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約看救恩的歷史
目錄:
序一
序二(作者)
第一部 從高天而來的黎明曙光
第一章 世界救贖主的出現
第二章 耶穌基督的名字:三重職事
第三章 天國的信息
第四章 各各他的決戰
第五章 復活的得勝
第六章 得勝者的升天
第七章 神國度的開始
第二部 首生者的教會
第一篇 教會的呼召
第一章 神的新子民
第二章 外邦人的使徒
第二篇 教會的地位
第一章 神施與恩典的時代
第二章 基督祂那測不透的豐富
第三章 神的新約
第四章 當今我們個人的救恩
第三篇 教會的指望
第一章 被提與第一次的復活
第二章 基督的審判台
第三部 神將來的國度
第一篇 敵基督的世界政體
第一章 敵基督
第二章 敵基督的政體
第三章 末時的徵兆
第四章 敵基督的受審
第二篇 看得見的基督國度(千度國度)
第一章 基督國度在歷史上的真實性
第二章 在地上神國度的榮耀
第三章 世界的毀滅與世人的受審
第四部 世界的終結與天上的耶路撒冷
第一章 新天新地
第二章 新耶路撒冷
第三章 完美的神殿
序一
如果一個人讀了一本新書,為的是要學習有關基督教真理的新亮光,如果作者所介紹的確實是基督教的真理,而他的學養和教導又和讀者絕不相同時,這本書就特別的有價值。本書的特點就是在此。作者是德國一位著名的解經學家,是隸屬于一個傳統純正福音派的獨立教會。他是萊茵蘭(Rhineland)威登内斯特(Wiedenest)聖經學院的院長。多年來他曾是中歐各地爭相羅致的神學教授。他曾訪問過英國多次,我們認為他是一位極有恩賜的傳道者。
德國人一向被人認為勤勉和具有思考嚴謹的民族,而本書便具有這個特色。本書含括了大部分基督教的教義,依照歷史先後的次序以陳述主的道成肉身開始,我們的主受死與復活,使徒保羅的工作,和教會的本質。然後論到主第二次降臨的預兆,並詳細的闡述了新舊約所論到基督在地上作王的教訓。本書最後幾章則談論最後的審利和永遠的國度。
作者把本書的題材概括列述在九十篇主題摘要裡,而所引用的參考經節不下三千七百處。本書的教導內容可以說完全是根據聖經。凡是想要闡述新約某一段的信息傳導者,若先參考作者對該主題所闡述的,一定發現可以獲益非淺。這是這本書的主要價值。它絕不是僅是一個綱領而已。作者永遠是審慎、理智,而又穩當的,他從不偏護片面的理論。凡是只想把這本書借來隨意流覽,而想要得到這本書主要的概念,這便是白費時光枉濟於事。本書應當是人手一冊,需要時隨時可以取之參考。九十篇主題幾乎全部可以重複的傳講,而且極有幫助。
美國布裡斯陀大學(University of Bristol)外科學教授
舒仁度(A. Rendle Short)謹序
序二(作者)
《十字架上的得勝》是新約的歷史啟示一個重要的信息。教會的得勝,萬民的悔改歸正,普世的改變更新是神祂救贖得勝過程主要的三部階段。基督祂本身是首生的初熟果子,新人類的起始。在世世代代的和諧節奏之進程裡神意天理引領人類走向永恆。到最後的終結,就是如起始一樣,終歸於神祂自己(林前15:28)。
當今救恩歷史的任務就是要顯示出這個聯屬關係。為的是將神對世界救恩的啟示到終極屬天的耶路撒冷作一個概括的描繪。
在過去的歷史所發生的種種大事件中,這本書所提及在地球上一個更大的事件正持續的發生著;就是神子救贖的工作。這本書提到神呼召的子民,祂的教會,要與以色列人和外邦萬民,普世和個人的,貫徹祂神國的計畫。
從這黑暗的世代我們要舉目盼望著那永世的光耀,基督的得勝和祂教會得著的榮耀。我們要因著祂那慈愛的計畫歡“心”鼓舞,當我們在這世上經歷危機災難時,我們必須知道“散佈亮光,是為義人”(詩97:11);“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14:18)
第一部 從高天而來的黎明曙光
(The
Dayspring from on High)
第一章 世界救贖主的出現
The
Appearing of the World's Redeemer
在天軍勝利的歡呼聲中,福音踏入了這個世界的舞臺。“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在那夜晚,這讚美的歌聲在伯利恒以法他的野地裡傳開了(路2:14)。
列祖們早就等待著祂的降臨,祂來到祂百姓的中間,是要作他們的“指望”(徒26:6)和“安慰者”(路2:25)。“神在肉身顯現”。多麼敬虔的奧秘(提前3:16)。的確,祂來是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7)並且成為卑微貧窮(林後8:9);但是祂的外表只是神與生俱來神性的“帳慕”(約1:14)。即使在死亡的領域裡,祂仍然是生命的主(徒3:15);因為“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
一、在新紀元裡神給我們的信息
1.基督——神的兒子
這個信息首先是傳講給聖殿中的祭司撒迦利亞(路1:8-13)。它與舊約中的最後一個偉大預言是有直接關聯的(瑪4:5)。它談論到那一位要行在主前為祂開路的前驅(以利亞第二)的誕生,並且提到祂就是“以利亞”要為其作先鋒的那一位,主、以色列的神祂自己。“他要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歸於主他們的神。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路1:16-17)。這一位要來的主,就是瑪拉基在靈裡所看見的神,他稱祂為“萬軍之耶和華,(祂)必忽然進入祂的殿”(瑪3:1)。因此,這個將要應驗的先知預言,向一個在聖殿中事奉的祭司宣告,的確是十分適宜的。
2.基督——是大衛的子孫
第二個信息是傳講給大衛家敬虔的童女馬利亞(路1:26-38)。天使首先向她提起神對大衛的應許,從最初借著先知拿單向大衛說的第一個應許開始,並且說到這個彌賽亞就是神的兒子、也是大衛的子孫(代上17:11-14),又說:“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路1:32)在此又一次的,天使所傳講的信息,對於那些領受的人,是再適合不過的了。
3.基督——是救主
最後,第三個信息傳給了約瑟。雖然他是大衛的後裔,他在這個故事中的角色不是父親,而只是養父。他只是一個有信仰並悔悟的以色列人,被委任接納這位救贖主到他的家中。所以神要對他顯示,那位元彌賽亞就是那些有信仰的以色列人之救贖。正如以賽亞所預言的,祂就是“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賽7:14)。“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23)在此就把救贖主的職事和工作都闡明了。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因為基督成為救贖主,並不是為著要成為神的兒子和大衛的子孫,相反,祂是以神的兒子和大衛的子孫的身份來作救贖主。所以耶穌(我們的主祂就是救恩)是祂特有的稱號,而且救世主的職事(Redeemership)也完全是為祂所獨有的,而且
也是祂內在的本性,因此“救主”乃是祂為人個人專有的稱呼。
然而,天使三次所宣告的,與那晚天軍在伯利恒的野地裡向牧羊人所傳的信息卻是一致的:
“今天……為你們生了救主”——這是以賽亞預言,和將“耶穌”這個名字授與約瑟的應驗;
“祂就是主基督”——這是瑪拉基所談論到的那位將要來的主,也是撒迦利亞所一再宣揚信息的應驗;
“在大衛的城裡”——這是拿單所談論,大衛的子孫和天使傳講給瑪利亞信息的應驗。
以上是借著天使的口,將天上的信息作的四種直接的見證,也是與聖靈借著相信的人出七種間接的見證相符合。他們就是撒迦利亞、牧羊人、西面、東方的博士們、以利沙伯、馬利亞和亞拿。他們如同發光的火炬,站在這個更新世代轉捩點的關口,面向著祂——將要來的那一位,從高天而來的黎明曙光(路1:78),從大衛家族中出來的那位大拯救者。
撒迦利亞稱頌神,因祂眷顧百姓(路1:68,76-79);
牧羊人讚美救主(路2:10,比較11節);
博士們伏拜稱頌主(太2:11,比較2節);
西面稱頌祂是世界的光(路2:31-32);
而那三位婦人,
以利沙伯頌揚這蒙福的(路1:41-45);
馬利亞讚美神的仁慈憐憫(路1:50,54,比較48);
亞拿稱謝神的救贖(路2:38)
二、道成肉身(Incarnation)是歷史的事實
神的兒子來到地上之前,在天上必定已經先有了一些很大的運作活動。在這方面,聖經上只有稍微的揭示。然而有一段經文,似乎是屬神的對話——就是當神子進入這世界的時候,對父神如此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豫備了身體;滲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10:5-7)
之後,那不可思議的事就發生了。神子捨棄了天上的榮華,而真實地成為與我們一樣的人。祂放棄了那位居諸世界之上神永遠的形像,自願來到這個世界,進入了人世際遇之間。(注一)神子捨棄了神本體的自由、和那不受限、統治世界的絕對權柄,進到被造物受時空限制的領域裡。那永恆的道成為一個人,並且舍去祂統治整個世界的大能。那些只顧自己利益的人,對不屬於自己而以不義手段得來的“強奪之物”,都會視之為至寶(腓2:6)。但是這位愛的源頭,於祂有和合法的擁有神的形像和神的地位,這是任何人不惜付上任何代價所要擁有的,然而為著拯救我們,祂都一一捨棄了。祂因此“降在地下”(弗4:9),使我們這些得蒙救贖的人能與祂,並在祂裡面一同被帶到天上。神成為人,是為著使人可以虔誠聖潔。祂為我們成為貧窮,好使我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8:9)。
人類救贖的歷史是以基督的出現為中心。在祂以前所發生的一切,都是預期祂的到來;在祂以後所發生的,都是奉祂的名成就。正如三棱鏡所折射出來的各種顏色,雖然各有不同,但都是出於同一的光源,啟示的歷史也是如此,雖然所有的教義在各時代不同,但都是出於同一生命原則的產品。這位中保的基督乃是這個整體的房角石。祂在地上的工作,是一切發展的轉捩點,而在祂為人的歷史裡,是整個歷史的主要內涵。所以道成肉身乃是揭露所有關於神事務的基礎,是歷史的主宰進到了歷史的本身;伯利恒的馬槽和各各他,永遠是
“一切世代的 轉捩點,
一切愛的 最高點,
一切救恩的 起始點,
一切敬拜的中心點。”
但是在基督裡面,祂的神性和人性如何聯合為一,就無人能解釋了。祂虛己的奧秘是永遠無法測度的。基督不但行了許多神跡,而祂自己本身就是一個神跡,事實上,祂是一切神跡的神跡,是為人的首要原始神跡。我們仍然不能理解時間是什麼;對於我們它仍是個謎。對於永世我們就更不能理解;誠然它對於我們更是一個謎。如果是如此,我們如何能理解那謎中之謎——這兩個相對奧秘的聯合,兩條平行線在時間裡的相交、無限與有限它們基本的和諧和聯合呢?(注二)不,在此我們只好承認:
“當我默想那神奇奧秘,
我的靈便虔敬期盼;
敬拜祂那至高無上,
神的愛無窮浩瀚。”
——葛烈特(Gellert)
三、道成肉身與復活
但是為了要更清楚地看見並感受這道成肉身拯救的
意義,我們必須將它與主的復活一起思考,因此可以從
三個對比來研討:
1.降卑與榮升(Humiliation and Exaltation)
2.得著救恩與完成救恩(obtaining salvation and perfecting
salvation)
3.歷史性的形體與永恆的目的(Historical form and Eternal
Idea)
1.雖然至高者的兒子從天而降,然而事實上,道成肉身本身並不是祂最大的降卑。最大的降卑是祂取了人的形像,受著屈辱地面對著人類罪惡的結局。祂的降臨,並不是真的帶著有罪之軀而來,而是“成為罪身的形狀”(羅8:3)。因為如果神的兒子如此的成為人是降卑屈辱,則祂的榮升根本就不能算是祂全部人性的得榮耀,倒不如說是把它完全撇棄了。然而聖經卻清楚教導我們,耶穌升天時仍是保持著人的形像(注三),而且,祂的復活和升天乃是將祂的人性轉變成永遠榮耀的形像,雖然這種轉變的方式是我們所完全不能領會的。祂誠然取了“奴僕的形像”腓:7),就是在祂為人時卑微的形像;然而借著祂的救贖工作,祂把它提升,並且把它的性質轉變了,甚至使它與祂自己坐在父右邊原有的榮耀相比,並無抵觸違背。因為那位已在天上經過變化被尊榮的那位人耶穌基督,的確不遜于成為肉身之前那永恆之道的榮耀。祂自己曾說:“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5)
2.然而還不止如此。神的兒子永遠保持著人的特質形體,這是為了要完成和繼續祂的工作的一個不可或缺的條件。因為只有成了榮耀的人,祂才能成為“末後的亞當”(羅5:12-21;林前15:21-22,45)和“新人”(弗4:15;西2:19;弗2:15)及人類蒙救贖的團體一一教會的祟高元首。只有如此,才可能使得救的人“在基督裡”,成為祂“身體”上的“肢體”(members)與祂自己——就是“元首”,發生有生機的交通(organic life-fellowship)(林前12:12, 27;弗1:23)。所以,基督保持著人的形體是絕對必要的,是祂的榮升所不可缺少的一部份,而且,只有借著復活和升天,伯利恒的奇跡才適切的顯現於聖經的亮光中。
3.基督所以成為人,乃是祂將會成為“末後的亞當”。祂以受造的形體顯現這是永恆基本意念,而且也是成為救贖主本身的榮耀。然而祂曾是一個卑微的人,祂以代替罪人的方法,借著苦難而達到末後亞當的榮耀裡。祂成為人是祂進入這世界的歷史形態(historical form);在此祂倒空了自己並捨棄了自己的榮耀。
但是那個歷史的形態只是為了實現那永恆意念的途徑。祂的到來,是要服事眾人,並且要為人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為的是祂能借著在各各他的“那一刻”,拯救那些聽見祂呼召而悔改的人到永世,讓他們被尋找並被尋獲(路19:10)。而且,借著我們與天上的基督(祂是我們的生命)聯合,祂就在我們裡面更加得著得勝的地位;如此,這種聯合過程愈加深刻,祂聖潔的神性也將持續不斷地成形在我們這些蒙救贖的人身上(彼後1:4)。而且,神兒子道成肉身,是宇宙歷史的中心,同時也成了我們個人生命歷史的中心,和我們未來的目標。
(注一)基督“早先就存在”(pre-existence of Christ)的明確事實,在約8:58、17:5;腓2:6-8,都有很清楚的說明,這些經文闡明神子早在創世以前就存在了。這就排除了一種純為“想像”的早先存在的解說。我們進一步可以比較那些論神子的“奉差遣”(sending)與祂“從父出來”(going
out from the Father)的章節。參彌5:2;約1:14,特別是1-5節;來10:5-7。
(注二)即使再有心的探討,所作出的猜測都是不夠充實的,就如在第四世紀到第七世紀時對基督論的爭論一樣——對於三一神永恆的道(Word;Logos)與神的關係的爭論(Arius);對聖子道成肉身之人性與神性有關的基督一性說(monophysite)和基督一個意志說(monothelite)的爭論(亞玻裡那流,Apollinaris;那斯脫裡烏斯,Nestorius;尤泰庫斯,Eutychus)。
(注三)約2:15,25;路24:13,36-43;徒1:11 ;啟:13;腓3:21。
第二章 耶穌基督的名字:三重職事
The
Threefold Office
“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歌1:3)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這名是什麼意思呢?為甚麼救贖主被稱為耶穌基督呢?
