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01靈界真理(一)--天使 02靈界真理(二)--魔鬼
03靈界真理(三)──天堂與地獄 04靈界真理(四)--神國與天國
05靈程真理(一)--豫知、揀選與豫定 06靈程真理(二)--呼召、稱義與成聖
07靈程真理(三)--更新、變化與長成 08靈程真理(四)--模成、得贖與得榮
09屬靈表記真理(一)--受浸 10屬靈表記真理(二)--擘餅
11屬靈表記真理(三)--按手 12屬靈表記真理(四)--蒙頭
13屬靈生活真理(一)--加入教會 14屬靈生活真理(二)--區別的消滅
15屬靈生活真理(三)--教會的道路 16屬靈生活真理(四)--教會的合一
01 靈界基要真理(一)──天使
【天使是甚麼?】天使與人、並與信徒的關係密切,然而人們對於天使的觀念趨向兩個極端:一些無知識的人和天主教徒,過度高抬天使,甚至敬拜天使;而大多數基督教信徒卻因此採取反對天使的立場,故意漠視天使,幾乎絕口不題天使。然而我們應當根據聖經,對天使有正確的認識,並有正當的態度。首先,讓我們來看天使究竟是甚麼:
(一)天使是受造之物: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所相信的神,是「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徒十四15)。宇宙萬有,包括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都是神所創造的。而天使是屬諸天裏面之物,因此我們可以斷定,天使也是神所創造的。神的創造,乃是天使的來源。所以說,天使是一種受造之物。
(二)天使的本質是靈:天使雖然與萬物同屬受造之物,但萬物都能以肉眼看見,以手摸到,或以儀器測得,惟有天使不同,因為他們的本質是「靈」(參來一14)。天使並不是屬物質的東西,所以在正常的情形下,天使是肉身的感官所不能察覺的。然而聖經也多次記載,天使曾向人顯現(參創十九1;太廿八5;路二10等);這並非表示天使具有人的形體,只不過為了讓人能看見,好傳達神的旨意,就特地以人的樣式顯現出來而已。
天使的本質既是靈,就無所謂男女性別,因此他們是「不嫁也不娶」(太廿30)。聖經雖然沒有明言天使不死,但我們可以由主耶穌的話得知,他們不需要藉著嫁娶來傳宗接代,因此推斷他們大概是不會死的。
(三)天使是神的使者:「天使」的字義是「屬天的使者」,聖經又稱他們是「主的使者」(太一20)、「神的使者」(路十二8)、「耶和華的使者」(詩卅四7)等。從他們的名字就可以知道,天使乃是服事神、奉神差遣的使者,所以聖經說他們是「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有大能的天使」(詩一○三20);又形容他們「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但七10)。因此,天使的主要任務是服事神、在神面前侍立;他們的數目多達「千千萬萬」(啟五11),意思是多到人無法數算。
神為了使天使能克盡職責,就賞賜給他們尊高的地位和非凡的權能。聖經常稱呼天使為「神的眾子」(伯一6;二1),意思是說他們是出於神的,又是親近神的,高過其他受造之物,甚至高過人(參詩八4~5)。聖經也形容天使的「力量權能更大」(彼後二11),這個「更大」到底有多大,我們今天雖然不能知道,但是,無可置疑的,凡是神要他們去作的事,他們的權能必定能夠作成。
【天使與人的關係】到底天使與世人的關係如何,聖經也提供了一面櫥窗,使我們得以窺知幾許:
(一)天使原比人高一等:詩篇說:「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詩八4~5)。這裏的意思是說,神竟顧念比天使微小的世人。可見,在神造物的次序中,天使原比世人高過一等。
(二)天使原是不婚不育的:主耶穌在答覆撒都該人的問題時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廿二30)。主的意思是指天使不像活在肉身中的世人,是不結婚也不生育的;這是神在創造時就給天使所定的自然規律。
(三)墮落的天使破壞了神的規律:神給天使所定的規律雖然是不嫁不娶,但天使既然有時能夠以人的形像顯在人面前,又有時能像常人一樣的吃東西(參創十九3),所以也有可能像常人那樣結婚;只不過顯人樣和吃東西不算犯規,天使跟人結婚卻違犯了神的規律(參創六4;猶6~7)。
(四)天使常向世人傳佳音報喜信:天使服事神、奉神差遣,特別與世人有關係。神差遣天使,主要是為著向世人傳報訊息,例如:告訴馬利亞將要懷孕生子(路一26~38),指示約瑟娶馬利亞、又要他帶領母子避難埃及(太一20;二13),報告大喜的信息給野地裏的牧羊人(路二8~12),告訴抹大拉的馬利亞關於主從死裏復活的消息(太廿八1~7)等等。將來有一天,神還要差遣天使,把永遠的福音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參啟十四6)。
(五)神有時會以天使的樣子向人顯現:聖經裏面記載,神自己有時也會以天使的樣子向人顯現,例如:向亞伯拉罕顯現的三位天使中,有一位聖經稱祂是耶和華(參創十八16~17);聖經也用「另一位天使」來形容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參啟十1~2)。
【天使與信徒的關係】在今天恩典的時代中,天使與信徒的關係尤其密切,信徒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在天使的觀看和照顧之下,因此我們不能對天使與信徒的關係予以瞭解:
(一)信徒的地位高於天使:聖經雖然明說,人比天使微小一點(詩八4~5;來二9),但這是就著神創造的次序來說的;在神救恩的計劃中,信徒的地位比天使還要尊貴,其理由如下:(1)信徒是神所生的(參約一13),裏面有神的生命;天使是神所造的,裏面沒有神的生命。(2)信徒是神的兒子,得為神的後嗣(加四7);天使是神的僕役,奉神差遣來為信徒效勞的(參來一14)。(3)聖經裏面多次說,神住在信徒的裏面(約壹四15等),但從來沒有一處說,神住在天使的裏面。(4)信徒將來還要審判天使(林前六3)。
(二)天使受命為信徒效力:聖經說:「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來一14)?這裏明明的告訴我們,天使是奉神差遣,來服事我們信徒的。根據聖經的話:「他(彼得)的天使」(徒十二15)和「他們(信主的小子們)的使者」(太十八10)來看,很可能我們每一個信徒,都至少各有一位天使被指定來服事我們。
天使服事我們甚麼事呢?(1)加添力量給我們(路廿二43);(2)保護我們(詩九十一11~12);(3)搭救我們(詩卅四7;徒五19)。
(三)天使在觀看信徒的行事:聖經說,當一個罪人悔改得救,天上的使者要為他歡喜(參路十五7),可見天使一直在觀看世人的舉動。我們得救以後的一舉一動,仍在天使的觀察之中。保羅說使徒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四9);其實,我們信徒也都列在這臺戲之中,給天使觀看。所以保羅又說:「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林前十一10),教會中姊妹們在禱告或講道時蒙著頭,主要是為著給天使們觀看的,而不是為著給別人觀看。所以信徒們無論作甚麼事,或說甚麼話,都應當在心中有一個意識:天使正在觀看並傾聽著我們(參提前五21)。
(四)信徒不可敬拜天使:一般人難免有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為天使既是屬天、又是屬靈的,所以遠遠超越我們凡人;同時,天使是神與我們人之間交通的媒介(參創廿八12),所以我們應當敬拜天使。基於這種心理,羅馬天主教就叫人敬拜天使,但這是異端,是不符合聖經的教訓的。當日使徒約翰在拔摩海島上看見異象,想要拜指示他的天使時,天使就制止他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啟廿二8~9)。只有神自己配得我們的敬拜。使徒保羅也警告我們,敬拜天使,會使得我們的獎賞被奪去(參西二18),因此,天使是敬拜不得的!
(四)信徒將來要審判天使:聖經說,天使若犯了罪,將來要接受審判(參彼後二4;猶6),並且非常奇妙的是,在對天使的審判中,好像神並不親自來執行,而是委託我們信徒代表祂施行審判(參林前六3)。這是神給祂兒女一種特別的權柄,也是神對那些犯罪的天使一種的羞辱。
【天使的種類與等次】天使的數目有千千萬萬,根據聖經的記載,下列五種天使,是與一般的天使不同的:
(一)天使長:聖經給我們看見,在神的眾天使中間,有一班是地位較高的,稱作「天使長」(帖前四16)。究竟有多少位天使長,因為聖經沒有明記,所以我們不得而知。可能只有一位,也可能有多位。聖經特別題到一位天使長,他的名字叫「米迦勒」(但十二1;猶9;啟十二7),字義是「誰是像神的」?聖經每次題到他時,都說到他與魔鬼爭戰或爭辯的事,故他可能是特別被指定與魔鬼爭戰,以保護神的百姓。
(二)加百列:聖經題到一位天使「加百列」(但八16;路一26),這名意即「神是大能者」。聖經每次題到他時,都與報好信息有關。
(三)基路伯:聖經也常說到神一班特別的使者,稱他們作「基路伯」(創三24;王上六23~28;結九3),意即「那些被緊握著的」。聖經特別稱呼他們是「榮耀的基路伯」(來九5),大概是因為他們特別與神相近,神的榮耀照射在他們身上,使他們返照而成為神榮耀的象徵。
(四)撒拉弗:聖經又題到另一班特別的使者,名叫「撒拉弗」(賽六2~3),意即「尊貴」和「焚燒」;他們晝夜不住的在神面前說「聖哉,聖哉,聖哉。」凡不是聖潔尊貴的,都經不起聖火的焚燒;所以「撒拉弗」特別在表顯神的聖潔。
(五)四活物:以西結書中的「四個活物」,有人、獅、牛、鷹四種臉面,並且明說他們就是基路伯(參結一5~10;十20);而啟示錄中的「四活物」,雖同樣有基路伯的四個臉面,卻又有撒拉弗的六個翅膀(參啟四6~8;賽六2~3)。基路伯、撒拉弗、四活物這三樣同中有異,異中有同。
02 靈界基要真理(二)──魔鬼
【魔鬼的來源】魔鬼原是神所造的一個天使長,根據聖經的描繪,牠的形體超凡、美麗,地位尊高。但是,因為牠起了驕傲的心,高抬自己,想要與神同等,所以被神棄絕,就變成了魔鬼(參結廿八12~17;賽十四12~14)。當日牠背叛神的時候,約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從了牠,牠們就成了空中執政掌權的邪靈(參啟十二4;弗六12),作魔鬼的使者,被魔鬼差遣使用。另有一些太古時代的活物,也因跟隨魔鬼背叛神的緣故,被神用洪水審判,牠們就成了脫體的靈,就是所謂的污鬼,受魔鬼的統轄,平時住在水中(參太八32),常到地上來附著人身,苦害世人。
【魔鬼的性情】聖經給我們看見,魔鬼乃是黑暗、邪惡的源頭,祂的性情敗壞,牠「從起初就犯罪」(約壹三8);「牠從起初是殺人的,」且「本來是說謊的」(約八44)。今天,人類從牠承受了罪性和私慾,所以主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約八44);牠成了罪人的父。
【魔鬼的名號】聖經給魔鬼起了許多的名號,它們可以幫助我們瞭解魔鬼的性質和工作。今簡略解釋其中數種主要名號如下:
(一)「大龍」(啟十二9):是說到牠的殘忍;今天一切害人、殘忍的事,都是從牠來的。
(二)「古蛇」(啟十二9):是說到牠的欺騙;人類始祖亞當、夏娃的犯罪墮落,就是上了牠欺騙的當(參創三1~6)。
(三)「魔鬼」(啟廿2):字義是「讒謗」;牠專門在神面前控告人(參啟十二10),又在人面前毀謗神。
(四)「撒但」(啟廿2):字義是「對頭」;牠不只抵擋神、跟神作對,並且也與一切屬主的人為仇為敵。
(五)「世界的神」(林後四4):是說到牠是世界宗教的領袖;牠喜歡躲在一切人、事、物(偶像、金錢、偉人等)的背後,接受世人的敬拜。
(六)「世界的王」(約十四30):是說到牠是世界權勢的首領;今天的世界,表面上是屬於人的管理,實際上是受牠的轄制(參約壹五19)。
【魔鬼的工作】魔鬼以「人」作為牠工作的主要對象,工作方式變化多端,可以歸納為四大類:
(一)作工在人的心思裏:牠運行在人的心中,使人生發錯誤的思想和意念,叫人「目中無神」,進而作出得罪神的事。
對於一般世人,牠的作法是:(1)弄瞎人的心眼,使人不認識基督(林後四4;徒廿六18);(2)叫人懷疑神的話(創三1);(3)將人所聽的道,從他的心中奪去(路八12);(4)使人心中充滿詭詐、奸惡(徒十三10)。
對於信徒,牠的作法則有:(1)叫信徒體貼人的意思,而不體貼神的意思(太十六21~23);(2)將火箭射進信徒的心思裏,使其對神失去信心(弗六16);(3)誘惑信徒,使其向主失去純一清潔的心(林後十一2);(4)迷惑信徒,使其對神欺哄聖靈(徒五3),對人則心懷嫉妒分爭(雅三13~14),對己則自高自大(提前三6~7);(5)使信徒說話不真誠(太五37)。
(二)作工在人的良心裏:魔鬼特別喜歡控告失敗的信徒(啟十二10),使他良心軟弱,覺得自己真是沒有用處,在神面前爬不起來;雖然禱告認罪,求主寶血洗淨,但仍覺得罪並未得著赦免。信徒這樣的感覺,必是出於魔鬼的控告,而不是聖靈的責備。因為聖靈的責備,會使信徒產生積極的功效;而魔鬼的控告,則使人良心一直不安、軟弱。
(三)作工在人的身體上:魔鬼有時會攻擊人的身體,使人生病(路四38~39;徒十38)。神的兒女有時會無緣無故生起病來,很可能不是真的生病,乃是來自魔鬼的攻擊;這時我們若能學習識透牠的作為,運用信心去抵擋牠、拒絕牠,疾病便會除去。
(四)作工在人的環境中:信徒在環境中許多的遭遇,有時是出自聖靈的管治,有時也可能是出自魔鬼的攻擊,牠的目的是要篩我們,想要得著我們(路廿二31)。對於不謹守儆醒的,牠就「如同吼叫的獅子」(彼前五8);對於儆醒的信徒,牠就「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3~15)。
【信徒該如何抵擋魔鬼】魔鬼的工作,既是在於誘惑人、試探人、控告人、敗壞人、攻擊人,因此我們不能不對牠防備、抵擋。聖經提示我們抵擋魔鬼的方法如下:
(一)要求主保守:魔鬼是天空屬靈氣的(參弗六12),而我們雖然已經蒙恩得救,有了神的生命,但仍活在肉身中,所以我們憑著自己不可能抵擋魔鬼。因此主耶穌教導我們要如此禱告,求神「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太六13原文)。
(二)要活在神的生命裏:聖經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五18)。「從神生的」就是指我們裏面所得神的生命,惟有神的生命纔能保護我們,使我們免受魔鬼的侵害。
(三)不要給魔鬼留地步:聖經又說:「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四27)。魔鬼每一次要在神的兒女身上作工的時候,牠總是先尋找一個可供牠作工的地步;我們若不給牠留地步,牠就無工可作。因此我們不要容許魔鬼在我們的心思或肢體上,有任何絲毫的地位。
(四)要認識魔鬼的詭計:聖經說:「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牠的詭計」(林後二11)。魔鬼是詭計多端的,信徒要防備牠,便須曉得牠的詭計,以免上了牠的當。
(五)要謹守、儆醒、堅固:聖經說:「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彼前五8~9)。我們對於魔鬼,決不能鬆懈、任其自然,乃要謹守、儆醒,並且要用堅固的信心來抵擋牠。
(六)要穿上神的全副軍裝:聖經又說:「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弗六13)。以弗所書第六章裏所列舉的神的全副軍裝:真理的帶子、公義的護心鏡、福音的鞋、信心的籐牌、救恩的頭盔、聖靈的寶劍──神的道等,主要是用來防守、保護我們,使我們能抵擋魔鬼,免受牠的加害。
【信徒如何纔能勝過魔鬼】上面所述六點,是在消極方面,供信徒抵擋魔鬼之用;至於在積極方面,如何攻擊、戰勝魔鬼,聖經也有所提示:
(一)要奉主的名:我們信徒既不是憑自己的能力和長處來對付魔鬼,就當全心靠主;而主今天已將祂寶貴又全勝的名賞賜給我們,所以主說:「奉我的名趕鬼」(可十六17)。主的名代表主的自己;信徒無論何時一奉祂的名,何時就有祂的同在(參太十八20)。我們是「在主的名裏」(「奉主的名」的原文意思)勝過魔鬼,趕逐魔鬼。聖經說:「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羅十六20)。撒但是在主耶穌的腳下,若是我們在主的名裏與祂相聯,那麼,撒但也就在我們的腳下了。不是我們能將撒但踐踏在腳下,乃是「平安的神」將撒但踐踏在我們的腳下。
(二)要取用主的寶血:魔鬼所最怕的,就是主的寶血。因主流血之故,魔鬼的頭就被耶穌打破了(創三15原文)。聖經說:「弟兄勝過牠(魔鬼),是因羔羊的血」(啟十二11);我們所有的得勝,都是從主血而來。主的寶血,不但使我們可以免受魔鬼的控告、攻擊,並且使我們的良心剛強,站穩腳步,進而擊敗魔鬼。感謝主,因主血不但使我們賴以得救,而且使我們在基督徒生活上,永遠得勝。
(三)要憑我們所見證的道:聖經說:「弟兄勝過牠,是因...自己所見證的道」(啟十二11);又說:「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裏,你們也勝了那惡者」(約壹二14)。我們「自己所見證的道」是指我們所宣告神的話;我們是憑著神的話見證說,主耶穌已經「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這樣,魔鬼就必棄甲而逃了。所以我們在平時,應當把神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當必要時和危急時,聖靈就使我們能記起神的話,這就是「拿起聖靈的寶劍」(參弗六17)的意思。神的話「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來四12);「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信徒也當在日常生活中把「神的話」活出來,成為我們所見證的「話」;這樣,神的話纔能在我們身上產生主觀、切身的功效。
(四)要能不畏不懼:聖經又說:「弟兄勝過牠,是因...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1)。魔鬼最擅於裝腔作勢、張牙舞爪,但我們若無所懼怕,牠就必離開而逃跑了(參雅四7)。有位愛主的姊妹說:「懼怕是撒但的名片。」我們若不接受牠的名片,牠就只好走避了。
【魔鬼的結局】魔鬼是一切邪惡的本源,雖然神一再的寬容牠,甚至當千年國度時期,雖暫時把牠關鎖一千年,等到一千年完了之後,把牠釋放出來,但牠仍舊不改其惡性,去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參啟廿1~3,7~8)。由此證明,魔鬼與牠的使者是不肯、也不能悔改的,所以牠們的結局,乃是被扔在火湖裏,遭受永遠的痛苦(參啟廿10)。
03 靈界基要真理(三)──天堂與地獄
【天堂不是指一種光景】有人認為天堂就在人的心中,當人的心裏有著一種不可言喻的快樂,達到一種美好的光景時,他就是身在天堂裏,但這並不是聖經所說的。人心無論如何快樂,一則時間有限,二則程度也非絕頂;若天堂是表現在人心的光景裏,則天堂也不過爾爾。
又有人說:「有神同在就是天堂。」這話看似不錯。其實,神是無所不在,並且祂也住在我們的裏面,那麼,信徒現在豈不就是在天堂裏嗎?我們何須「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十一16)呢?
