓煉淨,得成為神喜悅的子民。
2、言神所施的刑罰;神擊打外人與擊打子民,不但其用意不同,即所施的刑罰亦不等。如言「主責打他們豈像責打那些——人呢,——你打發他們去,是相機宜,——與他們相爭」。此「豈像」與「相機宜」等語,實足表顯神責打子民,與責打外人囧乎不同,因為對於他的子民,不但是嚴中有慈,更是手下有情,無怪大衛極願落在主的手裡,不願陷在人的手裡,因為神有豐盛的憐憫(代上二十一13)。
3、言責打的結果;此責打的結果,即令選民悔改,除掉偶像,使雅各的愆尤除掉,如被東風驅散,此時敵人雖如茂盛的樹木,但已枯乾折斷,惟神的子民,恢復發達,而有特別的福遇。

四、論選民遭難的盡頭(12~13
今以色列家雖驅散各處,受神的懲責,但這苦難的盡頭,必有良好的結果。
1、全族旋歸(12節);言神必將散處之餘民一一聚集,回至本地,必從大河至於埃及河,即將恢復猶大的疆域,其招集的景狀,一如人之打樹拾果無異。
2、虔心崇拜(13節);以色列未受懲責之先,屢背神命,敬事偶像,迨重返本國,必顯崇拜之誠意。當那日必將吹氣角號,使各地余民皆聞角號,即應聲而回,勢將全國成一團體,于錫安敬拜耶和華,如經言「雅各全族必都得救」,「必有救主從錫安出來,消除雅各家的罪孽」。此即選民遭難的究竟,亦苦難最後所結的美果,就如先知明明的說,雅各的罪孽得赦免,啊的罪過得除掉的果效,全在於此(9節)。
要言之,選民遭遇苦難,與世人迥然有別,以世人遇難,或以自己無智,或由神的刑罰。上帝加以選民的患難,乃由於慈愛,或為懲治,或為試煉,無非以苦難為造就成全他子民的方法;更有信徒遇難,乃由上主的美意,借此為顯榮耀的機會,不但令信徒得榮耀,表顯信徒的資格,與信徒的程度,也是借此榮耀了神,觀于約伯遇難的故事,就可明白信徒遇難的原因與究竟了。

第十七章  虛空的依靠(二十八章)

以賽亞前十二章,論關於猶大耶路撒冷的教訓。頭五章系為烏西雅在位時,自六至十二章,乃論亞哈斯在位時,亞述與猶大的關係。自十三至二十七章則預言列國,此二十八至三十九章,是複論希西家王在位時亞述與猶大的關係。以前所論,乃因大馬色與以色列同盟,強猶大服從,以攻亞述國。以賽亞勸猶大當依賴神,不可懼此二國,因亞述乃神所借用,以責罰二國的器具。希西家王時,大馬色已傾覆,以色列亦將滅亡,故猶大懼亞述來攻,切全猶大終不可靠埃及,因埃及尚不能自救,如何能救猶大呢?猶大得救的惟一方法即靠賴耶和華。

一、其如此依賴虛空的原因(1~13
本章開首言禍哉禍哉,此後有五次言及選民之禍,亦有一次論及亞述之禍。此處所言,即論他們依靠埃及,不肯依靠神的禍患。
1、以酒醉亂心性(1~8節);(1)用以法蓮醉酒為喻言。以法蓮沉湎於酒,以致重遭天譴,時北國大約已受亞述的淩辱,此番言語,前已言之,今重複提起,以證前言之不誣,並使猶大得知以法蓮的受刑,實因罪孽所致。今猶大複效以法蓮的覆轍,難免同遭淪陷,至以法蓮所以不守主的盟約,無非因其沉溺於酒,迷亂心性,以致他所誇的榮耀冠冕,猶如將殘的花,其淨榮易衰,大禍已臨(冠冕指撒瑪利亞京都言。以此京都建於山頂,雖然如此,耶和華卻仍以憐憫為懷,到那日仍為余民的榮冠華冕(5節)。並為「審判者公平之靈,與打退仇敵者的力量」。(2)述猶大醉酒的態狀(7~8節)。不但以法蓮飲酒無度,即「此地的人」亦如是,且不但平常百姓為然,即「先知祭司」為民表率模範的,亦且貪酒失節,因酒醉亂性,心志朦迷,以致錯解默示,繆行審判,甚至放飲無度,出而哇之,實無恥之甚。
2、以狂傲背教言(9~13節);先知對於國民的悖逆,雖痛切的勸教,無奈國人聞言,竟口出譏誚的話說:「他要將知識指教誰呢?要使誰明白傳言呢?我們豈像把剛斷奶的嬰兒嗎?」其如此恥笑先知,而先知仍正言以警告之曰,你們如此不聽主的訓言,主必要借異邦認的嘴唇,利用外邦人的舌頭,來斥責你們,你們雖然不明曉,亦必須聽受,你們既不願享主的安息,則必有異邦的攻伐,以替代主的安息,到那時你們不聽受,亦無可如何了。

二、其如此依賴虛空的狀況(14~21節)
神乃忌邪的神,決不容其子民失節,猶大如此悖逆,不靠主而靠埃及,是不能任憑的。
1、警戒之言;其如此依賴虛假的靠頭,實足顯出他們的無知。(1)乃陰間死亡的盟約。猶大與埃及同盟,真是取死之道,不久亞述大軍,「結隊而來,勢如狂狼湧溢」,無處躲避,那時雖然你們要「以謊言為避所,在虛假以下藏身」,然而必全歸無用,因為你們依賴此約,乃與死亡陰間結盟,其結果惟滅亡而已。(2)乃床短被窄的計策。政府如此主張,不靠神而靠埃及,勢如床短不能伸足,被窄不能蔽體,以此盟約真是虛空的希望,無益的靠頭,而猶大的官僚政客,竟不覺悟,能不令人深為痛惜嗎?
2、警醒之言;當猶大的政治家等既已昏睡,漲勢虛假的依靠,空浮的欲望,「與死亡結盟,與陰間立約」,「以謊言為避所,在虛假以下藏身」。所以先知特地的提醒他們,使他們知道神于錫安已立得救的磐石,是堅定可靠的,「凡依靠他的,不至於羞愧」。(1)神已立可靠的磐石(8~17節)。此磐石是根基石,是經過試驗的,是穩固的,是寶貴的,是以公平的準繩,公義的線鉈建築的,凡信靠他的可安心仰賴,毫無顧慮。(2)神將作奇異的事工(21~23節)。以慈愛為懷的神,他的慈愛是永不更易的,待遇敬畏他的子民,是世世代代,大顯恩佑。假若說神不以慈愛施與選民,竟以威嚴的判斷,加在子民身上,真是他所作的非常之工,奇異之事,但耶和華必將興起,像在比拉心山,並在基偏谷向迦南人並向非利士人所行的(撒下五20;代上十四9~12)。到那時,凡看見的人,連萬民都必怪異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如此行呢?如此大發烈怒,是為什麼呢?」(申二十九24)。

