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林前10
主題: 榮神益人
摘要: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用了三章(八~十章)的聖經,來討論吃祭偶像之物的事。第八章述及愛心管理的原則,第九章是保羅以身作則的榜樣,而在第十章1~13節則是引證以色列人失敗的鑑戒。在這一段,保羅以以色列人失敗的歷史與舊約的豫表作為鑑戒和警告。保羅提起以色列人的歷史,引用了五個「都」字,來指出他們本來「都」在雲下(出十三21~22)走曠野的道路,「都」從海中(紅海,出十四22,29)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浸歸了摩西,「都」吃了一樣的靈食(嗎哪,出十六14,31,35),並「都」喝了一樣的靈水(出十七6)。但他們放縱自己,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就倒斃在曠野(民廿五9)
。所以保羅勸勉我們應該以他們遭遇這些事作為鑑戒,不貪戀惡事、不拜偶像、不行姦淫、不試探主、不發怨言。然而在受試探的時候,要謹慎,不應自誇,免得跌倒;另一方面,神總要給我們開一條出路。有位傳道人說得好:『神所開給我們的那條出路,乃是一條逃避的路,加上一雙飛奔的腳。』
14~22節,保羅在這段以主的筵席(擘餅聚會)與鬼的筵席作比較。保羅進一步提醒我們,不僅是不要拜偶像,而更重要的是逃避拜偶像的事。他指出我們不可既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因為我們不能與基督有分,又與魔鬼有分,以至惹動了主的憤恨。
23~33節,保羅以「榮神益人」的原則,結束了談論「拜祭偶像之肉是否可吃」的問題。保羅在第六和第八章已經提過這個原則。在這裡,保羅再次強調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乃求別人的益處。接著,保羅用具體的例子,教導凡市上所賣的,筵席中所擺上的,都可吃,但卻為別人的良心而不吃。保羅總結了前面所講的一切話,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最後,保羅引自己為例,他凡事都叫眾人喜歡,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重點:本章可分成三部份:
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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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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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意/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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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鑑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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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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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謹慎,不要貪戀惡事,不要拜偶像,不要行姦淫,不要試探主,不要發怨言!讓我們在人的「盡頭」和「絕路」中信賴神,在「試探」中經歷祂為我們開出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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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筵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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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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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留心,勿有分鬼的筵席,要寶貴有分主的筵席!讓我們逃避崇拜偶像(金錢、享樂……等),要敬拜真神,與主聯合,享受滿足、光明、喜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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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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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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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應用,對神――有榮耀;對人――有益處,能造就人;對己――有益處,且不受轄制。讓我們生活行事為人以「榮神益人」為目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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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感想:
聖經除了神明明禁止人犯的罪行和不道德的行為之外,在日常生活的細節和習慣上,並沒有明文規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許可做。然而按聖經的教導,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是有原則的。保羅提出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一切要榮神益人,而來決定我們行為的取向。所以我們一切生活都應受這三個條件約束──榮耀神,使人得益處,而自己不受轄制。
關於榮耀神的方面,保羅在羅馬書教導我們蒙恩以後,我們生活的中心和目的乃是為主而活(羅十四8);凡所作的都要憑信心行事(羅十四22,23)。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讓主作主,不討自己的喜悅,乃是要討主的喜悅(羅十五1)。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則更具體的指出,無論我們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凡所作的都要憑愛心的原則造就人(林前八
1),而凡虧缺神榮耀的事,都不該做。
關於使人得益處的方面,保羅給我們的生活行事原則,是以對人有沒有益處和造就而定(林前九22;十23,24)。所以凡事要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33;羅十五2),而凡能叫人跌倒的,得罪人的,叫人憂愁的都不該去作(羅十四14,21;林前八12,13;十32)。而保羅以身作則,見證凡他所行的,都是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3)
。
再有就是,無論作那一件事,我們都不能受它的轄制(林前六12)。人一但由愛好變成了玩物喪志,那它就可能變成捆綁人的惡勢力(彼後二19;羅六16),而使人落入沉迷不能自拔的惡習裹。總之,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西三17),凡不能謝恩的就不要去作(帖前五18)。
親愛的弟兄姊妹,盼望我們花時間查考所列舉的經節,並且學習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上。
【缺乏生活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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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母親,請她讀小學的兒子幫忙倒垃圾,小兒子很不耐煩的對他母親說:『不行!我明天要考生活與倫理。』過了兩天,考卷發下來,這個小兒子考了一百分,他得意洋洋的拿著考卷回家炫耀一番。母親看一看這一份考卷,發現其中有一則選擇題,題目是:『當母親有事需要幫忙時,我們應該是(1)找理由不作;(2)可作可不作;(3)主動幫忙。』這個小兒子選擇第(3)個答案――主動幫忙。於是這位母親叫他到跟前來,指著這個答案說:『真的是主動幫忙嗎?』這個小兒子卻理直氣壯的回答她說:『唉呀,那只是考試的答案而已嘛!』許多信徒常有一個毛病,就是他們常以為信仰歸信仰,生活歸生活,並不把他們的信仰應用在他們的活上。
默想:從第八章到第十章,在決定「可」與「不可」或「做」與「不做」的抉擇中,我們學到什麼功課?