【天堂乃是一個地方】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的,天堂是一個實在的地方,是信徒將來有一天要進入的。我們要進入天堂,不是天堂要進入我們。那麼,天堂究竟是甚麼樣的一個地方呢?
(一)是神寶座所在的第三層天:在聖經裏,天有三層:第一層是空氣的天,就是雲霧的所在;第二層是太空的天,就是星宿的所在;第三層是使徒保羅曾經被提、親身到過的「第三層天」(林後十二2),也就是神寶座所在的地方,聖經也稱神居住之處為「天上的天」(王上八27;代下二6)。
(二)是主耶穌復活後升天的地方:聖經說,主耶穌在復活之後被接到天上(參路廿四51;徒一9~11)。祂所去的地方,就是神居住的第三層天。故聖經如此說:「基督...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來九24);又說:「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彼前三22)。這兩處經文裏的「天堂」,在原文是單數的「天」,即指「第三層天」。
(三)是主所要帶領信徒進入的榮耀之境: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以前,曾對祂的門徒說:「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約十四2~3)。主所預備的「許多住處」,固然可以解作「神人同住的教會」,但也何嘗不能說是信徒將來所要達到並進入的榮耀之境──天上的耶路撒冷(參來二10;十二22)呢?
【天堂今日在那裏?】天堂既是一個實在的地方,則必然有其方位。天堂今天是在那裏呢?聖經給我們看見,神居住的地方,是在上面的。因此當神降臨人間時,聖經是用「下去」(創十一7)、「下來」(出三8)之類的詞;當神離開人時,聖經則說「上升去了」(創十七22)。先知以賽亞禱告說:「願你裂天而降」(賽六十四1)。主復活後,祂是「升入高天」(來四14)、「坐在天上」(來八1)、「高過諸天」(來七26)。這些經節都是證明天堂──神所住的地方──是在上面的。
我們人所居住的地球是圓的,因此東半球的「上面」,對於住在西半球的人來說,應該算是「下面」。天堂的位置,應該如何纔能算是居住地上四方之人的上面呢?原來地球的南北極是軸心,而呈東西向自轉;古今中外,都以北極為地球的「上面」,南極為「下面」,我們中國人也有「北上」、「南下」的口頭語。因此,天堂的方位必定是在北極上面的太空之外的宇宙極處。而根據一些經節來推斷,神的寶座就在「北方的極處」(參賽十四12~14;詩七十五6~7;結一4;伯廿六7)。
【天堂將來在那裏?】天堂今天是在天上,將來卻要降到地上來;今天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22;加四26),將來是從天上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啟三12;廿一2,10)。將來的天堂是在新天新地的地上!聖城新耶路撒冷,就是神與所有蒙恩的信徒永遠同住的天堂。根據啟示錄第廿一、廿二章的描述,新耶路撒冷並不是一個物質的城,而是指歷代蒙恩的聖徒們,經過更新、變化,模成基督榮耀形像的集大成。城裏有神和羔羊的寶座(啟廿二2),有神榮耀的光(啟廿一23~24),有生命水的河和生命樹(啟廿二1~2);神的眾僕人都要在那裏事奉神,並且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廿二3~5)。
今天我們信徒在地上教會中,一切符合神心意的所行所為,都蒙神記念;連我們為神所流的眼淚,也被祂收藏在袋子裏(參詩五十六8)。因此,我們今天按著神的心意所作、所經歷的事物,都有永存的價值,也都要積存在天上(參太六20;路十六9;約四36)。這也就是建造屬天教會的材料,羔羊的新婦以此預備自己、妝飾整齊,然後從天而降(參啟十九7~9;廿一2)。
【信徒死後是否就上天堂?】二千年來,許多基督徒有一個錯誤的觀念,以為信徒死後立刻就能上天堂,所以認為死去的信徒現在都是在天上。但是,聖經提到當主耶穌再臨的時候,那些「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四16,「復活」的原文是「起來」),若死去的信徒現在都與主同活在天上的話,他們就不必「復活」,也不必「起來」了。
又有人說,當主耶穌復活升天的時候,已經把那些先前被仇敵擄掠的俘虜都帶到天上去了(參弗四8),所以在主之前的一切聖徒,現在都已經活在天上。但這種解釋與別處的聖經相衝突,例如:當使徒彼得說到主升天後的情景時,他還明說「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徒二34);使徒保羅也提到當主升天得榮的時候,「地底下」還有人向祂屈膝(腓二10),這些屈膝的人不會是不信的靈魂。
因此我們推斷,屬主的人死後並未立即升到天上,乃是另有一處地方供他們暫時安息,直到主的再臨。
【信徒死後是到陰間的樂園】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告訴那位悔改歸主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廿三43),而主自己在預告祂被釘死之後,將要「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十二40),可見,主耶穌所說的「樂園」是在「地裏頭」(原文意思是「地心中」)。
根據聖經多處的記載,人死後靈魂離開身體,要聚集到一處地方,就是「歸到他列祖那裏」(創廿五8),也就是所謂的「陰間」(創卅七35)。而又根據主耶穌的話,陰間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在信心的祖宗亞伯拉罕的懷裏享安息,另一部分則是受痛苦的地方;兩下且有深淵相隔,可望而不可及(參路十六19~31)。前者享安息的部分稱為「樂園」(路廿三43),又稱「陰間」(徒二27,31);後者受痛苦的部分,是暫時拘禁罪人靈魂的地方,也稱「陰間」(伯廿四19)或「陰府」(啟六8)。總之,所有的人(包括信徒和不信的人)死後,靈魂要暫時先到陰間裏。
【將來陰間失去功用就被扔在火湖裏】由上述情形看來,陰間是暫時拘禁死人靈魂的地方,義人到陰間的樂園,罪人則到陰間受痛苦之處。當主再臨的時候,已死的信徒和活著還存留的人,都要「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四16~17)。等到千年國度完了以後,陰間要交出其中的死人,罪人的靈魂在受審判後要被扔在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這時,陰間不再有用處,也就被扔在火湖裏了(參啟廿13~15)。
【無底坑用於監禁鬼魔】聖經題到另一處地方,名叫「無底坑」,它是專門用來監禁鬼魔的地方(參路八31;啟九1~2;十一7;十七8;廿2~3)。無底坑並不是地獄,是暫時拘禁鬼魔的地方。
聖經還題到一處地方,中文聖經翻譯有誤:「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彼後二4)。這裏的「地獄」,原文是指「極深的坑」,它是暫時拘禁犯罪天使的地方。犯罪的天使將來要受信徒的審判(參林前六3)。
【真正的地獄乃是火湖】罪人的靈魂在「陰間」或「陰府」裏受痛苦,雖然極其難熬,但與火湖比較起來,時間與程度均有限。真正「地獄的刑罰」(太廿三33),主耶穌形容「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參可九44~48)。
聖經所用「地獄」一詞,原文Gehenna,原為耶路撒冷城外的一處深谷地名,又叫「欣嫩子谷」(書十八16)。那裏原是外邦異教徒拜摩洛時,用來焚燒自己兒女的地方(參耶七31);後來猶太人改用來焚燒犯罪者的屍首,和一切不潔之物,所以該處的火經常不止息。聖經乃是以此為背景,用這名來形容將來地獄的刑罰,乃是不滅之火的刑罰。
由此看來,真正的地獄乃是火湖。火湖原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太廿五41),聖經稱它是「燒著硫磺的火湖」(啟十九20;廿一8),那裏的火是不滅的。罪人若不肯悔改,將來也要與魔鬼遭受相同的刑罰,就是「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啟十四9~10),而這個痛苦是永永遠遠的。這也就是「永刑」(太廿五46)、「永遠沉淪」(帖後一9)、「滅亡」(約三16)和「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的意思。
聖經裏所謂的「滅亡」,並非異教徒或無神論者所想像的:人死後便寂滅、消失蹤影、無知無覺;「滅亡」乃是指靈魂在地獄裏受極度的痛苦,而永無脫困的希望。
04 靈界基要真理(四)──神國、天國與教會
【神永世的計劃與行政的安排】在神永世的計劃裏,祂是要得著一班人,順服神的權柄,作祂順命的子民。因此,在聖經裏有一個很大的主題,就是「國度」。甚麼叫做「國度」?簡單地說,「國度」乃是指順服在一個權柄底下的範圍。神為要完成祂永世的計劃,就有一個行政的安排。在這個行政的安排裏面,有所謂的神國、天國、教會、千年國、彌賽亞國等不同的稱呼。這些名稱,彼此在某些方面是有關連的,但並非完全相同。它們之間似是而非,有些微妙的講究,因此,我們必須對它們有一個明確的瞭解。
【神的國是神掌權的範圍】主耶穌曾說:「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太十二28);甚麼時候,我們身上那背叛的靈被趕逐,甚麼時候我們就置身在神的國裏面。主又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裏;看哪,在那裏,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路十七20~21);甚麼時候我們的心尊神為大,甚麼時候神的國就顯在我們的心中。所以簡單地說,神的國就是神掌權的範圍;凡是真正順從神的權柄、順服神的旨意的人,就是神國度的子民。
【神的國重在屬靈的實際】神國的定義雖然是這麼的簡單,可是實際上卻不簡單。所有的問題都出在神國子民的身上。在舊約的時代,神揀選以色列人,從萬民中分別出來,歸於祂自己,作神國度的子民(參出十九6)。他們口口聲聲說,凡神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參出廿四7)。結果,他們卻失敗了。神藉先知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說:「這百性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太十五7~8;賽廿九13)。我們何等容易流於外表形式,而失去裏面的實際(參羅二28~29)!
聖經說:「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遵守儀文),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可見,神的國不是重在外表,而是重在屬靈的實際。
【今世的教會就是神的國】由於以色列人光有神國的外表,而沒有神國的實際,所以神的國就從他們奪去,而另外賞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太廿一43),就是新約時代的信徒。因此聖經說,我們信徒「不再作外人,...是與聖徒同國」(弗二19);又說,我們「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今天的教會,就是神的國,就是神今天在地上經營的中心。由此可見教會在神的心目中,是何等的重要!
神今天為著要在地上得著一班人,在教會中作神國的子民,祂就差遣祂的愛子耶穌來傳講神國的福音,說:「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4~15)。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把相信祂的人從罪惡中救贖回來,並且使他們重生,得著神的生命,目的是要使他們進入神的國。所以主耶穌告訴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又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今天,我們信徒有確實的證據能夠宣告說:我們已經蒙拯救脫離黑暗的權勢,而被遷到神的國裏了(參西一13)。
【教會的意義和神對教會的心意】在聖經裏面,教會有兩種意義:廣義的教會是指歷世歷代、各國各族各民各方,包括過去與未來,所有蒙救贖、屬神之人的總合,我們可以稱之為「宇宙教會」;狹義的教會是指現今存活在地上、聚集在某一地方上的眾信徒的集合體,我們可以稱之為「地方教會」。
教會是神今天經營的中心,祂要藉著教會在地上建立神的國度,好讓神的旨意在地上能通行無阻。為著這個目的,主耶穌自己在地上先作一個順從的人;因祂一人的順從,就得著了一批順從的人(參來五8~9)。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說:主的順服至死是為著神的國,救贖的目的是為著建立神的國。神今天對教會的心意,是要教會先成為神的國,然後藉著教會,使地上的萬國成為神的國(參啟十一15)。所以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神的國必須先降臨在教會中,神的旨意必須先在教會中通行無阻,然後纔能叫地上的國成為神的國,使神的旨意在全地上能通行無阻。
【今天人在教會中只注重救恩,而忽略國度】神的福音有兩方面:一方面是為個人,一方面是為團體;前者是叫人相信主得永生,後者是叫人悔改進神的國。事實上,個人蒙救恩、得永生,是為著能進神的國(參約三3,5)。神的眼光是在祂的國度,而人的眼光卻專注於救恩,忽略了神的國。但願信徒不要只顧享恩,而不顧責任;只顧個人,而不顧教會。
【教會與神國的分別】從神對國度心意的角度來看,教會就是神國的實際,就是神國的一部分。然而這並不是說教會和神的國沒有區別;兩者之間,仍舊有一些微妙的講究:(一)就時間而論,神的國含蓋至廣,從已過的永世,到未來的永世,凡是神掌權的範圍,概稱「神國」;而教會僅指從二千年前開始,直到主再來的時候為止。(二)就著重的點而論,神國注重神與人之間權柄和順服的關係;教會注重在神與人之間生命的關係,所以聖經較多用「神的家」和「基督的身體」來形容教會。
因此,我們可以說,教會就是神的國;但不能說,神的國就是教會。
【神國與天國的關係】聖經裏面,特別在四福音書裏,我們常常看到,神的國和天國交互使用,因此在許多信徒的觀念中,神的國就是天國,天國就是神的國。從廣義的角度而言,神的國就是神掌權的範圍,天國就是屬天掌權的範圍,兩者並無區別。然而,我們若小心查讀聖經,便會發現神的國和天國也有所分別:(一)神國的範圍是從永遠到永遠,無始無終;天國的範圍是從教會時代開始,到千年國度時代的末了,有始有終。天國是神國的一部分,包括在神國之內。(二)我們能說神的國就是天國(比較太十三31~33,與路十三18~20),但是,我們不能說天國就是神國。例如:馬太福音是專用「天國」一詞的,但有時竟不得不改用「神的國」(參太十二28;十九24;廿一31,43)一詞,可見,有的時候,神國的意義是不同於天國的。
【天國的現在與將來】天國在今天就是教會,到主再來的時候,在千年國度時代,天國將分成屬天和屬地兩個部分。屬天的部分,得勝的信徒要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他們如同天上的星(參創十五5;但十二3),有權柄管理地上列國的百姓(參啟二26);屬地的部分,又稱彌賽亞國,就是復興的以色列國(參徒一6),當主(彌賽亞)再來的時候,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參羅十一26),他們如同地上的塵沙(參創十三16),作神的祭司,教導地上列國的百姓事奉神(參亞八20~23)。
【天國的外表、實際和實現】如前面所述,神國和天國在今天就是教會。但在教會中有混進來的假基督徒,即使是真心信主的基督徒,也有不冷不熱、失敗的基督徒,和愛主、得勝的基督徒之分。因此,聖經在描繪天國時,有的是說到天國的外表,有的是說到天國的實際,有的是說到天國的實現;我們對此必須稍予瞭解:
(一)天國的外表:主耶穌在講說天國的奧秘時,曾用椑子撒在麥子裏、芥菜種長大成樹、麵酵把全團三斗麵都發起來三種比喻,來說明「天國好像」這些的情形(參太十三24~35)。椑子是指那惡者之子(太十三38),教會裏面有假信徒混在真信徒(麥子)中間;教會原是屬於菜蔬之類──形狀微小,在地上扎根不深,短時期在地上作客旅,卻滿有生命的供養,不意結果卻長成了宏大如樹的基督教會(包括羅馬天主教),有撒但(飛鳥)棲宿其中;教會裏面原是充滿供養神子民的真理(三斗麵),但有人把各樣的異端教訓(麵酵)攙在其中,以致許多信徒受到敗壞和腐化。今日教會這種不正常的發展和光景,乃屬於天國的外表。
(二)天國的實際:主耶穌在山上的教訓裏面,題到天國的子民各種該有的性質和行為:靈裏貧窮,哀慟,溫柔,饑渴慕義,憐恤人,清心,使人和睦,為義受逼迫,因主被辱罵、逼迫、毀謗;在世上是鹽、是光,有超凡的義行,為人真誠,愛人如己;施捨、禱告、禁食,積財在天上,不為衣食憂慮;不論斷人,尋求神,進窄門、走小路,結好果,遵行神旨和主話(參太五至七章)。這些都是真正順服屬天的權柄的人所該有的光景。凡活出這些情形的信徒,就得有分於天國的實際。
(三)天國的實現:凡是在今天忠心有見識、按時分糧給神家的人,在世時努力追求靈命的長進(預備油在器皿裏),按主所分賜的才幹盡力經營(參太廿四45~廿五30)的信徒,以及聽見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遵守到底而得勝的(參啟二至三章),當主再來的時候,他們要在天國的實現裏,與基督作王一千年。至於其他不冷不熱、沒有忠心、沒有預備好、埋藏主所賜才幹的信徒,他們要被丟在黑暗裏,哀哭切齒,被主懲治,受虧損,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但最終仍要得救(參林前三15)。
05 靈程基要真理(一)──豫知、揀選與豫定
【神的豫知是救恩的起源】神的救恩所以臨到我們蒙恩的人身上,乃是出於祂的「豫知」。「豫知」的意思是:神豫先知道將來所要發生的事物。我們的神是全知的神,祂對世事世物無所不知,不只是對於現在的事物知之甚詳,甚至對於已過和未來的事物,也都瞭如指掌。祂在事情尚未發生之先,便已清楚知道事情將會如何發生、演變與結果。
聖經說,我們每一位信徒都是「祂豫先所知道的人」(羅八29)。早在我們孕育於母腹之前,甚至早在人類被造之先,神在萬世以前已經豫先知道了我們每一個人,並且祂是根據這個「豫知」,將祂救恩的計劃一步一步地實現在我們的身上。
我們若能明白這個道理,想到神在萬世以前,早已豫先知道我們一生的歷程,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所有臨到我們身上的艱辛歲月,和每一件遭遇,都一一顯在神關愛的眼前,那麼,即使我們正在患難困苦之中,也會因此而得到莫大的安慰,並且從新得力。
【我們是照神的豫知而蒙揀選】聖經又說,我們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彼前一2)。「先見」原文的意思是foreknowledge,亦即「豫先知道」。神是豫先知道我們,然後根據這個知道,揀選了我們。
我們所以能蒙恩得救,是因為神揀選了我們!主耶穌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約十五16,19)。按表面看,我們相信主耶穌,乃是我們揀選了祂作我們的救主;實際上,是祂從眾多的人中揀選了我們來屬於祂自己。這個區別很大。因為若是我們揀選了祂,我們將來還有改變的可能,我們可能對祂失望、不愛祂、甚至離棄祂。感謝主,乃是祂揀選了我們,而祂的揀選是沒有後悔的(參羅十一29),因此,我們能確切的相信,我們所得的救恩是極其穩固的。
