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

主所行的神蹟






目錄:

第一課 變水為酒

(經文:約翰福音二章111)

根據聖經四卷福音書的記載,我們的主在他公開事奉的期間總共行了35個神蹟。約翰福音二十章3031節告訴我們,他為何行了這些神蹟,以及聖靈為何使它們得以記在四卷福音書之中。無論是過去和現在發生的神蹟,都是為了顯明主自己,讓人認識他是誰,以及他如何工作。約翰福音二章11節在記述他所行的第一個神蹟之後,便特別指出這點。

約翰告訴我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加利利的迦拿行了第一個神蹟,是為了「顯出他的榮耀來」(11)。因此,當我們查考這段經文,瞭解這個神蹟的時候,便能夠對他的榮耀有所認識。

(1)
基督的榮耀並非始於他在迦拿行這個神蹟。約翰非常小心地指出,這神蹟只是顯出他原本已有的榮耀,是他在創立世界之前與父神同享的──翻閱約翰福音一章14節和十七章5節。

(2)
我們的主在迦拿所顯的榮耀,已賜給一切藉他寶血救贖和屬乎他的人。約翰福音十七章22節告訴我們這點。當我們憑著信心與他聯合的時候,就能獲得他所賜予的榮耀,這實在是何等的奇妙!

(3)
如同他的生命能顯出榮耀,我們的生命也要顯出他的榮耀。正如他在迦拿所行的事能彰顯他的榮耀;我們每天的生活,也要彰顯他的榮耀,因為他已把他所顯出的榮耀賜予我們,以致他的榮耀能在我們中間和藉著我們得以彰顯。

那麽,我們在這神蹟中看見主顯出甚麽榮耀?

1.
第一,我們看見他奇妙降卑的榮耀。

我們的主在哪裡行了這頭一個神蹟?是在迦拿的一個婚筵中;迦拿只是一個偏遠的小村落,離開拿撒勒十多哩路,與其他重要城鎮更是相距甚遠。主並非在耶路撒冷,當著一大群重要人物面前行第一個神蹟,因為他不求來自人的榮耀──約翰福音五章41節。自有永有的神的兒子竟如此紆尊降貴,如此自甘卑微,實在是何等奇妙!我們是否願意分享主在這方面的榮耀?翻閱馬太福音五章5節,十一章29節和二十章28節。

2.
第二,我們看見他完美人性的榮耀。

請讀第2節。耶穌應邀參加婚筵。這豈不顯示我們的主喜歡群體生活?他並不是遁世隱居者或苦行修道者。他來是要加添而非減少我們的喜樂。我們要小心,不要讓各種消極的思想充塞著我們的基督徒生活,經常認為基督徒不准做這做那。強調這方面是完全偏差的。作為基督徒,我們要對群體有貢獻,即如我們的主,藉著他的蒞臨、禱告和與人交談,便給予婚筵重大的祝福。你和我都可以藉著參與不同的社交活動,作出同樣的貢獻。

3.
第三,我們看見主完全仰賴父神的榮耀。

請讀第4節:「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這是甚麽意思?他指出一個事實,就是他在地上的事奉工作,由始至終都是按照神的旨意,他最終死在十字架上就是高潮所在。我們因此看見,我們的主在作為人的時候,他的所言所行,都完全仰賴父神的旨意──比較六章38節。相比之下,我們是多麽獨斷獨行和偏行己路?嚴格來說,沒有「獨立基督徒」這回事,因基督徒在任何時刻都應完全仰賴天父而活,惟有他才能賜予我們恩典、智慧、指引,和一切使我們在生活上能榮耀他的東西。

4.
第四,我們看見主的判斷永無錯誤的榮耀。

請看馬利亞在第5節所說的話是何等精彩!「他告訴你們甚麽,你們就做甚麽!」這就等於說:「不要懷疑他所說的每一句話,因為他所說的,盡都正確!」我們的主既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所以連最細微的事也不會出錯──翻閱約翰福音五章30節。然而,我們可以分享他在這方面的榮耀嗎?答案是「可以」,只要我們願意滿足神所設定的條件。我們若倚靠自己的(所謂)聰明,就必經歷慘痛的失敗;但請翻閱雅各書一章5節。判斷若不是出於我們自己,而是出於神;我們若然在任何時刻都願意謙卑地說:「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麽」,那麽,我們的判斷就能正確無誤。

5.
第五,我們看見主滿有憐憫的榮耀。

3節告訴我們「酒用盡了」,接著的經文便記述我們的主如何解困。可是,他會對我們生活上的小煩惱和小困惑表示憐憫嗎?我們知道,當我們遭遇不幸、痛失親人和患病的時候,他會深表憐憫──參希伯來書四章15節,然而,他的憐憫會伸展到我們的廚房、家庭生活,和每天的繁瑣小事嗎?──許多時候,我們正是被這些瑣事弄到情緒低落。是的,在我們所經歷的一切事情上,主的憐憫都與我們同在,不管是關係到我們自己或摯愛親朋的家庭、事業、工作或娛樂。當別人對我們說:「只要你一直陪伴著我,就已經能夠幫助我和鼓勵我了」的時候,我們就得感謝神,因我們已分享了他的榮耀。

6.
第六,我們看見他彰顯能力的榮耀。

請讀第78節。密爾頓(Milton)說:「清水一見到它的主便變成紅酒」。對他來說,行神蹟就是這樣簡單!「他發出言語,事情便成就」。他的能力永遠如一。他現在還可以變水為酒,給我們的生活加添色彩、意義和目標。他仍然改變人的生命,使罪人變成聖徒。我們可以分享主在這方面的榮耀嗎?當然可以!請看約翰福音十四章12節,然後,把它與五旬節發生的那件「更大的事」(徒二22-41)──和自始以後所生的大事──作一對比!

7.
第七,我們看見事奉帶來果效的榮耀。

11節道出了我們的主顯出榮耀之後,帶來了甚麽結果──「他的門徒就信他了」。我們的主為何將他的榮耀賜給我們?就是為了讓別人在我們的生命中得見主自己,以致能相信他。

第二課 治好大臣的兒子

(經文:約翰福音四章4654)

來到第二課,我們將查考主所行的第二個神蹟(約四46-54)。耶穌再次到訪迦拿,就是他曾經變水為酒的地方。當他到達那裡,一名大臣上前求他。這人原來居住在迦百農,因兒子病重,於是便長途跋涉地來到這裡求主的幫忙。他尋見主之後,便懇求他「下去醫治他的兒子」。可是主的回覆令他大吃一驚,主實際上是說:「我不會跟你回去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大臣相信耶穌的話,於是便轉身離去。他在途中遇見了僕人,僕人把他兒子好了的消息告訴他;當大臣問明兒子是在甚麽時候好的,便發現是在主說「你的兒子活了」那一刻好的,結果,大臣和他的全家都信了主。

在這個神蹟中,我們看見一個例子,說明罪人來到救主面前,便可得著救恩。讓我們從這個角度來查考這段經文:

