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3

返樸歸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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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 從是與非探求宇宙的意義
第二部 基督徒信的是什麼
第三部 基督徒的為人
第四部 超越自我

譯 序

英國文學界巨擘魯益士(CSLewiS),一生寫過不少的書,有學術著作,也有童話。一九六四年冬謝世後,三十年來,以他的生平和作品為題材的書,數目早已多過他自己的著作。
九四年,以他的信仰生活和與達韋曼女士遲來且短暫的堅貞愛情故事為主題的傳記電影《幽谷之旅》(Shadow lands)在全球上映,故事感人,本已暢銷的魯氏著作,開始供不應求。其中最受歡迎也影響知識界最巨的一本,就是現在譯為中文出版的《返璞歸真》,英文原著已印行數百萬冊,神學家、文學家、科學家讀他,小學教師、家庭主婦也讀他。
毫無疑問,魯氏是本世紀具領導地位的基督徒作家兼思想家。倫敦《泰晤士報》說他能“將神學寫得既吸引又迷人,令讀者陶醉其中。”
本書是他二次大戰期間,環繞同一主題所作的“廣播專題講話”,由英國廣播電臺BBC播送。目的是將“各時代差不多所有的基督徒都堅守的信仰加以闡述,並為之辯解”。書中名句為人引用之多,殊少其匹。
魯益士一八九八年出生北愛爾蘭,父為律師,母為牧師之女。他的全名為Clive StaPles Lewis,但他四歲時自己揀了“傑克西”(Jacksie)做他的名字。從此家人和朋友都以此名稱呼他。為了簡單,都叫他做傑克(Jack)。
童年時代,父母每年都帶他去海濱度假。美食、美景和愛護他的父母成為他後來在書中所說的“童年的福氣”。他將兒童時代所生活的美麗花園與景色寫入作品中,象徵愛情,神秘與不朽的生命。
他家中到處是書,每間房都堆得滿滿的。他後來寫道,“在大雨無休無止地落個不停的下午,我愛從書架上將書一本本的取下來,總可以找到一本我喜歡讀的新書,就像在田野散
步,總可以找到一片新葉一樣。”他喜讀的書多為小說,傳記與歷史,有《小人國遊記》,也有馬克吐溫的幽默小品,尤其喜歡英國著名幽默雜誌《笨拙》週刊裡頭的動物漫畫。他寫童
話,從這裡得到靈感。
八歲大,傑克的母親因患癌接受手術,他跪下為母親痊癒禱告。像他日後所說的,那時“既不是把上帝當救主,也非審判官,而是一位魔術師”,因為他相信憑信心的祈禱有效力。他的母親復原得很快,但兩個月後,癌病復發,不久逝世,正好是他父親45歲生日那天。
在這段時間內他當然不斷禱告;他後來承認,這位魔術師不管事,“而我禱告時,既無愛心,也對上帝毫無敬畏之心。”但慈母的逝去使他覺得“人間一切快樂、寧靜都迅速消失,我失去了安全感,像一個大洲沉入海裡。”
他十歲入校讀書,見校長動不動就用藤條打學生,十分震驚;但在主日的兩堂教會崇拜中找到安慰。他首次接觸到核心基督信仰,開始真心誠意讀聖經,向天父祈禱。另一方面,
他閱讀的範圍也擴大了。除了聖經,也讀HC.威爾斯的科學小說,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偵探案》,以及夏嘉德寫的《所羅門王寶藏》等。
兩年後,學校因校長神經失常而關閉,他才得到解脫,轉入另一間小學。他說他的教育現在才真正開始。不過小傑克在這裡接觸到一些異教和迷信色彩濃厚的異端,並為之吸引,
因而放棄了自己的信仰。他後來把這叫做“天路客的後退”這段時日,他醉心於閱讀神話作品,並且開始寫小詩。
十五歲獲獎學金,進瑪律文公立學院攻讀。學校規矩甚嚴,課程枯燥,但他的班主任卻是位十分風趣的老師。“他是最早教我怎樣朗誦詩,把感情投入的人。”他開始閱讀羅馬詩
人味吉爾,賀萊士等人的詩作。進而讀密爾頓和葉慈的作品。在這間學校讀了一年,轉往英格蘭隨名師柯伯特黎克習文學,上課僅兩天,就將荷馬的史詩讀完。他十分敬重這位老師,也喜歡他的教學方法。
以後三年對他一生的影響極大。他說他老師的家簡直是座書城,是個讀書的樂園。他在這裡開始習希臘與拉丁文,廣泛閱讀難數名著。他說,“我文學上的好奇心有多濃,便可以讀到幾多我要讀的書,空間可說無限廣闊。”
1914126日,他接受教會的堅信禮,首次用聖餐,他後來寫道,“我完全不相信,我在吃在喝我自己的罪。我不能明白我做的事到底有什麼意義,但我明白我是用隆重得不得了的莊嚴態度來說謊。”他承認是為了取悅父親才正式進入教會。
他現在真正接受的卻是不可知主義,他認為“所有的宗教信仰都是神話,都是人自己的發明。”但這也是他的才華開始為他的老師和朋友賞識的時期:他的老師柯伯特黎克說,“他是我已教過的學生中讀古典名著最多的人,也是我所見過的翻譯希臘劇作最聰明的學生。”柯氏力勸他的父親送他去念大學。
這間大學就是牛津。“這裡的一切遠超過我最大膽的夢。”他寫信給父親時說,“我從未見過如此美麗的地方。”這是191612月的事,他才19歲。他通過獎學金考試,《泰晤士報》刊出獲獎者名單,他的名字赫然在那裡。入讀的學院是建於1249年的大學學院(Universitg College),是牛津大學最早的一個學院。詩人雪萊在這裡讀過書。
他雖取得獎學金,仍須參加牛津的入學試,而“初級算術”是其中必考的一張試卷。他對算術可說一竅不通,又回到柯老師那裡去惡性補習。
這時,第一次大戰打得如火如荼,英國實施徵兵制度,年青的魯益士原籍愛爾蘭,本可免役,但他願作志願兵。大學學院收了他入學。他通過學院的軍官訓練營登記入伍,後擔任森謨塞輕步兵第三營的中尉,轉戰歐陸。歐戰快結束前,為炸彈所傷,被送近倫敦入院治療。是年12月解甲,次年一月重返牛津。
兩個月後,他的第一本詩集《在捆綁中的靈》出版,給他寫作生涯極大鼓舞。他在校成績優異,屢獲甲等榮譽獎。1925年春,入選牛津大學的麥大倫學院(Magdalen College)英國語文院士。是年十月,他搬進學院居住,成為他以後三十年的家。
在這裡,他結交了許多朋友,大半為無神論者。他在學術上的成就越大,離開基督信仰也越遠。但在此關鍵時刻,他遇到兩個人,一位是N.柯格希爾,牛津大學英國文學教授,有當時“最睿智也見聞最廣之人”的稱譽;他是個基督徒。另一位是JRR.托爾金,牛津大學安格魯撒克遜講座教授,也是基督徒。在二人的影響下,他開始經歷1600年前聖奧古斯丁的歷練:“我不愛什麼,但我內心有股力量要去愛;我內心深藏有需要,我恨自己不去需要…”
魯氏逐漸改變成了另一個人,或者說,他逐漸成為一個真正的人:“我像一個雪人,現在開始融解,從我的背部融起,一點一滴地瀉下,我不喜歡那感覺…”
終至有一天,他承認上帝的確存在,要他完全投降,從黑暗中跳出來。1929年復活節,魯氏“痛改前非,承認上帝是上帝。我跪下,我禱告,那晚,我很可能是全英國最喪氣也最不情願但卻回頭了的浪子。”
他的哥哥華尼在他逝世後追憶這段日子時說,“傑克的回歸基督得到新生命,不是一種突然的躍進,而是從長年心靈的疾病,緩慢地逐漸地藉著將息而康復。他這‘病’起源於童年,在僵硬的宗教規例和空洞的教會學校教育中染上。”魯氏回轉之後說,“我已從相信上帝進到絕對相信道成肉身的基督,接受了基督信仰。”他有了真正的覺醒。
魯益士成了二十世紀中葉說英語的世界中捍衛基督信仰最力也最受歡迎的人。1954年,獲選為劍橋大學中世紀與文藝復興期英國文學講座教授,所寫文學批評論文已成傳世之作。他是一位甚受學生愛戴的老師。
而他寫的神學和具神學深度的文學作品早已膾炙人口。因而有“向懷疑者傳福音的使徒”之稱,獲到全球教會的稱讚。
《返璞歸真》是他的著作中影響最大的一部。他在原作的序言中介紹此書時說:
“本書原為我的電臺廣播講話,印刷成書時作了一點增補,但保持說話的語氣,用了不少俗語和縮語(例如 dontweve。這些當然不見於譯文中,但譯時努力保持原作者說話的口氣——譯者)。…
“我的信仰立場很單純,我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平信徒。我信主後,認為我最能幫助我的不信基督的朋友的事,就是向他們闡釋這信仰,並為之辯解…
“我無意參與神學上的爭辯,那是神學家的事。我所致力的是為‘核心’的基督信仰辯明。那是信仰中最純淨的中心部份…是在我還未到這世界以前早就存在的那個真正基督信仰。那信仰,不管我喜不喜歡,早已在那裡。只有一位上帝,耶穌基督是他的獨生兒子,他的大愛呼籲我們回歸,回轉成為真正的照他形像造的人,成為他的子女。…
“從此書出版後收到的難數書信與評論中,可以看見我至少已成功地將基督徒都能同意的基督信仰的中心寫了出來。我盼望我們能合一團結…
“本書所用‘基督徒’三字,指的是接受基督信仰中共同教義的人…這個名字首先見於安提阿教會(徒1126),用以稱呼使徒們和接受使徒教訓的人。要是有人接受了基督信仰,生活卻夠不到標準,我們可以說他是個不好的基督徒,但不能說他不是基督徒。…
“我只能說,這裡講的‘純淨’基督信仰好像一座屋子的大廳,大廳有若干通住房間的門。若因此書能帶領一些人進入這大廳,我已心滿意足了。但要見到溫暖的火爐,有坐椅,有飯菜,必須進到房間才可以享受。大廳只是等候的地方,在這裡可以找自己喜歡的房間。大廳不是住的地方,有的人也許得在大廳裡留久點,有的人一下就可以決定敲那個房間的門。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不同,但我知道上帝不願人留在大廳裡,除非他認為等候對他有益。
“你一旦進到房間,就會發現大廳裡的等候對你也有好處,若不等便得不到這益處。可是,你只能在那裡等候,不可以在那裡搭營。你應該不斷禱告,得到光照。就是在大廳裡,也得遵守整座屋子共守的規則。而且應該不斷查問那扇門才是真門,不可以僅因為外面的油漆和裝飾討你歡喜便選定房間。換言之,你不應問:‘我喜歡這種崇拜形式麼?’而應該問:‘這些教義是真理嗎?這裡有沒有真正的聖潔?我不願敲門是不是由於內在的驕傲,或者個人的味口,或者個人不喜歡那個守門人?’”
魯氏在序言的末後說:“你進到自己的房間以後,對那些選了別的房間的人應心存寬厚,對那些仍留在大廳裡的人也該如此。他們若選錯了,做錯了,應為他們禱告。他們若是你的仇敵,更應遵照主基督的教訓為他們祈求。這是進了這座屋子後,大家應守的規則。”
魯氏寫此書時,二次大戰正酣,英倫三島在納粹德國轟炸下,人們生命朝不保夕。一方面基督信仰成了一股力足幫助全民為自由而戰決不屈服的偉大力量;另一方面,在知識界,打著科學招牌的進化論正方興未艾,為納粹利用宣佈上帝已死的新哲學開始蔓延。魯氏深受其害,在書中對二者都有極其深刻且富幽默的評論。
書中有專章討論三位一體的上帝。還有一章專論“時間”答覆“基督既是神成為人,來到世間,那他怎能又照顧宇宙的運行”這個問題,甚富啟迪。
本書頗難翻譯。我在非常忙碌的生活節奏中每個主日下午抽出半天寧靜的時刻來做這件十分不夠資格做的事。經過半年,終於完成全書的移譯工作。
這篇序中的魯氏生平,大半取材於B.希卜黎的《幽谷之旅》和魯氏自己寫的自傳《意外的喜樂》。
原序甚長,精華已摘譯於此,可以省出讀者一些時間去看書的正文。
今天我們所處的時代急迫需要一位元像魯益士這樣的思想家來為大家解惑,答覆我們在這個大時代中所面對的信仰問題。
原書名為Mere Christianity,有“這是不折不扣的純淨基督信仰”之意。給中文版取名《返璞歸真》,指出基督信仰去掉後世所加的裝飾,回到聖經的教訓,可說美好無比。因為這是唯一有一位復活的基督的宗教信仰,通過他,人可以恢復真正的人的地位,具有上帝的莊嚴形像和他永活的生命。

一九九五年十月寫於大帽山畔的科技中心

第 一 部  從 是 與 非 探 求 宇 宙 的 意 義

1 天理與人理

吵嘴是常事,大家司空見慣。有時聽到人家爭吵,覺得很可笑;有時只是聽了不舒服。不管怎樣,從我們聽到的內容,應該可以學到一點東西。
我們爭吵,說來說去都不外是下面一類的話:“要是人人都這樣對你,你開心嗎?”“這是我的座位,因為我先來。”“由他去吧,他又沒有對你不住。”“你幹嗎先動粗?”“你先給我一小塊餅乾,我便回你一小塊餅乾。”“別推搪呀,你說過應算數呀!”我們天天說的都不外這些,不管你是知識份子還是文盲,是小孩子還是大人。
這些話所以引起我的注意,是說話的人所討厭的不只是對方的行為,而是要對方注意到一些行為的標準。可是對方絕少會回答,“你這是那門標準?”他差不多一定會給自己辯護,說他一直以來沒有做過違反這標準的事;要不然就會說出個理由,解釋他為什麼要那樣做。他認為在座位這件事上,他有十足的理由,先到的人有權坐下去。又或者他拿到那塊餅乾的情形與別人完全不同;要不然就是情況起了變化,他沒有守諾言的必要。
這樣看來,爭吵的雙方心裡都有一條道理,一條公道的原則,一種正當的行為或道德的規範,或者諸如此類的東西,是他們都同意的。事實上,他們的確都同意,要不然,會像狗像貓一樣打起架來。不過動物只有打架的份,不會像人一樣爭吵。
爭吵不外乎要指出對方的不是。要是你和他對“是”與“非”沒有一致的看法,爭吵是沒有用的,就好像你和他對踢足球的規則沒有認同,批評某個球員踢得不對有什麼意思呢!
這種是非之律通常叫做天道或天理。今天,一提到天理便會想到自然的規律,想到地心引力,遺傳法則,或者化學定律。不過,老一輩的思想家將是非之律叫做“天理”,指的其實是人性的常理。因為人的身體受有地心引力律的規範,有機生物受生物學定律的規範,叫做人的被造物也受有一種規範。不過其間有很大的不同:物體不能選擇遵不遵守地心引力律,但人可以選擇,他可以遵守或不遵守這種人性的常理或稱“人理”
讓我用另外一種方式來說明。一個人隨時隨刻都受到許多套不同法則的規範,其中只有一套他可以憑己意來決定遵不遵守。人的身體作為一種物體時,必須受地心引力的規範,無法不遵守;要是把人懸在空中,他一定會跌下來,就像一塊石頭會跌落下來,毫無選擇一樣。人,作為一種有機物,得遵守多種多樣的生物學法則,就像別的動物一樣,沒有不遵守的自由。可是專門為人性而有的常理,一種和動物、植物、無機生物並不共用共有的規範,人,若是願意,可以不遵守。
這個規範就叫做“人理”,因為大家認為凡是一個人,不用誰教他,天生應該知道。這當然不是說,天底下不會出現對這種人理毫無所知的怪人,就好像人中間會有色盲,會有對某種聲音聽不到的“聲盲”一樣。但若從整個人類來看,大家都認為人人心中對正當的行為都有一點信念在。我相信這是對的,要是不對,我們談到戰爭,說來說去的一切都是浪費時間。比方說,我們講敵人不對,要是納粹在心底裡對“是”的標準和我們不一樣,不承認其存在,不認為應該遵守,我們說敵人不對豈非白費精力?要是他們腦海裡根本沒有我們所說的正義,我們雖然不會因此不和他作戰下去,但我們不能責備他們不對,就像不能責備他們頭髮的顏色一樣。
我知道,一定有人會說,人性的常理或正當的行為,因為文化不同、時代不同、道德的標準可以各異,因此說人人都有一個共同的常理,這個觀念是不正確的。
這話其實不通。他們之間的道德規範雖有不同,但決不會不同到完全各異。要是有誰不嫌麻煩,將古代埃及、巴比倫、印度、中國、希臘和羅馬人的道德教訓作一比較,他會大吃一驚,原來彼此十分相同,和我們今天的道德教訓也非常一樣。我在《人的廢除》一書中有個附錄,舉出了這方面的一些證據。這是題外話。現在我們要討論的是:假若兩種文化中的道德規範完全不同,會出現什麼情況。試設想有個國家,在這個國家裡,逃避兵役的人反而受到稱讚。又或有人欺騙、出賣好心人,反而覺得很有光榮感。也不妨設想有個國家,認為二加二等於五。我們待人,對那些人應該慷慨,意見客或不同一有的只對家人慷慨,有的說對同鄉、對人人都應該無私。可是,儘管有這些不同,大家都會同意,不應該自私自利,只顧自己。無論那種文化,總不至於高舉自私。我們可以對一個人應該有幾個妻子,一個還是四個,存有不同意見;但是大家總會同意,不可以人盡可妻,不可以你喜歡誰就可以娶她。
不過,還有一件最了不起的事。這就是你如果遇到一個人,說他不相信世上有真正的是非原則;可是轉眼間,這同一個人,自食其言,自毀對你許過的諾言。要是你也不履行對他的諾言,他不等你置辯,會搶著說“這不公道”
一個國家可以說條約不能拘束人,可是下一分鐘,他們卻推翻自己說的話,說他們要撕毀的那個條約不公道。要是有沒有條約都是一樣,要是世上沒有是與非;換句話說,要是沒有人理或天理這回事,那麼,條約公平或不公平又有什麼關係呢?你這樣說,豈不露出馬腳,證明無論你表面怎樣說,骨子裡等於說:你心裡也像別人一樣,承認人性有個常理。
這樣看來,我們不得不相信;世上的確有真正的是與非。我們有時候會犯錯誤,就像有的人做算學會出錯一樣。對或不對不能由他的意見或者味口來決定,就像你不能憑意見來定九九乘數表正確與否一樣。
要是我們對以上所說的都能同意,我要說下去。我要說的是:我們誰都不能真心遵守人性的常理;要是你說你能夠,我向你道歉。你最好去看別的書,因為我要說下去的話與你沒有關係。我現在說話的物件,是你之外的普通人。
我要說下去的話,希望你別誤解,我不是在講道。上天知道,我決不看自己比他人強。我只是提醒大家注意一個事實。這個事實是:今年、今月,更可能就是今天,我們自己沒有做到我們希望別人能做到的事。我們可以找一萬個理由替自己辯護。比方說,你對子女不公道的時候,你會說那時你太疲勞;你在金錢上犯的小錯誤——你幾乎已經忘記了的那個污點,是因為當時的確窮。你答應過某人做的事,到現在完全沒有履行——對,要是我當時知道今天會忙成這個樣子,我根本不會許下那個諾言。至於我對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姐妹(或者兄弟)的那番舉動,要是知道會那樣教他們生氣,我不會做的。我有什麼了不起,說真的?
找藉口當然改變不了這事實:我沒有好好遵守這個人理,一碰到有人說我沒有遵守,我就會找一大堆藉口,一大串理由,來為自己辯護。
這時的問題已不是我用的藉口好不好。我們找藉口只證明我們心底裡(不管我喜不喜歡)的確相信人性有一個應守的理。要是我們不相信有所謂正當舉止和行為,那我們為什麼急於找理由來為不正當的行為、舉止辯解?
事實上是,我們深深相信的確有“正當”這回事,以致感到有條律,有條理,在驅迫我,使我不能正視自己破壞了這條律的事實,因而想方設法來推卸責任。你當然已留意到,我們
找理由、找藉口來辯解的,都是我們壞的舉止或行為。本來是我們的脾氣壞,卻歸咎於身體疲勞,心裡有事或者肚子餓。若是脾氣好,心情好,我們便把功勞往自己身上堆。
這是我在這裡要說明白的兩點。第一,人之為人,不問你在地球上何處,都有一個奇怪的想法,就是人人都照某種常理來行動,不能沒有他。第二,人之為人,事實上不能真照這常理來行動。他們都知道有這個人理,卻又破壞他。
這兩點是我們用清明的頭腦來思考自己和所居住的宇宙的基礎。

2 不盡同意

如果這兩點是思考自己和宇宙的基礎,在我說下去前,我得逗留片刻,把這基礎鞏固一下。我收到有的讀者來信,說許多人都不明白所謂“人理”、道德律或者正當行為律究竟是什麼。
比方說,有的人來信說,“閣下叫做道德律的東西,是不是就是我們與生俱來的合群的本能,這種本能是和我們別的本能一起發展出來的?”我不否認人類也許有一種合群的本能,
但卻不是我說的道德律。
我們都嘗過人受本能驅使的滋味,像母愛、性欲、食欲之類。你有一種強烈的需要或欲求,去做某件事。例如你有時會有一種願望,想幫助人,這極可能是合群的本能所促起。不過心裡覺得想幫助人,和不管你願不願意,都覺得應該幫助人,其間不同很大。比方說,你聽到有個人遇到危險,發出求助的叫聲;你很可能會產生兩種反應,一是想去幫助他(起于合群的本能),一是想躲開這種危險(起因於自保的本能)。可是在這兩種衝激之外,你裡頭還會出現第三種東西,要你照著這股助人的勁去幫助那人,壓抑住想逃開的那股勁。這股在兩種本能之間作衡量,在二者之間決定何去何從的力量,當然不會是這兩種本能自己。我們可以從彈鋼琴的例子來瞭解其間的分別。彈琴有份琴譜,上面有一個個的音符,告訴你在什麼時候彈琴上的那個鍵,不彈別的鍵。你當然不能說那張琴譜就是琴上的鍵。道德律告訴我們彈什麼調子,我們的本能是那些琴鍵。
我們也可以從另一角度來看這件事,來說明這道德律不同於人的本能。遇到兩種本能衝突時,而被造物的心裡除了這兩種本能,別無所有,那麼,衝勁強的本能一定佔優勢。如果在這重要時刻,我們意識到有個道德律在,力量之強無以復加;在通常情況下,我們似乎會聽到一種聲音,要我們站在兩種本能衝動較弱的一邊。例如我們見到一個人掉在河裡快淹死,你很可能為了自身安全,為了自保,不去救那人;但是道德律卻告訴你要去救他。道德律總是要我們把天然的衝激朝對的方向加強。這也是說,我們總會覺得有義務去激起那合群的本能,喚醒我們的想像力,叫醒我們的同情心等等,讓我們有足夠的馬力去做應該做的事。我們將一種本能加強,這行動當然不會出自本能自身。那告訴你“你的合群本能睡著了,快去喚醒”的聲音,決不會是合群本能自己;就像琴譜上指示你應把鋼琴上那個鍵盤加點力彈得大聲點的符號,不會是琴鍵本身一樣。
我們還可以從第三種角度來看。假使守道德律也是人的本能,我們應該可以指出我們裡頭的那一個衝激是“好”的衝激,合乎正當行為之律;但是我們指不出。我們的衝激沒有一種不受道德律的指揮,有時給壓抑,有時給加強,我們不可以說我們裡頭的衝激有些是好的,例如母愛或愛國,其他的是壞的,例如性的衝動或打鬥。我們只可以說,打鬥或者性欲衝動應予限制的次數,比限制母愛或愛國要多得多。不過,有時候,結了婚的男人為盡對妻子的義務,得提升一下性欲;當兵的人有時候也得提高他打鬥的本能。可是,也會遇到一些情況,母親對自己子女之愛,和一個人對自己國家之愛,得稍加壓抑,否則會對他人的子女或國家不公道。嚴格說來,人的情的衝動無所謂好或不好。再引鋼琴為例。一架鋼琴不會有兩套鍵盤,一套是“對”的,一套是“錯”的。每個鍵盤都有他“對”和“錯”的時候,道德律並不是人的某一種本能或某一組本能,而是相等于指揮我們的本能來定調子的東西(這調子我們叫做善或合理舉止)。
讓我告訴你,這一點很實際、也很重要。你可以把自己的情的衝激中的一種拿出來,然後不顧一切順著這股衝激的方向發揮。這其實是危險得不得了的事。因為若把情的衝動當作無可置疑的絕對“對”的事去做,任何一種衝動都能讓你發瘋,變成魔鬼。比方說,你也許認為博愛,也就是愛人類,應該很安全,沒有問題吧。其實不然;要是一味博愛,忘了正義,你會毀約,不遵協定,在審判中提供假見證;到頭來,你會變成一個兇殘、奸險的人。
又有一些人來信說,“閣下所說的道德律,會不會就是一種社會的定法,自教育中學來?”我認為,這種想法來自一種誤解。提這種問題的人通常都會不假思索地接受一種想法,這就是我們若從教師和父母那裡學到點什麼,這點什麼只不過是人想出來的。可是,這是不符事實的。我們在學校裡都學過九九乘數表。一個在荒島上孤獨地長大的孩子,不會知道有這個表。但你決不能說,乘數表是人想出來的,是人為自己製造出來的;要是人類願意,可以想出一套不同的乘數表。這怎麼可能呢?我完全同意,我們從父母、教師、朋友和書本那裡學會做人的規矩,就像我們學會旁的東西一樣。但是我們學的東西裡頭,有些只是慣例,可以很不同。例如我們學會開車得靠左行駛,可是也可以有靠右行駛的規定;也可以有其他的定法,例如數學,所代表的是客觀的真實。問題是,我們所說的“人理”屬於那一種。
我們有兩個理由,相信“人理”與數學屬於同一類。第一,我已在第一章中說過,儘管道德的觀念因時代或國家不同而有異,但這種不同實在不大——決不像大多數人想像的那麼大。你可以在這些所謂不同的觀念中找到流貫在裡頭的相同的規則。可是慣例不同,像剛才說過的開汽車靠那一邊行駛的規定,或者穿衣服的習俗,可以因時、地不同而相異很大。
另一個理由是,你想到一個民族的道德觀和另一個民族之間的差異時,你會不會認為這個民族的道德觀比另一個的好些或壞些呢?假若道德觀發生變化,這些變化會比原來的更好嗎?要是沒有變得更好,那當然是道德上沒有進步。進步指的不只是變更,而且包括朝好的方向走。要是這一套道德觀念不比另一套更真、更好,那麼,接受文明的道德觀,放棄野蠻的;接受基督教的道德觀,放棄納粹的,便成了毫無意義的事了。
其實,我們都相信,有些道德觀是好的,好過另一些道德觀。我們也相信,那些致力改變他們那個時代的道德觀的人,也是我們叫做改革者或先驅者的人,他們比別人更認識到道德的價值。好了,你承認一組道德觀念可以好過另一組時,你事實上在用一個標準量度二者作比較,說其中一組比另一組更符合這個標準。不過,你拿來量的那個標準,當然和這兩組道德觀不是同一物。事實上,你是將二者和一個真正的道德標準作比較,承認世上的確有些人的觀念會比另一些人的更接近這真正的“是”
換一句話來說:要是你的道德觀念比別人更真,而納粹的道德觀念不夠真,一定有一種東西,一種真正的道德觀,讓你可以看出這種“真”來。你對紐約城的觀感比我的更真實或不如我真實,是因為紐約為一實存體,在你我的思維之外存在。要是你我說到“紐約”時,我們所說的“只是我自己頭腦中想像的一座城”,那麼你的或我的關於紐約的觀感怎會有真實或不真實的問題呢?不會有。同樣,要是這條正當行為律只是“任一個國家予以同意”的東西,我們怎能說甲國同意的比乙國的更正確,又怎能說這世界的道德會越來越高尚或越來越卑下呢?
我的結論是:雖然人們對什麼是正當行為的觀念不同,令你懷疑是不是真有一種天然存在的道德律,可是經過我們詳細探討過這些所謂不同後,證明的確有天然的道德律的存在。
但讓我在結束前說多一句話。我遇到過對這種“不同”誇大其詞的人,原因是他們把道德觀上的歧異和對事實的信念上的歧異混為一談。比方說,有人對我說,“三百年前,英國人處死女巫,這是不是就是你叫做‘人理’或正當行為律的東西?”可是我們今天不處死女巫,是因為我們不相信有這種東西存在。要是我們相信,要是我們真的相信有人將自己出賣給魔鬼,從魔鬼那裡得到超自然的能力,又用這能力去殺人,逼得人發瘋,又能呼風喚雨製造惡劣的氣候害人,那我們一定會同意,這班通鬼的邪惡人物一定得處以極刑。可是道德原則還是一個,不同的只是事實。不信有女巫也許是我們知識上的一大進步。不相信有女巫存在,因而不去處死她們,在道德上並沒有什麼進步。要是某人因為相信屋子裡已經沒有老鼠,停止裝捕鼠機,你會不會說這個人很人道?

3 這律的確存在

現在回頭講一講我在第一章結束時說的話,也就是人的兩種奇怪的情況。一方面,我們夢寐以求,希望自己的行為能到
達一種標準,我們把這叫做公平、正當、道德或者人理。一方面,我們實際並沒有做到。你們也許會問,為什麼我把這情況稱之為“奇怪”,因為在你們看來,這是世間最自然不過的事。你甚至很可能會覺得,我對人要求有點過份。你也許會說,我所謂的人破壞了是非之律或人理,只不過說明世上無完人罷了。既然無完人,那我為什麼要強求?如果我所要做的,只是將我們希望他人做自己卻沒有做到的事,為自己定出應負的那一份責任;那麼,你這種世上無完人論,可以是個好答覆。但是,這不是我要做的事。我現在關心的不是責任問題,而是要找出真相。從這個角度來看,說世上無完人,所以人達不到他應達到的目標,會有不好的後果。
我們不妨拿實物來說明。比方你眼前有塊石頭或一棵樹,他們生來就是那個樣子,你沒有理由說他們應該是另一個樣子,說了也無用。你當然可以說,這塊石頭要是用來做假山,“形狀不合”;或者這棵樹不好,因為不夠大,不能遮蔭。你這樣說,只不過指出這塊石頭或者這棵樹,不巧對你自己不方便。你不是責備他們,除非是開玩笑的回吻。你心裡明白,那種氣候,那種土壞,這棵樹只可以是那個樣子。從我們的觀點來說,一棵樹的好與壞,都是遵循他的生長之理或律的結果。
這樣推理下去,我們可以知道,我們通常叫做自然之理或律的東西,例如天氣、雨水等等對一棵樹的作用,嚴格說來,並不真正是什麼律或理,只是說話的一種方式。比方你說,掉下來的石頭總得遵守地心引力之律。你這樣說,並不等於說,律的意思是“一切的石頭一定會是這樣的”吧?你決不會認為,一塊石頭拋出去後,他會突然記起,得遵守命令掉到地上;你只是認為,這塊石頭實際上是掉向地上。換句話說,你很難確定,有什麼東西在背後超然地左右這個事實,有什麼律或理要他們一定發生,而這律或理和發生的事實不同。自然律應用到石頭或者樹本身,指的只是“自然在實際上做的事”。可是一轉到人理或人性之律,一轉到正當行為之律,情形便完全不同。這律當然不等同於“人在實際上做的事”,因為,像我已說過的,許多人根本不遵守這律,更沒有一個人完全遵守。地心引力律告訴你,要是你拋出一塊石頭,石頭會怎樣做;可是人性之律卻告訴你,人應該做什麼卻沒有去做。換句話說,你的物件一旦是人,有種超乎事實之外的東西出現。你除了事實(人的行為),還另外有一樣東西(人應該怎樣行為)。人之外的宇宙,只講事實。電子和分子會照某種方式運動,產生某種結果,就是這樣簡單。可是人照某種方式運動時,卻並不這麼簡單,因為你明白,他們的行為會不照這方式來進行。
這的確很特別,大家都想找出其理何在。比方說,你講一個人不應該做他做出的那件事,我們其實只想說明,就像我們說一塊石頭的形狀不對一樣,他做出來的事對我不方便。這當然不是真的。一個人占住火車廂一角的座位,因為他比我早到那兒;另外一個人趁我背轉身,移動行李時,偷偷占了那個座位。對我來說,二者都對我不方便。可是我只會責備第二個人,不會怪第一個人。我不會因為一個人不經意地占了我的便宜而大發脾氣,也許會有一刻的不快,然後冷靜下來;可是,要是誰蓄意占我的便宜,雖然他沒有如願以償,我也會大發脾氣。不過,前者雖然不經意卻妨礙到我,後者雖蓄意卻沒有成功,沒有妨礙到我。可見有些我們叫做壞的行為,有時並不會對我構成不方便,反而剛好相反。和敵國開戰時,要是對方有個肯賣國的人,這個人對我方很有用處,我方儘管利用他,給他金錢,但在我們眼中,他只是個人渣。所以,你不能說,我們叫做正當的他人的行為,只是對我們有用的行為;而我們自己的正當行為,也很明顯並不等於值得去做的行為。你有本領得到三英鎊,卻要你滿足於三十先令;本來可以找人幫忙輕輕鬆松交的功課,卻要老老實實自己做完交卷;本來可以向一個女孩子示愛,卻將她棄而不顧;本來可以去到安全的地方,卻要留在危險中;不想履行的承諾偏偏要實行;不想說實話讓人家說我傻瓜,卻偏偏要說,都屬這一類。
有人會說,正當的行為對某一個人在某一特別情況下來說,也許並不值得,但對整個人類來說,則是有價值的。正當的行為因此並不難理解。人類歸根到底總是有理性的,他們明白,只有在一個人人公平對待彼此的社會裡,才有真安全、真幸福,因為人能理智地認識到這點,所以才能努力做正當的事。對,安全和幸福只有在個人、團體和國家都能坦誠、公平、友善相處時,才能達到。這也是世上最重要的一個真理。但若用這來說明為什麼我們在是非問題上會有那樣的想法,則是文不對題的。要是我們問:“我為什麼應該不自私自利?”而你的答覆是,“為了社會的利益。”我要是接上問,“要是對我本身沒有好處,幹嗎要理對社會有沒有利益?”你然後不得不說,“你別忘記,你應該不自私自利。”你兜了一個大圈子,仍歸回到原處。你說了一番大道理,但是兜不出去。
要是有人問你,踢足球有什麼意思,若回答他說,“踢足球是為了得分”,沒有誰會相信你,因為得分是球賽的目的,而不是玩足球的目的。你說來說去只能說踢足球就是為了踢足
球。對,但說了又有何用。要是有人問你,行為正當有何目的,若回答他“是為了造福社會”,這種答案沒有什麼用處,因為造福社會,換言之,就是不自私(因為“社會”畢竟指“他人”),不自私已包含在正當行為中。你說來說去,不過在說正當行為就是正當行為。其實,你說出“人應該不自私自利”之後就停在那裡,和說不說出一大堆解釋的話,效果完全一樣。
這也正是我停下來的地方。人應該不自私,應該公平。不是因為人不自私,也不是因為他們喜歡不自私,而是他們應該如此。道德律或者人理,不像地心吸引律,也不像有重量的物體怎樣運動,不是人類行為的一個事實。從另一方面來說,他也不僅僅是頭腦中的想像,因為我們想忘卻他,他總在那裡;而且我們一講到人,一想到人,大部份到頭來都是說了想了毫無作用。你不能光說—個人應該為了我們自己的方便怎樣行為,便把話說清楚;因為我們叫做壞或不公平的行為,並不就是我們覺得對自己不方便的行為,很可能正好相反,是對我們有利的行為。
因此,這個是非之律,或人理,或隨你怎樣稱呼他的那個東西,一定是一種真實的存在——的確在那兒,不是我們捏造出來的。但他不是普通說的那事實,不像我們實際的行為那樣的一種事實。
我們得開始承認:現實不只一種,在我們探討的這件事上,在人的行為這種普遍的事實之外,還有一種東西在那裡左右。他的確在那裡,是真實的,是真正的律,不是誰想出來的,他左右著我們的行為。

4 在“人理”後面是什麼?

