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 讀經: 馬太七1-12
毋論斷人
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3 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4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求則得之
7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8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9 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 10 求魚,反給他蛇呢? 11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 12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主題: 國度子民對別人當有的態度
重點:本章頭十二節論到天國子民對別人的當有態度。前六節教導天國子民切忌議論人。這裏的意思不是說我們不可按事實慎思明辨、分別是非(腓一9~10),而是說我們不可將個人主觀的情感、偏見等,摻進客觀的事實裏面,對別人施以惡意的評判。接下去的五節(7-11節),則論到天國子民必須仰望天父,求祂,尋找祂,甚向祂叩門,因而建立與神和與人的正常關係。12節乃是待人之道的金律(the Golden Rule),是舊約的總綱,也是「天國憲法」的內涵。本段可分為三段:
(一)
不論斷人(1~6節) ──論斷(或審判)別人前,必先省察自己,最後讓神作裁決。我眼中有樑木嗎?
(二)
信心祈求 (7~11節)──信心尋求,當知神在細聽。我是否認真的禱告?
(三) 待人如己 (12節)── 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是天國子民對待人的最高原則。我滿意我的人際關係嗎?
鑰節: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七7~8)
提要: 這兩節的「祈求」、「尋找」、「叩門」都是是命令句,應該翻譯成「要祈求」、「要尋找」、「要叩門」。按上下文,這兩節經乃是要我們為著如何遵行「天國憲法」的原則而與人交往,因而向神「祈求」、「尋找」、「叩門」。雖然人人都渴望能互相溝通和彼此分享,只可惜因著人的墮落,早已失去了彼此相愛的本能。若是這樣,那我們如何能持續地遵行主所吩咐的,而不論斷人呢(1節)?我們又如何能照著主所要求我們的,以待人如己去的金律對待別人呢(12節)?祕訣就在「要祈求」、「要尋找」、「要叩門」。主要我們看到,我們若要與人有正常的關係,就要先與神有正常的關係。藉著「祈求」、「尋找」、「叩門」過著依靠神、與神密切相交的生活,自然就能對人有合宜的態度。
雖然「祈求」、「尋找」、「叩門」都是要求持續不斷的命令,但也都是滿帶著神的應許和保證;雖然這三個動作都是「天國憲法」要求的一部份,但是也說出了神恩典的供應。所以我們可以實際的運用這二節在兩方面:(一)馬太把這兩節經節放在這段裹,強調我們須藉著禱告得著行的能力,因而能實行馬太福音五至七章的「天國憲法」;(二)路加把這一段經節(十一9~13)放在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以及朋友夜訪求助的比喻之後,鼓勵我們要憑信心禱告,因而能面對各樣的壓力和挑戰,應付人生一切的風暴。
默想:人與神之間正當的關係,是人與人之間正當關係的基礎。
禱告:親愛的主,我迫切的祈求禰,使我不斷操練的態度,作一個對的人,每天在地上活出天國的實際。
主耶穌啊,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敲門的就給開門,我們相信你應許的話語!願我們得著智慧的心,寬宏的靈,愛人如己!更願我們在至善的真道上得你引領和成全,不論斷我們的弟兄,也不妄斷自己,一切聽從主的垂憐
【你常開會嗎?】
v 曾有一間大工廠的老闆,要和廠內的經理談一件急事,但經理的秘書卻阻擋他:「經理每天在這個時候開會,不要別人去打擾他!」老闆一聽,顯得有點不耐煩:「妳告訴他我有事找他!」秘書堅持說:「老闆,經理交待過,當他在開會時,任何人都不許打擾他。」老闆聽後大為光火,把秘書推到一邊,就衝進經理的辦公室,但瞄了一眼,他很快地就退了出來──小心翼翼地把門關上,說:「對不起,這就是他每天參加的『會議』嗎?」「是的,他每天花一刻鐘的時間參加這項『會議』。」那位老闆看到經理跪在禱告時的那一幕,心裏深受感動。你今天曾與神開過會了嗎?你曾花費時間在禱告中祈求主如何指引你與家人、同事、親友和睦相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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