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01教會的意義和成因 02教會的預表和象徵
03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04教會是基督的新婦
05教會是永生神的家 06教會乃是一個新人
07教會的根基和建造 08教會的計劃和完成
09教會的立場和條件 10原初的教會和榜樣
11教會的墮落和分裂 12教會的恢復和道路
13教會的治理和服事 14教會的牧養和教導
15教會的獨立和交通 16教會立場實行上的問題
01 教會的意義和成因
【對教會的錯誤觀念】一題到教會,不單是不信主的外邦人,甚至連許多不求甚解的基督徒,常對「教會」存有不正確的觀念,他們以為:
(一)教會就是教堂或禮拜堂:由於英文「Church」一詞,兼指教堂和教會二意,故人們不知不覺地產生了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為教會就是教堂。常聞如下的對話:「你去哪兒?」「我要去教會。」教會變成了一個場所或一棟建築物。聖經給我們看見,教會是有耳能聽見(太十八17;徒十一22)、有口能禱告(徒十二5)、有心能懼怕(徒五11)的,所以教會是活的有機體,絕不是死的建築物。
(二)教會就是宗教團體組織:無論是中文、日文或韓文,「教會」的字義都容易叫人聯想到「有所宗而施教的會」,故人們不知不覺地也產生了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為教會就是指一個宗教團體組織;難怪連佛教、道教、回教也稱它們的會為「教會」。這種「有所宗而施教的會」的觀念助長了聽道的風氣,以為教會的存在,乃是專為傳道和聽道而有的。如此一來,教會中就形成了聖品階級(hierarchy)制度,專務屬靈教誨,而一般平信徒則袖手旁觀、洗耳恭聽。其實,教會是一個由聖靈浸成的(林前十二13)、有生命的結合體,不是死的、形式的、成文的團體組織。要知道,在一個法治的國家裏,教會為了合法並正常地運作,可以利用宗教團體組織的方式向政府機構登記立案,但宗教團體組織並不就是教會。
(三)教會就是團契:這是由個人主義所產生的錯誤觀念。他們主張,無論在何處,只要有兩、三個基督徒聚集在一起,彼此有屬靈的交通,那裏就是教會。這種說法,表面看是正確的,因為它有聖經作依據:「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但是,這種說法犯了斷章取義的毛病,因為就在同一段聖經裏面,明明題到兩、三個人和教會的不同(參閱十六、十七節)。當信徒之間有得罪的事時,被得罪的人在告訴教會之前,最好個人私下先謀求和解(15節);若是不成,仍宜先由兩、三個見證人一起調停、斷案;若再不成,纔由教會調停、斷案。主耶穌在第二十節的話,意思是說:在尋求教會的斷案之前,為甚麼要先尋求兩、三個人的斷案呢?「因為」只要有兩、三個人奉主的名聚集在一起,就有主的同在,所以他們同心合意的禱告祈求,會蒙天父的成全。總而言之,馬太十八章二十節,並不能引用來支持「兩、三個信徒聚在一起就是教會」的說法。
在使徒行傳裏,當彼得或保羅出外佈道時,常常有一批信徒和同工們隨同他們(參徒十23;廿4)。如果根據「兩、三個信徒聚在一起就是教會」的定義,他們就可以被稱為「途中教會」或「船上教會」。但是聖經的記載,很清楚的將這一個旅行團體和他們所訪問的教會加以區別。聖經從未將同工們的聚集稱做教會。因此,任何各種不同的、臨時聚在一起的信徒團體,並不是教會。
【教會的原文字義】在聖經中,譯作「教會」的希臘文是「ekklesia」,它由「出來」和「呼召」兩個字根組成,故合起來有「呼召出來」的意思。這個希臘字在新約裏首先被主耶穌提起(太十六18),然後被祂的門徒們在行傳和書信中普遍地應用。
希臘文「ekklesia」這個字原被「七十士譯本」用來翻譯舊約希伯來文的「qahal」,它在舊約中出現123次;所源自的字根意思是「聚在一起」;中文聖經譯作「全會眾」(民十四5)、「大會」(申九10)、「會」(士二十2)等;英文譯作「congregation」或「assembly」。這個字特別用在神的選民──以色列人──受到呼召聚集在一起朝見神之時(申四10;十八16;卅一30)。所以司提反在論到「曠野會中」(徒七38)時,也用了這個字。教會不是一群呆板、安靜、被動、溫馴地坐在教堂的長椅上的會眾;教會是一群蒙神救贖並呼召,從世界(埃及所豫表的)裏出來,成為「曠野的會」,滿了活力,不斷向前追隨主的屬神的子民(參林後六14~18)。
基於新舊約希臘文、希伯來文的原文字義和典故,我們可以總括地給教會下一個定義:「教會是神從世界裏呼召出來,聚集在祂面前,恭聆祂,事奉祂,追求祂,並且豫備迎接主再來的神兒女的總合。」
【教會的兩面】(一)教會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教會是指歷世歷代、各國各族各民各方,包括過去與未來,所有蒙救贖、屬神之人的總合;狹義的教會是指現今存活在地上、聚集某一地方的信徒。馬太福音十六章所說的「教會」(太十六18)是指廣義的教會;馬太福音十八章所說的「教會」(太十八17)是指狹義的教會。
(二)教會有宇宙與地方之分:宇宙性教會,或謂普遍的教會,和上述「廣義的教會」同義。聖經上並無「宇宙教會」的說法,只能權且用來作教會的通稱,使其與某一特定的地方教會有別。教會有兩樣,一樣是唯一無二的教會,一樣是一處一處的教會。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中所提的「教會」(弗一22;三10,21等),原文均用單數詞,即屬宇宙教會。地方教會和前述「狹義的教會」同義,新約聖經凡指特定地方的單數教會,如:「在哥林多神的教會」(林前一1),或是廣大地區的複數教會,如:「亞西亞的眾教會」(林前十六19)、「加拉太的各教會」(加一2),均屬地方教會。但我們要注意的是:宇宙教會與地方教會雖有說法上的分別,可是在性質上並無差異。宇宙教會地方教會之間的關係,就好比分別從望遠鏡的兩端來看一件物體:從目鏡這端來看,物體增大了許多倍;從鏡片底端那頭來看,它就縮小了許多倍。除了體積有別之外,它的實質是一樣的。
(三)教會有無形與有形之分:無形的教會是指抽象、屬靈的一面,即前面所述的「宇宙教會」;有形的教會是指具體可以看見、可以接觸、可以交通來往的一面,即前面所述的「地方教會」。前者是無形無體的,是生命的,是一種生機上的聯合;後者是有形有體的,所以有行政上的講究,有長老,有執事。
【教會的成因】教會的來歷和成功的過程可以細分為三:
(一)是父神所計劃、所安排的:教會是神在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旨意,這旨意一直隱藏在祂自己裏面,沒有叫人知道,所以是一個奧秘,直到今世纔顯明出來;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參弗三4~11)。
教會既是神在創世以前就已有的計劃,這表示教會在祂的心目中,是一個相當寶貴、非常看重的東西。我們可以這樣地說:神創造宇宙萬有,乃是為著教會,好讓教會在宇宙中得以彰顯;甚至我們的蒙救贖,也是為著教會,好讓祂得著教會,以滿足祂的心願。
可惜許多基督徒,只會從「自我」的觀點來看神的救恩,為著他們自己能夠享受救恩而感謝神,卻從未想到神為甚麼要拯救他們。因此,在他們的心目中,教會不過是為著使他們能得屬靈的好處而存在之物;「我」第一,「教會」其次。
(二)是子神所救贖、所建造的:教會是主所寶愛、所珍惜的:祂愛教會,如同丈夫愛妻子;祂珍惜教會,如同人喜愛一顆重價的珍珠。主為要得著教會,就在十字架上捨去了自己,捨去了祂所有的一切,好把教會救贖回來,歸祂所有(參弗五25~27;太十三46)。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主要的目的,還不是在把我們從罪惡裏救贖出來,乃是在得著祂心愛的教會。主流血捨命的結果,固然是把我們從罪惡裏救贖出來了;但我們的蒙贖回,仍然是為著使我們能成為祂建造教會的材料。
為這個緣故,主耶穌在祂上十字架之前,就預先告訴祂的門徒說,祂要建造教會,並且是建造在「認識祂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這個根基上(太十六16~18)。教會是因祂的受死而得以產生;教會又是因祂的復活生命而得以建造。
(三)是靈神所浸成、所合一的:教會雖然出於父神的計劃和子神的救贖,但若非靈神的浸成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3),則仍然不能成功為教會。三一神知道我們人的天然本性,不是肢體相爭,便是分門別類,實在難以構成教會,所以聖靈就來作工在我們身上,浸透、充滿、滿溢,使我們在聖靈裏合而為一(參弗四3~4)。
【教會的所屬】聖經上論到教會時,對於其歸屬僅有下面三項說法:
(一)「神的」眾教會(林前十一16):說出教會是出於神,又是屬於神的。教會完全是為著彰顯神的榮耀而存在的(弗三21;提前三15~16)。
(二)「基督的」眾教會(羅十六16):說出教會是主耶穌基督死而復活的生命所充滿的,因此得以與基督聯結為一──教會是祂的身體,祂是教會的頭(弗一22~23;五23;西一18,24)。
(三)「眾聖徒的」眾教會(林前十四34原文):說出神所聖別的信徒是教會的組成要素,也是三一神作工的對象。
02 教會的預表和象徵
【舊約聖經中有關教會的預表和表記】在舊約聖經裏面,神曾用一些人、事、物來預表教會,謹簡略說明其中的含意如下:
(一)月亮:在神創造的天上眾光體(創一16)中,大的光是日頭,它預表基督(參瑪四2);小的光是月亮,它預表教會。月亮自己並不發光,乃是返照日光(參林後三18)。神造月亮的用意是為「管夜」;教會在地上,是為管治黑暗的權勢。
(二)夏娃:在神的創造中,亞當預表基督(參林前十五45),夏娃預表教會(參弗五22~32)。夏娃的被造,記載在創世記第二章十八至廿四節,其中的一些敘述,說明了教會的特性:(1)神造教會的目的,就是要她作基督的配偶來幫助祂(18節);(2)因為基督在一切受造之物中,找不到一個能與祂相配的伴侶(19~20節);(3)神就使基督死而復活,用祂復活的生命為材料,建造成功了教會(21~22節);(4)基督對教會心滿意足,因為她不僅是出於基督的,且是基督的滿溢、餘裕、豐滿,所以她是和基督完全同一生命、同一性質的(23節);(5)基督和教會成為一體(24節)。
(三)一些女人:神也使用下列的女人來預表教會,她們每一個人都是描寫教會的某一方面:(1)「利百加」被帶到新郎面前,她怎樣嫁給以撒,就是預表教會怎樣被獻給基督(創廿四章);(2)「亞西納」從外邦人中被揀選出來,她怎樣嫁給約瑟,在埃及地生了兒女,就是預表教會怎樣從世人中被揀選歸於基督,並且在世上傳福音生養兒女(創四十一45);(3)「西坡拉」在曠野中嫁給摩西,就是預表經過曠野的教會(出二21~22);(4)「押撒」一出嫁就要求得著上泉下泉,就是預表在美地裏承受產業的教會(書十五17~19);(5)「路得」原是一個摩押女子,她嫁給波阿斯,就是預表外邦人也得蒙基督的救贖,而為教會的一部分(見路得記全書);(6)「亞比該」嫁給大衛,就是預表一個從軍、為她的主而爭戰的教會(撒上廿五章)。
(四)挪亞一家八口:方舟預表基督;挪亞一家八口在洪水來臨時藉方舟得救(創六18~八19;彼前三20~21;彼後二5),預表教會在基督裏得蒙救贖,免受神忿怒審判,不至滅亡。
(五)以色列會眾: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在曠野裏事奉敬拜神,預表教會是神從世界裏呼召出來,受浸歸入基督,在地上事奉敬拜神的一班人。
(六)會幕:會幕在曠野裏,一面預表我們的主耶穌在地上的情形,另一面也預表教會在世上的路程。
(七)聖殿:所羅門建造聖殿,預表基督建立教會。聖殿在耶路撒冷,預表教會在主的名下聚會敬拜,因為神的名字乃是放在耶路撒冷,只有耶路撒冷一個地方是神所承認、所揀選來立祂自己的名字的(王上十四21)。當耶羅波安起來的時候,他在伯特利和但設立了邱壇作敬拜神的地方,這是神所定罪的。神喜悅人只在祂自己名字所在的地方敬拜,不在別處敬拜。在復興的時候,就有王起來把邱壇除掉,但也有王並沒有把邱壇除掉,這預表教會歷次復興的情形。後來聖殿被毀,預表教會荒涼。此後尼希米、撒迦利亞、所羅巴伯等回來重建聖殿,雖然重建的規模沒有當初那麼榮耀,但已開始恢復站在當初的地位上。這是預表教會的恢復。這一個恢復要到主再來纔能完全,並且那時教會要成為榮耀的教會。若與會幕相比,會幕預表教會在地上的情形,聖殿則預表教會在國度裏永久在神面前的情形。
【新約聖經中有關教會的象徵和表記】在新約裏面,神也用許多人、事、物來象徵教會,茲簡要說明其中的含意如下:
(一)羊群:基督是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1)。以色列人原為羊,暫被神用律法看守在羊圈內,直到基督來了,要引導認識祂的信徒出來(加三23~24;約十3),和外邦人信徒合成一群(約十16)。教會就是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在基督裏,兩下合而為一(弗二11~22)。教會與世人相比,乃是少數人,所以又稱為「小群」(路十二32)。
(二)葡萄樹與枝子:基督是真葡萄樹,信徒是枝子(約十五5)。教會是眾枝子連於真葡萄樹,表明生命的相連,為著多結果子以榮耀父神(約十五8)。
(三)神所耕種的田地:教會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林前三9),表明教會是神所擁有、栽培、修理的(參約十五1~2)。
(四)神所建造的房屋:教會是神所建造的房屋(林前三9),表明神是建造教會的總工頭,教會是根據神的設計和藍圖建造的。
(五)新團:教會是除淨舊酵的新團(林前五7),表明教會是神所分別為聖的,在地上必須對付罪惡、保守聖潔(參彼前一15~16)。
(六)天上的耶路撒冷:教會是在上的耶路撒冷(加四26;來十二22),表明教會的屬靈、屬天、高超的性質。
(七)新人:教會是一個新人(弗二15;西三10~11),表明教會是神的新創造(參林後五17),一切的舊造都與教會無分無關。
(八)主的聖殿:教會是眾信徒同被建造成為主的聖殿(弗二21~22),表明建造教會的根基和聯絡必須正確,方能讓神居住。
(九)基督的妻子:基督是教會的丈夫,教會是基督的妻子,表明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教會應當順服基督,與祂合一,並且對祂永遠忠貞(弗五24~25;31~32;林後十一2)。
(十)基督的身體:基督是教會的頭(弗五23;西一18;二19),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四12,16;西一24)。身體表明教會是一個生機體,是有基督復活的生命的;教會必須順服基督,肢體相愛、相助、相連,以致長大而彰顯基督(羅十二4;林前十二12~27;弗四11~16;五23~30)。
(十一)神的家:教會是永生神的家(提前三15;來三6;十21),表明教會是神所關愛、託身、彰顯的所在。
(十二)錫安山:教會不是西乃山,而是錫安山(來十二22)。西乃山威嚴可怕(來十二18~21),代表人在律法的要求之下為奴;錫安山代表信徒在恩典之下,享受兒子的自由。
(十三)永生神的城邑:教會是永生神的城邑(來十二22),表明神在其中掌權,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來十一10)。
(十四)諸長子之會:教會是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來十二23),表明教會是神所造萬物中的初熟果子(雅一18)。
(十五)被揀選的族類:教會是由一群神所揀選的人所組成的(彼前二9),表明教會的形成是由於神的旨意和主權(參羅九11,19~24)。
(十六)有君尊的祭司體系:祭司是事奉、敬拜神的人,從前舊約時代,只有神特選的亞倫家族纔能作祭司,但在新約時代,信徒都是祭司。教會乃是眾信徒成為祭司團、祭司體系(彼前二9原文),獻上神所悅納的靈祭(參彼前二5;羅十二1;來十三15~16)。
(十七)聖潔的國度:教會是聖潔的國度(彼前二9;參弗二19),表明教會是為著神而共同生活的團體。
(十八)屬神的子民:教會是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10),表明教會是神所買來,作為祂奇特的產業的(參多二14)。
(十九)神的群羊:教會是神的群羊(彼前五2),表明教會是屬於神的,今日暫時把牧養、照管的責任託付給祂的僕人(參約廿一15~17;徒廿28~29)。
(二十)金燈臺:在啟示錄第一章裏,使徒約翰描述他所看見的異象,有一位好像人子,行走在七個金燈臺中間(啟一12~16)。那一位人子就是死過又復活,並且活到永永遠遠的耶穌基督(啟一17~18);而那七個金燈臺就是七個教會(啟一20)。這個異象表明主耶穌是屬天的大祭司,祂今天行走在眾教會中作審判的工作。教會是金燈臺,「金」代表神的性質和榮耀,教會的本質;「燈臺」表明教會顯在這黑暗世代,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作神榮耀的見證的。
(廿一)羔羊的妻:教會是羔羊的妻(啟廿一2,9),表明教會是專為著在永世裏滿足基督心意的,故此在今世裏必須快快的預備好自己(參太廿五1~12;啟十九7~8)。
(廿二)聖城新耶路撒冷:教會是聖城新耶路撒冷(啟廿一2,10~廿二5),表明教會是神人永遠同住、同享安息快樂的所在(啟廿一3~5)。
03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使徒保羅說:「教會是祂的身體」(弗一23)。聖經用人的身體來形容教會,其中的含意非常豐富,它表明了:
【教會是一個生機體】身體(body)不是屍體(corpse);身體乃是一個充滿生命活力的東西,身體一失去了生命,就成了一個死的屍體。教會是身體,意即教會是充滿生命的,是活的,並且是滿有生命的感覺的。甚麼時候,教會一離開了生命,按照教條、規章來行事,她就馬上變成了一個組織,一個死板的、機械化的東西。
並且這個身體是「祂的身體」,就是「基督的身體」(西一24)。基督的身體必須有基督的生命;若缺少了基督的生命,就不是基督的身體。因此,教會只能由那些被聖靈重生,裏面擁有基督復活生命的人所組成。教會應當向不信的人竭力傳揚福音,但不能把不信的人也接納為教會中的一部分。同時,教會必須單單以基督的生命為生命,而不可讓人天然的生命在教會中有任何的地位。請記得:人的性情、愛好、作法,都屬於天然生命的範疇,都必須受對付,纔能表現基督的生命。
【教會是基督的彰顯】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為使基督能得著彰顯的,因此聖經說,教會乃是「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弗一23另譯)。一個人若是沒有身體,就無法得著彰顯,也沒有豐滿可言;身體是一個人的豐滿彰顯。基督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祂先要得著教會做祂充滿的器皿,將祂的生命、性情充滿在教會裏面,使教會作祂的豐滿,好彰顯祂自己。因此,基督少不了教會,因為若沒有教會,基督就無從彰顯。教會是從基督得到一切,基督是藉著教會彰顯一切。基督與教會,二者互為表裏。基督是教會的生命和內容,教會是基督的豐滿和彰顯。
教會在地上的功用,就是為著彰顯基督。教會若是像一個屬世的團體,充滿了世俗的活動和人情的交誼,卻叫人看不出、也摸不著基督的成分,便失去了她存在的意義。教會若忽略了彰顯基督的功用,即使是為社區作了許多慈善好事,在神面前仍無多大的價值。