讓我們總結一下已經得到的結論。從石頭、樹木這一類的事物來看,我們叫做天理的東西不外是一種說法。我們說自然受有某些法則或律的支配,所指的只不過是自然行為的一種方式。所謂律可能並不真的存在,在我們觀察到的事實之外或之上並沒有什麼在左右他。可是從人來說,事實卻不是這樣。“人理”或是非之理的確存在于人的行為之外和之上,這也就是說,在實存的事實之外,還有一種東西,是真正的律,不是人發明出來的,人心裡也明白應該遵守這個律。
現在,我要討論一下,我們從這總結中對宇宙,也就是我們居住的世界,能得到點什麼認識。人自從能夠思想以來,一直想明白宇宙到底是什麼,是怎樣出現的。粗略地說,有兩種看法,一種叫做唯物主義的看法。持這種看法的人,認為物質和空間乃自然而有,一直存在,誰也不知他們怎樣來的。物質照某種固定方式活動,像我們這種會思想的人之類的造物,也是偶然發生。有種東西偶然擊中太陽,從而製造出行星;又有一些構成生命的化學物,在極之偶然的機會中,剛好氣候適宜,在這些行星中的一個裡頭出現,因而在這個地球上出現了一種有生命的物質。又經過很長的一系列的偶然,這些有生命的東西演變成像我們人這種束西。
另一種是宗教的看法,這種看法認為宇宙的後面有一存在,遠超過我們所知道的一切東西,勝過人的意志。這就是說,這存在是有知覺的,有目標的,有喜愛的。根據這意見,宇宙一半為了我們不知道的目的,一半為了要造成像這存在一樣的被造物,像他一樣有意志,因而出現。請別以為這兩種看法,一種早就為我們持有,一種是逐漸形成的。事實上,凡是有會思想的人存在的地方,就有這兩種看法出現。同時請注意,我們不能像通常說的,用科學來找出那種看法對。科學靠實驗,靠觀察事物的行為,每一則科學陳述,不間看來如何複雜,到頭來只不過想指出:“我一月十五日清早兩點二十分鐘將望遠鏡對住天空某一部份,見到什麼什麼,”或者“我將這種東西放進試驗管,加熱到某種溫度,發生了如此如此的現象。”不要以為我這樣說是反對科學,我只是指出科學的任務罷了。一個人越有科學頭腦,越會(我相信)同意我所說的科學的任務是如此;很有用,也很必要。可是,為什麼天空會有那些東西在那裡呢?這些科學觀察到的東西後面,有沒有一種什麼特別的力量在那裡呢?這種問法是不科學的。要是那裡有一種“後面的東西”,不是永不讓人發現,便得循不同的途徑讓人發現。說有這種東西存在,或說沒有這種東西存在,都不是科學有能力提出來說的。真正的科學家通常也不說這種話。通常只有新聞記者和普及科學小說家,從教科書裡頭找來一些似科學實非科學的一鱗半爪,大說一通。歸根結底,仍是常識問題。即令科學發展到十全十美,可以說明全宇宙中的每一事物,可是對“為什麼會有宇宙?”“為什麼宇宙會以現在的方式發展?”“宇宙有意義嗎?”等等問題,顯然仍舊無法解答。
這樣看來,豈非絕望?幸虧在全宇宙中有一樣東西,而且是唯—的一樣,我們可以從他那裡得到比外在觀察更多的資料。這東西就是“人”。我們不止觀察人,我們就是人自己。我們可以說有內幕資料,知道內情。正因為如此,我們知道人能發覺自己受一種道德律的支配,這律不是人發明出來的,也不能不理他,而且我們知道非遵守他不可。
無論是誰,若像研究電流、蔬菜一樣,從外面來研究人,要是他不懂我們的語言,是沒法從我們得到資料來瞭解我們的內心;全靠外面的觀察來認識人,決無法取得證據,證明人有這種道德律。他怎麼能得到呢?他憑觀察只能見到我們外在的行為,而道德律所管轄的是人應該怎樣行為。同樣,要是在可以觀察到的事實的後面,例如前面說過的石頭或者天氣的後面,還有一種力量,我們單靠外在的觀察,永無法發現這律。
問題因此陷入這樣一種情況;我們想找出宇宙究竟是不是偶然發生,抑或後面有種力量使他成形,發展到今天這個樣子。而這種力量,要是存在的話,不會是一個可以觀察到的事實,而是一種實體,這實體創造事實,若只憑觀察這些事實卻發現不到他。要解答是不是確有這一種力量存在,只有靠研究人。而我們研究人的結果,的確找到了這個力量。
讓我們倒過來說:要是在宇宙之外有一種左右宇宙的力量,他不能像宇宙中的事實那樣出現在我們眼前;就像我們可以見到一間屋子的牆、樓梯、火爐等等,卻見不到設計和建造這房子的建築師一樣。唯一能叫這力量出現的方法,是從我們裡面去找。我們裡頭是不是感到一種影響力,一個驅使的力量,要我們照某種方式去行動。而這正是我們在自己裡面所發現的。這豈能不引起我們的懷疑?因為從唯一的可以找到答案的個案中,你得到的答案是“肯定”;而在其他找不到答案的個案中,你卻知道為什麼找不到。假設有人問我,要是我見到一個著藍色制服的人,從街的一頭走來,在每家屋門口放一個紙袋。我怎能猜出袋裡頭裝的是信呢?我的答覆是:“因為那人放在我門口的同樣的紙袋,裡頭裝的是信。”他聽後不同意,他說:“可是你沒有見過他人接到的紙袋裡面裝的東西呀。”我會回答說:“當然沒有見過,也不應該那樣做,因為那些信不是寫給我的。我只是根據我可以折開的信封來說明我無權開拆的其他信封中的內容。”關於宇宙後面的那種力量的解答也是如此。我有權拆開的唯一信封是“人”,我拆開他,特別拆開的是我自己時,我發現我不是靠我自己來存在,我受一條律的支配,那“人”或那“物”要我遵守某種方式行動。我當然不會說,要是我走進石頭或者樹裡頭,我會發現和存在我裡頭同樣的東西;就像我不會說,這條街上每家人收到的都是像我收到的同樣的信件。但我應該可以在石頭裡發現,石頭得服從地心吸力。發信的人寫信給我,希望我裡頭的人性之律會叫我去收他的信。同樣,我們拋出一塊石頭,也會希望石頭順從石性之律跌落地上。從收信和石頭跌下來這兩件事,都應該叫我們看出,在這事實背後,有個“發信的人“,有個力量,或是引導者,或是總指揮。
別以為我急於想把基督信仰中的上帝推出來。從現在到介紹基督教的神學,其間還有好長一段路得走。我說到現在,只說明了有種左右宇宙的東西,從我看來,這是一條促人走正路的律。要是我走錯了路,做錯了事,這律會讓我覺得不舒服,會告訴我得對所做的錯事負責。我認為我們應該說,這力量不像我們已經知道的任何事物,他是有意志的。其他我們知道的東西都不外是物質,物質當然不會給你發命令,教你做什麼。物質也不用有意志,更不用像人。
下一章我們試進一步來認識這律和這力量。但請注意,一百年來,推銷上帝的言論可真不少,這可不是我要做的事,千萬別以為我要推介什麼。
 

注:本文原為電臺廣播,因受時間限制,我只說了唯物論和宗教論兩個觀點。在這二者間還有一種叫做“生命力論”或者“創造演進說”、“意外演進說”的哲學。其中主張此說、警語連篇的當推蕭伯納,但最有深度的應推法國哲學家H.伯格森(Henn Bergson)。主張此說的,認為地球上的生命從最低級的形狀“發展”到成為人,其間的小小變化,不是由於“偶然“,而是來自一種生命力的催動,要達到他的目標。
對提倡此說的人,我們得問,他們所謂的生命力,究竟有無意志。如果有,這個“讓生命發生,並趨完美的意志”其實就是上帝。那麼,他們的主張便和宗教觀—樣了。
要是不是上帝,那麼沒有意志的東西何能“催動”,何能有“目標”?這就成了此說不能成立的致命傷。許多人覺得“創造進化說”有吸引力,因為他可以給人相信有上帝存在的舒服感,但是用不著去承當一切比較不這樣舒服的後果。
你身心舒暢,太陽照在你身上,而你不想去相信整個宇宙只是原子的機械跳躍,願意想像有一種巨大的神秘力量,在時間裡載著你不斷在地殼上翻滾向上,當然很愉快。可是,假若你打算做點卑鄙低劣的什麼事時,那股所謂的生命力,因為他是一種盲目的力量,沒有道德感,也沒有意志,你不會像專門找你麻煩的上帝來干涉你,生命力變成了一位馴服的上帝。你要他的時候,可以叫他出來,不過他不會干涉你做什麼。你得到有宗教信仰的一切快慰,但不用付出代價。你能說“生命力說”不是這世上異想天開的人最偉大的成就嗎?

5 我們內心不安是有理由的

上一章結束時,說到道德律,指出物質世界之外,有種力量左右著我們。我也知道,只要我提出這樣一個論點,你們當中一定會有人覺得不耐煩,甚至生氣,認為我在玩把戲,把分明是“宗教的空話”刻意裝扮成哲學大道理。你本來打算聽下去,以為我會講點時髦新事物,誰知仍是宗教上那一套。可不是嗎,這套東西我們早已試過了,你何必撥轉時鐘,走回頭路。
要是真有人這樣想,讓我向他說三件事。
第一,先講撥轉時鐘。時鐘是可以撥轉的,不要以為我在講笑話。要是時鐘上的指標指的時間不對,將指標撥回有什麼不好?這是我們常常做的合情合理的事。且放開時鐘不談,讓我講一講進步。進步的意思是一步步走近你希望去的地方。要是你轉錯了一個彎,假若再向前走,當然不會走向你要去的地方。走在錯路上的人,必須回頭,走回到對的道路上,這才叫做進步。在這種情況下,誰最先回轉頭,誰便是最進步的人。這個道理也可以從做算學的經驗中看出。要是我做加法,開頭已經加錯,我發現得越早,便可以越快回頭重新來過,我得到正確答案的機會也越多。死不認錯,死硬到底,是得不到進步的。你若肯正視一下今天的世局,誰都看得出,人類一直走在錯路上。我們做錯了,走錯了,必須回頭走。回頭走才是踏上正路、走向目的地最快的方法。
第二,講進步當然不是什麼“宗教的空話”。我們離任何宗教講的上帝還很遠,離基督信仰講的上帝更遠。我們只講到道德律後面的某種力量。我們沒有從聖經裡或者教堂裡搬什麼東西出來,我們只不過在靠自己的力氣,希望找出這種力量究竟是什麼。我得說清楚,我們憑自己的氣力找出來的東西,的確令我們大吃一驚。我們有兩點證據,證明這力量確實存在。一是他所造的宇宙。要是宇宙是唯一用來找尋他的線索,我們得出的結論,不外說他是位偉大的藝術家(因為宇宙確很美麗),但也很沒有憐憫心,對人類不友善(因為宇宙也是很危險、很可怕的地方)。另外一個證據就是他放在人裡頭的道德律。這個證據比第一個更好,因為屬內在的資料。從道德律中比從大宇宙中,可以更有效地認識上帝。就像你要認識一個人,聽他談吐當然比觀察他造的房子更有效。從第二點證據中,我們得到的結論是:宇宙後面的那個存在十分關注人的正當舉止——他注重公平、無私、勇敢、善良、誠實、忠心。在這種意義上,我們不能不同意基督信仰和某些宗教所說的話,這就是上帝是“善”的。讓我解釋一下。這個道德律並沒有提供任何基礎,可以據以說上帝因為寬容我們,或者他手軟,他有同情心,所以是“善”的。道德律可一點也不寬容人,他鐵面無情,他要你做正事走正路,不理你做時多痛苦,多危險,多困難。上帝若像道德律,他決不會手軟。說到這裡,你若說你所謂的“善”的上帝是因為這位上帝願意饒恕人,你推想得太快了。只有“人”才能饒恕人,我們還沒有講到一位個人的上帝,只講到道德律後面的那個力量,最多是一種具有意志的力量,但不可能是一個“人”。如果那是一種不受個人情感影響的意志力量,要他來寬容你,放過你,有什麼用呢?就像你做算術時做錯了,要求九九乘數表原諒你一樣沒有用,因為你得出來的答案仍舊是錯的。要是你說,假若上帝是那個樣子一不帶一點人的感情的絕對的善,你便不喜歡他,也不去理他。你這樣說也同樣沒有用,因為在你裡頭有一半是站在他那一邊,贊成並且支持他的立場一反對人貪婪、欺詐、剝削。你希望他對你網開一面,放過你一次,但是你心底裡明白,宇宙後面這種力量,假若不是真正的毫無變通地厭惡你那種行為,他就不配稱為“善”同時,我們也知道,要是世界上的確有這種絕對的善,他一定十分憎厭我們的所作所為。我們就是陷在這種可怕的困境中。要是宇宙不是由絕對的善來管理,我們一切的努力到頭來都沒有希望。要是這絕對的善的確存在,那我們便天天與這善為敵;就是到了明天,也決不可能改善,仍是在無望中。我們沒有了他既不行,有了他也做不出什麼來。上帝是唯一的安慰,也是最高無上的恐懼:我們最需要的是他,我們最想躲避的也是他。他是我們唯一的盟友,我們卻把他變成了敵人。有人說和絕對的善碰碰面是很好玩的事。說這種話的人應該三思,因為他們把宗教信仰當兒戲。善可以是你的偉大的安全居所,也可以是你的極大的危險所在,全看你怎樣回應他。可惜,我們人類的回應是錯誤的。
現在再講第三點。我繞了這麼一個大圈子才回到本題,決非玩弄你。我有一個堂堂正正的理由,你若不肯面對我所提出的這些事實,和你講基督信仰是沒有用的。基督信仰要人悔改,答應寬恕肯悔改的人。要是一個人不知道做了什麼應該悔改的事,也不認為需要什麼寬恕,對這種人,基督信仰有什麼可說的呢?只有當你認識到有一個真正的道德律在那裡,在這個律後面有一種力量,而你已經破壞了這個律,又和那力量敵對。你認識到這一切之後,不早也不遲,基督信仰才開始向你說話,才對你有意義。你生了病才肯聽醫生的話,你要到明白我們的情況已經接近不可救藥,才會明白基督徒所講所信的那番道理。這道理解釋人類怎樣陷入目前的困境,既恨惡善卻又喜歡他。這“道理”向你解釋,何以上帝就是這條道德律後面的不帶人的感情的意志,但也同時是有人情的“人”。他們要你曉得,你我都不能達到這條道德律的要求。上帝他自己成為人身來替我們滿足這個律的要求,來將人從上帝的忿怒下拯救出來。
這件事說來很古老,你若希望聽多點,可以向那些比我更權威的人討教。我只能請大家面對這些事實,面對基督信仰可以提供解答的那些問題。我要你們面對的事實是十分可怕的,我多麼希望不把他們說得那麼可怕,但我得說實話,道出真相。不錯,基督信仰到頭來的確令人心靈舒暢,得享安慰。不過,開始相信時並不舒服,而是沮喪和驚愕。若希望不經歷灰心喪膽而能達到內心安慰的地步是沒有用的。接受一種宗教信仰,像參加打仗一樣,不能單憑期待就能得到你希望得到的和平與安寧。你若肯找出真相,面對事實,終必能得到內心的和平與安慰:你若只想得和平、得安慰,卻不肯面對事實,你既得不到內心的和平,也認識不到事實;也許開初能得到一點空幻的期望,到末了,是大大的失望。
我們在二次大戰前,對國際政治都抱有幾許天真的希望。今天,大家都已放棄了。現在也是我們誠實地面對基督教信仰所要求於人面對的事實的時候了。

第 二 部  基 督 徒 信 的 是 什 麼

1 兩個不同的上帝觀

你們要我講一講基督徒的信仰,讓我先告訴你一件基督徒不用去相信的事。你若是基督徒,你用不著去相信所有的其他宗教都是徹頭徹底錯誤的。你若是無神論者,你可得相信全世界所有的宗教的中心點都是一個大迷失、大錯誤。你若是基督徒,你可以不受這拘束,有承認這一切的宗教,無論多奇特,都會有幾分真理的自由。我相信無神論的那段日子裡,我時時得要求自己去相信,相信大多數人類都在這個與他們關係最切的問題上認識錯誤;我做了基督徒以後,我的看法便自由得多,開明得多。當然,一個人做了基督徒,遇到基督信仰和其他宗教不同的地方,得相信基督信仰是對的,其他宗教是錯的。就像做算術加法,正確的加數只有一個,其他的答案都是錯的。不過,答案儘管錯,有的會比其他的更接近正確的加數。
人若加以分類,首先可以用信不信神來劃分。大多數的人都相信某種神或某些神只,少數人則不相信,在這一點上,基督教站在大多數人一邊,像古代的希臘人、羅馬人、斯多各派和柏拉圖派哲學家、印度教徒、回教徒等等,站在對面的是現代西歐的唯物主義者。
第二種劃分人的方法是:一切相信上帝的可以按他們所信的上帝來劃分。在這個題目上,有兩種很不同的觀念。一種認為上帝是超乎善惡之外的。我們人用善與惡來區分事物,說某
事為善,某事為惡。可是有些人認為這只是人的觀點角度問題。他們認為人越有智慧,就越不會說什麼是善,什麼是惡;就越會明白一切的事物可以一方面是善的,另一方面卻是惡的,沒有例外。因此,幾乎不用到達上帝那一層次,善與惡的分別早已泯除了。他們說,癌是惡的,因為人死於癌症。但你也可以把割除癌症成功的外科醫生叫做惡,因為癌死在他手裡。所以完全是觀點角度問題。
與這不同且對立的觀念,是相信上帝絕對“良善”且“公義”,是一位主持公道的上帝,愛愛,惡惡,要求我們行善,不可行惡。
第一種觀念,也就是認為上帝超乎善惡之外,稱之為“泛神論”,由普魯士哲學家黑格爾所主張。但據我所知,印度教也持此觀念。第二種觀念則屬猶太教、回教和基督教。
泛神論的上帝觀和基督教的上帝觀,除了前述的很大的不同,還有一個不同的地方。泛神論者通常相信上帝的生命存於宇宙之中,就像人的生命存於身體之內;因此宇宙差不多就是上帝。要是宇宙不存在,上帝也不存在。宇宙間你見到的每一物都是上帝的一部份。
基督信仰的上帝觀與此大異。基督徒相信,宇宙乃上帝所造,就像人畫畫、譜曲一樣。畫家不可以等同於他畫的畫;他作的畫若毀壞,畫家不會消失。你會說,“他作畫、作曲差不多是全生命的投入,”你這話的意思只是說,那些美,那些意境,來自他的頭腦。他的技巧不在畫中,而是在他的腦中或者他的手上。我希望你能明白,泛神論和基督信仰間的這種不同怎樣和前面提到的另一不同結合在一道。你若不將善與惡的分別十分當真,你可以毫不覺得困難地說,這世上的一切都是上帝的一部份。可是,你若認為有些事物真很惡,而上帝真是善,你便不能得到那個結論。你一定得相信,上帝是和這世界分開的,我們所見到的若干事物是違反他的旨意的。泛神論者遇到癌症或者貧民窟,他們會說,“你若從上帝的觀點來看,會明白這些也是上帝的一部份。”基督徒會回答說,“你在胡說八道。”基督教是一個棄惡向善奮戰不息的信仰,相信上帝創造宇宙——他創造空際和時間,熱和冷,萬般的顏色和味道,動物與植物,都是上帝的智慧的造物,就像人創作故事詩歌一樣。基督徒也相信,有許多事物背離了上帝當日造他們的目的。上帝堅決要求,大聲呼喚,要我們改正,重上正軌。
這當然引起了一個很大的問題。創造世界的上帝要是善的,世界怎麼會走向不善?多少年來,我乾脆不聽基督教對這個問題的解釋,因為我一直覺得“不理你們怎麼說,不管你們說出的道理怎樣聰明,最簡單而又不費吹灰之力的解釋,豈能過於說這世界不是由任何有智慧的力量造成的?你們所說的一切理由和道理,只不過自找麻煩,把本來簡單明白的事弄得異常複雜?好,讓我接受你的這種說法,可是我又回到另一種困境裡。
我不同意有上帝的理由,是因為這世界看來既殘暴又不公平;可是我這種公平和不公平的觀念是從那裡來的呢?我們不會說一條線是曲的,除非先知道什麼是直的。我說這世界不公平,究竟拿什麼比較出來的呢?要是一齣戲從頭到尾都演得壞透了,我假若也是演員中的一人,我怎麼會這樣兇狠地批評他呢?人要掉落水中才會覺得濕,因為人不是活在水中的生物,魚就不會有水濕的感覺。我可以說,公平或不公平只屬我個人的想法,輕輕鬆松將這個觀念推開了。可是,我如果這樣做,我不相信有上帝的理由也就跟著站不住了。因為若要我的理由站得住,必須認定這世界真的不公平,而不是因為這世界出現的情景不合我的心意,不符我的想法。這樣一來,為了要證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說,為了證明整個現實都是無意識的,我發現我不得不假定這現實裡頭有一部份——例如我對公平的觀念——卻是十足有意識的。這樣一來,無神論的理論毋乃太過簡單。
要是全宇宙都是沒有意義的,我們怎能發現他沒有意義呢,就像世界上根本沒有光,而世上造物都沒有眼睛,我們就不會知道有黑暗這回事。黑暗這個詞也就沒有意義了。

2 登陸地球

無神論提出的解釋太過簡單,上一章已經說過了。我要告訴你,除了無神論,還有另一種解釋,也同樣太過簡單。這種解釋或主張,認為天上有一位善的上帝,有了這位上帝便夠了;有了他,什麼都沒有問題,用不著去講什麼原罪、地獄、魔鬼和救贖這些又難明白,又可怕的教義。我把這叫做“滲了水的基督信仰”
這兩種解釋都太過幼稚,只是說給小孩子聽聽的哲學。
要求宗教信仰簡單化是沒有用的。事實上,世上沒有真正簡單的事物。表面看去很簡單,事實上並不簡單。試以我現在用的這張桌子為例,看過去很簡單,可是你若要科學家說明一
下桌子是由什麼造成,他會從原子講起,然後說光波怎樣從原子反射,進入我們的眼睛,這光波又怎樣作用在我們的眼神經上,再傳入我們的大腦。結果,我們所看見的桌子變成了又
神秘又複雜的東西,幾乎難究其極。
又比方說一個孩子做禱告,看去也很簡易。你若以此為足不再追問,可以心安理得,但你卻不肯停下來。現代世界的人都是這樣,喜歡尋根問底。你若想知道看來簡單的禱告到底是什麼一回事,這可就不再簡單;你得有心理準備,聽決不簡單的說明。
我們一方面要求瞭解比簡單更多的東西,一方面卻抱怨,說這更多的解釋不簡單,豈不十分可笑。
不過,採取這種可笑的步驟,走上這種可笑途徑的人,常常不是傻得可笑的人,而是有意或無意要摧毀基督信仰的人。這些人從基督信仰裡頭拿出一部份,搓搓捏捏,塑成一套他們名之為基督教的東西,幼稚到只可以哄哄小孩子,然後把這套東西當作靶來攻擊。
你若向他們說明,基督信仰不是他們說的那個樣子,一個有教育的大人應該懂得的基督信仰是個什麼樣子;他們就會說你把他們弄糊塗了,因為太過複雜。要是真有一位上帝,他一定會把“宗教”弄得簡簡單單,因為簡單裡才有真美嘛!諸如此類,怨個不休!對這種人你得大加提防,因為他們的立場分分鐘會變,跟他們講道理只是浪費時間。他們說上帝會把宗教“弄得簡簡單單”,好像“宗教”信仰是上帝發明的,忘記了這信仰講的是上帝自己的本性,永不改變的若干事實,是他啟示給我們的。
自我個人體驗所得,現實不但複雜,也很奇異。現實決不整齊劃一,決非一眼能看透,決非如你預期的那麼簡單。比方說,你一旦知道地球和其他行星都繞日而行之後,你很自然地會以為各個行星一定在體積上大小一樣,或者越遠的體積越大或越小,彼此之間有一定的配合;而且各行星間的距離也會一樣,否則便應照一定比例增加。可是,事實上,無論是體積或是距離,各行星間根本無規律或理由可尋,至少從我們人的看法是如此。有的行星有一個月亮,有一個行星還有四個,另外一個有兩個,有的一個也沒有,有的還有銀環。
因此,人難測透真實,這也是我相信基督教的一個原因。基督信仰是人難測透的宗教信仰,要是人能測透宇宙,其中萬象都如人所預期,那我們人也可以造出一套大道理來。但宇宙的奧妙非人能測,想也想不出來。一切真實的事事物物就是那麼奇妙,那樣怪異,奇妙怪異到非人能想像。因此,不如把那些幼稚的哲學解釋拋棄,把那些太過簡單的答案拋棄。須知這個問題決不簡單,而答案也不會簡單。
這個問題是什麼呢?宇宙中藏有許許多多明顯地惡和明顯地無意義的東西,可是也住有像我們這樣的人,而我們能知道這些東西既惡又無意義。關於世界之惡的解釋只有兩個。一是基督教的,相信世界本來是好的,卻偏離了正途,不過人仍舊記得當日的世界的原貌。另一解釋可以叫做二元論,相信世間事物後面都有兩種平等且各自獨立的力量,一為善,一為惡,世界是這兩大力量間無休無止的戰鬥場。我個人認為,二元論是今天基督教之外,市場上最有勇氣也最合理的信念。可惜,內中大有文章。
這兩大力量或神靈或神,即善的和惡的或好的與壞的,應該是各自獨立的,大家都是自永遠即已存在,誰也不造誰,誰也不比誰更有權柄稱自己為上帝。每一個都可能認自己為善,而認對方為惡。一個喜歡憎恨和殘暴,一個喜歡愛和憐憫,大家都堅持自己的看法。現在,我要問:我們叫他們當中一個為“善的力量”,而另一個為“惡的力量”,我們的意思究竟是什麼?我們的意思可以只是說,我們喜歡兩個中的一個,就像喜歡蘋果汁,不喜歡啤酒一樣;我們的意思也可以是,不管這兩大力量怎樣看自己,也不問我們人類在此刻喜歡誰,二者中必有一個錯把自己當作善的。要是我們的意思只是說,我們剛好喜歡的是第一個,那麼,我們必須停止講善和惡,因為不管你在某一頃刻喜歡的是誰,你一定得喜歡善才行。假若你行 “善”只是因為站在剛好你喜歡的那一邊,別無其他理由,那麼善也就沒有資格稱作善。這樣說來,這兩個力量中必有一個是錯的,而另一個是對的。
你如果這樣想,你就在宇宙中放進了第三者,他存在於這兩大力量之外,是一種善的律或善的標準。兩大力量中,一個守這標準,而另一個則不守。又由於這兩大力量得用這個標準來衡量,那麼這個標準或建立這標準的那個“存在”,一定在這兩大力量之後,遠遠超過他們,他才是那真正的上帝。事實上,我們叫他們是善的或惡的,只不過是說,一個和真正的最極終的那位上帝的關係正確,而另一力量與上帝的關係背離。
我們可以用另一種方法來說明。假若二元論是真,那麼那個惡的力量一定是一種因為惡是惡,所以喜歡惡的力量;但在現實世界中,還沒有見過有誰因為他是惡的所以愛此惡。最接近惡的事可自殘暴中見到;可是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人殘暴若不是因為有性虐待狂(此人有一種性的反常傾向,要虐待人,施兇暴,才能獲得感官上的快感),便是為了想得到金錢、權力、安全等等而施殘暴。不過愉快、金錢、權力與安全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妥。但若得的不循正當途徑,用錯了方法追求,或者用的方法過份,這便成為惡。我當然不是說,這樣行為的人並非窮凶極惡的人;而是說,假若把窮凶極惡拿來檢驗一下,你會發現,他所追求的其實是好的,只是用錯了方法。一個人可以只為了善而為善;但不會只為了惡而為惡。一個人可以沒有為善的心而為善,做起來當然不愉快,但他為善是因為善是正確的好事。可是沒有人因為殘暴是不對的而去行暴,他行暴是因為他感到一陣痛快或希企達到某一目的。換句話說,因惡而為惡時就像因善而為善一樣,這惡是不會成功的。我們可以說,善是自存的,而惡則是為人濫用了的善。一定先有善的存在,才能為人濫用。我們把性虐待叫做性的反常傾向,必須先知道什麼是正常的性傾向,才能說他如何反常,才可以指出這種反常的行為,因為你可以說出他和正常的行為有什麼不同。這個惡的力量和善的力量地位平等,他喜歡惡也像善之喜歡善一樣,他因此只是一隻怪物。他為惡之前,必須先有他想得到的善事,然後用錯誤的手段去追求。他必須先有本來屬於善的衝動,然後才能轉此衝動去為惡。假若他本來是惡的,怎能出現想做善事的念頭,怎能產生善的衝動用來為惡。這念頭、這衝動一定來自那善的力量。果爾,則此惡的力量並非獨立,並非自成一體,他是好的力量世界的一部份。他若不是由善的力量造出,便是由於超越這兩種力量之上的某種力量所造成。
說得再簡單點,一個人要為惡,必須先有生存,先有智慧和意志。但是生存、智慧和意志,本身都是善的。他一定要從善的力量那裡去取得這些東西。一個人即令要為惡,也得從他的敵對的力量那裡去借或者去偷那些好東西。你現在應該可以明白,為什麼基督教要說,魔鬼是墮落了的天使了吧?這不是一個為了兒童而說的故事,而是對事實的確認。這事實是:惡不是自始便有,而是附屬的寄生物。惡能持續下去的力量,其實乃來自善,是善所提供。一切教惡人能有力去為惡的東西,其本身都是善的,諸如決心、聰敏、好的儀錶,以及生存自身。這是為什麼二元論,嚴格說來,是個沒有用的道理。
不過,我得承認,真正的基督信仰(有別于滲了水的基督教)比一般人所想像的更接近二元論。我最初認真讀新約聖經的時候,教我驚奇的一件事,是新約裡頭講了不少宇宙中的一個黑暗的力量——一種強而有力的惡靈,被認為是左右死亡、疾病和罪的力量。不同的是,基督信仰認為這種黑暗的力量乃上帝所造,被造之時本是善的,後來偏離了正路。基督信仰同意二元論的地方,是宇宙中有一場大戰在進行;不過,這場戰爭的雙方不是兩個各自獨立的力量,而是一場內戰,一場敉平叛變之戰。我們人類住在由叛軍佔領的宇宙這一部份上。
這個世界的土地已由敵軍佔領。基督信仰說的,就是這位正義的君王怎樣在這土地上登陸。你也許可以說,這位正義的主喬裝成人登陸地球,號召我們參加這場偉大的攻擊軍事行動。你去做禮拜,其實是去聽取我們的友軍從無線電傳來的情報,難怪敵人不願意我們去禮拜堂。他阻止我們去禮拜的方法,是利用我們驕傲自大,我們的懶惰和因為有知識而來的自命不凡。說到這裡,一定有人會問:“在這個現代世界,你真的想把魔鬼這位頭上生角、腳上長蹄的老朋友再介紹他出臺嗎?”好吧!現代世界的現代和這件事有什麼關係,我們不知道。我也不在乎什麼頭上生角和腳上長蹄。除了這,我的答案是“不錯,我是在提醒大家注意這個魔鬼。”我不敢誇口,說我知道他是個什麼長相。假若有誰真想瞭解他多一點,我會對他說,“別擔心,你若真有此意,你一定不會失望。至於你見到他後會不會喜歡他,又當別論。”

3 教人吃驚的替代

基督徒相信,那罪惡的力量已自封為這世界的王。你聽到這裡,心裡難免起疑問:這件事是不是也屬上帝的旨意?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這位上帝行事便很奇怪。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這種違背握有絕對權力的上帝旨意的事怎麼會發生呢?
不過,凡是握過權力的人都知道,同是一件事,可以一方面照你的意願,一方面卻違反你的意願。母親可以對子女說,“我不能天天給你們收拾睡房,你們得自己收拾。”母親這樣說是合情合理的。可是,有一晚,她走進孩子們的睡房,發現玩具熊、洋娃娃、墨水瓶,還有文法書,都亂七八糟堆在壁爐裡頭。這當然不是她的意願;她願意見到的,是孩子們自動把睡房收拾得乾乾淨淨。可是,也就是她的這個意願,讓孩子們有了可以不去收拾房間的自由。這情形也發生在軍隊、工會和學校裡。你規定大家自動自願去做—件事,結果是,一半的人根本不做。這當然不是你的意願,但這情形卻是由於你的意願而發生。
很可能,這也是宇宙中的情況。上帝造物具有自由意志,被造物可以走正路,也可以選擇偏路。有的人很富想像力,希望被造物有自由選擇權,但不會選擇不正之途。我的想像力
沒有這麼豐富。既給了造物自由,他可以自由為善,當然也可以有為惡的自由。有了自由意志,惡才會發生。這樣說來,上帝為什麼要給人自由意志呢?原來自由意志雖然引發惡,但也是愛、善和喜樂這些值得享有的東西的唯一來源。一個全是機械人的世界,人人像機器一樣生活,值得去創造出來嗎?上帝為他造的高級生物,也就是人,設計出了幸福,這種幸福是人能夠自由地、自願地和他也和他人一同生活在愛和喜悅的無限歡樂中。這種至高無尚的歡樂,和男女間情愛的歡愉比較,無論這種情愛多麼快樂,也不及其萬—。人要得到這種幸福,必須有自由的意志,作自由的選擇。
上帝當然知道,人若誤用這自由會有什麼結果。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出,他認為這仍是值得一試的。也許我們心裡不願意順他的意,可是不順上帝的旨意倒不很容易,因為他是你一切推理的能力的來源,就像一道小河不能高過他的發源地一樣。人對而上帝錯,是不可能的。你和上帝理喻的時候,是和那給你說理能力的上帝理喻,你努力說理就像騎在樹枝上拼命鋸他一樣。上帝為了讓人有自由意志,願意付出宇宙間善與惡爭戰的代價;這也就是說,為了創造一個生機蓬勃的世界,居住在其中的造物可以自由選擇為好或者為害,讓幸福這種人生真價值能夠出現,好過創造一個傀儡世界,一舉一動聽由他牽線。他因此給人自由,願意付上代價。
我們認識到自由意志的真義以後,如果還問(就像有人這樣問我一樣):“上帝為什麼用這樣不成器的材料造人,造出不聽話的東西來?”便毋乃太無謂了。須知,造物用的材料越
好,便會越聰明、越有力量、越自由。他若走正途,也就越能為善;可是若踏上錯路,為惡的能力也跟著增加。一隻笨牛不會好或壞到那裡去;狗的智慧較高,可以很乖也可以很不聽話;一個小孩子更不同,乖時可以很乖,壞時可以很壞;普通的大人,比孩子更進一步;有才華的人又比普通人厲害;若是超人,可以好到極點,也壞到極點。
那個黑暗的力量是怎樣行差踏錯的呢?我們是人,對這個問題當然無法提出確切的答案。合理的(也是傳統的)猜想,根據我們自己行差踏錯的經驗,也許應該是這樣:什麼時候一個人有了自己,便會把自己放在首位,要做世界的中心;事實上要做上帝。這正是撒但所犯的罪,也是他教人類犯的罪。有的人以為人犯罪和性欲有關係,這是錯誤的。(聖經《創世記》透露人在性上敗壞是墮落以後的事,是果而不是因)。撒但放進我們老祖宗頭腦裡面的觀念,是他們能“如同上帝”,能獨立自主,好像創造他們的是他們自己;可以做自己的主人,為自己發明一種在上帝之外而有的幸福,而且不需要上帝。這當然是沒有希望也不會有什麼結果的嘗試;我們叫做人類歷史的東西差不多全由這種嘗試形成,諸如金錢、貧窮、野心、戰爭、賣淫、階級、帝國、奴隸制度等等。陳列在人類歷史長廊上的這些東西,在在說明人怎樣力圖在上帝之外找尋可以給他們幸福的東西。
嘗試永不會成功的理由是:上帝創造人,他造人像人造汽車引擎一樣。汽車靠汽油來開動,若用別的燃料,就不能正常地轉動。上帝造人,設計時要人這部“機器”用他來開動。上帝是燃料,人的精神要靠燃燒他來發生,要靠上帝這糧食來餵養。除了上帝別無他物可取代。這是為什麼要求上帝照我們自己的方式,不要基督信仰去得到幸福,此路不通的道理。上帝不能在他自己之外,給人幸福與平安,因為沒有可以獨立於上帝之外的幸福與平安。這種東西根本不存在。
這是歷史的關鍵。人類不知消耗了多少力氣來建造文明,設計出許許多多了不起的制度,可是沒有一次不出毛病。總會有某些致命的缺點,將既自私又殘暴的人推出來做領袖,結果 這文明、這制度,如曇花一現,以悲慘和廢墟一片收場!原來是引擎有毛病,剛開動時好像還不錯,開了幾尺不到,引擎便失靈了。他們想用別的東西當燃料,這也是撒但在人世的作為。
上帝見到這情形,他用什麼方法來補救呢?首先,他給了我們分別是非的良心。歷史上時時有人想聽良心的話,而且有的人非常之努力,不過沒有誰做得很成功。其次,他給人類一件希奇的事,一位神死了又活過來,藉他的死,給了人類新生命。第三,他揀選了一個很特別的民族,用了好些個世紀來曉諭他們,要他們明白他是上帝,他的本性是什麼,他是唯一的真神,要求人有端正的行為。這個民族就是猶太人。舊約記有上帝怎樣不斷把這些認識諄諄教導他們,鞭策他們的經過。
然後那震驚世人的大事發生了。在這些猶太人中突然出現了一個人,他到處傳講,好像他就是上帝一樣。他說能赦免人的罪,他說他永在,他說他在末後的日子會來審判世界。讓我把這件事說得清楚點:像印度教徒這些泛神論者,他們當中誰都會說自己是上帝的一部份,或者和上帝同在:他們這樣說沒有誰覺得奇怪。可是這個人,因為是猶太人,他說的上帝不可能是泛神論者的那種上帝。猶太人說的上帝是指獨立於世界之外的那個存在,世界是他所造,他無窮無際,世上無一物可以和他相比。你一旦明白了這,便不難瞭解,這個人說的雖然十分簡單,卻是人口裡說出的最震懾的話語。
他說的話中,有一部份我們聽了會不留意,因為我們常常聽到,不再把他當一回事。我指的是他說自己有赦罪、赦免一切罪的權柄的話。除非說話的人真是上帝,否則,這種話可說荒謬到可笑的程度。一個人給他人得罪了而不介懷,這個,我們能瞭解。你踩了我一腳,我可以不怪你;你偷了我的錢,我可以原諒你。可是,這個人既無人偷他的錢,又沒有誰踩他一腳,而他卻宣佈說,你踩了別人一腳,偷了別人的錢,他可以寬恕你。我們會說,而且說得非常之客氣,這樣的行徑簡直荒天下之大唐。可是,這正是耶穌說的話。他告訴人,他們的罪已得赦免,又忙忙碌碌地告訴所有為自己的罪所觸傷的人,他們的罪可得赦免。他泰然地把自己當成主要的一方,是罪行中主要受害人。除多他果真是上帝,他所定的法則,為罪所破壞,他的大愛為罪所損傷,才會這樣做。要是此人不是上帝卻說出這樣的話,他—定是人類歷史上無可與之相匹的大愚人,大騙子。
可是,很希奇也十分重要的一點,是連他的敵人,讀到四福音書時,都得不到此人有絲毫愚蠢和欺騙的印象。在沒有偏見、不戴有色眼鏡來看事物的人,尤其如此。基督耶穌說,他心裡“柔和謙卑”,我們相信他說的。我們卻沒有注意到,他若是一個凡人,我們怎麼肯承認他說自己是上帝、能赦罪之類的話是既柔和又謙卑呢!
我這樣做,是希望我們別學他人,說些對耶穌的認識不夠智慧的話:“我願意承認耶穌是一位偉大的道德教師,但我不能接受他稱自己為上帝”。這種話不應出自我們的口。一個人若是凡人,說出像耶穌說的那些話,決不會是偉大的道德教師。他若不是瘋子,像說自己是個荷包蛋一樣無理性,便是地獄中來的魔鬼。你得自己作決定,相信這位耶穌過去和現在都是上帝的兒子,或者相信此人是瘋子,或者是比瘋子更壞的東西。你可以把他當笨蛋,叫他閉嘴,可以吐唾沫在他身上,把他當邪魔宰了他;你也可以俯伏在他腳前,稱他為主為上帝。但千萬別自以為是,長自己志氣,護長護短地把他當成只是一位人間偉大的教師。他沒有留下絲毫可以讓我們這樣說他的餘地,他也沒有做偉大道德教師的打算。