一、耶穌這個名字
“耶穌”這個名字有三重的意義。首先,這只是
1.祂本人的名字
“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太1:21)但是“基督”並不是祂本人的名字。所以,為了符合以弗所書2:12和希伯來書11:26的經文,就不能用“耶穌”而只能用“基督”了。但因著道成肉身的緣故才給神的兒子命名為耶穌,這個名字同時也是——
2.祂降卑的名字(Humiliation)
誠然,這名字既然與主的謙卑屈辱有關,有許多人也取了同樣的名字,例如摩西的繼承者嫩的兒子約書亞(希臘文即耶穌,來4:8)、撒迦利亞時代的大祭司約書亞(亞3:1)、耶穌西拉、耶數(原文就是耶穌)又稱猶士都(西4:11),甚至行法術的巴耶穌,他的父親也叫耶穌(巴耶穌即耶穌之子,徒13:6)
從這一點就可以看的清楚,為何四福音都用“耶穌”這個名字,而在書信(Epistles)裡都用“基督”這個尊稱。因為四福音是談論祂在卑微之時,而書信是見證祂已經升天並成了榮耀的主;並且,用耶穌這個名字主要是偏重於救恩的思想,而用基督這個尊稱則是偏重于榮耀。在書信中提到“耶穌”時乃是著重於祂從前的卑微時才用,如林後4:10;腓2:10;帖前4:14;來2:9、12:2;13:12(比較第8)。
正如彼得在五旬節那天所說的那一句話,其實質的意義就是只有借著復活和升天,耶穌才真正成為基督,他說:“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徒2:36)因此,就如主的道路是由虛己到榮耀,新約也是如此,由“耶穌”到“基督”;相反地,舊約則是先提到彌賽亞(就是基督)的一般概念,然後才談到拿撒勒人耶穌在歷史的出現。
但是耶穌這個名字的主要意義是有獨特的含意。耶穌(或約書亞),即主就是救恩,所以,這個名字特別是——
3.祂作救主的名字(His name as Saviour)
祂是世界的救贖主:“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1:21)因著這個理由,這個名字就有三重的啟示:
a.祂的救恩是獨一的(exclusiveness),因為只有祂才能拯救(徒4:12)。因此在馬太福音1:21的希臘原文中,特別強調那個“祂”字。
b.祂的救恩是有範圍的(limit),因為祂只拯救“祂的子民”,就是指從萬國中被拯救出來的人(比較彼前2:9;多2:14;徒15:14)。
c.祂的救恩是極其廣泛的(depths and breadth),因為祂不但將人從罪的後果(定罪和審判)中拯救出來,也將人從罪的本身、罪的捆綁、轄制和權勢之中釋放出來。祂不但是我們稱義的根源,也是成聖的源頭(林前1:30)。
以上所陳述的一切都包含在主耶穌這個名字裡。其含義已經宣告了這位世界的救贖主被差遣到這世上來的目的。這個名字是祂救贖行動的“目錄”(contents tables)、標題(title
)、記號(symbol)和口號(motto)。所以難怪所有蒙救贖的人都要永遠的讚揚這個名字;難怪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這名都要屈膝(腓2:10)。
然而主究竟如何將耶穌這個名字的珍貴顯示出來呢?答案就是在“基督”這個尊稱裡。
二、基督這個尊號(The name as Christ)
在此有四項包含著三種意義的主要事實能將這個尊稱的內涵啟示給我們:
1.在舊約中三種神聖職事的膏立。
2.在新約中三種榮耀的揭示。
3.人因為罪而有的三種捆綁。
4.基督這位救贖主的三種工作。
1.在舊約的救恩時代,神膏立了三種神權的聖職,他們就是大祭司(利8:12;詩133:2)、君王(撒上10:1、16:13)、先知(王上19:16)。因此當救恩的中保被稱為基督,彌賽亞,也就是受膏者之時,就表示舊約所有最高的職事和尊榮都集合在祂身上,並且一切的預言都要在祂身上得到永遠的應驗。根據先知耶利米論到新約(New Covenant)所作的預言說(耶31:31-34;比較來8:8-12),彌賽亞要
將祂的王權放到人的生命裡面(耶31:33;林後3:3);
將預言的恩賜作普遍的賞賜;
永遠完成祭司的職事(耶31:34)。
祂將祂的本性放進自己的子民裡,使他們也成為君王、祭司和預言真理的見證人(彼前2:9;啟1:6)。這位賞賜者將自己當成恩賜(林後9:15),並使祂自己榮光成為基督,如日光一樣,從祂所救贖的基督徒身上散發出來(徒11:26)。
2.主並非將祂基督尊號的榮耀內涵同時揭露出來,而是分成三大步驟。
首先祂以神子的身份來作先知(申18:15-19),神借著祂“在這末世”曉諭我們(來1:1-2),並且以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將祂天父的本性清晰無比地表明出來,祂所作的勝過先前所有的先知(來1:3)。
然後,這位先知走上十字架,讓自己承擔起世人的罪孽(約1:29;約壹2:2),同時成為犧牲的羔羊和祭司(來9:12,14,25-26),借著祂,我們的罪得到潔淨(來1:3)。
最後,祂被高舉,並且坐在至高者的右邊(來1:3),現在我們就看見那以前“比天使小一點”的,因為受死的苦,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作了王(來2:9)。
3.但是為什麼正好是三重職事呢?為什麼救主有這三重活動的步驟呢?因為人的得救有三重的需要;因為墮落亞當的後裔是被捆綁在三重的束縛之中,因此必須由三方面將他們救贖出來。
神起初造人,是要人將祂屬靈、聖潔和神聖的本性反映出來。為了要使他們成為祂屬靈本性的一面寫真,祂賜給他們理解悟性;為了要使他們酷肖祂的聖潔和慈愛,祂賜給他們自由意志;為了要使他們成為接受祂的喜樂和幸福的器皿,祂就賜給他們感情知覺。
但之後罪進來了,整個人就墮落了。他的心地和悟性昏昧了(弗4:18),他的意志變成邪惡(約3:19),而情感也變成了不愉悅的(羅7:24)。
4.現在基督的工作就是要將人類從全然的頹廢敗壞裡拯救出來。
祂是先知,賜予人知識,這知識就是亮光、真理,要將人的悟性由罪惡的黑暗中拯救出來,並建立起真理的國度。
祂是祭司,要帶來祭物,將罪行取消,同時將罪疚抹去,把人從困苦壓抑和欠咎良心的痛苦感覺中拯救出來,並建立平安和喜樂的國度。
祂是君王,要管治人的意志,引導罪人走上聖潔的道路,並建立仁愛和公義的國度。
因此,基督這個含括了三重救恩的尊稱,闡明並揭示了耶穌這個名字的真意內涵。因為這救贖主是基督,是三重的受膏者,所以祂是耶穌,就是救主。祂三重的職事能將人從靈魂裡三種權勢釋放出來,就是使人的悟性、感覺和意志都恢復自由。一個豐富的、免費的,而且是完全的救恩就被領進介入,再也沒有比這更完美的救贖了。於是黑暗、不快樂、和罪惡這三種的不幸,就被獨一救恩的三重特性:光明、喜樂和聖潔所對付抵銷。並且神的屬靈本性(西3:10)、榮耀、喜樂(林後3:18)和神的聖潔(弗4:24)重新由這受造物的身上彰顯出來,因為人本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的。
第三章 天國的信息
The
Message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3:2、4:17)
一、先鋒(the Hearld)
在約但河的曠野,施洗約翰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可1:4)。在約翰的洗禮中,施洗並不是甚麼新穎的事,因為猶太人早就為那些信奉耶和華的外邦人施行所謂的改信猶太教(proselyte)的洗禮了;但是他為猶太人施洗,乃是將他們與外邦人置於同等的地位上。
約翰是“以利亞”(瑪4:5-6;路1:17;太17:10-13),他是預備主的道路者(賽40:3-4;太3:3),他比一切先知有更大的職權(太11:9-10),他為光並為神的羔羊作見證(約1:7-8,29,36)。他是那位將要到來的王的先鋒(瑪3:1;約1:26),而且,凡是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比他大(太11:11)。他是一盞點亮照明的燈(約5:35),是曠野呼喊的人聲(約1:23;賽40:3),他向世人指示要認識那由永世而來的“道”。
發出聲音(voice)到底是什麼?是一陣響聲,是一個噪音,是一個分辨不明的呼喚,這都是聲音,除非它帶有話語(word),否則它是沒有意義的聲音。一隻野獸(啟9:9),一陣疾風(約3:8,直譯),一聲雷響(啟6:1),這些都能發出聲來,但是聲響只有借著話語才能使人明白其內容和涵意。因此,施洗約翰若沒有耶穌,就如空蕩的聲響,只是一口氣息,空蕩虛無。
但是話語(word)若沒有聲音也仍然可以存在。一句話沒有說出或只是寫出來的話語,word仍然是一句具有意義的話。因此,即使耶穌沒有施洗約翰,耶穌仍是原來的祂。聲音需要話語,但是話語並不一定需要聲音,施洗約翰需要耶穌,但是耶穌並不需要約翰。
但是如果話語與聲音聯合起來,就聽的人而言,聲音是先在話語之前;因為聲音先傳到聽者的耳朵,然後聲音的意義(話語)才進到聽者的心靈。所以,施洗約翰先來到世上,然後基督(道)才隨著而來。
但是在談話的時候,這種次序正好相反,話語會在聲音之前,因為聲音在張口發出以前,話語必先在心裡構思孕育。所以約翰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約1:30)
最後,如果話語已經說出來,聲音也就停止,消失,不再存在,但是那話語則仍然存留,因為它已經栽植在聽者的心裡。耶穌與施洗約翰的關係也是如此。約翰說:“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約3:30)一旦約翰完成了他的使命,他就離去,但是耶穌仍然存在。
二、王(The King)
王就繼續傳講先鋒所傳的信息(太4:17;比較3:3)。神的國在祂身上,已經臨到人間(路17:21、10:9,11)。祂自己就是那個神的國。祂以自稱的“人子”,隱約的闡明了這觀點。
1.人子稱號的起源
“人子”這個稱呼在福音書中出現了八十多次。它起源於但以理書。在那卷書裡,彌賽亞的國度被稱為人子的國度,與屬乎獸的世界帝國(獅、鷹、熊、豹、可怕的獸)有別。根據聖經,人子的國度(the Kingdom of the Son of man),乃是歷史上第一個唯一以人道統治地上的國度。“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但7:13-14)這個談論駕著天雲而來的人子為王,成為彌賽亞,並建立國度的預言,基督在兩次的場合很確定地將它引用在祂自己的身上。一次是祂在橄欖山上與門徒的談話(太24:30),一次是祂在公會前起誓時所說的:“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26:64)
2.人子稱號的意義
基督稱祂自己為人子。祂並不是單單指祂現在卑微受辱成為人,與祂過去曾在天上作神子的尊榮作對比(比較腓2:5-11);
也不是指祂這個無罪的聖者現在成為造物主原先定意所造的唯一真人(創1:27);
我們可以這麼說,祂表明自己是具有神尊榮的彌賽亞,為著將來的那時,祂將以得榮耀的人之身份,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並使神的國在完成時期得以實現。如此,在祂神聖的為人,祂將要把真實人類的實際理想提升在人類的歷史寶座上。
因此,“人子”這個稱呼,乃是一個含括了彌賽亞和王者意味的神聖尊稱,即使詩人大衛也曾論到這位人子,他說:“你……賜他榮耀尊貴為冠見,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詩8:5-6;來 2:6-9)因為在人子這個隱秘的稱呼裡包含著祂為神子隱蔽的奧秘,所以,基督在大祭司的質問之下“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祂就回答說:“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因為後者就是包含了前者(太26:63-64)。
人子這個稱呼其神聖和王者的關係,就愈來愈顯著。“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降臨……”(太16:27),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太24:30)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太25:31)人子回來時,也會像“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太24:27)。“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太19:28),並要以“王”的身份將人區分,好像牧人將綿羊與山羊分開(太25:32, 34, 40;比較約5:27)。
當然,人子這個稱呼,乃是對那神聖君王一種隱約的描述(約12:15,34;太16:13,16);因為當基督在祂第一次顯現時,祂只要人以信心來承認祂是彌賽亞(太8:4、9:30、17:9;約6:15)。然而論到祂確實是彌賽亞,也只是在祂死於十字架之前不久才公開的表明,即使祂當時進入耶路撒冷時(路19:29-40;亞9:9)