【基督是教會的頭】一個人如何必須有頭、有身體,纔是一個完整的人;照樣,「基督是教會的頭」(弗五23;西一18),而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加上教會,纔成功為宇宙中一個奧秘的大人。身體如何是頭所藉以行作一切、成就一切,並彰顯一切的;教會也如何是基督所藉以行作一切、成就一切,並彰顯一切的。
一個人身體的運用和活動,乃是聽憑頭的調度和支配的。當頭的神經指揮系統達不到身體的局部時,這個身體就要陷入麻痺或癱瘓狀態;當身體完全不受頭的支配時,就成了廢人。同樣,一個正常的教會,必須尊重基督元首的地位,凡事順服基督,「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有些所謂的教會,在基督之外另有一個中心──或是一個領袖人物,或是一個總部機構──事事受制於該中心,而不能完全順從基督,有時甚至被迫乖違了主的旨意,這便背棄了「基督是教會的頭」的教訓(參弗五23~24)。
【教會是聯於基督的】人的身體如何是聯於他的頭,是與頭分不開的;照樣,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也是聯於基督,是與祂分不開的。基督之所是、所有、所在與所作,也就是教會之所是、所有、所在與所作。基督與教會,二者相聯相調。
聖經告訴我們,建立基督的身體的首要條件,乃是「連於元首基督」(弗四12,15)、「持定元首」(西二19)。(註:此二處的「元首」,在原文就是「頭」。)若是甚麼時候,有一種光景,有一種舉動,或有一種工作,是和元首基督脫節的,那就不成其為教會了。
【教會就是基督】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節:「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這裏在論到教會這個身子時,不說「教會也是這樣」,卻說「基督也是這樣」。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教會這個身子,就是基督自己。當教會的光景正常──裏面充滿基督,外面彰顯基督,凡事順服基督,時刻聯於基督──之時,在神的眼中看來,這個教會就是基督的擴大,就是「基督」。神有一個計劃,祂要把單獨的信徒作成一個「基督人」,也要把團體的信徒作成一個大的「基督」。
我們千萬不要小看教會在神心目中的地位。當保羅尚未得救之前,他在那裏逼迫教會,主卻對他說:「你為甚麼逼迫『我』?」(徒九4)。主的意思是說:「你逼迫神的教會,就是逼迫我。」保羅因此得著了「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廿六19),知道教會就是基督,他就為著教會的建造而盡心竭力。
【基督保養顧惜教會】基督寶愛教會,待她如同人待自己的身子。「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弗五29)。保養顧惜,就是餧養、照顧。這是基督因著愛教會,而一直這樣保養顧惜教會,正如人時時保養顧惜自己的身體一樣。
在這裏我們看見基督身體的覆庇和供應。許多基督徒追求主的保守和供應,卻不知道得著主保守和供應的訣竅。我們只要活在教會中,活在基督身體的裏面,自然而然就得著了主的保守和供應。凡是熱愛教會、喜歡教會生活的人,必然少有跌倒和靈命枯萎的現象。
【教會是聖靈所浸成的】基督身體的成功,乃是聖靈的工作。「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聖靈將千萬的基督徒都浸在祂裏面,叫他們成功作一個身體。引一個比方: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像從磐石裏打出來的零碎石頭,聖靈像水泥一樣,把我們又都浸成功作一大塊。這是說,沒有聖靈的功用,就沒有基督的身體。所以我們必須浸在聖靈裏,充滿了聖靈,讓聖靈把我們和神的兒女都浸在一起。這是成功教會惟一的路。
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因為聖靈只有一位(弗四4)。古今中外,得救的人雖然有千千萬萬,但加起來仍是一個身體。所以,基督徒合一這件事,是極其重要的。基督徒的合一,是以基督的身體為範圍的。基督的身體有多大,基督的教會也有多大。任何一個團體,其範圍若是大於基督的身體(包括了非基督徒),就不是教會。任何一個團體,其範圍若是小於基督的身體(基督徒之間分門別類),也不是教會。
【教會是神所配搭的】「神配搭這身子」(林前十二24)。我們的身體怎樣是神所配搭的,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也怎樣是神所配搭的。今天人能製造火箭、太空船,卻造不出人的身體。人的身體乃是神造的,也只有神能造。照樣,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也沒有任何人能造。教會是神的專工;在作成教會的事上,神獨行其事,人決不能插手。人手所能作的,是社會,不是教會,是假的教會,不是真的教會。真的教會,只有神能作出。惟有神所作出、所配搭的,纔是教會。
既然教會是神所「配搭」的,就神所安排的弟兄姊妹,必有祂的美意。在教會中,我們沒有選擇的餘地。我們不能只要某些合意的人,而不要我們所不中意的人。同時,神將每一個人配搭在這身子上,「不都是一樣的用處」(羅十二4),各有職司、功用(參弗四16),因此我們既不可荒廢自己的用處,也不可藐視、踐踏別人的用處(參林前十二15~22)。
【信徒在教會中是互相聯絡作肢體】「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羅十二5)。就信徒全體說,我們是基督的身體;就信徒一個一個的說,我們是互相作肢體。古今中外,一切時間、空間裏,所有得救的人,都是這個身體上的肢體,合起來就成為基督的身體。在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上作肢體,決沒有一個肢體是可以單獨的,必須互相聯絡,且須「都靠祂聯絡得合式」(弗四16)。
「互相聯絡作肢體」至少有下列幾方面的意思:(一)「彼此相交」(約壹一3):這是指屬靈生命的連結和交通;(二)「彼此相愛」(約十三34~35):這是指神聖之愛的流通和流露;(三)「彼此相助」(弗四16):這是指恩賜功用的盡職和互補;(四)「彼此相顧」(林前十二25):這是指光景境遇的同情和體恤。
【教會必須建立和長大】「建立基督的身體...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四12~16)。人的身體如何須要長大到成熟的地步,照樣,基督的身體也須要長大成人。教會不長進,原因不外:(一)恩賜未盡其職,聖徒未受成全(11~12節);(二)對真道的認識幼稚,容易受異端欺騙,以致不能連於元首基督(13~15節);(三)肢體沒有聯絡得合式,彼此缺乏愛心,沒有發揮各體的功用(15~16節)。
04 教會是基督的新婦
使徒保羅用夫妻的關係來比喻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參弗五22~32)。他說:「這是極大的奧秘。」可見其中的意義深厚,值得我們細加思考:
【教會是出於基督的】創世記第二章,神用亞當身上的肋骨,造出夏娃作他的配偶(創二21~23)。亞當和夏娃,就是預表基督和教會。夏娃如何是出於亞當的,教會也如何是出於基督的。甚麼是教會呢?必須是從基督身上取出來的那一部分,纔是教會。教會就是神用基督為原料所造出來的人(不是用土為原料所造出來的人)。教會的原料就是基督。沒有基督,教會就沒有地位,沒有生命,沒有生活,沒有存在。
認真地說,並不是全世界所有相信基督的「人」合在一起就成功教會。教會乃是在你我所有基督徒裏面的基督合在一起,纔叫作教會。一切出於我們自己天然的成分──人的才幹、人的本事、人的思想、人的能力、人自己的一切,無論它們是多麼的好,仍不能與教會發生關係。
所以,我們要受神的對付到一個地步,能被神勒住一切出於天然的。我們的天然的能力,必須經過十字架的對付,必須服在聖靈的支配之下,纔能使教會不受虧損。那些從亞當天然的生命出來的,用土造的,都不是神所要的。只有用亞當身上那一根肋骨造的,纔是夏娃。(註:骨頭是指著復活的生命說的,所以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沒有一根骨頭被折斷。)那個從基督復活的生命裏造出來的,纔是教會。
由此可見,教會要成為教會,必須經過兩個步驟:基督的分散和我們個人的磨滅。基督的分散,就是基督把祂的生命放在我們的裏面,這是在我們重生的時候就有的;個人的磨滅,則是我們得救之後,主在我們身上一天一天地作的,一直作到有一天,使我們能在神面前說:沒有一件事是憑著我個人能作的。我們總得被神帶到一個地步,認識我們憑著自己一點都不能作甚麼,只有藉著主、出乎主纔可以。在事奉主的事情上,不是出乎主的,我們就不要;主若不動,我們就不敢妄動。
【教會是基督所愛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為教會捨己」在原文可以另譯作:「將祂自己給了教會」。正如亞當將他自己的骨頭給了夏娃,基督將祂自己給了教會,這是因為祂愛教會。教會乃是基督所愛的對象。祂愛教會,為要得著教會,不惜將自己給了出去。
許多基督徒不太看重教會,也不珍愛教會,他們認為教會只是一個偶然而有、為著信徒的方便、可供暫時棲身的「東西」。因此對他們來說,教會這個東西,可有可無。今天我喜歡,我就投身其中;明天我不高興,我就棄如敝屣。殊不知教會乃是我們的救主心愛的配偶,祂之所以拯救我們,並不是為著你、我個人,而是為要得著建造教會的材料。祂對教會的愛,纔是祂到十字架上為教會捨己的主要動機。並且祂這樣為著愛教會而有的捨己,不是重在贖罪,乃是重在產生教會。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有兩方面的功用,一方面是為著贖罪,另一方面是為著分賜生命。當夏娃被造的時候,罪還沒有進來,所以聖經說:神使亞當沉睡(創二21),而不是使亞當死。「死」字是為著贖罪;「睡」字是為著分賜生命。救贖和分賜生命是兩件事。救贖是消極的和附帶的,是對付我們的罪的。我們有罪,我們應當死,基督來擔當我們的罪,基督的死成功了救贖。分賜生命是積極的和主要的,祂為著建造祂心愛的教會,就使我們從祂身上得著生命。
早在人犯罪之前,神就計劃要為基督造一個配偶,因此神計劃中的這一個教會,與罪無關。罪是在創世記第三章人墮落以後的事。在神的心目中,教會從來沒有罪,從來與罪不發生關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主要的動機仍是為著愛教會,為要得著心愛的教會,而不是因為我們有罪。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對教會就會有不同的估價。
【教會是基督的幫助】「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夏娃的產生,乃是為著滿足神的心意。神在永世裏有一個旨意,就是要得著教會來作基督的幫助。基督若沒有教會,在神的眼中就「獨居不好」,就有了缺陷。因此,我們需要更新我們的思想,進到神的思想裏頭,從神這一面來看教會。教會若是缺少基督,固然不行,因為缺少基督的教會,根本就不是教會;但是基督若缺少教會,也是不行,因為缺少教會的基督,神說「不好」便是不好。
教會怎樣作基督的幫助呢?這是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如今已經藉著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又賜給使徒恩典,把這奧秘傳給我們了。這奧秘就是:「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原來神要藉著教會,在地上作一個工作,就是:對付祂的仇敵撒但。
當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已經傷了仇敵的頭(參創三15),亦即「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祂已經得勝了。教會在地上的職責,就是幫助基督守住祂的勝利;或者說,教會在地上的任務,乃是抵擋已經被主勝過的魔鬼;也可以如此說:教會乃是站在主的一邊,將祂的勝利實際地執行出來(Carry
out)。
神在地上的工作有一個原則:祂不喜歡單獨作工,總是要屬祂的人與祂一同配合作工。所以教會在地上的工作,乃是作基督得勝的伴侶;神不只要基督得勝掌權,神也要教會與基督一同得勝掌權。
【基督與教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31~32;參創二24)。在神的話語中,說到基督與教會是一個的時候,就給我們看見基督是頭,教會是身體;說到基督與教會有分別的時候,就給我們看見教會是基督的配偶。亞當還是亞當,夏娃還是夏娃,是兩個合而為一。這就是教會與基督的關係。從一個變作兩個,又從兩個變作一個。教會是從基督出來的,所以教會與基督是合一的;但教會又是和基督同在的,所以教會和基督是有分別的。
教會的任務既是要作基督的幫助,也就是為神站住,不讓撒但有地位,那麼我們應當怎樣行事為人,纔能勝過撒但呢?這個秘訣就在於「二人成為一體」。教會不能單獨對付撒但,教會也不能憑自己天然的能力勝過撒但。感謝神,「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我們乃是穿上基督,在基督裏勝過仇敵。
【教會必須順服基督】「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4)。教會勝過魔鬼的另一個秘訣,就是在凡事上順服基督。教會若存心害怕得罪主,決不肯令祂傷心,就必滿得祂的喜愛,祂也必樂於與她合而為一。如此,還有甚麼仇敵是不能勝過的呢?
可惜,神今天在地上的教會,有著兩極化的失敗傾向:若不是「老我」太過倔強,對主桀驁不馴;就是缺乏分辨的靈,將人的吩咐當作神的道理(參太十五3~8),順服領袖或總部,還以為是順服主。一般說來,前者比較上還算有藥可救,經過神的管教,仍有順服的可能;後者則相當難辦,主耶穌在世時,對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幾乎束手無策。
撒但若不是叫人不順服主,便是叫人順服錯了對象,這是牠一貫的伎倆。對於順服錯了對象的教會,聖經稱呼她作「淫婦」。啟示錄第十七章和第十八章說這一個淫婦就是巴比倫。「巴比倫」這個詞是從「巴別」來的(參創十一1~9)。所以巴比倫的意思,就是以人意代替神旨。巴比倫代表假冒的基督教,是屬人的會。巴比倫的原則就是把人的東西和神的道混在一起,這是最惹神憎恨的。親愛的聖徒們,若是你們的教會團體打著「尊主為大」的旗號,實際上卻以領袖的意旨為意旨,恐怕你們正處身在巴比倫中。神的話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災殃」(啟十八4)。
【教會必須豫備好等候基督】「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十九7;廿一2)。教會作為基督的配偶,是否已經豫備好了呢?我們看看教會全體的光景,似乎不可能有豫備好的時候,因為基督所要獻給祂自己的教會,是那麼榮耀、聖潔、無可指摘的(參弗五26~27)。
根據啟示錄第二十章,羔羊婚娶的時候,乃是基督再來之後,經過千年國度時期,羔羊的妻子(「新婦」原文是「妻子」)──教會──方始全體豫備好。而在基督再來之前,聖經啟示了「餘數」或「餘民」的原則,也就是那婦人生產一個男孩子的原則(參啟十二章)。男孩子豫表教會中的得勝者,他們是代表教會對付魔鬼。今天,教會全體的光景雖然有負神所託付的使命,但主從教會中呼召一班愛主的人起來作得勝者,站在教會該站的地位上,作教會所該作的。願有夠多的聖徒們接受主的呼召,剛強作得勝者,如此就能促進基督的再來。
05 教會是永生神的家
【神的『家』的原文字義】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節說:「神的家...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家」的原文字是Oikos。這個字在聖經裏,有時翻作「房屋」,有時翻作「聖殿」,指的是建築物(House);但也常常翻作「家」或「家人」,指的是家庭中的成員(Household)。所以教會是神的家,至少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指教會是神的居所,另指教會是神家裏的人。而「神的居所」和「神家裏的人」,都是指同一班的人,並不是指兩類不同的東西。「神的居所」是由「神家裏的人」所構成的;而「神家裏的人」也就是「神的居所」。人就是居所,居所就是人。且讓我們本著神的話,把教會是神的家其中所包含的意義,一一發掘出來:
【教會是神安家的所在】教會是神的家,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家如何是人安居的所在,教會作為神的家,也是神在地上安居的所在。惟有在教會裏,神纔能將祂自己託身其中,纔能得著安家、安居、安息之所。一座房屋,必須讓居住者擁有全權,可以隨心所欲的自由使用,纔算是安家、安居、安息的所在;若是關鎖住許多房間,只留下極狹窄的空間,容許居住者使用,便非安家之處。同理,教會中的主權如果掌控在「人」的手中,不讓神有太多的地位,只是在形式上禱告禱告、問問神,實際上仍是「人」在那裏決定一切,如何能叫神得著安家、安居與安息呢?我們若要鑒別一個所謂的「教會」,是不是真正的教會,只要看它是不是能讓神安家、安居、安息。若是能,那就是教會;若是不能,那就可能它並沒有具備教會該有的正當性質,故頂多僅能視之為一個「基督教團體」而已。
【教會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你們是神...所建造的房屋」(林前三9)。建造教會的工作,是神的專利。人不能建造教會,連使徒們也不能,他們不過是神所用的工人和工具而已。教會的建造,乃是神在基督耶穌裏,藉著聖靈作的。工人們所作的,都是神在他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參腓二13)。若有人渴慕參與這份聖善的工,首先必須讓神作工在他身上,讓神在他裏面推動、運行著來作;否則,不管他所作的是多好、多大,都不能算數。
【教會是神發表心意的地方】一所房子的顏色、佈置、裝飾、整理,在在都發表房主人的心意。有的話,你在外面不方便說的,回到家裏就能說了;有的事,你在外面不方便作的,回到家裏就能作了。家是發表一個人心意最好的地方。神建造教會的目的,是為著作成功一個合適的對象,好將祂的心意發表出來。神的心意,並不向祂所創造的萬有去說明,也不向祂所創造的天使去披露,而只向祂所建造的教會表明。神的心意,只有在教會裏發表出來;神的心意,也只有教會纔能知道。使徒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說:「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徒廿27)。使徒尚且如此,建造教會的神,豈不更樂意將祂的心意向教會啟示?所以我們若要明白神的心意,就須要活在教會中。許多事情,無論我們怎樣思索,實在難以明白為何會如此,但等到「進了神的聖所」,就豁然開朗了(參詩七十三16~17)。一個教會,若是神的心意暗昧不明,就表示這個教會在神面前出了問題;恐怕這個教會的主人,不是神,而是「人」了!