4 十全十美的替罪者

這樣說來,這條解救之途豈不教人擔心。我們提到的這個人,若不是他自己說的那種人,便是神經失常或者比這更壞。可是,從我看來,他既非瘋子,也不是魔王;因此,我得接受他是上帝,過去是,現在也是。不管這看法如何奇怪、驚人,甚至不可能,他的確是上帝成為人身,降臨(登陸)在這個敵人佔領的世界上。
那麼,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他來世上做什麼?對,他來教導。可是你若細讀新約,或者其他基督教的著作,你會發現,他們不斷傳講的卻不是教導,而是他的死、他的復活。很明顯,基督徒都相信,耶穌一生的重心在這裡。他來到地球上要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來受苦、來受害。
我接受基督信仰前,總以為做基督徒首先得相信耶穌為什麼要死的道理。這個道理說,人類背棄了上帝,加入了那個由魔鬼帶頭的“大叛亂”,所以上帝要懲罰我們,但耶穌基督甘心代替我們受此刑罰,上帝因而寬恕了我們。我得承認,我過去總覺得這番道理不道德,不合情理;現在聽來,卻少了這種感覺。不過,這方面的話不是我要在這裡說的。我要說的是,後來我明白到,基督信仰講的既不是這番道理,也不是別的,基督信仰的中心是:因著基督耶穌的替死,我們恢復了與上帝的正常關係,與上帝和好,有了一個從頭來過的機會。至於怎樣做到這點,自有一番理論,而且這種理論也不少。但基督徒都同意一點,基督的死的確能讓我們與上帝和好。讓我把這種經驗來細細和你分享。
凡是有感覺的人都知道,人要是疲倦又饑腸轆轆,吃過一頓好飯,便全身都舒服。可是現代營養學,也就是講維他命、蛋白質的那種學問,對此另有一套講法。其實,我們吃頓好飯,得到滿足,一向如此,無待維他命的道理來說明;即令有一天,大家不再相信維他命,我們仍會照舊吃我們的飯,得到我們的滿足。基督耶穌為何要死的大道理,並不就是基督信仰,只是給他替死作的解釋。基督徒對這些解釋的接受並不一致。可是,大家都會同意一點,這就是神學家們提出的解釋都不及事實本身那麼重要。無論是什麼解釋都不足說明真實情況。我是個平信徒,對神學問題涉入不深,只能將我個人所相信的和你分享。
據我看,你要接受的並不是這些神學解釋本身。你們當中一定有許多人讀過英國物理學家兼作家吉安士爵士(JEANS)和艾丁頓爵士(Eddington)的書。他們要向人解釋原子或諸如此類的東西的時候,用的是什麼方法呢。他們描述一番,給你腦中留下一個圖像,然後提醒你,這個圖像並不等於科學家所相信的那個存在的東西。這些圖像的目的只在説明你瞭解那個方程式,不代表方程式所要說明的真相,只是一個近似的樣子。圖像的目的只是輔助,要是幫不上忙,可以不理他們。原子真實的情況是不能用圖像來描繪的,只能用數學來說明。講到基督的死時,也是同樣道理。我們相信,基督耶穌的死發生在歷史上的某一點,一件絕對難以想像的來自地球之外的事,出現在我們居住的地球之上。要是我們連構成物質世界的原子都無法用圖像來描繪,當然更無法說明這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事實上,人若有本領完全瞭解他,這件事便決不會那樣不可想像,那樣空前,那樣來自自然之外,像閃電般進入自然之中。你也許會問,要是我們不懂這件事,對我們有什麼好處呢?這個問題倒很容易解答。我們吃飯不用懂得食物對身體營養之道;人可以接受基督所作的事,不用理會這些事實怎樣作用。事實上,他若不先接受這事實,便無法懂得他怎樣作用在我們身上。
我們知道基督為我們而被殺,他的死洗淨了我們的罪,因他的死和復活,他戰勝了死亡的權勢。這是方程式,這是基督教的信仰,這是一定得相信的真道。所有解釋何以基督之死能做到這些的理論,據我的淺見,都是次要的,只是一些圖表,假如幫不了我們的理解,可以不理他們。即令能助我們一臂之力去理解,也不可把這些解釋和真相混為一談。不過,有一個解釋值得在此說一說。
這是大多數人都聽到過的,我也在前面提到過。這就是說,基督甘願替我們受這刑罰,使我們得脫死罪、獲更生。從表面看,這個理論很好笑,上帝若要赦免我們,他可以乾脆一聲命令,赦免了事,何須花這麼大的力氣?為什麼反要把一個無罪的人拿來受罰?你若用員警懲罰小偷的觀點來看這件事,會看不出其中的幹坤。可是,假如換一個角度,從債務的觀點來想,例如一個人有錢,一個人沒有錢,有錢的肯替沒錢的還債,這就講得通,而且非常通。又如果“受罰”的意思不指擔當刑罰,而是指“承擔費用”或者“代交贖金”,那就不會有什麼問題。大家的經驗都能瞭解,一個人掉落坑中,總會有好心腸的朋友救他出來。
那麼,這個人掉入的“坑”是個什麼樣子的坑呢?他不要上帝,一心一意要自創天下,他把自己當中心,當主人。換言之,墮落了的人不把自己當作被造物,不圖棄惡還善;他背棄上帝,是個叛徒,必須放下手裡的武器。他必須放下武器,投降,承認過失,明白自己走錯了路,願意從頭來過,從新做人。這是能從“坑”裡出來的唯一辦法。這個投降,這種立即全速回頭走的過程,正是基督徒所稱的悔改。我說過,悔改不是好玩的事,比要求一個人含垢忍辱還要多得多。悔改是要人把過去的自欺,自義,任意而為這些多少千年來陷溺已深的積習完全剷除,完全放棄。這等於將自我殺滅,經歷死亡。事實上,要完美無瑕的人才能作此種悔改。困難就出在這裡,真正需要悔改的人卻是壞人。你越壞便越須要悔改,但卻越無力作此悔改,唯一能十足十完成此事的人必須是十足十的完人,可是他卻用不著悔改。
記住,這樣的悔改,這種心甘情願的忍受屈辱,接受死亡,並不是上帝接受你、赦免你之前,要求你做的事,而是你回到上帝那裡與他和好的過程的描寫。你若要求上帝接納你,卻不願經歷這一步,等於自己不轉身回頭,卻要求上帝讓你回到他那裡;這有什麼用。因此,悔改是必經之途。可是我們是因為身陷惡中所以才需要悔改,但自己既是惡的,便無力作這必須的悔改。要是上帝幫助我們,能不能辦到呢?當然可以。但是我們說的幫助指的是什麼?指的是,也許可以這樣說,上帝放一點他自己在我們裡頭,給我一點他自己的思考的能力,讓我們能思想;給我一點他的大愛,讓我們能彼此相愛。你教孩子寫字,你握住他執筆的手,教他一點一劃地寫。他能寫成一個字是你在握住他的手寫出的。我們能思想、能愛,是因為上帝在愛,上帝在思,我們做時他握住我們的手。
如果我們沒有掉進坑裡,當然無話可說。但不幸我們已經墮落,需要上帝的説明,求上帝替我們做一件若照他的本性絕不需要做的事,這就是順服、受苦,並受死。上帝的本性裡頭沒有絲毫這樣的需要,可是我們要走上—條需要上帝指引的路,卻是一條上帝照他的本性絕未走過的路。上帝只能將他有的和我們分享,但是他的本性中卻沒有這些東西。
如果上帝能成為人,我們那種能受苦和能死的人性與上帝的性情一同存在一個人身上,那麼,這個人便能救我們。他可以放下自己的意志來順服,他可以受苦,受死,因為他是人,
但他又能十全十美地做這件事,因為他也是上帝。假若上帝來在我們中間,你和我都能夠經歷這個過程,可是上帝必須先成為人才能這樣做。我們經歷死亡的努力若要成功,必須我們能分享到他的死,就像我們能思想是因為他將自己浩如瀚海的智慧給了我們一滴。可是上帝若不死,我們怎能分享到他的死呢?他若不成為人,又怎能死呢?這便是他為我們還債的意思。這也是一個本來不用受苦的上帝,卻為我們而受苦的意思。
我聽到過有些人說,從他們看來,耶穌既是上帝,他受苦和受死,並沒有什麼價值,“因為對他來說太容易了,不是什麼難事。”有的人聽了,會責備(做得很對)說這種反話的人毫無感謝之心。但叫我驚奇的,是從這番話裡可以看出的那種誤解。當然,說這種話的人也有他們的理由,而且可以更振振有詞。因為耶穌是上帝,完全的順服,完全的受苦和完全的死,他做起來不但比別人容易,也因為他是上帝,才能完成。但若把這當作不接受上帝的理由,卻未免離奇。老師能幫助孩子寫字,因為他是大人,會寫字,所以做來比孩子容易;也正因為老師自己寫字揮灑自如,才能幫助孩子寫。要是因為大人寫字容易便不要他來幫助,寧可等另外一個不會寫字的孩子來教他(大家站在平等地位,可以免除教師勝過孩子的不公平),那麼,這孩子怎能很快把寫字學會呢。我要是掉入水流很急的河裡,有一個人還有一隻腳站在岸上,拉我一把,將我救上來。我難道應該在沒頂前大聲對他說,“別救我,你占了我的便宜,因為你佔有我沒有的優勢。你這樣來救我並不公道,因為你有一隻腳站在岸上”?他所占的那優勢,也就是你叫做“不公平”的東西,正是他能救你的原因。你若要人幫助你,不向強過你的人求援,你找誰呢?
這也是我對基督徒所說的“救贖”的瞭解。不過,須記住,這只是一個圖像,別把這圖像當作事實本身。要是這圖像幫不了你,拋掉他好了。

5 腳踏實地作結論

基督耶穌所經歷的是完完全全的順服,十足十的羞辱。他在這兩者上都能做到完全,因為他是上帝;他能順服,忍受羞辱,因為他同時是人。基督徒因此相信,我們若能在基督受的羞辱和苦難上有份,就能與他一同戰勝死亡,並且得到新生命。這新生命使我們得成為完全和十足十快樂的人。因此,做基督徒不只是停止在遵循他的教訓上那麼簡單。人們常常問到,人什麼時候才能達到新生命這個更高層次,從基督徒的眼光來看,這一層次早已在那裡。人在基督裡便成為新人;基督復活的新生命,在我們相信和接受他的那一刻,便進到我的裡頭,因而我們也就有了那新生命。
這件事是怎樣完成的呢?先不妨想一想我們的舊的生命通常是怎樣得來的。我們得自他人,得自父母,得自我們的祖先,未得我們同意,經由十分希奇的過程,有歡愉,有痛苦,也有危險,才有你我現在的生命。那是一個奇妙得難以測透的過程。我們童年時代大都出諸好奇,想知道一個究竟;等到有一天,人家告訴我們,人是怎樣出生的,我們還不敢相信。這怎麼可以怪他們,自古以來都是如此。
這位安排你我生命的上帝,也是安排我們新生命的同一位上帝。是他使基督的生命可以傳承開去,這過程當然也很奇妙,一樣難相信,但你卻不得不相信。上帝給人“性”的本能的時候,沒有事先諮詢過人;他給人這種新生命的時候,也沒有諮詢過人。
基督的生命經由三種方式傳承給我們:相信、洗禮和聖餐。這是三種普通的方式。有些特別的情況,三者中缺一或二,時間不許可我講例外,而我所知也不夠多。要是有人問你去愛丁堡城怎麼個走法,你會教他搭火車。不錯,他也可以坐船、坐飛機;但你不會說那麼多。我也不能告訴你,這三者中那一種最必需,最不可少。有的人會說,“相信”最重要,其餘二者份量較輕。對不起,我不打算在這方面說什麼。凡是誠心誠意向你介紹基督教義的人,都會告訴你這三者。
我自己不明白,為什麼新生命要由這三者來傳遞。就像一個新嬰來到人世和男女歡愉間的關係,假若沒有一點性知識的人,一樣會想不通。現實是如此,人得面對他。徒然空講應該怎麼樣,或者照我們的想法會怎麼樣,有什麼用處呢?不過,我雖然講不出理由,至少可以告訴你,我為什麼相信這件事。
我在前面已經解釋過,我為什麼不得不相信耶穌是上帝,他過去是,現在也是。他教導門徒,說他的生命就是這樣傳給人的。這是歷史事實,簡單極了。換言之,我相信,因為他有權威說這話。別給“權威”兩個字嚇壞了。相信權威是因為你從他人處知道,此人有此權威,而你信得過告訴你的那人。一個人一生相信的東西,百分之九十九來自權威。我相信有紐約這座城,我自己沒有去過,我不能憑抽像的推理來證明有這樣一個地方。我相信,因為有可信賴的人告訴過我。我們雖非科學家,也相信有個太陽系、有原子、有血液迴圈,因為科學家是這麼說的。他們是權威。對已逝去的歷史,我們相信,也是由於我們信權威。我們沒有親眼見過諾曼第人十一世紀怎樣征服英國,也沒有見過十六世紀時,西班牙無敵艦隊怎樣給英國和惡劣的天氣打敗得落花流水。我們誰也無法像做數學一樣,純粹憑邏輯來證明過去發生過這些事。我們相信,因為有見過這些戰爭的人寫了下來,告訴當時和後世的人。這也是權威。一個人若像某些人那樣不相信宗教信仰方面的權威,所以也不相信其他方面的權威,他得渾渾噩噩、無知無識地過一生。(事實上,我們在任何事上都相信權威,為什麼偏偏在宗教信仰上懷疑,若說不是罪在那裡作祟,誰能相信呢!)
請別誤會,以為一個人有了“相信”“洗禮”和“聖餐”三者便夠了,用不著努力學效基督。你的天然生命受之父母,不等於說,你用不著照料這生命,他會自己持續不息。你的生命會毀於缺乏照顧,也可以毀於自殺。你得進食,注意健康,但你總得記住,你的此生不是來自你自己,你非創造他的人,你所照顧的只是他人給你的生命。同樣,基督徒若不努力照料他從基督得來的新生命,也能失掉他。須知歷史上最了不起的聖者,其新生命也非靠己力得來,他得自基督;必須不斷供給他營養,不斷保護他。以我們自然的身體來說,只要生命一天在,這生命會日夜進行新陳代謝,使我們的身體完美運作;有了傷口,他會助我們癒合。可是一個人的生命離開了他,身體死了,這種癒合的功能也隨之失去。我們都知道,人有生命並不保證永不受傷害,只是受到傷害,身體會調整、癒合。同樣,基督徒有了新生命,並不保證永不做錯事,而是跌倒了能爬起來,有改過的力量,能重新振作,重新做人,因為基督的生命在他裡頭,時刻修補他。
這說明了基督徒和一般想為善的人不同的地方。普通人希望靠自己去為善,來取悅上帝,要是有上帝的話;要是他們不信有上帝,至少他們希望得到好人的讚賞。基督徒則認為,他若有什麼善行,是他裡頭的基督賜的新生命的功勞。他不認為因為我們好,上帝才愛我們;而是上帝先愛我們,他才拯救我們,幫助我們成為完全人;就好像溫室不是因為自己的玻璃發光才引來太陽照耀;而是因為太陽照在溫室上,玻璃才閃閃發光。
我還得清楚說明一點:基督徒說基督的生命在他裡頭,意思不是說他的意志或道德意識受基督的影響。他們說自己在基督裡,或者基督在他們裡頭,不是指他們思想上常常想到基督,刻意學效他。他們的意思是,基督藉著他們來運行,全體基督徒是一個實質的有機體,基督藉此機體而活動——我們是他的手指,他的肌肉,是他身體的細胞。這也許可以解釋一兩件事,可以說明這個新生命不只靠像“相信”這種意志的活動來傳遞,也藉著像洗禮和聖餐這些身體的活動來進行。他不只是觀念的傳承,也是生理或者超生理的事實:一個人要想比上帝更屬靈,是辦不到的。上帝從不要求人做個純靈性的造物,這是他用餅和杯(聖餐的儀式)這樣的物質來將新生命“注入”我們裡頭的理由。我們也許會覺得這種方法很粗糙,也不屬靈,但上帝不這麼想。他發明飲食,他創造物質。
說到這裡,有一件常常令我不解的事:為什麼這新生命只給那些聽了基督福音又相信的人,豈不十分不公平?可是,聖經上的確沒有說到上帝對那些沒有相信的人有什麼安排。我們只知道,人若不藉著基督,決不能得救;我們可不知道,是不是只有認識他的人才能藉著他得救。你若擔心那些在外邊的人,你能作的最不合理性的事,就是自己也留在外邊。基督徒是基督的身體,是基督運作的有機體。主基督身體的任何增添與擴大,都能使基督在世上運作得更好。你若希望幫助那些在外邊的人,你必須將自己像細胞一樣加添到主基督的身體裡來,因為能救他們的只有主基督。將一個人的指頭斬掉了卻希望他能多做一點事,你不覺得很可笑嗎?
另外一個反對的聲音是說:上帝為什麼要隱藏自己,扮成另外一個人來到這個仇敵佔據的世界;他為什麼要創立一個也許可以叫做秘密的結社的東西來推翻魔鬼?他為什麼不帶著千萬天軍來登陸地球,向魔鬼進攻?是不是他力量不夠?可是,基督徒的確相信,上帝有一天會大規模登陸地球,只是不知道這一天何時到來:不過我們可以猜測到他延遲才來的原因,他要給我們一個機會,可以自願地站到他一邊。且以二次世界大戰為例,要是一個法國人一定要等到盟軍打進了德國,才宣佈他站在我們英國這一邊,要我們敬重這種人恐怕難辦到。上帝會來進攻。不過,那些要求上帝公開直接干預世局的人,知不知道那情景的可怕?他若直接干預,那將是世界的末日。劇作家走到舞臺前來謝幕的時候,戲已經演完了。上帝會來到地球上,等到那時你才說你站在那一邊,有什麼用?豈不太遲了!整個自然界,整個宇宙,開始像夢幻消失不見。而另外一種你決難想像到的情況突然出現,這新的世界對我們當中一部份的人是美麗非凡,對另外一部份的人則是恐怖已極。可是誰都沒有再選擇站在那一邊的餘地!
上帝這時是自己親自來臨,空前未有的景象出現。每一受造物不是進入他無比的慈愛中,便是陷入無力抗拒的恐怖裡。到那時才決定站在那一邊,已經太遲了。一個人已經站不起來
了,才說願意伏在地上,有什麼用呢?你那裡還能作選擇呢?到那時,我們所能發現的,只是知道自己已站在那一邊,不管你知道得早或遲。
所以,我們今天,我們此刻,還有選擇站在正的一方的機會。上帝仍在容忍,讓我們自作抉擇。但這機會不會永遠留在那裡,你必須決定接受或者放棄。

第三部  基 督徒 的 為 人

1 德行一二三

說是有人問一個學生,他想像中的上帝像什麼。他回答說,據他所知,上帝喜歡打探人間活動,要是有誰貪玩,好吃懶做,他就會來禁止。我想這也是大多數人腦海中的“道德”的含義:干涉我們,不讓我們享樂人生。事實上,道德規律是人這部機器開動的方向,每一條規律不外為預防機器出毛病而設。這是為什麼驟眼看去,道德規律似乎處處和我們天然的傾向作對,就好像你跟師傅學習操作機器,師傅會不斷地說,“不可以,別那麼做”,因為有了部機器在手中,你會自以為是,想出一些方法,毛手毛腳來開動,結果當然是出亂子!
有的人喜歡高談道德“理想”,不談道德規範:喜歡談道德的“理想主義”,不談道德的履行。不錯,要做到道德完美的確屬諸“理想”,因為人做不到。在這意義上,凡是完美,不問是那一種,對人類來說都屬理想。我們駕車,無法做個十全十美的駕車人;打網球也好,繪畫也好,也是一樣。你能畫出一條美到十足的直線嗎?辦不到。可是從另一種意義來說,要把道德的完整稱之為理想,也是容易讓人誤會的。比方說,有個男人說某個女人,某幢屋子,某條船或者某座花園是他的“理想”,他當然不是說,除非他是個笨蛋,人人都像他一樣,視此為他們的理想。在這一類的事上,我們可以有不同的喜好,從而有不同的理想。可是,將一個極力遵守道德律的人,說他是“有崇高理想的人”卻是很危險的事,因為會誤導他人,以為道德的完整屬個人的喜好,別人用不著去理會,去遵守。這種錯誤會導致大患。我們做人無法做到十足完美,就像(在汽車沒有自動排檔的時代)駕車換排檔無法做到十足理想一樣。可是人這部機器的本性,要求人人都須有個為人的理想,就像汽車的構造要求所有駕車的人,在換檔這件事上都應有個完美的理想一樣。而更危險的莫過於視自己為“有崇高理想的”人,因為我努力做到絕不說謊(不是只說一兩個謊),絕不犯姦淫的罪(不是偶一為之),絕不逞兇欺侮他人(不是有時也手軟),會讓你變成所謂道學之士,自以為很特別,值得人家為你的“理想主義”歡呼。在現實世界裡,這就好像你做一條算術,努力把答案做對,希望人家向你歡呼一樣。不錯,要條條算術答案都做得正確,是個“理想”,計算時你總會犯點錯誤。你做加法時,步步當心,不讓錯誤出現,本屬應該有的態度,沒有什麼了不起,只有愚人才不會這樣做。做演算法時,中途出的任一個錯誤,都會影響答案。同樣,我們做人若犯上道德的錯誤,每個錯誤都會招來嚴重後果,影響自己,也很可能影響人家。不談道德“理想”和道德“理想主義”,只談道德規律和這些規律的遵守,可以時刻提醒我們留心到上面說到的事。
現在,讓我們作進一步的探討。人這部機器容易在兩條路上犯錯誤。一是人人各自為政,你欺我詐,你推我撞,造成大家的損傷。一是人裡頭發生問題;人裡頭的功能,欲望等等,各行其是,互相干預。我們可以舉一個例子來說明這情形。試以一個船隊為例,船隊航行要成功,第一,必須互不碰撞,各船在自己的航道上行駛。其次,每只船須經得起風浪,機件須運作正常。事實上,二者相互為用,缺一不可。要是船與船間撞個不停,很快只只船都會破損到不適航行。又或這些船的方向盤出了問題,就難保不相互碰撞。你也可以將人類當作一個樂隊來看。要樂隊奏得出色,須保證兩件事:各種樂器的調子必須一致,輪到那個樂器出奏時,必須準時奏起,這樣,樂隊才能協作;樂器雖多,有如一體。
不過,還有一點我們沒有觸及,我們沒有問這個船隊駛往什麼地方,或者這個樂隊奏的是什麼歌曲。樂器可能調子都校對了,而且在應該奏的時候都準時奏起,但如果應該奏的是舞曲,奏出來的卻是死亡進行曲,這個樂隊當然不能算成功。又以船隊來說,無論配合得怎麼好,要是應該駛往紐約,卻駛到印度的加爾加答,這當然不是成功的航行。
這樣看來,與道德有關的有三件事。第一,人與人間相處須公平,須和洽。第二,人裡頭必須整齊清潔,協調一致;第三,人生應有一個總的目標:人造來做什麼;船隊朝什麼方向駛去;樂隊的指揮要奏什麼調子。
你也許已留意到,現代人想來想去的幾乎都是第一點,完全忘記了其餘兩點。你讀日報,讀到許多人說自己致力達到基督信仰的道德標準,他們指的一般都是國與國間、階級與階級
間,還有個人之間的公道與仁愛相待之道。講來講去都是第一點。要是有人要作一件事,他說“這件事與人無損,不會是壞事”,他腦裡想到的只是第一點。他的船裡頭的情況怎麼樣,不關他的事,只要船不撞到別的船就行了。講到道德時,我們很自然地也是從第一點出發,所關心的只是社會關係。這當然是因為壞的不道德的舉止,其影響在人際關係上最容易看出,諸如戰爭、貧窮、貪污、謊言以及假貨等等,天天引起我們的注意。何況,談道德若只談第一點,殊少爭論,差不多大家不論何時都得同意(在理論上)做人應該誠實,慈愛,互相扶持。可是,講到道德時,我們從這點開始雖是很自然,但若只講第一點便停在那裡,倒不如乾脆別講。除非繼續講第二點,也就是將每個人裡頭打掃乾淨;否則,只是自欺欺人。
要是船隊的船破舊不堪,根本不宜航行,那麼教這些船怎樣好好駕駛,以免互撞,又有什麼用處呢?要是我們明知自己的貪婪、懦弱、壞脾氣、自欺等等,使我們做不到與人正確相處的標準,那麼,把這些標準、這些規律寫出來,只是一紙具文,又有什麼用呢?請別誤會,以為我不贊成改善我們的杜會和經濟制度。我要說的是,除非我們人人有道德勇氣,能不自私,去努力使這些制度正當運作,否則,改善云云只是捕風捉影,空談無補實際。要將現有制度裡頭的某些貪污賄賂,某些恃強淩弱剷除並不難,可是只要人心裡的詭詐、暴戾一天不祛除,又會在新制度底下玩出舊花樣來。單靠法律不能叫人做好人,沒有了好人那能有好社會,這是為什麼在第一點之後必須考慮第二點,也就是人裡頭的道德。
但是,做了這一點仍舊不夠。我們現在已到達一個層次,我們對宇宙的不同信念,把我帶向不同的行為標準。驟眼看去,我們最好停在第二點那裡,別再探索下去;我們最好逗留在大家都能同意的地方便算了。但是做得到嗎?我們應記住,宗教信仰裡頭有一連串的關乎事實的陳述,不是真便是假。如果是真,從這真的陳述出發,我們可以得出一套結論,指出人的船隊應該走的航道。如果是假,便會得出另外一套結論。比方說,我們在前面提到過的那個人,他認為做人只要不損及別人便不會錯,他很懂得在航行時不撞損他船的道理,他也認為他怎樣對待自己的船則是他自己的事,與人無關。可是,要是這條船不是他自己的財產,情形豈非大大不同?要是我不是我自己的心志和身體的主人,只是一個雇工,須向主人負責,情形豈不大異?要是造我的是別人,為了他自己的目標而造我,我當然須盡許多義務和責任;這些責任本來不用我負擔,要是我屬我自己的話。
基督信仰認為,每個人都會永存下去。這是一個可以是真也可以是假的陳述。要是一個人最多只能活到七十歲,有許多事根本不用去擔心。要是一個人會永活下去,卻不能不留意一些本來可以不理的事。也許我的壞脾氣,我的嫉妒,漸漸變得越來越甚,這些變化太“漸漸”,七十年中還看不出什麼來,但若積存起來,經過一百萬年,不難變得壞到像地獄。事實上,如果基督信仰所說的是真的,人的確可以變得像地獄一般壞。不道德的行為積累起來,和道德的行為越拉越遠,就像極權與民主間的差距一樣。
要是一個人只活七十歲,而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或一種文明卻可以活一千年,後者當然都比個人重要。如果基督信仰是真,個人可以永活,那麼,個人不止比其他的更重要,而且重要得難以比擬。又因為他永存,國家或文明的壽命和他相比,只不過頃刻。
這樣說來,除非不講道德;要講必須同時注意這三者:人與人的關係;人裡頭的東西;人與造他的力量間的關係。在第一層次上,我們大致都能做到合作和協。一到第二個層次,意見便有了分歧。這分歧到第三個層次便十分嚴重。基督信仰的道德主張和非基督信仰的道德主張間的主要區別,就在這第三個層次上。
本書以後要講的都是從基督信仰的觀點出發,並在基督信仰為真的基礎上來看全面。

2 “基本德性”

前面一章原來是為了電臺廣播而寫,必須短而精。假若只給你講十分鐘,為了簡短,許多話都不能盡說。我把德性問題的探討分成三部份,主要就是受到廣播時間的限制,每一部份只能在極短時間內探討這問題的一方面。
本章希望介紹先哲們分析德性的方法,因為太長,沒有在廣播中講。他們的方法實在很好,所以留在這裡介紹。
根據他們的分法,德性可以分為七種,四種叫做“本德”三種叫做“聖德”。本德是文明人類都承認的人的基本德性,聖德通常只有基督徒才講。聖德部份留到後來再談,現在只講本德,他們是謹慎、節制、正直和堅毅。
謹慎指腳踏實地,做一件事之前肯用腦想一想,想想會有什麼後果。現代人大多不把謹慎當作一種“德性”。由於基督說過,人若不像小孩子,不能進他的國,許多基督徒以為,只要人“良善”,做做傻事沒有關係。其實,許多兒童也有辨識力,不會凡是自己喜歡的便不顧一切地去做,他們也會冷靜地想一想。何況使徒保羅也告訴我們,基督不是要我們在知識上永遠做小孩子,他要我們有長進。他不但告訴我們要“馴良像鴿子”,也要“靈巧像蛇”。他要我們有像兒童一般的心,但也要有成人的頭腦。他要我們像小孩子般單純、純潔、有愛心、肯接受教訓,但也要我們為人有諸般的知識,能警惕,隨時作好應變的準備。你把錢捐出來行善,應該查清楚這個受惠的人或者機構是不是可靠。你以上帝自己為念(例如你禱告的時候),不等於說你的想法只要像個五歲大的孩子那般幼稚便夠了。這當然不是說,你若不幸,生來頭腦便很遲鈍,上帝便不那麼喜歡你,不那麼用你。他愛一切的人,包括智力差的人,但他要求人盡其才。我們的座右銘不應該是:“可愛的童女,做個純良的人,聰不聰明由他去罷。”而應該是,“可愛的童女,做個純良的人,但得記住,同時也要有智慧。”(作者在此用的是《馬太福音》二十五章耶穌所講十童女的比喻。她們都純良,但純良而又有智慧的五個童女預備油點燈,才得到與新郎(基督)一同坐席的機會一譯者)。上帝不喜歡因循怠惰的人,要人作好準備。你若希望成為一個基督徒,我得提醒你,做基督徒得全身全心投入。不過,你若誠心誠意想做個好基督徒,你的頭腦會清明,智慧會加添。這是為什麼做基督徒用不著先受一番特殊教育的一個理由,因為基督信仰本身就是上好的教育。這正是為什麼像本仁約翰那樣未受過什麼教育的人,卻能寫出震憾古今的巨著《天路歷程》的道理。
節制這個字的英文是temperance,現在多用來指戒酒;可是此字用指第二種德性的時候,指的不只是飲酒,也包括對各種酒食徵逐的節制。節制是“適可而止”。做了基督徒能淡酒濃酒都不沾唇,當然最理想。有的人一沾酒便醉,有的人因朋友酗酒,為了勸他戒酒自己也不喝。重要的是,他為了十分正當的理由,雖然不憎厭某件事,而且不反對別人去享受,自己卻能戒除。壞人之所以壞,是他戒除不了的事,也不願意看見人家戒除。這當然不是基督徒的為人方式。
基督徒由於特別的緣故,認為應該放棄許多事,諸如結婚、肉食、酒類或者電影,可是一旦他說這些事物本身是壞的,又開始瞧不起人家採用這些事物,他便走偏了。
我們將英文temperance這個字用來專指戒酒,實在是個大玩笑,因為令人誤以為除了飲酒之外,其他都不用節制。一個人喜歡打高爾夫球或者騎摩托車,嗜之如命;一個女人成天只顧穿衣打扮,養洋狗,打橋牌,其不節制就像晚晚喝得酩酊大醉一樣,只不過不像酗酒那樣一眼便看得出。嗜打高爾夫球或者橋牌,不會叫你爛醉如泥倒在馬路上。但上帝不看人的外表。
“正直”指的比法庭上的公正嚴明要多得多,他的範圍包括公平、誠實、守信、互讓一類的美德。而“堅毅”則包括兩種勇敢:勇於面對危險而不懼,勇於忍受痛苦而不屈。事實上,若無堅毅不屈,即使有其他三種德性,那些德性也維持不了多久。
還有一點與德性有關的事,須在此一提。一個人作一件正直或者節制的事,和為人正直或節制,其間是有不同的。一個網球打得不精的人,也會偶然打出幾手出色的球。網球好手不同,他的眼力、肌肉和神經都飽經訓練,可以打出無數好球,上陣有把握;即使不打球時,他也保持一種網球健將的氣質,就像數學家,他的頭腦裡有一種習慣,有一種眼光,即令不做數學時,也存在那裡。同樣,一個作事經常持守正直的人,久而久之會養成正直的品格與美質。我們講到“德性”時,指的不是一個人的某一次行動,而是指這種美質。
這種分別很重要,要是講到德性指的只是某次行動,可能產生三種不正確的觀念:
1.我們會認為一個人做事,不問有意或無意,不問出諸悲憤或高興,或者害怕人家說閒話,只要做得正確,可以不問手段,不問理由。但是我們可以為錯誤的理由去做正確的事,
這對建立內在德性的美質毫無助益;而人之所以為人,重要的是有此美質。(一個打網球的人,不問是不是需要用力擊球,只因為脾氣大發,盲目地將球重重擊出。他這一擊,可能運氣好,給他贏了這場球,但決不能幫助他成為有得勝把握的好球手。)
2.我們會誤以為上帝所要求於我們的,只是遵行某一套規矩;而他實際上要求的是具有某一定品質。
3.我們會誤以為,一個人只在今生要有德行,若進入來生,因為既不用與人爭吵,正直派不上用場;又因為沒有危險,也用不上勇敢,所以可以毋需德行。也許,在來世中可以毋需正直或者勇敢的行為,但卻隨時隨地需要正直與勇敢的人。要具有這種美質,必須在今生不斷操練。這不是說,你若未具備某些美質,上帝便不准你進入他永遠的國度;而是一個人裡頭假如這一類的美質一點都沒有,單靠外在的條件,無論多麼好,都造不出一個“天堂”來,也不能讓人幸福,享受到上帝要我們得到的那種深刻、堅強,不能動搖的真快樂。

