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5

8月11日 三律交戰

   讀經:
主題: 三律交戰

摘要羅馬第六章是述說我們因與基督聯合而能脫離罪過成聖的生活但是律法和肉體卻是我們經歷成聖的兩大難處。在第七章1~6節述說我們如何經歷脫離律法的捆綁。為何我們須要脫離律法呢?首先,保羅提到兩個丈夫律法為丈夫與基督為丈夫。保羅指出因為基督已藉著祂的死,我們已不在律法(舊約律法)之下。保羅進一步教導我們認識,我們已歸於滿了愛、赦免、恩典、能力的丈夫基督。今後我們的人生,不是按律法條文來服事,而是以按靈的新樣來服事主。我們已活在「在基督裏」的新領域裏,我們已活在屬基督、以基督為夫的新關係之中。
在七章後半(7~25節)到第八章上半(1~13節)講到我們如何經歷脫離肉體的權勢。這一段實在是探討人性、意志、與罪的經典之作。因著肉體太敗壞了,律法是屬靈的,除了使人知罪、顯罪、定罪,卻對屬乎肉體賣給罪的人無效。本章單單從14節到25節,這一段中提到單數的「我」共三十七次,說明靠自己,只有落在罪中的受挫的困局裏。從15節到20節,保羅重複的用我『願意』、『不願意』這一類的詞;這段經文著重的點,乃是願意不願意,立志不立志。從21節到25節, 保羅深刻的描述三律的交戰。按照本段經節的結構來看,『裏面的人』、『心中』、『內心』是和『身體』、『肉體』、『肢體』成對比,而『神的律』、『心中的 律』則是和『另有個律』、『犯罪的律』、『罪的律』成對比;『另有個律』、『犯罪的律』和『罪的律』既是同義詞。我們「心中的律」喜歡「神的律」,但「心 中的律」經常敗在「肢體另有犯罪的律」之下,並且被擄。結論是我們無論信主多久,靈性多高,道理多深,憑著自己,活在自己裡只有失敗,結果就是『死』和 『苦』。怎麼辦呢?保羅在這裡指出人唯一的出路:「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按 照正常的次序,羅馬六章與基督的聯合,應該緊接帶來羅馬八章聖靈中的釋放。但是神卻在其間插入羅馬七章在律法下肉體中的痛苦,為的是叫我們先在經歷中深深 認識「律法」的徒然,「罪」的太可惡,「肉體」的敗壞和「我」的無能,而對此絕望;然後才能真實感到基督的釋放,聖靈的自由,是何等榮耀,何等寶貴!
重點本章可分成二部份,
大綱
經節
/應用
脫離律法的經歷
1~6
我們藉死脫離律法,並已歸與基督,今後以靈的新樣來服事主。我們的『新夫』乃是愛我們的基督,倚靠祂,享受祂,服事祂罷!
脫離肉體的經歷
7~25
在痛苦的「神的律」、「心中的律」和「肢體另有犯罪的律」交戰中,投靠主耶穌是唯一的拯救。每當肉體壓過內心,拖累全人去順服罪的律時,立刻向祂呼求罷!
鑰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七24~25
感想:保羅在這裡有兩面的呼喊:
一.我真是苦阿!(24── 一個有心向善的人,經過多次的掙紮、屢戰屢敗,都無濟於事『誰能救我』這句話表明了對自己的絕望承認憑著自己萬無可能從這境況中得著拯救。因為人的盡頭,乃是神的起頭。
二.感謝神  25── 保羅在這裡找到了癥結所在。我們因信稱義,是藉著主耶穌作成了一切的事;我們因信成聖之道只有一個,那就是「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基督的聯合是所有屬靈困境的出路因為祂是一切問題的答案。今天基督的生命已經活在我們裏面,所以再憑自己活;而一切要讓基督在我們裏面作,不再憑自己作。