一個真正的教會,不但能讓神隨心所欲的發表祂的心意,並且還是通行和成功祂旨意的地方。撒但是神的對頭,牠盡其所能的利用這世界來抵擋、反對、攔阻、破壞神的旨意。神就從世界中,呼召一班屬神的人出來,好讓祂在地上通行祂的旨意,如同在天上。這是正常的教會該有的光景。凡是只顧到人意,而忽略神意、攔阻神意的,便不是教會。有些所謂的「教會」,以多數人的意見為依歸;小心,多數人的意見常是違反神的旨意的,其結果,就是主所責備的「老底嘉」教會(參啟三17~22;「老底嘉」的原文字義是「眾人的意見」)。
【教會是神與人同在的地方】教會一面是「神的居所」,有神居住其中,一面又是「神的家人」的集合體,有屬神的人活動其中,所以教會是神與人同在的地方。神曾對摩西說:「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廿五8)。當日神的選民在曠野中,如何藉著會幕得著神的同在;今日神的兒女在世界裏,也如何藉著教會經歷神的同在。聖經從起頭到末了,都說到神最大的願望,就是祂要與人同在。為著這個目的,祂差遣祂的愛子親自「道成肉身,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約一14原文另譯)。因此,主耶穌又名「以馬內利」,意即神與我們同在(參太一23)。如今,神已藉著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把祂的生命分賜給相信主耶穌的人們,叫他們成功作教會,使他們能經歷並享受神的同在。從前,神是在耶穌裏,使跟隨祂的人得著外面、客觀的同在;今天,神是在基督裏,使相信祂的人得著裏面、主觀的同在。甚麼是教會?教會乃是團體的「基督人」,教會就是神與人同在的地方。教會第一要緊的,不是道理或作法;教會第一要緊的,乃是神的同在。凡是人不能遇見神、經歷神的同在的,就不是教會。
【教會是彰顯神的所在】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十六節,照原文直譯應為:「神的家...就是活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並且這敬虔的奧秘是極大的,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使徒這話的意思是說:教會這個神的家,乃是活神把祂自己的一切安置在其中的地方。神是把祂本身的一切,都寄放在教會裏面,藉著教會彰顯出來。所以教會,就成了一個極大的敬虔奧秘,一個彰顯神自己,顯出神形像的極大奧秘。這個極大的奧秘,就是神在肉身顯現,就是神住在肉身的人裏面,而從其中顯出祂的自己。這就是教會的真實意義。教會的真實意義,就是神人聯合,一個「極大的奧秘」(弗五32),使神在人身上顯現出來。教會要彰顯神,有如下的講究:
第一,教會須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位活神,將一切關乎祂自己的真理,完全託付給教會。所以教會就是那一切關於神之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教會在地上人間,是托住(柱石)並存放(根基)神真理的地方。所以人若要認識神,若要知道神的事,必須到教會裏來,纔能認識得更透澈,知道得更清楚。因此,教會今天在地上,必須好好裝備神的真理,好好經歷神自己,纔能為神作美好的見證。
第二,教會須讓神自由調配、作工:正如一個人的家(包括家族和居所),怎樣是彰顯他最好的地方,照樣,教會作為神的家,也是彰顯神最好的地方。一位家長,他如何調教兒女,如何安排居處,很自然的就顯出他的為人如何。今天,神正在調教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正在配置我們這些活石,為的是要在教會裏更多彰顯祂自己。神要在教會裏實行祂的計劃,發表祂的心意,彰顯祂的榮美。祂一切所是的,所作的,和所要得著的,都要在教會這個家裏彰顯出來。
第三,教會須活出基督的榜樣:當主耶穌活在地上的時候,祂自己是神在肉身顯現的榜樣,是一個雛形的教會;感謝主,祂如今在復活裏住在我們身上,正藉著聖靈要把我們作成祂的「豐滿」(弗一23原文),使神得以「縱貫時間,橫跨空間」的顯在這個地上。這就是祂務必建造教會的原因。難怪主說:「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主這話並不是指著信徒個人,而是指團體的信徒──教會說的。
【教會是神的家人相親相愛的地方】以弗所書第二章十九節說:「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神家裏」一詞,與加拉太書第六章十節「信徒一家」一詞類似,描寫了家庭的溫馨與親愛。在一個家庭的成員之間,怎樣充滿了愛、饒恕與接納的氣氛,同樣地,在神的家人中間,也須彼此相愛、饒恕與接納。簡言之,教會乃是弟兄姊妹相親相愛的地方。神的話說:「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約壹五1),相愛是生命流通和關連的自然表顯;那裏有生命流通和關連,那裏就有愛。當一個地方的眾聖徒中間,失去了相親相愛的溫情,那就表示生命出了問題。
【教會是神的家人彼此照顧、服事的地方】一個正常的家庭,有老有少,有大人有小孩,彼此生命成長的階段不一,因此就有生命成熟者照顧生命幼稚者、生命剛強者服事生命衰弱者的自然景象。教會是神的家,家中各人的屬靈程度是不一樣的,生命的長進也有分別。主耶穌在復活之後,告訴彼得說:「你愛我麼...你牧養我的羊...你餵養我的羊」(約廿一15~17),就是要屬祂的人彼此照顧、互相服事,這纔是愛主、愛弟兄的實際表現。彼得後來不但他自己忠於主的吩咐,並且也囑咐我們:「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彼前四10,五2)。教會作為神的家,正常的標誌就是:眾聖徒之間彼此照顧、互相服事。
06 教會乃是一個新人
使徒保羅說:「...為要將兩下在自己裏面,造成一個新人」(弗二15原文)。這裏的「新人」,並不是指個別的基督徒,而是指團體的基督徒,就是教會。教會是一個新人,說出教會的性質,截然不同於我們老舊的觀念:
【教會是一個『新人』】今天有許多人想:猶太信徒加上外邦信徒就是教會。他們認為,無論人的種族、語言、傳統、觀念或背景是如何的不同,只要持守共同的信經、信條,他們集合在一起,就成為教會。因此在教會裏面,可以容許一些先天與生俱來、和後天環境薰陶下所造成的區別存在。但是,教會不是一個「眾多舊人的集合體」,教會乃是一個「新人」。「新人」的意思是說,凡是從舊生命、舊族類來的事物,都必須被拆毀、被對付、被除掉。因此,保羅在論到這個新人時說:「這新人...沒有希利尼人,猶太人;沒有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沒有化外人,西古提人;沒有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三10~11原文)。這裏給我們看見,「新人」是全然新的,並且只能是新的。在教會的範圍裏面,只能保留那些是出於基督的東西,因祂必須「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一切出於舊人的東西,都必須死,都必須被釘在十字架上。教會所必須除掉的東西有:
(一)民族性的區別:「希利尼人」和「猶太人」,是兩個區別很大的民族。希利尼人注重理性和智慧,現代的哲學和科學是從他們出來的;猶太人注重傳統和宗教,現代的宗教大多是從他們出來的。但是在教會這個新人裏面,「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無論原來民族性的區別有多大,都不能帶到教會裏面來。
(二)國籍的區別:「猶太人」有很強的國家主義,他們輕視所有的外國人,看外國人都是下等動物,都像狗一樣。但是在教會裏,並沒有中國人、美國人、泰國人、馬來西亞人、新加坡人、菲律賓人等等。這個國籍的牆,必須從我們的心裏除掉。你一把國籍的思想帶進教會裏來,就叫教會變作肉體的機關,而不是一個新人。
(三)宗派的區別:割禮是一種肉體上敬虔的記號。猶太人非常看重割禮,他們認為「受割禮的」是在神的約裏頭的人,「未受割禮的」就不是在神的約裏頭的人。一個人沒有受割禮,就不能與他通婚。所以使徒行傳十五章題到,連外邦人信了主,他們也要勉強外邦人受割禮。換句話說,猶太信徒把這個敬虔的記號,拿來分別神的兒女。但是保羅說,在這新人裏,沒有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任何教條和禮儀,都不能用來作你和別的弟兄的區分。要知道,宗派的產生,就是因為有些神的兒女,以某些教條和禮儀,來與別的神的兒女分別。加拉太書五章廿節說出許多肉體的行為,是神所不喜悅的,是神所拒絕的;其中有一件就是「異端」。這個字在希臘原文的意思是「以道理和別人來分宗派」,達秘把它繙作「意見的不同」。原文的意思並不指道理的「對」或「錯」,只是因著某種道理上的不同,就和別的基督徒分開了,這就是「異端」,這就是肉體的行為。在教會裏面,不可以分門別類,我們必須從心裏把宗派的觀念拿掉。
(四)文化的區別:「化外人」意即野蠻人,是受人輕看的人;「西古提人」據說是文化水準高、受人尊敬的人。在世界上,因文化水準不同而產生的區別,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但是在教會裏面,我們不能把有教養的弟兄姊妹擺在一起,另把粗俗的人放在一堆。這種文化高低的區別,必須排除在新人之外。在基督裏的人,是最大的人,甚麼人間的不同都容得下。我們是在主裏面接觸,我們是在主裏面相愛,其餘的事都容得下。我們絕不以別的事來分別神的兒女。另一方面,我們要學習,在羅馬人中就作羅馬人,在律法之下的人中就作律法之下的人,在甚麼種文化之下的人中,就作甚麼種文化之下的人。
(五)階級的區別:保羅說,在這新人裏,沒有「自主的」,「為奴的」。今天的世界裏,雖然早已廢除了奴隸制度,但是仍舊有主人、僕人,老闆、夥計,上司、下屬的區別。當你到社會上去,也許你的主人、老闆或上司,碰巧是一個在主裏的弟兄姊妹,你必須站住你的地位,尊敬他,聽從他,順服他的命令。但是一到教會裏面來,這一個階級的關係,就不再存在。在教會中,絕不容許偏心待人,不能請有錢的人坐在好位上,叫窮人站在那裏,或坐在腳凳下邊(參雅二3)。
【教會是『一個』新人】使徒保羅在題到教會這一個新人時,一再地說:「將兩下合而為一...使兩下歸為一體」(弗二14,16)。這話的意思是說,當時在世上兩下為敵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已經在基督裏被聯合為一。在神眼中看來,教會是「一個」新人,而不是複數的新人。在這裏,我們應當意識到教會合一的重要性,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保羅為此勸告我們:「...竭力保守靈裏的一。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3~6原文)。教會的合一,是我們的主所已成功的屬靈事實,我們的責任乃是持守這個靈裏的一。而教會之所以是「一」,乃是根據下列的七個「一」:
(一)一個身體:教會是基督奧秘的身體(參弗一23),肢體雖多,卻仍是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2);身體是不可分割的。身體既是只有一個,全地的眾教會只能擺出一個身體的見證。基督的身體,就是每一有基督生命的人合起來所成功的。我們每一個信徒,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所以要接納一個人,不管他的背景如何,不管他的階級如何,不管他的道理如何,要緊的是問他是否有分於基督的人?如果他裏面有基督,他就是教會裏面的一份子,就是我們的弟兄,除此並無別的要求。
(二)一位聖靈:身體之所以是一,乃因為聖靈是一。教會是由聖靈浸成一個身體的(林前十二13),聖靈是這個身體的成因和內容;聖靈既只有一位,所以身體也是一個而不可分。人外面所表顯的合一,是基於人裏面所擁有合一的本質。凡沒有從聖靈重生或被聖靈內住的人,根本不能被「合一」在教會裏。聖靈既是只有一位,就我們所受的都是同一的靈;靈與靈必然能夠相通與相交。也許別人的興趣和你不同,也許別人行徑的方法和你不一樣,但是,只要他裏面的聖靈和你裏面的聖靈相同就好了。如果他所得的聖靈,你所得的也是聖靈,聖靈只有一個,就大家在主裏面乃是一個教會,沒有分開的可能。
(三)一個指望:「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這意思是說,我們因著蒙召,都擁有同樣的指望。甚麼是我們的指望呢?我們的指望就是在榮耀裏和基督永遠在一起。我們將來在天上,既是要永遠住在一起的;我們今日在地上,就沒有分開的可能。信徒的指望既是只有一個,眼前的差別無論有多大,將來有一天我們必要同得一個指望,所以信徒相處,應當放遠眼光。凡是不存一體、一靈之心的人,決不配領受永生的指望。
(四)一主:指信徒都歸屬於同一位主人,就是主耶穌基督。祂是信徒的救主,又是信徒生命的主,和一切生活工作的主。基督徒所承認、所事奉的主只有一位,所以,我們沒有分開的可能。但是,信徒若被任何人、事、物,取代了主在他們心目中該有的地位,就很難與其他信徒維持合一;即或合一,乃是假合一。「一」是基督的,不是我們的;若我們因自己的喜好而與別人合一,那就破壞了基督的「一」。
(五)一信:這裏的「信」,是信仰的「信」。這「一信」的意思,不是指人對於聖經的真理都有同樣的信法說的。聖經並無此種要求。一信,是指基督徒所公有的信仰說的。就是你有沒有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信祂來死是為拯救罪人,擔當罪人的罪?如果無此信心,就不是屬乎基督的;如果有這信心,就是屬基督的人了。神的孩子們在真理的解釋上可以有許多不同的看法,但是,對於這個根本的信仰乃是相同的。沒有這信仰的,就是與我們無幹的人;有這信仰的,就已經是我們的弟兄了。我們不能要求比這個更少,更少就會把不是基督徒的混在裏面了。我們也不能要求比這個更多,更多就會把真的基督徒關在外面了。
(六)一浸:信徒也都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而歸入基督的;而這個浸,不是重在儀式、動作,而是重在它所表明的實質意義。我們信徒都同有一位「主」,用「信」與「浸」和祂發生關係:「信」是裏面的,「浸」是外面的。基督不能被分割,信仰不能被拆散,洗禮的外表形式不能被用來作為分門別類的藉口。
(七)一神:我們所相信、所敬拜的是同一位獨一的真神,又從祂領受神的生命,所以祂又是我們眾人的父。這位父神高高在眾人之上統領、掌管、支配一切,又在眾人中間施予關心、看顧、引導、救拔,並且在眾人裏面感動、運行、作工、加力。
我們從神手中接過來的甚麼都是一樣,並且神自己把我們眾人貫串在一起,我們沒有任何根據,來作分門別類的事。在保羅看,基督徒不能合一是不可理解的,因為他們已經有了一切合一的基本因素;若有甚麼不同,也都是無關宏旨的。
【信徒在基督裏是合一的】信徒在基督裏是合一的,是把所有的區別都消滅了。這一個是教會建造的根基。林前十二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在基督的身體裏,沒有屬世的區別。加三27~28:「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裏,都成為一了。」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穿上基督的人了。信徒在基督裏是合一的,是把所有的區別都就消滅了。西三11:「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這裏是說,信徒的區別並不存在,因為我們穿上了新人(參10節),我們合成了一個新人。所有的信徒是一個,是合一的。
如把人在世界上的區別帶到教會裏面來,那麼,弟兄姊妹中間的關係永遠沒有辦法正當。在世界裏,人最著重的是個人的身分。但我們不作基督徒則已,要作基督徒,這些東西就必須都關在門外。我們在主裏面是不分已往的身分的。你如果把你個人的身分帶到新人裏面來,就把新人都弄舊了,因為這些都是舊人裏面的東西。
【國界區別的消滅】(一)不分猶太人和希利尼人:憑世人來說,國界的分別是最大的。猶太人是國家主義最強的一個民族。他們輕看所有的外國人。他們看外國人都是下等動物,都像狗一樣。他們根本不承認外國人的地位。所以就是要把一個外邦人擺到猶太人中間,和他們一同作基督徒,都有一點為難。彼得是猶太人的使徒,需要三次看見異象,纔敢傳福音給外邦人。到行傳十五章,有人主張外邦人信了主,還得受割禮、守律法。換句話說,外邦人要作基督徒,也得作猶太人。
今天在基督裏面,國界的分別已經不存在了。無論是中國人也好,是英國人也好,是日本人也好,在主裏面都是弟兄姊妹。
(二)十字架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以弗所書給我們看見,猶太人是一堵牆,外邦人又是一堵牆,是兩相隔開的,現在十字架已把這隔斷的牆拆毀了,不能再有分開。你那一個國界的思想,非從心裏拔掉不可。你一把這一個帶進教會來,就叫教會變作肉體的機關,這不是基督的身體。我們所得著的,是基督的生命。我們是憑著這一個生命聯合的,不是憑著國家聯合的。
【階級區別的消滅】在人群之中,還有一個最難脫開的關係,就是階級的關係。在保羅寫這三封書信時,一個自由的人和為奴的人,有大的區別。這一種的階級,比今天的主人僕人、老闆夥計、上司下屬中間的關係,不知要厲害多少倍。
新約腓利門書,說到腓利門有一個奴隸,叫作阿尼西母。他們主僕的關係,在教會裏已經不存在了。當他們跪下禱告的時候,阿尼西母是腓利門的弟兄;當他們站起來作事的時候,阿尼西母是腓利門的奴隸。
你今天也許是別人的下屬、夥計或僕人,請你記得,你在上班的地方,應當站住你的地位,應當學習順服聽從你的上司和主人的話。可是每一次你和他到神面前來,就不能因他是你的主人、上司,你就讓他。對於有錢的人,就請他坐在好位上;窮人來,就叫他站在那裏,或坐在腳凳下邊,這是雅各所定罪的(雅二1~8)。我們要學習一到教會裏來,我們就是站在新人、身體的地位上。我們不站在階級的地位上。階級的破除,只有基督徒纔能作到,也只有基督徒纔能作得徹底。在基督的裏面,你加不進任何的東西去;在基督的裏面,你也少不了任何的東西。
【男女區別的消滅】我們在世界裏,在教會的行政上,男人有他的地位,女人也有她的地位。但是在基督裏,男女的地位是一樣的,沒有分別。請記得,在屬靈的事情上,你沒有法子分男人、女人。姊妹的事奉,在有的地方和弟兄不一樣,這是摸著權柄的安排的問題。
弟兄是作神的兒子,姊妹也是作神的兒子。聖經裏面所有繙作「兒女」的地方,都應該繙作「孩子」。這個字是不分男女的,不過它的性質還是男性的。我生下作神的孩子,將來長大是神的兒子,是男性的。在基督裏,男人是弟兄,女人也是弟兄。
在全部新約裏,只有林後六章有兒子和女兒。這是說到個人與神之間的問題,不是說到人在基督裏的問題,所以題起兒子和女兒。當你個人為神受苦時,神就是你的父。如果你是男的話,神收留你作兒子。如果妳是女的話,神收留妳作女兒。