3 社會道德

談到基督教的道德,也就是人與人間相處之道,基督在世上的時候並沒有教導任何全新的道德,新約中的金律(你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先要怎樣待人)只是人人在心底下都已知道的當行的事。偉大的德行教師從來不提出新的道德教訓,只有假師傅,或者狂人才這樣做。詹森博士說得好,“人所需要的是提醒,這比教導重要得多。”每位道德教師的工作,其實
是不斷帶我們回到古舊的簡單明白的原則上,而這些原則正是我們千方百計不想見到的東西;就像騎匹馬一再要馬回到他不肯跳越的籬笆旁,又像要一個小孩子一再回到他想逃避不做的功課上一樣。
第二點要說清楚的是,基督教從未有過,也未宣稱過有一套詳盡的政治方案,可以在特定的時間向特定的社會實施“先要怎樣待人”的金律。他不能有,因為這條律是為全人類普遍遵行而設,要是不適用於一地一時,便不能用於另一時地。而且,這也不是基督信仰的運作方式。他教你應給饑餓的人吃,但不會教你怎樣煮飯。他教你應閱讀聖經,但不會教你學希伯來文和希臘文(這兩種是聖經原文用的文字一譯者),也不會教你英文文法。他決無意取代或者跨越我們日常的藝術和科學:他充當指揮,只要我們願意聽他指揮,他就會分配我們應守的崗位,供應我們得到新生命的力量。
有人說,“基督教會應該領頭帶路”。如果他們希望走正路,當然說得對;但若希望走錯路,這就說得不對。“教會”的意思指的是全體實行基督教訓的基督徒結成的總體。他們說
教會應該帶頭,意思應該是說,有些基督徒,也就是那些有適當才能的人,應該做經濟學家,做政治家,而所有的經濟學家和政治學家都應該是基督徒,他們在經濟上,在政治上的整個
努力,都應履行“先要怎樣待人”這個目標。如果實現,而我們也真的願意接受,那我們很快便找到了基督教解決我們的社會問題的方法。可是,大多數人要的帶頭,其實只是要求教會的神職人員提出一個政治方案。這便很可笑了,因為神職人員是教會整體中某一特定部份,他們受有特殊訓練,從信徒中分別出來,專門照顧我們這些被造物永活下去的需要。而現在卻要求他們去做一件他們從未受過訓練去做的工作。這件工作應該落在我們信徒的肩上。將基督信仰原則應用於工會,教育等等的責任應該由基督徒工運者和基督徒校長來肩負,好像基督教文學應由基督徒小說作者和劇作家來創作一樣,不應該由主教們利用業餘時間聚在一道來寫。
同樣,新約雖未詳論,卻給了我們一個清楚的輪廓,描繪出一個完全基督化的社會應該像什麼樣子。所要求的也許高過我們能做到的。在這個社會裡不應該有吃閒飯的人或者寄生蟲:人若不作工,便不應該吃飯,人人都應該親手作工,而且每個人作工都應該有良好的效果。不應該生產無謂的奢侈品,又用更無謂的廣告去勸我們購買。不應該有擺架子,吹吹捧捧,不應該故弄玄虛。從這個角度看,一個基督化的社會有點像我們英國人稱之為左派的理念。但在另一方面,基督信仰堅持信徒對上帝的順服———種外在的尊敬的表現,就像我們對官方委派的地方官,孩子對父母,以及妻子對丈夫(恐怕有些人不高興我這麼說)的那種敬重。第三,基督化的社會是一個快樂的社會,到處歌聲洋溢,一片歡樂;認為人不應該擔憂,不應該為明天發愁。禮貌是基督徒的美德之一;新約不喜歡吃閒飯、管閒事的人(參帖後311;彼前415)。
要是世上真有這樣一處社區,而你我曾去訪問過,我相信我們會帶著一種奇怪的印象回來。我們會認為這種社區的經濟生活很具社會主義色彩;從這意義說,也很進步。但是他的家庭生活,禮儀制度則相當古板、老套,甚至可以說是一派老紳士氣息,萬分拘泥。我們會喜歡其中某一些,但沒有誰願意全盤接受。要是基督信仰成為人類社會機制的整個方案,恐怕其受歡迎的程度也是這樣。我們已經離開了這個大方案,程度不同,形式不同,並且都希望將自己的修訂方案代替原來的大方案。你會發現,凡是真正基督教的事物都成為這個樣子:人人都給某一小部份吸引住,願意採取這一小部份,放棄其餘部份。這也正是我們走不了很遠的原因。這也是為什麼有的人所爭取的根本是與基督信仰相反的東西,卻能說他們在為基督信仰奮鬥。
還有一點,古代希臘異教徒曾給我們一個小小的忠告,這個忠告也見舊約中猶太人的教訓和中世紀偉大的基督信仰教師的訓誨中。但這個小小的忠告卻為現代經濟制度所完全忽略,並且完全違反。這些古人都告訴我們借錢給人不可收取利息,可是借錢收利息也就是我們叫做投資的行為,已成我們整個經濟制度的基礎。我們不能由此推論,說我們的經濟制度是錯的。有的人申辯過,說摩西、亞裡斯多德和基督徒主張禁收利息(聖經把這叫做“取利”——“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利2537。原文且有“剝削”的意思)的那個時代,沒有料到會有今天這個樣子的股份公司,證券交易,而他們心目中的借錢也只是私人之間的金錢往來。因此,我們用不著理他們說什麼。他們這樣申辯是不是有理,非我能決定,因為我不是經濟學家,我根本不知道我們今天的這種投資制度是不是應對我們今天的道德景況負責。這是我們需要基督徒經濟學家的地方。不過,我得老老實實指出,世界上三大文明都同意(至少一眼看去是如此)應該譴責這種已成為我們整個生命所依憑的取利行為。
再說一點,說完就可以結束了。新約聖經說到人人都應該作工時,提出的理由是:“可以補他人的缺乏”。慈善事業——周濟窮人——是基督信仰中的一大德行。新約中耶穌所說的綿羊和山羊的比喻(在基督再來的審判中,那曾説明過需要的人的信徒(綿羊),才可以承受天父所預備的國[見《馬太福音》253146〕,那不肯如此作的(山羊),“要往永刑裡去”。一譯者),那驚心動魄的景象,指的應該就是這個。現在有人提倡,毋需什麼慈善事業,我們應該建立一個社會,根本沒有窮人,也就沒有周濟窮人的必要。他們當然振振有詞,但若以此為理由,現在就用不著施,用不著給,那就離基督教的道德要求太遠了!
我不敢說一個人要施給多少才算夠,唯一保險的辦法,是給出去的應該多過你能省下來的。換言之,要是我們花在生活享受上的錢,花在奢侈品、娛樂等等上的錢,和與我們的收入相等的人一樣多,那就證明我們施捨得太少。要是我們給出去的錢不會叫我心痛,也無妨舒適的生活,那就說明給的太少。一定要給、要施到一種程度,有些我們希望要的東西因此要不到,得不著。
我講的是一般的慈善工作。若遇到你自己的親友、鄰舍、雇員有急需,天父要你特別注意時,你要拿出來的應該比一般更多,甚至叫你自己的生活都受到影響,岌岌可危。對我們當中大多數人來說,行善的大障礙不在我們貪求奢侈的享受或者賺更多的錢,而在我們擔心——害怕失去生活上的保障。這種擔憂應該也是一種對信徒的試探,必須抗拒。有時,我們的驕傲也成為施捨的障礙,我們會過份慷慨給小費,請客吃飯,以示我們好客,豪爽,卻在需要我們給的人身上吝嗇。
現在,結束本章前,我想猜一猜我在這裡說過的話會怎樣影響到我的讀者。那些左一點的人會很生氣,責備我說得不夠,應該推得更遠,更極端一些。站在和他們相反立場的也會生氣,怪我說得太過份,推得太遠。要是我猜得沒錯,便不難見出替基督教的理想社會劃一張藍圖的真正困難所在。我們當中大多數人並不理基督信仰怎樣看這件事,只是從裡頭找出點東西可以支持自己的主張和觀點。我們自己是主人,是裁判人,所需要的是一位元肯支持我們的夥伴。我的立場沒有變,我仍舊是我。
還有幾句話本來不打算說。這就是我們若不肯走多點路,這裡講過的話不會見功效。
除非大多數人真正希望有個實現基督理想的社會,否則,這個社會不會來到。除非我們都成為十足十的基督徒,我們不會真的需要這樣一個理想的社會。我可以大喊“先要善待人”的金律,喊得聲嘶力竭,但我若不能做到真的愛人如己,決無法實行這條金律;而要愛人如己之先,必須學會先愛上帝;而要愛上帝之先,必須先學會怎樣順從他,聽他的話。所以我得警告你,我們必須從外朝裡走,從外在的社會的事物走入到信仰的骨髓,進到內在心靈的世界。須知回家的路再遠,仍是最短的路;要得到世上最寶貴的東西是沒有捷徑的。

4 道德與精神分析

我在前面說過,要建立一個基督化的社會,必須這個社會中的大多數人都接受基督信仰,成為基督徒。這當然不是說,一切改良社會的事都須暫時放下,等到遙遠的將來,等到那理
想的一天來臨了再說。我的意思是可以雙管齊下。一方面找出在現代社會中實行“你願意人怎樣待你,你先要怎樣待人”這條金律的方法,一方面讓我們成為真能執行這方法的那種人。現在讓我講一講基督信仰中所說的好人是個什麼樣子,也就是基督教關於人的條件。
沒有詳述前,還有兩點比較一般的事要講。第一,基督教的道德具有領人歸正的力量,可是精神分析療法也說他具有此力量。那麼,你也許想知道,基督教的道德與這有何關係。
我們得把兩件事清楚加以區分,一是嚴格的醫學理論及精神分析法,一是佛洛伊德那班人加在這理論和方法上的世界觀。後者也就是佛洛伊德的哲學觀,是和偉大的瑞士分析心理學家卡爾·起士塔夫·容(Carl Gustav Jung)完全相反的。佛洛伊德講怎樣治療精神病患者,是以專家身份講自己的本行;但一講到哲學,他便不是專家,而是外行。因此,他講本行話,聽聽無妨;一到不是本行的東西也要誇誇其談,便很難得到我們的尊敬。這也是我的立場。我發現他離開自己有資格講的題目,走入到一個我略知一二的題目範圍中(例如語文),他的無知便暴露無遺。
其實,精神分析學本身,去掉了佛洛伊德等人硬添上去的那套哲學理論,倒和基督信仰並不衝突,其方法且與基督教的道德觀在某些方面符合。知道一點精神分析法並非壞事,不過,這二者所關注的物件不同,所以並不完全走在一條路上。
一個人作道德選擇時,涉及到的有兩件事:一是選擇的動作,一是他的心理機能上出現的各種感覺、衝動之類用來作選擇的原料。這種原料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我們稱之為正常的,
也是人人都會有的那種心理感覺;一種是十分不自然的感覺,起因於下意識裡頭某些問題。害怕確會有的危險屬第一類,對貓、對蜘蛛等不合情理的恐懼屬第二類。男性對女性的戀慕屬第一類,男性對男性反常的戀慕屬第二類。精神分析學所針對的,是去除這些不正常的心理感覺,也就是給患者比較好的作選擇的原料。而道德所針對的是選擇這個行為的本身。
讓我用另一個方法來說明。設想有三個人一同上戰場,一個像一般人那樣,出諸人性地怕危險,但他憑道德力量克服了那恐懼,有了作戰的勇氣。另外兩個人由於下意識裡的問題,
把戰場的危險誇大了,產生不合理的恐懼,無論有多大的道德意識,都無法將這恐懼祛除。此刻,來了一位精神分析家,給二人治療,也就是將二人的心理狀態恢復到像第一個人一樣。就在此刻,二人的精神問題解決,道德問題開始;因為二人的病已治好,他們開始作道德的抉擇時可能有不同的決定。一個也許會說,“謝天謝地,我那些莫名其妙的恐慌都沒有了,我終於可以如願以償,為國家履行公民的責任。”但另一個也許會說,“好哪,在炮火下我能鎮定了。不過,這可改變不了我顧住自己這條命的老主意,儘量讓別人去擋炮火。一個人能夠少點害怕的好處,是可以更有力量照顧自己,更有本領不讓別人發現我的壞心眼。”二人的不同處完全在道德的決定上,精神分析根本派不上用場。不管你怎樣改進一個人的原料,在這之外還有些待對付的東西,這就是他對這原料作的真正自由選擇。究竟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還是放在最後,而抉擇的自由才是道德唯一關懷的事。
不良的心理原料不是罪,而是一種病,不用悔改,加以醫治便夠了。不過,醫治也很重要。人憑外表來判斷他人,上帝則憑道德抉擇來判斷人。害怕貓的精神病患者鼓足勇氣捉住一隻貓,在上帝眼中,他的勇氣很可能大過一個健康的人獲頒十字勳章所表現的勇敢。一個從小便給人教壞,不把殘暴當一回事的人,居然做出點善舉,或者不顧友朋可能有的訕笑,放棄本來打算做的殘暴之舉,在上帝眼中,他做的遠勝過你我為朋友捨命。
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我們當中有些看來很不壞的人,可惜不肯發揮自己的天賦和所受的良好教養,結果比我們認作壞人的人更壞。要是我們受有不良心理壓力,教養又壞,但卻握有像德國心戰專家希姆萊那樣的權力,你敢說你不會像他那樣幹壞事嗎?這正是聖經為什麼訓誡我們不可以隨便論斷人的道理。我們肉眼見到的,只是一個人從他所得到的原料中作出的抉擇,但上帝並不根據他所得的原料來下判斷,而是看他用這原料作了些什麼。一個人的心理結構大都和身體不可分,身體一死,其他也隨之而去;而那個真正的中心的人,他所選定的東西,他從原料中所選出來的最好或最壞的東西,現在都顯露出來。一切我們認為屬於自己的丰采等等佳美的東西,其實只是因為消化力強才得來,會從我們當中一些人身上消失;一切因為病痛、體弱而產生的形穢等等猥瑣,也從他人身上消失:我們這才能第一次看見每個人的真我,一定會大吃一驚。
這就引入了我要講的第二點。人們常常把基督教的道德標準當成可以討價還價的東西,上帝不是說過“你們若遵守這些律例,就必蒙福;你們要是不遵守,禍必臨到你們”嗎。我認為這樣來解釋聖經是不正確的。我寧可說,一個人每作一次選擇,就等於把裡頭的那個中心,也就是作選擇的那個你,從原來的地方轉動了一點點。若從整個一生來看,因為作過不知多少次的選擇,你便在不斷將這個中心的你加以轉變,不是越來越成為屬天的造物,便是變得越來越像地獄般的東西;不是成為與上帝、與其他造物、與自己和諧一致的造物,便是陷入與上帝、與其他造物和自己為敵並且充滿憎恨的狀況中。成為前者,便生活在充滿喜樂、和平、知識與力量的天堂;成為後者,便生活在瘋狂、恐怖、愚昧、暴怒、無能和永遠的孤獨中。我們今天每一個人,每一刻都在朝這兩種情境中的一種走去。
這也解答了我過去對基督徒作家常有的問題。他們好像一時很嚴峻,一時又很寬鬆。他們講到人心裡的罪時,好像重要得不得了;可是講到最無人性的兇殺和背信時,好像只要肯悔改認罪,便可以得到赦免。我現在才懂得他們是對的,因為他們所注意到的是我們的一舉一動留在我們的中心身上的記號。這記號今生無人能看見,但他留在我們身上,我們得永遠忍受他,或者享受他。有的人可以一怒而殺千千萬萬的人,有的人無論人怎樣惹他的氣,都能隱忍。但他們的所為會在自己的靈魂上留下一個小記號,會影響自己。若不悔改,下次要是再給人惹得發脾氣,就難隱忍不發;要是忍不住發起脾氣來,一定比上次更糟。
但若都誠心誠意地轉而仰望上帝,就能把自己裡頭那個給扭曲了的中心再拉直、拉平;否則,到後來終必滅亡。至於從外面看去所作所為的或大或小,倒無關宏旨。
最後一點。我曾說過,只要方向走得對,不止可得到平安,而且可以得到知識。一個人要是在道德上日趨更新,他就有力量一天比一天更看清楚仍留在裡頭的惡。要是一個人在道德上日走下坡,就會越來越看不清自己的壞處。一個不太壞的人還有力量知道自己不很好;一個徹頭徹尾壞的人反會覺得自己很不錯。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不用我囉嗦。人醒的時候當然知道什麼叫做睡,但一個人睡著了,哪能知道睡是什麼。一個人的頭腦清楚時,算術題做錯了自己看得出;但你做錯算術的當兒,你看不出來。人清醒的時刻,會明白什麼是醉;但喝得酩酊大醉時,怎能知道醉是什麼?善良的人能辨別善與惡,壞人根本不能分辨善惡。

5 性 德

現在應該講一講基督教對性欲的看法。基督信仰為性立了一個道德標準,稱之為貞潔,屬於德行。基督教的貞潔,其規範與世俗所說的不同。世俗的標準因人所處的社會不同,標準也異,例如身體可露出多少的規定;談到性的時候,所用的言詞有那些禁忌,各有不同。這些社會規範因時因地而變,但基督教有關貞潔的規範,則適用於各時代的基督徒,且適用於兩性。
太平洋小島上的女郎穿的衣服很少,幾同裸露;而英國保守的女性幾乎整個身體都裹在衣服裡。從當地一般社會規範來看,都屬正派端莊,而且從她們的服飾外表來看,也許同樣自潔(或者同樣不貞潔)。莎士比亞時代自潔的婦女說話用的詞句,到十九世紀時,很可能只有社會完全瞧不起的女人才用。一個女人假若破壞她自己的時代和地域遵守的規矩,蓄意在情欲上放縱自己,招惹他人,她才算是不貞;但若是出諸無心或無知,則只能算不懂規矩。她的破壞若出諸蓄意,目的在惹人注意,或者讓人難堪,也不能視為不貞,只能說是可憎惡。因為她為了圖一時之快,損及他人。我不認為光是把行為規範訂得很嚴便可以保貞潔。到了我的時代,從前那些規矩已經大大簡化,放寬,應屬好事;但也有不方便處,因為人年齡不同,性格各異,很難接受同一行為尺度;而我們也不知道應遵守到什麼程度。由於灰色地帶的存在,我覺得老一代或者舊派的人,見到年輕一輩或新派人士行為有失檢點(照舊標準),便認為他們腐敗;同樣,年輕人也不可以因為老一輩的人難於適應新規矩,便說他們頑固,扮正經。若大家都處處為他人設身處地想,這些問題大都可以消解於無形。
貞潔是基督教的諸德行中最不受歡迎的一件。但聖經對此規定得相當嚴格:“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134)。人若結婚,便須對終身伴侶百分之百忠實。我們人在本性上似乎很難做到,若非基督教的教訓有問題,便是我們的性欲本能已被誤用,逸出了軌道。從基督徒的立場來說,今天的確是人欲橫流,逸出了軌道。
我想還有若干其他原因。人之有性欲,是要繁衍,就像飲食是為了維持生命一樣。我們若想吃的時候便吃,儘量吃個飽,不免會吃得太多。一個人可以吃兩個人的量,但總吃不到十個人的量。我們的胃口好過生理上的需求,跨越了為生存而吃的目的,但還不至於過份得太多。可是,一個身體健康的年輕人,順著性欲的衝動毫不知節制,要是每來一次就生一個孩子,那麼,十年之內,所生子女已夠裝滿一座村莊。這便是縱欲,遠遠跨越了性的本來的生理目的,十分荒唐、愚蠢。
讓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你可以找到一大群人看脫衣舞,觀賞一個女郎在臺上作脫衣表演。現在,假設你來到一個國家,走進一座戲院,手裡捧著一個覆蓋了的盤子登上舞臺,居然可以吸引一戲院的人來觀看。而你就在燈光關掉前,將盤子上的蓋揭開,讓大家都見到裡面盛的東西,可能是一塊羊排,或者一塊火腿,你會不會覺得,這個國家的人的食欲出了問題呢?同樣,我們的國家性欲如此氾濫,別的國家來的人見到了,會不會也覺得奇怪呢?
有人聽到我講的那個國家的人,為了看食物“脫衣”而瘋狂的比喻,得出了當地人一定餓得發瘋的結論。他的意思是說,我們成群去看脫衣舞表演,不是因為性的腐敗,而是由於性的饑渴。對,要是一個國家出現滿屋人搶著觀看一盤羊排的事,那個國家很可能正鬧饑荒,但下一步應該是去求證,找出那個國家到底是因為吃的東西太多或者缺乏食物,才發生那怪現象。假若我們發現是大家吃得太多,便應該放棄當地鬧饑荒大家餓得要死的假設,從而另找其他理由。同樣,我們接受性饑渴是群觀脫衣舞的理由的假設前,也應該找證據來證明:我們這個時代比從前那不知有脫衣舞的時代有更多在性欲上得不到解決的人。可是,這種證據並不存在。有了避孕套,避孕袋,已婚的人縱欲固然毋慮生子,毋需擔心經濟後果;婚外情也比以往任何時代更安全,而輿論也不像從前那樣對性濫交,與反常的性行為等等口誅筆伐;何況性的“饑渴”也不是唯一可以用來解釋性氾濫現象的假設。人人都知道,性欲像其他的欲望一樣,愈貪愈沉迷,陷溺也愈深。肚子餓的人固然會渴求食物,但喜歡暴飲暴食的人,也是一樣。饕餮成性的人和餓了幾天的人,同樣會搶食物來吃。
還有第三點,很少人會去吃不是食物的東西,或者不把食物拿來吃,卻拿去作別的用途。換言之,食物用於不滿足食欲的事是很少的。可是性欲濫用的事例則不勝枚舉,也難醫治,情況十分可怕。我很抱歉,要把這個題目講得這麼詳細,但我是不得已的。原因是你和我,過去二十年,聽厭了關於性欲的大謊話。他們振振有詞地告訴我們,性和人的其他欲望一樣,只要我們放棄古板的態度,揭開他神秘的面紗,樂園裡的一切都會變得十分可愛。這是不正確的,只要你肯睜大眼睛看事實,不受宣傳蒙蔽,你便會明白為什麼他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說假話。
他們說,因為把性當作神秘的事,大家避而不談,才造成今天的性氾濫。可是,性的神秘面紗已被揭開了二十年,天天都有人在大談特談,可是性欲橫流依舊:如果封閉不談性欲是問題之因,那麼,在今天這種開通了的風氣下應該可以把問題解決。但是沒有。我想問題不在封閉,而在開通。人類之所以封閉不說,正是過去出過問題的結果。現代人喜歡說,“性不是羞恥的事。”他們的意思可以有兩個,一是人類要繁衍,性在這方面何須羞於啟齒。一是性是一種享受,何須引以為恥。”如果他們從這角度來說,無可厚非,基督教就是這樣說的。出岔子的不是性欲本身,也不是性的享受。古代基督信仰的導師說過,人類若未墮落,享受性的樂趣,會比今天還甚。我知道,有些頭腦不清的基督徒談到性欲或者人的身體,或者性的享受時,會把他們都當成壞事。他們錯了,基督教是世界大宗教中唯一的充份看重身體,相信物質為善的信仰。上帝自己就曾取得人的身體來到世間,將來到天堂,我們還會給予榮耀的身體,且成為我們的幸福、美麗和能力的不可少的一部份。基督教比任何其他宗教更尊崇婚姻,而世間最偉大的愛情詩篇,幾乎都出自基督徒的筆下。要是有人說性欲本身是壞的,基督教會立刻加予反駁。不過,今天大家說“性並不是可恥的事”時,指的很可能是“性的本能變成今天這個樣子,並不是什麼可恥的事。”
這若是他們的意思,那就錯了。我認為沒有比這更失面子,更應引以為恥的事。我們享受美食,沒有什麼不安。要是全世界有一半的人以飲食為生活的主體,全心放在上頭,不惜把時間花在觀賞食物的照片,咂嘴咂舌,口水直淌,這就大有問題,應屬奇恥大辱。我不是說,今天的一團糟情況,你我個人都有責任。我們的身體得自父母,得自祖先,現在給弄得走了樣:我們在一種宣傳不貞、淫猥的環境裡長大,有些人專以煽起我們的性欲為事,藉此斂財。一個人沉迷情欲,毫無力量抗拒淫猥事物的引誘,不免傾囊。上帝知道人的這個狀況,他知道我們難於克服,並不怪我們;但若我們無心去克服這弱點,又不肯痛下決心來斬除他,那他便會刑罰我們。
一個人有病去找醫生,一定要先有願意接受醫治的心。凡是真願意接受幫助的人,總能夠得到他。可是,許多生活在現代社會裡的人,連這樣的願望都沒有。我們很容易去想得到我們並不真正需要的東西。一位有名的基督徒許久前告訴人,說他年輕時曾經恒切祈禱,要做個持守貞潔的人;可是多年後他發現,他口裡說“主啊,洗淨我,賜我貞潔”,但心理卻偷偷加上一句:“但請你別現在就實現。”這種情況也會在其他德行上出現。我們很難真真想有十足的貞潔(且別說做到),有三個理由:
第一是我們的本性早給歪曲得走了樣。引誘我們的魔鬼,添上流行的淫猥宣傳,使我們覺得,我們抗拒的那些情欲是非常“自然的”,非常“健康的”,而且極其合理,且富人情味。抗拒他們既不合人情,而且非正常的人所應為。我們到處可以見到廣告,看到電影,讀到小說,把縱欲當成健康、正常,是充滿青春活力和坦率的表現。這當然是謊話。大謊言都源自一個真理,這便是性欲本身是“正常”和“健康”的等等。(我在前面已說過這一點,不過過度沉迷其中則是性的濫用)。宣傳縱欲之所以屬於欺騙,是因為他暗示:一個人被引誘而作出的性行為是健康的,正常的。即使不從基督教的觀點,無論從那個角度來看,這種說法都屬胡鬧。向人的一切情欲低頭,只能帶來性無能、疾病、嫉妒、欺騙、隱瞞真相,以及一切與健康、坦率、人情味相反的東西。要得到幸福,即令在今生,也必須控制自己,絕不可以放蕩無拘;一切認為情欲旺盛乃健康、合情合理的說法,都不值一哂。凡是頭腦清醒的文明人,都應遵守一套行為原則,據以抗拒某些情欲,或接受其餘。有的人根據的是基督教的規範,有的人基於衛生養生之道,有的出諸對社會的關懷。真正的衝突不在基督信仰與“天性”之間,而在基督教控馭“天性”的原則和其他的原則之間。“天性”(指人的自然情欲)必須加以制約,除非你置自己的性命於度外。對,基督教的道德原則比別人嚴格得多。不過,基督徒遵守這些原則時,上帝能給他力量;而守其他的原則,卻得不到這種幫助。
第二,許多人不能認真遵守基督教的貞潔規範,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無能做到(沒有試過就這樣想)。若是一件事要試過才知道可行或不可行,便不應該先下斷語。像參加考試,試卷上有個選擇題,你當然可以根據你能不能答題,來決定選不選他。若是這個題是必答題,你非出盡全力答題不可,即令答得不好,也可以取得幾分;假若不答,便一分也沒有。考試是如此,作戰也是如此,其他諸如爬山、滑雪、游泳、騎腳踏車等也無不如此。許多我們本來以為不可能的事,因為肯去嘗試,常能完成。因為不得不作,反能作成,真是了不起。
我們都知道,要做到完美無缺的貞潔,就像完美的愛一樣,不能全靠人力來達到。你—定得求上帝的幫助。即使你祈求了,你會覺得你所要的幫助遲遲不見來;即令來了,也遠不夠用。別擔心,每失敗一次,應求上帝寬恕一次,再鼓起勇氣來試。上帝給我們的幫助,常常不是我們所求的德行本身,而是不斷去嘗試的那股力量。因為不管貞潔(或者勇敢、忠誠等別的德行)如何重要,這種不斷嘗試的過程成了鍛練我們靈力的機會。堅強的靈力比什麼都重要,他可以消除我們對自己的幻想,教導我們倚靠上帝。我們一方面學習到:即令在我們自以為堅強的時刻,也不可以倚靠自己;另一方面也可學到:即令在最軟弱的時刻,也毋需灰心失望,因為上帝不會因我們嘗試失敗而責怪我們。唯一不可挽救的失敗,是我們放棄努力,滿足現狀,不再追求完美。
第三,人們常常誤解心理學所說的“抑制”。心理學家說,抑制性欲有害;可是抑制是一個技術名詞,指的不是壓制,去否定或者抗拒。一個被抑制了的欲望或思慮,只是早給抑制在下意識裡(通常都在早期)的東西,現在以偽裝或難於辨別的形式出現腦中。被抑制的性欲,在病人看來已非性欲。一個少年人或成年人抵抗一種有意識的欲念時,他面對的不是壓抑,也毫無形成壓抑的危險。相反地,認真保守貞潔的人,是極有意識地在進行,很快便會比別人更多知道自己的性欲是什麼。他們有本領認識自己的欲求,就像擊敗拿破崙的威靈頓公爵懂得拿破崙,或者偵探小說中的名探長福爾摩斯知道犯罪心理,捕鼠專家認識老鼠,水管匠深識修補漏水之道一樣。德行,即令只是—種嘗試的努力,也能帶來光明;但放縱自己,陷溺其中,得到的只有黑暗。
最後,我必須清清楚楚說明的,雖然我花了這麼多篇幅詳談性欲,但他並不是基督教道德的中心。有人誤以為基督徒視不貞為最大之惡;肉體的罪是惡,但不是諸惡中最大的。最壞的取樂全屬靈性上的。坑害人,作弄人,擺架子,掃人家的興,背後說人長短,樂此不疲,玩弄權力,以及以仇恨為樂都是。我們裡頭有兩種力量,在我們力圖做個“人”的時候,不斷來破壞我們的努力。一個是動物的我,一個是“魔鬼”的我,後者為二我中更壞的。這是為什麼一個冷漠、自義、外表一本正經的人,儘管常守禮拜,會比娼妓更近地獄的道理。但最好是兩者都勿為。

6 基督教的婚姻觀

前一章主要從消極方面看,講的是人的性衝動的壞處;很少談正面,也就是基督教對婚姻的看法。
我沒有專門講婚姻,理由有二。第一,基督教關於婚姻的教義十分不受歡迎;第二,我自己從未結婚,要講只能講別人的經驗。可是,儘管我有上述難處,講到基督教的道德觀,仍覺得不能避而不談婚姻。
基督教的婚姻觀的基礎,建立在主基督的話上。他說丈夫與妻子乃是一體(“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基督徒相信,主基督說的不是指感情而是講事實,就像我們說鎖和鎖匙是一體,或者小提琴和拉琴的弓是一件樂器一樣。創造人的主說這句話的意思,是要人知道,男人和女人各為一半,要兩半合在一道成為一體,不只在性的層面上,也是在實際上應結成一個整體。婚外情的可怕,是不忠的一方要把只占整體中一部份的性事,硬和整體的其餘部份分開,而後者本和性結在一起,構成不可分的一個總體。基督徒視性的享受和飲食的享受一樣,並沒有什麼不對,但不可以把性的享受分離出來,只要性不要其他,就像我們吃東西,只貪口舌上的味道,不將食物吞下去,不讓他消化,單單嚼一下便吐了出來。
因此,基督教要人尊重婚姻,是男女一生的結合。雖然教會間對此立場稍有不同,有的絕對禁止離異,有的對個別特殊情況勉強接受。基督徒之間對這樣一個問題意見不一,確屬憾事,但我們必須注意到,所有教會對婚姻的看法,彼此間同意的程度遠遠大過他們當中任何一個對外界意見的認同。這也就是說,他們都將離婚視為生命體的割裂,就像外科手術將部份身體切除一樣。有的也許認為這種手術太大,不可以接受;有的則同意,遇到很極端的個案,不得不用這手術來補救。但他們都同意,離婚不像解散合夥生意,或者軍隊中開個小差那麼簡單,而是像將雙腿切去般涉及生命的大事。他們都不同意那種現代的看法,認為離異只是伴侶的更換,夫妻二人覺得彼此不再相愛,或其中一方另有新歡的時候,便可以分手。
沒有從貞潔的角度探討這個摩登看法前,我們應該先從公正的角度來討論。公正包括守信用、守諾言。凡是在教堂裡結婚或公證結婚的,都莊嚴地公開承諾過,願意和他(她)至死不分離。信守諾言是一個人應盡的義務,和性道德無特別關係。婚姻方面的諾言和任何其他諾言一樣,必須遵守。要是像摩登人士所說,性的衝動像人的其他衝動一樣,那麼,性也應該受到其他衝動同樣的對待。其他衝動可為諾言所左右,性也應如此。要是說因為性衝動很容易給點燃起,和我們其他的衝動不一樣,那我們就更應該小心,不要讓他一發不可收拾,以致走上不忠之途。
也許有人會說,教堂裡許的諾言無非一種形式,無意當真。那麼,他作出這種不算數的諾言,到底想騙誰呢?欺騙上帝嗎?那就很不智了。欺騙他自己嗎?同樣不見得聰明。難道想欺騙新娘、新郎或者對方的父母?那簡直是大逆不道!據我看,這對新人(或者其中一位)希望欺騙的是大眾。他們不願付代價,卻想得到那份面子,那個隨結婚而來的地位。他們是騙子,蓄意騙人。要是他們厚顏無恥,以騙為樂,我無話可說。對根本不想誠實做人的人,何必跟他們談貞潔的大道理?要是他們恢復理智,想誠實做人,那他們已許過的諾言應有拘束力,而這便進入了公正的範圍,不再屬貞潔。一個人若不尊重婚盟乃一生之事,那最好別盟誓旦旦;與其不打算信守,何不乾脆同居做對野鴛鴦!
不錯,同居而不正式結婚,從基督徒的立場來看等同犯姦淫。不過,既已犯錯,不能用錯來改正;不貞潔不會因為發假誓而好到那裡去。
說婚姻關係能維持下去的原因只是因為“在相愛中”,則結婚便非盟約,也非信諾。要是相愛等於一切,諾言有無毫無關係。如果毫無關係,何必作此婚諾。奇怪的是,真正彼此相愛的戀人,比只談談愛卻不真愛的人,更明白這一點。英詩人兼史家契斯特頓(GKoChesterton,常在著作中表達他的宗教觀——譯者)說得好,相愛的人有一種願意以誓約來結成一體的天然傾向。全世界的戀歌無不洋溢永結同心的盟誓。基督教的律例並沒有將不屬愛情本身的東西強加在愛情上,他只要求相愛的雙方嚴肅地接受愛情本身要求他們做的事。
而一個人戀愛時作出的諾言,因為是相愛而作,便應向所愛的一方信守至死。即令他已不愛對方,也有義務持守。一個人做得到才承諾:沒有誰能承諾長保某種感情,那等於答允人永不患頭痛,或者永遠感到餓。你也許會問,既然兩個人不再相愛,讓他們留在一起又有什麼用處?有,有好幾個正當的理由:可以給子女一個家。可以在男人厭倦了妻子時,保障這女人不遭遺棄(這女人很可能因為結婚而犧牲或損害了自己的事業)。但還有另外一個理由,這理由很充份,只是頗難說明。
所以難說明,是因為許多人不能瞭解:乙比丙好時,甲可能會更好過乙。他們只想到好與壞,沒有想到好的還有更好和最好,壞的也有更壞和最壞。他們想知道愛國主義是不是好事,要是你回答他,說愛國主義比個人自顧自當然好得多,但不及泛愛眾。要是二者衝突時,應該愛眾人。他們會說你故意逃避問題。他們問你對決鬥的意見,你若說最好寬恕對方,遠遠好過和他決鬥;但決鬥也許好過仇恨一輩子,因為仇恨具有欲置人於死地的長期潛在意向。他們聽後會說你不直接答覆問題,不滿意地走開了。我希望我說出下面一番話時,沒有人聽了也犯這種錯誤。
我們說人“在相愛中”是一種美麗光輝的情景。這情景在好些方面對我們有益,因為愛令我們變得慷慨,變得有勇氣,不止讓我們看見被愛的一方的美質,也使世界上一切都美麗起來。愛能克服我們的欲念,因此能征服人的貪欲。凡是有理性的人都不會否認,人在愛中遠遠好過耽於一般的色欲或者陷於冷酷的唯我獨尊的心態裡。不過,我在前面說過,“你能做出的最有害的事,是將我們人性中的一個衝動孤立地拿出來,然後不惜任何代價,隨著這衝動走。”相愛是好事,但並非唯一的超越一切的好事。有許多東西不及愛來得好,也有比愛更好的事。你不可以將愛當成整個生命的基礎。愛情是一種高貴的感情,但仍屬感情。凡是感情便不能永保濃厚到極的狀態,或者永維不墜。知識可以永存,原則可以永保,習慣可以長留,但感情之為物有起伏,有升沉。事實上,我們說的那種“在相愛中”的狀態,通常並不能永遠維持。要是童話故事講到最後,說“他們此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指的是“在以後五十年中,他們的感情就像他們結婚前一模一樣好”,那麼,故事很可能說的不是真事,也不會是真事。若是真事,也絕非好事。誰能在新婚的那種高度興奮裡生活五年?你的工作、味口、睡眠。友誼,會變成個什麼樣子?不過,停止在“相愛”中,不等於停止不愛對方。第二種意義的愛與“在相愛中”有別,因為不只是一種感情,而是有決心來保持,用習慣來加強的兩情深深的結合。這種愛,若為基督徒間的婚盟,在雙方都向上帝祈求而獲得的恩典中,日趨堅強;他們即令在不喜歡對方時,仍可以有這種愛,就像你不喜歡自己時,仍愛自己一樣。即令在雙方有與別人“相愛”的那種傾向中,二人仍可維持此愛不變,因為“相愛”所以能讓二人盟誓忠貞;而現在這種更深沉的愛,則令他們信守盟約。婚姻必須建立在這種愛的基礎上,“在相愛中”只是點燃這種恒久之愛的火星。
你若不同意我的話,你一定會說,“他又沒有結過婚,他怎麼能知道。”你很可能說得對,不過你說此話前,一定得清楚你的判斷所根據的是自己的經驗,或者是觀察你的朋友的經驗所得,而不是本諸閱讀小說和看電影所得。要做到這,倒不像一般人想像的那麼容易。我們的經驗受到書籍、戲劇和電影的影響很大,要和從自己生活得來的真實經驗分開來,需要很
大的忍耐和本領。
我們從書本上知道,要是娶了一個適合自己的人為妻或者嫁給一個適合自己的男人,便可以一輩子“在相愛中”;因此,當二人發現實情並非如此時,便會想到一定當日犯了錯誤,誤選物件,應該換一個;他們沒有明白到,要是換了新伴,那種歡樂時光也會在新結的婚姻中褪色,就像舊日的婚姻一樣。在人生的這一階段,一如每一階段,開始時的興奮不會永遠維持下去。正如一個孩子想飛行,那種興奮,在一旦參加了英國皇家空軍,真正學習飛行後,便不再有。你初次見到一個可愛的地方,難免很興奮,一旦住下來,新奇感便沒有了。這是不是說最好別學飛行,別在美麗的風景區居住?絕對不是。須知,經過習飛或者住定之後,最初的興奮感會被一種比較內在也更能持久的興趣所取代。尤有甚者,那些準備接受這種失去興奮感、樂天知命的人,也就是能在十分不同的方向遇見新的令人興奮的情境的人(我無法用文字來說明我對此點的何等重視)。一個學會了飛行,做了合格飛行員的人,會突然找到音樂的樂趣;一個決定在風景區住下的人,會找到園藝的樂趣。
聖經說,一種事物若不先經死亡,不會真正有生命(“一粒麥子若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一約1224)。把初有的興奮感保留住,根本無何益處,也是最笨的事。讓那興奮走吧!讓他死去吧!接受經歷死亡的經驗,走入接上而來的更深邃的興趣和幸福的天地,你才會發現自己已生活在充滿新的興奮的情境中。不過,你若決定將興奮當作例行的飲食,蓄意不自然地將他拖下去,那種興奮感會一天比一天減低,愈來愈少,你會變成一個既苦悶又失望的人,終此一生。由於有此認識的人太少,才有那麼多已進入中年的男女,在人生新的境界應該出現的時際,新的大門本來會在他們四周敞開之時,卻緬懷已逝的青春,鬱鬱寡歡,悶悶不樂。須知徒然回想兒時在水中拍打的樂趣,想個不休,失望之極,何如跳進水裡學習游泳,樂趣才大得多。
我們從小說和戲劇裡得來的另一個觀念,認為“相愛”是難抗拒的事,就像麻疹出現人身上,突然而來。因為有此信念,有些已婚的人遇到有別人喜歡他,便認為原有婚姻是失敗的,放棄不要,去另結新歡。我不同意,我認為這種見於小說中的難抗拒的情,很少見於現實生活中,尤其人成長以後,殊少出現。我們遇見一位美人兒,又聰明又善解人意,我們會欣賞,會喜歡這種美質;但這種喜歡會不會變成我們所說的“相愛”絕大部份不能由我們決定。一個腦中充滿了小說、戲劇和情歌的人,一個身體裡頭充滿了酒精的人,很容易把任什麼喜歡之情變成相愛之情;就像你走的小徑上有條小溝,雨水落下都會流入這溝中;你若戴的是副藍色眼鏡,眼前所見一切都會變成藍色。這,當然是咎由自取,不能怪人家。
停止講離婚前,我得將兩件常給混淆的事弄清楚:基督教的婚姻觀是其一,另一為十分不同的一個問題一一基督徒若是選民或立法機構議員,應該將自己有關婚姻的看法製成離婚法,強行加在社會大眾身上到什麼程度?許多人似乎認為,基督徒應該設法不讓人輕易離異,我不很贊同。要是回教徒致力阻止我們吃豬肉,我會很生氣。我的看法是:教會應該坦率承認,一個大半不是基督徒的社會,不能希望他們都度基督徒的生活。婚姻有兩種,應該區別分明:一是由國家來管理的,有全體公民應守的法規;一是由教會來管理的,有信徒應該遵行的規定。二者間的區別應該非常明顯,讓大家知道,那一對夫妻是照基督教的規則結婚,那一對不是。
關於基督教的婚姻為一生永遠盟約的教義,已經說了不少,還有一些更不受歡迎的教義應該在此一提:基督徒妻子須答允順服自己的丈夫;在基督教的婚姻觀裡,男人是女人的“頭”
這就引起了兩個問題:
l.為什麼一定要有一個頭,為什麼不可以男女平等?
2.為什麼由男人來做頭?
1.婚姻需要一個頭,是由於婚盟乃一生的永約。當然,只要夫妻雙方同意,頭不頭的問題毋鬚髮生。我們希望這是基督徒婚姻的正常狀態。要是雙方發生異議,結果會怎麼樣呢?大家坐下來談。我現在假定雙方談過,卻達不成協議。那麼下一步該怎樣走?不能靠多數票來決定,因為只有兩個人。因此只有走下述的兩條路中的一條:二人離婚,各走各的路;要不然,二人中必有一個有權握有那決定的一票。婚姻若為一生之事,雙方中的一方到最後必須有決定家庭政策之權;永久性的社團不能沒有一個法規。
2.假如一定要有一個頭,那為什麼一定是男人?對,第一,是不是真有人希望由女人來當頭呢?我說過,我自己沒有結婚,但據我所知,即令女人希望做一家之頭,通常也不會羡慕鄰舍由女人當家所出現的情況。她很可能會說,“甲先生真可憐,為什麼讓那個氣勢洶洶的女人來管他,她那種做法簡直匪夷所思!”我甚至不認為她聽到人家稱讚她做“頭”做得好時,會覺得有面子。由妻子來管丈夫,一定有其違反自然的地方,因為做妻子的覺得這樣做大失面子,也看不起乖乖聽話的丈夫。不過,這之外還有一個理由,而我是站在一個未婚男士的立場坦白道出。因為由外面人來說這個理由,好過身歷其境的人。一個家庭與外在世界的種種關係——也許可以叫做外交吧——到最後關頭,必須靠男人;因為在外人眼中,他一向如此,通常都是如此,比女人更公正。
一個女人主要會為了自己的子女和丈夫跟世上其餘部份的人奮鬥,因此,很自然地,也很合理地,子女和丈夫的利益高過其他利益,因為她是他們的利益的特定受託人。丈夫的職責是不讓女人這種天性上的喜好太過露骨,他為了保障他人不受自己的妻子這種強大的愛家主義所損害,應該有最後發言權。若有人懷疑我所說的,讓我向他提一個簡單的問題:要是你的愛犬咬了鄰居的孩子一口,或者你的孩子傷了鄰居的狗,你立刻要應付的是那一位,是隔壁的男主人還是女主人呢?又假如你是位已婚的婦人,且聽我這個問題:你儘管很尊敬你的丈夫,你遇到這種事,會不會說你丈夫的大毛病就是軟弱,不能主張自己的權利和妻子的權利,不肯拚全力把責任都推到鄰居身上?男人做的是和事佬的角色,不是嗎?