三、其賴虛空的依靠所受的審判(23~29節)
其虛空的依靠如此,即難免神的審判,且以耕種打谷為喻言,表明主的審判,各有目的,各有次序。
1、如耕地(24節);農人但耕地無用,其所以耕地並非徒勞,乃有耕地之目的。
2、如種田(25~26節);農人耕地以後,複「以靶將地拉平」,亦非徒然勞苦,乃為播厥善種,其所播的種子,亦不一等,乃分別種何地何用為宜。如「大茴香,大麥與小麥」,各按地之所宜,農夫本有聰明能隨意而播種。先知用比此喻言神的作為,原各有定意,終必各按其原意而成其美旨,否則難逃主的審斷。
3、如打場(27~28節);農人打穀所用的方法,各有不同,主的審判亦自不能一律,即打之後,必有最終的判別,穀則入倉,糠則焚燒。當日施洗的約翰為主作證,亦曾用此比喻,言「主手拿著簸箕,可楊淨他的場」。主既智慧廣大,謀略奇妙,較農夫打場,判別的尤加清楚。猶大國民今既不靠主而靠埃及,不但失了選民的資格,更是自尋苦惱,其究竟即難逃神的審判,而遭神的重責。無怪先知,于本章開頭的話,即說,禍哉禍哉。
讀經要題
「信心的磐石」(十六七節)
1、何為根基的磐石?神于錫安立一磐石為通道的基礎,這磐石是什麼呢?(1)神的應許如磐石。舊約的列祖,與諸先知,皆是賴此而有堅固的信心。(2)神的救法如磐石。乃萬分可靠,決無或誤。(3)耶穌基督為磐石。其最重要者,即耶穌乃我們信心所靠的磐石。
2、為何等的磐石?按本處所言。(1)乃根基的磐石。即安置於聖錫安山,而為救道基礎的磐石。(2)乃經試驗的磐石。多人已在此有經驗,深知乃完全可靠的。(3)乃穩固的磐石。是永不改變的。(4)乃寶貴的磐石。即新耶路撒冷的基礎(啟二十一19)。(5)乃房角的磐石。即新聖殿的首石(弗二20)。
3、如何安放此磐石?(1)安置於錫安山。(2)其建築法即以公平為準繩,以公義為線鉈。
4、靠此磐石有何幸福?(1)必不著急(16節)。在基督內必安然恬靜,無所驚懼。(2)永不愧羞(彼前二6)。

第十八章  儀式的宗教(二十九章)

    本章所載乃第二個禍哉(1節漢文唉字當譯禍哉)。與第三個禍哉(15節),所關係的是猶大子民對於宗教方面所犯的罪,因為他們僅有宗教的儀式,究無宗教的實際,只有外表的規矩,究無屬靈的生活。似此心靈上的罪過,乃罪中之罪,斷難逃避主的洞鑒與審判。所以本章一而再的說,禍哉禍哉,即言耶路撒冷,因不敬虔必遇的災禍,後則論到神的得勝,終將他們的偽善除去,化為神的真子女,「臉面不再蒙羞」,必尊雅各的聖者為聖。

一、會眾的失敗(1~17節)
1、循歸例的守節(1~9);宗教原在心靈,而不在規例,所有規例,無非為精神上的臂助,如僅有規例,而無精義,規例則成具文。
1)教會的外表。a、有宗教儀文的城。耶路撒冷為猶太宗教的中心點,所以該處對於宗教的儀式,是很有可觀的,如言「亞利伊勒——亞利伊勒,大衛——的城」。按亞利伊勒之意,喲兩種解釋:(a)有言即神的獅子,或強壯的獅子。以耶路撒冷在諸城中,如獅子在百獸中,是最有權勢能力的(詩四十八1~2;創四十九9)。(b)有言即家壇敬神之禮。以祭牲被焚於祭壇,如為獅所吞滅,耶路撒冷城無愧為祭神之壇。b、有宗教儀文的民。猶太人對於宗教的儀文,守的不能再嚴,觀於當日法利賽人的舉動,更可曉然,以普通百姓而論,除了循例的獻奉與祭禮以外,每人必須一年三次至耶路撒冷守節,年復一年,節期周流,永無或誤,自表面看來,真無愧為宗教中的熱城分子。
2)神的譴責。亞利伊勒不但徒有其名,神終究必要使他名實相副(2節末句),即將耶路撒冷的罪惡洗掉,頑梗化除,仍為神的聖城。神使他復原的方法:a、懲責選民(3~4節)。神「必四圍安營攻擊他」,將他的驕傲變為謙卑。日前在城內大聲喧嘩,今則自塵埃中微微的發聲。至於神如何四圍安營,有言系借亞述等國,敵人的手來攻擊,即是神的手攻擊。亦有言神以前雖遣使者四圍安營護衛他們,今因他們的罪過,則變成四圍安營攻擊他們的。b、滅絕敵人(5~8節)。所言耶路撒冷的敵人,不過為神的器具,被神借用,以懲責選民,無奈他們竟因此狂傲悖逆,肆行殺戮,自不能不遭神的懲罰,使他們頃刻間,即忽然敗亡,此固驗於亞述的西拿基立(王下十九21~25),卻更驗於將來的巴比倫城(啟十八10)。當時敵人攻擊猶大,以為搶奪擄掠。但是他們所得獲的,隨即歸於烏有,正如人之「夢吃」、「夢喝」,及至醒來仍是腹中空虛無異。
總而言之,耶路撒冷為事神之地,猶大人雖為循例守節的民,但以失宗教的真義,不能不重遭譴責,而且神譴責他們的方法,即借著惡人,使雙方具陷於敗亡,這也是歷來常有的辦法。
2、不通靈的讀經(9~12節);猶大宗教所以僅存儀式,其最大原因,是為他們沉於醉鄉,不明真道,雖然讀經,也是熟視無睹,有如盲人之有目不能見,以致國民皆視外表的儀式,即是宗教,相沿日久,成為習慣,真實的宗教,靈性的生活,就絕不知為何物了。
人所以能讀經獲益,全在通靈,「聖靈來了,必要引導——進入一切的真理」,「聖靈能參透萬事,——除了神的靈,無人能知神的 事」,「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因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啊」。
當時的教會領袖,即先知祭司等,既心目朦迷,神已從他們手中奪去,開知識的鑰匙,教會的失敗,此為最大原因。非但當日教會為然即今日教會也是如此,無奈教中通靈的教牧,能以屬靈的真理知識,教訓會眾,使會眾的靈德靈性,日有進境的,也是寥若晨星,此亦今日教會最大的失敗處。
3、口唇上的敬拜(13~14節);宗教既為儀式,會眾的敬拜,自然亦不過是屬於表面的事,僅在口頭唇舍之間,並非出於性靈誠實,此不過如鸚鵡學習人言,盡屬儀文而已,至於心靈中與神的親情交密,與主的厚意深愛,與靈的會通妙感,則毫無經歷實驗。因儀式宗教的神交,是極無意識的,是絕無生氣的,是全屬外觀的,如此的敬拜,真是褻瀆侮慢神,何得算為敬拜神呢?
4、於神前的自欺(15~16節);照以上所言,人如果僅有循歸例的守節,他自然就不能有通靈的讀經,既不得聖經的靈訓,又如何希望與神有靈性中的交通呢?既然不過僅有儀式的敬拜,他於神前也就自然無所畏懼了,因為既未祈禱於神前,面見不能看見的主,又焉得不於神前自欺呢?世人於神前自欺的原因,多是為此。本段的開首,也是先說禍哉二字,以此等自欺,以欺上帝的真相,實是深堪憫痛的、可怕的,所以先知不由的為之歎息說,禍哉禍哉。(1)自欺。自以為在神前有陰謀妙算,足可以使耶和華不知其所為,殊不知連人亦不能隱瞞,所以他們的黑幕,先知一一揭曉,毫不掩護,如何可以於神前隱瞞呢?(2)欺神。愚哉自以為足智多謀,作秘密妙算的人,以為他們的陰謀,神不知曉,如此是非顛倒,直如「看窯匠如泥,被製作的物,論制造物的說,他沒有製作我,或受造之物,論造物主說,他沒有聰明」。如此自欺以欺神,真是愚不可及了。
如此自欺以欺神,是自以為有智慧,竟成了愚拙,皆是因為信仰退化,以宗教儀文的緣故,從來宗教腐敗者,其道德理性亦必隨之而腐敗,猶太選民即其明證。