【國民性區別的消滅】在基督裏,不分猶太人和希利尼人。猶太人代表滿了宗教性的民族,希利尼人代表哲學和聰明。一直到今天,所有科學上的名詞,都是以希臘文字作根據的。這是國民性的不同。
各地方的人,常有不同的國民性。比如:南方的人都比較熱情、輕浮;北方的人都比較冷靜、穩重。有一等人是講理性的,甚麼事情都得要考究根源;還有一等的人完全講良心的。一等人是憑著頭腦、理智來走路;還有一等人是糊裏糊塗的,憑著感覺來走路。
今天在教會中許多的難處發生,就是因為人把國民性的氣味帶進來。不喜歡說話的人聚在一起,就變作不喜歡說話的集團;話多的人聚集在一起,就變作一個話多的人的集團。你一把你的性情、性格、脾氣這些天然的東西帶到教會裏來,就變作批評、分開的標準。你自己就是格,凡及你的格的,就是好基督徒;凡及不到你的格的,就不是好基督徒。你就是標準的基督徒。教會今天就是混亂在人的脾氣上。我們要學習拒絕一切從舊人來的東西,千萬不要這樣說:「我本來是怎樣怎樣的人。」沒有一個信徒,能把他天然的性格帶到教會裏來。教會多年來所受的虧,就是受虧在性格的分別上。
【文化區別的消滅】化外人在英文裏繙作Barbarian──生蕃、野人。西古提人在希臘文是從「西馬」Zema出來的,變作「西枯西亞」Zecothia。威司脫古脫(Westcott)說,「西枯西亞」是一個地方的名字。在希臘的古典文學裏,西枯西亞和加拉太人是常常並題的,所以西古提人是受人尊敬的人。化外人是被人輕看的,這是文化上的問題,這一個在世界上的分別很大。
從一個文化高的人來看文化低的人,的的確確是為難的。從一個西古提人來看,覺得你是一個化外人,穿、吃、住,甚麼都不行。從一個化外人來看,你這一個西古提人是重物質的人,你就是講究吃、穿。這兩個人的觀點完全不一樣。中國人吃飯是用筷子,印度人是用手抓。中國人覺得用手抓太不像樣;印度人覺得用手抓來吃痛快,不像你們那樣的虛假客套。這是文化的區別。
在基督裏的人,是最大的人,甚麼人間的不同都容得下。我們是在主裏面接觸,我們是在主裏面相愛,其餘的事都容得下。我們絕不以別的事來分別神的兒女。我們不能把有教養的弟兄姊妹擺在一起,成功作一個教會;我們不能把粗俗的人弄成一堆,變成一個教會。
另一方面,我們要學習,在羅馬人中就作羅馬人,在律法之下的人中就作律法之下的人,在甚麼種文化之下的人中,就作甚麼種文化之下的人。不然的話,就會使別人受傷,就得不著別人。在這件事上,神的兒女如果起頭起得好,將來許多難處都可以避免。
【肉體上敬虔記號的消滅】受割禮與未受割禮,這一個區別,乃是說到肉體上敬虔的記號。猶太人是受割禮的,他們在肉身上有一個記號,說他們是屬乎神、敬畏神、拒絕肉體的人。他們這樣作,乃是說他們是服在神的約裏面,和神的約有分。猶太人相當看重割禮的事,他們認為沒有受割禮的,就不是在神的約裏頭的人,所以行傳十五章題到,連外邦人信了主,他們也要勉強外邦人受割禮。
在原則上,我們今天也會落到與猶太人相同的難處中,去注重那些外面的記號。比方:受浸、蒙頭、擘餅,如果把這些拿來分別神的兒女,我們馬上就從屬靈的意義裏落到肉體的標記上去,這些東西馬上變作和割禮差不多的東西。不要誤會說我們不要受浸,不要擘餅,不要蒙頭,也不要按手了。如果一個東西有屬靈的實際,而有肉體的表示,那是頂好。但是如果有人有屬靈的實際,而沒有肉體的表示,我們就不能因著這一個和他有分別。總之,神的兒女不能因肉體上標記的分別,而影響到在主裏面的合一。保羅說割禮不是在乎除去肉體的汙穢,乃是在乎除去肉體的活動。所以在神面前,要緊的不是外面的事,乃是在乎裏面。如果裏面的看見是一樣的,外表有一點不同,你不能因此而分別。
我們都是弟兄姊妹,我們在基督裏面是一個新人,我們在身體裏面是同作肢體。我們在教會裏面,已經消滅了一切在基督以外的區別。所有的人都站在新的地位上,都在主所設立的新人裏面。我們必須看見,所有神的兒女都是合一的,而不能有另眼相看。我們必須從心裏把宗派的意念拿掉,把分門別類的意念拿掉。
07 教會的根基和建造
【主耶穌有關建造教會的啟示】主耶穌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對祂的門徒彼得說了一句不尋常的話:「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主耶穌這話說出了如下的含意:
(一)基督自己是教會的建造者:首先我們要注意的,主說:「我要...建造」,教會的建造者不是別人,乃是主自己。
(二)信徒是祂用以建造教會的材料:主說:「你是彼得」,彼得的原文意思是「一塊石頭」。我們若要瞭解「石頭」的意義,最好要看彼得自己怎樣解說:「你們...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彼前二5)。原來我們這些重生的人,就是主手中的活石,是用來做為建造祂的教會的材料的。
(三)信徒必須被建造在一起纔能成功為教會:一塊塊橫陳散置的石頭,不但於神無益,反而會絆跌人。一塊塊合乎神心意的材料,必須組合成一座房屋,纔能讓神安家居住。信徒必須是長在一起,被建造成為一座活的靈宮,方纔有用處。一個人無論是多麼的「屬靈」,多麼的「有生命」,若不能與眾聖徒一同配搭建造,就仍不能有份于靈宮。教會是甚麼呢?教會乃是眾活石被建造在一起。
(四)啟示的基督是建造教會的根基:主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這磐石是甚麼呢?「這磐石」不是指彼得這塊小石頭,而是指基督這塊大磐石(參林前十4;三11)。更準確的解釋,應該是指彼得從神所領受對基督的啟示。教會是建造在對基督正確的認識這個根基上的。任何出於人的意見、觀念、作法和道理的,都不是教會,而是屬人的會,是人為的組織。
【教會的建造必須是神人同工】我們在前面看見,不是任何人,乃是主自己纔能建造教會。但是使徒保羅說:「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建造的房屋。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象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林前三9~10)。這話告訴我們,不只是神在建造教會,並且還有保羅和別人也在建造。這樣說來,人豈不是也能建造教會麼?這豈不是與主的話:「我要建造...」有了矛盾麼?
我們若要明白人在建造教會之工上的地位,就必須先明白「我們是與神同工的」的意思。在達秘的注釋裏,與神同工的意思乃是:「神是工頭,我們是小工」。兩者的地位完全不同,小工是絕對受工頭支配的。保羅之所以能作小工,是因為他先讓神作工在他裏面,先讓神將基督作到他裏面來,然後他將所得著的基督再作到別人身上,這纔是小工的工作。結果,建造教會這一個工作還是神自己作的,人不過傳達神在他裏面的工作而已。
教會是神自己建造的,是主耶穌基督建造的,是神借著聖靈與人同工建造的。凡是不讓神作工在他裏面的,絕對不能有份於建造教會的工作。在建造教會的事上,若非神借著祂的靈動工,人就是作工,也作不出甚麼果效來。總而言之,你若要有份於神建造教會的工作,你就得先讓神作進去,然後神藉你在聖靈裏作出來,這樣纔有真實的建造。
【教會必須被建造在正確的根基上】使徒保羅說:「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三11)。這話告訴我們,在建造教會的事上,選立根基不再是我們的責任,因為神自己已經立好了,沒有人能再立別的根基;或從別處開始。這裏清楚指出:耶穌基督是建造教會的根基,祂自己是「穩固的根基,寶貴的房角石」(賽廿八16),基督是那塊「試驗過的石頭」,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是被帶到祂那裏,都是在這根基上被建造在一起。
然則,保羅為甚麼又說,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二20)呢?「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並不是指使徒和先知本身就是根基。使徒和先知乃是立好根基的人,他們的本身並非根基。「使徒和先知的根基」的意思是說,神先把建造教會的根基作到使徒和先知的身上,然後使用他們把這根基傳達給我們。換句話說,這根基就是彼得和保羅等人從神所領受對基督身位和工作的啟示。面對著主耶穌的問題:「你們說我是誰?」彼得說出了那句歷史性的宣告:「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說到祂的身位,祂乃是永活神的兒子;說到祂的託付和職事,祂是基督。這些都包含在彼得的宣告裏。
教會不僅是一群罪得了赦免等著去天家的人,更是一批眼睛被神開啟而認識神兒子的身位元和工作的人。並且只有從神來關乎基督是誰的啟示,纔能使我們和主聯合在一起,而成為教會的一部分。那磐石乃是基督──但必須是啟示的基督,而不是理論上或教義上的基督。即使是用二十年的時間生活在基督徒中間,甚至一生之久研究神學,都不能把我們建造到祂的教會裏去,惟有裏面的認識,而不是外面的知識能成就這事。「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此外,「使徒和先知的根基」又是指神借著使徒和先知所已完全啟示給我們的真理,也就是寫在聖經上的神的話。神的話是建造教會的唯一根基。信徒們結合在一起,必須根據神的話,而不是基於理念、喜好、作法等的相同。並且這一個結合,不應是信徒彼此之間直接的結合,而是以「耶穌基督為房角石」。意即你我必須連于元首基督,必須長進到基督裏面,纔能彼此聯絡得合式。如此,纔能漸漸成為主的聖殿(參弗二20~21;四15~16)。
【建造教會必須使用正確的材料】建造教會的根基對了,還得繼續往上建造。現在的問題乃是看我們在上面加上些甚麼。在建造的事上,神所關切的乃是品質。祂不太在乎我們有否作這工,而在乎我們用甚麼來作這工。祂不僅看我們所作的事,更看我們所用的材料。房屋的根基是基督,此後的建造也必定是根據於基督。
(一)建造的材料必須是活石,不是塵土:創世記廿八章記載:當雅各逃避他的哥哥以掃的迫害,半路上露宿野地,枕石而眠,睡夢中看見一個天梯,天使們在那天梯上上去下來。這天梯就是「人子」耶穌(參約一51)。耶穌基督是惟一的通天之路;若不借著祂,沒有人能到父神那裏去(參約十四6)。雅各夢醒之後,把夜裏「所枕的石頭立作柱子,澆油在上面。他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創廿八18~19)。「伯特利」的原文字意就是「神的家」,所以它豫表神的教會。由此,我們看見教會的特徵是「油澆石頭」。油,在聖經裏豫表聖靈;石頭,則指重生得救的人。意思就是說,必須是聖靈運行作工在信徒身上,纔能成功為教會。
本來,我們人是神用塵土造成的(參創二7);但是因著神的憐憫與恩典,我們遇見了那位「活石」基督,也就使我們有了神的生命和性情,而成為小活石──祂用以建造教會的材料。只有活石纔能被建造成為靈宮,主也只能把祂的教會建造在這「石頭」上。換句話說,無論我們身上天然的生命多麼的好,都不能被主用來作為建造教會的材料;祂所要的是「石頭」,不是「塵土」所造的磚頭。
(二)建造的材料必須是金銀寶石,不是草木禾楷:哥林多前書三章十二、三節又告訴我們:「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楷,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今天的問題是,我們所用建造教會的材料,究竟是用草、木、禾楷呢?抑或是用金、銀、寶石呢?我們知道,草、木、禾楷都要被火焚燒,金、銀、寶石是燒不壞的,因為金是出於神的,是神的工作,銀是關於救贖的,是主在十字架上的工作。金與銀都是原質,是純粹的,所以金與銀是沒有攙雜的。惟有寶石不是原質,它本來是雜質,是有攙雜的,後來經過高溫、高壓纔煉淨了出來。這就是聖靈的工作,是聖靈用啟示將神的生命組織在人裏面。
草、木、禾楷是指著屬人的和屬肉體的東西,包括那些凡俗的、平常的、容易的,並且是賤價的,也是易毀滅的。草,今天可以使地看為美麗,但明天它在那裏呢?人的智慧可能使我們領會一些聖經的道理;天然的口才可能有吸引人的能力;情感可能可以左右我們的生活;感覺好象可以給我們引導,但是引到甚麼呢?神所要的是金、銀、寶石。
【建造教會要照著山上的樣式】三一神是教會建造的設計者,也是教會建造的執行者,因此在建造教會的事上完全是祂作主。當日以色列民建造神的會幕和聖殿,乃是預表教會的建造,所以神特別吩咐摩西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來八5;參出廿八40;廿六30;廿七8;民八4;徒七44)。神如此嚴嚴的囑附,是因為祂不能讓人把祂的心意表達錯,也不叫人把祂的自己連同祂的所作給人領會錯。會幕有樣式的指示,聖殿有神自己用指頭所畫的圖樣(參代上廿八11~19),在建造的時候,人不能更改神的設計和定規,只能絕對的無條件去跟隨,這就是「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的原則。今天,人若想與神同工建造教會,就一切都要根據「天上的異象」,絲毫不能用人意來代替神旨。
【教會裏面所有的事都該是敞開明亮的】教會是應該從神,從基督得到她的性質。在神、在基督裏面,是絕對沒有黑暗。這是叫我們受到試驗的一件事,這是洞察到我們裏頭的動機。希伯來書第四章說,在神的話語跟前甚麼都得赤露敞開。神的話如同燈一般照到我們最深的各部,能把全人最中心地方的東西都給照耀出來。所以我們該當如何使我們的動機純潔,生活絕對真誠,完全透明,沒有一點隱瞞,所有的事都該是敞開的,明亮的,這是建造教會必須有的一個特徵。若是在甚麼地方,有一種光景不是如此的話,教會無法建造。
08 教會的計劃和完成
【教會是神在創世之前所定的計劃】教會在地上的出現,雖然是在主耶穌基督死而復活之後的事,但是早在創世之前,神在祂的計劃中,就已經定規要得著一個教會。神這個有關教會的計劃,是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旨意(弗三11),它一直隱藏在神的裏面,沒有叫人知道,所以是一個奧秘。教會這個奧秘,又稱為「基督的奧秘」(參弗三4~6)。直到今世,神纔將教會這個奧秘,藉著聖靈啟示給祂的聖使徒和先知,叫他們把這奧秘傳給我們知道,使我們眾人明白這奧秘是如何安排的,又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藉著教會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三9~10)。由此可見,教會在神的心目中佔據何等重要的地位。教會不是因著人的犯罪墮落之後,不得已纔偶然產生的東西。神在祂永遠的計劃中,定意要得著教會,來滿足祂自己的心意。
【神在祂永世計劃中對教會的心意】夏娃預表神永世計劃中的教會,因為夏娃的被造,是在罪還沒有發生之前的事。在神永世計劃中的教會,是與罪無關的,是沒有罪的歷史的。有許多神的兒女,繞來繞去,都是想到罪和得救的問題。但是,神對教會的看法,是根本和罪不發生關係的。從始至終的,教會是出乎神的,也是為著神的。在神的計劃中,教會完全是出乎基督的,沒有一點人的攙雜,沒有一點罪的氣味,她的一切都是從基督出來的,她的生命就是基督。這樣的教會,纔配作基督的伴侶,纔能與基督合而為一,也纔能使基督心滿意足。
原來在神永世的計劃中,祂要得著一班人,有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形像(創一27;羅八29),使他們一面彰顯祂的榮耀,一面代表祂掌權,治理全地,並對付祂的仇敵撒但(創一28;二15)。神的旨意,不只是要祂的兒子──基督──彰顯祂的榮耀,並勝過祂的仇敵,神還要祂的眾子──教會──彰顯祂的榮耀,並勝過祂的仇敵。神的目的是要得著一個得勝的基督,加上一個得勝的教會;神的目的是要得著一個勝過魔鬼工作的基督,加上一個推翻魔鬼工作的教會。神不只要基督在榮耀裏掌權,並且要教會和基督在榮耀裏和祂一同掌權。
【神的計劃不因人的墮落而改變】在創世記第二章裏的女人夏娃(創二18~24),是預表教會的,可是從創世記第三章開始,人墮落了。人雖然因為犯罪而失敗了,但是人的墮落犯罪,並不能推翻神的旨意。神的計劃並沒有改變。人墮落之前,神是怎樣;人墮落之後,罪來到世界之後,神還是怎樣。祂從前所定規的是怎樣,今天還是怎樣。神的計劃永遠沒有改變。神對於祂的教會所定規的,是從永世到永世。神在永世裏有祂自己的旨意,要得著一班人掌權,要用一班人打破撒但所有的工作,這是神對於教會的旨意。雖然我們有墮落,我們有失敗,我們有肉體,我們有血氣,我們遠離神,我們違背神,但是,神的目的還是要達到的。無論如何,人不能破壞神的計劃,至多只能耽延時間而已。
【神如何補救人墮落的事實】夏娃和以弗所書第五章裏的女人(弗五22~32),都是預表教會,也都是神在創世以前就定規的。不過前者是在墮落之前就顯出來的;後者卻是在墮落之後纔顯出來的。在神的眼光中看來,兩者並沒有分別。為著補救人的墮落這個事實,神就藉以弗所書第五章來啟示我們,祂是怎樣工作來達到當初的目的。
首先,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基督道成肉身,且死在十字架上,目的就是要得回教會,作祂的新婦。祂這個工作已經過去,已經完成了。其次,基督「愛」教會,「保養顧惜」教會(弗五28~29)。基督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用生命藉著祂的話來洗淨教會,一直到成為聖潔沒有瑕疵,作個榮耀的教會,好獻給祂自己(弗五26~27)。祂這個工作是現在正在進行的。教會今天還沒有到可以獻給基督的地步,所以我們應當竭力追求神的活話,而不是死的道理,讓祂話中的生命不斷洗滌、除去我們舊造的成分,直到我們完全被更新,完全成聖,進到榮耀裏去。
【今世在地上的教會全體無法達成神的計劃】神的計劃必要完成,必要實現。然而根據啟示錄所給我們看見的,乃是教會全體在基督再來之前,並未達到可以獻給祂的地步,因此祂就來呼召「得勝者」(參啟二至三章)。在聖經裏,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就是「餘數」的原則(參羅九27;耶三14)。當神的子民不能全體遵行神的旨意,不能全體達到神的標準時,神就揀選少數人來代表全體,這就是餘數的原則。我個人堅決的相信,當「外表」的教會演變到不能體貼神的心意時,神就呼召一班願意與神同心的人,來代表教會全體作教會的見證,要他們活出教會的「實際」。這批代表教會全體的餘數,就是得勝者,也就是啟示錄第十二章裏的「男孩子」。一直到末世,那個表徵包括古今中外所有神的子民,就是表徵教會全體的婦人,並沒有負起她在神永遠的計劃中所該負的責任,因此神就在她裏面揀選出一班剛強的得勝者,使他們遂行教會在地上的見證,這就是「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啟十二5)的意思。
男孩子原是在母親裏面的,是包括在教會全體裏面的;但男孩子卻是和母親有分別的,是在教會全體中間被神揀選出來的一班人。這裏的「男孩子」,就是啟示錄第十一章裏的「弟兄們」。這就是說男孩子並不是一個人,而是有相當數目的人,是多少人合起來成功一個男孩子。不過和母親比起來,這一個男孩子是小的,意即和教會全體比起來,這班人的數目是小的,但是神的計劃是在他們身上,神的目的是在他們身上。當主再來之前,有一班人代表教會全體對付了仇敵,作了教會該作的見證,他們達到了神計劃中的目的,所以就被提到神寶座那裏去了。
