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3

世界救贖的黎明曙光 附錄


 

 

 

  一、神的名字

 

  The Names of God

  所有救恩的歷史實際就是神自我啟示的歷史,在創造和救贖裡衪榮耀出衪自己。一個人或一件事物的內在本質是顯示在名字上。“一件事物的名字是它本質的印記,也是它本質印象的彰顯。”

  因此,這個歷史就像是神所自我的啟示,必定也是神衪特定的稱呼所顯示的,並且神這自我描述(Self-description)就成了衪在歷史中自我啟示的指標。在此有兩個主要原則就是創造(creation)和救贖(redemption),然後第三個原則是榮耀(glorifying),這是出於前兩者主要的目的和成就,因此由這整個神的名稱所啟示的兩個大原則就是神,這位創造主具有至高無上的統治權柄,和衪與人立約,衪救恩的慈愛。

  事實就是如此。神兩個自我的描述含括了一切;

  以羅欣(Elohim)——創造者和宇宙統治者的名稱;

  耶和華(Jehovah)——救贖和立約的神的名稱。

  事實上這兩個名稱就是神主要的稱呼,可以由聖經記載證明。亞多乃,主(Adonai)出現四百五十次,澤巴阿(Zebaoth)(El)個別出現二百三十次,以羅亞(Eloah)和全能者(El Shaddai)個別出現五十次,至高的神(El Elyon)出現三十二次,以羅欣(Elohim)出現二千五百七+次,和耶和華(Jehovah)大約出現六千次。總之,在舊約的記載裡神的名字大約出現一萬次。這表示在聖經的啟示裡神的名字是有多麼重大崇高的意義。

  以羅欣(Elohim)就是alah(阿拉伯的aliha)表示“受敬畏的”(to be in fear of),是至高全能的神當受到尊敬的。這個名稱後面的“in(比較基路伯Cherubim和撒拉弗Seraphim)表示是複數,神衪的豐盛,但是這個名稱作動詞時就是單數,如此神的合一性和多數性就適切的表明了。神衪豐盛的權柄和衪的本質,這個複數的名稱就充份的表達出神的一切。但是三一的奧秘(The Mystery of Trinity)其合一性卻是在新約時才顯明出來。

  耶和華(Jehovah)就是hawa,表示“存在”(to beexist),就是“存在的(existing),不變的(abiding),永遠的(Eternal)”因此也表示“堅定不變(steadfast),永遠的(permanent)”和“可靠的(dependable),真實的(true)”,就如主衪自己宣稱“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1:4,84:8)

  (1)耶和華這個神的名。在每一方面,神的這個名字——耶和華,在救恩歷史中發散出衪的榮耀。

  根基是

  耶和華以勒( Jeovah Jireh)耶和華衪提供、衪監查獻祭以致救贖(22:14)

  目的是

  耶和華沙瑪(Jeovah-Shammah)意思是耶和華的所在,神與人相聚的會幕(48:35)。而且

  只有耶和華是到達目的的道路。衪是

  耶和華羅希(Jehovah-Rohi)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牧者(23:1)

  耶和華羅克卡(Jehovah-Ropheka)意思是耶和華是醫治人的(15:26)

  耶和華齊肯努(Jehovah-Zidkenu)意思是耶和華是我們的義(23:6)

  耶和華沙龍(Jehovah-Shalom)意思是衪賜平安(救恩;士6:24)

  而且在我們與所有權勢爭戰時,所有的福份將被掠奪時,衪是

  耶和華尼西(Jehovah-Nissi)耶和華是我的旌旗(7:15)

  耶和華澤巴阿(Jehovah-Zebaoth)意思是萬軍之耶和華(ZebaothZaba軍隊的陰性複數;出6:2612:17,51;撒上17:45)

  衪是萬軍之神,萬象之主(40:2645:12:士5:20;伯38:7),是萬軍使者的元帥(王上22:19;王下6:17;書5:13-15;尼9:6;詩104:21148:2),也是衪屬地勇士的統帥(撒上17:45;民10:36)。衪是萬軍之神統領萬軍,引導衪的子民邁向凱旋進入衪完美的國度。

