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弗4:1-16
引言:有基督生命的人才稱為基督徒。基督徒所領受的生命在本質上是完整的。但在生命的分量上是需要時間,營養以及主觀客觀等因素而長進的。
這就是基督所說的:“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與聖靈藉保羅所說的:“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的真理一樣。
一.基督徒生命的本質
1.愛的本質(agape)。
愛的本質包含感情,知識和意志三方面平衡的素質。是穩定的,恆久的,不受外來的因素所影響。這是神本身的愛,也是祂重生信徒時,所賜給信徒生命的本質。
2.公義的本質(dikaiosune)。
公義的本質包含公正(just),對神所已啟示旨意的認識(acknowledge the revealed will of God),和宗教上的道義責任(religious duties)。本質上的公正,而不是數量上的均等。這就是耶穌所說: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
3.聖潔的本質(hagiasmos)。
聖潔的本質包括我們所有的物質與非物質,暫時的與永恆的都要歸神為聖(參約17:16-19)。但是在以弗所書4:24所用的聖潔的本質,是指與神有正確的關係,而在恩典與真理上有相稱的表現。
二.基督徒生命的長進
1.是根據對真理的認識而增長。越認識真理,生命就越長進(弗4:13; 腓1:9-11; 西3:10; 彼後1:3-11)。
2.是根據對真理的操練而通達。越通達真理,生命就越長進(來5:13-14; 提前4:7-8,15-16; 腓4:8-9)。
3.是根據對權柄的適當運用。越適當運用權柄,生命就越成熟。如基督(約10:11,18; 腓2:6-8);如保羅(林後10:8; 林前9:4-5,13-15)。
三.基督徒生命的標準
1.長成基督的身量(弗4:13)。
即滿有基督生命的本質和分量。
2.充滿基督所充滿的(弗1:23)。
基督充滿神本性一切的豐富。我們在基督裏面,也充滿這一切的豐富(西2:9-10)。
3.凡事連於元首基督(弗4:15)。
即一切的思想,意識,心志,感情,都與基督的思想,意識,心志,感情一致(腓2:5; 弗5:20-21,23-24)。
結論:
神藉着聖靈在基督裏重生我們,就是將生命的本質完整地賜給我們,又將生命長進的真理藉着聖經啟示我們,並差派聖靈住在我們心中帶領我們進入一切真理。所以我們當竭力追求,使生命長成基督的身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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