至於婦人和她其餘的兒女,則被留在地上遭受大龍的迫害(啟十二17)。他們須要經過大災難,有的人在大災難中成熟(啟十四15~16),把自己預備好了。但他們之中的絕大多數人,是否須要經過千年國度,纔能達到預備好了的地步呢?聖經雖然沒有明言,但有一件事是確定的,就是要等到千年國度之後,羔羊的妻──聖城新耶路撒冷──教會(啟廿一2,10),纔會由神那裏從天而降。那時,神對於教會的計劃纔算完全實現。
【神永世計劃的完成】我們在前面所看見聖經中的四個女人,其實是一個女人,不過在她的歷史過程中,分作四段而已。當她在神的計劃中的時候,稱為夏娃;當她在地上得著救贖又彰顯出基督來的時候,她稱為教會;當她受大龍逼迫的時候,她就是天上大異象中的女人;等到在永世裏得著完全榮耀的時候,她就是羔羊的妻子。這四個女人,給我們看見神從永世到永世之間所作的事。到了啟示錄第二十一章,神得著一個羔羊的妻,神的計劃終於完滿成就了。從這裏,我們可以看見神所要的教會具備了如下的特點:
(一)是聖潔的:這位羔羊的妻又稱作「聖城新耶路撒冷」,教會是「聖」城,她的特點是聖潔沒有瑕疵。教會被話中的水洗淨到一個地步,不只她的裏面是聖潔的,而且她的外表也是光明潔白的(啟十九8)。
(二)是一座高大的城:「城」表示掌權的範圍;撒但的座位和勢力已經從教會裏面清掃出去。「城牆」表明裏外有所分別;城牆「高大」(啟廿一12),表明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啟廿一27)。
(三)是新造的:「新」耶路撒冷裏面沒有任何舊造的東西,一切出於舊造的,都已經被更新了(啟廿一5),並且月月結新果(啟廿二2)。
(四)是從天而降的:神建造教會的原則是「從天而降」(啟廿一2,10),必須是屬天的,是記在天上的,是積存在天上的(參太六20;十九21;來十一16)。
(五)是光輝透明的:城的光輝「好像碧玉,明如水晶」(啟廿一11)。今天人在教會中還有許多模糊不清的地方,到那時,就要面對面,得見祂的真體(參林前十三12;約壹三2),我們就要真實的看見神,認識神。
(六)是精金、寶石、珍珠造的:城本身和街道是精金造的,城牆和根基是各樣寶石造的,門是珍珠造的(啟廿一18~21)。精金表明神的生命性情,寶石表明聖靈的工作成果,珍珠表明基督死而復活生命的結果。
(七)是由十二所組成的:它有十二個城門、十二個城牆的根基、十二支派的名字、十二位使徒的名字、十二樣寶石、十二顆珍珠、十二樣果子,甚至長寬的尺寸也是十二乘十二,一百四十四肘。「十二」表明永世裏的完全,神人永遠合一。
(八)是四方的:城是四方的(啟廿一16),表明公義、公平、平衡、面面周全,並無過或不及。
(九)是滿有愛、光、生命的:聖城是神愛的極致;城內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並且沒有黑夜(啟廿一23,25;廿二5);城內又有生命水的河和生命樹(啟廿二1~2)。
(十)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廿二5)。
09 教會的立場和條件
【立場不是根基】許多基督徒一提到教會的立場,便說:「我們沒有別的立場,我們的立場乃是基督。」他們這話,表面看好象不錯,但是他們把「根基」(foundation)和「立場」(ground)混淆了。不錯,教會唯一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三11)。全世界所有的基督徒都承認基督,相信基督,高舉基督,但事實上卻分成許許多多的教會團體,彼此之間只有嘴唇的相愛與合一,並沒有實際的相愛與合一,這是甚麼緣故呢?沒有別的,乃是因為各有他們設立教會並實行教會生活的依據、理由,這些依據和理由便是他們的立場。
【錯誤的教會立場】無論你所持的依據和理由,是如何的合乎聖經真理,但若是使你和相近的基督徒,不能切實相愛併合一的,都是錯誤的,都是分裂教會的。凡是在基督徒中間,造成分門別類的,都是錯誤的教會立場。據觀察目前存在於地上的所謂教會團體,可簡略分為如下的錯誤立場:
(一)以道理、信條、禮儀為立場:這是以道理和作法來和別人來分宗派。你所持守的道理和作法可能是正確的,但是你不能容忍別人對此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見,就集結一些看法和意見與你相同的人,同在一起,這樣,就把看法和意見不同的人關在門外。這種立場是錯誤的,聖經說這是肉體的行為,是神所不喜悅的(參加五20,「異端」原文意即「以道理和別人來分宗派」)。而事實上,這種立場是當今在地上絕大多數基督教團體所採取的。
(二)以屬靈偉人、教會領袖為立場:崇拜英雄是一般世人的天然傾向,不幸,許多基督徒竟也因為感激某人在屬靈上的貢獻,不知不覺將他高舉過於聖經所記,而與存有相同崇敬心的人,集結在所崇敬的人周圍,而和別人有所分別。不論他們有沒有以所崇敬的人名來命名,只要這個人是他們與別人分開的主要因素,便是站在錯誤的立場上。當初在哥林多的教會中,有些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林前一12),他們只是在一個教會裏面分門別類,便已被使徒保羅責備,更何況如今以所崇敬的人來設立教會,怎能討神的喜悅呢?
(三)以國籍、省籍或廣大地區為立場:世人重視籍貫,但屬天的國民不可看重地上的籍貫。我們在地上都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所羡慕的是天上那更美的家鄉(參來十一8~16),豈可用屬地的籍貫來和神的兒女有分別呢?所以任何以肉身來源為藉口所設立的教會,都是錯誤的。
(四)以種族、語言、階級為立場:世人因皮膚顏色、生活習慣、語言的不同,而有彼此歧視和相爭的情形,但教會既是神所造成的「一個新人」,並且也都被「浸成了一個身體」(參西三10~11;林前十二13),我們就沒有任何的理由,以舊人的特點、特色來和同是基督身上的肢體有所分別。
(五)以『自以為是』為立場:當年在哥林多教會中,有一班人因為看不慣別人以主的工人們來分門別類,就「自以為是」地說「我是屬基督的」,使徒保羅也把他們列入責備的對象(參林前一12~13)。「我是屬基督的」這句話並沒有錯,但是把這句話用來和別的神兒女有所分別,就是錯誤的。任何在別人面前強調自己和他們不同的說法,都是出於宗派的靈,是沒有宗派之名的宗派,是最可怕的宗派。
【唯一正確的教會立場】這樣看來,擺在我們基督徒面前的,似乎不應當有任何的立場了。但是,無形的、屬靈的宇宙教會,必須出現在地上,在世人眼前,作出有形的、實際的見證。換句話說,宇宙教會必須在沒有改變性質的前提下,出現在各個不同的地方,這就是所謂的地方教會。在聖經裏,有「神的教會」和「神的眾教會」兩種不同的說法;前者指包括古今中外所有屬主,所有有聖靈的合一,所有在七個「一」(參弗四4~6)上完全一致的人的團體,後者指在許多地方上出現的基督徒團體。神的眾教會,在實質上與神的教會是沒有分別的。所不同的,一個是包括古今中外,一個是只包括一個地方而已。神的教會和神的眾教會,所分別的乃是在範圍上,而非在實質上。因此,凡是真正高舉基督、以基督為根基的人,必然要在各自所處身的地方上,顯出彼此相愛和合一的見證。在地方上合一的立場,是設立教會唯一正確的立場。為甚麼呢?因為:
(一)地方立場是唯一聖經所記載的分法:聖經並未以任何別的名稱來稱呼,來分別神的眾教會,而只稱呼:「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在安提阿的教會」(徒十三1)、「堅革哩教會」(羅十六1)、「在哥林多神的教會」(林前一2)、「帖撒羅尼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帖前一1)等等。
有人說,在新約聖經裏,除了地方之外,還有「在家裏的教會」的稱呼,例如:在百基拉和亞居拉「他們家中的教會」(羅十六3~4)、「亞居拉和百基拉,並在他們家裏的教會」(林前十六19)、「老底嘉的弟兄和甯法,並他家裏的教會」(西四15~16)、「腓利門...以及在你家的教會」(門1~2)等,這豈不是表明在一個地方之內可以有許多不同的教會嗎?但根據倪柝聲弟兄在《敞開的門》中著文推論:第一處的家中教會,就是當時在羅馬的教會;第二處的家裏教會,就是當時在以弗所的教會,因為那時他們已搬到以弗所(參徒十八18~19);第三處的家裏教會,就是當時在老底嘉的教會;第四處的家教會,就是當時在歌羅西的教會。在沒有發現新而確實的歷史考據之前,我們不能冒然接受當時在一個地方裏有數個教會的說法。
(二)地方立場是唯一無可避免的分法:我們作基督徒的人,雖然在靈裏衝破了任何的界線,再沒有甚麼地方能範圍我們在基督裏的同一和合一,但是,因為我們基督徒還是人,還是住在肉身之內的人,我們不能不在時間之內受空間的支配,所以地方教會的分法,乃是無可避免的,是為著應付人生受空間支配的需要的。至於其他的分法,只要我們願意竭力保守靈的合一,都是可以避免,可以放下的。
(三)地方立場是唯一自然形成的分法:所有地方以外的分法,都是人為的分法:領袖的擁護、種族的歧視、國籍的驕傲、道理的爭執、意見的紛歧...每一樣都是出於人的肉體,出於人天然的動機,都是人在那裏促成的,唯有地理上的分別,是自然形成的,而非人造的。
(四)地方立場是唯一不改變教會性質的分法:每一個自然形成的地方教會,都包含了宇宙教會所有的屬靈特性,只有數量上(quantity)的不同,而無實質上(quality)的不同,所以地方教會並不改變宇宙教會的性質。至於其他一切的分法,都難免影響到教會的性質,至少會叫教會的性質在程度上有了虧缺。
【地方教會的條件】一個地方教會,除了站在地方的立場之外,若缺少了下列的條件,就還不是一個完全的教會:
(一)必須讓聖靈有絕對的主權:任何一項真理的解釋與作法,即使是正確無誤的,但如果沒有服在聖靈的權柄底下,就空有外表,而沒有實質內容。許多的規條、律法,都是死的。但是,我們若把神的話語、聖經的榜樣,擺在聖靈裏,就是活的。所以我們應當注意讓聖靈在教會中掌權,在教會中一切的工作,必須是聖靈發起的(參徒十三2);在教會中一切的職分,必須是聖靈設立的(參徒廿28)。整個教會的立場,是建造在聖靈的權柄上。沒有聖靈的權柄,就沒有教會。
(二)必須接納一切主所接納的人:使徒保羅說:「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於神」(羅十五7)。在這裏我們看見,教會的接納,乃是根據於基督的接納。換句話說,凡是基督所接納的人,教會不能不接納。如果有一個人是基督所接納的,而一個教會不接納他,這個教會馬上就不是一個教會,而是一個宗派了。一個地方教會,不能以任何理由不接納一個主所接納的人。當然,一個基督所不接納的人,教會也不可以接納。但是,所有基督所接納的人,教會就必須一個不漏的接納。一個地方的教會,必須接納當地所有基督所接納的人。若在基督的接納之外,設下任何別的條件,就不再是教會了。
(三)必須有教會見證的管制:新約聖經給我們看見,有一些掛名的基督徒,他們不肯承認主耶穌的身位,越過基督的教訓,而不常守著的,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參約貳7~11);另有一些真實得救的信徒,後來犯罪習以為常,變成了淫亂的人、貪婪的人、拜偶像的人、辱駡的人、醉酒的人、勒索的人,為著維持教會聖潔的特性,不得不暫時把他們革除,直到他們悔改為止(參林前五章;林後二5~11)。教會若沒有這類的管制行動,教會和世界就沒有分別的界限,如同一艘船在海中有了洞,海水可以進到船裏,這艘船遲早要沉到海裏面去。所以必須有管制的行動,纔能保守一個地方教會的性質。
(四)必須具有包容性:一個地方教會,必須是對一切神的真理沒有避諱不傳的(參徒廿27),神的話語總得在教會裏傳得全備(參西一25)。並且,也不可因為真理見解的不同,就把見解不同的人關在教會外面。一有見外,就是宗派,就不是教會。
10 原初的教會和榜樣
【教會在地上的顯出】新約教會出現在地上,固然是在以色列的土地上──巴勒斯坦,但若要問:教會是從何時開始的?這就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教會是從五旬節算起的;也有人認為,教會應當從主耶穌開始在地上作工時算起;又有人認為,教會應當從主死而復活之後,向門徒吹一口氣,使他們領受聖靈(約廿22)那一夜算起。無論如何,教會在地上的顯出,是開始於主耶穌和祂的門徒的──耶穌基督是建造教會的磐石,被使徒和先知(祂的門徒)領受並奠立根基。
【教會在地上初具雛形】四福音書並沒有提供我們多少初期教會的實況資料,若要勉強採用的話,也都是一些負面的情形:門徒們彼此爭論誰為大,在他們的主被釘死後憂傷害怕,有的人離開耶路撒冷,往以馬忤斯下坡的路走,有些人到提比哩亞海打魚去了。所以我們若要查考初期教會的事蹟,作為我們實際地把教會付諸實行(practice)的榜樣的話,還得來到使徒行傳,以它為依據。首先讓我們從行傳第一、二章來看教會的雛形:
(一)教會是由一批看見耶穌基督的顯現,聽見祂的教訓的人所組成(徒一1~5)。今天的教會也只能由一批心眼被開啟,看見拿撒勒人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歡喜領受祂的話的人所組成。
(二)教會是由一批有異象、有使命、有盼望的人所組成(徒一6~11)。今天教會的組成份子,也應當滿有屬天的異象,雖然活在地上,卻是一心嚮往著屬天的國度,身負到處傳福音、作見證的使命,等候主的再來。
(三)教會是由一批同心合意聚集在一起,恆切禱告仰望主的人所組成(徒一12~14)。
(四)在組成教會的信徒中間,有一班人是蒙主特別的揀選和恩賜,得列在使徒職任的位分,目的是為著成全聖徒,各盡其職,以建造教會(徒一15~26; 參弗四11~12)。
(五)為著開展傳福音工作的需要,教會的成員,不只他們的裏面有聖靈的內住,並且他們的外面有聖靈的澆灌,使他們有口才講明福音的奧秘(徒二1~13;參弗六19)。
(六)教會在世人面前的見證,是眾人如同一人,高舉耶穌基督,因此滿有聖靈的能力,使聽見的人覺得扎心,悔改、受浸,歸入主的名下(徒二14~41)。
(七)以聚會為教會生活的重點:(1)聚會的內容:領受眾使徒的教訓(聽道)、彼此交接(交通)、擘餅(記念主)、祈禱(禱告);(2)聚會的時間:天天;(3)聚會的地點:在殿裏、在家中;(4)聚會的態度:同心合意、恆切、存著歡喜誠實的心;(5)聚會的果效:恆心遵守眾使徒的教訓、彼此相愛相顧、得救的人天天增加(徒二42~47)。
【教會從一地擴展到各地】最初出現在地上的教會,似乎一心一意只在耶路撒冷經營,而未立即遵從主所託負的使命:「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因此,在神主權所安排的環境之下,容許在耶路撒冷的教會遭受逼迫,使得信徒們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地(徒八1)。這是教會擴展到各地的契機,因乃有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各地的教會被建立(徒九31)。神在地上的教會,終於由「一地教會」發展成「各地眾教會」。然而,當時在各地的教會,只以「猶太人」為傳講的對象(徒十一19),所以神更進一步作了如下的安排:(一)帶領腓利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道、施浸(徒八26~39);(二)揀選並得著保羅,使成為向外邦人傳講的器皿(徒九1~22);(三)藉彼得向哥尼流和他的親屬密友傳道、施浸(徒十章);(四)使信徒中的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徒十一20)。以上這些安排,終於使在各地的教會也開始包含了「外邦人」。
【建立各地眾教會的原則】使徒行傳第八章至第十五章,提供了一面櫥窗,使我們得知建立各地眾教會的原則,以及她們彼此之間的關係:
(一)各地教會的形成,並不是由甚麼人去設立的。無論是使徒(如彼得、約翰、保羅等人),或是傳福音的(如腓利),或是一般信徒(如分散的門徒),都可以到各地去傳揚福音。而傳福音的結果,在各地就有了得救的人。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各地的教會是怎樣成立的,只是輕描淡寫的,說那些在各地得救的人就是各地的教會。
(二)聖靈是一切工作的推動者,祂或者直接打發工人,如:打發腓利去曠野下迦薩的路上(徒八26~35),打發彼得去哥尼流家(徒十章);或者間接透過工作團體打發工人,如:使徒們打發彼得、約翰去撒瑪利亞(徒八14~17);或者透過一地教會打發工人,如:耶路撒冷教會打發巴拿巴去安提阿(徒十一22~24),安提阿教會打發巴拿巴和掃羅去周遊各地(徒十三1~3)。他們作工結果所形成的各地教會,從未與工作團體或源頭教會發生從屬的關係。各地教會都各自獨立,直接向主負責。各地教會之間,也沒有任何聯合的組織存在。
(三)各個工人,或不同的工人團體,或源頭教會,從未把作工結果所形成的各地教會,劃入各自的勢力範圍,反而是彼此相輔相助,如:彼得、約翰去撒瑪利亞幫助腓利(徒八5,14),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差遣猶大和西拉去安提阿、敘利亞和基利家幫助保羅堅固外邦眾教會(徒十五22~23)。
(四)一個地方一個教會,聖經從未以地方以外的人、事、物作為建立不同教會的根據。因此,在使徒行傳裏,稱呼一個教會,總是冠以那個地方的名稱;若是一個廣大的地區時,就用複數的稱呼法來取代單數,如: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各處的教會(徒九31),在安提阿的教會(徒十三1),敘利亞、基利家...眾教會(徒十五41)。
【教會治理體系的形成】教會出現在地上的初期,無所謂行政管理的制度,當時在耶路撒冷教會裏面,除了使徒和先知之外,並沒有其他專職服事的人。使徒和先知的職責是祈禱親近神,從神領受話語,然後向人傳道(參徒六4)。換句話說,最初的教會所注重的,乃是屬靈方面的供應。但隨著教會實施「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徒二44)的共同生活方式,就產生了「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二45)的職務。開始時是誰在那裏執行分配呢?聖經沒有明白告訴我們,但我們知道大家是把賣各人田產所得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的腳前(徒四34,37),所以很可能是使徒們自己(參徒六2),或是他們所指定的人,從事管理飯食的工作。也許是由於人多事繁,也許是因為非其恩賜所長,終導致在天天的供給上有所疏忽,因而有不滿與怨言(徒六1)。這是教會中執事產生的由來。
我們從選出的七個執事的名字推知,他們都是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是針對當時的需要而產生的(參徒六1~5)。由此可知,初期教會中的執事職分,是基於下列的原則:(一)執事產生的原由是:為應付當時教會中特定的需要,因此很可能執事並非終身永久性職份,只要需要存在一天,那麼執事也就繼續存在一天;(二)執事的資格是: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徒六3);(三)執事產生的方式是:從有需要的信徒們中間選出,並由使徒按手聯合、禱告交託(徒六3,6);(四)執事的產生大大有助於神的道的興旺(徒六7)。