二、神的制勝(17~24節)
猶太宗教雖如此的腐敗,但神不能終究任憑他們腐敗到底,所以于此黑暗陰翳,以色列宗教的真理,幾乎被淹沒的時候,忽然又有天光朗照,因為神每利用人的失敗,為使人知罪改良,化黑暗而為光明的良機。
1、特異的改化(17);如言黎巴嫩為肥田,肥田變為森林,此正為特別改化的喻言,且其改化,也是至容且易,以如此的改化,亦「不過一點點到時候」啦。
2、心靈的聰慧(18節);前則有且不能聽,有目不能見,今則「聾子能聽——瞎子得見」。此屬靈的耳目,既已聰慧,對於屬靈的奧秘事,自然也就可以領悟了。
3、政教的昌明(19~21節);迨宗教昌明,而後可以政治昌明。昔路得馬丁,改良宗教,亦即所以改良政治,看自路得更正教會以後,世界各國的政治,不亦多隨之改良嗎?所以本處言及宗教進化時,亦發現一種新治安,因此謙遜與貧乏人,必因以色列的聖主而歡樂,強暴的官僚,平素雖有賄賂公行,但在公義政治之下,也就銷聲匿跡了。
4、救恩的榮顯(22節);到那時蒙救贖的雅各家,必不再蒙羞,面容也不至變色,因為救恩大顯榮光,蒙救的子民,自然將羞恥一概洗除了。
5、崇拜的虔敬(23~24節);到那時人不但遵守教義,奉行規例,而且必要以性靈誠實敬拜聖潔之主,一切行歧途者,要醒悟悔改,心中蒙迷的必得領受主的教訓,此即神所行,於猶太宗教失敗中的得勝,選民能不因此歡欣喜樂嗎?
要而言之,儀式的宗教,即僅有外禮與規例,究無靈命與精神的宗教,乃歷代教會時有的光景,但何時何地的教會,僅成儀文,終不免神的懲責,於人的失敗中,或可得見神的勝利,這不也是我們悲觀中的樂觀嗎?

第十九章  無益的幫助(三十至三十一章)

先知在此言及選民的第四與第五種禍患,即仰賴埃及的幫助,與埃及進攻立約,希望埃及的蔭庇,不肯依靠神的眷顧,其如此背天心違真理,求助於不能幫助的國,足以表示宗教的黑暗,神道的埋沒,不但為國家最大的恥辱,亦是選民極大的不幸,猶太的喪亡,正是為此,所以先知痛切勸教國民,勿與埃及聯盟,須歸向投靠耶和華,因為他是施恩典好憐憫的神。

一、  勿靠埃及的幫助(三十1~14
1、空虛的盟約(1~5節);選民遇難,不賴神的幫助,不求聖靈的引導,竟秘密的與外人立約,就是曾使他們作奴僕,要滅沒他們的種族,苛殘無道的敵國埃及立約,去「依靠法老的力量投靠埃及的蔭下」,真是「罪上加罪」,非但絕無利益,而且為極大的羞恥,更是侮辱上帝,好像上帝不能救他的百姓,無力護庇他的子民,如此的盟約,真是無益而有害的。
2、徒然的進貢(6~8節);猶大因欲求埃及的援助,多率牲畜載寶物,跋涉長途,經行曠野,於曠野沙漠地,多有猛獸毒蛇(申一19,八15),故不但行路艱難,而且多有危險。所以不但其為「拉哈伯」是坐而不動的(拉哈伯即坐而不動之意)。縱然其極欲出兵相助,也是無能為力,是空有其心而不能見諸實行的,如此的幫助有何益處呢?故特命先知「將此言刻在版上,寫在書上」,世世代代留作紀念。
3、顯然的腐敗(9~14節);言此等盟約所以不克成功,乃以非但未由於主,非從主的靈感,而且亦非出自守道指心而訂立,更顯然違背主的法律,在上的長官囑託偽先知,勿以正言相告,僅傳虛假之言,柔媚之詞,決不可提說以色列的聖者。似此顯然的腐敗,「以欺壓與乖僻為可靠」,以神的聖言不足恃,其危殆的景狀,如被裂凸起的高牆,必於頃刻之間,忽然傾倒,甚至破碎至極,無片瓦碎磚之再能有用者。

二、須賴神的救援(15~33節)
上段之言極嚴厲,此段之言最柔和,告以與埃及聯盟,實屬無益,其最要者,即依靠耶和華。
1、神的援佑(15~18節);
1)人需依賴主(15~17節);言「主耶和華曾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乃謂人得救,必須默然仰賴主,不料以色列人竟不作如是想,以為必須騎馬賓士,「殊不知你們雖賓士,追逐你們的比你們尤加迅速」。「一人叱喝,千人逃避,五人叱喝,你們盡都逃遁」。須知得救的方法,惟在靜然仰賴主。(2)主等候人依賴(18節)。這一節是極寶貝安慰人心的話,因為耶和華等候我們依靠他,他就是那大有恩典,「好施憐憫」的神,等候那些多苦多憂,一無靠托的人依賴他,凡依賴他的都是有福的,此言實足安慰一切憂苦人的傷心。
2、主的救贖(19~33節)
1)救贖的福樂(19~26節);a、人民的幸福(19~20節)。言人民必在錫安居住,不再哭泣,一切憂愁歎息,皆已過去,不再以艱難為餅,以困苦為水,其最大幸福,即隨時有主引導,或往左或往右,皆有主指教的聲音可聽,不再如昔日的干犯悖逆,並且將一切偶像盡皆除去,惟全心仰賴耶和華。b、土地的復興。人犯罪連地土亦連帶受了咒詛,人民復興,地土亦必隨之復興。我們的元祖犯罪,地生荊棘,迨至禧年時代,萬物亦降復興。本處所你亦即此意,迦南地雖原為流乳與蜜的地,極其肥美,如主的園囿,只因以色列人受了咒詛,連地土也成了荒蕪不毛之地,將來以色列人得救蒙恩時,地土也必因之而復興,天上有及時的雨露,地上有豐富的出產,河溪成流,五穀豐登,草木暢茂,牲畜繁盛,是人民有福,萬物亦皆一同得福。c、日月的光明(26節)。百姓的損處被纏裹,傷處得醫治的日子,不但地上蒙福,萬物復興,即天上的日月亦必大放光明。「日月有如日光,日光必加七倍,一日即有七日的光輝」。(a)言人真理的知識驟增。日月的光明,常指人的知識言,到那時人的知識非常的進步,有人日月之大放光明。(b)言人靈性的快樂倍加。聖經每以光明喻言快樂,到那時人心靈的快樂滿足,有如日月的光明朗照,將黑暗中一切悲苦,皆消除殆盡了。(c)言人身心的傷痛盡除。
如言「耶和華纏裹他們的損處,醫治他的傷處的日子——月光如日光,日光必加七倍」。蓋日月既大放光明,人的傷痛,自然可以消除,以人的疾病,不但多有因為出於幽暗不明真理而來者,而且據醫家的新發明,更可借光愈病呢,想將來千禧年中,萬物復興的時候,當然日月也是要分外光明的了。
2)救贖的法則(27~33節)。、主的作為(27~28節)。言救贖的法則,非人的設施,非人的行作,乃由於耶和華的行動,特行救贖的大事,先知言主降臨施行拯救時,如烈火炎炎自遠方而來,是極威嚴而活潑的。、選民的樂歌(29節)。選民必因主的救贖,大舉哀會集朝見主的聖山,即朝拜以色列所依賴如磐石的上帝,焉得不歡欣踴躍呢?、敵人的毀滅(30~33節)。以上言選民的樂歌,非常的有興致,乃以見上帝的作為,並敵人的敗亡,如其勁敵亞述,必大遭毀滅,一敗塗地,耶和華所命定的杖,必要加在他身上,原來那代表地獄之火的陀斐特,又深又廣(陀斐特乃耶路撒冷的東西山谷,即將子獻於洛神之處,亦即焚燒汙物之地,有火焰上騰,炎炎不息,聖經每以此為地獄的代名詞),早為敵人預備,因主之來一如火焰,將其焚毀,是敵人決然不得避免的。

