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0

住在基督裏






目錄:
第一篇 在基督裏
第二篇 與基督同釘死
第三篇 與基督同復活
第四篇 受洗歸於基督
第五篇 在基督裏的生命
第六篇 在基督裏稱義
第七篇 在基督裏的禱告
第八篇 在基督裏的交通
第九篇 在基督裏成聖
第十篇 在基督裏身體得贖

住在基督裏(Abide In Christ)
第一篇 在基督裏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弗二10)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林前一30)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弗一4)
       「我們也在那真實的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約壹五20)
「在基督裏」是件奧秘的事
       聖經的話除了「神在肉身顯現」的奧祕以外,沒有一句比「在基督裏」這簡單的句子更深奧的。
       事實上神取了人的樣式仍然是神,並沒有比人與神的性情有分而仍然是人,更使人莫明其妙。二者都是屬靈的奧祕,有如著名的埃及羅塞達石,雖有象形文字的樣式,卻成為歷代難解的象形文字。「在基督裏」四個字雖然簡單,卻很深奧的顯明瞭「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祕」。我們雖然不能從這四個字而明白這奧祕之所以然,但是我們可以看見這奧祕所成就的事實。因為神與人的合一,就叫那「凡事都能」的神,成就了人所不能達到的重生、稱義、成聖和救贖。我們既然有些事實的證明,就明白基督徒與基督合一以後,不能沒有靈命的大改變。凡在基督裏的人必是重生的,因為元首基督是活的,祂的肢體豈能是死的呢?凡在基督裏的人必然稱義,因為神既悅納元首基督,豈能讓祂的肢體被定罪呢?凡在基督裏的人必是成聖,因為聖潔無瑕疵的頭,豈能與汙穢的身體合一呢?凡在基督裏的人必是已蒙救贖,因為基督已進入榮耀,豈能叫祂的肢體被撇下往滅亡裏呢?
「在基督裏」是奇妙的救恩
       所以從這四個字,我們得以明自救恩的奇妙方法。神的救法,並非先叫遠離祂的罪人學習聖潔,以配得與祂合一。神是先叫罪人與祂合一,而得祂的生命與能力。因為沒有神的生命與能力,人就無法學習屬靈的功課。救恩與律法恰正相反,律法要求人需聖潔才得以親近神,但是救恩叫人與神合一以成聖潔。所以道成肉身,是叫人與神和好的根基。人類自從犯罪以後與神隔絕,無法與神和好,所以只有藉著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叫人得以因著信與祂合而為一,並且實際經歷祂所為我們成就的一切,就是我們在基督裏所享受的全備救恩。
基督徒與基督的合一
       基督徒與基督的合一,是全本福音真理中的最顯著,而應用最廣的。基督信仰的真理,並不磨滅人類天然的關係,也不湮沒人類應盡的本分,又不取消任何道德與屬靈的律,惟有將這一切提高,使轉入一個新的範圍,而因以福音的印記──在基督裏。所以雖然一切似乎與前相同,但是因為在基督裏,有了神的生命與性情,一切就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這新生命是神所賜的,然而必須在基督裏,「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林前一30)基督徒蒙恩以後,雖然仍有一切天然的關係,與應盡的本分,但是因為與基督的聯合,一切就都成為聖潔,且有新的原動力。「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甚至婚姻的事,也只有「在主裏面」。兒女的孝順父母,也是在基督裏。「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弗六1)基督徒日常的生活工作,變作「在基督裏」的行為。喜樂、憂傷、得福、受苦,都是「在基督裏」。一切的真理,都有新的亮光和意義。甚至「死」也失去它的毒?,而變成祝福。「在主裏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啟十四13)
       所以當基督收納罪人的時候,祂收納了罪人的一切。祂並非先割斷罪人的一切關係,卻是將關於罪人的一切都收納在祂裏面,而使成聖,不但如此,還有更奇妙的事,就是當基督使罪人與祂合一的時候,祂就將罪人帶入祂自己的一切豐盛,叫罪人有祂的生命,而與祂同生活、同工作。因此罪人就與祂一同死、一同復活、一同升天、一同坐在父的右邊、一同享受永生。
基督徒與基督合為一體
       基督徒與基督合為一體,是極明顯的奧祕。甚至有人說:「基督徒的生命,與基督的生命,有極顯著的相似。」然而不只相似,乃是合一。因為基督徒生命的榮耀與奧祕,完全是在乎與基督合為一體,而不可能分開的。基督徒的生命並非模倣,或跟隨基督,乃是活出基督的生命。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不住的教導祂的門徒,若門徒的眼睛明亮,他們必能看出主耶穌不但是用真理教導他們,而且祂自己就是生命的糧,他們只有吃這糧能以得生命。所以基督在世的工作,就是將祂的生命賜給我們。祂是生命的糧,一切的真理和生命都在祂裏面。從祂的受苦、被釘、復活,和進入榮耀,我們都能聽見祂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若我們思想前面這句話的意義,我們就明白救恩的全部真理,都包括在與基督合而為一的奧祕裏。
基督徒與基督的聯合是神創世前的預定
       基督徒與基督的聯合,是神在萬世以前所預定的:「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弗一4)「在基督裏」這句話是神的揀選、慈愛、祝福和安慰的焦點。在這以外,一切都是黑暗與死亡。贖罪的事極關重要,所以十字架的影子回照到萬世以前。因為神在萬世以前已將被揀選者的名字,記在羔羊的冊上(啟十三章),並且祂的旨意和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
       若有人疑問說:基督徒未生在世,怎能在基督裏呢?這問題只能用另一個問題答之。就是神怎能揀選又愛一個祂未創造的人呢?然而聖經明明告訴我們,神在創世以前就揀選而又愛了我們(弗一4-5)。大衛明白這真理而說:「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一三九9)往白色的大寶座前,誰不渴望找到自己的名字在生命冊上呢?凡找不到自己名字的人,要何等痛心?若你靠著自己堅持不肯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到那日你在生命冊上絕對找不到你的名字。惟有接受救恩,承認基督,並與祂聯合的人,才有名字在生命冊上;因為神叫「太初與神同在」。凡在祂裏面的人,就可以與祂同說:「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凡憑著信心而接受這真理的人,就可以說:「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7)神對祂兒子永遠的愛,是祂愛凡在基督裏的人的印記與證明。
       神在創世以前就預先揀選我們,可見這揀選是永遠的,既是永遠,就是實際,而且是現在的。我們的信心就是同意承認和接受神在萬世以前的揀選。因為神的揀選須要我們願意接受,才能成為事實。我們揀選了神以後,神在創世以前所預定的揀選,就發生效力。當罪人醒悟與神遠離的痛苦而對自己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他就憑著信心到神面前,而神就因祂萬世以前在基督裏的揀選,又因著基督所成就贖罪大功,在罪人與祂「相離還遠」的時候,就「動了慈心」,跑去迎接他,使罪人完全與祂和好。
道成肉身──神在基督裏
       罪人與神和好的第一條導線,是道成肉身──神在基督裏。罪人與神和好的最後連線,是信心──人在基督裏。所以有了信心,我們就在基督裏與神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約十七23)
       並且基督徒與基督是互相聯合成為一體。「你們在我裏面,我在你們裏面」。在這聯合裏,基督將父的生命與祝福賜給基督徒,而將基督徒的罪和咒詛除滅。所以基督的一切,成了基督徒的基業,基督徒也成了基督的基業。基督所掌握的一切祝福,和永遠的救贖,都成為基督徒的基業,基督徒所有的也都成為基督的基業。
神救恩計劃的莫大智慧
       基督與基督徒合一的奧祕真理,很奇妙的顯明救恩計劃的莫大智慧。凡認識罪的天性和它在人生命裏的根深蒂固的人,莫不疑惑罪的罪根,可以由人心中除掉,並且叫他沒有沾汙的可能性。然而我們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上,不但對付罪,而且對付了那含罪的毒根的舊人。我們知道舊人與基督同死,「罪身」已經滅絕,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另一方面,凡認識那「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又不能靠著自己的道德,或所行的義,以遮掩汙穢的天性,卻盼望活出神的生命,這種人豈不絕望的問說:「我這罪人,豈有成為聖潔的希望呢?」在這裏救恩的福音給你一個總括的答覆,就是「主在你們裏面」。祂那完全公義、完全聖潔的「成為我們的‥‥‥公義、聖潔。」所以凡渴慕成聖和稱義的基督徒,不用再絕望歎息「沒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因為基督「要在祂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因此在基督裏,罪人兩方面的需要都滿足了。凡屬於他自己的一切完全倒空了,同時充滿了基督一切的豐盛,就是「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他。
基督徒的莫大祝福
       基督徒的莫大祝福,就是領會了這真理,而相信基督的生命、性情、工作都成了他的。這是奇妙的奧秘!基督成為「人子」,叫我們成為「神的眾子」。祂成了人的樣式,叫我們「與神的性情有分」。「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基督徒與基督合一,這名詞很明顯的指著不可能分開的意義。若基督徒只在外表上與基督相聯,他必常有受誘惑而與基督分離的懼怕。但是他與基督成為一體,他在基督裏面,基督在他裏面。聖經甚至以教會與基督兩個名詞互相通用,又以身體顯明二者合一的奧秘。「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林前十二12)「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十二27)基督豈能讓這身子分裂呢?祂可與肢體同受患難(徒二十二7),但不能與肢體決裂。若聖經有任何處提到基督的身子可能與祂分裂,那麼我們的信心就失去根據,失去把握了。但是感謝主!聖經明明告訴我們:基督愛我們如同人愛身子一樣(弗五29-30),並且祂要愛我們到底(約十三1)。誰也不能把我們從祂手裏奪去(約十28-30)。肢體可能受傷,但在愛裏就沒有被砍斷的懼怕。因為「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是祂的肉。」(弗五29-30)
基督徒與基督的關係決定其靈命
       基督徒與基督的關係,很明顯的決定了基督徒的靈歷和生活,基督徒裏面和外面的生命。
       基督徒的靈程經歷,就是他們生命上實際經歷神在基督裏所賜給他們的。
       基督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葡萄樹不但給枝子以生命,而且給它生命的方式,不需要任何外來的力量,就能叫它成為葡萄樹的枝子。它的特性、樣式、顏色、香氣,都由葡萄樹根負責和供給。所以基督徒有了耶穌的生命顯在他身上(林後四10),就無需要求更大的恩賜了。基督的生命若顯明在他身上,他就有一切所需要的平安、喜樂、愛心、盼望、忍耐、順服,叫他在任何環境中,都可以得勝有餘。
基督耶穌是我們追求的標竿
       基督徒在基督耶穌以外,不需要任何模型與標準,也不需要任何羨慕與追求。外來之感力與影響,很少有益於靈程的長進。所以主耶穌說:「離了我」──意即在我以外:「你們就不能作甚麼」。住在基督裏面,是像基督的惟一秘訣。惟有如此,才能完全達到與基督合而為一。這合一是完全的、是永遠的。不像那勉強的、模倣的,外表雖然相似,但是不完全,又不長久。
       若我們追求模倣基督,要活出祂的生命,就必常有錯誤的靈歷。恐怕我們就要貪愛平安、快樂,而反抗神所安排的苦難,要受環境的支配,而忘記要靠主常常喜樂。要收成未熟的得勝果子,而失去因失敗而學得的功課,叫神的恩典在我們的軟弱上更加顯明。神要我們青翠向榮,而我們的葉子卻發黃凋萎,神要我們有豐盛的生命,而我們卻得不著,因為缺少了抓住神的能力。基督徒可得莫大的祝福,若他能明白在基督裏,他有基督的生命,無需他自己勞力以模倣基督。「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們所作的,盡都順利。」(詩一3)
       我們要享受靈程經歷的真快樂,必須明白用自己的理想或模倣力,絕對不能叫我們活出基督的生命來。基督徒靈程之進步,以基督為目標,也以基督為起點。聖經的教訓也是按著這程式,基督徒先要有「基督的心」在他裏面,又有「基督的靈」叫他有生命,然後他就能以「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他也「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但願每一個基督徒將基督擺在他面前,叫他得以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住在基督裏面,叫基督也住在他裏面,作他生命長進的根源。
憑著信心與基督聯合
       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不但決定了我們的靈歷,也決定了我們的生活。一個真實的基督徒,在生活上必定實現我們在基督裏的義。我們憑著信心與基督聯合,就「在祂的聖潔上有分」。然而,這地位上的聖潔,並不叫我們忽略了個人生活的聖潔,反倒叫個人生活上的聖潔,有了更大的責任,而又加上新的動力。我們與基督的合一,有雙重的目的──向神和向人──我們在神面前既然像基督完全一樣,所以我們在人面前也要像基督那樣完全。「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也含有這重要真理。眾基督徒!請勿忘記「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枝子是樹根生命力的表現,由枝葉的盛衰,可以斷定樹根的深淺與活力。所以凡在基督裏的人,有何等慎重的責任!我們的生活必須與我們蒙召的恩和信心相稱。我們在基督耶穌裏有無上權利,當然也有重大的義務。權利是義務的保證與限度。除了基督徒以外,一切受造之物,從來沒有一個敢說:「我在基督裏面」。然而我們需要明白這句話的真意義,以免在生活上輕率了;因為「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
「在基督裏」的權利與義務
       前面真理是「在基督裏」四個字的精意。本書目的在將這四個字所包括的一切真理,詳為一一闡明。若我們明白了「在基督裏」的權利與義務,就不致於以這奧秘真理為一種陳舊的抽象觀念。我們可以說自己已經在基督裏,得了罪的赦免與稱義,這一切都是實在的。然而我們尚未能表現「在基督裏」的深奧意義,也不能叫我們經歷與神親密的交通,就是神在基督裏所要賜給我們的(林前一8)
       真的,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是圍繞以信、望、愛,三股合成的繩索。這繩索始於基督圍繞了基督徒,而又終於基督。這就是出於祂,也歸於祂。祂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後的」。
       在這裏我們可以認識基督的愛的雙重奧祕,基督徒是屬祂的,又是在祂裏面的。正如神由亞當的身上取出夏娃,又叫她與他結合成為一體。照樣神藉著基督的身體破裂,流出寶血,建立了教會,又要把教會「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為這個緣故,人要‥‥‥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31-32)