也只是一種象徵式的行動。惟獨在祂與自己的門徒一起時,祂從開始就顯示自己就是彌賽亞(約1:41, 49;4:25-26、9:35-38),而且愈來愈清楚了。直到最後,彼得得了父的啟示,才對祂作出這個勝利的供認,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16)
三、國度(The Kingdom)
1.“天國”這個名詞
在施洗約翰以前的時代,猶太人早已經談論天國了。他們稱它為“諸天之國”(malekut schamayim,kingdom
of the heavens),他們認為:天國降臨時,神就要統治一切受造之物,特別是神要作王統治以色列;尤其是指那歷史終結時彌賽亞的榮耀國度。就如在猶太法典(Talmud)上所說:“任可人禱告時,如將手置於面額上,他就是要自己擔負起天國的軛”。在舊約亞蘭文譯本(Targum)裡,約拿單論彌迦書四章七節的話,說:“當以色列人在西乃接受律法時,同時也接受了天國的律法。”又說:“天國將要在錫安山上顯現出來”。至於神的國所以被稱為天國,乃是由於猶太人尊敬耶和華的聖名,便把“神”字改寫為“至高”、“聖名”、“權能”、“天”等名辭。但以理所說的“諸天掌權”(the heavens rule),就是指著神至高無上的統治權(但4:26)。
我們也可以把猶太法師拉比們的說法拿來作參考比較,就如:“求天饒恕”、“愛天並敬畏它”、“尊敬天的名為聖”、“天會顯出奇跡”。這種對神名迂回累贅的陳述,與現代不信神的人所認為的“天”和“天佑”那種乏味的觀念是毫不相干的。前者是出於對神的熱衷,而後者是出於對神模糊的觀念。
所以施洗約翰和基督並不是最先論及天國者。倒不如說,他們採用了舊約和他們當時周遭猶太教的說法,用新的涵意將這名稱作充份的表達。就如路加福音15:21:“父親,我得罪了天(就是神),又得罪了你。”馬太福音21:25:“約翰的洗禮是從那裡來的?是從天上(就是神)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馬太福音26:64:“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就是神)的右邊。”所以對於主來說,神國這個普遍盛行的描述就是指著天國的意思。(注一)
神國就是天國,因為:
就來源而論——它是從天上來的(啟1:7;太26:64);
就本質而論——它本身就包含了天上的一切(腓3:20;弗1:3、2:6;西3:1-4);
就中心而論——有主為它的王,惟獨借著祂,這個天才是真正的天(詩73:25)。
2.天國所呈現的形態
傳揚(proclaiming)天國,促成天國實現,並完成天國,讓神為王管轄萬有,這是基督所有工作的目的。傳揚,是祂作先知的工作;促成它的實現,是祂作祭司所要促成的;而完成它,是祂作君王的工作。所以,傳揚天國是祂在地上所傳講信息的特別主題,所有祂所傳講的比喻都是有關天國的,即使一些比喻沒有以“天國”的字樣來描述的也是如此(例如:太13:3、21:33)。然而省略了天國的用辭,並不是沒有意義的,正因為聖經的緘默,卻將它的意念表明了出來(來7:3)。因此, “天國”一詞,不是單單指著“天”,或天上的國度,也不是單指將來彌賽亞的國度(比較提後4:18),更不是單指現今的教會(比較西1:13;羅14:17),而是指那從天而來的神將要作王統治的通稱。天國是借著救贖而建立在舊地之上,並且要延續在新天新地之上,一直到永遠。
至於天國出現的時期,和一切呈現的形態,這位君王和祂的先鋒都曾為它作了見證(太4:17)。祂曾論及:
在以色列這個國度,也就是舊約時代的國度,是為救恩預備了道路,這個國度要從猶太人的手中被奪去(太21:43);
基督的國度,也就是基督親自成了國度,這個國度要在人的心裡(路17:21),並且也是祂在以色列人中道成了肉身為王,作出奇妙工作(路11:20)所彰顯的國度:
在教會時期(比較西1:13)的國度,也就是現在仍隱藏著的國度,不過由於祂,天國也近了(太4:17)在整個教會持續的世代裡(太13:24-47、18:23、20:1、22:2),這一直是個“奧秘”(太13:11)直要到世界的末了(太13:39,49)。最後祂論到:
在完成時期,這個國度就是眾先知所曾預言榮耀的彌賽亞國度。這個國度最後必將大有能力的臨到(可9:1),它必要顯現出來(路9:11),並且要由父將這個國賜給那些“小群”(路12:32)。他們必蒙准進入(太7:21),這是他們的賞賜(太5:10-12)和產業(太25:34 、8:11、13:43)。
3.天國的福音(The Gospel of the Kingdom )
上述所說的一切都屬於這個國度的福音(可1:14-15;路4:43)。它是基督所傳講信息真正的基本主題。惟有研讀上下文才能清楚它們確實的涵意。因此,保羅有時也把這個“國度”看作是現在的(羅14:17;林前4:21;西1:13、4:11),但常常卻又是指著將來的(林前6:9-10;加5:21;弗5:5;帖前2:12;帖後1:5;徒14:22)。因此,這個信息有時是指著現在的國度,有時是指著臨近的國度,有時是指著將來的國度,或是指著現在看起來那更遙遠的國度。
因此,這個國度並不只是屬於以色列和將來的。保羅甚至在離開了猶太人之後,仍傳揚著這個國度,並把這個國度傳講給外邦人聽(徒20:25、28:31)。當他全時逗留在以弗所時(即兩年零三個月,徒20:18、19:8,10),他以兩句話來描述國度:“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和“傳講神國的道”(徒20:25)。這兩句描述的話都是屬於同一時代的。
因此,它總是指著這個同一個國度,就是從天上和從永世來的國度,經過了各個世代,又再進入神的永世裡。不過,我們也必須謹慎,不要草率的把這個“國度”與“千年國度”(Millennial Kingdom)混為一談。最重要的是這個國度是整體的通稱,屬於神的統治;祂活生生具有大能的王權;神的行動和作為曾在各個不同的世代,一直是以嶄新的形態彰顯的。就我們先前所言,甚至在主前的猶太人時代,當提到“天國”時,不僅是指彌賽亞的榮耀國度,而且往往是意指神在自然界、在萬民中、在以色列中(參見以上國度的主題)對那些道德的、屬靈的、和看不見的統治。而且,基督對祂同時代的猶太人對天國所持有的許多觀念都直接加以反駁,因為他們只從屬世的眼光去看它(路17:20-21、19:11及之後)。所以,當我們堅信盼望將來有一個看得見的國度要來臨時(太19:28;徒1:6-7),我們對於這個基督國度的觀念當然就不能根據猶太人和法利賽人他們對國度所持有的觀念去解釋。
同樣地,福音只有一個(加1:6-9),而這就是:
神(God)的福音——因為神是它的根源(羅1:1、15:16);
基督(Christ)的福音——因為基督是它的中保(羅15:19;林前9:12);
恩典(Grace)的福音——因為恩典乃是它的基本精健(徒20:24);
救恩(Salvation)的福音——因為救恩是它的恩賜(弗1:13);
國度(Kingdom)的福音——因為神的國度是它的目標(林前15:28);
榮耀(Glory)的福音——因為榮耀是它整個的結果(提前1:11)。而且保羅在談論他自己和同工與福音的關係時,他說:
這是“我所傳的福音”(羅16:25;提後2:8)或“我們的”福音(林後4:3;帖前1:5)——因為他們是福音的使者(加1:11;提前1:11)。
四、進入國度的道路
(The
Way to the Kingdom)
但是要進入冠冕的道路就必須經過十字架。所以,王首先將祂工作的結果——國度放在祂信息的中心,然後即使再多的受苦,祂也一再提出更多達到這目標的方法。
當祂談論到新郎要離開他們(太9:15)、所喝的杯與所受的苦難的洗禮(可10:38-39),都是指著祂要受死這個事實。然而最重要的是祂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加利利和上耶路撒冷的路上,所發表有關祂受苦的三次重要談話(太16:21-23、17:22-23、20:17-19)。
祂談論到祂受死的必要,這個神聖的“必要”就如同曠野的銅蛇被舉起來(約3:14),就如同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要借著它結出許多子粒而得著榮耀(約12:23-24,比較路24:26,46)。
祂談論到祂的死是出於自願的:“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拾的。”(約10:18)
而且祂談論到祂受死的意義:
借著代替失喪罪人受死(太20:28),經由赦免罪孽(太26:28)為著建立一個新的約,成為完備(約19:30)、普世(約12:32;路24:46-47)救恩的根基,而且祂的受死也是那些真正捨己並背負起自己十字架跟從祂的門徒實際聖潔生活的根基(太10:38、2:24-26)。
並且祂總是將祂的受死和祂的復活得榮耀一起考慮(約10:17)。在祂所談論的拆毀聖殿(約2:18-20)、約拿的神跡(太12:39-40)、房角石(太21:42)一粒麥子(約12:23-24)的比喻上,都明顯的表明。並且在復活的根基上,和祂將生命賞賜給凡相信祂的人這件事上,祂看出罪人唯一的出路就是有份於祂救贖的工作;因此祂談論到吃祂的肉和喝祂的血,人若不吃祂的肉,不喝祂的血,就沒有祂的生命(約6:53)。“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約6:51,58)
五、天國的信息(the Message of the Kingdom)
天國的信息所含括道德方面的內容是無法徹底的描述:“這世界將無法容納這些所有的記載了。”這個信息是:
1.有權威是神聖而又崇高的
“祂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太7:29;約7:46)並且祂以神跡奇事證明。證實天國的信息,是耶穌行神跡的主要目的,尤其在約翰福音裡特別的表明(2:23、3:2、6:14、9:32-33、11:47、12:37)。祂所行的一切神跡,其先決條件是人要渴慕救恩,而且神跡主要是為著那些願意接受的人所行出的(太8:8、15:28)。因此,人若沒有這種預備相信的心而拒絕神跡,主便不行出甚麼異能(太12:38-39;可6:4-5)。而且主的話與行動是一致的;祂的行動就是奇事,而祂自己就是神所命定的生命之主(徒3:15)。此外,天國的信息
2.是極富有智慧的教訓
基督以舊約作為新約的準備,是為了證明真理(約10:34-35;路20:41-44),為著預言祂自己所傳的信息(太5:17;路24:27;約5:39)。所以祂的教訓是含有說明解釋(explanatory)的性質。
祂將大自然裝飾在天國的圖畫和比喻裡(太13:30-31),祂也將人的生活(太12:24,33,44-45)和歷史收集其中(路19:12及以後)。因此祂的教訓是多樣化(transfiguring)的信息。
祂以反問的語句使詰問祂的對敵啞口無言(太15:2-3、21:23-25、22:17-22,41-45)。因此祂的信息既是辯護(defensive)而又是致勝的。
門徒熱心的學習,祂便特意將奧秘傳授給他們(太12:18及以後;可4:34)。因此祂的信息是具有教訓(Instructive)的意義。
因此神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太17:5)而且祂自己也作了見證說:“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太12:42;王上10:1-10)
在此有一個特別的意羲,就是耶穌祂對舊約的態度。因為成為肉身的“道”(living word)——基督(約1:14),和書寫的道(written word)——舊約,乃是永遠的和諧一致,是一個有機體,也就是“聖經”(約10:35)。聖經就是特別為祂預備的:
祂以它為權柄,使祂自己服在它之下(加4:4);
祂以它為糧食,以它來餵養祂自己(太4:4);
祂以它為武器,以它來防衛自己(太4:4,7,10、12:3);
祂以它為課本,以它來講解,使人明白(路24:27,32,44-45);
祂以它為預言,祂要成全(太5:17-18;約5:39);
祂以它為預備的舞臺,是祂所要超越的(太5:22,28,32、12:6,41-42);
這是祂自己的話語,祂要加以闡明並深入的探討其意義(彼前1:11;太5:28)。因此祂所傳的信息——
3.具有極其嚴厲的教訓
人的本性是“惡的”(太7:11),是活在“淫亂罪惡的世代”(可8:38)。全世界的財富比不上一個人的生命寶貴(太16:26);一切屬血氣的敬虔都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16:15)。祂以熾烈的熱誠(約2:17)與祂的對敵法利賽人、就是那些虛假宗教的主要代表對抗(路19:27)。祂稱他們是“粉飾的墳墓……裡面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太23:27),是無知的人(路11:40),是瞎子(太15:14),是說謊者(約8:55),是假冒為善的人(太23:13-15),是盜賊(約10:8),是殺人兇手(太22:7),是披著羊皮殘暴的狼(太7:15),是魔鬼之子(約8:44),是毒蛇之類(太23:33)