  這也是為何在巴比倫被擄掠之後,有一段時期,萬軍之神(Lord of Hosts)成為最主要的神之稱呼。耶利米用了八十次,哈該提過十四次,撒迦利亞提過五十次,瑪拉基提過二十四次。對那些處於患難之中小群微弱的餘民,他們剛脫離擄掠回歸聖城,承認這位萬軍之神對他們而言是無比的安慰,這位屬天看不見賦有統率權柄的神確實要帶領他們走向勝利的目標。因此,在新約聖經裡,這個神的稱呼其希臘文的翻譯詞(pantokrator,全能者、主神)出現在啟示錄裡(共九次:啟1:84:811:1715:316:7, 1419:6,1521:22),啟示錄這本書正是記載神的子民在與屬世權勢爭戰中所處的患難艱苦的光景,並且也描述神要對那些與基督敵對的仇敵致命的一擊和神子民得著救贖的光榮勝利。

  因此“萬軍之耶和華”(Lord of Hosts)是衪最強有力的稱呼,是衪全地普世權能最淋漓盡致的表顯和衪至高莊嚴的聖名。“眾城門哪,你們要抬起頭來。永久的門戶,你們要把頭抬起。那榮耀的王將要進來。榮耀的王是誰呢?萬軍之耶和華,祂是榮耀的王!”(24:9-10)

  (2)耶和華以羅欣(Jehovah-Elohim)。這雙重的稱呼。

  以羅欣(Elohim)是崇高的神,衪超越一切世俗,超越一切受造物之上;耶和華是在世俗的神,衪進入世俗將自己啟示見證出來。

  以羅欣是創造主(Creator),因此是起始也是目的;耶和華是救贖主(Redeemer),是歷史的神。

  以羅欣主要是“起始和終結的神”;耶和華是“居間的神”(God of the Middle),最終衪要榮耀衪自己。

  神權能的國度(Kingdom of Power)將成為榮耀的國度(Kingdom of Glory);這兩個國度之間是屬於恩典的國度(Kingdom of Grace)就是救恩的本質;耶和華神就是在其間介入協調。衪承受以羅欣的豐盛和衪永遠的榮耀。因此,救恩的歷史“成了以羅欣神創造的道路,特別是對人類,在耶和華神的引領之下進入了耶和華以羅欣,這個神雙重的稱呼成了全宇宙歷史的標語(motto),甚至就如耶穌基督是新約時代的標語一樣。”

  對“耶和華”(Jahwe)這名稱的詮釋

  這個以希伯來語四個子音字母組成的神名(Tetra grammation) JHWH就是Jahwe。對耶和華的稱呼發音是最先在主後四世紀時一些基督教的學者間盛行:第一次發現是在義大利聖方濟修會(Italian Franciscan)裡的一位僧侶(他是受浸的以色列人),加拉底奴斯(Peter Galatinus)的著作裡(天主教的真理的奧秘,De Arcanis Catholicae Veritatis,1518),和一年後在馬丁路德釘在威騰堡(Wittenberg)城門上的九十九信條裡。

  另一方面根據教會教父Theodoret (390-457)傳統的說法,認為撒瑪利亞人稱神為“Jabe”。Epiphaniue (403)Deissmann也指出神的名字是“Jaoue”和“Jabe”,這些都曾記載在第二、三世紀時希伯來——希臘的紙草抄本裡。

對這個神名正確的發音已經失傳了,因為猶太人根據利未記24:16,他們不敢直呼神的名,因此對JHWH的稱呼,他們只以神(LordAdonai)稱呼,而且希伯來聖經也只以子音(consonant)記載。後來馬所禮人的經卷(Massorites;聖經的書記)將整本經文以母音(vowels)抄寫,將Adonai的母音記在JHWH之下,而發音讀成Adonai。因此對JHWH正確的發音越來越被忘卻,而出現了不正確的Jehovah發音。

 

  二、遠古聖經歷史的可信度

 

  The Trustworthiness of

  Ancient Bible History

  基督和新約聖經就是聖經先前章節歷史史實記述的確保。主和衪的門徒們隨時都引證這些記述是實際的史事,他們甚至引用其中的記載作為他們教訓勸誡的論點。例如:太19:4-9;羅5:12-21;林前15:21-22;提前2:13-14;雅3:9;約壹3:12;啟20:2。“因此,如果新約聖經所言是真實,則創世記1-3章的歷史也必是真實的。”