第二篇 與基督同釘死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
與基督合而為一是基督信仰的根本
       有一位著名的科學家說:「主耶穌所經歷的事,必須一一成就在每一個基督徒身上,這是基督信仰基本真理之一。」
       藉著信,我們既然與基督合而為一,那末基督被釘十字架,我也與祂同釘十字架了。若我們以基督的死為一件早已過去的事實,為將近2000年以前的大贖罪祭,我們就不能完全得著十字架救恩所為我們成就的一切。保羅明白基督徒不但需要得著罪的赦免,而且還要有豐盛的基業,就是神在基督耶穌裏所要賜給我們的。「在基督裏」如同一把鑰匙,要啟示基督徒一切關於生命的真理,又叫基督徒明白如何「與祂一同受苦」。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同受苦
       保羅的心充滿了他與基督合一的真理。這合一不但是現今和將來的,而且包括已過的,所以他發出那偉大而嚴重的話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他何等明白他與基督成為一體!所以基督所經過的一切苦難,他都與祂一同承受。他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與祂一同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他不但享受基督的救恩,而且與基督一同受苦。
       這與基督一同受苦的真理,不但在保羅是實在的,在凡因偶而「在基督裏」的人也都是實在的。
       基督的死雖在約2000年以前,但這並不能抹煞我們今日與祂同釘十字架的經歷。以歷史的立場而論,基督的十字架有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但以贖罪大功而論,十字架永久是現在式的。它與我們的關係正如當時與約翰和馬利亞等的關係。「神在肉身顯現」是永世性的,沒有時間的限制。基督被釘十字架是永遠新鮮的一件事。雖然只實現在一固定的時間,但是與每一個時代有同樣的關係。「祂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在自有永有的神眼中,一切時代都是現在式的。贖罪大功是歷代的中心,又不受時間的限制,是永遠新鮮的事實。凡接受這救恩的人,就在基督裏面,並且永遠的在祂裏面。我們雖然肉眼沒有見過基督,如同當時門徒親眼見祂,親手摸祂,這是無關重要,因為聖靈的能力,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今日的基督徒與基督靈交的親密,不少於當時的門徒。我們「都是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歸入基督的死,因為凡「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羅六3)
       我們知道藉著相同的身體(來二14),基督徒可以與基督的死有分。耶穌的母親站在十字架下,親眼看見其子受苦,她的心就如親歷十字架的一切痛苦。當兵丁用槍紮耶穌的肋旁,馬利亞就親歷了西面所預言的苦味:「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二35)馬利亞誠然與基督同經歷十字架上的痛苦。然而凡藉著聖靈得稱為基督的弟兄,他們憑著信心抱住十字架的救恩而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他們豈不也與基督同經歷十字架的痛苦麼?
       與基督一同受苦,就是與祂的死有分。這奧祕我們很難徹底明白,然而我們可以看出這是根據道成肉身。基督降生取了人的樣式,在肉身上受苦,祂的死不但是表示白送給人類的愛,也是顯明祂與人類同有肉身。祂既然道成肉身,叫我們與祂的死有分;我們也必藉著信心有分於祂的死。
救恩的圖解
       我們可用兩個圈子代表救恩,而以十字架為中心。外圈代表神所預備的救恩範圍,內圈代表所有接受救恩的人。全世上的人可能包括在外圈裏,惟有蒙恩相信的人,是在內圈裏。因為神「是萬人的救主,更是基督徒的救主」;外圈裏的人與基督的關係,只是人類與第二個亞當的關係而已。惟有內圈裏的人,與基督的關係,是身體與頭的關係,就是教會與元首基督的關係。外圈代表基督的救恩是為全人類預備的,內圈代表基督的救恩在基督徒身上。當保羅說:「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後五14)。我們明白這是指著全人類在地位上與基督同死了,就是全人類都有分於基督的救恩。基督的愛是無限量的,神「為人人嘗了死味」。可惜許多人不肯嘗祂的死味,也未曾藉著信與祂合一,叫他們在祂的死裏與罪斷絕。
       聖經教導我們:凡不真實與基督合成一體的,就不被包括在救恩的圈裏。所以我們需要極明顯和實在的信心,以經歷與基督的合一。因為凡在救恩內圈裏的人,與基督的關係,就不是只往「名義上」,或「地位上」而已。救恩絕對不是抽象的,我們是在「那真實的裏面」。我們既然相信祂的死是實在的,不是空談,所以我們在祂裏面的死,也是實在的,因為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十字架只能在我們身上對付我們的罪,我們要將罪推在基督身上,必須親自靠近十字架,而與祂一同釘死。在獻贖罪祭時,獻祭者要按手在祭牲頭上,表明他與祭牲同體。在預表時期,獻祭者憑著信心按手在神的羔羊頭上,不但是表明將罪歸在祭牲身上,更是表明他與祭牲同體,一同受苦。因此十字架的審判是絕對個人的,不但對付個人的罪,也對付個人的天性,不但對付天性,也對付個性。「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那被釘的手,不但塗抹了我們的罪案,而且除滅了一切的刑罰。因此我們看見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與基督有同樣的釘痕。那些從前只能問主說:「祂的手上何以有釘痕」,現在即能自答這問題,而且出示他們的手說:「我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
在亞當裏人人都有罪
       有人因為不接受基督而拒絕十字架的救恩,又有人因為不承認在亞當裏人人都有罪,而拒絕基督的替死。人類最痛心怨歎不服的一件事,就是人人在亞當裏都有罪,正如聖經所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五19)。然而若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那麼因一人的順服,眾人豈不也成為義麼?墮落的人類,既然要受咒詛,這就顯明凡被救贖的人,都可以逃避一切罪的咒詛。犯罪與墮落既然是包括在亞當裏的每一個人,所以救恩也臨到在基督裏的每一個人。我們要樂意接受神所啟示的真理,既然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眾人就都犯罪了,所以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都死了」,奇妙的話!基督的死不但代替我們,而且包括又承認我們的與祂同死,如同國會代表的投票權,是包括民眾的投票權。基督的死所為我們成就的,就是叫神承認我們在祂裏面的死。因為我們與祂是合一的,祂又是我們的元首和保證人。我們說基督死為要叫我們活,其實祂的死有更深的意義,祂的死為要我們都死,而滿足了律法。這死極有功效,它立刻償還了罪債,而叫我們避免永刑。「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這應許要成就在我們身上,如同在那兩個門徒身上一樣。這是福杯,祂喝盡了醋和苦膽,而為我們留下了安慰的福杯。因此我們與祂一同受苦,與祂的死有分:「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然而這一人與眾人何等不同,祂獨自嘗了死味,叫眾人享受祂的死所成就的。因祂的神性,祂的死有無限的價值。因祂在肉身受苦,就叫人類享受祂替死的功效。祂一人的死,擔當了眾人的死之苦,並且叫眾人都如同親自經過了死,這是基督徒藉著信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奧祕。
基督的死,所為我們成就的
       現在我們可以明白基督的死,所為我們成就的,祂的死完全的調停了人類所違背的律法。按神的律法「犯罪的他必死亡」(結十八4),人類果然犯了罪,然而他們在基督裏死了,律法又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三10)從來沒有人常遵行律法上所記一切的事,然而「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3)所以我們與基督同釘死,就在祂裏面與祂同受咒詛,律法的一點一畫並未廢去,一切都應驗了。
       我們的保證人何等的按著字句完成律法!當我們接受宣判無罪的裁判時,我們可有何等的誇勝和確實的信心!「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7)
       可惜我們的信心極其遲鈍,不容易接受這全備的福音。有人良心自責,又覺悟罪的壓力,而渴慕得釋放,就苦待自己,損傷身體,披麻蒙灰,飽嘗苦膽,以憂傷的靈,痛悔渴望能以滿足律法,然而律法告訴我們「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渴望得有無虧的良心和罪的赦免而不可得,是一件最痛心的事,而且結果只是靈裏憂痛,受刑罰而不得平安,受鞭傷而不得醫治。原來神的救恩不需要罪人自己如此掙紮:「你自己心中的十字架永不能救你,惟有待各各他的十字架能救你到底。」主耶穌明明告訴我們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天如何高過地,基督的死也照樣高過你們自己的克苦己身。只要你用信心仰望基督的十字架,你的罪擔就都脫落了,你立刻可以逃脫罪的咒詛,因為神的羔羊已經擔當了你的罪。克苦己身與接受基督的贖罪替死是不可比擬的,因為我們得以與神和好,絲毫不在乎自己的行為,而完全在乎基督十字架之死。屬靈生命的程式,是要先得著基督,並非要先自己努力而後得著基督。
       若自己掙紮要得著罪的赦免,然後才盼望得與基督聯合,與祂一同受苦,這不但是顛倒,而且廢去救恩的程式。在我們的靈、魂、體,中沒有一樣是無瑕疵的,若我們明白我們的懺悔和眼淚,都需要寶血的潔淨,我們就樂意轉向神的羔羊,因為只有祂的十字架是我們得赦罪得平安的所在。若有人以為自己的悔改和受苦以從罪得釋放,他就仍在律法綑綁之下。惟有因著信而得自由的心靈才能發出聲音說:「基督已經為罪人死了,在罪人中我是罪魁,祂的血洗淨一切罪惡,我現在可以站在神面前,不但罪得赦免,祂在十字架上被神棄絕,因為祂代替我站在罪人的地位。在祂的十字架上,我償還了罪債而且顯為無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祂也為我站在神的寶座前。祂受刑罰,是因我的罪。祂受淩辱,為要叫我得榮耀。祂戴荊棘,叫我戴冠冕。祂的功勞,為要叫我得賞賜。」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所成就的
       我們可以問說: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所成就的是甚麼?所不能成就的是甚麼?
       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為我們成就了莫大的事,正如發火燄的劍,將人趕出伊甸園,又四面轉動以把守生命樹的道路。救贖我們的元帥,用這十字架的兵器,為一切基督徒開了天國的門,同時毀滅一切攔阻我們的仇敵。
       豈不知凡與世界為友的,就是與神為仇敵,因為它吸引我們的心,叫我們不能服事神。然而這世界已被征服了,基督的十字架叫我們與世界斷絕關係。「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世界可能引誘我們一時,又可能叫我們暫時貪愛它的快樂。然而當我們明白自己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以後,世界對我們就失去了它的吸力。「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六2)若我們再回到世界去,那就輕看十字架的救恩,蹧蹋了叫我們成聖的血,就如同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
       肉體與聖靈爭戰,違背了良心,破壞了我們與神所立的約。但是這無可逃脫的仇敵,也因十字架中了死傷。當基督被釘的時候,釘子穿透祂的肉身:「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六14)雖然受了死傷。肉體仍然拚命掙紮,叫我們無法完全脫離它的轄制,直到它歸入墳墓。然而在神眼中,我們已經脫離了肉體:「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八9)我們敗壞的天性與肉體,已經受了公義的審判,滿足了律法。真理的聖靈已經為我們作見證了。「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西三8)
       當審判的神呼召我們如同在伊甸園呼喚亞當對他說:「你在哪裏?」祂必不在死人中尋找活人。我們現在的生命,是祂所承認的,是藏在基督裏,祂要在基督裏找到我們,卻不在死人中尋找我們。凡我們現在仍脫不了的壞習慣與惡行為,都是那被釘「老我」的遺骸。又凡現在仍纏累我們的罪,叫我們痛心疾首而悲歎的,都是那被釘的肉體的苦悶和哀聲。讓我們用憂傷的靈,痛悔認罪,然後就可以向撒但誇勝說:「這些罪屬於老我,我已經將其葬在墳墓裏了。」甚至那煽動老我的撒但,也被繳械和定罪了。基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二14-15)
       眾聖徒!要因你們救恩的元帥而快樂,在各各他基督因祂的死戰勝了死權。那擺在你們前面的永刑,因著祂十字架上的死,已經永遠除滅了。它永不能再威嚇你,也永不能再磨難你:「當死刺傷基督的時候,它刺死自己」。
經歷與基督同死
       我們既然領會了與基督同死的實在,和這因此所為我們成就的一切,現在只在乎每一個基督徒自己經歷與基督同死而實際活出與基督合一的生命。請注意!神如何以基督的死算在我們賬上。因為我們與祂同死,所以我們自己要負責接受這大恩,而享受這同死所為我們成就的一切豐富的恩典。「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羅六10-11)
       然而這不是絕無痛苦的一件事。亞當的罪性深刻在我們的生命裏,在我們要完全逃避罪的刑罰以前,聖靈要帶領我們經歷與基督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我們要因良心受極大的審判而痛苦、流淚、哀歎,甚至好像被撇在黑暗裏,剛硬的心也破裂了,當受的忿怒如同兩刃的劍刺透了靈。我們可能等候一個相當時期,才能叫肉體完全死了,而永遠不敢信任它,但是當我們經歷在基督裏死了,我們立刻得了奇妙的釋放。
       我們現在站在十字架前已經認識了,若我們不是在基督裏,那一切包圍十字架的黑暗權勢永遠是我們的份。從那悲傷的哀聲:「以利!以利!」我們聽見自己絕望的呼求,永不得安慰,直到我們活在基督裏,從祂臨死可怕悽慘的哀聲中,我們認識了我們所應該受的,是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是祂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然而這一切永遠成為過去了,因為自從主耶穌說「成了」這句話以後,一切罪的刑罰與痛苦,都永遠離開了祂,也離開了我們。我們已經遠遠望見了復活的榮光,得勝和堅確的盼望進入我們的心,因為我們是與基督合為一體,祂說:「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我們就擦去眼淚,而緊緊跟隨祂,因為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羅六8)

