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
十个童女的比喻
1 “那时,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她们的灯出去迎接新郎 a。 2 她们当中有五个是愚拙的,五个是聪明的。 3 那些愚拙的童女带着她们的灯,却没有带油; 4 而那些聪明的带着瓶子里的油,以及自己的灯。 5 后来新郎迟延不到,她们都打盹,睡着了。
受托银子的比喻
14 “天国又好比一个人要出外旅行,就叫来自己的奴仆们,把他所拥有的交托给他们。 15 他按照每个人自己的能力,一个给了五千两银子 d,一个给了两千两 e,一个给了一千两 f,然后就出外旅行。 16 那领了五千的,立刻用这些钱去做生意,另外赚了五千。 17 那领了两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两千。 18 可是那领了一千的,却出去挖地,把他主人的银子藏起来。
28 “所以,你们把那一千两银子从他那里拿走,给那个有一万两的; 29 因为凡是有的,还要赐给他,使他丰足有余;那没有的,连他有的也将从他那里被拿走。 30 把这个无用的奴仆丢到外面的黑暗里去!在那里将有哀哭和切齿。’
绵羊与山羊
31 “当人子在他的荣耀中,与所有的 g天使一起来临的时候,他那时就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 32 万民都将被召集到他面前。他要把他们互相分别,就像牧人把绵羊从山羊中分别出来那样, 33 把绵羊放在他的右边,山羊放在左边。 34 那时王要对在他右边的人说:‘来吧,蒙我父所祝福的人哪,来继承创世以来已经为你们所预备好的国度吧!
你们给我吃;
我渴了,
你们给我喝;
我在异乡时,
你们收留了我;
我患了病,你们照顾我;
我在监狱里,你们探望我。’
37 “那时义人将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就给你吃,见你渴了就给你喝呢? 38 我们什么时候见你在异乡就收留了你,见你衣不蔽体就给你穿呢? 39 又什么时候见你患病或在监狱里,就到你那里去呢?’
40 “王要回答他们,说:‘我确实地告诉你们:你们为我这些弟兄中最小的一个所做的事,就是为我做了。’ 41 那时王要对在左边的人说:‘你们这些被诅咒的人!离开我!进到那已经为魔鬼和他的使者们所预备好的永远的火里去!
你们没有给我吃;
我渴了,
你们没有给我喝;
你们没有收留我;
我衣不蔽体,
你们没有给我穿;
我患了病、在监狱里,
你们没有照顾我。’
一、對於信徒的審判
1、根據如何對待別人
(1)「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二十四45)——「僕人」原文是「奴隸」,我們並不是屬於自己的人,乃是主用重價買回的奴僕(林前六19~20);「家裡的人」就是信徒(弗二19)。我們信徒在神面前的身份,一面是神家裡的人,一面也是祂的僕人;千萬不要以為所謂全時間服事主的工人才是僕人。每一個信徒無論大小,在神的家裡(教會中)都有一份應盡的職責,即按著神的時候向身邊的聖徒分享屬靈的供應(按時分糧),例如為軟弱的肢體禱告、交通讀經的亮光、愛心的探望和關懷等。對此,主所求於我們的,第一是「忠心」,就是不負主的託付;第二是「有見識」,就是懂得別人的需要是什麼。
(2)「主人來到,看見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二十四46~47)——「主人來到」即指主耶穌來的時候;「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就是在將來的國度實現裡,得著權柄掌管城池(路十九17~19)。我們信徒今日若不能妥善「管理家裡的人」,就不能盼望那日可以「管理一切所有的」;主今天所給我們的託付,不過是實習、操練和預備,好在將來得著更大的託付。
(3)「倘若那惡僕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二十四48~49);「同伴」是指同作僕人的弟兄,我們信徒乃是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作同伴的(啟一9);「酒醉的人」是指貪戀現今的世代,放蕩不受約束的人(弗五15~18),包括墮落失敗的信徒和不信的世人。我們若沒有主再來的事一直活畫在我們心裡,就容易放縱自己,一面虧待信徒,叫他們受到言語或態度的傷害,一面與屬世的人為伍,追逐罪中之樂。
(4)「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他,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二十四50~51)——「假冒為善的人」是指有名無實的宗教徒;「同罪」同得其分;「哀哭切齒」是指悔不當初,可惜時不我予。凡口雖說主必再來,心裡卻不把它當作一回事的人,主必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突然降臨,把他們和其餘的信徒隔開,暫時受到該得的懲罰,那時,他們就要懊悔莫及了。
