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春发
经文:马可福音二章23—28节
安息日的主
25 耶稣对他们说:“大卫和那些与他在一起的人饥饿缺乏时所做的事,难道你们从来没有读过吗? 26 在亚比亚达任大祭司的时候,他难道不是进了神的殿 m,吃了陈设饼,还分给与他在一起的人吗?这饼除了祭司,谁都不可以吃。” 27 接着,耶稣对他们说:“安息日是为人而存在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而存在的。 28 所以,人子是主,也是安息日的主。”
本编是探讨耶稣的名称「人子」在最早的福音书中之重要性。马可把「人子」用来说明耶稣并不是偶然的。虽然仅用了十四次,但是每当出现时,不仅很有意义,同时都是指着耶稣说的。马可福音是福音书中头一本使用「人子」来说明耶稣。同时在整个马可的数据安排上占了很重要的地位。由这一点来想,「人子」必定于当时教会的信仰和对耶稣的认识和说明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也可以通过「人子」的有关问题来了解马可福音的基督论。因为马可所记的「人子」所涉及的问题,关系到耶稣在地上的工作,耶稣必须受许多的苦难,甚至死、同时关系到耶稣的复活,升天和再来审判。总之,在马可的时代是以「人子」说明耶稣在地上的权柄、受苦、死、复活、升天和再来审判。
马可用人子,无疑是他自己的安排,也是马可福音的特色:
㈠
注重传统的历史:如并成耶稣的教训时,引用了旧约圣经(但以理七13)。
㈡ 注重上帝的荣耀授予「人子」之上。
㈢
看「人子」不是保证人,也不是末后审判时的辩护人,乃是要拯救苦难中的人之救主。 ㈣
注重「人子」的权柄,祂有一超越性的性质,他宣布「人子」满有权柄的施行审判,借着耶稣的言语和行的意旨,宣告基督。
在马可福音书里的确可以发现「人子」是来者,在地上的工作满有权柄,祂必须经过死,复活来到上帝的右边,得着永久的权柄和荣耀的国度,同时要随着上帝的荣耀降临审判。总之,马可用「人子」的目的,就是藉此来说明耶稣。
关于「人子」在新约里尚做耶稣的名称是从何而来?又为何用「人子」称耶稣?
把「人子」当做耶稣的名称是早期基督团契所创造的,所用的。是早期教会对耶稣之意义的反映。尤其耶稣复活以后的「人子」成为教会对耶稣的信仰。初期教会是从耶稣复活后才宣布耶稣带来的恩赐,而且这恩赐是永久的,是继续在人的当中发生效果。教会相信耶稣复活升天,坐在上帝的右边,满有荣耀和权柄。祂要驾云降临,施行审判。教会也相信「人子」是来者,而且这个形态适合于祂。教会也相信赦罪的意义已藉由耶稣完成的。这种信仰在马可福音中的「人子」记录充分表现。所以我们可以说马可不仅接受了初期教会之信仰,也站在复活的事实上宣告耶稣是来者,是复活的主,必须受难,在地上的工作带有权柄的「人子」。
马可的基督论中,耶稣的名称常以上帝的儿子、基督、人子,戴维之子及犹太人的主等称呼。所用的这些称呼中,马可似乎把上帝的儿子和基督合在一起,而把「人子」和主合在一起。但是不在此讨论名称之间彼此的关系,我们的注意力要集中在「人子」一词在马可福音书中的意义。马可所用的十四处经文,可分类为三部份;一是关乎耶稣在地上的工作(参看可二10—18),二是关乎「人子」必须受苦
难(参看可八31;九12—31;十31—34十四21—41),三是关乎「人子」的荣耀(参看可八38;九9;十三26;十四62)。以上的顺序,在以下的探讨中将予以颠倒。我们要先从「人子的荣耀」进而探讨「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难,最后是讨论「人子」在地上的工作。主要的理由:马可在第二章所记录关于「人子」,并没有相当的说明,这点或许马可的对象也已知道「人子」就是复活的耶稣。由这一点我们可以说马可如此安排,又不必说明,并不是偶然的。其次我们必须站在耶稣复活的事实上来看耶稣的受难和耶稣在地上的权柄方可明白其意义。最后,假若这是早期基督徒的信仰,也无疑是从耶稣复活后才有。因为,初期教会是从耶稣复活后才宣布耶稣载来的恩赐。