  我們不可能對基督維持堅信不移的信心,而同時又否認這些聖經的事實,可能又借著一些臆測基督的自取其辱,或否認道成肉身聖子的絕對無瑕疵,甚至相信祂為了教育衪當時代的子民,基督與一些“誤謬”取得了折衷共識並與之牽強附會。

  我們可以看到主為著當時的情況在語言上順應了。但是說衪與當時的誤謬思維有協調附會,這並不符合衪完美信實的本質。

  有些人試圖將聖經遠古歷史的記載,認為是“象徵引諭”的寫照,他們有如此的想法是基於他們認為早期的歷史與後來的最終的歷史將歸根為一,尤其最後的歷史在啟示錄裡很明顯的是以象徵引諭作預言,這種想法並不正確。

  同樣地,當今常為人主張的就是:舊約仍然可被視為是神的話語,即使當時遠古所記載的,事實上並未曾發生;他們所關心的是神的信息釋放給當今的人比過去那些事曾否發生還重要;他們說我們不是當時情況的目擊者,而是那些當時書寫這些史事的人才是親身的旁觀者。

  在上述的最後陳述裡多少是事實,但是先前的陳述卻是令人莫明不解而且不合邏輯的;因為舊約並非像約翰的啟示錄以異象(visions)或象徵預言作敘述,也不以奧秘、寫照(pictures)或比喻(parables),而是以實際發生的歷史來陳述(如:創一至三),或是以實際的預言(actual predictions),像但以理的預言。因此,這些聖經的故事敘述,在作者的意圖下必定是真實的歷史事件,而非對歷史的粉飾。因為神的靈絕不會以誤謬和偽善的曲解事實來提升真理。只有歷史的事件真正發生,“聖經所記載的歷史”(the sacred history)才會在我們今天的時代發生。對這些經文的研究和其文學性和歷史性的探究,以及與文化和宗教事實比較的所有正當性是無可否認的。同時甚至對那些過去所發生的事件所含括的屬靈原則和象徵內涵所作的詮釋,我們必須加強並予以重視。

如果要對聖經的世界觀和當代自然哲學之間的爭論作更詳細的探討,必將超出本書的篇幅。我們在此不是為了護教或為信仰作辯護,而只是在概括的討論救恩的歷史。聖經純然是描繪歷史與神救贖計畫之間的關係,並未在哲學、護教方面作詳細的討論。毫無疑問的這些論點很重要並且也需衷心的去重視。雖然如此,在這歷史的概觀領域裡,首先我們只要照會主耶穌的權柄就夠了。

 

  三、地質的形成

 

  The Geological Formations

  地球發展的歷史可由地質形成區分有四個時期,除了最早期〔D〕以外,每時期又可區分為幾個分期。

  一、新生代

  (Neozoic or New Era, Kenozoic Period)

  1.第四紀層(Quardary)

  漂石(Erratic Block)

  沖積層(Alluvial)

  洪積層(Diluvial)

  2.第三紀層(Tertiary)

  上新世(Pleiozoic; Upper Tertiary)

  中新世(Meiozoic; Middle Tertiary)

  始生代(EozoicLower Tertiary)

  二、中生代(Mesozoic or Middle Era)

  1.白堊紀(Chalk)

  2.侏羅紀(Jura)

  3.三迭紀(Trias)

  三、古生代(Palaezoic or Ancient Era)

  1.二迭紀(PermianDyas)

  2.石炭紀(Carbon)

  3.泥盆紀(Devonian)

  4.希留利亞紀(Silurian)

  5.寒武紀(Cambrian)

  四、無生物時代(Azoic or Original Era

  遠古無化石)

  1.岩石層化(因著水的綠故)有機性的彙集(Stratified Stone)

  2.原始岩石(Original and Primitive Rocks;如花崗石)

3.岩石未層化(Unstratified Stone,因著火的緣故)

 

  四、神赦恩計畫的逐步特質

 