禱告:親愛的主,讓我們靠著你的恩典與能力,改變以前自以為是、我行我素的一貫態度,今後一切以「愛弟兄、榮耀神」為目標。
主耶穌啊,我們都是你重價救贖回來,願我們有奴僕感恩的心,一生和你同心同意,為榮耀神而活
林前 10:1 |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 |
林前 10:2 | 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 |
林前 10:3 | 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 |
林前 10:4 | 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
林前 10:5 | 但他们中间,多半是 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 |
林前 10:6 | 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象他们那样贪恋的; |
林前 10:7 | 也不要拜偶像,象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 |
林前 10:8 | 我们也不要行奸淫,象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 |
林前 10:9 | 也不要试探主(“主”有古卷作“基督”),象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 |
林前 10:10 | 你们也不要发怨言,象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 |
林前 10:11 | 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 |
林前 10:12 | 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 |
林前 10:13 | 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 |
林前 10:14 | 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
林前 10:15 | 我好象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 |
林前 10:16 | 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掰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
林前 10:17 | 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
林前 10:18 | 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份吗? |
林前 10:19 | 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 |
林前 10:20 |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 |
林前 10:21 | 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
林前 10:22 | 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 |
林前 10:23 |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
林前 10:24 |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
林前 10:25 | 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
林前 10:26 | 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
林前 10:27 | 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
林前 10:28 | 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
林前 10:29 | 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
林前 10:30 | 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
林前 10:31 |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 |
林前 10:32 | 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 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
林前 10:33 | 就好象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