关乎人子的荣耀马可福音八章38节,九章9节,十三章26节,十四章62节,在这几处经文中有一共同点,是宣告「人子」要复活,被高举到上帝的右边,而且「人子」大有权柄,荣耀降临。耶稣也同时宣告自己是基督。这一段也与旧约有密切的关系,尤其但以理书七章13节,诗篇一一0篇1节,以西结书廿八章21—22节和撒迦利亚书十二章10节。我们可称这一段为「人子」记载的最高潮。因为,犹太人一直到耶稣复活后才明白「人子」之意义。在复活前都在一种秘密的状态里。
这一段经文显示耶稣被带到公会受审判,并被判死刑,死在十字架上。这种非常的羞辱是初期基督徒所知道的,但上帝使祂复活的意义,不久是上帝辩明耶稣是无辜的。尤其但以理书七章13节和诗篇一一0篇l节所表明的……,废弃了犹太人的定罪,并将超越的统治及权柄交付给耶稣。在此可发现马可的目的,是要辩明耶 有权柄之「人子」。祂从死里复活后来到上帝的面前,得永久的权柄,荣耀和国度。
关乎「人子」必须受苦难。马可福音八章31节;九章12节,31节;十章33节,34节,45节;十四章21节,41节。在马可福音书中有三次宣告「人子」受苦难的事。一是马可福音八章31节,二是马可福音九章31节,三是马可福音十章33—34节。「人子」受苦的故事是以最早的苦难传统故事加以发展。这种最早的受难传统已成适合马可时代的意义。其目的是为了说明「人子」来到上帝的右边得荣耀和权柄,
必须经过苦难,被拒绝、受凌辱、被戏弄,钉死在十字架,也显示「人子」要走的这一条路是出于上帝的计划,是已安排好的路。所以我们可以直接地说,十字架的路是通到复活的路。是为多人赎价所必须经过的路。这一点启示了跟随耶稣的人,是跟着祂走受难,死亡和复活的路。耶稣要我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否定自己并跟随。这不是悲观的,舍己跟随耶稣是救自己,是得生命的方法。因为只有在耶稣内才有生命。
关乎「人子」现在的工作马可福音二章10,28节。这段经文所强调的是「人子」在祂的工作是满有权柄。而这个权柄是在地上。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也是安息日的主。显明祂的地位和工作是满有权柄。换句话说,「人子」在祂死,复活前在地上的工作是满有权柄。这个权柄不仅是医治病人,赶鬼,赦免罪,同时是安息日之上。而这种权柄是在地上。耶稣接受罪人,使罪人得赦、得救恩、得医治和自由。并使罪人与祂同享乐。这一点表明了上帝的作为,借着「人子」在地上的言行满有权柄表明出来。
同时上帝使祂复活的事实成全了这一切拯救的工作。换句话说,赦罪的权柄,也就是复活的权柄,乃是上帝的作为。
结论来说:马可在他的福音书中所用的「人子」对耶稣提供了怎样的解释?
一、「人子」是来者:从马可福音十三章26节;马可福音十四章62节可以看出「人子」是跟着上帝的荣耀来到上帝的面前。换句话说:「人子」到上帝的面前是带有荣耀而来。其目的,是为了得永久的权柄,荣耀和国度。另外,「人子」跟着上帝的荣耀来到,是要施行审判。
二、「人子」是被上帝所高举的。虽然耶稣被带到公会前受审判,被判为死罪并钉在十字架上,但是祂复活的意义不外是上帝辩明祂是无辜的,也解开复活前之一切秘密,同时废弃了犹太人的定罪,并将超越的统治及权柄交付给耶稣。
三、耶稣的十字架成为犹太人的审判但却成为外邦人的机会。耶稣的复活可以说是对祂的审判者的审判。但对外邦人来说耶稣的十字架却成为得救恩的机会,这一点在马可福音十五章的节百夫长承认祂真是上帝的儿子之记述上充分的表明。
四。耶稣在祭司长前承认是基督。「我是」是耶稣对祭司长的问题之清楚而肯定的答复,并借着这句自我启示,表明了上帝的启示在人的当中和上帝的临在。
五、「人子」必须经过苦难和死亡来到上帝的面前。「人子」是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和文士拒绝,并且被杀过三天复活。这一点,表明前面之道路是已经预备好,耶稣只有长期性。顺着上帝的旨意完成上帝所托付的使命。这一条路就是十字架的路和复活的路。
六、「人子」是在地上满有权柄。「人子」有关罪的权柄,也是安息日的主。这权柄是在地上,是向罪人行的,使罪人得释放、自由、有活泼的盼望,能与主一起生活。总之,人子耶稣是有权柄,是为世人死,是复活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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