三、靠神與靠埃及的比較(三十一章)
此乃先知論選民的第五種禍患,此段亦于上段緊連。
1、評議(1~5節)
1)論靠埃及;a、靠埃及之徒然(1節)。投靠埃及所仗恃者,無非是車馬兵力,這些皆是靠不住的,都無足稱算。b、靠埃及的愚拙(2~3節)。其實惟耶和華有智慧,他必降災禍,興起攻打悖逆的家,埃及人不過是人,並非是神,不過是血肉,並非是靈,耶和華一伸手,誰能在他面前立得住呢。
2)論靠上帝;、主的爭戰(4節)。此乃以壯獅為比,主將如獅咆哮,任其攻取,決不能逃避,縱又反對者,多至無數,主仍無驚無變。、主的庇佑(5節)。上節言主如攻擊耶路撒冷,必無人與他爭戰,此乃言主終必愛護耶路撒冷,有如雀鳥振翼覆雛,猶太選民,果肯集於主的翼下,必蒙保護救援,如果不願意,主亦無可如何(太二十三37)。
2、勸喻(6~9節)
1)勸選民悔改(6~7節);依賴埃及既徒然無益,惟投靠耶和華,必蒙救援,故先知切勸眾民,勿再悖逆,現今務須歸向耶和華,並預言將來會眾,必將偶像全行拋除,惟耶和華是賴,必即先知的希望,選民的幸福。
2)言敵人遭難(8~9節);耶和華終必將選民所怕的仇敵滅除,以色列會眾可不及早悔改,歸向獨一可靠的上帝嗎?
如此說來,選民靠埃及,不靠神,不是最糊塗,最無知的事嗎?不是無益而有害的事嗎?所以先知說:「休要依靠世人,因為世人不過僅有鼻中出入的氣息,他在一切的事上不足稱算」的話是不錯的。

第二十章  公義的君王(三十二章)

此章仍與上章接連,以上言國家危殆,由於長官淫迷無道,仗恃虛空的依賴,陷國家於危亡。本章是反過來說到那些因困苦無依的百姓,必將有一君王興起,秉公行義,以為全國的幸福。是虛空的依賴,固不足恃,而真實的依賴,實為全國的大盼望。

一、論治化時的改化(1~8節)
此章分兩段,第一即論到那公義的王興起之時,他的政德治化,有如何的效力,令困苦無依的百姓,有如何的改化。但此處所說的公義王是誰呢?自然是先指希西家的德化,再後則試驗於彌賽亞的政治。
1、治化(1~2節)
1)行公義的王(1節);百姓所宜歸服依賴的,乃將來公義的王,主治的國,決不可順服埃及。此處所言公義的王:a、乃一在位行政的王,b、乃以公平掌權的王。此王既存心公義,且已在位,足有權柄施行他的公義,國民的真幸福,即在於此。
2)有德蔭的人(2節);假若此王過於自尊,與人不相接近,不知國民的急需與困難,雖然他滿心願意,秉公行義,恐亦不能深洽民心,使百姓神得他的福佑。但所說的那王,也是國中的一人,如言必有「一人……」云云。a、此一人呢乃為國民的庇所。此人既有權位,秉公行義,且甚體民心,求百姓的利益,百姓在他的蔭下,無異到了避難所,足可以躲避狂風暴雨,無論遇何患難,皆可在他的蔭下藏身。b、此一人可蘇國民的困憊。此尊貴而謙卑的公義王,不但使人得他的庇佑,躲避艱苦,更是使人得他的眷愛,蘇醒人心,使行路客人深受慰藉,因而心靈蘇醒,齊力頓增。此中的要義,固然可說希西家王的中興,使國民得了莫大幸福;但更是指著天國的君王彌賽亞,他不但是仁義的王(賽十一3~5;來七2),他也是生在律法下的人,而為以馬內利基督。假若耶穌不誕降為人,世人如何能得他的蔭庇,蒙他的拯救,又如何可以蘇醒人的心靈,使困憊憂苦的罪人,大得安慰快樂呢?假若耶穌不也是人,如何可以于我們罪人接近,使我們在他裡面,躲避了罪惡的怒氣呢?如讀神聖詩有雲:
主啊你為避難所,容我投你懷中躲,波濤滾滾浩無涯;
風雷一片破空來,求主藏我在此際,等過今生惡天氣;
引我平安入天門,至終接納我靈魂。
進而言之,此神而入的基督,實行其公義政治,而為世人避難所的時候,按靈意而論,于此福音時代,固已驗于信徒身上,但以實際而言,卻更驗於彌賽亞為王的時代。萬國萬民都被他的德化,受了他的蔭庇,在他慈愛而公義的政治一下,真如到了躲避狂風暴雨的庇所,凡一切困憊受患人的心靈,莫不活潑蘇醒,歡欣快樂,看一下數節所論,更可知此言之的確。
2、改化(3~8節)
1)耳目一新(3節);此時百姓不似前日的悖逆,不明主旨,不聽主言,乃毅然目明耳聰深明主旨,樂聽主訓,目不再昏迷,耳不再發沉,對於主的真理,教義,無不欣然樂從。
2)心靈改變(4節);此時他們必喲清明的頭腦,活潑的心性,一切「冒失人的心」,亦深明知識,此乃由主特別的開導,如耶穌復活以後,即開了門徒的心竅,使他們都明白聖經(路二十四24)。愚蒙者既心悟道,口呐者亦不再鈍於辭,此時亦必能樂宣主的真理了。
3)是非昭著(5~7節);耳目不聰慧,心靈不清明者,作事必昏迷,此時則真理昭彰,是非顯明,不再稱愚頑人為高明,稱吝嗇為樂施,是則是,非則非,是是非非之間,再無不明不白之弊了。
由是以言,人在彌賽亞的治化之下,被基督的德力所感,未有不潛移默化的,故此改化,實由治化而來,於以賽亞第十一章,不也曾說到基督的國內,將來萬物都要復興,直至連豺狼獅子,都變化如羔羊牛犢嗎?