祂稱聖殿淪為人作買賣的場所而成了一個“賊窩”(可11:17),稱希律為“狐狸”(路13:31-32)。對那些假裝信祂的人,祂稱他們為“作惡的人”(太723),和“那惡者之子”(太13:38),而那些棄絕祂的人,將要經歷比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審判更重的苦(太10:15)。
凡繼續棄絕祂的人,都是“失喪的”(太16:25),並且是“被咒詛的”(太25:41);他們將受處治而“哀哭切齒”(太16:25、25:30),他們的住處是在地獄“那不滅的火裡”(可9:43;太25:41)。然而,同時天國的信息——
4.含有無限慈悲的喜訊
它告訴我們,
主是罪人的朋友(太11:19、9:13);
主是病人的醫生(可2:17);(注一)
主是勞苦擔重擔者的安慰(太11:28);
主是孩童的祝福者(太19:15);
主是傳福音給窮人者(路4:18);
主是將樂園賜給將被處死的罪犯的應許者(路23:43)。
因此王成了祂眾僕人的僕人(約13:1-12),而且事實上,這位榮耀的主,仍然隨時預備服事人:“主人來了,看見僕人儆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侍候他們”(路12:37)。然而天國的信息——
5.對所要求的是毫無保留
它要求人要完全的順服。它應許同時也命令;它是恩賜,也是工作任務。如果有任何一個邦國已超越了極權的訴求,那就是基督和神的國度。權柄與順服,領導與追隨,命令與服從,這就是它的旨令。這是一個極權的王,極權的國,和極權的教會。凡是三心二意和不熱心的人,都是王所憎惡的。我們整個人,不論在靈、魂、體裡、和一切屬天屬地的關係都屬於祂。要撇下一切我們的所有(路14:33),背起十字架(太16:24),要愛耶穌勝過於其它一切(太10:37),只有事奉祂(路16:13),要恨惡自己(路14:26),要捨棄自己的生命、就會保守生命到永生。(約12:25)——這是王所要求我們應有這樣的心志。祂更詳細列出各種旨意命令人要愛人如己、要愛神(可12:28-31),要真心忠誠(太5:33-37),要謙卑捨己(約13:1及以後;太16:24),要有果敢的信心勇氣、不要掛慮(太6:25、21:21),要常存禱告的心靈和屬天的盼望(太6:6;路12:35-48)。
但是這一切都是由上而來生命的表現,是出於神聖的根源、具有皇族高貴的後裔從意識裡所彰顯出來的。“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而且,“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路17:10)
最後,末日就要來到(太24:14),並且勝利也就跟著來到,因為天國的信息——
6.它的目的是要拯救世界
“田地,就是世界”(太13:38)。“傳福音給萬民聽”(太28:19-20)。因為“人要奉祂的名傳揚悔改赦罪的道,……直傳到萬邦”(路24:47),為了要“對萬民作見證”(太24:14),由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徒1:8)。
到那時,當王出現之時,祂的國就要被看見。凡蒙父賜福的人都要承受這個國(太25:34),而義人也要像太陽一樣發出光來,直到永遠(太13:43)。這是天國信息的盼望。
六、聽眾(The Hearers)
但是這些信息,都是在猶太人的國境內傳講的。當主在道成肉身時,祂一生都是為了神的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羅15:8),甚至祂自己也是在“律法之下”(加4:4;比較路2:22,24,41;可1:44)。祂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10:5-6)那些登山的寶訓(太五至七),在海邊所講的道(太十三),在橄欖山上的談話(太廿四至廿五),及一切的比喻,起先這些都是對以色列民說的。只有借著十字架將中間敵對的牆挪去(弗2:13-16),並借著哥尼流的重生將天國為著外邦人完全敞開(徒十;太16:19),萬國萬民才能像猶太人一樣的有權直接領受福音書主要的教訓。只有在耶穌完成祂屬地的生命後發生的兩件大事才為那些非以色列人開啟了領受主教訓的大門。
但是現在不再有甚麼分別了(徒15:8-9);因為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大家都同享有這個救恩(徒28:28、11:17)。並沒有兩個“好消息”(good news)——個是屬於猶太的基督徒,一個是屬於外邦的基督徒——也就是只有一個福音和一個教會(加1:6-9;弗2:11-223:6)。借著十字架與使徒行傳第十章所提的開啟了天國的門以後,有人主張認為福音教義的內容仍然只是局限於以色列人,這種主張與保羅和教會的信息是站在同一教義的根基上,所以與新約的救恩教義、特別是與保羅的教義衝突矛盾。保羅自己為“他所傳的”福音作見證說,就其普及的範疇而論,它要經過兩個時期——就是先傳給猶太人(注三),然後(這同一個救恩,徒28:28)再傳給外邦人(羅1:16;徒13:46)。
而且,根據希伯來書的作者(保羅的同工之一,來13:23)所說:教會時期的救恩“起先”是基督在屬地職事時親自講的,並非始自保羅(來2:3)。而且,若保羅描寫“他所傳的”福音是“靈”是“生命”(“靈是叫人活”,林後3:6),則主耶穌的話語在教導上自然也具有這種特質,因為祂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因此,對於福音書中的信息而言,保羅和他的同工在教會時期所傳的,並非是一個新的教義,而只是借著聖靈為前者作持續、拓寬的、並更深的啟示(加1:11-12;弗3:3;林前11:23;帖前4:15)。
主的話語是富有喜樂的信息,是一個賜人福份的宣告(太5:3-12);主的話語是“恩言”(words
of grace)(路4:22),是以“父的名”啟示(約17:6;太5:45)。根據希伯來書2:3所說,“救恩”和“救贖”乃是祂在地上傳道啟示的大標題。祂所行的神跡都是醫治和救助的行為,祂——不是律法所表明的“死”——而是“神的恩典”具體的顯明(多2:11 ;3:4),祂自己就是復活和永恆的生命(約11:25、14:6、17:3)。
因此,在福音書所描繪的這一段時期裡,其地域、環境、及有關天國的教義形式(太5:21,23-27,31,38,43)。往往受到舊約和邦國的限制,但是它們的實質精髓和屬靈意境卻合乎新約所闡釋的自由和解放。律法時代和恩典時代教義的區分,是不能以單一的事件加以明確的區別,它們乃是重迭的,如同彩虹的各種顏色摻雜迭合一起似的。
七、天國的榮耀(the Glory of the Kingdom)
這位國度的王,為祂的子民受死。(注四)
這位國度的審判官,是萬民的救主。
這位國度的貴族,原來只是個奴僕(路12:32;羅6:20)。
這位國度的判官,原來只是個罪犯(林前6:2-3)。
這個國度其忠誠的信徒,從前都是叛逆者。
這個國度的法律,是使人得完全的自由(羅8:2;雅1:25)。
這個國度所賦與人的自由,是全然的受限制(羅6:18)。
所有在這個國度裡的人,都是國度從前的仇敵(羅5:10)。
所有在這個國度裡的掌權者,同時也是僕人(啟1:6)
在這個國度裡,每一個人都重生過(肉身的和屬天的,約3:3)。
在這個國度裡有許多人不曾死過(林前15:51)。
所有在這個國度裡的人,都已經出死入生了(out of death into life)(約5:24)。
他們曾被打敗,但卻是得勝者(林後6:9-10)
他們是英雄,他們的榮耀卻是他們的軟弱(林後12:9)。
他們被人藐視,卻為宇宙的王所高舉(路12:32)。
這個國度的主權在地上管轄,而它的首府是在天上(加4:26)。
他們是小群,他們的數目卻多如海沙,不能勝數(創22:17;啟7:9)。
這個國度沒有國家領域,全世界都屬於它(彼前2:11;太5:5;林前6:2)。
這個整個國度的奧秘是什麼呢?
一個榮耀的王戴著荊棘的冠冕!
這就是這個國度的榮耀。
(注一)“天國”(Kingdom of Heaven)一詞,只見于馬太福音(三十二次),因為這卷福音書原是寫給猶太人的。其它三卷福音書,為著讓外邦人也能瞭解,便把它譯作“神國”(Kingdom of God)(例如,路加福音用了三十二次;比較太13:31-32與路13:18-21:比較太19:14與路18:16-17)。就兩者本質而論,天國和神國是完全相同的。意思可以比較下列類似的章節而得到證明:太4:17相當於可1:15;太5:3相當於路6:20;太11:11相當於路7:28;太10:7相當於路10:9;太13:11相當於路8:10;太19:14相當於路18:16;太19:23相當於路18:24。在這些章節裡,馬可和路加所記載耶穌在同樣的場合中所說的話,與馬太所記載的相同,不過馬太所記載的“天國”改為“神國”。再進一步的可以比較太19:23-24。
(注二)耶穌所行的一切柛跡,都是為了幫助人的神跡,同時這些事實也象徵著祂使命的目的。甚至為了給以色列人一個象徵性的警告,祂咒詛無花果樹的那個神跡(太21:19),實際上也是祂愛的表現。
(注三)例如馬太福音10:5-6,比較第28:19;又因為約翰福音4:22;羅馬書11:18。
(注四)通常是子民為他們的王受死。
第四章 各各他的決戰
The
Decisive Battle on Golgotta
“十字架的神學,就是光的神學。”
——馬丁路德
法利賽人的怨恨將基督送上了十字架。耶穌被處死乃是世界歷史上最重大的司法謀殺案件。“這是謀殺一位使者最懦弱的行為,是對他們祖國慈父的叛逆最醜陋的暴行。”
但是神如何做呢?
“祂將這種對祂本人最卑賤的叛逆變成為所有反叛者的救贖!祂以慈愛和解的親吻來回應那個對祂神聖容顏的打擊!當我們對祂作出了最悖逆的惡行,祂卻對我們作了最慈愛良善的響應,這二者都是同時發生的”因此,由於神的救贖,在十字架上那個可恥的事實同時竟然成為人類與宇宙超凡歷史整場戲劇的轉捩點。
根據我們最近的推斷,耶穌被釘十字架很可能是發生在主後30年4月7日。從任何一個角度來看,十字架本身證明就是救贖勝利的根基。
一、十字架對神的意義
十字架是人類救贖歷史上最重大的事件,甚至比復活還要重大。十字架是勝利(Victor ),而復活乃是凱旋(Triumph);但是勝利比凱旋更重要,雖然後者必然是跟隨著前者。復活是勝利的公開展示,是那被釘十字架者的凱旋。但是勝利本身就是表示大功告成了。“成了。”(約19:30)
對於神而言,十字架——
1.是神的愛(Love)最祟高的證據
因為在那裡,那位一切生命的主宰將祂最鍾愛的,祂的獨生子、中保、和承受萬有的後嗣(西1:16;來1:2-3)捨棄,以至於死。我們的主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祂本是在太空中為眾星所圍繞,是陽光中每一蚋蟲為著祂起舞的那一位(來2:10)。事實上,“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5:8)。同時十字架也
2.是神的公義( Righteousness)最大的證據
因為世界的審判者在那裡為著“要顯明祂的義”(羅3:25),竟然不愛惜祂自己的兒子(羅8:32)。在各各他以前的各個世代裡,不論有過多少個別的審判(羅1:18及以後),神在當時並沒有徹底全然地刑罰人的罪(徒17:30);因此,最後由於祂的寬容,使祂的聖潔似乎都被質疑,“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3:25)所以惟獨救贖主為人贖罪受死,就是神為人類過去的歷史所作的自我辯白,自顯為義,證明了這位世界最高的審判主是絕對的公義。所有過去一切的容忍,是因著未來的十字架才有可能(羅3:25),而未來一切的赦免,也只有借著對十字架的回顧才算為公義的(羅3:26;約壹1:9)。過去的寬容(羅3:25),現在的審判(約12:31)和將來的恩典,都在十字架上完成(羅5:8-9)。所以神的公義現在才首次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在福音中顯示出來(羅1:17;林後3:9),神的公義一方面是出自於神的屬性,另一方面也是出自神的恩典,而且又是在神面前有奏效,有確據。(林後5:21)。正因為如此,十字架
3.使神的豐盛(The riches of God)不可思議的增大
“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啟5:9-10)。他們現在是為神所得著了,“是屬神的子民”(彼前2:9),成為神自己的產業(多2:14)。然而這並不表示,由十字架所獲得的豐富就是神榮耀本身的加增,因為祂本身就是無限的;然而,祂確實在教會中得著了一個工具,一個啟示祂榮耀的組織。即使在目前,教會的職務並不只局限在地上。甚至現在為要借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3:10-11)弟兄姐妹,讓你的靈高舉。離開每日的塵世紛擾!那些在天上執政的要在你身上學習一些神的智慧!向上提升吧!往星宿的高處去!是的,而且還要超越過星宿!讓你的心靈居住在我們的天父全能神的寶座那裡!