2、根據如何預備自己
(1)「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1節)——「那時」是指主再來的時候;「天國好比」是指當主再來,帶進國度的實現時,所將發生的事,包括一至十三節所描述的全部情景;「十個童女」是指我們信徒,在生命上如同貞潔的童女,已經許配給基督(林後十一2);「新郎」是指主耶穌基督,祂將要來迎接新婦(約三29)。我們信徒在這黑暗的世代中,背負著基督的見證(拿著燈),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一步步走出世界,要迎接那要再來的基督(出去迎接新郎)。
(2)「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2~4節)——「五」是人在神面前負責的數目字;「等」是指人的靈(箴二十27);「油」是指住在人裡面的聖靈(羅八9;約壹二27);「器皿」是指信徒「外面的人」,即信徒的魂(參林後四16原文;彼前三7小字)。我們信徒在神面前都同作「童女」,也都同得發光的裝備(拿著燈),亦即我們的靈都已因聖靈的內在而得著重生,但是各人都有一份該盡的責任,就是「預備油在器皿裡」,亦即讓聖靈從我們的靈裡擴散並充滿到魂的各部分,這須要捨己、背十字架,因為聖靈不願一直與人的魂生命相爭(參太十38~39,十六24~25;創六3),所以我們是否甘願在今日失喪魂生命,或寧求安逸以保全魂生命,聰明和愚拙的分別就在於此。
(3)「新郎遲延的時候,他們都打盹睡著了」(5節)——「打盹」象徵信徒肉身患病(徒九37;林前十一30);「睡著」象徵信徒肉身的死(林前十五18;帖前四13~14)。主耶穌曾應許祂要再來,但將近二千年,主仍「遲延」未來,因此絕大多數的信徒都在祂再來之前「睡著了」(馬太二十五章裡的十個童女預表已死的信徒,二十四章裡的兩個人和兩個女人,預表當主再來時仍活著的信徒)。
(4)「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6~7節)——「半夜」指黑夜已深的時候(羅十三12),這世界會越過越黑暗,直到主再來;「有人喊著說」指當主再來之時,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帖前四16);「童女就都起來」指信徒都要從死裡復活(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收拾燈」表明信徒今天仍活著時,所作基督的見證,和屬靈生命所達到的程度,乃是我們將來憑以迎見主的根據。
(5)「愚昧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8~9節)——聰明的童女如此作答,並不表示她們是自私的,而是因為她們懂得屬靈生命的原則;信徒若要被聖靈充滿,別人是愛莫能助的(是不能分給的),頂多可以指點一些得著充滿的途徑(到賣油的那裡),但仍須各人自己出代價(買)去取得(參啟三18)。
(6)「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10節)——「坐席」象徵有分於羔羊的婚筵(啟十九9)。信徒遲早須要出代價預備自己以迎見主,問題是若不活著的時候就預備好,等到將來復活之後才要預備時,卻來不及了,不得有分於國度的獎賞。總之,信徒當趁著還有今日(來三13),及時預備自己,以免將來被關在門外。
(7)「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必不認識你們」(11~12節)——「認識」在原文含有「親密關係」、「稱許、喜歡」的意思。信徒若須等將來復活後,才出代價以達到生命成熟的地步,就不像那些初熟者(啟十四4)那樣與主的關係親密,蒙住悅納,同住享受國度的筵席。
(8)「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13節)——「警醒」在這裡的意思是「預備好」(參十節)。我們若本著迎接主再來的態度天天敬虔度日,自然很快就會達到預備好了的地步。
3、根據如何運用神的恩賜
(1)「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叫給他們」(14節)——「一個人」指主耶穌;「往外國去」指主離世升天;「僕人」指信徒是主用寶血所買的奴僕;「家業」指屬靈的產業(弗一18)。