  The Graduated Character of

  the Plan of Salvation

  神是自有永在,世界的創造者。衪是所有世俗的超世俗成因。“主啊,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互古到永遠,你是神。”(90:1-2)

  這位永世的神創造了這個世代的諸世界(1:2)。照衪旨意的奧秘,命定了創造和救恩的令諭。衪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豫定的”(1:11),照衪自己所豫定的美意,在基督裡面決定的計畫(1:9),因此衪不只是宇宙的創造者,也是那位“永世的君王”(提前1:17)。衪是開始。她是阿拉法(alpha);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11:36)。最後萬有都要回歸於衪,“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15:28)這些都將發生,因為末了就是在開始裡,俄梅戛(omega)在阿拉法(alpha)裡。“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11:36)

  但是在衪最終的目標——要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衪裡面同歸於一(1:10)——神在起初並未完全的將它啟示出來。這乃是神所隱藏奧秘的智慧(林前2:7),這是衪“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16:25;3:5,9;約16:12-13)。只有逐步跟隨著神的引領,衪救恩歷史的計畫才能為人所明瞭。我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我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從前曾有許多先知聖賢努力追求探討仍然看不見聽不到(13:16-17;彼前1:10-11)

  神如此的引領並不是如上升的直線一成不變的提升方式,而是像階梯一階段一階段的帶領。在某一特定的階段衪允許人進展到某一程度,在此衪刻意介入,並開始預備為下一個階段籌謀。最起初,衪向整個人類啟示衪自己,衪與人類如此的周旋了二千三百年。但是衪突然撇下他們,單獨的揀選一個人(亞伯拉罕),使他全然的成為人類新歷史的開端。四百三十年後衪賜下律法,在隨後的一千五百年中以色列人必須遵守。但是在日期既將完結時,神宣告這些律法不再有約束作用,甚至對那曾被嚴格責成要求的規定(譬如:割禮)也被嚴厲的禁止;先前神所揀選的子民也被擱置在一旁,並且由萬邦萬民中興起了另一批新的子民。最後,那些被擱置在一旁數十世紀曾被揀選的以色列民將要再被歸入接納復位;神那些新的子民將被賜與屬天的榮耀,所有得救的人類將看到被神祝福。

  如此,人類舊造的世界要變為新造的,在火湖審判之後,最後的目標—完美極致大功告成(consum-mation)

  因此,救恩的過程呈現出各個不同華麗多彩的連串時期,一階段一階段的往上擢升,將歷史區分出多種明顯不同的重要部份。誠然,這些逐步等級的特質支配了整個救恩的計畫,因此也得以其個別外在所見的特徵來描述各個時期,成為整個救恩歷史結構的主要原則。

  研讀聖經對救恩發展就是記載這些個別階段的特質,揭示整個救恩過程進展的階段,探討聖經所啟示的各個時期。很清楚的聖經並非只是一本聖靈合一的編排組合(block),它是一本奇妙清晰歷史預言的屬靈有機體(historic prophetic spiritual organism)。“研讀聖經要據神的年代時日作有系統的探討。”

  有人稱這時代的等級是“救恩的時期”(periods of salvation),“時代”(ages; aeons)或“時代論”(dispensations,見弗1:103:2;西1:25;提前1:4),這些都不是最重要,這些提議在聖經裡都沒有明確的定義。而且每一位解經學家對時代的區分都各有不同的見解。對這些時代論用何名詞表達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它的內涵。具有決定性的重要意義是各個時期所讓人感受和其間所關聯不同的洞察見識。

  在救恩的歷史裡的一個新紀元,或一段特別的時期裡,常是神在那段歷史時刻標記了一個特別的使命原則。這個時期永遠賦有神整個救恩計畫的一個特別的任務和內涵。每一個救恩時期(period of salvation)都是讓我們看到“聖子的偉大和榮美,因為所有的世代都是繞著衪旋轉的”(比較來1:2)

  關於這點,每一個時期的個別原則有時與其它的時期都有關聯。就如割禮在族長時期是被視為妥當的,並且延續到律法時期,到後來就取消了。因此,它只維持了兩個時期。巴別塔受審判致使人類被分散到全地的原則是由巴別塔的建立一直持續到彌賽亞國度的到來,也就是經由族長時期、律法時期到教會時期。