第三篇 與基督同復活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三1)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4-6)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西二13)
與基督同死的人,必要與祂一同復活
       凡與基督同死的人,必要與祂一同復活。基督徒與基督合為一體的奧秘聯合力,並不因基督葬在墳墓裏面減少。基督與屬祂的人成為一體,將他們帶過十字架上死的刑罰與痛苦,然後帶著他們一同從死裏復活。祂又叫這復活的大能,實現在歷世歷代的基督徒生命裏,叫每一位基督徒「與祂一同復活」。
       基督徒要實際經歷與基督一同復活,未免有如要經歷與祂同死一樣的困難。所以當有人念到那顯著而直爽的話:「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他們只能接受它為比喻,而不能按著字面的意義接受它。
       然而我們需要記得,基督的復活,不但是歷史上的一件事實,或使徒時代的一件神蹟,而即有更深的意義。基督的復活是靈界能力的表現,同時又是一件事實。所以對於那些在外院認識基督的人,他們不過以為祂死了而復活,是「照著聖經所記載的」。對於這等人「與基督一同復活」,永遠是一個奧秘。惟有對於那些進入至聖所而與神有親密的交通,又追求要認識「祂復活的大能的」,這奧秘就能向他們顯現。基督復活的大能與救恩,有極密切的關係。因祂的復活才能給基督徒重生與稱義,同時給他們新生命的能力。
基督復活大能的兩方面
       基督復活的大能是兩方面的:一方面滿足神的公義,另一方面叫基督徒得重生的生命。前者是十字架的榮耀,永遠解決了罪的審判,後者是聖靈的工作。所以基督的死,叫我們得赦罪與稱義,而祂的復活,叫我們得合法的稱義。基督徒得以重生在乎聖靈的工作,然而只有因基督復活的大能,基督徒才能得著新生命;所以基督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十四19)
       讓我們將前面兩點說得更明顯,我們得了罪的赦免,是因為與基督一同復活。「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西二13)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成了」的時候,赦罪大功就已完全告成,因為祂已經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且釘在十字架上,這是一件確定不移之事實,是像釘子釘在堅固處。但是祂寶血所成就的赦免,需要祂復活的印記和證明,因為祂雖然用死敗壞了一切執政的掌權的,然而因祂的復活就將它們「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15)
      所以在基督的寶血裏,我們看見罪得赦免的字據。然而等到基督復活的榮光一照,這赦罪字據就格外顯著又清楚。赦罪的大恩我們可謂已經得著了,因為救恩已經成為事實。然而我們若不明白而接受之,我們就尚未實際得著神所留給我們的平安。當祂在墳墓裏,我們就摸不著,我們需要眼見我們的以利亞敬(賽二十二20-23)從墳墓裏出來,有大衛家的鑰匙放在祂肩頭上,祂開了無人能關,然後我們才能享受祂所為我贖回的產業。基督的復活與信心有莫大關係,所以保羅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林前十五17)
與基督一同復活,脫離了罪的捆綁
       然而基督已經復活了,我們與祂一同復活,所以我們脫離了罪的捆綁。祂從死裏復活,我們就永遠脫離罪的咒詛,罪不能再束縛我們,也不能再扣留我們一分鐘。因為「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神。」(來十三20)凡藉著信而在祂裏面的人,十分穩妥:「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罪常在我們身上纏繞,是因為我們沒有像主耶穌把屍衣丟在墳墓裏。我們雖然與祂一同復活了,可是像拉撒路手、胸、臉都被裹屍布所綁住,就是被罪的習慣和勢力所驅駛。我們渴望聽見主耶穌下令說:「解開!叫他走!」其實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從死裏復活了,罪的咒詛──死──不能再管轄我們了。
       保羅很明顯的重述這真理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這句話的字義與事實是相符的,因為祂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祂作他們的擔保人,將一切罪債都替他們還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全了」。是的;拯救我們的元帥阿!你是首先從死裏復活的:「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
       有人以為基督的死,已經叫我們得稱義了,所以基督的復活並無何特別意義。他們卻忘記基督的復活,是叫我們因祂死而得的稱義顯明出來。如一個囚犯的刑期雖然已經滿足,但是若監牢的門仍舊封鎖著,他豈能知道他已得自由呢?我們與基督同在律法下,我們若只與神同死,雖然死已經滿足了律法的公義,但是我們尚沒有得釋放的可靠憑據,直到天使從天降臨,把石頭從墳墓輥開。主耶穌被釘的手腳,祂斷氣前的大聲呼喊,祂的屍首在墳墓裏,都是祂所付的代價。惟有那空的墳墓,捲著的裹頭巾,和另往一處的細麻布,卻是所付代價的結果。是叫被囚的人得釋放的記號,又叫凡在基督裏與祂同死的人永遠脫離死的痛苦。所以對於膽怯之人的一切疑問,已有瞭解決:「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4)
與基督一同復活才能得新生命
       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不但叫我們脫離罪的審判,而且叫我們在祂裏面有新生命。原來我們與基督同死,就脫去舊人。與基督一同復活,我們就穿上新人。十字架是為叫罪身滅絕,復活是為叫我們得新生命。基督的十字架為我們成就了雙重的死,祂「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作一次消滅了罪的永刑,就是靈的死。又讓基督徒的身體被斷定是必死的,都因基督的死而變化成為榮耀的身體。基督的復活叫我們得雙重的復活,今生得有重生的生命,來世得永生。二者都是叫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有了重生的生命才有永生,有了重生與永生,我們「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路二十36)
       我們有了重生生命的人,與眾聖徒一同渴慕等候復活的日子,叫我們得復活的生命。「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奇妙的話!活潑的盼望是指著將來的復活。我們信的人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西二12)。我們的舊人和一切屬於老亞當的,以及他所遺傳下來的咒詛和死亡,都埋葬在基督的墳墓裏了。我們現在活在第二個亞當裏面:「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7)祂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羅十一16)。祂「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我們與祂一同復活,也照樣顯明我們是神的兒子。祂自願忍受十字架的羞辱,而大聲呼喊著「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現在祂要坐在神的右邊以前,祂要帶著一切肢體與祂一同坐在天上,我們聽見祂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這樣祂極端的親切說明我們與祂的合一。
       耶穌的墳墓佔了甚麼地位呢?它是律法與恩典的交界。從這裏我們往後就看見舊人的天性,舊人的罪惡,和舊人的咒詛。從這裏往前就看見「一切都更新了」。從這裏我們前後一看,就明白基督不但擔當我們的罪,而且賜給我們新生命。
祂的死
       「祂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羅四25)
       「按著肉體說祂被治死。」(彼前三18)
       「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羅六10)
       「祂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林後十三4)
祂的復活
       「祂復活為叫我們稱義。」(羅四5)
       「按著靈性說祂復活了。」(彼前三18)
       「祂活是向神活著。」(羅六10)
       「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林後十三4)
住在祂裏面是得豐盛生命的秘訣
       因著祂的死,祂就成為「律法的總結」,「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十4)。因著祂的復活:「祂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西一18)。祂的死叫第一亞當的罪性受死傷,祂的復活叫人類得新生命,就是從那「不能壞的種子」得重生。基督說:「我是真的萄葡樹」。以色列人所受的啟示:典章,和律例,不能叫亞當的種類結出好果子。神向以色列人說:「我是上等的葡萄樹,全然是真種子,你怎麼向我變為外邦葡萄樹的壞枝子呢。」(耶二21)基督從死裏復活成了新的種子,是天上葡萄園裏的特選和最上等的。十字架將舊人解決,叫樹根連果子都被踹在神烈怒的酒醡裏。基督的復活是真葡萄樹的發芽。凡重生的人,都是這真葡萄樹的枝芽與葡萄樹連合──住在祂裏面──是得生命的惟一祕訣,也是得與神的性情有分惟一路徑。但是今日有多少人徒勞無益的,想將那舊人改變過來。他們在老亞當的殘枝周圍掘開土,加上肥料,盼望長出新的枝子來。然而他們忘記了主耶穌的死和埋葬,是已經叫舊人的根衰老在地裏,幹也死在土中(伯十四8)。他們剪去死的枝子,將好的枝子修理乾淨,盼望它們結果子更多,卻忘記了基督的死,是將「斧子放在樹根上」。
       在基督裏復活的人,是已經有了永生,我們不再屬於亞當的族譜。凡名字記在羔羊生命冊上的人,他們的名字已從亞當的族譜裏塗抹了。埋葬耶穌的約瑟的墳墓封住的那夜,是亞當時代的末日。復活的清早,是恩典時代的晨光,是被救贖的教會的開始日。但有人說教會開頭始於五旬節。是的,然而復活升天與五旬節同為奠定教會的根基,叫教會先滿了新的屬靈生命。因為基督帶著身體升天,將人的樣式帶到父神面前,就差遣聖靈將神的生命賜給我們,並且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裏面。
       所以我們在祂裏面,祂在我們裏面,是我們復活的生命。藉著聖靈,基督的生命時刻灌輸在我們裏面,叫我們的生命離開亞當的生命,如天離地的遠。這也是我們的義,不但是有成聖的名義、與信用,乃是神的義實際的不住的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與基督合為一體,神使祂成為我們的義。
       基督的復活不但是我們復活的保證,祂的復活就是我們的復活,因為我們與祂合成一體。基督的復活所為祂成就的一切,也可以照樣成就在我們的生命上,因我們是在祂裏面。雖然在經歷上復活的一切榮耀與祝福,對於我們尚是胚形與將來的,但是因為我們與祂完全合一,既然一切已經成就和將要成就的,在神都是實在的,所以一切也都是現在算是我們的。我們與祂「不屬肉體,乃屬聖靈」。我們與祂一同坐在天上。聖經如何著重,要我們實際經歷與基督同死:「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也照樣著重,要我們實際經歷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三1)
       既然在基督裏我們已經有了新生命,而不用費力去追求,我們有何更有力的動機,叫基督徒能以達到神所要他們達到的呢?基督徒最高的目的,並非要叫肉體達到理想的生命,乃是要叫我們在基督裏的新生命有長進。所以救恩的福音,不但號召我們注意在基督裏的可能性而追求,卻是要叫我們注意在基督裏已經成就的事實,而實際經歷在我們的生命中,就是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我們財產的所在,我們的心豈不也在那裏麼?我們的愛豈不火熱且除掉一切渣滓而完全被祂所吸引麼?我們何以仍抓住舊人的習慣與敗壞,仍貪愛世上的名利與地位呢?與祂一同復活了,我們豈不日益覺悟我們屬天的生命,而等候祂的顯現呢?我們不再看見祂是卑微的拿撒勒人,是各各他的贖罪者。祂是大衛的根、是大衛的後裔,雖曾一時為世人的緣故被剪除,祂卻要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是明亮的晨星」,雖然現在被雲彩所遮住,祂不久就要用降臨的榮耀顯示給世人。因為我們現在與祂一同坐在天上,我們也要在地上與祂一同作王。我們現在的生命是與祂合一的,所以祂的顯現就是我們的顯現。「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一同顯現在榮耀裏。」(西三4)所以我們要忍耐等候,直等到天發亮晨曦出現的時候。