然則,我們人蒙恩與否,好像責任全在於神──是因為神不揀選某些人,所以他們纔不肯接受主的救恩,這樣,神怎能定罪他們呢?這種論調,並不能推脫我們人的責任──神把救恩擺在我們面前,我們要接受或拒絕,全在乎我們的選擇(參耶廿一8)。只不過神根據祂的全知,事先知道誰會接受、誰會拒絕,因此就豫先揀選了那些會接受救恩的人而已。故此,沒有一個人可以藉詞「神不揀選」,而不肯接受救恩。
【『神的揀選』的特性】根據聖經的提示,神的揀選具有如下的特性:
(一)神的揀選是遠在創世之前:聖經說:「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弗一4)。「創立世界以前」意即遠在我們人類尚未被造之前,在已過的永遠裏。這話說出,神創立世界,是為了實現祂的揀選;換句話說,神所揀選的人,是祂創立世界的中心與目的。神揀選我們,並不是一件偶然起意的施捨,乃是在創世以前老早就豫先有意、並期待著要實現的事。
(二)神的揀選是在乎神的恩典:聖經說,神揀選人,是在他們「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羅九11)。這話給我們看見,神的揀選不是由於人的行為;不是因為我們比別人善良,神纔揀選我們。人的好壞情況,在神的揀選中絲毫沒有地位。所以聖經又說:「揀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十一5~6)。神的恩典,是祂揀選我們的原由;祂「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九14)。所以我們沒有人可以因為蒙揀選而誇口。
(三)神的揀選是祂的抬舉:按照我們的情形來說,我們沒有一個人夠資格被神揀選。我們的蒙揀選,完全是出於神的憐憫(參羅九15~16)。甚麼叫作憐憫?「憐憫」乃是說,一個人的光景原不足以蒙受神的愛,神就以憐憫為懷來俯就他,使他成為蒙愛的對象。這是神的抬舉。所以聖經說,神所揀選的人,祂就抬舉他們,用大能的手帶領他們(參徒十三17)。神的揀選,使我們改變了身分和地位,得以成為神施恩的對象。
(四)神的揀選必要成就神的旨意:神的揀選決不徒然,也決不落空。神揀選我們,既是按著祂自己的旨意(參弗一4~5),故祂的旨意必定要成就在我們的身上。今天,我們是在達成祂旨意的過程中,無論甚麼,都不能攔阻我們臻於完全。聖經說:「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羅八33)。我們信徒今天的光景雖然不好,但是在神永遠的眼光看來,我們乃是「義」的,乃是「對」的。所以千萬不要灰心。
(五)神的揀選說出包容性,而非排斥性:神的揀選並不是用來「排除」(exclusive)一班人,而是要藉著祂所揀選的人,使祂的救恩能臨及「萬人」(參提前二4;彼後三9),所以神的揀選是具有「包容性」的(inclusiveness)。凡是滿足於自己的蒙恩得救,而對別人是否蒙恩無動於衷的,他根本就不知道甚麼叫作神的揀選,不知道神為甚麼要揀選他。
同樣的原則,也可應用在信徒之間。主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廿二14)。在眾多被召的聖徒中間,神特別揀選少數人作為祂「挑選的器皿」(徒九15),不是要他們驕傲、在別人面前作威作福,而是要他們把神的恩典服事給別人(參太廿25~28)。
【神所揀選的,神就豫定他們】聖經說:「因為祂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羅八29);又說:「神...揀選了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弗一4~5)。這意思是說,神所揀選的人,就豫定了他們。「豫定」的原文字義是「豫先畫上記號」或「豫先標明出來」。神在永世之前,就給我們豫先畫上記號,把我們從眾多的人當中「豫先標明出來」。我們可以這樣說:人蒙恩得救,乃是神所豫定的。
自古以來,人們對於神的豫定論有諸多的誤會與爭辯。極端的豫定論者抹煞了人的責任,以為人不過是被動的,一個人所以不接受神的救恩,是因為神並沒有豫定他得救;極端的自由意志論者不承認神有無限的先見與大能,以為人的滅亡沉淪,要完全歸咎於人自由選擇的結果。須知:神的揀選和豫定,並沒有廢掉人自由的意志和選擇的責任;而人運用自由的意志,也決不會超越過神的豫知。
【神的豫定是對已經得救的人講的】有些信徒自己對於豫定論一知半解,卻喜歡向人講說神的豫定,而所講說的對象又往往是尚未得救的人,使得他們忿忿不平,因此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和阻礙。要知道,聖經裏面談到神的豫知、揀選和豫定,乃是對蒙恩的信徒題說的。在還沒有得救以前,神乃是敞開著大門,歡迎人人進入,等到進入了救恩的門以後,纔發現這門的內面寫著:「你就是神所揀選和豫定的人。」
有人根據一處經節:「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豫定的」(彼前二8),就推斷說,正如神豫定信徒得救一樣,神也豫定一些人不得救。這個說法是錯誤的,理由如下:(一)神既然願意萬人得救(參提前二4),因此不可能事先就豫定某些人不能得救,因為這與祂的心意相違背;(二)此處的「豫定」一詞,在原文是「安放、放置」的意思,它與羅八29~30的「豫先定下」並弗一5的「豫定」不同;(三)彼前二8正確的意思乃是:人並非受豫定不順從,而是凡不順從的人都必置於絆跌的地位──必因安放的石頭而跌碎(參太廿一44)。
【『神的豫定』的特性】聖經說:「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這節聖經告訴我們有關神豫定的三方面:
(一)豫定的原因──神的愛:神的豫定與神的愛有關,因此,神只能豫定人得救,不能豫定人沉淪。一個人若因不順從而沉淪,只能怪他自己剛硬、強項,不能怪神不愛他。
神因愛我們,就豫定我們;而神既然愛我們,就愛我們到底(參約十三1)。因此,神的豫定也不會半途而廢,祂必使我們達到目標。
(二)豫定的根據──神的旨意:神是按著祂自己意旨所喜悅的,來豫定我們。這話的意思是說,神豫定我們,是根據祂的旨意,不是根據我們的情況;且是喜悅地豫定的,不是勉強地豫定的。
我們的神是「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神,所以祂必「照著祂旨意所豫定的,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參弗一11~12)。神既定的旨意不會改變,也決不至挫折,終必成就,所以祂在我們身上的豫定,也終必完滿達成目標。
(三)豫定的目標──使我們得兒子的名分:神豫定我們,不只是使我們作神的兒子,並且是使我們得兒子的名分。作神的兒子和得兒子的名分不同;作兒子重在生命,得兒子的名分重在地位和資格。作神的兒子,就是有神的生命;凡是相信並接受主耶穌的人,現在就已經是神的兒子了(參約一12),所以這是既成的事實,不是我們所要達到的目標。
按古代希臘風俗,父親對於他的兒女有絕對的權力,一般兒女不能輕易承受父親的產業,必須等到長大成人,經過立嗣子的手續,得到了「兒子的名分」,纔能合法享有兒子一切的權利。所以「得兒子的名分」,是指我們的靈命必須長大成熟,纔有資格可以承受神的產業。
06 靈程基要真理(二)──呼召、稱義與成聖
【神的呼召是根據神的豫定】聖經說:神「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羅八30)。神的豫知、揀選和豫定,都是在已過的永遠裏所作的。現在來到時間的裏面,當我們還孕育在母腹中的時候,祂就把我們分別出來,然後又來施恩召我們(參加一16)。神在永世裏所訂的救恩計劃,是從「呼召」開始,逐步地實施在我們身上的。
神的呼召是我們實際地領受神救恩的開端;沒有神的呼召,我們就不可能悔改、相信並得救。每一個得救的信徒,都是因為得著了神的呼召,所以都是「蒙召作聖徒的」(林前一2)。神一方面藉著福音呼召我們,一方面藉著聖靈感動我們,使我們能信服真道(參帖後二13~14)。所以神的呼召是憑藉福音的傳揚和聖靈的感動,使我們能聽見神的聲音。非常奇妙的,當我們蒙受神的呼召時,不知不覺地心裏軟化下來了,將心門向神打開,原來不服、也不能相信的道理,竟然會覺得頭頭是道,因而甘心領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
【神呼召的目的】聖經說:「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羅八30);又說:「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四7)。由此可見,神呼召我們的目的,乃是要使我們稱義和成聖。神的呼召,只是一個手段,並非目的;稱義和成聖纔是目的。所以我們必須瞭解甚麼是稱義,甚麼是成聖。
簡單地說,「稱義」是指我們在神的面前成了無罪的人,「成聖」是指我們被神分別出來歸於祂自己。稱義是使我們無可指責,符合神「公義的手續」;成聖是使我們毫無瑕疵,符合神「聖潔的性情」。
【信徒得救時的稱義】神呼召我們、使我們得救的時候,就把我們放在「稱義」的地位上。這一個地位上的「稱義」,是在我們得救時,就已經得到的。它有如下的幾個特點:
(一)稱義的根源──神的恩典:聖經說:「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多三7)。這裏說明了稱義的根源乃是「神的恩典」。恩典的意思是說,人原來是不配得的,如今卻得著了。恩典不是人作甚麼來符合神的要求,恩典是神自己來為人成全祂的要求,然後把它賞賜給人。
(二)稱義的手續──基督的救贖:神是公義的,祂不能隨隨便便的稱人為義,祂必須經過合法的手續,滿足祂公義的要求,然後纔能稱人為義。否則,神會陷祂自己於不義。因此,聖經說,我們是「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若主耶穌沒有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功了救贖的大工,以滿足神所有公義的要求,就神仍不能接納我們罪人,我們也不能進到神的面前。所以神稱人為義,是藉著基督耶穌的救贖而成就的。
(三)稱義的代價──白白給人:聖經說:「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羅五9);又說:「白白的稱義」(羅三24)。主耶穌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就是祂為救贖我們所付出的代價。主耶穌的血,說出祂已經為我們的罪而死,代替我們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主既已為我們付出了代價,償付了罪債,神就不能要求我們再付一次代價,所以對我們而言,稱義的代價是「白白的」。
(四)稱義的條件──相信:聖經說:「稱信耶穌的人為義,...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6,28)。我們被神稱為義,不是因為我們出了代價,不是我們作了甚麼好行為,而是單純藉著相信主耶穌。聖經把它叫作「因信稱義」(羅五1)。甚麼是「信」?「信」就是相信主耶穌和祂為我們所成功的救贖。「信」是人能被稱為義的條件;人若不信,便與主耶穌的救贖無分無關,也就不能被神稱義。
(五)稱義的標準──神的義:聖經說:「照著祂的義,宣告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6原文)。神乃是照著祂自己義的標準,宣告我們這些信耶穌的人為義。本來按我們人的光景,無論如何也達不到神公義的標準,因為在神面前「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根本沒有甚麼可以讓神稱義的。如今,耶穌基督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祂在神面前是義的,是極其完全的。每一個相信主的人,就是「信入」(約三16原文)基督裏面的人,是以基督作我們的義(林前一30),所以能符合神的義的標準。我們是在基督的裏面,穿上祂作「義袍」(參路十五22),神一看見基督,就稱義我們。神如何稱耶穌基督為義(徒三14),神也照樣稱我們為義(羅八33)。
【信徒得救以後的稱義】聖經一面說,「人稱義是因著信」(羅三28);一面又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二24)。這兩個稱義的時期和性質不同,前者是指我們得救時的稱義,後者是指我們得救以後的稱義。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在客觀的地位上是已經被神稱義了,但在主觀的經歷上還必須活出「義」的行為來。
原來在我們還沒有得救以前,我們憑著罪人的生命和性情,無論如何也萬難達到神稱義的標準,故必須「單單」因信稱義,而不要求因行為稱義。而當我們得救之後,已經得著了神的生命,「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故有能力憑著這個「義」的生命與性情,活出「義」的行為來。這時,神就要求我們行善,也就是因行為稱義。所以聖經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我們是「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義的果子」(腓一11)。這是主觀經歷上的稱義。
【成聖的意義】聖經題到神,以及與神發生關係的人、事、物時,多以「聖」字來形容它,例如:聖靈、聖殿、聖經等,所以「聖」就是對神的專用形容詞。除了神本身是聖的之外,其他都是俗而不聖的。所以「成聖」的第一個意義,就是從一切凡俗中分別出來,單單歸於神(Sanctification,參約十七19)。
中文聖經常把「聖」字與「潔」字連在一起使用,這是因為「聖」字的原文,含有純潔、純淨的意思在內。所以「成聖」的第二個意思,就是除去一切的污穢、卑賤,全然潔淨(Purification,參林後七1)。
【成聖的三個階段】聖經中各種的道理多有三層,成聖的道理也有三層:
(一)信徒在得救的時候,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得以成聖(參來十10),這是指客觀地位上的成聖;例如在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們,他們雖有許多的缺點,但使徒保羅在寫信給他們的時候,稱呼他們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林前一2)。
(二)信徒在得救之後,靠著聖靈的作工,在行為上結出成聖的果子(參羅六22),這是指主觀經歷上的成聖;例如希伯來書說:「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使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
(三)當主再來的時候,靠著神的保守,使我們的靈、魂、身體全然成聖,完全無可指摘(參帖前五23)。
【信徒得救時的成聖】神呼召我們、使我們得救的時候,就把我們放在「成聖」的地位上。這一個地位上的「成聖」,是在我們得救時,就已經得到的。它有如下的兩個特點:
(一)成聖的根據──基督的救贖:聖經說:「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10);又說:「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來十三12)。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獻上祂的身體作贖罪祭,流出寶血買贖我們回來,使我們和世人有分別,歸神成聖。
(二)成聖的條件──相信主:聖經說:「因信我(耶穌)...成聖」(徒廿六18)。成聖的代價是主付的,但我們必須藉著信心,纔能聯於基督,而有分於成聖的事實。
【信徒得救以後的成聖】信徒在得救以後,已經有了聖潔的生命和性情,必須藉此生命和性情,活出聖潔的生活,纔能經歷主觀的成聖。但要注意,成聖並不是遵守禮儀規條,成聖也不是外表的敬虔,甚至道德的行為也不就等於成聖,信徒千萬不要落入「苦修」、「拔罪根」之類錯誤的圈套裏。如何纔能在主觀經歷上成聖呢?聖經的教訓是:
(一)要倚靠三一神:父神是成聖的源頭(參帖前四3),基督是成聖的憑藉(參林前一2),聖靈是成聖的能力(參帖後二13)。離了三一神,無人能夠成聖。
(二)要遵行神的話:聖經記載主的禱告說:「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十七17,19)。真理就是指神的話;神的話能使我們成聖。因此我們要多多讀經,用信心接受神的話,並要順從神的話,如此纔能成聖(參彼前一22)。
(三)要向神禱告:禱告不只能叫食物成聖(參提前四5),也有助於我們接受並遵行神的話(參弗六17~18),故禱告能幫助我們成聖。
07 靈程基要真理(三)──更新、變化與長成
【更新、變化與長成的界說】神呼召我們,不只使我們藉著基督的救贖,在地位上稱義和成聖;並且要我們憑著祂所賜的新生命,在經歷上(即生活行為上)稱義和成聖。前者稱為「地位的」稱義或成聖,後者稱為「生命的」稱義或成聖。生命的稱義和成聖,是指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所表顯出來的果效;而神的生命本身,在我們身上發展的情況,則視更新、變化與長大的程度而定。
【藉聖靈的更新而有新生的樣式】聖經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凡是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的人,就是「在基督裏」的人(參弗一1)。我們得以在基督裏,並不是出於我們的行為,而是出於神的工作(參弗二9~10),所以我們是神的「新創造」,是新造的人。得救以前的我們,雖也是神所創造的,但因為私慾的迷惑,就漸漸變壞、變舊了(參弗四22),所以神重新作工在我們身上,使我們在得救之時,成了一個新造。
神如何使一個信徒成為新造的人呢?聖經說,祂「救了我們,...乃是...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這話是說,神在我們得救之時,作了雙重的工作:一是重生的洗,二是聖靈的更新。
重生的洗,主要是指消極方面的工作,將我們的舊造加以洗滌,除去敗壞的舊人。我們的舊人,是藉著受浸歸入基督的死,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參羅六3,6)。這一步消極的工作,目的是要叫我們在經歷與基督同死以後,「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
聖靈的更新,則重在指積極方面的工作,使我們的裏面有新的素質,以致外面有新的生活行動。首先,聖靈使我們得著神的生命(參約三5~6)。這個神的生命,乃是一個新的生命;而這一個新的生命,使我們得以有新生命的樣式和舉動(參羅六4)。其次,聖靈把一個新心賜給我們,將一個新靈放在我們裏面(參結卅六26)。「新心」是指新生命的性情,使我們有新的意願、愛好和傾向;「新靈」是指新生命的能力,使我們能與神交通、能接受神的供應、能有新的生活行動。
【生命的洗滌和聖靈的更新是常時不斷的】我們的重生是一次便永遠完成了的。在我們得救之時,雖然已經得著了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參多三5),但是生命之靈在我們裏面的洗滌和更新,乃是常時、正在繼續不斷地進行著的。今天,神的生命和聖靈仍在信徒裏面做洗滌和更新的工作。究竟我們是怎樣的被洗滌和更新呢?
