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8

信心


 

 

 

目錄:


 

一、 信心是什麼?

 

 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二:24)

  你們得救(稱義)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也不是出於行為。”(弗二:89)

  雅各指出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保羅卻斷言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眼中稱義。當我們清楚二位作者論事的觀點,則他們表面上的矛盾,恰是其真義上協調之所在。雅各不是說靠沒有信心的行為得救,保羅說信心必然會影響人的行為。保羅是說到人稱義的事實真相,雅各則是提及人稱義應有的表徵。

  他們二人論述的角度不同。雅各所討論的,是站在實踐的觀點,而保羅所說的,是站在神學的立場。雅各主張沒有人能被稱為有信心,除非他的信心有可知的證據。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亦即,沒有見證的信心(美國標準譯本,雅二:14)。人裡面所存的信心,是由其外在生活中的行為來證明。我便借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雅二:18)“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二:20)其間之對比不是在乎信心和行為,而是在乎信心是活的,抑或是死的。不止是口頭的宣佈,而必須是實地的作成。

  所以,保羅和雅各的觀點是互相協調的。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保羅認為惟有信心才能成就神的救恩,但他旋即又補充道:這種的信心必須在仁愛的行為和自我犧牲中表現出來。

  倘若信心沒有行為,我知道

  它就像一棵沒有生命的樹;

  故此信心與行為要一起增長,因為

  分割的生命永不能被人認識;

  人有靈魂有軀體,有手也有心,

  神所連結的,人豈能分開?

 

二、 信心與眼見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

  許多基督徒行事為人常在信心眼見之間舉棋不定,二者只能擇其一,而這兩種原則是彼此排斥對立的,是相背且相反的。保羅認為理想的是: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信心若受外在的環境或內在的感覺影響,是靈命不成熟的表現。亞伯拉罕不眷戀地上的居所,仰望神所建造的那城。摩西離棄世上的榮華和權勢,恒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他們都是信心的偉人,他們的事蹟均記載在神的史冊裡。

  基督徒生活中許多無謂的痛苦,都是由於未能解決此兩原則(信心和眼見)的衝突而起。眼見的事物是摸得著看得見的”——“可用手摸的可用眼看的。信心則是關乎不可見的屬靈的現象。凡是求眼見是一種屬世的穩妥,凡事憑信心則是屬天的智慧。眼見只承認這世界所存在,所看得見的真實事物,信心卻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這兩個原則在我們心中彼此對立排斥,而基督只能兩者擇一,他需選擇信心的原則來支配他的一生。

  雅各的前半生顯示眼見信心佔優勢,雅博渡口的經歷是他生命的轉捩點,此後他的名字改成以色列,從此他著重于信心的生活。西門彼得最初的言行一直為眼見和感覺所左右,直到五旬節之後,信心才成為他生活的最高準則。

  我們靠著信心邁步、前進。理想的基督徒生活是不斷地進步的。不運用的信心很快就會因虛弱而站立不住。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來十:38)

  要記住,人的視力既屬有限且會有錯,例如,有人必須戴眼鏡才能看書,所以眼見也不可靠。

 

三、 信心與感覺

 

 可見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

  信心就是對未見之事的把握,而不是感覺。在我們還沒有感覺未見之事將臨到之前,我們必須先運用自己的信心。信心是起始的行動,感覺則是此行動的產物。信心所相信的是事實,快樂的感覺乃源於相信令人快樂的事實。事實是不變的,即使我們不相信它,它仍然是事實;我們的不信只有使我們失去快樂罷了。有時我們相信本身的感覺過於相信聖經上神的話。倘若我們相信感覺過於相信神的話,就是以神為說謊者。

  信心的次序在羅馬書六章61114等節解釋得十分清楚。首先它啟示我們一個完全與主觀感覺無關的客觀事實——“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其次是憑著信心接受這個事實——“你們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最後才是接受此事實後所生的體會、經驗與感覺: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信心不是來自對自己言行的一再反省與檢討。經常注意心跳,只有使我們的心跳更不規則。只有當我們全心關注神是誰神說什麼時,信心才會成長。