二、退化中的進化
1、退化(9~14節)
1)勸告婦女(9~10節);先知在初行其職業時,曾痛斥婦女之穢德,以國家危亡,亦大有關於婦女之狂傲奢侈啦。今先知以屬靈的眼光,看到將來的和平政治,又看到當時敗亡的境況,兩兩相形,不免悲從中來,故勸告婦女,細聽教言。須知當時雖安逸娛樂,未及禍患即臨到,再過一年,必受災禍,無葡萄可摘,無果子可收了。按此再過一年之後,其說不一:或言指先知說預言時,以後再逾一年,禍患已到;或言再過一年,指歲序已超,一無收成,不免無所需要;亦或言指敵兵入境,至耶路撒冷敗亡,適為一年有零。無論如何說法,即患難已及於門,總須趁早悔悟為要。
2)為罪傷痛(11~12節);禍患已降至,須及時悔改,棄其逸樂,披上麻衣,否則主怒已臨,悔之及了。
3)審判將到(13~14節);迦南雖如主的園囿為流奶與蜜之美地,但主的刑罰一到,必為荊棘蒺藜業生之處,山崗望樓,變為野驢樂居之所,如此田地荒蕪,人煙稀少,無非是罪孽的結果。
宗言此段所論,乃雙關預言:就近處而論,乃指國家將要遇的患難,即西拿基立的侵伐;就遠處而言,乃指著主的日子,將要施行審判(賽二12~22)。此災難以後,主的國度,即顯然成立。
2、進化(13~20節);上段言先知從樂觀當中,想到悲觀,本段乃先知複自悲觀當中,看到樂觀。此悲觀以後的樂觀,是極有滋味,最有價值的一番屬靈的經歷,讀經者,不可不特別注意。
1)進化的原因(15節);所言進化的原因,乃由於聖靈的作為,是上帝不但對於我們有預定的美意,更是在於我們有實行的善工,就是將他的靈澆灌在我們身上。此處論聖靈所用的字,須當注意的:a、即澆灌。神賜靈恩給人,是豐厚的,全在各人儘量而受之,所說的澆灌,即充充滿滿的臨到我們,人非受聖靈特別的充滿,即受聖靈的洗,他的靈性絕不能有非常的變化與長進。b、即等待。人欲得靈恩,不可燥妄,須要「等候,——等候於神前」。使徒等當日于五旬節所得豐滿的靈恩,也是尊主命靜候於神前(路二十四49;徒一4),果得充溢的靈恩,自然就必有非常的進步了。
2)進化的程式;a、曠野變肥田(15節)。因人犯罪,肥田變曠野,也能因人蒙恩,曠野變佳園,可見田地,固然如此,即人的心田,更是如此。未得靈恩之先,他的心真是如同荒蕪的曠野,決無善義的佳果,產生其間,但人一被靈感,他那荒廢的心田,立刻改化,如同預備好的園囿,各等善德的佳種,具可隨時栽種了。b、肥田變樹林。不但曠野變佳園而已,此佳園亦變為容茂的樹林,各種樹木生長在其中,是往昔僅能生長荊棘蒺藜之地,今則毅然變為茂盛的樹林,以今擬昔,奚帝天壤。c、樹林結公義果實(8節)。肥田既變為樹林,樹林必自然結果。此曠野的改變,既在審判以後,經過懲責審判的國族,產生善義的結果,也是自然的事。d、公義生平安效驗(17節)。(a)心靈的平安。此平安有公義而生,即宗教屬靈的經驗。(b)外表的平安(18節)。國人既各行公義,國家即自然太平,這國族真是有福的,「必要住在平安居所,安穩宅房,平靜的安歇處」。如此的住處,亦可指屬靈的一方面說,即住在基督以內的平安,愉樂。e、此平安不怕擾害(19節)。果能得此屬靈的平安,決不怕外事的擾害,雖有冰雹降下,也是無足憂慮的。按此節解釋不一:(a)有人指敵國而言。樹木指敵人的權榮,必有審判臨到敵人,將他的城邑拆平。(b)有人指選民將遇之災禍而言。即國民必經大災難以後,才有平安效果。(c)有人指平安居所,不怕擾害而言。因「冰雹要打倒樹林,城必全然拆平」,也可翻作「但冰雹將降于樹林,其城將卑下於卑下之處」。是言耶路撒冷四圍有山環繞,在於卑下之處,並非驕傲的城邑可比,所以所有風雨飄搖,也不足憂慮,信徒住在基督以內,正是有如此平安的景狀。f、終則有福樂的生活(20節)。所播的種,皆在水邊的田地,自然必有美好的收成,甚至連牛驢也一同享受地的沒產。按靈意而言,即謂在靈性上,果有如此經歷的,他必作工有效,所播道種,易於收成,甚至連牛與驢不能用他同負一軛的,即指猶太與異邦(或信徒與外人),不可交混的(申二十二10;林後六14),此時也將種種障礙除掉,於基督內皆成一體了。如此說來,此等由治化而改化,由退化而進化的光景,無非由於一位公義的王,此黃金時代,即彌賽亞為王之時,不同異邦各國,莫不傳說其已過的全盛時代,此時代乃在將來,即基督的救恩,在於此世界的結果,我們可拭目以待。
注意本章講經佳題12節。215~16節。317節。418節。515~20節。

第二十一章   熱烈的火焰(三十三章)

先知已明言亞述的命運,不久必然傾敗,並斥責選民離棄主,投靠埃及,遂再三再四的警告選民,論亞述不過為神所用的器具,且不久必要覆亡,誠然不足畏懼,所當畏懼的,即如同烈火的上帝,就是那「焚燒荊棘的火焰——,誰能與他吞滅的火,且是永久的火同住呢?」