1.
大臣正被極沉重和極逼切的需要所重壓。

哪是甚麽需要?「他的兒子患病」(46),「快要死了」(47);他懇求救主「趁著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49)。神的恩典正是在這刻開始在人的內心工作。當我們面臨一個極之逼切的需要,人的説明完全無補於事,那時,我們就會尋求主。我們也許一直否認和羞辱主的名,可是,重大的需要逼使我們尋求主。當浪子有錢有朋友的時候,便會把父親拋諸腦後,但是,當他「窮苦起來」,他便願意回到父的家裡──翻閱路加福音十五章1720──以及詩篇五十五篇19節。當我們察覺自己正有極大的需要,惟有主才能幫忙──無論是物質或身體的需要,但最重要的是醒覺到自己的屬靈需要──我們便會回到他那裡。

2.
當他四出找人幫助他解困的時候,他聽聞耶穌。

47節告訴我們這點。是誰把主耶穌的事情告訴他?是否某個曾經出席迦拿婚筵,親眼看見耶穌變水為酒的人對他說:「那個叫耶穌的人,既然能夠變水為酒,必定有能力把你的兒子醫好?」當人在困境之中,甚麽事情也願意嘗試。這正是不少人尋求靈界力量和其他異端邪說的原因。可是,當真正有需要的人能夠聽到有人向他介紹主耶穌,真是何等大的祝福。這正是信心的起點──翻閱羅馬書十章17節。司布真(C.H.Spurgeon)說:「大臣的信心最初只是星星之火,然後變成大火,再變成烈焰,最後成為威力強大的沖天怒火。」

3.
大臣一聽見耶穌,就立即去尋找他和來到他的面前。

47節告訴我們,他「就來見他」。他需要為此走25哩路,但是,當他翻山越嶺之際,他的內心卻燃點著希望。他的信心雖像芥菜種那樣小(太十七20),但已然足夠。他邊走邊想:「耶穌既然能變水為酒,他一定能夠治好我的兒子!」。你曾否用過這種方式思考?於是,大臣便遠道而來,要尋見耶穌。懂得這樣思想的人,也一定會這樣做。

4.
當他尋見主,並坦承他的需要之後,便立即求主恩助。

47節告訴我們,他「求」耶穌──這是一個情詞逼切的字;然後,47節再告訴我們,大臣特別強調兒子的逼切需要:「他快要死了!」當耶穌在第48節用說話考驗他的時候,他用更逼切的語氣去求他:「先生,求你趁著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49)。要得到主的幫助和祝福,方法很簡單:「你們祈求,就給你們」──請用心細讀路加福音十一章913節。我們若求取救恩,就更有一個特別的應許──羅馬書十章13節;以下的經文為這個應許提供了美好的例證:路加福音十章4142節,二十三章4243節;馬太福音十五章2528節,十四章3031節;路加福音十八章1314節。

5.
當大臣用信心回應,並聽從主的話,他便立即經歷到主的祝福。

請讀5052節。大臣一信主的話,祝福就立即來了。信心不是一件神秘莫測的事,信心就是信神的話──50節。我們若來到基督面前,他就必接受我們,因為主在約翰福音六章37節告訴我們:「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我們若相信他,就知道自己已出死入生了,因為約翰福音五章24節告訴我們。我們也知道他總不撇下我們,因為希伯來書十三章56節向我們保證。我們還知道自己必不至缺乏,因為詩篇二十三篇1節應許了我們──我們只要相信主的話就行了。這就是信心。

6.
當大臣抵達家門的時候,親眼看見主所行的大能神蹟,信心便得著完全的確據。

53節上告訴我們這點。在漫長的一整天,他都只是「蒙在鼓裡」,憑著信心接受耶穌的話;但如今回到家中,從兒子病癒的時間與主說「他好了」的時間完全?合,就證據確鑿地知道這是耶穌所行的神蹟──參看5253節。主希望他的每個兒女都能獲得這信心的確據;對自己得著救恩(約壹五13)、對神偉大的護理作為(羅八28)、對自己得蒙神的保守到底(提後一12),以及對自己將來的歸宿(林後五1),有完全的確據。我們只要單純相信主的話,就能得著確據。

7.
大臣和他的家人都信了主。

他們當然會立即相信!──翻閱使徒行傳十六章3034節。神的旨意是要全家人一起得蒙拯救,他會首先拯救其中一人,然後透過他讓全家得救。他拯救你,為的是透過你引領你所愛的人認識主──翻閱馬太福音五章19節。

我們最後要指出,這神蹟說明神只要從遠處發出命令,就能使人霍然而愈──翻閱詩篇一零七篇20節。它可以幫助我們加強對神的信心,因我們所得的一切福氣,都是我們復活的主從遠處賜給我們的──它們是來自神的寶痤,他坐在榮耀和權能之中,而且,因著他的憐憫和大愛,他正等候著機會將豐盛的福氣賜給我們。

第三課 平靜風浪

(經文:馬太福音八章2327節;馬可福音四章3541節;路加福音八章2225)

我們在這個戲劇性的神蹟中,看到一個饒有趣味的比喻,是有關基督徒的生命的。我們的主經過一整天的教導,到快將天黑的時候,便吩咐門徒說:「我們渡到湖那邊去」(路八22)。馬可告訴我們,「也有別的船和他同行」(可四36)。當船開到湖中,天邊忽然起了風暴,門徒都驚惶失措。耶穌卻在船尾處睡著了,似乎對風暴的來臨不聞不問,於是,門徒便叫醒他,問他說──馬可福音四章38節。耶穌立即起來,斥責風和浪,「風就止住,大大的平靜了」(39)。耶穌溫柔地責備門徒小信,門徒卻呆在一旁,驚訝不已!

這個比喻,活靈活現地描繪了每個基督徒的生命。信徒在世的生命,就是一趟天路歷程。在路途中,有時會遇上大風暴,使我們的信心動搖,而我們的主卻好像睡著了。我們不禁疑問:他不顧我嗎?他當然不會不顧我們,只要我們緊靠他的話語,即如他的門徒應當去做的,我們就根本沒有懼怕、疑惑或大驚小怪的理由,因為:

1.
主已表明他的旨意是要陪同他的兒女走這人生路途,讓他們安抵彼岸。

請留意路加福音八章22節耶穌對門徒所說的話:「我們可以渡到湖那邊去」;它表明了主的計畫及心意,包含他對門徒及我們的應許。這句話應許了耶穌會與我們同在:留意「我們」這兩個字;它亦應許我們必能安然經過一切,因為主說:「我們可以到那邊去」。對那些懷疑主會否與他們同在、會否保守他們的基督徒來說,包含在這句說話當中的應許,便能夠釋除他們的疑慮。他們會問:「主是否真的與我同在?」這句話給他們的答案是:「這當然是真的!」無論我們的人生正經歷風浪(賽四十三2);憂傷(詩二十三4);還是在事奉(太二十八19-20)或壓力(提後四17)之中,他都會與我們同在;他已保證永不離棄我們(來十三5-6)。但基督徒還會問:「我是否真的可以到達彼岸?」我們的主會給予以下的回答,請翻閱及比較約翰福音十章2829節,提摩太後書二章19節。要是主已經保證我們可以安抵彼岸,試問還有甚麽東西能妨礙他的應許成就呢?他已保證與我們一同走過人生路途,最終必安抵家中。