二、十字架對於基督的意義
對於基督與神而言,十字架是
1.對神權柄(Authority)最高的承認;因為子順服父神以至於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羅5:19)。十字架又是
2.對神最祟高完美的信心(Faith);因為祂“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5:8-9),並且祂也因此成為信
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來12:2;比較2:13)。十字架也是
3.使神的美善(Good pleasure)最明確的加增;因為祂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5:2)而且十字架是
4.父對子的愛永遠持續的確據;“(所以)我父愛我,因我將命舍去,好再取回來。”(約10:17)。
對基督本身而言,十字架是
5.使祂的愛與權能成為得勝者的途徑,就是由“在父懷裡”(約1:18)成為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右邊”(腓2:9;來2:9、8:1)。此外,十字架是
6.使祂得著祂所救贖的教會,就是從祂這單獨“一粒”麥子,經過死而進入得勝的榮耀,並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只有如此,那“救贖的元師”才能成為“完全”的領袖(來2:10),並贏得那擺在祂前面的喜樂(來12:2)。只有如此,基督才能在眾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並作祂眾肢體的元首(弗1:22)。只有如此,祂才能得著祂的“豐富”(Fullness)和祂的“身體”,也就是教會“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1:23)。這位有神性的人,基督借著十字架的確並沒有得著什麼。這位得著榮耀的人,現在於天上並不比成為肉身之前那永恆的道有更多的神性與個人榮耀。祂自己說:“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5)然而成為救贖主和“末後的亞當”(羅5:12-21;林前15:45),基督卻是得著一個新的擢升,就是得著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因著這名,使那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無不要向耶穌的名屈膝(腓2:9-10)。
最後,至於基督對於我們的關係,十字架是
7.神子的愛最奇妙的彰顯。“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加2:20)。祂在十字架上痛苦的死已經成為我們生命的源頭,並且祂以救贖的愛回應了我們對祂的悖逆和怨恨。因此,撒但表面上的勝利成了他最致命而又是決定性的傾覆,而耶穌表面上的失敗卻成了祂最重大的成功勝利。
三、十字架對於我們的意義
A.在個人方面
對於我們個人而言,十字架具有雙重的意義;十字架是人稱義的根基,將他過去的一切合法的正常化,同時十字架也是人成聖的根基,是他當前道德倫理的管理準則。
1.稱義的根基
我們的罪孽必須完全依附在這位中保上(賽53:6);祂必須為我們擔當一切的罪惡(彼前2:24;來9:28),他們雖然因著罪而死,現在就可以因著義而活(林後5:21)。並且由於人的滅亡是由於在歷史上一個單獨的墮落事件所造成的(創三),因此人現在也必須同樣的經由一個單獨的事件——就是各各他的“一次義行”(羅5:18) (注一)借著中保將他從墮落中救贖出來。
由於罪的性質就是受造物與那一切生命本源的造物主分離,這種罪的性質表示受造物終究必死;而且因為罪必須由贖罪來抵償;因此救贖主必須忍受這受死的刑罰,借著祂的死將生命再復活過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惟獨借著死祂才能除掉那掌管死亡權勢的魔鬼(來2:14)。救贖必須包括這一點,就是死——人類的大仇敵(林前15:56)。救贖必須成為他們得救的途徑;而且,罪必然的延續和懲罰,救贖也必然成為由罪中拯救出來的方法(弗2:16)。意思就是基督的死乃是將死廢去了(注二)。我們可以比較在曠野的銅蛇(民21:6, 8;約3:14)和大衛如何以歌利亞自己的刀殺死歌利亞所意表的含意(撒上17:51)。
這是救恩的邏輯,在神救贖的計畫裡這個理論是根深蒂固,真確的無可抨擊。這是個使人心服的有力明證,將要粉碎一切驕傲不信的人所發出的批評攻擊。這個為人所憎惡的聖經所謂的“血的神學”(來9:22),就是以釘十字架的基督為中心(林前2:2;加3:1)的神學,祂是救恩的磐石;事實上對許多人而言,它是絆腳的石頭和使人跌倒的磐石(彼前2:8),這個神跡將到處受人譭謗(徒28:22;路2:34);但是對那些蒙救贖的人而言,它是神所揀選看為最寶貴最安穩活的房角石(彼前2:4,6;賽28:16;詩118:22)。它被命立,是要使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路2:34);對那些失喪的人就成了死的香氣致他死,對那些得救的人就成了生命的香氣使他活(林後2:15-16);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看為是絆腳石,在希臘外邦人看為愚拙(林前1:23)。但是無論如何,它終歸是神的真理(羅15:8),神的大能(林前1:18),和至高者的智慧(林前1:24)。
關於替代(Substitution)的解釋
替代的觀念,早在舊約記載裡就讓人有了極深刻的印象,有時就以一個字而且同樣的字指罪和指贖罪祭(sin and sin offering,希伯來文Chata-ah)。在出埃及記34:7和撒母耳記上2:17,這個字是指罪;在民數記32:23和以賽亞書5:18,是指罪的懲罰;而在利未記6:18, 23和以西結書40:39,乃是指贖罪祭。同樣,基督,祂是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也就是,使祂成為贖罪祭(林後5:21)。事實上,祂自己就證實了這個替代的真理。保羅不是第一個教導這個真理的人,一些不信的人譭謗保羅說他是基督教的“曲解偽造者”。因為在馬太福音第20:28,基督提到祂要舍去自己的生命“作多人的贖價”,“作”這個字原文是“Anti”。不可否認的這個字在這裡有“代替”的意思,因為例如在希臘文舊約聖經創世記22:13說,亞伯拉罕獻上那只公羊以“替代”(希臘文是Anti)他的兒子;又在君王名錄中,提到王的兒子登基作王時,是“替代”(Anti)他那逝去的父王(創36:33-35等等),很清楚Anti是有“代替”的意思。因此保羅從基督祂自己的話語引出他的教導,很適切的描述主捨棄了祂自己“作(代替)萬人的贖價”(Antilutron,提前2:6)。
對於得救的人而言,十字架就是
2.成聖的根基
主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因而使我們可以從十字架得救。對我們而言,從法理方面看,祂的死“免除”了我們的刑罰,各各他使我們得了釋放。雖然如此,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也是為了要使我們來到祂的十字架上。對我們而言,從道德方面看,我們也因著與祂“同死”各各他就成了我們的義務。我們與這位被釘十字架者同“埋”在一起,並且根本上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6:5)。我們是跟從祂,背負十字架的人(太10:38),就與祂一樣,像麥子,只有借著死才能真正的活著(約12:24-25)。我們蒙召、是要有份於那最黑暗慘澹的情景,然而卻又是我們無比珍貴的得救根基。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2:20)。就我們而論
(a)藉由那位被釘十字架者,我們周遭的世界是已死了。對我們而言,因著這十字架,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加6:14)。
(b)在我們裡面的世界也同樣的和我們一起釘在十字架上了。“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6:6,11)
(C)借著十字架,在我們下面的世界也完全的被征服了;因為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2:15;創3:15)。最後,借著十字架
(d)在我們上面的世界對於我們而言是恩典和福份;因為我們脫離了那律法的咒詛(加3:13)。律法上對我們所作的控訴字據,都已經抹去,被釘在十字架上了(西2:14)。當神看到它時,不可能不看到十字架。這些控訴也已經跟祂同死並與祂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加2:19)
神的律法曾暫時延緩了罪人的死(加3:10),而且基督已經替罪人擔當了這死。基督也曾“因”著律法而死,因此律法就不再具有對祂要求索償的權利了,就如一個被判定死刑的人被處死後,他與那判他死刑者權勢的關係就不再存在了。同樣地,基督現在向著律法也是死的。現在基督所經歷的,信徒在祂裡面也將與祂有一同的經歷(羅6:5-11)。因此他向著律法是死的,而且從今以後他將歸於那一位從死裡復活的基督並將自由的活著(羅7:4)。
B.在團體方面
對於整個人類的團體而言,借著十字架也引進了一個全新的秩序。可以由三方面來看:
從內在看——是將律法廢除;
從外在看——是讓萬民都可以得到救恩;
從整體看——是那位被釘十字架者祂獲得了全面的勝利。
1.律法的廢除
對於內在生命而言,十字架表明已經成就了利未人所有的獻祭,並將那一切獻祭都取消了(來10:10-14)同時也將整個利未的律例取代廢除(來7:18);因為獻祭是祭司基本的職事,而祭司職事的根基就是律法(來7:11)。但是因為基督借著十字架已經成為“律法的總結”(羅10:4),並且祂也成了一個更美之約(來7:22)的中保,甚至是新約(太26:28)的中保,借著這個新立的約就可以使“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9:15-17)。但是因著利未人的祭司職事既已被取消,“先前的帳幕”便被挪去(來9:8),殿裡的幔子裂開(太27:51),進入至聖所的道路就暢通(來9:8、10:19-22),因而神所有的子民現在就成了一個祭司的國度(彼前2:9;啟1:6)。
2.使萬民都可以得到救恩
因為律法從內在看已經廢除了,於是就其外在必須將它廢棄。在十字架到來之前,律法是以色列人“訓蒙的師傅,引他們到基督那裡”(加3:24),它是猶太人和世上的外邦人之間隔斷的“牆”(弗2:14)。那些萬邦的外邦人原是“沒有律法的”(羅2:12),而且他們“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弗2:12)。他們之間(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存著一種緊張的關係,就是在救恩的歷史中存在著一種“冤仇”(弗2:15),這冤仇使那些“遠離神的人”與那些“親近神的人”不能聯合。但是現在基督成了“我們的和睦”。祂經由成就了律法而將“中間隔斷的牆”拆毀了,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祂的教會裡歸屬合而為一體,並借著十字架使他們和好,並且也使他們與神和好(弗2:13-16)。
因此借著基督的死就成全了律法,表明所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已經由摩西律法的限制突破了(比較創12:3;加3:13-14)。更進一步的意思就是救恩的範圍已經由以色列人擴展普及到全世界所有人,並且經由十字架這條非常狹窄的道路,通到無所不包容的寬闊境界中,因此它已由國家範圍的預備階段進到普世範圍的完成(約11:52)。主曾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
3.被釘十字架者祂獲得了全面的勝利
“現在這世界受(一次)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12:31)。那被釘受死者是借著十字架得勝了(啟5:5-6)。祂借著十字架擄取了那些執政掌權者的武器(西2:14-15)。祂借著祂的死剝奪了那掌死權魔鬼的權勢(來2:14)。因此祂勝利地呼出:“成了”(約19:30)。
將撒但趕出去
就其權勢而言——它是根據各各他(約12:31);
就其實現而言——它是逐漸實現的(太12:29);
就其最後的結局而言——它將會在未來適當的時候完成的(啟20:2)。
因此,“被舉起來”這句措辭(約3:14、8:28、12:32;腓2:9)在聖經裡是含有雙重的意義。因為那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與那“被高舉”到天上的寶座,乃是互相隸屬的。希臘文聖經中是用同一個字來表明這兩件事,那位被釘十字架者就是那位被加冠冕者(腓2:8-11;來2:9 );所以這個世界原先的王必須被趕出去,因為新的王、就是那合法的王將要進來。
所以在主被釘死時,地就大震動(太27:52),日頭也失去了光輝(路23:44-45)。因為基督的十字架就是神針對每一種罪行的絕對否定(約12:31)。因此在世界毀滅的那一日,地就要震動(該2:6;來12:26-27),日頭要蒙羞慚愧(賽24:23);月亮必無亮光,眾星必暗然失色,在那白色的大寶座前,天地的一切都要逃避(啟20:11)。但是就在那時,因著大火的熱力,這個舊世界的基本原質都要改變轉型,並要展出現出一個新穎榮耀的世界;而且宇宙在末日時必須經歷它的死——它的“各各他”,因而,就如十字架的經歷,它將借著神變形的大能,也將即刻在復活節的早晨經歷它的復活。這就是主在各各他被釘死的那個時刻,日頭變黑與地大震動所意表的預言。
4.基督就是那粒麥子(the corn of wheat)
借著這一切的經歷,“基督這是一粒麥子,祂那救贖世界的大愛就在受難節(Good Friday)那天將祂埋葬在地裡;那一粒麥子就在復活主日的早晨破土而出,並向著天開始生長;
那粒麥子的金色莖柄,就在升天節那天(Ascension Day)一直往天上升長;
這粒麥子的穗子結滿了無數的子粒,就在五旬節那天垂彎到地上,將子粒撒播,教會就如此誕生了(約12:24)
5.這十字架要從永遠到永遠
因此我們到處都可以看到十字架:
這永世的十字架——是羔羊在創世之前就預知的;
這過去的十字架——在客西馬尼,厄巴大,各各他;
這現在的十字架——這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正是我們現在所傳講活生生的基本主題(林前2:2);