一、焚燒毀滅的烈焰(1~13節)
當日神在西乃山傳律法時,「由火焰中降臨,煙焰四散,如自洪爐而出,山岩震動,角鳴甚厲」,「遍營的民,無不戰慄」,是神的聖潔與公義,真是如同烈火,是決不能容忍罪惡的,本章首段,所論神對狂傲無道,虐待神民的亞述,必如焚燒的烈焰,將他們毀滅。
1、亞述的命運(1節);言亞述素日毀滅人,今必被毀滅,素日欺詐人,今必被欺詐,出爾反爾,理有固然。
2、先知的堅信(2~6節);此報施之道,乃勢所必然,先知何以于敵人遭難之日,論及選民有此堅信呢?乃以虔心祈禱於主,遂以屬靈的眼光,論及患難中的平安,一面信主必施行拯救,一面信選民必勝利,以全能的主,為他們的膀臂,為他們患難中的救濟,主手一舉,敵盡驚駭,神居高處,巍巍赫赫,必于錫山秉公行義,展其大力,以拯庶民,故以色列家,必有安穩,與豐盛的救恩,以敬畏耶和華,為其至寶。
3、焚毀的情形(7~13節);先知于宣告時,先言亞述首領,如何譏誚以色列,無法自立,而以色列的公使,閉言滿心憂痛,以敵兵的侵伐,四境荒涼,地土悲哀,黎巴嫩諸山含羞,迦蜜的樹林凋枯。乃喻言選民所依靠的勢力與榮耀,無不被摧殘,但正在憂苦之際,忽聞耶和華有聲曰:「現在我要興起,——我哦勃然而興」。敵人的機謀徒勞,猶如「所孕者糠秕,所產者碎秸,他艾曼達 氣焰,有似烈火,將自己吞滅」。耶和華又言:「我將毀其軍旅,像已燒的石灰,像已割的荊棘,在火中焚燒」。使在遠近各地之人,聞我所行的莫不聽從而景仰。

二、潔除罪汙的烈焰(14~24節)
神的威嚴,固然如同烈火,是極其可怕,如同當日對於所多瑪蛾摩拉所行的,但神的慈愛,也是如同烈火,對於感化人心,使人除惡為善,也是最有能力的。所以如同烈焰的上帝,向著罪人一方面,真是焚燒毀滅的火,向著選民一方面,乃是潔除罪汙的火。施洗約翰,常為耶穌作見證說:「他必永聖靈和火,給你們施洗」。就是說耶穌基督在於他那聖潔的性情,公義的行事,熱愛的心腸,皆是如同烈火似的,足可以將人的罪汙除掉,使罪人可以親近上帝。常見用水不能潔淨的物,經過火焰就潔淨了,如鐵有鏽一經火化,遂將渣滓除去。將來神要用火審判世界,也就是要用火潔淨世界的意思。
1、錫安所受的火洗(14~16節);(1)敬虔的問題。人非聖潔不能親近上帝,那些道心不堅,靠埃及不靠神的人,看耶和華對待亞述,勢如烈火,能不戰慄危懼,深覺不堪立於神前麼?何況神不但為吞滅的火,也是永久的火,他那聖潔公義的性情,永不改變,人不聖潔,絕不敢與他同在。所以他對於自己的選民,則不能不加以火洗工夫,就是將他們都焚化在那由聖潔公義而生之熱烈愛情裡,使他們的心靈都潔淨。(2)滿意的答覆(15~16節)。錫安有罪的居民,既言不敢與永火的神同住,先知則承神旨有滿意的答覆說:凡與威嚴的神同在的,即行事公義,說話正直,而有聖潔的性格,肖乎主,塞耳不聽邪言,閉眼不堪惡事,此等人對神對人,心中既無愧怍,所以雖經過烈火,仍得平安,而且必自火中得蒙救贖,他的地位也必鞏固如磐石,得居至高之處,堪以與上神交通親密,若而人者,其心靈所需,必豐盈富餘,毫無匱乏了。
2、經過火洗的安全(17~24節);人既已經過火洗,而有真實的聖潔,自然必有真實的平安福樂。(1)見主的容美(17節)。聖潔無罪的人,得見神,手潔心清的人,得立於神前,自古為然(詩二十四4~5;太五8)。(2)敵人的逃避(18~19節)。選民被交敵手,莫非罪孽所致,既經火洗,罪得潔除,自然再不見敵人的蹤影,而且不但有表面的平安,也必有心靈中的平安,因為懲治責打,必要結平安的果子(來十二11)。(3)城邑的堅立(26節)。此時的錫安外事無不安詳,內事無不順利。(4)最大的足樂(21~23節)。即有耶和華為他們的王,為他們的拯救,有耶和華的威嚴,榮耀,彰顯在他們中間,以主的榮威,為護城的江河,在此江河之中,敵人的舟船決不能渡過。此時政治之完美,審判之公義,無一不令錫安居民心滿意足,其最足以令人暢快者,即此時人的政策,皆不足恃,一切依靠皆已除掉,不再如往昔之依賴埃及等,有如舟纜解脫,其帆不揚,其桅不立,而且強者敗,弱者勝,所有掠物竟「被瘸子奪去」。是此時人的政策,皆不能行,惟在主公義仁愛的政治之下作生活,能不快慰人的心懷嗎?(5)罪病的潔除(24節)。耶路撒冷居民,先為惡而受罰,後悔改以認罪,故將罪惡潔除,永義彰顯(但九24),既無絲毫罪過,自無疾病,因疾病皆罪孽所招致,但如此光景,必于神國臨格時代,方能應驗呢(賽六十五19~20)。

三、具兩面效力的烈焰
這兩章書與我們的靈性上,是很有教訓的。火對於人有兩方面的關係:一則為人的危險。言即神如烈火,也是這樣,最可怕的是與神同在,因為神如焚毀的烈焰;最有福的也是與神同在,因為神是潔除污穢的烈焰。神的義怒,固然如同烈火,他的熱愛,也是如同烈火,人或在神義怒之下被毀,或在神熱愛之中被變化,乃但看自己於神前的存心。假若存心悖逆,神的烈焰必將他焚燒,如或存心順服,神的烈焰必將他變化。在於神那裡說,他那如烈火的熱焰,雖不變,在於人這面說,卻有被焚被化之不同,其所以不同,不在神而在人,如果人能存心敬畏,於神面前虔誠順服,他往日所視為焚毀的火焰,也必易為改化的火焰。聖經說:「神的話如兩刃的利劍」也是此意,因為神的話固然能以使人活,也能令人死,能救人也能滅人,能剖開人的心懷意念,使人悟罪得生,也能顯出人的卑污罪惡,令人滅亡。神的雲柱火柱,在猶太與埃及人中間,是有顯然的不同,這邊看見是大有榮光,那邊看見是萬分黑暗。這不但說到神那義怒的火,有此兩方面的效力,即神慈愛的火也是如此,在此人蒙神愛,能令他感化悟罪而愛神,在那人蒙神的愛,反倒使他硬心不知足而怒神。常見日暄風吹雨降,對於生物,固助其發生,對於死物,則更使之枯滅。我們人類在於烈火的神前,或受益、或受損,也是如此,即但看自己有無生命。進而言之,此淒涼寒苦的世界,固然因為他的悖逆與罪汙,在於神怒氣的烈焰中愈見消滅,也是因為他的傾向於歸服,在於神熱愛的烈焰內,深得慰藉,若非有神熱愛的煦嫗,這寒苦的世界,也就早已冷道結冰點了。
總而言之,這章書論及神如烈焰,實在是我們信徒最大的警戒與安慰。時而信徒犯罪,如火焰的神,固不能不令他們身受火洗而得成潔淨,時而信徒冷淡,如火焰的神,又不能不叫他們深被愛化,而復原其道心,縱時而物欲萌懂,荊棘業生,那如火焰的神,也必將他們的私欲警戒焚毀淨盡,免得他們不能結實,所以信徒遇難時,卻無喪膽,因為如同熱焰的神,必有他的美旨,藉以成功我們的利益啊。

第二十二章  災期後的復興(三十四五章)