2.
基督帶我們走過的人生路途,總是要經過風浪。

請將馬太福音八章24節與路加福音八章23節互相對比。當然不會因為我們是基督徒而可以免受風浪。反之,我們若屬乎主,禍患和試煉卻是無可避免──翻閱和比較約翰福音十六章31節,腓利門書一章29節,希伯來書十二章513節。你是否在風浪之中?不要失去信心,請記著:

(1)
我們的主雖知道風暴將要來臨,卻不會推遲開船的時間。

(2)
他容讓風暴的臨至,且帶領門徒進入風暴之中。

(3)
他容讓門徒感受到暴風的猛烈。

(4)
他對暴風的來臨,似乎顯得毫不關心。

(5)
他一直與門徒同在,所以他們必然平安。

這一切對每位基督徒而言都是真實的。請深入思考它們,並用它們來鼓勵自己。

3.
置身在暴風中的基督徒,很容易動搖和失落信心。

門徒充滿了恐懼、疑惑和惱怒,他們所愛的主怎麽好像漠不關心?他們以為自己必喪命了,於是語帶苦澀地對主說:「我們快喪命了!難道你不關心嗎?」我們豈不對主說過同樣的話?我們遇到風浪的時候,內心充滿了恐懼,以為自己死定了,於是便滿心惱怒,質疑神的旨意和神的智慧。換言之,我們的信心變得非常脆弱。為甚麽門徒會信心軟弱呢?

(1)
他們沒有信靠主的應許:「我們可以到那邊去」。

(2)
他們沒有信賴主的同在:主跟他們在同一條船上。

(3)
他們沒有信賴主的大能:他豈不行過神蹟嗎?

4.
主為何容讓及帶領他的門徒進入人生的風浪中?

難道他的旨意是要我們接受考驗和顛簸?的確,他的旨意正是如此!他帶領門徒進入暴風之中,要他們經歷考驗,至少有以下4個原因:

(1)
藉此建立他們的信心。這也許是最重要的原因,因為主平靜風浪之後,便輕責他們:「你們的信心在哪裡呢?」(路八25)。他讓我們經歷試煉,為的是要考驗我們是否信靠他,同時讓我們的信心得以被建立──翻閱彼得前書一章7節。

(2)
藉此彰顯他的能力。他彷佛說:「我現在去睡覺,然後,當情況到了最壞的時候,我就會起來,讓他們看清楚我是誰!」。他對我們也是一樣。也許,我們已認識和接受他多年,可是,我們是否已透過親身經歷,認識他是誰,以及他能夠為我們做甚麽?他究竟是誰?

(i)
基督耶穌是人。是的,他是真實的人──會疲倦和要睡覺。但這就是全部嗎?不!

(ii)
基督耶穌是神,至高無上的主、掌管大自然的主、大能的神。請讀路加福音八章2425節,你便看見你的主如何彰顯他的大能──這位道成肉身的神,如何顯出他掌管萬物的大能。

(3)
藉此證明他的愛。當患難和試煉臨到,我們會問各色各樣的問題:例如:「當他看見屬他的人陷入危難,他會理會嗎?他會救拔他們?他會應允禱告嗎?他能夠讓置身在暴風中間的人,得著他所賜的極大平安嗎?」對於這一切問題,答案只有一個:「他當然會!」

(4)
藉此擴展他的國度。馬可告訴我們:「有別的船和他們同行」。這些「別的船」亦在暴風當中──但風浪忽然止住了!他們會感到很奇怪;當他們知道原因後,主耶穌的名必然得著傳頌,而他的國度便得著擴展。這正是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一章12節的意思,門徒若然沒有這次經歷風暴的經驗,將失去一次目睹主彰顯大能,和真正認識主自己的大好機會!相信他們到老也不會忘掉這次經歷。

(5)
他們至終安抵彼岸。

他們最終安然無恙地到達湖的那邊。他們沒有掉到水中,也無須別人救援,更不用遊到彼岸!他們一直開船到達湖的那邊,與主一同安然上岸──因此,我們也必定可以!主應許每個屬他的人都能在風暴中安然上路,最終必平安到?──翻閱羅馬書八章3539節。

第四課 在格拉森趕鬼

(經文:馬太福音八章2834節;馬可福音五章120節;路加福音八章2639)

透過四卷福音書記載耶穌所行的神蹟,我們看見主耶穌基督如何處理各種情況,並證明他是掌管大自然(可五35-41;約二1-11)、勝過死亡(路七11-17)和疾病(可一40-45)的主。在本課查經,我們將要看見他是制伏魔鬼和汙鬼的主。這個既可怕又奇妙的事件,記載在馬可福音,我們將會在當中看見主的所言所行,以及別人對他的反應。

1.
他看見了一個人。

馬可在五章15節生動地描述了一個被「汙鬼」附著的窮人(2),生活非常可憐。他住在墳墓中間(3),「沒有人能捆住他」(3)。他是一個具有暴力性格的人(4),不受控制,構成公眾的危險。他就是自己的敵人(5)。路加福音八章27節告訴我們,他是赤身露體的。耶穌就是看見這個人──他可以為這樣的一個人做甚麽呢?韋夫特(GeorgeWhitefield)經常指出:「耶穌會接納被魔鬼隔絕的人」。肯甯頓夫人(LadyHuntingdon)反對他這句話,直至一個在他帶領下信主的人告訴她,他從前是如何墮落,她才相信。感謝神!沒有任何情況可以難倒他!沒有罪是救主不能拯救的──翻閱馬太福音十九26;路加福音十八27,十九10;羅馬書五20;希伯來書七25;猶大書2425節。

2.
他被汙鬼認出了身分。

我們在第67節看到這點。那人遠遠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承認他是「至高神的兒子耶穌」,和惟獨他才有能力「叫他受苦」。當然,是附在那人身上的邪靈在說話,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今天的人雖否定主的神性,但魔鬼卻認識他是神──翻閱馬可福音一章2325節和路加福音四章3335節,並比較雅各書二章19節。我們透過福音書的記載,當然認識到他擁有神的屬性吧?還有誰可以趕逐魔鬼,釋放飽受折磨的人?他確實就是神的兒子!

3.
他發出了命令。

我們在第8節看到這點,留意我們的主擁有不形於色的威嚴。我們看見的那個人,顯然被汙鬼所附。在主的時代,這種事例很多;今天的宣教士亦告訴我們,在異教的國家,人被鬼附的情況仍很普遍。在所謂文明的國家,情況也許同樣普遍,因魔鬼是非常攻於心計的,他會按照個別的客觀情況和個人因素,來改變他的策略──翻閱哥林多後書十一章14節;彼得前書五章8節。聖經自始至終都承認邪靈會附在人的身上──參撒母耳記上十六章14節,列王記下二十二章2123節。有時,是人邀請邪靈附體,聖經稱他們是「交鬼」的──翻閱利未記十九章31節,二十章627節。這裡警告我們要拒絕參與任何形式的靈界活動,因為這涉及交鬼和甚至是被鬼附──聖經中的汙鬼,就是冒充死人的不潔的靈──翻閱列王紀下二十一章6節,二十三章24節;以賽亞書八章1920節!