至於教會中產生長老的原由和背景,使徒行傳並沒有給我們明白的交代,例如在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究竟是怎樣設立的,並沒有明文記載,只是突然提起「眾長老」(徒十一30),使我們知道有所謂「長老」職份的存在。他們是誰?是由使徒們兼任嗎?但稍後另一節說「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徒十五2),由此可見使徒是使徒,長老是長老,使徒和長老有別。我們只知道巴拿巴和保羅出去傳道,在路司得、以哥念和彼西底的安提阿得了一些人,不久在回程中,路過那三個地方,行傳記載說:「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徒十四23)。由這段記載,我們可以推知:(一)長老是由使徒選立的;(二)長老是在各教會(不是眾教會)中選立的,因此長老並不是超教會的,一地教會的長老不能管別的教會的事務;(三)這些長老可能得救之後並未超過二年,只不過在眾信徒當中,顯得比別人較為「長進」又「老練」而已。
至於設立長老的根據和目的何在?這在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中,就給了我們一線的亮光:(一)長老是由「聖靈」設立的(徒廿28),是聖靈作工在一些人身上,使他們的靈性顯得比眾人更長進,恩賜更多,因此就在眾信徒中間,顯明了作長老的功用。行傳十四章的使徒選立長老,應該是使徒領會聖靈的意思,藉此以阿們、印證聖靈的設立;(二)設立長老的用意是為「作全群的監督...牧養神的教會」(徒廿28),長老在地方教會中負監督管理和牧養的責任。在此要附帶一提的,就是長老和監督並非兩種不同的人,長老是指他們的位份,監督是指他們的職責。
11 教會的墮落和分裂
【教會墮落的徵兆】遠在初代使徒們尚未完成他們立好教會根基的使命之前,新約聖經給我們看見,初期的教會已經有一些墮落的徵兆存在。無可諱言的,這些徵兆都是源起於撒但利用人性的弱點和天然的觀念,來破壞神對於教會的計劃,使她不能維持原初那純正與合一的性質。茲從新約聖經列舉一些實例如下:
(一)在教會中開始有人企圖假冒為善,在外表上與別人的作法一致,但實際上卻是欺哄聖靈(參徒五1~11)。
(二)在教會中開始有人追求聖靈的恩賜,目的只是要滿足他們個人的私慾(參徒八18~24)。
(三)在教會中開始有人注重禮儀、規條,以禮儀、規條來分門別類(參徒十一1~3)。
(四)開始有人過問別地教會對禮儀、規條的看法與作法,企圖強迫別的教會接受其看法與作法(參徒十五1~5)。
(五)使徒預言將必有人從教會內外起來,被仇敵利用,破壞並分裂神的教會(參徒廿29~30),後來果然應驗(參羅十六17~18;多三10~11)。
(六)在教會中開始有人高舉主的工人過於聖經所記,以致彼此分黨、分爭(參林前一10~12;四6;十一18~19)。
(七)教會的治理不善,容忍罪行、罪人,不能伸張公義,以致聖徒之間的糾紛,須求助於教外不義的人(參林前五1~2;六1)。
(八)教會的聚會沒有規矩、不按次序,擘餅聚會時藐視主的身體(參林前十一20~34),在運用恩賜的聚會中爭相顯揚自己所得的恩賜,又癲狂、又混亂(參林前十四章)。
(九)行律法主義者在教會中佔上風,有些地方教會深受他們的左右、影響(參加一6~7;三1~3),竟至連初代使徒們也怕他們,在眾人面前裝假(參加二11~13)。
(十)有假先知、假師傅、假使徒,引進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也不承認(參彼後二1;猶4~16;啟二2);又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約壹二18~19)。
【主對教會墮落的預言和應驗】在啟示錄第二至三章裏,主耶穌曾藉使徒約翰寫信給七個教會,內中所描述的,固然是當時在眾教會中所發生的一些事實,但也藉此預言神的教會將要發生的歷史,亦即教會將如何墮落的演變過程,後來果然一一應驗,所以我們若要明瞭教會墮落的實情,便須從啟示錄二、三章來領取主的教訓:
(一)在教會中有所謂「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啟二6);「尼哥拉」的字意是「爬在平信徒之上」,故這裏是指「居間階級的行為」。在教會中有一班人自以為高於平信徒,在那裏包辦所有屬靈的事務,遂有居間階級的產生,後來演變而成為羅馬天主教的神父制度,英國安立甘教會的聖品制度,更正教的牧師制度。
(二)在教會裏面有「撒但座位之處」(啟二13);撒但原只在世界裏頭有權柄(參路四5~6),如今因為教會與世界聯結(「別迦摩」的字意是「結婚」),以致牠在教會裏面能夠為所欲為。自從主後第四世紀,羅馬皇帝康士坦丁實施政教合一以來,世界的影響力滲入了教會。
(三)在教會裏面有了「巴蘭的教訓」和「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啟二14~15);原先在教會中只有「斂財」和「居間階級」的行為,如今竟發展出一套道理教訓來。由此,各樣的異端教訓不斷出現。
(四)在教會裏面有了「耶洗別的教訓」,「就是撒但深奧之理」(啟二20,24);原先在教會中雖然有一些異端教訓,但神的話仍在大部分的主僕心中,居於至高無上的地位,如今人的話──教皇的諭旨和大公會議的決議──逐漸取代了神的話的地位,以致教會失去了貞潔(行姦淫),在神之外另有敬拜(吃祭偶像之物)。
(五)教會的行為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三1);改教運動所帶來真理的恢復,只止於道理、字句,而缺乏靈的實際。
(六)在教會裏面充滿了「眾人的意見」(「老底嘉」的字意),以致行為也不冷也不熱(啟三14~16);教會為了迎合眾人的意見,卻不知不覺得罪了主。
(七)教會在主面前的光景非常可憐,卻又不自知,反以為是富足,以致不知不覺將主關在門外(啟三17,20);末後的教會,在道理、知識上非常豐富,但在心靈、生命上卻空虛貧乏。
【中古以前教會墮落的事實】根據教會的歷史,我們看見教會有了如下墮落的事實:
(一)引進異端思想:使徒時代之後,第二世紀至第四世紀初葉的教會,外面有來自羅馬帝國的逼迫,內部有異端思想的困擾,而後者帶給教會的危害,遠勝於前者。初期教會的異端思想,大體上可分為下列數種類別:(1)猶太化(高舉舊約)的異端思想;(2)混合採納異教教義和希臘哲理的異端思想;(3)反對猶太化(完全摒棄舊約)的異端思想;(4)信仰上有偏差的異端思想。
(二)引進階級制度:早在第二世紀,著名的革利免(Clement),就已經倡議把猶太教的祭司制度引進教會裏面了。約在同時,又安提阿的依格那丟(Ignatius),認為「長老」是管理一地教會的,而「監督」則是管理地區(即複數地方)教會的,這是「主教」制度的起源。到了第三世紀,異教徒出身的迦太基主教居普良(Cyprian),極力主張在教會中應有聖職人員與一般信徒的區分,因乃促成了有上下級組織的基督教。接著到了第四世紀末葉,因為著名神學家奧古斯丁(Augustine)的鼓吹,就形成了大公教會(Catholic
Church),主教之上更有大主教、教長等的階級。到了第五世紀,終於有最高階級的教皇(Pope)產生出來。
(三)教會與世界聯合:第四世紀,康士坦丁接受基督教,強迫國民改信基督教,由是教會與羅馬帝國聯合,這就是所謂的「政教合一」。從此,世界的勢力進到教會的裏面,而教會也變質成了馬太福音第十三章的那一顆大樹了(參太十三31~32)。
(四)造成了人為的教會統一:羅馬天主教的正式產生,是在第五世紀裏的事。在此之前,各地區的主教各自為政,是彼此平等的,並沒有一位主教高於另一位。後來由於奧古斯丁在「神之城」一書中,強力主張「以一人為元首的大公教會是惟一的教會」,基督教遂受其影響,而羅馬是羅馬帝國的第一大城,故逐漸地,羅馬主教的地位超過其他地區的主教。至主後440年,羅馬教皇利歐一世(Leo I)成為許多歷史家公認的第一任普世教皇。
(五)引進了祭拜偶像的惡俗:本來神的子民是不許跪拜任何形像的(參出廿4~5),但羅馬天主教卻引進了異教徒拜偶像的風俗,他們不只為主耶穌作出形像來拜祂,還作出聖母馬利亞、聖使徒彼得、保羅等,以及殉道聖徒們的偶像來拜,又作出各種十字架來給人跪拜。
(六)剝奪一般信徒讀聖經的權利:本來聖經是信徒行事為人的最高準則,但羅馬天主教藉口防止一般信徒誤解、濫用聖經,竟把聖經封鎖了起來,只准神職人員閱讀。這樣,神職人員任意曲解聖經,以人意取代神旨,「教皇無誤論」,教皇的斷案就是神的斷案。
(七)教會陷入黑暗:因著神的話在教會中失去了該有的權威,大體上,整個教會的光景充滿了黑暗。當權的神職人員不但自己胡作非為,犯罪作惡,藉機斂財,對於清心愛主的忠良,設立「異端裁判所」來加以迫害。教會至此已墮落到極點。
【中古以後教會分裂的事實】第十六世紀馬丁路德的改教運動,一面給教會帶來了一線曙光,一面卻也加速了教會的分裂。本來基督教界僅有羅馬天主教和希臘東正教兩大派,加上有數的幾個小派,但改教之後,教會一分再分。下列所舉,乃教會分裂的主要因素:
(一)因道理而分:對於某種真理有獨特的見地,而產生了特別的信條,自成一會以與其他基督徒分開,如:安息日會、信義會、聖潔會。
(二)因屬靈偉人而分:對於某一屬靈偉人特別尊重、崇敬,以其為中心,團結一些追隨者以與其他基督徒分開,如路德會、衛斯理會等。
(三)因教會的制度而分:對於教會的某種制度特別著重與堅持,因而與其他的基督徒分開,如:長老會(以長老治會為制度)、公理會(主張堂會制度)。
(四)因禮儀而分:注重某種禮儀,如:浸信會。
(五)因各種新興運動而分:如:神召會、五旬節會、葡萄園教會。
(六)因對原來的教會團體有異議而分:如:耶穌教會、真耶穌教會、真真耶穌教會。
(七)因國籍而分:如:英國聖公會、中華基督教會。
(八)因地區、省籍而分:如:美國南方浸信會。
(九)因種族而分:如:在美國有清一色的黑人教會、白人教會、華人教會。
(十)因語言而分:如:國語禮拜堂、台語教會、廣東話教會。
(十一)因階級而分:在某些地方,有所謂的「專業」教會。
12 教會的恢復和道路
【教會恢復的歷史】在兩千年的教會歷史中,幾乎每一個時代,都有一班清心愛主的基督徒,看見神的心意,答應神的呼召,從墮落而變質的基督教組織裏面出來,站在教會原初的樣式和立場上,在他們所身處的時代中,作教會該有的見證(參林後六17~18)。可惜,他們所恢復的教會見證,在性質上並沒有完全,在時間上也未長久維持。通常,僅只恢復了一部分,且又如曇花一現,過不多久就墮落下去了。關於歷代教會的詳細恢復情形,讀者們可以自行參閱《走天路的教會》和《見證的火炬──二千年教會的屬靈歷史》二書。這裏僅就改教運動之後的歷次主要恢復實況,作一摘要的記述:
(一)十六世紀的改教運動:自從馬丁路德發起改教運動,各種更正復原教會團體,紛紛脫離羅馬天主教會,形成了今日絕大多數的基督教公會和宗派,這是更正教的恢復。更正教最大的恢復,就是恢復了聖經的公開,和棄絕了偶像。在此以前,只准聖品階級的人閱讀全本聖經,而僅讓一般信徒閱讀羅馬教會所摘錄的經節。如今,不僅熟悉拉丁文的人可以自由閱讀聖經,且因翻成德文、英文、法文等各國文字,一般信徒皆能夠從神的話中得到亮光。再者,從前在羅馬天主教中充滿了偶像,如今在更正教中,不容易找到物質的偶像。然而,更正教的各公會宗派,並未斷絕與世界的聯結(如:國立教會),也未去掉居間階級(如:聖品階級和牧師制度),更未廢除人為的統一組織(如:公會總會)。此外,在更正教裏面,雖然棄絕了物質的偶像,但仍有許多無形的偶像,並且由此引進了更多的分裂,至今已達數千個公會和宗派組織。
(二)十八世紀的摩爾維亞弟兄運動:改教運動過了約二百年,一批摩爾維亞(Moravianism)的弟兄們,因受逼迫而避難,幸得新生鐸夫男爵(Zinzendorf)收容,後來他自己成了他們的領袖,帶進了基督教大復興。摩爾維亞的弟兄運動,幾乎把更正教所有的缺點都改過來了,例如:他們與世界斷絕關係,不再與政治發生牽連;他們輕看階級,專一注重彼此作弟兄的交通配搭;他們棄掉形式上的組織,沒有總會、分會之類人為的統一;他們曾盡力放下道理上不同的見解,轉而注重那些相同的點。摩爾維亞弟兄們非常重視敬虔和宣教,據說現今在德國、英國、美國仍有一些摩爾維亞教會,不過人數並不多。
(三)十九世紀的弟兄會運動:摩爾維亞運動之後約過了一百年,在英國開始了所謂「弟兄會」(Brethren)運動。弟兄會的產生,正是應驗了主在啟示錄第三章對非拉鐵非教會的預言,他們特別注重弟兄們間的相愛和交通(「非拉鐵非」的字意是「弟兄相愛」);他們特別強調遵守主的話(參啟三8),因此許多聖經裏面的亮光,是被他們解開而傳給我們的;他們也沒有棄絕主的名(參啟三8),因此不肯給他們自己的聚會起甚麼名字,「弟兄會」是外人根據他們的特點來稱呼他們的。他們開頭時是從各公會、宗派脫離出來,竭力要維持教會合一的見證。然而不到幾十年的好光景,在他們中間就因為「接納」的問題,而分成了「閉關弟兄會」(Exclusive
Brethren)和「公開弟兄會」(Open
Brethren)兩派。從此,他們再也不曾恢復到開始時的那個高水準了。
(四)二十世紀的小群運動:弟兄會運動之後又過了約一百年,在倪柝聲弟兄的倡導下,中國和南洋各地興起了「地方教會」的見證。開始時,他們單純地效法聖經裏面初期教會的榜樣,站在地方合一的立場上,作教會合一的見證。由於他們迅速廣佈遠東各地,他們中間的聖經亮光和屬靈水準引起基督教界的相當注目,遂被稱為「小群」。可惜,這運動也僅維持了幾十年的好光景,就被接續的領導人蓄意組織化、集權化,變成有「地方教會」之名,而無「地方教會」之實。因此被許多基督教人士批評為:沒有宗派之名的宗派,比一般宗派還更有宗派心。
【主所啟示的教會道路】在啟示錄二至三章裏,神從小亞細亞眾多教會當中,特別揀選出七個教會來,豫言教會的道路在地上到底怎樣。神在這裏給我們看見,二千年來,甚麼種的教會是祂所定罪的,在甚麼種的教會裏是祂所喜歡的。
第一個教會是以弗所,乃是指第一世紀末了時候的教會。第二個教會是士每拿,乃是指第二世紀到第四世紀初的教會,受到羅馬帝國十次大逼迫。第三個教會是別迦摩,是指主後三百十三年,康士坦丁起首接受基督教作國教那一段時候的教會。
這七個教會當中,頭三個教會都已經過去了,而末了的四個教會都已經一個接一個的產生,都同時在地上存在。頭三個教會沒有主再來的應許,後四個教會有主再來的應許(參啟二25;三3,11,21),可見後四個教會要繼續存在直到主耶穌再來。我們要從這四個裏揀選教會。
(一)推雅推喇預表羅馬天主教:推雅推喇的字意是高樓或高塔,預表羅馬天主教,她與世界聯合,結果使教會在世界裏得著高的地位。
聖經把女先知耶洗別拿來代表羅馬天主教。羅馬天主教的難處是在於耶洗別的教訓。耶洗別的教訓有兩個特點:一個是行姦淫,一個吃祭偶像之物,就是拜偶像(參啟二20)。
姦淫,在聖經裏的意思,就是混亂。人混亂就犯姦淫。羅馬天主教和世界混亂,把異教徒的節日和敬拜方式引進教會中,造成極大的混亂。他們不只是混亂,神還指責他們拜偶像。在羅馬天主教裏,人拜十字架,拜主耶穌的像,拜馬利亞的像;彼得、保羅等使徒,以及歷世歷代受苦、殉道的信徒,都為他們作偶像來敬拜。還不止,許多殉道者的骸骨,也是他們敬拜的對象。在羅馬天主教裏,完全充滿了偶像。
由此可見,羅馬天主教乃是神所定罪的教會。神不悅納人在羅馬天主教裏(參啟十八4)。我們作神兒女的人,不能跟從羅馬天主教。
(二)撒狄預表更正教:撒狄是「恢復」的意思,她代表繼羅馬天主教之後所有的更正教。撒狄也是被神責備的教會。撒狄的特點就是說,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當路德改教的時候,有許多政權,趁機利用改教來達到他們政治的企圖,擺脫羅馬天主教的轄管,結果有所謂的國立教會產生。世界和教會混在一起,信的和不信的調和在一起。所以說,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這是更正教的特點和光景。
但是這並不攔阻在更正教裏出來許多有名的、為神所用的屬靈大漢,但都是單獨的,不是團體的。所以主說:「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啟三4)。更正教起頭的歷史,乃是國立教會;後來有許多異議者(Dissenters),覺得國立教會不對,乃有私立教會的興起。一班一班的人,因著看見某些特別的真理而分開,設立了所謂的獨立教會。在更正教的歷史中,一個獨立的教會興起,大體上是第一代充滿了祝福,第二代就起首組織,第三代就墮落了。更正教全部的歷史就是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一直在生和死的分界上。有活過來,又有死。主勸告撒狄教會裏的人說:「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啟三3),就是要他們持守起初所得的亮光,避免重蹈歷史上前人的覆轍,將活的生機體變成僵死的組織。
(三)非拉鐵非預表弟兄相愛的教會:非拉鐵非的意思是「弟兄相愛」,她預表從死亡的更正教裏出來,只站在身體的地位上,彼此有愛的交通的教會。主對這樣的教會,只有稱讚,沒有責備。
非拉鐵非的第一個特點,就是他們遵守主的命令(參啟三8)。在這裏有一班人完全回到主的話語裏去,在他們中間沒有任何信條、道理、遺傳,只有話語。神在他們中間把話解開。在教會歷史裏,只有在非拉鐵非裏面,神的話得著了當得的地位。非拉鐵非的第二個特點,就是他們不棄絕主的名。歷世歷代以來,人注重信徒、道理、國家的名字。但非拉鐵非把路德、衛斯理、浸信等所有的名字都去掉,只高舉基督的名。
主對七個教會都有得勝者的應許,但須要他們能勝過所處教會的難處,纔算是得勝者。惟獨非拉鐵非的得勝者,沒有甚麼東西需要特別得勝的,主對他們只有一個要求,就是要「持守你所有的」(啟三11)。
(四)老底嘉預表眾人意見的教會:老底嘉的字意是「眾人的意見」。甚麼時候弟兄相愛一沒有,身體的關係一取消,生命上的來往一失去,所剩下的,就是大家的意見。
老底嘉的特點,就是不冷不熱,而在主面前有屬靈的驕傲。這些屬靈的驕傲,是從已往的歷史來的。他們記得那一個歷史,而今天卻失去了那一個實際。只有一班人,能誇口他們的富足,就是失去生命的非拉鐵非。我們如果要繼續在非拉鐵非的道路上,就得學習在神面前謙卑。活在主面前的人,不覺得自己是富足的。驕傲的結果,就是不冷不熱。老底嘉,就是說起來樣樣都知道,事實上沒有一樣是熱切的。
【要為自己挑選教會的道路】今天在地上有四種的教會,這四種的教會要一直繼續到主耶穌再來。每一個神的兒女,都得挑選自己教會的道路。主所定規教會的道路只有一個,就是非拉鐵非。要走在這一條道路上。我們要學習站在非拉鐵非的地位上。總是遵守主的話,不棄絕主的名。但千萬不要驕傲,不要在羅馬天主教、在更正教各宗派面前驕傲。走非拉鐵非的路,最大的試探是驕傲。一驕傲,馬上就落到老底嘉去。跟從主的人,沒有驕傲。驕傲的人,就被主吐出去。
13 教會的治理和服事
【教會需要治理和服事】教會從出現在地上開始,就明顯給我們看見,有治理和服事的需要存在。是誰給那新添的三千人施浸呢?是誰在準備那麼多信徒擘餅聚會用的餅杯呢?是誰在分配各人所需用的物品呢(參徒二41~45)?難道凡事都要十二使徒躬親而為嗎?當然不可能!教會的組成份子──基督徒──既然還沒有脫離地上的帳棚(指肉身),就必有各種各樣的缺欠和需要,因此必須建立一種應付現實需要的治理和服事體系。連不吃喝、不嫁娶的天使們也需要有天使長(參猶9)之類的治理職分,更何況我們人呢!