此兩章書所論,乃先知以屬靈的遠大眼光,見到在災期以後,大地復興的光景。先言耶和華將懲罰列國,使其地上荒謬,再言大地經過災難以後,所蒙的祝福。這也是勢所必然的,以這世界會因人的罪惡受咒詛(創三17~18),會以人的罪惡而荒謬(三十四8~15)。迨災期一過,世人的罪惡,既經淘汰而去,萬物的復興,也是當然的。

一、災期的景象(三十四章)
1、向萬國洩憤(1~4節);據本處所言,即在哈米吉多頓,會集列王交戰的光景(參六十三1~6;啟十六14~16,十九11~21)。(1)言在地之況(1~3節)。該時耶和華要向列國施行審判,將哈米吉多頓的眾軍,全行滅沒,以致屍橫遍野,血濺山谷。(2)論在天之象(4節)。言天象都要震動,眾星隕落(賽十三10;太二十四29;啟六13),天將如書而被卷(詩一O2;來一11~12)。是言人的罪惡,不但對於地上的萬物,有連帶的關係,即對於天界亦不無影響,所以於審判地上的列國時,日失其光,月變血色,天象殘敗,與無花果殘敗無異,可見罪孽的影響不為不大。
2、藉以東為喻(5~17節);以上所言,可知主不但向以東發怒,那向萬國洩憤。本段論及以東,乃藉以東為喻,表現主刑罰之可怕,其所以特言以東者,乃因以東與猶太為鄰。在猶太遭難時,以東攻擊最甚(詩一三七7;耶四十九7~22;結二十五12~14;摩一6~11;俄巴底亞全書),所以當神為雅各復仇之日,則特地言及以東為此,所言並非專為以東而發啊。(1)施刑之刀(6~7節)。以東地多產羊,故以宰羊為喻,在波斯拉即以東的堅稱獻祭,乃言在以東地大行殺戮,以致耶和華的刀,因飲血而飽,地因飲血而醉。(2)復仇之日(8節);即耶和華的日子,亦即降罰報復之日(參二12,六十一2,六十三4)。(3)審判之結局(9~17節)。言以東傾敗之況,不堪言狀,地土荒謬,人煙斷絕,惟作豺狼野獸的居所,此預言日後果驗。或謂數年前,有西人遊歷其地,閱三十城之古跡,可見耶和華的審判,人實在當不起。似此可怕的景象,不但久已實驗於以東,更必施行於列國,此處乃特舉以東以為列國之喻耳。

二、復興的狀況(三十五章)
本段乃言先知論及災難以後,天地萬物之復興氣象,較下段所述,實有天壤之別,此兩種景象,亦有密切的關係,不先有種種的災難荒謬,亦不得有此復興的結果。以萬物複新,曠野欣喜,荒邱快樂,得有黎巴嫩的榮華,沙侖迦蜜的富麗,莫非先以經過審判的災苦為代價,萬國的復興,即借審判的手續,將人世的罪惡淘汰兒而的結局。試略言此復興的景象。
1、榮耀的改化(1~2節);(1)荒野開花:a、指福音的改化。異邦認的心原像曠野的沙漠地,並無佳果奉獻於神,既得福音的變化,真如荒野開花,樂上加樂,如福音傳到之處,城眾皆大歡樂(徒八8),並隨地結果,榮歸於神(約十五16;羅一13)。b、指禧年的復興。猶太原為流奶與蜜之處,既經神的災罰,毅然成為不毛之地,如曠野的沙漠無異。迨萬物復興時,此如曠野如沙漠的土地,必然歡喜快樂。(2)神榮丕顯。曠野既然歡欣,得如黎巴嫩的榮耀,沙漠既然開花,有如迦蜜沙侖的華美,萬物復興,煥然一新,于此美麗景象,實足彰顯主的榮耀美德。
2、人體的健全(3~6節);(1)人身靈的強健(3~4節)。至該時神國的子民,不問身體與靈體皆是異常的強健。a、弱者有力。如言「你們要使軟弱的手堅壯,無力的膝穩固」。在於福音的時代,基督徒彼此的友愛,不但常是「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帖前五14),「扶助軟弱的手,堅固軟弱的膝」(詩一O3~4)。也是各人自己奮勉,將「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免得瘸子歪腳,反得痊癒」(來十二12~13)。但此等光景,更是驗于萬物復興時代。b、怯者有膽(4節)。又提醒膽怯的人說:「你們要剛強不要懼怕」。其所以不懼怕的原因:一方面因為自己有力,一方面因為敵人膽怯。以此時主必代未復仇,必來施行極大的報應。(2)人身靈的完全(5~6節)。a、福音時代的異跡。在福音時代耶穌與門徒等,不但常行神跡,將人的各等病痛治好,更是將人心靈的缺點醫愈。使人的靈目頓啟,靈耳頓開,腿瘸不能行者,毅然能在天路上賽跑,口啞不能言者,竟能說完全了讚美的話。b、復興時代的特恩。在於復興時代,無病痛,無憂苦,無夭亡的嬰兒,無壽數不滿的老者(六十五19~20)。此等健全的景象,更是可以指著在父的國裡,一切蒙恩得救的人說,因為天堂上決然沒有瞥目瘸腿等等的殘傷,於今時代肉體上殘傷的,在天國就都完全了。
3、靈水的湧流(6~7節);其最足以快慰人心的,是那時「曠野有水發出,沙漠有河湧流,發光之沙變為水池,乾渴之地,變為泉源。」此即聖靈滋潤人心的寓意。耶穌常說:「人若喝了我所賜的水,必永不可渴」。又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喝,人若信我,在他腹中必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寫聖經的人,解釋這話的奧義說:「這是指著信他的人,所要受的聖靈說的」。歷代教士,多有以曠野沙漠地,有河水湧流,系指異邦認受靈恩說,如彼得在哥尼流家所見的(徒十44)。但其要義,指猶太人說,亦未嘗不對,以猶太人自被丟棄,趕散到列國,他們的心靈中實是荒旱已極,等到雅各全族歸主時,必將聖靈傾注於他們,那時靈恩在他們中間的效力,真是如同河流在曠野沙漠之地了。
4、聖路的修備(8~9節);此聖路克為神國臨格時的事實,也可為宗教的寓意。(1)乃一條大路。乃王的道路,亦即萬王之王的道路,不似今日之門小路窄。(2)乃一條聖路。污穢的人必不得經行。(3)乃一條直路。看今日的世路,多有險阻,彎曲難行,最易令人走錯,但這條路是直路,「行人雖然愚昧,也不至走迷」。(4)乃一條平安路。在那裡沒有獅子猛獸,行走這路的人,是極平安的。(5)乃一條特別的路。是專為贖民預備,外人決不得經行這路。(6)乃一條自由的路。這路既是一條通衢大路,又是聖路,是直而且平的路,得救的子民必可自由往來,經行其間,毫無阻礙。(7)乃一條快樂的路。選民經行這路而歸回故土時,皆歡喜歌唱的一路上讚美不息,自然是一條快樂的道路了。
5、選民的快樂(10節)。此時歸主的聖民,更是旋歸的猶太人,患難已過,歎息已止,在此聖路上歡欣踴躍,謳歌不息,真是有說不盡的快樂。其最大的快樂,就是有份於主的快樂,而且主也就是他們的快樂,是他們的福杯,這快樂是永久的,非暫時的,因為「永樂必歸於他們頭上」。所以「他們必歡喜快樂,憂愁歎息歸烏有」。
總而言之,以此兩段前後相比。明明顯出災期時代,與復興時代,選民必有的遭逢,所以復興的快樂,也是災期的結果,若是不先有災期,將世界的罪汙潔除,亦決不得有禧年的復興。但是「那日」的災難,不在基督裡面,誰能當得起呢?