  瞭解信心步驟的本末先後對我們是重要的。若想得到信心,我們首先必須要找到一位元奇妙而可信的物件作為我們的根據。我們若想享受平安、喜樂,所根據的事實要有信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信心裡滿溢著喜樂與平安。
  

四、 信心與應許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羅四:20)

  信心必須有神的保證來支援,在神的應許中我們可以找出他的保證。所謂應許,是一個人給予另一個人禮物或做某事的一種允諾。應許的真確性乃在乎發出應許的人的守信與能力,正如鈔票的價值乃在乎發行銀行的信譽與財力。

  聖經中神的應許,是神與人所立的誓約,神本性的一切大能都包含在他的應許之中。有一位信主的老婦人,因著神的應許而堅定她對神求恩的信心:到我這裡來的人,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一個無神論者譏笑她說:如果神不守約,你怎麼辦?她答道:若神不守約,我雖喪失我的靈魂,但神也將喪失他的大能。事實上這是永不可能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正如千萬的基督徒所能證明的。

  在神沒有模棱兩可的。應許與作成是密切相連的。他豈是說了卻不成就呢?他豈是應許了卻不作成呢?使應許成為事實的力量就是信心。

  神在我們人生的境遇裡有極適當的應許,這些應許適合各種人的需要,就只等著有信心的人來支取。若因不信而懷疑神的應許,認為它們是太大、太榮美,而不敢承受,這是何等可惜的事!或者我們會以自己的經驗來低估神的應許,而使我們在他的應許中落空了。惟有信心使我們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四:21)

 

五、 信心與行為

 

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二:24)

  你們得救(稱義)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也不是出於行為。”(弗二:89)

  雅各指出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保羅卻斷言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眼中稱義。當我們清楚二位作者論事的觀點,則他們表面上的矛盾,恰是其真義上協調之所在。雅各不是說靠沒有信心的行為得救,保羅說信心必然會影響人的行為。保羅是說到人稱義的事實真相,雅各則是提及人稱義應有的表徵。

  他們二人論述的角度不同。雅各所討論的,是站在實踐的觀點,而保羅所說的,是站在神學的立場。雅各主張沒有人能被稱為有信心,除非他的信心有可知的證據。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亦即,沒有見證的信心(美國標準譯本,雅二:14)。人裡面所存的信心,是由其外在生活中的行為來證明。我便借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雅二:18)“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二:20)其間之對比不是在乎信心和行為,而是在乎信心是活的,抑或是死的。不止是口頭的宣佈,而必須是實地的作成。

  所以,保羅和雅各的觀點是互相協調的。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保羅認為惟有信心才能成就神的救恩,但他旋即又補充道:這種的信心必須在仁愛的行為和自我犧牲中表現出來。

 

六、 神心與順服神

 

  使他們信服真道。”(羅十六:26)

  有一首眾所熟知的詩歌,勉勵基督徒要信而順服。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真正信靠神的人,必定是全然順服他,因為信心的真義就是順服。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來十一:8)。惟有信心使我們順服神的呼召,亞伯拉罕既如此確信那召他出來的神是正直公義的,他就毫無疑異地順服到底,踏上了漫長的信心之路。

  然後亞伯拉罕面臨到他生命中極大的考驗。經過無數次的試煉,是否他的信心已經成熟,足以承受打擊,並且在試煉中得勝?確實不錯: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來十一:17)“耶和華的使者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因為你聽從我的話。”(創廿二:10——15)信心是順服的泉源,順服是信心的果子,亞伯拉罕證明了:信而順服的心必蒙神尊重。

  挪亞因著信,就順服神的指示,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來十一:7)。雖然地面上當時並無任何遽變將至的徵兆,但信心的眼睛使挪亞看見即將來臨的暴風雨。世人依舊吃喝嫁娶,忙碌營生,惟獨挪亞恭聽神的聲音,信而順服。