這將來的十字架——先前在十字架上降卑屈辱的救主,就是將來要顯現的彌賽亞國度的王(腓2:8-11);
這榮耀的十字架——那時所傳的信息是:那位羔羊就是未來聖城根基的寶石(啟21:14),而且在寶座中羔羊就是那些蒙福心靈所敬拜的物件(啟5:6-10)。
(注一)保羅在這裡所用的希臘文Dikaioma(義行)表示一次正義的行動,以別於Dikaiosyne(以義作為一種屬性)。救恩的完成,不是借著耶穌在地上聖潔生活的義(Dikaiosyne),而是籍著祂的一次義行,就是順服以至於死。當然,這二者是彼此相隸屬的。(注二)在Castle
Camps前教區長的墳墓上的墓誌銘如此記載著:“除非將死廢去(基督)借著祂自己的死曾將死置於死地,永生的大門仍是關閉著。”
第五章 復活的得勝
The
Triumph of the Resurrection
基督復活了!福音經由這個勝利的歡呼已經傳遍了全地。十字架的信息同時就是復活的信息(徒1:22、2:32)。在這裡隱藏著絕對不敗常勝的無敵信息。
就這信息本身而論,救贖主身體沒有復活就回到天上去是可以想像的。若這位神的兒子死後,祂的靈立即回到天父的榮耀裡,祂仍是那位永活的主。在祂還未道成肉身之前,祂已經在天上不帶著肉體永遠地存在著,而且祂是一切受造物生命的根源和主宰(徒3:15;約1:4)。然而,死後繼續存在並升到天上的寶座去,這並不必定表示與身體的復活有相同的意義。
但是,這個身體的復活卻正是成就救贖的先決必要條件,因為惟有借著身體復活才表示——
一、救贖主勝過死亡所完成的工作
假使基督的身體沒有復活就回到天上,這就不能表示祂已經完全勝過了死亡(詩16:10)。若祂只是在屬靈和精神道義方面勝過死亡,則祂在勝過肉身的死亡上就不是冠冕堂皇的榮耀了。如果真是如此,祂的得勝似乎只能算是三分之二的成就,而非完全的勝利;因為在祂復活的凱旋得勝中,在人的三重層次裡,只有靈和魂是勝過了死亡,但身體並未勝過。
不但如此,基督的身體若沒有復活,祂根本就不能表明祂已經勝過了死亡。因為死亡並不是人存在的終結,乃是人的分離;它並不是人實質本體的消失,乃是人靈、魂、體三者間關係的拆散。所以勝過死亡,必須表現在恢復人的整個整體,必須將靈魂體之間的有機關係重新建立,由身體的觀點而言,就是身體與靈和魂再重新的聯合。因此身體若沒有復活,就毫無生命的得勝可言(林前15:54-57),身體若沒有復活,便沒有勝利的果實,只有借著身體的復活才能表明死亡已經被克服勝過了。即使在四福音裡若沒有耶穌空墳的見證(太廿八;可十六;路廿四;約二十),我們也必須有如此的判斷。
再進一步而言,復活之所以必要,乃是使
二、蒙救贖的人生髮信心
所必須具有的先決條件
“可見通道是從聽道來的。”(羅10:14-17)而最早期通道的人就是如此。那個通道的就是因為聽那些比他先信的人的見證,而且他們的信仰絕不可能會與早期第一世紀的信仰有別(弗2:20)。這個信仰正是因著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以後而崩潰(約20:19, 25;路24:21-22;可16:14),但它借著主身體的復活和主以後肉體的顯現(約20:8,20;彼前1:21)再建立起來。主的身體若沒有復活,任何一個有思想的人就決不會信靠那個被釘十字架的主;因為祂的結局,與祂自己先前所宣告的復活發生矛盾(太16:21、17:23、20:19;比較20:40;約2:19)。
所以主的復活,乃是父在子本人及其工作上的印記(徒2:32)。由於祂的復活,基督就證明祂是先知並且是神的兒子(羅1:4)。袖的復活
1.是眾先知在見證上的印記(the seal,詩16:10;何6:2;“約拿的神跡”,太12:39-40;賽53:8-10);
2.是耶穌為自己所作見證的印記(太16:21;約2:19-22);
3.是祂的眾使徒見證的印記(林前15:15);
4.是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個真理的印記(羅1:4;徒13:33);
5.是耶穌為王的印記(徒13:34);
6.是耶穌有能力審判天下權柄的印記(徒17:31);而它保證
7.我們將來要復活和得著榮耀的印記(帖前4:14)。
所以復活是救恩歷史上最真實可信而又最能被證實的事件。最苛刻的聖經批評學者都承認哥林多前書是最真實的,保羅在這卷書信中說有數百位仍舊活著的見證人(林前15:6)可以向讀者提出四個復活的證明,因為有些人反對並且批評復活的事實:
(I)經歷的證明。哥林多人的得救就是借著那位曾經歷了身體復活所傳的福音信息(林前15:1-2);
(II)聖經的證明。“照聖經所說”,基督不但為我們的罪死,而且也復活了(林前15:3-4);
(III)見證人的證明。主復活之後,大約有五百多人在主復活後曾在各種不同的場合親眼看過祂(林前15:5-12);
(IV)在救恩的歷史上必需有這件事的證明。“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就是在基督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3-19)
所以,十字架與復活是相互隸屬的。那被釘十字架者所以死,為的是要使祂活過來(約10:17),那位復活者永遠活著,祂就是那位被釘十字架者(林前2:2;啟5:6)。(注一)
所以,救贖的功能永遠是與這兩件事實(十字架與復活)一起聯想的;
十字架與復活
使那些因信靠基督的人得與神和好(羅5:10);
將信徒的罪除去(羅6:10-11);
使他們與救贖主有活生生的交通(帖前5:10);
使基督作主(羅14:9);
使祂在天上作祭司(羅8:34);
使祂再來時與祂榮耀的教會聯合(帖前4:14及以後);
使天父的愛永遠長存(約1:17)
以上所闡述的表明那與十字架連合的復活就是
三、信徒新生命的根基
也就是說,惟獨當那些罪人相信基督就如那被摩西所舉起的蛇一樣被舉起(約3:14),就是神的羔羊要除去世人的罪孽(約1:29),基督的贖罪祭對他們才有益處,然而人要有如此的信心,基督的復活是必要的。因為對神羔羊的信心是不可能的,除非有基督在各各他的復活所展示的勝利(約19:30)。
因此只有主復活並成為榮升的中保,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成就的救恩才能有效。只有在擢升到榮耀裡的羔羊,恩典才能向萬人敞開。而且就是因為我們如此的借著信心得到罪的赦免,並在神的審判中被稱為義成了祂的兒女,所以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了我們的心裡(加4:6)。因此,那些在神的兒子受死獻祭時與所蒙福的果子,他們之間的複合乃是信徒與基督一種有機的聯合(羅6:5;加2:19-20;西3:3),也就是蒙救贖者與救贖主的死與生的聯合交通。這就彷如我們吃祂的肉喝祂的血(約6:53,32-35,48-58),我們可以將這比作舊約裡吃祭物的預表(利7:32-34;出12:3及以後;林前5:7;來13:10);就這樣,那“為我們”獻為祭的基督,“在我們心裡”成了榮耀的盼望(西1:27)
因此,聖經所談論的“替代的教義”(Doctrine of substitution)比一般只是在智慧方面加減的過程、或比立功與抵罪的機械演算法、或比商業上對借方負債或貸方存款的一種實際記帳,還有更崇高的意義。它是有關於一個完全新的生命律,就是神與人的有機,全面性滲透的交織在一起。
基督是賞賜者,只能將祂裡面的恩惠賞賜給人。只有如此,祂才能真正成為賞賜者(林後9:15)。祂不但預備並指示了那條道路,而且祂自己就是那條道路(約14:6);因為祂不但是贖罪者,也是贖罪祭(約壹2:2;4:10),祂不但是救贖主,也是救贖(林前1:30)。把這位人物說成是一件事,而那件事又可以表明是那位人物。所以信祂,並不只是一種表面上的贊同,而是一種信心使信的人與祂聯合為一,也就是進入祂的交通團契裡,而保羅及一切蒙救贖的人的口號——“在基督裡”(In Christ),就是在描寫他們得救經歷的本源和精朧。
“在基督裡”這個辭,就如“在基督裡稱義”(加2:17),“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保羅共提過一百六十四次。在他所有的書信裡都談論到這個具有福份、透入生命的奧秘,而且在每一卷書信裡都有其特別顯著的觀點。因此:
在羅馬書——乃是談論有關在基督裡稱義(Justification in Christ);
在哥林多前後書——乃是談論在基督裡成聖(Sanctification in Christ);
在加拉太書—乃是談論在基督裡的自由(Freedom in Christ);
在以弗所書—乃是談論在基督裡的合一(Oneness in Christ);
在腓立比書——乃是談論在基督裡的喜樂(Joy in Christ);
在歌羅西書——乃是談論在基督裡的豐富(Fullness in Christ);
在帖撒羅尼迦書——乃是談論在基督裡的榮耀(Glorification in Christ)。
所以,罪人只有借著重生而同時與聖潔的救贖主基督聯合為一時,基督的犧牲挽回祭對這些罪人才有真實的幫助。但是,有機體只能借著一個元首與同樣體質的肢體(來2:14-17)才能生存,因此基督必須永遠為人。只有作為人,祂才能成為人類團體的元首。
但肉體是屬於人的本質,並不如柏拉圖(Plato)、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和俄利根(Origen)所想像的,是“靈魂的監獄”,主要的它仍是屬於人的本質。沒有身體,人便赤裸的好像沒有穿衣服一樣(林後5:3)。因為基督要成為人,所以祂也永遠需要有人的身體。基督的身體若沒有復活,祂似乎已經脫離了人類的本質狀態,而且就不能成為借著道成肉身所完成的救贖的成全者和改觀者(來2:14)
所以身體的復活就是表示救贖主再回復到完全的人性,將祂的人性化為不朽、成為改觀榮耀的形式。這就表明了基督就是“末後的亞當”(羅5:12-21),而且是出於天的“第二個人”(林前15:45-47),並且在天上,坐在神的右邊(徒1:11;但7:13;啟1:13;腓3:21);祂是那創始者和蒙救贖的屬靈人類組織團體的“元首”(弗1:22)。
同時,我們在此正面臨著一個極為費解的難處,就是救贖主升到榮耀後,怎能仍舊是個“人”呢?而且還有一個變形的身體?祂自己不是曾對屬於祂的人說過:“看哪,我常與你們同在”嗎?而且祂豈不是神性中的第二位嗎?在這裡出現了永遠讓人所測不透的。那些超越空間和超越時間的是我們所完全無法瞭解的。當我們在此(如同聖經)論及“物質”和“形體”時,我們都意識到那些都是不可理解的。然而那個所謂的“永世”正是基督所進入的領域。
雖然如此,聖經仍然告訴我們,這位救贖主的確有祂永恆的人性。正是這個事實證實了祂的工作的效力與永恆性。祂的勝過死亡,必須含括祂人性的永恆持續。惟有“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西1:18-19;來2:11-12)祂才能成為“永遠得救的根源”(來2:10、5:9、6:20)。只有如此,蒙救贖的人才能更新並活“在基督裡”,只有如此,他們才是“重生……有活潑的盼望”(彼前1:3),並且加入教會成為肢體(弗4:15-16)。這樣,他們現在就能經驗“祂復活的大能”(腓3:10),並且在祂面前的舉止都有新生的模樣,如同與祂復活一樣(羅6:5-11),並且與祂一同活過來(弗2:5),並且能以活的樣式來事奉這位元永生的神(來9:14;羅7:4-6)。
所有這一切都表明了:那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復活,並不只是父神在這位神子身上的一種工作,不只是在祂完成工作之後對祂人格的一種贊許和認可(徒2:32),而是祂“借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羅6:4)。同時除此之外,還有一個不可或缺的要素,事實上也是神子自己的工作最榮耀的神跡,可以這麼說,祂是借著祂自願運作自己生命的權柄使自己復蘇過來(Self-resuscitation)(約2:19)。(注二)“所以我父愛我,因我將命舍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10:17-18)。
最後,復活乃是
四、世界變形改觀的根基(The basis of
the
transfiguration of the world)
因此復活在三個持續擴展的範疇中將它本身彰顯了出來。它保證:
個人的生命方面——就是身體的復活;
地球的生命方面——就是榮耀國度的出現;
宇宙的生命方面——有變形改觀的新創造。
1.身體的復活(The 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只有借著主耶穌的復活才有可能。祂的復活乃是成為在祂裡面人性變化的初熟果子(林前15:20, 23;西1:18)。在祂復活的時候,許多舊約時代的聖徒也要復蘇,這就表明蒙救贖者他們復活的道路是敞開的(太27:52-53)。祂勝過了死亡,就是保證我們也要復活(羅8:11;帖前4:14)。祂榮耀的身體,就是我們身體將來所要變成的形式和模樣(腓3:20-21;林前15:49)。這個“初熟的果子”的復活,就是一切復活的根基(約5:26)。
即使那行審判定罪的人復活,也交托了神子,因為“祂是人子”(約5:27,29)。如此,一切的復活,不論信徒或非信徒的復活,都因著這位末後亞當的復活而得到保證。“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1-22)。此外
2.千年國度(Milliennial Kingdom)
乃是全然以主耶穌的復活為基礎。因為神給大衛的應許,主要是有關於人類國度的永恆改觀(eternal transfigured human kingdom)(撒下7:13)。但是為了這個目的,就必需要有一個永遠的人為王,就是人子將來要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但7:13;太26:64;啟1:13)。所以基督在復活後仍舊為人,原則上乃是神賜給大衛的國度預言的應驗。主的復活,就是彌賽亞國度“復興”(太19:28)的基礎,這個國度早在祂第一次降臨時就預言了,它在歷史上的出現就要等到基督再來的時候。
所以保羅說:“論到神叫祂(耶穌)從死裡復活,……就這樣說:我必將所應許大衛那聖潔可靠的恩典,賜給你們。”(徒13:34;賽55:3;比較徒2:30-31)那時,以色列家靈命的復活(結37:1-14);萬民靈命的複生(詩87:4-6;賽25:7-8;19:21-25);自然界的更新復蘇(賽41:18;55:12-13);除去獸類殘暴的本性(賽11:6-7);人類壽命和活力的加增(賽65:20, 22)——到了適當的時候,這一切都要成就應驗,復活主祂的活力就要如此的充滿著整個地球,並要看見彌賽亞的統治,成為地上受造物的再生與復興(太19:28)。
然而,這個千年國度也不過只是起初開始的序幕,最後的目標乃是
3.新天新地(the New Heaven and the New Earth)