第二十三章  希西家的兵禍(三十六七章)

自三十六至三十九章,乃插入的一段史乘,為記希西家之事略。所記共分二大層,即希西家的兵禍,與希西家的病患。前層所論,即王的患難,與王的祈禱,後層所論,即王的疾病,與王的愚昧。合前後所述,一則系乎希西家王自身,再則系乎選民的命運,更是系乎神權的政治,是本段於猶太歷史中,實占最緊要之地位。

一、亞述王的戰攻(三十六1至三十七13;參王下十八至二十;代下三十二)
1、大兵臨城(三十六1至三十七7);西拿基立攻耶路撒冷,用兩種方法,一則先用大兵攻擊,二則再用信函恫嚇。
1)西拿基立之進攻(1~3節);當希西家在位第六年,西拿基立已戰勝並毀滅以色列國(王下十八10),於第十六年,亞述大軍複來攻擊猶大國,已戰勝北方各城,傾敗猶大的軍兵,希西家王則遣使至拉吉城(猶大北方之城)求和,曾送許多金銀寶物與亞述王(王下十八14~16),而亞述王猶不肯罷兵,志在功敗耶路撒冷,而毀滅猶大,如殲滅以色列地無異。
2)拉伯沙基之挑戰(4~20節);亞述大軍已攻破猶大的堅城,西拿基立則遣將軍拉伯沙基,率領大隊臨耶路撒冷城下挑戰。a、對於長官之大言(4~10節)。拉伯沙基既臨城下,猶大王則遣長官三人,即家宰以利亞敬,書記舍伯那,史官約亞,迎見拉伯沙基,拉伯沙基即用種種狂傲誹笑之言,欺辱恫嚇所派出之三位長官,謂恃埃及如恃已傷的蘆葦,並謂恃耶和華無用,且侮慢耶和華神,種種褻瀆譏誚之語,實令人聞之忿恨。b、對於百姓之大言(11~20節)。三位長官,請用亞蘭方言,勿用猶太言語,免致所言傳于百姓耳中。拉伯沙基乃更肆口揚言於眾曰:「你們不可輕信希西家的誘惑,切不可徒然依賴耶和華,列國的神,既皆不能佑庇他們的百姓,你們豈可為希西家所誤,徒然依賴耶和華的佑助呢」?
3)猶大君民之對待(三十六4至三十七7);a、以色列民之靜默。以色列民與王的感力最深,雖聞拉伯沙基所說種種狂傲誘勸的話,仍能靜默不言,實出人意外。b、三位長官之憂懼。以利亞敬等三人聞言,憂懼萬分,自裂其衣,以示憂苦,因將一切情事,奏告于王。c、希西家之請教。王一聞知以利亞敬等等回報,則裂衣衣麻,憂苦無狀,遂遣以利亞敬等告知先知以賽亞,並說明國勢之危急,宜速切求於主。d、以賽亞之答詞。先知聞言,立即回復,勸王勿須憂懼,言西拿基立如此狂傲褻慢,實為耶和華神所不容,必使聞一風聲即速回國,且一至其地,即死於刀下。
2、致信恫嚇(8~13);西拿基立攻擊希西家第二種方式,即用信函恫嚇並誘勸,其中亦多有褻瀆神的話。
1)致信之由(8~9節);未言拉吉攻克與否,即謂切勿恃神以自惑,在他國自恃其神者,若歌散,若哈蘭,若伊甸等國,有何神能救其國脫離我手呢?如哈馬王,亞珥拔王,西法瓦音王等,而今那裡去呢了?你若終究執迷不悟,依賴埃及,靠托耶和華,其結果亦必與諸國無異。按此信上的話,是不但輕視猶大,侮慢希西家,直譭謗攻擊耶和華,似此狂傲已極,目中無神,能不重遭天譴嗎?

二、希西家的獲勝(三十七14~3
本段雖為有形的戰爭,亦可為無形戰爭的寓意。所論希西家之憂苦,之祈禱,之蒙神慰藉,之大敗敵人等事,非以兵權,非賴勢力,亦非善用計策戰略,竟能於敗中取勝,亦誠為靈界大戰之要訓。
1、希西家的祈禱(14~20節)。(1)祈禱的態度(14節)。即將信展開,心平氣靜,虔恭敬畏的祈禱於神前。(2)祈禱的語言(15~17節)。所發的言語,直達痛切,稱神為坐基路伯上萬軍之耶和華,為以色列之上帝,為天下萬國之神,為創造天地的主宰。求主側耳而聽,並睜眼而看,速救其民,脫離敵手,是其祈禱之語,極有誠意。(3)祈禱的原意。其祈禱的原意,乃為求神的榮耀,使天下萬國,皆知耶和華是神。言列國的神,所以不能救他的國民,乃以他們本不是神,不過人手所制的偶像而已,耶和華既為全能永活的主,自然必能救他的子民脫離敵手,使天下萬國皆知所景仰。
2、以賽亞的信息(21~35)。(1)論西拿基立的罪惡(21~29節)。一則獲罪於神(21~25節)。先知遣使者與王一信,言及西拿基立獲罪於神,最不容赦,並預言西拿基立與亞述將因此而遇重禍。因其褻瀆以色列的聖主,狂傲自大,目中無神,實背主借用他的本旨。二則獲罪於人(26~29節)。言西拿基立,肆行暴虐,戰攻列國,逞其野心,任意蹂躪,使許多堅城變為荒邱,其中居民,驚慌蒙羞,如此殘暴,難免主的烈怒。(2)與希西家王的預兆(30~35節)。a、後三年的實證(30~32節)。即今年明年,民可食不種而生的谷,遲至後年,可耕種收割栽植園囿,享用佳果。猶大餘民,仍可往下紮根,向上結果。b、於目前的實行(33~35節)。言亞述的軍兵雖多,究無一矢射于錫安,無一盾牌及於城前,他從何路而來,亦必自何路而返,因「耶和華為自己並其僕人大衛的緣故,必保護拯救這城」。
3、亞述王的刑罰(36~38節)。(1)大軍毀滅(36節)。亞述大軍一夜二殲,實足駭人聽聞。其覆殲的原因,言為主的使者所殺,究竟主如何遣其使者,殺滅亞述全軍,似無非顯明人世的權力,於神面前不足稱算,亦顯明依賴神的人,神終必有奇妙的救濟(林前十13;彼後二9)。(2)神被刀殺(37~38節)。亞述全軍既殲,亞述王則潛歸尼尼微城(拔營,原文乃潛歸,以全軍既殲,即無營可拔了。),以為遭此大禍,禍系國神怒己,故至廟堂,謙卑而拜之,其二子見其歸時,無君無榮,因弑之以襲其位。此言西拿基立的結局,能不令悖逆狂傲暴虐無道的人深為鑒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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