(一)藉著話中的水:聖經說,祂「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弗五26)。這裏的「水」是指主的生命,「道」是指主的話。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參約六63)。聖經裏面的話(logos),藉著生命之靈的運行,在信徒身上成了主「應時的話」(rhema),就會產生洗滌的功效,逐漸的洗除信徒舊造的部分。(註:信徒的舊人和主同釘十字架,是一個已經成就的客觀屬靈事實,但這並不是說,信徒得救以後便已經完全除去了舊人。信徒在生之日,裏面仍有舊造敗壞的天性,必須藉著追求與合作,纔能使上述客觀的事實,逐步成為主觀的經歷。)
(二)藉著順從主的話:聖經說:「如果你們聽過祂的道,...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弗四21~22)。這話是對信徒說的,意思是要我們在領受主的話之時,必須順從主的話,把所聽見的話付諸實行,天天不斷的在生活上脫除舊人。我們的舊人沒有改善的餘地,必須像脫掉衣服一樣的脫除它。脫除舊人,是主觀地經歷洗滌和更新的第一步。
(三)藉著從靈裏擴展到心思裏:聖經說:「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弗四23)。信徒雖有聖靈住在他們的靈裏,但因從前未得救時,長久一直在心思的虛妄裏行事為人(參弗四17原文),心思受了玷污,而我們人的生活行動是受心思的支配的,因此,聖靈必須從我們的靈裏,擴展、浸透到我們的心思裏,先更新我們的心思,使我們的心思有了屬靈的模樣,然後纔能更新我們的行事為人。此處的「改換一新」原文是「得以更新」(to
be renewed),是被動,不是主動;不是我們自己更新心思,乃是被聖靈更新心思。所以聖經又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從前我們的心思是受世界的影響的,如今我們的心思要受聖靈的影響和逐漸更新,直到我們的心思完全被靈佔有和支配,而變成「屬靈的心思」(羅八6「體貼聖靈」原文另譯)為止。
(四)藉著穿上新人:聖經說:「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前節「心志改換一新」僅止於魂裏面的故事,本節「穿上新人」則達到身體行為的表現。穿上新人的意思是說,信徒的生活行動,一一受更新的心思所指揮,以致彰顯出神的真實、公義和聖潔,也就是神在肉身顯現(參提前三16);在這種情況下,世人看見我們,也就是看見了造我們之主的形像(參西三10)。
【更新與變化是同步進行的】羅馬書第十二章把「更新」(renew)和「變化」(transform)放在一起題說(參羅十二2),這是因為在「更新」的過程中,包含了「變化」──有更新纔有變化,沒有更新就沒有變化;相反地,有變化就是有更新,沒有變化就是表明沒有更新。
甚麼叫做「變化」?這詞的希臘文和主耶穌在變化山上「變了形像」(太十七2)一詞相同;「變化」的意思就是「改變形像」,是指在裏面的素質上有了更新(有如新陳代謝),以致在外面的形狀上也跟著改變。
【神的救恩乃是更新、變化我們】神拯救我們,不是要我們一得救就上天堂,乃是要我們仍舊活在地上,一天過一天,經歷神的更新和變化。神造人的時候,是「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創二7);神的救恩,要把我們這些屬土的人更新、變化,使之成為像主一樣的「活石」(參彼前二4~5),這就是主耶穌把「西門巴約拿」改名為「彼得」(參太十六17~18)的用意(「彼得」的原文意即「石頭」)。
這個更新和變化,不是一蹴可幾的,乃是需要經年累月,在神所安排的環境中,被神管治(參來十二10~11),逐漸成就在我們的身上。正如原本普通的碳素,經過長年的高溫與高壓,與別的元素起了化合作用,竟變成寶石。又如一隻毛毛蟲,經歷了生命的蛻變,竟成了一隻美麗的蝴蝶。我們原是卑賤的瓦器,但是神藉著救恩把「寶貝放在瓦器裏」(林後四7),又叫我們經歷四面受敵、心裏作難、遭遇逼迫,甚至有時容許我們被打倒(參林後四8~9)。但我們並不喪膽,因為外面的人雖然毀壞,裏面的人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原文)。這就是神的更新和變化。
【更新與變化的第一步是基督成形在裏面】使徒保羅說:「我小子阿,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加四19)。神的僕人勞苦作工,如同婦人生產小孩,一心一意要把基督的成分供應給信徒們,是要叫信徒們的裏面更新與變化,直到基督的形像組織、刻印在他們的心裏,這就是「基督成形在心裏」的意思。今天,許多信徒的裏面雖然已經有了基督的生命,但仍缺少基督的形像;這種情形有如尚未孵成形的雞蛋,蛋裏面雖然有雞的生命素質,但仍看不出雞的形體。所以信徒們要被更新與變化,使裏面的生命初具規模,凝聚成形。
【成形之後仍須繼續長大】保羅在前面所說的:「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加四19),「成形」並不是一個信徒的最終目標;保羅的意思是說,惟有當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的時候,我們纔能懂得丟棄受割禮、守律法等舊造裏面的事物,而作一個「新造的人」(參加六15)。這時,神的僕人就能放心,因為我們已經掌握了靈命的原則,可以自行追求長進,彼此互相成全。所以使徒保羅在別處聖經又說:「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由此看來,信徒追求更新與變化的目標,第一步是基督的形體在我們裏面逐漸成形,第二步是基督的身量逐漸增長;前者是指成形,後者是指長大。
【信徒的目標是要長大成人】在新約聖經裏面,「長大成人」(來五14)的原文意思是「達到目標的終點」或「達到完全的地步」。保羅在歌羅西書裏所說:「要把各人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8)和「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西四12),這裏的「完完全全」和「完全」,在原文和「長大成人」是同一個字。所以,「長大成人」乃是我們信徒有生之年追求的目標,所要達到的地步。
我們每一個信徒,今天都在追求「長大成人」的過程中,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說,「我已經長大成人了。」連像保羅在神面前這般成熟的人,自己也曾說過:「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原文與「長大成人」同一個字根)了;我乃是竭力追求」(腓三12)。保羅在那時能說,「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卻不能說,「我已經長大成人了。」因此,我們更不能自滿自足,而更應當竭力追求。凡是「在心志上要達到長大成人的人」(腓三15原文另譯),都要效法保羅「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3~14)的榜樣,直到見主。
08 靈程基要真理(四)──模成、得贖與得榮
【救恩的終極目的】聖經說:「因為祂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9)。這裏的「效法祂兒子的模樣」,按原文更好翻作:「模成祂兒子的形像」。神的意思,不是要我們在生活行為上效法、模仿祂的兒子,而是要我們從裏面更新、變化與長大,以致模成基督的形像。
神豫知、揀選並豫定我們,目的是要使我們模成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為著這個緣故,祂便在時間裏來呼召我們,感動我們相信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叫我們得以在地位上成聖和稱義,然後繼續作工在我們身上,更新與變化我們,使我們能在生命上稱義和成聖。而在我們更新與變化的過程中,生命逐漸成形並長大成熟,至終要長大成人,也就是模成基督的形像。長大成人與模成基督的形像,乃是神、人共同的目標,也是救恩的終極目的。
【神救恩計劃的施行步驟】在神完全的救恩裏,最終目的是要我們模成基督的形像。為著達成這個目的,神就一步一步的按著祂的計劃實施在我們身上:
(一)照著神的形像造人:聖經說:「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照希伯來原文,「形像」包含可見與不可見的、實質與抽象的;「樣式」只指可見的實質。因此,「形像」是指內在的性情,「樣式」是指外表可見的體格。神造人的時候,一面使我們的裏面有祂良善的形像,諸如喜愛良善、聖潔、公義和愛心,一面使我們的外表有祂「神格中第二位」的樣式(參西一15),以致連野獸也都驚恐、懼怕人(參創九2)。
(二)叫亞當作基督的豫像:聖經說:「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羅五14)。「那以後要來之人」就是基督耶穌,所以聖經說基督是「末後的亞當」(參林前十五45)。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所造的人,實際上是照著基督造的,所以人能地上代表祂(參創一28)。
(三)使信徒重生而成為神的眾子:人的失敗墮落,使人的魂與體變了質,而有了鬼的模樣,並且人的靈死了(參弗二1),失去了功用。但神不放棄人,差遣祂的獨生愛子來成為人,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參腓二7),為要成功救贖,使凡相信基督的人得著重生(參彼前一3),成為神的許多兒子(參來二10)。如此,信徒的裏面就有了神的生命(參約壹五12),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參彼後一4)。
(四)使信徒逐漸變成主的形像:聖經說:「我們眾人...就漸漸變化而成為與主相同的形像」(林後三18原文另譯)。這是指信徒在世時正在進行的方向,我們都在更新與變化的過程中,也都要有與主相同的形像;只是問題在於各人依更新與變化的程度,而擁有主的形像多寡不一,有的人主的形像多,有的人主的形像少。
(五)信徒將來都要完全像祂:聖經說:「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壹三2)。這是指我們將來見主時,不只裏面的生命要變化到與主一模一樣,而且外面的身體也要改變形狀(參林前十五49~52),而與主必像必肖。
【模成主形像的正意和代價】神的心意是要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這一個「模成」(conform),包括了上述第四和第五兩個步驟。神不但要我們今天在魂裏逐漸變化成主的形像,並且將來還要改變我們身體的形狀,叫我們裏外都像主,何等的榮耀!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乃是這個形像的原型或模子,而我們這許多的兒子,是這個形像的工作品或產品。今天,神已經將這個形像的原型(就是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參西三4)放在我們的裏面,又將我們放在基督這個形像的模子裏面,祂正在作工在我們身上,直到我們與祂的兒子完全「同質並同形」,這就是「模成」的原文意思。
這個「模成」對我們人來說,並不是一件舒適又快意的事。神為了要模成我們,就調度我們的環境(包括一切人、事、物),使我們在高壓和高溫之下被鑄造、被烘焙,雖然難受,卻是模成主形像所不可或缺的。當我們身歷其境的時候,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參來十二11),但我們若將這苦楚和所要為我們成就的榮耀相比較,就會覺得這苦楚不過是至暫至輕,而那榮耀卻是極重、無比、永遠的(參林後四17)。這樣,我們現在的苦楚,就不足介意了(參羅八18)。
【信徒魂裏變成主形像的訣要】聖經說:「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6~18)。這幾節經文告訴我們,「人的心」和「主的靈」乃是變成主的形像的兩大要素:
(一)心要轉向主:信徒追求屬靈,但往往被主以外的人、事、物吸引去了,心向著儀文、字句等屬靈事物,或屬靈偉人(參林三6~7),在不知不覺中,心眼被蒙上一層帕子,如此結果,就算是花了幾十年的工夫,熱心服事,謹守教條,效忠所歸屬的領袖或團體,仍然一點改變也沒有,何等可悲!所以最要緊的是,心要轉向主,要全心被主自己所吸引,如此,帕子纔能被除去,纔能敞著臉看見主。
(二)被靈釋放、得以自由:信徒的心要先轉向主,靈纔會作工;靈一作工,必然就帶來自由。從前我們的心有問題,被主以外的人、事、物所霸佔,被某些奴僕的軛挾制(參加五1),以致主的靈無法為我們作甚麼。如今我們的心一旦轉了方向,主的靈立刻有機會作工,就叫我們從那些人、事、物底下被釋放出來,得著真自由。
(三)看見並返照主的榮光:我們心中的帕子既被除去了,就如同照相機的快門被打開,主的榮光就立刻照進照相機裏面的底片,將祂的形像刻印在我們的心上。我們的心一有了主的形像,我們的行動就會顯出主的模樣,這就是返照主的榮光。
(四)變成主的形狀:這裏用「鏡子」作比喻,鏡子只能返照它對面的事物。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觀看基督有多少,就返照出來的基督有多少。我們的心越多轉向主,越多觀看並返照主,漸漸的,我們的裏外便越來越多改變成主的形像。
(五)榮上加榮:我們改變的程度越多,就越有主的榮耀,直到完全與主相像,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模成』包括我們的身體得贖】使徒保羅在題到模成祂兒子的形像時,也題到我們身體的得贖:「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今天我們的靈魂所寄托、居住的身體,是卑賤的(參腓三21),是軟弱的(參林後十一29),是必死的(參林後四11),是勞苦的(參林後五4)。若是救恩不及於我們的身體,那將是何等的不夠完全!感謝主,不只我們的靈魂得贖,我們的身體也要得贖。
甚麼叫做「身體得贖」呢?聖經把我們的肉身比作「地上的帳棚」(參林後五1;彼後一13~14),表示我們的肉身只不過是暫時的居處,將來有一天要換成屬天、永存的房屋(參林後五1),就是屬靈的身體(參林前十五44),這一個改換,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聖經說,當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的時候,「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當主再來時,我們的身體要得贖,要改變成榮耀、屬天、屬靈的身體,與主自己榮耀的身體完全相似。
【當我們的身體得贖之時,也是我們得榮之時】聖經說:「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30)。甚麼叫做「得榮耀」?許多信徒都以為「得榮耀」就是得著榮耀的獎賞,或進到一個榮耀的境地裏面,就像希伯來書所說的:「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固然,有一天,我們都要進到神面前,從祂得著稱讚、獎賞和榮耀;但這裏的「進榮耀裏去」和「得榮耀」,有它更深一層的意義。
「榮耀」原本是用來形容神的自己,聖經稱祂是「榮耀的神」(詩廿九3),這是因為每一次祂向人彰顯出來的時候,人所看見的,實在無法用人的言詞來表達,只好借用「榮耀」來形容(參結一28)。所以「得榮耀」也罷,「進榮耀裏去」也罷,都是說到信徒被更新、變化、長大、模成到一個地步,神榮耀的特性一覽無遺地從人(身體得贖的信徒)身上彰顯出來,也就是裏外完全像神的意思。這個「得榮耀」,借用一個比喻來說明:一粒康乃馨的種子,並不起眼,甚至到它發芽、長大了,還不怎麼顯出它的美麗來,但當它開花的時候,就是它得榮耀的時候;神生命的種子在我們裏面發芽、長大,直至模成又得贖的時候,這種子的特性都顯露出來,便是我們的得榮耀,也便是我們進到榮耀裏去。
09 屬靈表記基要真理(一)──受浸
【受浸替人作的事】關於受浸這一個題目,我們須要看清楚兩件事:第一件是受浸到底能替我作甚麼?第二件是受浸到底有甚麼意義?前者是前瞻,後者是後顧;一個是在沒有受浸之前該知道的,一個是在受浸之後該回頭來明白的。