4.
他顯出了權柄。

我們在第914──特別是13──看到這點,「耶穌准了他們」。他擁有最終的決定權,因為他是克勝魔鬼的主。當我們讀到這節經文的時候,我們會想到:「主豈有難成的事?」(創十八章14)。你有甚麽問題?甚麽困難?甚麽隱而未現的罪?你是否相信主定然有權柄和能力去幫助及拯救你?──翻閱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節,並比較路加福音一章37節。我們很容易產生疑惑和出現不信的噁心(來三12),但請翻閱馬太福音十九章26節!

5.
他帶來了改變。

我們在第1415節看到這點。這當然是個神蹟──在這件事例中,我們看見這人在「之前」與「之後」的改變。

之前之後

被汙鬼所附被基督所釋放

(1)
「被鬼附」(路八27)(1)「鬼離開」(路八35)

(2)
「住在墳塋裡」(可五3)(2)「坐在耶穌腳前」(路八35)

(3)
「用腳鐐捆鎖他」(可五4)(3)「坐著」(可五15)

(4)
「沒有人能制伏他」(可五5)(4)「心裡明白過來」(路八35)

(5)
「喊叫」(可五5)(5)「懇求耶穌」(可五18)

(6)
「用石頭砍自己」(可五5)(6)「你回家去」(可五19)

(7)
「不穿衣服」(路八27)(7)「穿著衣服」(路八35)

比對而言,每個罪人在信主之後,都會經歷這一切轉變,因為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可以使他們得救,並徹底地改變過來──翻閱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你有否這個經歷?

6.
他暴露了人的愚妄。

我們在這事件中看到人心的敗壞和愚妄。慈愛救主的出現,完全是為了施福給人,可是,當地的人卻如何反應?──1617節告訴了我們。他們只想他快些離開──比較馬太福音二十七章22節。有人說過,他們重視豬的價值多過重視主。的確,人們總是思想自己的罪、享樂、野心,以及許多其他事物,勝過思想耶穌──但請翻閱馬可福音八章3637節。耶穌在約翰福音五章40節所說的話,是其中一句最可悲的話。你是這樣的嗎?如果是的話,你真是何等愚妄!

7.
他贏得了名聲。

我們在第1819節看到這點。那人想跟從主,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不過,主的旨意是要他回家,向他的親人展示他在他身上所施予的恩典。請再讀第19節。我們有遵行這命令嗎?主若為我們成就了大事,他的愛豈不促使我們為他而活,並將他的名聲廣傳遠方嗎?──翻閱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

第五課 醫好西門的岳母

(經文:馬太福音八章1415節;馬可福音一章2931節;路加福音四章3839)

我們在馬可福音一章2134節所讀到的,對主而言必然是一個主非常忙碌的安息日;但對他身邊的人而言,卻是非常蒙福的一天。他在早上先進到會堂教訓人,並使一個被汙鬼附著的人得著釋放,把汙鬼從他身上趕出來。到了下午,他來到西門彼得的家中,把他正在患病的岳母醫好。天晚日落的時候,有許多患病和被附鬼的人來找他,他一一把他們治好。但儘管過了非常忙碌的一天,經文的35節告訴我們,耶穌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便已起來,向天上的父神祈禱。對我們來說,這是一個何等重要的功課!

在本課查經,我們思想的對象主要是彼得的岳母。知道彼得已娶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因有些教導聖職人員應守獨身的人,會告訴我們彼得是第一任教宗!讓我們看看馬可福音如何記述這件事,我們在當中發現4幅充滿屬靈教訓的圖畫。

1.
罪人的寫照。

彼得岳母的身體狀況,正是人活在罪中的寫照。她正在害「熱病」,而罪也是一種熱病,一種會感染全人類的疾病。人怎麽知道自己患了熱病?彼得的家人怎麽知道她患了熱病?

(1)
首先,她顯得極之虛弱。馬可告訴我們,她「正害熱病躺著」;她軟弱無力,要躺在床上。害了罪的熱病的人,也是這個樣子!當罪死纏著我們的時候,我們也同樣是軟弱無助──翻閱羅馬書五章6節。

(2)
她輾轉不安。一個患熱病的人經常處於不安的狀態、輾轉反側;我們現今的世代亦因為罪的緣故而變得無法安寧。罪的熱病真是厲害!它使人無法安靜,不斷追求享樂、賭博和酗酒的刺激!

(3)
她很口渴。患熱病的人會經常感到口渴,要飲水來舒緩乾裂的嘴唇和灼熱的咽喉。在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有一個渴求,是只有主自己所賜的東西才能滿足的。今天有許多外面表現得很世俗和腐敗的人,在他們的心靈深處,其實是極之渴慕真理和渴望心靈得著滿足的。

(4)
她可能會產生抑鬱和錯覺。任何發高燒的人,都會有頭暈眼花的感覺,會被愁悶和憂鬱的情緒所重壓。為甚麽?因他正患熱病。罪也同樣使罪人產生抑鬱和錯覺;它使人的心思昏暗,使人的心靈麻木;以致扭曲了事情的真象。

2.
眾人的禱告。

馬可告訴我們,「就有人告訴耶穌」。「就」這個字意味著「立刻」。眾人看見這位元患熱病婦人的需要,便立刻求主醫治她。你的家人和朋友中間,是否有人也正害著罪的熱病呢?你是否竭盡所能地帶領他們歸向主,抑或你仍然倚賴別人去做這件事?在這事件中,是眾人的禱告帶領這位被熱病煎熬的婦人得見救主。他們的禱告將受苦者與救主連系起來;我們身邊有需要的人,也同樣需要我們藉著禱告,將他們與救主連系起來。

3.
救主的能力。

馬可告訴我們,「耶穌進前拉著她的手,扶她起來,熱就退了」。路加則補充說:「耶穌站在她旁邊,斥責熱病,熱就退了」(路四39)。我們因此看見:

(1)
他的能力滿有憐憫。「站在她旁邊」的字面直譯是「俯身靠近她」。耶穌不單只有能力解救她和醫治她,他的能力更流露出熱切的憐憫、溫柔和慈愛。

(2)
他的能力滿有力量。因「他斥責那熱病」,熱就聽命退了。為何會這樣?因為他不僅是人,更同時是神。他特別取了「人」的樣式,向我們這些「弭患了熱病」的人,彰顯他的大愛和能力。

(3)
他的能力是即時產生功效的。他「拉著她的手,扶她起來,熱就退了」。不是慢慢康復,而是立即治癒。這位臥病在床的婦人若逐漸痊癒,已經是很奇妙的事,更何況是一下子完全康復過來!我們的主願意在我們有需要的那一刻便立即幫助我們,解救我們完全脫離困境。

現在請留意彼得的岳母如何得知救主的能力:

(1)
他俯身靠近她她便看見他的臉。

(2)
他斥責熱病她便聽見他的聲音。

(3)
他扶她起來她便感受到他的觸摸。

我們也可藉著這3種途徑,親身經歷到他的奇妙作為。我們可見到他的臉、聽見他的聲音,並感受他的觸摸。多麽奇妙的臉孔!多麽溫柔的聲音!多麽有能力的雙手!