  在新約聖經裡常用的——“信心順服,其意義經常是相通的,這豈不是意味著很深的含意嗎?願我們信而順服神的引導,因為神所喜悅的信心,乃是順服的信心。

 

七、 信心與不信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在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來三:12)

  信心的真義可從其反面來瞭解。不信就是沒有信心,不肯信就是拒絕真理。不信雖不像不肯信那樣頑梗,但是不信就表示無法奉行真理,二者的結果是一樣的。神因此受羞辱,人也不能得神所應許的福分。

  不信的心阻攔了神的大能。他在那裡不得行什麼異能他也詫異他們不信。”(可六:56)注意,這裡用不得二字來提及這位道成肉身的神。這段經文更確定了約翰·衛斯理的主張:神的工作就是回答有信心的禱告主耶穌是那麼樂意在他們中間施行異能,但他醫病能力來源的唯一通道,已因人的不信而被阻塞。對於神的不能動工,我們的不信經常要負很大的責任。

  不信也生出懼怕。耶穌對他們說,為什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麼?”(可四:40)完全的愛裡沒有懼怕,但若沒有完全的信心,這愛怎能完全呢?意志的行動不能驅除懼怕,惟有堅定信靠神的大愛和大能,懼怕自然就無蹤無影。

  不信也限制了聖靈的能力。我們為什麼不能趕出那鬼呢?因為你們不信。”(太十七:19——20)他們已經得到權力戰勝各種仇敵,但如今在撒但面前卻無能為力。理由何在?因為在不知不覺中,不禱告已使他們相信自己,而不再仰望全能的神。神的能力惟有借著信心的孔道才得以流通。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在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

 

八、 信心與忍耐

 

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來六:12)

  信心常與忍耐並行。神從來沒有應許信心能立刻得到它所想要的一切。聖經教訓我們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為了支持這種教訓,聖經作者引亞伯拉罕作為例子。亞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來六:15)。我們得不到我們所盼望的以及神所應許的福分,是否因為我們沒有信心也缺少忍耐呢?自從神應許亞伯拉罕要賜他一個兒子,到神的應許實現,其間經過了二十多年,在這二十多年之間,沒有神行動的任何蛛絲馬跡。信心經過考驗就更加長進。信心之父必須學習面對逆境而仍然保持信靠的功課。亞伯拉罕並未失去對神的信心,到了神所定的時候他的信心和忍耐終於得到報償。

  大衛在神應許他為王到實現作王也等候了二十多年。在這段等候的期間,他的信心受到嚴重的考驗。等候神的時間要比在神前禱告困難得多,但他的信心和忍耐終於使他得到王位。

  耶利哥城的攻佔是信心和忍耐的結果。神的應許是信心的根據(書六:2)。但在神的應許實現以前,要憑信心和忍耐繞城十三次。他們繞完第十二次時還不見任何異樣的跡象。但信心和忍耐攜手並行,再繞完了最後一圈,城牆就塌陷了。

  等候有時比相信更困難。但若等候是連在不變的信心上的話,無疑地我們就能經驗到神實在為那等候他的人行事。(賽六十四:4)
 

九、 信心與愛心

 

惟獨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

  信心與愛心聯合起來能發揮最大的功效。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愛是凡事相信”(林前十三:7)。保羅很大膽地斷言說:一個人若有足夠的信心能排除萬難,甚至能移山,但若沒有愛心,那只是屬靈方面無用的人。我若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但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二節中如此說。他指出信心能帶來成功,然後又說,這種缺乏愛心的成功,在神的眼中是全然失敗。信心減去愛心等於零。能行神跡的信心,可能是冷酷而無愛心的,但信心充滿了熾熱的愛時,它能發揮它最高的功效,因為愛是完全的信靠。