  但是,它們各個時期其所有原則所合成的特有內涵只是隸屬於個別的時期。因此,每一個時期各有不同,而且每一個時期本身就是一個總括主體。因此,一個新的時期常常就是閞始於神的那一方在原則上釋出了一個改變;也就是從神的那一方有三件事發生了:

  1.有些既定的法令到新的時期之前仍有效;

  2.其它被廢止的規定到新的時期之前仍有效;

  3.一些釋出引進的新原則要成為有效。

  因此,借著引進當前這個救恩的時期,即使它已是完全嶄新而屬靈,其間仍以一般道德原則來轄治(8:413:8-10);因為律法是一個整體(2:10),就目前的情況它是完全的被廢除了。

  新引進的原則就是白白的恩典(free grace;例如外邦人成為神的子民),教會的建立,被救贖者在屬天的地位。

  被廢除的原則就是那些摩西命定有關敬拜神的條例。割禮——自從亞伯拉罕(17:10)受啟示時,就存在的令諭——是摩西律法(4:24-25)最嚴格要求的諭旨,它曾是被視為稱義得救的方式,卻在新約時期被嚴厲的禁止,“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5:2)在舊約時期有表面上看得見的獻祭,特別的祭司制度、焚香祭壇、祭司禮服,今天卻有普世被揀選的信徒子民成為君尊的祭司(彼前2:9)

  所有這些定規都是出自神的令諭,但是都是合乎時代論的原則(dispensational principles),這些令諭都是根據各個命定的時期所定規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3:19)但是現在這些定規都已在基督裡應驗成全,而且已被最高的屬靈律法所廢除(13:10:林前5:7-8……)。在這方面,我們也看到極為重大實質的意義絕對是有必要成為神救恩計劃時代區分的特徵。如果沒有這些,將無可避免的就產生了法定的自我成聖(self-sanctification),交雜和混淆。

  許多天主教(Catholicism)所主張的一些主要教義原則都是沒有深切的注意到這個重要的區別,因為只要是有關摩西時代所賦與以色列人的原則被認為同樣的適用於當今世人(不管新約所見證的是如何)當然,對聖經所提示的祭司制度、燔祭和其它禮儀都合理的贊同。我們所看的卻是:“將神救恩計畫區分為幾個特殊的時期是非常實際的,尤其是對歷史、教義和教會的崇拜更是具有重大的意義。”

  有人對上述的看法可能會持反對的意見說:“如果我們對舊約聖經,至少絕大部份甚至福音書的個別陳述、解釋為並非完全可以應用在我們身上,這不正是與一個事實—整本聖經都是為著屬神的人(提後3:15-17),相衝突嗎?當然,我們的答覆是整本聖經是為著我們,而且整本舊約從頭到尾都是神的話語(彼後1:20-21);雖然都是為我們而寫的,但所有的並非全與我們有關!譬如:如果將神對衪屬地立約揀選的以色列民應許的國度屬靈化,並且認為這就是教會,這是錯誤的想法。聖靈借著保羅寫了羅馬書9-11章就是為了更正這個誤解。”

  譬如:在舊約聖經裡,和福音書偶爾一部份(譬如:太21:45)就有一些特點我們要特別注意:1.對經文的直接詮釋,不見得是直接針對應用在我們身上。

  2.一些非直接的實際道德議題反而常常是與我們有益的(提後3:15-17)

  這些區別差異的特點是區分救恩時期和神救恩計畫漸進的啟示所必要的應對類似(necessary parallel)和不可缺少的反合特徵(indispensable counterpart)

  聖經讓我們由十字架的觀點來看整個神救贖計畫的遠景展望(perspective)——一個由十字架眺望的紀元(epoch),在聖經裡概略的描述;當它愈近十字架時,它愈顯得大,因此最大的就是律法和教會時期。那最遙遠的就是最短暫,那最接近的就是最詳盡繁雜。結論就正如剛創始之初,“神使萬物服在祂之下。”(林前15:28)但是目前這些所含括的細節仍然是隱蔽的。“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29:29)