4.
救恩的證據

如何證明熱病真的除去?她是否臉色轉好,抑或表示自己已感覺好了?她顯然如此,但馬太福音八章15節告訴我們:「她就起來服事耶穌」。因此,有兩個證據證明她確實痊癒。首先,是「她起來」;其次,是她「服事」,當神的恩典在人的內心工作之後,總會出現這兩個行動。「她起來」──這表示新的生命;「她服事」──這表示為主作工。這兩件事會否真的在屬靈的層面發生?我們若經歷救主的能力,我們的生命是否會出現他救恩的明證?當然會!我們將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林後五17),同時亦得著真正的自由去為主作工(約八36)

第六課 給五千人吃飽

(經文:馬太福音十四章1521節;馬可福音六章3444節;路加福音九章1217節;約翰福音六章514)

這個神蹟,是唯一一個四卷福書都有記載的神蹟,本課查考的經文,主要是馬太福音十四章16節。主所行的每個神蹟,都展示了他的能力、恩典與憐憫。他在生活範疇所行的神蹟,為的是讓我們曉得,他既能夠且願意在屬靈的範疇行同樣的神蹟,因此,這神蹟可說是一個屬靈真理的比喻。

在耶穌面前,有多達數千的群眾,他們正饑腸轆轆;耶穌藉著他的大能,與門徒一起合作滿足了他們的肉身需要。在現今的社會,我們看見為數極多的人,有著極大的屬靈需要,主渴望滿足他們,但他的旨意是要與他的門徒一起合作來辦成這事。請看看我們面前的這個事件:

1.
他看見了眾人

馬太福音十四章1415節告訴我們有關群眾的兩件事:首先,是群眾的人數──「有許多的人」;其次,是他們的狀況──時值傍晚,眾人都非常疲乏,他們身處野地,又十分肚餓。他們的狀況可形容為「極度貧乏」。這是人類在沒有神的情況下的真實寫照,他們極之需要生命之糧。今天,亦有數以百萬計的人正處於這種困乏的狀況之中;他們在屬靈的荒蕪之地,靈性饑餓,甚至瀕臨滅亡(約三16)。當我們的主面對群眾的時候,他看見的正是這點。當我們環視周遭未信主的人時,是否同樣看見他們的需要呢?噢,廣大的群眾正處於極度貧乏之中在乾旱荒蕪之地快將滅亡!

2.
他動了憐憫之心

我們在馬太福音十四章1416節看到這點。眾門徒要求耶穌打發眾人離開,但耶穌卻回答說:「不!他們不用離開;你們給他們吃吧!」眾門徒覺得自己根本無能為力,而且,他們對群眾也沒有太大的關心。但耶穌卻對眼前的群眾動了憐憫。教會對失喪者的屬靈狀況,一直表現出漠視的態度,教會實在應為此而感到愧疚汗顏!許多時候,只因教會記掛著其他事情,失喪的人還未獲得餵養和滿足,便被輕易打發走。我們作基督徒的,也經常因為生活忙碌,和只顧著自己得著基督的餵養,而忽略了周遭無數快將滅亡者的需要。我們會說:「把他們打發走吧!」但我們的主滿有憐憫,仍然會說同一句話:「他們不用離開!」我們若像他一樣,對別人的靈魂有著憐憫的心,便會聽從他的吩咐。

3.
他發出了命令

我們在第16節看見主發出的命令:「你們給他們吃吧!」主給這世代所有教會的命令,都可以用這句話涵蓋起來。這正是傳福音的大使命,要把生命之糧給予眾人。教會存在的目的正是為了要將生命之糧給予眾人──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我們對聽從主的命令,為何表現得那麽遲疑呢?也許,我們只看自己的不足,而忽略了主的大能和豐足。我們看見自己手上的五餅二魚,便說:「這麽少的食物,怎能吃飽人?」我們像耶利米(耶一6-7)或基甸(士六15-16)一樣,忘記了神吩咐我們去做的事,神一定加力給我們完成。正如主命令我們要將生命之糧給予周遭的人,他同時也向我們保證,只要我們以行動遵行他的命令,他必賜予我們力量去作成它。換言之,他會藉著我們,親自作成此工。這正是基督徒的事奉:主藉著屬他的人去作成他的工,在這次查考的故事中我們便看見一個實例。請留意1819節:

4.
他需要人的合作

耶穌行了神蹟,讓食物足夠給群眾吃飽,但他仍然需要眾門徒把食物分給眾人。門徒是他所使用的工具,他要他們與他合作,才能使廣大的群眾得著飽足。他定意要如此行,而這種行事方式在今天依然如舊。他施行的大能神蹟,足以滿足人的心靈,但他卻要我們一同合作,來滿足人的需要。留意門徒從3方面配合主的工作來喂飽眾人:

(1)
他們將僅有的東西獻給主。試想想!他們只有五餅二魚!耶穌對他們說:「拿過來給我」。只要我們願意把自己的所有完全呈獻給他,他就能施行神蹟,將有限變成無限。我們從教會歷史看到眾多先賢的見證,他們將自己所僅有的微小東西獻給主,主便施行他的神蹟大能,把它化成無限的祝福,給無數人帶來救恩和福氣。你是否也對主說:「我只有很少東西可以獻給你」?不要緊,你只要將你自己連同你所僅有的一切,呈獻在主的腳下,主就會動手做其餘的事情。

(2)
他們相信主會施行他的大能作為。他們未必有很大的信心,但他們卻有足夠的信心去遵行他的吩咐,將僅有的東西交在他的手裡;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主便行了神蹟──馬太福音十四章19節。我們是否真的相信主能夠行神蹟?我們懂得引用羅馬書一章16節,但我們是否真的相信它──今天是否像過往一樣地堅定相信?翻閱馬太福音十三章58節。

(3)
他們主動服事主。請看第19節,然後思想這個問題:「我現在有沒有為主做甚麽工作,是可以將福音帶給失喪的人的?」最後翻看馬太福音十四章2021節,看看故事的結局。

無窮寶藏已尋獲,

豐盛一切全擁有;

福杯有餘常盈溢,

豈能獨佔不分享?

樂享盛宴得飽足,

無數饑民難享福;

呼喊之聲四面來,

無人救助呼哀哉!

今天盡享無窮恩,

豈能獨享安樂窩?

再不行動心難安,

趕快遍地去傳揚!