(一)受浸叫人從世界得救:馬可十六章16節就是說到受浸替人所作的事:「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許多更正教的人,為了要逃避天主教的錯誤,就把它讀作「信而得救的,就必受浸。」
1. 得救的對象是世界:在聖經裏,得救的對象是世界,而不是地獄。永生的對面纔是沉淪。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的,得救乃是脫離世界。人只要混在世界裏,他就已經是沉淪的。今天世界上的人,不是要作了甚麼事纔會沉淪;乃是整個世界在神面前都是沉淪的。神從這許多沉淪的人中,把我這一個人救拔出去。所以以全體來說,全世界都是滅亡的;以個人來說,神救了一個是一個。神不是把海裏的魚都打上來,把好魚、壞魚分一分,說這是得救的,那是沉淪的。神乃是用網打上了幾條魚,就是得救的,其餘留在海裏的,都是沉淪的。
所以得救或沉淪,問題不是你相信了沒有?也不是你的行為怎樣?問題是你在那裏?你如果是在船裏面,就是得救的;你如果在海裏面,就是沉淪的。只要我是世界裏的人,我在神面前就是一個被定罪的人。
2. 得救是一個地位的問題:因為亞當犯罪的緣故,所以眾人都成了罪人。不是眾人個個都得去犯罪,纔有資格是罪人。得救乃是神從眾人中間救了你出來。你若站在世人那一邊,不管你的情況如何,你總是神的仇敵。因為你那一個地位不對,你那一個地位是沉淪的。
得救與得永生有分別。得永生是個人的事;但得救不只是個人有永生,還得從不對的團體裏出來。得救是說我從一個團體出來,進入了另一個團體。得永生只說我進去的那一個,而不說我從那裏出來。得救是出來和進去都包括在內。所以得救的範圍比得永生還要廣,包括脫離世界,從世界裏出來。
3. 世界在神面前的四大事實:世界在聖經裏有四件大事實:(1)世界在神面前是被定罪的;(2)世界是臥在那惡者的手下;(3)世界把主耶穌釘死了;(4)世界是與神為敵的,是神的仇敵。所以不管一個人的為人怎樣,只要他是在世界裏,就是滅亡的,就是被定罪的。
請記得,得救不是個人的行為如何,乃是那一個團體不對。是我對世界的關係需要得救,是我在世界的地位需要得救。今天雖然我不是殺主耶穌的人,但我的祖宗殺了主耶穌。我的團體殺了主耶穌,我的團體是神的仇敵。不只我個人是罪人,所以需要得救;並且我的那一個團體是神的仇敵,所以我需脫離那一個關係,需要脫離那一個地位。
4. 得救就是從世界裏出來:甚麼叫作得救?得救就是說,我從世界裏出來了。聖經裏所注重的得救,都是從世界裏救出來,不是從地獄裏救出來。信的人有永生,這一點問題都沒有。每一個人一信主耶穌,生命就在他裏面,他就永遠蒙恩典。但是一個人如果光相信卻不受浸,他還是沒有得救,因為他還是在世人中間,他和世人還沒有分別。你必須起來受浸,宣告你和世界脫離了關係,你纔是得救的。
5. 相信是積極的,受浸是消極的:甚麼叫作受浸?受浸就是你的脫離。相信是積極的,受浸是消極的。受浸叫你從這一個團體裏出來。我一受浸,誰都知道我這個人是屬乎主耶穌的。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人一相信,就有裏面的事實,再加上受浸,就有外面的顯明,就讓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是站在甚麼地位上。受浸就是分開,受浸就是你和世界裏的人分別了。下文說,「不信的必被定罪。」只要不信就夠了。只要是那一個團體裏的人,在積極方面不信就夠定罪了。你如果信了,在消極方面還要受浸。不受浸,你在外表上還沒有出來。
6. 世界上一件頂希奇的事:世界上有一件事頂希奇,在猶太人中,如果有一個人在暗地作基督徒,沒有人逼迫他;但他一受浸,就要被趕出去。在印度教,你信主還不要緊,你如果受浸就不行。回教更厲害,受浸一個就死一個。
受浸就是公開的宣告:我出來了。「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千萬不要把這裏的得救看作個人靈魂的得救。得救在聖經裏是從世界裏出來的問題,而不是從地獄裏出來的問題。
(二)受浸叫人罪得赦免:行傳二章38節:「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使徒彼得這話的重點並不是應當信,乃是應當受浸。為甚麼他沒有勸人相信,而只講受浸?因那時聽彼得講道的人,都是曾經在五十天前喊著說:「除掉祂!除掉祂!」殺害主耶穌的人。這些人必須受浸,把自己從許多猶太人中分別出來,好叫他們的罪得著赦免。
(三)受浸是洗去人的罪:保羅是基督教最大的教師、先知、使徒,在他身上受浸的經歷記在行傳廿二章16節,亞拿尼亞對保羅說:「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天主教把這一節聖經引來,變作我們個人在神面前的問題,因此他們替臨死的人受洗,以便洗掉他的罪。其實受浸這一件事所發生的關係,不是在神面前,乃是在世界裏。
保羅從前是世界中間的一個人,現在他相信了主耶穌,也看見了主耶穌,他應當起來去受浸。他這樣一受浸,他的罪洗去了。他與世界的關係一斷,他的罪也沒有了。
一個人,如果他心裏相信了主,外面一點沒有表示,世界總算他是他們中間的一個。受浸是脫離世界最好的辦法。受浸是一個公開的見證,所以受浸不怕人看,受浸時不信的也能一同參加,讓世界上的人來看我們在作甚麼。
(四)受浸叫人經過水得救:彼得前書三章20節說:「挪亞...的時候,經過水得救...只有八個人」(原文)。受浸也是叫我們經過水得救。經不過水的人,不叫作得救。挪亞時代的人個個都受了浸,但是出來的只有八個。換一句話說,水在他們身上變作死亡的水,但在我們身上乃是得救的水。彼得這一句話,有一點積極的意思。今天,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忿怒之下。今天我受浸,就是經過神的忿怒,但是我出來了。受浸,一邊是下去,另一邊卻是上來。受浸是說經過水出來了。要著重那一個「出來」。你沒有相信主耶穌,你若去受浸,你就出不來。我是藉受浸作見證給其他的人看,我和世人不一樣。
(五)受浸叫人脫離世界:我們一信主,就得看見,我們是世界外面的人。受浸就是脫離世界的表示。我從今以後是在世界外面的,是在另外一邊的;我是過了橋,我到那一邊去了。
受浸是脫離世界的一個手續。你去受浸,就是告訴人說,我出去了。像一首詩歌所說的:「隨到墳墓,親友環泣,知道已經無希望!」得永生是指著你的靈在神面前所得著的,得救是指著你和世界沒有份了。
【受浸的意義】羅馬六章和歌羅西二章,都是在受浸之後說的話,是給所有受過浸的人看的。神通知他們一件事:豈不知你們從前受浸的時候,是和主一同死,一同埋葬,一同復活麼?羅馬六章注重死和埋葬,歌羅西二章注重埋葬和復活。
受浸的水豫表墳墓。你受浸的時候,被浸到水裏去,就是等於說你被埋在土裏面。然後你從水裏上來,就是等於說你從墳墓裏爬起來。你埋下去之前,定規是死的。一個人沒有死,不能將他埋在土裏。但埋了之後又爬起來,這定規是復活的。
(一)我死了,這是個大福音:「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羅六3)。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的時候,祂給我們帶到十字架上去,我們也釘死了。祂在神面前,把我們這一個人解決了。這是一個大福音!人死了不是就完了,第一件事就得去辦後事,就是埋葬。當你走到水裏去受浸的時候,或者你信了主許多年後回頭去看的時候,要記得你是已經死了的人,所以請人把你埋在水裏。
(二)我是死而復活的人:「你們既受浸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西二12)。你因著相信你已經與主同死,所以請人把你埋在水裏。因著主耶穌復活起來,把那一個復活的能力擺在你裏面,就叫你因這能力得著重生。復活的大能在你裏面工作,叫你復活過來。當你從水裏起來,你是一個復活的人,你不再是從前的人了。水的那一邊是死,這一邊是復活。
(三)我是在基督裏的:「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林前一30)。神將我們歸入到基督耶穌裏。基督死了,我們眾人也就都死了。同死的根據是「在基督裏」。(有個新聞標題:「一個人,三條命」;某孕婦被人殺死,她腹中的雙胞胎也死了。)你如果不懂得甚麼叫作在基督裏,你就不懂得甚麼叫作同死。孩子怎麼能夠與母親同死?乃是因為孩子在母親裏。在屬靈的事情上,比這一個還要真。神把我們聯合在基督裏,所以基督死了,我們也死了。我們不但與基督同死,也與基督同復活。羅馬六章所說的「算」,就是我們應當算在基督裏是死的,也算在基督裏是活的。在受浸之前,因著看見我是已經死了的,所以埋進水裏去。在受浸之後,因著看見我是復活的,所以我今天來事奉神。
10 屬靈表記基要真理(二)──擘餅
【主的晚餐的設立】在教會中有一個晚餐,是神的兒女要赴的,這一個晚餐是主耶穌活在地上最末了一夜所設立的,第二天,祂就被釘十字架。這末了的一餐,是在逾越節的晚上。原來逾越節為的是記念猶太人從前在埃及作奴僕的時候,神拯救了他們。神吩咐他們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在正月十四日的黃昏,把這一隻羊羔宰了,把牠的血塗在門框、門楣上,當夜要吃羊羔的肉,要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猶太人從埃及出來之後,神就命令他們每一年都當守這一個節期,以為記念(出十二1~28)。所以從猶太人的眼光來看逾越節,這是一個蒙拯救的回憶。當主耶穌和祂的門徒在吃逾越節羊羔之後,主立刻接下去設立祂自己的晚餐。主在這裏就是有意給我們看見,要我們吃祂的晚餐,像猶太人吃逾越節的羊羔一樣。
我們把這兩件事對照一下:以色人是被拯救脫離埃及,所以守逾越節;神的兒女也是蒙拯救脫離世界的罪惡,所以來吃主的晚餐。以色列人有羔羊,我們也有羔羊──主耶穌是神的羔羊。今天我們已經脫離了世界的罪惡,已經脫離了撒但的權勢,已經完全歸於神,所以我們要吃主的晚餐,像猶太人吃逾越節的羊羔一樣。
主耶穌在守節之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6~28)。這就是主所設立的晚餐。
【主的晚餐的意義】(一)記念主:主為甚麼要我們這樣作呢?主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十一24)。所以晚餐的第一個意義是為著記念主。主知道我們會忘記祂。雖然我們所得著的恩典是這麼大,我們所得著的救贖是這麼奇妙,但是經驗告訴我們,人是會忘記的;我們稍微不小心一點,就會忘記主的拯救。
主要我們記念祂,不只因為我們會忘記,也因為主自己需要我們記念祂。換句話說,主不願我們忘掉祂。我們記念不記念祂,祂本可以不在乎,但是祂降卑祂自己,喜歡來得著我們的記念。祂是降卑祂自己來作救主,祂也是降卑祂自己來要我們的心。祂願意我們一個禮拜過一個禮拜的一直活在祂面前,一直記念祂,好叫我們得著屬靈的好處。這也是蒙恩的方法之一,我們能從這裏面接受主的恩典。
主要我們記念祂,這是祂愛的要求。因為我們若是不常常記念祂,常常把主的救恩擺在我們面前,我們就很容易與世界的罪惡調和,也很容易在神的兒女中分門別類,我們所受的損失就非常大,所以主要我們記念祂。當你記念主是如何替你死的時候,世界罪惡的力量在你身上就不能繼續。這是擘餅記念主的一個好處。再者,當每一次我們聚會記念主的時候,主總是叫我們再一次溫習祂在十字架上愛的故事。主愛我們,為你,也為所有屬祂的人捨棄自己。所有屬神的人,都是祂所愛的,自然而然,所有神的兒女也都是你所愛的,因為你不能恨祂所愛的人。
許多人懶惰不結果子,是甚麼緣故?是因為忘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彼後一8~9)。所以主要叫我們常常記念祂,愛祂。要記念這杯是用祂血所立的新約,是為我們流出來的;這餅是祂的身體,為我們捨去的。這是我們擘餅所要注重的第一點。
(二)表明主的死:林前十一26:「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主來。」「表明」也可譯作「宣告」,意思就是把主的死宣告出來給人知道。我們吃主的晚餐,不只是記念祂,並且是宣告祂的死。你看見這杯裏的酒,你就看見血;你看見這餅,你就看見肉。主的血在一邊,主的肉在另一邊,血和肉分開了,這就表明主的死。這個餅是碾碎了的穀類;這個杯是榨過了的葡萄。一粒麥子若不碾碎,仍舊是一粒,不會成為餅;一挂葡萄若不是榨了,就不會成為酒。如果穀保全它自己,餅就沒有;如果葡萄保全它自己,酒就沒有。我們在這裏吃這個已經碾碎的穀,我們喝這個已經榨過的葡萄,這就是表明主的死。
從人看來,主耶穌已經不在地上了,可是,十字架的標記──餅和杯──卻一直存留在這裏。我們每次看見餅和杯,就是看見主在十字架上的死。這個十字架的標記告訴我們,主替我們死這件事是必須記得的。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主耶穌是還要再來的,這句話十分安慰我們。這句話和晚餐連在一起,特別有意思。教會一個禮拜過一個禮拜,雖然已經將近兩千年了,但是我們還一直在吃同樣的晚餐。一直等到有一天主一來,我們就不再吃這晚餐了。當我們面對面看見我們的主的時候,晚餐就過去了。
所以,晚餐的第一個意義是記念主,第二個意義是表明主的死,一直到主來。人記念主自己,自然而然就會記念主的死;人記念主的死,人的眼睛自然而然就望著國度──有一天主要來,主要接我們到祂那裏去。十字架總是引到再來,十字架總是引到榮耀。
【主的筵席的意義】教會的擘餅,除了主的晚餐之外,還有另外一方面,那就是「主的筵席」(林前十21)。「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林前十16~17)。主的筵席有兩個意義:
(一)交通:主的筵席的第一個意義是交通。林前十一章乃是說信徒與主的關係,而第十章乃是說信徒與信徒彼此的關係。晚餐乃是我們記念主,筵席乃是我們彼此交通。筵席乃是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這裏著重的點,不是在領基督的血,而是同領基督的血。這一個「同領」,就是交通。
這裏說「我們所祝福的杯」,這「杯」是單數的。所以我們是從一個杯裏面,一同領受基督的血。大家從一個經過祝謝的杯裏分領基督的血,這個意義就是交通。
(二)合一:第二個意義是合一。「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在這裏我們看見,神的兒女是合而為一的。林前第十一章裏的餅是指主耶穌肉身的身體說的;第十章裏的餅乃是指著教會說的。「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我們就是這餅,這餅就是教會。
所有神的兒女都是合一的,像這個餅是一個餅一樣。我們只有一個餅,你擘了一點吃,他擘了一點吃,我們各人所擘來吃的那一點,假定能收得回來,仍然是一個。雖然這一個餅是分散在各人裏面,但是在聖靈裏仍舊是一個餅。物質的餅,吃了就完了,我們沒有方法叫它回來,但是,在屬靈上這餅還是一個,在聖靈裏是合一的。基督像餅一樣,本是一個。神把基督分給你,神也把基督分給他,一位的基督現在散住在許多人的心裏,可是基督在聖靈裏還是一位。分開的餅,在聖靈裏仍然是一個,並沒有分。所以我們在擘餅的時候,必須承認神的眾兒女是合一的。這一個餅,就是代表神的教會是合一的。
每一次擘餅的時候,我們不只要記念主,不只要表明主的死,我們的心也都得向著弟兄姊妹們。所有神的兒女,都是在這一個餅裏面。像第一次主的筵席設立在那一間樓上一樣,那一間樓是借用的,主今天也不過是用這個地方來擺設祂的筵席。這筵席是屬乎主的,接納不接納的權柄在乎主,我們沒有權柄。我們不能拒絕主所接納的人,我們也不能接納主所沒有接納的人。我們只能拒絕不是屬乎主的人。我們只能拒絕雖屬乎主卻進入罪不出來的人,因為他與主的交通已經斷了,我們纔與他沒有交通。因此,在接納擘餅的事上,應當謹慎,要作得合乎主的心意。
【擘餅聚會該注意的事】(一)感謝讚美而非祈求:在擘餅聚會中,我們乃是蒙主血洗淨的人,不是求主用血洗淨的人;我們乃是得著主生命的人,不是求主給我們生命的人。所以在這一個聚會中,正常的音調乃是祝謝,乃是讚美。在這一個聚會中,不是祈求,也不是講道,而只注重感謝,只注重讚美。
(二)一週一次:主設立晚餐的時候說,「你們要常常這樣行」(「每逢」在原文有「常常」的意思)。初期的教會,是在七日的第一日擘餅(徒廿7)。我們的主不只是死了,並且是復活了,我們是在復活裏記念主。七日的第一日,是主復活的日子,在七日的第一日,我們最要緊的事是記念主。