但是,有一件事我們是知道的:聖經並不啟示所有的世代。在創世之前已有曆世歷代隱藏存在過(3:9;林前2:7),並且在新天新地之後將有曆世歷代(22:5)。聖經所含括的只是這些成熟時期局限的部份而已,也就是與我們救恩有關的那部份,“只是使我們能達到救恩目標所需要的洞察和展望。”但是,神將在更新的紀元裡展示衪無限的豐盛,而且“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也代看”(2:7)

 

  五、舊約歷史的年代次序表

 

  Chronological Table of

  Old Testament History

  前言

  聖經對所有的歷史人物和發生的事件並不以年日來記載它們的年代次序,尤其對一些很重要的家譜(genealogies)和一些很可靠詳細的歷史資料年代記事都不加注年日,尤其是舊約,特別是以色列的各個王朝的記載。而且一些在遠古世界歷史有關聖經以外的歷史記事也無法以確定的年日來堪查,尤其是主前三千年到主前五百年。至於羅馬的歷史,譬如:古羅馬歷史的年代記事“要等到古希臘的以比魯王(Pyrrhus;主前318-272)時才稍略有所記載(即主前280年左右)。古埃及和亞述的歷史記載也是如此。因此,對這段歷史的年代記事也只能以概略的日期(approximate date)來陳述,特別是主前500年前的史事。無論如何這種方式讓我們可以多少瞭解當時歷史的寫照、事件發生的次序和事件之間的時間隔。

 

一、從開始到以色列王國的創立

巴勒斯坦與以色列
埃及、巴比倫
主前210年之前迦南人之前( Pre-Canaanite )在巴勒斯坦地的原初居民
主前2200年之前古帝國(埃及王朝1-10)
主前2000年前含族迦南人在巴勒斯坦地
約主前21001800年,中古帝國(埃及王朝11-17,尤其是第12)
約主前2000年,以攔人佔領統治巴勒斯坦地
 
約主前1900年,巴比倫佔領統治巴勒斯坦地
 
約主前1900年,亞伯拉罕
約主前1900年,巴比倫王漢摩拉比
 
約主前1800-1600年,埃及的Hyksos王朝
 
約主前1750-1300年,Cassite統治巴比倫
 
約主前1750-612年亞述帝國
 
大約主前1600-1100 年,新埃及帝國(18-20)
約主前1500年,摩西
 
主前1500-1400年,埃及佔領統治巴勒斯坦地
約主前1400AmenophiliIVTel-el-Amarn時期。Chuenaten
約主前1400年赫人(Hittie)傾覆
埃及在巴勒斯坦的統治
Kabiri
 
約主前1250(1300),埃及的Rameses II
 
約主前1225(1250),埃及的(Mernepta)
約主前1100年,撒母耳
 

 

二、從以色列王國創立到耶路撒冷被毀

(約主前1050-586)

巴勒斯坦與以色列
亞述、巴比倫、埃及
1.聯合王國(約主前1050-950)
 
約主前1050年,掃羅
 
約主前1000年,大衛
 
約主前975年,所羅門
 
約主前950(975932),王國分裂
 
2、分裂的王國
 
猶大和以色列(主前950-772)
主前10-9世紀,羅馬誕生
約主前950-772年,以色列國(北國)有十個支族
 
約主前950-586年,猶大國(南國)有兩個支族
 
約主前860年,以利亞
 
約主前790年,約拿
 
約主前760年,阿摩司
主前753年,開始羅馬年代記事
約主前750年,何西阿
主前745-727年,亞述的提格拉毗尼色(Tiglathpileser)興起,亞述帝國創立
約主前740-690年,以賽亞
主前732年,大馬士革帝國( Damascus )被提革拉毗尼色摧毀
約主前725年,彌迦
主前727-722年,亞述撒幔以色(ShalmaneserII)的時代
主前722年,北國撒瑪利亞為撒貢(Sargon)擄掠
主前722-705年,亞述撒貢(Sargon)的時代

 

3.倖存的猶大國(主前722-586)
 
 
主前705-681年,亞述的西拿基立(Sennacherib)
約主前660(?主前620),那鴻
主前681-669年,亞述的亞撒哈頓(Esarhaddon)。埃及被傾覆。亞述帝國全盛時期
 