(2)「接著各人的才幹,給我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15節)——「才幹」是指人與生俱來天然所有的能力、度量;「銀子」是指信徒蒙恩得救後從主所得到的屬靈恩賜(林前十二4~11;弗四8),這些屬靈的恩賜原是主的家業(參十四節),今天主把它們變換為銀子,使我們據以經營、服事。主乃是根據各人天然度量的大小,分給各人大小不同的恩賜(參羅十二3,6;弗四7)。
(3)「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一千的,也照樣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16~18節)——主量給我們各人的恩賜,是要我們加以運用(拿去做買賣),好增加屬靈的產業(另外賺)。恩賜越用,就越會增加;但若將恩賜埋沒了,必無增加的道理。照此比喻,恩賜大者,通常都會加以運用;而恩賜小者,容易自暴自棄,反在世界中鐟營(去掘開地),以致荒廢了恩賜(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4)「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19節)——這是指主經過漫長的遲延(五節)之後,終於要再來;那時,祂要和一切屬祂的人算帳。這裡的「算帳」,是指基督台前的審判(林後五10),與本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所述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不同;前者是對信徒,後者是對世人。
(5)「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的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0~21節)——這段話給我們如下的教訓:第一,我們今天工作的成果,一切都是屬於主的,將來都要向主交帳的,故千萬不可據為己有;第二,主所求於我們的,是「良善」與「忠心」,良善是指體貼主的心意,忠心是指殷勤不懶惰,與二十六節的「又惡又懶」成對比;第三,我們今天為主所作的,乃是「不多的事」,它們不過是為著將來能管理「許多事」,必先經歷的預習;第四,今天忠心服事,將來才能得著權柄「管理」,信徒誰願為大,就必作別人的用人(太十二26);第五,主耶穌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來十二2),我們也當為著將來能享受「主人的快樂」,忠心到底。
(6)「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的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2~23節)——主對那領二千銀子的僕人的獎賞,和對那領五千的完全一樣,這告訴我們:那日的交帳,不是看我們工作成果的多少,乃是看我們忠心的程度,是否百分之百充分運用主所給的恩賜。可見,我們所得的恩賜可以不如別人,但我們的忠心可不能落後於別人。
(7)「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24~25節)——「忍心」意思是心腸堅硬如同鐵石。這個僕人認為主是一個嚴厲又刻薄的人,沒有付出就要收回,若是把所領的銀子賠掉了,將來難於交帳,因此就害怕而不敢動用。從這裡可以看見攔阻我們運用恩賜的原因如下:第一,只認識主嚴厲的一面,而不知主恩典慈愛的一面;第二,怕主,怕人,怕失敗,怕成果少;第三,讓世俗、罪惡、肉體等屬地的人事物,將恩賜埋沒了,彰顯不出來。
(8)「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26~27節)——主並沒有駁斥那僕人對於主人評論的話,是因為要我們看見:第一,主在工作上的要求,的確有祂嚴厲的一面;第二,主要以我們自己的話,來斷定我們的不是。主說那僕人有惡又懶。惡,是因為他對主的認識僅止於局部,卻又以偏概全;惡,是因為他既知主未撒、為散也要收割並聚斂,何況主已撒、已散(給他一千銀子),豈不更應準備好讓祂來收割並聚斂嗎?懶,是以為他浪費了一生,沒有為主而活;懶,是因為他閑懶不結果子(彼後一8)。主說,最低限度要少數有需要的人(兌換銀錢的人),讓他們來運用並結果子(生利息)。比方,為福音聚會禱告,帶朋友來聽福音,對少數人作見證,探望聖徒等,都是放錢收利的做法。
(9)「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28~29節)——今天在教會時代裡,凡忠心運用恩賜而增加恩賜的(凡有的),將來在國度時代裡,還要得著更多的恩賜(叫他有餘);但若在今天埋沒恩賜,以至於閑懶不結果子的(沒有的),連他今天所僅有的一點點恩賜,將來都要被剝「奪」淨盡。這個原則也適用於今天的事奉工作;你越有,主越要加給你;什麼時候你一停止進步,連已往所得的,也要被奪回。