  這種對神的愛能激發人對神的信靠。我們只信任那些我們所認識和我們所愛的人。我們借著神在基督裡的彰顯,越多認識神,我們便越愛神,而我們對他的信心也越堅強。對神的愛使我們對他的話語產生無限的信心。信心使我們不折不扣地相信他的應許,並覺得信靠那些應許是那麼的快樂而又容易。

  愛也能使我們對跌到的人,生出極大的信心。愛是凡事相信”——這並不是說愛是容易受欺或過分輕信,而是說它一直相信別人最美好的一面。它有辨識的能力,不帶著疑心。愛不是經常猜疑人別有用心,而是表現出一種對別人的信任。這種信心的態度常在別人裡面產生一種功效,使不被信任的人成為值得信任。勞倫斯弟兄曾說過: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在常存盼望的人,凡事就不難;在有愛心的人,凡事都很容易。在那信、望、愛三者兼備且常常奉行的人,凡事就更加輕省。

  愛是捨己利他,保羅說:他(主耶穌)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十、信心與懼怕

 

 他們並不怕王命”(來十一:23)

信心與懼怕在屬靈方面是不能並存的。若不是信心戰勝了懼怕,就是懼怕驅逐了信心。當對神的信心進入心中時,懼怕便被消除。有懼怕存在就足以證明是沒有信心,二者之間絕無和平共存的可能。

  懼怕具有強烈的感染性。由於心存懼怕,使那十位探子回來後對應許之地報了惡信:我們在那裡看見偉人我們看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那夜百姓都哭號。”(民十三:33;十四:1)

  由於堅強的信心,使迦勒和約書亞敢提出他們屬少數派的挑戰性的報告:讓我們立刻上去得那地吧,我們足能得勝。主將領我們進入那地,你們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他們用信心衡量敵人的力量,不是照著自己象蚱蜢一樣的力量,乃是照神的全能。

  同樣地,信心也會傳授。暗蘭及約基別二人因著信心將摩西藏了三個月他們不怕王命。他們超然的信心勝過了天性中的懼怕。摩西的父母借著言教和身教將他們的信心傳授給他,無怪乎他的信心除去了懼怕。他因著信,離開埃及,不怕王怒。”(來十一:27)。摩西接下去竭力教導以色列百姓如何用信心勝過懼怕。只可惜他們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來四:1),這是唯一可怕的事。大衛信靠神,就不怕巨人歌利亞,把他殺死;以色列人懼怕,就不敢出戰。

 

十一、信心與受苦

 

  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彼前一:7)

  當苦難來襲擊或悲傷來吞噬時,信心並不畏縮。信心也不會覺得這些嚴厲的考驗是竟想不到的事。信心接受考驗,並且把它當作是神所差的使者,用來證明信心的真實,並表現神有足夠的能力。你們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7,伯克裡譯本)。事實上,信心對試煉不僅毫不驚異,反而歡喜地接受它,因試煉可使我們有分於基督的受苦。

  信心明白神總賜下諸般的恩惠可以對付百般的試煉。百般就是多姿多彩的意思。這話的意思是說人類環境中沒有一種試煉找不到神超然豐富恩惠的調配。而且神總是調配得十分完美。痛苦與悲傷的確使人生增色不少,不是嗎?一位朋友如此問一位受過重大試煉的神僕。當然是的,並且我寧可選擇多彩的經歷。這是有得勝之信心者的回答。

  經過火的試驗而得勝的信心,是神所看為寶貴的。比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彼前一:7)。當四面八方都受壓的時候,就是信心最輝煌的經驗,因為這樣才能顯示出它所信的神的全能。它能在最猛烈的火煉中屹立不動,因它知道它並不孤單。若它必須進入火窯,它的神在火中與它同行。它以雙手抓住神的應許:你從火中經過,我心與你同在,,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賽四十三:2)。信心能與路塞福撒母耳(SamuelRuther-ford)同聲:願你的心歡喜,即使是和人子在烈火的窯中同行也是歡歡喜喜。