7 寬 恕

我在前章說過,基督教要求的諸般德行中,以貞潔最不受人歡迎。不過,我說的是不是對,自己也無把握。我相信還有一德比貞潔更少人喜歡,這一德便是“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在基督教的道德觀中,“鄰舍”包括“敵人”,正因為如此,我們有寬恕敵人的義務。這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所以我們不願意。
人人都說寬恕是美事,但真正要去寬恕敵人的時候(比方說,二次大戰的時候),那就不同了。只要稍稍提一提,就會有人對你大呼大喝。人們並不認為寬恕是一種很超然、很難實行的德行,而是認為以此態度對敵人,其行不可忍受,也為人所不齒。他們會說,“說這種話叫人噁心”,你們大多會質問我,“你如果是波蘭人或者猶太人,有人要你寬恕納粹的特工人員,你會怎麼個想法?”
我也會這樣問,我也會這麼想,就像基督信仰要求我,即令有人用刀放在我脖子上,我也不可以背棄我的信仰;但若真遇到這情況,我會不知道應該怎樣做。我無意在這裡告訴你,
我可以怎樣做一一我能做的十分有限,我要說的是基督信仰怎麼說,不是我自創的。我找到聖經的教訓是:“免我們的債(罪),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罪)”一太612。這裡說得很清楚,我們的罪不能在其他條件下得到寬恕。若是我們不寬恕人,我們也得不到上帝的寬恕。因此只有一條路可走,沒有選擇。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的確很難,不過,我們可以做兩件事,使寬恕之舉實行起來比較容易。學生學數學不會一開始就學微積分,而是從簡單的加法做起。同樣,若真正要學習寬恕人(全看你是不是真心),可以從納粹特工之外的人身上做起。可以是寬恕丈夫或妻子,原諒父母,寬恕子女,或者一個小兵。原諒他們上周說錯的話,做錯的事。單做這件事,便夠我們忙好一陣子。其次,我們應努力瞭解“愛鄰舍如同自己”這句話的確切含義。我一定得愛他,像愛自己一樣。果爾,我是怎樣愛自己的?
讓我來想一下。我沒有覺得愛過自己或者喜歡過自己,我連自己所處的社會也並不常常喜歡。所以“愛你的鄰舍”並不等於“喜歡他”或者“覺得他可愛”。我早就應該明白這一點,因為你不能憑努力去喜歡一個人。我覺得自己好嗎,覺得自己是個好人嗎?很抱歉,我有時的確這樣想(而那卻是我心情最壞的時候),但卻不是愛我自己的結果。事實上,剛好相反:我的自憐讓我覺得自己是個好人,但覺得自己好並非因為我愛自己。因此愛我的仇敵未必因為我覺得他們好。想到這裡,大大松了一口氣。原來許多人以為寬恕你的敵人是要承認他們並不是那麼壞的人;而事實上,他們的確是壞人。再進一步想,當我頭腦最清明的時刻,我不但不會覺得自己好,而且會覺得自己很骯髒。我會瞧不起自己做過的某些事,會覺得自己很可憎。同樣,我也可以瞧不起並且討厭我的敵人的某些行為。我這樣想時,不禁記起基督教導師們很早就告訴過我的話:我們應該恨惡的是壞人的行為,但不可恨惡那壞人,或者用他們的口吻來說:當恨惡罪,但不可恨惡罪人。
長久以來,我認為這種區分十分可笑,毫無意義,你怎麼可以只恨一個人的行為卻不恨他本人?多少年後,我才發現,我一生都是這樣對待一個人,這個人就是我自己。無論我怎樣討厭自己懦弱、欺詐、貪婪,但仍舊愛自己。我很難過,因為發現自己做過一些那樣的事。基督教不要求我們減少絲毫對殘暴、叛亂等等的憎恨。我們應該討厭他們,我們譴責他們的話都用不著收回;但基督信仰要求我們恨惡這些事應像恨惡我們自己做過的壞事一樣,為他們做出這種事感到難過。同時,如果可能的話,盼望他們有一天能設法改正,重新做人。
這是真正的關鍵所在。試想有人從報紙上讀到一條暴行的新聞,又假設後來發生了另一些事,看出這條新聞可能不很正確,或者不像新聞中報導的那麼惡劣,你會怎樣反應呢?你會說,“感謝上帝,他們並不是那麼壞”,抑或會感到失望,甚至樂於把敵人抹黑,堅持你讀第一條新聞後的印象呢?如果是後者,你堅持下去的結果,恐怕不免令自己走火入魔,變成魔鬼!因為你見到黑,開始希望他更黑;要是讓這種壞主意抬頭,漸漸地見到灰色時也會希望他變為黑色,然後見到白色也成了黑色。終於你會把所見到的一切——連上帝、我們的朋友和我們自己都統統包括在內一一都當成壞的,而且無休無止,不能停止。擴大下去,結果所趨,我們會把自己置身于一個全是仇恨的世界裡。
再進一步想,愛你的仇敵是不是等於不懲罰他?不是,因為愛你自己並不等於說自己犯了錯不應受責罰。其實,連死都應該接受。你若殺了人,作為基督徒應該向警署自首,應該給問吊。因此,我認為,一個基督徒法官完全可以判人死刑,一個基督徒士兵在戰場上可以殺敵人。自從信主以來,我總是這樣想,在大戰以前是如此,在今天的和平時期也是如此。聖經十誡“不可殺人”並不適用在這裡。希臘文指一般殺人(tohill)和兇殺或屠殺(to murder)是兩個不同的字。耶穌引用十誡“不可殺人”的話時,三次(太521;可1019;路1820)用的都是指“兇殺”的那個希臘字。在希伯來文裡,也有這分別(看出2013)。不是一切的殺人都屬兇殺或屠殺,就像不是一切的交合都屬淫行。當日兵了來見施洗約翰,問應當怎麼行,他沒有泛泛地回答,叫他們脫離行伍;耶穌見到羅馬的千夫長時,也沒有叫他別當兵。中古的騎士或武士——基督徒披起甲來為保衛善而戰,是基督教一個偉大的觀念。戰爭當然可怕,衷心提倡和平的和平主義者,我會敬重他,雖然我不能同意他的錯誤立場。叫我難理解的,是那種半桶水式的當代和平主義,認為你去打仗無妨,但得拉起張臉,表示無可奈何,好像以此為恥似的。這種想法令許多在軍中服役的年青基督徒把自己有權利享有的從軍的快樂奪了去,喪失了天然會有的那份勇敢,不能專心投入。
我常想到,第一次大戰服役軍中時,假若我和一個德國士兵互射,同時死在戰場上;死後,兩人有片刻時光聚在一起,會是個什麼樣子。我想我們都不會仇恨誰,也不會有什麼難為情的感覺。我想我們也許都會互視仰天一笑。
可能有人會說,“要是我們可以譴責敵人的行為,懲罰他,殺他,那麼,基督教的道德和一般的道德觀有什麼分別呢?”分別可大得不得了。請記住,基督徒相信永生,因此,重要的是人裡頭的那個中心的我,是人靈魂的內在部分。我們平日所行所為都能影響到這個中心,使人成為屬天的造物,或者變成地獄裡的一份子。遇有必要,我們可以殺人,但決不可以仇恨人,或者以仇恨為樂。如有必要,我們可以膺懲人,但不可以膺懲為樂。換言之,我們裡頭的那種憎恨之感,那種令我們復仇的力量,必須去除。我不是說,有誰能立刻決定此後不會再有此種感覺。現實不會如此。我是說,每當此思想開始抬頭的頃刻,我們必須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一生都和他力鬥,把他打下去。相當艱苦,但可以辦得到。就在殺敵人、懲罰敵人的時候,我們也須像對待自己一樣看待敵人——巴不得他不是壞人該多好,希望他在今世或來世,可以改過自新。也就是為他祝福,而非咒詛。這才是聖經所說的愛他,祝福他。但他既不好,不會故意去說他好。
我得承認,這是要求我們去愛一個並沒有什麼值得我們去愛的人。可是,我們自己有什麼值得人家愛的地方嗎?你愛你自己只是因為這是你自己,上帝希望我們愛一切的人如同愛自己一般。他已經在我們信他的人身上彰顯了他的愛。我們知道他怎樣愛我們,因此可以實行他的命令去愛別人。
若能記得天父怎樣愛我們,我們去愛人家便會容易得多。他愛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有什麼吸引人的美質,只是因為我們裡頭有個靈魂。像我們這種以仇恨為樂的造物,別無任何值得他愛的地方。

8 大 罪

現在我要講一講基督教的道德觀與一切其他道德觀最大的不同的地方。世界上有一種惡無人能免,這惡在他人身上出現時,人人都會憎厭,而且幾乎沒有人(除了基督徒)想到自己會犯此惡。我聽到有人承認自己脾氣壞,或者承認難抗拒酒色的引誘,有的甚至承認性格懦弱。但除了基督徒,我沒有聽過有誰承認自己犯過此惡,也沒有遇見過一位非基督徒,對犯此惡的人不深惡痛絕。世上沒有比這惡更不受歡迎,也沒有什麼惡我們犯了會比這惡更不自覺。而且我們犯的越多,便越不喜歡他人有此惡。
我說的此惡就是驕傲或者自大,與此相對的德,在基督教的德行裡,叫做謙卑。你也許還記得,我講到性的道德時,曾提醒過你,基督教的道德中心並不在那上面。我們現在才講到基督教道德的核心。根據基督信仰的導師的教訓,驕傲為最大之惡,不貞、怒氣、貪婪、醉酒等等和驕傲相比,根本算不得什麼。魔鬼是因為驕傲才變成魔鬼:驕傲帶來諸般的惡,驕傲是人心對上帝的徹底背叛。
你覺得我說得過份了點嗎?你再仔細想一想,我剛剛指出過,一個人越驕傲便越不願見到別人驕傲。事實上,你要知道自己驕傲到什麼地步,最便當的方法是問自己:“別人瞧我不起的時候,別人不睬我的時候,別人在我面前擺架子、好管我的閒事的時候,我心裡會不高興到什麼地步?”原來我們每個人的驕傲,總是與他人的驕傲互爭短長。我要宴會中的人只聽到我在說話,要是有人在大聲說話,我便會非常不開心。俗語說:同行如敵國,便是這個道理。你應該明白的是,驕傲之為物,在本質上便得和人爭,是不容人的。不容人是他的本性,其他諸惡只是偶然不容人。驕傲不以得到一物為滿足,一定要得到的多過別人才開心。我們說人們以有錢為榮,以聰明或俊美為榮,但他們實際上不是這樣,而是要比別人更有錢,更聰明,更俊美,才覺得有面子。要是人人都一樣有錢,聰明,俊美,那就無面子可言,也沒有什麼可以誇耀,可以值得驕傲的了。要和他人比較才形成驕傲,是種要高人一等才開心的心理。我們若不和別人爭短長,驕傲也隨之而逝。這是我為什麼要說,驕傲和其他諸惡不同處,是他基本上不容人。兩個男人爭一位女郎,這種爭可能來自性的要求;但只是偶然現象,他們也可以愛不同的女人。可是驕傲的人一定要從你手中搶去你的女郎,不是因為他需要她,只是要向人證明他比你強。貪婪能令人相爭,要是所貪之物供應不足的話。可是驕傲的人,即使手頭擁有的比需要更多,為了證明他有能力、有權,偏偏還會爭個不停。世界上幾乎一切歸到貪婪或自私頭上的惡,無不來自驕傲。
試以金錢為例。人因為貪,所以要錢,希望住得舒服點,吃得好點,旅遊得稱心點;不過到了某種程度便會停止。一個人一年賺一萬鎊,現在希望賺二萬鎊,是什麼驅使他作此想呢?這種圖舒服、圖享樂的心,不是來自貪,因為(像1960年代的英國)有一萬鎊一年已夠一個人舒舒服服過日子了;而是來自驕傲,要比有錢的人更有錢,而且還想取得權力。人因為驕傲,才貪圖權力。一個人若能指使人,叫他們聽話,像玩具兵一樣任由擺佈,那才有高人一等之感。漂亮的女人到處招蜂惹蝶,引來男人爭風吃醋,究竟是為了什麼呢?當然不是出諸性的要求。這種女人通常毫無性感,原因也是驕傲。一位政客,或者一個國家,悉索無窮,究竟為了什麼呢?又是驕傲在作祟。驕傲本性就是要爭,不容誰強過他,所以會不斷要下去。我要是個驕傲的人,只要這世上還剩一個人比我更有權力,更有錢,或者更聰明,他就是我的競爭的對手,就是我的敵人。
基督徒說得對,自從有世界以來,每個民族和每個家庭的不幸的唯一根源便是這種驕傲。別的惡有時還能將人拉在一道:飲酒之徒,好色之輩,常會結在一道,豬朋狗友,相互取樂;但是驕傲永遠只有敵視,驕傲就是仇恨;不止仇恨人,而且.仇恨上帝。
上帝至高無上,遠非你所能亟及。不懂得這一點,根本不認識上帝。一個內心驕傲的人無法認識他,因為他驕傲,所以看不起人,看不起一切。因為他總是高高在上朝下看,所以看不見在上面的上帝。
這就引起了一個可怕的問題:一個徹頭徹尾驕傲的人怎麼能說他相信上帝,怎麼能表現出一派虔誠?恐怕他所拜的是自己空想出來的上帝。他可以在理論上承認,在這位幻影般的上帝面前,他十分微小,但心裡頭卻想像這位神如何贊許他,認為他好過一般人。他給上帝只值一分錢的假謙卑,用這一分錢取得在自己同胞面前值一百分錢的驕傲。我想這就是基督耶穌所說的那種人:他們傳講耶穌,奉他的名趕鬼,但到末日(審判的日子),耶穌會說他從不認識這些人(太72223)。我們當中隨時會有人(因為不是真正要傳講耶穌)跌進這個死亡陷阱中。幸虧有個測試的方法:什麼時候我們覺得自己的信仰生活很了不起,比別人完全得多,什麼時候就是魔鬼(不是上帝)在我們身上作工。要知道是不是與上帝在一道,得看你能不能完全忘記自己,或者能不能看自己又小又不配。最好是能完全忘記自己。
可怕的是這個諸惡中最大之惡,會偷偷進入我們信仰生活的中心。原因很簡單,其他較小之惡,是魔鬼利用我們的動物本性,作用在我們身上;但驕傲不是來自人的動物本性,而是直接來自地獄,是靈性層次上的東西,因此比他惡遠遠難捉摸,也遠為致命。也因為如此,驕傲常被用來驅走較小之惡:教師就常常用自尊這種字眼來勸學生檢點行為。其實,自尊就是驕傲。不少人能夠克服懦弱、貪欲、壞脾氣等等,是由於視這些有損自己的尊嚴,用的也是驕傲。魔鬼會大笑,他非常高興一個人能做到貞潔,勇敢,自製,只要在後面指揮你的是驕傲。這就好像他不在乎你把凍瘡醫好,只要你願意接受癌來交換。驕傲為靈性上的癌,能吞吃掉愛、知足,甚至常識,叫這一切都無法施展。
結束本章前,必須說明幾點,以免讀者產生誤會:
一.聽到人家稱讚,心裡喜歡,不是驕傲。一個小孩子,功課做得好,大人拍拍他的頭;女郎聽到戀人稱讚她美麗,馬利亞聽到主耶穌說她可以得到那上好的福份(路1042),都會心裡歡喜,也應該歡喜,因為這種歡喜不是源於你這個人,而是因為你正正當當應取悅的人高興你做的事。出毛病的原因在你本來應該心裡想“我教他高興了,真好,”變成“我真了不起,能做到這點。”你越多喜歡自己,就越少喜歡那稱讚,你也越來越驕傲。等到你所高興的全是自己,對他人的稱讚一點不在乎的時候,你已不可救藥。因此虛榮雖然也是一種驕傲,大半露在外面,但並不能算大惡,可以原諒。有虛榮心的人十分喜歡聽人家稱讚、喝采、羡慕,且常會設法博取。這若是過失,也只屬孩童般幼稚的過失,說明你對自己的信心還不夠,需要人家來看重,多看你幾眼;你仍有那份人情味。惡到像魔鬼般的真正驕傲,是目中無人,根本不理會別人怎麼說。當然,假若我們作事理直氣壯,不在乎人家說什麼,這種態度也是對的,也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所關注的是上帝怎麼看這件事。這比世人的想法重要不知多少倍。可是驕傲的人所以不在乎他人怎麼說,原因卻不同。他會說,“我才不在乎這班小子們歡呼,他們的意見管什麼事?即使他們的話說得有幾分道理,我豈是初出道的小妞兒,聽到人家贊幾句便臉紅?當然不是,我是個大人,有什麼場面沒有見過。我做事無不力求實現自己的理想,對得住我的藝術良心,為我家的傳統增光。一句話,因為我有料,這班人喜歡叫囂,由他們去吧,我才不在乎。”這種目空一切的驕傲裡頭反而沒有虛榮心在,因為我剛才說過,魔鬼喜歡給你一個大錯來“醫治”你的小錯。我們當然不應該因為虛榮是小過而為之,但決不可以開門揖盜,讓驕傲進來驅除我們的虛榮心。
二.我們在英文裡常說一個人以他的兒子為驕傲(beproud of),或者以他的父親,學校,團隊為驕傲,這種“驕傲”(中文通常譯為“光榮”或“自豪”一譯者)是不是也可算為罪。我認為是不是罪得看這裡說的“驕傲”指的是什麼。通常,這裡說的“驕傲”指的是“教心頭暖暖的那份稱許”,這樣的稱許當然不是罪。但若因為自己有個顯赫的父親,或者在著名的學校中受過教育,以此來炫耀,這便不對,犯了錯誤;但仍舊比高抬自己,以自己為驕傲來得好。能放下自己,去愛慕自己以外的事物,是讓靈性不給完全毀壞的第一步;但若愛慕世上事物超過我們愛慕上帝,則是不可取的。
三.不要以為上帝不許人驕傲是因為怕人觸犯他,又或者他喜歡人謙卑,是為了他自己的尊嚴,好像上帝也很驕傲一樣。上帝可一點也不擔心自己的尊嚴受損。他要求的是:假若你能認識他,他願意將他自己賜給你。你若真願意和他接觸,願意謙卑下來,就能得到那種無限的釋放,就能放下那種教你一生不安也不怏樂的一件事,這便是對自己尊嚴的無謂擔心。上帝要你謙卑,使這無限釋放的一刻可以來到,將那既可笑又醜陋的扮成王侯將相的化裝衣著脫下;不再像個無知白癡,趾高氣昂,藏在這些假外表裡,自以為真是那假扮的人。我多麼盼望我自己能更謙卑點,要是我能做到,便可以多告訴你一點這種除下化裝衣著後所得到的那種無限釋放與舒服。除去假我,不再希望人家“看我一眼”,說自己如何了不起,不再需要裝模作樣。只要能多走近這美好情境一步,留連片刻,都會像在沙漠的焦渴中唱到一杯涼水那麼舒服。
四.別以為你遇到的真正謙卑的人,是今天大多數人所說的那種“謙卑”。真正謙卑的人不會成天向你說他算不得什麼。他不會滿口討好人、奉迎人。真正謙卑的人既愉快又有智慧,十分看重你對他說的話。你要是不喜歡他,會是因為你看見他那麼輕鬆地享受生活,不免心裡不是味道。他根本沒有刻意去想應如何謙卑,他根本連自己也不想。
要是有人願意謙卑,我可以告訴你如何走第一步。這第一步是要認識到人是驕傲的。這是相當大的一步。不走這一步,什麼都沒有用。你若認為自己並不驕傲自大,你其實已經十分驕傲自大了。

9

我在前面說過,基督教講的德行有七,其中四個叫做“常德”,三個叫做“聖德”。聖德是信、望、與愛。信德將在最後兩章中討論,愛德已在第七章中講了一半,但重點放在寬恕
之愛上,現在我要把他講完。
第—、〔中文聖經譯為“愛”的]英文“ Charity”,指的是“慈善”,也就是對窮人的施捨。這個字本來的意義此這廣泛得多。(這個字怎麼會用來指慈善,是因為幫助窮人是善舉中最顯而易見的。就像詩歌最要緊的是押韻〔rhyme〕,所以大家便把“韻”來代表詩或曲,例如搖籃曲便成了a nurseryrhyme,作歪詩的人成了rhymer--譯者)。照基督教的用法,Charity的意思是“愛”,但指的不是感情上的那種愛,而是屬乎意志,一種天生便有的愛自己的意願,但必須學習用這個意願來愛別人。
我在講寬恕一章時曾經指出,我們愛自己並不等於說我們“喜歡”自己,只是對自己的一種祝願。基督教講的愛鄰舍的愛,和喜歡或喜好不同。我們可以“喜歡”某些人,而不“喜
歡”另一些人。雖然這種天性上的“喜歡”並非罪,也不是什麼德,就像你喜歡或不喜歡食物不是罪也不是德一樣。他是一個事實,但所引發的行為則有好與壞的不同。
有了天性上對人的喜歡或喜好,使我們比較容易“愛”他們。因此,在通常情況下,我們有責任發揮我們天性上的喜好,去“歡喜”人,就像我們有責任去力促自己“喜歡”運動, “喜歡”健康食物一樣。這不是由於喜好本身屬於愛德,而是可以培養此德。從另一方面看,我們必須份外小心,不可以讓我們對一個人的喜歡變成對另一個人的無愛心,甚至不公平。在有些情形中,我們的喜好會和我們對一個人的愛衝突:比方說,一個溺愛子女的母親,會因天性上愛子女之心而“慣壞”她的孩子。這就將天性上的喜歡用錯了地方,犧牲了子女將來的幸福;若是真愛子女便不可以溺愛他們。在通常情況下,天然的愛好應該培養,但若以為坐著不動來培養喜悅人的情感,真愛便會萌生,那便錯了。有的人生性“冷淡”,這也許很不幸,但不是罪,就像消化不良不是罪一樣。這種天生性格絲毫不減他學習愛心的機會,當然也不能因此藉口不盡愛人的責任。愛的守則非常簡單:別老問自己有沒有“愛”鄰舍的心,只須認定有並且付諸行動便成了。什麼時候能這樣做,什麼時候便能發現人生的一大秘訣:先認定自己對人有愛心,並且付諸行動,你對他的愛心立即產生。如果你本來不喜歡某人,現在又傷害了他,你會越發不喜歡他。如果改變態度,反而對他好,你會覺得沒有以前那麼討厭他。不過,有個例外,你改變態度,開始對他好,若不是為了取悅上帝,遵行他要你愛人的訓誡,而是為了炫耀你如何寬宏大量,如何給了對方一個面子、一個人情,然後坐下等人家來“感激”;十有九成,你得到的會是失望。(別人不是傻瓜,一眼就能看出你是真有愛心抑或只是賣弄人情。)要知道我們所以應該對另一個人好,因為他裡頭也有一個像我們一樣由上帝造的自我。這個自我也像我們一樣,渴望得到快樂幸福。我們本來就應該學習多點愛人,或者起碼少點討厭人。
因此,基督教講求的愛心,對滿腦子都是激情的人來說,好像很不夠溫暖。事實上,這種愛心雖然和感情上的喜歡很不同,卻能引人進入情感上的喜愛中。基督徒與世俗人間之不同,不是世俗人只有情感上的喜愛,基督徒只有“愛心”。世俗人會因為“喜歡”某人便待他好,基督徒則力圖對待人人都好,持久下去,他喜歡的人會越來越多,包括在開頭的時候他連做夢都想不到會去喜歡的人。
這條屬靈的律在相反的方面也同樣有效。德國人開初可能因為恨猶太人而虐待他們,後來,因為虐待他們,便恨得更厲害。為人越殘酷,仇恨人便會越甚;仇恨人越甚,便會變得越殘忍,惡性循環不息。
善與惡都像複利息一樣會累積,這是為什麼我們平日的一個小決定,會有無盡影響力的道理。今天最微不足道的一點善心,能夠替你佔領一個戰略性的據點,幾個月後,成為你得到空前勝利的基地。反之,看來毫不重要的一點點怒氣,一點點貪欲,失去的只是一座小山,一條鐵路或者一個橋頭堡,敵人卻可用來大舉進攻。如果你當時未失去,敵人便沒有用武之地。
有些作家不只用“愛”這個字來描寫人與人間的基督徒般的愛,也用來說明上帝對人之愛,和人對上帝之愛。人們常常擔心缺乏愛上帝之心,而他們都知道,人應該愛上帝。那怎麼辦呢?答案也像前面說過的一樣,你可以認定自己愛上帝,並且照著去做,不要坐著不動,等那愛上帝之情產生。你可以這樣問自己:“要是我的確愛上帝的話,我現在應該做什麼?”一找到答案,便立刻去行。
從全面來說,要得到上帝對我們的愛易,要我們愛上帝便比較難。沒有誰能常保敬虔,即令能,上帝所看重的也不是一個人的外貌。基督徒的愛,無論對上帝或是對人,都屬於意志上的事。我們若著意去實行他的旨意,便是遵行他的“你們應該愛主你的上帝”的命令。他若願意,便會賜給我們愛的感情。這種感情不能自己製造,也不是屬於自己的權利,可以去向上帝要。應記得:人的感情可以生也可以滅,但上帝對我們的愛永存,不會因我們的罪,因我們的冷淡而稍減。因此,上帝願付出一切代價,來醫治人的這些罪。人也須不惜任何代價來接受這大愛,使罪得赦。

10 盼 望

“望”是第二種聖德。這就是說,不斷盼望那永恆的世界。這種盼望並不像某些摩登人士所說,是避世主義,是天真的想法,而是基督徒應該具備的德行。這不是說,我們可以不理現在由他拖下去。你若讀歷史,便會知道,那些對這個世界貢獻最大的人,也是對另一個世界盼望最切的人。那些致力教羅馬帝國歸信基督的使徒,那些建立歐洲中世紀文明的偉人,還有廢除販奴制度的英國福音信仰者,都在地球上留下了他們的足印,他們的成績。他們所以能夠有偉大的成就,是因為他們都滿心盼望天國。等到大多數的基督徒不再盼望那個世界以後,基督教會才在這個世界裡變得軟弱無力。眼睛望住天國,可以得到地上;眼睛若只望住地上,天國和地上都得不到。看來好像很奇怪,但這條律在別的事情上也一樣有效。人能健康生活是大福,若是有一天,你把健康當作直接追求的大目標,你便會變成一個怪人,時刻擔心自己會生病。你若把重心轉移到食物、遊戲、工作、娛樂、戶外活動等等上,健康也就隨之而來。同樣,假若我們的主要目標是文明,我們決難挽救文明。我們一定得學會,在地上的物質之外,更多盼望天上的東西。
大多數人覺得盼望“天上”的東西不很容易,除非“天上”指的是可以再見到已經為主接去的親朋的地方。我們覺得不容易,是因為我們沒有受過這方面的訓練;我們所受的教育全都是要我們把注意力放在地上。另一個覺得不容易的原因是,即令盼見天國之心真在我們胸臆間出現,我們也不會認識他。大多數人,假若肯誠誠實實捫心自問,的確會發現,他們不但需要而且十分渴望得到這世界上得不到的那些東西。地上的東西多得不得了,都說可以給你;但人很少守信用,並不真的給你。我們初戀的時候,或者第一次有意觀光外國,或者第一次接觸能吸引住我們的事物的時候,在我們內心喚起的那種期盼,等到真的結了婚,旅了行或者學會想學的事物後,卻不能真正滿足。我指的還不是普通所謂失敗的婚姻,沒趣味的旅行或者不成功的學術生涯。我指的是我們所期望得到的好中最好的。在我們開始期望的那刻,在我們要抓住他的時候,那最好的卻在現實世界裡消失了。我相信大家都明白我的意思。結了婚,妻子也許很賢淑;旅行時,旅館和風景也許都屬一流;化工也算一門有趣味的職業。不過,我們心裡總會覺得有一樣東西不見了。遇到這情形,我們有三條路可走。其中兩條是錯的,一條是對的。
1.愚人走的道路:他怪事物本身不好。他一生自怨自艾,例如說當日假如娶了另一個女人,或者肯多花點錢旅行等等,他就真能抓住那個大家都希望得到的極之神秘的東西。世界上苦悶、不滿的有錢人,大都屬這一類。他們一生結婚又離婚,更換身邊的女人;從這一洲旅行到另一洲,從一個癖好換另一個癖好,總以為最新得到的才是“那真正的東西”,但結果仍是失望。
2.醒悟了的“聰明人”走的道路:他不久便認定,這種期望不過是鏡花水月。他會說,“人年輕的時候,難免會有些天真的想法;活到我這個年紀,不會再想那些得不到的東西了。”
他安定下來,涵養功夫漸深,知道怎樣不去奢求與自己無緣的東西。這當然比第一種人高明,心境也會快活點,對社會來說,也少了許多麻煩。他雖不免以能安心立命自傲,看不起那些後生小子,但是總能安安舒舒地過一輩子。
要是人沒有永生,一輩子這樣活當然是上策。但是,若果然有永在的快樂和幸福等在人的前面,這是不是上策呢?假如人所盼望的事是真的,而到死前的頃刻才發現、才明白我們憑自己的聰明作的決定,已把本可用來享受此永樂的能力窒息了,豈不會徒呼負負,後悔明白得太遲?
3.基督徒走的道路:基督徒認為,人與生俱來的欲望都有隨之而有的滿足的方法。嬰兒會餓,沒關係,母親有奶可以喂他。小鴨子會游水,沒關係,到處有水塘、水池。人有性的需要,沒關係,有兩性存在。要是我們有一種欲望,這世上的萬事萬物都不能滿足,最適當的解釋,是人乃為另一個世界而造。要是世上的樂趣滿足不到,並不等於說,這個宇宙只是個假像;很可能這世上一切的樂趣並非為滿足此盼望而有,而只是用來喚起這盼望,讓我們想到那“真正的東西”。如果我說的不錯,我們一方面別小看地上已有的福氣,心中常存感恩的心;一方面不可以把這些誤當成那永遠的事物。須知地上的這一切只是那永恆事物的影子與回聲。我必須在我胸臆間盼望那永存之國度,這國度不到此身死後不會見到。我必須不讓這盼望塵封,更不可棄諸一旁;應把他當成人生的大目標,朝那標竿直跑,並且幫助他人走上這條路。
有些愛譏諷的人,說他們不甘心“在永生世界裡彈琴過日子”,諷刺基督徒對“天國”的盼望。我們不用理他們,要是他們讀不懂為大人寫的書,便沒有資格來評論。聖經裡頭說到的琴,皇冠,黃金等等都是象徵性事物,用來說明無法用文字表達的事物。聖經裡提到樂器,因為在許多人(不是所有的人)心目中,音樂是今生事物中最接近無限和無上喜樂的東西。聖經提到皇冠,要人明白與上帝契合的人,可以在永生裡享受到他的榮耀、權力和喜悅。黃金則象徵天國的永恆。若有人把這些象徵性的事物當成真實,那麼,他聽到基督說人應馴良像鴿子時,也應該像鴿子一樣去生蛋才對。