(三)我們的態度要「配」:林前十一27~29:「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不按理」在原文的意思是「不配」。吃的時候,最要緊的是配。這不是說人配不配,而是說態度配不配。我們領受這一個身體的時候,如果隨便的吃,不分辨是身體,那就不應該。所以,主要我們省察。我們的態度不可馬虎、隨便、輕看、放鬆。我們在這裏要作得與主的身體相配。主是把祂自己的血和肉給了我們,我們應該虔誠的接受,虔誠的記念主。
11 屬靈表記基要真理(三)──按手
【按手是真理的一個根基】在聖經裏明顯的給我們看見,一個人需要受浸;在聖經裏也明顯的給我們看見,一個人應當接受按手。今天神的兒女,如果光受了浸,而沒有按手,總歸缺了東西。
希伯來書第六章告訴我們說,人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在基督徒的生活裏,有好幾個真理是根基,都是不能放鬆的。信徒不必重複的立根基,但是根基總得立。這些基督道理的開端,就是悔改、相信、受浸、按手、復活、審判。如果我們受了浸,而沒有按手,我們在跟從主的事上,總是缺少一個根基。
當時的希伯來人,是有了根基還要再立,一直在根基上兜圈子。今天的基督徒,是這些根基沒有立好,就往前去了。好比蓋房子,你缺了一個根基,你得補上,然後纔能往上蓋造。
【按手的意義】(一)聯合:利未記第一章所說的按手在牲畜頭上,意思就是獻祭的人和祭牲合而為一,和祭牲聯合。一個人到神面前來獻祭,他為甚麼不把自己獻上,而把牛羊獻上?千山的牛、萬山的羊都是神的,難道神還希罕牛羊?人來到神面前,除非把自己獻上,不然,神是不滿足的。獻祭,是要獻自己;獻祭,不是要獻牛羊。
但是如果到了祭壇上,倘若真把我自己獻上,殺了、燒了,當作燔祭,那豈不就像舊約裏那一班拜摩洛的人一樣麼?拜摩洛的人,不是把牛羊獻上給摩洛,而是把自己親生的兒子獻上給摩洛。摩洛是要求我們的兒女流血,神是要求我們把自己作犧牲獻上。
從一方面看,神的要求是比摩洛還厲害;但另外一方面,神給我們一個方法,叫我們作犧牲而不燒掉。這方法就是帶牛羊來,按手在牠的頭上。牛羊全身最要緊的地方是牠的頭。我的手按在牠的頭上,好像牠就是我,我就是牠。牠的血流出來,就是我的血流出來;牠擺在祭壇上,就是我擺在祭壇上。所以,按手的意思就是聯合。今天我和牠站在同一個地位上,牠被帶到神面前去,就是我被帶到神面前去。
(二)傳遞祝福:在創世記裏,以撒給他的兩個兒子按手,雅各給他兩個孫子以法蓮、瑪拿西按手,替他們祝福。這按手就變作傳遞、傳接,把福傳遞給他們。
按手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聯合,一個是傳遞。兩個都可以說是交通。交通叫我與他合而為一,交通叫我的能力流到他身上去。
【基督的身體與膏油的塗抹】(一)神將膏油倒在基督的全身上:林前十二章12~13節給我們看見基督的身體。神在地上得著了一個人,這一個人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神已經設立祂作基督(就是受膏者的意思)。當神將祂自己的靈傾倒在祂身上時,神不是將聖靈倒在祂個人身上,神乃是將聖靈傾倒在祂身體的頭上。主耶穌不是以個人的資格得著神的膏油,祂乃是站在作頭的地位上。換句話說,祂乃是為著身體而被神塗膏的。
祂的名字叫受膏者,我們的名字也叫受膏者。祂的名字叫克利斯托司(Christos),我們的名字叫克利斯托愛(Christoi)──基督徒、基督人。祂是頭,教會是身體。神在地上不是要造出一個人,神在地上乃是要造出一個團體的人,就是教會。但是教會在地上如果憑著自己,教會不能滿足神的心,教會沒有法子維持見證,教會沒有神的能力。為著這個緣故,神必須將膏油傾倒在教會身上。膏油乃是代表神的權柄,神的權柄是藉著膏油傾倒在教會身上。然而神的膏油不是塗在一個肢體身上,也不是塗在所有的肢體身上,神的膏油乃是塗在元首身上。因為神將膏油傾倒在元首身上的緣故,所以全身就都有了膏油。
(二)我們站在身體的地位上就得著膏油:我們怎樣纔能得著膏油呢?我們必須站在身體的地位上。如此,當膏油傾倒在頭上的時候,自然而然就來到我的地方。
請記得,膏油是傾倒在亞倫的頭上,然後纔流到鬍鬚,流到衣襟。所以膏油傾倒在元首上,膏油就流到身體最低的地方。今天人享受膏油,不在於個人在神面前怎樣,乃在於他是否站在身體的地位上。
在屬靈的路上,我們需要聖靈的能力,纔能有膏油作我們的力量,纔不是憑著肉體作的。因為膏油是不塗在人的肉體上的。但是膏油的得著,不是我祈求、禱告的問題,乃是我和身體發生正常關係的問題。聖經裏面絕沒有身體受膏,聖經裏面只有元首受膏。但是因為你是身體上的肢體,元首受膏,你就也受膏。只有愚昧的人,纔追求個人的膏油。
(三)按手的人是基督與身體的代表──使徒:神的話給我們看見,每一次有人受浸歸入基督之後,就有神所設立的權柄,像使徒之類的人,代表元首和身體來給他按手。神在教會裏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一,這就是權柄。換句話說,在這裏有代表的權柄。
使徒代表基督給我按手,這意思就是說,叫我服在基督元首的權柄之下。你被按手的時候,你的頭就低下來;意思說,我從今天起不出頭了,我的頭服在權柄底下。
當使徒代表身體給我按手的時候,就是對我說,他和我是有交通的,他和我是合一的。按手的意思就是說,你這一個人,與基督的身體合而為一了。
【怎樣接受按手】(一)要服在元首的權柄底下:我們必須站在元首的權柄之下,我們必須在基督的身體裏作一個肢體。你一單獨,你就死了。只有在身體裏纔是活的。
(二)要看見聯合的緊要:按手的著重點是在聯合。按手雖然帶著傳遞的作用,但按手主要的意義是聯合。看見了聯合的緊要,纔能得著傳遞的祝福。
(三)要看見我是靠著全體活著:當你被按手的時候,你的眼睛必須開起來看,從今天起,我是在許多的兒女中作兒女。我是一個肢體,所以我的生命要靠著全體而活。如果我在一個地方單獨的作基督徒,我就了了,就沒有用處。我和其他神的兒女一不交通,就出事情。管你多有力量,你不能存在。
【行傳裏兩次按手的例子】(一)撒瑪利亞的事:撒瑪利亞的人相信了主,是已經得救了,但是有一個特別的情形,就是聖靈不到他們身上來。所以使徒們就來把他們的頭按了,把他們擺在元首的權柄之下,這樣,膏油就流到他們身上。
受浸是宣告說,我把世界丟了。按手是宣告說,我進入了身體。這是兩方面的事。我一被按手,就加入了身體,就和神所有的兒女聯合,並且我也服在元首的權柄之下。你把整個人擺在元首的權柄之下,你馬上看見膏油在那裏流。
(二)以弗所的事:以弗所的人信的時候,還沒有受聖靈。如果是相信了耶穌,怎麼能夠沒有聖靈?定規在根基上有錯誤。原來他們只是受了約翰的浸,沒有歸入基督。所以保羅說,要再受浸歸入基督的名。
如果人沒有受浸,就不能接受按手。保羅是在他們重新受浸之後纔按手。他一按手,聖靈就馬上降在他們身上。在這裏不只是得著有外表表現的聖靈;我著重的說,這乃是膏油流到他們身上的情形。
詩篇第一百卅三篇給我們看見,元首受了膏油。元首的受膏,就是身體的受膏,就是每一個肢體的受膏。五旬節外頭的表現,那是太外面的,那並不是那麼大。聖靈今天降在人身上,外面的表現不過是顯出膏油的塗抹。
【聖經裏的一個例外】在聖經裏面,只有一個地方是例外,就是在哥尼流家裏,他們沒有受浸,也沒有按手,聖靈就先降臨。不必先施浸,不必先按手,主就將聖靈降在外邦人身上,乃是有特殊的原因的:那時,所有的使徒還以為說,主的恩典只給猶太人。猶太人看外邦人是下等動物,是畜牲。為要打破人的黑暗,主再三的給彼得看見一個異象,讓彼得知道外邦人也可以得著神的救恩。但彼得還是不敢下手替哥尼流家裏的人施浸,所以聖靈就先降在他們的身上。這樣,彼得回去就可以說,聖靈已經作了事,我只好給他們補一個課,只好給他們施浸。
受浸是為著脫離世界和進入基督,按手是為要得著膏油。膏油已經得著了,按手就取消了。所以彼得只替他們施浸。後來保羅從外邦地回去,在耶路撒冷教會裏,為著外邦人的事起了爭辯,彼得又把那一件事說出來,就把那一個攔阻全打破了,從此就開了外邦人信道的門。
在撒瑪利亞有按手的事,在該撒利亞沒有。可是主用該撒利亞的事,來印證保羅所作的,叫行傳十五章的事得著解決。到了十九章,保羅到了以弗所又按手。所以按手這一條路,一直連到今天沒有斷。
【我們要跟著神的兒女一同走】要知道,我單個人不能活,我一個人不能作基督徒,我要和神的眾兒女一同作肢體,我還要學習服在元首的權柄之下。我要跟著神的眾兒女一同走,這樣,在我的生活上,在我的工作上,自然而然就有膏油的表現,在神面前纔有路。
12 屬靈表記基要真理(四)──蒙頭
【一個關乎神的安排的問題】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16節這一段聖經,談到女人蒙頭的事,這不是弟兄和姊妹的問題,乃是男人和女人的問題。這裏所題的,不是在基督裏的地位,乃是神在創造裏的安排。
同時,這裏在說到蒙頭的時候,不是說父神是子神的頭,因為子「與父原為一」(約十30);這裏乃是說,神是基督的頭──乃是說到被神差遣來到地上,受神膏油,作神基督的那一位,神和祂的關係。同樣的,這裏也不是說,基督是教會的頭,乃是說,基督是各人的頭。我們要把這個關係搞清楚了,纔能知道甚麼叫作蒙頭。
【神在宇宙中的兩個制度】因此,在談到蒙頭的時候,我們不能不先來看一件事,就是神在祂的宇宙裏,有兩個制度:
(一)恩典制度:一切關於教會、關於聖靈和關於救贖的,都是恩典制度裏的東西。在恩典制度裏面,男人蒙恩典,女人也蒙恩典。
(二)政治制度:在這一個制度裏,神隨著祂自己的意思行作萬事。神要怎樣作,神就怎樣作了,這是神的政治。比方:(1)神在創造的時候,先造男人,後造女人;後來卻又定規說,所有的人,都從女人而出。(2)起初,神只將植物賜給人作食物;後來,又將動物賜給人作食物。(3)當人造巴別塔時,神來變亂人的口音;等到五旬節時,神把祂的靈賜下來,叫人說起方言來。(4)神使祂所造的人,分成許多的民族;後來,又挑選單獨的以色列族來屬乎祂。(5)神許可有許多的國家出現;各國有一個王管理他們。(6)神甚至容讓以色列人立國,揀選掃羅作他們的王;後來掃羅雖然在恩典方面離開了神,但是他在政治方面他還是王,所以大衛不能抵擋神所設立的權柄。以上這些都是神政治裏的東西。
【恩典制度成全政治制度】在舊約裏,神兩種的制度,都一直繼續在世界上。祭司和先知,乃是站在恩典的這一邊,來維持恩典的制度。以色列的王和領袖,乃是站在政治的這一邊,來維持神政治的制度。
當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一方面祂是在恩典制度底下作工:祂來作救主,拯救人脫離罪;另一面是在政治制度下作工:藉著十字架,毀滅鬼魔的勢力,設立權柄與國度,帶進新天新地。那時,兩個制度要聯合成為一個制度。就是說,到新天新地的時候,恩典制度和政治制度,要合一在主耶穌身上。
今天,一切蒙恩的人,有一個基本的功課要學,就是決不讓恩典打岔神的政治。神是叫人來尊重神的政治,不是叫人來廢棄神的政治。不是政治的制度來為著恩典制度,反而是恩典的制度來成全政治的制度。從起頭到末了,神總要帶進祂的政治制度。今天,因為人在政治制度底下不服、反叛,所以纔有恩典制度進來,使你蒙拯救、被挽回,叫你能夠順服神政治的制度。恩典反而是為著輔助神政治的制度。
【要學習認識神的政治】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雖然有一個救贖的應許,但他們還是被趕出離開伊甸園。恩典給人救贖的應許,政治把人趕出伊甸園。神且用基路伯守住伊甸園,叫人不得回去,這是神的政治。
以色列人到加底斯巴尼亞,不肯進迦南地,後來雖然懊悔了,神卻不讓他們進去(民十三、四章)。摩西用杖擊打磐石兩次,沒有尊耶和華為聖,結果就不得進迦南地(民廿7~12)。大衛犯了罪,神恩待他,赦免他的罪,可是刀劍永不離開他的家(撒下十二7~14)。這些都顯示,神有祂的政治。神在政治上,不讓人隨便作,行走他自己的路。
千萬不要以為說,你因為進入了神恩典的制度,你就能廢棄神政治的制度。恩典是為著扶持神的政治,不是為著破壞神的政治。沒有一個人愚昧到一個地步,利用神的恩典來干犯神的政治。神的政治是不能干犯的!神的手一直要在那裏維持神的政治。恩典乃是給我們能力,叫我們能順服政治。人越接受神的恩典,越知道怎樣來維持神的政治。沒有一個真認識神恩典的人,是毀壞神政治的人。所以,你越是基督徒,越要維持神的政治。
【蒙頭和神的政治發生關係】蒙頭的問題,是屬乎神政治的問題。林前十一章所題的事,都是神政治裏的事。神的政治有三個大原則:(一)神是基督的頭,(二)基督是各人的頭,(三)男人是女人的頭。在神的政治上,神是神,基督是基督。基督是被差遣來作神的工作。用世人的話說,基督就是神的代表。在神的政治裏,基督是受造中初熟的果子,所有受造的人都要服在基督的權柄之下。照樣,男人是女人的頭,也是神政治制度裏的東西。
【蒙頭的意義】「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是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剃了頭髮一樣」(4~5節)。蒙頭乃是說,我服在神的政治底下,我接受那一個地位。基督如何接受神作頭,各人也如何接受基督作頭。照樣,在代表上,女人也如何接受男人作頭。蒙頭的意義就是說,我好像沒有頭一樣,我把頭遮了。請記得,在實際上,基督在神面前是蒙頭的,各人在基督面前是蒙頭的。神是要每一個人的頭部都蒙起來的。因為基督是我的頭,我的頭就要不顯露。可是在實行上,神只要求女人在男人面前蒙頭。這不是一件小事,這乃是一件極深、極大的事情。你要明白甚麼是神的政治,你纔能明白蒙頭。
神定規男人是女人的頭。今天在不認識神權柄的日子當中,只有在教會裏,主要求這樣的事。所以,這變作是作不作基督徒的問題。神在教會裏,要求基督徒接受神在政治上所定規的制度。
(一)蒙頭是姊妹們的責任:所以姊妹們的蒙頭就是說,她是站在基督在神面前的地位上,也是站在各人在基督面前的地位上而蒙頭的。神叫女人蒙頭,乃是要把神的政治在地上彰顯出來。女人的蒙頭,不只是為著自己,乃是為著代表。為著自己,是因為我是女人;為著代表,是因為我在基督面前代表各人,也在神面前代表基督。我的蒙頭就是等於各人在基督面前蒙頭,也就是等於基督在神面前蒙頭一樣。
所有的人,在基督面前都應該把頭遮蓋起來,讓基督作頭。在基督面前不蒙頭,意思就是說,有了兩個頭。在神的政治裏,不能有兩個頭。神是叫姊妹作代表,負責在頭上有順服的記號,要顯出神這一個政治的制度。女人在禱告或講道的時候要蒙頭。為著神到人面前去講道,為著人到神面前去禱告,凡與神有關係的,都得蒙頭。這樣作,目的是要顯出神的政治。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6節)。女人有長頭髮,原是給她作蓋頭的(15節)。女人既然以剪髮剃髮為羞愧,而把她的頭髮留在那裏,好蓋住她的頭,那麼神說,妳要作就要作徹底,不要只作一半,妳應當也蒙頭。
(二)女人蒙頭是為天使的緣故:「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10節)。撒但原是天使長,因要高抬自己與神同等,而背叛了神。換句話說,天使在神的面前出了頭,不服在神的權柄之下。今天女人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就是要作給天使看。這是對墮落的天使一個最好的見證。蒙頭乃是羞辱撒但。牠在神面前所不作的事,我們作。神在天使中所得不著的,神在教會中得著了。
(三)不可極端:人的難處,要麼就不走,一走就走極端。女人若在凡事上都站在盲目順服的地位上,就沒有多大用處了。在伊甸園裏時,女人是從男人而出;今天,男人是由女人而出。在實際上,男也不是無女,女也不是無男(11節)。沒有一個人可以驕傲,也沒有一個人可以自暴自棄。女人在作遮蓋的長頭髮上加上蒙頭,就是接受神的,再加上妳的。神既然給我蒙了,所以我自己也要蒙。認識神的人,總是在神作的事情上,加上自己的。
(四)沒有辯駁的事:「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16節)。蒙頭的問題,是人不能隨便辯駁的,因為神作基督的頭,基督作各人的頭,男人作女人的頭,乃是宇宙的事,不是哥林多的事。當日的猶太人是全要蒙頭,外邦人是全不要蒙頭,而神的兒女是男人不蒙頭,女人要蒙頭。這一個男人不蒙頭,女人蒙頭的規矩,乃是神的使徒所獨給的,乃是神的眾教會所獨有的。
【代表的原則】我們作基督徒,有兩個不同的原則:一個是憑著我們個人的原則在神面前作,一個是憑著代表的原則在神面前作。我們不只個人在神面前作基督徒,我們並且是代表著在神面前作基督徒。
每一個姊妹,要看見我有我個人的地位,還有我代表的地位。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女人要看見上頭還代表了人,所以女人該蒙頭。姊妹在講道或禱告的時候蒙頭,乃是向著世界宣告說,世界上所有的人在基督面前不可以出頭,不可以出主意,出主張。這裏妳個人是蒙頭的,妳代表的地位也是蒙頭的。妳乃是在宇宙裏作代表。蒙頭雖是小事情,卻是大見證!