第四篇 受洗歸於基督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三27)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六3-4)
       「你們既受洗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西二12)
與基督一同釘死同復活藉「受洗」印在心中
       我們與基督一同釘死、一同復活。聖靈用「受洗」的儀式,將這雙重真理刻印在我們心裏。「受洗」是基督徒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表現,基督徒因此領受這重要真理的精意。這真理要在他的信心和智識上日益增長。受洗是教會從主所接受的,是教會與基督合一的永遠記念。
       若我們接受以前篇的真理,又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我們道理的模範(羅六17)。我們就不難明白保羅的話:「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我們明白了這話,就更確實相信保羅的結論:「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六4)
       當我們回想那慎重的洗禮,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洗,我們就領受神所賜的憑據,叫我們知道祂承認我們與基督的合一,就是與祂同死同復活。
       我們若明白洗禮的儀式,是叫領洗的人表示順服,同時又不歸功於他的順服。我們就不致於專注重於水和洗禮的方式?因為若沒有信心、洗禮不但是空而無意義的禮節,而且顯明因為信心的對象,不是在乎與基督同死同復活,也就是虛空的信心而已。悔改、相信,與受洗,只是接受救恩的記號。若不是根據基督的死與復活,就亳無用處了。神估量我們的信心和順服,完全按著我們如何接受基督的贖罪功勞。所以祂叫洗禮與信心並行,因為洗禮是表明我們的救恩是在乎基督的死與復活,叫我們永遠不忘記基督的救贖。
洗禮是神所指定的方法
       因此洗禮是神所指定的方法,叫我們的信心與順服完全在乎基督的死與復活。基督徒不能因著受洗而向神說:「我已經相信而順服了,求神悅納我」。卻只能對神說:「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我受洗是表明與祂一同釘死一同復活。」
       洗禮在各方面透徹入微的表現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真理,先是死而埋葬,就是證明我們與基督同死。聖靈說:「身體就因罪而死」,就是表示了服從罪受判決,罪身在基督裏死了。「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因為我們敗壞的天性,必須受對付。猶太教的割禮是潔淨肉身的禮節,但是基督教以洗禮顯明肉身之死與埋葬;因為「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7-8)割禮是要「除掉肉體的汙穢」(彼前三21)。洗禮是要「脫去肉體的情慾」(西二11)。 所以我們受洗就是以十字架的記號,簽定我們肉體的死案。基督的死是洗禮的根據,洗禮是神所定的禮節,叫我們永遠記念基督的死,又不但要向罪死而向神活,並且我們若非與祂同死,就不能與祂同活。
       感謝神!藉著聖靈將洗禮的儀式和意義啟示了使徒,為要避免教會的兩種錯誤,就是靠著自己的道德,與專注宗教的儀節。他們對洗禮只解明罪汙得潔淨,而忽略了與基督同死是叫人得潔淨之惟一根本的辦法。他們既然不願意明白基督的死是叫人脫離肉體的惟一救法,反倒以洗禮為一種割禮,能以潔淨人的天性,叫人得以與神和好。聖經明明記著:「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約壹五6)
受洗既是歸入基督的死,就是對肉體宣判死刑
       受洗既是歸入基督的死,就是對肉體宣判死刑,這是極不受歡迎的事。因為這洗禮是包括十字架之羞恥與淩辱,所以許多真誠基督徒情願遵守律法的禮節,而不願背負十字架。因為受割禮只一時受疼痛,到底比較天天治死肉體容易得多。另有許多基督徒倘若他們明白洗禮所包括的死,恐怕就要驚嚇而不敢向前了。
       若我們明白舊人治死以後,我們可得無限的釋放與自由,我們就不以與基督同死為可怕的事。因為我們的罪和罪的咒詛與審判,都埋在基督的墳墓裏。十字架雖然是審判與死亡的記號,但是在它的前面有那埋沒一切審判和吞滅死亡的墳墓。所以本仁約翰(John Bunyan)在《天路歷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中說:「我在夢中看見基督徒剛剛負上十字架時,他的重擔就從肩頭和背上滾而去,直滾入耶穌的墳墓裏,然後就再看不見了。」這「再看不見了」這句話,豈不滿是在罪擔壓迫之下歎息勞苦的心靈麼?那「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句話,正是表示良心自責的哀聲,渴望脫離罪的權勢。感謝神!祂應許說:「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三十一34)那些「諸般洗濯的規矩」,只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不純正的福音叫我們盼望改良人的天性,結果只有絕望灰心。惟有洗禮宣告基督徒「不再被定罪」,因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來十2)
       凡能實際經歷與基督同死,而將一切的罪和自責的良心,完全埋入耶穌的墳墓裏,他就明白罪得赦免是全在乎神;而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所以他能由經歷而說:「靠著自己的真心痛悔,終不得赦罪。」詩人也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又凡「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三十二1-2)
       洗禮既然是向肉體簽定死案,同時也因為已經滿足了律法的公義,而得無罪的宣判。律法從來不追究墳墓裏的罪犯。我們與基督同死,所以在法律上也是死了(羅七4)。報血仇的人從來不能在逃城的境內追趕逃犯,所以在耶穌的墳墓裏──真逃城──律法所定的罪案,已失其能力了。真的,洗禮是「我與基督同埋葬」的永遠見證。墓門口的石頭已經印上了新立的約,和三位一體神的名,所以一切良心和律法的控告都緘默無聲了。
       我們既受洗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因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西二12)。凡能看見自己與基督同死的人是有福的。他在耶穌的墳墓裏,可以看見神和天使所看見的,就是那代表在亞當裏的咒詛的裹頭巾,永遠捲著了。又那代表律法之義的細麻布,另放往一處。凡能見「祂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更是有福,且「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這是聖靈用水又用神的話,向我們證明我們與復活的基督合一,是已經脫離了違背律法的咒詛。我們在祂裏面永遠得了保障。我們該如何為這奇妙的救恩而歡樂感謝讚美神呢!
       洗禮叫我們的靈與體都覺得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實在,這不但叫我們更明白聖經的真理,且更叫我們永無疑問;因為這「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保羅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羅六3)叫基督徒更明白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經歷,且以洗禮為信心的表示和永遠的記念。
「受洗」使基督徒明白他與基督一同復活
       所以由於洗禮,基督徒要明白他與基督一同復活了,從今以後他是在復活的基督裏,他要有復活的生命,以榮耀神。若他忘記了他的生命是藏在基督裏面,竟然受誘如同回到亞當裏面的人,願他聽見天使再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加三3)若他記不得在基督裏因信稱義,仍行在律法以下,讓他聽見聖靈說:「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羅七4)每一次他想靠著律法稱義,就是他對於基督不忠心、不貞潔。
       若洗禮是我們「信心的保證」,是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的表示,那末受洗更是我們「盼望的保證」,是我們將來身體復活的憑據。可惜教會忽略了這最榮耀的盼望。自從基督親口說:「你兄弟必然復活」,直到保羅安慰帖撒羅尼迦基督徒的話說:「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四14)這是何等有福的證據,竟然使當時的基督徒以為可以避免身體的死。我們每逢想到已經離世與主同在的基督徒,為他們何等快樂,卻忘了那更大的快樂,就是神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四14)。惟有到那時死才被得勝吞滅而失去其毒?(林前十五54-55)。復活要叫我們與已經離世的親友重聚一堂,談笑如昔。復活要帶還給我們曾與我們暫時相離的身體,這身體有我們在世受苦的痕跡,要加添我們復活的榮耀。復活又叫我們恢復神的形像,叫我們完全像基督。所以我們渴望那得贖的日子,一切受造之物也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現出來。
       我們的靈、魂、體,既然在亞當裏死了,所以我們的靈、魂、體、也必須在基督裏活過來,然後才是完全的復活。我們在基督裏不但靈性得復興,我們的身體也必復活。因為凡與主聯合的,不但要與主成為一靈,並且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是祂的肉、是祂的骨。頭如何肢體也必如何。我們原來是在罪惡過犯之中,受洗以後就穿上基督的義袍。有人說基督給了我們兩件義袍,一件是屬靈的義,就是凡在基督裏的人在世時所享受的。又一件是基督不死的身體,就是將來一切被救贖的人所要有的榮耀不朽壞的身體。
       惟願教會不失去這極榮耀的盼望。若她的心遠離基督,她的眼不注視等候祂的顯現,她豈能不失去這莫大的盼望呢?聖靈不但在聖經中多次反覆說明,並且用洗禮將這真理深刻在人心中。
       請注意!在一切叫基督徒有復活盼望的影兒中,沒有一件比洗禮更完全又實際的。在天然界我們看見了復活的記號,鮮豔奪目的花草,代表了那落地而死的種子。黎明的曙光,呼喚黑暗和沉睡的世界起而迎接「如同新郎出洞房」的太陽。春天的氣象,叫萬物脫離寒冬的死氣,而充滿新的生命與美麗。這一切都是復活的記號。但是鮮豔的花不久就凋謝,清晨的太陽在十數小時以後又沉西了,春天的氣象曾幾何時又埋沒於嚴冬的霜雪中。所以一切只是以復活的盼望喚醒基督徒,而不能預表復活的全部真理;因為我們的盼望是永不再死的復活。洗禮不但告訴我們基督徒要與基督一同復活,並且明說「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羅六9)叫我們要看自己是已經與基督同時復活了。因此洗禮表現了一切天然界所不能預表的,就是永不再死的復活。「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啟二十6)
       從此看來,洗禮何等有效的宣告了這有福的盼望。它教導我們明白在基督裏的一切真理,而得著滿足的安慰和證據。當每一個基督徒受洗的時候,他與全會眾都想像到主耶穌的死與復活,叫我們追求在生命和生活上,因與基督的合一能以活出神所願意我們活出的生命來。
「受洗」是基督教的一種重要儀式,帶著神聖的表號
       洗禮是基督教的一種重要儀式,因為它帶著神聖的表號,叫基督徒因著信,實行與基督同死同活。並提醒我們日日向罪死,捨棄一切不聖潔的感情和嗜好,且住在基督裏有新生的樣式。洗禮既是如此重要,凡領受過洗禮的人,豈可不活出向罪死而向神活的生命呢?因為只有與基督同死和同活的生命,才不抹煞受洗的真意,若已經領過洗的人,有不聖潔的行為,那是最辱沒了這神聖靈裏的禮節。我們自己豈可不謹慎努力追求捨己與聖潔的生活呢?洗禮所表現的真理,必須由屬靈和聖潔的生命證明出來。
       神阿!我們既然受洗歸入你的兒子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死,求你叫我們不住的治死肉體的情慾,與祂一同埋葬。又叫我們從死裏活過來,因為你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死而復活了。阿們!

第五篇 在基督裏的生命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西三3-4)
與基督同死,並且「天天死」
       凡重生而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將他的老亞當與基督一同釘死了,而且有了第二亞當的新生命。基督徒是由聖靈而生,得以與基督一同受苦。同時也由水而生,就是藉洗禮而表示接受十字架真意義。這樣就印上十字架作他得救的記號,直到離世之日。因為神「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
       基督徒生命的程式正如前篇所說,先是與基督同死滿足了律法,繼而與基督一同復活得新生命,然後「求在上面的事」,實行聖潔的生活,這就證明我們以上所顯明的真理,就是基督徒的經歷,是在基督裏實際經歷祂所為我們成就的事實。
       基督寶血的功效是永不改變的,所以凡在祂裏面的人,不但與基督同死,並且「天天死」。他不但是新造的人,而且內心「一天新似一天」。所以十字架的死與復活的生命,對基督徒有永遠不改變的能力。
雙重的生命,和雙重的經歷
       讓我們更詳細的解說這雙重的生命,和雙重的經歷。這並不是一個生命的兩方面,卻是兩種天性的表現。先是第一亞當的天性,後是在基督裏所得的新天性。這兩種天性雖是混合在一個生命裏面,如同空氣與水氣混合在同一的空間。然而二者的性質完全不同:「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屬肉體的天性,不能生出屬靈天性。惟有「從靈生的,就是靈」。屬靈的種子,就生出屬靈的生命,代代相傳,仍是「不朽壞的種子」。聖經中數次列舉肉體的果子與聖靈的果子,但是二者顯然有分別。從來未曾提到肉體結出屬靈的果子,或者聖靈結出肉體的果子。二者不但不相通,而且彼此為仇:「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加五17)
       肉體既然與聖靈為敵,我們就當天天靠著十字架的死,當作兵器勝過肉體。因為肉體雖然已經與基督同死,然而終是不服、反抗、掙紮,想再恢復它所失去的地位。所以屬靈的生命,必須抵擋直到肉體完全死透。
       從羅馬書第七章,我們看見肉體與新生命的爭戰,我們看見兩軍的進退與攻勢,我們聽見敗北者的歎聲:「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然後又聽見得勝者呼喊著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然而這尚不是最後的勝敗,因為二者仍然相持不下:「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雖然二者永不能簽和約,但是結局早已預定了。初生的新生命似乎難以抵擋有經驗的老亞當,然而因為基督在基督徒裏面所以必能得勝。基督徒的敗北就是他的得勝的起點,因為他的盡頭叫他不能不逃入基督裏面。基督徒若是靠著自己爭戰,就是以老亞當攻打老亞當,必然失敗。但是凡在基督裏的,靠著基督復活的大能,必然百戰百勝。所以基督徒的力量完全在乎知道自己是軟弱無能,而願逃入基督得勝的營壘,謙卑承認神是他的避難所,是他的力量。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句話顯著的表現基督徒的生命。這裏有兩個「我」,一個消極的「我」,一個積極的「我」。一個屬地,一個屬天。消極的「我」是由人類的元首亞當而來,積極的「我」是由教會的元首基督而來。二者同住,時常相爭,一邊的軟弱與失敗,就是那邊的力量與得勝。
       「一家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這是事實。因為「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就是我們的得勝。惟有將帳棚拆毀以後,那屬肉體的天性就被除掉,叫我們得以進入「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五1)同時我們要用全部精力,以努力追求達到這目的,就叫亞當的帳棚日日衰敗,而讓基督的帳幕日益強盛。
       這樣我們看見基督徒生命的長進,在乎相反的兩個方面。一方面制服舊人叫它死,一方面培養靈命叫它長進。
制服舊人並不是靠自己,乃是靠與基督一同死
       制服舊人並不是靠著自己,乃是靠著與基督一同死而埋葬的實際經歷。這經歷在基督徒身上不住的重複。我們既然藉著信明白基督同死的真理,就也必藉著愛與順服實際經歷與祂同死。這實際經歷以基督的死為我們自己的死,是很深奧的真理,是許多基督徒所覺悟不到的。然而在人類的歷史中,我們也曾聽見同苦同死的愛情。在一篇哭兄弟的祭文中,我們看見以下的話:「我的靈魂與你同在墳墓裏,與你一同埋葬。我以前如何與你同活,現在也照樣與你同死。我將一切的快樂與盼望,都與你同死同葬了。」
       這種語氣表示他心中的哀痛,如同親自經歷死地。正如保羅所說與基督一同受苦,就他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他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他的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這種話表示他與基督親密的關係,他的靈完全與基督合一。
       這真理雖深奧,只有少數基督徒能以領會和實際經歷,然而也有其淺明和實用之處。基督徒在生活上最重要的就是治死肉體,天天消滅罪與情慾,叫肉體服於十字架下。原來基督的死完全成了我們的稱義。至於我們的成聖,也是靠著基督的寶血,然而他需要自己日日追求聖潔的生活。基督的死不但留下平安給我們,又留下「基督患難的缺欠」,叫每一個忠心的基督徒,為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在肉體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這是基督徒永不可放棄的權利。若有人以為十字架要叫肉身少受苦,他就大錯了,聖經的真理正與此相反。所以「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彼前四1)基督徒既然明白基督為他擔當罪刑,為他釘了十字架,他就當跟隨十字架而將凡在他裏面的一切情慾滅絕了。肉體與聖靈為敵,所以肉體必須治死。基督徒必須日日嚴厲的拒絕一切不正常的愛情,不聖潔的思想,和驕傲的奢望,叫它們忍受十字架的審判與羞辱。所以若我們以為跟隨十字架,是叫我們逃避肉身的痛苦與損失,又叫老亞當避免死亡,那麼我們就是不認識基督了。雖然沒有拒絕基督的救恩,然而因為「顧念地上的事」,就為它而活,沒有向著它死,這豈不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麼?那些不多認識基督的門徒就說:「我們要去歸服基督,以逃避痛苦與死亡。」但是真的門徒要像多馬說:「我們也去和祂同死吧!」
與祂同死!受苦與死
       與祂同死!受苦與死,雖是人生免不了的事,但是基督徒的受苦與死,可能與基督的患難有密切的關係,叫他們的受苦與死活都是為主。若基督徒能甘心順服神的旨意,他就要自動負起十字架,而不致像古利奈人西門被勉強背耶穌的十字架。他既甘心樂意順服神的旨意,就能如保羅在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他必由一切苦難而學習功課,他必樂意接受神所為他安排的勞苦、羞辱、病痛、試煉、貧窮、與死亡。
       然而這是何等不容易的功課。救恩並不拯救肉體,卻是要敗壞肉體,不是叫基督徒逃避痛苦死亡,卻是帶領基督徒經過患難死亡。主耶穌的話說:「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基督徒常忘記了這話,所以當患難痛苦臨到的時候,就稀奇驚歎,莫明其所以然,甚至疑惑神的愛,以為是被祂丟棄,而像馬大的悲傷對主說:「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主耶穌對於這哀聲只回答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祂的目的不是要救我們脫離肉身的死,乃是要帶領我們經過死,不是要救我們脫離人生苦難,乃是從十字架的道路領我們進入榮耀。
       若要叫教會實行從受苦而學習功課,就是叫基督徒撇下自己而跟隨主,恐怕十字架的道理更不受人歡迎。但是凡甘心樂意撇下一切跟隨主的,必靠著十字架誇勝,且以與基督一同受苦為樂。基督徒在基督裏天天與祂同死,過著得勝的生活,這是何等見證十字架的能力與榮耀呢?
因著主的愛,讓十字架的真理實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上
       願我們因著主的愛,讓十字架的真理實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上,叫我們能以忍受一切苦難,而證明我們不但接受十字架的救恩,並且負起十字架而跟隨主。
       基督所重視的,並非美麗的十字架雕刻於木石上,或佩戴在身上,當作信心和順服的表號。祂所寶貝的是基督徒以溫柔、安靜的靈接受人生的一切苦難,活出十字架的美麗。凡明白救恩的基督徒,必要天天捨棄自己,負起十字架跟隨主,撇下自己的意志、嗜好、願望、與驕傲,完全為主而活。
       基督徒若沒有制服肉體,就不能有靈性的長進。隨從肉體的,就不能榮耀神。有了「肉體的情慾」,就無法節制自己。有了「眼目的情慾」,就不能注視基督。有了「今生的驕傲」,就愛慕虛榮。基督徒的經歷證明聖經所謂「肉體與靈魂爭戰」,肉體永不能幫助靈性,也不肯守中立。
       凡忠心的基督徒要捨棄肉體,叫自己順服基督。當肉體被制服,新生命得勝的時候,我們就能樂意在肉體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並且明白如何與基督的死有分,更可以與基督一同受苦為樂。基督雖然未為我們除滅人生的痛苦與死亡,但祂叫我們有得勝的力量,祂叫苦難與死亡成為我們的永遠祝福。
惟有禱告、信心、愛心、和順服,完全住在祂裏面
       再就積極方面而論,基督徒住在基督裏,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這是捨己和治死肉體的結果。原來消極的行為,不能成就積極的事。所以單是捨己不能叫人成聖,惟有捨己加上與基督有密切交通,才能有聖潔的生活。每次戰勝肉體以後,屬靈的生命必須大有長進。捨己就是拒絕老亞當,叫我們不隨從肉體。惟有禱告、信心、愛心、和順服,能以叫我們更專心跟隨主,完全住在祂裏面,行事為人像祂一樣。
       可惜有很多基督徒以為自己有了基督復活的生命,就不追求更深的屬靈生命。基督徒很容易因已經與基督同死了,而忘記對付肉體。同時也很容易因已經有基督復活的生命,而停止追求更屬靈的生命。雖然「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但是這不過是生命的起頭,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生命的種子需要適合的土地才能生長,基督徒的捨己和忍受苦難,都是要叫這種子生長,又結出果子來。屬靈生命的種子,必須日日種入基督徒的心靈裏,叫屬靈的生命代替了一切屬肉體的。
       主耶穌的重要使命,是將永生賜給人。基督徒的重要使命,是接受神的生命叫祂的生命充分的發展出來。要叫祂的生命有充分的發展,不但需要空虛的靈,而且要飢渴慕義,又有信心和禱告的靈,以渴慕神的心追求更認識祂。
捨己就是認識自己的虧欠
       捨己就是認識自己的虧欠。然而認識自己並不能得永生,惟有「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基督徒怎樣認識基督呢?就是藉著信心和禱告,天天與祂有親密的交通,殷勤查考聖經,順服聖靈的引導,追求聖潔的生活。基督徒日常的行為都與永生有直接的關係。
與神交通就是以屬靈的生命接受神的生命
       與神交通就是以屬靈的生命接受神的生命。基督徒所以能與神有交通,就是因為他已經有了神的生命。「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基督徒的靈將說不出來的歎息,向神祈求,表示他的心願,又求神將屬靈的事指示他,叫他認識基督。
       默念基督,也是與神交通的一個方法。當基督徒不住的默念思想基督,基督的形像就實現在他的生命裏。原來靈交叫基督徒與神相通,默念叫基督徒像基督。這二者叫基督徒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叫神的生命不住的充滿我們,又叫神的形像不住的反照出來。藉著靈交,我們日益認識神,就對於神的話有完全的信心與順服。藉著默想,我們日益像基督,就日益實現與祂的合一。「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
       與神交通又是與罪隔絕的好辦法。在恩典上長進的人,就能制服肉體。我們努力要除滅仇敵所撒在我們心裏的稗子,雖然難以完全成功,但是我們可因稗子有一日要被基督的火燒盡而快樂。我們雖然不能即刻挖掉叫我們犯罪的眼睛,但是若我們的眼定睛在基督身上,它就不被情慾所吸引了。
       我們不能等到完全治死肉體以後,才要在基督裏長進,二者必須並行,保羅所說的:「脫去」與「穿上」的教訓,是極明顯的闡明這真理。
脫去舊人,穿上了新人
       「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西三9-10)這是神眼中所看見在基督裏的人,是稱義的、是完全的。基督徒的長進,就是在乎藉著日日長進聖潔的生活,叫這稱義得以實現在他的生命上。所以我們必須不住的脫去舊人的:「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汙穢的言語」(西三8);穿上了新人的「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三12)
       這脫去舊人和穿上新人雖是痛苦的一件事,但它有過去的一日。當死臨到我們的時候,我們就永遠脫去那叫我們勞苦,而無法保守不被沾染汙穢的衣服。當我們在那救贖的早晨醒過來的時候,我們永遠穿上那不朽壞的。因為「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壤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十五54)