11 信 德

我要在本章談一談基督徒講的“信德”。粗略地說,“信德”有兩個意思,或兩層意思,讓我分別說明。
照第一個意思,信德指的就是“相信的心”——接受基督教的教義,承認其為真。這很簡單;但教人不解的,至少過去曾令我不解,何以基督徒會把在這種意義層次上的“相信”當作一種美德。我過去常常問這個問題:何以信或者不信一套有關教義的陳述,會牽涉到道德或不道德的問題。我總愛說,一個頭腦清醒的人,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陳述,與他需不需要接受無關,而明顯地是因為根據事實這陳述在他眼中通或者不通。要是他在辨別證據的通與不通上犯了錯誤,不等於說他就是壞人,只是為人不夠聰明。又或他認為此證據不通,卻硬要自己去相信,那他只是蠢得可以罷了。
我想我今天仍持此看法。不過我當日不明白的,也是許多人到如今仍舊不明白的是:我以為一個人的頭腦一旦接受某事為真之後,便會自然而然地把他當成真的,一直要到有了確切的理由,教他非重新考慮這立場不可。我以為人的頭腦完全由理智控馭。可是,現在我們已知道不是這樣。比方說,根據有力的證據,我的理智十足相信麻醉藥不會將人悶死,而受有良好訓練的外科醫生會等到我全身麻醉、失去知覺後,才動手術。但我理智上的認知並不會改變下述事實:這就是我給推上手術床,將麻醉藥的面罩覆在我臉上以後,我裡頭會泛起一種幼稚的恐懼,開始想到自己說不定會給悶死,而醫生們很可能不等到我失去知覺就開始將我切割。換句話說,我對麻醉藥已失去信心。把我的信心拿走的不是理智;事實上,我的信心是以理智作基礎的。拿走我信心的是我的想像力和情緒。所以,一方面是理智和信心,一方面是想像與情緒,成了這兩方面的相爭。
你若肯思想一下,會找到許許多多相似的例子。比方說,有位元男士,根據完全可靠的證據,知道他認識的那位元美麗女郎是個喜歡說謊的人,不能保密,不應該信任她。可是只要跟她在一起時,他會對自己已確認的事失去信心,心裡開始想,也許她這趟不會說謊,從而又將本來不應跟她說的話告訴了她,又自己騙了自己一次。這是因為他的感覺和情緒把他本來確認為真的信心摧毀了。
又比方說,有個孩子學游水,他的理智告訴他,人的身體在水中,即令沒有什麼東西托住,水力可以浮他起來,不會沉下去。他也見過許多人浮在水中,游來遊去。問題出在他的教練將托住他的手移開,讓他單獨留在水中時,他能不能仍舊相信人的身體可以在水中浮起;抑或他會突然失去信心,張惶之餘,沉了下去。
同樣,我們對基督教的信心也是一樣。我不是要人人都接受基督信仰,要是他的頭腦作了最佳的推斷,認為得不到證據來支持他,決定不接受,在這裡也用不上信心。可是,假如有一個人,他的理智認定有證據可以支持他接受基督信仰,因而接受了;我可以告訴你,他在以後幾個禮拜會發生的事。他若遇到一些不利的消息,又或惹上一些麻煩,而和他在一起的人都不信基督教,在這種種可能遇到的情況下,他的情緒開始不安;這不安像閃電戰一樣突襲他的相信之心。又或他遇到另一種情境,他需要一個女人,或者想說句謊話,或者自覺了不起,或者發現有個可以找錢的機會,只要他肯稍微損人利己一點。在這種種情境下,他心裡會想:假如基督信仰不是像他所確信的那麼真實該多好,他可以方方便便去做那些事。他的這種希望,這種欲望,也能像閃電戰一樣,突襲他的相信之心。
我不是說,在這些情境中,會有任何新的理由出現,要他反對基督信仰。假若有,當然得對付,但與我現在講的無關。我說的是某些情境,在這情境中,人的情緒會冒出頭來,教他不要接受這信仰。
信德,照我現在用這個詞的意義,指的是一種美德,能守住你的理智已接受了的東西,不理個人情緒上的變化。因為不問你的理智取何立場,情緒總會起變化。這是我的經驗:我現在已歸信基督教,我是個基督徒,我承認我有情緒。情緒來時,會覺得整個信仰未必確實可信。可是,我過去還是無神論者時,我也有情緒。在那情緒中,我會覺得基督信仰十分確實可信。人的情緒對自己的真我常起反叛,這是無法避免的事,這也說明何以信德是一個人必須有的美德。一個人若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把持住自己的所信,既不夠資格做個健全的基督徒,連做無神論者的資格也沒有;只是個彷徨無主的生物,靠天氣好壞或者腸胃消化的好壞來左右自己的相信之心。這是一個人必須好好培養信德的道理。
如何培養呢?第一步,確認—個人的情緒會變化。第二步,一旦你已接受了基督信仰,一定得持守住那些重要的教訓,每天有一段時間去思想他們。這是為什麼每天得祈禱、得讀聖經、讀培養靈性的書刊,得赴禮拜的原因。這些都是基督徒生活不可少的一部份。我們得不斷在所信的道上儆醒。若不時刻持守住基督信仰,其他信仰便會乘虛而入。靈性像人體,要有糧食來供應。事實上,你若將那些在基督信仰上流失了的人細加檢驗,會發現真正經過思考、有誠誠實實的理由而離開的,幾乎一個也沒有。大多數都是隨流失去。
現在,我得講第二種更高層次的信德。這是已有的討論中最難的一件工作。我想先回頭講一講謙卑這個題目。你一定還記得,我說過做到謙卑的第一步,是要認識到人是驕傲的。現在,讓我添上第二步,這就是認認真真來體現基督徒的美德。只實行一個禮拜是不夠的,因為什麼事做起來,開始一個禮拜總是順順利利的。且試實行六個禮拜,到那時候,你可能已退到起步點,甚至會退到比起步點還低的地步。你到這時會對自己有了點新認識。一個人要努力嘗試做好人而做不到時,才會知道自己壞到什麼程度。現在流行一種歪想法,說好人不知道何謂引誘。這明明白白是個謊話。只有真正努力抵抗過引誘的人,才明白引誘力量之大。你要和德軍打過仗(不是靠投降),才知道他們力量之強。你要在大風中走過(不是臥在地上),才知道風力之大。
一個人抵抗引誘,五分鐘便放棄,決無法知道抵抗一個小時以後會怎麼樣。這是為什麼壞人很少真知道什麼叫做壞,因為他們總是躲躲藏藏,做一做便收手。我們裡頭的惡念到底有多大力量,若不真去抗拒他,永遠不會知道。主基督因為是唯一從不向引誘(試探)屈服的人,也是唯一充份瞭解引誘是什麼的人,他是唯一徹頭徹尾的現實主義者。
我們從認認真真地實行基督徒的諸般美德中所要學的一個大功課,就是要我們明白自己力量的不足。若以為實行美德只是上帝給我們的一次考試,我們一定能得到好分數,因為我們配得好分數,這種想法應該放下。若以為我們可以和上帝討價還價,我們先做合約上要我們做的事,我有恩於上帝,他為了公平,非做他應做的事不可。這個想法也得放下。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前,對上帝有一點模糊的相信之時,總會有這種考試或者議價(討價還價)的想法。真正接受基督信仰的第一個結果,就是得粉碎這種想法。這想法一旦粉碎,有的人便以為基督信仰不可靠,因而放棄了他。他們以為上帝的頭腦十分簡單。事實上,他也知道人的這種想法。基督信仰中決不容許有上帝要考人或者可以和他討價還價的觀念。上帝一直在等待,等你能發現:信他不等於參加考試,得個及格分數;信他也不是他欠你的情,是你給他面子。
此外,他也希望你能發現:你的每一官能,你思考的能力,那種叫你的四肢能動作的力量,都是上帝所給。你若將一生的每一刻完完全全奉獻給他,為他服務,你給他的沒有一件不是本來屬他的。因此,我們若說某某人替上帝做了一件什麼事,或者給了上帝一點什麼;我願意你明白,他這樣想等於一個小孩子對他父親說,“爸爸,給我一塊錢讓我買件生日禮物送你。”當然,父親會給他錢,也會在收到孩子的禮物時開心之至。這一切都很美好;但只有頭腦像木頭的人,才會認為做父親的欠了孩子情。
一個人若能有上面說到的兩個發現與認識,上帝才能在他身上作工,人的真正生命才開始。人到此才算醒悟,才有資格在較高的層次上講信德。

12 再論信德

我要再講一件事,希望大家特別留心。事情是這樣的,要是本章所講對你可有可無,而且根本不是你要問的,請你別讀下去,完全不用理會我。
基督信仰裡頭有些東西,是可以從外面來認識的,可以在做基督徒前就能明白。但有許多東西一定要在做了基督徒一段時間之後才能懂到。這些表面看去好像不著邊際、但卻是十分實際的東西,都和行走天路遇到十字路口和障礙時,應該怎樣走的方向有關。這些走路定方向的知識,一定要在走路途中遇到實際的景況時,才會有用。
因此,你讀基督信仰的作品,碰到有些話讀不懂,不用擔心,暫且放開。等到有一天,也許幾年後,你會突然明白,豁然頓悟。現在若強求瞭解,可能反而有害。
這番話當然不只對大家說,也是對我自己說的。我在本章要講的,很可能是連我自己也沒有達到的地步。我也許以為自己已達到,事實上卻沒有。我只可以要求在真理上已有深度的基督徒,仔細讀下去;若我有說錯的地方,一定得指正;對一般讀者來說,不妨把我說的當作抽蕘之獻,算不得什麼。若蒙垂青,自屬榮幸,也許對你會有點益處。
我要講的是第二種層次上的信德,也是較高的層次。一個人要到努力履行基督徒的各種美德卻達不到那標準之後(就使能做到,也不過是把本來屬於上帝的東西歸還他),要到有了這種體驗和認識之後,才會出現第二種層次上的信德的問題。這點,我在前面已經說過了。換句話說,要到發現自己其實一無所有,才能登上這個層次。上帝所要的並不是我們的行為,而是要我們成為具備某種素質的造物,成為他造我們時本來的樣子,也就是和他自己有聯屬。我本可加上:“我們彼此間也有聯繫”,但這已包括在前者中。因為你若與上帝的關係對,你和其他人的關係也自然會正確。就像車輪,假如一條條的輻都妥妥當當裝好在輪中心的轂中,車輪外緣一個個的輞那能不配合無間,成為一個圓美的輪。如果我們的心中仍舊把上帝當作考試官,出題目考我們;要是我們心中仍把他當作談判的對手,和他討價還價;只要一天我們心中仍舊想到與上帝爭權利,爭地位,我們和他的關係便沒有弄對,沒有明白我們自己是誰,上帝是誰。我們一天沒有悟到自己空無所有,便一天不能與上帝和好,進入與上帝的正確關係中。注
 

注:與上帝和好,要經歷回轉、悔改與信靠的過程。回轉就是改變,上帝要人轉向他,不過,人的認罪悔改轉向上帝,甚至連相信上帝這件事,若沒有他來幫助,是辦不到的。我們所能做的,只是呼求上帝來“改變”我們,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聖經從不要求人來自己稱義,自己更新,自己轉變或者救自己,只有上帝才能做這些事。“改變”包含悔改和相信。悔改是承認個人在上帝面前的過犯和因背逆而有的罪,承認自己的本來面目;相信則是完完全全的交托,要到上帝面前,必須信有上帝,拯救全部在他手裡完成,人一定得接受我用“悟到”這個詞,指的是自己去“悟”,而非鸚鵡效舌,人云亦云。當然,稚子、小童假若接受了一點宗教教育,都會學到說:我們所能獻給上帝的原都屬於他,就在我們獻的時候,也不完全,會為自己保留一分。我講的是真正的自己體驗得來的悟,從身體力行中得到的認識。
這樣說來,我們除非能夠盡全力去體認,才能從失敗中悟到自己難達到上帝的律例所定的標準。我們若不嘗試,無論我們口裡說得多響亮,我們心中總會想:下次再來過,加一把油,一定可以成功,十足十達到上帝的標準。果爾,回到上帝那裡的道路,只是一條在道德上力求精進的道路。可是,這條路永不能領我們回到上帝那裡。我們在道德上努力的結果,只能把我們領到一種地步,須對上帝說,“你來替我做,我自己做不到。”我請你別不住問自己:“我已經到達這個地步沒有?”不要坐下來,看看自己的頭腦跟不跟得上來;這只能把你領上錯誤的道路。須知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刻出現時,我們當時都不會知道到底發生的是什麼事。我們不會老對自己說,“我在長大”,一定得回頭看看過去的我,才能看見已發生了的事,才能明白一般人所說的“長大”是什麼意思。其實在簡單的事物上也能懂到這個道理。你若想知道自己是怎樣睡著的,你可能永遠睡不著。同樣,我現在講的這件事,不會都像使徒保羅或者約翰本仁那樣像閃電一樣突然來到。他的到來是逐漸的,誰也不能說他在那一個特別的時刻,甚至那一年,他的生命達到此一刻。重要的不是在某一刻我們如何感覺,而是我們生命中所出現的那個改變是什麼樣的改變。我們要求的改變是:你並且相信,承認上帝已經預備了一條和好的道路,可以與他和好,這便是信心。
從自己有信心能憑己力產生這改變,轉到明白自己的努力徒勞無功,應該將這件事交托給上帝。
“交托給上帝”這句話可以被誤解,但姑且這樣說。基督徒將一件事交托給上帝,是說他完全信靠上帝:相信主基督會用他奇妙的方法幫助我們學會他的那種完完全全的人的順服,也就是學會他從降生到上十字架所走的每一步,給我們看見他順服上帝的榜樣。“交托”是相信主基督願意使我們越來越像他自己,補救我們的不足。用聖經的話來說,他願意讓我們與他同得“兒子的名分”,使我們像他一樣成為“上帝的兒子”在本書卷四中,我會進一步解釋這些話的意思。
你若能如此交托,主基督便願意白白的給你這一切。真的,整個基督徒的生活就寓於接受基督的這種無可比擬的給予中,但難處就在我們不容易達到前面說過的那種地步,肯承認我們所作的一切和我們所能作的全無用處。我們一廂情願的想法,是盼望上帝看見我們的優點,不理我們的壞處。你甚至也會說,不再去克服引誘之後,自己放棄努力之後,引誘才能給克服。可是怎樣才能“不再去克服引誘”呢?你用的方法和你依據的理由如果不對,仍是辦不到的。這個正確的方法與理由,是在你盡力試過之後才能發現的。可是,從另一方面說,將一切交托給主基督並不等於說你不用再努力去嘗試。相信他,交托給他,是說一切應照著他說的話去做。你若相信一個人,卻不接受他的忠告,這不能算是相信。因此,你若真正將自己交托給了主基督,你就必須努力聽從他的話,照他教導的新方法去履行,不再用成天憂愁擔心。你不是為了想得救而作,而是因為他拯救了你。不是想靠自己的行為去得到天堂作獎賞,而是因為你的心眼早已瞥見了天堂的榮光,自自然然地,甘心情願地這樣做。
基督徒常常為去到天上的家是靠好行為或是靠對基督的信德爭論不休。對這樣一個大題目,我的確無權說什麼;但對我來說,討論這樣一個題目,就像問一把剪刀有兩片,到底那一片最不可少一樣。唯有認認真真在道德上努力過,才能走到那一步,領悟到靠自己不能作什麼。等你達到了那一步,憑著對基督的信德,把自己交托給他,他才能將你從絕望的境地挽救出來。一個人若相信又信靠他,自自然然會有好的行為。過去有兩種貌似真理的說法,為不同的基督徒所持有,並為相信真理的基督徒所責難。這兩種說法也許可以説明我們更清楚認識真理。一種說法是:“只要有好行為便夠了。好行為中最好的是慈善,而善舉中最好的是捐錢,捐錢最好捐給教會。所以,捐給我們一萬英鎊,我們可以幫你得脫罪孽。”對這套荒謬說去的回應當然是:出諸這種動機的好行為,出諸天國可以用錢來買而作的善行,怎能算是好行為,只不過是生意上的投機罷了。另一套說法是:“我們唯一需要的是信心。因此,你若有信心,做什麼都沒有關係。好孩子,在罪中尋樂罷;到那日基督會幫你解決一切問題。”對這種荒謬說法的回應是:假如你所說的對基督的“信心”,並不包括須遵行他說的話,這那能算是信德,那能說是信靠他,只是頭腦上接受一種關於神的理論罷了。
聖經將這個問題的答案說得很清楚。更用一句話將這兩件事的關係說明白(見腓立比書21213):這句話的上半是:“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表面看去,一切得靠我們自己,靠我們的好行為。可是這句話的下半說:“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看來一切都是上帝在作,我們什麼都沒有作。我不能不說,就是這一類的事讓我們接受基督信仰時感到為難。我也不解,但卻不覺得驚奇。我們不免會這樣想,在上帝和人一起工作時,上帝做的那一部份和人應做的那一部份,是清清楚楚地劃分開來了的。我們會想,原來在這件事上好像兩個人一道工作,人可以對上帝說,“你做這部份,我做那部份。”但這樣想下去越想越不通,上帝並不是這樣作事的。他住在你裡面,你也住在他裡面,即使我們能夠明白誰應做那一份,可是人的語言決無法把這說清楚。不同的教會對此事有不同的解釋。不過,就連那堅持善行最重要的教會,也會告訴你不可缺少信德;而堅持信德最重要的教會,也會告訴你應該行善。無論如何,這是我能作的最好說明。
我相信,凡是基督徒都能同意一點:接受基督信仰,最初要求於你的是在道德上講究做人的責任和規矩,講求德性,勿涉罪惡。但在道德之上,還有更高的境界。在那裡我們能略略窺見一個國度,在那裡根本不須講這些,除非當作笑話來說。在那裡,人人裡面都充滿了我們應該稱作良善的東西,就像鏡子充滿了光一樣。但在那裡,卻不叫做良善,他們不給他任何稱呼,他們連想也不去想他。他們把所有的時間都用在注視這良善的來源上。這已經接近我們這個世界就快走完他旅程的日子。沒有誰的肉眼能見到太多那個世界;但有許多人的眼睛能看到比我更遠。

第四部  超 越 自 我

1 “造”的和“生”的

朋友都勸我不要發表我在這本小書的第四部份裡告訴你的事。他們認為:“一般讀者對神學沒有興趣,只可以給他們講講普通的實際信仰問題。”我沒有聽他們的勸告,因為一般的讀者決不會像他們想像的那樣無知。神學只是“關於上帝的學問”,凡是願意思考上帝是誰的人無不希望能得到一點關於他的知識;只要有的話,越清楚越好,越正確越好。你不是小孩子,為什麼把你當作小孩子看待。
我十分明白,為什麼有些人討厭神學。記得有一次我向英國皇家空軍演講,一位身經百戰的老空軍站起來,說,“神學對我一點用處也沒有。不過,這可不等於說我不虔誠。我知道冥冥中有位上帝,我可以感覺到他,夜間單獨一人在沙漠中的時候,那種體驗極之神秘。這是為什麼我不相信你那一套關於上帝的文縐縐講法。”對凡是有真實經驗的人,神學理論毋乃太小器,太迂腐,一點也不著邊際!
好,從他的角度來看,我十分同意他的想法。我相信他在沙漠中一定有過真正接觸上帝的經驗。從那種經驗來看基督教的信條,無異於從真實的事物轉到欠真實的事物。要是你有過站在海灘上眺望大西洋的經驗,然後來看一幅大西洋的地圖,這也是從真實的事物轉到欠真實的事物,從真正的海水與波浪轉到印了顏色地圖的紙。現在,問題來了,大家都承認地圖只是一張印了顏色的紙,但有兩件事我們得記住。地圖是根據許許多多人在大西洋上航行的經驗繪成的,所以地圖繪成所依據的大量經驗和你站在海灘上眺望大西洋的經驗一樣真實。不同的是,你的經驗只是個人的一瞥,而地圖則是將許多不同的經驗拼合在一道。其次,你若旅行,一定得帶張地圖。你若以立在海灘遠眺為足,你個人欣賞海的興趣當然大過看地圖;但是你若要遠行,地圖便比站在海灘遠眺有用得多。
神學因此有點像地圖。一個人只學學、想想基督教的教義,便停在那裡不動,當然不及我前面講到的那位朋友在沙漠裡的經驗,沒有他那麼真實,那麼興奮。教義不是上帝,只是地圖之類的工具。如果這張地圖是根據千百人與上帝真實接觸的經驗,這種經驗若和你我可能得到的那份興奮、那份敬虔感比較,你我的體驗便不免很粗糙,很無條理。其次,你若想進一步瞭解教義,必須有張地圖。那位朋友在沙漠中的感受可能很真切,而且一定十分興奮,但除此之外,他還得到什麼呢?什麼都沒有,也派不上用途。事實上,一種單憑對上帝的自然感覺而產生的模糊信仰,雖然非常吸引,但除了興奮之外還有什麼呢?就好像從海灘看海浪一樣。站在英倫海邊看浪,研究浪花,怎麼也去不了紐芬蘭島。同樣,只從花朵或者音樂中去感覺上帝的同在,也得不到永遠的生命。反過來說,唯讀地圖不到海上航行,也去不到你要去的地方。你作海上航行假若沒有地圖,也不會很安全。
換言之,神學是很實際的,尤其是對當前的實際問題。從前,人們受教育不多,意見交流也少,也許有幾許對上帝的簡單認識便可以應付過去。現在情形已經不同,差不多人人都能閱讀,會找書來看,會聽各種各樣的意見與討論。這樣一來,你若不聽聽神學方面的聲音,雖不等於你對上帝一點認識也沒有,但一定會有許多錯誤的觀念。有的不正確,有的混雜不清,有的已過時。原來今天有許多以新奇來炫耀的所謂上帝觀,其實幾百年前早已由真才實料的神學家討論過,並且給否定了。今天若有人相信現代英國那些時新信仰,是在開倒車,就像相信地球是平的一樣落伍。
把這種所謂的基督信仰的時新外衣揭去,骨子裡講的豈不外乎是說:耶穌基督是一位偉大的道德教師。我們只要接受他的勸告,就很可能建立起比現在更好的社會秩序,避免另一次世界大戰?真的,的確是這樣,但基督信仰的全部真理已經大打折扣,而且毫不切實際。
不錯,我們若接受基督的教訓,很快就可以生活在一個更幸福的世界中。其實你毋須走到基督那裡去達到此目的。我們要是能接受柏拉圖或者亞裡斯多德或者孔子告訴我們的話,照著去做,我們的社會也會比現在不知好幾多。可是,我們做了沒有?我們從沒有真正聽從這些偉大的教師的話。我們有什麼理由說現在會開始聽呢?為什麼在許多偉大的教師中,我們現在更有跟隨基督的可能呢?是不是因為基督是所有道德教師中最出色的一位呢?如果是,我們跟隨他的可能性只有更少,因為我們連基礎課程都跟不上,怎能修最高級的課程呢?假若基督信仰只是好的道德教訓總體中額外的一小點兒,那麼基督教便可有可無,並不重要了。過去四千年中,有的是智言慧話,汗牛充楝,增加一小點兒起不了什麼作用。
可是,你若肯在切實探討真理的基督教的著作中鑽研,便不難發現,這些作者所講的和今天時新的信仰非常之不同。他們告訴你,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他們說,凡是相信,也就是信靠基督的,都可以成為上帝的兒子。他們說,基督的死將我們從罪中挽救出來。
抱怨這些話難明白是沒有用的。基督信仰所告訴我們的是另一個世界,所介紹的是一個我們能接觸、能聽見和看見的世界後面的那個力量。你可以不相信,說講的是假話;但假若基督教說的是真話,那就得是難懂的,至少像現代物理學一樣難懂,理由也是一樣。
基督信仰的教訓中,最教我們吃驚的,是說只要我們歸屬基督,我們就可以成為“上帝的兒子”。有人問“我們不是已經做了上帝的兒子了嗎?”對,因為基督徒把上帝當作他們的天父。而這是基督信仰中的一個重要的教訓。從某種意義說,我們都已經是上帝的兒子。我是說,上帝給了我們生命,他愛我們,看顧我們,因此他像我們的父親一樣。但是聖經說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子”,顯然一定另有所指。這就把我們帶到了神學的核心。
基督教的某一個信經中說,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在萬古之前為父所生”。請注意,這和基督降世為人,為童女所生一事,其間沒有關係,因為我們現在不是講童女懷孕生子,而是討論在宇宙創造以前,時間沒有開始以前所發生的一件事。“在萬古之前”基督已生,他不是造物。這是什麼意思呢?
在現代英文中已少用begettingbegotten這個表示“生”的字,但我們一見到都會知道其意思。生誰(T0beget)就做誰的父親,但造(to create)則指創制。二者間的差別是:你生一人,此人與你同屬一類:人生出人的嬰兒,海狸生小海狸,鳥兒生蛋,孵出小鳥。可是,你若製造什麼,製造出來的是與你自己不屬一類的東西。鳥兒造巢,海狸造堤,人造出收音機,也可以造出比收音機更像他自己的東西,例如一座雕像。他若技術高超,可以造出一座十分像人的雕像;但卻不同于真人,不能呼吸,不會思想,沒有生命。
這是應弄清楚的第一點。上帝所生的是上帝,就像人所生的是人。上帝造的便不會是上帝,就像人所造的不會是人一樣。這正是人類為什麼不像基督、不是上帝的兒子的道理。他們可以在某些方面像上帝,但不是上帝,只可以算是像上帝的雕像或者圖畫。
一座雕像有人的形狀,但沒有生命;同樣,人也有(在某種意義上,我就要解釋)上帝的形像,但沒有上帝有的那種生命。
讓我們先談第一點,也就是人有上帝的形像。上帝所造的每一物都多少帶有一點他的形像。比方說,太空帶有他的宏偉,但太空的宏偉並不就是上帝才具有的那種宏偉,而只是一種表徵,或者將無上崇高的靈性上的偉大表現在不屬靈性領域的事物上。又比方說物質,物質像上帝,帶有他的能,但是物質之能與上帝的全能當然不同,也不屬同一類。植物世界像上帝,因為植物帶有生命,而上帝乃“永活的神”。可是生理層次上的生命和上帝所具有的生命也不相同,只是一種表徵或者一個影兒。若談到動物,可以在生理的生命之外,找到其他的與上帝的相似處。例如昆蟲的勤勞和繁殖,可以隱約見到上帝無休無止的活動與創造。在高級的哺乳動物中,我們依稀可以找到那種發乎本能的愛,這當然和存乎上帝裡面的大愛不同;但像他,就像繪在紙上的風景畫。這風景畫可以“像”實地的風景。談到人類這萬物之靈,我們具有上帝最完全的形像,比我們已經知道的任何動物更像他。(在其他世界裡也許有比人類更像上帝的造物存在,但我們到現在仍未發現。)人類不但有生命,且能愛,能推理。生理的生命在人身達到了最高的完美境界。
但是人類的自然的身體所沒有得到的,是靈性的生命,一種只存在上帝裡頭的更高等的不同生命。我們用生命一詞稱呼二者,但若以為這兩種生命是一樣的,就好像將太空的宏偉等同於上帝的“宏偉”一樣。在現實裡,生理的生命與靈性的生命間的差異實在太重要,所以我得給他們不同的名字。生理的生命循自然的途徑來到我們裡頭,因此像大自然中其他事物一樣,總會衰殘、枯竭,要靠大自然中的空氣、水和食物等等來不斷補充。我把這生命叫做BIOS(塵生),靈性的生命乃從永遠而來,存在上帝裡頭,這生命創造了整個自然宇宙,我把這生命稱之為Zoe(永生)。塵生多少帶有一點永生的樣子,像影子,不過,充其量也只是照片之於風景,或者雕像之於人。一個人要從“塵生”進到“永生”須經歷一個轉變,就像要將石像轉變成為真人般的大改變。
這才是基督信仰所教導的內容。這個世界只是一座雕刻匠的大工廠,我們是裡頭的雕像。現在有消息出來,說工廠裡的雕像(我們),有一些在某一天會變成活人。

2 三位一體的上帝

前章講了“生”和“造”的不同。人可以生個孩子,但只能造座像。基督為上帝所生,人則為上帝所造。
前章所講只說了上帝的一方面,也就是天父上帝所生的是上帝,像他自己一樣。這有點像我們人,人所生的兒子也是人;但並不全同,所以必須在這裡作進一步的解釋。
今天,有許多人喜歡說,“我相信上帝,但不信有一位具有人情味的上帝”。他們認為這位托住萬有的神秘力量,一定超乎人之外。基督徒雖然十分同意,但基督徒還有一個很獨特的見解,這個見解指出了這位超乎人之外的存在是個什麼樣子。所有其他的人,儘管說上帝超乎人之外,實際上卻把他當作不具人情味,也就是說在人的層次之外。因此你所找尋的若是一種超乎人之上的上帝,就沒有在基督教的見解和其他見解間作抉擇的問題,因為基督教的見解只此一家,還無人和他抗衡。
又有些人認為,人的靈魂在來生或者好幾個來生之後,會“吸入”上帝裡頭。若問他們這是什麼意思,他們似乎認為人能給吸入上帝裡頭就像一種物質融入另一種物質中一般,說這有點像一滴水吸收入大海中。當然哪,這滴水也就消失完結了。我們的命運若是如此,我們給吸入上帝中也就等於我們不再存在,消失了,沒有了。只有基督徒能說明,人的靈魂怎樣進入上帝的生命中,卻仍能有自己。事實上,比沒有進入上帝的生命中時更有他自己。
我警告過你,神學講實際,我們生存的整個目的,就是要像這樣地進入上帝的生命中。若是對上帝的生命認識錯誤,會讓這目標更難達到。請你務必留心聽我說下去。
你知道,你在空間活動有三種方式:向左或向右,向前或向後,向上或向下。你只能在這三種方式中選擇其中一個方向來活動,或者在兩者中採取一個折衷的方向。我們把這三種方式叫做三向度。你若用一個向度,只可在平面上畫一條直線;若用兩個向度,可以畫一個圖形,例如正方形。正方形由四條直線構成。你若有三向度,你可以砌出一個立體,例如一粒骰子或者一塊方糖那樣的立方形,而立方形有六個正方邊。
你明白我要說的嗎?一個只有一個向度的世界,只是一條直線;在兩個向度的世界裡,你仍舊有直線,但是這許多直線可以組成一個平面形。到了三向度的世界,仍有平面形,但許多個平面可以構成一個立體。換言之,你向更真實也更複雜的層次前進時,那些較簡單的層次上發現的事物仍在那裡,不會離開你。他們仍在那裡,只不過照新的方式結合起來。你若只知道較簡單的層次上的事物,便很難想像到這種新方式是什麼。
基督徒對上帝的見解也是循此原則進行的。在人的層次上,這層次十分簡單,也空洞。在人的層次上,一個人就是一個體,兩個人就是兩個分開的體。就像一張白紙上所畫的兩向度的圖形,一個方塊是一個圖形,兩個方塊是兩個分開的圖形。到了上帝的層次,你仍可以找到人,不過已經依新的方式結合了起來。我們因為不在那層次上生活,很難想像那方式是什麼。在上帝的向度裡,你找到一個體,有三個位格,卻仍屬一體。就像一個立方形有六個正方形卻仍是一體一樣。我們當然無法完全瞭解這樣一個體;就像一個人,假若只有在空間觀察兩向度的能力,決無法想像出一個立方形來,但可以有點模糊依稀的概念。我們若能得到一點依稀模糊的概念,那麼,在我們一生當中,我們便首次對超個人(比人更多的體)有了一個確實的觀念(不問如何模糊),是我們從來想像不到的。但一旦有人告訴我們,我們就會覺得這種事本來就應該有能力想像得到,因為和我們已知的一切事物十分符合,幾乎可說符合得天衣無縫。
你也許會問,“要是三位一體超乎我們的想像力,那為什麼要講他。”好,講下去的確沒有什麼用。可是,我們關心的是怎樣進入這個有三個位格的生命裡。這件事應該隨時可以講;你若喜歡,現在就可以談下去。
我的意思是說,一個普通的朴樸實實的基督徒,跪下來禱告,他希望藉著禱告來和上帝接觸。他若是基督徒,他當然知道,那感動他要他禱告的也是上帝。我們可以說,上帝在他裡面。他也知道,他關於上帝的知識是從基督得來,基督本是神,但成為人身,因此基督現在站在他身邊,幫助他禱告,也為他代求。你看一個人做禱告,是向上帝禱告,上帝是他要接觸並有交通的目標。上帝也在他裡面,推動他,是那感動的力量。上帝也是那道路,那橋樑,人沿著走向他的目標。因此這個三位一體的整個三向度的生命,實際上都在一間小小的臥室中,在一個普通的人做禱告時運行。這個禱告的人的生命因此提升到一個更高層次,也就是我稱之為永生或者靈性的生命:他由上帝提起進入上帝裡頭,但他仍是他自己。
神學就是這樣開始的。我們早知有上帝,只是很粗略模糊,現在來了一個人,說他是上帝。你不能把他當瘋子不理他,因你不能把他當瘋子。人們相信他,人們目睹他被殺,但後來又親身與他相遇。等到大家結成了一個團體,發現上帝又在他們裡面,教導他們,幫助他們做過去做不到的事。他們根據親身的體驗和觀察,得出了一個清楚的認識,這就是基督信仰的三位一體的上帝。
這個認識不是憑空製造出來的。神學在某種意義上是一種實驗科學。人可以虛構出一些不值一哂的信仰,但神學之為實驗性科學,在某些方面很像其他實驗科學。你若是地質學家,研究岩石,你得出去找尋岩石,岩石不會來找你;你若找岩石,岩石不能逃避你。主動權握在你手裡,岩石不能幫你也不能阻止你。但假如你是一位動物學家,想在野生動物原始居處拍些照片,這就跟研究岩石不同了。野生動物當然不會來找你,但見到你來,會逃避。你得靜悄悄地、不動聲色地去接近他們,才可以攝到照片。因此,你得採取一點主動。
假如再提升一級:你想瞭解一個人,他若決心不讓你接近他,你決無法認識他。你必須先取得他的信任,在這種情形下,主動權握在你和他二人的手中。友誼要靠兩個人才能建立。
談到認識上帝,主動在他那一邊。他若不彰顯,你決無法找到他。事實上,他多向一部份人“顯現”,卻少向另一部份人“顯現”。並不是因為他有偏好,而是有些人的頭腦和性格都陷在錯誤的狀態中。他無法向他們顯現他自己。好像陽光,並無任何偏好,照在一面塵封的鏡子上,怎麼也不能像乾淨的鏡子那樣反射出清晰的光線來。
你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在其他科學中,你用的儀器,像顯微鏡,望遠鏡,都是你的身外之物;但你認識上帝的儀器卻是你整個的自己。要是一個人不潔淨沒有智慧,他看上帝便會模糊不清,好像從鏡面骯髒的望遠鏡裡看月亮一樣。這是為什麼可怕的民族其宗教信仰也一樣可怕:他們是從骯髒的鏡頭去觀察上帝。
上帝能將他的真實本體只顯給真正的人看。這是說,不只顯給個別的良善的人,也顯給結成一體的許多人看。這群人彼此相愛,互相幫助,將上帝在日常生活中彰顯出來。這才是上帝心目中的真正的人,大家像樂隊中的組成員,像身體的器官,是合而為一的一群。
因此,我們要認識上帝,須藉著整個基督徒的團體來實現,大家在這裡一同等候他。基督徒的團契好像實驗用的器械與設備,可以說是神學這門實驗科學的儀器。每隔若干年,總有那麼一些人提出自己一套粗陋的信仰見解,希望用以取代基督教的傳統。這只是浪費時間,白費氣力。就像一個人,什麼儀器也沒有,想靠一具簡單的望遠鏡,來指出全體真正天文學家之非一樣無濟於事。他也許有點小聰明,比少數幾個真正的天文學家聰明點,但可一點也不管事。兩年後,誰都不會再記得他。真正的科學繼續長存。
基督信仰若是我們虛構出來的東西,我們當然可以將他設計為一種簡單得多而且容易接受的信仰。但他不是人虛構出來。若講簡單容易,我們無法跟那些正在發明宗教信仰的人競爭。我們怎麼能呢?我們所面對的是上帝這個事實,若不顧事實,不須為事實傷腦筋,誰都可以造出簡單易行的道理來。