13 屬靈生活基要真理(一)──加入教會
【必須加入教會】有許多信主的人以為說,我自己作基督徒就好了,甚麼教會都不加入。他們說:基督,我要;教會,我不要。我和基督發生關係,我和教會不發生關係。我一個人信主,讀經、禱告、與主交通,那就好了。要和別的人來往,這是麻煩的事。
但是我們必須看見,不管我們有意思或者沒有意思,我們非加入教會不可。從你個人一方面說,你能接受主的生命到你裏面來,你個人能與主有交通,你個人也能禱告。但是你個人作基督徒,你總不會耐久,也不會太長進。兩千年來有許多人以為說,他能夠單獨的作一個信徒,作一個隱士,關在山上,甚麼都不管,只要和主交通。請你們記得,這樣的人,屬靈的造就都淺薄得很,都經不起任何的試探。當環境好的時候,他們也許能勉強維持;當環境不好的時候,他們就不能維持。
你要看見,作基督徒還有第二方面,就是團體的方面。憑著聖經中團體的方面來看,你不能單獨的作基督徒。
(一)在神的家裏是與許多人一同作神的兒女:一個人信主,不是作獨生子,你不過是千萬個兒子中的一個,你不能關起來獨自作天父的兒子,你不能不和弟兄姊妹來往。如果你是一個神生的人,而你看見別的被神生的人心裏不動,能夠把他們關在外面,我就疑惑你到底是不是神的兒女。
那一個獨善其身作基督徒的意念,不是基督徒所有的,也不是基督徒所應當有的。你在肉身的家庭裏,應該作自己弟兄姊妹的弟兄姊妹,何況在神的家,豈不更應該如此呢!所以我們必須記得,雖然我是個人接受神的生命,來作神的兒女,但是我所得著的生命,乃是千萬個兒女中的一個,我不過是其中的一個弟兄。我的生命有一個性質就是不願意單獨,就是要和其他的弟兄姊妹來往。
(二)與弟兄姊妹合起來作神的居所:聖經還給我們看見,教會是神的居所,這是以弗所書第二章,這也是全部新約的大啟示之一。你們要知道,神在地上有居所,神需要居所。在聖經裏,從摩西支搭會幕起,到所羅門建造聖殿,以至後來修理復興,這個居所的思想是一直下來的。今天神是住在教會裏,教會也是神的居所。我們這些人,是藉著聖靈合起來,成功作神的居所。這就是彼得前書二章五節所說的,我們是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宮」字,實在就是房子。
今天這一個神的居所是活的石頭造的。彼得這名字的意思就是石頭。一塊石頭,如果不是堆在另一塊石頭上,就是審判、荒涼的表示,不是好的現象。如果是一所房子,總是一塊石頭堆在一塊石頭上面的。今天,你得救了,相信了主耶穌,你也是一塊石頭。但是石頭單獨擺在那裏,一點用處都沒有,恐怕要成為絆腳的石頭,而不是一塊活石。
今天你真像汽車上的一塊零件一樣,當你與別的零件配搭起來的時候,這許多零件就合成功一部汽車,就能開動。你這一塊活石必須與別的活石合在一起,纔能盛得住神,神纔能住在裏面。否則,這一塊活石定規要失去它的用處,沒有屬靈的豐富。
英國司徒雷先生(Mr.
Stooneg)說:「在我得救之後,有一件最奇妙的事發生。就是有一天,我知道我是建造基督居所的一塊材料,這是最奇妙的一件事。」感謝神!我們的的確確是基督屬靈的房子裏的一塊材料。如果我們這一塊材料和這一個房子脫離了,我們就變作沒有用處。神所住的房子,缺了這一塊石頭,就要有一個洞,賊可以挖進來。我是神居所的材料,沒有我,神就不行。
比方木桶是一塊一塊木頭合成功的,你能用它挑水,盛水。你如果把木桶的一塊木頭拿出來,它就不能盛水。木頭的性質沒有改變,但是它的豐富改變了。它能蘸一點的水,但是不能盛水,它的豐富失去了。我們是神的家,你如果一單獨,你就失去豐富。
(三)與眾肢體合起來成為基督的身體:我們乃是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四章四節說:「身體只有一個。」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節也是說:「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這話叫我們看見,我們作基督徒絕對無法單獨。
今天你是身體上的一隻眼睛,一隻手,一隻腳。一隻眼睛放在頭上纔有用處,如果放在玻璃瓶裏,就沒有用處。一條腿放在身體上纔有用處,如果掛在樓上,就沒有用處。請你們記得,誰也不能與別的肢體離開,這是頂厲害的關係。神的家,神的居所,要勉強分開還可以說;但是基督的身體要分開,乃是不可能的事。你的耳朵不能生氣要獨立,你的手也不能生氣要獨立。我們是非合在一起不行的。
你所得著的生命,也不許可你單獨。主不是給你一個完全的生命,我們所有的生命必須靠著別人的生命。我們所接受的是倚靠的生命,所以我要靠著弟兄姊妹,弟兄姊妹也要靠著我。千萬要記得,肢體不能單獨。肢體一單獨,不只是失去豐富,也是失去生命。
(四)所有的基督徒都是附屬的作基督徒:我們一作基督徒就得看見,神給我的生命是倚靠的生命,不是一個獨立的生命。我是附屬在許多基督徒身上作基督徒的。所有的基督徒,都是附屬的作基督徒。我們像是籐蔓,是掛在別人身上的,是靠在別的基督徒身上來作基督徒的。
【要加入那一個教會】加入教會是應該的,那麼我要加入那一個教會呢?這麼多的教會,我要加入那一個教會呢?
(一)教會有許多的不同:教會的歷史,有二千年之久。因為時候的不同,地方的不同,人的不同,以及真理注重的不同,所以生出許多不同的教會。今天在全世界,教會的數目有幾千種以上。
那麼在這麼多的教會之中,在這麼多的混亂之中,到底在神面前有沒有一條路呢?感謝神,有路!在聖經裏面,對於我們應當加入的教會,已經有指引的路擺在那裏。神沒有把我們留在黑暗裏面。
(二)教會有這麼多不同的原因:(1)地方的不同:比方聖公會是英國的國教,它從英國傳到了美國,就有美國的聖公會;從英國傳到中國,就變作在中國的英國教會。還有,美國的聖公會傳到中國來,就變作中國的美國英國教會。你們看,這是何等的混亂!
(2)時候的不同:就拿中國來作代表罷,唐朝的時候所設立的景教,和明朝的時候所設立的天主教,清朝的時候的更正教,以及民國以後的弟兄會,彼此聯不起來。這是時間上的不同。
(3)人事的不同:衛斯理所設立的教會變作衛斯理會,路德所設立的教會變作路德會;因著人不一樣的緣故,教會就因著人來分。
(4)真理注重的不同:還有,就是按著所注重的不同來分。信義會注重因信稱義;聖潔會注重聖潔;五旬節會注重聖靈;公理會注重教會是一個堂會獨立;長老會注重長老管理教會;監理會承認監督是繼承使徒的人;浸信會注重受浸,要全身浸在水裏。
【教會只該有地方的不同】到底我們有沒有路呢?有!在聖經裏,我們所看見的是:在羅馬的教會,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在哥林多的教會,在腓立比的教會,在以弗所的教會,在歌羅西的教會等等。哥林多、以弗所、歌羅西,都是一個城。所以教會的範圍是以一個地方為單位的。
(一)比地方小的不是教會:比方哥林多的教會裏,有一班人說,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基督的;他們把哥林多的教會分作四分,這是太小了,所以保羅說,你們是分門別類。哥林多前書一章是給我們看見,教會如果比地方小,不對。
(二)教會的範圍不能比地方大:教會如果比地方大,也不行。你讀聖經,是在加拉太的眾教會,在亞細亞的眾教會,在猶太地的眾教會。加拉太、亞細亞、猶太是羅馬帝國的行省,不是地方,所以那裏的教會是複數的,不是單數的。可見教會比地方大也不行。
(三)教會只有當地地方的名字:聖經裏的教會,沒有人的分別,沒有國的分別,沒有真理的分別。神的話,只許可一個分別,就是地方的分別。你在甚麼地方,你就是那一個地方教會裏的人。你如果要換教會,你就得換地方。
【怎樣加入教會】(一)教會是不必加入也不能加入的:我們要看見,在聖經裏從來沒有一個地方,從來沒有一次,告訴我們說:我們要「加入教會」。你如果要「加入教會」,這是加不進去的。這就如一個耳朵定規好了,要加入我的身體作耳朵。沒有一個人能夠加入教會。你在裏面,就在裏面;你不在裏面,就不在裏面。所以加入教會,並不是說你能夠成功作教會的一分子。你如果是屬乎主的人,是主所生的人,你不必加入教會,已經是教會裏的人了。須要加入的教會定規是假的教會。
(二)要到教會裏去尋求交通:加入教會不過是姑且暫用的字眼。你已經是教會裏面的人,只因你是在人的中間,有人不認識你;你縱然被神拯救了,弟兄們不一定知道。相信是在你裏面的事,他們無法知道。為著這一個,你要去尋求交通。要到教會裏去,對他們說:我也是一個基督徒了,請你們接納我像一個基督徒一樣,教會的弟兄看看你實在是他們中間的人,就和你有交通。這就叫作加入教會。
14 屬靈生活基要真理(二)──區別的消滅
【信徒在基督裏是合一的】信徒在基督裏是合一的,是把所有的區別都消滅了。這一個是教會建造的根基。林前十二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在基督的身體裏,沒有屬世的區別。加三27~28:「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裏,都成為一了。」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穿上基督的人了。信徒在基督裏是合一的,是把所有的區別都就消滅了。西三11:「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這裏是說,信徒的區別並不存在,因為我們穿上了新人(參10節),我們合成了一個新人。所有的信徒是一個,是合一的。
如把人在世界上的區別帶到教會裏面來,那麼,弟兄姊妹中間的關係永遠沒有辦法正當。在世界裏,人最著重的是個人的身分。但我們不作基督徒則已,要作基督徒,這些東西就必須都關在門外。我們在主裏面是不分已往的身分的。你如果把你個人的身分帶到新人裏面來,就把新人都弄舊了,因為這些都是舊人裏面的東西。
【國界區別的消滅】(一)不分猶太人和希利尼人:憑世人來說,國界的分別是最大的。猶太人是國家主義最強的一個民族。他們輕看所有的外國人。他們看外國人都是下等動物,都像狗一樣。他們根本不承認外國人的地位。所以就是要把一個外邦人擺到猶太人中間,和他們一同作基督徒,都有一點為難。彼得是猶太人的使徒,需要三次看見異象,纔敢傳福音給外邦人。到行傳十五章,有人主張外邦人信了主,還得受割禮、守律法。換句話說,外邦人要作基督徒,也得作猶太人。
今天在基督裏面,國界的分別已經不存在了。無論是中國人也好,是英國人也好,是日本人也好,在主裏面都是弟兄姊妹。
(二)十字架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以弗所書給我們看見,猶太人是一堵牆,外邦人又是一堵牆,是兩相隔開的,現在十字架已把這隔斷的牆拆毀了,不能再有分開。你那一個國界的思想,非從心裏拔掉不可。你一把這一個帶進教會來,就叫教會變作肉體的機關,這不是基督的身體。我們所得著的,是基督的生命。我們是憑著這一個生命聯合的,不是憑著國家聯合的。
【階級區別的消滅】在人群之中,還有一個最難脫開的關係,就是階級的關係。在保羅寫這三封書信時,一個自由的人和為奴的人,有大的區別。這一種的階級,比今天的主人僕人、老闆夥計、上司下屬中間的關係,不知要厲害多少倍。
新約腓利門書,說到腓利門有一個奴隸,叫作阿尼西母。他們主僕的關係,在教會裏已經不存在了。當他們跪下禱告的時候,阿尼西母是腓利門的弟兄;當他們站起來作事的時候,阿尼西母是腓利門的奴隸。
你今天也許是別人的下屬、夥計或僕人,請你記得,你在上班的地方,應當站住你的地位,應當學習順服聽從你的上司和主人的話。可是每一次你和他到神面前來,就不能因他是你的主人、上司,你就讓他。對於有錢的人,就請他坐在好位上;窮人來,就叫他站在那裏,或坐在腳凳下邊,這是雅各所定罪的(雅二1~8)。我們要學習一到教會裏來,我們就是站在新人、身體的地位上。我們不站在階級的地位上。階級的破除,只有基督徒纔能作到,也只有基督徒纔能作得徹底。在基督的裏面,你加不進任何的東西去;在基督的裏面,你也少不了任何的東西。
【男女區別的消滅】我們在世界裏,在教會的行政上,男人有他的地位,女人也有她的地位。但是在基督裏,男女的地位是一樣的,沒有分別。請記得,在屬靈的事情上,你沒有法子分男人、女人。姊妹的事奉,在有的地方和弟兄不一樣,這是摸著權柄的安排的問題。
弟兄是作神的兒子,姊妹也是作神的兒子。聖經裏面所有繙作「兒女」的地方,都應該繙作「孩子」。這個字是不分男女的,不過它的性質還是男性的。我生下作神的孩子,將來長大是神的兒子,是男性的。在基督裏,男人是弟兄,女人也是弟兄。
在全部新約裏,只有林後六章有兒子和女兒。這是說到個人與神之間的問題,不是說到人在基督裏的問題,所以題起兒子和女兒。當你個人為神受苦時,神就是你的父。如果你是男的話,神收留你作兒子。如果妳是女的話,神收留妳作女兒。
【國民性區別的消滅】在基督裏,不分猶太人和希利尼人。猶太人代表滿了宗教性的民族,希利尼人代表哲學和聰明。一直到今天,所有科學上的名詞,都是以希臘文字作根據的。這是國民性的不同。
各地方的人,常有不同的國民性。比如:南方的人都比較熱情、輕浮;北方的人都比較冷靜、穩重。有一等人是講理性的,甚麼事情都得要考究根源;還有一等的人完全講良心的。一等人是憑著頭腦、理智來走路;還有一等人是糊里糊塗的,憑著感覺來走路。
今天在教會中許多的難處發生,就是因為人把國民性的氣味帶進來。不喜歡說話的人聚在一起,就變作不喜歡說話的集團;話多的人聚集在一起,就變作一個話多的人的集團。你一把你的性情、性格、脾氣這些天然的東西帶到教會裏來,就變作批評、分開的標準。你自己就是格,凡及你的格的,就是好基督徒;凡及不到你的格的,就不是好基督徒。你就是標準的基督徒。教會今天就是混亂在人的脾氣上。我們要學習拒絕一切從舊人來的東西,千萬不要這樣說:「我本來是怎樣怎樣的人。」沒有一個信徒,能把他天然的性格帶到教會裏來。教會多年來所受的虧,就是受虧在性格的分別上。
【文化區別的消滅】化外人在英文裏繙作Barbarian──生蕃、野人。西古提人在希臘文是從「西馬」Zema出來的,變作「西枯西亞」Zecothia。威司脫古脫(Westcott)說,「西枯西亞」是一個地方的名字。在希臘的古典文學裏,西枯西亞和加拉太人是常常並題的,所以西古提人是受人尊敬的人。化外人是被人輕看的,這是文化上的問題,這一個在世界上的分別很大。
從一個文化高的人來看文化低的人,的的確確是為難的。從一個西古提人來看,覺得你是一個化外人,穿、吃、住,甚麼都不行。從一個化外人來看,你這一個西古提人是重物質的人,你就是講究吃、穿。這兩個人的觀點完全不一樣。中國人吃飯是用筷子,印度人是用手抓。中國人覺得用手抓太不像樣;印度人覺得用手抓來吃痛快,不像你們那樣的虛假客套。這是文化的區別。
在基督裏的人,是最大的人,甚麼人間的不同都容得下。我們是在主裏面接觸,我們是在主裏面相愛,其餘的事都容得下。我們絕不以別的事來分別神的兒女。我們不能把有教養的弟兄姊妹擺在一起,成功作一個教會;我們不能把粗俗的人弄成一堆,變成一個教會。
另一方面,我們要學習,在羅馬人中就作羅馬人,在律法之下的人中就作律法之下的人,在甚麼種文化之下的人中,就作甚麼種文化之下的人。不然的話,就會使別人受傷,就得不著別人。在這件事上,神的兒女如果起頭起得好,將來許多難處都可以避免。
【肉體上敬虔記號的消滅】受割禮與未受割禮,這一個區別,乃是說到肉體上敬虔的記號。猶太人是受割禮的,他們在肉身上有一個記號,說他們是屬乎神、敬畏神、拒絕肉體的人。他們這樣作,乃是說他們是服在神的約裏面,和神的約有分。猶太人相當看重割禮的事,他們認為沒有受割禮的,就不是在神的約裏頭的人,所以行傳十五章題到,連外邦人信了主,他們也要勉強外邦人受割禮。
在原則上,我們今天也會落到與猶太人相同的難處中,去注重那些外面的記號。比方:受浸、蒙頭、擘餅,如果把這些拿來分別神的兒女,我們馬上就從屬靈的意義裏落到肉體的標記上去,這些東西馬上變作和割禮差不多的東西。不要誤會說我們不要受浸,不要擘餅,不要蒙頭,也不要按手了。如果一個東西有屬靈的實際,而有肉體的表示,那是頂好。但是如果有人有屬靈的實際,而沒有肉體的表示,我們就不能因著這一個和他有分別。總之,神的兒女不能因肉體上標記的分別,而影響到在主裏面的合一。保羅說割禮不是在乎除去肉體的污穢,乃是在乎除去肉體的活動。所以在神面前,要緊的不是外面的事,乃是在乎裏面。如果裏面的看見是一樣的,外表有一點不同,你不能因此而分別。
我們都是弟兄姊妹,我們在基督裏面是一個新人,我們在身體裏面是同作肢體。我們在教會裏面,已經消滅了一切在基督以外的區別。所有的人都站在新的地位上,都在主所設立的新人裏面。我們必須看見,所有神的兒女都是合一的,而不能有另眼相看。我們必須從心裏把宗派的意念拿掉,把分門別類的意念拿掉。
15 屬靈生活基要真理(三)──教會的道路
【教會道路的啟示】在啟示錄第二至三章裏,神從小亞細亞眾多教會當中,特別揀選出七個教會來,豫言教會的道路在地上到底怎樣。神在這裏給我們看見,二千年來,甚麼種的教會是祂所定罪的,在甚麼種的教會裏是祂所喜歡的。只有當我們明白啟示錄二至三章之後,我們纔知道到底教會的道路要如何;纔知道我們該在甚麼種的教會裏,作甚麼種的人,纔能討主的喜悅。
這裏有七個教會。第一個教會是以弗所,乃是指第一世紀末了時候的教會。第二個教會是士每拿,乃是指第二世紀到第四世紀初的教會,受到羅馬帝國十次大逼迫。第三個教會是別迦摩。「迦摩」就是結婚;「別迦摩」的意思就是「注意啊!現在結婚了。」這是指主後三百十三年,康士坦丁起首接受基督教作國教那一段時候的教會。
這七個教會分作頭三個和末四個兩組。頭三個教會都已經過去了,而末了的四個教會都已經一個接一個的產生,都同時在地上存在。頭三個教會沒有主再來的應許,後四個教會有主再來的應許(參二25;三3,11,21),可見後四個教會要繼續存在直到主耶穌再來。我們要從這四個裏揀選教會。今天有四種不同的教會在地上,我們作神的兒女,該從這四個教會很小心地揀選纔可以。
【推雅推喇──羅馬天主教】第四個教會是推雅推喇,就是羅馬天主教。「推雅推喇」的字意是「高樓」,或者「高塔」。從前羅馬帝國是用政治的力量壓迫基督教,現在是用政治的力量扶持基督教,作基督教的後盾。結果基督教不只與世界結婚,並且在世界上被高舉。羅馬天主教,就是教會與世界聯合,結果使教會在世界裏得著高的地位。
聖經把女先知耶洗別拿來代表羅馬天主教。羅馬天主教的難處是在於耶洗別的教訓。耶洗別的教訓有兩個特點:一個是行姦淫,一個吃祭偶像之物,就是拜偶像(參啟二20)。
姦淫,在聖經裏的意思,就是混亂。人混亂就犯姦淫。羅馬天主教和世界混亂。全世界所有的宗教,都有它們特別的女神。羅馬天主教把童貞女馬利亞當作女神,這就是行姦淫、混亂。十二月二十五日是羅馬人的太陽節,羅馬天主教把這一日變作聖誕節,說主是真的太陽。這是行姦淫、混亂。教會是神的殿。在舊約,神的殿是用木頭、石頭造的;到了新約,乃是一切相信主的人,我們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但羅馬天主教把禮拜堂當作神的殿,這一個思想是從外教來的,從外教的廟轉過來變作羅馬天主教的教堂,這是跟外教人起頭行淫亂。在新約裏,所有神的兒女都是祭司,都能事奉神,但羅馬天主教把舊約聖經裏猶太祭司作居間階級的制度帶進來,這是犯姦淫,是混亂。羅馬天主教的教堂裏,不只有香燭、燈台、香爐等舊約的東西,還把外教的東西、拜偶像的東西、迷信的東西也拿來。這是何等的大混亂!