【每天都在忙著對付】
v  有一位神學院的院長問學生說「你今天都做了些什麼事呀」學生回答說「我每天都忙死了一直都在工作。我得管理兩隻鷲、兩隻豬兩 隻馬、一隻鹿,踩一條蛇、鬥一隻熊,另外還得照顧一個病人。」神學院院長愈聽眼睛愈大。「我們院裡什麼時候成為動物園了?我怎麼都不知道呢?」院長回答。 那學生說:「兩隻鷲就是我兩隻情慾的眼睛,我常愛看那些不該看的東西,所以得好好的管理它。兩隻豬就是我愛偷懶的兩隻手,它們不喜歡做事,我得好好的鞭策 它,好使它殷勤做工,多結果子。兩隻馬就是我的兩條腿,它們喜歡像野馬一樣亂跑,我得馴服它,才不會讓它走上邪惡的道路,要在真理的道上站穩腳步才行。一 隻鹿就是我不安定的心,它常像小鹿一樣亂竄,焦燥不安,我得好好的管束它,才不會使我的心迷失了。一條蛇就是我那喜歡道人是非的舌頭,我得勒住它,不要讓 它信口雌黃才行。另一隻熊就是我那貪婪的惡念,我得克制它,好使它不會危害人群。至於那個病人,就是我整個肉體,我得讓它吃好的靈糧,讀神的話語,這樣我 纔能日益茁壯,真正長大成熟,滿有主基督的樣式。」

默想:面對肉體的敗壞,基督是每個呼喊求助者的答案。
禱告:親愛的主,求你使我們認清自己可憐的光景,憑我們自己,完全失敗。教導我們聯與你,好使我們脫離肉體的權勢;靠著你完全得勝。
主耶穌啊,願我的魂呼求呐喊得著你的幫助全然成聖,願我的靈時刻信靠順服如明光照耀黑暗