  聖經應許: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林前十:13)

 

十二、信心與冒險

 

  亞伯拉罕因著信出去,還不知往哪裡去。”(來十一:8)

  每踏出信心的一步即意味著要接受一個預計的冒險。它不是盲目的輕信,而是沉穩的相信。信心的偉人之所以能名列神的記錄,乃因他們相信神的信實而準備冒一切的險。假如在他們的偉功中,沒有冒險的成分,信心就會變成平淡無奇。

  有一群人周遊美國費城造幣廠,去參觀金屬熔液倒入鑄幣模中的過程。工人對每一位參觀者說:先生,若你將手浸入水桶,我能將金屬熔液倒在你的手上,而不會燒傷你。你願不願意試試?這人說:不,謝謝!我相信你。過一會兒他的太太走過來,工人重複了他的建議。她說:當然,我願意。當這試驗安全地做完時,工人轉身對那位丈夫說:先生,你口說相信我,心裡卻不是真信,但你太太卻完全信任我。她的表現就是對這工人的真實可靠,作一次信心的冒險。

  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實作了完全的冒險。他出去,但不知往哪裡。他完全信靠神,雖然他不知道神將帶他到何處。他也遵命準備獻上以撒,雖然不明白神為何要他那樣做,也不明白神如何實踐他的應許。他冒險的信心使他成為信心之父。

  為了對神忠實,三個年輕人面對烈火的窯。他們對神的信實作了完全的冒險。我們的神必救我們即或不然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象。”(但三:17——18)在烈火的窯中,他們與神的兒子同在而安然無恙,這就是他們信心的報償。

 

十三、信心的功用

 

 他們因著信,制服了敵國戰爭顯出勇敢。”(來十一:33——34)

  信心就是我們靈魂之窗。實際上這屬靈的第六感較我們自然生命的五種感官更超奇的;並且它具有這五種感官的每一種功能。它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靠著信我們能明白未見之事的實底,它先提供我們屬靈事物實際存在的證據,進而使我們確信那些未見之事。

  信心不是被動、無能,或是一種精神上的懶惰。相反的,它是積極強烈活動的秘訣。希伯來書的作者認為雅各的後裔所以能制服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來十一:33——34)這一切都是由於信心的緣故。這裡毫無被動的意味!促成他們這偉大成就的因素就是他們的信心。同樣的,我們若有像他們這樣完全的信心,我們也能為神做偉大的事情。

  信心使我們得見那肉眼不可見的神。摩西的信心使他能夠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來十一:27)。這種信心不僅使他忍耐,而且使他有正確的人生觀,使他有力量為了屬靈事奉付出很大的代價——拋棄他屬世的貴族特權。

  信心一方面需要神的應許來滋養,一方面須由神的同在來助長,它絕不是靜止的。起初的信心,須經過不斷的操練才會成熟,而變有信心的經驗。信的初步可延伸成為永久與神同行。聖經說,在神凡事都能,主耶穌也說,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十四、信心的可靠物件

 

  信就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

  信心是必然有效的功課。信賴永生神的這種信絕不致落空。信心在三件事上顯出它的有效:第一、我們所信靠的那一位,是真實可靠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並且神決不能說慌”(來六:18)。神的真實可靠由他的話語、行事與意念的一致就可看出。自然界和聖經都表明了真理。科學上的各種發現,不過更揭示了這位造物者的真實可靠罷了。他和撒但完全相反,撒但在本質上是一個欺騙者和撒慌之父。

  神的話語真實可靠,成為第二個證據,證明信心是有效的。神的話永不辜負那相信它的。我的話語永不廢棄它與那些散佈謊言、惑人眼目的偽先知正好成對比(耶二十八:15)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一:25)聖經不是用聰明詭計所虛構編成的故事,而是神所啟示的信息。這信息經過千百年代極詳細的審查、細究的結果,更證明其作者的真實可靠,和聖經本身是值得信靠的。