主前669-625年,亞述巴尼帕(Assurbanipal),亞述衰微
 
約主前650年,埃及在Pammeticus I獨立王國
 
主前650年,瑪代(米底亞Media)成為獨立的王國
約主前630年,西番雅
主前625-605年,巴比倫尼布普拉撒(Naboplassar)時代
 
主前625年,巴比倫成為獨立王國
 
主前612年,巴比倫布普拉撒和瑪代Cyaxares ()毀滅尼尼微
 
主前610-594年,埃及法老Necho的時代
 
主前605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時代
主前606-586年,耶路撒冷被尼布甲尼撒王擄掠
 

 

 

三、路撒冷被毀到舊約歷史的終結(主前586-430)

巴勒斯坦與猶大
巴比倫、波斯、埃及
主前626-580年,耶利米
 
主前606-536年,被擄至巴比倫
主前605-562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時代
主前586-516年,聖殿荒無
主前588-564年,埃及法老Hoph時代
主前592-570年,以西結
 
主前606-536年,但以理
主前555-539年,巴比倫最後一位王拿邦奈德(Nabunaid)時代
 
主前558-529年,波斯王古列時代
 
主前550年,古列征服瑪代
 
主前546年,古列征服呂底亞克盧梭(Croesus of Lydia)
 
主前538年,巴比倫被征服
主前536年,古列允許猶太人返回聖地。所羅巴伯和約書亞
 
 
主前529-522年,波斯王甘拜西斯(Cambyses)時代
 
主前525年,埃及成為波斯帝國的一省(直到主前332)
主前520-516年,聖殿重建。先知哈該、撒迦利亞
主前521-485年,波斯王大利烏一世(Darius I Hystaspis)
 
主前492-490年,波斯對希臘發動兩次戰爭
 
主前485-465年,波斯王薛西一世(Xerxes I Ahasuerus)時代
 
主前480-479年,波斯對希臘發動第三次戰爭
約主前450年,瑪拉基
主前465-424年,波斯王亞達薛西(Artaxerxes)的時代
主前458-457年,以斯拉到耶路撒冷。七十個七開始
 
主前445年,尼希米到耶路撒冷重建城牆
 

 

四、舊約與新約之間(大約430)

 

巴勒斯坦地
亞歷山大帝國和他之後分裂的帝國;羅馬
 
主前326-290年,羅馬的Samnite戰爭
 
主前336-323年,亞歷山大大帝
 
主前334-331年,波斯帝國衰微(大利烏二世,Codmannus)
 
主前334年,格蘭尼Granicus戰役
 
主前333年,伊索士Issus戰事
主前332年,亞歷山大在耶路撒冷。巴勒斯坦地為馬其頓管轄
 
 
主前331年,Gaugamela戰役
 
主前323-301年,持續戰爭
主前301-198巴勒斯坦地為埃及統轄
主前323-285年,埃及托勒密一世(Ptolemy;直到主前30)
 
主前321-281年,敘利亞西流基一世(Seleucus I;直到主前64)
約主前250-100年,聖經七十士譯本完成
主前284-246年,埃及托密二世
 
主前264-241年,第一次迦太基(Punic)戰爭
 
主前218-201年,第二次迦太基(Punic)戰爭
 
主前218年,TicinustTrebes戰爭
 
主前217年,Trasimenus湖戰役
 
主前216年,Cannac戰爭
 
主前202年,Zama戰役

 

 

主前198年,Panion戰役。巴勒斯坦地仍為敘利亞統轄
 
 
主前197年,Kynosdephalae戰役。馬其頓為羅馬征服
 
主前190Magnesia戰役。敘利亞為羅馬征服
 
主前175-164年,敘利亞的安提阿古四世(Antiochus   Epiphanes)
主前168年,安提阿古掠奪耶路撒冷。禁止猶太人敬拜神
主前168年,皮得那(Pydna)戰爭
主前16812年。在耶路撒冷祭壇豎立宙斯像
 
主前167年,馬他提亞(Mattathias)與他的五個獨生子率眾反抗(馬加比Maccabean革命)
 