第六篇 在基督裏稱義

       「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公義 ‥‥‥。」(林前一30)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
       「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弗一6)
       「你們在祂裏面,也得了豐盛(或作「完全」)。」(西二10)
稱義的確定
       基督徒在世雖然有肉體與新生命不住的相爭,雖然他的生命不能達到完全聖潔的地步,但是他在基督裏稱義是已確定而不更改的。這地位不因基督徒的感覺而忽上忽下,因為基督是基督徒的標準,祂是絕對確定而不更改的,祂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我們與神的交通可因一時的火熱或冷淡而不同,我們的愛可因親近與疏遠而高低,然而這並不能改變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我們在祂面前確實是稱義的,雖然有時因不信之心起了疑惑而失望,但是神並不因此與我們斷絕,祂已經悅納了我們。祂只在那公義的太陽光裏看我們,這光永遠「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在基督裏稱義是相同的
       浪子和那常與父同在的兒子,都在父親的心上。浪子雖然離父遠遊,卻仍然是兒子。交通雖然斷絕,父子的關係仍舊存在,因為父子的關係並非由交通而來。乃是先有了父子的關係,然後才有父子的交通。耶穌所愛的門徒約翰,可能比其餘門徒得主更多的愛,或能得著更輝煌的冠冕,但是他在基督裏的稱義,並沒有超過任何人。雖然各基督徒的賞賜有分別,但稱義是相同的。「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
       若我們從神的方面來觀察神在基督裏所給我們的地位,我們的信心就大得安息,知道我們的勞苦不是徒然。雖然我們要抵擋肉體,然而我們可以進入主的安慰,而關上門說:「我的心哪!你要仍歸安樂,因為耶和華用厚恩待你。」(詩一一六7)當我們覺得自己的敗壞的時候,讓我們記得神的厚恩,祂使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從祂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在基督裏得以完全
       多人警戒我們空憑信心的危險,我們自己也有同樣的感覺。因為從沒有根據的信心,只產生軟弱徒勞的工作。假如信心沒有根據,只靠自己的努力,就不會有完全得勝的可能。感謝神!祂並不是如此安排,叫我們空信無力。祂原是給我們有根有基,而且至高可以達到的目標,連保羅也不敢盼望的,就是在基督裏得以完全。
       所以從我們所有的虧欠,我們得以進入這厚恩的保障。「你們在祂裏面也得了完全」。我們雖然軟弱,但是祂是剛強的,我們在祂裏面也得以剛強誇勝。「信心的腳步上下雖有不穩,但是它的根基卻是堅固的磐石。」
       有人不明白何以那些軟弱失敗的基督徒,也在基督裏面得了完全。我們要以聖經的亮光回答這種疑問。基督徒在基督裏已經滿足了神的公義,所以神的眼睛只看見基督的完全。況且基督徒與基督是合為一體,他就與基督同在父的心上。他雖然不配,但是他在愛子裏已蒙悅納。
「在愛子裏」是何等的幸福
       「在愛子裏」是何等的幸福,我們曾聽見那從天上的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現在我們也聽見神親自對我們說同樣的話。神永遠之愛的光輝照在基督身上,也照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是在基督裏,我們就與祂一同享受神的愛。我們若不在基督裏,就不能得神的愛。神只能在祂的愛子裏悅納我們。同時我們在基督裏也不被定罪,因為神的震怒只在罪人身上。基督是沒有罪的,所以凡在祂裏面的人,必蒙神悅納,並且佔了神的愛的中心點。又凡在祂裏面的人必愛父,因為他與那愛父的神兒子合為一體。
       許多時候我們灰心喪膽,都是因為重看自己信心的大小,而忘記了我們是在基督裏。祂在神的面前作我們的代表。「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7)祂叫我們在祂裏面,又叫我們在神面前因祂的義而發光,並叫我們充滿了祂自己的豐盛。祂是二者的中保,祂不但將神表現出來:「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並且祂在神面前代表我們。我們在基督裏看見了神,神也在基督裏看見了我們。神藉著基督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我們也在基督裏得以與神和好。我們永不能對神說:「神阿!求你因為我的聖潔保佑我。」我們需要放下自己而向神說:「神阿!你是我們的盾牌,求你垂顧觀看你受膏者的面。」(詩八十四9)我們的喜樂與盼望,完全在乎我們定睛在基督的身上,因為祂是父眼所注視的。
瞻仰基督將來要變成主的形像
      若我們的盼望是根據我們的生命如何反映基督的生命,那末我們就很難得安慰。因為我們的生命到底是糢糊不清的鏡子,在它最好的時候,也不能清楚的反映基督的形像。然而若我們忘記了自己,愛慕瞻仰基督,注意祂的容貌,我們不但將來要變成主的形像,榮上加榮,並且知道我們現在在神面前已經有了基督的形像。
救恩的契約:「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
       基督徒既然得稱為義,又不被定罪,這豈不決定了那完全和不改變的赦罪呢?但是多數基督徒仍然以個人屬靈感覺的冷熱,而斷定救恩的高低。有時降至零度如同又被定罪,有時熱度升高而覺得完全蒙神悅納。其實我們要記得神的救恩是全備的,不在乎我們的感覺。祂將我們救恩的契約:「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妥為保存,叫我們不至毀損了它。我們的小信可能毀損了基督所給我們的契約,但是在祂的手中仍有救恩的原契,是與祂一同藏在天上的。我們的疑惑與小信,不能改變神的救恩,也不能叫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
       若基督是我們蒙神悅納的惟一原因,那麼我們的疑惑與誤會,豈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呢?若我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祂的血,已經親近了。」(弗二13)我們的小信和失望豈足以叫我們與神隔絕呢?
       讓我們恭敬的查考在神裏面奇妙的問題。當我們站在這聖地,默想我們所白得的救恩時,我們必需脫下自傲的鞋子,免得我們看見神的嚴厲過於祂的信實。我們雖然深覺得自己不配,但這感覺並不攔阻我們相信神已叫我們在基督裏完全稱義。我們一方面承認自己的信心軟弱,又有不信的惡心,另一方面我們相信神的信實,而高唱說:「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我們很容易以個人一時的靈性感覺,而斷定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若我們明白基督的義就是我們的義,因為我們是與祂合一的,我們就確知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正如基督一樣。神如何愛基督,也照樣愛我們。
       本仁約翰(John Bunyan)曾說:「基督的義雖然成了我們的義,然而這義仍在祂裏面,不在我們裏面。正如小雞在母雞翅膀之下,遮蓋得溫暖穩妥,然而翅膀與毛仍在母雞的身上。」凡投靠在基督翅膀之下的,必得遮蓋保守和溫暖。他所有的罪要被遮蓋,叫他永遠脫離罪的刑罰。他要蒙保守,連撒但也不能害他。他要得溫暖,連死蔭的幽谷也不能驚嚇他。我們的義既然是基督的,我們就能因以誇勝而與保羅同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
       聖經中論到基督徒由屬肉體而變為屬靈的最顯著的話,就是保羅所說:「因為我屬肉體的時候」。在基督裏的人,回顧以往,看見自己如何在肉體中活著,直到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現在已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切都更新了,且有永遠的生命。
       當我們在肉體中活著的時候,我們看自己亳無良善,我們渴慕神的愛,可是沒有憑據。但是現在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了,我們在祂裏面已經得了神愛,主親口說的話是我們的憑證,祂禱告說:「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面,我也在他們裏面。」(約十七26
       我們又羨慕飢渴慕義的靈,但是神所為我們預備的,勝過我們所求所想的。祂不但賜給我們飢渴慕義的心,而且以基督的義來滿足我們。我們又渴望從亞當的罪與死被釋放而得自由,神就叫我們與基督同作後嗣,永遠得聖潔和永生。「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林前十五48)
捨棄自己的不義,而活出基督的義
       這些真理對於我們的日常生活有何影響呢?我們豈可因為我們身上有了基督豐盛的義,就忽略作人應有的聖潔生活麼?這些真理豈不給我們以聖潔生活的最大原動力麼?基督成為我們的義,是要叫我們捨棄自己的不義,而活出基督的義。我們既然認識自己是在祂裏面,在神的眼中是完全的、無瑕疵的,我們的生活就必須與蒙召的恩相稱。
至高的生命
       我們知道無論在屬世或屬靈的事上,要有至高的生命,必先有至高的理想。假使這至高的理想是一個完全人,我們不但將祂擺在面前,而且披戴著祂,這豈不叫我們不可能活出不聖潔的生活麼?因為這至高的理想並非只以激動我們,乃是成為我們完全生命的保證,叫我們得以實際活出聖潔的生命來。
       在基督裏稱義正是如此,基督的義叫凡接受祂的,有聖潔生命的保證,正如神將永生賜給凡信祂兒子的人。我們既然接受那在愛子裏蒙悅納的恩典,就不要忘記這恩典的另一目的,就是祂豫先定下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八 29)。這種至高的目的,豈不叫聖徒更有聖潔生活的渴望麼?
       有人以為這至高的理想和成聖的生活,叫人忽略了日常生活中實際的服事。然而基督徒的經歷證明,有了在基督裏稱義的有福證據的人,比較那些專注重日常生活中實際服事的人,更有服事的靈。登山變像,其山雖高,其意雖深,但離山下也並不太遠。他們不難回到「許多人」群中,而聽見那些被鬼附著之人的哀求。
與基督的合一
       並且與基督的合一,不但不叫我們逃避不顧世人的患難、需要,與罪苦,卻要叫我們更同情世人的傷痛。基督的義不是像一件外袍,只遮蓋血而不改變人的生命。我們越披戴基督,就必越以基督的心為心,就是為了失喪的靈魂,自己謙卑,存心順服,以至於死。那完全倚靠基督的義的使徒保羅說:「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祂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腓三8-9)然而他對於別人的靈魂何等有基督的心,他說:「我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切切的想念你們眾人,這是神可以給我作見證。」(腓一8)
基督是神子,也是人子
       我們需要記得!我們在基督裏不但是有神的性情,也必有人的性情。因為基督不但是神子,也是人子。我們越靠近基督,就越能同情人類的痛苦。若我們追求有體會人類痛苦的心腸,我們必在基督耶穌裏找到瞭解決。因為「你們受洗禮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三27-28)基督是萬人的救主,凡遵行神旨意的,都是祂的弟兄姊妹和母親。所以我們與祂聯合,必能叫我們更有愛眾人的心。因為我們既然披戴了祂的義,就有祂的心腸,既然有祂的心,我們豈能不跟隨祂,而顧念人們各方面的需要呢?
瞻仰基督的完全,在塵土中懊悔
       基督徒在基督裏既然沒有愛己的心,也就沒有驕傲,因為驕傲是出於愛己的心,既然沒有驕傲,就覺得自己一無所有。現將我們與基督的義一比,就相形見絀,就知道自己的虧欠和卑微。所以我們每逢瞻仰基督的完全,就為自己的義與驕傲覺得羞愧不堪。況且認識我們自己的罪惡與汙穢,更叫我們抓住基督的義。雖然自己實在不配,但卻知道基督是我們得遮蓋的惟一所在。「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十八10)
逃入那「耶和華我們的義」的高臺
       我們在追求聖潔的生活上,神要賜給我們得勝的力量,叫我們凡事長進聯於元首基督。惟有祂是我們的堅固臺:「萬世磐石為我開,讓我藏在你裏面。」
       所以從我們的罪與義,惡行與善行,自責的良心與無愧的良心之間,我們只能逃入那「耶和華我們的義」的高臺。