7:1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
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
7:3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7:4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 神。
7:5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7:6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心灵”或作“圣灵”)。
7:7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7:8 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7:9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7:10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
7:11 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7:12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7: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7:15 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7: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7: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7: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7: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7:20 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7: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7: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 神的律;
7: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7: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7:25 感谢 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 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7:0 我们跟律法的关系竟可以用婚姻来作比喻?如何?7:2-6  保罗用婚姻来阐明我们跟律法的关系。配偶去世以后,婚姻的法律效力便自然消失;因为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律法也不能再定我们的罪了。我们与基督一同复 活,所以成为新人,归于基督了。圣灵会帮助我们结出神所要的果子来。所以现在我们不是依照一套规矩来事奉,而是被基督的爱所激励,有了新的心志而事奉。
在基督里我们都是新人,新人就要过新生活,新生活就是……7:4 当一个人属于基督,旧的生命死了,就开始了一个新的生命。未信主的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只按自己的目标和靠自己的力量来生活。相反地,基督徒是以神为中心,神赐给我们生活的力量,改变了我们对世界的态度。
不管我怎努力行善,也没有用,我救不了自己,怎办好?7:6  遵行基督教的规矩、遵守律法和风俗都不能拯救我们。就算我们可以有正直的行为,仍然要被定罪,因为我们的心思意念仍然是顽梗悖逆的。像保罗一样,我们发 现不管是会堂还是教会都不能拯救我们,直到我们寻求耶稣基督的救恩才可以得救。当我们归向耶稣得著释放之后,是不是应该努力遵守律法呢?是的,但是这样遵 守律法不是为了获得神的嘉许,也不是为了外在的法规,而是因为我们被基督的爱所激励,存著感谢的心,甘心乐意事奉他和遵行他的旨意。
律法叫人知罪,如果没有律法就好了……7:9-11  没有律法,也就无所谓罪,因为人并不知道他们的行为是罪,除非有一条律法禁止那些行为。神的律法让人知道自己是罪人,被判了死刑,可是知道了,也无济于 事。罪是真实而危险的。假设你来到海滩准备畅泳,却发现海边竖起了“海有鲨鱼,禁止游泳”的警告牌,你只好扫兴而归。这是警告牌的错吗?你会恨那个竖立警 告牌的人吗?律法就好像这个警告牌,是必需的,我们要感谢它的存在,但是警告牌本身并不能赶走鲨鱼。
不可触,不可摸的,人偏喜欢去触去碰,对罪会例外吧……7:11-12  罪常常会蒙骗人,使人误用了律法。律法是神圣的,表明神的本性和对人的旨意。世人都是悖逆的,正因为神曾经说过罪是丑恶的,我们便觉得它是赏心悦目的; 正如夏娃在伊甸园里被蛇欺骗一样(参创3章),我们无视神的禁令,反倒偏偏要触犯它。只要我们以神的恩典和怜悯去理解律法,就可以看到他所禁止的行为和意 识,纯粹是出于他的爱,他知道甚么会伤害我们。
罪恶势大,勉力对抗,结果如何,你可想像得到?7:14 “我是属乎肉体的……”,大概是指我们的旧天性是违背神的。虽然我们已经是基督徒,但是凭自己的力量跟罪搏斗,始终会落入罪的权势之中。
我所不愿意的,我倒去做;作基督徒竟也要面对如此苦楚,这 ……7:15  保罗总结了三点自己对付罪恶跟情欲的经验:(1)知识不能为人提供出路(7:9)。保罗如果不知道律法的要求,倒可以安然无事;一旦知道了,便发觉自己 是被定罪的。(2)凭著自己的力量去约束自己是不能成功的(7:15)。保罗发觉,连一些并不吸引他的罪恶,他都会不由自主地去犯。(3)成为基督徒,也 不会完全对罪恶和试探免疫(7:22-25)。
  虽然我们一相信耶稣,便可以重生,可是学效基督却要付上毕生的努力,因此保罗将基督徒的成长比 作一场剧烈的竞赛或战争(参林前9:24-27;提后4:7)。正如保罗开始所强调的,没有任何人是无罪、值得神拯救的,不论是不晓得律法的外邦人,还是 认识律法,并且努力遵守律法的基督徒和犹太人,都得仰赖基督的救赎,没有人可以靠自己的善行来赚取救恩。
照保罗所言,我岂不在绝望中活著?面对挣扎、试探,我……7:15  这不单是一个绝望的人的呼喊,更反映了基督徒跟罪恶的争战。我们千万不要小看罪的力量,以为靠自己的力量就能战胜它。撒但是狡猾的引诱者,让我们总是有 数不尽的藉口犯罪,所以,我们必须寻求基督赐给我们能力才能战胜罪恶。神曾应许我们,他会差遣圣灵住在我们里面,赐给我们力量胜过罪恶。当我们不慎跌倒 时,他的爱会引导我们,帮助我们重新爬起来。
我不想的,我不知道自己就这样犯了罪,我……多熟悉,是吗?在哪时候如此说?7:17-20  “是撒但指使我做的”、“与我无关,是我里面的罪干的”,这些都是为自己开脱过犯的藉口。必须明白,我们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绝不能以罪恶或撒 但的能力为藉口,因为它们已经被击败了。罪恶的力量比我们强,我们并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单独面对罪恶,必须依靠基督,因为基督已经战胜罪恶。只要我们寻求他 的帮助,就不会让罪恶有机可乘了。
这个“肢体中的律”真讨厌,你也认识它的……7:23 “我肢体中的律”就是潜藏在我们里面的罪,也是我们最容易犯罪的弱点。它叫我们事事顺服自私自利的旧本性、不要顺服神。
我心似有两军对峙,你心境况也相同,人力微小如何得胜?很痛苦……7:23-25  保罗内心跟罪恶争战的经验对我们同样宝贵。从他身上我们得著战胜罪恶的秘诀:他只要一犯错或跌倒,马上回想自己已经被耶稣基督释放了,就靠著他与罪脱 离。当我们感到被罪左右的时候,请以保罗为榜样,感谢神藉耶稣基督赐给我们自由,并且让基督的力量帮助我们胜过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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