  最後,有一些已被證實的歷史事實也是真實可靠的,就是:神的兒子來到世上,他為我們的罪而死,他從死裡復活(林前十五:3——4)。這些事實都屬於那不被震動的”(來十二:27)現在基督已經復活”(林前十五:20)。近二千年來,這件事實已足以抵禦批評之風。我們的信不是無效的,而是有效的。

 

十五、信心的程度

 

 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太十五:28)

  信心可以表現在不同程度上。並非所有基督徒在受考驗的環境中都能操練信心到同樣的程度。主問他那些恐懼的門徒:為什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麼?”(可四40)因為缺乏信心,使得他們忘記了他過去行神跡的事。它使他們懷疑他的關愛。面對超乎尋常的災難時,疑惑使人變得絕望。

  當彼得將沉入波濤中時,我們的主對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疑惑呢?”(太十四:31)他憂急地斥責他的門徒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太六:30)。他教導他們說:煩惱是由缺乏信心而來。彼得開始時,行走在水上,這是一種信心的表現。當他看見波濤洶湧時,他就喪失信心,重行回復到眼見的原則,於是就沉了下去。基督所愛的信心乃是不憑眼見,而憑著他確實的應許去行動的。

  偉大的信心是由基督那兒得到所希望得到的。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罷!”(太十五:28)這個迦南婦人的偉大信心促使她不顧主的沉默(23),促催他的許可權(24),緩和他的嚴肅(26)。主對她偉大的信心的勝利,是那樣的受感動而歡喜,使他成全了她所求的一切。

  百夫長的信心程度使耶穌又歡喜又詫異。在當時盛行的懷疑不信風尚中,他的信心對他而言是一口清涼晶潔的水。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太八:10)對這個軍人而言,基督赤誠的稱讚無需外在的證據來支持,即足以保證他的信心絕不落空。我們的信心也必須是一個逐漸長大的信心。

  復活的耶穌對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十六、信心與苦難

 

 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圈中絕了羊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哈三:17——18)

  基督徒的信心,並不能免除他生活中的憂患與苦難,但是卻能使他有能力勝過這些。聖經和聖徒的經驗都告訴我們:苦難臨到好人,也臨到歹人,它並不單臨任何一方,否則我們怎麼解釋十字架的苦難呢?這可說是最大的苦難了。然而,神兒子卻不因此而動搖他對父神的愛和信心,在陰鬱的各各他山,兩聲懾人心弦的呼喊證實了他對父未嘗搖動的信賴: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甚至在遭受遺棄的當兒,他仍呼叫神為父。信任的根源乃在於瞭解。

  在人類歷史初露曝光之際,當時最正直的人約伯就遭遇一連串的苦難打擊,他喪失了他的羊群、牲畜、兒女、僕人和財富,健康也被奪走了,甚至連支持他的愛妻也唾棄他,然而,他的反應呢?他雖殺我,我仍要信賴他。”(伯十三:15)

  先知哈巴谷,站在守望臺上,祈禱不得應允,神似無動於衷,他疑惑了。義人遭難,惡人卻興盛,他困惑了,直到神對他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哈二:4)。隨著這應許而來的,卻是極大的災難: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整個國家的經濟崩潰了。信心的報償在哪裡呢?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三:17——18)因為有了神,便有了一切,便能脫離災難的捆綁。

  雖然我的船在海面上,

  它的桅折了,它的帆破了,

  它在回航中飄蕩;

  然而我不懷疑,

  因我所信靠的是那只永不失敗的手。

 

十七、信心就是信靠

 

凡投靠他的,必不至定罪”(詩卅四:22)