3 時間與超越時間

有人認為讀一本書時勿“跳越”,這個想法未免荒唐。凡是頭腦清醒的人,讀書時遇到對他來說沒有什麼用處的地方,都會跳過不讀。
本章講的事,對有些讀者或許有點幫助,對另一些讀者可能只是累贅,說了也屬多餘。你若屬第二類,我勸你別理會這裡說的話,輕輕跳過,接讀下一章。
我在上章提到禱告,趁住這個話題在你我腦海中還新鮮的當兒,讓我探討一個若干人士認為很難理解的有關祈禱的問題。有位朋友問我:“相信上帝,在我不是問題,但有個看法我怎麼也難接受。全世界幾億人同時向他說話,他怎麼能一一聽見?”抱持這意見的人的確不少。
這件事的關鍵在“同時”兩個字上。大多數人腦中上帝處事的方法,是讓求他的人一個接一個來到他那裡。他用他無盡的時間,來—一聽取。我們難接受的是上帝怎麼能夠在同一時刻照料這麼多的人和這麼多的事。
站在人的立場,這的確辦不到。我們的生命是一刻接一刻地來,頭一刻逝去了,後一刻才接續上,每一刻只能用來處理一丁點兒的事。“時間”的性質的確是如此,時間的過去,現在與將來連續不斷,你我的生命既以此形式呈現,世上萬物的更替也是如此。我們因此認為整個宇宙與上帝自己,也像我們一樣,是從過去經由現在進入將來。可是許多有學問的人並不如此想。首先是神學家,他們就主張有些東西不能納入“時間”中,或者說,不在“時間”之內。接上,哲學家也開始抱此看法;而現在,科學家中也有些人贊成此說。
幾乎可以確定的,是上帝不在“時間”內。他的生命不是由一刻繼另一刻構成。要是今夜十點半鐘有一百萬人向他祈求,他用不著在我們叫做十點半鐘的那個小小片斷時間中來聽大家的禱告。十點三十分,以及自有世界以來的每一刻,對上帝來說,都是“現在”。你甚至可以說,他握有全部永恆。他用整個永恆來聽一位飛機駕駛員在機身撞毀著火時向他做的一個短到不能再短的祈禱。
要你這樣想十分不容易,讓我用另一件事來說明。這個例子和前面說過的有點接近,但不全同。比方說我在寫部小說,我寫“瑪麗放下手上的工作;下一刻有人敲門!”瑪麗是我筆下的人物,生活在我故事中想像的時間裡。對她來說,在放下手上的工作與聽到敲門聲之間,並沒有時間的間隔。但是我,製造瑪麗的作者,不是生活在故事中想像的時間裡,我寫這個句子的上半和下半之間,也許會坐足三個小時,不斷思索怎樣寫瑪麗。我可以把她想像成書中唯一的一個角色,只要我高興,我可以繼續思索下去。可是我用於思索的時間,不會在瑪麗的時間,也就是故事裡的時間中出現。
這個例子當然不十分完善,但可以幫助我們略窺我所深信的這個真理:上帝不受我們宇宙中的時間之流的驅迫,就像小說的作者不受他自己的小說中想像的時間驅迫一樣。上帝有無窮無盡的關懷與注意,留給我們每一個人。他毋需在品質中一件一件地處理我們的事。他看顧你就像這世界上只造了你一個人一樣。基督死,是為你而死,就像這世界上只有你一個
人一樣。
我這個例子不完全的地方,是故事的作者生活在一個時間系列(真正的時間)之內,在那裡思考。但是,我相信,上帝根本不住在時間系列裡。他的生命不像我們,不是一刻繼一刻地流漾出來。我們可以這樣說,對他來講,現在仍是1920年,也已經是1960年(作者寫此書時為1960年代,等於說在上帝那裡沒有我們所說的昨天,今天與明天一譯者)。因為他的生命就是他自己。
要是你把時間看成一條直線,而我們是沿著這條直線行走的旅客;那麼,你得將上帝看成是整個一頁,在這一頁上畫有這條直線。我們依順序來接觸這條直線,甲點退後,才能到達二點;乙點退去,才能到達丙點。但是上帝在我們之上,在我們之外,在我們四周,他握有整條線,他前前後後都看得見。
這個理念值得我們想一想,因為可以去除基督信仰裡頭某些顯見的難明白的地方。我做基督徒前,反對基督教的理由中的一個是:基督徒說,永在的上帝無所不在,掌管萬有,還曾成為人身。我說,他降世為人做嬰兒的時候,又或在他睡覺的時候,袍怎麼能同時掌管萬有使宇宙運行不息?他怎麼可以一方面做無所不知的上帝,一方面在同一時間又做人,而且問他的門徒:“誰摸我的衣裳”(見可530)呢?你會注意到,我這些問題裡頭關鍵性的字眼都和時間有關:“她…做嬰兒的時候”,“一方面在同一時間”。換言之,我也誤將基督的生命當成生活在時間裡的。基督道成肉身生活在巴勒斯坦,是從他的時間中取出一小段,就像我服兵役是從我整個生命中取出的一小段時間一樣。這很可能是我們當中大部份的想法。我們將上帝想像為生活了一大段時間的神,等待著就要降世為人的生活。然後他進入另一個時期,也就是現在;之後再進到一個時期,他在那裡可以回顧已逝的昔日。這種想法很可能與實際完全不符。上帝取得人的形狀,生活在人當中,從我們的觀點看,他是生活在我們世界史的一段特定時期裡(從主後零年到基督釘十字架)。我們因為有此想法,便以為在上帝自己存在的歷史中也有這一段時期。但是在上帝那裡根本沒有歷史。他既全備又全真,不需要歷史。因為歷史是真實存在失去的一部份,他溜進過去裡頭,而另外一部份還沒有來,因為仍在將來裡頭。事實上,除了那一點點現在,你手上什麼也沒有;而這一點點現在,你還來不及說他,已逃之夭夭。我們千萬不可以這樣來想像上帝,連我們人都不希望生命過得如此無情。
我們若相信上帝在時間之內,也受時間限制,我們還會遇到另一個難題。凡是相信上帝的人,都相信他知道你我明天會發生的事。可是,他若知道我明天會做些什麼,我便沒有選擇作他事的自由。困難發生在我們認為上帝也像我們,是沿著時間的直線而前進的。不同的是,他能見到我們見不到的將來。上帝若能預見我們的行動,那我們何來不行動的自由。如果上帝在時間線之外,不受時間限制,那麼,我們叫做“明天”的那個將來,他看得見,就像他能見到我們叫做“今天”的現在一樣。所有的我們稱之為“日子”的東西,在他都是“現在”他不記住你昨天做的事,他看見你在做,因為你的昨天雖已逝去,他卻沒有。他也不“預見”你明天做什麼,他看見你在做,因為明天對你來說雖然還沒有來到,但在他,明天已在那裡。你現在做不做一件事的自由,決不會因為上帝知道你在作什麼而稍減。同樣,你明天行動的自由也不會因他知道你將作什麼而稍減,因為他已經在明天裡,他能見到你。從某種意義說,你要做了一件事他才會知道;但你做那件事的那一刻,對他來說已是“現在”
這個理念對我幫助很大,若幫不到你什麼,可以別理他。因為許多偉人而又有智慧的基督徒持守此看法,所以這是一個屬於基督徒的理念,也不抵觸基督真道的教訓。可是聖經中沒有明言,也不見於各種信經。你若不接受,甚至連想也不想這件事,一樣可以做個完美的基督徒。

4 善的感染

讀本章前,請你先弄清楚一件事。試設想桌上有兩本書,一本放在另一本的上面。那本放在上面的書當然是靠下面的書托住,因為有了下面這本書,上面的書才能離開桌面,停放在離桌面比方說兩寸的地方。
讓我們將下面那本叫做甲書,上面那本叫做乙書。甲書放的位置決定乙書的位置。這應該很清楚了,是嗎?現在讓我們進一步設想,雖然事實上不可能出現,但可以用來作個說明。我們設想這兩本書已經永遠放在那位置上不動,那麼,乙書的位置總須由甲書的位置來決定。同樣,甲書的在下的位置不會出現在乙書的位置以前。換言之,果不是在因之後出現。當然,要有因才有果:你吃黃瓜在前,才有腸胃不適在後。但不是所有的因因果果都是如此。你不久就會明白,為什麼我認為這點很重要。
我在前幾頁中說到上帝是包含有三個位格的存在,但卻是一體,就像一個立方體有六個正方形,卻仍是一個立方體一樣。我一開始用文字來說明這三個位格的關係時,聽來好像其中一個位格先其他兩個位格而存在。第一個位格叫做父,第二個叫做子,我們說第一個位格生第二個。我們把這叫做“生”而非“造”,因為他所生的像他自己。因此用“父”字來代表他,“父”是唯一可用的字眼,但不幸的是,這個字給了人一個印象,以為他是先有,先在那裡,就像人間的父親先子而存在一樣。可是並非如此。在第一和第二位格的事上,沒有先後之分。這是我為什麼鄭重其事提出,一件事可以是另一事的來源或因或始,但毋需先他而存在。因為父存在,所以子存在;但在聖父生聖子之前不存在時間的距離。
也許說明此點的最好方法是前面提到的兩本書。我要你們設想有這樣兩本書,很可能你們都在腦中作了這設想。也就是說,你採取了一個設想的行動,因而腦中形成一幅圖畫。很明顯,你的設想是因,你腦中的圖畫是果。但這不等於說,你先有設想,然後得到圖畫。你設想的那一刻,圖畫已經在那裡。你立意要這幅圖畫常在眼前,而立意這個行動和圖畫的出現,是在同一時刻開始,在同一時刻結束。要是有一永遠存在的體,永遠設想一物,他的行動會在頭腦中永遠產生一幅圖畫,而這圖畫會和設想這行動同樣永久。
同樣,我們得常常想到“子”是從“父”那裡流出,就像光從燈射出,或者熱從一堆火中放出,或者思想從腦中泛現出來一樣。他是“父”的自我顯明,父要說的話由子來說。他無時無刻不在說,並沒有不說的時刻。你有沒有注意到會出現什麼現象嗎?這裡說的光或者熱,讓我們聽來好像“父”與“子”是分開的兩件事,而不是一體的兩個位格。因此新約裡說明“父”與“子”的圖畫,便比我們用來說明的任何例子更明白精確。我們若放開聖經上的話來自找解釋,總會出現同一情況。有時為了說明某一點,暫時不用聖經的話,本無可厚非。但一定得回到聖經。上帝當然比我們人更知道怎樣描寫他自己。他知道“父”與“子”的關係是第一和第二位格的關係,比我們可以用來作比喻的例子更深刻。而最重要的是我們應該知道,這是一種愛的關係。“父”喜悅他的”兒子”,“兒子”尊敬他的“父親”
請注意這種關係的實際重要性。大家都喜歡引用基督徒的“上帝就是愛”這句話,但似乎沒有注意到,假如神沒有至少兩個位格,“上帝就是愛”這五個字便不具絲毫意義。愛是一個人向另一個人表達的東西,上帝若只是一個位格,那麼,宇宙創造之前,他沒有表達的物件,他便不是愛。當然,這些人說上帝就是愛,所指的常常是另一回事。他們其實想說“愛就是上帝”。他們其實想說,我們的愛的感覺,不問在何時何地,不問產生什麼結果,都應該受到非常的尊敬。這種愛也許應該尊重,但和基督徒所講的“上帝就是愛”,其間有天壤之別。基督徒所講的是上帝的充滿動感的活潑的愛,永遠在上帝裡頭,從這愛創造出一切。
這也是基督信仰與其他宗教最重要的區別。在基督信仰中,上帝不是靜態的;連人都不會是,何況上帝。他是有動感、有節奏、不斷行動的生命,有點像充滿動態的戲劇,他有點像舞蹈(請別怪我說得離題)。“父”與“子”的聯合如此生動、具體,這種聯合本身也是一個位格。我知道這種看法很荒唐,但且慢下判語。你當然知道,我們人無論聚首家庭、俱樂部或者工會,總愛講到這個家,講到這個俱樂部或者這個工會的“精神”。原因是這些人聚在一道會出現某些特別的說話和行為的方式,是他們獨處時不會有的。(集體行為可以好過也可以壞過個別的行為)。我們可以說,這裡頭存在著一種團體的人格,當然不是真人,只是像人那樣有個“格”。這正是上帝與我們不同的地方。從“父”與“子”的聯合生命裡出來的是一個真正的位格,是三位一體的上帝中的第三位。
這第三個位格,技術地說,叫做聖靈,或者上帝的“靈”(精神)。你腦中若對這第三位比前兩位更模糊,更不清楚,且不用擔心,也不用奇怪,我認為其中必有道理。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並不常常仰望上帝。他要藉著你來行動。你若將天父看作坐在你面前的一個“什麼地方”,將神子看成站在你的身邊,幫助你禱告,改變你成為天父的子女;那麼,你得將這第三位看成住在你裡頭,或者站在你背後。也許有人認為不如將第三位格放在第一,然後倒數上去,經過聖子到聖父。上帝就是愛,這愛藉著人來彰顯,特別藉著基督徒結成的團體來施為。但這種愛的精神(那靈),從那永遠的永遠開始,就存在于“父”與“子”中間。
好哪,講不講這些有什麼關係呢?關係可大哪,大過世界上任何事物。原來這三位一體的生命所構成的舞蹈、戲劇或者形態,會在我們每一個人裡頭作用;或者反過來說,我們每一個人都得進入這形態,在這舞蹈中擔起我們的角色。人類要得到本屬我們的幸福,只有此一途。世上萬事,不論好壞,都有其影響。你要暖點,得走近火堆;你要打濕自己,必須走進水裡;你要得到喜樂,權力,和平,永遠的生命,你必須走近、甚至進入有這些因素的東西裡頭。這不像獎品,上帝如果願意,可以將獎品賜給任何人。三位一體神是能力與美麗的偉大源泉,在現實世界的中心湧出。你若靠近他,那泉水便能噴射到你身上:你若不走近,便得不到那活水。
人一旦與上帝聯合,怎能不永活下去?人若與上帝隔離,只有凋萎,死亡,沒有其他選擇。
但人要怎樣才能與上帝聯合呢?我們又怎樣才能進入那三位一體的生命中?
你當然還記得我在本篇第一章中講到的“生”與“造”我們不是由上帝所生,只是由上帝所造。從自然身體來說,我們不是上帝的子女,只可以說是他造的像。我們裡頭沒有屬靈的生命“永生”,只有生物的生命“塵生”,因此逐漸衰弱,終至死亡。基督信仰能完整地向你提供的是:要是你能讓上帝照他的旨意行,你就能分享到基督的生命,我們便可以得到那從上帝而生(不是造)的生命。這生命一直存在,且將永遠存在。
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我們若得到他的生命,我們就能成為上帝的子女。我們會愛上帝,就像基督愛上帝一樣。而聖靈會在我們裡頭出現。
基督來到世上,成為人身,可以將她的生命通過我叫做的“善的感染”,播散給一切的人。每個基督徒都可以成為一個“小基督”。我們做基督徒的全部目的也在此。

5 堅強的玩具兵

上帝的兒子成為人身,人因此能成為上帝的子女。要是人類沒有背叛上帝,沒有加入敵人的陣營,今天的情形會是什麼個樣子。我們不知道,至少我不知道。說不定人人從他出生那刻起都會“在基督裡”,會享有上帝兒子的生命。說不定我們自然的“塵生”會立刻給吸入那不是被造的“永生”裡。不過,這只是猜測。你我所關心的是現在。
而現在的情形是這樣。這兩種生命不但不同(本來會永遠如此),而且互相排拒。我們裡頭的“塵生”,是以自我為中心,需要人家來逗他歡喜,需要人家的稱讚,喜歡占他人的便宜,要宇宙為自己的利益服務。而更其特別的,是不要別人管他,不願見人家比他好、比他強或者比他高,不願見任何令他覺得自己微小的東西。這種“塵生”怕見靈性世界的光,怕吸那裡的空氣,就像在齷齪的地方長大的人怕洗澡一樣。從某種意義說,這也沒有什麼不對,因為“塵生”這種生命明白,一旦屬靈生命“永生”管轄住了他,他的自我中心,他那任性的脾氣,都會給消滅,所以準備誓死抵抗。
你還是孩子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要是你的玩具都能有生命可以活動,該多麼好玩?現在,假定你真可以給他的生命。試想想將一個小錫兵變成一個真正的人,這得把他的錫體變成肉體。又假定那錫兵不喜歡這改變,他對肉體沒有興趣,認為他的錫體給你破壞了,認為你在殺害他,他會拚命不讓你改變他;只要力所能及,決不讓你把他變成一個人。
我不知道你會怎樣來對付這樣一個錫兵,但上帝怎樣對待我們則很清楚。上帝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也就是聖子,自己成為人身,降世成為一個真正的人。她有一定的體高,有某種顏色的頭髮,說某一種語言,體重若干公斤。這位永活的體,無所不知,曾經創造整個宇宙,不但成為人,而且降生為嬰兒。在這之前,他還是女人體內的一個胚胎。你若想知道神成為人身這件事的滋味,不妨想想將你變成一隻鼻涕蟲或是一隻螃蟹的滋味。
結果是,我們現在有了一個人人都想去做的模範人,一個從他的“母親”得來的被造的生命,完全且完美地變成了從上帝生的生命。他裡頭的那個塵生全部進入了神子裡頭,因此人能在頃刻之間,得到並且進入到基督的生命裡。對我們來說,困難就在我們必須先“消滅”我們的自然的生命。基督選擇的在世上的工作,包括要時常“消滅”自己裡頭的人的欲望,要經歷貧窮,受到家人的誤解,為最親密的朋友出賣,為兵丁譏笑、淩辱,並受酷刑,遭殺害;然後,經過這番“消滅”後(可說是天天被殺),他裡頭的被造的人,因為本與神子結合在一起,又活了過來。在基督裡的人復活了,這是全部真理的重點。我們現在第一次看見一個真正的人。一個錫兵,真正的錫兵,有了充足的而且光輝的生命。
當然,我用錫兵作例子,到了這一點便不能再用下去——個真正的玩具兵或雕像,要是有了生命,對其餘的錫兵或者雕像產生不了什麼影響,因為他們是各自分開的個體。但人不同,他們各走各的路,看去好像分開;但是人之為造物,只可以見到眼前的此刻,我們若能見到過去,情形便有不同。因為每人都有一段時期是他母親的一部份,而且再推前一點,是他父親的一部份,是他祖父母的一部份。你若能像上帝一樣看見人在時間裡的伸延,人便不會像各自分開的點,遍佈各地;而會像一種單一的生長體,像一株枝葉扶疏的樹。每個人看來都和他人聯結在一起。還不止此。人與上帝也非真正分開,就像人與人之間不是各自分離一樣。世上每個男、女、兒童都在此同一刻感覺與呼吸,因為上帝“保守他生生不息。”
因此,基督成為人,並不像你變成錫兵那麼簡單,而是永在那裡影響著整個人群。從某一點開始,以一種新的方式來影響人類。從這一點開始,其影響力散開到全人類。這影響不只改變他以後的人,也改變他來到世上以前的人,而且還改變從沒有聽過他名的人,就像將一滴物質滴進一杯水中,令整個杯子的水有了新味道,新顏色。
當然,這裡舉的例子沒有一個能完全說明真實情況。從長遠的觀點來看,除了上帝自己,什麼也不能說明上帝。他所做的事世上無一物能及,你連想都想像不到。
那麼,他到底怎樣改變了整個人類呢?他做的工作是讓人成為上帝的子女,從被造之物變成被生之物,從有限的生物的生命變成無限的屬靈的生命。人類在原則上已經得救,我們每個人都可分沾這拯救的恩典。但真正艱巨的工作,也就是我們不能替自己做的工作,已經由基督替我們做了。我們用不著靠自己的力量去爬登屬靈的生命的高峰。這生命已經降下到人類當中,我們只須向那位握有充充足足靈性生命的那個“人”敞開我們的心,他雖是上帝,也是一個真正的人。他會在我們身上作用,替我們完成我們所不能完成的事。記住我在前面說過的“善的感染”,我們人類中的一人,已經有此生命,只要我們親近他,就可從他那裡得到這新生命。
你當然可以用各種各樣的方式來說明這件事,你可以說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你可以說因為基督替我們做了本應由我們自己做的事,所以天父寬恕了我們。你可以說我們的罪為羔羊的寶血洗淨,也可以說基督已戰勝了死亡。這都是真的。要是你不同意這裡說的其中一種,可以不理他,接受你可以接受的。不問你怎樣接受,千萬別和那接受其他說法的人爭吵。

6 兩個小注

為免誤會,我得替前一章添兩個注腳。
1.有位敏感的批評者寫信給我說,要是上帝不要“玩具兵”,而要兒子,他為什麼不一開頭就生許多子女,卻要先造出玩具兵,再經歷極其艱難痛苦的過程,來得到生命?
要答覆這個問題的第二部份相當容易,但前一部份則遠非人類已有知識能回答。
容易回答的部份是:在許多個世紀前,人類若不遠離上帝,將被造的人改變成兒子的過程便不會艱難痛苦。上帝給了人類自由意志,他們本可選擇做兒子的道路。上帝所以給人自由意志,是因為世界上若全是機械人,怎麼能愛,又怎麼能明白什麼是無盡的幸福。
難於回答的部份是:基督徒都同意只有一位“神子”。我們若一定要問“當日為什麼不多生幾個?”,我們會陷入一種窘境。因為將“當日為什麼”這樣的話來問上帝恐怕講不通。你可以說假若某一有限的事物,當日如何如何便可以和現在不同;而這事物當日本來可以不同,要是另一種事物如何如何不同的話;諸如此類一直推下去。(本書頁上的字本可以是紅色,要是印刷人用了紅油墨的話。他本來會用紅色油墨,要是有人要他用的話;你可以一直推下去。)但若講到上帝,也就是一切事物的本源,一切其他事實所本的那個不可再推下去的“事實”,問當日可不可以這樣或那樣,是毫無意義之舉。他就是那樣,他是盡頭。
除了這種困難之外,我還發現要天父從遠古就生許多子女的這個想法本身就有困難。若要生許多,則每個子女都多少會和其他的子女不同。兩個銅板,大小形狀一樣,為什麼是兩個?因為占的空間不同,含的原子不同。換句話說,要想像他們不同,得涉及空間與物質,也就是得涉及“自然”或被造的宇宙。我可以不靠空間或物質的基礎,來明白“父”與“子”的分別,因為一個是生父,一個是被生的。“父”對“子”的關係與“子”對“父”的關係並非一樣。若是有了好些兒子,若是他們彼此間的關係,他們與“父”的關係,都會是一樣,那他們之間怎樣區別呢?這種困難開初注意不到,以為上帝生好些兒子是個好主意;但若仔細思考,除非把這些兒子都模模糊糊地想像成站在某種空間裡具有人形的東西,這個主意才有幾許可能。換句話說,我儘管假定這種情況是在宇宙被造之前存在,事實上,我還是用了宇宙作背景,把這情況“放進”裡頭來想。要是我不這樣做,不要有宇宙這背景,仍舊想像天父在“諸世界以前”生了許多兒子,我的想像根本落空,等於什麼也沒有想。(是不是創造了自然一包括空間,時間和物質——才讓“許多”這個觀念產生?是不是要先有許多自然造物在宇宙中,才可以通過靈化的過程,有許多永生的靈?這些當然都屬猜測。)
2.我說整個人類,在某種意義上,只是一個龐大的機體,好像一株樹木。請千萬別根據這個想法,以為人與人間的不同毫不重要;而真正的人,例如湯姆、納比與凱蒂,反不及階級、種族等等人的集團來得重要。事實上,這兩種想法是相反的。單一的有機體裡的各部份,很可能彼此間不同很大。而不屬單一體的東西,彼此間反而會很相像。六個銅板各自分開,但十分相似。我的鼻子和我的肺不同很大,但他們是我身體的一部份,分享整體的生命,所以能活動。
基督信仰講到個別的人時,不把他們當作一個團體的一份子或者一張名單上的一項來看,而是當作有機體中的一部份——各自不同,各盡其職。你若打算將你的子女,學生或者鄰居,變得和你一樣,應記得上帝很可能從沒有這個打算。你和他們是不同的部份,各有各的職責。
從另一方面來說。你若因為“事不關己”,打算不理他人的事,應記得他雖與你不同,但卻屬同一個有機體。你若忘記了他與你屬同一個身體,你便變成了個人主義者;你若忘記了他與你乃一個身體中不同的部份,強行將不同的東西壓下去,讓人人都變得一樣,你便成了一個極權主義者。但基督徒既不可以是極權主義者,也不可以是個人主義者。
我有一股強烈的願望,想告訴你這兩個錯誤的觀念中那個更壞。我相信你也有股強烈的願望想告訴我。其實這是魔鬼的作為。他總是將錯誤(一雙雙相反的觀念)成雙成對地送進這個世界,而且總是鼓勵我們花許多腦筋去想兩個中那個更壞。你當然知道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他要靠你的不喜歡兩個中的一個,去逐漸勾引你接受相反的另一個。千萬別給他愚弄。我們應該望住目標,在兩個錯誤的觀念中間挺身朝前走,將他們撇在一旁。我們所關心的事都和他們沒有關係。

7 讓我們也假扮一下

讓我再用兩個圖畫或者說兩個故事來開始。你們都讀過《美女與野獸》這個故事。你當然記得,那個女郎被迫和一隻妖怪結了婚。她沒法只有把這妖怪當作人來吻;後來,那怪物果然變成了一個人,兩人愉快生活。另外一個故事,是講一個男人,為了讓自己的外貌變得慈祥,因而戴上一個假面具;戴了許多年,等到除下來時,發現自己的臉已長得跟面具一樣,變得很俊美。本來想假扮,現在夢想成真。我想這兩個故事可以幫我說明本章要講的事。
一直到現在,我所描寫的都是一些事實,諸如上帝是誰,他做了些什麼。現在我要談一談實踐一也就是我們下一步該作什麼?這些神學對我們有什麼影響?說不定今天晚上就能開始影響你,你要是給這本書裡說的話吸引,一直讀到現在,你很可能想做個禱告。你會在禱告裡說些什麼呢,你很可能念公禱文。
公禱文的第一句話,是“我們在天上的父”。你明白這幾個字的意思嗎?坦白地說,你這樣稱呼他,已將自己放在上帝的兒子的地位。說得更大膽點,你在把自己扮成基督。要是你不怪我直說,你是在扮假,因為你明白這句話的意思的那一刻,你也明白你並不是上帝的兒子,不是像神子那樣的存在體,因為神子的意志和關懷都跟天父合一,你只是一個以自我為中心充滿恐懼、希望、貪婪、嫉妒和自欺的人。這些只能領你走向滅亡。你打扮成基督實在很冒失。不過,叫人奇怪的是,基督要我們這樣做。
為什麼呢?假扮成不是自己有什麼好處呢?你知道,在人的層面上說,假扮也有兩種,一種是壞的,將假的來取代真的。例如某人假意幫助你,心裡想的卻是另一回事。但假扮也有好的,藉著假扮,假的變成真的。例如你不想對人友善,但你知道為人應友善,所以你覺得最好裝成友善的樣子,一舉一動都比真正的我溫和有禮。不出幾分鐘,我們都會看得出來,你會真正的比過去的你友善有禮得多。一個人希望在現實生活中具備某種美質,常常唯一的辦法就是假扮成你已經有了那種美質。這是為什麼遊戲對兒童的成長關係極大的道理。兒童總是在學效大人,他們扮英雄,玩買賣遊戲。久而久之,習染漸深,心志漸堅,本來是假扮,卻在不知不覺間幫助了他們成長,認真要做某些人物。
好吧,你開始明白“我在這裡扮成基督”的頃刻,極可能會發現一條路,從假扮走向真實。你頭腦中會出現有好幾條思路,相互激蕩。你若真是上帝的一個兒子,當然不會有此現象。你得將其他思路截斷,免得出現別的聲音,勸你不必向上帝禱告,應該去書房寫封信,或者幫妻子洗衣物之類。沒辦法,你去吧。
你現在明白了吧。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他是人(像你一樣),又是神(像他的天父一樣),實際上他在你身邊,就在你假扮成他的頃刻,開始幫助你夢想成真。我這樣說,不是故意把“你的良心要你作什麼”這句話說得動聽點來打動你。你若只問良心,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你若記起自己是在扮基督,你會得出不同的結論。有許許多多的事,若問良心,他不會告訴你是對或錯(特別是你腦中想的東西),但若將自己認真地放在基督的地位來想,你就會知道,良心所說不一定錯的事,原來決不可以做。這是因為你想的已不是是非問題,而是要從基督那裡受到他善的感染。這很像畫油畫,畫油畫當然要遵守一套規則,但守規則之外,還有許多東西須表現。因此,畫油畫比只遵守規則難得多,但卻也容易得多;這是很奇怪的事。
真正的上帝的兒子在你身畔,他不斷幫助你改變成像他一樣。我們可以說,他開始將他的生命和思想“注入”你裡頭,將錫兵變成有生命的活人。你裡頭那不喜歡這種改變的部份,
因為仍是錫,所以不喜歡。
你們中間也許有人會說,這和他們的體驗不同。你會說,“我從沒覺得有一位看不見的基督在幫助我,但人幫助我則屢見不鮮。”說這話很像第一次大戰時的那個女人,她說要是麵包供應短缺,可影響不到她的家,因為她家吃的是烤麵包。可是沒有麵包,那來烤麵包?要是沒有基督來幫助,別的人怎麼會來幫助你。他不只通過我們的“宗教生活”來幫助我們,他有千百種其他方法。他通過大自然,通過我們的身體,藉著書本,有時候甚至藉著當時看來是反對基督信仰的經驗,來幫助我們。一個一直守禮拜的年青人,一旦發現他並不信基督教以後,停止去禮拜堂——假定他是誠誠實實地作此決定,而非故意讓父母難堪,那麼,基督的靈會比過去任何時刻更接近他。基督藉著我們彼此之間的關注與愛作用在你我身上。
人是鏡子也可以是“載具”,將基督的形像反映出來,或者載送給他人。有時候,我們不自覺地做了這載具。這種“善的感染”可以通過沒有這感染力的人帶給他人,例如幫助我接受基督信仰是那些自己並非基督徒的人。但在一般情況下,都是認識上帝的人帶人歸向他。教會是基督徒結成的彰顯基督的團體,教會因此很重要。你甚至可以說,兩個基督徒聯結在一道追隨基督所發生的力量,不只是他們單獨時的兩倍,而是十幾二十倍。
請不要忘記,嬰兒吸吮母乳並不認識生母。這是很自然的事。同樣自然的是,我們只看見幫助我們的人,卻看不見在他後面的基督。但人不能永遠逗留在嬰兒階段,必須長大,認識那位元真正的賜予者。若做不到,一定頭腦有問題。我們若不認識真正説明我們的基督,便只有不斷依賴人;有一天,我們會失去依憑。因為這些人,無論他們好到什麼程度,都會犯錯誤;何況有一天他們會死去。我們當然應對所有幫助過我們的人心存感謝,尊敬他們,愛他們;但千萬別把全部信心寄放在任何人的身上,即令他是世界上最好、最有智慧的人。我們可以用沙造許多美麗的東西,但千萬別將房屋建在沙上。
現在讓我們聽聽新約中的教訓。新約講到基督徒必須“重生”,“披戴基督”,“基督成形在我們心裡”(加419),以及我們當以基督的心為心”(腓25)。千萬不要以為這些話只是冠冕堂皇說得好聽,他們講的不外是要求基督徒讀了基督說的話,應實行出來。就像我們讀柏拉圖或者馬克思的著作,照著去實行一樣。聖經裡頭說的這些話,決不是如此簡單。這
些話的意思是說,有一位真正的人子基督,此刻就在你作禱告的地方,在為你工作。聖經講的不是那位二千年前死去的那個善人,這是一位永活的“人”,像你一樣是個有情格的人,但他也是神,就像他創造宇宙時那樣。這位上帝真正來到我們身邊,介入你我心中,要除去我們心中的那個土生的老我,換上他自己永活的我。開初時,這情景只有幾刹那;然後時間漸長。最後,假若一切順利,能將你改變成一個和以前完全不同的人,成為一位新的小基督,能具體而微地帶有像上帝那樣的生命,分享他的大能、喜樂、知識和永生。這時,我們還會發現兩件事:
第一,我們開始注意到,犯罪的行動後面,還有罪性;我們不但對自己的行動十分警覺,更想知道我們的自身到底是什麼。這事聽來很難懂,所以不妨用我自己的經驗來說明。我晚
禱時,會數算白天的罪,十有九次我犯的最顯而易見的罪是缺乏愛心。我生氣,我說話諷刺人,我譏笑人,瞧人家不起,或者大發脾氣,我會替自己解釋,說都是由別人引起,來得太突然,太意外,忍不住才這樣做,沒有時間用涵養功夫。這些行為都可以說是外在的因造成。要是出諸故意、蓄意,結果當然更壞。從另一方面看,一個人在毫無準備的狀況下做的事,豈不可以看出他的真面目麼?一個人來不及掩飾突然作出的反應,豈不是真性情的流露?要是地窖裡有老鼠,你突然走進去,見到老鼠的機會當然很大,但老鼠並非由你的突然出現而造出,只是他們來不及躲避。同樣,突來的刺激並非造成我的壞脾氣的源,只證明我是一個脾氣壞的人。老鼠早就存在地窖中,你若大聲說話,他們警覺之餘,不等你開燈,已經逃走無蹤。所以憎恨、報復這些“老鼠”早已存在我們心靈的地窖中。我的意志達不到那地窖,我雖可以對自己的行為加幾許控制,但卻不能直接管住我的脾氣。要是像我已經說過的,一個人是怎麼樣的人,比他作的是什麼事更重要。而我們做的是什麼事,可以證明我們是怎樣一種人;那麼,我所最需要的改變,靠我自己的直接自願的努力是辦不到的,包括我的好行為在內。這些看來好的行為有多少是出自善的動機?有多少是出諸怕人家說閒話,或者想炫耀一番?有多少是出諸固執,出諸優越感?要是處於不同的情況下,這些好行為很可能變成壞行為。但我不能靠道德的力量來直接更新我的動機。一個人在基督徒生活中邁出開初幾步之後,會發現凡是應該為靈魂做的事,只有上帝才能做。這就讓我要說明一下,因為我用的字眼而引起的若干誤會。
2.我講到現在可能給讀者一個印象,以為一切都是由我們自己在做。事實上,一切都是上帝在做。我們最多能做到的只是讓上帝在我們身上工作。從某種意義看,我們甚至可以說,假扮的是上帝。在三位一體的上帝的眼中,人是個自我中心,貪婪,怨言不斷,背叛他的動物。但他說,“讓我們假定人並不僅僅是被造物,而是我們的兒子。從神成為人的這個角度來說,他像基督這個人。讓我們假定他在精神心靈上也像基督。事實上雖然不是如此,但讓我們假定他是,當作自己的兒子待他。讓我們這樣假定,並且期待這假定會成為真實。”上帝望住你,把你當成一位小基督:基督站在你身邊將你改變成為一位小基督。我敢說,這種把上帝對人的作為放在“假扮”的基礎上來講,開初聽來當然很奇怪,但真的那麼奇怪嗎?世事豈不常常是較高點的提升較低點的嗎?母親教嬰兒說話,說時好像嬰孩早就懂得她似的。我們養狗,馴狗,好像他們“像人”一樣,狗久而久之便真的變成“幾乎像人”

8 接受基督信仰難嗎?