第七篇 在基督裏的禱告

       「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十五7)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甚麼,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約十六23)
奉耶穌的名祈求是與基督合一的最大權利
       基督徒與基督合為一體的最大權利,就是奉耶穌的名祈求。這在祂裏面的禱告,是基督徒新生命所結出最寶貴的果子,也是屬靈生命長進的最大力量。
       主耶穌再三應許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甚麼,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約十六23)然而大多數基督徒並不明白這奉耶穌名的祈求,就是在基督裏的與祂一同禱告。
       普通基督徒只知道奉基督的名向神祈求,這已是何等大的權利,因為基督的名已經包括了基督的一切。但是許多基督徒以為有了「奉主的名」,無論求甚麼都可以得著。他們以為基督的名如同符咒,只要有這名字,就可敞開恩典的寶庫。其實我們不可誤會,也不可輕慢基督這寶貝的應許。猶太的奧祕哲學家相信,若念出所羅門印上神祕的名字,就可以行神蹟,這是唸咒。若我們以基督的名為同樣用法,這是何等的錯誤與侮慢!
祈求得成就,必須常在主裏面
       基督的名代表基督自己,奉神的名祈求,就是在祂裏面照著祂的靈和祂的旨意禱告。「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十五7)
       基督徒用口題基督的名是容易的,但是真正奉主名禱告的意義,是要達到完全與祂成為一體,叫我們有祂真葡萄樹的生命,又叫我們的禱告不會錯誤,如同無花果樹不會長出荊棘的芽與花,那樣才能達到基督徒的最高理想。我們的主所應許要給我們成就的禱告,就是這種完全與神同心同靈的禱告。基督徒要達到不犯罪(約壹三6),多結果子(約十五5),和有效力的禱告,必須常在基督裏面。我們的願望如同樹上的芽,是最具體最實在的表示我們的生命。若我們因肉體而活,我們的生命就充滿了屬肉體的願望與心思,當然就產生肉體的禱告。但是若我們能以達到那「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的生命,聖靈的心願就充滿了我們,叫我們的禱告在神面前「都有基督馨香之氣」,結出仁義與聖潔的果子。屬世與私己的禱告,雖然是奉基督的名祈求,也必失去能力。惟有從聖靈而來的禱告,必生效力。奉基督的名禱告,必先與祂有密切的關係,然後我們的心願與祂的心願完全符合,我們的祈求就合祂的旨意。聖父、聖子,與聖靈的旨意都是相通的,是合一的。若我們住在基督裏面,我們就在三位一體神的旨意中。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因為在神凡事都能。
「無論求甚麼」沒有應驗是沒有住在主裏面
       基督徒中很普遍的感覺到「你們無論求甚麼」的應許,沒有應驗。他們以為神的信實是有限制的,卻不知道因自己沒有住在基督裏面,所以叫神的應許受了限制不能實現。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這是何等奇妙的應許!其範圍何等廣大!我們豈可因為未曾完全經歷應許的實在而縮小它的範圍,又限制神的能力呢?禱告是最有能力的工具,從來沒有人精通它一切的奧祕。它左右了人類無窮的需要和神的豐富。基督徒要摸著基督的心,必須精通禱告的一切關鍵。基督的心一摸著了,正如弦琴宏壯的八音,都要發聲回應說:「我也知道你常聽我」。若我們與基督心心相印,息息相通,神豈不把萬物白白賜給我們麼?禱告的蒙應允並不以要求之大小而定,而完全在乎祈求的動機。雖然有關於神國的禱告,若動機是出於我們,也不能算是在基督裏的禱告。甚至為神榮耀的禱告,也可能出於我們自私的心。惟有由聖靈感動而來的禱告,就真的是在基督裏的禱告,這禱告是必蒙應允的。所以聖靈所引導的禱告,是最有功效的禱告。
禱告有何用的兩個答案
       因此有人問說,禱告既然都要在神的旨意範圍內,那麼禱告有何用處呢?這問題有兩個答案。第一,凡在基督裏的人,有何願望能比神全智全善的旨意更美好呢?若神給我們一把萬能的鑰匙,讓我們隨意開關,我們豈不怕因為自己的愚昧錯誤而開錯了招禍的門,抑或關上了蒙福的門呢?所以基督徒有何等大的安慰與保障,知道他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他的一切祈求都有聖靈的引導。他又有一位父親,不但當他求餅的時候不給他石頭,就連他求石頭的時候也不給他石頭。第二,基督徒完全順服基督的旨意,就是完全將他禱告的自由也獻上了。「你們所求就給你們」與「你們要順服神」,同是命令式的;禱告是一個在下順服的意志,與一個在上有主權的意旨合作。在下的意志祈求的時候,必須順服在上的旨意,完全捨去自己的自由權。在上的意旨被在下的順服感動,而捨去自己的主權,以應允一切的祈求。基督徒順服在神旨意之下而祈求,並不妨害他的自由,反倒證明他的自由,因為藉著他順服的禱告,他的意志、願望,與選擇,都是為他造福的。
順服神旨的祈求,需要更深的犧牲
       但願我們勿忘這種順服神旨的祈求,需要更深的犧牲,因為一切敬虔都是根據於犧牲。我們因信得稱義,是因與基督同死同活,所以我們因信而禱告,是因在基督裏面與祂合為一體。我們的大祭司既不忘記祂的死與寶血,我們更不該忘記。我們可以坦然無懼來到施恩座前,因為我們是在永遠活著為我們代求的基督裏面。然而我們需要完全沒有自己,因為我們已經與祂同死了。我們既然與祂同死了,我們就沒有自己的意志,只有那被釘死的意志,我們用這被釘死的意志來禱告,就必得著應允,這是禱告的祕訣。許多基督徒的禱告,豈不缺少那傷心流淚的記念基督十字架的死。他們竟然忘記基督的死,是我們在祂裏面有禱告權利的惟一根據。「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來五7)我們既然奉祂的名禱告,豈不應該每次與祂同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我們要接受神的救恩必須順服,照樣我們在禱告上也需要順服。因信得救就是撇下自己,順服並承認基督耶穌為救主。因信而祈求,也需要真心熱切的將自己的意志交出來,而抓住神完全的旨意,這是保證的祕訣。「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壹五14)環境的變更可以打破我們與祂交通的親密,屬世的冷淡可能撲滅我們熱切的愛心,然而我們的意志若仍是針對基督的聖旨,而在祂裏面得安息,我們就已達到禱告的最高效力。
       若在基督裏的禱告如此完全,它要帶來測不透的榮耀與福分。我們得著基督住在我們裏面,祂的旨意包圍我們的意志,祂的心是萬福的泉源,與包圍我們的心,這豈不是福音的特權麼?我們該怎樣論到這蒙召的恩呢?因我們在基督裏面,以致祂與父的能力傳給我們。所以當我們奉祂的名禱告的時候,就是祂在祈求,祂的愛代求,祂的血辯護,祂要從父得著一切。
禱告要藉著信心奉耶穌的名懇求
       禱告既然要藉著信心奉耶穌的名懇求,就似乎顯明神不願意垂聽我們的祈求。主耶穌因要避免我們這種誤會,所以用極端的恩慈和愛心而宣告說:「我並不對你們說,我要為你們求父。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約十六26-27)我們與中保耶穌成為一體,成為父心上的人。我們到父的寶座前,並不像求乞的人講求賙濟,卻像兒子承受產業。等候耶和華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因為榮耀的神兒子已經說過:「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約十七22)我們在神面前永無懼怕之心,因為神的愛子對父曾說:「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我們不用疑惑禱告不得應允,因為我們既然「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公義。」我們的禱告怎能不得應允呢?「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五16)我們得了這麼大的啟示以後,我們對於禱告最需要的要「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羅四20)有一位很明白這真理的人說:「基督徒雖然有軟弱失敗,但是當他來到神面前卻蒙悅納像基督一樣。」凡能領會相信這莫大權利的人,不知要何等的驚奇與快樂,
與基督的合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然而在救恩的啟示中,自被釘的基督以至榮耀的基督,這奧祕不住的顯明出來。當我們站在十字架前,我們「就不再覺得有罪了」。然後我們就脫去肉體的幔子,而與基督一同進入至聖所。祂繼續大祭司的代禱工作,以完成祂的寶血所買來的教會。原來大祭司亞倫,每年只有一次恐懼戰兢的進入至聖所,然而卑微的基督徒如因為與基督的合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十19)。亞倫未曾坐下,基督徒卻與基督耶穌「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當他覺得自己在神面前實在不配而呼求說:「不要掩面不顧你的僕人」(詩六十九17)。聖靈就立刻以在基督裏的稱義作他的保證而安慰他。若在聖父,聖子中間沒有帕子隔絕,那麼在父神與在基督裏的人中間,豈能有帕子的隔絕呢?基督如何我們也要如何,祂的義是基督徒的外袍。祂是他們冠冕上的額牌上面的「歸耶和華為聖」(出二十八36)。祂的應許是金鈴鐺,在他們的袍子周圍的底邊。當基督徒進至聖所,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這些神的應許都要發出響聲。凡認識他在基督裏這莫大的權利的人有福了。凡會享受這權利的人更是有福。他要天天「穿上朝服進王宮的內院」。他要看見王向他施恩,伸出手中的金杖而對他說:「你要甚麼,我必賜給你,你求甚麼,就‥‥‥為你成就。」
住在基督裏面,心中就充滿了聖靈的禱告
       從此看來,禱告很顯著的是因著在基督裏與父有親密的交通。我們住在基督裏面,就得著禱告的聖靈,叫我們心中充滿了聖靈的禱告。並且祂的話存在我們心裏,指定我們所祈求的方向,同時又叫神應允我們的禱告,而應驗神的應許。「他們‥‥‥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賽六十五24)我們住在基督裏面,就有祂的心以帶領我們的禱告,所以若我們有甚麼願望,祂要將它們轉向而合乎神旨,以博得最大的祝福。在祂裏面我們穿上義袍,這義袍不但代表我們向神祈求的權利,而且包括蒙應允的保證。所以當我們來到施恩座前的時候,我們可以謙卑又誇勝的要求神實現祂的約,和祂的信實──「求你顧念所立的約」。
禱告的權利與義務
       若權利與義務是並行,那麼我們既然有這無限禱告的權利,我們就有無限禱告的義務。當神啟示我們祂的旨意,如關於我們個人的聖潔生活,聖經明說:「神的旨意就是你們成為聖潔」(帖前四3)。我們的本分就免不了「不住禱告」,並且這禱告有蒙應允的保證,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凡祈求的,就得著」。
       在那些比較不明顯的神的旨意上,我們若未得必蒙應允的確實保證,我們仍要熱切的祈求,尋找神的旨意,直到我們明白確是神的旨意,以後我們就可以向神提出我們禱告的權利與保證,要求神應允我們的祈求。惟有藉著不住的祈求,我們才能學習知道如何禱告。我們的心靈要注視父的面,叫我們能以摸著祂的心,知道祂的意思。「我要定睛在你的身上」,祂的話在我們的口中,祂的靈在我們的心裏,祂榮耀的光照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我們就必不像無知的騾馬,需要嚼環轡頭以勒住,叫我們放下頑固的祈求,也必不需要嚴厲的管教,叫我們覺悟禱告的必要。
奉基督的名禱告就是「在聖靈裏禱告」
       但願我們進入在基督裏的一切祝福,認識奉基督的名禱告就是「在聖靈裏禱告」,這是聖徒與他的救主中間惟一的來往。在聖靈裏的禱告,就可得聖靈來幫助「我們的軟弱」。因為「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欺息,替我們禱告」,並且「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我們要何等熱切追求與基督有最親密的交通,以明白奉祂的名禱告的最深意義。我們要何等誠心竭力渴望而發出以下的禱告:「哦!神阿!求你叫我們與你的交通日益親密。不但叫我們的靈抓住基督的名,而且叫我們的靈與基督的靈合一。求你叫我們認識祂為我們的救主。基督就是神的兒子,又是人子,是我們的神,又是我們的長兄。在這種親密和與活潑的交通之下,願基督的靈成為我們的靈,願我們因著與祂的合一,能以愛如同祂愛,能以祝福如同祂祝福,又能以禱告如同祂禱告一樣。阿們!」

