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5

8月8日 因信稱義的證明

 讀經: 羅四 

主題:因信稱義的證明

摘要:保羅已經在羅馬書第三章2131節中申明了因信稱義的真理。而這引出了一個大問題,乃是人可以因行為稱義嗎?這一點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必須作進一步的說明。首先1~8節,保羅以亞伯拉罕的經歷為例證的主幹,並以大衛的經歷為旁枝,來證實因信稱義並非行為的工價。亞伯拉罕並不是因行為稱義,乃是基於他的信,被神算為義(創十五6)。大衛雖明明犯了罪,但卻蒙赦免(詩三十二1~2)。因為我們在因信稱義的應許中蒙受的不是無罪之福,乃是赦罪、遮罪之福。
9~12節,保羅繼續用亞伯拉罕的割禮為證來說明因信稱義不在遵行律法。從歷史次序可見,亞伯拉罕被神稱義是在受割禮之前。接著13~16節,保羅提到因信稱義的目的是神要藉著從亞伯拉罕而出的後嗣得著一個國——以色列國,來完成神的旨意。所以稱義與人的行為並無直接的關係,而是叫稱義的人可以聯於神永遠的旨意,就是藉著承受世界來為神在地上掌權。
17~25節,保羅進一步以亞伯拉罕為例,解釋甚麼是因信稱義的信心:
(一) 信心的對象――叫死人復活並使無變為有的神;
(二) 信心的光景――無可指望,而因信仍有指望;
(三) 信心的憑據――神的應許(話語)
(四) 信心的擴大――所有相信基督死而復活者也一樣得稱為義。
最後,保羅提到我們可以和亞伯拉罕一樣地被神稱義。是建立在相信主耶穌為我們的過犯受被交給人(釘死十字架) ,並且相信主耶穌為我們被稱義而復活。

重點羅馬書第四章可分成二部份:
大綱
經節
/應用
因信稱義的印證
1~16
亞伯拉罕不是藉著行爲、不是藉著割禮、不是藉著律法的經歷,證實因信稱義是神應許的成就和救恩的根基。讓我們不憑己力,不靠律法,只信從基督,經歷神救恩的確據吧!
亞伯拉罕的信心
17~25
亞伯拉罕的信是一種無望中之指望 , 不倚靠人的能力,乃是仰望神的應許,並且深信神能叫死人復活和使無變為有。讓我們不看自己和環境,只信靠『叫死人復活』和『使無變為有』的神吧!

鑰節: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上】

感想: 從本節我們看見亞伯拉罕所信的與我們的關係:
(一)                                                                                                                                                叫死人復活的神――『叫死人復活』關係到神復活的大能;因著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所以他能毫無猶豫地把以撒獻上給神(創廿二1~10;來十一17~19)。我們現在是否處在人的盡頭?每天要面對許多不可能解開的結?那麼就來仰望「叫死人復活的神」吧!
(二)                                                                                                                                                使無變為有的神――『使無變為有』關係到神創造的大能;亞伯拉罕本應沒有盼望,因為他一百歲之時,撒拉九十歲,生育已完全沒有可能;然而他能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所以以撒的出生是與他信神是『使無變為有的神』有關。祂是那一位『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卅三9)的神。我們是否也到了「無可指望」的時候?看人、看自己、看環境都是無可指望,那麼就來投靠『使無變為有的神』吧!

【舉目看基督】
v  我聽說有這麼一位外科主治醫生,當他要給人敷裹很痛的傷處,或要接合折斷的肢體時,常會告訴病人:「現在看看傷口,只要看看它像什麼樣子,然後就注意看我。」我們所信的耶穌基督,以神創造的大能使無變為有,並且成為萬有的主宰者(來一2~3);又以神復活的大能復活進入榮耀,而成為新造的元首(來二9~10)。在舊造和新造中祂都是元首,祂是一切,也正是我們信心的中心目標。所以無論我們處在什麼景況中,學習不要看自己,要舉目看基督;更不要看環境,要單看祂已為我們作了什麼,以信心支取祂復活的大能。

默想:亞伯拉罕所信的是怎樣的神,並且與我們信基督有什麼關係?