他們不只是混亂,神還指責他們拜偶像。在羅馬天主教裏,人拜十字架,拜主耶穌的像,拜馬利亞的像;彼得、保羅等使徒,以及歷世歷代受苦、殉道的信徒,都為他們作偶像來敬拜。還不止,許多殉道者的骸骨,也是他們敬拜的對象。在羅馬天主教裏,完全充滿了偶像。
由此可見,羅馬天主教乃是神所定罪的教會。神不悅納人在羅馬天主教裏(參啟十八4)。我們作神兒女的人,要盡力量不去摸羅馬天主教的東西。在它裏面有許多是錯的,所以我們不能跟從羅馬天主教。
【撒狄──更正教】第五個教會是撒狄;「撒狄」是「恢復」,或說「餘剩」(that remains)的意思。撒狄代表繼羅馬天主教之後所有的更正教。撒狄雖然包括改教,但不代表改教。針對羅馬天主教的改教運動,一種是出乎神的,一種是出乎人的。馬丁路德出來,一個人站在那裏反對教皇、主教、神父,反對整個的羅馬天主教。當時也有許多愛主的人,用他們的性命來作自己所見證的道的印記,這些都是出乎神的部分。但當路德改教的時候,有許多政權,趁機擺脫羅馬天主教的轄管,利用改教來達到他們政治的企圖,這是政治的改教。改教變成是教會和世界聯合起來打倒羅馬天主教的一個運動,結果有所謂的國立教會產生。
撒狄也是被神責備的教會。撒狄的特點就是說,「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三1)。更正教所設立的教會也和羅馬天主教一樣,是政治和宗教合在一起的教會。按新約,教會乃是神的子民,在地上是一個無倚無靠的團體。但按國立教會的規矩,國的範圍有多大,教會的範圍也有多大;所有那一個國家的國民,不論信主與否,生下來就能受洗在教會裏。世界和教會混在一起,信的和不信的調和在一起。所以說,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這是更正教的特點和光景。
但是這並不攔阻在更正教裏出來許多有名的、為神所用的屬靈大漢,但都是單獨的,不是團體的。所以主說:「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啟三4)。更正教起頭的歷史,乃是國立教會;後來有許多異議者(Dissenters),覺得國立教會不對,乃有私立教會的興起。一班一班的人,因著看見某些特別的真理而分開,設立了所謂的獨立教會。這些意見不同而出來的人,都被冠以一個名字,叫作分門別類。實際上難處不在這些看見真理的人身上,而在看不見的人身上。在國立的教會裏,有許多東西是不出乎神的,所以神的兒女要跟從主的話,就只得從他們中間分別出來。今天如果神的每一個兒女都審判罪,都對付不是出於神的,大家都能合一,而且也都能與主合一。
在更正教的歷史中,一個獨立的教會興起,大體上是第一代充滿了祝福,第二代就起首組織,第三代就墮落了。更正教全部的歷史就是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一直在生和死的分界上。有活過來,又有死。
【非拉鐵非──弟兄相愛的教會】第六個教會是非拉鐵非,只有稱讚,沒有責備。「非拉鐵非」的意思是「弟兄相愛」。非拉鐵非是從撒狄出來的,是聖靈的一個新運動,把人從死亡的更正教裏拉出來,讓人站在身體的地位上。不承認有其他的關係,只承認有弟兄的關係;不承認有其他的交通,只承認有愛的交通。
非拉鐵非的第一個特點,就是他們遵守主的命令(參三8)。在這裏有一班人完全回到主的話語裏去,在他們中間沒有任何信條、道理、遺傳,只有話語。神在他們中間把話解開。在教會的歷史裏,沒有一個時代明白神的話,像非拉鐵非那樣。在教會歷史裏,只有在非拉鐵非裏面,神的話得著了當得的地位。非拉鐵非的第二個特點,就是他們不棄絕主的名。歷世歷代以來,教會歷史這麼長,主耶穌的名字反而變作是最末了的名字。人注重信徒、道理、國家的名字。非拉鐵非把路得、衛斯理、浸信、安立甘等所有的名字都去掉,只高舉基督的名。
主對七個教會都有得勝者的應許,但須要他們能勝過所處教會的難處,纔算是得勝者。惟獨非拉鐵非的得勝者,沒有甚麼東西需要特別得勝的,因為那一個教會沒有任何的難處,他們所作的一切都是主所悅納的。主對非拉鐵非只有一個要求,就是要持守所有的。
【老底嘉──眾人意見的教會】第七個教會是老底嘉,是非拉鐵非墮落而成的。老底嘉是變相、走了樣的非拉鐵非。有一天弟兄相愛失去的時候,就馬上變作「眾人的意見」,這是「老底嘉」的字意。甚麼時候弟兄相愛一沒有,身體的關係一取消,生命上的來往一失去,所剩下的,就是大家的意見。
老底嘉的特點,就是不冷不熱,而在主面前有屬靈的驕傲。這些屬靈的驕傲,是從已往的歷史來的。他們記得那一個歷史,而今天卻失去了那一個實際。只有一班人,能誇口他們的富足,就是失去生命的非拉鐵非。我們如果要繼續在非拉鐵非的道路上,就得學習在神面前謙卑。「神的祝福在我們中間」這話雖是事實,但一不小心,就會有老底嘉的味道。摩西臉上發光,自己卻不知道。活在主面前的人,不覺得自己是富足的。驕傲的結果,就是不冷不熱。老底嘉,就是說起來樣樣都知道,事實上沒有一樣是熱切的。
【要為自己挑選教會的道路】今天在地上有四種的教會,這四種的教會要一直繼續到主耶穌再來。每一個神的兒女,都得挑選自己教會的道路。主所定規教會的道路只有一個,就是非拉鐵非。要走在這一條道路上。不要好奇去問看,羅馬天主教是怎麼一回事。好奇的人,常常受虧。不要去摸更正教的各宗派。整個更正教的運動雖有神的祝福,但是有許多被定罪、受責備的,用不著我們去查考、去問。
我們要學習站在非拉鐵非的地位上。總是遵守主的話,不棄絕主的名。但千萬不要驕傲,不要在羅馬天主教、在更正教各宗派面前驕傲。走非拉鐵非的路,最大的試探是驕傲。「我們比你們好,我們的真理比你們清楚,比你們懂得多!我們只有主的名,和你們不一樣!」一驕傲,馬上就落到老底嘉去。跟從主的人,沒有驕傲。驕傲的人,就被主吐出去。
16 屬靈生活基要真理(四)──教會的合一
【合一是今天在地上的事】(一)基督的身體是在地上的:保羅曾說:「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林前十二12)。注意最後一句不是說,「基督和教會也是這樣」;乃是說,「基督也是這樣」。這意思是說,頭是基督,身體也是基督,肢體也是基督。
當掃羅逼迫地上的教會時,主不是問他說:「你為甚麼逼迫我的教會?」主乃是問他說:「你為甚麼逼迫我?」(徒九4)。這明顯的給我們看見,基督與教會是合而為一的,並且基督這一個身體乃是在地上的。
林前第十二章裏面有一句話說:「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只有在地上纔有一個肢體受苦的可能,也只有在地上纔有全身受苦,全身受逼迫的可能。所以,基督身體合一這件事,不是要等到將來在天上纔彰顯,乃是今天在地上就得彰顯的。
(二)合一是今天在世界裏的事: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的禱告,是求教會在地上合一。祂說:「使他們都合而為一...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約十七21)。主盼望教會合而為一,是要叫世人可以信。如果信的是世人,就明顯這一個合一,也是在世人面前,是今天在世界裏的事。所以基督徒的合一,不是將來在天上的事。將來在天上,基督徒當然是合一的。但基督徒的合一,乃是今天在地上,就得彰顯,就得實行的事。
【合一的範圍不能比身體大】(一)教會的合一只以身體為範圍: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的合一,乃是身體的合一。身體的合一,纔是教會的合一。教會的合一,只以身體為範圍,不能擴充到身體之外去。凡是身體之外的東西──沒有神生命,不是神的子民,只在外表掛上基督徒或基督教的──都不能包括在合一裏面,我們不能跟他們合一。
(二)麥子和椑子不能合一:許多人喜歡引用馬太十三章麥子和椑子的比喻說,主允許椑子(不信的人)和麥子(信的人)長在一起。要知道,主在這裏不是講合一,不是說信的和不信的應當混在一起;乃是說,信的人不可殺不信的人,像從前羅馬教把他們所謂的異端的人殺掉一樣。
在這裏,主的命令乃是說,讓兩樣都長在田裏──世界裏,不必把有名無實的基督徒從世界裏挪開,可以讓他們活在世界裏。但主並沒有說,讓兩樣都長在教會裏。今天有些團體,要把異教的人從地上除去,這是一個極端;另外有些所謂的基督教團體,主張容納不信的人,這又是一個極端。甚麼叫做教會?教會乃基督的身體,教會乃是有基督生命的人,所以教會的合一,只包括神的兒女。
(三)手續與原則問題:在接納一個人的手續上,我們也許會有錯。譬如在事實上,行傳裏的西門,到底得救不得救,我們不知道。但在原則上,教會不能接納一個明知是還沒得救的人。任何團體,若原則是打開的,就不是教會,乃是世界。
(四)應該離開混亂的團體:神的話是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林後六14~17)。任何一個基督徒團體,名字是基督教的,而裏面是混亂、攙雜的,包括信的人和不信的人,神的命令乃是要我們從他們中間出來。對於這樣一個團體,神的兒女沒有保守合一的需要。因為那一個合一,不是基督徒的合一。
【合一的範圍也不能比身體小】(一)甚麼纔是基督徒的合一:基督徒的合一,是有一定的範圍。基督的身體有多大,基督徒的合一也有多大。今天有人把基督的身體擴大了,那些假冒的也在裏面。所以有許多神的兒女所保守的合一,並不是基督徒的合一。請記得,基督徒的合一,是以基督的身體為範圍。
(二)不應該保守比身體小的合一:神不只是要叫祂的兒女合一,神並且是要叫祂的兒女在聖靈裏合一(弗四3)。這一個合一的範圍,是像身體那樣大。任何合一的範圍,若是比基督的身體小,你還想去保守它,你就是聖經裏所說的「分門別類」。分門別類就是從身體裏分出來。
(三)離開比身體小的團體不是破壞合一:要看見,任何的團體組織,如果沒有身體那麼大,若是你離開,你並沒有干犯、破壞基督徒的合一。一個神的兒女,如果保守比基督身體更小的合一,反而是一個干犯基督徒合一的人。
(四)要從小的合一出來,進到大的合一去:許多基督教的團體,自己從身體裏分門別類出來了,當有弟兄姊妹要回到基督身體的合一裏去時,他們就說,那些出來的人是分門別類。殊不知所有在分門別類的團體裏的人,自己若不出來,就都是分門別類的人。我若不破壞小的合一,就不能到大的合一裏去。你越保守人所謂的合一,你越是一個有派別的人。千萬不要以為有合一就算,還要看是甚麼合一。不是說任何的合一都行,只有身體的合一纔行。
(五)分門別類是肉體的行為:分門別類是教會裏的事。人只能在教會裏犯分門別類的罪,不能在教會之外犯分門別類的罪。在加拉太書第五章裏,保羅題起許多肉體的行為,包括:「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異端...」(加五19~20)。其中的「異端」原文意即「分門別類」(希臘文是Hairesis,英文原應譯為Sect,因有顧忌就直譯Heresy,故中文變作異端)。可見分門別類是肉體的事;分門別類與姦淫、拜偶像一樣,都是肉體的行為,都同樣被定罪。我們不能在肉體的行為裏有挑選。
【合一不是聯合的工作】(一)聯合會的合一是半路涼亭:今天基督教的領袖,也覺得應該注重基督徒的合一,就有所謂聯合的工作,或者說不分宗派的工作。可是這一種的聯合,並沒有回到身體的合一裏去,它是人的產品。這明顯是半路涼亭,兩邊都不到家。
(二)身體不能以團體作單位:聖經裏說,身體是分作肢體,所以肢體是身體的單位。聯合會的範圍雖然也是身體,但是裏面卻有許多不同的團體,他們以團體為單位。他們將以基督徒個人為單位的交通,變作以團體為單位的交通。所以聯合會的合一,不是聖經所說的合一。
(三)聯合會是為肉體留餘地:聖經乃是將所有神的兒女,聯合作一個基督的身體,在地上彰顯出祂的身體來。但是今天人卻是把意見相同、信條相同、看法相同、或者在所佩服的人之下聯合起來,成功作一個團體,然後再把這些團體聯合起來。這樣作,是先按著人的意思分,然後再按著神的意思合。這樣作沒有別的,只有一個意思,就是要替肉體留餘地。聯合會是先把身體分開了,然後又把它聯合。
(四)聯合會並不是基督的身體:你不要以為把人切了幾段,再拼起來的時候,仍然是一個人。沒有這件事。生命失掉了!你先把身體分作不同派別,再把它們拼起來的時候,那就不再是身體了。要知道,除了肢體和身體之外,沒有第二個居間的組織。
【怎樣維持合一】(一)要站在基督身體的地位上:到底基督徒的合一該怎樣維持?基本的原則是:要站在基督身體的地位上。基督的身體是我們教會的範圍;我們不能與不信的人混在一起,也不能分門別類,或以聯合會來代替基督的身體。凡是神的兒女,應該聚集在一起;主所接納的,我們都應該接納(羅十五7)。
(二)要同過神家的生活:教會是神的家。我們和眾聖徒一同站在身體的地位上,就是回到神的家裏來。我們承認,凡是真實得救的人,都是神家的兒女,都是我們的弟兄姊妹。今天許多人沒有站在基督身體的地位上,對神的家來說,他們是流蕩在外面。神的家不能因為有些人流蕩在外面,就把家解散,就把門關掉。今天我們總得看見神的心意,在地上過神家的生活,盡力維持神家的見證。千萬不要弄錯到一個地步,以為說今天沒有教會了。沒有這件事!
(三)要在教會中對付罪惡:身體的合一,不只是基督徒之間的合一,並且也是我們與神的合一和同在。在舊約時,每一次有神的同在時,都有神的審判。神一同在,就不容讓一點罪惡。如果教會包容罪惡,那總不能夠保守合一。合一的根據乃是在離棄罪惡。今天神的兒女所以分開,都是因為有許多罪的問題。我們如果都在神的光中,我們彼此就有交通。交通的根據,是在乎對付並除去罪惡。因此也可以說,交通是合一的根據。
林後第六章,神與我們的交通(就是神作我們的父,我們作神的兒女),乃是根據於我們從「他們」中間出來。人須自潔,脫離卑賤的事,脫離不義的人,纔能作貴重的器皿,纔能同清心禱告主的人一同追求(提後二21~22)。只有拔起刀來,下決心,站在神的一邊,而殺死自己弟兄的人,纔能作利未人(出卅二25~29)。凡得罪基督徒合一的,都必須除去。今天基督徒不能合一,不是人的愛心不夠,而是除去罪惡不夠。要維持合一,需要付上代價。脫離不義,並肯犧牲人的情感,犧牲人的愛。如果所有的弟兄姊妹都起來審判罪,就基督徒的交通是合一的。在審判罪的人和不審判罪的人之間,沒有合一的可能。──
黃迦勒主編《基督徒文摘專輯》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