前一章討論過“披戴基督”或者先“裝扮”成上帝的兒子,然後成為真兒子的基督教的觀念。我要清楚指出,這並不是基督徒必須做的許多工作裡頭一定得做的一個,也不是已經登堂入室的基督徒應該特別有的操練,這其實是整個基督信仰。除此之外,基督信仰別無其他。我要在本章指出,基督信仰的這個披戴基督的理念和一般所謂“道德”與“做好人”
有什麼不同。
我們做基督徒前,腦海中的看法是這樣的:我們從一個普通的我出發,我們有欲望,也有各種興趣;然後讓一種稱之為“道德”或者“高尚行為”或者“社會善風良俗”的東西進到我們裡頭,介入我們自己的欲望中,要求我們做點什麼。我們所謂的“做好人”就是接受這些要求。那個普通的我想做的事裡頭,現在有些成為我們叫做的“錯事”,因此必須放棄。另外有一些那個普通的我不願做的事,現在成了我們叫做“正確”的事,便非做不可。我們一直希望,要是這些要求於我的都能做到,就會留給那個可憐的“塵我”一點機會和一點時間,能夠活下去,做點自己喜歡做的事。事實上,我們很像一個誠實的人向政府交稅。我們付稅的時候,總希望能留下一點錢,足夠自己生活。我們的出發點是我們那個塵我。
只要我們一天循此方向想,必會得到下面兩個結果中的一個。不是放棄做好人,便是變得很不快樂。因為你若努力完成道德等等加在塵我身上的一切要求,你便所剩無幾,活不下去。你越照著良心的要求做事,你的良心便會愈多要求。而你的那個塵我,在種種要求下經常挨餓、受阻、憂慮,難免越來越不滿,脾氣越來越大。到頭來,不是放棄做好人,便是變成一個“替他人而活”的人,內心經常不滿、抱怨,奇怪為什麼別人沒有注意到你作出的努力,沒有注意到你是個為他人而犧牲的英雄。一旦你走上這條路,你便成了那些得和你生活在一起的人的眼中釘。要是你當日老老實實做個自私的人,或者還不致如此惹人討厭。
基督徒的方式與此大異,可以說比較難,同時又比較容易。基督說,“把一切都給我,我不要你那麼多時間,那麼多金錢,那麼多工作,我要的是你。我來不是要你的那個塵我受苦,而是要徹底消滅他。人自己決不能管束自己。我不願在這株樹上東斫一個枝西斫一把葉,我要將整株樹斫倒。我不願在牙齒上鑽個洞,或者裝上個金牙蓋,或者止住牙痛,我要將整個牙齒拔出來。將你的那個塵我交出來,將你的所有欲望,包括你認為好的和惡的,通通交出來,我會給你一個新的我。事實上,我會把我自己給你:我的意志要成為你的意志。”
這件事當然比我們自己一直想努力做的更難,但也更容易。我想你已經注意到,基督自己曾經說過,做基督徒的道路很艱難,但有時也很容易。他說,“背起你的十字架”,換句話說,這很像關進集中營給活活打死。但下一分鐘他又說,“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30)。基督對他說的兩者都負責。等會兒你就會明白為什麼二者都正確。
做過教師的都會告訴你,班上最懶的學生到最後也是最努力做功課的學生。他們說的是真話。假如你同時給兩個學生一道幾何命題,要他們做。那個不怕困難的學生,會先將題目看懂,弄清楚原理;那個懶的只把題目記住便算了,因為記住不用花什麼大力氣。六個月後,二人同時準備考試。那個懶的學生花了不知多少時間,痛苦不堪地來弄清楚頭一個學生早已懂得了的算理。頭一個學生只消幾分鐘便看懂了題目,輕鬆應試。懶惰到頭來須付出更大的代價。
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在作戰或者爬山時,總有一件事要花許多精神去做,但到後來,花精神去做也是做這件事最安全的辦法。要是你偷懶不去做,幾個鐘頭後,便會發現自己的處境原來如此危險。懦弱膽小招來的危險可真大。
我們可以這樣說,將自己全部,連你的願望和警覺,都交給基督是很要命也幾乎不可能的事,但比我們做前面說過的那些事卻容易得多。我們自己努力做的,只是保住我們叫做“自己”的東西,把個人的幸福當作生命的偉大目標,同時做個“好人”。我們讓自己的心意得行其道,眼光放在金錢、享樂,或者萬丈雄心上,希望我們雖然注意的只是這些事物,仍能行為誠實、乾淨、謙卑。而這正是基督警告我們千萬別去嘗試的路。他說得好,荊棘上不能摘無花果(路644)。要是我是一塊雜草叢生的田,怎能長出小麥來呢。把雜草割幾刀,可以割短一點,但長出來的仍是雜草,不會是小麥。我若要收割小麥,一定得徹底改變這塊田,用犁將他翻過來,重新撒種。
這是基督徒的生命遇到的難題,因為通常我們並不願意碰見這樣的事。可是你每天早晨醒來便得面對他。新的一天有許多心願,像野獸般向你奔來,但你早上要做的第一件事,卻是要將這些心願全都推開,轉而靜聽另一個聲音。這個聲音要你換一個角度與觀點,讓另一個更大、更強、更安靜的生命流進你裡頭,全天都是如此。要你從塵我的忙亂與煩惱中退出,放下這一切不切實的東西。
這樣做,起初只能維持片刻;但從這片刻開始,新的生命會擴散到我們全身,因為現在你做的,是讓基督在你身上工作,其不同就像髹與染,髹只能髹表面,染卻是把顏色透入。基督從不說空泛不著邊際的話。他若說,“你們要完全”(太548),他就要你做到完全,不折不扣。他要我們接受完完全全的一套醫治過程。很難?但我們所追求的那種妥協、讓步的方法,比這更難。事實上,也無法達到我們的目標。要一個蛋孵成鳥也許很難,但若要一個未孵成鳥的蛋去學飛,當然更難,也不可能。我們現在像一個鳥蛋,不可以永遠只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乾乾淨淨的蛋,一定得孵化,否則蛋便會腐化。
讓我回到我先前說的話。這是基督信仰的全部,此外別無其他。我們很容易以為教會有許多不同的目標,諸如教育,建堂,差傳,舉行各種聚會。這就像我們很容易以為國家有許多目標一樣,諸如軍事,政治,經濟等等。但事實上,的確十分簡單。國家存在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和保障人類在今世安居樂業,例如夫妻可以在火爐邊閒談,三幾個好朋友可以在俱樂部裡玩擲飛標遊戲,一個人可以在自己的房間裡讀書或者在花園裡種點什麼。這就是國家存在的目的。一個國家若不能促進、延長、保障其人民這樣的生活,所有的法律、議會、軍隊、法庭、員警、經濟等等都是浪費時間。同樣,教會存在的目的是吸引人來到基督前,將他們改變成小基督,教會若不做這件事,所有的大教堂、教牧人員、差會、講道,甚至聖經,都是浪費時間。上帝成為人身無其他目的。你知道,甚至整個宇宙的創造也不是為了這之外的任何目的。聖經說,萬有都是為基督而造,一切的豐盛都在他裡頭居住,他結合萬有於—身(西11617)。我想我們誰也不能明白,宇宙萬有怎會有這種情況,我們也不知道距我們千百萬裡外的宇宙,要是有生命的話,是誰住在那裡。即令在地球上,我們也不明白這句話怎樣適用於人之外的其他萬物上。我們所見到的只是有關人類的那一部份。
我有時愛想像聖經的這番話怎樣適用於其他事物。我可以明白較高級的動物怎樣來到人當中,因為人喜歡他們,想將他們馴伏得更像人。我也可以明白,無生命之物和植物怎樣進到人裡頭,因為人研究他們,使用他們,並且欣賞他們。要是宇宙中其他世界裡住有智慧的造物,他們在他們的世界裡一定也會這樣做。有智慧的被造物一旦進入基督裡,他們會將一切其他事物都帶了來。我只是猜測而已,其實我並不知道。
聖經告訴我們的只是人怎樣被吸引入基督裡,成為奇妙禮物的一部份,由那位年輕的宇宙王子獻給他的“父親”。這件禮物就是他自己,還有他裡面的我們。我們乃為此而造。聖經裡頭還有一些希奇動人的暗示,說我們一旦進入基督裡頭,自然界許多其他的事物都會走上正軌;噩夢會過去,黎明會來臨。

9 計算代價

許多人看了我在前一章講到的我們的主說過“你們要完全”的話以後,我發現他們都覺得不安。有的人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你們若不完全,我就不幫助你”;可是人那能做到完全?基督若認真執行,我們那有希望?可是我認為他不是當真的。我想他的意思是說,“我唯一能幫助你的是幫助你成為完全。你也許不要這許多,但我會充充足足地給你。”
讓我說明一下,我幼時常患牙痛,要是告訴我母親,她會給我一點止痛的東西,度過當晚,讓我睡覺。可是我沒有去找母親,一直要到痛得難忍時才去告訴她。我沒有去找她的原因,是因為我知道她會給我服阿斯匹靈,但還會做一件事。她第二天一早會帶我去看牙醫。我在得到我要的東西之外,還得接受一些我不願要的東西。我要牙痛立刻停止,但是要停止牙痛得將牙齒本身永遠治好。而我知道牙醫會做些什麼。他們檢查牙齒時,連還沒有痛的那些牙齒都會只只敲一敲,唯恐天下不亂。你讓他們一寸,他們就要一尺。
請容我再說下去。我們的主就像這些牙醫,你若給他一寸,他就會要一尺。許多人找他,希望治好他們引以為恥的某種罪(例如手淫或者怯懦)或者引致生活失常的罪(例如壞脾氣或者醉酒之類)。對,他會給你醫治,但他不以此為足。你要他做的只是去除小罪,但一旦將他請來,他便得把你所有的病都治好。
這是為什麼他警告人,做基督徒必須“算計花費”(路1428,意即計算須付出的代價)。他說,“你們當記住,你們若交托我,我可以使你們完全,你將自己交給我的那一刻,你們所求的是成為完全,不折不扣,十足的完全。你有自由選擇權。你若不願意,可以推開我;你若不推開我,我就會將這件事徹底做好。不問這樣做對你在世的生活帶來多少痛苦,不問我須付多大代價,我不會停止,也不讓你休息,一直到你真正完全為止,一直到天父能毫無保留地說,他喜悅你,就像他當日說,他喜悅我一樣。這是我能夠做也願意做的事。但要我少做一點都不行。”
可是——這一點也同樣重要——這位幫助你的基督,這位最後若不見到絕對的完全,也決不會滿足的基督,卻願看見你有一個開始。無論你開始時多麼軟弱,時時跌倒,只要你在最微小的工作上能讓他幫助你做得完全,他就非常歡喜。有位偉大的基督徒作家(蘇格蘭詩人喬治·麥克唐納)說得好,父親見到幼兒學步總是開心的。但是他一定要見到兒子能昂首闊步像個大人那麼走路才滿足。他說,“同樣,要取悅上帝易,要滿足他難。”
結果會怎樣呢?從一方面說,上帝要求你完全,你不必為這要求有絲毫膽怯或喪失現在做好人、行好事的勇氣,甚至不必因嘗試失敗而灰心。你跌倒時,他總會扶你起來。他比誰都明白,你靠自己的力量決無法變得完全,連接近完全都辦不到。但在另一方面,你從一開始就得明白,他引導你一步步朝前走的目的,是要你達到十足完全;但在整個宇宙中,除了你自己,沒有任何力量能阻止你讓他引領你走向這個目標。這是你將自己交托他的原因。你必須明白這一點。要是不交托,我們難免半途而廢,走不多遠便抗拒他。我們當中有許多人,得到基督的幫助,克服了煩惱我們的一二小罪之後,便以為(雖然口裡不說出來)自己現在很好了:她已經做了我們要做的事,他若能從此收手,那我們會非常感謝她。我們喜歡說,“我從無意做聖人,只想做個高高尚尚的普通人”。我們以為肯這樣說表示出我們何等謙卑。
但這已犯了無可挽救的錯誤。我們可以從來便無此需要,也從來沒有要求過將自己改變成他要我們成為的那種造物,可是問題不在我們想自己變成什麼樣子,而是他造我們時,他想我們成為什麼樣式。他是發明人,我們只是被造的機器;他是畫家,我們只是畫布上的圖畫。我們有什麼權利知道他要我們像什麼樣式?他已經將我們改變得與原來很不相同。我們出生前,還在母親腹中時,已經歷了不少階段。原來很像蔬菜,原來很像魚,要到最後階段,我們才有嬰兒的樣式。假若在成胎的初期我們就有自覺,我敢說,我們可能會很滿足於像蔬菜、像魚那樣子活下去,而不會願意長成嬰兒。但從開始到未了,上帝有他為我們定的計畫,決計要實現他。在比較高的層次上,同樣的事現在也出現了。我們也許以做個“普通人”為滿足,但他決心要實現他的十分不同的計畫。躲避這計畫決非謙遜,而是懶惰,而是怯懦;接受這個計畫,不是自負,更非自大狂,而是順服。
我們可以將這道理的兩面,用一個方法來說明。在一方面,我們決不能沒有人幫助,只靠我們自己的力量,在未來二十四小時中做到“高尚”的人。上帝若不幫助我們,誰都難免犯上大罪。但在另一方面,世上最偉大的聖者所達到的聖潔和勇敢,有一天也能在我們身上充充足足地得到。因為上帝要我們每一個人都得到,這件工作在今生雖然完成不了,但上帝一定要在我們死前儘量幫助我們去達到。
我們若交托卻遇到許多艱難,千萬毋須驚奇。一個人歸向了基督,而且很有進步(例如有些壞習慣已經糾正過來),難免會以為今後一切應該很順利。可是一旦困難出現——生病,錢不夠用,新的引誘等等——他失望了;他覺得,這一切不順利的事在他當日還是罪人時,確有提醒他應悔改的作用,但現在為什麼還會臨到他?原來上帝現在要將他推向前,領他更上一層樓:讓他到達一種境地,使他非更勇敢不可,非更忍耐、更有愛心不可;要他在這些方面達到前所未夢想到的更高境界。從我們的角度看,這些似乎都沒有必要。這是因為我們一點也不明白他要在我們身上完成的偉大工程是什麼。
我得再借用喬治·麥克唐納說的一個比喻。假設你自己是一幢住家的屋子,上帝來要重建這屋。他開初做的那些事,你都能明白為什麼他要那樣做。他將溝渠修整好,將屋頂的漏補好。這些你都知道是應該做的事,不覺得有什麼希奇。但他隨即開始對整幢房子動工,每一步都令你不快,覺得毫無道理。他到底要幹什麼?答案是,他要重建一幢和你所想的完全不同的房屋,在這邊建一座新翼,在那裡造多一層,加高亭台,修築院子。你以為造間小小的別墅已很滿足,但他要造的卻是王宮,他打算自己住在裡面。
上帝要“你們完全”的命令,不是空洞的話,也不是要你做無法實現的事。他要改變我們成為可以實行這命令的造物。他在聖經中說,我們原是“神”(詩826,約103435,耶穌解釋這是指承受神道的人一譯者),而上帝說的話一定兌現。我們經歷他要我們經歷的一切——我們若願意可以阻止他——他能將世上最軟弱、最污穢的我們變成“神”,成為光輝耀眼不朽的造物,滿有能力、喜樂、智慧與愛來生活,是我們現在難以想像的。我們會變得像光潔無塵的鏡子,具體而微地圓滿反映出上帝自己無邊無際的能力、喜悅和良善。這個過程很長,有一部份也會很痛苦,但這正是我們所要經歷的,一點也缺少不得。上帝說得出,他一定做到。

10 做好人還是新人

他說得到便做得到。誰將自己交托在他手中,就一定會變得完全,像上帝自己完全一樣。有完全的愛,完全的智慧、喜樂、美麗與不朽。這種改變不會在今生全部完成,因為死是這種更新過程中一個重要部份,這種改變在基督徒死前能做到什麼程度,因人而異,殊難確定。
我想現在可以討論一個為人常常提出的問題。這就是:要是基督信仰是真理,為什麼基督徒不是個個都好過非基督徒?這個問題裡頭有一半很合理,有一半則完全不合理。合理的部份是:若是一個人轉向基督,而他外面的行為毫無進步,仍像以前一樣勢利、怨憤、嫉妒、驕傲,那我們可以懷疑他的”轉變”大半只是一種假像。一個人轉向基督以後,要試驗他是否真已轉變,不可以靠自己覺得已有進步。好的感覺,新的觀照,對“宗教”有了更大的興趣,都不能算數,一定要在行為上有改進。就好像一個人生了病,“覺得好一點”沒有什麼用,要是量溫器量出你的體溫仍在上升的話。從這角度看,外面的人用有沒有果效來判斷基督信仰是十分對的。基督告訴我們,要憑結果來斷定,從果子可以看一棵樹,就像我們說,蛋糕好不好,吃了就知道。基督徒的行為若不好,或者不守好行為,可以叫外面的人不信基督教。大戰時有個標語,說是“談話應當心,免貽害生命”。同樣,我們須記住:“為人應當心,免引起閒話”。一個人的行為若不檢點,會引起外邊人的閒話,予人話柄,令人懷疑基督真理。
可是,外邊人另外一種看效果的要求,是十分不合理的。他們不但要求做了基督徒的人,生活應有進步;他們(自己沒信基督前)且要求整個世界應分成兩大陣營——基督徒的與非基督徒的。前一陣營中的人,無論何時何刻,都應該明顯地比第二陣營中的人好。這要求當然很不講道理,理由有好幾個:
第一,在現實世界中,情形比這裡說的複雜得多。世界不是由百分之百的基督徒和百分之百的非基督徒構成。有的人(數目不少)本是基督徒,開始冷淡、退後,成了掛名的基督徒,其中有的是教牧。有的人逐漸成了基督徒,但還沒有這樣稱呼自己。有的人雖不接受全部基督教的教義,但對基督非常崇敬,在較深的意義上說,比他們自己所知道的更屬基督。也有信別的宗教的人,受到上帝潛移默化的感召,特別著重實行他們的宗教中的某些部份,而這些部份是與基督信仰不背且一致的,他因此已經不自覺地屬於了基督。一個善心的佛教徒,可能受感召,特別著重佛教有關慈悲的教訓,將佛教其他的教義放在一旁(雖然他心裡仍舊說信佛)。許多異教徒,在基督降世前,其情形便可能與此相仿。當然,還有許許多多的人,腦裡一直弄不清楚,將各色各樣的信念糾纏在一起。因此,要在群眾中判斷誰是基督徒,誰不是基督徒,是沒有多大用處的。我們將貓與狗來作比較,或者將男人與女人作比較,還行得通,因為我們確切知道什麼是貓,什麼是狗,什麼是男人和女人,何況狗不會變成貓(不問是漸變還是突變);但所比較的若是一般基督徒與一般非基督徒,我們所想到的並不是我們所認識的真正的人,而是兩個模糊的觀念,是從小說和報紙上得來的。你若真要將壞基督徒與好無神論者加以比較,你一定要找出兩個你見過的真正存在的樣本,這樣才能作實質的比較,免得浪費時間。
其次,假定我們已能作實質的比較,不是將一個想像的基督徒和一個想像的非基督徒,而是將我們鄰舍中的兩個真人拿來比較。即令到此階段,你仍得小心,得把問題正確提出來。要是基督信仰是真理,那麼:a.凡是基督徒都會比他若不是基督徒時更好;b.任何人做了基督徒,都會比他過去更好。同樣,要是牙膏廣告裡頭說的話的真的,那麼:a.凡是用這牙膏的人,他的牙齒應該會比他若不用這牙膏時更好;b.任何人若開始用這牙膏,他的牙齒會有進步。但我得指出,我雖然用了這牙膏,但我的牙齒本身因為遺傳等等關係,並不像某一位健康且年青卻不用牙膏的黑人那樣好。我指出這點並不足證明廣告裡所說的不是事實。有位基督徒甲小姐,說話時比不信主的乙小姐更不禮貌。這件事本身不足說明信基督有沒有用處。問題應該是,要是甲小姐不是基督徒,她會怎樣說話;要是乙小姐成了基督徒,她會怎樣說話。甲,乙兩小姐,因為天生的原因和後天的教養,都帶有某些性格。基督信仰宣稱,只要二人願意,可以將她們的性格放在新的管理方式下。你有權問,這新的管理方式能不能改進她們的性格,要是二人都交由你來管理的話。大家都明白,在管理時,乙小姐的性格比甲小姐姐“好”,但關鍵不在此。要判斷一家工廠好不好,不但看生產量,也要看工廠。假定有甲工廠,工廠設備很差,若能生產什麼,那才是奇跡。假如有工廠乙,設備一流,生產量雖高,質地卻比應該有的低。甲工廠的經理一定會儘快換新機器,但更換機器需要時間;同時他的工廠生產量雖然低,不等於他管理得不好。
第三,讓我稍微講深一層。甲廠的經理要換新機器:基督在乙小姐身上完成工作前,她一直很“好”;要是我們停在這裡,看來好像基督的目的只是將甲小姐提升到和乙小姐一直保持的水準。我們這樣說,好像乙小姐過去沒有什麼問題,好像只有壞人才需要基督信仰,好人沒有這信仰也勉強過得去;好像上帝所要求於我們的只是做個好人。這當然是錯到不能再錯的看法。事實上,在上帝眼裡,乙小姐之需要拯救決不下於甲小姐。從某種意義說(容遲我會解釋這意義),好與不好根本與這個問題無關。
你不能期望上帝像我們一樣來看乙小姐的溫和的脾氣和友好的性格。這性格來自上帝所造的天生原因。既然都屬脾氣層次上的事,只要乙小姐的消化系統改變一下,這些好的地方都會消失。“好”是上帝給乙小姐的禮物,不是她給上帝的禮物。同樣,上帝也讓天生的原因在多少世紀以前被罪所破壞的世界上作用,讓甲小姐的心地窄狹,神經煩亂,以致脾氣那麼壞。上帝願意在他所定的時間中,將她的毛病改正過來。但這並不是這件事的緊要部份,因為這在他不是難事,所以他並不著急。他所注意的和他所等待的,他所努力工作的,是連他也不十分容易做的事,因為從這件事的性質來說,就是上帝也不能只憑他的權柄來做。他得等待並且注視甲,乙兩小姐的反應。只有她們可以決定自願地給他或者拒絕他。她們願意轉向他來完成她們被造為人的那個目的嗎?自由意志在她們裡頭顫動,就像指南針的磁鍼在指南針裡顫動一樣。但人的這枚磁鍼可以自作選擇,可以指向真正的北方,也可以不用這樣做。這枚指標肯擺一個大圈,然後停下來指向上帝嗎?
上帝能幫助那針這樣做,他可不能強迫他,他不能用手將針撥向正確的位置,那樣便不屬自由意志了。他願意指向北嗎?這是問題的總關鍵。甲,乙兩位小姐願意將自己的“塵我”交給上帝嗎?至於她們獻出的或不獻出的那個塵我,究竟是好或壞,只屬次要的問題。這個問題自會解決。
請勿誤解我,上帝當然視壞的天性又壞又可悲,而他也看重好的天性,好像麵包、陽光或者水那麼好一樣。但這些好的事物都是他給我們的,他給乙小姐一副健全的神經,一個好的消化系統;他那裡有的是供應。據我們所知,上帝不花一分錢來創造好的事物(他用一句話),但要轉變反叛的意志卻付上了十字架的代價。因為是意志,所以無論是好人的或是壞人的,都可以決定不接受他的要求。而乙小姐的好處只是自然的一部份,到頭來終會化為灰燼。自然本身將要過去,自然的原因結合在一起,在乙小姐身上形成一種令人愉快的心理變化,就像他們結合在一起成為夕陽給人美麗的彩色變化一樣。他們很快便會再分開,在人和夕陽中出現的變化也會消失,這是自然運作的習慣,乙小姐有機會(或者說給上帝有機會)將這美好但短暫的變化變成永遠的心靈的美麗。可惜,她沒有抓住這機會!
這裡有個自相矛盾的地方。乙小姐沒有轉向基督,因為她認為她有屬於自己的優點;而她若一天這樣想,這優點便不屬於她。要等到她發現這優點並不屬她,而是上帝給她的禮物,她將此禮物獻回給上帝時,這優點才開始真正為她所有。因為她現在才開始享有上帝創造的那一份。我們能保留的唯一事物是我們甘願給上帝的事物;我們要為自己保留的事物,一定終必失去。(基督說,“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9)。
我們要是在基督徒當中仍舊發現有壞人,一點也不用驚奇。你若細想一下,便不難明白,為什麼壞人歸向基督的比好人多得多;這也是基督在世上時,人們不同意他的地方。他好像特別吸引“那些被人看不起的人”。現在大家對此仍舊反對,將來也會如此。你難道不懂為什麼會這樣嗎?基督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路620),又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太1923)。他原來的意思是指經濟上的富足與貧窮,但他說的話豈不也可以適用到另一種富有與貧窮?有了許多錢之後的危險,是你會對用錢能買到的快樂感到滿足,因而忘記了你需要上帝。要是寫寫支票,要的東西都源源而來,你會忘記你生存的每一刻無不依靠上帝。坦白說,身體上天然的優點,也會帶給人同樣的危險。你要是神經健全,又有智慧、健康、得人望,有好教養,你會對自己的品格的現狀感到十分滿足。你會問,“要上帝來幹什麼?”你可以很容易達到某種程度的好行為。你和那些老是給性欲、給酒精、給神經衰弱或者壞脾氣搞得生活一塌糊塗的壞蛋不同,人人都稱讚你是個好人,而你也暗暗地同意。你很可能相信,你這些優點都是自己努力得來,你也許覺得不用再追求進步。這一類的有天生優質的人,都不容易要他們明白需要基督,一直到這些美質都不再管事,他的自我滿足動搖粉碎為止。換言之,在這意義上,要“財主”進天國很難。
壞人的情況與此不同。這些都是地位不高、膽怯、被欺壓、教養不多、孤獨無依的小人物。也有的是富感情、講義氣、易衝動、不安定的人物。他們若想改過自新做好人,他們很快便會懂到要有人扶他們一把,幫他們站起來。這個能幫助他們的人就是基督。他們必須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他,走其他的道路只有失望。他們是聖經所說的迷失的羊。基督來就是要找尋他們。他們是那真正的“貧窮人”,他賜福給他們。他們是他要拯救的“困苦流離”的一群(太936)。當然哪,法利賽人照舊會說:“基督教要是有點價值,也輪不到這些人來做基督徒。”
這對我們是個警告,也可以是個鼓勵。你要是個好人,有不少長處和優點,你得當心!給誰多便向誰多要。你要是把上帝給你的天生禮物,誤當作憑自己的本領得來;你若以做個好人為已足,你仍是背叛神的人,你的那些優點只會讓你跌得更凶,變得更其腐敗,成為害群之馬。須知魔鬼原來是天使長,他天生的本錢比你多得多,就像你的本錢多過猩猩一樣。
你若是“貧窮”的造物,在充滿世俗嫉妒和無謂爭吵的家庭中長大,教養毫無,又在毫無選擇的情況下,將性的順性的用處作了令人作嘔的逆性的使用,成天為自卑感所苦,以致連最好的朋友都受你折磨。你即令到此地步,仍舊不可灰心。基督知道這一切,你是他要賜福的貧窮人。他知道你開的汽車何等破舊;但是開下去,盡力為之,有一天(也許在另一個世界中,或者不用等到那麼遲)他會將這部老爺車拋進垃圾堆裡,給你—部新車。那時,誰見到都會大吃一驚,而你也不會例外,因為你已從萬般艱苦中學得了開車之道。(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反要在後。)
好人——具有完全且高潔的人品的人,的確十分卓越,我們應該用盡我們的醫藥、教育、經濟和政治方法,來建造一個世界,人人都可以成為“好”人,就像我們應該建造一個人人都吃得飽的世界一樣。但是我們不可以假定,將世上每個人都變成好人以後,他們的靈魂也得到拯救。全世界即令為好人充塞,人人對自己的“好”十分滿意,但若不再求進步,離開上帝,這個世界跟一個陷在不幸中的世界一樣,依舊需要拯救,還可能更難挽救回來。
單是改良不等於救贖。救贖當然可以改良人,而且有—天,可以將人改變成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的人。上帝成為人,要將他的造物改變成他的兒子,不僅僅將舊的人改良,成為比較好一點的人,而是改換我們成為新人。這和教一匹馬跳欄,要他跳得更高更好不同,而是將這匹馬變成能飛的造物。一旦他有了雙翼,就能飛越過去跳不過的高欄,和原來的馬完全不同。不過,這種改變需要一段時間。在雙翼剛剛生長但不能飛的時候,馬的雙肩隆起兩大塊,誰也不知道這裡會生出翅膀來,樣子不免非常難看。
對這個問題,我也許寫得已太多,你若要找個反對基督教的理由(我記得我當年就曾努力想找,因我已開始覺得基督信仰是真理),你不好找一個笨頭笨腦又不滿足的基督徒,然後說,“看呀,這就是你引以為榮的所謂新人!把舊人還給我。”但一旦你開始明白基督信仰原來另有其基礎,你心裡自會明白,你這樣做只是找個藉口來躲避。你怎麼能知道他人的靈魂是個什麼樣子,你怎麼能知道他們受的試探,他們有的機會,還有他們經歷的掙扎?在整個造物當中至少有一個靈魂是你認識的,而這個靈魂的前途操在你自己手中。要是有上帝,你,從某種意義說,是他關心的唯一的一個人。你不可用鄰居某人不符理想,或者從報紙上讀到的舊事來推卻他。到那一天我們叫做“自然”或者“真實的世界”只是短暫雲煙消失的時候,而那位你一直站在他面前的上帝,現在近在咫尺,就是眼前,不能躲避時,這些閒話,這些胡說(你還能記得嗎?)還會有什麼價值?

11 新人

在前一章中,我將基督更新人成為“新人”的工作,比作將馬改變為能飛的造物,我用這個比較極端的例子,目的在強調人成為新人的過程,不僅僅是一種改善,而是一種轉變。自然界的萬象中最近似的例子,是將一種光線照射到昆蟲身上所能產生的變化。有的人相信這就是進化論所說的進化作用;改變造物所依賴的光線可能來自外太空。(當然哪,一旦變化已經產生,所謂“自然選擇”開始作用,能適應的變種生存下去,其他不適者通通被淘汰。)
要現代人明白基督教所說的轉變,也許借用進化論的觀念最容易瞭解。現在差不多人人都聽過進化論(不過有些有學問的人並不信此說):說人是從較低的生命演進而來。因此,大家都想知道“下一步會是什麼?人會再演進成什麼東西?”有些科幻作家認為下一步會是他們所說的“超人”。不過他們筆下的超人比我們現在的人更糟糕,而且多了幾條腿,幾條臂。我們可不可以設想,下一步出現的東西比過去幾個階段的變化還要大呢?難道不會真的發生嗎?千萬個世紀前,龐大無比、周身裝甲的造物演化出來了。要是那時就有人觀察進化的軌跡,他也許會預測,這些造物下一步會變得越大,身上的甲會越來越重。他可沒有測准,原來將來的事誰也測不到,誰也難根據當時的情況推斷將來。後來出現的是無甲殼,通身赤露,比較起來小而又小的動物,但頭腦卻十分發達。他們憑這種頭腦,想要做整個地球的主人。他們不但比史前巨獸更有威力,他們還取得新的權力。下一步不但和以前不同,而且是一種全新的變化。進化之流的方向並不是朝人能見的方向進發,事實上,是一個大轉彎,一個大轉向。
據我看,目前最受歡迎的有關下一步的猜測,都犯了同樣的錯誤。人們認為人類的頭腦會越來越發達,對大自然會有更大的掌握。他們認為進化之流是朝此方向,所以猜想會繼續朝此方向走去。但我的想法不同,我認為下—步不會是舊的繼續,而是全新的發展;其方向遠非你我所能夢想。若不是我們已經把這新方向叫做“下一步”,新的轉變決不是“下一步”這個詞能夠說明。因為新發展不但不同,而且是一種全新的不同;他不但不是普通的變更,連產生變更的方法也是全新的。說得可笑點,進化的下一階段根本不會是進化。我猜想,進化作為產生改變的一種方法,將為全新方式所取代。而且,要是這事發生後,很少人注意到他在發生,我一點也不會覺得驚奇。
基督教就認為這個“下一步”已經出現,而且的確新得前所未有。不是從有大腦的人變成大腦更發達的人,而是朝完全不同的方向發展——從上帝的造物改變成上帝的兒子。這件事第一次出現在二千年前,地點是巴勒斯坦。從一種意義上說,這種改變根本不是“進化”,因為不是自然的變化,不是從自然變化中衍生,而是從外面進到自然中。這正是我應該預期會發生的事。我們是從研究過去中得到“進化”的觀念,要是在前面等著出現的是嶄新的事物,那麼,根據過去得出來的理念,當然不能包含這新觀念。而事實上,這個“新的一步”和以往所有的都不同。不止是因為他從自然之外來,而且還來自好些別的途徑。
第一,他不是從兩性的繁衍而生。這難道值得驚奇嗎?在兩性還未有的遠古,繁衍須循其他方法。過去可以不經兩性繁衍,將來也會有兩性消失的時候;或者(這是真正會發生的)兩性繼續存在,但不再是繁衍的主要管道。
第二,生物在較早的發展階段,沒有選擇或很少選擇新步驟的自由。進步只是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是不自由自主的。但這裡出現的“新一步”,也就是從造物轉變成上帝的兒子,則是自願的。這是在某種意義上的自願。因為這新一步不是由我們自己選定,甚至連想都沒有想過。但在另一意義上,則是自願的,因為我們可以拒絕他。只要我們願意,我們可以把伸出去的腳縮回來,可以死站著不動,讓新人類跨入新世紀,自己留在後頭。
第三,我把基督稱之為新人的“第一次出現”。他當然不止這些,他不止是一個新人,物種中的一個新種,而且是唯一的新人。他是所有新人的起源、核心和生命。他本著自己的旨意,來到這個被造的宇宙,帶來那新生命。(“新”是對我們而言。在他那裡,這生命從永遠便存在。)他不是藉遺傳來傳輸這生命,而是經由我所說的“善的感染”。我們凡是願意的,都可以通過與他的接觸而得到這生命。人“在他裡面”得到更新。
第四,這新一步踏出的速度也和過去不同。若和人類在地球上的發展比較,基督信仰在人類中的散播,很像電光的一閃,因為二千年在宇宙的悠長歷史上只是十分短的一刻。(別忘記,我們大家仍屬“初期基督徒”。我希望基督徒間不幸而消耗甚大的分裂,只是嬰兒時期的疾病;我們仍在出牙階段。外邊人的想法與此剛好相反,他們認為基督教已經老化,日薄西山。他們這樣看基督教不自今日始,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認為基督教已經時日無多。基督教先是受外來的迫害,後是內部的腐敗,繼之以回教的興起,然後是物理科學的苗長,以及反基督教的各種革命運動。不過,世人每一次摧毀基督教的努力都以失望終。他們的第一次失望來自將基督釘死十字架上。這位被釘的人子卻從死裡復活了。以後不斷發生的事,從他們的立場看,實在非常不公平。他們將他所開始的一切事業,不斷加以消滅;可是每一次,就在他們得意地拍著墳墓上的泥土,以為基督教從此長埋黃土之際,都會突然聽到這信仰仍舊生氣勃勃地活著,而且在另一個地方茁長。難怪他們會恨我們。)
第五,新一步的踏不踏出,關係比我們想像的還大。一個造物,在發展早期,縮回幾步,所損失的最多是世上生命的若干年,常常連這幾年都不會損失。可是在“新一步”階段退縮,我們失去的是永遠的獎賞。說“永遠”的確一點也不含糊,現在已是生死攸關的時刻。上帝經歷多少個世紀,將自然引進到一點,可以產生一種造物,只要他們願意,可以從自然中取出,改變他們成“神”。他們願意從自然中給取出來嗎?這有點像人從母體生出來時所帶有的危險。我們若不能起來,跟從基督,我們仍是自然的一部份,仍在我們的大地的母親的子宮中。她懷孕時期很長,既痛苦又焦急。但懷胎已到達頂點,偉大的分娩時刻已來臨,萬事俱備,接生的醫生也已來到。生產會順利嗎?不過,這種生產與普通的生產有一點重要的不同。普通的生產,嬰兒沒有什麼選擇,總得出生。要是嬰兒也可以選擇出不出母胎,你想他會怎麼做?他也許願意留在雖黑卻很溫暖、安全的子宮裡。嬰兒得認為子宮安全才肯留下,但這當然是錯的,因為他若留在裡頭,只有胎死腹中。
這新的一步已經發生,已經踏出,而且繼續在進行中。新人已經遍滿地球上。有些仍舊認不出來,有些已可辨認。我們不時可以見到他們。他們的聲音與容貌和我們不同。他們更強壯,更安靜,更快樂,更光輝四射。他們從我們退縮的地方開始。他們是可以辨認出的,不過你須懂得怎樣去認出他們來。他們不很像你從一般讀物中得到的那種“敬虔的人們”的印象,他們不惹人注意。你以為你對他們好,其實是他們對你好。他們比別人更愛你,但他們不很需要你。(我們必須擺脫以為人家少不了你的想法。對有些心地很好的人,特別是女人,這種想法是所有引誘中比較難抗拒的。)這群新人好像有的是時間,你會奇怪這些時間從那裡來。你認出他們當中一個人後,認識其餘的便容易得多了。而我堅決相信,他們能超越膚色、性別、階級、年齡,甚至信條等等藩籬,自己立刻互相認識,一點也不會錯。在這種情形下,成為聖潔很像參加秘密會社;別的不說,起碼很好玩。
但你別以為新人,在一般意義上,都彼此相似。根據我在這本小書中說過的話,你難免會以為新人一定相像。作新人須放下我們現在叫做“自己”的東西。我們得擺脫自己,進入基督。他的意願要成為我們的意願,隨他的思想而思想,要像聖經所說具有“基督的心志”。要是基督活在我們每個人裡頭,那我們怎麼不會完全一樣呢?看來似乎如此,但事實上則不是。
要找個好的比喻來說明比較難,因為世上沒有兩件相連在一起的事物,完全像造物主與被造物間的關係。但我試用兩個不完善的例子來說明這真理。假設有許多人一生都活在黑暗中,你向他們解說光是什麼,你也許會說,要是他們進到光中,這同一的光會照在他們身上,他們會反射這光,成為我們所說的“給人見到”。他們所接受的既是同一光源,而且對光線作同樣的反射,他們很可能以為給人見到時,大家的樣子也是一樣。但是你和我都明白,光線照在他們身上,只會照出他們的不同來。
另外一個例子:假定有一生未嘗過鹽的味道的人,你給他初嘗鹽味,他的味覺接觸到那種很強烈的鹹味道。你然後告訴他,在你的國家裡,人人都用鹽來做菜。他可能會說,“那你們的菜會不會都是一個味道,因為你給我嘗過的那東西味道十分強,豈不將所有食物的味道都消除了。”但是你和我都明白,鹽的真正作用剛好與此相反。他不但不會消除雞蛋、蔬菜等等食物的味道,反會讓他們的味道透出來。這些食物要加了鹽才各自透出本味來。(我已說過,這個例子不夠完善,因為你也可以下許多鹽,鹹到別的味道都沒有了。但若讓基督在人身上作用,就是再多,也不會消滅人的個性。可是,我已盡力。)
這就像基督與我們的關係。我們若將“自己”從我們裡頭去除,讓基督來充滿我們,我們只會越來越像自己。基督宏大無限,儘管有千千萬萬個“小基督”,各個不同,仍不足充份彰顯他。我們都為他所造。他創造我們,就像作家創造一部小說;他要我們各自不同,各盡其職。從這種意義上看,真正的我都在基督裡等著出現。只“做自己”不要基督是無用的,我們越抗拒他,越遠離他而生活,我們便越會為我們自己的遺傳、教養、環境和天生欲望所控制。事實上,那個我們驕傲地叫做“我自己”的東西,只不過是接連不斷的事件經過的地方。這些事件既非由我發動,我也無法叫他們停止。我叫做“我的願望”的東西,只是我的生理機能產生的欲望,或者他人的思想注入我裡頭,甚至出自魔鬼的暗示。我們得意地叫做完全由自己作出、絕對有分辨力的決定,例如去和車廂裡另一端坐的女乘客談愛,其實只是吃了雞蛋,喝了點酒,又睡得飽的結果。我當作自己的個人政治理念,真正來源乃是別人的政治宣傳。在我天生的狀態中,我並不真是我自信以為是的一個人。我稱之為“我”的東西,大部份都極容易如此解釋。只有當我轉向基督,將我交托給他之後,我才有一個真正的自我。
在本篇的開頭,我提到上帝的情格,說他不是無知無覺的所謂道,而是有感情、人格和意志的神。我現在要說下去。在上帝之外,沒有真的情格,因他的主動與人溝通,與人建立情的關係,人若不先放下自我,將自己交托給上帝,人便不會有真正的自我。從最帶著“原生性情”的人那裡,才可以找到相同性;謙卑交托給基督的人,各有各的不同。你豈不見世上的大暴君,大征服者,都是清一色的一個樣子,而聖者之間卻何等不同。
這就需要真正放下自己。你須不顧一切將老的自己拋棄,基督會給你一個真正的我。但你不可以為了功利地得到這個“真我”而去找他。你一天為自己的老我所煩惱,你一天不能去到他那裡。你要做的,是完全忘卻這個老我。你的真正新的自我不會因你找尋他而來到,因為這個新我是基督的,也是你的(因為是基督的,所以才是你的)。你要先找到了基督,這個新我才會來。奇怪嗎?其實,在日常生活上,這也是我們須守的原則。以社交生活來說,你要是時刻想給人一個好印象,決不會給人好印象。就像在文字和藝術上,你若時刻惦記住作品的始創性,你永遠達不到“始創”的水準。如果你不理這個,只求寫出真實;不理過去人家有沒有說過,你十拿九穩能寫出很自然的創作來。這個原則見於生活的各層面。先放下自己,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喪失生命,才能得到生命。將自己的雄心、願望,將自己整個生命都放下,將自己每條肌肉、每個細胞都放下,放下在基督腳前,你就能得到永遠的生命。不要為自己留下什麼。你留下的那些沒有放棄的東西,全不會真正為你所有。你保留未死去的東西,死了決不會復活。你若認真地檢討一下自己,到頭來,你所有的只是仇恨、孤單、失望、憤怒、毀壞與腐爛。但若仰望基督,你可以找到他。有了他便有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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