第八篇 在基督裏的交通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六56)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約六57)
       「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約十五4)
與基督聯合的三股合成的繩子──信、望,愛
       我們與主耶穌合而為一,就是與「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合而為一。叫我們與基督聯合的三股合成的繩子──信、望,愛,每股都是必須的,並且要與基督有不斷的交通。這三者同樣的需要營養與力量。信,叫我們與祂的「昔在」聯合。愛,叫我們與祂的「今在」聯合。望,叫我們與神的「以後永在」聯合。
洗禮與聖餐可顯示前面的三種關係
       從洗禮與聖餐諸禮節中,我們可以看見前面的三種關係。洗禮表明與基督的合一,就是與祂同死同復活。聖餐表明與基督的交通,也同樣的顯明同死、同復活的真理。所以每次守主聖餐的時候,我們透過救恩的全部範圍,而與「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基督的每一部分的生命有密切的交通。祂是萬世以前「自有的」神,又曾道成肉身住在人間,證明祂的存在,叫我們明白祂「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生命。
       所以擘開的餅與倒出來的葡萄汁,是表明基督的死叫我們因著信與祂合一,又與祂同死而重新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血叫我們記得基督倒出來的生命,而記念祂的死,我們就再一次承認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死,然後可以與祂一同坐席。我們接受了那代表受苦與受死的餅與杯,就同化在我們身體裏變成生命。我們因此就「真與基督一同復活」。我們不但享受主的愛,而且祂的話給我們有更大祝福的盼望。「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54)所以在聖餐的禮節中,我們就被帶回各各他與墳墓裏,從那裏與基督一同復活,又藉著祂復活的大能,我們得了新生命,而且將來身體也要得救贖。所以聖餐由信心的記念,進而為愛的筵席,更進而為最大盼望之預表。
       我們很明顯的看出聖餐是聯絡全部救恩的真理,就是從主耶穌第一次至第二次降臨所成就的救贖。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林前十一25-26)基督徒領受聖餐就證明他與主同死同復活,他的靈性接受屬靈的糧食,再一次為脫離罪的咒詛而歡樂,重新提醒他已脫離死亡權勢。所以基督徒已經與基督同死同活,將來還要與等候祂在榮耀裏顯現,使我們身體得贖。凡領受聖餐的人,就與基督在救恩的每一步驟有親密的交通。祂是那存活的,祂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8)
       今日的教會對於與基督在榮耀裏再來的有福盼望,因為新郎的遲延,似乎打盹睡著了,以致聖餐竟然變成一種記念而已。雖然記念主的死與復活是很有價值的禮節,但是我們也不願意放棄聖餐所預表的榮耀盼望。
       我們也不要忘記「記念」不過是為愛心服事而已。我們屢次記念主的死,與現在活著的基督有交通。我們住在祂裏面,如同枝子與葡萄樹連合,一方面我們與樹身同紮根於十字架,又一方面我們與葉子同向榮,二者都是叫我們得生命與營養。原來我們與基督合一,就是叫祂的死和復活的生命,不住的灌輸我們,這是我們與祂合一的證據。
聖餐的目的
       聖餐的目的就是要叫我們接受基督的死和復活的生命。餅叫我們記念祂破裂的身體,就叫我們因接受祂的死而撇下自己。「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接受了主被釘的身體就得力量,能以「身上常帶著基督耶穌的死」。餅又是營養的象徵,叫我們得生命的糧,滿足我們屬靈的需要:「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
       「葡萄汁」代表主耶穌為救贖我們所流的寶血,就是主所喝的苦杯,這樣「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接受了基督的寶血,就是承認我們天天與祂同死。並且血就是生命,我們接受基督的血,就是我們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的保證,因為祂的血是我們的生命與性情。
       所以我們所吃的餅與葡萄汁,就與我們的身體同化,而成為我們成聖生命的雙方面長進。一方面新人的生命越長越大,又一方面舊人的生命越死越透。
       然而聖餐是否果真將基督的生命傳給基督徒呢?我們曾聽見耶穌說:「我就是生命」。又說「信的人有永生」。我們的眼睛看見,耳朵聽見這些話,我們的信心就得營養而長進,叫我們越有基督的生命。所以因著信,我們就與祂合而為一,使基督住在我們裏面,我們也住在祂裏面。照樣我們憑著信心領受聖餐,以看得見的餅杯,領會看不見的精意,而實現和證明與基督的合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六56)。無論我們是頭一次領受聖餐,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或以後每次的領受,叫我們的靈命得餵養,而我們都是憑著信而接受基督,這是聖靈的工作。聖靈將基督的生命賜給我們:「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24)聖靈是愛與生命的源頭。
       我們明白了這些真理以後,領受聖餐豈不叫我們更得屬靈的長進和祝福麼?聖餐就不是一種記念而已,乃是憑著信我們因與基督在十字架上同受苦,就與祂合而為一。藉著盼望如同從方舟放出去的鴿子,嘴裏叼著那新橄欖葉子,就是「新天新地」的記號──「我必快來」,是我們所盼望所等候的。因此信與盼望叫我們與基督有更親密的合一,以預備等候祂再來。「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裏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約壹二28)
       許多基督徒常得不著守聖餐之樂,與屬靈的重新得力。這或者是因為他們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抑或他們雖然憑著信領受了,卻是沒有明白神的話。若只有信而在日常的生活上卻缺少禱告、儆醒、與捨己。當然不能由聖餐禮節得了多少益處。基督徒與基督同受苦的真理,不能由禮節或只有一時的領會而實現出來,這需要天天撇下自己,背起十字架跟隨主。我們的苦杯不會像主耶穌所喝的那樣苦,但是我們必須喝同樣的杯,就是完全撇下自己的意志,願意遵行神的旨意。接受聖餐的杯是容易的事,但是要遵行我們所立的約,就是天天撇下自己,遵行神的旨意,甘心樂意接受神所為我們安排的杯,不論是苦是甜,都同樣踴躍的嘗盡其味,這才配接受主的杯。
       領受餅也是如此,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約四24)我們的糧食豈能與主的不同呢?若我們不肯撇下自己的意志,甘心順服神的律,那擘開的餅怎能餵養我們呢?基督怎樣因父活著以遵行父的旨意為食物,我們豈不更當因基督而活著麼?「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六57)
       若將餅與杯都看作只是食物而已,聖餐就變成一種死的禮節,並且基督徒的生命也失去真奉獻的意義。因為雖然是成聖的餅,但是「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因著信心而有順服,是與基督聯合與愛心和長進的最大原則。這是肢體與元首基督共同生命的表示。「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裏。」(約十五10)
       又有基督徒以為聖餐只表示基督的犧牲而已。他們因信接受了基督的代死,卻失去那與基督同死的必要,忽略了在日常生活上天天撇下自己的意志,把自己獻上順服神的旨意,這也何等失去聖餐的意義!
       身體對於食物不但要接受,也需要同化,然後才有實際的益處。我們領受聖餐也是如此,它所代表的犧牲與生命必須進入我們的靈,與我們的靈命同化,然後才能實現在我們的生活上,如同食物所給身體的營養與能力。
逾越節的羔羊基督
       若聖餐按著它的真意義而領受,基督徒就能享受信心的安息,就是在耶穌裏面的安息。這是真的逾越節,那無瑕疵的羔羊已經獻上作祂子民的食物。但是不像那第一次的逾越節羔羊,以色列人要腰間束帶手中拿杖「趕緊的吃」。我們信的人已經脫離奴僕的捆綁。我們的受洗表明與基督同埋葬,證明我們已經脫離了咒詛。我們現在在基督裏已經不被定罪了(羅八1)。祂是我們的平安。我們吃了捨己的苦菜,表明與基督同受苦、同釘死。無酵餅表示順服的真誠,但是我們有比這自責的良心和戰慄的信心更好的:「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祂的血灑在我們心門上,各方面滿足了神的公義。又叫我們一切的疑惑歸於無有,因為信心是根據神永不廢去的話:「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藉著這聖餐,我們與基督合為一體,也與一切聖徒合而為一。並叫我們與「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三18-19)因為沒有一家能以吃完一隻羔羊,各人需要他的鄰舍與他同食,同努力進耶穌基督的國度,惟有如此我們才能「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四15-16)

第九篇 在基督裏成聖

       「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林前一2)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聖潔。」(林前一30)
       「在祂並沒有罪,凡住在祂裏面的,就不犯罪。」(約壹三5-6)
       「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約十五5)
「在基督裏成聖」是神的工作
       基督徒的成聖在基督裏是完全的,在基督徒自己方面絕對是不可能完全。「在基督耶穌裏成聖」所包括的聖潔,基督徒自己絲毫不能增加,正如他不能用任何光線增加太陽的光輝一樣。「在基督裏成聖」是神的工作。「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傳三14)至於我們人的方面,若要努力追求達到基督耶穌所為我們成全的聖潔,那就實在太可憐而又太不完全了。受造之物都是不完全的,惟有造物的主才是完全的。
成聖真理的兩方面
       我們可以避免不少的錯誤與疑難,若我們把成聖真理的兩方面分清。其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弗二10),其二:「我們與神同工的」(林後六1)。在第一方面我們不但是「在基督耶穌裏造成」(弗二10),並且「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裏造成的。基督與祂一切的神性是分不開的,所以「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必是具有祂的一切神性。當我們因信接受基督耶穌的時候,我們披戴了基督,同時也披上祂的聖潔衣服。「極其潔白,地上漂布的,沒有一個能漂得那樣白。」(可九3)
       有人以為這種完全成聖之說,未免太近傲慢。但是若我們以自己的器量限制神的恩典,我們豈是尊重神呢?基督既不以我們為不配,將祂自己完全賜給我們,祂豈喜歡我們只接受「碎碴兒」,而拒絕祂豐盛的恩典呢?我們在祂裏面完全成聖,正如我們在祂裏面完全稱義一樣。二者都包括在祂的愛裏,都要因我們的信而賜給我們。「你們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而且充充滿滿完完全全的賜給我們,並不按著我們的器量而量給我們。然而若我們將稱義與成聖二者分清,我們就能明白何以稱義是立刻的,而成聖是漸進的。雖然二者都是因著我們的信心和順服而賜給我們的。神在基督裏稱我們為義,叫我們因祂有無愧的良心,祂又在基督裏將我們分別為聖,叫我們因為與罪斷絕而日益成聖。
       所以因著我們能以完全根據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我們就盼望可以達到完全,就是「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們的。」因此有好多經文似乎矛盾,其實相符。例如「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與「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前四3);又「因為神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與「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六1)。一切的矛盾在基督耶穌裏都調和了,並且那些不完全的變成完全,那些不是的,都變成是的了,所以在基督裏的聖潔是白白的恩典。當基督徒相信接受基督的時候,他就得著聖潔。然而這聖潔如同存款,是「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必須天天由屬靈的交通與認識而支取。所以當基督徒覺悟他自己的聖潔是貧窮可憐的時候,如同一輪彎月只有一線亮光,但是他憑信心可以望見在他的主耶穌裏面,有那完全的聖潔,如同盈月的光輝燦爛,就叫他日日長大,直到他達到「基督長成的身量」。基督徒若不明瞭這真理,就容易誤會以為稱義完全是在乎基督,而成聖卻是在乎我們。其實不然,我們自己無法成聖,因為我們敗壞的天性,無法改良,也無法叫它達到完全。基督徒若明白本書第四篇受洗歸於祂的真理,就不至有這種誤會。洗禮證明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其中真理是永不能推翻的。已經埋葬的舊人,和舊人的一切,不能再掘出,也永遠是無用的。基督徒的肉體並沒有比非基督徒的肉體有任何長處,甚至連保羅也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那麼我們如何能以達到無罪又聖潔的地步呢?這就是要靠著那能將聖潔的心,放在我們裏面的主,祂也要「按時分糧」,因為祂既然將救恩白白賜給我們,祂必要造就我們,叫我們得以達到聖潔和完全的地步。
地位上的成聖與生命上成聖
       基督徒得著地位上的成聖,完全是因為在基督裏面,所以要達到生活上的成聖,也只有與基督不住的交通,和不住的住在祂裏面。
       成聖就是有聖潔的生活,有人問說:「我怎樣能不犯罪呢?」聖經惟一的回答:「在祂並沒有罪,凡住在祂裏面的,就不犯罪。」(約壹三5-6)凡因著信與祂聯合而住在祂裏面的人,就被祂完全的義所遮蓋。凡因著愛與順服而與祂有不斷的交通的人,就被祂聖潔的生命所充滿而不犯罪。因為當他與基督有不斷的交通時,他的動機已經完全交給基督管理,所以犯罪動機已失去效力。然而罪性並未完全除滅,因為罪性纏繞肉體的每一根纖維,如同古牆上的常春籐,無論如何刪除拔根,無法將它除盡,除非把牆拆毀,但是罪性被基督的能力所管理,無法活動。
一時的靈性高峰與穩定的靈性高峰
       許多基督徒都有這種經歷──有時他完全失去犯罪的意念,因為他的意志已交給聖靈管理。他與基督有不斷的交通,以致似乎脫去肉體的捆綁,甚至自己分不清楚是在肉身或已脫離了肉身。有時神的能力充充滿滿的彰顯在基督徒身上,叫他脫離肉體的轄制,而與神有不斷的交通。在這種屬靈光景之下,基督徒必須要儆醒,免得他以為自己已達到完全聖潔的地步,反倒忽然失敗了。一時忽然達到的靈性高峰,與長久穩定的靈性高峰,大不相同,誰都知道要達到一時的靈性高峰,比要長久保守靈性的高峰容易得多。一時的靈性高峰,可比探子由以實各穀抬回來的葡萄,雖然佳美,但是表明我們還未進入迦南,達到聖潔安息的地步。然而這種靈性高峰告訴我們如何進入應許美地,叫我們不再回到埃及肉體律法之下。惟有往前經過約但河,叫我們永遠脫離敗壞的肉體,進入那神所應許賜給我們為業的地,叫我們在那裏永遠與主同在。且永遠與亞當的根斷絕。所以若我們能以分清在基督裏成聖的地位,與個人成聖的生活,我們就不至於幻想在肉身上得以達到完全成聖。凡在基督裏的人,立刻得了拯救,永遠脫離罪的刑罰,但是並未立刻脫離罪性。所以我們不要自欺,以為聖經所說:「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這是指著生活上的成聖,而以為自己已經達到成聖的生活了。我們是「在那真實的裏面」,且「在祂並沒有罪」。但是「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約壹一10)我們尚未達到所渴慕的成聖地步,直到我們與主同在樂園享受安息。到那時罪不能再傷害我們,因為肉體的舊酵已經除淨,成為新團了。而且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並與罪無關,乃是拯救我們。我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永遠脫離了罪。
       這樣說來,只有死能叫我們完全成聖麼?它無情的手在一霎時能成全基督徒一生所努力而不能達到的麼?斷乎不然,死只是除滅一切攔阻我們成聖的事。死叫我們完全脫離肉體的捆綁。死又除去我們與神中間的帕子,叫我們與神面對面的交通。因為我們在基督裏,必須與祂有面對面的交通,然後我們才能完全像祂。
       我們「必得見祂的真體」,誰能測透這話的意義呢!原來這句話,是約翰以它為我們要在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變像基督的原故與憑據。我們一切的聖潔是在祂裏面,也是從祂而來。如同日光在太陽裏面,也是從太陽而來。但是祂的聖潔,現在經過我們的肉身便減少光輝,惟有等到我們在祂的光中與祂面對面,然後我們才能完全像祂,才能反照神的聖潔。因為得見祂的真體,祂遠超過太陽的光輝,要消滅我們最後的汙穢。
常住在祂裏面才能多結果子
       前面關於成聖的各點,也可以應用在聖徒的結果子方面。聖徒能以結果子,也完全由基督而來。「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著信住在祂裏面,就有分於祂永不更改的義。因為元首是義,肢體也必是義。雖然我們因為種種攔阻而不能與祂完全相通,叫祂的生命無限量的流入我們的生命。然而少結果子的枝子,與多結果子的枝子,與樹有同樣的關係,同樣的聯絡,只是與樹的交通有些攔阻,以致不能多得生命的漿汁,所以少結果子,它的葉子也不茂盛。基督是真葡萄樹,祂有豐盛的生命,凡與祂的交通不受攔阻的枝子,就多結出果子。況且人的敗壞天性,不能長出神的聖潔,照樣神的生命也不能長出不聖潔的。「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約壹五18)。問題只在我們是否有流通的管子,叫神的生命不受攔阻,而且無限量流入我們的生命,叫我們多結果子。
       許多基督徒以苦心追求多結果子,然而他們捨本求末。多注重外表的果子,而忽略了生命的源頭。原來無論是個人聖潔的生活,或結果子方面,凡「不出於信心的」,就是凡不出於基督的「都是罪」。而且成聖的生命,並非由效法而來,卻是由於個人在基督裏的稱義和成聖,又因與基督有不斷的交通,而活出來的。基督徒的結果方面也是如此,愛鄰舍與捨己都非借來的道德,當我們的主明明教導門徒,要饒恕弟兄七十個七次,門徒就求說:「求主加添我們的信心」。由此我們更明白,若我們要多結出愛心與忍耐的果子,我們的信心必須更深紮根在基督裏面,就是紮根在十字架的死。因為只有十字架的愛,能以有基督那極饒恕的心。愛心初熟的果子是始於十字架,所以基督徒要多結出愛心的果子,必須深深的紮根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我們要像基督,完全是由於我們在基督裏。約翰將這二者同時而論:「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我們與基督的關係,斷定了其他一切的關係。我們有了基督的樣式,就沒有屬世的樣式。但願我們堅心住在基督裏面,使世上的一切無法搖動我們。我們心中有了基督,就沒有了罪,正如白晝有了太陽的光,一切星宿的光都埋沒了。
成聖之路
       成聖也是如此,藉著成聖基督徒與基督有交通,且有祂的生命。「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基督就是真理,祂在世親口所出的一切寶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生命,可作我們的靈糧,又可滿足一切飢渴慕義的心。「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耶十五16)
       「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帖後二13)聖靈的職事就是將基督的一切顯明給我們,祂不憑著自己的說話,祂要將基督的生命帶給我們,叫基督的聖潔成為我們的聖潔,直到我們被基督的豐滿所充滿。
       所以成聖是漸進的事。神叫我們在基督裏漸漸成聖,直到完全。凡不因著試煉、苦難、羞辱,和神的管教而喪膽的有福了。因為一切痛苦都是要叫我們變成基督的樣式,又叫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有一句名言說:「被雕刻的石頭越受損傷,就越變成所要雕刻的像。」雖然肉體不願意受損傷,但是在基督裏的人,要因著神的恩典而能以歡迎十字架,歡迎試煉,歡迎一切苦難,叫我們裏面的生命漸漸長進聯於元首基督,得以達到神理想中的完全成聖。