第七課 使天生瞎眼的人重見光明

(經文:約翰福音九章141)

約翰福音記載了主作出7個「我是」的自我宣告──六章35節,八章12節,九章5節,十章71114節,十一章25節,十四章6節,十五章1──值得我們留意的是,主耶穌會用事實來證明他的宣告全然真實。當他說:「我是生命之糧」,他便藉著給五千人吃飽的神蹟,來證明他的話是真理(2-13)。當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之後,他便使拉撒路復活(十一43-44)。當他說了八章12節和九章5節那兩句話,他便使一個生來瞎眼的人重獲光明。讓我們看看主如何治好這人,這人又有何回應。

1.
這人被黑暗所遮蔽

這人天生瞎眼,一直以行乞為生。神的話語給我們的基本教導是:從屬靈的角度而言,我們各人都是天生瞎眼──翻閱約翰福音三章1921節;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以弗所書四章18節,並比較彼得前書二章9節,當主拯救我們的時候,看看會發生甚麽奇妙的事情。嘗試向一位失明人士描述一樣物件,他必然會說:「我看不見它的樣子!」;當你向一位未曾重生的人講述神的事情,他的反應也必如此。沒有人能看見及明白神的真理,除非主開了他的眼睛。然後,他就能說瞎子所說的話──25節。我們身邊的人,有許多都是屬靈的瞎子,他們的心靈被極大的黑暗所遮蔽。

2.
這人被猜疑所包圍

門徒在第2節提出了一個值得我們留意的問題。那個問題是甚麽意思?他們所言,是否指到某些投胎轉世的理論?這人怎可能在出生之前便犯了罪?有些猶太人的確相信母腹中的胎兒也可能犯罪──翻閱創世記二十五章26節及何西亞書十二章3節。對於這個疑問,我們的主在第35節提供了他的回答。儘管瞎眼和各種疾病,以致死亡本身,都是因為人類犯罪而產生的結果,有時亦可能是個人犯罪的結果,不過,這次事件中的主角卻不是因為犯罪而天生失明。摩根博士(Dr.CampbellMorgan)認為第34節應這樣解釋:「也不是本人犯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而是要在他身上彰顯神的作為。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差我來者的工作」。換言之,這人天生失明,並非為了證明神可以在失明人士身上工作;這與神的屬性難以吻合。任何人失明,絕不是出於神的心意;主的話是要表明,他不會在此解釋罪的奧秘,反之,卻是要清除犯罪的原因,和打破罪的權勢。主正是為此治好這人。

3.
他行了醫治的神蹟

我們在第67節看到這點,當中我們留意到3件事:

(1)
耶穌做了甚麽──6節。他為何把泥抹在他的眼睛上?這行動是否有任何象徵性的意義?也許,泥預表了罪的污穢,需要把它清理乾淨;又或它乃表示只有主自己才能施行醫治;它亦可能象徵人的心思被地上的事物所沾汙。

(2)
耶穌說了甚麽──7節上。你有否留意,耶穌經常吩咐人:「你往()…」,然後才會叫他「來」?例如,撒瑪利亞婦人(約四16);少年財主(太十九21);十個?瘋病人(路十七14);大臣(約四50)。這是順服的信心。主可以立即施行神蹟,使瞎子重見光明,但他卻定意要透過人對他的信心來施行醫治。真正的信心,就是要遵照他的話而行。

(3)
那人做了甚麽──7節下。這是完全的順服,因為他「奉差遣」,謹遵主的吩咐而行,他「回頭就看見了」。他遵命而行,就看見了。多麽奧妙的神蹟──32節!

4.
他備受攻擊

事情的演變實在令人詫異。一位失明人士在眾目睽睽之下得著神蹟的醫治,得以重見光明,可是,卻惹來眾人議論紛紛、攻擊敵視,最終竟把那人逐出會堂!然而,這種情況豈不是經常發生嗎?主耶穌從天上降臨,結果卻被釘十架;此外,眾先知、使徒和殉道者都見證一個事實,就是人若定意聽從神和遵他的命而行,經常都會遭到四方八面的攻擊。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後,總或多或少經歷過某些批評和攻擊。這人究竟要面對甚麽?

(1)
首先,他要面對他的鄰舍。第812節告訴我們,他們目睹這人的改變,卻仍然懷疑。第9節的記載真是精彩絕倫!

(2)
其次,法利賽人公開質問他。第1318節告訴我們,這些宗教教師竟表現得如此盲目,實在可憐!許多人在悔改信主之後,最大的壓力往往是來自死守條文的宗教教師。

(3)
最後,是他的父母。第1823節告訴我們,他的父母見到兒子得著醫治,內心一定非常高興,可是卻因為畏懼,不敢挺身維護兒子。

但其實,法利賽人之所以勃然大怒,是因為我們的主是在安息日行了這個神蹟──經文記載,儘管醫好的那人表現出極大的勇氣(細讀30-33),他們卻「罵」他(28),把他趕出會堂(34)。現在請讀第35節,並比較馬太福音五章1012節。

5.
他持定確據

25節告訴我們,那人見證自己的眼睛得著醫治,可是在第3538節,我們看見經文記載,當「世界的光」光照他,他便得蒙更大的祝福──翻閱哥林多後書四章6節。留意他如何循序漸進地加增對主的認識。在第11節,他稱他是「一個人」;在第17節,他稱他是「先知」;在第27節,他認為他值得自己跟從作他的門徒;在第33節,他指出他有神的賜福;到了第3538節,他承認他是「神的兒子」。請依次翻閱經文所記載的7個問題:(1)10節;(2)26節;(3)26節;(4)12節;(5)17節;(6)35節;最後,你會怎樣回答(7)40節那個問題?

第八課 潔淨十個?瘋病人

經文:路加福音十七章1119)

主在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潔淨了十個?瘋病人的神蹟,只有路加福音才有記載──翻閱馬可福音十章32節。在正常情況,這十個人是不會在一起的,因他們有些是猶太人,有些是撒瑪利亞人──翻閱約翰福音四章9節;然而,困難卻將他們聚合起來。這十個人一直在遠處站著(12),他們一見到主,便高聲呼求他的憐憫(13)。主吩咐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14),他們就聽命而行,去的時候?瘋就得潔淨了。當中只有一人回去感謝主(1516),其餘九個卻不見影蹤(17)。回去謝恩的那人,從主的口中特別獲得信心的確據(19)。我們從這次事件中得著5個簡單的教訓。

1.
凡求告主耶穌的人,總不會徒然。

請看第13節。他們懇切呼求主的施恩,因為連?瘋病人也曉得主定必幫助他們。感謝神,沒有人會因為太壞、犯太多罪、患太重病,或面對的困難太大,以致不能呼求主的施恩。主不會偏待任何人,不管是猶太人或撒瑪利亞人,主都一視同仁──翻閱羅馬書十章1113節。姑勿論我們正在面對個人的困難,還是家庭、經濟、事業、身體、道德或屬靈上的困難,只要我們呼求他,他便會救助我們。事實上,他已給予我們一個特別關乎這方面的的寶貴應許──翻閱詩篇五十篇15節。正如他看見這十個?瘋病人(14),他同樣也看見你和我,且願意隨時賜下他的恩惠。你的求告絕不會徒然──翻閱詩篇三十四篇56節和19節。

2.
主並非用同一方式對待每一個人。

14節告訴我們,耶穌如何按照利未記十四章24節的教導,去對待這十個?瘋病人。他實質上是說:「祭司已判定你們是?瘋病人,但如果你們相信我能夠治好你們,且現在就能夠治好你們,那麽,你們去向祭司展示自己的身體,讓他們看見你們已經好了」。相對而言,我們在路加福音五章1214節看到主醫治另一個?瘋病人。他沒有吩咐那人去見祭司,卻藉著他的話和用手觸摸,一下子便把他治好了。此外,試回想乃縵,他要先到約但河浸七次,身上的?瘋才得醫治──翻閱列王記下五章14節!我們在這裡得出的教訓是,在關乎救恩的整件事情上,主掌有最高的主權,他會以不同的方式去處理不同的情況。例如,試比較他對待尼哥底母(約三章),跟井旁的婦女(約四章)是如何不同。還有,試比較他對待埃提阿伯的太監(徒八章)、跟大數的掃羅(徒九章),與哥尼流(徒十章)也並不相同。他們各有不同的經歷!只有一條道路可到神那裡──翻閱約翰福音十章9節、十四章6節,使徒行傳四章12節;可是,卻有很多道路可來到基督面前。

3.
只有走上順服的道路,才可得著屬靈的福氣。

14節告訴我們,主吩咐十個?瘋病人說:「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當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他們聽從耶穌的話去做,於是便得著主應許賜給他們,而他們又極之需要的祝福。「他們去的時候」,耶穌便開始工作;換言之,他們一聽從,就立刻得著醫治。我們若然渴望獲得豐盛的屬靈福氣,就必須有一顆願意遵從主吩咐的心。正如一首古老詩歌這樣說:

信靠順服,

此外再無別法,

唯有信靠順服,

才能得主喜樂。

聖經清楚列明瞭哪些命令,唯有我們遵守才能得著福音的好處?