禱告:親愛的主,求你幫助我們經歷你是一位怎樣值得信靠的主;並賜我們活潑的信心,一生信靠你,過榮耀你的生活。
主耶穌啊,願我深深知道你的權能和威嚴,憐憫和慈愛,一生敬畏信靠、不偏離你的左右

 
4: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4: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
4: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4:4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4: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4: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4: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4: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4: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4: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4: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4:13 因为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4: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4: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4: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4: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4: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4: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4:20 并且仰望 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 神。
4:21 且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4: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4:2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4: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4: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4:0 保罗提那老远的事做甚么?何不举一个当时的例子?4:1-3 犹太人常以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为荣,于是保罗引用亚伯拉罕为例,说明因信得救的道理。在强调信心的同时,保罗从来没有表示过神的律法不重要(4:13),但是单凭遵守律法是不可能使人得救的。(有关亚伯拉罕的事迹,请参创18章的人物介绍。)
信心大小,也关系到我们的得救,有人这样说;那我们不是要很大很大的信心才得救?4:5  有些人听到因信得救的道理以后也许会忧虑:“我的信心足够吗?”其实这些人误解了,拯救我们的不是我们的感觉或行动、而是耶稣基督;不管我们的信心多么 微小,耶稣基督也有足够的能力来拯救我们。耶稣所赐的救恩是一件礼物,因为他爱我们,并非因为我们对他有强大的信心,才值得他来拯救。这样,信心有甚么作 用呢?信心就是相信和倚靠耶稣基督,接纳这份奇妙的救恩礼物。
神愿赦免,因耶稣已担当了我们的罪;罪真的可以被赦免?4:6-8  大卫王曾经犯了奸淫、谋杀、说谎等重大的罪,但是仍能经历蒙神赦罪的喜乐。我们也可以除掉罪恶,得到同样的喜乐,只要(1)承认所犯的罪;(2)向神认 罪,寻求赦免;(3)让罪咎感消失,相信神已宽恕了我们。对于一些经年累月、根深蒂固的,或严重的、牵涉到别人的罪,要做到上面三点并不容易,但是我们必 须牢记耶稣愿意赦免所有的罪。只要了解他在十字架上付出的代价是何等巨大,就知道没有任何大罪是他覆盖不了的。纵然我们的信心很软弱,我们的良心很敏感, 使我们时常记起那些罪,但是神的话已经宣告了:凡认罪的便得到赦免(参约壹1:9)。
割礼只是一种礼仪罢了──但神为何那样重视?4:10 割礼是犹太人的一个印记,证明他们跟别人不同,也表明犹太人是神的选民。所有犹太男童都要接受割礼,为了要把犹太民族和其他拜偶像的民族分别开来,因此这是非常重要的仪式。神吩咐亚伯拉罕行割礼是一项祝福,也是一个命令。
亚伯拉罕不也是因行割礼而蒙福的吗?你会有这个疑问吗?4:10-12  仪式并不是亚伯拉罕蒙福的条件,在行割礼仪式之前,亚伯拉罕早已蒙神赐福了。他是因信而得神的喜悦。创世记12章1至4节告诉我们,神呼召亚伯拉罕的时 候他已经七十五岁,行割礼则是在九十九岁(参创17:1-14)。礼仪可以作为我们信心的提醒,也可以教导初信的人,但是我们不应该寄望礼仪可以为我们在 神面前赚到甚么功德,它只是外在的象徵和记号,反映人内心的信靠。我们信心的焦点是基督和他的救赎,而非我们自己的行为。
得救谁不想,但也要有办法才成──你竟说得救可以很简单……4:16 保罗解释说,亚伯拉罕蒙神喜悦,只因为他的信心,当时他从未听过这后来对犹太人如此重要的礼仪。我们也是因信心而得救的。救恩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他对我们并没有任何其他的要求;只要我们相信基督赦免我们一切的罪,我们便得救了。
亚伯拉罕是万国之父?不是吧,我的父就不是他……4:17 神给亚伯拉罕的约和应许,使他成为万国之父(参创17:2-4),全世界都会因他蒙福(参创12:3)。这个应许已经应验在耶稣基督身上,因为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全世界也真的因他蒙福了。
有人竟可以从来都不怀疑神?是谁?我要向他请教,我……4:21  亚伯拉罕从来不怀疑神的应许能不能应验。他的一生虽然也有错误、罪恶跟失败,但是他坚持信靠神,不怕重重障碍,信心更加坚固,因此,他的一生成为有行动 的信心的榜样。如果亚伯拉罕只考虑他自己征服迦南和建立大国的能力,那么他一定会失望和放弃;但是他仰望神、愿意顺服等候,一直到他的应许实现为止。
信耶稣,罪得赦;你不信有这么便宜的事?若我告诉你这是事实,你会信他吗?4:25 当我们一接受主耶稣,一项交易便立即开始:我们在基督面前认罪,他就赐我们公义和赦免(参林后5:21)。再没有其他方法使我们获得这些东西,只有藉著基督我们才能被神称为义。这是何等丰富且难以置信的交易呢!可惜仍然有许多人放过这礼物,继续享受罪中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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