第十篇 在基督裏身體得贖

       「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四14)
      「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四16)
身體得贖是我們榮耀的盼望
       身體得贖,不但是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等候,而且是一切關於基督再來的真理所包括的盼望。當基督徒受洗的時候,他臉上的笑容是復活盼望的第一線光輝。「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我們每逢守聖餐時,牧師最後的一句話留在我們的耳中:「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也再一次叫我們想起復活的有福盼望。在福音書和使徒書信中,每三十節經文必有這盼望的光輝直照或反照出來。並且一切的教訓、應許,和祝福,都是集中在這最大的賞賜。「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啟二十二12)
       可惜基督徒中有人似乎甘心捨棄神最大的賞賜,而以次好的為滿意。有人以為只要他的靈魂能得救上天堂就滿意了,卻忽略了神所應許我們的身體必要得贖,像主的形狀,而且完全脫離罪和罪的咒詛。我們既然盼望身體得贖,就不應該有放棄這身體的意念。況且基督已經復活得勝死權,叫必朽壞的變成不朽壞,必死的變成不死,祂必要救贖我們的身體。
       這身體得救贖的盼望,叫我們的將來何等實在!我們得與在世上的耶穌及眾聖徒一同聚集,這是何等實在的喜樂。若我們的身體要被消滅,那麼今日所受的勞苦、磨煉、與患難,就與將來的榮耀無何實際的關係。並且身體被消滅,就顯明雙重的失敗。一方面使人失去在基督裏最可愛的盼望,就是身體得贖。另一方面撒但有一點得勝,因為牠到底毀壞了神所創造人類神聖的身體。
       然而基督信仰不放下基督徒在暗中摸索,它雖然沒有立刻拯救一切受造之物脫離歎息勞苦,但是它把基督徒的歎息轉為信心的盼望。「我們在這帳棚裏,歎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林後五4)
身體得贖何等確實的藏在基督裏面
       這盼望如同其他的一切盼望,何等確實的藏在基督裏面,那將我們聯繫在祂裏面的繩索,如何叫我們得神一切的祝福,也照樣叫我們的身體得著救贖。雖然我們的身體先要經過死,然而終必得贖。
       第一、基督徒身體的死是在主裏面,保羅說:「那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這句話不但表明他們已息了勞苦,並且是與主永遠同在,他們睡在祂的懷裏。當他們經過死河的時候,祂的手托住他們、抱著他們,直到他們在榮耀裏醒過來。「睡」這個字就顯明有復活,並且復活是基督為被救贖的人所成就的大事。「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世人都要死,但是只有在基督裏被祂寶血所救贖的人,要在祂裏面睡了,所以「睡」這字,有極深奧的意義,包括永遠安息,和復活的重要真理。
       「在主裏睡了」的話,已成為許多基督徒的墓誌。它告訴我們那些在主裏死了的人十分安穩,且要復活。《天路歷程》(The Pilgrim's Progress)說基督徒的死,是在一所平安的寢室,安息直到天亮。
       已經離世的基督徒是與主永遠聯合,所以他們被稱為有福的。他們既然與主聯合,主來的時候,他們必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因為復活是基督的肢體與祂合一的表顯,且是因著祂復活的大能,叫一切在神裏面的人身體得贖。
       保羅說:「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十五36)。他用麥子的先死而後生,豈不「復活」的好比喻麼?麥子落地後發芽生長,不但由於太陽和雨露所供給的生氣,乃是由於有生命的種子本身。所以義人的復活也是生命生出生命,就是神在人裏面的生命與基督復活的生命相應,因為復活與生命都是在乎祂。「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所以聖靈是叫聖徒的身體和靈魂與基督聯合的生命線,聖徒復活的盼望全在乎祂。正如保羅證明基督的復活,與聖徒的復活有何等密切的關係。照樣「在基督裏」是聖徒的一切福分與盼望所根據。「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四14)至於惡人的復活與基督復活的關係,聖經並未告訴我們,惟有那些屬基督的人,要聽見新郎來到的聲音:「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他們要從天涯海角,上下響應而會集,與主一同降臨在空中,與我們相會。其餘的人仍舊留在墳墓裏,以等候末日的審判。
| 復活的身體是何樣式?
       論到復活以後的身體,雖然有很多莫明其妙的問題,但是若我們根據聖經就不至差錯。許多基督徒對於保羅所說:「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林前十五 14),這句話有些誤會。有人一看見「靈性」兩個字,就以為基督徒復活時要有一種渺茫、混沌、無定的形體。又有人一聽見「身體」兩個字,就高聲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這二者說法都有偏差。也許有人更懇切的問說:「到底復活的身體是何樣式?」這問題最清楚的答案,是在基督耶穌身上。當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多次向門徒與許多人顯現,祂讓我們如同從鏡子裏看見自己復活以後身體的樣式,我們因此而能明白以下的經文。
       一、「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7)祂是完全聖潔和公義的,凡「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我們在亞當裏所失去的聖潔與公義諸神性,如今在基督裏已經完全恢復了。
       二、「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約壹二2)祂帶著血肉之體往天上去,也必照樣再來。況且我們已經與祂聯合成為「祂身上的肢體,是祂的骨祂的肉。」(弗五20)所以我們知道我們在祂裏面,要恢復我們的身體。我們的容貌和受苦的痕跡,都要一一存在。除了必朽和必死的以外,沒有一樣失去的。無論是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癱瘓的,都要顯現在基督腳前,得有奇異的完全與美麗的身體。因為祂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
       我們既然明白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所以也能明白那改變而成了榮耀的身體,就能承受神的國。以諾被提升天,是見證人的身體可以承受永生,這是極關重要的見證。神要祂的教會明白,所以重複了三次,叫基督徒不能不信。在列祖時代有以諾被提、在先知時代有以利亞被提、在救恩時代有基督升天,都是帶著身體的;所以我們可以憑著信而誇勝說:「我必在肉體之中得見神」(伯十九26英譯)
       基督復活以後與門徒同吃同喝,門徒看見祂真有實在的身體,祂也將被釘的手和受紮的肋下指給他們。祂又讓他們看見祂復活的身體是不受限制的,也不受地心吸力所影響。有信心的人,就可以明白我們復活的身體是與基督一樣的。我們在世所用的四肢五官,雖然暫時休息在墳墓裏,到復活的時候它們都要復活,而且格外靈敏。所以當那萬物被救贖的時候,連我們身體上的一切肢體,也都要變成榮耀的,叫我們得以在創造的主面前承認說:「你所賜給我的身體,我一樣也不失落,因為你在末日叫他復活。」那時我們的眼光要何等遠大而靈敏,我們的耳朵要接受屬靈的音波,我們的手腳要永不疲乏的侍奉,因為「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賽四十31)
       我們已經說過復活時我們有個別的身體,這在保羅的兩句話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林前十五37);又「神隨自己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林前十五38)在天然界中,沒有兩樣東西比種子與果子更相似。種子的生命經過天然的變化,而傳結果子,卻將那能朽壞的丟棄在地裏,並且果子的樣式和它的一切性質與種子絕對相同。果子並非那粒死在地裏的種子,但是二者極相同,而且種子的成形全在乎種子的死。
       若有人以為保羅所說:「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這是指著我們不能盼望個別的身體,然而「各有自己的形體」一句豈不滿足我們的盼望呢?原來這兩句話,都是保證我們在復活時,仍有現在的身體,不過已變成不朽壞的與不死的。我們現在的人格和我們的容貌形體,都要被天上的榮光所改變,但是各人仍然認得出。當司提反被聖靈充滿時,眾人「定睛看他,見他的面貌像天使的面貌。」雖然像天使然而仍是司提反。
       不但是在世經歷過多少苦難,或學習了多少功課的人,有他個別的容貌與形體,就連那些夭折的嬰孩,他們的個別性也非肉體的死所能消滅的。夭折嬰孩的生命,尚且也是復活的契約,這表明人生有何等大的價值!「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林前十五49)凡生在世上的人,生命不論長短都是生命的種子,雖然落地死了,但基督已成了復活初熟的果子,所以凡在基督裏要叫他們都復活。
       明白了前面的真理以後,我們對於來世還有何更需要知道的事呢?我們並未說身體可以免死,因為死是人類的大仇敵,是不可輕視的,但是我們有得勝過它的榮耀盼望,雖然目前為它所勝過,我們仍然可以向它誇勝說:「我的仇敵阿!不要因我跌倒而歡樂,因為我必要起來。」我們要勇敢的迎接它,忍受它拆毀我們這必朽壞的帳棚時所給我們的痛苦哀傷。我們現在尚在它的手下,尚未能得勝過它。
       但「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林前十五54)。到那時不但我們要永遠的勝過死,並且要收回它所搶奪的一切。那時我們的身體榮耀得贖,我們已經完畢了一生的爭戰,就擄掠了被仇敵所擄掠的。「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不但眾人都死,而且人與神的交通也斷絕了。原來罪的咒詛不但將人與神隔開,也將人與他的身體隔開。然而「在基督裏眾人都活了」。教會與她的主婚筵的時候,也是人的靈魂與他的身體婚筵的時候。得救贖的靈魂與得救贖的身體,至終完滿的結合了。這種盼望叫基督徒不怕死,而幫助基督徒誇勝的渡過死河。
       若有基督徒仍怕死而疑惑說:「我是誰竟然有這盼望呢?我是誰而竟配得從死裏復活呢?」他要記得基督自己的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活在基督裏,若你活在基督裏,你就不怕肉身的死。
       我的神!我的主阿!願你早日再來,叫我們的身體得贖。叫我們脫離這必朽壞必死的身體,變成與你榮耀的身體相似,叫我們的救贖得以完全。阿們!
哥登(A.J.Gor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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