就是白色大寶座以後的新天新地(啟21:1;比較20:11-15)。那時不只魂和靈,甚至物質和自然界都要完全的改觀變化。在天上的耶路撒冷是精金的,“如同明淨的玻璃”(啟21:18-21)。不只是屬靈的,而是靈體都是神更新受造物的最終目標。
然而,那時復活的大事仍然是創造的根基。那位承受萬有後嗣的復活,就是新天新地的保證,由於祂身體的復活,物質首次起了改變(約20:27;特別是路24:39-43),因此,物質能改變的原理便顯現在救恩歷史上,並且得到了保證。在這方面,基督也是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23)。從那時開始,天地的一切改觀變化都是根據救贖主身體的復活;而且白色大寶座出現之後,復活的主栩栩如生的大能將普世展現出來。所以復活終究含括最廣泛的意義就是:“看哪,我造新天新地。”(賽65:17;彼後3:13)
(注一)根據哥林多前書2:2,保羅所傳的基督是那“被釘十字架者”,他在這裡所用的是完成式的分詞來表明連續的意思;也就是說,那復活的基督是永遠與十字架聯屬的。因此多馬看見這位復活者手有釘痕(約20:27),而約翰看見在榮耀寶座上的羔羊“像是被殺過的”一樣(啟5:6)。
(注二)在復蘇(resuscitation),基督是被動的;在復活(resurrection)的過程。祂是主動的。復蘇這個在復活節發生的神跡乃是父的一種作為;而復活乃是神子的作為。復蘇,是著重其事實的證據,復活,是著重其實質。然而這兩者只是同一件事的不同觀點。
第六章 得勝者的升天
The
Ascension of the Victor
復活的得勝者已經升到天上了。祂在十字架上被人舉起(約12:32-33、8:28、3:14),祂被神接到榮耀裡去(腓2:9;徒2:33、5:31)。“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詩110:1)
主的升天對於祂這位救贖主的三種職事,是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就其先知的職事而言——是從直接預言變為聖靈預言的範疇;
就其祭司的職事而言——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變為大祭司的職務;
就其君王的職事而言——是將王的權柄伸張到為王的統治。
一、先知的職事(The prophetic office)
這是最首要的:
1.以行為作見證
救贖主基督由成為肉身到公開出現(約1:18),一直都是借著祂的人格將神預先表明出來。祂的童年、少年及成年的生活,都彰顯出神的聖潔。“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祂的生命將神所期望的人類正常生活發展的理想都展現了出來(比較路2:40,52)。這個預言的主題可以說是“神人”(the man of God),所以施洗約翰說:“我當受你的浸,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太3:14)
受浸以後,接著就是
2.用話語來預言
祂是以生命加上教訓來作預言。所以聖經說基督教訓人“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那些文士。”(太7:29;約7:46)。這時,祂預言的主題,是神的國(太4:17)。但是祂的升天,表明這種直接的預言已經轉變為間接的預言了,並且,自從五旬節聖靈降臨後,一種從天上來
的預言就開始了,就是
3.賜聖靈傳講預言
現在是這位被高舉的先知借著道和聖靈“來”教導我們(約14:18,28)。不只祂的眾使者——使徒、先知、牧者、教師(弗4:11)和一般的見證人(徒1:8),而且他們本身和他們信息裡的基督自己也“來”到(太10:40),在榮耀裡祂繼續借著聖靈來傳講預言。因此保羅在論到那被釘十字架而又從死裡復活的主如此說,“(祂)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非猶太人——外邦人),也給那近處的人(猶太人)。”(弗2:17)就如經節上下文所說,這裡所表明的並不是指各各他以前基督在地上傳道的事,而是指祂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和睦的工作以後的世代,所以是指祂現在借著道和聖靈“來”對以色列人和地上的萬民傳講信息(比較弗2:13-16)。祂現在所傳揚的主題是以平安和光明的道來完成救贖(徒26:23)。
祂的升天,還有更大的意義,就是
二、大祭司的職事(the High priestly office)
基督在地上,借著為了罪人的救恩所獻上的贖罪祭實質地履行實現了亞倫祭司的職任(來5:1-4、9:6-23、10:1、西2:16-17);然而祂既已經從死裡復活,又進了天堂(來9:24;4:14)、而且的確是高過諸天(來7:26;弗4:10),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使祂為大祭司(來5:10)。所以祂的升天不只是祂降卑屈辱到擢升榮耀的轉捩點,也是祂作大祭司兩種工作形式的轉捩點。當基督升天時,祂不是像舊約時代的大祭司在贖罪日那樣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至聖所(利16:15-19),祂乃是“靠自己的血”、也就是借著在各各他將自己獻上為祭的功績;同樣的,也因著這個理由,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的面前(來9:11-14,24-25;羅8:34)。
因此,基督的升天同時也就使這位被釘十字架者被神確認為義(約16:10;提前3:16),也就是表明神子的工作已經為父所悅納了。天上至高的神就宣佈並確認基督在地上大祭司的職事(徒2:34-36)。每年大祭司在以色列最大節期的贖罪日進入聖所一次(來9:7,yom kippur),這個最莊嚴的祭司活動乃是意表主升天之基本的意義和重要的應驗(利十六)。
1.麥慕洗濤與基督(Melchizedek and Christ)
誰是麥基洗德?他是撒冷城(即平安之城)的王。這座城在何處,我們並不清楚。早期一些教父認為它就是約翰福音第三章23節所提到的那個靠近哀嫩的撒冷(約但河旁的西古提波利,Scy-thopolis)。更有可能是約瑟夫(Josephus)和拉比們所假定的,說它就是後來的耶路撒冷,即特勒亞馬拿(Tel el Amama)文字(約主前1300年)的烏路撒林(Urusalim)。“衣魯”(Ir)等於“烏魯”(Ur),就是城的意思。“撒冷”(Salem)等於“沙淪”(Shalom),就是平安的意思(比較詩76:2)。
根據古代迦南的法律(在遠古時代的社會一般情形),一座城的王同時也是該城的祭司長。而麥基洗德(如同在約但那個時代一樣)在當時異教徒的環境中他是一個早期最初啟示的代表(創一至十一);所以表示他是至高神的一位祭司(創14:18)。希伯來書7:3提到他並非是神自己的兒子;如果是如此,則在主的成肉身之前,就曾經有過一次道成肉身了。他也不是神的兒子以天使的方式顯現(比較創18:2),他是一個合法的王統治著古代迦南的一個城市。他是在亞伯拉罕時代的一個敬畏神的凡人,在希伯來書7:3所記載的,只是將他與神的兒子相似作比較。
因著他對神的信心,所得的回報償就是被尊為救贖主一切最高的預表。他所以是基督的預表
是因為他的祭司職事與君王職事聯合為一;他是祭
司同時也是君王;
是因為他本人的名字麥基洗德,意思就是仁義的王(來7:2);
是因為他的城稱為撒冷,就是平安的意思(來7:2);
是因為他曾出現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創14:17-20)。
在此,他的意義只是個預表。在歷史上和救恩歷史上,亞伯拉罕是個很偉大的人物(羅4:11-12,16-17);但是在預表上麥基洗德更偉大,他是基督的一個預表,因為亞伯拉罕將所擄的拿了“十分之一”給他,因此他比律法更大(來7:4-6);因為在律法之下那些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但是麥基洗德收取十分之一,有人為他作見證說,他是活的。而且,由於後嗣與祖先血統上的關係,在律法之下收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人,也是借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來7:8-10)。而且,麥基洗德也為那蒙應許者“祝福”(blessed the holder),因此他比那蒙應許者更大(來7:6-7)。他經由亞伯拉罕向利未支派祝福並收取十分之一,所以他比利未祭司(就是律法和應許的執行人)更大(來7:9-10)。因此,他比舊約一切所含括的都大,因為律法和應許(the Law and promise)是全部舊約的兩根支柱和總綱。
總歸,麥基洗德是基督的預表,最主要的乃是因為
聖經不曾提到他的先祖和他的生死(來7:3)。特別在這一方面他是十分像“那位”主,祂實際上正是無生之始的,祂有永遠的族裔後代,而且祂又是永遠的君王和祭司。在這永遠的祭司職務上,就含括了所特別著重的麥基洗德的等次。因此,基督的祭司職事也不是由轉讓承受的,而是祂本身永遠擁有的,所以祂比利未祭司的職任更大(來7:16)。這個永遠祭司的職任不是賜給必死的人,乃是賜給被人見證“祂是活的”那一位。
所以,基督是唯一的大祭司,而且祂祭司的職任是永不更換的(來7:23-24),是根據耶和華神誓約所設立的。又因為祂是大衛的後嗣,是出自猶大支族而非利未支派(詩1101,4;太22:42-45;來7:11-14),祂的祭司職任同時意味著利未祭司職任等次的永遠廢去,確實取消了以祭司職任為根據的利未律(來7:12-18)。
2.麥基洗德祭司的等次
(the
priestly order of Melchizedek)
這個屬天的祭司職任,是屬地祭司職事所必要的補充(necessary complement)。
在地上,基督是祭司也是獻祭物(來9:12-14);在天上,祂是祭司也是君王(來7:2、8:1);
在地上,祂的死是中心,就是在各各他祂生命的死亡(來9:15-23):在天上,祂的生命是中心,就是祂在復活和升天的大能中那不可消滅的生命(來7:16,23-24;詩110:1-4);
基督因借著祂的受苦,在實質上履行並完成了亞倫的祭司職務,就為我們(Christ for us)合法地贏得了救恩;並照著麥基洗德等次成為祭司,祂借著祂的得勝,在我們裡面(Christ in us)實質地將救恩賞賜給我們(西1:27);
作為在地上的祭司,祂只一次的獻上自己就立好了根基(來10:10,14,18);祂在地上所作的工作是歷史的事實和總結(來9:26);作為天上的祭司,祂永遠長存活著仍不間斷地工作(來7:25);祂的麥基洗德的事工是永不終止,是永遠的。
雖為祭司,但祂處卑微,祂所作的為要救贖全世界,但祂並沒有得著世人的同心合力,祂只好為著全人類獻上了與神和好的祭物;作為天上的祭司,祂為著祂所揀選的人事奉;只為著“我們”——這些作祂肢體的,顯在神的寶座前(羅8:34;來9:24;約17:9)。
然而,作為祭物和代求的,贏得救恩和保守救恩的,歷史上的和永世的工作,受苦楚和享榮耀的,這二者是彼此互相隸屬的,是永遠分不開的。
在所有的這一切,這麥基洗德等級的祭司職事,為的是要使亞倫的祭司職任臻于完美。作為在天上的祭司,祂為我們到父神的面前,是憑著祂在地上作祭司所擁有的權柄(來9:24-25);而且在贏得救恩的同時,祂又賜與挽回、保守和榮耀;所以這永遠的麥基洗德尊榮,誠然也成了我們永遠得救贖的確據。“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注一);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
但是祂的升天最主要的意義是有關於
三、君王的職事(The Kingly office)
祂的升天就是榮耀之王的登基加冕。祂生來就有作王的權利(kingly right )(太2:2;約18:37),在人格上祂有王的尊榮(kingly dignity)(約1:49),在為王的事工上祂有絕對的權柄(kingly authority)(可1:27;4:41;太7:29),但是借著升天,祂獲得了為王的統治。在天上祂隱藏的王權就彰顯出來(提前3:16)而祂本身的道德權能為普世人所包容,祂擢升高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和有權能的(弗1:20-21)。如今我們看見耶穌在神的寶座上(來8:1;腓2:9),“坐在至大者的右邊”(來1:3;詩110:1;羅8:34;彼前3:22),“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來2:9)。升天的耶穌已正式被神立為基督(徒2:36),被立為主和統治者(羅14:9),被立為全地的主宰者(太28:18)。
在天上,基督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彰顯祂的王權;
建立祂的教會——借著聖靈的澆灌(徒2:33;林前12:3);
擴展祂的國度——借著證實所傳的救恩的信息(太28:18-20;可16:17-20);
管理祂的國度——借著垂聽禱告和釋出有權柄的旨令(林前9:21);
護衛祂的國度——借著勝過一切的阻礙(徒5:19;12:7,23);
使祂的國度達到完美——借著祂在榮耀中的顯現(提前6:14-15)。
聖經以三個“寶座”,象徵性的來區分基督在天上掌權的三個主要時期:
1.在當今這個時期——就是從基督升天到祂再來的這段時間,祂是坐在父的寶座上(啟3:21;來8:1)。“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詩110:1)。在祂“等待”的期間(來10:10),在這個救恩的過程,自始至終,祂的王權是超越國家的,完全是屬靈的,看不見的。這是恩典的國度(Kingdom’of Grace)。
2.在千年國度裡(The Millennial Kingdom),基督是坐在大衛的寶座上(路1:32;徒2:30)。祂這個地上先祖的寶座,將是祂的寶座(啟3:21;太19:28、25:31),並且祂自己就如那位真實完美的大衛,統治著以色列和全世界(何3:5;結37:24-25)。由世界和救恩的歷史這兩方面的觀點看,那時祂的王權將能被看得見的,是普世的。這是榮耀的國度(Kingdom
of Glory)
3.這個神和羔羊的寶座本是屬於新天新地的(啟22:1,3)。那時,子的王權在父的王權之下,是普世的,永恆的,是超越歷史的。這是完成的國度(Kingdom of Consummation)
一個國度必須要有人民,王的僕人。然而,人除非被聖靈感動,不然沒有人會認基督為主(林前12:3)。因為祂國度的律法是一個屬聖靈的律(羅8:2),而且祂統治的本質是要合乎公義、和平、和在“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所以,聖靈的澆灌,是祂的國度實際到來的先決條件。在那時之前,在地上天國的意義並不是如此的真實和開放。五旬節聖靈的降臨乃是祂的君王職事的顯現,並且由於祂的升天才借著聖靈使天國的子民有了屬靈的聯合。
