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來 10:1-18 主題: 基督流血獻祭的功效
摘要: 第九章,作者列出一連串的比對:屬地的和屬天的比對(1~5、11、24節);屬肉體的和屬靈的比對(10、11~14節);暫時的和永遠的比對(9、10、12、15節);牛羊和神的兒子的比對(23、24節);影兒與實體的比對(25、26節) 。到第十章1~18節,則更進一步的列出新舊約獻祭的比較:
一、 舊約所獻祭物不能叫人得以完全(1~4節)
二、 基督以祂自己為祭物就叫靠祂的人得以成聖(5~10節)
三、 新舊約祭物之功效的對比(11~14節)
四、 聖靈為新約祭物之完全作見證(15~18節)
鑰節: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10】
感想: 在希伯來書當中,第七、八、九章論到主耶穌為大祭司,為我們獻上自己。有幾處經文是講到『一次』或『只是一次』獻上;「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七27)「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九12)「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九26)「基督既然一次被獻;」(九28)「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十10)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十12);『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得以完全。』(十14)從以上幾處經文,我們知道聖靈藉著作者叫我們看見的,是『一次』或『只是一次』的獻上。
希伯來書十10節說因著基督一次獻上,我們就得以成聖。因為當我們接受基督時,我們就接受了基督所為我們成全的神的旨意;如今我們是憑這旨意,蒙聖靈的更新(多三5),而得以分別為聖。而『成聖』是與神交通來往的先決條件,難怪本書一再地提起(參二11;九13;十10,14,23;十三12),可見成聖的重要性。地位上的成聖,是主替我們作成的;生活上的成聖,便須我們努力追求。
默想:基督獻祭的目的,乃是為著我們成聖。
【希伯來書鑰字――影兒與真像】
v 作者用兩個字來表達對比和舊約與新約之間。一個是影兒(skia)──只是一個剪影,依稀反映出來的影,是形像而沒有本體。另一個是真像(eikon),就是一個肖像或我們日常的照片。影子當然不能完全顯示物體的本身,充其量僅能表現出物體的外在輪廓而已。而且,當看見實體時,影子就不重要了。作者在這節的意思是說:『若沒有基督的話,你們極其量只不過是站在神影兒之內而已。』
禱告:主耶穌啊,你的寶血永遠有功效,謝謝你一次獻祭成就救贖大功,使我們信入你的人永遠成聖
来 10:1 | 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 |
来 10:2 | 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
来 10:3 | 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 |
来 10:4 | 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 |
来 10:5 | 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 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 |
来 10:6 | 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 |
来 10:7 | 那时我说:' 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
来 10:8 | 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 |
来 10:9 | 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 |
来 10:10 |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 |
来 10:11 |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 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
来 10:12 | 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 神的右边坐下了; |
来 10:13 | 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 |
来 10:14 | 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
来 10:15 | 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他既已说过: |
来 10:16 | “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 |
来 10:17 | 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 |
来 10:18 | 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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