有一班基督徒宣導「無教會運動」,他們鑒於二千年來的教會歷史,在在顯示屬人的組織是導致教會墮落的主要原因,因此他們認為沒有教會治理的必要。又有一班崇尚屬靈理想主義的基督徒,他們認為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是屬靈、屬天的,只要人人都尊主為大,都跟隨聖靈的帶領,便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所以他們避諱談論教會實行的一面。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曾提到,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有「幫助人的,治理事的」(林前十二28)。如果我們真正高舉聖經、忠於聖經的話,我們就不應當只採用聖經的一部分,而置聖經的另一部分於不顧。我們也不能贊同一些「時代主義者」(dispensationalism)的論調,他們認為聖經的某些「人事」,只是為著初期教會當時的需要而有、而設的,所以現今不再適用於我們這末世的人身上。
【教會中治理和服事的職分】論到在地方教會中的治理和服事,新約聖經裏只有兩種職分:一是長老,一是執事。長老這一個職分,主要是為著治理教會(參提前三5;五17),所以長老又稱監督(參徒廿17,28);至於執事,則著重在服事人、幫助人(參羅十六1~2)。上述這兩種職分,在一個地方教會裏面都是「複數」的,所以一個正常的地方教會,決不可以一人負一切的責任,一人包辦一切的服事。
根據聖經,長老們不只負責照管教會的事務,並且也負責牧養並教導神的群羊(參徒廿28;多一9;彼前五2)。不過,並非每一位長老都有話語的恩賜,所以長老們的主要職分,仍為「管理」、「照管」神的教會。教會裏面的一切行政、事務、人物、如何主張、如何進行、如何注意,都是由長老們負責照管的。
至於執事,它的原文字意是「用人」或「僕役」(Servant
or Minister)。聖經裏面有廣義的執事和狹義的執事兩種。廣義的執事包括話語的執事(如:使徒、先知、牧師和教師等)和事務的執事兩類,而狹義的執事則專指事務方面的執事。本文中的執事,因與長老相題並論,故為狹義的執事,作這類執事的人,他們的工作完全是為著服事,除了服事之外,他們沒有別的責任。換句話說,執事們的職分,就是在教會裏面服役、伺候、供給、聽使喚...執事們是聽主的使喚來處理事務。嚴格地說,執事們是服事主,而非服事人;但因著我們的主自己來到地上的時候,不是受人服事,乃是服事人(參可十45),所以我們的服事「主」乃是表現在服事「人」上面,故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林前九19)。
【長老的設立和條件】長老的產生,是主的工人在各地的教會裏設立的(參多一5)。我們所要注意的是,工人設立長老,並不是設立他們所喜悅的,乃是設立聖靈所已經設立的(參徒廿28)。一個作長老的人,必須是蒙聖靈隨己意將治理教會的恩賜分給他(參林前十二4~11),使他在靈性上顯出「長」進和「老」練的光景,在當地教會中顯明了領導的地位,然後主的工人經觀察而明白聖靈的意思,就設立他作長老。
主的工人在設立一個人作長老時,不能光看他在教會聚會中所表現的情形,而必須考量他平日在家裏的情況、在社會上的名聲、以及信仰的資歷(參提前三2~7;多一6~9)。
作長老的人必須:(一)是地方上的人,主的工人不能從別的地方調動一個人來當長老,意即不可以有「空降長老」;(二)是地方上「對」的人,主的工人不能從「後排」突然請一個人到前面來作長老,意即不可以有「直升長老」;(三)是地方上「聽主號令」的人,主的工人不能隨意廢除一個長老,除非因為他的品格發生了問題,對教會有損無益。
【長老治理教會的原則】長老們若要好好照管神的教會,便須遵循下列幾點原則:
(一)堅守真理的原則:真理是關係教會存亡的因素,特別是有關基督的身位和救恩的真道,絕對不能容許曲解,長老們必須「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多一9),不可容讓人用悖謬的話引誘聖徒(參徒廿30)。
(二)按著神旨的原則:長老們治理教會,不是遷就眾人的意見,也不可存心討人的歡喜,而要按著神的旨意照管神的群羊(參彼前五2)。凡是為著討人的喜歡,而犧牲了神的旨意的,便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參加一10)。
(三)甘心樂意的原則:長老們治理教會,「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彼前五2)。
(四)作群羊榜樣的原則:長老不是在教會中作老闆,只會發號施令;長老是在教會中作眾人的榜樣,使眾人學會該當怎樣纔能討主的喜悅,所以長老們千萬不可以壓制、轄管聖徒(參彼前五3)。
(五)殷勤謹慎的原則:長老們治理教會要殷勤(參羅十二8),不但為自己謹慎,也要為全群謹慎(參徒廿28)。
(六)同心合意的原則:眾長老在一起決定事情,不可以仿效世人「以多數人的意見為依歸」的做法,而應當禱告再禱告,仰望再仰望,盡可能等候到所有的長老都清楚了主的心意,沒有異議為止。寧可坐失良機,而不可破壞長老之間的和諧。
【執事的產生和條件】執事們的產生,最初是由弟兄們在他們「中間」「揀選」、「舉薦」適任的人,而由主的工人「分派」、「打發」的(參徒六3~6;林前十六3)。但是事實上,在眾多神的教會中間,因時、因地、因事而陸續產生的執事,不可能一一都由主的工人認定,所以我們相信,地方教會的執事們,是可以經由本地的長老們認定的。
至於「揀選」和「舉薦」是甚麼意思呢?原文的字意是「仔細地查看後挑出來」、「做出選擇」、「試驗加以分辨」。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當初聖徒們揀選、舉薦執事,決不是時下被許多基督教團體所採用的「票選」方式。使徒行傳第一章末段記載,他們「選舉」(原文「使之站出來」的意思)兩位候補使徒,然後搖簽決定馬提亞(參徒一21~26),若是投票的話,兩個人之間必定有多寡之分,而不必搖簽定規了。
由此我們可以說,執事們的產生,是由各地的眾聖徒在他們自己中間,經日常接觸觀察後,同意某某人適合來作某種事務,而將他舉薦給治理教會的長老們,由長老們來查核任命。
執事們的任命,不能單看是否智慧充足(參徒六3)──是否具備處理事務的專才,同時也要注意其靈性、品格、名聲是否合適(參徒六3;提前二8~13)。
【執事服事教會的原則】執事們在教會中的服事,不同於世俗的工作,因此有其必須遵循的屬靈原則:
(一)專一服事的原則:「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羅十二7)。在教會中的事奉,各人都當專一的作他所該作的事。不要樣樣事都要摸,樣樣事都作不好。
(二)『人』重於『事』的原則:執事固然應當作好他所該作的事務,但是要注意你作好事務的目的是要服事人、幫助人,所以不可只顧作事而得罪了人。
(三)尊重各人功用的原則: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都有它的功用;「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21~22)。所以執事們不要小看別人的恩賜,總要彼此相顧。
(四)要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的原則:雖然在教會中的服事是顯明在服事人上,但我們服事人的動機還是為著服事主,所以我們在服事人時,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參弗六6~7)。
(五)忠心有見識的原則:執事們既是以服事主為職志的,就應當知道主對祂的僕人們的要求是甚麼;主自己明明的說,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纔是祂所要的善僕(參太廿四45~51),所以我們在服事上,一則須忠心,再則須有見識。
(六)在愛中服事的原則:凡我們在愛中所作的事,不止在當時最能發生功效,並且其效果可以存留到永遠(參林前十三3,8)。
14 教會的牧養和教導
【牧養和教導的相關性】「牧養」偏重於靈命的栽培,「教導」則著重在真理的傳授。牧養和教導相輔相成,因為靈命的長大成人,和真理的認識關係密切。信徒對真道和神兒子的主觀認識越多,生命就越趨成熟;而生命越長大,也就越能分辨真道(參弗四13~14;來五12~14)。所以我們若從廣義的角度來看,牧養就是教導,教導就是牧養。因此,我們無法把牧養和教導像切豆腐一樣,分得清清楚楚。這就難怪使徒保羅在提到主賜給教會的各種恩賜時,原文是把「牧師和教師」用一個定冠詞連接起來(弗四11),暗示往往同一個人兼具牧養和教導兩種的功能和職分。
【牧養和教導的重要性】生命和真理是教會的兩大支柱,缺一就不成其為教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重在教會應當滿有基督復活的生命(參弗一23);教會是神的家,重在教會應當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參提前三15)。這兩面見證的完滿達成,有賴牧養和教導。教會的治理和服事,乃是為牧養和教導鋪路,營造出一個有利於牧養和教導的環境。換句話說,治理和服事是牧養和教導的基礎工作。由此可見牧養和教導的重要性。
【牧養和教導的職分】一般而言,牧養和教導多注重話語上的恩賜,因此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第四章第十一節所列舉的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等數種工人,均屬於話語方面的執事(非事務方面的執事)。使徒和先知乃是在根基上作工的(弗二20);傳福音者和牧師、教師,乃是在立了根基之後來建造的人。神的話告訴我們,「在安提阿的教會中,有幾位先知和教師。」先知和教師乃是地方教會裏面的人,地方教會裏面有先知和教師,但是,你從來不能在神的話中看見地方教會有使徒。這是因為使徒乃是為著各地的,不是為著一地的。使徒的使命,乃是奉神的差遣,為神到各處去作工的,或是傳福音,或是建立教會。但是他們的範圍乃是為著各地的。而牧師、教師的教訓,和先知的講道,乃是為著地方教會的(林前十四26,29)。
一般人多以為長老們只負治理教會的責任,事實上,長老們也負牧養和教導教會的重任(參徒廿28;多一9;彼前五2)。因此我們可以說,具有話語恩賜的長老,也可能兼具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等之一種或數種身份。至於來往各地教會的使徒,若是回到原來長住的地方,也可能兼具長老的身份(參彼前五1;約貳1;約三1)。
【牧養教會的必具條件】聖經以神的群羊來形容教會中的信徒,表示他們具有如下的特性:(一)是有所歸屬的,他們是屬於神的,並非屬於某個人或某個團體;(二)是需要牧放、餵養的,他們的靈命需要糧食的供應,不然就不能長進;(三)是需要帶領、看顧的,他們的靈命還不到完全能自己照顧自己的程度;(四)有些人甚至會迷失而需尋回,會生病而需醫治、纏裹。以上這些情形,說出了一個事實:要在一個教會中牧養神的群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身負牧養教會重任的人,必須具備如下的條件:
(一)『愛』是牧養教會的先決條件:主復活升天之前,在託付使徒彼得牧養祂的小羊以先,曾三次問彼得:「你愛我麼?」(約廿一15~17)。這告訴我們,「愛」是牧養教會的先決條件。當日以弗所教會的領袖們,又勞苦又有鑑別力,但是因為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就被主責備(參啟二2~4)。所以牧養教會最重要的條件,還不在於行為、勞碌、忍耐、正直、智慧,乃在於愛。
牧養教會要愛主、愛惜羊群(徒廿29)。若沒有愛,即或你有各樣屬靈的恩賜,仍算不得甚麼(參林前十三1~3)。教會真實的建造,乃是在愛中的建造(參弗四15~16)。
(二)牧養教會必須「真」:使徒保羅說:「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羅十二9),又說:「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牧養教會的人必須有愛心,也須有真心。我們不只敬拜神要以靈以真(約四24),並且對待別人也要以愛以真。任何只會作表面工作,在表面上討人歡心的,一切的勞苦都將歸於徒然,因為只有出於深淵的,纔會引起深淵響應(參詩四十二7)。
(三)牧養教會必須肯「捨己」:主耶穌說:「好牧人為羊捨命。若是雇工...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約十11~12)。牧養教會的人,遇見任何的難處,首先所該想到的,是羊群而不是自己;是如何保全羊群,而不是如何保全自己。
【在教會中作教導的人須知】在教會中的教導,不同於世俗的教導。後者只是教授客觀的知識和技藝,而我們是要把真理知識融合在生命中,使其靈命和認識一起長進。聖經多處告訴我們作教導的人所該注意的事:
(一)自己先在真道上受教:要教導別人之先,自己必須在真道的話語和善道上得著教育(提前四6)。許多人自己不先受教,就想要教導別人,結果常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多一11),或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太十五9;參西二22)。
(二)只能教導聖經所啟示的真道:「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的得以完全」(提後三16~17)。在教會中的教導,必須根據聖經,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千萬不可越過基督的教訓(參弗六4;約貳9)。
(三)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傳道人雖然都是根據聖經,但許多人謬解聖經,甚至有些人為利混亂神的道(林後二17),這是我們所當禁戒的,總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作神無愧的工人(提後二15)。
(四)要把神的道傳得全備:有些傳道人為著怕引起人的反對,或有顧忌,只傳講一部分的真理,而對某些真理則相當避諱,但使徒保羅作了教會的執事,卻是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的,他盡心竭力要把神的道傳得全備(參徒廿27;西一25)。
(五)要自己謹慎所傳的道:主警戒祂的門徒,不要像文士和法利賽人那樣能說不能行(參太廿三3),因為他們只是教導別人,卻不教導自己(羅二21)。主的工人,必須「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四16)。切記,自己要顯出榜樣,在教訓上正直、端莊(多二7),又要自己堅守所教的真道(多一9)。
(六)要學習別人怎樣教導:神把許多工人擺在教會中,我們要記念他們怎樣教導(參林前四17),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的為人(參來十三7),從他們身上吸取教導別人的要訣。
(七)要勞苦、忠心:惟有那些勞苦傳道教導人的,纔配受加倍的尊敬(參提前五17)。主只能將教導別人的職分,交託給那忠心的人(參提後二2)。所以我們一旦受託,就當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我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參林前十五58)。
(八)要存心忍耐、善於教導:在教會中的教導,誠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故此使徒保羅勸勉我們:「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後二24~25;參四2)。
(九)要謙虛、接受別人的教導:在教會中並不是教導的人,永遠一直教導別人,受教的人永遠一直受教。總要記取,我們是「彼此教導,互相勸戒」(西三16)的。
【牧養和教導的目標】具備了前面所述「牧養的條件」和「教導須知」,我們仍須要有一定的目標,纔能把教會建造起來,合乎神的心意:
(一)牧養和教導的終極目標,是要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凡不以此為目標的工作,都是徒勞的,也都是虛空的。為著達成這一個目標,當然也就連帶產生了如下的講究。