主前166-160年,猶大馬加比
 
主前165年,再將聖殿奉祀真神
 
主前164年,猶大國獨立,宗教得以自由,暫時維持和平
 
 
主前146年,哥林多被羅馬征服。馬其頓成為羅馬省份之一
 
主前146,迦太基被征服。非洲成為羅馬省份之一
主前142年,猶大國獨立
 
主前141-63年,馬加比王朝(哈斯摩尼,Hasmoneam)
 

 

 

 
主前133年,Numantia被毀。西班牙被征服
 
主前133年,Pergarnum王朝Attalus三世王死。Pergarnum歸入羅馬版圖
 
主前129年,亞西亞歸入羅馬版圖
 
主前133-31年,羅馬內戰
主前63年,龐培(Pompey)攻入耶路撒冷。巴勒斯坦地為羅馬統轄
 
主前47年,凱撒(Caesar)在巴勒斯坦
 
 
主前44年,凱撒被殺
主前37年至主後4年,大希律(Herod the great)時期
 
 
主前31年,在Actium屋大維(Octavius)戰敗了安東尼(Antony)
 
主前30年,奧古士督(Augustus;屋大維)成為第一位皇帝
主前20年,新的殿開始
 

 

五、新約的時代

 

巴勒斯坦
羅馬帝國
主前6-4年,基督誕生(並非在羅馬年曆753年,而是747年左右。希律死於794)
主前30年至主後14(819),凱撒奧古士督時期
 
主後12年,提庇留(Tiberius)擢升共治
 
主後14-37年,提庇留皇帝時期
主後26-36年,本丟彼拉多(Pointius Pilate)為猶大地方官
 
主後26-27年,施洗約翰與基督開始公開傳道
 
主後36年,彼拉多與大祭司該亞法(Caiaphas)被罷點
 
 
主後37-41年,該猶加利古拉(Gaius Caligula)
 
主後41-54年,革老丟(Claudius)
 
主後54-68年,尼祿(Nero)
 
主後64年,火燒羅馬
主後66-72年,猶太與羅馬戰爭
主後69-79年,威斯帕先(Vespasian)
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提多毀壞
主後79-81年,提多(Titus)
 
主後81-96年,多米田(Domitian)
 
主後96-98年,納雅(Nerva)

 

 

 
主後98-17年,圖雷真(Trajan)
主後132-135年,在Bar Kochba率領下猶太人反抗。耶路撒路冷被征服,猶太人被趕出猶大
主後117-138年,哈德林(Hadrian)
 
主後395年,羅馬帝國為狄奧多西(Theodosius)分為東西帝國。西帝國,荷諾裡烏斯(Honorius)。東帝國,亞卡迪烏斯(Arcadius)
 
主後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
 
主後1453年,東羅馬帝國滅亡

 

 

六、以色列的諸王

1.聯合王國:約主前1050-950

掃羅

大衛

所羅門

2.分裂王國:大約主前950-722

 

猶大(南國)
以色列(北國)
羅波安(Rehoboam)
耶羅波安(Jeroboam)
亞撒(Asa)
拿答(Nadab)
 
巴沙(Baasha)
 
以拉(Elah)
 
心利(Zimri)
 
暗利(Omri)
約沙法(Jehoshaphat)
亞哈(Ahab)
 
亞哈謝(Ahazah)
 
約蘭(Joram)
約蘭(Joram)
 
亞哈謝(Ahaziah)
 
亞他利雅(Athaliah)
(Jehu)
約阿施(Joash)
 
 
約哈斯(Jehoahaz)
亞瑪謝(Amaziah)
約阿施(Jehoash)
亞撒利雅(Azariah)
耶羅波安第二(Jeroboam II)
 
撒迦利亞(Zechariah)
 
沙龍(Shallum)
 
米拿現(Menahem)
約坦(Jotham)
比加轄(Pekahiah)
 
比加(Pekah)
亞哈斯(Ahaz)
何細亞(Hoshea)

 

3.悻存王國——猶大,主前722-586

希西家(Hezekiah)

瑪拿西(Manasseh)

亞們(Amon)

約西亞(Josiah)

約哈斯(Jehoahaz)

約雅敬(Jeoiakim)

約雅斤(Jehoiachin)

西底家(Zedeki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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