10:0 | 前章写成熟基督徒的生活,今章应会讲……10:1-33 在第9章,保罗以他自己作为榜样,指出成熟的基督徒会锻炼自己,使自己更有效地服事神。在第10章,他则用以色列作为灵命不成熟的例子,指出他们过分自信及缺乏有纪律的生活。 云、海、灵食、灵水各有所指,你也相当熟悉的……10:1-5 这里提到云和海,是指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藉著云柱来引导他们,又平安带领他们渡过红海(参出14章);灵食和灵水是指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的时候,神奇妙的供应(参出15:16)。 “受洗归了摩西”,这句话很难懂,你说是不是?10:2 “受洗归了摩西”,意为我们藉洗礼与基督联合,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时候,也与摩西联合,由他来带领。 往事如烟?是人不想记?记不住?要不忘教训嘛……10:11 今日的压力常常会导致我们忘掉昔日的教训。但保罗提醒我们必须牢记以色列人的教训,好使我们不致重蹈覆辙。为了不忘昔日的教训,最佳的方法是天天读经,让神提醒我们怎样按他的旨意而活。 不叫我们受过于我们所能受的试探──只是试诱来到,人心仍有所动……10:13 在一个道德败坏的社会里,保罗鼓励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要勇敢抵挡试探。他说:(1)试探和犯罪的念头会临到每个人的身上,不要以为你能避免;(2)倘若别人可以抵挡试探,你也一定可以;(3)不管任何试探,依靠神的帮助,你必能胜过。神会这样帮助我们胜过试探:(1)他使我们知道哪些人或处境会使我们跌倒;(2)他帮助我们远离明明知道是错的事;(3)他帮助我们只做好的事情;(4)我们可以祈求神的帮助;(5)有些爱主的朋友在你被试探时可以帮助你。无论如何,赶快离开试探的场所是得胜的第一步(参提后2:22)。 崇拜偶像?我不会的,那些木头是死的嘛;至于心中的偶像……10:14 哥林多最明显的宗教特色就是拜偶像,那里有很多神庙,香火鼎盛。木头和石头本身没有好坏可言,但人们却赋予它们只有神才配得的敬拜,又期望它们赐下只有神才有能力给予的好处,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及儿孙满堂等。拜偶像在今日仍旧是严重的问题,只是形式不同而已。我们也许不再去拜那些木头或石头,但却崇拜钞票信用卡。现代的偶像如权力、享受或名声等,是被我们高举的东西。保罗说:“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所指的就是这些事。 吃祭过偶像的肉也会不安?怎会这样?10:16-21 无论是犹太人、基督徒或异教的信徒,都觉得吃祭物是与神明联合的意思。在旧约时代,当一个犹太人献过祭后,便会进食部分的祭物,表明他曾犯罪得罪了神,现藉献祭与神复和(参申12:17-18)。因此,初信的人若见到信徒吃祭过偶像的食物,便会感到不安。 我只想大家都好一点,你却说我不能同时吃圣餐又吃鬼的筵席,我……10:21 作为基督的追随者,我们必须对他全然效忠。保罗说,我们不可同时吃主的圣餐,又吃鬼的筵席。吃主的圣餐表示我们记念主,承认他为我们死。吃鬼的筵席表示我们认同撒但的崇拜,参与了提倡异教(或罪恶)的活动。你是否也两面讨好,既想满足基督的要求,又不想得罪别人?圣经说,你不可以同时两者兼得。 明明是没甚么大不了,为了要迁就他,说是怕他跌倒,何时才知道该这样做?太麻烦了……10:23-24 有时我们很难知道何时需要迁就软弱的信徒。保罗于是给我们一个简单方便的原则──对别人的需要要敏感,心存恩慈。有些行为未必是错,但对别人不一定有好处。纵使我们在基督里是自由的,但也不应滥用自由而使弟兄姊妹受伤害。我们不能单顾自己的事,也要对别人的事敏感。(有关要照顾软弱的肢体,请参8:10-13;罗14章的注释。) 买来就要吃,又怕祭过偶像;人生时常处进退两难的境地,可以怎样处理?10:25-27 保罗对于这个进退两难的问题,提供了一个答案──可买市场上的任何食物,不必追问它曾否祭过偶像。这算不得甚么,任何人的良心不必受它困扰。当我们过分担心自己的每一个行为,就容易变成律法主义者,无法享受生命。因为万物都是从神而来,他让我们享用。如果我们知道有问题,就应该努力解决它,但却不必刻意去发掘问题。 我们为何要受别人的良心所辖制?我不是我自己的吗?10:28-33 为甚么我们要被别人的良心所限制呢?最重要的理由是,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荣耀神,即使是吃、喝的事情。我们不应该做一些引致别的信徒跌倒的事情,我们为别人要做得最好,以至他们可以得救。 凡事所行为要荣耀神?我……10:31 神的爱必定会渐渐改变我们的生命,使我们无论做甚么,都是为他的荣耀而作。要常常问:“这事荣耀神吗?”或“我如何在此事上荣耀神?”以此作为自己的生活准则。 人都在追求自我,保罗却说要为别人的好处放下自己,这合时宜吗?10:33 保罗处事的准则并不是出于自己的喜好,而是只求别人的好处。若不以此为原则,便会:(1)冷漠无情,任意妄为,不管是否伤害了别人;(2)顾虑太多,恐怕令人不高兴,所以甚么都不敢做;(3)变成一个惟命是从的人,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同,便随波逐流,忘了神的旨意。在这个“自我中心”“追求第一”的世代,保罗却独排众议,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标准。如果我们以别人的利益为基本目标,这样的事奉就会讨神喜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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