(二)牧養和教導的眼前目的,是為要成全聖徒,使各盡其職(參弗四12)。由於教會中的信徒都是基督身上的肢體,而每一個肢體在身體上都有它的功用,所以若不是每一個信徒都能為神所用,就不能顯出是一個身體。基於這個緣故,在教會中的牧養和教導,必須用各種的方法,使全體聖徒都在生命、知識、才幹等方面,都被裝備、成全,而達到可以盡功用的地步,並且要使每位信徒都能投入事奉神的大工。
(三)牧養和教導必須使全體都長進到連於元首基督,這樣纔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如此,「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參弗四15~16)。教會全體要盡功用,必須每一個肢體都連於元首,和頭有正常的關係,彼此之間纔能有正常的關係。如此,在愛的和諧與協調中,各個肢體都在增長,當然整個身體也就長大而得以建立了
15 教會的獨立和交通
【地方教會都是各自獨立的】神在各地的教會,聖經並沒有把她們聯合在一起,成功作一個團體。新約聖經清楚給我們看見,所有各地的教會,他們的行政是獨立的,並且他們的情形或好或壞,都是直接向神負責的。我們記得啟示錄第二、三章裏所記,當初在小亞西亞七個地方的七個教會,都是各自在主面前,向主負責的。主對以弗所的責備,不能歸罪於士每拿;士每拿在主面前的忠心,也不能歸功於以弗所。別迦摩的混亂,不能推到推雅推喇身上;推雅推拉喇的屬世,也不能放在撒狄身上;撒狄的死僵,不能歸咎於非拉鐵非;非拉鐵非的彼此相愛,也不能歸功於撒狄。老底嘉的驕傲,不能責備其他的教會。一個教會有一個教會的責任,並不負其他教會的責任。如果把七個教會聯合起來,就不必寫七封書信,就只要寫一封信給總會,讓總會去支配好了。但是地方有了七個,教會就有七個。聖經對七個教會是各有各的警戒,各有各的讚美。
不只在地上有七個教會,在天上也有七個燈臺,作她們的代表。在天上不是一個燈臺分七枝,乃是七個不同的燈臺。舊約是一個燈臺分出七枝,新約乃是七個獨自的燈臺。如果新約也是一個燈臺分出七枝,就亞西亞七個地方裏的信徒可以合成一個教會了。但是,在亞西亞是有七個教會,在天上是有七個燈臺。聖經並且說,主是在七個金燈臺中間(不是裏面)行走的(啟二1)。這給我們看見,每一個燈臺都是獨立的,分開的。如果是一個燈臺,就怎能行走在其中呢?主是行走在七個燈臺中間的,所以七個教會在主面前並沒有聯合為一。
【地方教會獨立的好處】神設立許多的教會,讓她們一個地方、一個地方的獨自向神負責,讓長老監督弟兄們作本地教會的事,其好處如下:
(一)各地教會是獨立的,就叫教會的元首基督在各地教會中有完全的地位,叫聖靈在各地教會中有完全的主權。
(二)各地教會是獨立的,就叫那一班有才幹而又有野心的弟兄,沒有方法來將各地聯合起來,成功一個大團體,來培植自己的勢力。
(三)各地教會是獨立的,就會使得在一地教會所發生的錯誤和異端邪說,被局限在一個地方,而不致有蔓延的發展。
(四)各地教會是獨立的,就沒有成立宗派的可能。你在一個地方教會裏可能有你特別的主張、看法和道理,但你不能強迫各地的眾教會採納你的主張、看法和道理,這樣,就自然沒有成立宗派的可能。
【如何保守地方教會的獨立】一個地方教會所以會失去她的獨立性質,主要是因為在教會外面有強勢的工人,而在教會裏面有弱勢的長老們,兩下合作,就把教會的行政自主權拱手讓給主的工人。所以如果要保守教會的獨立性質,工人和教會的長老們就都要嚴守分際,不可逾越界限。換句話說,工人不能在任何地方有一私立的教會。工人在一個地方所救的人,只能交給在那一個地方的教會;他所有的工作,只能為著地方的教會。「工作是為著眾教會,而非眾教會為著工作。」
要保守教會的獨立性質,有一件事必須特別注意,就是永遠不能讓一個作工的人影響教會的行政。主的工人(指使徒)可以在屬靈方面幫助教會,但不能過問教會的行政。神不許可一個工人管理一個教會。甚麼時候,工人管理一個教會,甚麼時候,教會就失去她的獨立性質,就帶著管理她的工人的色彩了。一個教會一屬於一個工人,就變成宗派了。工人所管理的教會,就不成為地方教會了。
【各地教會之間是有交通的】各地的教會是獨立的,但這也並非說,在一個地方的教會,和在其他地方的教會不相來往,也不彼此顧念。雖然沒有組織上的聯合,卻應當和別的教會一同保守主裏的合一,追求有一致的行徑。因為我們在主裏面的合一,不是地方所能將其分開的。遇見別的教會有危難,仍要盡力扶持,盡力賙濟。那一個教會在神面前得了亮光,另一個教會仍要以她為榜樣,從她身上學習。
所有的教會都是直接向主負責,受主節制的。同時聖經又說,聖靈向眾教會說的話,凡有耳可聽的,都應當聽。這就是真理的持平。啟示錄第二、三章裏的七封書信,每一封開頭時說,這封信是給在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等不同教會的使者;而在結尾時卻說,此信是眾教會都該聽從的。每封信的開頭是說,單個教會直接向神負責;結尾是說每個教會,都當聽神對別的教會所說的話。因為是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所以凡有耳的,就應當聽,這就證明,一個教會所該遵守的,乃是眾教會所該遵守的。地方的每個教會所負的責任,是在神面前自己單獨負的;所有教會的行動,卻是共同的。這就真理的平均。
【眾教會之間交通的原則】各地眾教會雖然應該有交通,但是這個交通是有原則的,一不遵循交通的原則,馬上就會落入宗派的圈套。
(一)不能違背聖經真理的原則:當日信的人都「遵守使徒的教訓和交通」(徒二42原文),而所謂「使徒的教訓」,就是指他們遺留給我們的聖經,今日主的工人只能照著聖經按正意解說,不可以按私意加添或刪減(參提後二15;彼後一20;啟廿二18~19)。凡越過使徒的教訓的,都不可與之交通,以免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參約貳9~11)。
(二)基督身體交通的原則:宇宙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眾地方教會之間的交通,乃是交通於基督的身體(參林前十16~17)。這意思是說,教會之間的交通不可以分門別類,不可以有特別的組織體系的交通。
(三)生命的交通的原則:眾教會之間所以能夠交通,乃是因為同有神的生命(參約壹一2~3),自然有生命的交流。凡是以特殊的宗旨、目的而有的交通,都不屬於生命交通的範疇。
(四)聖靈的交通的原則:眾教會在基督身體和生命裏的交通,也是聖靈的交通(參腓二1;林後十三14原文)。所以凡是出於人的情感或志同道合的交通,都不是因順從聖靈的感動而有的交通。
【教會之門的開和關】有的人引用啟示錄第三章第七節「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開了就沒有人能關,關了就沒有人能開」的話說,教會的門只有主自己能開、能關,我們是誰,豈可開或關教會的門呢?其實,主耶穌這話乃是指著屬靈爭戰的權柄說的,並非指單一地方教會行政之門的開或關。一地教會的長老們,為著維持正常的眾教會之間的交通,必須「開」本地教會的門;為著防備異常的眾教會之間的交通,以維持教會的獨立與純潔,必須「關」本地教會的門。當然,地方教會的長老們在決定開門或關門時,應當先尋求主的旨意。
教會之門的開或關,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無條件的開教會的門,就會招來不必要的損失,叫教會中那些老實人的心被誘惑,從而去跟隨那別有用心的人(參羅十六17~18;徒廿28~30)。相反地,一味的關教會的門,而不尋求與主的工人、與眾教會的交通,恐會導致枯竭、死沉,像撒狄教會那樣,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三1);又像老底嘉教會那樣,不冷不熱,貧窮卻不自知(啟三16~17)。
這裏有一個開門或關門的守則:對於真實得救的一般信徒,應該大大的開教會的門,毫無保留的接納他們;對於自稱是主的工人,抱著工作的負擔而來的,應當小心謹慎,在還沒有充分的試驗、瞭解他們之前(參啟二2),切莫隨便的開門接納他們。
還有一點要提請長老們注意的是,一面應當尊重別地教會開門和關門的權利,一面也當明白本地教會不正常的開門或關門,是會引起別地教會的反應的,所以在開門或關門之前,也要考慮到別地教會的感覺。
【地方教會之上沒有『母會』】因為一個地方教會,和其他地方教會,在主裏有屬靈關係的緣故,就叫每一地方教會,不敢作她自己所喜悅的事,不敢以為有權柄就可以自由,就可以隨便定規事情,隨便單獨行動。她的行動,必須要叫眾教會能得益處,能表同情。另一面,因地方教會是絕對獨立的緣故,所以,地方教會的斷案,是獨一的斷案。地方教會的斷案,是最高的斷案,也是最終的斷案。在她以上沒有別的機關,在她以下也沒有別的機關。她沒有甚麼上司,也沒有甚麼下屬。
並沒有一個教會,有比其他的眾教會更高超的組織和權柄。聖經中絕對沒有給我們看見,有任何一個地方的教會,比其他的教會有更高超的權柄。有人以為耶路撒冷是母會,其實沒有這件事。每一個地方的教會,都是就地為政的,都是直接向基督負責的,並不向任何機關或其他教會負責。一個地方裏面的教會,是基督教在地上最高的組織和機關,在地上沒有比她更低的,也沒有比她更高的。在她之上,再沒有法庭,可以去上訴的。所以,最高的組織,就是本地的教會;最低的單位,也是本地的教會。個個地方的教會,雖然都該保守那身體的見證;個個地方的教會,都該小規模的彰顯基督的身體;但是個個地方的教會,都當直接向基督負責,不向其他教會負責。意即個個地方的教會只受基督的節制,而不受任何別的機關或教會的節制。
16 教會立場實行上的問題
已過幾十年來,筆者曾就教會在實行上的問題,與數以千計的基督徒促膝長談,發覺不少人對教會的實行抱持疑問和戒心,其中有些疑問更是多人所共有的,因此將它們整理如下,並給予簡略的答復:
【問題】在教會外表早已分成千百個派別的今天,要像使徒時代那樣,在外表形式上實行「一地一會」是不可能的。
﹝答﹞我們承認沒有可能使一個地方上所有的基督徒都加入一個教會,我們也無意去作這樣的事,我們只願意我們自己和身邊主所安排在一起、有相同看見的基督徒,根據「餘民」(remnant)的原則,在地上作教會的見證。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看不起其他的基督徒,我們仍願意和他們個人有接觸、來往。
【問題】地方教會應當包括當地所有的基督徒,怎麼可以稱呼自己這少數人的聚集為「教會」呢?
﹝答﹞教會是包括地方上全部信徒的。每一位真實得救的人都是教會的一份子。但是須有一班人願意接受神的呼召,離開分門別類的團體,站在地方合一的立場上,代表本地全體信徒作「教會」的見證。
【問題】事實上,基督徒不可能都有相同的認識和觀念,與其勉強不同想法的基督徒聚在一起,一天到晚吵吵鬧鬧,倒不如按公會宗派分開來聚集,彼此相安無事,豈不是顯得更美好嗎?
﹝答﹞聖經承認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和對神兒子的認識上還未同歸於一(參弗四12~13),但是聖經並未叫我們因此就可以分門別類,因為分門別類乃是肉體的行為,不被聖經所稱許(參加六19~21)。嚴格地說,地上沒有兩個人的認識和想法是完全一致的,這樣,若要相安無事,最好還是一人一會,何其荒謬!
【問題】主耶穌自己已經否定了地方的立場,祂說:「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約四21),可見,敬拜神不在乎甚麼地方。今天是甚麼時代,怎麼還要以地方為立場呢?
﹝答﹞這是誤用聖經──應用聖經於另一樁截然不同的事。這一節聖經也被電視佈道家曲解,他們說,既然敬拜不在乎地方,所以不必去參加教會的聚會,只要留在家裏,看電視佈道、敬拜神就夠了。
【問題】有些基督徒的團體,以「地方教會」自居,事實上,他們是最不能與其他基督徒合一的團體,是沒有宗派之名的宗派。
﹝答﹞那些團體的問題乃在於倒果為因,以地方的立場為一種作法,以與其他的基督徒有所分別。地方教會乃是基督徒保守靈裏的合一所自然形成的光景,是「果」非「因」。凡只模仿「果」而忽略「因」的,若不是犯了無知的錯誤,便是犯了有意的假冒為善。
【問題】我們最好不要「講」立場,而只要「站」立場,因為你越「講」立場,就越與別人分門別類。
﹝答﹞我們不應該為著分門別類而講立場,但我們為著向初信的人和不懂得教會立場的人,不能不講。比方,對於一個不知道甚麼是西瓜的人,你要把西瓜的模樣、顏色指給他看,講給他認識甚麼是西瓜。我們講教會的正確立場,是要讓人知道怎樣纔是合神心意的教會。
【問題】那些講地方立場的人,乃是心腸狹窄、沒有容人之量的人。我們基督徒應當心胸廣大,可以包容各樣的公會宗派。
﹝答﹞凡真正站在教會地方立場上的人,乃是心胸寬大到可以接納所有信徒的人。但我們所接納的是「人」,不是「公會宗派」。相反的,公會宗派的產生,乃因為不能容納不同信條、禮儀的信徒。
【問題】那些講地方立場的人,乃是自以為是、自高自大、看不起別人的人。我們基督徒不應該太有自信,而要謙卑地從各種不同的基督教團體學取其長處。
﹝答﹞若是為著一個神的僕人在那裏講對的、正確的事,就定罪他說,他是一個自以為是、自高自大、看不起別人的人,那就未免反應過度,因為所有神的僕人都根據聖經講他們所認為對的事。任何見解,你若是不同意,不要論斷,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參羅十四1~5)。
【問題】教會真正的合一,只有高舉元首基督、尊重聖靈的主權纔能達成,所以最好不要講基督與聖靈之外的事,你越摸那些事,你就越造成教會的分裂。
﹝答﹞我們同意要多講基督與聖靈,但是只講基督與聖靈,而不講實行的一面,這是「只活在半空中,而不腳踏實地」的作法,這並非初期使徒們所給我們的榜樣。譬如使徒保羅的書信,他不單寫屬靈的原則,他也寫行事為人該注意的點。為甚麼我們不能像使徒保羅那樣,也指點給一般信徒看見,我們若真正高舉元首基督、尊重聖靈的主權,就必會站在地方的立場上,活出教會合一的見證呢?
【問題】宣導地方教會的弟兄,不恰當地把聖經的榜樣放在比聖經的命令更高的地位。聖經從未命令我們必須「一地一會」。
﹝答﹞聖經固然從未命令基督徒實行「一地一會」,但主曾一再的命令我們要「彼此相愛」(約十三34;十五12;帖前四9;彼前四8;約壹三11)。主在離地之前,還懇切地為我們的「合而為一」禱告(參約十七章),可見,棄絕一切叫我們分門別類的立場,效法聖經所載的榜樣,並活出弟兄相愛的光景,乃是我們順從主的命令所該有的態度。
【問題】主所要的合一,乃是靈裏的合一,而不是行政組織的合一,故我們不可捨本逐末,去追求那外表的合一。
﹝答﹞我們所注重的,也是靈裏真正的合一,而靈裏真實的合一,必然有其表顯於外,可摸到、可看到的果子。凡只講靈裏的合一,而不計較其外表的,只是在那裏喊口號而已。
【問題】基督徒應當允許別人持守他們在主面前所領受的(哪怕在你看來是明顯的錯誤),以主的胸懷來彼此接納(參羅十四1;十五7)。
﹝答﹞真正的地方教會,並不是站在分裂、排斥的立場,而是站在合一的立場上,彼此接納。由於許多人對地方立場有了錯誤的領會,所以連帶也有了錯誤的心態,這是我們要引以為鑒戒的。
【問題】當日小亞西亞七個教會,除了士每拿和非拉鐵非兩個教會之外,其餘的教會都被主責備,但是主並沒有要那些在她們裏面的信徒離開,可見教會的道路即使錯了,和我們個人在主面前的評價無關。
﹝答﹞七個教會當中的前三個,在歷史上已成為過去,另外四個要存留在地上直到主再來。主對非拉鐵非教會的得勝者,命令他們要持守他們所有的;至於對其他三個教會的得勝者,則呼召他們要勝過各教會墮落的光景,意即不要停留在錯誤的裏面。所以主雖然沒有在那一段聖經中,叫人離開錯誤的教會,但在別處聖經,神的確曾呼召我們要從錯誤的宗教團體裏面出來(參啟十八4)。
【問題】在一處新的地方,怎麼能夠知道有沒有一個真正站住地方合一立場的教會?如果找不到那樣的教會,我們該當怎樣行呢?
﹝答﹞一個真正站住地方合一立場的教會,不單是在「名稱」上顯出她並沒有一個特別的立場(例如道理、屬靈偉人等),並且也在「實質」上顯明她不受任何特別勢力的影響。在今天五花八門的基督教界,要探查出合神心意的教會,實在不容易。最簡單且可靠的辦法,是和身邊確實願意一同站在地方合一的立場上的人,暫先開始家庭聚會,直到發現一個合適的教會,或有主明顯的帶領,自行成立地方教會為止。
【問題】在所居住的地方,已經有一個名義上的地方教會,但是實質上卻是屬於高舉某一領袖的宗派,信徒們可以離開這個所謂的教會,自行聚會,並且擘餅紀念主嗎?
﹝答﹞因為各地的教會情況不同,故不能一概而論。有的教會雖有一些偏離的情形,但大體上還能維持地方獨立的行政,且對持有不同見解的信徒,沒有明顯的排斥,就不必急於離開。有的地方教會名存實亡,領導人強制推行某種宗派政策,致使清心愛主的信徒得不到良心的平安,在主明顯的引導下,有一批同心合意的信徒們,渴慕在一起作教會合一的見證,那麼就可以自行聚會。在這種情形下擘餅紀念主,並不是不按理吃餅、喝杯,也不是不分辨主的身體(參林前十一27~29)。──
黃迦勒主編《基督徒文摘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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