而且,這位君王在祂開始統治之前,必須坐在王位上。耶穌的升天必須發生在聖靈降臨以前。沒有子的升天,就沒有聖靈的降臨;“我去是與你們有益;我若不去,保息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祂來。”(約16:7;比較7:39)。
但是當祂差遣聖靈下來的時候,祂就借著聖靈與祂的子民聯合。如今祂自己和祂的工作,就永遠地與他們在一起。因此基督所經歷的一切,他們也有份。他們與祂同釘十字架,與祂同受死,與祂一同活過來,並與祂一同坐在天上(弗2:5-6、1:3;比較1:20)。如今他們的家就在天上,與祂同居在高處(約14:2-3;腓3:20)。基督升天時,他們已經借著聖靈與祂聯合一起了。
終究,他們實際的升天也將會來到,他們會被提,並擢升到祂的面前(帖前4:13-18)。基督的升天,基本上就是新人類的元首進入屬天的榮耀裡。從那時起,天堂—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天堂就是我們的天堂(腓3:20;來13:14;西3:1-3)。祂——這位元首已經先到了榮耀裡,祂也要引領祂的肢體到榮耀裡。“難道一個頭會撇下它的任何一個肢體、不把它一同帶去嗎?”“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約14:2-3)因為“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約12:26、17:24)。到榮耀裡的道路是自由通暢無阻的。
(注一)在耶利米書31:32和希伯來書8:9很清楚的提到在西乃之約將被宣告無效。這也是意表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仍為有效,這也是加拉太書3:15-17所提及的。結果是所有在西乃之約有關神與亞伯拉罕應許的約都仍為有效。
(注二)completely(到底,eis to panteles)這個字也出現在新約另一處經文——路加福音13:11:有一個女人被鬼附著,病了十八年,腰彎得一點直不起來(could
not completely lift herself up);這是很多信徒的寫照。
第七章 神國度的開始
The
Inauguration of the Kingdom of God
聖靈的澆灌
(The
outpouring of the Holy Spirit)
“乃要被聖靈充滿”(弗5:18)。從五旬節聖靈的降臨開始,一個新紀元開啟了,就是聖靈時代。這個時代與舊約時代有三方面的不同:
1.在範圍方面(the extent)
在舊約時代,聖靈只降臨在某些個人身上(民11:29);在新約時代,祂降臨在所有信徒的身上(徒2:4,17:羅8:9)。(注一)
2.在期限方面(the duration)
在舊約時代,聖靈在每一種場合只維持一段時間(民11:25);在新約時代,祂是一直住在信徒身上(約14:17,23;林前3:16;林後6:16;提後1:14;雅4:5)。
只有根據這個理由普世的教會才能被稱為神的“殿”(temple)或神的“家”(house
of God),這個稱呼因而用於全教會(弗2:21-22;彼前2:4-5)、地方教會(林前3:17;提前3:15)和個別基督徒(林前6:19)。甚至對哥林多那般的信徒,也這麼說,“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這聖靈是住在你們裡頭的。”(林前6:19)
論到聖靈,祂不僅是一種神的權能、力量,或神的屬性,乃是一個有意識的自我(Ego),是有意志、是超人性的神性,因著這個緣故,祂會說話、呼召(徒13:2)、命令、應允(徒16:6-7)、引領(羅8:14)教導(約16:13)、安慰(約14:26)、代求(羅8:26)、要作見證(羅8:16)、並且會擔憂(弗4:30)。這一切的措辭表達,表明祂是一個活生生有位格的本體。而且在施洗的令諭中(太28:19),在哥林多後書13:14所記載的祝福上,很明顯地祂(聖靈)和父與子處在同等的地位,祂正和他們一樣,被承認是一位神。
協力廠商面的不同是
3.聖靈工作的內涵( content)和目的(purpose)
在舊約時代,聖靈的工作只在教導並賦予事奉的能力;在新約時代,祂乃是多方面的,譬如
信心的喚醒(awakening of faith)——
祂是真理的聖靈(約15:26),呼召人來得救恩;
成就了重生(effecting the new birth)——
祂是兒子的靈(羅8:15),將生命賞賜給人;
引導人成聖(leading in sanctification)——
祂是聖潔的靈(林前6:19-20;帖前4:7-8),為了要教導人;
激勵人事奉(stimulating service)——
祂是有能力的靈(提後1:7),裝備人有工作的能力;
使人得榮耀(bringing about the glorifying)——
祂是榮耀的靈(彼前4:14),使人改變。(注二)
(I)呼召人來得救( wooing unto Salvation)
聖靈的職事是為著榮耀基督(約16:14),為主對世人作的見證(約15:26;啟19:10),是聖子最偉大的佈道家(啟22:17)。聖靈為罪、為公義、為審判、要向世人說話;也就是要談論世人的罪,傳講基督的公義,論斷撒但應得的審判(約16:8-11)。
論到世人的罪,聖靈揭露了他們的不信,他們棄絕了那獨一真實良善的主(約16:8-9;徒2:22-23、3:13-15、7:52)。
聖靈以基督的升天確證了基督的公義;因為基督被罪人認為不義而遭棄絕,然而祂已借著升天被父神確認為聖潔公義(約16:10;徒2:25,比較34-35節;提前3:16)。
“主的受難日似乎是判決了耶穌是個罪人,而判決祂的人似是合乎公義的;但是主的升天和五旬節的聖靈降臨卻將這個判決倒轉過來了;他們將公義歸給各各他那一位被定罪者,而將罪歸在那些審判祂的人。”這正是合乎主話語的意義,就是聖靈要使世人為義而自責定罪,“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約16:
10)
論到撒但所受的審判,聖靈很清楚的提到救贖主借著十字架獲得了勝利(約19:30);因為就是借著這個十字架,這個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12:31;西2:15);而且根據這理由,現在世人就來敬拜那位世界原來的;真正的王。
因此,借著聖靈的見證,世人自己眼中所看以為義的事,是被認定為有罪的;被世人釘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被證明是聖潔公義的;而撒但,就是那個各各他謀殺案的主謀煽動者,顯然是個戰敗者,受了審判。正如主自己所說的,這是聖靈向世人所作的三重見證。在這一切,聖靈使自己與道(Word)聯合(林前2:2-4)。祂將當說的話由祂的見證人口中說出(太10:20;徒1:8),並使所講的和所寫的道活潑有功效(帖前1:5;來4:12),進而使人得救。(11)將生命賞賜給人(Dispensing life)
那些被祂得著的人,祂就使他們改變。祂贏得人的靈魂之外,又以聖靈使人更新(多3:5)。“叫人活著的乃是靈。”(約6:63;林後3:6;加5:25),祂使被擄的得了自由(林後3:17;羅8:2),並使奴隸變成兒子(羅8:14;加4:6)。他們不只接受了新的,而且改變成為新的,他們最主要的本性都再創新了(林後5:17)。他們是“屬聖靈”的人(羅8:9),就是有耶穌基督的靈(羅8:9),所以他們也是“在基督裡”的人,與祂聯合,成為祂的肢體。
在舊約裡聖靈只有教導的工作(詩51:11),為著要預備去服侍。祂賦與人有能力說預言(撒上10:6;彼前1:11;彼後1:21),使人能爭戰(士6:34;14:19),並使人能作各樣的手技工藝(出28:3;31:3-5)。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意義就是:聖靈不只有教導和賦與恩賜的活動,而且又有機能上(organic)的功能活動。而且嗣後聖靈的工作不但是神的靈,特別也是子的靈的工作。也就是在五旬節以前,那時聖靈“還沒有賜下來”(約7:39),所以在舊約裡曾預言那將要到來的“靈”(珥2:28-29;結36:27;亞12:10)。因著這個理由,在以弗所書1:13說到祂是“所應許的聖靈”,就是那所應許將要到來的聖靈。
因此,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正確意義就是神兒子的靈(加4:6)由天上被差遣下來,使蒙救贖的與救贖主聯合,使他們成為祂的肢體(林前12:13),並使信徒能親自享用基督為人犧牲所結出的豐盛成果。所以,“在基督裡”(in Christ)(保羅用過一百六十四次),與“在聖靈裡”(in the spirit)(保羅用了十九次)這二句措辭是相當的,都是指著同樣的恩惠而言,例如:
在基督裡稱義(加2:17),就是
在聖靈裡稱義(林前6:11);
在基督裡的平安(腓4:7),就是
在聖靈裡的平安(羅14:17);
在基督裡成聖(林前1:2),就是
在聖靈裡成聖(羅15:16);
在基督裡受了印記(弗1:13),就是
在聖靈裡受了印記(弗4:30);
基督住在心裡(加2:20),就是
聖靈住在心裡(羅8:9)。
因此,首先由神的這一方面來看,這種關係已經建基在基督道成肉身和復活之上(就是根基在祂繼續存有的人性上),如今借著聖靈的澆灌,在人這方面也就成了一種實際的經歷。“主就是那靈”(林後3:17;林前15:45),而且凡與主聯合的人,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6:17)。他就屬於祂身上的一個肢體,所以也有份於祂的工作。所以,五旬節聖靈的降臨便成為完備救恩時期的開始,並且成為“那末後亞當耶穌基督祂旨意立約開始的日子。”
然而,由於他們都是屬於祂裡面的肢體,他們彼此都成為一體,互相聯絡的肢體(羅12:5)。借著聖靈的重生他們已經成為這個神國的眾子(約3:3, 5;太13:38),並且“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林前12:13)。照著新約最完美的意義解釋,五旬節聖靈的降臨就是教會的誕生和神國的開始。從此以後,不只有首先的亞當(first Adam)之整體人類(林前15:22)同時也有了末後的亞當(last Adam)之人類團體;不只有失喪的,同時也有得救的;不只有以色列,也有萬國萬民,同時也有教會,神的“子民”和“新人”(弗2:15),“基督”(林前12:12;1:13),那奧秘的基督,那位元首就是得著榮耀的基督。
而且在教會裡,神的靈是以聖潔的靈來從事:
(III)教導(educating)
聖靈將肢體的元首榮耀出來,將祂的榮耀向他們彰顯出來(約16:14)。
祂(聖靈)引導蒙救贖的人走公義的道路(羅8:14;加5:25),並使他們成聖(彼前1:2;帖後2:13)。
祂(聖靈)作保惠師為他們安慰辯護(約14:16-18),聖靈將祂的見證賜給他們(羅8:16)。
當他們不忠誠時,祂(聖靈)使他們知罪,並使他們悔改(林後2:5-11)。
聖靈將耶穌的話教導他們(約14:26),並引領他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16:13;約壹2:20)。
(IV)使人有事奉的能力(equipping for service)
然後祂(聖靈)預備他們,並使用他們成為祂的器皿。祂命定他們的恩賜,並照祂的旨意分賜給他們(林前12:4-11)。
祂任命他們在教會和聚會的事奉工作(徒13:4;16:16-17、20:28;林前12:28-30)。
祂使他們的禱告活潑有生氣(猶20;弗6:18),並使禱告賦有權柄(羅8:26)。
祂(聖靈)帶領他們作見證(太10:20;彼前1:12),使他們的見證充滿神的能力(林前2:4;羅15:18;帖前1:5;徒4:31、7:55-57、30:9),如果他們因著基督而受人辱駡,祂就以榮耀的靈與他們同在(彼前4:14)
祂就是那“從上頭來的能力”(路24:49;徒1:8):
1.祂猶如一棵樹,結出聖靈的果子(加5:22);
2.祂的能力如膏抹的油,使人如明光照耀(徒10:38);
3.祂如發光發焰的烈火(徒2:3-4;提後1:6);
4.祂如清水,使人潔淨(結36:25-26);
5.祂如合宜的秋雨,使人心神清爽(珥2:23,28);
(注三)
6.祂如微小叮嚀的聲音(亞4:6;王上19:12-13);
7.祂如同一陣疾風,神秘而強有力(徒2:2;約3:8)
(v)使人改觀變形(transfiguring)
論到未來,聖靈是我們得救的確證,是我們救贖的“印記”(弗1:13、4:30;林後1:22),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1:14;林後5:5),是將來榮耀產業的利潤,是未來永恆收成的初熟果子(羅8:23)。又因為我們的身體是神聖靈的殿,祂不使它成為荒涼野地,因為經上說:“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借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1)
因此,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意義要延續到永恆永世。因著聖靈,我們現在就是神的兒子(羅8:14;加4:6-7),既然是兒子,就是後嗣(羅8:14,17;加4:7),既然是後嗣,將來就要分享祂的榮耀(羅8:17)。
(注一)在此,聖靈降在人身上雖然所用的措辭經文用了在身上(on)和在裡面(in),就如在新約裡聖靈降在信徒的心裡(in)而舊約用聖靈降到人身上(on)。但是作者的原意不是在強調in和on的不同。事實上,不只舊約提到聖靈降在人身上(on),新約也是如此的用到on,如五旬節聖靈降臨時(徒2:3,17-18、10:44、11:15;路24:49)。相反的,舊約所提到“聖靈的工作”不只用on,也用到in(彼前1:11)(注二)因此,祂的工作活動包括:(1)傳福音( Evangelistic );(2)有機重生(Organic );(3)教導(Pedagogic );(4)賞與人恩賜(charismatic);(5)未世(Eschatological)的工作。
(注三)從這幅寫照便表現出所謂“聖靈澆灌”(the outpouring of the Holy Spirit)的說法。在約珥書2:25所記載的與約珥時代以色列人裡外乾旱貧瘠不毛的光景形成了屬靈方面強烈的對比(珥1:10-12,17-20,比較2:23;徒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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