(10)「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30節)——「無用」原文字意是「無利可圖」;不肯運用恩賜的信徒,在主看來是無益的,是叫主受虧損的。「外面黑暗」不是指地獄或火湖,乃是指在出榮耀的面光之外的領域。失敗的信徒,當主再來時,要被主懲治,暫時關於門外(10節)棄之一邊,在那裡痛悔思過(哀哭切齒)。
二、對於世人的審判
1、分別綿羊山羊
(1)「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31~32節)——「萬民」原文是「外邦人」或「列國的百姓」,有別于猶太人和信徒。當主再來的時候,也要招聚所有不信的外邦人,到祂榮耀的寶座跟前,接受審判。
(2)「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32~33節)——主再來時的審判,乃是將人「分別」成好壞兩類,對信徒如此,對世人也是如此。普天下的人都是神的羊(詩一百1~3),故祂對待補信的外邦人,也如同牧人對待他的羊群,只不過這些羊,依其本性有溫良如綿羊者,也有兇惡如山羊者。「右邊」是指有尊榮的地方(參王上二19)。
2、善待神子民的綿羊得賞賜
(1)「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34節)——溫良如綿羊的世人,他們順著本性行事,他們的是非之心顯出功用(參羅二14~15),故他們的一生,大體上還受神的約束、管理(牧養),是蒙神賜福的,他們將來在千年國度裡,仍得在屬地的部分做子民,享受那創世以來為他們所預備的國(參啟十二5;亞八20~23)。
(2)「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35~36節)——這裡的「我」和行傳九章四節的「我」一樣,乃是基督擴大的身體而言,故包括一切神的兒女。這話教訓我們:第一,我們身受的苦難,主都與我們一同忍受,祂能感覺到我們的苦痛;第二,我們作在神兒女身上的每一細節,都蒙主紀念;第三,我們如何對待別人,竟成了分別好人和壞人的根據,所以我們對每天所遭遇的人(有的人也許一生只遇見一次),不可隨意輕忽(參來十三2)。
(3)「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37~39節)——從這裡我們看見:第一,推食、施衣、留宿、看病、探監等是築所稱義的,主稱許這些事的人為「義人」;第二,真正的善行,常是不自覺的,是愛心的自然流露,這在主面前才有價值。
(4)「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40節)——所以我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太十八10)。我們任何善待弟兄的行為,也要存著在主身上的態度,而不可指望弟兄的感恩回報。
3、輕忽神子民困苦的山羊被咒詛
(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杯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我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41,46節)——不信的義人也有分與永世裡的新天新地,但他們仍與信徒不同,信徒是「得」著永生,而他們是「進」入永生,他們的裡面並沒有永遠的生命,故仍需要生命樹的葉子作醫治(啟二十二2)。至於不信的惡人,他們的結局乃是永不熄滅的火湖(參啟二十10,14~15,二十一8)。
(2)「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42~42節)——他們被主定罪,只不過沒有顧念到別人的苦情,可見憐憫人的重要性。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
(3)「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44節)——前面的義人是為善而不自覺,這裡的惡人是看見別人的苦情而無知覺;一個是沒有自己,一個是不顧別人,其差別就在於此。本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特別是指在末期大災難中,不信的世人如何看待基督徒和猶太人說的。
(4)「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45節)——世人的原則是多作多錯、少作少錯、不作不錯,但屬靈的原則是該作而不作,便是大錯特錯。那些自以為屬靈,凡事不肯輕舉妄動的人,有時因為太過謹慎,主再三感動仍然躊躇不前,要知道這也是得罪主的。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