(1)
到主面前來──以賽亞書一章18節;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約翰福音六章37節;啟示錄二十二章17節。

(2)
認罪悔改──馬可福音一章15節;路加福音十三章3節;使徒行傳十七章30節;羅馬書二章4節。

(3)
棄絕罪惡──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馬太福音五章29節;羅馬書十三章14節;哥林多後書七章1節。

(4)
相信──約翰福音三章16節;使徒行傳十三章39節;羅馬書一章16節;以弗所書二章8節。

(5)
承認──馬太福音十章32節;羅馬書十章9節;提摩太前書六章13節;約翰壹書四章2節。

(6)
受洗──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使徒行傳二章38節、八章38節、十章48節。

(7)
守聖餐──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920節;使徒行傳二章42節、二十章7節;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328節。

我們得著主祝福的多少,直接取決於我們遵從主吩咐的多少──翻閱約翰福音二章5節,並比較使徒行傳九章6節。

4.
當我們想到主耶穌為我們所做的一切,我們最起碼的回應,就是向他感恩,以及將我們的生命完全呈獻給他。

請看第1516節。獲得主醫治的十個?瘋病人理應回去向主感恩,可是,九個都沒有回去。你若是?瘋病人,耶穌醫好了你,你對他所施的憐憫簡直是感激不盡。你曾否為到他因你而捨棄了碧玉皇宮(林後八9)、在伯利恒的馬糟中降生(路二7)、在拿撒勒藉藉無聞地過活(路二51)、站在約但河中受洗(太三13-17)、在曠野中勝過試探(太四11)、公開事奉了三年(徒十38)、在客馬尼園忍受極大的痛苦,並在加略山成就的工作(路二十二44;彼前二24),由衷地向他謝恩?你除了向他說感謝之外,曾否獻上自己的生命來事奉他,以此來表示你對他的感恩?請留意使徒保羅曾為到以下的事情獻上感恩:得救贖(林後九15);得釋放(羅七25);有力量服事(提前一12);得勝(林前十五57);獲得善待(林後八16);能心裡順服(羅六17);與肢體相交(提後一3)

5.
只有當我們確切地來到主的面前,對他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事情獻上感恩,我們才得到他給予的確據。

請看第19節。得蒙潔淨、獲赦免和拯救是一回事,但清楚得著確據卻是另一回事。你已經清楚得著確據嗎?要真正得著確據,就要像這?瘋病人一樣作出行動──15節;然後,主會藉著我們的信心,使我們得著完全──19節!

第九課 治好害癲癇病的孩子

(經文:馬太福音十七章1421節;馬可福音九章1429節;路加福音九章3742)

依據路加的記述,整個神蹟的鑰節經文似乎是第43節上的那句話。那名孩子得蒙拯救,完全是因為神彰顯他的大能,這當然會令每個目睹神蹟發生的人大感詫異,正如我們今天看見主的作為一樣,也會大為驚歎。我們可將路加的記述分為4個分段:

1.
孩子的困境

在馬太福音十七章15節,孩子的父親說兒子患了「癲癇病」;第18節告訴我們,耶穌斥責「那鬼」,孩子便得著醫治。在馬可福音九章17節,那名父親說自己的兒子「被啞巴鬼附著」。那個孩子明顯是被鬼附著,經文對他的描述,使我們猛醒到聖經對未曾重生的人所處的困境,也作出相近似的描述──翻閱以弗所書二章23節。未曾重生的人是活在撒但的權勢之下,這個教義雖鮮有談及,卻是出於聖經的教導。所有未得救的人,都被邪靈所轄制,正如這位男童被邪靈轄制一樣。在路加福音九章3942節,我們看到經文描述被邪靈轄制的人會有甚麽表現。

(1)
他被「抓住」。這傳遞給我們一種被擄的觀念──翻閱提摩太後書二章26節。

(2)
鬼「把他摔倒」。翻閱彼得前書五章8節。

(3)
鬼「重重的傷害他」。比較約翰福音十章10節。

(4)
他「難以離開他(那鬼)」。他無法逃脫撒但的殘害。

我們要小心,不要將太多注意力放在魔鬼身上──翻閱約翰壹書四章4節;但另一方面,我們又不可低估了他的能力。

2.
父親的懇求。

我們的孩子若出現類似的病徵,在精神和身體方面顯得失常,我們豈不會五內如焚、憂心忡忡?第38節告訴我們,這位父親情辭逼切地為到他的「獨生子」苦苦衷求。主必聽孩子的祈求,因「柔和謙卑的耶穌,顧念孩子的懇求」;但主更會聽這位父親的衷求──38節。世上若有更多父親,像浪子比喻中的慈父一樣,世上相信就沒有那麽多浪子!這一代的孩子,在拒絕基督、漠視神的聖潔律法、容易受魔鬼操控的世代中成長,我們有否深切關懷他們的屬靈福祉呢?我們在孩子面前有否樹立美好的榜樣,以致能影響他們進入神的國呢?最重要的是,我們有否祈求主,在他托負我們照顧的兒女的生命中,顯明他的大能?

3.
門徒的窘況。

40節令人讀後不快,但它卻是許多神的僕人的真實經歷。這節經文道出了門徒的失敗──「他們卻不能──儘管有路加福音九章1節!他們為何顯得如此無能?在這個充滿機會和挑戰的時刻,他們為何會失敗?當中似乎有3個原因:

(1)
他們缺乏信心。第41節告訴我們這點。他們沒有足夠信心去相信主會藉著他們工作,在這個緊急的情況賜下他的救助。我們失敗,是否緣於同一個原因?我們質疑:「神豈能?」(詩七十八19),懷疑神是否能夠顯出「神的大能」。我們充滿不信──請看他在馬太福音十七章1920節所說的話,並比較馬太福音十三章58節。

(2)
他們缺乏禱告。馬太福音十七章21節告訴我們這點。某類情況需要特別逼切和持久的禱告,我們若缺乏禱告,就必欠缺能力。門徒沒有能力,顯然是因為他們缺乏足夠的禱告。當布萊特(DavidBrainerd)向印度人傳福音的時候,數以千計的人俯伏在主的面前,呼求主的憐憫。為甚麽?因為他在傳講信息之前,總是熱切地祈禱,有時甚至是日以繼夜地不停禱告。我們經常覺得自己缺乏能力,事奉又欠缺果效,這節經文無疑對我們是一大提醒!