  有信心而沒有信靠是不可能的。信靠就是信賴另一個人的正直和友情。信靠某人就是對他有信心。那是基於對對方個性的信賴而自然流露的信心。真正的信心是全然信靠。對神而言,信心就是靈魂安息在他的慈愛、權能、能力之中,對神有泰然自若的信心。希伯來書的作者有如下的說明: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來十:23)。信靠不是處於渴望的狀態中而是完全確定,一種忠貞而寧靜的確信。

  信靠神是需要專心培養的,當這習慣養成之後,緊張就消失了,信靠就不會感到任何壓力。信靠能除去焦慮和困擾,因為它們完全對立,無法和諧並存。顯而易見的,如果我們真信神就沒有焦慮,焦慮的出現會促使信心的消失。

  信心就是信靠的最好榜樣,是我們的主。他從來沒有表現過焦慮或困擾,事實上,他在福音書中曾教訓說:不要為生命憂慮(焦慮或困擾)”(太六:25)。他的理由是你們需要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六:32)人總是挑重擔又憂愁,因為他們自以為信心卻不懂得信靠,不將自己交托所信之主。

  為了像孩子一樣的相信你

  為了成為像孩子般純潔的生命

  為了像我的孩子信靠我一樣的信心

  為了信你而安息於你的人

  主,我們感謝你

  ——約翰·奧斯罕

 

十八、信心就是接受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約一:12)

  這個字在約翰福音裡出現過五十次,而且每一次都可以用接待這兩個字來代替。接待就是據為己有。整本詩篇的中心經節——詩篇八十一:10說: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這是好象一窩嗷嗷待哺的雛鳥張著小咀等侯母鳥的餵食,這表示他們對母鳥信心的期望與接受。而母鳥也不會令他們失望。此時小鳥的責任就是接受母親的照顧。

  最偉大的聖徒並非比我們多領受什麼屬靈的智慧,而是他比我們更懂得接受神的賜予。他們握住神的真理,並且使真理在經驗裡轉為原動力。路加福音十五章裡浪子的父親把財產分給兩個兒子,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12),不管那浪子後來的遭遇如何,至少他重視他所分得的產業,並且據為己有。而那長子卻不,他甚至責怪父親不曾給他一隻山羊羔。傷心的父親回答說:兒啊,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是的,那長子連一隻山羊羔也沒有,這區別不在於贈予者而在於接受者。

  握住有形的事物似乎比屬靈的祝福容易多了,但我們是不是常常擁有一些無形的事物呢?譬如說愛。然而除非有接受同時有付出,才能算為享受愛,否則只是單方的愛是無意義。又如寬恕可以白白地獲得,但是只有相信與接受的人才能感覺到被釋放。那不變的屬靈原則是照著你們這信(接受),給你們成全了吧”(太九:29)
  

十九、信心中的安息

 

 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來四:3)

  當信心的活動發揮它最高的效能時,也就是人內心達到最完全安息的時候,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舊約時代,神的子民因為不信的緣故,不得經歷神所應許的安息。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來四:6)

  當一個靠著聖靈,完全順服神的旨意時,他所享受到的便是信心中的安息。當兩種意志相衝突時,是沒有安息可言的。信心中的安息並非靜止不動的安息,而是處於當處的位置上,那種和諧中的安息。當神完成創造之工後,他安息了,這並不是說神疲倦了或懶惰了,而是因為神對他的工滿意了。他已經將一片混沌變成了宇宙,於是他歇了一切的工,安息了。

  在迦南,以色列人經歷到一種他們前所未知的安息。然而這也僅是殘缺的一部分,離最高的理想尚遠,他們未能夠把敵人肅清。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9-10)。也就如神完成了他的創造之工便歇息了,所以我們相信的人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11)

  信心不是做什麼,而是全然的歇息。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歇息時,我們什麼也不做,我們把自己拋在一張椅子上,讓它支持著我們。當我們安息在基督裡時,也是將一切的掛慮、重擔都卸給他,讓他來擔當。因著相信基督救贖的恩典,他得勝的成就,以及他的同在和永遠的得勝,信的人可享完全的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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