(3)
他們缺乏禁食。在馬太福音十七章21節,我們看到主耶穌這句權威性的教導。禁食顯出我們的逼切期望和心志的堅定,表示我們連一些有權享用的東西也甘願放下,為的是尋見神和得著他的祝福。它亦意味著我們甘願捨棄世俗和次要的事物,為的是讓屬靈的能力得以釋放。翻閱及比較出埃及記十九章1415節;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617節;以斯帖記四章16節;約拿書三章78節;約翰福音七章53節和八章1節;哥林多前書七章5節。我們是否甘願放下自己的權利,連有權享用的東西也願意捨棄,為的是在懇切及持久的禱告中尋見主的面?

4.
救主的能力。

我們在第4142節看到這榮耀的事實;主的能力至今還是絲毫不變的。這是真的嗎?在我們結束本課查經之前,讓我們面對以下幾個問題:主耶穌有否改變?聖靈的能力有否減少?神的話語是否失去了作用?請翻看詩篇一一零篇3節,要記著,「你少年時光耀如清晨的甘露」這句話(參看和合本細字),乃表示主耶穌是永恆不變的──希伯來書十三章8節。因此,我們應當反問自己:我們作為他的子民,是否願意信靠「神的大能」(路九43)

第十課 使拉撒路復活

(經文:約翰福音十一章145)

也許,在主所行的眾多神蹟之中,令我們最印象深刻的,是拉撒路在死後埋葬四天後,主使他從死裡復活的神蹟。這事件對我們今天有何屬靈的教訓?因這重要事件不單有重大的歷史價值,更說明了重要的屬靈真理。只有約翰福音記述了這件神蹟,我們透過它看見了5個階段,說明人如何出死亡,進入最豐盛的生命和自由;換言之,它說明了全面的基督徒經歷。現在讓我們查考這段經文,看看主耶穌來到世上賜給我們的,是何等豐盛的生命與自由。

1.
最初,拉撒路死了。

拉撒路與兩位姊姊居住在伯大尼的一個小樓房裡,三姊弟的生活一定是很愉快──參看第5節告訴我們甚麽。我們的主當然愛每一個人,但說他特別疼愛屬他的人,也確是事實(弗五25)。如今,這個家庭被一個極大的悲劇所籠罩。拉撒路患上重病,不幸死了。馬大和馬利亞已想盡辦法去挽救弟弟的性命,可惜一切都徒勞無功──參看第14節。當耶穌來到伯大尼的時候,拉撒路已經死了,而且還埋葬了四天──參第39節。正如拉撒路死了是一個千真萬確的事實,任何人若沒有藉著主耶穌基督尋獲新的生命,他在靈性上是死的也是事實,換言之,他對神而言是死的。翻閱及比較創世記二章17節;羅馬書五章10節;以弗所書二章1節、四章18節;約翰壹書五章1112節。連一些受人尊重和表現虔誠的人,也可能是靈性死亡──翻閱約翰福音三章35節。你又是怎樣呢?約翰福音五章40節是你的寫照嗎?拒絕來到他面前的人,實在是何等愚昧──翻閱約翰福音十章10節。

2.
接著,拉撒路從死裡復活,得著新的生命。

4344節告訴我們這點。這真是個神蹟!然而,任何人悔改信主,都是神蹟──翻閱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我們在這裡看見一個已死的人,他的身體已開始腐爛,並會發出令人厭惡的惡臭。被罪和撒但纏繞的人也是一樣!感謝神,基督的能力足以幫助所有人,應付最差的情況!每個基督徒的生命,都見證了主的神蹟;每位傳道人、宣教士和神的僕人,都可以講述無數的真人真事,見證復活的主,如何以大能拯救人出死入生,得著新的生命。你能夠真心講出約翰壹書三章14節上嗎?你已經重生了嗎(彼前一23)?已經從死裡復活,得著新生命了嗎(羅六4)?你屬於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三章1節所教導的對象嗎?

3.
拉撒路雖已復活,卻仍然被束縛著。

38節告訴我們,拉撒路已被埋葬在墳墓裡;還有一塊石頭擋著。後來,拉撒路雖然從死裡復活,但他的手、腳和臉仍用布裹著──參看第4344節。換言之,可憐的拉撒路雖重獲生命,可是卻沒有自由,他仍然被裹屍布縛著,正如許多基督徒仍被舊有的生命──罪汙、某些沒有棄絕的壞習慣、貪愛世界、不受控制的壞脾氣、憂慮、恐懼和疑惑──困縛著一樣。當基督徒仍受著束縛、當神的兒女的手、腳和臉仍被困綁,以致妨礙了他的工作、他的行動和遠象,實在是何等可悲!神不能使用被束縛著的基督徒。束縛他們的東西必須被除去──感謝神!他能夠為他們徹底清除!──翻閱羅馬書十三章12節。你或許已得著新生命,但是否已獲得自由?你可以怎樣除去一切的束縛?

4.
拉撒路得以解除一切的束縛。

請看第44節,嘗試想像當時的景象。這一刻他還被布纏裹,但不到一會兒,便已得著解脫──在耶穌一聲令下,便得著解脫。對任何一個仍被束縛的神的兒女而言,這是榮耀無比的事實──翻閱約翰福音八章36節,並比較羅馬書八章2節。復活的基督已藉著聖靈的工作,使每個神的兒女得以脫離撒但和肉體的一切束縛。你知道自己已有這榮耀的自由嗎?你是否已經得著解脫,得以自由?若否,快求主耶穌解救你。「他可以打破一切困鎖,他可以使你自由!」

5.
最後,拉撒路成了一個活的見證,向人見證基督。

約翰福音十二章9節告訴我們這點。煥然一新的生命,乃是基督教的最佳明證。當世人看見從前作罪的奴僕、被死亡和魔鬼所束縛的人,如今變成一個新造的人,從罪中得著釋放,獲得真正的自由,他們便開始思想這是怎麽一回事,然後便逐漸明白這是神的作為。

一位從前是酒鬼的女士,接受了基督之後便徹底戒除了酒癮。有一次,她在一個露天的佈道會中,發現一位昔日經常與她一起飲酒的朋友,突然從座位中起身離去。她跑著追出來,看見她一臉痛苦。那位朋友對她說:「我一直聽著講員的信息,但當我遠遠看見了?,完全變成了另一個人,我實在忍受不了!」。這位女士盡力勸服她的朋友回到聚會,後來,她也獲得主的奇妙拯救。那不是講道的信息吸引了她,而是她朋友的生命徹底改變吸引了她。

瞎子見證基督有使他重獲光明的大能(約九25);被鬼附的人見證基督有拯救人的恩典(可五20)?瘋病人見證基督的觸摸有潔淨的能力(可一45);有罪的女人見證基督的愛能滿足她的心靈(路七37);彎腰的女人見證基督的醫治大能(路十三13);門徒見證基督有無比的榮耀(約一14;彼後一16);拉撒路見證基督有使他復活的大能(約十二9):那麽,你是否一位會作見證的基督徒呢?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